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批权限制度规定

2024-12-16

财务审批权限制度规定(共9篇)(共9篇)

1.财务审批权限制度规定 篇一

关于资金管理及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加强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机构:

公司的资金管理机构为财务部,该部同时具有结算中心的职能。财务部在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和协管财务的总经理助理的领导下,负责办理公司与各独立核算单位之间以及各分公司之间的结算、资金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 存款管理:

各分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下达的存款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汇入公司。

第四条 关联交易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少于500万元的交易项目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少于500 万元的交易项目,由董事长牵头经理层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不足5000 万的交易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不足5000 万元的交易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除外)金额在5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

第五条 借款和担保的管理:

公司的银行借款由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对外担保:各分公司一律不得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执行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由财务部审核、登记,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对外担保,除控股子公司、互保单位外,对其他单位的担保必须提供反担保。

第六条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公司的对外投资:1000 万元及以下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00万元以上的,由股东大会表决决定。资金支付由总经理核准,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支付。

第七条 公司购建、出售资产审批权限:

公司董事长牵头经理层决定购买、出售资产金额不足公司资产总额10%的事项,决定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净资产10%的固定资产投资事项;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金额达到公司资产总额10%以上不足50%的事项、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净资产10%以上不足150%的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资事项、金额低于50%的非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净资产50%以上的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资事项、金额达到5%以上的非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资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总额超过资产总额50%的,须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总额达到资产总额50%的,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项目涉及款项的资金支付,单笔10 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和协管财务的总经理审批;单笔10 万元至500 万元的,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单笔5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第八条 采购材料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公司对外采购支出,单笔100 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和协管财务的总经理签字支付;单笔100 万元—500 万元的,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签字支付;单笔5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签字支付。

第九条 拨付各分公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和各单项在建工程周转资金,由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和协管财务的总经理签字拨付。

第十条 宣传广告费用资金支付:单笔5000 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和协管财务的总经理审批;单笔5000 万元—50 万元的,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单笔5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一条 差旅费用资金支付:单笔5000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和协管财务的总经理审批;单笔5000 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对外捐赠、赞助:对外捐赠单笔总价值50 万元以下的,由董事长牵头经理层讨论决定;对外捐赠单笔总价值50 万元以上不足100 万元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外捐赠单笔总价值100 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对

外捐赠、赞助的资金支付,单笔总价值50 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单笔总价值5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三条严禁公司借款给外单位或私人。公司员工因公的临时借款,由财务总监或协管财务的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业务招待费资金支付:单笔5000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和协管财务的总经理审批;单笔5000 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福利费用的资金支付:单笔5000 元以内的,由财务总监和协管财务的总经理审批;单笔5 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资产减值或损失处理:由财务部提交处理报告,金额在5 万元以内的,由财务总监和协管财务的总经理审批;5万元—30 万元的,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30 万元—50 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50 万元以上的,按照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公司生产经营其他费用的资金支付:单笔5000 元的由财务总监和协管财务的总经理审批;单笔5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第十八条 所属各分公司的财务开支审批权限:

1、固定资产处置非生产经营性资产,5000 元以下的,由分公司审批;5000 元以上的,由股份公司领导审批;生产经营性资产,2 万元以下的,由分公司审批;2 万元以上的,由股份公司领导审批;

2、对外捐赠、赞助:1000 元以下的由分公司审批;1000 元以上的报股份公司审批。

3、各分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年度计划,由各分公司制定具体的资金支付审批管理规定,报公司备案。

第十九条 公司各项费用具体的报销程序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对其真实性审核,财务部门进行合规合法性复核后,按本规定办理资金支付。第二十条 公司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2.财务审批权限制度规定 篇二

当地一位钢厂负责人对记者说:“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准入门槛,包括我们在内的许多小钢厂都该被当做落后产能淘汰,但经历过这么多年却依然屹立不倒。”这里的小钢厂曾多次被管理部门贴上封条,一连数月不许开工,但风头一过,他们撕掉封条照干不误。

而这种中国式治理产能过剩的运动,已不止一次地落入一个似乎无解的怪圈:政府一方面不断调控产能过剩,而另一方面,一遇到宏观经济上的风吹草动,就把加大投资当成了救命稻草,行政审批大笔一挥,项目又上马了。

记者采访发现,新一轮产能过剩行业还是多年来的老面孔:钢铁、水泥、电解铝……并非巧合的是,这些多是2009年金融危机时用来救经济的“十大振兴产业”,救经济一时,后遗症却要更长时间来埋单。

如何逃离这个怪圈?新一届政府终于有了不一样的思路:经济发展不能再单纯地靠投资。具体的做法则是,在不足一个月时间内,取消和下放了250项行政审批事项,把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

产能过剩顽疾

抑制产能过剩再一次成为国家宏观部门调控的靶心。

5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坚决完成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等硬任务。

当天,张高丽副总理在内蒙古自治区调研时明确表示,严禁核准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停建违规在建项目。

记者从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处获悉,发改委正在会同工信部积极调研并制定相关意见,并上报国务院,要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积极稳妥逐步化解过剩产能。

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信息统计部的一位人士也向记者证实,今年以来,配合发改委、工信部“有关制定产能过剩意见”的编写多次开会讨论,参与者还包括钢铁协会、水泥协会等,要求提出整顿产业过剩的意见和措施。

据该人士透露,除了张高丽提到的那几个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外,多晶硅、风电设备、新材料等新兴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也被纳入其中。

而上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将抑制产能过剩作为中心议题,还要追溯到2009年8月26日,当时将钢铁、纺纱、电解铝、煤化工、水泥、氧化铝、太阳能、风能等19个行业列入产能过剩名单,而这次又增加了3个新兴行业;再追溯到2006年那次调控,当时列入产能过剩或潜在过剩的行业只有10个。

不到7年,产能过剩的行业名单翻了一番还多。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张汉亚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光伏电池、风电设备、多晶硅等行业都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风机产能利用率不到70%,光伏电池开工率仅为57%,多晶硅开工率更是低至35%。

值得一提的是,包括多晶硅、风电设备、新材料等新兴行业,更是在2009年国家出台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后,一些地方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投资,最终造成了产能过剩。

比如,光伏产业被列入振兴规划后,到2011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均把光伏产业列为优先扶持发展的新兴产业;600个城市中,有300个城市发展光伏太阳能产业,100多个城市建设了光伏产业基地。

而在上一轮4万亿投资需求增长刺激下,各地继续盲目扩张产能,一些新开工项目未批先建或违规建设,加剧了产能过剩局面。

钢铁、水泥等行业被指为这一类扩张的典型。钢铁一直被列入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行业。截至2008年底中国粗钢产能为6.6亿吨,但到现在已接近10亿吨,实际上合规的钢铁产能只有不到一半,而另一半产能未经国家核准。

以2009年初国务院出台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为例,当时中央政府预测当年中国粗钢消费为4.3亿吨,但实际消费达5.7亿吨。

“在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国家对钢铁行业的产能扩张一直严格制定规划,然而,由于需求屡屡突破规划产能,因此市场的产能也屡屡突破国家规划。”中钢协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水泥也是如此。官方数据称,2009年水泥过剩约3亿吨,但到今天,水泥已过剩8亿吨。

为何越振兴越过剩

自从上世纪90年代告别短缺经济后,我国便出现了产能过剩问题。十多年来,中央政府对产能过剩进行过几次比较集中的治理,第一次在世纪之交,第二次在2003年至2006年间,第三次是2009年十部门联合发文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但这种“运动式”的治理行动无一例外地落入到“产能越抑制越扩大”的怪圈当中。

更有意味的是,当年纳入振兴规划的十大产业目前大多受产能过剩所困。张汉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也提出治理产能过剩,但在落实过程中并没有调控到位,“不仅没调动,实际上也调不动”,因为规划期批复的投资形成了未来的生产能力,而治理的是过去或现在的过剩产能,况且,谁又能测算出需求有多少?

“造成产能过剩的原因有很多,并不能把问题归咎于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因为该规划也提出产业升级、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只不过,当年地方发展的积极性太高,现在回过头来看,钢铁、水泥、有色等项目并没有批那么多,是地方上后来增加的额外产能。”工信部一位副司局级官员对记者说。

地方投资存在过度膨胀的风险,是形成产能过剩的诱因之一。工信部官员认为,地方政府对投资项目土地的大包大揽、无节制的税收优惠,助长了一些企业不思后果的产能扩张。

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在不科学的财税体制和政绩考核体制下,地方政府面临较大的增收压力和动力,对于吸引工业投资发展经济具有天然的冲动;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存在的系统性制度软约束也助长了他们扩大经济规模的短期行为。而且一些地方政府还可能运用非市场化手段刻意降低部分产业的进入门槛,人为地阻止地方企业破产淘汰,阻碍部分工业行业落后产能的退出,从而形成过剩产能。

转变政府主导投资思路

在张汉亚看来,这次化解产能过剩的行动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新一届政府更强调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率先做的是简政放权,而不是大包大揽。

首先是像4万亿和十大产业振兴规划这样的短期刺激政策恐难再现舞台。李克强5月13日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实现今年发展的预期目标,靠刺激政策、政府直接投资,空间已不大,还必须依靠市场机制。

其次则体现在简政放权上。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文件,决定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并公布了其中104项的清单。重点是经济领域的投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以及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投资城市轨道等重头项目的审批权力。

李克强此前也曾表示,改革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管住管好该管的,放和管两头并进。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把政府工作重点放在“保基本”上,在非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作用。

对此,上述工信部官员解释称,新一届领导班子想通过政府合理的“退位”与“补位”,不断优化政府和市场有效协作的机制,降低工业领域产能过剩的风险和负面效应。

据悉,国家准备出台“关于化解产能过剩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同工信部等多部委正对此积极调研并制定相关意见,不久将以书面形式报送国务院。

“政府治理产能过剩的目标不应是最终消除产能过剩,也不应简单地压缩产能,而是考虑如何提高竞争力。”张汉亚称。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忧,审批权的下放和取消会引发地方投资潮。对此,张汉亚认为不必有太大担心,发改委的权力被削弱,并不代表其他部门不管,上个项目还需要国土部门批地,环保不合格环保部门也不会通过,再有工信部也设置了行业准入门槛。

除此之外,在把市场的归还市场后,市场规律会逐渐产生优胜劣汰效应,一个行业在充分竞争的背景下,产能自然会得到合理的分配。这和政府主导的投资结果将会完全不同。

据记者了解,发改委在4月底已将相关下放名单递交有关部门,将在6月前发布发改委新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这其中会涉及很多产能过剩产业的投资目录。

业界认为,通过下放审批,用市场手段遏制产能过剩才是大势所趋,并逐步建立有效的市场调控机制。但需要明确的是,行政审批放权,决不是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给地方,而是放给市场,让市场来“审批”和“评价”,让市场来决定哪个项目该上、哪个项目不该上。慢慢地,产能过剩的矛盾也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

“投资体制改革已经先行,并且会在2015年基本完成,而化解产能过剩不仅需要改革投资体制,还需要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和政绩考核体制,避免唯GDP、唯增长的思想。”张汉亚建议。

3.财务审批授权规定 篇三

一、目的:

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医公司发展,在坚持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审批制度适用于制造本部、营销本部、国际本部等职能中心商品出库、货款支付、工资发放、费用报销、员工借款、固定资产购置、税金交纳和其他货币资金使用的审批。

三、内容: A.出库审批

1、审批程序

⑴ 对于先收款后发货的情形

由经办人员填写出货清单交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交由销售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复核,再交由货运人员到库房办理产品出库手续。

⑵ 对于先发货后收款的情形

由经办人员填写出货清单交部门负责人签批后经销售会计确认应收款额,交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再报相应的审批权人审批(审批权限如下,额度外的不予批准)。经办人员持审批权人的审批意见到库房办理商品出库手续。

2、审批权限

未收到货款的订单,累计欠款金额a)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由销售经理批准;b)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由营销中心销售总监批准;c)20000元以上50000以下由营销中心负责人批准;d)50000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以上“累计欠款金额”,不包含购方按规定享有的信用额度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欠款额度。

B.材料结算审批审批

1、审批程序

⑴ 货款支付一律先由经办人员认真填制付款申请表,对收款单位、付款金额、用途及合同号码(附合同原件)均要详细填列,并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完全责任。

⑵ 经办人员将付款申请表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业务的合理性、真实性并签署意见后交制造本部负责人审批。

⑶ 财务部负责人审核付款申请表的经济内容,包括合同、发票等,签署意见后交职能本部总监审批,最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

2、审批权限

⑴ 现结设备、物料及零星采购,单笔次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内的报销(或冲账)由制造本部负责人审批;50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⑵ 月结材料款,金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支付由制造本部负责审批;30万元以上的支付由总经理审批。

C.工资发放(包括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审批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作员工工资,《工资发放表》由财务部负责人复核后,交公司职能中心总监审批。D.费用报销审批

1、费用划分

费用报销包括销售费用、行政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报销。

销售费用在本制度中指物流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销售人员差旅费、报关费、船运费、提单费等; 行政管理费用在本制度中指办公用品费用、电话费、技术开发费、员工培训费用、租赁费、修理费、总部员工差旅费等;

财务费用在本制度中指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审计费等。

2、审批程序

费用报销人员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交由各职能本部负责人签批,再将费用报销单交财务部负责人复核,职能中心总监审批。

3、审批权限:

公司各部门因公发生的费用(含代客户垫付的费用)单笔次金额在3000元(含3000元)以内的由各职能本部负责人审批;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注:1)其中工伤事故发生的费用需由相应的车间主管及行政部经理审核;

2)应由客户承担先由我司垫付的费用,销售文员需签字确认并复印留底。E.借款审批权限

1、现金借款

公司各部门因公借款一定要注明借款事由、金额、预计报销日期等内容,单笔次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再由各职能本部负责人审批;3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2、支票借款

公司各部门因公办事需借支票,在借支单上一定要注明借支原因,单笔次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再由各职能本部负责人审批;1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3、特别说明

1)以上现金借款由审核、审批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上现金借款,若借款人未办理担保手续,按《费用报销制度》中“现金借支”规定办理;

3)未写抬头、金额的支票,借款人必须是办理了担保手续的员工,否则不予借支(写好抬头及金额的除外)。

F.固定资产购置审批

由申请人向采购部提出购置固定资产申请报告(报告说明购置固定资产的必要性、计划购置数量、固定资产品名、规格、型号、市场询价情况、资金来源等),采购部负责人根据公司和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对是否购置给予审核,交由制造本部负责人签批。G.交纳税金审批

各月份应缴纳各项税金的纳税申报由会计负责填列后交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再交职能中心总监签署。H.投标保证金审批权限:

1、本公司代经销商支付投标保证金在对方款项已到本公司账上的情况下,由营销中心负责人审批;对方款项未到本公司账上,需由本公司先行垫付的,先由营销中心负责人审核,再交总经理审批。

2、本公司自付保证金,单笔次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由营销中心负责人审批;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I.其他:

1、银行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无需填制付款申请表,无需报批;

2、其他相关联公司需我司代垫付款项由总经理审批;

3、上述未涉及到的款项支付由总经理审批。

四、审批责任

1、审批人及经办人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签批人对所签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审批人员在履行审批权限时,应遵守有关财经制度,秉公办事,对所审批事项负责。

3、审批权人因故不能履行审批权利时,其审批权上移。

五、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4.财务审批权限制度规定 篇四

财务用款开支审批程序规定

一、广场按时做出年、月财务用款开支预算,经广场总经理审批后实施,由财务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财务开支必须按月制定用款计划。每月二十五日由部室拟定用款计划报财务部,财务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总经理对用款计划审批后,部室在用款计划内用款。对支出的每笔用款项需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转财务部经理签字,报分管财务副总和总经理签字批示后,再转财务部审核员审核后方可支付款项。

四、商品货款的支付。为确保招商客户货款及时准确结算,财务部每月应制作付款计划,收入会计及时核对商品销售收入及有关账目,结算会计及时制作付款单据,在计划内为供应商付款。自营商品货款结算,由部门有关人员呈报主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对计划外各项支出,应由经办部门另行报告,由有关部门经理签字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按程序规定办理。

六、广场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有关部门签字并报总经理批示,报上级公司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员工工资的发放,由人事部依据员工出勤情况计算应发工资总额,经综合部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批示,转财务部按有十一郎区块链

(shiyilang)十一郎区块链单车

关规定执行。

八、总经理给员工特别嘉奖,由人事部提出申请,经综合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执行。

九、员工副食的拨付,由人事部根据员工人数,按标准计算餐费总额,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报综合部经理审批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财务部审核后执行。

十、部室需用的办公用品、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由综合部按照批准后的计划分批采买补充库存,领用人手续完备后,方可领用发放。

十一、广场员工外埠出差办公,应先填写广场出差申请单,营销部经理综合平衡,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十二、员工市内外出所需膳食费、车费及司机出车补助、停车费,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报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财务部按标准办理。

十三、财务部每月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各项福利基金,按规定做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本程序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篇五

财务收支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工作。企业要实现财务收支目标,必须完善和规范审批行为,进行事前控制,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授权制

中心的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必须由中心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对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有关职责权限和范围予以授权。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一般授权指日常的正常性财务收支审批授权。通常的做法有:科目负责制、工号负责制、项目负责制等。特殊授权是指视财务收支的用途、性质及金额大小而采取的特定审批授权。通常在财务总体收支计划、重大经济事项等方面,一般采用集体决策方法。

二、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权限及范围

l、行政主要领导要加强对财务收支工作的集体监管。中心财务收支计划及重大经济活动必须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或行政办公会批准方可执行。

2、单位领导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在批准的计划额度以内实行财务收支“一支笔”审批制度。

(1)、党政领导对其分管切块费用范围以及按所分管掌握的计划进行审批。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费用计划指标内、并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内审批。同时对超过一定额度的支出视其用途和性质由行政主要领导批准。

3、科目(项目、工号)负责人员只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各项经济业务的审批。超过授权范围的经济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三、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l、根据上级文件、计划、预算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审批本单位财务总体收入、利润计划及重大财务收支经济事项。包括:

(1)、财务收入、利润计划;

(2)、财务决算报告;

(3)、基建项目立项、预算及资金筹措计划;

(4)、对外投资、借款、担保,根据权限逐级上报;

(5)、更新改造和大修立项计划;

(6)、房屋、建筑物、涉及安全生产设备需转让或报废等处置的批准。

(7)、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2、根据财务收入、利润计划、领导分工范围对日常的财务收入、利润计划进行分劈并授权予科目(工号、项目)负责人。

3、科目(工号、项目)负责人对所分管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批。

4、审批人员审批的经济事项必须真实、合法。各类原始单据内容齐全、计算准确。原始单据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相符;经济业务必须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物资申请计划等相符。属于购买实物的,必须附验收证明。

5、审批的各类经济事项必须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6、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各种经济事项的审核确认。属于购买实物的,必须对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逐一核其方可据实出具验收证明。

7、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审批统一由人劳部门归口,行政一支笔审批。

8、上下班交通费由人劳部门、房管部门核实审批。

9、因公乘坐飞机需经总公司总经理在票据上签字审批。

四、审批人员责任

1、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对本单位的总体财务收支审批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切块财务收支范围负责;各部门、各科目负责(工号、项目)人对自己分管的科目(项目、工号)范围内的开支标准、开支范围负责。

2、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必须对审批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违反国家财政、财务、会计政策。

3、审批人员超范围、越权审批,视同无效。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应由审批人员负相应的经济责任。超开支标准、超开支范围的,财务拒绝报销。对弄虚作假的,应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经济、行政或刑事责任。

五、财务收支审批的监督

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应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主要有以下方面:

l、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业务,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3、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4、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的,也应承担责任。

5、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会计人员不得接受,有权拒绝报销。如发现有违反规定报销的,要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

6、对违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作出处理。单位负责人未作出纠正处理的,会计人员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成本费用核算制度

成本费用核算是反映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耗费的基本手段,是实现成本费用全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成本核算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财务成果的计算。为了进一步规范成本费用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本费用核算的依据

1、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2、有关的消耗定额、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的政策文件

二、成本费用计划

成本费用计划是成本管理的基础,是控制成本、考核成本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

1、成本费用计划编制前应做好准备工作

了解生产经营、机构定员、工资水平、款源、物价等变化情况。

由有关部门及时提供生产任务、设备状况和质量要求等资料。

核定支出项目,核定消耗定额、开支标准、开支范围和计划单价。

分析上年成本的实际完成情况和单位工作量实际完成的工料消耗情况以及间接费用计划执行情况,成本分析资料等。

了解与成本费用计划有关的政策和要求。

2、成本费用计划编制内容:

成本费用有关项目的支出额度、定额、工作量指标;

安排各项生产率指标、设备使用量、劳动率指标等;

编制计划说明书,着重说明特殊项目变化原因。

三、成本费用核算方法和程序

l、成本核算方法:

(1)、按成本核算对象列入相应科目核算的原则。对能直接归属某个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费用直接列入相应成本对象的成本中;对涉及两个及以上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费用采用分配办法归集,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人员比例、工作量比例分摊。

(2)、成本核算对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所有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如材料小票、固定资产卡片等),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的编号、名称填写清楚。

2、成本核算程序

各单位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是:

首先按费用发生项目进行归集。要求各企业按经营什么算什么分析什么的原则,划分成本费用,使成本核算与实际生产经营进程保持一致。

其次严格遵守支出范围,正确划分生产经营用、非生产用,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凡应由本期负担的支出,均应全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应由分摊负担的支出,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核算。

四、成本费用核算基础管理和控制

(—)、成本费用核算基础管理工作

l、成本计划管理是一种事前管理工作。执行成本计划过程中做到量入而出,杜绝支出无计划、花完钱再算帐的现象。

2、消耗定额管理是成本管理的有效手段。主要有两种定额管理方式,即数量定额和费用定额。数量定额主要用于控制原材料的消耗。费用定额主要用于在数量定额的基础上所确定的综合定额,主要用于下达计划、考核成本。

3、部门(班组)经济核算是指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由部门(班组)成员自行开展的群众性经济核算。包括生产任务、质量、工资分配、能源物料消耗等。

4、科目负责制是落实成本管理责任机制的有效形式。具体管理形式有:代金券、限额卡、限额本。简单地说,就是将成本费用按科目的性质分劈给具体管理的车间、职能部门,将生产与经营相结合。

㈡、成本费用控制分为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事前控制,包括成本计划和各项消耗定额、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进行核定和审核。事中控制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加强成本的日常动态控制,使成本管理由事后的既成事实,转入预防性管理。

五、成本费用核算分析

成本费用核算分析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根据政策和计划,检查和评价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成本变动差异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成本的因素和降低途径,提出改进建议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各企业成本费用分析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如下

1、分析收入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降低成本费用的措施;

2、抓住工资、材料、燃料、电力、折旧、其他各要素费用的变化对成本的影响,各项主要消耗定额和开支标准,以及价格变化对成本的影响,计算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3、揭露铺张浪费和重大损失性费用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查明管理上的漏洞:

4、分析时应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比较,检查计划执行程度:将本年成本主要指标与去年同期和历史最好水平比较,观察成本变动趋势。

成本分析采取日常的、定期的、专项的、动态的等多种形式。日常分析主要用于控制支出进度;定期分析主要用于较全面的分析,为下一步改进管理提供信息资料;专题分析主要用于针对成本费用某项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及时扭转偏差:动态分析主要用于分析任务等因素变化对成本的影响及变动趋势。

六、严肃成本核算纪律

l、确定成本支出范围,划清成本界限。即:划清基建、大修、更新改造、专项款等资本性支出与成本费用的界限;划清本单位成本负担的支出和不由本单位成本负担的支出界限:划清运输支出与多经成本、技协成本的界限;划清营业成本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划清本期与前、后期支出界限。

2、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收支配比原则。根据计算期内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实际消耗、实际价格进行核算。

3、成本核算的资料必须准确、完整、真实、合法,记载、编制必须及时。

4、严格遵守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有关消耗定额标准。

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财务会计分析是指利用会计、统计、业务核算及计划等资料,对企业的生产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总结,以便正确评价揭露矛盾,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的管理方法。

一、主要内容

l、各项收入完成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2、各项支出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3、营业利润完成情况及其完成的主要因素及采取的措施

4、资金运用、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其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

5、应付福利费收支情况分析

6、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及分析

7、现金流量及分析

8、工资总额收支及劳动生产率完成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9、其他重大经济事项分析

二、基本要求

l、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2、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3、分析过去与预测未来相结合4、企业获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相结合5、经济因素分析和非经济因素分析相结合6、企业内在因素分析与外在因素相结合三、组织程序

财务会计分析涉及面广,所需的资料来自各个有关部门。因此,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组织程序。

1.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明确分析内容、分析目的和参与分析的部门。

2.原则上是经营什么、管理什么、核算什么就分析什么,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各部门提供的原始数据必须保证时间和质量。财务会计部门对所有原始资料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为财务计算依据,并保证分析结果的及时性、可靠性,做到有内容、有深度,能揭示矛盾,有改进措施。

四、具体分析方法和步骤

常用的财务分析方法主要有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三种。

整个分析过程由四个有机联系的步骤构成:

1.对比找出差距。实际与计划比较,实际同上期比较,实际同历史水平比较等等。具体要求是:相比较的指标性质相同、包括的范围一致、代表的时间相同。

2.研究查明原因。即发现差距后接着应做的第二步工作,即找出产生差距的原因、影响因素。确定影响因素,应根据经济指标的客观联系,运用逻辑判断的方法来决定。如成本的高低,与工作量的增减、成本管理的好坏、市场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等有关。

3、计算确定影响程度。即对影响的因素从数量上确定其影响程度。既要分析绝对数,也要分析相对数。

4、总结提出建议。通常采用书面的方式,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总结,作出评价,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制定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五、分析时间

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日常、定期、不定期、专项分析。每月应提供一份财务指标分析报告,每季应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

六、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

财务会计分析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应具备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及时性等要求。

l、财务会计分析报告中提供的信息要便于使用者理解,有关指标的分析说明必须做到清楚、明晰。

2、财务会计分析报告中提供的资料应当是经营管理和决策相关的所有资料。这些资料既能对过去进行评价,对现状进行判断,也能满足对未来进行预测的需要。

3、财务会计分析报告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情况。

4、财务会计分析报告提供的资料能满足使用者对不同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比较。不同时期对同类经济事项的计量和列报,要按照前后一致的方法进行,同时并对报告期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和政策变动的影响以及其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要进行分析说明。

5、财务会计分析报告应当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重大经济事项监管制度

为加强对外投资、担保、借款、资产处置、大额资金调度、其他重大经济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制,促进企业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及范围

l、对外投资指本单位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对本单位以外的投资、合资、联营、购买和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或者购买有价证券等其他投资行为。

2、对外担保指本单位以第三人的身份,为本单位以外的债务人,以确保债权清偿为目的的保证行为。包括设定质权(以动产或权利证书交债权人占有)、抵押权(以不动产作保而不转移占有)或者作为“保证人”承担履行债务的责任或连带责任的行为。

3、对外借款指本单位将属于本单位可支配的货币资金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4、资产处置指各部门或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产权或使用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资产的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的范围:(1)、闲置资产;(2)、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淘汰的资产:(3)、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4)、盘亏、呆帐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5)、己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6)、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处置的资产。

5、大额资金调度。特别是流出本单位的大额资金,必须有合法依据和集体研究的决定。

6、其他重大经济事项包括非正常性支,出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监管程序

1、重大经济事项采取集体决策办法。集体决策指单位的领导集体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对外投资、担保、借款、资产处置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通过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形式,认真研究讨论并获得通过的决策。

集体决策一般应具备以下资料:

(1)、职能部门提交有关项目的优选方案、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2)、有关各方的资信报告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书,资金筹措报告,向上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以及批准文件等。

(3)、集体研究讨论的会议纪要、决议或者决定的文稿等原始书面材料。

2、经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必须报上级批准的,还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经上级批准后方可执行。

3、对外投资应进行可行性分析。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财务等有关部门参加,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编制可行性报告,供领导决策。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必须包括投资总额及时间安排、资金来源及筹集方案、运营成本、预期投资收益等。

4、对外投资纪律要求:

(1)、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和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资产或特许权向其他单位投资。

(2)、必须保证本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职工自身利益不受影响。

(3)、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不得挪用经营、结算资金。

(4)、必须建立对外投资的经济责任制,坚持领导决策。

(5)、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严格按投资程序办事。

(6)、必须对合作方进行资信状况及合法性的调查确认,按有关规定签定合同或协议。合同协议内容必须符合经济法规的规定,并进行必要的公证。

(7)、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对批准的对外投资,在投出资产前,必须验明各种法律文本、合同协议的有效性。严格按规定拨款,对对外投资资产的状况和损益情况要进行全过程的控制监督,并按规定核算,并在报告分析中说明。

(8)、严禁用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对外投资。

5、不得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借款;铁路单位之间相互调剂资金余缺,必须经过各级铁道结算中心办理,遵守铁道结算中心结算纪律。

6、中心不得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7、资产处置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有关文件、证件和资料

(1)、固定资产报废拆除申请单、材质鉴定书。

(2)、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批准文件。

(3)、资产的原始价值凭证(如固定资产卡片)。

(4)、技术部门的鉴定意见。

(5)、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资产评估报告。

(6)、非正常损失情况说明及对责任人、有关领导的处理情况。

三、审批权限

1、中心不得向外单位投资。中心需向外单位投资,实行联营、合营、合作经营或参股的,必须充分进行投资论证,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由总公司党政联席会同意,超过总公司权限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2、公款购买各种股票、债券,须经总公司党政联席会同意。

3、中心向资金结算中心贷款,须按照贷款程序,报总公司批准。

四、重大经济事项监督

l、财务部门对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投资产生的回报及时按合同协议兑现。

2、重大经济事项中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充分考虑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客观因素的影响,也要实事求是地给予有关责任者必要的处理。

3、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预警报告制度。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内容范围的,必须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提请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凡是必须集体决策而末作出决定的,各部门不得执行。

4、未按单位集体决策执行,擅自违规操作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

一、电算系统人员分工

为适应实行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岗位的变动,需要对财会人员的工作内容和任务以及相互分工做出调整。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划分为:会计主管、电算化负责人、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数据审核员、会计档案管理员、出纳。电算化负责人不得兼管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系统操作员。

二、电算系统人员组成:

电算系统由会计主管、电算化负责人、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数据审核员、会计档案管理员和出纳组成。

l、电算化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电算化统筹工作。负责总公司有关财务方面管理制度的制订和调整;负责电算化初期准备工作,组织协调系统的日常运行操作,提出软件修改的意见,及时纠正数据差错;负责检查和督促系统各类人员工作;负责会计数据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一般为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

2、系统管理员:负责电算会计系统的建立;负责对系统硬件、软件的检查及故障处理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数据及程序的正确性和适应性的维护;发生不可处理的错误,应及时与技术开发公司或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一般由具有相当计算机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3、系统操作员;负责所分管的财会工作,做好分管的原始凭证 的汇集、记帐、编制及预处理工作。负责审核输入凭证的预处理,整理输入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进行核算工作。负责系统的操作运行;负责数据登录、打印各种帐表数据,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负责数据正确性的校核,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电算化负责人;可协同财务负责人进行会计数据备份工作。由持有《电算化培训合格证》的会计人员担任。

4、数据审核员:负责对输入凭证的代码及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的审核,保证输出帐表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由非凭证录入员的另一会计人员担任。

5、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存档数据软盘、程序软盘、帐表、凭证和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软件、数据及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作好会计数据的定时备份工作。

6、会计主管和出纳的职责与手工方式下的职责一样,区别在于必须对会计电算化比较了解,并充分利用会计电算化提供的各种会计资料。

三、会计电算化系统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1、电算化负责人责任制

(1)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到合法、安全、可靠、可审计等要求。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2)协调本系统各类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检查会计凭证的预处理工作,确保各类输入数据符合系统的要求。

(4)负责计算机输出帐表、凭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检查工作。

(5)负责本系统各有关资源(包括数据及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和更新的审批手续。

(6)负责本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检查工作。

(?)做好本系统操作运行情况总结工作。并提出更新软件及修改软件的需求建议。

(8)负责本系统各类人员的工作质量考评。

(9)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并制定岗位责任考核制度。

2、系统管理员责任制

(1)负责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维护:负责排除系统软、硬件的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负责系统软件及数据正确性的维护。

(3)负责与软件公司联系,及时解决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修改或升级要求。

(4)负责检查数据备份工作。

3、系统操作员责任制:

(1)负责本系统的数据登录、数据备份和输出帐表的打印工作。严格按照原始凭证做好数据输入操作,输入完毕进行自检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交审核员复核;在输入操作中,如发现输入凭证有疑问或错误时,应及时向电算化负责人或专职会计员反映,不得擅自作废或修改;发现输入数据与凭证不符时,应按凭证数据予以修正。

(2)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3)当天的日记帐数据,做到当天登录。登录后即打印当天的帐表,做到当日记帐当日清,在月末应将核对无误的明细帐和科目汇总表打印输出。

(4)按需要打印系统所有的明细帐、总分类帐、会计报表和自动转帐凭证。

(5)每次操作完毕,应及时做好各类备份数据和存档数据。

(6)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

(7)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电算化负责人报告,并做好故障记录和上机记录等事项。

4、审核员责任制:

(1)负责凭证数据的审核工作,包括各类代码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和数据的正确性。

(2)负责输出数据正确性的审核工作。

(3)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应退还各有关人员更正、补齐后再行审核。

(4)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不正确的输出帐表数据不予签章确认。

5、会计档案管理员责任制:

(1)负责本系统各类数据盘及各类帐表、凭证资料的备份和存档保管工作。

(2)做好各类数据、资料、凭证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出借。

(3)按规定期限,向各类有关人员催交备份数据和存档数据。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软件的操作使用管理,确保会计核算软件的正常运行及会计信息的全面、准确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操作使用人员:

操作使用人员是指有权使用会计核算软件完成职责范围内会计电算工作的财务人员或财务部门工作人员。

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要求财务部门配备以下操作使用人员;

(一)系统管理人员:负责所有会计核算软件数据的初始化、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运行错误的登记与排除工作:负责系统操作使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分配操作人员的工作权限,并设置操作使用人员的保密字。

(二)数据录入员:按照操作规程录入凭证数据,并负责录入数据的正确性校验,对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作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人员无权修改原始凭证或手制凭证上的数据,不得进行凭证复核操作。出纳人员,系统维护人员不能担任数据录入人员工作。

(三)数据复核员:负责对已录入计算机的凭证编号及数据的完整性、正确性审核,确保入帐数据的完整与正确。

(四)数据管理人员:负责已复核数据的入帐、入帐后凭证、帐页的打印输出工作,协助系统管理员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负责程序软盘、存档数据软盘、输出凭证、帐页及其他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软件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五)系统维护人员:负责对会计电算化硬件和软件的检查及运行故障处理工作,以保障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操作使用人员的操作权限:

(一)系统管理员必须根据所用财务软件的特点和本单位会计电算体系与核算方式。会计科目的设置必须符合会计制度与单位核算、管理的要求。报表格式必须符合上级主要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要求。

(二)数据录入员进行数据录入操作时应严格按照凭证内容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如发现凭证数据错误立即通知凭证编制人员或系统管理人员,并根据修正后的凭证修改录入的数据。数据录入人员除可以进行数据录入操作外,还可以进行数据查询工作,但不得进行数据复核操作,复核人员亦不能进行数据录入操作,复核时发现凭证录入错误,必须通知数据录入人员进行修改,复核人员不得进行已录入数据的修改操作,待数据录入人员修正录入数据后再进行复核签字操作。

(三)系统维护人员除实施数据维护外,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随意打开系统数据库进行操作。实施维护时不准修改数据库结构。其他操作人员一律不允许实施数据库操作。

(四)用于会计电算化的硬件和会计软件只有操作人员才能上机操作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系统管理员认可合格后方可上机。

(五)操作使用人员上机操作前后必须填写“上机操作登记簿”,如实填写操作人员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下机时间、操作期间

系统运行情况等。操作人员的保密字必须牢记,并注意要安全保密,否则出现问题,操作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有不可推卸有责任。

(六)出纳员、维护人员、程序人员均不准实施数据录入操作。

(七)备份数据软盘和存档数据软盘、帐页、凭证、报表及其他资料由数据管理人员按规定统一复制、核对、存放、保管。

三、会计凭证的审核与管理:

会计凭证是计算机处理会计核算业务的依据,因此必须保证入帐前录入计算机的会计凭证准确、可靠。应从以下几方面严格把关:

(一)业务主管的审核:

财务部门收到业务人员编制的业务凭证后,首先由稽核人员审核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认无误后,再审查有无业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的签章,如确认无误则上机制单,依此编制记帐凭证。

(二)手工记帐凭证的审核:

制单人手工编制完的记帐凭证必须交稽核人员审核后才能交数据录入人员录入。

稽核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凭证摘要的规范性、清晰性;凭证分录和数据的合法性、准确性。如无误,再检查凭证科目的平衡关系,最后审查制单人是否签字。

(三)机制凭证的复核

数据录入人员录入凭证数据后,由数据复核人员对录入的凭证进行复查,确保与手工编制的一致性,复核人员复核无误后签字。(四)复核后的凭证必须打印输出、并经有关人员(稽核员、制单人员、出纳、数据录入员、数据复核人员、会计主管等)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记帐操作。

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及数据管理制度

一、硬件部分

1、各企业开展会计电算化必须配备电算化专用计算机及相关外部设备。

2、财务电算化用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禁止任何人用作其它工作。

3、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财务计算机室,集中、统—管理电算化用计算机。

4、电算化用计算机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防止意外断电造成数据丢失或破坏。

5、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6、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检查,以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防止发生意外,造成数据流失。

7、除被允许操作财务软件的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人员未经电算化负责人允许不得用机,未经电算化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电算化用机的摆放位置。

8、有外单位送来的数据盘,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病毒检查工作,其它的外来软盘一律禁止使用。

9、因违反以上相关规定而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软件部分

1、为便于总公司与企业联网,企业使用统一的会计电算化软件。

2、各企业实施电算化必须采用经相关财政部门评审的商品化软 件,如需自行开发必须在经相关财政部门评审许可后方可脱离手工。

3、原版软件由专人妥善保管,并做好软盘备份,各企业均使用备份软件。

4、严禁擅自修改软件程序。如有必要时应与软件开发商联系协商。

5、计算机或软件运行中发生故障应及时维护。如果没有能力维护,应及时报总公司电算化领导小组,由小组派人维护。维护人员应做好维护记录的登记工作。

6、定期对软件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7、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及时对系统中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

三、数据部分

1、财务数据要经常进行备份,保存介质可采用磁带、光盘、微缩胶片等。网络服务器在引进时,必须配置磁带机或可读写光盘机或其他存储介质。也可在短期内先用软盘、硬盘备份,以后向光盘和磁带机等存储介质过渡。

2、数据备份目的在于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可将数据恢复到最近状态,将损失减少到最小,其目的是防止硬、软件故障的发生以及人为失误造成的数据损毁。因此,原则上要求在发生业务的当天全部进行备份。备份至少要做到:

(一)与每周五天对应的五个备份循环覆盖;

(二)保证每月月末的备份:

(三)每年年末的备份;

(四)备双份以上,存储于不同的地点,对存于软盘等易损坏介质上的数据,还应定期再转出备份,以防存储介质失效。

3、对备份的数据应加强管理,防止被非法拷贝或毁坏,要对其内容及运行环境(如财务软件的版本)等进行记录。网络版的备份应连同主控数据库(master)一并备份。

4、参加财务软件开发的单位或专职从事系统维护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软件的技术资料、源程序和加密措施。

5、对会计数据的备份、恢复、转出、转入的权限都应严加控制。严禁未经授权将财务数据拷贝出系统,转给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严禁未经授权进行数据恢复或转入操作。

计算机上机操作记录制度

《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几项规定(试行)》中对会计核算软件的使用单位有明确要求——要有必要的上机操作制度。为了更好地完成系统维护的任务,了解故障发生的原因、地点、时间,以及如何处理和处理结果等情况,并作为下阶段合理调整机时分配的依据,严格财务微机管理制度,现规定如下: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登记当天所有上机操作情况。要求填写日期,操作员姓名,操作内容,运行时间和运行情况。

二、操作过程中没有问题则在运行情况及备注栏填写运行正常字样,若有问题发生则应及时登记记录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三、不得进行末作登记记录的任何软硬件维护工作。

四、系统管理员在维护过程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和处理方法,处理结果都应有所记载,对于重大运行故障,除按规定登记外还须另行填写故障报告单。

五、操作记录每月装订成册,日常由档案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年终整理归档。

六、要真实完整地填写操作记录,如果发生不登记者,按经济责任制有并条款处理,以上规定由系统管理员监督执行,请所有操作及维护人员遵照执行。

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单位应根据帐簿数据,准确编制或由机器正确生成会计报表,报表格式由会计主管部门统一设计认可。

二、报表的编制要求做到数据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手续齐备,做到帐证,帐表,表表之间勾稽严密,有所属单位的应将所属单位的报表数据输入机器进行汇总,并将本单位报表、所属单位报表和汇总表一并报出,书面报表必须由分管帐务的领导,会计主管和制表人签名盖章。

三、单位的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磁盘(硬盘和软盘)上的会计文件和以书面形式存放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存储在磁盘上的会计文件,必须按规定及时打印输出书面形式,末打印之前不得抹去。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由操作使用人员在打印输出的页面上签字或盖章注明,由系统管理员签字盖章认可。磁盘形式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必须在两年以上,其中会计科目和总由数据(包括和月度汇总数据)必须永久保存,明细帐、记帐凭证及其他数据资料在两年后可根据需要决定存毁。

四、必须经常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建立软盘备份。备份是通过对硬盘的会计数据建立软盘副本来实现信息存储的,每月备份不得少于一次。不得直接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和作为正式档案的备份软盘上的会计数据进行任何非法操作,如要对磁盘会计数据进行加工,必须

使用备份的副本,不得删除硬盘和软盘的数据。恢复系统数据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

五、必须妥善保管好会计数据的备份软盘,备份软盘应贴上写保护标签并用印章或封条签封,或由专人保管。备份软盘应装在保护封套和包装盒中,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并定期进行转储。硬盘和正式备份软盘不得随便乱放和外借。

六、会计数据的备份软盘及自行开发原程序的备份分别在三个地点以上,应根据数据量和硬盘空间的大小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如半年或一年以上)清理一次硬盘,删除硬盘上以前的会计数据,以利于提高机器的利用率和运行速度,没有做过备份的硬盘数据不得清理删除(存放地点分别为档案室、财务室)。

七、磁盘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和清理硬盘等,由系统管理员专职执行并对磁盘会计档案的安全的正确负责。

会计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人员应负责档案库房的档案完整和安全。

二、档案入库前,及时编号、填写卡片、目录,排入柜。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按要求整理后才能入库。

三、保持档案排列整齐,借出时要有标记,归还时应及时放回原处。

四、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内。

五、档案库房严禁烟火,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应备有灭火器。

六、库房要保持清洁。注意温湿度适宜,通风良好,每天上班前要记录一次温湿度的变化情况。

七、每月进行库房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会计档案保密制度

一、保持高度警惕,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漏洞,及时采取措施。

二、不论遇到任何情形,都要保证党和国家机密的绝对安全。

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将档案借给无关人员,不带无关人员入档案库房。

四、下班检查库房的电灯和电器设备是否关好。

五、严格把握档案借阅制度,凡查阅档案时,必须履行登记、回收、注销手续,防止丢失。

会计档案借阅制度

一、凡需借阅档案者,必须持有介绍信予以办理借阅手续,并登记借阅台帐。归还时,必须如实登记使用情况。

二、借阅档案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如继续使用,需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办,每超过一个月罚款50元。

三、外单位查阅档案,只能在室内查阅。如需外借,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酌情收费。

6.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篇六

一、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企业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企业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审批控制。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审批。

3、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企业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企业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内容

企业设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及其权限由企业根据其组织结构、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可以确定一个审批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也可以确定两个或多个审批人员,他们各自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力。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管理(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笔者认为这种审批程序不很合理。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必然造成会计人员的审核形同虚设。许多会计人员直接以是否有领导签字为依据进行审核。如果领导已审批通过,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利和责任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

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企业领导或企业职工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各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采用以下几种财务收支审批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由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更是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约束,这本身也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企业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董事会或职代会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

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3、多重审批模式。这是指企业所有财务收支均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可以是“双审制”,也可以是“三审制”)。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制度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有的企业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有的企业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分管领导(或指定由主管会计工作的单位领导)后审,有的企业甚至还需要单位负责人最终审批;也有的企业实行分管领导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等等。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相互牵制原则,能够提高审批质量,但审批程序相对较为繁琐。

4、混合审批模式。混合审批模式实际上是上述三种模式的结合运用。它规定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和金额范围内由一人审批,超过一定范围和一定金额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这种模式针对不同的财务收支业务采取不同审批制度,既可以在一定程序上简化审批程序,也加强了对重要财务收支项目的控制。但这种审批制度在实际运用中容易被人采用“化整为零”的办法逃避双审或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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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篇七

一、财务开支审批原则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和复核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村负责人审批。

二、财务开支审批权限

1、生产经营性开支。生产经营性开支是指村为了扩大再生产,当年添置固定资产和增加流动资产支出,购置农机具、修建厂房仓库、购置其它生产用的材料流动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金额在10000元以下,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核定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

2、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凡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 10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核定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

3、村级基本建设投资3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要经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核定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记复核。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要经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核定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记复核。

三、财务开支审批程序

1、经办人员需出具合法合规的开支原始凭证,对确实无法取得合法合规发票的,要一律使用《尖草坪区阳曲镇欢咀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附相关有效原始单据,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2、村报账员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村负责人根据审批权限规定各尽其职。

4、对于出差、采购等发生的暂借款,必须按时报账结算。

5、村级支出单据需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盖章后方可入账。

四、财务开支审批责任

8.财务审批权限制度规定 篇八

1、流域水电规划

2、开展项目核准的前期工作。

3、项目核准。

4、初步设计报告。(权限在省上的项目放在核准前,不在省上的放在核准后)

5、工程招标。

6、质量监督。

7、开工许可。

8、工程验收。

9、电网建设。

10、建后管理。

二、水电站建设的审批权限?

电源开发权包括勘察设计权及开发建设权。勘察设计权是指依法取得的对特定电源项目开展勘察设计的权利,包括完成一定投入后经审定的前期工作成果和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开发建设权是指依法取得并按照审定的工程技术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特定电源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和获取电能的权利。

流域综合规划实行分级管理。流域面积

500平方公里以上或跨设区市的河流综合规划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编

制并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论证后报省政府审批。(福建规定)省管河流由市(州)发展计划部门和水利部门转报省审批。州管河流由市(州)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州级相关部门审查。报市(州)政府批准;县管河流由县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审查,报县政府批准(四川规定)。

非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装机容量小于

2.5万千瓦且符合河流(河段)水电规划、无综合利用要求且不需要省协调外部条件的,由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电源开发权行政许可事项,报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或非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装机容量大于2.5万千瓦(含2.5万千瓦)的,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电源开发权行政许可事项(四川规定)

各市(州)有不同的规定:绝大部分是电站装机0.5万千瓦以下由县上相关部批,但凉山州是0.25万千瓦以上由州上审批。

25万千瓦以上由国家发改委批,100万千瓦以上的由国务院批。任何水电站开发项目必须经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水电站开发实行核准制,未经核准不能开工建设。

三、要获得流域规划的审批需作哪些工作?

(一)、流域规划的送审

流域规划的编制及送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取得开发权的业主出钱编制规划报告,经层层发改部门报送到有审批

权限的发改委评审和审批;另一种是由县上出钱编制规划报告,经层层发改部门报送到有审批权限的发改委评审和审批。这两种情况规划的批复都是批给县发改局(根据批复及开发权限)。

(二)、开发权的取得与流域规划?

有的在开发权取得之前相关部门已完成了流域规划,此时流域规划的费用由取得开发权的业主补付;另一种就是由取得开发权的业主出钱作流域规划。

(三)、得到流域规划的批复需作哪些工作?

1、开展流域规划前期工作的请示与批复

由企业或县水利局向发改部申请作流域规划前期工作,由有审批权限的发改部门审批。待批复后,开始作流域规划。

2、水电站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到有权限的发改部门办理“流域规划同意书”。要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3、水电站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

水电站建设业主在取得水资源开发许可批复后,应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综合规划或流域管理机构办理“防洪规划同意书”。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4、水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建设业主在办理好上述“两个同意书”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按规定权限报相应

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将审查意见和专家评审组意见及经审定的报告书等材料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渔业资源影响论证的审批: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流域渔业资源影响论证书》,有权限的水利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出据评审意见。有权限的水利部门完成《流域渔业资源影响论证书》的批复。

6、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

(1)、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发改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发改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2)、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林业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林业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3)、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游局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游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4)、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环保护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环保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规划单位请有环评资质的单位编制《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书》,有权限的审批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批复。

7、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批

将电站的坝址、厂址的位置和界限报有审批权限的水利部门(一般情况)、建设局(厅)审批(有遗产保护区的实验区)。

8、流域规划报告的审批

(1)、规划单位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流域规划报告书》

(2)由发改部门、水利部门向有审批权限的相应部门打《流域水能资源的请示》,有权限的部门组织专家对《流域规划报告》进行审查并出据《流域规划报告的专家审查意见》

9.村级财务审批管理制度 篇九

一、完善代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全镇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含村、居委会,以下同)财务会计委托村级财务代管中心进行代理。

二、规范财务管理

(一)统一开设账户。村级资金由镇财政所开设的村级财务代管中心银行账户统一管理,分村核算。上级部门单位下拨村级的各项资金和村级各项收入都必须通过该账户进行存储、结算。

(二)严格票据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统一使用湖南省财政厅监制的“湖南省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收款收据”和“湖南省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往来结算收据’’,禁止使用其它收款收据,严禁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代开收据。票据管理员须建立票据管理台账,对票据的领、缴、销、存等情况进行登记,严格管理。

(三)规范报账程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配备报账员。

村级各项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应及时将原始凭证按村财务管理制度报账;村报账员应及时将审批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向镇代理机构报账。

(四)年初必须将全年收入支出情况作出预算方案,以报告的形式向镇财政所汇报。

(五)建议村级报账员和出纳员分设,报账员负责条据收集和初审,出纳员现金管理。

三、规范收支行为

(一)规范收入管理。

1.村级向上级财政、上级部门争取的各项资金以及各项捐资等,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入村级财务代管中心账户。

2.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或盘活、重新利用的,必须坚持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签订相关合同(提交一份至村级财务代管中心备案),在全村公示公开,任何人不得擅自做主,私自交易。

3.村级收入严禁坐收坐支。村报账员应将收取的款项及时存入村级代管中心账户。

(二)规范支出审批和管理。

1、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人口在3000人(不含)以内的村备用金金额为10000元,3000人(含)以上的村备用金金额为0元,用于支付单笔1000元(不含)以内的村级零星开支;单笔超过1000元(含)的必须实行打卡转账支付。

2、明确分级审批原则。单笔1000元(不含)以内的支出,由村级财务审批人审批;单笔1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支出由村支两委成员共同商定集体审批;单笔超过10000元(含)的支出由村支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集体审批。

3、专项支出规范管理

(1)村组干部工资、补贴、奖金按党委、政府最新文件发放,村级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巧立名目乱发滥发。

(2)村级行政公务坚持实行“零招待”,不得在其他项目中虚设开支,冲抵招待费。

(3)村级公用经费实行“定性、分类、限额”的原则,包括办公费、宣传印刷、会议、协调等列入会议开支专项。人口在3000人(不含)以内的村每年不超过5万元,人口在3000人(含)以上的村每年不超过8万元,居委会每年不超过3万。

4、规范村级项目建设

(1)村级项目建设在实行“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后,坚持事前申报、事中监督、事后验收的原则。

1、事前申报,村委会如实填写村级项目建设申报表。写清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施工工期、资金来源、现场责任人等。报镇村级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进入实施阶段。

2、事中监督,镇村级项目建设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督,了解项目实施的真实性,监督工程质量和工程标准。

3、事后验收,除村级自行组织验收外,20000元(含)以上的项目由镇村级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现场进行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表。

(2)组级项目建设。

1、组级项目建设资金是全额村民自筹的建设,村级原则上可以不进行管理,但要引导组级自主实施,自我管理。

2、组级项目建设,当年度需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的,村支两委必须强化监督管理,监督项目有无建设的必要、监督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监督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标准。凡组级当年度建设项目没有通过村级监管的,坚决不准下拨财政资金。

(三)规范村级财务报账程序和报账资料

1、报账程序

1、单笔1000元(不含)以内的村级零星开支,要按照经手人提供有效原始凭证(签字或盖章)→村报账员初审→村级财务审批人审批→村监委会签字审核。

2、单笔超过1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支出,要按照经手人提供有效原始凭证(签字或盖章)→村报账员初审→村级财务审批人审批→村支两委成员共同审批→村监委会签字审核。

3、单笔超过10000元(含)的支出,要按照经手人提供有效原始凭证(签字或盖章)→村报账员初审→村级财务审批人审批→村支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同审批→村监委会签字审核→支付款项的程序执行。

2、工程项目报账所需资料:1四议二公开(20000元(含)以上,公开公示需保留电子档)2预算清单3工程承包合同4验收单5决算清单6开工前、中、后的相片(需保留电子档)7税务发票。

(四)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各村对闲置村集体资产可按照相关政策坚持四议两公开后有效盘活处置,处置所得收入原则上优先用于原小村的债务偿还及基础设施建设。

(五)规范村级债务管理

村级财务要防范债务风险,对本年度的建设要坚持量体裁衣、量入而出的原则。资金未落实的不能上马,有可能新增债务的禁止动工,20xx年村级财务不能形成新的债务。对之前形成的往年债务,要积极争资,积极处置闲置资产,有效消化债务。以村为单位出台3-5年消化村级债务的规划方案。每年不低于20%。

(六)村级财务严格禁止的内容

1、严禁在村级账目中虚设工程,虚列开支

2、严禁在村级开支中列支党报党刊以外的报刊杂志征订费用。

3、严禁在村级财务中发放党员会议工资、会议补贴、会议礼品。

4、严禁任何个人以“引资费用”或其他名义将上级财政拨款或项目资金按比例返还进行列支。

5、严禁白条、审批手续不全、报帐资料不全的条据入账。

6、严禁未经村支两委监管实施的项目,将财务资金、上级拨款支付给各片各组及任何个人。

7、严禁未经程序处理处置闲置集体资。

8、严禁除五保、低保、贫困户等原因,将村级财务资金发放到个人,如出现资金流向个人,对书记一律免职。

对以上严格禁止发生的财务行为、条据现象,各村总支书记、财务负责人要切实把关遵照执行。纪委要查就查这些内容,一旦发现严肃追责。

(七)规范记账程序。镇统一配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记账员和审核员,记账员编制记账凭证,经审核员审核后登记明细账和总账,编制财务报表。

(八)规范档案管理。

村级财务档案资料由乡镇代理机构统一保管,年限为1 5年。超过1 5年的村级财务档案资料由乡镇代理机构移交镇文书档案室集中保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将财务资料留存村级保管。镇代理机构要设立专门档案保管室,配备专用档案柜,每村一柜,分村保管。记账员要按照规定和要求,对所经办的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及时分村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立卷归档。除村级财务清理或有关执纪执法机关依法调阅或外借会计档案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阅或外借会计档案。调阅或外借会计档案按照“经办人凭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提出申请→档案管理员初审登记→代理机构负责人审核→镇分管领导审批”程序进行。调阅会计档案一律在镇代理机构进行,外借会计档案一般不得超过3天,遇特殊惰况必须提前审定。

四、严明工作职责

(一)村级报账员工作职责:负责保管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管理各项票证、财产物资;登记现金日记账、往来明细账、实物明细账;办理收支结算,审查原始凭证;按月定期将收支原始凭证送交村监委会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报镇代理机构入账;按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表资料进行公开公示;协助村支两委搞好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的制订、分解、落实。

(二)村级监委会工作职责:对村级事务管理和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实行监督;对村级财务公开清单和报账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村级财务定期组织清理(每年3月31日前清理上年度村级财务);建议村支“两委’’就有关问题召开党员大会(党员议事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对违反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出的决定、决策和报销凭证提出修正建议;受理群众举报,开展调查了解,发现错误及时提醒纠正或解疑释惑,发挥联系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镇党委对村支“两委’’成员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监督村干部的权力运行和廉洁行为。

(三)镇记账员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制度,督促各村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按时做账,按月报表,监督管理村集体资金;把好入账凭证要素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报账员落实;指导村报账员做好财务结算、核算、报账等工作;检查各村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定期盘点现金、核对余额、检查重要凭证使用情况;协助各村制订各项财务计划;整理记账财务资料及时归档。

(四)镇财政所工作职责:镇财政所负责资金拨付审核工作;对村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对村级大额资金的转账支付进行审核;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票据“领、销、存”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检查。

(五)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做好财务结算、核算、报账等工作;代理村委会处理村级财务记账、算账、报表;监督管理村级现金开支,特别是大额或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审验;保管村级财务档案;参与村级财务预、决算方案及财务制度的制订和监督。

(六)镇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职责: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村级大额开支和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对村级财务清理和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镇政府工作职责:负责研究部署本区域范围内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督促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组织开展村级财务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解决村级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建设。

五、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格实行公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将镇记账员统一制作反映逐笔逐项收支的财务公开表,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通知》(农经发(20xx) 13号)明确的村级财务公开程序,准确、完整、规范、及时地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每年4月、7月、1 0月的2 0日前,应将村级财务进行集中公示。

(二)严格财务清理。每年3月3 1日前,镇代理机构负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上年度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在村级“两委”的组织下,由监委会具体实施,独立开展财务清理工作。监委会可以视情况选取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作为财务清理工作人员。村级财务清理不得再以民主理财小组、清账小组等名义进行。镇记账员负责提供财务账簿、凭证、报表等财务资料,并进行业务指导。清理结束后必须形成详细规范的财务清理报告,及时将财务清理结果张榜公开。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黄沙街镇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焱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鹏飞副书记

副组长:刘勇纪委书记

副组长:刘平辉党委委员

成员:陈亚徽张红罗天保吴冬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

(二)黄沙街镇“两清理两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鹏飞副书记

副组长:刘平辉党委委员

成员:罗天保易晓勋罗贤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两清理两整顿”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处理闲置资产、处理特殊矛盾特殊问题。

(三)黄沙街镇村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平辉党委委员

成员:罗天保谢岳军张红易晓勋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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