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装卸管理员安全职责

2024-08-04

运输装卸管理员安全职责(11篇)

1.运输装卸管理员安全职责 篇一

危险品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罐车安全附件: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可靠,紧急切断阀导静电装置是否完好等。

2、检查罐车各密封部位及附件有无泄漏。

3、罐车停稳后,熄灭发动机,拉紧手刹。

4、把罐车的静电接地线与装卸台的地线接牢。

5、把罐车的液相管分别与装卸台的液相管接通,接管时应先检查 快速接头是否老化或损坏,装卸软管有无坏损。

6、罐车装车时

(1)先打开罐车液相阀门,再打开罐车充装台的液相阀门。

(2)查验油罐车、卸油管和所有操作孔盖、阀门,无漏、溢油迹

7、罐车卸车时

(1)司机将卸油管接在油罐车出油接头,卸油员将卸油管接在指定卸油接头,双方进行“双确认”

(2)检查地罐计量孔等操作孔盖已经关闭严密

(3)开阀卸油

8、装卸车时不能开收音机,不能在站内维修车辆。

9、装卸车过程中,操作人员、驾驶员等均不能离开现场,时时检查运行情况,出现异常立即停机排除故障。

10、装卸工作完毕后,操作人员将操作过程的阀门恢复到初始状态。卸油后收好卸油管,并盖密卸油帽,并卸掉液相软管拆除接地线。

11、雷雨天严禁作业,附近有明火严禁装卸作业,罐体内压力异常严禁装卸作业,检测出液化气体泄漏或其它的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装卸作业。

2.运输装卸管理员安全职责 篇二

关键词:铁路运输,装卸机械化

一、我局装卸机械发展历史过程

1956年建局以来, 我局仅有20多台皮带机、手动少年吊 (固定吊) 。到70年左右, 已经发展到267台, 其中5~10吨门吊13台, 一吨实心胎电瓶叉车80多台, 也有了少量的轨道吊和履带吊。1975年, 全局开始发展装卸机械化, 至1981年的7年中, 铁道部对沈阳局投资近8000万元, 使我局装卸机械发展860多台, 其中大型门吊92台, 卸煤机、装砂机73台, 同时轮胎吊、2~5吨叉车、汽车吊等新型装卸机械不断增加。1983年并局后, 我局装卸机械总台数为2140台, 达到历史最高峰。而到2004年的20年中, 装卸机械台数逐年下降, 到目前仅为1778台。虽然台数减少, 但装卸机械发生了质的变化:一是最大起重能力增加, 由原来的10吨增加到50吨;二是由于大搞技术革新、技术革命, 一些配套的适应各种货物装卸作业的吊具、索具层出不穷。1973年鞍山站发展索具为全路的先进典型, 并在当年天津全路装卸机械技术展览会上同我局装卸机具厂生产的一吨内燃叉车一起获得殊荣, 为全局装卸机械化发展做出贡献;三是机械性能发生变化, 适应集装箱作业的专用设备和采用先进技术的 (如可控硅、变频) 装置, 以及适应各种条件装卸作业的大型叉车、装载机等设备不断增加, 为我局铁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力条件。

二、目前装卸机械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装卸机械老化程度日益严重, 性能下降, 故障率居高不下, 到2010年末, 全局共有装卸机械1778台, 其中超期使用、老化、失修机械1012台 (占机械总台数的56.9) 。在229台门吊中超过使用年限的有159台 (占门吊总台数的85.2%) , 十年以上未进行大修的有203台。每年所提折旧仅为实际需要的30%, 并且呈递减趋势。

2、设备维修不能满足生产需求, 表现为维修不及时、质量差、资金短缺, 机械保养、维修制度没真正落实, 计划检修制度流于形式。2003年装卸属地纳入站段多经管理后, 全局用于装卸日常维修费用仅为500多万元, 为实际应支出费用的12%。为保证职工工资, 各站段基本折旧不能提取, 机械大、中修也不进行, 机械吃老本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2006年成立局装卸作业管理所以后, 虽然有所好转, 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 靠装卸自身解决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3、装卸工程技术、维修和操作人员缺乏, 影响装卸机械运用管理的正常工作。由于装卸体制不稳定, 装卸机械变动大, 一些大、中专毕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纷纷调离装卸部门, 加上一些技术人员内退, 导致装卸技术人员严重缺乏。

4、机械安全隐患较多。门吊防风装置不完备, 风速报警仪缺失或失效;门吊基础下沉、纵向裂缝或护坡塌裂, 安全限位不灵活, 电缆老化漏电, 门吊端挡不符合标准等问题普遍存在, 危及人身安全, 增加机械故障率, 影响门吊作业安全和正常运行。特别是一些已经报废的门吊, 由于无力及时更新, 为满足运输生产需要而带病运行, 给装卸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5、装卸作业量不足, 机械利用率下降, 其主要原因是站内装卸作业量流失到专用线, 装卸机械配置不能满足现场需求。

6、由于装卸机构不稳定, 政策不足, 经营效益不好, 也影响装卸机械发展, 缺乏长远规划。

7、机械更改、大修资金不足, 欠账过多, 装卸机械设备投入资金匮乏, 更新缓慢, 降低了机械利用率、设备质量, 影响了装卸车效率, 制约了装卸可持续发展。

三、建议

装卸机械是装卸企业发展的根本, 装卸机械化的水平和程度直接关系到铁路运输生产的安全、效率。目前我局装卸机械老化的问题, 应提到议事日程, 如不很好解决, 势必影响运输生产。为此建议:

1、保持相对稳定的装卸管理机构。这是我局装卸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我局50年来12次机构变革的历史经验证明:站装合一后将装卸吃光、分净, 装卸就倒退;专业化管理后, 装卸就发展。所以坚持装卸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不能动摇。

2、努力增加装卸作业, 提高装卸经营效益, 增加对装卸机械更新改造、养护维修投入资金, 不断提高装卸质量。

3、转变观念, 在树立为运输生产服务的大局观念的同时, 要加强装卸安全基础建设, 提高装载质量和服务质量, 保证安全生产。

4、强化铁路货场内装卸“五统一”管理, 铁路货场是铁路自身的市场, 也是装卸的市场, 必须按照铁道部、铁路局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规范, 努力为装卸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5、根据目前装卸部门经营的实际, 路局应给予相应的政策进行扶持。装卸体制改革, 必须在运输企业改革的大环境中进行, 保持与运输企业改革同步。

6、加强人员教育, 培训优秀维修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培养高水平的机械操作人员。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一是加强装卸职工的日常培训, 提高维修水平和操作能力;二是吸收部分大、中专毕业生, 加以现场锻炼, 培养成为适合需要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是对青年装卸职工进行机械操作技能培训, 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补充机械操作人员不足。

总之, 铁路装卸工作是货物运输的重要一环, 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机械化水平的专业化装卸队伍, 是铁路运输发展的需要, 是我局低成本创优、低成本发展的需要, 也是铁路“转机制, 闯市场”的必然, 只要路局重视, 正确决策, 各级组织都关心、帮助和支持装卸, 我局装卸机械化就一定能得到快速发展, 装卸经营效益就一定能够提高, 装卸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能为我局的运输生产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3.运输装卸管理员安全职责 篇三

摘要

石油化工企业铁路装卸运输系统是整合了铁路装卸作业及调车作业于一体的庞大系统,也是集石油化工行业与铁路运输不安全因素于一身的复杂系统,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如何确保石油化工企业铁路装卸运输过程的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全面的分析、查找系统存在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是实现系统安全的重要途径。

本文在分析铁路装卸运输系统特点的基础上,对铁路装卸运输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分析,通过确定该系统安全控制的薄弱环节,制定了可行的针对性措施,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控制能力。

关键词:铁路装卸、运输;安全分析、措施

一、背景介绍

铁路装卸运输系统是企业原料及产成品陆路进出厂的关键,既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源头又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末端,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铁路装卸运输系统内的作业主要为栈台区装卸作业和专用线平面调车作业两大类别。栈台装卸作业区是石油化工行业有关规范界定的重要防火防爆区域,调车作业区停留的均是盛装危险品物质的车辆,该区域的平面调车作业是动态的、露天的。因此,铁路装卸运输系统是集石油化工行业与铁路运输不安全因素于一身的特殊系统,具有较大的危险性。由于铁路装卸作业及调车作业都是系统内十分重要的环节,其安全生产问题一直是普遍被关注的问题,系统内生产作业与安全管理控制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要求很强,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发事故。

随着国家大型企业对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该系统内各环节管理与控制的难度越来越大,安全生产形势会越来越严峻。系统整体的和谐运行是企业安全控制能力能否提高的关键,企业要善于找到影响系统和谐运行的因素,紧紧抓住提高系统安全控制的“牛鼻子”。显而易见,这些“牛鼻子”正是整个系统的控制薄弱环节,找到这些薄弱环节,就找到了系统内影响安全控制的主要方向;然后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这些薄弱环节得到更好的控制,那么系统整体的安全控制能力就会提高。目前在安全发展理念引领下,这些已成为企业安全管理非常重要的需求,也是促进企业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需求。

二、系统安全薄弱环节的分析

铁路装卸运输系统安全控制的薄弱环节分为:铁路行车环节和铁路装卸环节。

1、铁路行车环节

铁路行车是一项技术性强、要求高而又比较复杂的工作。铁路行车安全控制的过程主要有列车编组、解体、摘挂、转线,车辆的取送以及机车车辆对位、牵出等,这些都是调车作业的具体内容;调车作业过程中常见事故的种类有“撞、脱、挤、溜”四大类,即调车冲突、调车脱轨、挤道岔、车辆溜逸。在系统内2005-2008年共上报的686次各类大小事故隐患中,有223起集中在铁路行车环节,基本均是伴随在生产过程中。目前,在行车安全控制方面,调车人员和司机的协同非常重要,调车人员发出的口语信号,司机有时在忘记操作的情况下,认为没有听到,不采取有关制动措施。另外,调车作业中有关人员要做好进路确认,注重动态条件的影响,必须配合协作到位;调车信号必须完整,司机操纵时要控制好速度。要保证行车安全,就必须对这些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和监控。所以控制行车安全,制定技术改进措施应着重做好调度、司机与调车人员的协作。

同时,改善技术设备是保证行车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线路、车站、通信信

号以及机车车辆的破损、故障和性能不良是发生行车事故的重要原因。线路上钢轨的损伤、信号机的故障以及机车车辆的车钩、车轴、转向架、制动装置的破损往往导致严重的事故。

2、铁路装卸环节

在铁路装卸环节,装卸物质的危险性是由该种油品的物性参数来决定的,不同的装卸油品具有不同的物性参数,危险性大小也就不同。总体来说,装卸环节涉及的物质均具有较强的挥发性和扩散性,具有易燃、易爆、易产生静电和热膨胀等特性,容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装卸环节的风险主要是火灾爆炸、中毒等。装卸区火灾爆炸的主要引火源是明火、电气火花以及雷电、静电火花等。同时,装卸的油品一旦泄漏,可造成中毒、火灾及环境污染等,甚至给社会带来灾难性破坏。在系统内2005-2008年共上报的686次各类大小事故隐患中,有183起集中在油品铁路装卸环节,90%以上是伴随在生产过程中。装卸环节安全控制涵盖了装卸物质危险性、静电安全控制、油气回收控制、装卸方式安全控制等环节。由于装卸物质的物性参数是固有属性,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只能从其他角度去减弱其影响。改进装卸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需从静电安全控制、油气回收控制和装卸方式安全控制等几个方面着手。

三、薄弱环节控制的改进措施

铁路装卸运输系统安全薄弱环节的改进措施紧紧围绕铁路运记控制、调车安全控制、装卸方式安全控制、油气回收控制、静电安全控制等几个方面,可划分为:安全技术改进措施和安全管理改进措施。

1、薄弱环节控制的安全技术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运记系统)

考虑铁路专用线行车的安全风险较大,为避免类似1999年12.4车辆冲突相撞事故的再次发生,仅从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控制是无法实现本质安全的更新,需要在作业机车上安装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实现对行车作业的联锁性控制,完善运记系统,能够实现事故的前移控制,实现监控设备的本质安全化更新;也能够消除以下隐患:防止人失误影响下的超度运行、机车车辆溜逸、调车人员通过系统实现紧急情况下的制动等;同时运记系统能显示机车车辆的实际速度及限速,能显示机车操作的一些关键数据,操作人员能对照提醒,使其操作心中有数。2)增设调车安全管理系统

为保证铁路调车作业安全,还要运用调车安全管理系统,它是以铁路信号微机联锁系统为技术依托。调车安全管理系统包括指挥中心、车站、车载和网络四大部分,该系统主要解决专用调车机车在固定调车场进行调车作业的安全防护。车载部分显示器可以图形方式实时显示调车作业状况,以表格方式实时显示调车 3

作业通知单和勾作业进度,以图标方式实时跟踪并显示调车车列在调车作业区所在位置。实时显示本机作业车列前方信号状态、调车限速、防护距离和平调信号控制命令等。并可以为调车作业的现代化安全管理提供先进、可靠的技术手段,该调车安全管理系统从技术上消除目前铁路行车作业的如下隐患:尽头作业的防撞土档及引发掉道的隐患;站内两台以上机车交叉作业正面及侧面冲突防患;机车超速连挂作业时撞响钩隐患;向有车线超速推进作业的隐患等。3)依靠信息技术完善装卸工艺的安全性

为尽量减少装卸物质危险性的安全影响,改进并完善小鹤管集-散控制装车。油品装车集-散控制是储运系统提高安全可靠性的重要技术,采用分散控制、集中管理的模式。分散控制是现场每个鹤位独立控制装车量,显示流量;实现对装车阀门自动控制。集中管理是对现场所有鹤位的控制单元进行集中监控。从而实现整个装车过程的监视和控制。此外,在每个鹤位均安装流量计,同时在每个鹤管本体均安装液位报警器,在安全控制条件的设定上,同时具备流量控制与液位控制的功能,不管是流量控制报警还是液位控制报警,系统只要接收到其中某一报警信号,均自动关阀停止装车,提高了油品充装的安全性。4)油气回收安全控制

轻质油品在装车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油品的挥发,增加装卸作业的危险性。为解决油气积聚问题,降低污染和火灾危险性,就要运用油气回收装置,对轻质油装车时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这样既可以解决安全问题,又可解决环保问题。

5)油品充装防静电安全控制

油品充装过程中,油品在管道中流动或进入槽车易产生和积聚静电。静电具有高电压、静电感应和尖端放电的特点,如果不作好静电导除,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目前在充装过程中,为提高装车速度,减少车辆滞停,往往装车流速增加,有时鹤管没有下到槽车底部,静电接地线没有压实或断开等。为防止静电积聚,首先应控制油品装卸流速,最大流速不宜超过4.5m/s。这样摩擦静电电荷能够及时的通过接地注入大地,危险性相对较小。其次,将鹤管伸入到槽车底部,装卸油时槽车内油品液面缓慢变化,装车过程有较充分的松弛时间,液面表层电荷能相对及时地逃逸。第三,应确保静电接地良好。装车作业的活动接地线作业前及时连接到槽车上,静电接地设施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及稳定性能。为提高静电导除的安全性,可将其纳入自动控制系统,即若没形成可靠的接地,装车仪表控制阀门自动调节甚至关闭。6)强化信息管理系统共享

目前的生产组织运行模式,主要存在部门间的配合协调不便,信息反馈不及 4

时,数据共享不充分,历史数据不可追溯性等现象,给系统带来安全隐患,既降低设备的利用率,又制约铁路运输能力的提高。因此,提高铁路装卸运输的安全性,增强生产信息传递及沟通的效率,引进先进技术,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来保证生产安全非常有必要。

2、薄弱环节控制的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地规定装卸人员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做到一岗一责制,以便使现场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职责明确,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同岗位人员连结、协调起来,形成一个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系统;它是把企业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岗位的基本途径。

2)推进安全目标化管理

为了发挥基层班组安全目标管理的功能,注重安全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保证等5个环节。安全目标的制定要在铁路装卸运输系统总体目标指导下,要切合实际,形成个人向班组、班组向车间、车间向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的层次管理;安全目标的分解要着重于展开、逐个落实,使班组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都能够简便化、统一化、正规化地展开,对具体目标要做到数据化;目标确定、分解后,就必须着重加强相互之间的责任感,激发基层潜在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实现班组安全管理方法科学化、内容规范化、基础工作制度化;安全目标的考核和安全责任制挂钩,要避免考核时重“硬”轻“软”的倾向,更不能以“硬”指标掩盖或取代“软”指标;必须有组织网络保证、物质措施保证等。3)细化行车作业直接环节的三向安全控制

目前铁路上针对调车过程环节已普遍推行“三向安全控制”法,对调车作业整个过程梳理出三方向的控制因素:①货运调度与行车调度之间联系脱节,可称之为横向因素;②值班员与调车员、调度之间,调车员与调度之间联系不及时、不彻底,可称之为纵向因素;③ 调度对调车员、调度和调车员对值班员联系不及时、不彻底,可称之为逆向因素。必须采取“横向联锁、纵向贯通、逆向提醒”的三向控制管理。横向联锁就是横向岗位及工种之间互相联系、互相提醒、互相制约;纵向贯通就是从高岗位到低岗位,正确执行计划、命令,准确无误;逆向提醒就是低岗位及时向高岗位汇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由于联系脱节等情况造成盲目作业、无效作业、防溜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避免由于计划传达不清造成错甩错挂等。在行车环节通过落实以下具体措施实现现场的三向安全控制:①对现有的运记记录抽查分析,及时了解作业中调车员与调度配合及观速观距技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操作过程的偏差,追踪调车员作业信号的发送。②要求调车 5

指导不定期跟车作业,对有关调车现场生产信息的联络与沟通进行确认,对作业中有关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③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充分暴露作业中的问题与不足,并对照采取措施,提高作业人员的生产自控能力,把握住现场主动权,实现班组联防互控。

4)紧抓行车安全的关键要素,保证作业过程安全无差错

为深化行车作业动态管理,实施全过程和关键要素控制,使作业过程整体管理得到提升,确保行车安全无差错。应在以下关键要素控制方面做好努力:①“关键人员”控制。对作业不放心人员和事故频发倾向者进行重点指导、重点教育,从操作技能上进行现场再培训,利用加强监护提醒的方式减少作业违章违纪发生的频率。②“关键时段”控制。对危险易被扩大的关键时段,对上班第一批和最后一批行车计划,中午或午夜后的第一批行车计划进行重点追踪,通过运记分析与追踪,保障该特殊时间段的作业规范程度,有效控制班中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③“关键作业区域”控制。对信号无联锁作业区和平交道口等位置采取重点控制,落实一些特殊措施,如严格控制速度、一度停车确认等,关注该区域的所有信息,及时联系沟通,做到从作业源头、作业过程、作业环境联合控制。5)强化装卸区用火监护管理

在油品装卸区域是储运系统重要的甲类防火区域,对装卸的环节控制的管理措施,主要从防火防爆层面进行规范。在铁路装卸运输系统内,加强现场施工过程管理的同时,还应做好现场用火安全控制。施工用火是一项最常见和十分危险的作业,施工用火安全管理既涉及到承包商、又涉及到项目所在车间,又与施工用火人、安全监护人、审批人确认安全措施、安全分析、监护等监督检查密切相连,完善用火安全控制,消除用火环节的疏漏,是用火管理的重要内容。要使用火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在一定的标准和有效监督之下。实现用火系统安全控制,使安全责任明确,从源头消除了用火不安全隐患。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石油化工企业铁路装卸运输系统的安全性分析,确定了要解决的铁路装卸运输作业的安全控制问题,并针对系统安全薄弱环节,分别从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两个重要方向论述了改进措施。指导专用线平面调车环节和铁路装卸环节的事故预防管理,达到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预防事故和超前控制事故的目的。同时找到现场影响安全控制的主要问题和改善安全控制的有效手段,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

参考文献

4.运输装卸管理员安全职责 篇四

1.贯彻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法和政策;及时传达各级领导对车辆安全工作的指示,当好企业交通安全主管领导的参谋;加强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深入班组动员、布置和指导交通安全及车辆维护的日常工作。

2.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日常使用台帐,督促车辆使用部门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维修、各级维护保养和验审工作。经常开展车辆安全性能、车容、车貌的检查,并做好考核评比工作。在车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整改。

3.掌握和了解单位车辆交通安全状况和车辆技术状况,及时向领导和各运输班组传递信息。根据不同季节、气候条件、道路特点布置针对性的防范工作。

4.发扬团队精神、加强团队间相互协作,对驾驶员开展安全行车教育工作。了解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情绪、驾驶技能和行车表现;定期排摸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认真对驾驶员的车辆维护、机械常识、故障排除培训实施考核。

5.定期对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爱车、护车工作认真负责者应及时表扬并鼓励发扬其敬业精神,对爱车、护车不认真不负责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驾驶员开展帮教活动,并对活动内容做记录。

6.认真记录好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和耗油量,并统计全部车辆的行驶总里程和总耗油量以及计算出每辆车的百公里耗油量。

7.积极落实各类竞赛活动、技能练兵、安全学习和培训,并仔细做好小结工作。

5.运输装卸管理员安全职责 篇五

1、对公司经理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助公司经理具体搞好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3、作好公司月度、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落实公司二级单位和各班组安全活动的展开。

4、重点监督危险货物运输的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并对其进行检查考核。

5、负责建立各种安全教育考核档案和安全活动记录,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6、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落实各种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7、深入现场作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

8、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要严肃处理。

9、负责本单位安全设施、防护器具、灭火器材和事故柜的管理。

10、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和统计工作。

11、负责完成赤天化集团公司和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12、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流公司

6.危险货物装卸安全管理规定 篇六

一、汽车运输

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取得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车辆承运,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先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准购证)和准运证,再由具备剧毒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车辆承运;

2、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应在明显位置标有剧毒化学品标志,要有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必须具有危化品特种作业资格证;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行车时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速和强行超车;

4、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车路线必须按指定的线路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或停留;

5、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车辆,其排气管必须安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二、船舶运输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必须按照国家关于船舶检验的规定,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上相关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要求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并备有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3、船只到码头后,装卸管理人员督促船主到当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接受交通海事部门的监督管理,经批准后才能办理装卸货;

4、装卸货前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检查装卸、防护设备完好,消防和应急措施到位后才能开始卸货;

5、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时必须在公司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装卸工作只能在白天进行,禁止夜晚作业,当天未装卸完必须封仓,并做好相关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7.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 篇七

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

【颁布单位】 铁道部

【颁布日期】 19831224

【实施日期】 19840401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铁路装卸工作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装卸作业安 全是铁路运输安全正点畅通的条件之一。为确保人员、货物、行车和机械 设备安全,实现装卸文明生产,特制定本规则。

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装卸作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方针,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 度和劳动纪律,加强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技术教育,及时对事故进行认 真分析和严肃处理,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铁路装卸部门必须发展装卸机械化和运输集装化,开展技术革新和索 具配套,改革装卸工艺,搞好劳动保护和联劳协作,加强机械设备的检查 维修、正确使用和科学管理,安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不断改善劳动条 件,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安全生产。

第2条 本规则适用于铁路运输的货物和行李包裹的装卸、搬运作业。凡在车站从事装卸、搬运作业的职工及有关的其他人员均须通晓和遵守 本规则。

装卸机械和有关装卸设施的设计建造应符合本规则的要求。现有设备 应通过大修改造分期分批达到本规则的要求。

第3条 本规则自1984年4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 局负责解释。各铁路局根据本规则可制定有关细则并报部备查。

【章名】 第二章 通 则第一节 装卸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4条 各级领导、生产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都要认真贯 彻执行国家和本部门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 上级的指示、决定;都必须在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制中明确规定在安全生 产上应负的责任。

1.主管装卸工作的铁路局、分局长、站、段长和装卸处长、所长、科长、主任等人员应负责:

(1)检查监督各项有关劳动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的执行情 况,抽查装卸作业质量;

(2)组织编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和装卸作业工艺;

(3)组织编制执行劳动安全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劳保经费,及 时领发保防护用品,按规定配齐劳保工作人员;

(4)对有关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登记,并发放机械驾驶证 等技术工种证件;

(5)科学管理、合理运用各种装卸机具设备;编制和落实大修改造 计划,对机具设备质量进行检查评比,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6)总结和组织交流安全生产的经验,表彰安全质量好的先进集体 和个人;

(7)调查了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参加和组织 对事故及职业疾病的调查、分析、处理,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8)站、段长应负责搞好运转、货运、装卸、搬运各部门的均衡协 调生产,维护和保持装卸机具、站台、仓库、场地、线路、照明、消防等 设备完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班组长应带领全组人员做到:

(1)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有关安全劳保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 上级的指示;

(2)按人员素质、技术熟练程度和工作性质实行作业分工;

(3)认真养护、安全使用装卸机具及防护设备、用品,使之保持完 好状态;

(4)掌握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技能;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发生事故、事故苗子要登记分析吸 取教训。

3.监装卸货运员、行李员应当负责:

认真监装监卸,指导装卸工人在作业中保障货物安全。作业前向工组 说明货物性质,提出安全注意事项,明确装卸、堆码、加固的具体要求,一次作业完了应进行验收并签发作业单(合格证),对破损货件及时编制 记录。

4.任何人员违章作业或管理失职造成事故,都必须给予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经济制裁、行政 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二节 安全技术教育及安全生产检查

第5条 各单位都应把安全教育做为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安全 生产教育制度,根据人员设备特点和事故统计资料,制定并落实安全技术 教育计划。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的考试,并进行评定登记,存入人事档案作为晋级的考核根据之一。

第6条 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教育,使其熟 悉一般安全常识、劳动纪律和本岗位的安全技术知识。工人调换工作时,必须进行新工作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主要技术工种的工人离岗 半年以上再复工时,应先试工考核,后顶岗作业。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 准顶岗作业。

第7条 对装卸机械司机、超重工的培训考核,按《铁路装卸机械管 理规则》第13条规定办理(附件一,《铁路装卸机械管理规则》第13)。

第8条 锅炉工、熔接工、电工等技术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 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才准操作。

第9条 各单位都必须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铁路局每年组 织1次,铁路分局每年组织2次,站、段第月组织1次,生产班组应按日 分析安全情况,总结优缺点,订出改进措施。

第10条 装卸作业质量应由班组自检,货运员验收。值班员、装卸 干部要经常在易出事故的地点、时间对作业的班组进行抽检,制止违章作 业,保证装卸质量,在装卸尖端保密、珍贵物品及难装卸的特殊货物时,货运、装卸干部应到场指导。第三节 装卸设备、工具

第11条 货场、站台、仓库的地面必须坚实平坦,能够承受货物堆 放和机械作业的负荷,站台仓库的空间尺寸应适合机械作业的要求。作业 环境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仓库内一般照度应不低于30勒克斯。凡有电 源的车站,应装设不超过36伏的低压电源插座,装卸部门应配备移动灯 具,用于车厢照明。无电源的车站可用手电灯、桅灯等照明。禁止使用无 灯罩的明火灯。

第12条 装卸工具要轻便坚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装卸工组和机 械包车组要配备必要的生产工具、安全用具和专用索具。

第13条 跳板、渡板的规格质量和使用要求:

1.木制跳板应选用优质木材,并按下表尺寸制作(单位:米):- --------------| | | 厚 度 ||长

度|宽 度|(不小于)||---|---|-----|| 4 | 0.5|0.05 ||---|---|-----|| 6 |0. 5|0.06 ||---|---|-----|| 8 |0.5| 0.07 |---------------

跳板端部与中部应包扎铁箍,两端安装铁环,用几块木板拼成的跳板,在背面适当钉横带,使板面平整。

2.手推车渡板应用厚度5毫米以上的铁板制成,宽度(沿轨道方向)不少于1米;叉车渡板应用厚度8毫米以上的钢板制作,宽度(沿轨道 方向)不少于1.5米;渡板背面应装设卡板或销钉,防止渡板滑动。

3.使用跳板要做到:

(1)用安全绳穿过铁环牢固地拴绑在车体的适当地点,搭在车内的 一端,至少深入车内0.15米;

(2)长度6米及其以上的跳板,应在其中部虚垫高凳,搭放跳板两 端的高度差,最大不得超过跳板长度的三分之一;

(3)在多节跳板接头处,应垫平并捆绑加固。

第14条 溜杠应用坚实的木材(小头直径不少于150毫米)或轻 便钢轨等材料制作,搭在车帮的一端应安设活动钩。

第15条 绞盘、卷扬机、吊杆、手动葫芦、手推车、手动叉车等工 具应规定负荷重量,禁止超负荷使用。绞盘、卷扬机要安设防止反转的棘 爪装置,经常在坡道作业的人力车(架子车)要有制动装置。

第16条 托盘应用钢板、木板或其它坚固轻便的材料制作,禁止使 用铺板残缺、钉子突出、绑扎铁线及铁带翻起的托盘。

第17条 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接长的钢丝绳。钢丝绳的绳扣应使用金属箍、U型卡子或编结法制成,编结部分的长度不 少于绳直径的20倍,并不得短于300毫米。使用卡子时每个绳扣不少 于3个,卡子间距约为绳径的5至6倍,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不应少于1 40毫米,卡子的方向要使卡板压在长绳一侧。(附表一,钢丝绳吊索编 结长度。附表二,吊索绳扣每端绳卡数目及间距。)

第18条 钢丝绳、链条、尼龙绳、棕绳的使用负荷安全系数如下表 :---------------------|品 类| 使 用 工 况 |安全系数||---|----------|----| | |有动力的起重机提升用|5.5 || 钢 |人力起重机提 升用 |4.5 || 丝 |拉索和变幅用 | 4 || 绳 |两端有钩环、吊挂用 | 6 || |捆绑兜取重物用 |10 ||---|----------|----|| | 有链轮 | 4 || 链 |手动起重机 | || 条 | 无链轮 | 3 ||

|捆绑兜取重物 | 6 || |有钩环吊挂用

| 5 ||---|----------|----||棕 绳 |人力用 | 3 ||尼龙绳|

| ||尼龙带|捆绑吊挂用 | 4 |----- ----------------

第19条 钢丝绳的润滑和检查每月进行两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 应报废:

1.钢丝绳断1股,或表面钢丝磨蚀达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 丝绳直径减少7%以上。

2.钢丝绳发生扭结变形。

3.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达到下表数值:---------- ------------|断\绳的结构|钢丝绳GB1102—74 ||\ \ |-------------||安\丝\ | 6×19+1|6×37+1|| 全\ \ | 交互捻 | 交互 捻 || 系\数\| | || 数\

| | ||------|------|-

-----|| 6以下 | 12 | 22 ||---

---|------|------|| 6—7 | 14 | 26 ||------|------|------|| 7以上 | 16 | 30 |------------ ----------

注:①当断丝现象集中发生于局部,在长度为6倍直径的一段内断丝 发生在一股上时,达到规定断丝数的一半即应报废。

②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报废断丝数应乘以下列折减系数:折减系 数表----------------------------|钢 丝表面 |10|15|20|25|30—40|大于||磨蚀量% | | | | | |40||-----|--|

--|--|--|-----|--||折减系数%|85|75|7 0|60| 50 |0 |------------------ ----------

第20条 机具保养检修制,应根据《铁路装卸机械管理规则》的要 求办理,认真保养检修机具,不得使用机件失灵的机械。第四节 劳动保 护及防护用品

第21条 必须按规定发给有关的装卸工人劳动保护用品。

第22条 按规定给从事有毒有害品作业的工人配备专用的防护用品,并应建立严格的检查、洗涤、消毒制度,使之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由劳 动安全、卫生部门不定期抽查,不合格的禁止用于此类货物品种作业。

第23条 在装卸作业地点和间休室应备有供工人饮用的开水,水质 和容器都应符合卫生要求。

第24条 车站应设装卸工人间休室和生产用浴池,经常装卸污秽品、毒害品的车站应设有单独的淋浴设备。

第25条 为防止工人过度疲劳,保证作业效率和安全,必须保证每 车作业的必要人数,并在连续工作两小时或1车后,应有不少于10分钟 的间歇时间。车站应根据具体情况核定每车最少作业人数,出勤不足时要 合并班组,一般情况下:

零担作业不得少于4人(包括叉车司机)

整车作业不得少于5人(包括叉车司机)

起重机作业不得少于4人(包括司机)

集装箱、集装化、卸煤机、装砂机作业等可视具体情况配备人员。第 五节 劳动纪律和卫生

第26条 装卸工人必须文明生产、遵守纪律、讲究卫生,要做到:

1.按规定穿戴工作服装和使用防护用品,禁止赤膊、赤足、穿高跟 鞋、凉鞋等参加作业。

2.班前保证充足睡眠,当班精神集中,班前和班中不准饮酒,作业 中禁止打闹和进食,货场内禁止吸烟。

3.保持间休室内外、工作场地、机具整齐清洁。

4.禁止在货垛上休息。

第27条 积极防治环境污染,锅炉烟尘、卸煤机粉尘、充电废水废 气排放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搞好装卸场所的环境绿化、美化工 作。

第28条 出勤退勤纪律

1.作业前,装卸值班员应向工组布置作业地点、车种、货物品种、作业方式及安全注意事项。

2.装卸工组出工收工必须带齐工具和防护用品,集体出、退勤,做 到缺人不走。第六节 作业线路的安全

第29条 装卸作业前必须安设带有脱轨器的红色信号(昼间为红色 方牌,夜间为红色灯光),由作业工组按下列规定进行防护:

1.在作业车两端各距20米外的来车方向左侧钢轨上设置防护信号。如在同一线路上车辆分解后作业时,应在该线路的前部与最后部车辆外 端防护。分解间隔大于40米时可在20米处设置。尽头线路只在道岔方 向一端防护。

2.作业车停留位置距警冲标不足20米时,防护信号应设在与警冲 标相齐处。

3.办理列车作业时,根据车站值班员通知的起止时间防护,昼间为 红色信号旗,夜间为红色信号灯,安置在作业车前进方向的左侧。

4.车站应将装卸防护信号使用办法列入车站行车工作细则,除装卸 作业工组外,其他人员无权撤除装卸防护信号。

第30条 在线路附近搬运作业时,装卸、运输机具和人员不宜进入 距钢轨头部外侧1.5米以内的空间,否则必须注意了望或防护。

第31条 跨越正线及到发线作业时(如跨线搬运、搭跳板、牵拉绳 索等)必须经车站值班员许可,工组长要指定专人防护。如有机车或列车 通过时,车站值班员应先通知工组停止作业,待撤除机具及防护信号后方 可开通线路。

第32条 调车人员对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包括列车作业)办 理调车(暂时移动)时,必须事先通知监装卸货运员和工组长停止作业、整理好车内货物防止倒塌,棚车关好车门车窗,人员全部离开作业车,撤 除防护信号后方准进行。

第33条 通过线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横越线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遇有行驶的机车车辆必须待车 尾过去后并确认邻线无来往车辆时再通过。如通过调车作业频繁线路时,工组长要指定专人负责了望。

2.越过线路时要注意信号导线、警冲标等障碍物,不得踩在基本轨 与尖轨中间或辙岔处两轨中间。禁止顺着线路在道床上、限界内行走。

3.禁止在车底下钻过或从车钩上翻越,严禁在钢轨上坐卧休息。

第34条 执行装卸任务乘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在车辆移动时抓车、跳车、越车。

2.禁止乘坐平板车、油罐车、棚车顶部及货物已超出车帮的敞车,也不得坐在车辆内货件空隙中或坐在车帮上。第七节 装车、卸车和堆码

第35条 装卸工组分工负责制

在班(组)长领导下,应实行安全员、工具管理员、统计核算员等分 工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作业前后三检、信号安撤、开关车门和机具使用 保管等项工作。

第36条 作业中应随时注意货物堆码稳定状态,查看货物包装,禁 止撕下标签。作业中要呼唤应答,发生、发现货物有异状、异味时要及时 通知货运员编制记录。

第37条 作业前三检制

作业工组应配合货运员检查:

1.车门、钩链、槽轮、车窗、车底板是否完好,车内清洁状态及有 无异味、异状。

2.货物状态。

3.机具、防护用品和防护信号安设情况。

第38条 作业前应召开工前会,根据货运员的要求研究确定安全作 业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39条 货物堆码

货物在场地、仓库和车内的堆垛码放应根据箭头向上等包装指示标志 进行,要做到轻拿轻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稳固整齐、标签向外、按 批分清。纸箱包装要箱口向上,液体货物封口向上,怕湿货物露天堆码地 面要铺垫防湿垫木,上部要起脊并苫盖严密。货垛码放形状要便于清点保 管和下一道工序的装卸、搬运,保证人身、货物、行车安全。

装车货垛要距钢轨头部外侧保持2米以上距离,卸车货物要距钢轨头 部外侧1.5米以上,货垛与站台边沿距离不得少于1米。货垛与货垛之 间应留出机械或人行通道,货垛与电源开关、消火栓等设备的距离不得少 于2米。车站应按货物品名制定具体堆码标准。

第40条 装车

装车时,由货运员核对车号和货物后,装卸工组才能作业,并要核对 件数,做到不错装、不漏装、巧装满载,防止偏重、超重,必要时对易磨 损货件采取防磨措施,对怕污染的货物要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棚车装载货 件不要挤住车门,长大货物不堵车门,包装不合标准或破损不准装车。

第41条 卸车

卸车时必须由货运员启封或检查后才能开始作业,卸下的货物要件数 清楚,码放稳妥,便于清点,发现破损件要通知货运员并单独码放。要按 规定完成附属作业。

第42条 作业后三检制

作业后工组要检查:

1.车辆清扫、门窗关闭、道沿清理情况。

2.货物码放、装载加固、苫盖情况。

3.防护信号的撤除情况和装卸机具齐全完好及熄火断电停放状态。第八节 开关车门及附属作业

第43条 开关车门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1.开启棚车车门时,要先检查门鼻、滑轮,确认没有损坏、出槽或 其它异状时,用拉门绳将门拉开小缝,检查装载的货物是否倒塌,车门无 脱落危险时再全部拉开。关车门时也要先检查后用绳拉,开关车门时,迎 面禁止站人,禁止手扶门框直接推拉车门,禁止用手推车、叉车顶撞车门。禁止从棚车窗口装卸货物。

2.开启敞车下扇门时,车上的人员应检查上扇门销钩链是否完整销 牢,由两人用两根拉门绳将东门拉起,卡牢两个车门卡。无须翻起时,应 用支门器支开,不准掩夹石块等物。

开启时,站在车下的人员应立于车门侧旁,防止车门落下和货物溜下 砸伤。

进出车厢时不应从开启的车门下钻上钻下。

3.开启敞车上扇门、关闭下扇门时必须做好呼唤应答,确认门下无 人后再放下,关上扇门时应用拉门绳拉起销牢,车门迎面禁止站人。

4.开关敞车车门必须逐个地开关,不得同时进行。

5.开关底开门车辆的车门时,车内禁止站人,关门时必须按搭扣定 位逐个扣好。开关有联动装置的底车门,松放或拧紧摇柄时,注意防止摇 柄返回伤人。

6.遇有杂型车不了解车门开关方法时,应联系车辆部门处理,不准 蛮干。

7.不得任意拆卸车门、车窗,作业完毕时应把车门、车窗、端侧门 关好,要插牢全部销子的门搭扣。

第44条 铺垫防湿垫木时,要随卸随铺,随装随撤,搬动时不应由 肩上扔下。

第45条 苫盖货车篷布不得遮住车牌、车号,绳索绷紧,不得拴在 车钩、脚梯或其它制动装置上。1辆车用两块以上篷布苫盖时,在接缝处 至少压缝0.7米,篷布接缝口方向由货运员指定。

揭苫篷布时,车上作业人员应站在车顶部纵向中线位置,面向距车帮 最近处的车外方向。刮风天苫盖篷布要先将迎风面绳子放下拴好,随放随 拉随拴。揭篷布时由车的迎风端解开绳索卷起,两侧篷布随解随卷,车上 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头。

第46条 装载货物的捆绑加固,应由货运员根据《铁路货物装载加 固规则》提出具体要求,作业工组应认真执行。

第47条 卸车后应彻底清扫车辆。第九节 高处作业

第48条 高处作业(在离开地面2米以上地点进行操作)应遵守下 列规定:

1.夜间照明地面照度不足5勒克斯时,禁止作业。

2.装卸敞车装载的体轻货物以及苫揭篷布,上下时应用梯子。梯子 必须坚实不得缺层,梯阶间距不能大于0.4米。

3.进行高处作业的工人尽量避免双脚站在车帮上操作,否则要蹬稳 抓牢防止摔下。多人联合操作时,应执行呼唤应答确认制度,必须动作一 致。

4.卸敞车装的体轻货物的顶层时,应使用滑板、滑杠或绳索吊卸一 部分,腾出安全操作地点。

5.遇有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处作业。(附表三,风力分级表)

6.高处作业用的工具要传递,不得扔上扔下。第十节 安全用电

第49条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设备性质建立定期检修制度,保证绝缘良好。不符合安全规 定的电气设备禁止使用。

2.电线路接头不可松动和外露。低压照明灯的插销和插座应保持完 好,不得绞拧线头代替插销。

3.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 阻不宜超过4欧姆。

4.电气设备的开关和电线应按规定负荷装设,不得以小代大,架设 临时动力线、照明线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电动机开关、插座、保险丝座等 都必须装设防护罩或防护箱。

5.电动机应独立装置分路开关和相应的保护装置,一组电动机或其 它电器应装设分组的总开关和保护装置。各种用电设备保护装置应根据设 备容量大小来选择。

6.各种电气设备的保险丝禁止加粗或以其它金属代替。

第50条 电气设备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电气设备操作的人员须经过训练并考试合格,学习人员应在 技术熟练的工人指导下方可操作。

2.操作人员衣服潮湿或手潮湿不得操作,暴雷雨天气禁止作业。

3.检修电气设备及电线路前,以及作业过程中发现任何不良现象或 事故时,应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设专人监护或挂“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的防护牌。禁止带电修理。

第51条 在架空输电线附近作业时,机械底盘尽量采取接地保护措 施。起重机及货件、人员、工具的任何部位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少于下列 数值:-------------------------| 输 电线电压 |1 |25|110|220||(千伏)|

以下|以下|以下 |以下 ||---------|--|--|- --|---||水平接近距离(米)|1 |2 | 4 | 6 |

|---------|--|--|---|---||垂直接近距离(米)|1 |2 |2.5| 3 |-------------- -----------

注:①电力牵引区段按25千伏以下执行。

②一旦起重机任何部位接触了电线或距离小于

表中数值,起重工应远离作业场地,司机应沉着

操作,使起重机移开电线,否则应双脚跳下机械。

第52条 电气化铁路装卸作业按《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 则》办理。

第53条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懂得触电急救知识。第十一节 冬夏 季作业安全

第54条 防暑防寒日期由各铁路局规定。

第55条 暑期作业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作业场所应准备清凉饮料,清凉饮料含盐量必须达到1‰—3‰。

2.根据工作条件和特点,采取通风、防晒、降温等防暑措施。

第56条 冬季作业应做好防寒工作:

1.作业场所应备有防滑物品(草袋、炉灰、锯末等)在通路泥泞、跳板结冰时撒垫。雪天作业时要及时清扫通路、跳板等处。

2.霜雪天装卸前应清除车辆篷布和货物上的霜雪,在铁底敞车内作 业时,亦应采取防滑措施。

3.防寒帽应留有透音耳孔。

4.工人间休室如使用火炉取暖时,应安装烟囱,并应留有通气窗,安设后必须经过检查合格方准使用,火炉应离木器、衣物等易燃物品保持 一定距离。

5.装卸机械的梯子、扶手、踏板应捆扎草绳防滑;气温低于5℃时,应在司机室安装无火光的电热器。

第57条 雨天作业应注意防滑。第十二节 救护及事故处理

第58条 没有卫生所的车站应备有急救用简单药箱和担架、夹板等。药箱内应有外伤、烧伤、腐蚀致伤的急救药品。专业危险品作业站应配 备可用于救护的车辆。

第59条 各基层单位应由卫生部门训练一定数量的具有一般卫生知 识、掌握急救方法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急救处理。

第60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防止扩大损失,迅速 收集事故情况,在不扩大损失的情况下,保护事故现场。并应在当日速报 上级主管部门,重大、大事故要报部,有关领导人员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 救和分析处理。

第61条 铁路局负责组织重大事故(包括人员死亡)的分析处理,铁路分局负责组织大事故(包括重伤)的分析处理,基层单位要参加各类 装卸事故的调查,并负责一般事故的分析处理。发生事故要根据三不放过 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 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严肃处理。

第62条 各单位应建立工伤事故、机械事故、装卸责任货损事故、行包事故、责任行车事故、火灾事故登记簿,拍照相片,建立档案总结经 验教训,定期公布教育全体职工。

【章名】 第三章 机械作业第一节 机械设备

第63条 各种机械的起重机构均应安装精度不低于10%的起重量 限制器(臂架旋转式起重机为力矩限制器),并定期校验。卷扬机构应安 装行程开关。

第64条 臂架旋转式起重机应安装变幅行程开关和角度指示器,同 时要安装检查车体水平状态的水平尺(仪)等器具。

第65条 桥、门式起重机等电动轨道行走机械应安装大小车运行限 位开关和缓冲器。

第66条 起升高度大于8米的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1 1米/秒时能发出停止作业信号(汽车起重机等安装困难时可交给班组保 管)。

第67条 桥、门式起重机应安装防风制动装置,其技术条件应符合 TB1428—82号标准。其它流动式机械(叉车、牵引车、汽车式起 重机等)应有手制动器。

第68条 桥、门式起重机的走行轨道应尽量使用无缝钢轨,否则必 须做好电气连接。走行轨道必须安装接地装置,其阻值不宜大于4欧姆。

第69条 电动机械的机械间,桥、门式起重机的主梁平台处、起重 小车等均应装设仓口开关,司机室内应在操作方便的位置装设紧急开关。控制电路应设零位保护。电路对地绝缘不小于0.5兆欧(用500伏兆 欧表冷态测量)。

第70条 桥、门式起重机和装、卸车机的走台应装设不低于1米高 的栏杆,并围设不低于0.1米高的围沿。每日上下通行的人梯倾斜度不 得大于70度,并应装设扶手。倾斜度大于70度的人梯,离地3米以上 部分装设防护圈。

第71条 各种起重机要有良好的照明、音响信号等装置,起升、变 幅、运行机构要有可靠的制动装置。

第72条 要在司机室、机架结构的适当位置标明机械设备的最大负 荷能力,吊钩滑轮组护板上也应标明最大起重吨位。

第73条 桥、门式起重机如安装升降电梯,必须有撞击缓冲装置及 行程限位开关。起升高度超过6米时,要装设超速保护装置。

第74条 当吊钩降到最低位置时,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 2圈,绳端压板不得少于2个。

第75条 吊钩和吊环应用锻制毛坯加工,并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吊钩吊环磨损严禁补焊,使用中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1.表面有裂纹、破口。

2.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截面高度的10%。

3.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或开口度增大15%。

第76条 叉车的喇叭按钮不得用电线代替,电瓶叉车的换向开关不 得以板钮双掷开关代替。

第77条 各种大中型动力机械均应在取用方便的部位装备适用的灭 火器。

第78条 安装在铁路线近旁使用的机械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附图1和《铁路装卸机械管理规则》第15条有关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的 规定。

第79条 车站要在笨重货区配备卸车堆码使用的防湿垫木。起重机 支腿所用垫木要用坚实木材制作,两端包以铁箍,装设提环。

第80条 在年降雨量1000毫米以上的地区,流动机械(叉车、轮胎起重机等)要有防风雨的车库,冬季室外结冰地区要有保温库。第二 节 操作人员

第81条 装卸机械驾驶人员,须经体检合格才能担任,每年普检一 次,有下列禁忌症之一者,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1.双眼矫正视力均在0.7以下;色盲。

2.听力20分贝以上。

3.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包括癫痫)。

4.明显的神经官能症或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5.低血压、高血压或贫血(低压在90毫米汞柱、高压在130毫 米汞柱以上者,血色素在8克以下者)。

6.器质性心脏病。第三节 交接班检查

第82条 各种装卸机械都应按《铁路装卸机械管理规则》第21条 要求进行交接检查,确认机械各部位的效能和整机外观状态是否完好。各 站要针对不同种类机械分别制定检查顺序和方法。如有故障应及时调整排 除。

第83条 电动机械要检查电压表、电流表、控制器、制动器(包括 防风制动装置)、限位开关、紧急开关、音响和照明装置是否良好,试车 检查各工作机构空载运行是否正常。

卸车机、装车机还应逐个检查料斗螺栓、链条销轴是否变形松动,卷 扬机构联结紧固情况及钢丝绳缠绕情况。

第84条 电瓶叉车应检查钢板弹簧、车轮、货叉及门架联结是否牢 固,轮胎气压是否充足,油路有无渗漏,电路有无烧蚀处,电瓶连结线有 无松动和氧化物,整机内外清洁状况。起动试车检查转向、制动(包括手 制动)。

第85条 内燃机械应检查燃料、机油、冷却水是否充足,风扇皮带 松紧程度,风窗通畅或冬季防护情况,轮胎充气、紧固情况。起动试车检 查转向、制动(包括手制动),各工作机构运行情况。

第86条 蒸汽起重机应检查汽表、水表、压力表、安全阀是否正常,注水器、逆止阀、排水阀是否良好,汽缸曲柄连杆的连结、润滑情况,试验照明、汽笛,起动试车检查各工作机构(包括制动)工作情况。第四 节 通用安全操作

第87条 各种机械的安全操作应按本规则执行。本规则未尽事项应 按各种机械的使用保养说明书执行。

第88条 各种机械严禁超负荷作业,禁止用起重机(包括叉车)顶 撞拖拉铁路车辆和篷布等。

第89条 起重机负荷超过70%额定能力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及 两种以上操作动作。

第90条 各种机械操作前要鸣剌叭(铃)示意,小型机械进出车门、库门、转弯也应减速鸣喇叭。

第91条 各种机械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从事检修工作,不 应在桥、门式起重机主梁或走台上行走。作业时起重臂下、吊起的货件下 面及货件上面禁止站人。

第92条 在机械作业线路范围内,其它单位的设备、人员未经允许 不得作业。机械作业场地、行驶通路或轨道要畅通,随时清除寻物和其它 妨碍物。轨道两侧堆放货物要留有安全间距,保证作业人员和机械走行安 全。

第93条 各车站应根据场地和机械性能限定机械在货场内的行驶速 度(一般情况货场内不超过15公里/时、站台上不超过10公里/时)。各种机械横过铁路道口应有专人了望,要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94条 多台机械在一起作业要保持安全间距,车站应规定出安全 间距,防止碰撞。

第95条 各种机械起动时,应逐挡变速。运行方向逆变时必须停车,不得以倒车代替制动(紧急情况除外),也不可长时间以起动用的低速 挡作业。

第96条 起重机作业应做到“十不吊”。

1.超重或埋藏地下物不吊。

2.非信号人员指挥或信号不明不吊。

3.重量不明不吊。

4.吊钩没对准货物重心(歪拉斜拽)不吊。

5.未试吊不吊。

6.简化挂索、捆绑不牢不吊。

7.6米以上长大件货物无牵引绳不吊。

8.货件上有人,有浮摆物或钩连其它货件不吊。

9.吊索夹角过大不吊(不宜超过90度)。

10.金属尖锐楞角货物吊索无衬垫不吊。

第97条 吊起货件后禁止从人员或贵重物品上空通过。

第98条 禁止用机械顶撞货物,除散堆货物外禁止倾翻卸载;抓斗、吸铁盘卸载高度在车内不大于0.4米,已堆有物料时,卸载高度可加 1倍。

第99条 两台起重机抬吊时,车站的装卸干部应到场指导,荷重不 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总能力的80%,绑扎索点使负荷分配不得超过每台起 重机能力的85%,两台机械要配合协调,吊钩保持垂直。两台起重机能 力大小之比不得大于3∶2。

第100条 超过大中修期未经鉴定的机械停止使用。

第101条 各种机械发生突然熄火或断电,应立即将控制器恢复“ 0”位,关闭总开关。如货件在空中,降落时应慢慢松制动器,使货件缓 慢降落。如货件、抓斗、钩头、挖斗、电吸盘等侵入限界,不应撤除线路 防护信号。第五节 分类安全操作

第102条 电动机械(桥、门式起重机等)

1.当电源电压低于额定电压7%时,应降低额定负荷30%作业,当电压波动超过±10%时应停止作业。

2.不得以限位开关代替控制器停车,不得以紧急开关代替停止按钮 使用。

3.达到和超过60%额定起重能力的货件降落时,要以控制器最高 挡位放下。

4.作业完了,应开到指定地点停放,要将吊钩升到上部极限位置,不得悬挂任何物体,门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在支腿上方,桥式起重机小车 停在司机室同侧,各控制器回复“0”位,切断非必要的各种电源,实施 防风制动措施,关好窗户锁闭司机室方可离开。

第103条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

1.支腿作业时要使机架处于水平位置,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不应超 过1.5%,禁止单侧支腿作业。轨道式机械在弯道或坡道上作业时,要 按使用说明书减少负荷使用。

2.走行和不作业停放时,应将吊臂保持在使机体稳定性最大的角度 位置,通过障碍时也应保持足够的稳定性。

3.轮胎式、履带式起重机作业地面应平整,坚实不沉陷。

4.轮胎要保持标准气压。工作时制动系统气压指针保持在警戒线以 上。

5.禁止采用自由坠落方式降落大于该吊杆角度30%额定起重量的 货件。

第104条 内燃机械

1.发动前将各操纵杆置于空挡,发动后要查看各个仪表工作是否正 常,监听发动机声音有无异响。起动马达一次工作时间和重新起动间隔时 间不得超过有关规定,连续起动不超过三次。

2.作业前发动机应怠速运转10分钟,室外气温0℃以下时应预热 起动,空载运转到水温达规定温度以上时才能作业,起动时禁止明火预热。

3.停止作业时应将机械停放指定位置并排列整齐,挂入低速挡,拉 紧手制动,取下钥匙,关好门窗。冬季室外停放要放水(不冻液及冬季不 结冰地区除外)。

4.加油时要熄火。工作时汽油机的火花塞与高压线之间不得“吊火 ”运行。

第105条 叉车、牵引车

1.行驶会车时应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进出棚车作业时,应让出棚车的车先行。在站台上行驶应保持距站台边沿0.3米以上。叉 车行驶中车上不准载人,货叉高度应升到距地面0.2~0.3米左右。

2.在棚车内作业外侧无站台时,车门开度不得超过叉车宽度,否则 应加以防护。内侧车门处要有渡板,其坡度不得大于20%。车内地板腐 朽残破时,要铺垫钢板作业。

3.电瓶叉车禁止同时接通2个动作电路。

4.禁止在坡道上停放,禁止在站台边垂直于线路方向停放。遇有故 障不能行走时,应拉紧手制动器以三角木掩住车轮后才可排除故障。

5.叉车作业要做到五不叉:

(1)货物重心超过货叉的载荷中心,使纵向稳定性降低时不叉;

(2)单叉偏载不叉;

(3)货物堆码不稳不叉;

(4)叉尖可能损坏货物时不叉;

(5)超重或重量不明不叉。

6.普通叉车不得进行危险货物中的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叉车底盘、电阻器要定期擦洗保持清洁。

7.在10%以上坡道上行驶时不得转向,负重时上坡正向行驶,下 坡倒向行驶。

在平整路面走行转向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时。不得在5%以上坡 地上堆码作业。

第106条 蒸汽起重机

1.锅炉用水水质应符合要求,烟筒应安装防火网,在固定地点清灰,在货场内作业时应关闭灰箱。

2.曲线作业起重能力降低20%,曲线吊货行走起重能力降低40 %。

3.在站内转线运行须经车站调度批准,吊货行走时速不超过5公里,通过道口、道岔和连挂车辆时速不超过3公里。在3‰以上的坡道及越 出站界外,禁止自轮运转。

4.作业完毕应放开气室排水阀,关闭调整阀,并将连接套及操纵杆 恢复定位,停机熄火时放尽各部存水。在线路上停放应采取防溜措施,附 属游车应拧紧手闸。

第107条 卸车机、装车机(卸煤机、装砂机)

1.作业前用铁鞋将货车固定。

2.检查车底有无漏洞及堵挡物,超过200毫米的石块、煤块应搬 出或击碎,防止损坏挖斗。

3.作业时应确认皮带机上没有人员和其它异物,依次开动皮带机、链斗机、大车走行或卷扬机构,停止时依相反顺序操作。

4.冬季货物冻结,应先将冻层破碎再进行作业。

5.严禁人、机在同一车内作业。

6.用卸煤机刮板拖拉车辆问题,由各局根据卸煤机型号自行规定。

第108条 皮带机

1.应空负荷起动,均匀喂料,输送成件货物时间隔不得少于1米。

2.作业完毕,皮带及机架要清扫干净,撤出线路限界(建限一)之 外。

3.作业时皮带机上不准上人。

第109条 单斗装载机

1.作业场地应无凹坑、尖石,避免轮胎打滑和被扎破。

2.铲斗挖掘、载货要受力均匀,不得使负载集中于一侧造成偏载。

3.铲斗在最高位置时,禁止长距离行走。卸载要使物料卸在车辆中 心,防止偏载。禁止在举起的铲斗下方检修,必须检修时应将铲斗支撑牢 固。

4.快速行走要单桥驱动,将铲斗收拢;超过40度急转弯时,速度 不应超过5公里/时。

5.变扭器用油及油温应符合规定要求。

6.不得用铲刀去撞击物体或顶推车辆;推力作业时,铲斗应位于1 .5米以下,全开至0—15度。

第110条 起重电磁铁

1.作业前应检查电缆、索链连结是否牢固,试验磁力是否正常。

2.禁止起重电磁铁在人员和怕砸的货物上方通过,磁盘不宜越过龙 门式起重机的下端梁。

3.取物时先接触后通电,电磁铁吸起货物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4.作业完毕将电磁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放在货物上或潮湿处。

第111条 牵引车(搬运车,拖车)

1.装载货物的高度从车底板起不超过1.5米,横向宽度不得超出 车体两侧各0.2米,装载的货物、行包应捆绑牢固。

2.各站应根据牵引车功率、拖车重量、道路情况限定拖挂数量,无 栏杆的拖车上禁止乘坐人员。

3.掉头转弯时速度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第六节 司索作业

第112条 起重工必须根据货物重量、形状选择专门的索具或直径、长度适宜的吊索,对箱装机床等包装货件应根据重心位置、索点标记加 索;发送货件重心、索点不明时,应联系货运员按“货规”要求补齐后再 装车。到达货件应按货运员要求或联系收货人再卸车。加索要符合“十不 吊”的规定。

第113条 作业时第一钩要试验制动性能。每次加索时,吊索绷紧 后,应检查有无拧扭死角,确认吊索平顺、钩头垂直与重心对正,吊起0 .2米停车检查货物平衡无异状方可运行。当起吊重量达到80%额定起 重能力时,必须试验制动性能。

第114条 校正悬空货件位置时,0.5米以下可用手扶,但不得 用肩、身推靠,0.5米以上必须用司索钩或牵引绳。6米以上长大货件 必须拴牵引绳。

第115条 卸下的原木、钢管、圆纸等货件应打掩防止滚动,并宜 垂直于货物线码放。

第116条 货物装入车中和码放地面要有衬垫以形成抽绳间隙,不 得强力抽取被压住的绳索,应确认货件码放稳固、无滚动和倒塌危险后再 摘解索具。

第117条 起重工作业时必须配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禁止用 手或脚伸入已吊起货物的下方取放垫物和传递索具,禁止人员在吊起的货 件下通过和停留。

第118条 起重工在起吊时应站在安全地点,距货件必须有两米以 外的退让余地。禁止站在货件上和车内死角处,出入车厢应从车梯上下或 使用自备轻便人梯,车上车下使用的工具要传递。在货区内行走不得扒乘 装卸机械代步。

第119条 各类箱装货物和双起重吊环的机床等货件,吊索夹角不 得大于90度,在底部加索时,吊索夹角不宜小于40度,禁止单根绳起 吊(装有单个起重吊环电机等除外),禁止两箱并列起吊。多件重叠起吊 时,要验证包装强度和堆垛整体稳定性,保证货件安全。

(附表四,钢丝绳吊索安全起重量表示例略)第七节 起重机作业信 号

第120条 起重机包车组应指定专人担当信号员,并佩戴明显标志。信号员必须按规定准确发出信号,站立位置应使司机和全组人员看清信 号。司机必须听从信号员的指挥,但对其他人员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也必 须立即停车。

第121条 起重机作业指挥信号宜采用无线对讲机语言信号,也可 使用手势信号,或音响信号辅助指挥起重机作业。

(起重机作业信号图例略)

【章名】 第四章 人力作业第一节 个人负重

第122条 装卸工人的个人负重,最大不得超过80公斤(特殊情 况下不得超过100公斤),两人以上协力搬运作业,平均每人负重不得 超过70公斤。单人负重50公斤以上平地搬运距离不得超过70米,否 则要有人接替。

凡一件重量不超过140公斤的货件,可以两人伙扛,超过时应当多 人伙抬,禁止伙扛。

女工个人负重量不超过40公斤,两人伙抬不超过70公斤。第二节 安全操作要点

第123条 扛、抬、搭、落等安全要求。

1.肩扛:圆形、易滑货件不应两件及多件叠摞扛运,必要时可捆扎 为一件。超过35公斤的桶和超过25公斤的液体货物不宜肩扛。

2.抬:多人伙抬时应喊号同起同落,扁担(扛棒)的长度应使人与 货件保持适当的距离,便于行走。捆绑货件的绳索夹角不宜小于30度,防止货件在绳套中翻动。

3.搭、落:搬取前,货件的高度不应超过操作者的头部,搭放堆码 的高度也不应超过操作者的头部,否则应有垫脚。易碎品、贵重品、箱装、桶装和纸袋等怕摔的货物应有专人接肩。

4.使用铁锹时,禁止以腹部顶推铁锹柄铲取物料。

第124条 在跳板上行走要避免产生共振,在一块跳板上行走的人 数不得超过3人。站在货垛上不得蹬踏易损包装的薄弱部位。

第125条 使用二支点的平板手推车时,要注意“装前卸后”,装 载时先装到车前部车把一端,卸车先搬取后部的货物。

在坡道上行走时,人员不应位于车的下方。第三节 手推调车

第126条 在装卸线上移动车辆应由调车机进行,在特殊情况下由 人力手推调车时,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00条执行(附件三)。推车人员应在车辆两侧地面上推动车辆,禁止站在站台上推车,禁止在 轨面高于地面0.4米以上的线路上推车。禁止在同一线路上同时移动两 组车辆。

使用撬棍时,应把撬棍置于身体侧面,五指在一个方向,手掌向下,不得紧握或骑跨。

对移动后的车辆应实施防溜措施。

【章名】 第五章 主要货物品类装卸作业第一节 包装成件货物

第127条 码盘要求:

包件货物码入托盘时要压缝码牢,重量不超过托盘和叉车的额定能力,集装化的托盘码放货物时,不得超出边沿50毫米。

第128条 作用叉车作业时,应对易倒塌的货件进行围捆。严禁倾 翻托盘卸载。

第129条 装卸衣柜桌椅家具等物品,禁止翻滚摔砸,叉车入叉出 叉或将货件靠上手推车时,要有专人辅助。叉车货叉起升后再走行,停稳 后再落叉,防止绊断家具腿。

第130条 人力从高处卸箱、筐、桶等包件货物时,严禁从高处直 接滚下摔落,应搭跳板用索具抬装卸或用绳拉滑溜、滚动装卸。

沿跳板滚动货件时,工人不得站在货件的下方。

第131条 装载体轻货物时应做到分层压缝、堆码牢固,超出车帮 时,两侧突出部分应一致,货物重心应倾向车内,车辆两端的货物要捆绑 牢固,以防货物倾斜坠落。

第132条 从货垛上搬下货件时,应确认货垛稳固状态,从上到下 阶梯式拿取,滚动货件随时跟掩,不得从货垛底层抽取货物,以防倒塌。第二节 集装箱

第133条 装卸或搬运集装箱时,要稳起轻放。叉车作业时禁止叠 摞二箱搬运,禁止擦地推拖。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应使用专门吊具或用小 钩挂好四角,保证作业安全。

爬上爬下大集装箱时必须用梯子,不得从一个集装箱跳跃到另一个集 装箱上。

第134条 堆码时禁止横放、倒放,禁止用叉车顶撞集装箱。码放 集装箱时箱间距离应按地面划线位置摆放,防止摩擦碰撞。多层码放的集 装箱上下箱的四角要对齐,防止倒塌。

第135条 用棚车装运1吨集装箱时,要合理装载,保证发到站从 两侧车门处都便于叉车作业。装入货车的5吨集装箱箱门与相邻的集装箱 或端板间距不得大于150毫米,作业时防止敞车车帮刮损箱体。第三节 散堆货物

第136条 装卸较大料石、石块时应利用料斗容器、抬架索具或用 手推车作业。装车时禁止直接砸落车底,并注意堆放均匀,不得偏载。

人力装卸煤、砂、石碴、片石、生铁等货物,应从上向下层层挖取,禁止掏洞,随时注意倒塌滚动的危险。对互相挤压不易搬动的物料应使用 撬棍拨动,不得手搬脚蹬。

用抓斗作业时,抓斗必须闭拢后方能运行,避免撒漏货物。

第137条 作业中需要清理货位和钢轨旁散落物时,车上工人应停 止作业,并确认车内货物无倒塌溜下危险时方可进行。

第138条 装卸砖时应使用砖笼等集装化用具。散装时必须使用砖 夹子,码砖的地点应整理平坦,堆垛必须整齐稳固,遇有碎砖应取出单独 处理,防止脱落砸伤。第四节 笨重货物

第139条 装卸笨重货物应使用起重机、叉车等机械。人力作业应 由经过训练的专业工组使用滑木滚杠或桅杆拉索等工具进行。一件重量超 过1000公斤的,由组长拟定作业计划,经装卸值班员批准后由组长领 导作业,必要时装卸主任(队长、值班员)应到现场指导,并遵守以下规 定:

1.开始作业前必须由工长检查使用的机具、附属用具和支架是否良 好,安装是否牢固。将作业地点的障碍物移开。

2.禁止用手、脚调整压在货物下的滚杠。

3.在有坡度的地点移动货物时,禁止人员站在货物的下方。

4.使用绞盘、卷扬机时,其底座必须钉牢,滑轮组与支点要连结牢 固,防止反转的棘爪必须有效。

第140条 水泥电杆等水泥制品应使用专用吊具,使用钢丝绳时必 须分层吊取,防止磕碰挤压。堆放货物的地面应平整,按规定标准以两支 点垫放,堆码时上下衬垫物应对齐。

第141条 装卸圆形新闻纸应使用专用吊具作业,使用木撬棍拨动,并用三角木打掩,保证货件完好。第五节 原木、毛竹

第142条 装卸原木地点须选择平坦宽敞的场所,明确分工、专人 指挥作业,配备起重机的车站必须用机械作业。装车时底层应加垫木(竹 等),留有穿绳间隙、或预垫钢丝绳便于卸车。

第143条 卸车时应检查原木装载状态,先挂索后剪断捆绑铁线,挂索吊起一头时原木上禁止站人,要剪一头起一头,卸一层剪一层,防止 原木滚落窜出,在起重能力允许范围内,也可整垛吊起。

第144条 搬动原木时应使用三眼木板子、鹰咀扳子、撬棍等工具 进行,禁止用手搬动。变更作业方法、调换工作位置、整理车下货物时,须呼唤应答,经指挥者允许方可进行。

第145条 连挂的竹、木货车非经摘离10米以上不得同时进行作 业,但可隔1辆车同时作业。1车装两节以上原木时不得开两个头同时作 业。人力卸车要呼唤应答动作一致,卸下的货物应摆放整齐。

第146条 人力卸内插支柱的敞车或平车时,应锯截支柱,卸一层 锯一层。第六节 长型钢材

第147条 长型钢材堆码时应放置平顺整齐,不应斜插交错,必要 时两侧应用木楔挤牢以防倒塌。吊起长度超过5米的柔性货件应使用均衡 梁或专用索具。装车时应垫一层装一层。

第148条 人力作业搬取货物时,应先用撬棍分别将两头撬起,垫 入垫木,抬起货件时应先搭起一头,再搭起另一头,放下货件应先放一头,再放另一头,禁止扔放,怕碰和较重的货物应有专人接肩。大型管材沿 溜杠溜卸时,必须用绳揽住缓缓溜下,避免碰撞。

第149条 人力装卸钢轨时,应使用钢轨夹抬装抬卸或沿溜杠用绳 拉装卸作业。堆码时第一层小面朝上,第二层小面朝下,互相合拢挤紧。装入车内的钢轨两头对齐,使螺栓孔对准以便加固捆绑。

第150条 装卸盘条、铁丝、刺丝等货物时,要检查堆码、装载捆 绑状态,遇有互相牵连时,应整理剪断分离后再进行作业。第七节 危险 货物

第151条 危险货物的装卸搬运应按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等有关规定办理,并应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1.办理该项作业的装卸工组必须由技术熟练、体检合格、并经过专 门知识培训的工组担任,对该组人员每两年进行1次体检。

2.装卸地点必须设有防爆照明设备,禁止使用汽灯、马灯等明火灯 具。

3.进行爆炸品、氧化剂、易燃货物的装卸作业,应使用具备防爆性 能的机械工具。防爆机械要经专业部门鉴定合格才可使用。

4.卸车后、装车前应认真清扫车辆,清理物应按车站规定处理。

5.作业前应根据货运员详细传达介绍的危险货物品名、性质、作业 方法、消防防护办法、中毒急救措施等注意事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作 业时听从货运员指导。

第152条 装卸搬运各类危险品应轻拿轻放,禁止摔碰、撞击、拖 拉、翻滚及剧烈震动;进行爆炸品、毒害品、放射性物品作业的装卸机械 应降低25%负荷使用;进行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作业时,禁止肩扛、背负等人身接触的操作方法。

第153条 各类危险货物作业规定

1.爆炸品

①对装卸爆炸品的车辆,应配合货运员详细进行检查,车厢各部必须 完整、严密、干净、干燥,不得留有酸、硷、油脂等类物品;

②作业前应严格检查货物包装是否坚固,使用的工具是否良好。参加 此项作业的工人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和穿带钉子的鞋,搬动时 要搭肩接肩;

③装卸搬运时对散落的粉、粒状爆炸物,应及时用水湿润后,再用锯 末或棉絮等物品轻轻吸收、收集起来,报告货运员联系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2.氧化剂品类

①配合货运员检查车辆,选用干净的车辆装运,车内不得留有任何酸 类、煤炭、面粉及硫化物、磷化物等;

②装卸前将车门打开彻底通风;

③散落地面或车厢内的粉、粒状货物,应撒以砂土后,再清扫干净。

3.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

①应使用专用索具或搬运车,使用普通手推车时,必须用绳索把货件 拴牢。禁止肩扛、滚动。装卸工具、手套、防护服装等不得沾有油污以防 引起爆炸;

②钢瓶堆放应平卧放置,安全帽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4个,防止 日光直射暴晒。

4.自然、易燃及遇水燃烧货物

①作业时应开门通风,装卸桶装液体及电石(乙炔)等货物,若发现 容器膨胀时,应使用铜质或木质扳手轻轻打开放气孔排出气体后再进行作 业,开启桶盖时工人身体必须躲开桶盖的上方,铁桶包装在装车时,应在 桶间用软质材料衬垫;

②雨雪天无防雨设备禁止装卸遇水燃烧的货物;

③对装运易挥发液体的罐车,开盖前要松开螺栓后慢慢启开,装卸完 了应将罐盖及阀门关闭拧紧。

5.毒害品

①卸车前应先打开车门通风,搬运时应使用工具,不可使货物直接接 触身体;

②作业后的工人应及时淋浴或用香皂洗脸洗手,使用过的工作服等防 护用品、工具应集中洗涤和洗刷消毒;

③患有严重慢性病(肺结核、肺炎、肝炎、支气管炎、皮肤过敏等)的人不应参加此项作业;

④人力装卸沥青及沥青制品,每个人工作时间不宜过长,炎热阳光下 可暂停作业,具体的暂停条件由各局自定。

6.腐蚀性货物

①散落地面及车内的残货应撒盖沙土,清扫后用水冲洗干净;

②装过酸硷的空容器不得横倒堆放;

③作业前准备充分的洁净冷水,以备人身、工具、车辆受侵蚀时冲洗 使用;

④装卸石灰应在石灰上放置踏脚垫板,不许在雨中作业,严禁将干、湿石灰混装一起。

7.放射性货物

①要由具备一定防护知识的专业工组进行作业;

②车站要配备必要的测量仪器;

③作业时货运员应会同收发货人用仪表检查货物包装是否符合原包装 等级,确定装卸方法和工人的作业时间;

(附件四,装卸放射性货物容许作业时间表)。

④对经常从事装卸放射性货物的工人,应每两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

⑤作业后应立即将防护用品送到专用保管地点,个人经洗浴换衣后方 可进入其他场所;

⑥工人洗浴、防护用品的洗涤都必须在专用地点,使用专用工具洗涤,洗后的衣服、工具应经仪表检查放射线应降低到容许剂量(见附件五)。第八节 未加工的牲畜产品

第154条 未加工的皮张、兽骨、马鬃、马尾、毛、蹄等应实行集 装化运输。人力装卸这些货物和其它不带包装或布袋麻袋包装的畜产品时,应用叉车、手推车或抬装抬卸,禁止肩扛背负,患有皮肤病者不得参加 此项作业。

工人作业完了应进行淋浴或用肥皂洗净手、脸及其它外露皮肤,使用 后的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洗涤或用千分之一的升汞水消毒。经常办理此项作 业的工人应每月体检1次。第九节 鲜活货物

第155条 装卸作业中应使用不致损坏冷藏车内设备的工具,不得 挤碰循环挡板和汇水槽。禁止用乱砸硬撬的方法开关车门。

第156条 加冰冷藏车每辆装(卸)车作业时间(不包括洗车和预 冷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机械冷藏车B16型每组不得超过16小时,B16小列、B17、B18、B20型每组不得超过12小时,B19 型每组不得超过6小时,每一车的装车时间均不得超过3小时。

第157条 水果蔬菜装车堆码要留有循环空气通路,上层货物距循 环挡板最少留出50毫米空隙。卸水果蔬菜时不准抛摔,苫盖的篷布应清 洁无污染。

第158条 加冰作业时禁止穿易滑的鞋子,启开冰室仓盖时,应防 止滑倒。加冰台上应设防护栏杆,在冰保车顶上作业时应系安全带。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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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XZ04-09钢材运输装卸须知 篇八

第9节 钢材运输装卸须知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须知旨在规范船舶装运钢材的运输和装卸管理,确保船舶、人员、货物的安全。

本须知适用于公司所属船舶装运钢材作业。

职责

船长核准货物装卸顺序及积载图,并负责运输安全管理。

大副负责拟定货物装卸顺序、积载图及落实装卸货过程中的各项准备工作。钢材装运安全措施

检查船上货舱管系、消防系统,保证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有关人员必须会熟练使用这些设备。

装船前应消除货舱内残存的垃圾杂质,清扫货舱,保证污水沟通畅。

生铁和小型钢锭等块状货物,应装在舱底,然后铺平衬垫再加载其他货物。整舱生铁装舱,做到舱内装平,两舷和前后应均衡受载,货物面的最低点和最高点的高度差,不得超过1米。

装舱过程中,船舶横倾一般不得超过1.5度,装货完毕,必须保证船舶无横倾。

金属块定或盘元装舱,货物之间要紧绑、铺满、装平,左右前后不留空档,严禁孤独码垛或留有空隙。

钢轨、槽钢、角钢等多种型钢应顺着首尾向堆放整齐、紧密,如为了提高货物重心,有横向堆放的,在其两舷壁必须用木料衬垫好,防止船舶摇摆时钢材移动撞击船体。

装载过程中和装载完毕后,对可能移动的钢材进行必须的加固和绑扎,用钢丝绳和松紧螺丝进行整体加固,特别是舱内最上层钢材一定要整体绑扎加固,以防大风浪时上层钢材滚动而使货物移位。

航行过程中大副要亲自下货舱检查绑扎情况,如有松动或移位可能,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重新加固。1.1 1.2 2.2.1 2.2 3.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9.槽车运输类危化品装卸操作规程 篇九

1.目的

为规范对槽车运输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程。2.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对本公司内槽车类危化品(二甲苯、200#溶剂油等易燃液体)灌装、搬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3.职责

3.1采供员负责对槽车类危化品的合法采购和运输;

3.2危化品仓管员负责对到槽车类危化品灌装、搬运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与监督执行; 4.操作规程

4.1装卸前的准备工作

(1)在灌装现场准备好灭火器,要求使用35公斤推车灭火器或2只4公斤干粉灭火器。(2)在槽车灌装管道法兰连接处,用静电专用接地线与大地作连接。如使用机械秤作计量 的机械秤也应用静电专用接地线与大地作连接。(3)准备好灌装的空桶,要求使用铁桶。(4)准备好可能发生泄漏的吸附材料。4.2装卸操作规程

(1)易燃液体灌装人员应带好塑胶防腐手套,穿防静电的工作服和工作鞋,必要时应戴好防毒口罩。(2)灌装现场危险品仓员必须亲临现场,做好危化品灌装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与监督管理。

(3)灌装现场作业人员应集中精力,控制好槽车分装管道的流量和分装桶的容积,要求不能装的太满,桶内应留有5%的空隙。

(4)易燃液体分装过程中,应分装一桶盖好桶盖的方式进行,严禁灌装完毕对满桶不加盖作业。(5)对已经灌装完毕的满桶易燃危化品应及时运输到库房内储存,要避免在灌装现场存放大量的桶装料。(6)易燃液体槽车分装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到现场无易燃液体堆放,地面无泄漏的残液。4.3装卸注意事项

(1)槽罐车露天灌装易燃液体时,如气温在30℃以上。时间应在上午10:00以前或下午16:00以后进行。

(2)灌装易燃液体必须在避光、通风的场所内进行,灌装现场严禁各类烟火。

(3)搬运易燃液体灌装空桶和满桶时均应尽量轻拿轻放,避免桶与桶之间的摩擦与碰撞。(4)灌装作业过程中,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用具。如开桶器应使用铜制作的专用工具。4.4 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装卸过程中发生泄漏的处理(1)小量泄漏的处理

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戴好防毒口罩和防护手套,切断泄漏源。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应急处理现场产生的危险固废应存放于公司指定的危险废物存放间,等到现场全部清理完毕后,方可作业。(2)大量泄漏的处理

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戴好防毒口罩和防护手套,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仓管员应立即向119报警,同时向公司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公司领导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自救。◆灌装过程中突然发生火灾的处理

10.运输部安全员岗位职责 篇十

1、负责运输部的安全及常规管理工作。

2、组织安排各班组安全学习及安全大检查,并传达、执行上级部门下达到安全指标和安全文件精神。

3、严格落实运输部的各项管理规定,协助主任做好对职工的安全学习、教育工作。

4、监督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车辆、油库、修理间的安全经营情况,及时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实现安全生产。

5、负责运输部设备管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6、负责安全巡视,不定期检查行车安全及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使职工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7、负责做好每月的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学习记录。

11.的装卸运输合同格式 篇十一

乙方(供应方):

丙方(使用方):

为了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防止或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各方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到位,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运输装卸安全法律法规和作业规章制度,结合北京中铁隧建筑有限公司关于《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的具体要求,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社会财物安全,共同维护公共安全。为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保证材料质量合格并安全地将施工用料送到施工现场。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各方的职责义务予以明确,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协议。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及主要物资的质量、技术要求、运输、装卸要求。

1、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主要有柴油、氧气、乙炔、火工品和工业硫酸等运输、装卸、搬运、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氧气、乙炔气与易燃物品、油脂等其他分别存放,而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乙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臵、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必须采用人工装卸,轻拿轻放。笨重、超长等物资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柴油。柴油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各地地方标准。运输中配备消防器材和必要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和容器不得有渗漏现象,有效的保证运输安全。

3、氧气、乙炔的运输,两者不能混装运输,运输车辆须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作好遮盖防止日光暴晒,防止气瓶相撞和倾倒,气钢瓶严禁有油污,瓶口螺丝禁止油污,以防止氧化燃烧引起爆炸,如有油污,应立即用醚擦净,任何油脂和可燃物不能与气体直接接触。装卸、搬运,不得顺道滚动,必须备有减震物,禁止翻滚、撞击,应轻拿轻放.分别入库。

4、火工品。火工品也叫爆破材料,因其威力大、破坏性强,所以它们的储运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6722-86规定。火工品(爆破材料)的运输,必须有公安部门核发准运证才能运输,不能与其它物资混装,长途运输应派专人(两人以上)负责押运和点交监装、卸装,搬运火工品必须有专人负责,遵守搬运操作规定,轻装轻卸、紧密装载,并用蓬布盖好,捆扎牢固。卸车时应以人力作业,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抛掷等。对雷管必须特别注意,必须分别装运,夜间装卸、搬运火工品,可用电力照明或用手电筒照明,有专人看守,以保证安全。

5、工业硫酸。因其腐蚀性强,所以在运输途中,严禁渗(洒)漏,运输时应标明警告及警示标志,运输中配备消防器材和必要的应急措施,一般采用塑料桶作为容器,搬运作业人员必须作好防护,必要时要戴护目镜、耐酸橡胶手套、口罩等,防止沾着人体皮肤灼伤,因其具有强烈的腐蚀性,故务必确保运输途中各环节的安全。

6、钢材、水泥、砂石料、粉煤灰、商品混凝土的装卸及运输必须满足运输条件,苫盖严实,不得出现遗撒、扬尘现象,不得影响或造成环境污染。装车卸车起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设备作业时的回转半径与其他物体、高压线下必须保持安全距离,正确判断桥洞、施工便道是否满足运输汽车的行驶安全。

二 甲方责任:

(1)负责向供应厂商提供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和目标的宣传资料,并保存签认记录,促使供应厂商在供应和运输过程中满足公司质量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2)提前通知丙方(用料单位)物资部门做好物资到验收工作准备,协助丙方(用料单位)做好卸料场地的规划,清理现场道路的障碍物,满足运输车辆安全的通行和卸车条件。

五、 督促运输车辆做好卫生清理工作,杜绝对道路造成环境污染。

三、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和丙方的相关规定,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同时必须具备营运资格。乙方拟雇佣驾驶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做到五证齐全,即:“机动车辆驾驶证、司机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物资必须做好防护、苫盖严实,达到环保要求。

(2) 乙方应运输装卸采取防范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发生中的安全问题及各类事故,若签订有采购合同的,按采购合同执行;若未签订采购合同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应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禁止带病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等。

(4)乙方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车辆进入丙方施工现场管理区域,必须服从甲方和丙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待装卸,不听从指挥,所发生的事故或财物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冬季下雪或道路结冰时乙方应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因冬季下雪或道路结冰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7)根据被搬运装卸物资的特点,选定适宜的搬运装卸设备、工具、搬运方法和防护措施,必要时应组织专业知识的培训。

四、丙方责任:

(1)根据物资的特性,选择适宜的存放场地、库房或容器进行储存,对入库的物资严格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同时对供应厂商提供的物资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变质等情况做好签认,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负责满足运输车辆安全通行和装卸条件,确保车辆通行、装卸过程总的安全。

(3)负责协调因运输车辆通行、装卸时产生的噪音扰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负责提供满足夜间装卸的照明条件。

(5)按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使用规定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若违反使用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丙方承担。

五、责任界定划分:物资运输、装卸在丙方验收签字前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丙方验收确认后的全部责任由丙方负责。

六、事故紧急处理。发生事故紧急情况时,各方现场人员应作适当处理,保护好现场迅速逐级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必要时应采取避让、疏散、报警、救援、封闭、切断和隔离危险源等措施,防止损害和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寻求第三方(如消防队、抢修队、119、120急救)援助和救护,并按法定程序报告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七.本协议自从供货之日起生效,至供货完毕后终止。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甲方委 乙方委托 丙方委托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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