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宿州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专业测试公告

2024-10-15

2024宿州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专业测试公告(3篇)

1.2024宿州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专业测试公告 篇一

为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南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直学校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05名。具体招聘学校、学科、人数及要求详见《2017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五)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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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2017年7月25日8:00至7月27日17:30,报考者登录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南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应试人员参加面试确认时,应提供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面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需要进行递补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聘用异地考官。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小学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五年级上册现行教材;

2、初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七年级下册(物理为八年级下册、化学为九年级下册)现行教材;

3、高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一年级下册现行教材。

市二中、市十二小会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市二中、市十二小会计岗位,如果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岗位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果考生直接参加面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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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教师政策,确保招聘教师质量。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依据本方案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办法、报名方法等内容。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告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八、有关要求

2017年市直一中、二中、五中、十三中、二十二中、二十八中、实验中学、十二小学、十五小学、特教学校招聘的291名教师,按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事代理”数进行,所招聘教师在市人社和市机构编制部门进行备案,不办理编制手续,其他所有待遇与在编教师完全相同,所需经费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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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根据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事代理”数和市人社部门招聘教师备案情况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同工同酬、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2017年南阳市一职校、二职校、第二实验幼儿园招聘的14人,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联系电话:0377-63192359 监督电话:0377-63136209 技术咨询电话:0377-61691185 ***(此固定电话和手机仅限于2017年7月25日8:00至7月27日17:30网报期间为考生提供技术服务,如有政策性问题,请拨打上面公布的联系电话)原标题:2017年南阳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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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宿州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专业测试公告 篇二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岗位简介表中有▲教师岗位除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2.苏州市区生源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3.苏州市区生源非师范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4.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叶圣陶奖学金,或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不受生源地限制;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四)社会在职人员限报部分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学历,且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本科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大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受户籍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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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6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2016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七)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八)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6年12月16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17日8:30—15:30。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现场报名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报名处)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报名处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报名处签字(盖章)。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人社部门现场设立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同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并将《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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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设立的“信息录入处”,录入考试相关信息并拍照;另1份《登记表》返还招聘单位(报名处)。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4.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5.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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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7.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9、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10.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招聘考试分两部分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16年12月27日(周二)9:00-16:00到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苏州市劳动路35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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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初定为2016年12月3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领取面试资格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7年1月13日(周五)起登录苏州教育网站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取得面试资格者于2017年1月20日(周五)上午到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学士街389号)领取面试资格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领取,复印无效),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于2017年1月21日起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或说课)。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舞蹈编导、戏剧编导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以及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

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点击下载>>> 2017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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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4宿州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专业测试公告 篇三

2014安徽教师招聘面试网校课程,1对1VIP辅导、协议保障不过退费!2014安徽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面授课程

根据《2014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对现场资格复审出现

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递补一次。请递补人员按照《合肥高新区2014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于2014年7月25日下午2:00-5:00到合肥高新区管委会1220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按时到达,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递补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1 2

岗位代码 学段 学科

招聘单位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综合成绩 专业成绩 笔试成绩 政策加分 总分

92 91 94 100 94 97 90 76

101 96 96 99 93 65.5 90 83 83

97.4 97.4 94.4 94 97 95.8 76.9 92.8 85.8 80.2

0 0 0 0 0 0 0 0 0 0

97.4 97.4 94.4 94 97 95.8 76.9 92.8 85.8 80.2

肖敏 340112001001 小学 语文 徐蕾 340112001001 小学 语文李菊玲 340112001002 小学 数学 4

张瑜 340112001002 小学 数学朱晶晶 340112001003 小学 科学 6 徐双锁 340112001003 小学 科学 7

秦艳 340112001006 小学 体育顾雅丽 340112002001 初中 美术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二十中学)9

姚锓 340112004001 小学 语文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兴园学校)张安琪 340112004001 小学 语文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兴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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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纪工委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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