教学设计主要包括三类

2024-08-17

教学设计主要包括三类(9篇)

1.教学设计主要包括三类 篇一

前 言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体布置和组织管理机构

3.设备、材料、人员使用计划和运到施工现场的方法

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说明

5.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6.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7.质量保证体系

8.施工技术组织保证措施

9.其他应明确的事项

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准备、施工现场布置、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措施、重点与特殊部位施工措施和方法、季节性施工措施、施工组织管理、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因工程不同而异,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地点、地质情况、水文气象条件、主要建筑项目及工程量、工程特点及特殊要求等);

二、施工准备工作;

三、施工总进度计划;

四、施工组织机构;

五、主要劳动力及施工机具、材料计划;

六、主要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

七、季节性施工措施;

八、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

九、施工总平面图规划。

一般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一下几点:

1、编制依据;依据一般有合同、施工图纸、主要涉及到的规范规定、图集、标准、法规等等。

2、工程的概况;一般从施工图纸的设计说明中摘取(是怎么样的结构呀,层数呀等等)在结合一部分招标文件或者是说甲方提供的周边环境设施什么的等等。

3、施工部署;一般写明施工的组织机构,施工的流水划分、工期多少,工程的目标,文明施工的目标等等。

4、施工准备;一般包含两大块技术准备和生产准备。

5、主要的项目施工办法(方法);不如什么基础部分的,主体部分的,细化到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砼工程等等凡是涉及到你所施工图纸包含的项目都要逐一写明。

6、主要的管理措施;比如什么技术管理措施了,质量保证措施了,安全保证措施了等等。

7、后附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企业文化体系主要包括 篇二

由 内 而 外 的 力 量 来 自 何 处

——企业文化构建品牌核心

中国企联宣委会常务副秘书长

中国企业文化研究室研究员 祝慧烨

一提到海尔,我们不由地想到海尔的服务和产品创新,想到海尔“先卖信誉、后卖产品”的市场理念,“只有淡季思想,没有淡季市场”的营销理念,这些都是海尔文化带给我们的影响,并且已触及到社会生活的角落,形成更多企业的价值取向和氛围,难怪宋楚瑜也为长安街看到的某公司的理念口号而大加赞赏。张瑞敏精心设计的海尔文化结构,主要有两条线索——对内,塑造“产业报国,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就要员工有归属感、自豪感,要有激情、忠诚,提出“创造中国的世界名牌”,这就要求“快速反应,马上行动”,把市场的压力传导到内部,就是“赛马”,就要“SBU”;对外,主要坚持"真诚到永远”,坚守“用户永远是对的”的服务理念。海尔很好地处理了“企业”与“事业”,“目标”(世界名牌)与“目的”(关爱消费者,服务社会)的关系,换句话说,就是智慧地处理“方”与“圆”、“有”与“无”、“大”与“小”的关系。底蕴深厚的文化赋予了海尔独特的优势,是海尔品牌成为中国第一的秘诀。同样,远大的理想是:改变“中国制造”的不良形象。他们推行精益生产、精细管理,这是远大品牌性格的源头——精致、严密,制度主义,流程主义。

优秀企业无一例外地都把企业文化放在重中之重,把文化基因当成品牌构造的内核,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内而外,迸发出无穷力量,这是在资源匮乏时代的不竭资源。

一、品牌构造的文化基因。精神文化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层,又是企业塑造品牌的导向和指南。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精神。它是企业发展壮大的灵魂,如它体现着开拓创新的精神;以讲究品质、诚信、人本为核心的品牌战略精神;追求卓越的精神,如“两弹一星”、载人航天精神、大庆精神等。(2)企业的宗旨、使命、信念。如企业目标。阶段性目标是企业量化指标、细化环节、强化措施的过程,最高目标是企业追求卓越的体现,是终极价值追求和信念。如福特公司提出的要为平民造车:要让大家都能享受到上帝赋予人们的快乐时光!——在美国这样基督教社会,这种文化感染力是巨大的,持久的。(3)企业道德与伦理。企业道德可包括:重合同、守信用;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这不就是品牌美誉度的文化基因吗?!——同仁堂的堂训,“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服务中强调童叟无欺,一视同仁;胡庆余堂“修合无人晓,诚信有天知”强调了企业高度自觉的职业道德。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决定了企业基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文化是不需要思考就能够表现出来的东西,它具有延续性,易形成传统。企业文化决定了企业的目标、方向和战略的取舍以及对相关利益群体的态度,它要回答这样几个核心问题:第一,如何看待顾客;第二,如何看待员工;第三,如何看待股东;第四,如何思考和定义合作与竞争;第五,如何考虑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等。所以说,企业精神文化就像企业的哲学和宗教,如同人自身对生命终极意义的哲学思考: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为什么来,为什么去,然后才是怎样去。

二、由内而外的力量的基石。企业的制度文化很多,企业文化的建设要依据企业自身特点,做到文化与制度一体化。经过多年“贯标”,引进现代管理,如六西格玛,中国企业的流程规范和制度建设已有长足的发展,企业文化就是要“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企业文化要干预组织流程,影响制度安排,在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品牌管理中发挥引导和支撑作用。海尔的OEC的管理模式就是文化选择和判断的结果,联想的屋顶图,同样是文化使然。甚至企业的发展战略都是文化引导的结果,然后才形成企业的战略执行力。华为有个很好的做法——不让雷峰吃亏,就要有不吃亏的机制。就是说企业强调什么理念,就要用制度安排配套,企业没有空文,令行相应,形成可靠、延续的良性循环。不少企业在贯彻运行ISO9001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的同时,用现代管理理念形成自己的“经营哲学”、“管理原则”等等,使企业的精神力量、观念力量、作风力量、形象力量、信誉力量得到了充分发挥。企业只有“内修外练”,练好文化内功,浸润于整个筋骨,才会长袖善舞!

三、文化外化于形,一个是形象,一个是行为。

1、物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表层,是企业员工、社会公众可以直接感受到的,能够折射出或透视出的文化形象,比如企业名称、标志、企业外貌、企徽、企歌。企业形象和品牌塑造简单地说就是用能看到、听到、摸到的物质的东西构造外部吸引力。

2、企业文化在行为上的体现,通常指行为规范,即许多企业编制的《员工共同守则》、《干部信条》等。阳泉煤矿的刚性约束和行为规范建设花了很大力气,从不得随地吐痰开始,到后来的矿区行走两人成列、三人成队,再升级到更高要求的“手指口述”。当然,物质文化还要由企业产品和服务来体现,就是由品质,由产品、人品、企品来说话。

有人说万科的员工眼神都很相似,为什么?万科的职业表情,是万科文化熏陶出来的,说明万科文化成熟度比较高。通过一个人的言行举止了解到他的做事风格,这是企业行为文化的具体表现,但究竟是什么决定了这个人的言行举止?这就取决于他内心深处的价值观和信念了。同样地,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文化决定了这个企业的制度和行为传统,这个文化的核心,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理念和企业核心价值观。

企业文化是看不见摸不着、但又无处不在的,其核心内涵,外界可以从一个企业的人文环境、氛围、机制、服务、精神态度等方面感悟出来。企业给消费者的心理感受和心理认同,就是品牌内涵,是联系消费者心理需求与企业的平台,是品牌建设的高级阶段。企业文化可使消费者在消费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时,能够产生一种心理和情感上的归属感,并形成品牌忠诚度。

四、文化资源与品牌创新。企业文化与社会、历史、种族、地域文化息息相通,中国企业的品牌管理要有创新的文化之道,如何整合特有的文化资源,进行文化建设,推行企业文化品牌战略,我们有优势,也有劣势。优势是五千年文明史、东方智慧,劣势是缺乏宗教传统,缺乏商业文明和现代理念。企业文化是一种开放型文化模式,必须与社会、民族、传统、心理、生活习惯等保持一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文化因素的形成和传播可以脱离社会公众的传统习惯文化,所以谈品牌与企业文化就不能仅仅眼睛朝内看,还要看社会地域文化,看人们的普遍思潮。

可口可乐在我国大学食堂的品牌宣传更是与我国的传统文化相契合,“身披一缕,当思慈母之恩;日食三餐,每念家父之功”,可口可乐与中国的孝文化相结合,可以更好地融入中国社会文化,进一步提高自身品牌含金量。肯德基“来到肯德基,生活好滋味”、“立足中国,融入生活”的定位,也强调了肯德基对产品和生活的关注。

中国企业的独特优势,在海航体现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内修中华优秀传统之精髓,得道;外用西方现代之科学,得力,内外兼修,中西合璧,矫然天成。

五、内外两种“企业生态”决胜品牌生命。内部生态的考察指标是员工的认同感、使命感、归宿感、自豪感;在内部生态的构造中形成执行力、凝聚力、创造力,形成员工满意度、忠诚度;向外传播和渗透,改善外部生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形成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这是品牌发育、成长的动力源泉,更是品牌传播和发展的途径,也是品牌性格的脉络,是品牌议价的核心。

有人说,品牌文化的塑造就像是恋爱,而企业文化的塑造如同婚姻。谈恋爱的时候,你总是希望尽量吸引对方注意力,引起对方好感,甚至一见钟情。所以塑造品牌文化时首先要选好对象。当你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你会根据以前所接触到的不同品牌给你的感受来挑选,关键在于这个品牌有没有给你一种“来电”的感觉,品牌的“文化情感”已经对你进行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这个品牌所体现的个性、品味非常符合你的“认知、情感、意志和感觉”,你就会对其产生好感,选择这个品牌。当你使用了这个牌子一段时间后,品牌满足了你的心理预期,那你们就陷入了“热恋”,这就逐渐形成了品牌的忠诚度。

说企业文化的塑造更象是一场婚姻,用佛家的一句话来形容非常恰当,叫做“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每个员工对企业文化都有自己的理解,只要他认同和追随,就会激发他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品牌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凝结在品牌中的企业精华,渗透到品牌经营的全过程。企业未来的竞争是品牌的竞争,更是所代表文化的竞争。

品牌本来就是一种文化空间,消费的本质内涵是文化,人们的品牌消费,本质上是文化消费。企业品牌经营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渗透的过程。品牌文化的差异化,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区隔和竞争力!

3.项目经理的职责主要包括 篇三

2、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及人力资源计划,对项目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3、制定项目物资采购台帐,控制项目成本。

4、对潜在的项目风险进行预测和分级,并制定调整计划和应急策略。

5、积极与客户沟通协调,推动项目进展。

6、对现场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7、全程负责推进项目实施及验收工作。

8、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款回收。

9、项目实施阶段各类工程实施文件的制作及整理。

4.国学经典文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篇四

幼儿国学教育主要注重责任和担当,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信、义、仁、德、忠、孝、勇、智”,这些都是我们前辈所提倡的做人准则。这些优秀的思想传承了5000多年,对我们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气磅礴、大义凛然的爱国主义传统,培养了个人的优秀品格。那么国学经典文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易经》为国学经部的重要典籍之一。“易道之广,无所不包”,它对后世各个层面的文化都有影响,奠定了中国传统思维模式的基础,可以说是中华文化的源流所在。《三字经》被称为“蒙书之冠”,是国学中的重要典籍。全文三字成句,句句押韵,朗朗上口,并包含生活常识、传统道德、历史知识等内容。它用极其简洁朴实的语言传播了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精华,非常容易理解掌握,是我国古代儿童首选的启蒙读物。《百家姓》

足国学三大蒙书之一。书中将常见的姓氏编成四字韵文,虽无文理,但通顺流畅,方便背诵,能帮助幼童快速认字,因此流传十分广泛。观存多作为国人寻根溯源、追踪家族出处的依据而广受欢迎。

《中庸》也是宋人分离《礼记》中的一篇成书的,书中主要阐发了孔子的“中庸”思想,论述了提升人性道德修养的理论方法。它与《大学》、《论语》、《孟子》合称“四书”,是历朝历代选宫的考试用书,也是国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祖坛经》是禅宗的主要经典之一,也是中国人撰写的佛教典籍中,唯一称“经”的 佛教著作。书中强调人人都有佛性,只要回归本心,“见性”就可“成佛”,从中清晰可见儒 道思想的影响,是佛教中国化的标志性著作。《千字文》与《三字经》、《百家姓》统称为“三百千”,是中国古代私塾教育的三大启蒙经典之一。全文涉及自然、社会、历史、伦理等多方面知识,四言押韵,行文流畅,颇行气势。它是中国古代童蒙书中的一篇承上启下的作品,影响极为深远,现已被翻译成多国文字流传海外。《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语录体散文。其内容涉及政治、教育、礼乐、处世等等,是儒家文化基础所在。它不仅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在东亚乃至欧洲也有重大影响,是中外人士研究认识中国文化的必读之作。

《大学》原是《礼记》中的一篇,宋代时独立成书,是重要的儒家国学经典。文章开篇明义,提出“三纲八目”,讨论了古代教育的基本理论,对个人学习、提高修养具有指导性 的意义。全书教义深刻,思路明晰,是“四书”学习的入门之作。《老子》又称《道德经》,是“道家最精耍的书”。它集中体现了老子的哲学思想,其中的辩证法和“无为而治”的思想,既为后世君主提供了一种治国方案,义与儒、释思想一起构架了传统士大夫的丰体心理,是与《论语》并立的一部国学典籍。《弟子规》成书于清朝,传诵之广不亚于《三字经》,也是国学中一部重要的蒙书。它以《论语·学而》中的名句开篇,并以之为纲提出教育理念,其核心思想是儒家的“孝悌仁爱”。行文三字一句、两句成韵,浅显易懂,对清代以后的家庭教育具有重大的意义。

《孟子》是战国时期孟轲的讲学语录。它继承了《论语》的仁政思想,强凋“民心”的 重大作用,提出了“民为贵,君为轻”的千古名理。全书思想深邃,发人深省,且行文气势 磅礴、词锋犀利,魁中华无数国学典籍中独具风采的一部作品。

5.个人形象礼仪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篇五

仪容是指你的外表形象,而好的仪容礼仪体现在你的头发、面容、口腔......上。

要给人展示最好的一面,你的发型要美观大方,与你的脸型相配,并要时刻保持清洁整齐。

你还要注意护肤与素颜,适当地化妆,美化自己的容颜。

还有,你要时刻保持口腔洁净、口气清新。

2、化妆礼仪

对于都市女士来说,化妆越显重要,以素颜示人是不礼貌的。

而化妆也有礼仪,你知道吗?除非一些盛大或特别的场合,女士们多适宜以淡妆示人,切勿过于夸张,注意补妆,但切勿在公开场合补妆。

3、举止礼仪

举止是指你的行为举止,即坐、立、站、走等一举手一投足的姿势,无论你做什么动作时,都请你考虑到自己的举止是否文明与雅观,你应表现得沉稳庄重,绝不要毛毛躁躁、潦潦倒倒。

4、谈吐礼仪

与人交谈时,你要表现得足够的礼貌、热情与亲切,谈吐要大方,富有哲理性,适当的时侯可以发放一些幽默,逗趣别人,渲染气氛,切勿谈论他人的隐私与争议性大的话题。

以好的谈吐去感染他人,让人感受到你的亲和力,更加愿意与你来往。

5、处世礼仪

进入社会后,我们都要学会处世礼仪,这样才有助你更好地游走于人群之中。

6.罪行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篇六

(1)法律主义:成文法、行政法与规章、习惯法、判例不能成为刑法的渊源,但是可能成为理解构成要件要素的材料。

(2)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既是司法原则,也是立法原则。

(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4)禁止绝对不定刑与绝对不定期刑。

(5)明确性——明确性具有相对性:立法和理论的合力。明确性实现与否与罪状的规定模式无关;规范构成要件在刑法中的存在不可避免。(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7)禁止不均衡、残虐的刑罚。

试述目前职务犯罪证据应用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1我国职务犯罪的证据在立法方面还有重大的缺陷

2-与案件质量有关的最基本的问题是如何从以口供为本、以言辞为本,转向以物证为本、以实物为本。这是我们办案时提高案件质量的办法,没有其他的办法和解决措施。

3.收集证据这个环节上的问题

4.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的刑讯逼供的问题 5-证人证言的收集和各种言辞证据的问题 6-在定案的方法上要进行战略转移的问题

试述宽严相济政策的内涵

我国现阶段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其主要内容是:“坚持区别对待,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做到该严则严,对主砚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重逮捕和起诉,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做到当宽则宽”,“宽不是要法外施恩,严也不是要无限加重,而是要严格依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刑事法律,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惩罚犯罪,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简而言之,就是适度宽容,轻处小恶以感化轻案犯,依法从严惩罚大恶以震慑重案犯。宽严相济,作为一项基本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对于社会形势和犯罪态势的科学判断,针对具体犯罪、具体犯罪人的不同情况,应当实行区别对待,综合运用从宽和从严两种手段处理案件,以做到既有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核心是区别对待,目标是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关键是要做到该宽从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核心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有几个要求:

1、要求全面把握“宽”与“严”。

2、宽严相济要求宽严并用。

3、宽严相济要求审时度势。

4、宽严相济要求宽严有度。“

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2004年12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明确提出对轻微犯罪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从宽处理的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也规定在检察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这体现了在刑事司法中既要“雷霆万钧”,也要“春风化雨”;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既要注重法律效果,也要注重社会效果。

目前,在刑事司法中,既不能强调“严打”而忽视轻缓刑事政策的适用,又不能以轻缓刑事政策代替“严打”。那么,在具体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如何理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呢?

笔者认为,轻缓刑事政策与“严打”刑事政策是我国基本刑事政策的两个方面,是辨证统一的整体,是“宽严相济”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具体体现。从辨证法的角度来看,两者之间存在着统一性、相对性和运动性。在刑事司法工作中,我们要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充分运用刑罚手段与严重刑事犯罪斗争,贯彻“严惩”的要求,还要落实刑罚的教育挽救功能,体现轻刑化的发展趋势。即使在同一案件中我们也要尽量做到宽中有严、严中有宽,要善于发挥这一政策的感召力,进一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的攻守同盟,集中人力、物力把打击的锋芒对准主要犯罪者。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一定要切实兑现政策,对投案自首、坦白交代特别是有检举揭发等立功表现的,要依法宽大处理;对拒不归案、坦白的,要查清犯罪事实、追捕追诉使之归案,依法从严惩处。工作中,只有正确理解并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才能使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的统一。

在刑事司法中,对于正确掌握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

一、吃透刑法立法精神,坚持刑法基本原则,切实把握刑事法律的具体规定。

司法实践中,要在法律框架下落实“严打”刑事政策和轻缓刑事政策,要坚持人道主义原则、法治原则和公正原则。对待犯罪分子的处理,法律规定该严的一定要严,该宽的一定要宽。要准确、深刻地理解“严打”刑事政策,严格限定“严打”对象,宽严相济,以体现“严打”的重点和精度。但轻缓刑事政策也应掌握严格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轻缓绝不是放纵。工作中,我们特别要注意防止以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的现象的发生。

二、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分析如何做更能有效地打击和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针对具体案件情况可分析以下几点:

1、分析在法律框架下,如何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才能最大限度的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教育挽救初犯、偶犯及团伙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等轻刑犯。

2、是否有利于保持犯罪人家庭的稳定与和谐。避免给犯罪人的家庭带来情感缺失,增加经济负担,甚至出现家庭破裂或其他负面社会作用;

3、是否有利于化解犯罪人和被害人的冲突。在对犯罪人适用轻缓政策时,通过充分听取和考虑被害人的意见和建议,这样既维护了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又可以较好地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冲突,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正确、严格但要有相对性的把握二者的适用范围。

对于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应当适用“严打”刑事政策,从重从快,以起到震慑犯罪、警示社会的作用,达到预防犯罪和稳定社会的目的;对于一些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人身危险性小的犯罪,应当适用轻缓刑事政策,采取非监禁化、非刑罚化的轻缓措施,以尽快实现犯罪人的社会回归和社会秩序的恢复。具体来说,可以适用轻缓刑事政策的情形具体可表现为:轻微犯罪,一般偶犯,过失犯,中止犯,从犯,胁从犯,防卫、避险过当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孕妇或哺乳期的妇女犯罪,严重疾病患者犯罪等。如盗窃犯罪中,犯罪数额虽达到犯罪标准,但刚刚超过数额较大标准的;抢劫犯罪中,未成年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抢劫其他未成年人少量钱财,后果不严重的等等,坚持适用轻缓刑罚。对邻居纠纷、同事矛盾、同学打闹、夫妻口角、亲属争执等引发的伤害案,做好区别对待。其中针对故意伤害的这一特点,对被害人有过错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亲属、同事、朋友关系,因一时冲动拳脚互殴未使用凶器的,案发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应坚持适用轻缓刑罚。

四、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宪法精神、体现刑事法律精神,保障人权。

我们要通过司法活动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贯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在刑事司法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在司法活动中也要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努力营造尊重人、爱护人、帮助人的良好作风。特别是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轻刑”犯罪分子,悔罪态度较好,可尽量适用轻缓刑事政策,能让其在司法机关的管教、单位的检查、亲属的帮助和群众的监督下,努力进行各种形式的自我改造。这样做可避免使偶犯、初犯等轻刑犯在管教期间受到累犯、再犯、教唆犯的影响,“交叉感染”而染上新的恶习,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我们要如何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就是要看是否有利于促进嫌疑人的全面发展。对实施了轻罪的行为人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可以使他们充分体验到社会的宽容和温暖,有利于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和自身发展,这样做也是落实了宪法的精神。

笔者认为,从刑事政策的走向来看,我国当前推行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逐步体现 “轻轻重重,以轻为主”的思想。“轻轻”即总体从立法、司法等各个层面从轻处置轻罪,对轻微犯罪行为人少一点刑罚报应观,多给予一点人文关怀和适度宽容,处理比以往更轻,即轻者更轻,从而以最低廉的手段达到矫正犯罪的目的:“重重”即从重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就是对严重犯罪的处理比以往更重,即重者更重。所以,在我们以后具体的司法活动中,要正确理解并掌握“严打”刑事政策和轻缓刑事政策的辨证关系,在刑事法律的适用过程中正确把握“宽严相济”,保证宪法精神的落实和刑事司法精神的实现。

谈谈在讯问时如何防止刑讯逼供和变相逼供

一、塑造人权观念,从而防止产生刑讯逼供

二、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确立“法律至上”的观念

三、完善无罪推定原则

四、赋予律师在侦查讯问时的在场权

五、完善讯问程序,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1.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1)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的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

(2)禁止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是指只能适用行为时的法律,而不得适用行为后的法律(溯及既往)。(3)禁止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5)明确性。明确性表示规定犯罪的法律条文必须清楚明确,使人确切了解违法行为的内容,准确地确定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范围,以保障该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会成为该规定运用的对象。

(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是指刑法只能将具有处罚根据或者说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概括起来:“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试述目前职务犯罪证据应用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1)我国职务犯罪的证据在立法方面还有重大的缺陷

(2)与案件质量有关的最基本的问题是如何从以口供为本、以言辞为本,转向以物证为本、以实物为本。这是我们办案时提高案件质量的办法,没有其他的办法和解决措施。(3)收集证据这个环节上的问题

(4).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的刑讯逼供的问题(5)证人证言的收集和各种言辞证据的问题(6)在定案的方法上要进行战略转移的问题

3.试述宽严相济政策的内涵。

宽严相济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重要刑事司法政策是检察机关正确执行国家法律的重要指针。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就是要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实行区别对待,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严重犯罪中的从宽情节和轻微犯罪中的从严情节也要依法分别予以宽严体现,对犯罪的实体处理和适用诉讼程序都要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中的宽与严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二者相辅相成,必须全面理解,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既要防止只讲严而忽视宽,又要防止只讲宽而忽视严,防止一个倾向掩盖另一个倾向。

4.如何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宽;二是严;三是宽和严如何结合,就是济。公诉工作能够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中积累经验,其内容也主要体现在“宽”、“严”、“济”三个方面,这是由它的地位决定的。公诉部门不仅对侦查部门、审判部门的处理结果有监督权,更重要的是,它对侦查部门、审判部门的每一项活动都有监督权、监督的程序、方法和力度。如一份侦查员对于证人证言的取证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证言取证的力度、周密度是否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诉部门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也可以让侦查部门补充侦查;对审判部门一个证据的质证、采用情况有即时监督权等等。权利的运行离不开监督,按照监督与权利行使是否同步来分,监督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从现行刑诉法来看,公诉工作对侦查权、审判权拥有后两种监督权,有的地方创造性地提出并实践提前介入制度,这样又有了事前监督权。

1、在侦查监督方面

侦查部门将案件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后,公诉部门将会从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审查。证据有缺陷或者事实不清的,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也可以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以达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标准。如果法律适用不正确,公诉部门可以直接更改。有的部门创造性地提出了提前介入侦查制度,就是案件尚在侦查过程中,由公诉人提前介入案件中,对案件证据、法律适用,提出意见,使侦查人员进一步侦查,移送公诉后,能够更加顺利畅通地提起公诉。证据具有强烈的时间性,有的证据是永久的,有的稍纵即逝,并且不容易恢复。提前介入可以及时发现侦查部门没有调取的必要证据,或者取证不到位的证据,及时复取。提前介入侦查制度的实质,就是将公诉案件的标准提到侦查阶段,达到提高侦查质量的目的。这项制度在目前的法律中尚没有规定,是各地在实践中摸索出的一套做法。另外,在公诉部门受理案件后,可以对侦查部门采取的强制措施重新衡量,以决定是否需要变更;对于遗漏的犯罪事实、嫌疑人,以决定是否需要追诉。

2、在审判监督方面

目前的刑诉法,修正、加强了法官的中立地位,树立了居中裁判的职能。这样,公诉人必须当庭提交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清楚,被告人有罪,阐明法理,向旁听人员传播法律知识,把每一件案件的社会效果达到最大化。尤其是我国正处在社会变革、经济转型期,法律有时是被动的,这就决定了人们具有对法律的后知性和行动的盲目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在刑事案件开庭时,当庭依法控诉被告人有罪,阐明从重情节;其次,通过当庭论证具体案件,向旁听群众传达法律知识和

5.谈谈在讯问时如何防止刑讯逼供和变相逼供。

(1)塑造人权观念,从而防止产生刑讯逼供

(2)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确立“法律至上”的观念(3)完善无罪推定原则

(4)赋予律师在侦查讯问时的在场权(5)完善讯问程序,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6.试述我国刑事立法中重刑倾向的体现及解决。

(1)存在重刑主义倾向,死刑、无期徒刑和长期有期徒刑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与当今国际社会轻刑化的趋势不合拍;(2)刑罚种类及刑罚制度存在失调现象,尤其是“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弊端较为显著;(3)在分则中对某些具体罪名的刑罚规定仍然存在粗疏之处,与司法实际需求脱节;(4)刑罚执行环节存在不协调 .与刑罚目的的要求不相称。其实,从世界尤其是当今法治发达国家刑罚史的历史 嬗变来看,其刑罚沿革经历了一个从古代生命刑为中心.到近代的自由刑为中心,再到现代的自由刑与财产刑、资格刑并重.并逐步向财产刑、资格刑为中心过渡的过程。我们认为。我国应当以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收回死刑核准权为契机,积极革新我国现行的以 自由刑为中心且生命刑还占有相当比重之刑罚体系.勇于直面目前国内还较为普遍存在的对死刑过度依赖甚至迷信的现状,并予以理性的反思和积极而慎重的改革,从而促进我国现行刑罚体系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

7.试比较犯罪构成四要件说与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

首先,对犯罪构成的含义不同。四要件说只有齐备全部构成要件的才是犯罪,三阶层递进式理论的构成要件,只是构成犯罪的一个条件,是构成一罪的客观要件和主观方面的要件。其次,三阶层理论中将排除违法性的行为放在理论体系内,在第二层,“违法性”中分析;四要件则把排除犯罪的行为放在四要件体系外,在“排除犯罪的行为”中分析最后,三阶层相比四要件层次更清晰,第一步分析是否符合一罪的构成要件,第二步分析是否具有违法性,即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执行职务的行为、被害人承诺等排除违法性行为,第三步分析有责性,即年龄,精神状态等。

总之,三阶层比四要件更注重行为的客观方面

8.试述犯罪方法论中客观判断与主观判断、形式判断与实质判断、类别判断与个别判断的关系问题。

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 形式判断先于实质判断 类型判断先于个别判断

9.简述《刑法修正案

(七)》中“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10.简述《刑法修正案

(七)》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该罪的举证责任倒置,即犯罪嫌疑人举证说明其收入合法,不能说明即可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根据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不过最近人大对刑法中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进行了修改,最高刑加到十年,不知道对于最底限额有没改动,现在还是30万起。

检察制度

1.试述检察制度的不同模式及对我们的启示。

(1)对检察官的培养纳入司法大体系中,有利于统一司法队伍的素质,便于人员在司法机关内流动。

(2)弱化行政管理,突出业务特征,合理配备司法官员和辅助官员,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3)实习期间的轮岗对全面培养和发展司法官员的素质非常有益。

(4)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案件管理和侦查是大势所趋,也是我们今后科技强检的努力方向。

(5)充分重视心理矫正和与社会的教育衔接对我国的罪犯改造也有着借鉴意义。

2.试述我国检察制度的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为指导,适应我国政权性质和政治体制的要求,适应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需要,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丰富实践基础,反映当代检察制度现代化要求的一种制度创新。回顾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的光辉历程,中国当代检察制度呈现出几个方面的突出特色及其优越性。

具有结构功能的科学性,体现了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 具有运行机制的规律性,体现了检察一体的组织原则 具有规制管理的有效性,体现了权力配置的制约协调

3.试述深化检察改革的几项基本任务。

一是要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中央确定的涉及检察机关的各项改革任务在2006年取得实质性进展,党的十七大前基本落实到位。

二是要以执法规范化为重点,推进检察业务建设。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逐步实现执法办案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专业化建设为方向,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要建立和完善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推进管理科学化建设。五是要加强执法保障建设,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物质保证。六是要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4.试述检察权的性质。

作为一个法律事实,中国检察机关定位于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定位于司法权,已得到宪法之确认;作为一个法学问题,检察权与检察机关的性质之争却一刻也未曾停歇。检察权伴随着一个国家民主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干预、制衡国家其他权力,特别是制约司法权、行政权的职能日趋显著。检察权在性质上属于法律监督权,这是因为:

一.从检察权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定位来看,检察权是隶属于统一的国家最高权力,与行政权、司法权并列、独立的国家权力。

二.从检察权的内容来看,检察权本身具有监督法律实施的特点。

三.从检察权的宗旨来看,检察权行使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5.试述法律监督的性质与特征。

(1)法律监督是对法律实施中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法律监督不包括对立法活动的监督,而只是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并且是以监督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况为主。

(2)法律监督是一种专门性的监督。法律监督的专门性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监督权作为国家权力的一部分,由人民检察院专门行使,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专门职责。检察机关如果放弃对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监督,就是失职。因而它不同于其他一切社会活动主体都能进行的一般性监督。二是法律监督的手段是专门的。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手段是由法律特别规定的。

(3)法律监督是一种程序性的监督。法律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规定了一定的程序规则,这些程序规则可能因监督的对象不同而有所不同。

(4)法律监督是一种事后性的监督。只有当法律规定的属于法律监督的情形出现以后,检察机关才能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实施监督行为。并且,司法活动、行政活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在程度上是不同的,只有在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检察机关才能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实施监督。

检察业务

1.试述渎职侵权犯罪侦查的主要特点。

(一)事实上的模糊性。表现在:一是要件事实不清;二是案件性质不清;三是职务不清。

(二)情节上的复杂性。从渎职侵权罪的类型看,以犯罪结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结果犯罪中,因果关系复杂,以行为完成为犯罪成立条件的行为犯中,决策、组织、指挥、实施环节较多,职权关系复杂;以情节严重为犯罪成立条件的情节犯中,动机、手段、后果表现不一,标准笼统,情况复杂。

(三)社会上的同情性。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的渎职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造成危害,往往有人认为即使要处理,也是党纪政纪上的处理就够了,那仅仅是工作上的失误。这种同情性的客观存在,也或多或少地阻碍着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的开展。

(四)职务上的掩饰性。行为人的职务身份为案情真相提供了掩护。是正确履行职责还是失职渎职,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是行政行为还是商业行为?均不是很容易作出判断的。

(五)责任上的分散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往往涉案人员较多、领导责任与直接责任交织、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交织、决策责任与执行责任交织,甚至相互牵连、责任分散,给查办案件带来一定的困难。

(六)法纪上的交织性。由于渎职侵权犯罪都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刑事责任与党纪、政纪责任交织在一起,渎职责任与贪利责任交织在一起,往往出现多责并存的现象,从而形成了政策性、法律性强的特点。

(七)行为上的隐蔽性。由于渎职侵权案件多发生在执行职务场所中,往往行为真相不为他人所知,加之当事人或相对人都系单一体,行为人反侦查能力强,从而形成直接证据少,客观证据少,口供影响力大,真实行为隐蔽性强的局面,为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和事实的客观性带来一定的困难。

2..试述如何开展渎职侵权犯罪侦查的几个重点环节工作。(1)加大渎职侵权检察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渎检部门要积极主动根据不同时期渎职犯罪的特点,有的放矢,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和外地侦查终结的典型案例深入持久开展法制宣传,做到以案释法,努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拓宽工作视野,积极寻找案源。一是从平时工作、生活、交往中及从新闻媒体、街谈巷议中发现线索,及时捕捉国家重大改革措施中有可能发生的新型犯罪。二是从相关部门的信息、简报中发现有关渎职侵权犯罪线索信息。三是利用知情人收集与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背景资料。四是通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广泛收集社情信息。五是围绕反常现象,挖掘幕后信息。

(3)建立案源收集机制,畅通信息渠道。一是建立案件线索内部移送机制;二是加强与有关单位协作,建立联络机制,畅通情报信息。

1、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等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起协调、畅通、快捷的案件线索移送和情况反馈机制。

2、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的联系,发挥他们的特殊地位作用,通过他们的视察、考察评议、检查等活动,从中获取侵权犯罪线索信息。

3、加强与当地新闻机构联系,注意从新闻单位曝光、采访的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中发现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线索。三是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情报信息联网。

(4)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推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取得新成效。一是更新执法观念,探索建立符合渎职侵权犯罪侦查规律的工作运行机制。

1、建立快速反应的查案机制。

2、树立与现代侦查理念相适应的初查意识,克服急于求成。

3、针对当前渎职侵权犯罪与贿赂犯罪交织的特点,加强与反贪、渎检部门的协作配合,用好用活侦查策略,提高突破案件能力。

4、建立渎检部门与相关部门配合协作机制。二是讲究侦查策略,提高侦破案件能力。

1、认真分析举报线索,找准举报线索进行初查,提高成案率。

2、认真研究渎职侵权犯罪及其侦查工作的规律和特殊性,增强侦查意识,讲究侦查艺术,提高侦查技能,突出侦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选准“突破口”,注意结合分析掌握的证据和犯罪嫌疑人的全面情况及案件具体特点,精心制定侦查计划,选准突破口,使侦查工作事半功倍。

4、用足用好各种强制措施,保证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

5、重视深挖细查,扩大战果。三是大力加强渎检部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首先,要对检察事业负责,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组织、业务、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切实抓好渎职检察部门队伍建设。第二,要加快引进专业人才步伐,从各层面吸纳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组合,把综合素质强,有经验的骨干充实到办案一线,从根本上解决侦查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第三,要切实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以推行主任侦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契机,大力加强现有侦查人才和其他办案骨干的业务培训和培养工作,提高侦查指挥和办案实战能力。第四,积极开展各种岗位练兵活动,强化法律政策和实践理论研究,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第五,健全和完善查办渎职犯罪工作考评考核和奖励制度,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渎检干警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积极性。

3.试述审查逮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逮捕:突出的问题依然是逮捕条件的问题。新刑诉法放宽了逮捕的条件,把“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修改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立法的模糊和现行《国家赔偿法》相对于新刑诉讼法的落后,导致很多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部门与审查起诉部门由同一领导分管,对批捕与起诉适用大体一致的条件,对逮捕条件的理解依然过严,这就造成了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内部的不衔接,不利于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保护。《刑事诉讼法》第69条中的“特殊情况”法律未作具体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都延长了1-4日,而且延长至30日也普遍,4.如何理解“附条件不起诉”问题。

“附条件不起诉”,也称暂缓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针对某些应当起诉的案件,本着预防、挽救、教育、感化与打击并举的原则,考虑到公共利益,体现刑事政策和案件自身条件,对一些特殊群体在一定考验期限内,不作处理,期满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的一项制度。暂缓不起诉不是一个程序上的终局性处理决定,在考验期满后,它有可能导致不起诉,亦有可能起诉,因此它只是阶段性的处理结果。这里所指的案件是包括哪些构成犯罪,但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免刑或仅判罚金的。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所加强,但在具体的刑事执法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表现为处刑上重后果而轻其他、多从轻而少减轻,相对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先行刑法中的刑罚制度尚不够完善,对于主观恶性不深、手段不残忍、且初次作案的未成年人定罪科刑,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重其逆反心理,加大教育改造的难度。如果设立暂缓不起诉制度,就使得犯罪性质不很严重、初次、偶尔作案的未成年人在其行为未被处理而自身又明白自己行为性质的情况下,保持较稳定的生活学习状况,自觉自愿的约束自我,避免被定罪判刑。而这些人得到学校家庭乃至社会力量的教育挽救,向好的方面转化的可能性相对于向坏的方面转化的可能性要大。《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通过惩罚犯罪,预防已经犯罪的人再重新犯罪,预防可能犯罪的人不去实施犯罪,更好地保护人民。而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他们在18周岁前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的能力较差,思想单纯,行动的盲目性和冲动性很大,在犯罪的道路上既是加害者,又是受害者,思想既有易受不良思想腐蚀的一面,又有容易教育改造的一面。正是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那些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和影响较小,主观恶性不深,能真诚悔罪改过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既可以避免他们到监管场所交叉感染,形成恶性循环,又可以使他们从此慎交朋友,分清是非,做到预防、挽救、教育、感化与打击并举,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5.如何理解量刑建议及其适用问题。

量刑建议权,一般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结合有关刑事司法政策,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处以某一特定刑罚即对被告人的刑种、刑期、罚金数额、执行方式等方面提出具体的量刑意见或建议。

因此,从本质上讲,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权是是一种司法请求权,是现代公诉权的一种自然延伸。

由于量刑建议权在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及诉讼效率诸多层面上都具有较高价值,因此,笔者以为,构建如下量刑建议制度势在必行。

1、细化量刑建议标准。参照美国于1987年制定的颇为详细的《量刑指南》等国际通行规则,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实施办法(或细则)》,统一规范刑事案件量刑建议行为,使各级检察机关行使量刑建议权时于法有据,“有法可依”。

2、明确量刑建议提出的主体。

一、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的量刑建议,应由案件承办人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对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由公诉人或主诉检察官庭前提出量刑意见,报分管检察长和检察长批准后,根据庭审实际决定是否当庭提出量刑意见。

3、规范量刑建议提出的时间。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建议或者同意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的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案件,可以在提起公诉时,将量刑建议书连同起诉书一起移送法院。其它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二审案件),公诉人一般应当结合庭审情况,在法庭调查之后,法庭辩论开始发表公诉意见时一并提出量刑建议或意见。

4、统一量刑建议的格式内容和方式。量刑建议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法律依据、量刑建议、量刑理由以及所建议的刑种、刑期和执行方式等内容。单独的量刑建议书要有统一的格式和编号。建议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建议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案件,可以在起诉书上写明量刑建议的内容。当庭同意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案件和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也应于庭前将量刑建议书送达人民法院。

5、围绕量刑建议实行控辩双方当庭抗辩制度。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公诉人发表拟对被告人进行何种刑罚处罚的量刑建议及理由之后,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可以分别由辩护人、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发表己方的关于量刑的辩护或代理意见及理由,如果几方分歧不大,就可以在量刑建议的范围和幅度内对被告人进行这种处罚,如果分歧较大,再由合议庭进行评议或者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6.试述贪污罪主体认定应当注意的问题。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复杂客体,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变贪污等。

贪污罪的界定

(1)贪污罪与非罪的界限。一般以5000元为界定。

(2)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3)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界限。三者主要区别是: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犯罪客观方面不完全相同。

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7.试述贪污罪中的共同犯罪认定问题。

贪污犯罪的共同犯罪主要涉及以下两种情形:一是主体单一的共同犯罪。这种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的当事人均为具有特定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或者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以下简称国家工作人员),并都出于一个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程度地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实施了贪污行为,这种情形又称为内部勾结的贪污共同犯罪。二是主体混合的共同贪污犯罪。这是指具有特定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情形。这种情形通常情况下又叫做内外勾结的贪污共同犯罪。对前一种情形的共同犯罪人,在和实践中并无争议。对于后一种情形的共同犯罪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如何定性学者有以下不同看法:(1)、无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作为正犯,而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作为教唆犯;(2)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作为教唆犯,无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作为从犯;(3)、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作为实行犯,无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作为从犯。到底是按主犯的行为性质确定罪名,还是按照共同犯罪的性质确定罪名,则存在疑问。

8、试述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变挪用公款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罪的界定

(l)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

(2)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主观目的不同;主体范围不同;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

(3)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4)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

9.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9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1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0月26日起施行。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等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10.如何理解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7.妇女社会工作的主要包括的内容 篇七

妇女社会工作的内容十分广泛,几乎涵盖所有的社会工作范畴,在儿童、青少年、老人、家庭、康复等实务领域都可以开展服务。一般来说,妇女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来加以考察。

(1)从微观方面来看。妇女社会工作是帮助妇女个体或群体解决她们在个人、家庭和社会生活中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谋求自我发展、挖掘自身潜能和提升发展能力等。

8.教学设计主要包括三类 篇八

一、物质保障责任。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资金投入责任: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四、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五、教育培训责任:包括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六、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9.矿山地质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篇九

①生产勘探。加密勘探工程使储量升级,以保证采矿生产需要。这阶段采用少量槽探,主要用坑探、地表或井下钻探以及深孔凿岩机,很大程度上利用生产工程。露采时在平台上布置探槽,利用露采爆破孔采样或用钻探加密勘探剖面及勘探线上钻孔间距。地下开采时常常要考虑探采结合,视采矿过程中开拓、采准和切割回采阶段不同,探采结合有很大差别。②矿山经常性生产中的地质管理。首先是储量平衡和管理,它是保证矿山生产及作业计划确定、矿山采掘计划编制,进而正常均衡生产的重要问题。为此除了反映勘查精度的各级地质储量之外,尚有反映采掘或采剥生产准备程度的生产矿量,对地下开采分为开拓矿量、采准矿量和备采矿量,露天开采只分开拓和备采矿量。对各级生产矿量规定有保有期,并按月、季、年计算和统计储量变动。采矿的贫化与损失的计算管理是保护资源、降低成本和提高采矿效益的重要工作。在矿山采掘与采剥过程中,为了保证生产的安全和效率、减少贫化损失、选矿正常生产,地质工作要随时在坑道掘进、采坑剥离、矿石回采、配矿等各个环节给以及时指导。

③及时对各项采矿和探矿工程进行编录和取样,经综合整理编制为矿山生产所需的一整套图件。

④矿山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在矿山设计和生产各个环节都要考虑资源的合理和充分利用问题。在生产中,低品位矿石或表外矿的利用途径、回收利用伴生有益组分的工艺矿物学、废石做为补充资源利用途径等的研究都将对矿山经济效益和资源充分利用起到重要的作用。

⑤矿山环境地质研究。防止生态环境污染,特别是注意含有害物质的尾矿和废水的处理研究。

⑥矿山岩体移动、露天采矿边坡稳定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综合及专门观测和研究,是防止大面积采空区塌陷和露天采场边坡滑落而造成生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重要矿山地质问题。

⑦在勘探矿床已获得的成矿规律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开采过程中不断观察编录和综合研究,进行矿床预测,组织开展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扩大矿产资源远景及增加新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或扩大生产规模。⑧矿山地质经济研究。主要研究矿产资源的经济评价,矿山地质与生产中的经济活动规律,以求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矿山地质学有其特点,它可以在开采过程中观察到很多此后无条件保存的地质现象,对矿床地质学理论起到重要作用。在勘探方面它可进行探采对比,总结经验,指导矿床勘探工作。矿山地质学有其指导和监督采矿和选冶工作最优化进行的大量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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