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精选8篇)
1.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篇一
重大危险源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目的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故,充分体现安全、高效、便民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高速公路的交通延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西省高速公路条例》、《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在太旧路政一中队辖区内,有重大危险源的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翻(撞)车、泄露、污染、火灾、爆炸等事故。
三、主要任务
配合公安、环保、消防、卫生部门排除险情,救护伤员,疏散滞留车辆和人员,协调养护等相关部门快速清理现场。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五、预案处置
(1)信息报告
高速公路发生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路政中队应立即向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地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报告,同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并及时通报信息监控中心、相邻收费站。
(2)事故处理
1.发现或接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要及时掌握事故车辆所载危险品的名称、数量级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同时立即向公安(110)、消防(119)、卫生(120)、环保、信息监控中心等部门报警,说明现场情况,并按程序逐级上报,汇报中应讲清楚事故的概况,以便上级部门根据事故所出的位置采取措施。
2.路政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抢救伤员,并指挥车辆有序停放,预留救援车辆通道。通报监控中心利用可变信息情报板在收费站入口及沿线,发布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信息,提示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和下路绕行。
3.路政人员要在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下发展工作,主动配合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制定现场处置措施,严禁擅自处置。险情无法立即排除的,应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要在足够的安全距离内,摆放事故警告标志和禁行、绕行标志。需要封闭交通的,应立即在事故现场两侧主线上,设置警告标志和禁行标志,短时间内不能排除险情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打开两侧中央活动护栏,摆放指示标志,引导滞留在现场附近的车辆调头,在就近的收费站下站分流。对事故车辆进行清障作业时,要在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专家指导配合下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停放于指定场所,确保不出意外。
4.发现或接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发生事故或隐患,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车辆和人员,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专门布控,及时通知服务区采取相应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事故现场的救援人员,要严格按照《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常识》的处置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中队要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精心安排,落实责任。中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3、加强信息反馈。事故处理结束后,救援小组工作人员应及时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总结工作经验,并做好相关记录,整理上报归档。
2.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篇二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是指在港口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险货物或者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项作业。在危险货物的装卸、运输过程中, 虽然配备了必要的设施和经过培训的作业人员, 采取了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但仍然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火灾、爆炸、溢漏等事故。事故发生后, 如何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来控制事态的发展, 使事故的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是摆在每一个危险货物作业企业、地区面前的问题。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 是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货物安全事故, 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 降低事故损失而事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万一发生事故, 各部门可以按照方案指定的任务、方法, 各就各位, 立即开展有效的救援, 不用再组织和动员, 赢得时间, 取得主动, 减少损失, 特别是可以减少人员伤亡。否则一旦发生紧急情况, 现场必将一片混乱, 联系不畅通, 指挥不灵, 各部门不能有效运作和协调, 其结果必将丧失有利的救援时间, 带来更大的损失。
2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当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发生事故时, 应当及时组织救助。发生特大安全事故,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企业应当服从地方人民政府指挥, 积极配合救助, 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当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 做好演练记录, 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当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发生事故时,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采取应急行动, 排除事故危害, 控制事故进一步扩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和主管当局得到的第一个有关危险货物事故的信息可能很不充分, 但它足以说明可能会发生的各种巨大风险。问题的关键是在于旨在控制紧急局势的正确而充分的救护措施能否被采用。因此, 有必要制定一个应急行动规划以作备用, 不仅对决策者进行指导, 而且为其编制了采取步骤的程序, 这样就能迅速而有效地采取适当措施。
3 制定应急计划的基本指导思想
只要涉及到危险化学品, 任何意外的溢漏和渗漏, 无论其来源于任何物质, 都会由于溢漏或者渗漏产品的特征而引起各种危险后果。火灾、爆炸、毒害和污染不仅会发生在与溢漏直接邻近的区域, 有时还会发生在离事故现场相当远的地区, 对此种危险应有所预料。只有对一事件的自然结果预先作出充分估计, 才能有效地采取干预措施, 迅速地测定出干预效果, 这样就可以作出最好的选择, 也就是说, 计划应能揭示出采取反应行动所引起的效果;所有与被选择的反应行动有关的措施必须是事先计划好的, 并与当时情况相适应;港口生产指挥中心应在数分钟就把所以这些资料准备好, 确保从得到事故第一信息到开始采取行动之间间隔的时间尽可能短。
由于危险货物事故所带来的后果发展很快, 应随时做好准备应付由于危险货物事故所造成的各种紧急局势, 在任何应急计划中, 时间是一个头等重要的因素, 务必在事故发生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采取行动, 这些行动包括为了限制危险货物事故所造成的恶果而采取的制止性措施, 和向附近工业居民发布警报, 这样也会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 制定应急计划的基本要求
危险货物的装卸和运输必须用最安全的方法谨慎地进行, 以防止事故以及对其他货物的沾污和环境污染的发生。对于包装危险货物, 国际公约与国内有关法规都对其包装详细明确的作出了规定, 使得包装的设计能使盛装的危险货物在运输与装卸期间不溢漏和渗漏。对于液体、气体危险货物, 国内外的公约和规章都对运输船舶及装卸有严格的规定。即便如此, 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包装的损害以及其他操作不当, 会使内装的货物溢漏和渗漏出来, 造成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等事故、对于液体、气体危险货物在港口溢漏的可能性要大于在海上航行中。所以在制定应急计划时, 要求各部门提供充分而详细的资料, 包括危险货物的性质、包装, 发生事故时可以采用的救援和急救措施, 若可能的话, 指明采用哪些适当步骤限制恶果, 评定危险货物事故的结果;对于在港口作业的各类危险货物都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对每一种危险货物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不同的预案。所有的预案都必须是便于专业人员执行的同时, 也便于缺乏专业理论知识的人员执行。
5 应急计划的基本内容
制定应急计划时, 必须包括以下这些内容: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向港区内外的适当应急机构报告的程序;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 向港区的岸上和水上使用者发出通报的程序;提供有关危险情况下适用的应急设备;装设适用的警报器和应急控制器;组织地方应急队, 以在发生重大紧急情况时协调行动, 并处理诸如危险品渗漏或者外溢等一般较小的紧急情况;为在出现紧急情况时使用有关船舶离开而做出的协调安排;保证通道时刻畅通的安排。
同时要建立港区事故应急组织指挥和协作系统, 统一指挥和协调事故的应急反应:指挥部在接到港口危险货物事故报告后, 应迅速核实事故发生地点、原因、造成损失程度、有无人员伤亡等情况, 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根据事故程度下达行动指令, 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和协调以下各组工作: (1) 现场灭火指挥组, 负责火灾现场指挥和灭火工作。 (2) 泄漏化学品回收与处理组, 负责泄漏事故现场指挥, 并负责事故引起的泄漏油品的回收与处理。 (3) 通讯联络组, 负责与上级、港区内外之间的通信联络。发生爆炸、火灾、泄漏事故, 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发生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 (4) 现场保卫和人员疏散组, 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划定警戒区域, 实行交通管制, 根据指挥中心命令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撤出警戒区。 (5) 现场物资疏散与电气运行控制组, 负责重要设备设施紧急关闭、停止运行、危险区域船舶疏散离泊、及时疏散受火灾爆炸威胁的邻近可燃物品, 实施事故应急供电或者切断部分电气运行。 (6) 事故风险预测组, 负责事故风险预测, 通过计算机模拟技术, 预测事故规模与影响范围。 (7) 后勤保障组, 负责灭火器材、药剂的补充, 黄沙、麻袋、铲车、交通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质设备的调用。 (8) 医疗救护组, 负责治疗事故受伤中毒人员。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报当地医疗急救中心, 在专家和专业医生到达之前, 根据伤员的实际情况, 积极开展救治活动, 争取宝贵的急救时间。 (9) 环境检测组, 负责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污染扩散检测, 空气或者水污染严重的, 应立即上报指挥中心。 (10) 事故取证与调查组, 负责事故原因调查, 取证与记录, 为下一步灾后评估与事故处理提供资料;1 (9) 1新闻组, 负责信息报送, 统一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6 结束语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 具有危险性和潜在危险性的物质有3万多种, 海上常运的危险货物已达3000多种, 且还有大量新产品在不断地涌现。这种情况给海上货物运输、港口作业和海洋环境带来日益严重的威胁。大量的危险化学品要进行港口作业, 港区就是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 潜在着重大危险。如果发生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其危害极大。我们通过安全设计、操作、维护、检查等措施可以预防事故, 降低风险, 但还达不到绝对安全。因此, 需要制定万一发生事故后, 所能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应急方法, 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交通部水运司.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培训教材.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2.12.
[2]交通部.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1996.
3.咽喉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三
易引起窒息的食物
果冻
我国从2006年5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开始实施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直径不得小于3.5厘米。但生活中不是只有直径3.5厘米以下的小果冻可能导致宝宝窒息,其实对于5岁以下的宝宝来说,直径在3.5厘米以上的果冻同样很危险。宝宝把果冻咬碎以后,碎果冻分散到支气管口的话,就非常危险。因此,不要给5岁以下的宝宝买果冻当零食。
珍珠奶茶
珍珠奶茶对3岁以下的宝宝来讲,的确存在危险。由于要吸上“珍珠”,所以喝珍珠奶茶用的吸管很粗。但很多“珍珠”的大小和吸管并不完全匹配,饮用时要用很大力量才能将“珍珠”吸进嘴里。这种状况对成人来说问题不大,但对发育成长尚未完全的宝宝来说则相当危险。因为宝宝牙齿还没长齐,喉管和气管较细,喉部反射本领也差,当吸入“珍珠”时,很容易因用力过大而被噎住,形成呼吸道异物。
葡萄
葡萄的颗粒正适合宝宝一口吞下,如果家长给剥过皮后,让宝宝吸进嘴里,葡萄柔软而光滑,很可能会因用力过大堵住气管。如果在吃东西时跑跑跳跳,更容易出危险。因此宝宝在吃葡萄、李子、樱桃等食物时,要坐在一处,安静地吃,并提醒宝宝慢慢吃。
QQ糖
QQ糖个体较小、口味甜,且有弹性,在外包装上一般也没有安全提示,如果边吃糖边说话,很可能不巧就卡在气管中,容易引起窒息。如果宝宝未满2岁吃QQ糖的危险较大,最好不要给宝宝吃。
果仁
花生仁、瓜籽仁、杏仁等颗粒小,宝宝牙齿未长全,不能将它们充分嚼碎,如果吃时不小心,很可能吸入气管。因此2岁以下宝宝不要喂吃整粒的果仁食物,可把果仁碾碎放在粥里。异物窒息急救法
一旦出现异物窒息,由于脑部缺氧超过四至六分钟就会造成永久损伤,因此,异物吸入导致窒息的处置,应着重于急救黄金时间。
一般来说,婴幼儿被异物塞住呼吸道的紧急处理方式,依1岁以下和1岁以上有不同的急救方法,父母一定要学会,最好经常拿个布娃娃进行模拟演练。
1岁以下宝宝急救法
妈妈坐在椅子上,将左前臂架在大腿上,然后让宝宝头冲下趴在妈妈的前臂上,并使宝宝的头低于身体(左手要固定宝宝头部和颈部)。
用右手掌根平稳地敲击宝宝的后背中部,5次即可。在重力和冲击力的共同作用下,异物可被排出。
若呼吸仍未恢复,重复上述步骤。必要时送医院急救。
避免宝宝窒息照顾法
生活中细心照看宝宝,才是避免危险发生的上上策,哪些方面妈妈要注意呢?
1. 宝宝衣服的装饰物,比如小扣子,小花等要结实牢固,否则宝宝会不自觉的把它们从衣服上拽下来,放到嘴里吃。或者在清洗衣服后要检查宝宝衣服上的小配件是否牢固,以防它在你不知道的时候掉到宝宝旁边。
2.如果宝宝正在长牙,最好的磨牙食物是婴儿专用的磨牙棒。不要给他一些胡萝卜条、瓜条之类的自制磨牙食物。虽然这些东西可以缓解长牙给宝宝带来的酸痛,一旦宝宝把这些东西咬掉又不会咀嚼,那么就可能出现噎着、窒息的危险。
3.小宝宝很喜欢从别人的碗里抓东西吃,所以最好给宝宝安置专门的餐椅,防止他抓到一些不能给他吃的食
1岁以上宝宝急救法
让宝宝平躺在硬床上,妈妈站在宝宝足侧。
妈妈两手重叠放在一起,十指互扣并翘起,手掌置于宝宝的肚脐处,快速向下并往前推压5下,直至异物排出。
如未排出,施行人工呼吸,并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急救。物。如果有大孩子到你家做客,最好不让宝宝和他一起吃饭,两个不能照顾自己的小家伙,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4.定时更换宝宝的安抚奶嘴。尤其是看到安抚奶嘴上有裂纹时,一定要马上给宝宝换一个新的,以免宝宝吸入安抚奶嘴上破损的地方。另外,安抚奶嘴上的防护罩一定要比宝宝的嘴大。
5.宝宝经常将物体或玩具放入口中,边咬边啼哭或欢笑,加上跳、跑等游戏,因而口内异物易进入气管。此外,父母或较大儿童喂给宝宝不恰当的食物,如瓜籽、花生、糖,或在喂食时故意逗戏、惊吓、打骂,以至食物呛入气管。因此宝宝吃东西时,不可跑跳游戏,不可说笑。
6.宝宝容易发生异物呛入气管,因为他们虽会吃些东西,但又不能充分嚼烂。因此要叮嘱宝宝专心吃,并耐心教会宝宝咀嚼方法,而不是硬吞。
7.对于爱把一些东西放入嘴中的宝宝,要进行教育。一旦发现这种情况,要迅速哄劝宝宝取出异物。
8.应避免给予宝宝钮扣、豆子、硬币、弹珠等小的玩具零件或生活用品,以免宝宝误食或塞住耳、鼻。
p&p温馨提示
1.当异物吸入喉内时,宝宝可能出现呛咳,父母此时不要阻止宝宝咳嗽,有时通过咳嗽,可将异物咳出。
2.咳嗽时,父母不要拍打宝宝背部,以免异物移位。
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篇四
1.1 编制目的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准则
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坚持生命救助第一、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1.4 适用范围
在我司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
1.5 启动标准
在我司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启动本预案:
(1)发生危险化学品引起的火灾;
(2)由于泄漏、爆炸等各种原因可能造成较多人员急性中毒等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成立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负责人;
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管理部、财务部
2.2 工作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职责
以抢救受灾人员生命、控制事态扩大为第一目标,按照本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受灾人员抢救和抢险救灾工作;向上级汇报和向社会媒体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2.2 成员单位职责
(1)负责人: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负责人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应急救援模拟演习;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管理部:.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对事故现场区域物料进行转移,保证道路的畅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财务部: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的财政预算。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侦检、警戒、救护、控险、灭火、堵漏、输转、洗消、清理等任务。该组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具体工作由保安队负责牵头和协调。
(2)伤员抢救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至医院进一步治疗。(3)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4)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5)抢险设备、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设备、器材和物资的供应,组织抢险设备器材进场,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4 应急救援程序
4.1 事故报告与报警
(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立即报告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2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域即距事故现场0~1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即距事故现场100~5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3)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4.3 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泄漏分为液体泄漏和气体泄漏,火灾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设备缺陷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控制、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4.3.1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
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物处置: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4.3.2 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灭
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3)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4)消灭余火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4.4 在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区域应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1)事故中心区域。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2)事故波及区域。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的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5.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五
为加强项目部化学危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增强项目部管辖突发化学危险品事故的应急处理水平和能力,减少因事故发生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家世界项目部。
3、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3.1于2002年2月18日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2于2001年11月23日发布实施的《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应急工作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组 长:xxx
副 组 长:xxx
组 员:xxx
4.1组织领导:会议中心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即为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各级组织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组长。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由工程部、技术部、物资部、商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项目部化学危险品应急事故处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督促项目在事故发生时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4.2职责分工:技术部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每年对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必要的训练演习;工程部负责对项目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经理
中 国 建 筑 第 六 工 程 局
办公室负责事故发生时信息传递和通讯联系的保持,提供必要的应急交通工具;职工医院负责事故发生时受伤职工的救治和医疗;项目部负责事故预案的紧急启动,并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在事故现场及时有效的落实。
5、应急计划和准备
5.1技术部根据项目部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实际工作中设计几率最大的化学危险品的种类界定为以下三种: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有毒和腐蚀性化学品。
5.2技术部根据《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程序》判定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性质和后果,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将此信息传递给项目部。
5.3项目部应在办公区域的显著位置悬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图中要明显标注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地点,应急用消防等器材的存放位置,以备方便获取使用,清晰标注事故发生时人员疏散路线。
5.4项目部要指派专人(需要时应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负责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化学品领料制度》。
5.5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项目部应组织应急人员采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沙等正确的消灭器材和方法,及时对火点进行扑救,同时做好伤员的救治工作。
5.6当有毒和腐蚀性化学品发生泄漏时,项目部应急人员要及时采取正确急救措施进行处置,并做好现场无关人员的`疏散。
5.7事故发生时,项目部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责任将事故情况,以最
方便快捷的方式报告公司及工程部,值班电话:022-xxx。同时根据事故发生的程度及人员受伤情况,xx医院(电话:xxx),拨打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5.8事故得到遏制后,技术部和工程部要及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 运输车队应急预案
★ 运输公司春运应急预案
★ 天然气车辆运输应急预案
★ 危险品运输合同协议精选
★ 应急预案范文
★ 机械设备应急预案
★ 企业应急预案范文
★ 危险废物应急预案
★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危险废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篇六
危险废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编制人:XXX
签发人:XXXX
编制单位:XXXX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一年六月
前言
为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危险废物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工作,减少环境危害,保护公众安全,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内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废物发生的各类事故。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本公司环保科负责解释和更新。
目 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和周边环境概述………………………………………………
二、危险废物种类和产生工序……………………………………………………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及分工………………………………………
四、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五、应急预案………………………………………………………………………
六、废物的安全转移运输…………………………………………………………
七、周围环境监测…………………………………………………………………
八、训练和演习……………………………………………………………………
一、单位基本情况和周边环境概述
XXXXXX有限公司是从事不锈钢制品生产的企业,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该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一流的生产设备和完善的管理体系。项目选址于安徽省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约66048m2,建筑面积33400m2,包括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生活用房等配套设施。主要生产不锈钢、碳钢法兰盘。
二、危险废物种类和产生工序
(一)废机油: ——产生工序:切边
(二)废乳化液: ——产生工序:锯切、切边、机钻加工
(三)废棉纱: ——产生工序:切边、机钻加工等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及分工
(一)、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司环保科(电话)
(二)、应急救援领导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危险废物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措施。2.组织训练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3.对职工进行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和环保教育。4.检查督促做好危险废物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5.组织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
6.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事故汇报、通报。
(三)、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成员各自职责和分工:
发生重大事故时,由领导组组长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直接组织指挥实施),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1.组 长:应急救援全过程的总指挥。
2.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具体指挥工作。
3.成员:负责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以防事态扩大。服从组长、副组长统一调配。
四、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意外事故:主要是皮肤接触、眼睛接触,误食,以及发生泄漏及火灾。
(一)、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急救措施:
1).吞食: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催吐,并及时送往医院。
2).皮肤接触:如果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4).眼睛接触:如果眼睛接触,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2.泄漏应急处理:
1).在发生泄漏时,首先熄灭所有明火、隔绝一切火源,防止发生燃烧和爆炸。
2).处理人员需佩戴所要求的防护用品。3).不得用水冲洗,防止污染区域扩大。
(二)、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1.事故防范措施:
环保人员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事故应急预案: 必要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五、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及时控制危险废物造成事故的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做好现场清理。
(二)、应急救援组织与响应
1.本预案为公司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
2.建立报警反应系统,保证通讯畅通。当发生应急情况时,现场人员必须采取抑制措施,尽量减少事故的蔓延,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主管领导人应根据事故地点、事态的发展决定应急救援形式。
(三)、应急救援的实施 一)、现场疏散组织
1.设置警戒区域。事故发生后,由本公司领导小组和环保部门对现场进行封闭,应根据危废品的泄漏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溢出的危废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应严禁火种。
2.组织紧急疏散。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紧急疏散时应注意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
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处置现场至少应有两个畅通无阻的出口,并有明显标志。
二)、急救措施
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操作和现场急救培训。在事故现场,危废品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为化学灼伤、烧伤等,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防护。现场急救注意事项: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作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当现场有人受到危废品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处理,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三)、泄漏应急处理
泄漏处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1.处理泄漏注意事项
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项: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可通过控制泄漏源来消除危废品的溢出或泄漏。3.泄漏物处理
现场泄漏物及时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四)、社会支援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本单位抢险、抢修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周围安全时,领导组必须立即向上级通报,必要时请求帮助。
六、废物的安全转移运输
1.运输前,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处置时间的确定应结合天气情况,充分考虑到本地区的特点后确定处置和运输时间,确保操作周期内必须为晴天,风速、风向、温度及湿度都应有利于处置作业。
3.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4.装卸运输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装卸前,对车辆及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卸车后必须洗刷干净。
6.运输应指派公安人员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7.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七、周围环境监测
处置完成后,再对周围土壤、水质进行监测。
八、训练和演习
1.车间从实际出发,针对本单位的危险废物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
2.把指挥机构和各个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领导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7.山体滑坡事故应急预案的一般要求 篇七
1 应急响应流程图
2 应急响应准备及预防
在应急工作中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山区地段施工的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山体滑坡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项目经理任指挥长,项目书记、项目副经理、总工等任副指挥长,组员由项目部的各职能部门、工区、工段负责人组成。
项目部设备部门、物资部门负责项目部应急救援期间,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的预算、统计、准备工作,确保应急救援期间能及时调配。
项目部安全部门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山体滑坡事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应急响应预案实施效果的日常检查工作,并负责与各工区、工段、当地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保持经常性的联系,项目部应取得相关医院的主管业务部门及相关负责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并告之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相关人员。
2.1 当发生山体滑坡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
(1)立即通过通讯工具通知施工队负责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要立即清点人员,明确人员伤亡情况,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2)项目经理、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施工队负责人接通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通知项目经理部所有车辆赶到事故现场作好救援准备。
(3)发生人员伤亡,立即通知医院,并组织现场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4)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在抢救同时指派人员进行安全巡视,密切注意周围安全情况,遇到安全隐患应立即发出警报,防止事故扩大。
(5)抢救结束后,调查事故原因,并进行记录,明确责任,对违规操作的施工班组和施工队严厉处罚,坚决杜绝不按施工规范施工的行为。并处理好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
(6)项目经理组织相关技术部门研究制订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并对措施进行安全评估,监督执行。
2.2 山体滑坡事故预防控制措施和方法
2.2.1 加强对山区地段路桥施工人员的管理
(1)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山区地段路桥施工防抗山体滑坡事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做好山区地段路桥施工人员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项目部根据安全教育制度,合理安排学习和教育的时间,学习和教育的内容必须包括项目部防抗山体滑坡事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民工队所有人员必须纳入学习、教育的范畴,学习、教育过程必须留有文字记录材料。
2.2.2 制定防抗山体滑坡事故的安全措施
(1)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必须从投标的施工方案的源头做起,对项目部现场的地质灾害、雨雪天气灾害以及由此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要做好充分的预防预警措施和方案,合理规划项目部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办公区、职工和民工的生活区等的总体布局一定要合理,必须经过充分的论证,切实提高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
(2)项目经理应针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负责审定防控山体滑坡事故的预控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各工段、班组,山体开挖以及护坡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严防山体滑坡,施工方案、防护措施、现场人员的观测、监督措施一定要到位。
(3)项目部安排有关人员,对全体职工及民工进行防抗自然灾害安全知识教育,并采取必要的经济奖罚措施,山体开挖以及护坡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手续切实履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应突出注意事项、施工技术要求、安全预控和安全防护及应急措施,交底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坚持交底签字制度和“谁交底、谁负责”的原则。
(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施工现场的地理条件和地理特征,明确山体滑坡事故发生时现场统一指挥的人员,明确现场所采取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现场形势能进行充分和科学的判断,以便抓住有利的时机,采取合理的方法选择行之有效的路径进行现场援救和撤离,避免恐惧、骚乱、踩踏和无秩序的现象导致事故的损失扩大化。
2.2.3 防控山体滑坡事故的日常安全检查的内容
检查人员应本着对项目部和施工作业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对各种可能危及安全的行为和隐患要敢于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防范建议,尽量减少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现场检查完毕后进行安全检查总结,通报安全检查结果,并将参加人员,查出的隐患及其整改要求和期限等详细记录。
(1)项目部施工总平面布置,检查人员应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当地自然条件、天气条件的变化情况,对原有的施工总平面布置进行重新论证,拆除不合理的地面设施;项目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
(2)对重点开挖地段,要加强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包括爆破器材的使用情况、药量的控制情况、岩石破碎的情况和山体稳定性的观测。
(3)对护坡施工地段,加强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包括护坡砌石的坡度、高度,护坡石料堆放的稳定情况。
(4)山体植被的破坏及变化情况,土体有无明显的开裂或滑移。对当地的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包括当地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现象的季节、时间、经常发生的地点及发生规律的情况。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生产环境、工程规模和自身条件的改变,每年度修订更新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1)明确应急救援人员及责任;(2)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应急救援系统立即投入运行;(3)应急救援队伍以最快的速度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有效的抢险救援。
各施工作业班组及部门在接到应急救援预案后,立即组织本班组及部门人员进行学习。使每位员工认识到突发性事件的危害性、避免麻痹思想;使每位员工熟知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的上报、处置程序及避灾、避难方法、线路;使每位员工做好随时参加抢险的准备。
3 监理工程师对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根据各自项目施工现场和周边单位和社区的危险源类别、周边重要基础设施(道路、航道、港口)以及本项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人员素质、物质资源评估等情况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施工的现场应急救援体系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1)在开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对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网络内的人员组成情况、危险源辩识结果、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完整性进行审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2)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对预案内资源准备和操作演练进行跟踪动态检查,监督项目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纪录;及时发现应急体系内的缺陷或问题,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补充调整应急预案,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
(3)在事故发生过程,监理工程师应记录和分析应急救援响应过程中不足之处,在事后进行科学分析,对经验和教训进行及时总结和提高,以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质量。
摘要:对山区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山体滑坡事故,如何编制好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应急预案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具体的编制要求和应急响应流程,并提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的要求和方法。
8.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篇八
1.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外省已经发生的并有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我省,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由于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物毒素或者农业转基因等因素,导致农产品污染突然发生和严重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损害和死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则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规范程序,确保事故处置的科学、有效。
加强监测、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成立“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省农业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委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乡镇企业管理处、监察室、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1.2“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省政府和农业部应急指挥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部署;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根据需要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6)向省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汇报;
(7)完成“省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负责与省应急办、省新闻办等部门的联系和衔接,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组织协调;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用车等物资。
(2)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拟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动态分析等工作。
(3)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农业投入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发展计划处:负责协调相关处室编制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发改委追加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投资。
(5)财务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6)科技教育处:负责产地环境和转基因产品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7)农业处:负责组织与种植业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园艺特产处:负责组织与蔬菜及园艺特产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组织涉及农业机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业机械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0)农垦处:负责组织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1)乡镇企业管理处:负责组织乡镇企业与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2)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农业品残留监测、相关技术鉴定等;参与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有关情况的收集、报告等工作;参与农业环境污染方面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3)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4)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参与农产品包装材料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监察室:负责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2.2工作机构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设在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本预案启动后,负责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小组。
2.2.1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任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兼任。
2.2.2“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市(州)、县(市、区)、委内各处(室)及相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①组成: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节,明确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乡镇企业管理处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监察室视情况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
②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农产品,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2)专家咨询组
①组成:省农业委员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库,专家库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咨询组。
②职责:专家咨询组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3)综合组
①组成:由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②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组织对外发布,并视情况通过有关部门向我驻外有关使领馆、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2.3地方机构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3. 监测预警和事故分级
3.1监测和预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开展日常监测,重点监测农产品中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易引发急性中毒的违禁药物。发现问题要逐级上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2事故分级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分级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3.2.1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3.2.2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3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4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级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应急处置
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4.1.1确定事故级别
县级以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该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及评估,确定事故级别,并报告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同级人民政府,通报同级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事故级别的确定根据本预案3.2的规定执行。
4.1.2分级启动预案
事故级别确定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建议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接受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4.2报告
4.2.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1)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
(3)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5)消费者;
(6)其他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慌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2.2报告程序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各种渠道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规定向本部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
4.2.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处理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2.4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省农委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Ⅰ级和Ⅱ级)。
特别重大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并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2)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Ⅲ级)
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积极指导、协助县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
(3)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 (Ⅳ级)
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应急处置,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3.2响应的升级和降级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撤消预警。
4.4指挥协调
4.4.1设立现场指挥部
市、县“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响应级别,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紧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对于特别重大和重大的(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派出工作组到达现场并指导有关工作。
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接受工作指导。
4.4.2启动工作小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调查处理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等工作小组要迅速开展应急工作,全力协助事故处置。
4.4.3紧急处置
特别重大和重大(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亲赴现场查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省派出调查组赴事故现场组织查处;较大和一般(Ⅲ级和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行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尽快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农产品来源、去向,对有关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销毁、暂停采收等),督促有关措施的落实。
4.5信息发布
4.5.1“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特别重大和重大(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并向事故有关地区的政府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可能波及地区的政府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4.5.2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及非本省生产的农产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产地的省级有关部门;省内可疑农产品流到外省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流向地的省级有关部门。
4.5.3Ⅰ~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期间,各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日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重要信息必须立即报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5.4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省人民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省港澳办、台办或省外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4.5.5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除国家或省政府有规定的外,由“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4.6应急响应的终结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工作。
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農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5.3总结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省农委各相关处室。“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交的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措施。
6.应急保障
6.1 人力资源保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开展。
6.2技术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据。
充分利用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产品质检队伍及涉农科研院校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预测、预警、监测和应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术的科学研究,不断完善应急技术支持体系。
6.3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处置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6.4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演练。
6.5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附则
7.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特指在农业生产(种植、收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过标准)造成的社会公众群体性中毒或感染等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情况。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7.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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