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2024-08-03

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20篇)

1.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一

关于认真做好2014“学生研究计划”(SRP)项目申报工

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培养高素质、“三创型(创新、创造、创业)”人才,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启动2014“学生研究计划”(SRP)项目(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原则及要求

1.项目原则:立足兴趣、鼓励创新、交叉联合、突出重点、注重过程。

2.实施要求:指导教师应以“学生研究计划”(SRP)项目依托,引导本科生开展基于问题、基于项目或基于设计的学习,使本科生尽早接触并参与科研训练、工程实践及社会实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其综合实践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资助范围

1.项目申报条件:申报者须是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

2.资助范围:

(1)新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予以立项的项目,由学校提供经费资助。每位教师每年指导的SRP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1项,每项接受的学生人数为2—7人。

(2)连续资助项目。上一所立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学校将给予连续资助。获得连续资助的项目要求出标志性成果(如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等)。

三、项目申报时间及程序

2014“学生研究计划”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于2013年11月13日凌晨开通,项目申报截至2013年11月27日。

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教师提出申请

(1)登陆系统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址为:http://222.201.132.21:8090/Login.aspx。申请人使用教师本人账号(与教务管理系统账号相同,初始密码与账号内容一样)登录系统。

(2)填写申报信息

选择2014“学生研究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连续资助项目请在项目名称后加上“(连续资助)”字样,如“溶胶凝胶法制备分子杂化生物活性无机高分子复合骨修复材料的研究(连续资助)”。

(3)上传附件

新申报项目请上传填写好的《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连续资助项目请上传填写好的《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连续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此外,学生也可自主申报项目,向所在学院提出立项申请,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配备指导教师,并由指导教师按新申报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学院评审时间段为2013年11月28日—12月9日。

(1)学院使用项目管理系统学院管理账号登陆项目管理系统,排查重复申报或一人多报的情况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点击“学院通过”。

(2)下载本学院项目申报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顺序。评审专家不得少于3名。

(3)登陆系统,点击“项目评分”栏,按百分制评分的方式在系统中填报推荐顺序(排名越靠前,分值越高)。

(4)整理学院推荐顺序汇总表(附件3),于12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hlxu@scut.edu.cn, 评审专家、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送交教务处实践管理办。

3.学校复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根据各学院立项申报的情况,分配立项名额,并在网上公布拟立项项目。

4.学生报名参加项目

学生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浏览拟立项项目,根据个人能力和兴趣,选择报名参加项目研究。

四、项目相关激励措施

1.学校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教师的指导力度,对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校级项目予以认定。具体工作量计算公式如下:

工作量= n×∑计划学分数×H×6

n为项目类别系数:国家级n=1.5,省级n=1.25,校级n=1.1,院级n=1。H为学生人数调节系数:第1位学生H=1,第2位学生H=0.8,第3位学生H=0.5,第4位学生H=0.3,指导第5位(含第5位)以后的学生H=0.1。

一学年完成的项目学分数为4,一学期为2。

优秀结题项目的指导教师还可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关奖励。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证书。

2.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核验收合格及以上成绩的项目,参与项目的本科生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根据科研投入的时间,按照一学期2学分、一学年4学分的标准计算)。

五、其他

1.从2014年开始,我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按照“逐级推荐、择优立项”的原则进行遴选,即省级项目由学校在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原则上由学校在省级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申报。

2.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4“学生研究计划”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申报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对于往年中止或放弃项目的教师,学校在本次项目立项中将不予考虑。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许老师

联系电话:87111436-1,E-mail:hlxu@scut.edu.cn。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

2.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连续资助项目申请表

3.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项目学院推荐顺序汇总表

教务处

2013年11月12日

2.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二

《广西建设年鉴》是广西建设系统大型综合性年鉴。为了做好《广西建设年鉴》 (2009年卷) 的组稿编撰工作, 确保《广西建设年鉴》 (2009年卷) 的时效性, 现将组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西建设年鉴》 (2009年卷) 的组稿内容范围为全区建设系统2008年度建设工作的新举措、新发展、新成就和新情况。要求事实具体、数字准确、表述得当。

二、条目设置:城市规划与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村镇建设、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与管理、城镇化建设等。各地建设系统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各自业务职能和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选取上述条目进行组稿, 如实际开展工作的情况与上述参考条目有出入, 可作适当增减。

三、组稿要求:各有关单位撰写的文字材料请控制在5000~10000字。为保证年鉴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具体内容分条目设置可参考2007、2008年卷的《广西建设年鉴》。

撰写文稿请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于2009年5月30日前寄 (送) 至《广西建设年鉴》编辑部, 文稿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编辑部的电子邮箱。如有数据图表和资料图片, 请一并提供。

四、请各单位重视该项工作, 落实专人负责撰写, 按时完成组稿任务。

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4楼1408室《广西建设年鉴》编辑部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人:郑燕洁、黄杰斌

联系电话:0771-2260115、22601162260182 (传真)

电子邮箱:gxcic@gxcic.net

3.关于做好会刊通联工作的通知 篇三

坚持正确导向,开拓创新,办精品会刊。《企业文明》杂志社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三贴近”原则,围绕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工作大局,把反映和推动中央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发挥权威性、广泛性、连续性的优势,继续办好独家策划等栏目,深入进行纵深报道。要深入企业,贴近读者,不断提高宣传报道的层次、水平和编排艺术,提高会刊的综合质量,力争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各会员单位要重视和支持会刊工作。《企业文明》是中央企业党建政研会会刊,也是国资委党委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和工作载体;是国务院国资委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惟一的一份公开发行的刊物,也是中央企业与各级研究会、广大干部员工交流工作、展示形象、发表成果的舞台和园地。各会员单位要珍惜和爱护这块园地,继续做好会刊的有关工作。要积极为会刊组织和撰写稿件,提供有宣传、推广价值的经验和线索;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通联站,已经建立通联站的要按照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没有建立通联站的要确定专门联系人,以便与会刊保持通畅、稳定的联系渠道,要积极参加会刊举办的有关活动,对会刊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会刊改进工作、提高质量。

4.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四

徐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部门:

2009年春运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通畅有序和旅客出行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社会稳定有序,现将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以客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实现春运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舒适”,不发生一例安全事故的目标,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全镇春运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王荣民为组长的徐家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镇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春运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处理,各村(居)、各单位、部门也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好春运各项安全工作。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安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春运工作的特点,抓住重点,强化监管,狠抓安全责任落实,确保春运安全。

1、加大春运宣传力度

采取书写布标,利用镇有线电视、会议等方式进行春运宣传教育,引导车主、驾驶员依法营运,不违章违规,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2、抓好春运安全大检查 集中力量深入到车站、学校、加油站、场镇及各村社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3、加大春运安全监管力度

①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徐家车站处道路交通监督和屠家垭口处监督岗的监督管理,不能脱岗、漏岗。

②加强车站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五不出站、六不放行”的规定,严格执行签单放行制度,严查“三超”、“三无”车辆。

③严禁“三危物品”进站上车。

4、加强对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督管理 加大监管力度,严禁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规定者要严厉查处。

春运期间要实行春运,值班制度,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附:徐家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徐家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十日 附:

徐家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荣民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 江 党委副书记

范琼花 党委副书记

晏林春 武装部长、副镇长

何艳碧 副镇长

魏国荣 副镇长

胡灵光 派出所长

谢 宏 徐家交警中队长

成 员:罗 捷 武装部副部长、安全主任

唐晓燕 党政办主任

张 敏 财政所长

罗进为 农业中心主任

冯 雨 社会事务办主任

祝 岗 村建环卫中心主任

蒋志慧 经发办主任

何玲珑 计生办主任

5.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五

石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粮食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各单位,镇级各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会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粮食直接补贴工作(以下简称“粮食直补”)的领导,镇上成立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仕元(镇长)

副组长:张敬(副镇长)

成员:吴彦奎赵林侯文科

张莉张宪林李解

二、强化宣传政策到户

除了在镇广播电视台进行专题宣传外,各村、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粮食直补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各村和单位要开办粮食直补宣传专栏,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召开广播大会和群众大会,书写和张贴标语,将省委省政府《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张贴在醒目位置,发放到每一户人,将“两放开、一调整”的精神传达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明纪律规范操作

在粮食直补操作中,要严格按照省上制定的办法执行,做到计税面积、享受补贴的粮食数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准确无误。并实现“五个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

在纪律要求上,必须做到“六个不准”:

1、不准抵扣农业税及附加等任何款项;

2、不准拖延兑付时间;

3、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4、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内容;

5、不准村、组集体代领;

6、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时间要求:4月30日之前,全镇所有直补金必须发到农民手中,对确属全家外出的,由信用社开具该户活期存单,由镇财政代为保管至该户回家为止。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经济粮食直补实施通知

抄送:县粮食直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部县石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年4月24日印

6.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六

各厂、部门:

根据集团公司对2011评先表模工作的要求,现对汉冶公司2011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公司经理级以下正式员工,经理级以上(含)干部不参评;由各厂、部门一把手负总责,严格控制正副科级评先人数,反对干部与员工争利。

二、评选原则 1.“民主、透明、公平、正义”原则;

2.调查考核、民主评议与绩效相结合; 3.严格按照程序、条件和指标数量组织评选;

4.向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倾斜,向生产一线倾斜,向基层员工倾斜。

三、奖项设置

(一)先进集体

1.分厂2个、职能部门3个,由综合管理部运营管理科组织评选。2.科室级按照4:1评选,车间级按照3:1评选,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培训科核定各单位科室数和车间数,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司核定的科室数和车间数进行评选。

(二)先进个人(255名)及评选组织单位 1.“以用户为核心”先进个人4名。(生产计划部)2.“安全”先进个人8名。(安全环保部)3.“质量”先进个人15名。(质量管理部)4.“成本”先进个人15名。(核算办)5.设备管理先进个人20名。(设备管理部)6.品种研发先进个人18名。(技术中心)7.项目建设先进个人2名。(技改工程部)8.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4名。(贯标办)

9.企业形象管理先进个人6名(含环保治污、现场管理、保卫)。(综合管理部)10.学习型组织创建先进个人4名。(综合管理部)11.思想教育先进个人4名。(综合管理部)

12.通讯报道先进个人,名额不定。(综合管理部)13.优秀员工155名。(各单位评选)

四、先进个人指标分配

各类单项先进的评选指标由各组织评选的责任单位分配,优秀员工依据11月底各厂、部门人数按同等比例分配。原则上一人只一个奖项,不能参与多项评选。(指标分配详见附件表一)

五、评选条件

2011年评先工作由综合管理部总牵头,实行归口评选。各对口单位负责所承担奖项的组织、分配、把关、公示等工作。

(一)先进集体评选的条件:

1.能够较好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包括产量、销售、质量、成本、安全、盈利、履约率等指标,经济效益突出;

2.能够准确理解并扎实推行董事会下达的主要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效,包括“以财务为中心”、全面经济核算、“六自工作”、技术研发、责权利配置、绩效管理、标准化、四不放过、三网六化,并取得较好的成效;

3.承担的经技指标或管理工作任务繁重、管理幅度大、工作难度大,综合成效显著;

4.过程管理科学严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或重大失误,人为经济损失较小,本单位违纪违法现象较少;

5.班子团结互爱,廉洁清政,严格执行制度,坚持民主、透明、公平、正义,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较强;重视学习型组织创建、为员工谋利益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内部员工积极性高、凝聚力强。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无论评选推荐任何任何一类先进个人,均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充分认同龙成文化,忠于龙成,勤奋敬业,任劳任怨,工作积极、主动、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2)注意学习,认真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3)顾全大局,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积极沟通,善于沟通,坚持工序负责,落实无级别响应,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标准化要求开展工作。

2、否决条件

凡本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被评选推荐为任何一类先进个人:(1)入职龙成不足1年者;(2)全年出勤低于300天者;(3)诋毁或损害龙成声誉者;(4)曾被评为“庸人”、“闲人”、“异人”和“恶单位”的负责人者;(5)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部门依法处理打击(含拘留、拘役、取保候审等),因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待岗以上(含)处分、停班(职)以上处分者,或其它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或直接领导,涉嫌违规违纪被有关司法部门或公司监督监察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

(6)在12个月的绩效考评中,3个月以上(含)居于单位(集团机关以委员会、处、办为单位,子公司职能部门以部、办、中心为单位,分厂以科室、车间为单位)后1/3的;

(7)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安全制度,在生产建设中造成安全事故发生,伤害自己、伤害他人或被人伤害者;

(8)保密意识淡薄,向外单位和个人泄露公司技术或商业机密者;(9)成本意识淡薄,浪费公司财物且被通报者;(10)非正常拖欠公司钱款及擅自私用公物者。

3、先进个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由各口负责单位参照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类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制订详细的评选标准,下发后执行。

六、评选程序

(一)所在单位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向下属单位和干部员工公示本次评先的条件、名额,广泛宣传以让全体员工知悉,不得擅自留名额送人情。

(二)所在单位组织评选:各单位依据评选条件、指标、综合表现等,采用自荐、互荐、推荐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按各类奖项所分名额,严肃、认真、负责地确定推荐对象。

若因推荐对象不合格而被否决,不再递补新的名额。推荐对象经考察、考核、公示后,提交本厂、部门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将《先进集体事迹推荐表(见附表2)》和《先进个人(优秀员工)事迹推荐表(见附表3)》及各级《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见附表4)》、各类《先进个人((优秀员工))推荐汇总表(见附表5)》,须分清类别以纸质形式和电子版一并上报各归口部门。

(三)各归口部门把关:对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各归口部门负责

对各单位上报的评奖对象把关,经归口单位一把手签字后,连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须分清类别以纸质形式和电子版一并报综合管理部,提交公司班子会研究。

七、总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宣传、组织、把关工作,坚持“民主、透明、公平、正义”,做到公正、公开、公信,评选名额、条件及结果必须充分接受员工监督。

(二)各单位原则上要先评选出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在分解指标时要向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倾斜;所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均须报事迹推荐表,事迹推荐表内容务必真实可信。

(三)各归口单位要扎实做好所承担奖项的评选、把关等事宜,切实发挥服务、指导、督促、监督职责,确保评先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单位遇到疑问或问题,要及时与承担评选奖项的归口单位沟通解决。

(四)各单位要于2012年1月6日上午12:00前,将各项先进集体和各单项先进个人的事迹推荐表与推荐汇总表,须分清类别以纸质形式经分厂厂长(部长)、主管领导和单位一把手签字,签字须表示“情况属实,已经公示,内部无异议,符合条件,同意上报”,连同电子版上报各承担奖项的归口单位。各单位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员工可推迟至1月8日上午12:00前报至综合管理部。

(五)各归口部门须于1月9日上午12:00前审核完毕,经归口单位一把手签字后,连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须分清类别以纸质形式和电子版一并报综合管理部。

(六)综合管理部须于1月10日上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报经班子研究后,1月10日下午下班前上报集团公司审核。

(七)各单位及全体员工如对推荐结果有意见,可在1月6日至10日向员工办反映和投诉。

综合管理部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七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1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5号)及中国企业联合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国企联[2008]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将于2008年6月29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请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和各有关单位按《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管理咨询师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非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师、会计师资格证书或经济类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三、2008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24日至4月16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证件照2张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25日至4月22日期间到省企业联合会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30号

邮编:050061

联系电话:0311-88616112 88616114 88616115

报名资格审查时,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省企业联合会将于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改;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由于2008年报名方式对比以往有较大调整,各市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宣传工作,及时发布考试公告,对考生进行有效告知。对个人完成网上报名事宜有困难的报考人员,要做好指导、帮辅工作。

四、该项考试共设两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证书》。

(企业管理咨询实务》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实行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做答。

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或蓝色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配发,考后收回。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787号)和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企业管理咨询实务》考务费每人8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25元),《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考务费每人9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30元)。

七、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相关辅导材料和考前培训等相关事宜由省企业联合会负责。

8.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八

为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引导农民适应市场需求合理调整种养业结构,适当调减玉米种植面积,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绿色生态、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为主线,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以“镰刀弯”地区为主、黄淮海地区为辅,以“粮改饲”、“米改豆”为主要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耕作制度体系和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实施范围和任务目标

(一)继续实施“粮改饲”试点。选择玉米种植面积大、牛羊饲养基础好、种植结构调整意愿强的县为试点县,实行整县推进,采取以养带种的方式推动试点区域种植结构调整,通过流转土地种植或与农户协议收购方式,开展青贮玉米、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以青贮饲草料产品形式由牛羊等草食家畜就地转化,引导试点区域牛羊饲养从玉米籽粒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

2016年,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7个省(自治区)实施“粮改饲”试点600万亩。

(二)启动实施“米改豆”试点。以玉米改种大豆为主,兼顾改种马铃薯、饲草、杂粮杂豆、油料等作物,推广“一主四辅”种植模式。“一主”,是以玉米与大豆轮作为主,发挥大豆根瘤菌固氮养地作用,提高土壤肥力,增加大豆供给。“四辅”:一辅,玉米与马铃薯等薯类轮作。改变重迎茬,减轻土传病虫害(晚疫病),改善土壤物理结构和养分结构。二辅,玉米与饲草轮作。按照以养定种、以种促养的原则,实行籽粒玉米与青贮玉米、苜蓿、草木樨、黑麦草、饲用油菜等饲草作物轮作,满足草食畜牧业发展的需要。三辅,玉米与杂粮杂豆轮作。实行玉米与谷子、高粱、燕麦等耗水量低的耐旱耐瘠薄作物轮作,减少灌溉用水,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四辅,玉米与油料作物轮作。实行玉米与花生、向日葵、油用牡丹等油料作物轮作。

2016年,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4个省(自治区)实施“米改豆”试点500万亩。

三、支持方式

中央财政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粮改饲”试点,支持对象以具有较大规模青贮饲草料收贮能力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为主,兼顾具有稳定青贮饲草料供销订单的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米改豆”试点,补助标准要与不同作物的收益平衡点相衔接,互动调整,保证农民收益不降低,支持对象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结合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粮改饲”、“米改豆”试点具体补助内容、对象、标准以及操作方式由各省结合本地实际自主确定。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农业结构调整试点内容,科学筛选确定试点县,及时制定省级试点方案,与农业部财务司和财政部农业司沟通后,于2016年7月31日前报送农业部、财政部备案。试点县要高度重视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整合多方力量,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结合本地实际、产业特征和市场需求,稳步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成效。试点工作总结请于2017年1月31日前报送农业部、财政部。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试点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不搞强制性任务安排,不搞指定性行政推动,注意总结推广各地开展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以点带面,带动农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农业结构调整要求,结合当地农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分区域、分作物的技术方案。及时开展关键环节技术指导,集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让农民在结构调整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确保农民“愿意改、能持续”。

(四)强化资金监管。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快建立对试点县的绩效评价机制,及时了解试点推进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对试点资金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资金使用管理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试点县要坚决退出试点范围。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5月30日

9.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九

两镇、四办教育办公室、区属各学校:

中小学寒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文明、愉快安全的假期,根据济教基字„2010‟6 号文件精神,就2010 年寒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放假时间

根据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放假时间安排,2009—2010 学寒假放假时间为:

2010 年1 月31 日(腊月十七日)开始,至2 月28 日(正月十五日)结束,3 月1 日(星期一)组织学生报到并正式开学。

中小学教师与学生同时放假。

二、工作安排

(一)假前工作

1.各中小学要按照课程计划要求,认真安排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规定:鉴于2009 至2010 学年春季学期时间较短,不足20 周,无法完成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决定延长该学期一周教学时间,即义务教育阶段2010 年暑假时间为7 周,放假时间为7 月11 日至9 月1 日。望各学校根据实际合理安排教育教学计划。

2.各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济教行字)[2008]6 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考试方式、科目和次数。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以县区或学区为单位的期末统考或联考,不得对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排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唯一依据,期末考试成绩不能在放假前告知学生的,一律在假

期开学后告知,不得在假期中以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要合理安排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省厅规定的《假期生活指导》外,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臵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臵适量作业,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布臵一些能够激发兴趣、开阔视野、锻炼意志的开放性作业,同时要引导学生广泛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学科拓展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读书成长、自然观察、社会考查、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自主学习活动。

3.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新课程实施情况的座谈、讨论,认真总结课程改革,引导教师在总结中对如何“教好、教会”学生以及如何让学生“学好、学会”进行反思,在反思中求提高求发展。一方面要引导教师利用寒假期间学习反思,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另一方面要关心教师的生活和健康,减轻教师的负担,让广大教师度过一个轻松、愉快、富有意义的假期。

4.寒假开始前,各校要采取校、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

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A 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体卫字[2010]1 号)文件要求全面做好甲型H1N1 的防控工作,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和各种事故的发生。学校要根据实际,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以预防交通、火灾、食物中毒、触电、传染病、燃放烟花爆竹及冰上安全事故和反邪教、非法传销及防止被盗、被抢、被诈骗案件发生的安全专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教育学生不要到人员过于集中的地方去,尤其不要去疫情较 2

重的地区,平时更要防范于未然,养成良好的生活工作习惯,把戴口罩、洗手、消毒等变成自己的生活习惯,同时尽可能维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加强体育锻炼,增强防范意识,让自己尽可能的远离病源。同时,各中小学校要集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寒假期间要周密安排领导及相关人员值班,保证校舍安全,并严防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

各学校要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特别把校舍、食堂、实验室、图书室、校办公厂、校车、锅炉、取暖煤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械、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作为检查重点,查火灾隐患、查消防器材、查人员疏散通道、查值班制度、查安保力量、查防范措施、查责任落实等,排查要高标准、严要求、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落实措施,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5.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学生中开展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诚信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公开信等形式,指导学生学会安排好自己的假期生活,积极参加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学会合理适度消费,不乱花钱、不吸烟、不喝酒、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的影视作品,不进营业性电子游戏厅、舞厅、社会网吧,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二)假期工作

1.继续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家访活动,家校携手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寒假期间,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

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的生活和成长环境,与家长共同探讨帮助学生成长的方法和途径,同时征求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要对教师家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填写“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开学视导时由视导小组带回。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积极做好假期控辍保学工作。

2.按照《槐荫区教育局小手拉大手“放飞梦想”绿色手机文化创作传播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各项活动,假期将在青年教师、中小学生、学生家长中征集优秀手机短信,并开展一系列相关活动,引导青少年朋友树立健康的人生情感、良好的生活态度、高尚的道德品质,打造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绿色手机文化,有效抵制不良手机文化的传播,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望各学校要将此文件精神贯彻到每一位学生,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附件3)。

3.寒假中适逢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教育部1 月15 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于春节期间组织学生参与“给祖**亲拜大年”活动。此次活动的时间为1 月10 日至2 月19 日,活动将通过中国文明网、央视网等媒体,以图片和文字形式向学生征集春节吉祥物、春联、拜年短信、各地民俗,特别是如何“给祖**亲拜大年”的好创意。活动还将以中国文明网、央视网为主体,推出网上活动平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部署安排,因地制宜地做好宣传组织,鼓励学生通过多种形式向祖**亲拜年,体现出自己的特色。中央文明办专门设立了“给祖**亲拜大年”春节系列征集活动的网站,网址为:http://hxd.wenming.cn/dbn/index.htm,此外,登录中国教育新闻网也可查询此次活动。

4.为迎接第25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假期中教师及学生进行参赛科技创新作品的制作,开学初学校做好科技创新作品的初评及报送工作。第25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题为:体验〃创新〃成长。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竞赛活动包括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多幅智力七巧板、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等。3月8日各校将参赛作品上报教育科(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5.要充分利用假期,鼓励学生利用各种学习及活动设施,通过加文体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都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要积极采取措施,为学生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创造条件,要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锻炼和文体竞赛活动,学校在放假前要指导学生做好假期健身运动和锻炼计划,同时做好艺体专业训练队的假期训练工作。

6.积极开展“送温暖”、“手拉手”走访帮扶活动。寒假春节期间,要做好老干部、老教师等优抚对象和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及离退休教师的优抚慰问工作,学校要有计划组织学生慰问革命伤残军人、老红军等,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要走访贫困学生和家庭困难的教职工,学校干部、党团员教师每人至少与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有针对性地进行物质资助、心理辅导和文化补习等,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增强自信,为控辍保学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各学校继续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完成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做好整个活动的满意率测评和总结。

7.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切实保证学生假期自主支配权、师生的合法休息权,严禁假期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放假期间,严格静校,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国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严禁学校组织教师在假期以“自愿”、“集中备课”、“培训”等名义变相要求教师返校,如确需组织教师返校,需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假期中市、区教育局会根据情况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对违规办学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8.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各学校针对节假日期间工作的特点,制定处臵火灾、交通、煤气中毒、治安事件、房屋倒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等安全预案,确保完备的预案体系,一旦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妥善处臵。

各学校进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防范网络,严密防范控制,坚决堵塞一切防范漏洞。充实值班力量,严格落实责任主体,从严从紧抓好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学校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加大夜间巡查力度,认真做好巡查记录,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做好思想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寒假期间师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若遇降雪,学校应组织人员及时清扫校园和所负责的路面;各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确保外出集体活动有校级领导带队,同时,学校要与学生及家长签定协议,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活动安全。假期中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区教育局值班电话:81255538。

9、各学校要于假期内认真筹划下学期工作安排,确立工作思路。开学后,根据区教育局以及科室学年工作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上交区教育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三、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假期前各项工作安排,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研究制定假期工作计划,建立教师、学生通讯联络网,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在家中的情况;学校要在假期前主动与社区联系,统筹安排好学生的社区实践活动,为学

生的社区实践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各学校在放假前将值班安排表分别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和安全科。寒假结束后,假期安全工作总结和寒假工作总结于开学视导时由视导小组带回分别交给安全科和教育科。

附件:

1.槐荫区“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情况汇总表

2.槐荫区教育局小手拉大手“放飞梦想”绿色手机文化创作传播活动实施方案

3.“放飞梦想”绿色手机文化传播活动短信收集表 4.关于组织参加第25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10.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十

各部门:

为全面回顾2017年的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2018年工作重点和目标,经总经办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17年工作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司各部门主管及各部门员工均需提交工作总结,主要总结一年来目标责任落实完成情况,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推进开展工作的做法和举措,并结合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特别是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开展工作流程、员工遵纪守规及端正工作态度等方面,总结工作成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11.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十一

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及《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并有效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特岗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计划”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和有效政策举措,计划的实施有力地缓解了农村地区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促进了农村学校面貌的变化,受到各地普遍欢迎。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加大;同时,部分农村学校特别是中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师仍然紧缺,毕业生下不去,合格教师难以补充的问题仍然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并有效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决定扩大实施“特岗计划”,并将实施范围由“两基”攻坚县为主扩大至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各地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特岗计划”。中西部地区在认真贯彻教师[2009]1号文件精神,深入细致地抓好国家“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实施地方“特岗计划”。国家计划的名额将根据各地落实国家“特岗计划”的情况以及实施地方“特岗计划”的情况进行分配。东部地区要根据国家“特岗计划”的原则精神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地方“特岗计划”,鼓励吸引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特岗计划要形成规模,教师基数大、缺额较多的省(区、市),每年设岗不少于1万人,要经过努力,争取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达到20万人。今后城市、县镇中小学校教师自然减员空岗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以及其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

二、深化教师队伍补充机制改革,确保教师聘用质量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编制需求情况,及时会同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按照总量调控、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调整和使用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断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及时满足教师补充需求。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规定的增编因素,切实保障编制紧张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点分散的地区、民族地区双语教学配备教职工的基本需求。可参照县镇标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时调整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较多学校的编制数。同一区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

全面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2009年开始,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国家或地方“特岗计划”的实施,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教师岗位需求情况,合理安排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的补充,统一组织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按规定程序择优聘用。坚决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要及时为中小学补充合格教师,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重点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重视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以满足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开设课程的需要。

要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继续留在当地从教。

三、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确保持证上岗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人口关,保证新增教师质量。各地要切实落实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

教师资格认定中要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所有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通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學能力测试(包括综合笔试和实践能力测试)。国家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研制测试大纲、建设试题库、组织命题和考务等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教育部审定的测试标准和测试大纲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掌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和认定程序。要将申请人修学教师资格课程、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进行教育实习和具备现代教育技术水平等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前提条件。申报“特岗教师”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可与招聘考试结合进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开办师范类专业和教师资格课程的院校进行评估和资质认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教师补充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教师补充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要全面清理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情况,将清查出来的编制,优先调整到急需编制的学校用于新教师补充。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12.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十二

一、充分认识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也是废旧商品回收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机遇期。《意见》的发布, 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两型社会”的高度, 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结合实际, 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促进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早日建立。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 建立由商务部牵头, 22个部门组成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际联席第一次会议明确, 将完善政策环境、开展公共机构回收试点、组织绿色回收进校园和开展宣传周系列活动作为2012年下半年工作重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 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建立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 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实际, 提出工作重点, 加强工作的动态考核,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培育龙头企业是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调查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2]316号) 要求, 结合废旧商品的重点品种, 遴选10~20家具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 建立省级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并及时向商务部推荐。商务部将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 建立全国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四、开展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工作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建设80个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重点品种回收率高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的要求, 商务部将在省级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确定全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试点城市, 并适时开展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评价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试点城市建设规范的要求, 认真做好省级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 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合理布局, 规范建设, 逐步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以回收站点为基础、以分拣加工集聚区为核心、以信息平台为支撑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加强基础性工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尽快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发展规划, 根据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资源产生量等因素, 做好重点品种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及回收利用基地的规划布局, 促进回收与利用产业的有效融合。同时, 要按照商务部统一部署, 切实做好回收行业统计和标准制订工作, 以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劳动者保护等标准为重点, 加大地方性标准制修订和贯彻实施力度。

六、加强项目监管

13.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十三

根据湖北省职改办《关于开展 2011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 [2011] 8号)精神,为认真做好 2011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以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为依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控制申报高级职务职数。高级职务职数主要用于教师系列。

二、评审范围

2010 或 2011在册、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除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湖北省和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评审的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达到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和资历要求。申报正副高级职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由学校统一报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

在职人员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11年 12月 31日;退休人员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退休当年的 12月 31日。

根据《长江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规定》(长大校发 [2009]208号),有硕士授予权的学科,1972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评审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1967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 须具有博士学位。

四、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继续教育、科研及考核条件 外语、计算机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 [2011]12号)执行。符合免试的人员,须填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英语免试审批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从今年起,学校不再组织教师系列水平能力测试,而将近三年评教评学的情况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原则上评教评学排名有一次排在所在院(系)后 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近三年评教评学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其它条件按照《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长大校发 [2005]2号)执行。

正常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聘期内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在 2009、2010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五、转评职务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1年以上,任现职满 6年的,也可转评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还需符合《长江大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补充规定》(长大校发 [2006]103号)。

六、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申报人须提供如下原件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申报非教师系列职务不作要求); 2.学历、学位证书;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英语免试审批表》及证件;

5.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免试审批表》及证件;

6.继续教育证书(申报中初级职务不作要求);

7.“教学情况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申报助教和非教师系列职务不作要求);

8.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纵向项目立项批文、论文、著作、检索证明等原件);

9.申报中级及以上职务人员报送《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 2份; 10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教师系列不作要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教学材料要求

(1)教学情况证明材料需经院(系)和教务处审核盖章;(2)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奖励。

2.科研材料要求

(1)科研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3)著作或论文必须是已经在公开、正式、合法出版物上出版或发表的,发表的论文须为独撰或第一作者(录用通知、清样及在增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科研材料上报);

(4)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录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5)凡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著作、教材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承担的研究工作数量和作用,并附有其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排名第一或独立完成者不需提供);

(6)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不超过三部(篇);(7)在职人员的科研材料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向省高评委申报时间。2010年退休人员的科研材料有效期截止时间为 2010年 12月 31日。

(三)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须将答辩内容用 Powerpoint制作成多媒体资料,以便答辩时直观、全面地向学科评议组陈述申报情况。答辩时间控制在 5分钟之内。申报人必须严格按评审条件和经过审核的材料组织答辩内容,做到真实准确、简明扼要。

七、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4 月 17日前培训讲解。召开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工作会议,讲解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职改办向各单位具体负责材料审查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填写《长江大学推荐评审综合材料一览表》(简称综合材料一览表)、《长江大学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简称基本情况一览表)要求与材料审查要求。月 19日前登记申报。申报人员到所在单位职称工作小组进行申报登记,按要求填写《综合材料一览表》、《基本情况一览表》。并将《综合材料一览表》、《基本情况一览表》和反映本人资历、水平和能力的相应原件材料交所在单位职称工作小组。月 21日前审核确认。院(系)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校职改办要求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并确认《综合材料一览表》和《基本情况一览表》中所填信息。月 22日至 24日公示材料。各单位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月 25日前推荐排名。各单位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向学科评议组进行推荐排名,并将《基本情况一览表》报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电子文档(用 Excel制作)用邮 件发至职改办邮箱:zgb217@126.com。月 30日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审查结果。月 5日至 8日材料审查。校职改办在纪委、监察处监督下组织科技处、教务处等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核。5 月 15日前申报副教授的申报人材料提交省职改办预审。5 月 21日各学科组组织申报人述职答辩和评议。5 月 22日或 28日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所有表样在人事处主页下载)

八、评审组织工作

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机构、评审程序等按《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办法》(长大校发 [2005]2号)执行。

14.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十四

闽教安组„2009‟1号

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1月31日23时许,位于长乐市区的“拉丁”酒吧,因一些年轻人办生日聚会,在桌面上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的聚氨酯装饰材料酿成大火,导致15人窒息死亡,22人住院治疗。长乐酒吧大火,充分暴露出酒吧未经消防验收、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大量易燃有毒材料、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室内电气线乱拉乱接以及顾客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在室内燃放烟花、酒吧管理人员未予以制止等一系列安全问题,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2月4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火灾隐患整治视频会议,对全省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学校安全教育提出了专门要求。为认真贯彻省政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开学初,学校各项工作比较繁杂,特别是经过较长时间的放假后,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要恢复到正常的工作、学习状态,需要有一个过

程,这一阶段的学校安全工作有着与其他阶段不同的特点。绝大多数师生节庆未尽,安全规定容易淡忘,安全意识相对较弱,如果安全工作稍有放松,就很可能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各地各校一定要从长乐 “

1、31” 重大火灾事故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充分认清开学初学校防火等安全工作的特点,不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认真查找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并切实加以整改,防患于未然,为新学期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切实抓好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省政府火灾隐患整治视频会议的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对校园火灾隐患进行认真、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从各地各校上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学校领导对消防安全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工作到位,使一些火灾隐患得以消除。但消防安全是一项动态的工作,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能靠一二次集中整治就能解决所有火灾隐患,需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开学初,各地各校要对消防安全隐患再次进行彻查。重点排查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图书馆、礼堂等师生经常聚集的场所,对检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加大力度,狠下决心立即整改。如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使用木质结构和用易燃材料装修的建筑物要及时治理;各类通道、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和应急通道、出口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要立即整治;疏散通道、楼梯、出口数量、宽度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同时,要利用“

1、31”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他们明白火灾造成的危害,懂得如何规避危险和进行自救。

三、要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开学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去年“两节”和寒假前检查出来的一些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看看过去查找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整改、有无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再次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防雷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要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检查的安全隐患详情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迅速分工专人负责集中整改,坚决杜绝因校内建筑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四、要进一步深入抓好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抓好安全教育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长乐“

1、31”重大火灾事故中,参加生日庆祝活动的9个青年人有7个是学生,他们连最起码的消防安全知识都不懂,这说明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刻不容缓。各地各校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要按照省政府视频会议上提出的每个学校“有校外消防辅导员、有消防安全读物、每季度有消防知识课、每学期有自救逃生演习、每年有消防主题活动”的“五有”要求,切实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使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开学后,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把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把防火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的重点内容,把上海商学院和长乐“

1、31”火灾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对师生进行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学校,应聘请当地消防官兵给师生上辅导课,并开展防火逃生演练。同时,还要进行防雷电、防食物中毒和交通安全以及节日“收心”等教育,教育要注重针对性、力求广泛性、提高实效性,要覆盖到每一个

年段、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通过教育,使全体教职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体学生进一步了解学校的安全要求,明确有关安全规定内容,增强被淡忘的安全意识,防止因教育不到位而出现各类安全事故。

各地各校“开学第一课”及防火隐患排查及消防安全教育的有关情况,请于2月17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我厅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邮箱:zhem118@163.com传真:0591-8782452

2福建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教育学校安全通知

抄送:教育部思政司、基础司,省政府办公厅,省安监局,省

公安消防总队,委厅领导

15.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十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 , 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部属各高等学校:

高校毕业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 关乎社会安定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 现就做好201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

(一) 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各地各高校要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 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从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对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 纳入学分管理。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 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展创业实践的学生, 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培训。要广泛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 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高校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二) 落实完善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各地各高校要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减税降费、创业培训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 重点支持高校学生到新兴产业领域创业。推动相关部门加快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创业的扶持政策。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 制订本地本校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 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为创新创业学生清障搭台。

(三) 加大创新创业场地建设和资金投入。各地各高校要建设和利用好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高校实验室、实验设备等各类资源, 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高校要通过合作、转让、许可等方式, 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要通过学校自设、校外合作、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扶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充分运用市场机制, 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大学生创业活动。

(四) 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各地各高校要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 聘请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兼职教师, 建立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要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 为准备创业的学生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 为正在创业的学生提供孵化基地、资金支持等服务。高校要建立校园创新创业导师微信群、QQ群等, 发布创业项目指南, 实现高校学生创业时时有指导、处处有服务。要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创业服务网功能, 为高校学生提供项目对接、产权交易、培训实训、政策宣传等服务。

二、积极拓宽重点领域就业渠道

(五)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引领和服务保障, 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继续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 开发实施社区服务、健康养老等新项目。积极推进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 促进政法专业毕业生就业。

(六)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开拓就业岗位。各地各高校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国家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就业。要结合“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积极向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输送毕业生。要结合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 大力开拓就业岗位。要结合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引导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就业创业。

(七)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新兴领域就业。各地各高校要因地制宜, 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 深入挖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创造的就业机会。要大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金融保险、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就业。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需要, 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研发和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等领域就业。

(八) 继续做好高校学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与兵役机关密切配合, 建立定期会商机制, 及早部署2016年高校学生征兵工作, 认真落实大学生征兵任务。逐项落实各项政策, 重点落实好退役高校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新生宣传单、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政策。逐校落实工作任务, 明确责任,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逐人开展宣传动员, 办好“网上咨询周”、“征兵宣传月”等活动, 对大学新生、在校生、毕业生等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动员, 确保高校学生征兵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九) 支持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中小微企业是增加就业的主体, 各地各高校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落实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要针对中小微企业特点, 主动组织中小微企业集中开展校园招聘活动, 引导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要持续关心到中小微企业等基层就业毕业生的成长和发展, 通过跟踪服务、定期回访等方式, 帮助解决工作和学习上的困难和问题, 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心。

三、大力提高就业指导服务能力

(十) 建立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 根据毕业生需求, 将他们的求职意愿与用人单位岗位相对接, 实现智能化供需匹配, 为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岗位。广泛利用手机等移动终端, 开展订制服务, 为毕业生“送岗位、送政策、送指导”, 实现就业服务个性化、信息化。要充分发挥校园市场的重要作用, 通过举办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招聘活动, 提高招聘活动效率。高校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 结合毕业生专业特色, 提供相应的就业见习岗位。

(十一) 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统计指标体系。从2016年起, 各地各高校要重点统计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暂不就业毕业生等指标。建立三级联动机制, 辅导员 (班主任) 及时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 院系认真核实汇总就业数据, 学校实时更新就业监测系统相关信息。高校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的指导服务力度, 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十二) 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质量。要把高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结合行业动态和发展需求, 建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 讲座、论坛、培训为补充, 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新创业设计大赛等实践活动为载体的多形式就业指导课程体系。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 广泛开展个性化的咨询服务。加快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 高度重视解决就业创业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问题。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

(十三) 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分类归纳、精准解读国务院文件精神和中央部门、地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要建立教育部门、高校、院系、班级四级联动的政策宣传网络, 学校领导、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都要主动宣讲就业创业政策。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采用图表、动漫等方式, 根据毕业生求职需求, 分时段、分类别推送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参军入伍、困难帮扶等政策措施, 让政策宣传接地气、见实效。

(十四) 优化规范就业工作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 切实做好毕业生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转递和手续衔接工作, 做到简便、快捷、高效。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确保各类校园招聘等活动安全、有序。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凡校园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有限定院校、性别、民族等歧视性信息。高校要加强维权教育, 切实防范“试用期陷阱”等危害毕业生权益的不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监督管理工作, 完善毕业生实名查询就业状况功能, 确保就业数据信息真实、准确。

(十五) 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要准确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 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 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等活动, 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各地各高校要积极协调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 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要进一步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 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持续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服务, 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四、推动高等教育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十六) 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优化院校布局、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加快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科技创业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 扩大培养规模。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推进高职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

(十七) 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 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同, 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就业创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推进高校与政府、企业、社会的协同, 继续加强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的培育指导工作, 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 推动高校学生参加形式多样的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活动, 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十八) 积极发挥就业反馈作用。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各地各高校要在每年年底前编制和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将创新创业相关情况以及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升学、暂不就业等内容纳入就业质量报告, 更加科学、客观地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和特点。要积极发挥就业创业状况对教育教学的反馈作用, 进一步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 健全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校设置、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 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

五、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

(十九) 健全协调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 把就业创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及时研判形势, 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各地要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会商机制, 因地制宜出台新举措, 逐项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各高校要健全就业部门牵头, 招生、教学、学生、武装、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定期研究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做到开学有部署、工作有分工、过程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十) 建立督查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督查机制, 把各项政策措施和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开展日常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 以督查促整改、抓落实。要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问责力度, 对落实不力的, 要限期整改并追究领导责任。

(二十一) 完善保障机制。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健全就业创业工作机构, 配备指导教师, 开辟专用场地, 加大经费投入, 切实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各地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切实保障各项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开展所需经费。要加快建设一批省级和校级示范性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促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十二) 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各地各高校要把思想教育和毕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不断丰富思想教育内容和方式。积极组织干部讲政策、专家讲形势、师生讲感受、企业家讲经验, 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要把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培养融入思想教育, 激励更多高校学生在就业创业实践中成就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精彩人生。要积极开展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 加强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和高校学生就业创业典型的宣传,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营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16.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十六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及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以下简称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加强对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的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贫困县脱贫攻坚规划和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是贫困县开展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和各部门加强指导、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要督促贫困县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规划,确保规划项目与本县脱贫攻坚需求相一致、与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相匹配、与部门重点任务相衔接。依据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加快制定贫困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并按程序报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贫困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要翔实具体,分年度分项目提出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等,做到可操作、可考核。贫困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制定及报备工作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加快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各省要指导贫困县依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加快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并以县级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对统筹整合的所有资金进行统一规范管理。资金管理办法要覆盖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的全过程,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绩效评价等。根据资金实际投向,确定相应的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目标,根据行业规范及要求具体实施项目和使用管理资金并对资金绩效负责。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依据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资金管理办法在2016年12月31日前出台。

三、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各省在收到纳入整合范围的各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含提前下达资金)后,要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其中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得低于該项资金平均增幅,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后,贫困县区分中央、省、市各级各类资金并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根据经报备的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在预算指标账中记录有关资金用途调整情况,并相应做好预决算说明和解释工作,如实反映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四、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地方各级财政和扶贫部门要在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主动研究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问题,做好政策解释、沟通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议事协调作用,努力推动整合工作。各省要认真落实“省负总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省级要制定指导贫困县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规范运作流程、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奖罚机制。脱贫攻坚期内,各省每年要适时举办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专题培训班,通过培训,讲透政策,反映问题,交流经验。培训要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增强针对性和指向性,培训内容要层层传达,抓好落地。各省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实效,营造共同推进整合的良好氛围。各省要建立工作简报制度,积极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省级培训、宣传、信息报送的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价。

五、抓好示范带动。在推动面上工作的同时,各省要选择若干领导重视、整合资金量大、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县作为示范县(示范县个数不少于贫困县总数的20%),加强跟踪指导,探索积累经验。深入实地调研,发现、反映和解决共性问题。建立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督促加快工作进度。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组织经验交流,适时面上推广。

六、建立工作进度通报制度。为督促各地加快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将根据工作机制建立、管理制度建设、资金增幅保障、已整合资金占比、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定期对各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分类排序和通报。通报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文形式印发,发各省财政厅、扶贫办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综合排序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中央财政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整合成效好的省予以奖励。各省也应结合实际,建立对贫困县工作进度的通报制度。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2016年10月24日

17.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十七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下属公司、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在即将过去的2012年里,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呈现出蓬勃发展、欣欣向荣的态势。为总结经验,正视问题,改进不足,确保在充满机遇和希望的2013年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公司要求各下属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本着全面客观、求真务实的精神,组织员工认真做好2013年年度工作总结,精心谋划2013年年度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人参与,全面回顾、逐项总结2011年度所承担各项工作指标(或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既要肯定工作成绩,又要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合理化建议。

二、认真总结,理性分析,精心计划。在认真总结2012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及发展目标,理性分析内外环境,精心计划2013年度的工作,做到计划目标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可行。

三、表述时应抓住重点、突出亮点,语言简洁,注重用事实和数据说话。

四、《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中层以下员工交所在部门经理,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行政人事部XX邮箱;中、高层管理人员还须制作好PPT汇报版一并交公司行政人事经理XX处。

五、公司将于12月下旬组织召开员工年度总结述职考评会议,听取汇报,具体考评方案和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2011年 工作总结 通知

18.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十八

关于认真做好2008届毕业生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毕业生鉴定工作是加强对毕业生教育的重要一环,也是对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的全面考察和总结。为了做好我校2008届毕业生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的内容

毕业生鉴定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进行的全面总结和客观评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学习、文体实践、主要不足等五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思想政治方面。主要总结学生在校期间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时事政治的学习认识情况,以及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中的立场和表现等。

2、道德品质方面。主要总结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以及在热爱祖国、关爱社会、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等方面的情况。

3、专业学习方面。主要总结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效。如:学习目的是否明确,态度是否端正;通过大学的学 1习,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等方面有哪些提高,取得了哪些成绩等。

4、文体与实践活动方面。主要总结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课外文体、社会工作、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情况。

5、存在的缺点、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毕业鉴定的步骤

1、毕业生鉴定时间由各系自行安排。毕业鉴定工作要在各系党总支领导下进行,由辅导员负责具体指导。

2、组织动员。辅导员要对毕业生进行动员,明确毕业鉴定的意义,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3、自我鉴定。每位毕业生根据鉴定的内容要求,对自己大学三年来各方面情况做全面、客观的总结。在个人的自我鉴定中,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对优点和成绩要充分肯定,对缺点和不足要认真分析总结。自我鉴定字数应不少于400字。

4、班级鉴定。由班委、团支委组成班级鉴定小组,对每一位同学的自我鉴定进行讨论、评议,作出班级鉴定意见。

5、辅导员鉴定。辅导员根据毕业生自我鉴定和班级鉴定意见,结合学生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作出客观、全面、恰如其分的鉴定。

6、系鉴定。各系对每位毕业生进行鉴定,作出综合评价意见。毕业生综合评价分为优、良、合格三个等级,按毕业生综合考评总积分排名情况,名列本专业前40%为优秀,41%至80%为良好,后20%为合格。各系在“系党总支、行政意见”一栏一律填写“上述对该生的评价客观真实,该生的综合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

7、毕业生鉴定表内容填写完毕和贴好相片后,由各系收齐统一交到我部审核,加盖公章后,返还各系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三、几点要求

1、各系、各班级要秉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对每位毕业生做出客观、公正的鉴定。要对各级学生干部、干事、社团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定。对申请入党入团但尚未发展的同学要做出实事求是的书面评价,以便今后连同其他材料转入其所在工作单位继续培养。

2、在进行鉴定时要体现出每一个毕业生的特点,力戒千篇一律,千人一面,坚决杜绝毕业生鉴定中的弄虚作假。

3、《毕业生鉴定表》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依据,须用黑色水笔填写,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中共福建教育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毕业生

鉴定

教育

19.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十九

一、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的原则

(一) 坚持统一领导。

农村土地流转档案工作是事关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国家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民核心经济利益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各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流转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 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 实行统一领导, 统一制度, 统一标准规范。

(二) 坚持分级管理。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是各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也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 (居) 民委员会的重要任务。各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是本级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的形成机关, 也是管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按照档案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认真抓好本级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并监督、指导和帮助基层特别是乡镇土地流转管理机关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 (居) 民委员会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

(三) 坚持集中保管。

农村土地流转档案必须由档案形成单位集中保存, 科学管理, 不得分散。各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部门, 特别是县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关, 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配备档案管理设施设备, 改善档案保管条件, 确保农村土地流转档案有专人管理、有专柜存放、有专用档案室保管。

(四) 坚持科学分类。

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形成的历史记录种类繁多、内容丰富。一般可分为:文书 (综合) 类、合同类、确权登记类、纠纷调处类等。各单位在收集、整理并形成档案过程中, 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 本着工作需要和使用方便的原则, 科学分类, 建立分类归档制度。

二、农村土地流转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一) 上级机关和本单位关于土地流转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启用印章的文件;

土地流转工作会议纪要及涉及土地流转的重要会议文件;上级领导关于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材料;本单位关于土地流转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大事记、新闻宣传材料;土地流转中的协议、合同书;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纠纷、仲裁材料, 如诉求申请、调查笔录、调处协议等。

(二) 上级机关关于土地流转工作的意见、办法、方案;

土地流转工作中的数码照片等是土地流转工作中重要的文件材料, 应收集整理, 立卷归档后可划分为“定期30年”。

(三) 土地流转工作简报、数据统计、入户调查表、信息采集表、信息发布表;

出让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受让方立项及批复文件或其他相关文件材料等是土地流转工作中比较重要的文件材料, 也应收集整理, 立卷归档后可划分为“定期10年”。

三、做好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 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事关重大, 除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外, 加强土地流转档案的管理, 也是十分重要的。各级农村工作、农业及相关职能部门, 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 将土地流转档案的管理列入土地流转工作议程, 确保土地流转档案齐全、完整与安全, 使其在为农民长远利益服务、为农村长期稳定服务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 为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创造必要的保管保护条件。

要加大投入, 保证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设施条件, 为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保障。1.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应设置专橱, 分专人负责, 防止人为损坏、遗失;2.做好各种防范措施, 切实做好防虫、防火、防水、防化学药品、防污染等工作, 防止非人为的破坏和损失。

(三)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制度。

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和档案管理法律政策规定, 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各项制度, 确保土地流转档案内容真实有效、信息完整、实体安全。各级政府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政策和档案法律法规, 做到有法可依, 有规可循, 有章可蹈, 保证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法律的轨道健康推进, 顺利开展。

(四)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信息化步伐。

各级政府要依托农村经济服务站, 安排专门人员, 投入专项资金, 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 购置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软件, 确保土地流转档案实现纸质、电子双套制归档, 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已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的乡镇街村需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档案信息化管理, 有条件的乡镇街村可试点农村土地流转档案信息化管理, 实现农村土地流转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五)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20.关于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篇二十

一、在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大力发展产业经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桂发〔2009〕35号)确定的14个优先重点发展的千亿元产业以及4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链建设,形成产业集群。通过发展产业经济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核心企业,带动产业链中各类配套企业发展,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岗位。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每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比例应不低于新增就业岗位的15%。

(二)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过园区经济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各级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创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区的各类企业每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比例应不低于新增就业岗位的20%。

(三)发挥好投资和重大项目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

政府部门在落实中央扩大内需重大决策安排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增加高校毕业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比例应不低于新增就业岗位的20%。

(四)鼓励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

在项目研究期间,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聘用期满,高校毕业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五)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地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方法,紧紧抓住东部产业转移的大好机遇,夯实发展基础,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大力引进、发展中小企业。要充分调动各地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的积极性,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各级有关部门要落实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

1.中小企业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可根据不同情况,优先考虑给予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额定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附加和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維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上年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招用符合《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列明贷款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企业实际招收人数,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最高单笔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4.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在3年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5.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6.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

各地要根据统筹城乡经济和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结合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等工作,加强对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单位的编制使用管理,调剂空余编制,主要用于接收符合岗位需求和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要积极开发城乡基层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二)继续组织实施好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项目。

要按照统一征集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考试、统一服务管理的原则,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各项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着力落实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的各项优惠政策,重点解决好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营造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免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加强免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

(三)公务员招录向普通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倾斜。

从2012年起,在全区公务员四级联考中,自治区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市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录用计划要重点倾向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中,招录计划总数(人民警察职位除外)要有一定比例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经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用人单位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应拿出一定比例面向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定向招聘。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但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

(五)落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工资政策。

上一篇:鲁迅故事新编读书笔记下一篇:幼儿园案例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