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村干部十不准(9篇)
1.01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篇一
1、不准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之条款。
2、不准贪污、挪用公款。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条款。
3、不准自已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本人的亲友参与插手本系统的工程建设、林木销售、资产处置、物品采购等经营活动。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四百零六条之条款。
4、不准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开支费用。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条款。
5、不准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九十六条之条款。
6、不准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活动。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条款。
7、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
8、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
9.不准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
2.住村干部十不准 篇二
针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1月28日,重庆市教委针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出台出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要求教师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正对待学生,或者体罚学生,包括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另外,教师校园吸烟、着装不规范等行为也将禁止。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了全面规范,除了教学等方面,还要求教师不能有收受家长财务、参加校外补课、在校园中有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吸烟等有损教师仪表形象的行为。
哪些不准?
着装不规范、吸烟都要禁止
市教委规定,老师不准参与或者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及其活动,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正对待学生,或者体罚包括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严禁骚扰或者侵害学生。
针对部分教师过节收受家长财物等行为,市教委要求,严禁教师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与此同时,不准老师利用职务之便开展或者参与组织针对学生的强制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经营性活动。不准动员、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在工作日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的有偿补课。
此外,在校园中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吸烟等行为,也将被禁止。
如何处理?
违反“十不准” 将严肃处理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了全面规范。除了教学外,还要求教师不能有收受家长财务、参加校外补课、在校园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吸烟等有损教师仪表形象的行为。
市教委表示,在处理上,凡中小学教师违反规定,将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党员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的,还要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附: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出台“十不准”》
一、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或者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
二、不准参与或者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及其活动。
三、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四、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正对待学生,或者体罚包括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五、不准骚扰或者侵害学生。
六、不准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七、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开展或者参与组织针对学生的强制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经营性活动。
八、不准动员、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在工作日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九、不准有在校园中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吸烟等有损教师仪表形象的行为。
十、不准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重庆市纪委监察局负责人关于《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 “八严禁”》和《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
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加强全市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经市委研究同意,市纪委印发了《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简称“八严禁”)和《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简称“十二不准”)。这两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如何理解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围绕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同志。
问:近日,市纪委印发了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生活作风“十二不准”,请您介绍一下出台这两个禁止性规定的背景情况。
答: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问题,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和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党员干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品德修养,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方面总体上是自觉的,在作风建设方面总体上是过硬的。但是,从“薄王案件”、“不雅视频事件”和近年来查处的其他一些案件来看,理想信念不坚定、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摇摆不定,政令不畅、对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讲规矩、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等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以及贪图享乐、精神萎靡、情趣低下、道德败坏等生活作风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极大地损害了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了严重影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按照中央的要求,更加注重党的纪律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开展工作,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七条实施意见,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切实解决我市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纪委依据党纪国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经市委研究同意,下发了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生活作风“十二不准”。
问:请您谈一谈制定“八严禁”、“十二不准”的原则。
答:在“八严禁”和“十二不准”的制定过程中,我们主要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遵循《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规定,注重与党章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二是针对当前我市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注重提高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是坚持务实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严格的工作程序,确保科学性和规范性。
问:“八严禁”、“十二不准”有何特点? 答:“八严禁”和“十二不准”有两大鲜明的特点:一是针对性强,两个规定的内容针对我市党员干部中表现较为突出的政治纪律和生活作风问题;二是要求严格,政治纪律八个方面、生活作风十二个方面的禁止性规定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自律要求、道德约束,惩戒规定又体现了他律和依法依纪精神。
问:如何理解“八严禁”、“十二不准”的要求? 答:这两个禁止性规定,一方面对党纪国法已明令禁止、而当前在我市一些党员干部中又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了重申,比如,政治纪律“八严禁”中,规定“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等纪律规定进行强调和重申;生活作风“十二不准”中,规定“不准赌博”,“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不准传播黄色信息”等进行强调和重申。另一方面,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身上表现突出,但处于现行法律纪律规定边缘、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些问题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比如,政治纪律“八严禁”中,规定“严禁违反程序、不讲规矩,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严禁对组织不忠诚老实、说假话”;生活作风“十二不准”中,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从事带有财物输赢的棋牌等活动”,“不准传播低俗文化”,“不准发生酗酒滋事等不注意公众形象、不符合身份的言行”等。针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具体规定,我们还将制定专门的解释。
3.煤矿十必须十不准 篇三
一、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合理确定产量进尺,不准违规超产超尺。
二、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不准盲目蛮干。
三、必须坚持遵章守纪作业,规程措施落实到位,不准违章违纪。
四、必须坚持区(队)长、班(组)长带班作业,发挥好基层管理人员模范作用,不准违章指挥。
五、必须坚持依靠机械化、信息化作业,正确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各种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不准甩掉破坏。
六、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正点交接清楚作业场所各方面安全事项,不准两班交叉作业。
七、必须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准入“三确认”符合要求,不准冒险作业。
八、必须坚持安全培训学习制度,所有作业人员安全素质“三意识”和安全技能“三能力”合格,不准无证上岗。
九、必须坚持安全诚信制度,一诺千金、说到做到,不准弄虚作假。
十、必须坚持职工自保互保联保制度,努力做到“三不伤害”,不准侵犯职工“十项权利”。
一、安全准入“三确认”:班前检查确认、班中排查确认、班后复查确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安全素质“三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法制意识。
三、安全技能“三能力”:职工遵章作业的能力、生产作业过程中各类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职工自救互救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四、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五、职工“十项权利”:2006年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第十项第四十条,赋予井下职工十项权利即:1、2、3、4、5、6、7、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 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
8、9、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 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
4.住村干部十不准 篇四
孟寨小学:袁黎 我深刻地感受到教师这一职业是神圣的,我的思想认识也在不断地学习中提高、成熟,对教育事业的感情也逐渐浓厚。近期区教育局开展暑期教师集训活动。在这次学习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等。通过学习,我对师德师风教育的意义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十不准》要求,我认识到教师是“人师”,教育本身是以人格培育人格,以灵魂塑造灵魂的创造性劳动。下面,结合自己教育教学工作谈一点体会 :
一、要热爱教育,献身教育。首先,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正确处理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在与家
长联系上相互探究如何使学生发展的方法、措施,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要做到“三心俱到”。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三、要积极进取,提高业务素养。有句话说的好,没有学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习,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眼泉的水”来供给学生。
四、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五、终身学习、不断进取是师德的升华。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技术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每个人都会面临落伍的危险。研究表明,一个科技人员应用知识的总量,大约只有20%是在传统的学校学习中获得的,其余80%是在工作和生活中为适应需要而获得的。在科学和技术发展速度如此之快的背景下,如果不经常处于学习状态,人们的知识结构很快就会落后于实践的要求。所以,教师必须转变学习观念,确立边学边干、边干边学、终身学习、不断进取的观念,坚持继续学习,坚持终身受教育,与时俱进,不断充实自己,才能获得生存和自己的社会位置,实现自己作为教师的人身价值。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用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用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此外,教师既要善于汲取民族精华并赋予时代精神,还要善于吸收古今中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文化,做到 “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既教书又育人,培养学生勤学好问、勇于创新,既打好科技素质基础,又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
5.煤矿“十严禁”和“十不准”内容 篇五
严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严禁以非正规采煤方式组织作业 严禁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组织作业 严禁煤矿瓦斯治理不达标组织作业 严禁煤矿不彻底排查治理隐患组织作业 严禁煤矿不执行人员管理基本制度组织作业 严禁煤矿不执行远距离放炮的规定组织作业
严禁煤矿不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规定组织作业 严禁煤矿不执行顶板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严禁煤矿不执行机电运输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为切实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煤矿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六盘水市煤矿安全生产“十严禁”“十严格”“十不准”,请遵照执行。
一、煤矿安全生产“十严禁”
(一)严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1.生产矿井必须证照齐全(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杜绝证照和手续不齐煤矿企业非法组织生产。
2.建设和技改矿井必须持有“三证一照”(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严格按照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
3.严禁停产整顿期间未经验收和违反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煤矿企业擅自组织生产和建设;
4.严禁违反规程和相关规定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严禁以非正规采煤方式组织作业
1.严禁以掘代采、巷采和残采等非正规采煤方法;
2.严禁开采各种保安煤柱;
(三)严禁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组织作业
1.必须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保证通风系统安全、合理、稳定、可靠;
2.杜绝无风、微风、不符合规定串联通风作业;
3.必须保证通风构筑物完好可靠,严禁擅自起封密闭,起封密闭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组织起封;
4.严格按规定管理盲巷、采空区;
(四)严禁煤矿瓦斯治理不达标组织作业
1.必须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治理二十四字工作体系和安装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
2.必须建立、季度、月度瓦斯灾害防治计划,建立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瓦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月向县级安监和行业部门上报瓦斯抽采和利用报表。
3.必须完善瓦斯防治工作基础资料,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进行管理;
4.必须按规定配备数量足够的瓦检员,瓦斯检查严格做到时检、班检、日检,杜绝空班漏检和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5.必须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可靠使用,并按规定安设监测监控探头,定期对传感器进行调校;
(五)严禁煤矿不彻底排查治理隐患组织作业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做到及时排查、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岗位人员每班要对照自身工作职责排查一次隐患,区科等生产辅助部门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煤矿每月要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2.严格执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3.必须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4.建立完善煤矿建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在规定时限内未建立的,认定为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
(六)严禁煤矿不执行人员管理基本制度组织作业
1.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档案、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下井作业;
2.严格执行班前会安全教育制度;
3.必须做到班前会点名、矿灯(自救器)发放和出入井检身记录三统一;
4.必须对零散巡查、检修及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实行入井登记;
(七)严禁煤矿不执行远距离放炮的规定组织作业
1.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的规定,放炮地点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所内,且距掘进工作面不得小于300米;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00米;
2.严格执行未形成独立通风系统和未安设安全防护设施的掘进工作面实现地面放炮的规定,且井下必须全部断电,立井口附近地面20米范围内或斜井口前方50米、两侧20米范围内严禁有任何火源;
3.严格执行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的炮掘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的规定。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包括放炮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项措施;
4.严格执行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的规定;
5.严格执行巷道贯通的规定,停止掘进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和排水;
(八)严禁煤矿不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规定组织作业
1.必须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采(掘)”的防治水规定;
2.煤矿企业必须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开展防治水工作;
3.煤矿企业必须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在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
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必须做到探掘有设计、有记录、有成果分析;
(九)严禁煤矿不执行顶板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1.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不同性能的技护材料,必须有符合规定的备用支护材料,特殊支护齐全,上下出口畅通;
2.巷修作业必须有施工组织措施;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杜绝空顶作业;
4.必须按采、掘工作面支护的相关规定进行支护作业;
5.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化验收交接班制度;
(十)严禁煤矿不执行机电运输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1.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检查制度,杜绝机电设备失爆;
2.严格执行“打点挂钩,双岗作业”、“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3.杜绝蹬车和使用皮带、刮板运输机等运输设备运送人员和物料;
4.斜井必须按规定安设、使用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立井防坠罐装置。
二、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
(一)严格执行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工作面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的规定,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区域措施强制推行可保必保、应抽尽抽,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二)严格执行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的规定,对保护层的保护效果进行评价,同时抽采保护层的瓦斯,过地质构造带或揭煤必须按有突出危险性制定防突措施、揭煤设计,并严格执行;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有序推进工程进度的规定,完善有关安全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未完成前不准组织施工二、三期工程,二期工程未结束前不准组织施工三期工程;
(四)严格执行爆破规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 “三人连锁放炮制”;
(五)严格执行排放瓦斯规定,严禁“一风吹”,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当瓦斯浓度大于0.8%、小于3.0%时,由通风部门指挥瓦检员按规定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大于3.0%以上时,由通风、安监部门制定瓦斯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矿山救护队排放瓦斯;
(六)严格制定措施启封密闭,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救护队组织实施,并按瓦斯排放规定进行排放;
(七)严格执行施工作业地点必须有瓦检员、安全员跟班作业的规定;
(八)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和工人同上同下的入井带班作业规定;
(九)严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瓦斯治理机构、防突机构、防治水机构、安全标准化机构,执行配备齐采掘通风、地质测量等专业机构和人员的规定;
(十)严格执行煤矿存在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建设的规定,隐患未排除前,不得组织生产建设。
三、煤矿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通风、抽放、监控、排水、供电等主要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不合理的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不准生产、建设;
(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矿井不准生产;
(三)未按时完成“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六大系统建设的不准生产;
(四)未经瓦斯等级鉴定或突出危险性鉴定及不按鉴定级别进行管理的不准生产;
(五)采掘工作面未实现“三专两闭锁”的高瓦斯矿井和未实现瓦斯风电闭锁的低瓦斯矿井不准生产;
(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有突出危险性的矿井,未建立防突机构、未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不准生产;
(七)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未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规定的不准生产;
(八)瓦斯、煤尘超限,未执行远距离放炮规定的不准生产;
(九)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配备不足、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准生产;
(十)未按期达到安全标准化或未达标的不准生产。
煤矿安全是不准:
6.住村干部十不准 篇六
(一)十不准
1.不准迟到,旷课,早退或无故不到校;
2.不准吸烟、喝酒、进网吧;
3.不准染发、烫发,男生不准留长发,剃光头,不准打耳洞,传奇装异服和高跟鞋;
4.不准说脏话、顶撞老师和家长;
5.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同学,不准与社会不良青年来往;
6.不准携带手机和危险物品进学校和教室;
7.不准随处乱扔垃圾;
8.不准在校内骑车,不准在教室及楼道内大声喧哗;
9.不准在课堂上吃零食、喝水、听歌、玩游戏或者闲谈等;
10.不准撒谎,欺骗老师和家长。
(二)十必须
1.必须认真听课并按时完成作业;
2.必须每天穿校服按时到校;
3.必须爱护保护环境,并使其干净整洁;
4.有事、生病必须亲自向班主任或老师请假;
5.必须远离不文明的行为举止,自习课必须保持安静;
6.必须尊敬师长,孝敬父母;
7.必须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保护号学校和班内的每一物品;
8.必须团结同学,爱护班集体;
9.必须注意安全,小心谨慎,不坐三无车辆和陌生人的车,不独自外出;
7.施工现场十不准 篇七
一、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二、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三、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四、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五、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六、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七、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八、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九、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十、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安庆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作业“十不准”
一、没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组织措施,有措施但没有经过相应级别的会议审核或没有经过审批签字,不准作业;
二、没有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措施培训和交底,不准作业;
三、施工作业人员对作业程序和危险点防范措施不掌握,不准作业;
四、按规定施工作业需要的各类人员不到位,不准作业;
五、施工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不准作业;
六、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不适宜现场作业,不准作业;
七、危险点安全预控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不准作业;
八、没有召开施工作业现场班前会,不准作业;
九、使用工器具、机械设备不符合措施要求、未经检验或不在检验有效期内,不准作业;
十、施工现场环境不符合规程和措施要求(包括天气、场地等),不准作业。
8.安全教育十不准 篇八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会自我保护,安全与我同行”。3月31日,是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有关数据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知识匮乏,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等。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每名学生能否健康成长,能否顺利地完成学业;也关系到我们的老师能否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安全无小事”,“隐患就是事故”。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不玩火,爱护消防设施。要懂得一些防火知识,遇到险情时,能正确避险。
2、要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教室内的电源开关和插座,不要用湿布擦电器开关,预防触电。
3、防溺水、不到河沟、池塘边玩耍,不去河塘游泳。
4、要注意食品安全。不到无牌无证的小摊小贩购买食物,不吃不洁食物,不食过期食品,防食物中毒。
5、注意交通安全: 1)不在马路中间行走,要走人行道。2)过马路看两边,先左边后右边。3)注意来往车辆,在十字路口,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4)骑单车上学的同学要注意不能载人,不要在机动车道骑车,要走人行道。5)乘车时不向窗外探头招手,车辆到站时须抓紧扶手,车停稳后再下车。
6、要注意课间休息文明,不追赶打闹,进出教室不奔跑,不在班门口玩耍,预防校园踩踏事故。
7、要严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门卫要把好进校关,陌生人、可疑人员、精神病人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家长来访要讲清学生班级,老师姓名,登记后方可进入。同学之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脚代替说理,给同学和自己带来不良的后果。
8、同学们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不浏览不健康网站。严禁进入游戏机室、网吧。
9、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街上逗留,不与陌生人交往,看到可疑的人或可疑车辆要赶紧远离,受到不法侵害时马上告诉老师、家长。
10、要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认真学习相关的安全自护自救知识,切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遇到紧急情况,拨打家人电话及求救110、120、119电话。
9.十不准十严禁doc 篇九
1、十不准规定
(1)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2)不准上班时间擅自离岗。
(3)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上网炒股和玩游戏。(4)不准任课教师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5)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6)不准教师在学生面前抽烟、在课堂上接打电话。(7)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8)不准推诿工作、怠慢服务对象。(9)不准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
(10)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在国内或出国(境)旅游。
2、十严禁规定
(1)严禁不服从市委教育工会和市教育局的决定、命令,不听从市委教育工会和市教育局的指挥。
(2)严禁干部教师在组织的各种考试中收受考生钱物,徇私舞弊。(3)严禁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场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4)严禁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5)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和教师向基层单位和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从中谋利。(6)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办班补课谋取利益。
(7)严禁在评优评先、晋级晋职、职称评聘、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8)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