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研究上

2024-10-09

关于关于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研究上(共7篇)(共7篇)

1.关于关于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研究上 篇一

关于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的研究

姓名:***

摘要:

我国正在大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而和谐乡村社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要协调好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本文首先论述了我国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各自的职能,然后分析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原因.并且提出转变乡镇政府的治理理念、明确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权责、推进乡镇和村级行政体制改革、探索新形势下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从而理顺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提高农村基础组织工作效率,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 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职能村民自治过度自治化三管三监督

引言:

和谐社会是我国正在构建的社会,而作为农业大国的我国要重视农村的发展。和谐乡村社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现在的大学生们大部分都将目光放在了城市,很少愿意在农村发展。我认为我们大学生应该多多的关注农村,关注农村的发展。而且要投入其中。

一、我国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各自的职能。

乡镇政府是国家设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主要职能是进行行政管理、政府决策、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共管理服务。

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问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并对村民会议负责。

现在我国正在大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而和谐乡村社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要协调好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村民自治制度确立以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之间建立了一种新型的关系。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致使乡村关系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有些地方甚至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和冲突,不但制约了乡镇职能的有效履行和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而且不利于我国和谐乡村社会的构建。

二、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

1、从理论和制度上看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法定关系。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乡镇政府与村民委会的作用及相互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所以村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乡镇政府的分支机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不是上下级关系。

2、现实中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

有的乡镇政府仍习惯于对村委会分任务、下命令、作指导,使村委会成为自己的从属,使两者关系变成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有的乡镇政府为了避讳“干预村民自治”,对村委会的工作不闻不问,放弃指导使两者变成平行关系。

3、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存在的问题。

(1)、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行政干预。

近年来,随着村民自治政策的实施,我国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存在着2种权力并存现象。一种是自上而下的国家权力,其执行机构是乡镇政

府,其功能是将国家行政管理传递到农村社会;另一种是蕴含于农村社会之中的村民自治权,其执行机构是村委会,其功能是在国家有关法律范围内,通过村民公约等方式对社区加以自我管理。在实践中这2种权力并存有难以避免的内在矛盾:一方面,乡镇政府管理要求强化对农村基层社会的行政控制,弱化村民自治;另一方面,村民自治则使村民和自治组织要求减少行政干预,甚至力求摆脱乡镇政府的理。

主要表现:

a.乡镇政府对村委会选举的干预。

b.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财政监控。

c.乡镇政府利用资源优势,对村委会进行间接控制。

d.乡镇政府干预村委会民主管理体制。

(2)、村委会对乡镇政府干预的回应。

对于乡镇政府的干预,村委会主要有2种典型回应:① 一味执行或迎合乡镇政府的要求,完全听命于乡镇政府,呈现出“附属行政化”倾向 ;②在感受到村民对乡镇不满的同时,作为村民利益的代表抗拒乡镇政府的不合理要求,抵制乡镇行政向村一级的渗透。

实际上,越来越多的村委会对乡镇政府已不再唯命是从,而是采取各种方式弱化、抵制政府的过分干预。村委会的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因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赋予了村委会自治权,乡镇政府不得对村委会随意发号施令,将其作为下属组织。但也有不少村委会为了自己特定的利益,有意识地利用乡村关系的紧张,借村民的不满抵制乡镇,借乡镇的行政权力压制村民,强化乡镇政府与村民之间的矛盾。还有些村干部认为他们是村民选举出来的,只需对村民负责。在他们看来,村委会作为村民的合法代言人和代理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内部事务,没有必要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于是,他们对应承担的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职责,抱着消极、冷淡的态度,甚至与乡镇政府明争暗抗,从而使村委会呈现出“过度自治化”的倾向。

4、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出现问题的原因。

(1)、思想观念落后传统的管理思维使乡镇干部很难把握农村民主建设的趋势。他们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村民自治的发展不适应,这是造成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不协调的主要原因。

(2)、权限及相互关系的法律界定模糊在社会处于转型期的背景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基层组织各自的权限以及相互关系的规定不够具体是导致乡村关系失调的重要原因。现代民主是需要法律保障的,村民自治是法律保障下的基层民主实践。而各省出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实施办法都存

在众多缺陷,只有辽宁、黑龙江、湖北和新疆明确列举了乡镇政府的具体指导事项,多数省份的相关实施办法只对《村委会组织法》第4条做了解释和补充,并未规定具体的指导方式和内容,也未明确说明村民自治组织必须要协助的工作具体包括哪些。

(3)、民主监督制度有效性差。

(4)、我国政府体制的影晌我国的政府体制是一种压力型体制,这是造成乡村关系不规范的压力源。

3、改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的措施。

转变乡镇政府的治理理念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有一种强烈的官本位意识与家长制观念,这是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过度干预的思想根源。因此需从以下几点着手:① 加强基层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实现村民对村级事务的自我经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与自我监督;② 实现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的转变。政府通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透明化进程,向老百姓公开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和结果,形成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使乡镇政府变政府权力本位为公民权利本位,变“管”本位为“服务”本位;③ 转变基层政府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民情,体恤民众疾苦,改善干群关系,为村民自治的发展提供健康的外部环境。乡镇政府的干部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依法履行职责。实行人性化管理,协调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关系,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办法。充分发挥土生土长乡村干部的作用,使他们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政为民所执,利为民所谋”。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权责 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能明确界定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权责。因此,要由地方政府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章立制,制定出上合法律、下合民意、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制度法规,对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职责权限作明确具体的规定。如制定适宜当地的乡村关系条例、乡村权限条例、乡镇政府指导村委会工作规则、村委会协调乡镇政府工作规则,设立相关的惩罚性规定和司法救济制度等,明确划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之间

在人、财、物等安排上的权力和责任,明确规定哪些事项属于村民自治的范围,哪些事项属于乡镇政府指导村委会工作的范围,哪些事项属于乡镇政府要求村委会协助范围,以及乡镇政府应以何种方式方法指导村委会,同时明确规定乡镇政府要求村委会协助的程序。

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改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除了要完善可操作性法规,进一步明确规范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权责外,还要进行乡镇行政体制的改革。

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实践证明,村集体经济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村委会的服务功能和村民自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也直接影响村民自治的发展。

三、结束语。

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不应当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乡镇政府是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承担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工作实施行政管理的职能,在所辖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各项政务工作。乡镇政府对村委会不能像对待行政组织那样,采用行政手段领导村里的工作,而要从法律、政策上给予指导。村委会也应当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各项工作,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四、参考文献。

[5]余红.中国农民社会负担与农村发展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56.

[6]王仲田.乡村哟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调查与思考[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3:82.

[7]于凤荣.我国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体制的建立[J].行政论坛,20o4(5):13.

[8]荣敬本.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2.关于关于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研究上 篇二

一、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1. 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在某种意义上, 市场经济下政府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企业。企业的良好运营可以以向政府缴纳税收的方式为社会带来宝贵的财富, 然而身处市场竞争中的企业无法避免的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因此政府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 保障企业的健康成长。政府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公平的市场机制, 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偷税漏税、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政府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手段调节市场, 为企业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 宏观引导企业做正确决策避免损失的产生;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 在WTO允许的框架内, 政府积极协调和保护本国企业的发展, 服务于企业。

2. 法律上的对等关系。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运作过程均以法律为准则, 政府与企业在法律上是一种对等关系。政府依法对企业进行管理与指导, 是社会活动的主体, 企业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是经济活动的主体, 二者之间并不存在谁规制谁、谁领导谁的问题。政府利用经济手段依法对企业进行宏观调控, 并不是独揽大权, 凌驾于企业之上, 干涉企业具体经营活动。企业是享有民事权利的法人, 一旦政府有越权行为, 企业便可求助于法律, 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法律诉讼。

3. 征税与纳税人的关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企业有向政府交纳税款的义务。同时, 政府也应着重培养税源。近几年, 我国国有企业运行困难与纳税负担过重有着极大的关系。因此, 政府对于新兴企业及衰退的企业科实行减免税收的政策, 以扩大资本累积, 帮助企业的发展, 提高企业实力。政府及时利用税收这个杠杆调整税率, 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及稳固财政税收具有双赢的效果。

4. 双向监督的关系。

政府掌握着许多关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权力,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企业也应对政府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维护自身权益, 从而建立企业行为规范化和政府干预规范化的形式, 形成双向监督的关系。

二、如何构建和谐的政企关系

1. 完善我国的法律政策体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并且成功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依法治国, 保障企业的行政诉讼权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当企业受到政府不公平待遇时, 可依法向司法部门提出行政诉讼, 维护自身权益。但是, 由于政府部门掌握了许多企业的资源, 当企业受到不合理对待时, 并不敢出面起诉政府, 只好吃哑巴亏。因此, 我国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政策, 调整政府职能, 改善政府的管理方式, 规范政府的行为, 在严格按照WTO原则、保障企业的正当权益的同时, 维护行政法治秩序,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 转变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方式。政府对企业的管制应

当是规范、公开的, 政府既不是企业资源的供应主体, 也不是企业发展的设计主体, 企业的发展由企业自身决定, 这是企业不断创新与发展的保证。转变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方式, 关键在于分开政府的政资职能, 即分开政府的资产所有职能与其资产管理职能。政府放下对企业的财权, 不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只能间接通过宏观的经济政策引导企业发展方向。对于国有企业, 政府可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 但其管理方式不能是单纯的行政命令, 应按参股的比例决定权益的大小。

3. 加强企业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

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构, 政府代表着国家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企业应与政府部门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沟通, 才能构建和谐的政企关系。企业要了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职能, 密切关注政府动态。企业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公关部门, 主要负责与政府人员简历良好、健康的合作关系, 熟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程序随时搜集政府下达的文件, 提高企业工作效率, 帮助企业活动正常顺利的进行。政府作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决策的出发点是为人民服务, 因此企业在执行政府法令时, 可尽量参政议政, 树立政府工作为己任的思想, 支持政府工作, 监督政府行为, 发现决策与实际行为出现偏差后, 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与意见。

4、发展政企间的社会中介组织。

社会中介组织是介于企业与政府之间, 联结企业与政府, 主要从事沟通、协调、咨询、诉讼、公正等活动的机构。在国外, 这类组织通常以行业公会、协会等形式出现, 它们一方面传播市场信息, 协助政府指导、监督企业, 弥补政府在经济交往中的不足;另一方面代表企业与政府沟通, 维护企业权益, 向政府提供建议, 成为企业与政府间的基本联系渠道。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纽带作用, 提高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的水平, 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 进一步协调政企间的关系。在我国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还比较落后, 不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积极发展我国政企间的社会中介组织, 可依靠行业协会将企业联合起来形成组织, 提高政府与企业的谈判力量, 还能够协调本行业企业间利害关系。

政府与企业之间呈现着多种关系, 这些关系是否有利于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 还起决于一个国家经济所处的环境, 构建和谐的政企关系要适应本国的经济发展阶段, 根据不同的阶段进行不断的调整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摘要:市场经济体制下, 我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应呈现出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法律上的对等关系、征税与纳税人的关系、双向监督的关系, 要构建和谐的政企关系, 我国还应该通过完善我国的法律政策体系、转变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方式、加强企业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发展政企间的社会中介组织等手段进行。

关键词:政府,企业,关系

参考文献

[1]钟黎川.服务型政府背景下地方政府与微观主体互动行为研究——以博弈论为视角[J].经营管理者, 2009 (13) .[1]钟黎川.服务型政府背景下地方政府与微观主体互动行为研究——以博弈论为视角[J].经营管理者, 2009 (13) .

[2]王淋, 王云峰.如何构建企业与政府的和谐关系[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23 (6) .[2]王淋, 王云峰.如何构建企业与政府的和谐关系[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23 (6) .

[3]冯海宁.政府与企业保持什么样的关系[J].中国商报, 2013 (1) .[3]冯海宁.政府与企业保持什么样的关系[J].中国商报, 2013 (1) .

3.关于关于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研究上 篇三

关键词:物质运动状态;物质内部状态;物理学

下面我就从两个假设开始讨论物质运动状态与物质内部状态之间的关系。

现代研究表明,能量是一份一份传递的,物理学中将能量的最最基本单元称为能量子。物质具有粒子性,正负电子相遇会湮灭,生成两对以上的光子,而在某种状态下光子会聚合成电子,这说明任何物质粒子,都是由最基本的粒子组成的。事实证明物质是能量的载体,没有物质能量是无法传递的,如光合作用时,植物通过吸收光子来吸收能量。基于以上信息,我们可以做出这样一个假设:能量子是组成物质粒子的最基本单元,即能量子是物质,物质是由能量子组成的,能量和质量是能量子的基本属性。如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信息,物质即表现质量特性又表现能量特性,能量的传递也是物质的传递,物质质量变化,必然引起能量的变化,能量的变化必然引起质量的变化,即物质的能量和质量同时变化。

物理研究表明,光在真空中恒以光速传播,而光子又携带着能量子,由此可知,能量子在真空中也恒以光速传播,由此我们可做出另一个假设:能量子在真空中恒以光速传播。

由第一个假设可知,任何物质粒子均是由能量子组成的。由第二个假设我们可以知道虽然能量子组成物质后,被能量子之间的相互作用束缚在一定的体积内,但在物质所在体积内,能量子依然是以光速运动。也就是说从微观角度看所有能量子在一定体积内恒以光速运动,但在宏观层面看便形成了一定体积的物质粒子。

我们先假设一物质粒子处于能量最低状态,当组成物质粒子的能量子的运动方向在同一方向时,粒子不可能稳定存在,此时物质是一束光。所以粒子要稳定存在,组成该粒子的运动方向在各个方向的能量子数目相等,即该粒子的组成结构具有非常好的对称性。将粒子在能量在最低状态下,组成粒子最基本结构的能量子称为:基本能量子。

任何粒子总是会不停的从外界吸收能量,或者不停的向外界辐射能量,所以组成粒子所在体积内,不仅有组成粒子基本结构的能量子,还有游离的以能量存在的能量子。将物质所在体积内除基本能量子之外的能量子称为:游离能量子。将物质所在体积内的所有能量子称为:全部能量子。

由此可得 全部能量子=基本能量子+游离能量子

假设有一粒子,其所含能量子数目为a,以该粒子的质心为原点建立空间直角坐标系,将该粒子所在体积内在各方向运动的能量子按矢量法则分解到坐标轴方向,运动方向在ox方向的能量子数目为x1,运动方向在ox'方向的能量子数目为x2,运动方向在oy方向的能量子数目为y1,运动方向在oy'方向的能量子数目为y2,运动方向在oz方向的能量子数目为z1,运动方向在oz'方向的能量子数目为z2。则有:

X1+x2+y1+y2+z1+z2=a

则在各方向的能量子数目与给该粒子所在体积内的全部能量子数目a之比分别为:;则有:                                                               则在任何一瞬间,在xx'直线上,运动方向在ox方向的能量子数目与全部能量子的比值与运动方向在ox'方向的能量子数目与全部能量子的比值之差为: ,在yy'直线上,运动方向在oy方向的能量子数目与全部能量子的比值与运动方向在oy'方向的能量子数目与全部能量子的比值之差为:;在zz'直线上,运动方向在oz方向的能量子数目与全部能量子的比值与运动方向在oz'方向的能量子数目与全部能量子的比值之差为:。

若该粒子不受外力作用,则该粒子的状态不会发生改变,即任意时刻x1,x2,y1,y2,z1,z2,不会发生改变。

当该粒子受外力作用时,x1,x2,y1,y2,z1,z2,必然发生改变。

关于粒子速度与粒子内部状态的讨论

现有一粒子,其不受外力作用,则它的运动状态不会发生改变,此时该粒子做匀速直线运动,设该粒子的速度为v,其运动方向为ox方向,同时又因为不受外力作用,所以在xx'直线上 不变。当该粒子受到外力作用时,力的方向在ox方向上,其运动速度将会发生改变,其内部状态必然发生改变,即xx'直线上 必然发生改变。由于在yy'直线上,以及zz'直线上不受力的作用,所以在这两条直线上的状态不发生改变。所以粒子的运动速度与该粒子内部的状态有必然的联系。粒子内部的状态与粒子的速度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则有:v=k      k为一定值;

当该粒子是一能量子时,则有α=1,△x=1其速度为光速

c,则有;                                            得:  k=c ,则有:  v=k

因为0≤≤1,所以有:0≤v≤c, 当=1即△x=α,且α>1时有v=c=1×c,此时不可能组成质量大于光子的粒子,而是所有能量子形成一束光。而要组成具有稳定结构的粒子,则必须有0<<1,即α>△x>0,此时v=c

因为                                                                 ,且在yy'直线上以及zz'直线上速度为0,

即在yy'直线上:

在zz'直线上:

由此可得,y1=y2,z1=z2,c,称为方向速度,

则有

c)=c-c=v。  由以上讨论可以知道这样两个结论:(1)粒子的速度等于粒子的方向速度的矢量和,也等于粒子速度方向 所在直线上的相反两方向的方向速度矢量和; (2)在粒子所在体积内,与粒子速度方向垂直的直线上的相反两方向的方向速度的矢量和为零,令单个能量子的质量记为m0,则该粒子的总质量为m=a×m0,我们将,mx1=x1×m0,mx2=x2×m0,my1=y1×

m0,my2=y2×m0,mz1=z1×m0,mz2=z2×m0称为该粒子的方向质量。则有:mx1 +mx2+my1+my2+mz1+mz2=m

粒子的总质量等于粒子的方向质量之和。

粒子的加速度与粒子内部状态变化的关系

在空间直角坐标系中,有一粒子其速度方向在ox方向,根据公式                                                        可知,要改变该粒子的速度只需要改变或或两者同时改变。

给该粒子施加一力的作用F,力的方向与速度的方向相同,力F将改变粒子内部的状态,即改变粒子内部的在力的方向所在直线上的或 或两者都改变。在这里我只讨论弹性力对物质对物质内部状态的改变以及对加速度的影响。 假设有两物体A,B,他们之间有弹性力的作用,即两物体相互碰撞或一物体受到另一物体的拉力。当两物体相互碰撞时,根据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性质可知,两物体相互碰撞的作用是改变两物体各自受力方向所在直线上的相反两方向的。其被改变的过程有两种可能性,取A为研究对象,设A的初速度为                              ,

力的作用时间为;

(1) 将物体中,运动方向与受到的力的方向相反的一部分能量子的运动方向改变为与物体受到的力的方向相同,也就是说物体受到的力改变物体本身的状态。则A物体的末速度为

(2) 物体将其内部,运动方向与其施加给另一物体的力的方向相同的一部分能量子传递给另一物体,传递后运动方向不变,也就是说物体受到的力改变施力物体的状态,则A物体的末速度为:

当两物体之间的作用力是拉力,改变只有第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不可能出现。

对于第一种情况,物体受到的力改变物体本身的状态,与力是改变物体状态的原因相符,对于第二种情况,物体受到的力改变施力物体的状态,与力是改变物体状态的原因不符,所以两物体之间的力是弹性力时,物体状态的改变过程是第一种情况。则A物体的加速度为:

牛顿第二定律的证明

根据经典力学及生活中的事实有:(1)力是改变物体状态的原因,即力是改变物体速度的原因;(2)物体受到的力越大,物体的速度在单位时间里的变化量越大;则有

F=

因为是与单个能量子的基本属性相关的常数,因为质量也是能量子的基本属性,可令=m0,则有k=α×m0=m

m0为单个能量子的质量,m为物质的总质量;

则有

mf为同一直线上相反两方向的方向质量的差值。

由此可知,(1)力的大小是单位时间内被改变运动方向的能量子数目;(2)力的大小是在力的方向所在直线上的方向质量在单位时间内的改变量。

因为

假设物体的总质量不变即α不变,在一定时间t内,F越大,则n越大,α加越大,反之α加越小;假设F一定,在一定时间t内,n也是定值,当物体的总质量越大即α越大时,α加越小,当α越小时,α加越大。

综上所述,当物体受到外力作用时,物体质量越大,其加速度也就越小,即速度变化不明显,物体的速度越难被改变。

因为                 则有

mf为同一直线两相反方向的方向质量的差值。

将mfc称为方向动量,由此可知,力的冲量等于方向动量的矢量和。

粒子的速度与粒子的质量及粒子的能量的讨论

有一粒子,其处于能量最低状态,即v1=c=0,现从某个方向向该粒子不停地发射电磁波,假设电磁波能被该粒子全部吸收,被吸收后电磁波所含能量子的运动方向不变,则该粒子的运动速度为: v2=c     n≥0因为恒小于1,所以v2恒小于c,该粒子的初始质量为m1=αm0,该粒子吸收辐射之后的质量为m2=(α+n)m0,则△m=m2-m1=(a+n)m0-am0=nm0≥0

由此可知物质吸收外界辐射,质量变大,越多,反之物质向外辐射能量,其质量变小。

当该粒子受到弹性力时,其初速度为v1=c,一定时间t后的末速度为v3=c,根据上文的讨论粒子受到弹性力时,粒子的总质量不发生变化,粒子受力的方向所在直线上相反两方向的方向质量发生改变,即△xm0发生改变。

综上所述,粒子的速度越大,其速度方向的净质量增大,其速度方向的净能量也增大。

关于粒子极限速度的讨论

当一粒子受到弹性力时,力的方向在粒子的速度方向上,设其初速度为v1=c,经过一定时间t后的末速度为v2=c,则该粒子的加速度为,

由上式可知, x2-n是该粒子速度的临界条件,当 x2-n>0时,该粒子还能够被加速,当  x2-n<0时,该粒子的稳定结构被破坏,此时粒子将分解为更小的粒子,并释放出大量的能量。

当  x2-n=0所对应的速度是物体的最大速度则有当该粒子达到最大速度时有Ft=2nm0c=2×x2×m0c

可得t=,即将该粒子加速到该粒子的极限速度所用的时t=, 事实上,该粒子在不可能达到这样的速度,当游离能量子全部被改变方向后,粒子就已经达到了极限速度。

综上所述,当粒子不吸收外界辐射的情况下,任何粒子都具有极限速度,当粒子的速度超过极限速度,粒子的稳定结构就会发生破坏,粒子将会分解为更小的粒子,并且释放出大量的能量。

若将分裂后的粒子继续加速,当到达其极限速度后,粒子又会分解,如此往复,直至所有的粒子分解成光子,变成一束光。

质量越大的粒子,其极限速度越小,所以大质量天体其极限速度很小。

航天飞机不可能永远加速下去,当其速度超过一定限度后,机体就会被破坏,四分五裂。

引力与物质体积的关系

在引力场中,引力场可以对处在其中物质有力的作用。引力可以作用在组成物质的每个基本粒子上。引力场的作用是将物质所在体积内,运动方向不引力方向的能量子的运动方向改变为引力方向。设处在引力场中的物质所含能量子数目为α,其体积为ν,则该物质的能量子的密度为ρα,设引力场的密度为ρb,当ρα>ρb时,引力场只能对一部分能量子有力的作用,则在任何一瞬间物质所在体积内被引力场改变运动方向的能量子数目为>ρbv,则引力加速度为:

又上式可知,引力加速度与物质的密度有很大的关系,当物质的密度越大时,引力加速度越小,当物质的密度越小时,引力加速度越大。

这也是在绝对真空环境下,密度小的羽毛比密度大的铁块下降得快的根本原因。

根据牛顿第二定律有,

因为

则有 F=mg=m0v ρbc

由上可知,引力的大小与物质的体积有很大的关系,物质的体积越大,其受引力越大,反之越小。

当ρa<ρb时,引力场可以作用在组成物质的每个能量子上,则引力加速度为

由此可知,当ρa<ρb时,处在引力场中的物质将会瞬间被分解成一个个能量子,化成一束光。

在引力场中,物质不能被看做是一个质点,引力也不作用在质心上,要准确描述引力场即引力,就必须考虑物质的密度和体积。

参考文献:

[1] 张操.  关于狭义相对论的修正以及新引力理论的方案[J].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报. 2006(04)

[2] 黄志洵.  论动体的质量与运动速度的关系[J]. 中国传媒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6(01)

4.关于关于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研究上 篇四

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某种程度上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相信这些事情随处都会发生,并且随处可见。这些情况不仅严重威胁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还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由此,就需要在推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能够充分的将环境保护考虑进去,同时能够结合着我的家乡惠州市惠东县制定出科学、完善的发展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进步。

惠州市整体环境规划还是比较完善的,目前我看到的情况就是很漂亮,很满意。市中心绿化做得很足,但是来到一些县镇的话,那效果就有很大的差别。惠东县目前的确在发展中,但效果还是不理想,虽然有很多的措施与绿化效果,但最终还是归咎到人们的道德素质问题,政府的管理能力问题,以及众多企业的不合理排放的废水、废气体的等相关污染环境的问题存在。若想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更为快速的话,就要更加合理的饿政治环境所带来的问题,这部经关系到惠东县本身的发展,也关系到居民的生活环境问题,要成为一个好的发展迅速的地区,必须从地区的环境做起,也必须让居民过上好日子,这样才能带来更好的效益。若惠东县要做好环保在县里的扩建、地区的规划开发、项目的建设与生产等重大工程的实施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环保部门,针对环保领域应该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科学有力的数据支撑以及有益的策略和建议。手段要多样化,技术高端化,人类对事物的认知有渐进性和局限性,利用一切高端科技。

在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过程中,人们应端正自身对环境的错误认识,即环境保护会阻碍经济的发展。与之相反,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环境保护不仅是国民素质综合提高的根本表现,同时还是经济发展的有力后盾,因而在经济发展中有着“主力军”的作用。因此,作为县里市民的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对自身的综合素质的提高,还需要不断加强保卫环境的意识,然后用上你的实际行动,这样我们才能跟好的包围我们的家园。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没有环境资源,就无法推动经济的发展,而经济停滞不前,也就无法对生态环境进行科学、完善的保护,因而在某种程度上,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由此就需要人们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能够将环境保护充分的融入到经济发展中,同时能够完善环境保护的相关体制,使环境保护成为经济发展的有力后盾。

县里随着经济的缓慢发展及时代的迅速发展,环保的工作仍有待加强,由此就需要环保工作能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创新,以便在今后的环保工作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环保部门是环境保护的监督者,应在现有的经济基础上,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模式,同时能够在工作中不断向服务型工作方式转变,以便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这样我先的环境不但将会越来越好,也随着环境的变化,经济上的发展也会不断上升。

影响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因素是我县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低,乡村城镇化比较缓慢,居民综合素质总体偏低;其次是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比如有部分地区的乱开发以及对树木的乱砍伐,且环境质量日益下降。许多企业并不通过合理渠道对废水,废弃物,废气等有害物质进行处理。工业污染引发的水污染,水污染引发农业污染,而农业污染直接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

对于这些种种问题的存在,我们必须要有一定的整治措施,而整理的措施有以下几点。第一就是督促有关镇迅速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并全部投入管网建设,做到专款专用;加强生活污水收费的监管,防止违规提高收费标准,避免增加用水户的负担;二是县府督查办、县环保局要加强对企业污水,废气,废物的处理督促检查,每半月检查一次建设进度,及时做好跟踪落实,确保依时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加强对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的监管,避免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保证设施规范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四是加强政府的干涉力度,即加大宣传环保意识,举办相关环保活动,加强居民对环保意识的知识,提高其综合素质能力;最后一点是在实施招标工作,选择投资方过程中,将加强对投资方的审查,严格把关,设置一定的门槛,避免投资方钻招标的空子,确保中标的企业信誉好、有资质、有实力、技术力量足、资金雄厚,能按《合同》要求如期投入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5.关于关于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研究上 篇五

简要描述事情的经过:打篮球、碰撞、争执等等。

分析发生冲突的原因:

1、遇事不够冷静

2、缺少谦让的意识。

谈谈避免冲突的做法:请考生根据自己的经历或感想,提出至少两种做法。注意:

1、对所有要点逐一陈述,适当发挥,不要简单翻译;

2、词数120左右。开头已经写好,不计入总词数;

3、作文中不得提及有关考生个人身份的任何信息,如校名、人名等。

Conflicts with others are common in everyday life.During the

basketball game yesterday afternoon, Su Hua and Li Jiang bumped

into each other, trying to catch the ball.Then they started shouting

and yelling, and it turned into a horrible quarrel.To be honest,it was Su’s fault but Li was also to blame-they were

not calm enough and both said some really mean things.They cared

too much about winning and losing.As a matter of fact, blocking,pushing and bumping are just part of a tough game.To avoid such conflicts, we should be kind to one another, which

is essential to enjoying a harmonious life.It is also a virtue to forgive

6.关于关于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研究上 篇六

一、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一)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县(市)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城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由区发改委立项、区财政出资以及市人民政府下达由各城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洛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规划、国土资源、文物、公安、工商、信访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征收的决定

(一)需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应提供市发改委或市政府授权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旧城区改建项目还应提供列入市、县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文件。2.房屋征收部门书面确认的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征收符合征收条例规定的证明和拟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及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3.市城乡规划部门书面确认的拟征收范围内用地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的证明。4.市国土资源部门书面确认的拟征收范围土地用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证明。5.符合法定程序的征收补偿方案。

(二)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 30 日。被征收人需提交意见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期限不得少于 2 日。

(三)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1/2 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征收条例及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组织由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参加听证会的公众代表可包括: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政府代表及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四)对房屋征收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五)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将足额的征收补偿资金划转到专用账户。

(六)涉及被征收人户数在 1000 户以上的房屋征收项目在做出征收决定前,应当报经做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七)征收实施期限应根据房屋征收项目的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情况下,征收实施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不得超过 1 年。

(八)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年。

三、征收房屋的评估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三)原则上被征收人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5 日内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若被征收人在此期限内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则以多数人的意见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若被征收人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则在上述期限后 3日内,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随机选定。

(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入户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现场调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取得相关资料,逐户出具评估报告,并解答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的异议。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拒不配合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 5 日内,向做出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在 5 日内出具复核结果并送达。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 5 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在 7 日内出具鉴定结果并送达。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鉴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房屋征收的补偿安置

(一)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应按照本意见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上述各项补偿标准和计算方式,按照《洛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执行。房屋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按照 《洛阳市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执行。

(二)被征收房屋的性质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对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存在异议的,应当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

(三)被征收房屋的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对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存在异议的,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

(四)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批准建设时限定如遇规划调整应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征收时不予补偿;征收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其建筑面积给予适当补偿。

(五)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做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其他行政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行政机关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补偿协议的签订

(一)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文本由市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城市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需使用统一的协议文本。

(二)被征收房屋存在产权争议而无法签订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媒体上予以公告,并将相当于债权部分的货币补偿金额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提存后,实施征收。

(三)征收设有抵押的房屋,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30 日内,不能提前清偿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征收部门应当将相当于债权担保部分的货币补偿金额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提存后,实施征收。

(四)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应当将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一并缴回,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六、其他问题

(一)各城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向公众公布征求意见前,应报经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

(二)在征收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继续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及原拆迁补偿政策执行。

(三)本实施意见未明确的事项另行研究处理。

(四)若国务院及省政府今后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和政策的,按照新的规定和政策执行。

(五)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廛河区、洛龙区,其他县(市、区)参照执行。

(六)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解释。附件:1.洛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2.洛阳市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附件 1 洛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一、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 1.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计算。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进行调换。在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时,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分别进行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调换时,被征收房屋价格和安置房屋价格均按市场评估价计算,双方结清差价。公摊面积调换时,免收套内建筑面积相对应的公摊面积的价差款。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在 2 套(含 2 套)以上的,实行高低搭配进行安置。

二、对被征收房屋的政策性补偿 1.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的补偿。按照《洛阳市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执行。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照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在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的标准公布之前,可参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3.临时安置费。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需要过渡的(不含现房安置和提供过渡周转房),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10 元计算,最低不得低于 600 元/户月。安置房为多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为 18 个月;安置房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为 36 个月。若实际过渡期限超过规定过渡期限的加倍发放临时安置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10 元计算,最低不得低于 600元/户月,一次性发放 12 个月临时安置费。4.搬迁费。按照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10 元的标准计算搬迁费,搬迁费按上述标准计算不足 800 元的,按 800 元发放。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发放两次搬迁费。5.选择产权调换并有集中供热设施且正常使用的,每户每个采暖期补偿 800 元。6.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有管道燃气,每户一次性补偿 500 元。

三、对被征收人的政策性补助 1.购房补助。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自主购买安置房屋的,住宅按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的 30给予购房补助;非住宅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 20给予补助。对选择产权调换的,住宅按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的 20给予购房补助。2.物业管理费补助。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证载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1.2 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 3 年物业管理费补助。被征收住宅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不足 45平方米的按 45平方米计算物业管理费补助。

四、对被征收人按期搬迁的奖励 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搬迁奖励实施方案》。对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交付被征收房屋的,可按搬迁奖励实施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每户奖励金额不得超过 3 万元。同时,按被征收房屋的证载建筑面积另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200 元的面积奖。《搬迁奖励实施方案》 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项目所在城市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五、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实行住房保障和照顾政策 被征收人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承租廉租住房条件的,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承租廉租住房。对征收范围内的“双困户”实行补偿金最低保障或安置房面积最低保障办法。对征收范围内生活自理有困难的残疾人,在安置房楼层挑选上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按照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在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公布之前,可参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执行。附件 2 洛阳市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一、洛阳市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标准(元)序号 项 目 现状特征 单位 石棉瓦顶 1 跨度 9 米以上,檐高 4.5 米以上 m2 500 大型厂房 2 石棉瓦厂房 跨度 5-9 米,檐高 3-4.5 米 m2 350 四面 24 墙、石棉瓦顶、檐高 2.2 米以上,3 简易房 m2 200 门窗齐全 4 简易棚 墙体不完整、石棉瓦或油毡顶、檐高 2.2 米以上 m2 50 高度 1.2 米-1.8 米 m2 180 低层房屋 5 高度 1.8 米-2.2 米 m2 250 地下室 高度 2.2 米以上 m2 300 高度 1.8 米-2.2 米 m2 350 多层房屋 6 高度 2.2 米-2.6 米 m2 450 地下室 2.6 米以上 m2 650 高度 1.2 米-1.8 米 m2 180 阁楼(含 7 顶层楼梯间)m2 高度 1.8 米以上 250 8 砖石砌窑洞 洞内高度 2.2 米以上,照明设备、门窗齐全 m2 310 9 普通窑洞 洞内高度超过 1.8 米以上,照明设备、门窗齐全 m2 20010 简易窑洞 洞内高度 1.8 米以下 m2 100 11 门楼 按其上盖垂直投影面积 m2 28012 院大门 钢质、木质(厚度 3cm 以上)m2 20013 室外楼梯间、按垂直投影面积 全封闭(楼梯及扶手部分不另补偿)m2 15014 室外楼梯 砖砌或混凝土制作,水泥抹面(斜面,含扶手)m2 9015 机井 机井(深 20 米以上)眼 400016 供电线杆 水泥杆高度 8 米以上(含线路迁移)根 240 热水器 太阳能、分体空调移位17 套.次 260 和空调(其他热水器、窗式空调减半)动力电、有线电视、电信(电话、宽带)移机、按有关18 管(线)网 个.次 煤气、热力等 规 定19 院围墙 砖砌 24 墙(高度 2.3 米以上)m2 12020 卷帘门 有屋门的双重门(含不锈钢、铝合金制)m2 100 厚度在 15cm 以上 m221 水泥路面 50(厚度在 15cm 以下水泥地坪减半补偿)m222 檐板 宽度在 30cm 以下 40 m223 普通前檐 宽度在 60cm 以上 7024 挑梁前檐 宽度在 90cm 以上 m2 150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房为期房)时,热水器和空调迁移费 备 注 用计算 2 次。

7.关于银行政府战略合作讲话稿 篇七

在与银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上讲话

在与银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上的讲话 尊敬的**行长、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好!经过前期精心准备,今天我们在这里成功举行“工商企业通”项目启动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我谨代表**对项目的成功启动和顺利签约表示热烈的祝贺。相信基于“最多跑一次”民生改革,双方互惠互利的合作,一定能构建多方共赢的局面。借此机会,我提三点希望:

一是共架合作之桥。深化“放管服”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部门的工作方向和主要目标,我们的要求就是审批更简、服务更优、监管更严。前期,我们已推出全程电子化登记、全域化同城通办、“二维码”注册向导、“创客通”集群注册、口头申报、免费邮寄等系列便利化举措。应该说,企业到我们**部门办事越来越方便。为什么今天我们还要推出“工商企业通”服务?一方面,我认为,服务无止境,便捷无终点,办营业执照虽然做不到像取钱那么简便,但这是我们的一个小目标。另一方面,我觉得我们两家的核心价值观是一致的。刚才听行长提到“工商银行,您身边的银行,可信赖的银行”。我很有感触,我认为,咱们“追求更优更好更完美”的核心理念可以说是不谋而合,相信有相同目标、一样追求的我们,定能实现“您身边的伙伴,可信赖的伙伴”友好合作关系。

二是共铺服务之路。我们的服务对象是群众百姓、工商企业,服务质量高不高、服务效果好不好、群众企业满不满意,关键在于我们的业务水平过不过硬,我们的职业素养过不过硬,我们的服务能力过不过硬。要把“工商企业通”工作开展好,作为银行方面,我觉得至少要具备“知其然”的业务能力,简单地说就是:在代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或办理企业年报时,知道什么是企业注册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相关表格如何填写、什么是企业年报、如何填报,要十分清楚代办的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作为**部门要求要更高,不但要“知其然”更加“知其所以然”,这是对我们审批能力、服务水平的最起码要求。而这个“然”,不是一尘不变的,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而随之变化。因此,我们的行政审批科、基层各分局(所)以及工行各网点、具体负责同志要加强业务学习,强化业务培训,不但要学习系统的操作运用,更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业务规范知识等。同时,要加强联系沟通,常态化开展培训指导,银行方面要帮助我们更新提升服务接待礼仪,我们**部门要指导银行工作人员提升专业能力。

三是共绘发展蓝图。近年来,我市商事制度改革硕果累累,“五证合一”“两证整合”、先照后证改革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目前,我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户,注册资金总额**亿元,分别以**%和**%速度增长,我局行政服务窗口因工作突出被评为全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先进窗口。但改革永远在路上,刚前两天,省工商、食药、公安等**个厅局联合发文,推出“证照联办”改革,坚持能联尽联、能减尽减、能通尽通,针对的虽是政府部门的改革,但对于跟市场主体紧密相连的你们、我们,与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息息相关。经济发展的最终落脚点在于市场主体,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基石和“细胞”,决定着经济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工商注册工作是企业进入市场的“第一道门”,其便利程度反映了营商环境的优劣,而这个责任,落在了我们的身上。当前,我们的任务就是夯实业务之基、高效服务、依法审批,将群众满意作为我们共同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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