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德育暨班主任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11篇)
1.关于评审德育暨班主任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 篇一
通知
上教字[2014]26号
关于评选2013—2014学 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兴学育才的良好风尚,激励全县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进一步促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第3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评选出一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1、优秀教师:本学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岗(含今
年任教毕业班)教师。
2、优秀班主任:本学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班主任。
3、优秀德育工作者:本学学校从事德育工作人员(含年级组长、中层以上领导)。
二、推荐评选名额分配
1、评选名额:优秀教师120名,优秀班主任50名,优秀德育工作者10名。
2、各学校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2013-2014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认真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同志,爱护学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师德高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近三年无本校(本乡、镇)同学科后三分之一。
22、注重学生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在培养、指导、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方面有较突出贡献。
3、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学生,无不良教育教学行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参加社会规模办班、推销教辅资料、乱收费等),师生和社会反映良好。
(二)优秀班主任
1、政治思想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班主任工作,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含3年)以上且现仍担任班主任工作;在班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班主任可适当放宽年限。
2、业务水平高,教育教学效果良好;有丰富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熟悉教育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
3、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养成教育;重视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互融通。
4、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主动协调班级与任课教师、本班与其它班级的关系。
5、注重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开展班级活动,重视班干部的培养和团队建设。
6、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所带班级是一个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的和谐班集体。
(三)优秀德育工作者
1、热爱中小学德育工作,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在第一线从事学生德育工作5年以上(共青团干部、少先队专职辅导员可适当放宽年限),且现仍在从事中小学德育工作,成绩突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改革,科学开展德育管理,注重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
3、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所撰德育论文获市级以上荣誉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4、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各级各类学校,村小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二)坚持民主原则。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推荐人选应在学校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姓名、推荐理由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推荐人选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相关部门。对违反原则和程序操作的,将取消推荐资格。
(三)严格履行推荐程序。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凡因不良教育教学行为,导致在师生、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不能参选。
(四)明确推荐评选工作进度。各学校推荐的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填写《2013—2014学上高县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2))或《2013—2014学上高县优秀班主任推荐表》(附件3)或《2013—2014学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表》和8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纸质稿),于8月5日之前,“优秀教师”纸质材料上报教育局秘书股刘薇;“优秀班主任”“优秀师德工作者”纸质材料上报教育股胡小虎,逾期未报作放弃处理。
五、推荐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组织宣传
各学校对推荐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向全体教师宣传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评选的有关精神。
第二阶段:推荐候选人
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结合本校实际,将本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教师列为候选人,并在学校校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第三阶段:投票评选
学校按照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全校教师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按教师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每位教师的投票数应等同名额分配数。各校要将票决原始数据和材料保存好。
第四阶段:公示结果
将评选结果在校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并公布教育局监督电话(2509730),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按最终评选结果填写表格及事迹材料(纸质稿),并按时间要求分别上报教育局各相关部门。
6第五阶段:审核公示
各学校上报材料后,由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审定,在各学校公示评选结果,时间不少于3天。
附件:
1、《2013-2014学上高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3—2014学上高县优秀教师推荐表》
3、《2013—2014学上高县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4、《2013—2014学上高县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表》
上高县教育局2014年7月11日
主题词:推荐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上高县教育局秘书股2014年7月11日印发
共印20份
7附件1:2013-2014学上高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
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作者10人。
附件2:2013-2014学上高县优秀教师推荐表
附件3:2013-2014学上高县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附件4:2013-2014学上高县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表
2.关于评审德育暨班主任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 篇二
【参加对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医学院校相关人员, 医院各级管理人员, 即, 护理部、质控办、医务处 (科) 、病案科、急诊科、门诊部、财务科等科室负责人, 以及护理工作者、护理科研论文作者等。
【研讨及培训内容】
1、医院等级评审的实践和问题讨论;2、医院等级达标、分级管理对护理质量的影响及评价;3、护理费用、护理成本的控制;4、制度层面的护患沟通和审美视觉的护患沟通;5、护理安全的监督及患方非理性维权行为的应对措施与技巧;6、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特色护理及护理管理的创新;7、护理论文的写作技巧与投稿
【专家简介】
任蔚红:浙江大学附属二医院 (全国首家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达标医院) 护理部主任, 主任护师, 博士生导师
夏秋江:主任护师, 硕士生导师,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屈红: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
任小红: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人文系主任, 硕士生导师
冯蓉:当代护士杂志社学术部主任, 高级编辑
【会议有关事项】
一、与会待遇
1. 凡出席本次活动的代表均有资格参加优秀论文评审, 并获得论文交流书;
2、交流合格论文将优先安排在《当代护士》正刊 (学术版、专科版、综合版) 上发表;
3、参与活动的代表将授予国家级Ⅰ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
4、请将参会论文打印一份, 报到时交会务组, 以便参与评奖和进行编辑发表;
5、欢迎自带学术论文参与交流, 交流论文免收审稿费。
二、会务费:980元/人 (含餐、资料费等) ;住宿与实地调研考察统一安排, 费用回单位报销。
三、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南湖宾馆
四、交通指示:
1、宜昌火车站:距酒店2公里, 乘出租车至南湖宾馆约7元左右。
2、宜昌东站:距酒店11公里, 乘出租车至南湖宾馆约35元左右。
3、宜昌机场:乘机场大巴至清江大酒店再乘出租车至南湖宾馆约10元左右。【报名及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31-8447920315616221562手机、短信:13974850241冯老师18874433191朱老师
邮箱:dangdaihushi@163.comQQ:1835726324
当代护士杂志社欢迎广大护理工作者积极参与, 请提前通过电话、邮箱、短信、信函等方式报名索取会议通知!集体报名5人以上将获得1人会务费优惠。如需邮寄或传真《正式通知》, 请务必详告姓名、电话, 以及单位、科室、地址、邮编。
(本通知复印有效)
2 0 1 2年当代护士杂志社学术活动总体安排
湖南长沙 (张家界) 5月18-22日《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与乡镇医院管理研讨班》
河南洛阳 (黄河) 6月15-20日《全国护理资源管理及临床路径设计研讨班》
陕西西安 (延安) 7月《全国临床护理管理难点、热点问题及CSCD质量管理的建设与改进研讨班》
3.关于评审德育暨班主任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 篇三
《中国教育科学》编译部
中教会联字(2012)046号
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优秀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激励广大班主任教师及校长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中国教育科学学会、中国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教育科学》编译部等决定联合举办第八届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
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二、奖项设置
2012年拟表彰全国中小学(园)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园)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全国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园)十佳校长、校长之星、全国优秀校(园)长(负责人);组织奖若干名。
参评单位名额:全国各大、中、小型学校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教师总数的的1/100、班级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班级的学校可以推荐1名);全国各大、中、小型乡(镇)优秀校(园)长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学校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学校的乡可以推荐1名)。
三、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基础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援藏和民办教育等学校的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班主任、校(园)长(负责人)。
参评基本标准:
(一)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1.近几年来,连续担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工作;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科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热爱学生;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工作水平;5.公开课(优质课)、教研论文(经验材料)、教学指导(辅导)成绩突出,且受到过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表彰奖励。
(二)优秀班主任:1.自2009年以来,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工作水平;5.积极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关注每个学生健康成长;6.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坚持家访,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学生;7.注重班集体建设,个人和所带班级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且受到过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表彰奖励。
(三)优秀校长:1.自2009年以来,连续担任校(园)长(负责人)工作;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理论素养高,依法治教,模范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教育规律,具有开拓创新精神;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公正廉洁,管理有方,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注重学校干部教师队伍建设;4.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5.教改意识强,切实做到以学生为本,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高;6.在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有一定影响力,且受到过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奖励。
四、推荐程序、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对推荐对象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各县、乡、校在推荐时,必须将评选通知、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在当地有关新闻媒体或单位内部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的方可上报。
(三)县辖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厂矿子弟学校、职业学校),可以各学校为单位上报(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班主任由学校加盖公章,优秀校(园)长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四)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单位务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的材料包括:
1.《第八届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申报表》、《第八届全国优秀班主任申报表》、《第八届全国优秀校(园)长申报表》(自己从http://之“7论文大赛教师评优”下载,均粘贴个人一寸半身免冠照片);
2.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推荐人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事迹材料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
3.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的个人相关教育教学教研论文1-2篇。
申报表、典型事迹材料、教育教学教研论文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上报。首先报没有盖章、贴照的Word文档格式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zgjykx3@163.com。经初审合格后挂号邮寄已经盖章、贴照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为Word文档格式、A4纸打印。报名及纸质版材料、个人彩照1-3张、评审费邮寄地址:广西南宁明秀东路185号丰业国际城C-2116苑;邮编:530001;收件(款)人:唐佳琪;联系电话:0771-5769401(兼传真);信箱:zgjykx3@163.com;QQ:931441090;评委会官方网站:中国教育科学学会网站()。
五、表彰办法
评委会拟于2012年12月底在北京(或其它地方)召开表彰大会,或者直接向获奖的全国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班主任、校(园)长挂号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在相关媒体公布获奖名单。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办单位特邀中国教育家协会、中国教育家大会、《中国教师报》、北师大等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和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评选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班主任和校长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在当地党委和单位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推荐过程中,既要面向广大教师、班主任、校长,又要突出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体作用和校长的管理服务作用,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倾斜,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班主任和校(园)长倾斜,尤其是要向在大力倡导、推行和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的学校倾斜,防止单纯用升学率去评价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工作的倾向。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条件,择优推荐。要进一步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奖励工作的公正性,有效地发挥表彰奖励工作在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
本次活动具体由南宁市汪广仁中外教科文研究院承办,参与评选的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每人交98元评审费。初审合格者的个人简介及典型事迹可以优先录入《中华优秀教师名典》丛书,优秀教育教学教研论文可以优先发表于《中国教育科学》月刊。
中国教育科学学会中国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教育科学》编译部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第八届全国优秀_____申报表
4.在德育暨班主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四
唐红友2013、4、19
领导、老师们:大家辛苦了!根据学校的安排,我在这里作一个发言。我感到诚惶诚恐,因为我这个人对德育工作没有什么经验。既然安排了,我就谈谈自己对德育工作、对班主任工作的一些认识和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和提高。
1、班主任是光荣的、自豪的。虽然班主任工作辛苦,压力很大,要做具体工作,从早忙到
晚,需要投入比其他科任教师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但意义重大,容易形成成就感。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工作很多都是拜托班主任去抓落实到位的。学校工作好不好,关键就是看有没有得力的班主任工作团队。只有班主任工作做好了,才会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学校的整体形象才会得到提升。班主任工作是辛苦些,但容易形成成就感,容易得到学生、家长们的感谢。家长请客,首先想到的不是学校领导而是班主任,真诚感谢班主任对其子女的教育。多年以后,学生首先记得的仍然是班主任,能够清楚的回忆班主任对自己的关爱。所以,班主任是光荣的、自豪的。学生轻松的问候是对班主任的尊重,是对班主任的感激,是对班主任的良好祝愿。
2、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因为校长的魅力影响着学校,主导者学校。以此类推,一
个好的班主任就是一个好的班级,因为班主任的魅力影响着班级,主导着班级。我们办教育,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当班主任,就要当一个领导放心、师生认可、社会好评的班主任,就要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这也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班主任工作,给我们提供了展示才艺的平台,对个人成长是极其有利的。把班主任工作做好,把班级管理好,才会得到领导的信赖。相反,如果工作做不好,班级管理不好,别人就会怀疑你的能力。班主任工作做好了,领导、老师们是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的,是会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评价的。评优评先的时候,领导是会优先考虑的。付出的时间、精力总会有回报,是不会白付的。请老师们放心。
3、做工作不要流于平庸,要把做一个优秀的班主任作为目标。要追求人生的幸福,体现个
人的价值,展示素质的优秀,需要我们不甘于平庸。甘于平庸的人十分普遍。就像登山,很多人没有登上山顶就选择了放弃。登上山顶的人是少数人。但只有这些少数人才能领略到无限风光在顶峰的秀美,才能拥有一览众山小的大气。要想登上峰顶,势必需要付出更多的辛苦,经历更多的风雨。意志不坚定,目标不专注,就会被流言蜚语阻挡前进的道路,阻挡攀登的道路,就会流于平庸。所以,我们要目标专注,要把做一个优秀的班主任作为目标。
4、团结是我们成功的保证,和谐是我们追求的目标。现在提倡教师团队,要有合作意识,要形成工作合力。这是当前教育形势的需要,也是教师德行的试金石。能不能团结?能不能合作?能不能有团队意识?工作是补台还是拆台?大家一起工作不能相互猜忌,要轻松愉快、生动活泼、和谐共赢。工作形成了合力,劲往一处使,才能事半功倍,才能轻松愉快,才能生动活泼,才能和谐共赢。发牢骚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过度牢骚反而是毒药,既刺伤了别人,也毒害了自己,对工作开展是极其不利的。我们要心态平和。心态平和,有利于健康,有利于工作,有利于成长。心态不平和,伤肝伤胃又伤身,伤人伤己伤家庭。所以,我们要多说有利于工作的话,多做有利于工作的事。那些不利于工作的话我们要少说,不利于团结的事我们要少做。最好是不说、不做那些不利于工作、不利于团结的话或事。
5、形成积极的班级文化,营造健康的班级氛围,打造和谐的班级纪律,要把良好的习惯培
养成学生骨子里的东西。一个班级要想搞好,必须要调动方方面面,要得到领导的支持、同事的配合、学生的积极参与、家长的理解赞同。光靠班主任单枪匹马,是做不好工作的。一个人的能力归根结底是有限的,一个人的魅力归根结底也是有限的。班主任工作一定要从班级文化入手,要形成积极的班级文化,营造健康的班级氛围,打造和谐的班级纪律。要把遵守校纪校规班纪班规培养成学生骨子里的习惯,要让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班纪班规。班级文化要围绕学校文化来形成。东城完小的学校文化是什么?四个字:一训三风。怎样才能把一训三风培养成学生骨子里的习惯?八个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6、如何当好一名班主任?如何有效的抓好德育工作?如何让校容校貌焕然一新?相信各位
5.关于评审德育暨班主任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 篇五
普利院„2012‟31号
关于争创“二甲”医院评审工作奖惩办法的
通
知
各科室、各部门:
为推动和促进我院以争创“二甲”为目标的等级评审工作的全面开展,全面提升医院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同时促使全体职工切实认识到创“二甲”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深远影响,真正行动起来,承担责任,履行职责,保障我院争创二甲工作顺利进行,经院等级评审领导小组及院办公会议审核同意,特制订本奖惩办法。
一、奖惩原则
(一)以《上海市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以下简称《评审标准》)中的标准为依据。
(二)经医院等级评审领导小组确认,属不可避免失分以及因医院布局、硬件设施不达标导致的失分,不在本办法的奖惩之列。
(三)奖惩方式
1.奖励:通报表扬、专项奖励。
2.惩罚:通报批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根据医院奖惩条例规定,进行记过、缓聘、低聘、降级、撤职、调离原岗位等。
3.医院设立评审专项奖励,顺利通过评审,取得“二甲”医院资质,全院职工每人奖励3000元。在评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科室,按照评审工作承担的内容与完成情况,另行奖励相应科室,人均1000-3000元不等。凡是对科室进行的奖惩,科主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科内进行二次奖惩,分配原则体现责任与贡献。
二、日常检查奖惩办法
(一)台账、病史及科室包干项目
按照《评审标准》和医院等级评审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由于科室未按要求认真准备,评审材料不完整、评审内容未体现持续改进等,经院长行政查房、院内专家组检查,对于相关台账、病史及科室包干的项目结果不合格或未完成者,经院考核小组讨论后扣罚相应科室;情节严重者同时扣罚科主任300-600元,并与科主任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挂钩。
(二)“知晓率”达标
根据评审办下发的“知晓率”相关培训专册,全院员工须认真学习与训练,要求合格率达100%。医院将定期组织专题考核,不合格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100元。
三、终末检查、评审奖惩办法
1.医院设立评审专项奖,具体见本办法奖惩原则。2.各职能科室要认真督促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发现督促不力的情况,评审办有权根据《评审标准》,提交等级评审领导小组与院考核小组讨论后对相应职能科室和个人实施奖惩。
3.发生或导致发生《评审标准》中的“一票否决”项目,全院通报批评,并落实当事人,必要时当事人低聘一级。相应科室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应负管理责任,分管的主要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4.正式评审中,由个人主观原因出现严重失分者,以及知晓率考核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扣罚500-1000元。经等级评审领导小组与院考核小组讨论后予以实施。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医院等级评审领导小组与评审办公室。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利群医院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争创 评审 办法 通知 利群医院院办公室
6.关于评审德育暨班主任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 篇六
知
各事业部、中心、公司、厂、院、部、室: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人社发[2014]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现就20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省厅开发了“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服务系统”(登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页面,http://)。今年部分专业实行网上申报,请各单位做好使用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的重要手段,到2015年,要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的登记考核结果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重要参考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要将参加知识更新的登记考核结果填写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的相应栏目,供评委会评审时参考。
四、学历认证要求。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申报高级资格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六、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申报对象的《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应予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七、评审基本条件
1、考核等级在良好及其以上。
2、除符合外语免试条件者外,申报中、高级人员需取得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40周岁及以上申报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副研究馆员的或符合申报工程、政工专业中级资格外
语破格条件的以及197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申报政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外语水平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只作为专家评审的依据之一。
3、除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外,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合格证书。
4、论文要求: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本专业论文或专项技术总结一篇。论文或专项技术总结须在公司科协所属各专业学会《论文集》或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公司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
属技术保密原因不能公开发表或交流的论文(限工程专业),由本人提出,经本单位总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可以推荐参加公司组织的论文鉴定,合格后方可申报。
营销管理部门人员提交的专项市场调研报告,经公司论文鉴定后可视同论文。
(2)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本专业论文或专项技术总结二篇,其中一篇须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对某些因技术保密原因不能公开发表或交流的,须经公司组织审定。
(3)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其它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要求,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评审及初定人员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八、破格晋升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以及晋升政工、工程中级资格外语破格条件以及营销管理人员申报助理工程师及工程师的具体条件见附件。破格晋升高级资格按省厅文件执行。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学历、任职年限、外语这三项条件中,原则上只能破一项条件。
九、卫生、会计、统计等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统计局等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
十、初定(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国家和省规定不进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或专业除外。
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对在相对应专业的工人岗位上工作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在工人岗位工作期间可以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转到专业技术岗位后方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3、对专业不对口的,专业年限增加三年认定相应资格(仅限经济专业)。
4、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十五年及以上,能有效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工作独挡一面,是单位的业务骨干,业绩突出,近5年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经本单位推荐,公司审定可确认为助理经济师资格。
十一、对工作业绩特别突出,但未具备正常晋升条件的人员,经本单位推荐可直接申报工程、政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十二、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申报低职高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经评审委员会通过。
十三、公司不设评委会评审的专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委托评审。凡未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委托手续的评审结果公司不予承认。
十四、有关各专业资格的评价条件及空白表格,均可从巨化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网下载(网址:http://188.1.10.2:888/,栏目:“下载中心”)
十五、工作进度安排1、6月中旬完成2014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布置。
2、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于7月10日前根据要求上报评审材料。初定(认定)人员于8月底前上报评审材料。
3、7月10日后,由公司组织有关系列评委会进行评审和高级材料上报。
4、委托外单位评审的系列,按有关文件时间要求上报。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较广的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精神,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规范评审程序,把2014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搞好。
巨化集团公司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4年6月11日
附件
1营销管理部门人员申报助理工程师及工程师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从事营销工作一年以上,在营销管理部门人员申报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年限、考核、外语、计算机、论文等基本申报条件与其它工程专业岗位人员相同,其中营销人员提交的专项市场调研报告,经公司论文鉴定后可视同论文。营销管理人员的申报条件分销售和供应两大类设置。
二、销售管理部门评审条件
(一)申报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分管产品、物资的专业性能、技术指标、生产工艺以及相关产品的性能等。
2、能够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制订出规范的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说明书,并且能够对产品进行售后技术服务。
3、了解本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发展状况及行业发展趋势。
4、在销售管理或销售工作中取得一定的业绩。
(二)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练掌握分管产品、物资的专业性能、技术指标、生产工艺以及相关产品的性能等。
2、能参与制订规范的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说明书,且提出实质性修改意见,能独立进行售后技术服务,能判断和初步解决客户应用问题。
3、通过市场调研,能够提出新产品研发选题建议,提供相应的市场报告、技术报告和应用报告,建议被公司或厂级采纳实施后有良好的效益或前景。
4、能够参与客户应用试验,分析评价其与产品指标关联性并及时反馈给新产品研发部门或技术管理部门。
5、能够制订新产品市场开发推广方案,运用科学技术方法和现代营销手段较快导入市场。
6、了解本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发展状况及行业发展趋势。
7、在销售管理或销售工作中取得显著业绩。
三、供应管理部门评审条件
(一)申报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分管产品、物资的专业性能、技术指标、生产工艺以及相关产品的性能等。
2、能够为引进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提供建议,从而提高设备装置的生产效率和使用期限。
3、了解本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发展状况及行业发展趋势。
4、在供应管理或供应工作中取得一定的业绩。
(二)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练掌握分管产品、物资的专业性能、技术指标、生产工艺以及相关产品的性能等。
2、能够在重要商务谈判中,准确把握标的物的相关技术条件和适用性,能发现原有技术条件的差错,并提供有价值的意见。
3、能够为引进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提供建设性意见,从而提高设备装置的生产效率和使用期限,取得明显效益。
4、了解本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发展状况及行业发展趋势。
5、在供应管理或供应工作中取得显著业绩。
附件
2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条件
一、工程类
(一)破格申报工程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实践经验丰富,能有效地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可以按以下条件申报初级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其中化工及机械类专业应取得公司培训中心组织的CAD制图教程培训合格证书):
1、高中毕业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年或持有对口工种初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满3年、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满1年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可申报技术员资格。
2、高中以上学历,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工程资格。
(1)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0年或持有对口工种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满5年、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满1年。
(2)在实际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特殊技术专长的专业骨干或本单位急需的特殊人才。
(3)在日常工作中,能发现和解决技术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和意见。参与技术改造项目,并作为项目主要完成者(排名前四位),获本单位及以上等级的技术进步奖一次。
(4)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水平,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二)破格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7.关于评审德育暨班主任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 篇七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9〕50号)等关于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文件规定,现就我市2009年度教育系统教师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评政策及其相关规定
1.教师职务结构比例按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调整高等院校、中专学校、中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通知》(教人〔2001〕20号)和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通知》(教人〔2006〕3号)文件执行。考虑到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师基数增加等因素,需要调整结构比例的,可由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为了与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相衔接,从今年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原则上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任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2.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3.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均需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持有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当年度验证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未完成2008—2009学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5.中专、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副校长(副园长)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按培训计划参加提高培训,取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证书》。
6.市属中专、中学教师以及对职称晋升计算机作要求的县(市、区),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省人事厅统一颁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经市人事局审核的免试审批表。
7.市、县级教研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研究演讲必须是申报当年的,即2009年1月1日后进行的。其中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由市、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研究演讲的要求,按市教育局教研〔2005〕177号文件执行。考评专家的评价意见一律密封,直接提交评审委员会。对考评专家的考评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8.需转评中、小学教师职务者,首先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由非教师系列转到中专、中小学教师岗位,从教一年后方能转评同一级别教师职务。未经转评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凡需转岗评审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者,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并说明转岗原因,经主管部门初审,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后报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9.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县城以上(含县城,下同)中小学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调研,平均每年不少于1个月;县级以上教研员、电化教育教学人员,必须有在中小学任教(兼课)1年以上的经历。
10.本人的职评材料一律由申报者亲自填写(他人填写无效)。
11.各校要做到职评情况五公开:即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推荐名单公开。在五公开的基础上,在申报单位指定地点公示3—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填入个人任职资格评审表的有关栏目内。未经公示的,评委会不予评审。
12.认真审查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和所有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两年(不含当年)内不准申报教师职务,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3.任职年限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对2009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如果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不占单位岗位职数,只评资格,不予聘任,不兑现工资。
14.破格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答辩;破格申报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答辩。破格申报教师职务应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右上角和材料袋上注明“破格”字样。
破格申报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的,除符合省教人〔2005〕6号文件规定的晋升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资格(其中:中学具备1、2、3条;小学具备1、3条):
(1)受过县以上政府的综合表彰(含县级);
(2)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①高考本人学科人均分为全市同类学校前2名;
②中考本人学科人均分为县(市、区)同类学校前3名;
(3)教育科研成绩突出:
①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取得过优秀教学教研成果奖:
(a)省级教坛新星;
(b)学科优质课省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c)省级教学教研成果奖(不含论文);
②完成一项省教育重点规划课题,并且成果较显著。
二、评审收费标准
职称评审费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执行。
三、执行文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按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05〕6号、皖人办发〔2009〕50号文件执行;中专系列教师职务评聘按原省教委、省人事厅教人〔1999〕129号文件执行。
四、有关要求及材料上报时间
1.中学高级申报材料于10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2.中专讲师、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申报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3.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报送中、高级材料须同时上报相应的U盘(用Excel表格)或发Emil:jiameihao1292@126.com。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申报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材料目录
1.《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校长岗位(提高)培训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继续教育证书等;
3.中专系列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表;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资格审查及材料鉴定表;
5.行动研究报告或教育叙事(中学高级);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中学一级、小学高级);
6.2008~2009学年度教学设计;
7.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任期内近三年的原始授课计划或课表、出勤情况证明等材料;
8.典型课例教学设计或新课程(标)研究演讲稿及评价意见;
9.2006~2009三学年原始听课记录、研究活动记录、示范课备课笔记和评价意见。
10.班主任、少先队工作等方面的材料;
11.任现职以来交流和发表的论文、著作;
12.资格标准条件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
申报人员应认真对照相应的资格标准条件结合上述目录整理材料。
8.关于评审德育暨班主任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 篇八
关于做好2017中小学教师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局,省属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7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湖南实际,现就做好2017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
各市州要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5类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根据本地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
标准。
(一)坚持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问题“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参评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评价标准要综合考虑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对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申报上一级职称时,学历可放宽一个“台阶”。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和服务基层年限、效果等,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三)确保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现有倾斜政策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和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对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要求的处理意见‣(湘教通„2016‟570号)关于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职称服务基层年限要求,并加大对服务基层效果的考核评价。
二、进一步创新评价机制
(一)进一步下放评审权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由省里组织评审;高级教师职称由市州组织评审;中级及以下教师职称由县(市、区)组织评审。
(二)丰富职称评审方式。推荐评审程序参照•实施方案‣中的评审办法执行。职称评审采取实地考核和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评审。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参考工作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探索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多方评价形式。坚持采用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相结合,倡导“推门听课”、“随机抽题说课”等形式,增加基本能力素质的考核。从2017年起,高级职称评审必须设置业绩述职面试环节。
(三)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单独建立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组,进行单独评审,评审通过率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副高通过率可以在55%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鼓励抽取异地评委评审和直接进行异地评审。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一)自2017年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进行
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条件审查,由中小学校成立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教师的资格、基本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评审机构评审时进行复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大服务力度,做好材料规范、职数核对、汇总呈报等工作,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2017年起,参评人员不再单独填写资格审查表,一律填报新版•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表‣(附件1)。
(二)建立职称评审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湘办发„2017‟33号文件精神,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当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撤销。健全完善评审监督机制,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称评审的监督,全程参与职称评审,严格执纪问责,确保评审工作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
(三)要进一步完善评审委员会专家遴选机制,严格执行•实施方案‣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58号)文件规定,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和动态管理。建立职称评审前
后“双公示”和职称评审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四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主体作用,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建议,合理引导教师预期。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日常考核制度和聘后管理制度,通过岗位聘用、岗位考核、竞争上岗、解聘辞聘,加强聘后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使中小学教师在岗位聘用中实现能上能下。
(四)中央驻湘单位和外省委托我省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须经中央人事主管部门或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同意后提交委托函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相应评审机构方可受理。
四、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数量仍实行总量控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复我省评审正高级教师的总数为147人。根据各地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状况、区县数量、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按一定比例核定各市州正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名额。中央驻湘单位、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举办的中小学实行推荐指标单列,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申报推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市州提交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2)的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0日。
(二)各市州根据实际确定本地集中接收中小学高级教
师职称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在集中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得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集中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之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7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2017中小学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完成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以前。2018年4月30日以前完成评审的,高级职称确认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之后完成的,确认时间为评委表决通过时间。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是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共同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政策制定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主,具体实施以教育部门为主。各地要早部署、早开展,共同做好2017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各项工作,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两厅报告。
附件: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表
2、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9.关于评审德育暨班主任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 篇九
关于开展2010年市、区级优秀德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江苏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0—2012年)》、《无锡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0—2012)》和全国及省、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认真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探索与改进在“五严”背景下全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市教育局有关通知要求,决定继续开展市、区级中小学优秀德育论文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内容
以“五严”背景下学校德育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为侧重点,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主题,围绕“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五个核心内容的新思考、新方法、新探索。具体关注:
1、学校及班级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经验与思考;
2、“五严”背景下积极开展构建和谐校园的实践与思考;
3、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成功实践与思考;
4、“五严”背景下班集体建设创新的实践与思考;
5、“五严”背景下学校德育工作的发展思路与实践思考;
6、解决学校德育工作实际问题的具有实效性的新思路、新方法;
7、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新实践、新经验;
8、网络德育的探索与实践。
9、学校德育品牌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10、学校德育阵地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其中请将“现代班集体建设的创新实践”作为重点内容来探讨。
二、论文要求
1、论文观点正确,论证严密,逻辑合理。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可供操作和借鉴。
2、每篇字数在2000—3000字。来稿请用A4纸打印(不按此要求者不予评比),并注明姓名、学校及通讯地址。
3、每篇参评作品收评审费20元。
4、截稿时间:请各校将论文汇总后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论文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及评审费一并交锡山区教育局教育科406室,联系人:杜黎明,联系电话:88200263 电子邮箱:dy3@wxjy.com.cn
三、论文评奖
区教育局将组织力量对论文进行评审,分中学(高中、初中)组和小学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推荐优秀论文参加市级评比,优秀稿件在《锡山课改通讯》、《现代班集体研究》杂志上刊登。
联系人:杜黎明,电话:88200263。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10.关于评审德育暨班主任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 篇十
关于201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省(部)属在桐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选拔使用机制,根据嘉人社„2011‟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政策规定
今年评审工作继续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进一步完善个人自主申报、社会公正评价、政府宏观调控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制度,促进高素质、社会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
今年的评审工作按以下政策执行:
1.《嘉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嘉人专„2007‟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2.根据浙人发„2008‟99号文件精神,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条件仍按《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执行。
3.根据浙人专„2007‟80号文件精神,凡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外语要求的系列或专业,除符合免试条件者外,均需达到相应要求。参加外语考试的申报对象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评审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由各评委会办公室统一注销,未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由各评委会办公室退还申报对象。有关省外语水平等级考核结果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对应使用问题按浙人职„2000‟55号文件规定执行。
4.今年评审工作中有关继续教育的要求,按照《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继续教育验审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嘉人才„2002‟21号)文件精神,所有系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都要求达到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
5.今年将继续开展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项评审,申报条件及要求按嘉职改„2001‟1号文件的相关条款执行。具体申报工作另行布置。
二、有关要求
1.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任 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2.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各评委会办公室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入论文答辩、面试、测评、成果展示、量化考核等评价辅助手段,以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质量。
3.根据《实施细则》,对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继续实行公示制度,各系列主管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1)上签字。各评委会办公室对评审结果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公示有问题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应予以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4.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申报材料,按照系列或行业要求,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送审,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送审或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统一送审。各系列或专业申报材料送审安排见附件2。各评委会办公室在部署今年评审工作时,应按新版资格证书要求采集评审对象信息,其中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还应提供电子照片。
5.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申报材料和送审程序按《实施细则》要求执行。其中:纸张规格一律采用A3、A4两种,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省有关高评委对材料有特殊要求的,按省有关通知执行。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材料,予以退回并重新上报。
6.市中小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办公室在完成今年度 评审会议的准备工作后,需填报《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附件8)和《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7),提前15天报送嘉兴市职改办,经嘉兴市职改办评审材料审查同意并出具复函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7.各初评委应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中小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应在11月底前完成所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有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务的初评委,应在规定的上报材料时间前完成审议推荐工作,并按时上报推荐材料。
8.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外省相应人事部门、中央部属单位和军队的资格公布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调动有关证明,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定(其中中高级资格还需送上级人事职改部门确认),确认通过人员换发浙江省或嘉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于确认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依据材料不充分、有疑义,确认有困难的,需提供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有关材料,送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认,各评委会办公室要将这部分对象按照确认的要求与其他申报对象分列评审,评审通过人员认可原专业技术资格,直接换发浙江省或嘉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9.取得国外(含港澳台)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价。
三、评审所需材料及表册请在浙江桐乡人才网下载(网址: 。栏目:首页左侧“表格下载”栏)。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今年的评审工作。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2011年度全市各系列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送审安排表
3.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 4.职称外语免试及放宽条件
5.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6.破格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7.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8.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9.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10.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
11.申报材料清单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人事
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
通知
11.关于评审德育暨班主任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 篇十一
各乡(镇、区)学区管委会、局属各学校、民办中学: 为做好2013年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中学二级教师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
2、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三级教师职务满2年;
(二)中学三级教师资格
大学专科毕业后,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
(三)小学一级教师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
2、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小学二级教师职务满1年;
3、中师毕业后,受聘小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
(四)小学二级教师资格
大学专科、中师毕业后,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
二、评审初级职称应上交材料
(一)资格类
1、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证书
3、任职资格证书
4、聘书
5、获奖证书
6、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免试证书
7、继续教育证书(转正定级后每一年要完成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
(二)表格
1、评审表(一式一份)
2、简明登记表(一式一份)
(三)教育教学材料
1、由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原始教案(教学设计);
2、经学校审验的上一学年听课记录、原始教学计划、课程表;
【关于评审德育暨班主任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推荐阅读: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06-20
关于开展2011年度建设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08-10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晋升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卫生、工程专业)08-27
关于成高学士学位评审的通知11-20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08-07
关于印发政工职称评审办法通知08-01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关于2012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09-15
(学生)关于做好2015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12-16
苏教师〔2012〕15号文.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09-09
关于班主任的德育工作论文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