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十二五规划

2024-11-03

审计工作十二五规划(精选8篇)

1.审计工作十二五规划 篇一

“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进一步增强全乡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消防安全状况根本好转,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使消防工作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厅《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精神,党委、政府决定启动全乡“十二五”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规划如下:

一、xx乡消防事业发展的趋势分析

1.我乡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消防事业随之调整

经过“十一五”期间的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从当前义务消防队所担负的职能来看,我乡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仍然是以较为单一的火灾事故扑救为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乡消防工作的重点领域也要随之进行调整,消防队伍的任务要从以较为单一的火灾事故扑救为主向以处置抢险救灾、突发事故等抢险救援为主进行职能转变。同时,对消防队伍的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加专业的训练以及相关的设施。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我乡消防工作有一个新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同时也是我乡工作的重心所在。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消防事业的快速发展不可或缺。长期以来,我乡消防事业的工作重心在城镇,对农村重视不够,这也是近几年农村消防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我乡未来几年的消防工作要着重加强农村的消防事业,加快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增加农村消防队和专兼职消防队员的数量,加强农村消防设备的更新换代,真正构建起城乡一体的消防防护体系。

3.建设“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我乡消防工作积极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乡党委、乡政府提出了建设“平安xx”的口号,其主旨就是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保障社会生命财产的安全,这是“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根本体现。然而,近年来随着我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乡的火灾形势也十分严峻。不同程度地暴露出了我乡消防安全责任不够落实,消防基础落后,消防装备不能够适应现代火灾扑救需要等深层次问题。

这就要求乡的社会消防工作要快速发展,加大配备救援装备的力度,提高救援装备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将消防队伍建设成为一支防患有力、救援有效的队伍,真正使之成为一支集灭火战斗和处置各类自然灾害、工业事故、群众救援、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

二、“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乡消防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统一布置,遵循现代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的客观规律,按照乡党委建设“平安xx”的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主线,以建立健全我乡综合防灾救援体系和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为动力,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我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和有序推进的发展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消防事业的发展全局,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将消防事业的发展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之中。立足于xx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变迁的实际需求,着眼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保障要求,统筹协调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林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公共消防政府负责、企业消防企业负责、区域消防区域合作联建共享、行业消防行业统筹联建共享的消防体系和消防体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2.注重整体和突出重点的建设原则

一方面要立足于消防事业的实际需要,注重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建设要求,统筹排布全乡的消防力量,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另一方面要以抢险救援工作体系为重点,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消防体系建设,切实增强消防综合保障能力。

3.统筹规划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原则

按照政府为主导,其他投资方式为辅的融资模式来统筹规划“十二五”期间的消防事业发展,将消防事业发展投入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形成分工明确,政府、企业、区域、社会各方责任落实,资金保障有力,工作到位的消防建设推进体制,形成公共消防政府分级负责,积极探索消防事业发展融资渠道的社会化、多元化、专业化发展的形式和途径,力争做到消防建设的科学化、集约化、合理化和适度化。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十二五”消防规划,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建立健全包括水上、陆地、空中于一体的各类灾害事故救援体系和城乡一体化的火灾防御体系,全社会对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抗御能力明显提高,基本适应我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具体目标

——坚持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人员的增加、消防设备的配置与消防规划相一致,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在增加设备、人员、公共设施数量的同时,也要提高质量,节约利用水、电、土地等自然资源。高度重视消防信息网络的建设,以信息服务为纽带,实现软件无线调动、网络调度、统一指挥、互相配合,调度指挥系统最终达到“一体化设计、多信息融合、多部门联动”实战管理目标,着力提高火场态势的感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在人员训练、设备配备、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上为建设“平安xx”奠定坚实基础。xx各地产业结构、生活环境的差异必然要求消防工作也要与之相适应,切实建设一个平安的xx。

——从灭火救援的实战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重点解决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装备量少质差以及消防队点稀少等影响消防灭火救援能力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城镇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要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派出所要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形成灭火、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

——消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通过加快消防信息化的建设,提高灾害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提高信息的综合利用率,为队伍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构筑一个突发灾害救助体系。

三、“十二五”消防事业规划的重点领域

(一)促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消防水源的建设

随着小城镇建设开发和通乡通村油路的建设,各类建筑会随之增多,应同步建设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鼓励农村地区建设消火栓。消火栓不足的,要充分利用水库、河道修建消防取水口。供水部门应结合管道的扩建、改建或更新,保证消防给水管道水量足、压力足,满足消防供水要求。乡政府所在地应修建公共消防蓄水池,水井等消防设施;建筑施工单位也应积极修建本单位消防蓄水池、水井等储水设施。突出加强消火栓的建设,城乡道路按国家要求每120米设置1只消火栓;住宅区道路每80米设置1只乡政消火栓;道路十字路口在四个转角处分别设置消火栓。对于新建设(改建)的住宅区,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建设。

2.加快义务消防队建设

要根据xx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把消防队建设纳入城乡(镇)总体建设规划,使消防队建设辐射至农村地区,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消防救援格局,形成消防救援网络体系。消防队建设应按照街道5分钟、50户以上自然寨8分钟、其他农村地区15分钟的要求,进行建设。根据不同村寨的规模确定消防队伍人数,保证救援力度。

(二)完善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

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乡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抓好城乡(镇)消防规划并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并根据总体规划一并实施,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新城镇(街道)建设在抓好总体规划的同时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同步抓好《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做到一步到位。农村的消防规划要根据农村的特点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抓好消防水源、消防道路、消防安全布局等规划建设。

(三)进一步提高消防装备现代化程度

要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十二五”期间的消防装备,按照“种类齐全,结构合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配备。具体应根据我乡的产业结构和火灾特点有侧重地落实配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消防责任体系建设

乡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04〕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本级政府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各单位的消防责任制和各重点协作区的联防联建共享消防体系的责任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切实可靠、不留死角、高效运作的责任体系。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义务消防队力量的建设。

乡人民政府对不符合城乡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派出所要加强本地区的消防监督工作,切实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研究本地区火灾特点,掌握火灾规律,提出针对性措施和意见,要充分发挥义务消防队作为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

(二)保障消防资金投入,确保消防事业的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行业、区域消防建设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保障有力的责任体系。乡人民政府按照我乡“十二五”期间的消防总体建设情况,加大对公共消防的投入,将公共消防投入作为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消防投入渠道,城乡消防维护费,根据城乡发展需要逐步增加消防正常维护经费的投入;基本建设经费、消防装备经费、义务消防队经费,有计划地安排,有效支撑消防事业发展。

(三)加强消防法制建设

1.完善地方消防法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分步制订符合xx实际、便于操作的相关地方消防法规。2010年制订《xx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011年制订《xx乡消防监督简易检查规定》;2012年制订《xx乡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2.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

积极开展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严厉打击消防违法犯罪活动,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完善消防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切实加强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以消除火灾隐患和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为重点,严格落实公安派出所对农村、居民区和辖区授权列管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严防失控漏管。

(四)加强消防事业发展研究工作,落实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在“十二五”期间,xx将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xx”。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消防事业应该更加注重发展趋势的研究,更好地理顺“十二五”期间xx消防事业发展的趋势以及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按照《“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切实抓好我乡的消防工作。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应多渠道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救生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推动消防工作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的“四进”工作,大力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消防队开放力度,扩大消防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对涉及本行业的消防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继续将消防知识纳入到中小学学生素质教育的内容,全面提高中小学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单位要在辖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

2.审计工作十二五规划 篇二

通知指出, 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重点在三个方面开展前期研究:一是企业发展的环境变化与影响, 尤其要加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研究;二是企业发展的目标与思路;三是企业发展重点与对策措施, 理清企业“十二五”发展的总体思路, 将企业发展规划编制好、落实好、实施好。

与此同时, 主业与国家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业务相关的中央企业须根据振兴规划, 认真组织实施, 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使振兴规划的要求在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体现和落实。

其他行业的企业要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和本企业发展战略, 对“十二五”期间企业所处的发展环境、产业发展趋势和发展重点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确保新一轮滚动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

3.审计工作十二五规划 篇三

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陈竺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突出的有:圆满完成重大任务,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对于2012年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陈竺要求:一要确保药品安全;二要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与公平可及;三要加强协作配合;四要强化技术支撑;五要加强队伍建设。

邵明立在工作报告中回顾了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他说,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改革深化之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积极推进“十二五”规划、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这些事关全局的重大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强化餐饮服务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在法制建设、责任体系建设、技术支撑、监管国际化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加强监管系统自身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巩固了食品药品安全稳中向好的形势。

邵明立指出,在充分肯定监管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问题和挑战,务必要深刻认识当前监管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2012年将保持打击假药高压态势

据邵明立介绍,在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工信、公安、监察等部门密切合作,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共行政处罚立案4.2万件,移送司法机关537件,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2684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屏蔽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违法网站1093家,收回药品GMP证书70件。

邵明立表示,全国食药监系统将会保持打击假药的高压态势,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的大案要案,将对涉案企业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其中对存在故意制假情节的,一律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会严格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质量安全,继续实施基本药物的全品种覆盖抽检,同时加快推进电子监管,在2013年2月1日前各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要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范围。

邵明立指出,2012年将继续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尤其对中标价格异常偏低的品种要严密监测其产品质量,把握药用原辅料来源追溯和生产过程中物料平衡两个关键点,严查弄虚作假行为,选择高风险品种药品纳入国家评价抽验计划。

科学监管,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

就“十二五”规划的实施问题,邵明立指出,“十二五”时期是食品药品监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时期,战略机遇十分宝贵。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牢牢抓紧抓好“十二五”规划这个龙头,上下齐心、积极争取、狠抓落实,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确保“十二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目标全面完成,为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长治久安奠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实施“十二五”规划,要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牢牢把握科学监管这条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为重点,提高社会管理能力;以实施重大项目为重点,提高技术支撑能力;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以加强政策引导为重点,提高促进产业科学发展能力。要强化监管工作的系统性、有效性,做到目标一致、体系完整、政令畅通、运转高效。

邵明立还指出,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新一阶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之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深化审评审批机制改革;严格责任追究。二是提高科学监管水平,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整体提升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质量控制水平;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认真做好新修订药品GMP实施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继续打击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保持打击假药高压态势;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和信息发布;继续加强广告审查管理。四是严格基本药物监管,确保质量安全。突出监管重点;加快推进电子监管;提升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监管任务落实。

4.审计工作十二五规划 篇四

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题会议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培训会。到目前为止,我州“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是向州委、州政府提交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的重要前提。《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确定了我州6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其中,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发展战略研究、州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由州政府研究室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研究、州“十二五”期间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点产业发展研究由州发改委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期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由州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期间新型工业化发展研究由州经委负责牵头研究。截止目前,6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广泛征求意见阶段,预计在4月中下旬能够形成最终研究成果。

二、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情况

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由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为了能够提出富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实用性的发展思路,“十二五”规划办在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署和要求的基础上,广泛收集了各县(市)、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要纳入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内容,并进行归纳提炼,使基本思路既立足于我州的实际,同时又符合国家和省的战略取向和目标要求。目前,基本思路已形成初稿,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将在近期内提请纲要起草领导小组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预计4月下旬按照各方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力争形成送审稿。

三、重点专项规划推进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规划部署和我州“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我州确定编制24个重点专项规划。各重点专项规划负责单位都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12个部门已经编制形成初稿

州体育局负责编制的《州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广播电视局负责编制的《州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安监局负责编制的《州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州文化局负责编制的《州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编制的《州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十二五”规划》、州移民局负责编制的《州移民开发“十二五”规划》、州水利局负责编制的《州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农业局负责编制的《州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州旅游局负责编制的《州文化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发改委负责编制的《州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云南电网公司供电局负责编制的《州电网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州劳动保障局负责编制的《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及人力资源开发“十二五”规划》共12个重点专项规划目前已经完成规划初稿,正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之中。

(二)12个部门已完成前期研究并着手进行编制

州卫生局负责编制的《州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地震局负责编制的《州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州建设局负责编制的《州城镇发展“十二五”规划》、人民银行州中心支行负责编制的《州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交通局负责编制的《州“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州教育局负责编制的《州“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州商务局负责编制的《州商贸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扶贫办负责编制的《州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州林业局负责编制的《州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环保局负责编制的《州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州经委负责编制的《州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州科技局负责编制的《州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前完成了前期研究并着手启动编制工作。

四、各县(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

按照工作部署,各县(市)“十二五”规划编制要重视对上和周边规划的衔接,确保与全州同步完成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各县(市)推进工作情况如下:

(一)市

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于12月开始启动,1月18日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议,3月23日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培训会。规划纲要委托省政府研究室编制,目前已基本完成前期调研工作,计划4月15日前拿出规划纲要初稿。对“十一五”的评估和28个重点专项规划编制

工作也已全面推进,预计可以和纲要同步推进。

(二)县

县在全州动员部署会召开后,于1月5日召开了专题培训和部署会议。共安排6个前期重大课题和23个重点专项规划。规划办从县级部门抽调骨干组成了“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起草班子。目前,前期课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力推进中,“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已经形成初稿,在进

行修改完善之中,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已经开始展开。

(三)县

县“十二五”规划编制确定了6个重点研究课题和26个专项规划,目前重点研究课题已经形成初稿,待修改完善后可形成研究成果,26个重点专项规划中,有2个已经完成,6个形成了初稿,其余18个完成了规划提纲。“十二五”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编制,正在抓紧推进中,近期内可形成纲要初稿。

(四)县

县“十二五”规划工作于12月上旬启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编制工作小组,抽调了专门工作人员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6个重点研究课题中的4个已经形成了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另外2个课题完成了广泛调研工作,形成了初步提纲和框架。确定的22个重点专项规划中,有17个专项规划在开展前期调研和研究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各专项规划提纲框架,部分已经形成初稿,有5个规划正在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前期研究和基本思路起草工作在抓紧推进中。

(五)县

县工作已经全面推进,“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委托省政研室编制,现已经完成初稿,前期课题研究基本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正在全力推进,部分专项规划完成初稿。

(六)县

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负责编制,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初步完成了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初稿,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之中,全县确定的18个重点研究课题已经完成,初步形成了研究成果,19个专项规划已经全部完成初稿,并且开展了乡镇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部分乡镇的规划纲要初稿已经形成,预计4月中旬可全部完成乡镇规划纲要初稿。

(七)县

县“十二五”规划于11月底全面启动,目前已经完成了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各部门负责编制的专项规划相关工作已经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已经形成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编制,现在正进行基础调研等工作,预计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在6月底可基本完成。

(八)县

县于9月制定了《元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始启动规划相关工作。目前,全县确定的30个重大课题研究已经完成,20个重点专项规划已经全面启动,交通、能源、农业和农村经济、广播电视、绿色产业畜牧业的专项规划已经形成初稿,其余15个专项规划正抓紧推进,规划纲要已经形成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

(九)县

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于1月开始研究,5月全面启动了规划各项工作。目前,在开展前期研究的基础之上已经形成了《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初稿)》,正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之中,28个重点专项规划中除空间规划、参与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规划正在筹备启动外,其余专项规划2月底已完成初稿,并抓紧修改完善之中。

(十)县

5.审计工作十二五规划 篇五

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州“十二五”规划办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十二五”规划的前期重大课题研究、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和各县(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州“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经请示州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州“十二五”规划办先后组织召开了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题会议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培训会。到目前为止,我州“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是向州委、州政府提交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的重要前提。《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确定了我州6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其中,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发展战略研究、州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由州政府研究室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研究、州“十二五”期间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点产业发展研究由州发改委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期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由州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期间新型工业化发展研究由州经委负责牵头研究。截止目前,6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广泛征求意见阶段,预计在4月中下旬能够形成最终研究成果。

二、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情况

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由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为了能够提出富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实用性的`发展思路,“十二五”规划办在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署和要求的基础上,广泛收集了各县(市)、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要纳入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内容,并进行归纳提炼,使基本思路既立足于我州的实际,同时又符合国家和省的战略取向和目标要求。目前,基本思路已形成初稿,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将在近期内提请纲要起草领导小组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预计4月下旬按照各方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力争形成送审稿。

三、重点专项规划推进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规划部署和我州“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我州确定编制24个重点专项规划。各重点专项规划负责单位都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12个部门已经编制形成初稿

州体育局负责编制的《州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广播电视局负责编制的《州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安监局负责编制的《州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州文化局负责编制的《州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编制的《州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十二五”规划》、州移民局负责编制的《州移民开发“十二五”规划》、州水利局负责编制的《州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农业局负责编制的《州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州旅游局负责编制的《州文化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发改委负责编制的《州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云南电网公司供电局负责编制的《州电网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州劳动保障局负责编制的《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及人力资源开发“十二五”规划》共12个重点专项规划目前已经完成规划初稿,正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之中。

(二)12个部门已完成前期研究并着手进行编制

州卫生局负责编制的《州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地震局负责编制的《州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州建设局负责编制的《州城镇发展“十二五”规划》、人民银行州中心支行负责编制的《州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交通局负责编制的《州“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州教育局负责编制的《州“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州商务局负责编制的《州商贸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扶贫办负责编制的《州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州林业局负责编制的《州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环保局负责编制的《州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州经委负责编制的《州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州科技局负责编制的《州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前完成了前期研究并着手启动编制工作。

四、各县(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

按照工作部署,各县(市)“十二五”规划编制要重视对上和周边规划的衔接,确保与全州同步完成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各县(市)推进工作情况如下:

(一)市

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于12月开始启动,1月18日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议,3月23日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培训会。规划纲要委托省政府研究室编制,目前已基本完成前期调研工作,计划4月15日前拿出规划纲要初稿。对“十一五”的评估和28个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也已全面推进,预计可以和纲要同步推进。

(二)县

县在全州动员部署会召开后,于1月5日召开了专题培训和部署会议。共安排6个前期重大课题和23个重点专项规划。规划办从县级部门抽调骨干组成了“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起草班子。目前,前期课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力推进中,“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已经形成初稿,在进行修改完善之中,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已经开始展开。

(三)县

县“十二五”规划编制确定了6个重点研究课题和26个专项规划,目前重点研究课题已经形成初稿,待修改完善后可形成研究成果,26个重点专项规划中,有2个已经完成,6个形成了初稿,其余18个完成了规划提纲。“十二五”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编制,正在抓紧推进中,近期内可形成纲要初稿。

(四)县

县“十二五”规划工作于12月上旬启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编制工作小组,抽调了专门工作人员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6个重点研究课题中的4个已经形成了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另外2个课题完成了广泛调研工作,形成了初步提纲和框架。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中,有17个专项规划在开展前期调研和研究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各专项规划提纲框架,部分已经形成初稿,有5个规划正在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前期研究和基本思路起草工作在抓紧推进中。>

(五)县

县工作已经全面推进,“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委托省政研室编制,现已经完成初稿,前期课题研究基本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正在全力推进,部分专项规划完成初稿。

(六)县

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负责编制,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初步完成了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初稿,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之中,全县确定的18个重点研究课题已经完成,初步形成了研究成果,19个专项规划已经全部完成初稿,并且开展了乡镇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部分乡镇的规划纲要初稿已经形成,预计4月中旬可全部完成乡镇规划纲要初稿。

(七)县

县“十二五”规划于11月底全面启动,目前已经完成了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各部门负责编制的专项规划相关工作已经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已经形成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编制,现在正进行基础调研等工作,预计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在6月底可基本完成。

(八)县

县于9月制定了《元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始启动规划相关工作。目前,全县确定的30个重大课题研究已经完成,20个重点专项规划已经全面启动,交通、能源、农业和农村经济、广播电视、绿色产业畜牧业的专项规划已经形成初稿,其余15个专项规划正抓紧推进,规划纲要已经形成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

(九)县

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于1月开始研究,5月全面启动了规划各项工作。目前,在开展前期研究的基础之上已经形成了《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初稿)》,正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之中,28个重点专项规划中除空间规划、参与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规划正在筹备启动外,其余专项规划2月底已完成初稿,并抓紧修改完善之中。

(十)县

6.渔业安全生产“十二五”工作规划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现代渔业建设和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和渔业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工作成效

我国是世界渔业大国,据统计2010年全国渔业人口2081.03万人,其中渔业从业人员1399.21万人;拥有渔船106.56万艘,占世界渔船总数四分之一以上;水产品总产量达5373万吨,占世界水产品总产量比重超过三分之一;渔业经济总产值1.28万亿元,其中渔业产值6750亿元,占农业产值比重为9.3%。渔业的发展为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增加农渔民收入、促进生态文明、维护海洋权益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渔业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受自然条件、物质条件和人为因素影响大,特别是我国,由于渔船数量多、作业范围广,其风险程度远高于其他产业。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对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现代渔业、保持渔区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十一五”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针对渔业风险特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努力克服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增多等不利因素,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态势,渔业安全事故逐年下降。2010年,发生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263起、死亡人数319人,与2005年相比,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3.8%和47.6%。其中,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9.1%和24.2%,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75%和75.5%。

(一)领导重视、社会关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十一五”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就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为贯彻《通知》精神,我部与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文明渔港”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把渔业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形成了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协作、渔业部门主抓的工作局面。同时,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管理组织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投入,进一步夯实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二)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根据《渔业法》和《安全生产法》要求,国家先后制定、修订了《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办法》、《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等法规和规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近年来我部和各地进一步完善了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渔船检验、登记、捕捞许可、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发证、渔业安全事故调查统计、渔业应急和远洋渔业管理等制度,建设了全国海洋渔船数据库和动态管理系统、远洋渔船船位监测系统,实现了渔船管理环节的相互衔接,使渔业安全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宣传培训广泛开展,重视渔业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近年来,我部和各地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船员培训工作,开展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组织10万海洋捕捞渔民职业安全培训、全国涉外渔业船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培训和10万海洋捕捞渔民船东船长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地渔业部门针对当前渔业劳动力流动加快、船员安全生产技术和素质较低的情况,积极探索培训教育方式方法的创新,突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重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安全生产月”、渔业专项执法行动、伏季休渔、重大节假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渔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重视渔业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四)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渔业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

“十一五”期间,中央和地方加大了渔港、渔业安全救助、通讯、船位监测、渔业保险等投入,仅中央投资建设的中心渔港有19个、一级渔港18个、内陆重点渔港16个,共投入建设资金21.51亿元,使我国沿海渔港建设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中央和地方财政建设和完善了渔业安全通信网络,对沿海渔船救生、通讯设备、船位监控系统、自动识别防碰撞系统(AIS)进行补助,启动了政策性保险补贴项目,其中中央财政安排救生筏补助资金3733.34万元,为沿海11个省(区、市)渔船救生筏(浮)配备3.7万余套,中央渔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000万元,扩大了渔业互助保险覆盖面,“十一五”期间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共承保渔民316万人(次)、渔船24.6万艘(次),共支付赔款8.2亿元,积累风险准备金1.82亿元,使渔业安全装备建设和防灾减减灾能力明显提升。

(五)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渔业安全应急救援能力逐步增强

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合作,与交通运输部、中国电信和中国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了水上安全管理、海上救助、通讯服务、灾害预警等合作机制,与外交部建立涉外渔业事件处理机制,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等创建活动。通过合作机制的建立,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船员培训,发布航行警告,组织海难救助,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排查渔业安全生产隐患,维护渔业生产和渔船渔港管理秩序。与此同时,各地还高度重视渔业防台减灾工作,及时发布气象信息,组织渔船进港避风、渔民上岸转移,组织渔民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渔业损失,保障了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与水上搜救中心合作,累计救助遇险渔船4683艘、渔民22232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3.9亿元。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国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为做好“十二五”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基础。但受诸多因素影响,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形势分析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建设现代渔业,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我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许多有利的因素。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这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增加渔业安全管理基础投入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各级政府对渔业安全生产日益重视,“十一五”期间渔业安全管理的基层基础和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加强,为“十二五”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历史转型期,渔业安全生产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和挑战。

一是灾害性天气多发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明显增多,风暴潮、龙卷风等海洋灾害也呈上升趋势,近几年平均每年登陆我国并造成灾害的台风达7个以上,不但给渔船、渔港、养殖设施等造成重大损失,还对渔民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据专家分析,“十二五”时期,这种趋势仍将持续。极端和灾害性天气的突发性、不可预知性,增加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也加大了管理难度。

二是交通运输业迅猛发展给渔业安全带来严峻挑战。随着对外贸易和航运业的迅猛发展,进出我国沿海港口的商船日益增加。据交通部门统计,近年来,我国沿海海上货运量以平均每年100%以上的速度递增,在原传统渔场上航行的商船数量不断增多,大大增加了商船与渔船碰撞风险,航道规划与传统渔场争夺海域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三是新海洋管理制度深入实施使渔业安全管理外部环境更加复杂。我国与韩国、日本、越南等周边国家签订了渔业协定,与相关国家的海域划界逐步展开,海洋争议问题日益突出。同时,全球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竞争日趋激烈,国际社会对公海渔业资源管理日趋严格,沿海国家入渔条件越来越苛刻,海盗行为日益猖獗。可以预见,“十二五”期间,我国渔船作业范围将受到进一步限制,海上作业和航行环境更加复杂,发生涉外渔业事件的可能性将进一步增加,渔业风险性将进一步加大。

(二)存在问题

除外部环境因素外,渔业内部因素经过多年的努力虽有所改善,但一些困难和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和防灾减灾能力依然薄弱。渔港是渔业生产和渔区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渔船停泊避风安全的重要场所。“十一五”期间,虽然中央和地方都加大了渔港建设投入,使渔港建设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渔港建设规模和数量仍然不足,建设水平和标准仍然偏低,仍然不能满足渔船安全锚泊避风的需要。据统计,到2010年我国每290公里海岸线才有一个渔港,远低于日本平均每48公里和韩国平均每13公里就有一个的水平,76%的渔港仍然是历史形成的天然港池,避风设施缺乏,港池及掩护水域偏小。大部分渔港、渔用航标的日常管理维护经费无固定的投资渠道和财政保障,维修养护不及时,其功能发挥受约束,严重影响到渔船停泊和航行安全。另外,虽然近年来各地也加大渔船安全装备建设投入,使渔船安全装备水平有了一定改善,但由于我国渔船数量庞大,渔船船体陈旧、设备老化、安全性能差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渔业安全生产隐患仍然十分突出。

二是渔民安全素质差和技术水平低问题仍十分突出。海洋捕捞是一种特殊行业,虽然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渔民和船东船长培训教育,但随着传统渔民和职务船员流失,大量内地农民下海入渔,渔船船员整体素质下滑。特别是随着渔业劳动力流动速度加快,培训教育难度大,渔船船员安全意识差、技术水平低、船员持证率低等问题更加突出。

三是监管力量不足,管理手段落后。目前,全国从事渔港监督、渔船检验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只有6000多人,管理力量明显不足。且现有机构大部分属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安全执法检查的装备比较落后,执法经费存在较大缺口,一些监管措施难以完全落实到位。而且,一些地方在机构改革中,面临着渔港监督机构被拆分,人员编制和运行经费被减缩等问题,都严重制约了渔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是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法制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渔业安全法律法规是依法加强渔业安全监管的法制保障。近年来,我部和各地在渔业船舶管理、渔业船员管理、渔业应急救援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规范管理制度,渔业安全监管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渔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的形势、任务及环境发生了新变化,对渔业安全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拓展调整范围、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处罚措施、加快配套法规规章的制订。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改进技术装备,健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灾避险能力,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渔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现代渔业建设,促进渔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渔业是高风险行业,一旦发生事故,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对渔民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和减少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属地为主,切实强化渔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要坚持属地为主、部门监管的原则,切实增强基层政府和管理部门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充分发挥基层管理组织作用,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坚持教育为先,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人。针对近年来渔业劳动力流动加快、渔船船员素质下降的问题,必须下大气力狠抓渔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创新培训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坚持政策引导,切实增强渔业安全管理和防灾减灾能力。渔业安全装备建设是渔业安全管理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引导,增加渔船渔港安全装备建设投入和渔民补贴力度,受到渔民群众欢迎。要继续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切实提高渔业安全监管和防灾减灾能力,为建设现代渔业奠定坚实基础。

(三)规划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精神,到“十二五”末,形成较为完善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支撑保障体系,渔业安全监管和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从业人员素质有一定程度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状况保持良好态势。

——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渔业安全事故逐年下降,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得到控制,渔业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抑制。到2015年渔业船舶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00人以下,年均下降2%。(以2011年新统计口径,死亡440人为基数计算)

——渔船渔港安全装备水平显著提升。渔船标准化改造稳步推进,渔船通讯、避碰、消防及救生等安全设施和装备明显改善,渔港、航标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全国海岸线平均142公里有一个一级以上渔港,每122公里有一个二级以上渔港,能够为70%的海洋渔船提供服务,满足20万艘渔船、150余万渔民避风减灾需要。

——渔业从业人员素质得到切实提高。培训机构得到强化,培训设施设备、师资力量明显改善,经费得到保障,培训机构认定率达100%。渔民宣传教育和船员培训工作得到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得到普及,渔民和船员素质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船员持证率达到100%。

——渔业安全监管能力和装备水平得到加强。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精神,稳步推进渔业安全监管和执法机构改革,渔业安全监管队伍得到加强,基本纳入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渔船渔港监控、安全通讯和救助系统建设全面推进,渔政船、渔港监督艇数量和装备条件基本满足履职需要,渔业安全监管能力和装备水平显著增强。

——渔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快制定和修订渔船、渔港、船员管理等渔业安全法规规章,使渔业安全法律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适应现代渔业管理需要。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两个创建”活动

“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是“十二五”时期我部渔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两个重点抓手。渔港是渔船集中停泊区,是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县(市)、乡镇政府和管理部门是渔业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要在全国范围深入开展“两个创建”活动,同时推动基层广泛开展“平安渔业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船”活动。通过创建活动,“抓点带面”,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和管理部门对渔业安全生产的重视,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及船东船长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切实加强渔业船员培训和管理

渔业船员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是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针对当前渔业船员流动快、内地下海人员多、船员安全生产意识低、技术水平差、持证率低等问题,高度重视船员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把船员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作为“十二五”渔业安全管理的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在整合优化现有培训资源的基础上,以渔业船员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为契机,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加大船员培训基地和机构建设,对船员培训经费予以补贴,同时规范机构管理,提高培训机构质量和水平。探索完善创新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机制,加快对培训考试大纲进行修改,强化海上求生、自救互救、救生艇筏操作等实操培训和考试内容,重点开展船东船长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职务船员、远洋及涉外渔业船员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渔业船员管理,探索建立规范的船员劳务市场,全面核查各地渔船员持证上岗情况,坚决查处船员无证上岗、未按标准配员的行为,强化船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堵塞管理漏洞。

(三)着力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切实加强渔船检验工作,严格渔船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加强船厂监管,严格实施渔船修造企业资质认可制度,保证船舶建造质量,开展低质量渔业船舶专项整治,把好渔船安全第一关。加强港口监管,严格渔船进出渔港签证制度,对不按规定配备渔船安全设施、不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证书、船舶处于不适航状态的,禁止其离港生产。建立规范的渔业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定期的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同时结合生产和气候特点,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建立渔船安全“黑名单”制度,对安全隐患突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除按法律法规处罚外,还要采取其他管理措施等。加强过港生产渔船安全管理制度,船籍港和生产地渔业管理部门要各负其责,建立登记、通报和联合办公制度,明确和细化管理责任,共同做好过港渔船安全管理。

(四)完善渔业安全应急和救助体系建设

加强与气象、海洋环境监测部门的合作,完善渔业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准确掌握风暴潮、赤潮、海浪、冰冻等灾害性气象海况信息。完善应急值班制度,充分发挥渔船通讯、监控系统作用,将气象和灾害信息及时发布到渔船和渔民当中。制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细化渔船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救助等各类预案,确定具体的防范措施,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渔业安全应急管理装备建设,增加渔船海难救助补助资金,激励渔民积极参与自救互助,配合专业搜救力量,最大限度减少渔民损失,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渔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强化渔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是组织和实施渔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保证。针对现行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要切实加强和充实渔业安全监管机构,在重点渔业县市、重点渔港和重点渔区设立渔港监督管理或渔业安全管理等渔业执法机构,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在渔业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渔业安全协管员,配备必要监管手段,对渔港、渔船和渔民实行面对面直接管理,形成进驻一个港,辐射一个片,监管一个面的渔业安全监管格局,堵塞渔业港航安全监督管理的漏洞。推广建立各类渔船渔民协会组织,积极鼓励和引导渔船编队生产,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发挥基层管理组织在渔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形成渔船安全管理的组织网络。

(六)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管理联动机制

进一步深化与外交、边防、海事、安监、气象部门等的合作,完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内容、提高合作效果。针对近年来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多发,给渔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进一步与交通海事部门加强合作,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遏制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多发态势。敦促海事部门加强船员、船舶的航道管理,规范商船航行路线和航速,推进商船与渔船的避碰系统(AIS)兼容和互见;积极推进法制建设进程,明确和强化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责任人和肇事逃逸者法律责任;加强海难救助合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渔民损失。进一步加强与气象等其他部门的合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与外交、边防、海关等部门合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赴境外作业渔船和船员出入境管理工作,在他国海域从事渔业生产的,要主动向我驻在国使(领)馆报告并接受监督指导。

(七)加大渔业安全管理基础和装备建设

渔业安全管理基础和装备建设是渔业安全管理保障,也是建设现代渔业的重要内容。要加大渔港、航标建设和维护力度,增加建设数量,提高建设标准,做好渔港、航标维护养护工作,有效解决我国渔港、航标建设数量少、规模小、标准低、配套不全、维护养护不到位,不能满足渔船安全停泊、避风和航行需要等问题。同时加强渔船通讯、救生设施等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支持远洋渔业企业更新改造或淘汰老旧渔船,建造和引进现代化、专业化远洋渔船。进一步加强渔业执法装备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实施渔政船、渔港监督艇建设项目,加快实施渔船、渔港监控系统、渔船电子标识、渔业通讯、应急救助系统建设,完善远洋渔船船位监测系统,启动船员培训基地建设,改善渔政执法条件,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拓宽渔业互助保险服务范围和覆盖面,扩大政策性渔业保险范围,全面提升渔业全行业风险保障能力。

(八)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法规体系

充分认识加强渔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立法和标准建设进程。按照《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渔业实际,对现有的渔业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疏理,科学严谨的进行“废、改、立”,进一步完善渔船、渔港、渔业船员等涉及渔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规、规章,研究制订《渔船渔港条例》、《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管理规定》、《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目录》,修订《渔业船舶登记办法》、《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海洋渔业船员考试发证规则》、《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调查统计规定》和《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加强渔船生产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渔船及其配套装备安全标准,建立与相关法规相配套的渔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五、重点工程建设

(一)渔港建设工程

组织实施《“十二五”渔港建设规划》,综合考虑各地渔业资源、渔业经济比重、渔船数量、渔港基础设施现状和条件,增加建设数量,提高建设标准,提高建设水平,争取形成以中心渔港为龙头、一、二级渔港为骨干、三级及以下渔港和避风锚地为补充的标准渔港体系。同时,优化渔港建设布局,突出“信息化、数字化、防灾型” 功能,重点加强沿海防灾型渔港建设,促进渔港建设与我国渔业经济健康发展相适应。

(二)航标及港航设施建设工程

根据渔船作业和航行安全需要,在现有渔业航标的基础上,新建和重建一批渔业航标,基本形成与沿海重点渔港相适应的渔港水域安全服务体系。增加投入,加强渔港基础设施维护养护,改善港内渔船锚泊避风条件;在一级以上渔港配备消防船,其他渔港配备消防水龙、移动式水泵、灭火器等设备;在一级以上渔港配备渔船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处理设备,其他渔港配备垃圾回收设施,保护渔港水域环境。

(三)渔船更新改造工程

开展沿海渔船更新改造,以安全、节能、经济、环保为目标,研发设计新型渔船,推进渔船标准化改造,提高渔船安全性能和抗风险能力。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建造或更新改造现代化、专业化远洋渔船,切实提高我国远洋渔业装备建设水平。

(四)海洋渔船通讯网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海洋机动渔船CDMA手机、新型超短波对讲机和北斗卫星终端建设,支持近岸渔船配备CDMA手机或新型超短波对讲机,支持44.1千瓦以上海洋捕捞渔船(含远洋渔船)配备北斗卫星等通讯和监测设备终端予以补助,建成覆盖全国的近岸及外海、远洋渔业安全通讯网。

(五)渔船避碰(AIS)和救生系统工程

加快推进海洋机动渔船自动识别系统避碰(AIS)建设,支持海洋渔船(含远洋渔船)配备AIS设备终端,对超短波机站进行升级优化。继续实施渔船气胀式救生筏配备补贴项目,使海洋机动渔船做到应配尽配,渔船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升。

(六)渔船、渔港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在二级以上渔港安装摄像监控设备,设立监控中心,借助公共信息网络,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控中心之间的网络连接,构建全国统一的渔港监控管理网络,实时监控渔港码头及港内渔船安全管理及防台避风情况。加快推进海洋机动渔船电子标识(RFID)系统建设,实现渔船进出渔港实时监控,规范渔船和渔港管理秩序,防止套牌船现象产生。完善远洋渔船船位监测系统,建设船位监测终端设备,实现对全部远洋渔船的实时监控。

(七)执法船艇建设工程

组织实施《“十二五”渔政执法装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重点建设海洋和内陆渔政执法船、沿海渔港监督艇和内陆渔政快艇,建设渔政基地码头和渔政执法信息系统,保障渔政执法和安全管理需要。

(八)渔船检验设施建设工程

对国家重点监管的渔船构建国家和区域性渔船监督检验中心和分中心,加大渔船检验基础设施和执法基础装备的投入,配备必要的检验执法装备、车辆,逐步建成渔船监督检验执法体系布局。依托现有国家认可的船用产品检测机构,购置专业仪器,改善检验条件,组建国家级和重点区域船用产品检验中心,构建渔船船用产品检验体系。

(九)渔业安全应急指挥建设工程

海区局、沿海省(区、市)、计划单列市、重点内陆省(区、市)及沿海省(区、市)的重点县(市、区)建设规范化应急指挥救助平台,配备必要的应急救助设备,大、中型渔业执法船舶配备渔船应急指挥调度装备,使渔业安全事故中的渔民死亡人数和渔业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十)安全培训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三个海区、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建设渔业职务船员培训中心和远洋渔业船员培训中心,沿海和内陆重点渔业县(市、区)建设渔业安全培训教育基地,满足对本地区渔船船员职业教育和渔船船东、船长、船员安全培训要求。

(十一)政策性渔业保险建设工程

积极推行政策性渔业保险,壮大业务规模。从事海洋捕捞生产的机动渔船财产互助保险覆盖面达到80%以上;从事海洋捕捞作业的渔民互助保险覆盖面达到80%以上;海水养殖、淡水养殖、水产苗种互助保险覆盖面达到20%以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渔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总体工作进行部署。推动本《规划》实施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渔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责任,要切实履行职责,研究制定渔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渔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部署和相关举措,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落实资金、编制和管理人员,并根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责权一致的原则,实施目标责任考核。

(二)增加投入,确保规划和建设目标实现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方向。积极争取加大公共财政向渔业安全方面投入的倾斜,优先支持列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引导、鼓励并督促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隐患治理投入,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和建立稳定、多元的渔业安全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建设项目实施,为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奠定基础。

(三)强化执法,确保渔业安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管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港口和海上执法检查工作,将安全检查作为日常渔政执法以及“护渔”行动、专属经济区巡航及伏休管理等渔政执法行动的重要内容,结合进出港签证、船舶检验、证件换发、案件处理等时机全面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确保渔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

(四)开展宣传,努力营造渔业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7.审计工作十二五规划 篇七

敦化市位于吉林省东部山区, 长白山腹地, 隶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东经127°28′-129°13′, 北纬42°42′-44°30′。东与汪清县, 龙井市相邻;南与抚松, 安图县相接;西与蛟河, 桦甸市毗邻;北与黑龙江的五常, 海林, 宁安三县接壤。南北200公里, 东西142公里。地处高寒山区, 地形地貌比较复杂, 境内地势呈四周高, 中部低, 总形状略似盆形, 中间为河谷平原。总面积11957平方公里, 是吉林省区域面积最大的县级市, 下辖11镇、5乡、350个行政村, 4街道办事处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境内有1江17河, 水面面积11.5万亩。敦化市地域辽阔, 资源丰富, 土地利用程度较高。截至2008年末农用地面积1136576.05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96.42%,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66718.51公顷, 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4.67%;建设用地面积为38691.11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3.43%;其他土地面积为3509.18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0.15%;但随着城市化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 新增建设用地迅速增加:近5年来新增建设用地变化情况, 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2006年到2007年, 新增建设用地几乎没有明显的变化;第二阶段是从2007年到2008年, 新增建设用地稍有明显的上升趋势;第三阶段是2008到2010年, 新增建设用地是大幅度上升。

二、“十二五”规划概述及基本思路

(一) “十二五”规划的概述

我国是从1953年开始制以五年一个时间段来做国家的中短期规划的, 第一个“五年计划”, 我们就简称为“一五”, 然后以此类推, “十二五”规划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起止时间为2011-2015年。“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 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 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延边州“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

延边州“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是以沿边对外开放开发的先行区域、全国少数民族地区行政体制改革的实施示范区、中国东北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图们江区域重要经济增长极为战略定位, 牢牢把握《长吉图规划纲要》实施的战略机遇,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 以项目建设为支撑, 以“先行先试”和改革创新为动力, 以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目的, 着力实施投资拉动、开放带动、工业强州、创新驱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重点做强支柱产业、做大优势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 统筹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 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敦化市项目建设用地现状

(一) 敦化市项目建设用地背景

当前“扩大内需、拉动增长”的特殊形势下,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 既是应对挑战、逆势而上的突破口, 又是保持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的内在要求;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必然选择, 又是抢抓机遇、化危为机的迫切要求。近年来, 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以服务项目建设为中心, 积极推进项目带动战略, 狠抓项目用地指标争跑力度, 加强项目用地报批组织协调, 为敦化市项目建设用地提供了较好的用地保障。

(二) 敦化市项目建设用地特点

1. 重点建设项目多, 用地需求量大:

2009年, 随着《长吉图规划纲要》实施, 敦化市作为“中心节点城市”, 重点项目建设已经进入了快车道。除塔东铁矿、大石河钼矿、香水水利枢纽工程、吉林至珲春高速铁路等重大项目外, 还有物流园区、工业园区、旅游风景区和基础设施建设, 据统计敦化市2011年计划用地约为1474.1298公顷。

2. 项目布局相对零散, 项目建设缺乏先期规划:

敦化市从地貌上说70%属山区, 除现有农村居民点及工矿企业以外的大部分耕地为基本农田, 其余的多为交通不便、基础配套设施较差的偏远地方, 新建设项目多选址在交通便利的公路沿线, 受基本农田保护区限制, 集中连片报批难度很大, 制约了大项目的实施。许多建设项目的规划性、前瞻性和计划性不强。

3. 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多, 可利用的闲置土地少:

目前, 敦化市可利用的闲置土地很少, 新建设项目大多占用耕地建设。

四、当前敦化市征地报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征地安置途径单一

在敦化市征地安置主要采取货币安置, 采用社保、留地、就业等安置的人数很少。由于被征地农民达不到用工要求, 农民失地后就业很难。在社保安置上, 国家仅出了大政策, 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另外, 纳入社保需要缴纳一定费用, 其中60%由村集体或村民承担, 敦化市大多数村集体积累较少, 由集体缴纳的部分费用不得不转嫁给村民。同时, 国家规定:领取养老金男60岁、女55岁, 有相当一部分村民缴纳20几年后才能领取, 现在拿到征地补偿款比以后领养老金划算, 因而村民不是很积极。对人均耕地超过三分之二的村民国家规定必须纳入社保, 并将此做为报地的要件之一。由此, 征用土地的难度很大, 这类问题在城区尤为突出。

(二) 用地前置报批环节要求多, 审批周期长

报批一宗用地要经省、市两个层次四个环节的审查、审核。若占用基本农田除上述环节外, 还要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查, 经国务院批准。然后按批复文件逐级转发按要求供地, 整个用地审批及供地所需时间较长, 总趋势是报件内容不断增多, 审查程序不断严格, 技术要求不断规范等等原因, 导致审批周期长。

五、推进敦化市项目建设征地报批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 加大土地政策的宣传力度, 提高征地报批的服务水平

应当主动向各级领导宣传国家土地管理的政策形势和变化, 尤其是去年和今年国务院出台的各项配套文件及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我们应该通过各种形式, 向全社会特别是项目建设业主宣传用地政策, 以及违法、违规用地的责任和代价。通过宣传, 使各级领导统一思想, 高度重视当前的形势和国土资源工作的压力, 项目用地单位都能积极配合, 主动申报建设用地手续。

(二) 城市批次用地实行统一征收, 集中上报

对敦化市城市批次用地统一征收作为储备用地, 由政府牵头, 城建部门加快编制城市建设规划, 国土部门按批次用地集中预审报批。用地批准后, 按照规划布局情况, 以招拍挂形式出让供应土地。

(三) 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措施, 确保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2010年11月1日起, 延边州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敦化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延州政函[2010132号) , 并要求征地补偿严格按照此通知实施。在新旧标准的交替时期, 很多农民不理解。我们应当加大力度宣传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有利于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有利于征地工作透明度, 维护被征地农户合法权益;有利于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实现征地补偿公平性;有利于防止征地补偿随意性, 规范征地行为。

(四) 探索建立加快征地报批工作的长效机制

1. 建立用地服务制度。

城建规划、国土、发改委、环保等部门要转变观念, 强化服务, 提前介入, 主动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具体操作中, 要体现“突出重点, 先易后难, 分步实施, 高效服务”的原则, 对项目报批给予具体指导, 帮助用地单位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梳理, 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 供用地单位参考。

2. 建立例会审查制度。

为加快报批进度, 建议市政府设立由发改委、城建规划、国土、环保、社保等部门参加的项目用地审查例会, 每段时间固定一个工作日专门审核建设用地报批和规划调整问题, 做到及时上报, 及时周转, 及时审查。同时, 完善内部会审制度, 减少内部审批环节, 加快内部审查进度。

3. 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用地单位协调沟通力度, 定期召开信息通报会, 通报项目征地报批进度, 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确保项目用地能尽早审查, 按时用地。用地单位也要主动沟通协调, 及时了解用地需求信息, 按要求完善土地报批资料, 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

4. 要加强培训, 提高工作能力。

各地要结合工作人员交流、轮岗的特点, 有针对性地定期组织培训班, 及时了解新政策、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方法、提升新技能, 为提高工作效率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建设用地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Z].2001.

[2].敦化市国土资源局.敦化市土地资源概况分析[Z].2008.

[3].敦化市国土资源局.敦化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报告书[R].2008.

[4].敦化市统计年鉴[Z].2009.

8.《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获批 篇八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划》更加突出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这一主题主线更加突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这一动力机制,更加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东北地区经济、社会、民生、生态等振兴目标:城镇化率将达到30%,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4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12640万吨,森林覆盖率达37.5%。民生方面的目标包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城镇新增就业7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下,新建保障性住房310万套,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5%。

《规划》围绕解决东北地区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强大动力。

《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东北振兴的重点任务: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巩同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富裕美好新农村;完善现代产业体系。优化提升传统工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服务业,积极发展海洋经济;优化区域发展空间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科技和人才资源,增强区域创新能力。

上一篇: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代表的委托书下一篇:浪淘沙诗歌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