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024-08-30

未央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共12篇)

1.未央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篇一

变管理为服务渣土车管理新气象 主持人:建筑渣土是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必然产物,渣土车是不可或缺的清运工具。但由于一些司机的不规范行为,导致渣土车超速、沿途抛洒、乱倒等现象时有发生。如何能对渣土车进行有效的管理,未央城管执法局逐渐摸索出一套新办法。

张影:把摄像机、照相机啥都准备好,我再强调一遍,查每一个渣土车前必须敬礼……

解说:张影是未央区城管执法局特勤大队副大队长,基本上每天晚上10点多,他都要把这些话给准备出去检查渣土车的城管队员说一遍。

未央城管特勤大队 张影 副大队长:主要是检查高尖、证照等,高尖容易产生抛洒,证照如果不全那就有可能是黑车。

解说:据了解,未央城管执法局特勤大队有50多名城管队员,这50多名城管队员基本都来自于退伍军人、警校和大专院校的毕业生等,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正是一支年富力强的队伍。

张影:退伍军人他经过部队的锻炼,服从性强,体质好;毕业生从文化素质方面来讲,能对咱城管的形象是个提升。另外一方面,我们经常上夜班,年龄大了,熬不住。

解说:前几年,由于未央建设力度加大,很多城中村都被拆迁,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但一些渣土车司机在清运建筑垃圾时,为了个人利益将垃圾随便乱倒,甚至在一些地方垃圾堆积成山。

未央城管特勤大队 王博 大队长:就这块,原来村子拆完了垃圾

没有清运呢,就有人继续往这倒,最后堆积成山了。政府要开发,你就得把这块给人家清理了,后来清理的时候花了1.8个亿。

解说:为了遏制乱倒和起山现象的蔓延,经过研究,未央区城管执法局成立了特勤大队,他们的职责就是每天对工地、渣土车企业和车主进行教育、管理。

杨雪鹏:还良好的生活环境于民,让政府也能少操些心…… 解说:给市民良好的生活环境,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特勤大队的城管队员如果设点检查,那么在他们周围经常会有几十人围观;如果是巡查,他们的车后边总会有几辆车跟踪,甚至有些车辆就等在特勤大队门口他们,而这些车辆和人员都是拉土车司机报信的。

张影:围观、跟踪之类的,咱们又没有那个执法权,只能是由他们去吧。咱按照咱的规定,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就算他们违章,把他们抓住以后,也让他们心服口服。

解说:要让执法对象心服口服,就要求城管队员自身要把工作做细致。在特勤大队里,执法和处罚由不同人来完成,执法队员只要晚上将被检查车辆的违法信息填写清楚,并交给处置大厅,剩下的事情就由案件处置大厅来完成了。

未央城管特勤大队党支部邢大鹏 书记:队员把案件啥写清楚了,就没有他们的事了,他们就可以休息去了。司机或者车主到这里来了之后,我们就根据情况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处罚。

解说:采访中,王博多次说,特勤大队执法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罚

款,而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管好拉土车。所以,在处理渣土车案件的过程中,特勤大队也尽量人性化一些。

王博:头一天晚上发现的,他第二天司机就能来处理,到这里把事情办完后,去银行交钱,咱这里不收钱。快的话,半天就能处理完,晚上他们就能继续营运了。再一个,重车也不敢长时间的压,避免了车损。

解说:在特勤大队院子里的显示屏上,有这样一句话:城管执法就是要服务。而特勤大队也将服务的理念灌输到了日常工作中。

记者了解到,在特勤大队的日常工作中,对于第一次出现违章的渣土车,他们要求写出保证书,第二次出现违章则以底线处罚,第三次、第四次按高线进行处罚。

王博:有在已在再一再二没有再。咱们的目的不在于罚款,而在于教育这些司机。其实,很多渣土车主在第二次违章接受处罚时他自己也不好意思,给自己找台阶下,比如说司机是新手等等。

解说:为了能更好的管好渣土车,王博经常去一些清运企业,倾听企业和车主的声音。现在未央区需要清运渣土的工地、清运企业,都和特勤大队签订了一份三方承诺书。有了承诺书,出现问题就能直接找到相关责任人。

王博:这就是承诺书,对建筑垃圾清运方有……规定;对工地有这些规定;对我们的要求就是要秉公执法。

解说:因为执法公正,未央城管执法局特勤大队不但赢得了市民的赞赏,而且赢得了执法相对人——渣土清运企业的赞扬。

志华车队 蒋磊 总经理:我们车队很多司机都说特勤大队执法公正,而且问题处理及时。有些轻微违章,比如说高尖,他们就直接让车开回工地,重新装好以后再开出来。

万通车队 李战利 副总经理:严格管理的好处就是,事故少了,事故少了,对我们企业来说损失就少了,我们就能把一些原来贴在事故上的钱赚回来了。

解说:车队老板说,渣土清运和城管执法是相互矛盾的个体,但现在特勤大队秉公执法的态度,让他们企业心服口服。而企业和车主服气的直接好处就是未央区渣土管理、市民生活环境的好转,这从未央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杨雪鹏的桌面上就能切实的体现出来。

王博:这一年来,未央区没有再起一座垃圾山。

杨学鹏:以前我基本每天都要批上百份管理渣土的投诉,尽管有重复的,但三五十份肯定是有了,但是现在一个星期能有一两份都不得了了,而且这一两份大多数时候都是渣土车呼啸而过这类的,乱倒现象已经得到了杜绝。

2.未央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篇二

1 征拆迁中群众权益的维护

征迁工作是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2004年以来,随着市委、市政府“东进”发展战略的加快实施和城市建设“一二三四”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丰泽辖区内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逐年增加,特别是2005年,2006年市委、市政府相继成立东海、城东、北峰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以来,东海、城东、北峰片区的开发建设全面加快。由于这三个片区原处于城乡结合部,因而在城市和项目建设过程中需拆迁的民房、厂房量大、面广而且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做好拆迁工作:

1)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发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宣传征地拆迁政策,宣传加快城市化进程、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重要意义;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问答方式,把动迁方案、补偿标准、安置过渡办法、优惠政策、前景分析以及各项须知印制成宣传手册分发到群众手中,让群众更加直接、更加直观地了解与征迁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和工作进展情况,使有关政策及征迁给群众带来的实惠深入人心。

2)以诚相待、深入发动。在每一个项目征迁之前、之中、之后,都认真做好过细的工作。征迁前,召开居民代表等各个层面的座谈会,反复地把政策讲清楚;拆迁中,不厌其烦地应被拆迁户的要求,入户核对房屋面积、反复演算安置面积和补偿金额,面对面深入浅出地反复释疑解答,使群众从不了解到了解,使个别存有偏见的群众从不理解、不配合、不接受转化为理解、配合和认可,并主动接受、积极参与拆迁工作。对于提出不合理要求、无理取闹的“钉子户”,通过反复入户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打消其待价而沽的念头;拆迁后,经常上门询问被拆迁户过渡期的生产、生活情况,区重点办组织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在逢年过节时慰问拆迁户,时刻不忘记被拆迁群众的冷暖与合理诉求。

2 抓紧项目前期促进开工

1)加快项目前期报批进程,项目前期涉及的立项、规划、用地、用海、用林、环评等方面审批事项,重点办要主动跟踪指导,积极帮助向上争取,力争尽快获批。

2)做好前期论证和勘察设计工作。在做好项目选址、项目论证和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的同时,要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设计单位承担勘察设计工作,避免因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的失误导致项目延误工期、增加投资。

3)认真抓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做深做细招标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行为,防止招投标环节问题而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

4)对列入重点项目工程全面实行设计招标,根据相关资料表明,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75%~8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2%~3%;因此在项目立项后对项目造价的控制的关键在于设计阶段。因此,加强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对业绩信誉不良的参建单位,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限制其参与重点项目的招投标。

3 强化目标管理推动进度

重点项目各级管理单位要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督促项目配足施工力量,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重点办及时跟踪各项目的月进度情况,并与年度计划和节点完成计划一一对比,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综合督查和不定期专项督查相结合,突出抓好新开工项目和进度滞后项目。已开工项目要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工期,合理储备物资,着力推进一批项目尽快竣工投产,形成新产能和新增长点;对进度滞后项目,要查清原因,切实加以解决,力争完成目标任务。

4 主动协调服务落实保障

重点办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好重点办组织协调职能,更靠前、更到位、更提早地介入,继续采取分行业、分片区项目调度会、协调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大服务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保障。要关注施工高峰季度建材、劳力等要素供应问题,联合物价、经贸、劳动等部门及时调度;要实时跟踪地材、火工品、油品等需求量较大的项目,及时协调、报告,通过部门会商解决供求矛盾,确保项目建设需要。重点办积极参与市指挥部的汇报协调,做到协同配合支持到位;加强与项目业主协调,做到服务督促到位;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协调,做到前期工作配合到位。各级各部门围绕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益,认真对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正视差距与不足,主动寻求市直部门和市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扎实推动项目运作。

5 积极筹措确保建设资金

1)对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未禁即入,有需则让”。2)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认真安排好、落实好财政资金,确保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需求。3)积极争取国家、省投资补助。重点办主动争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同时积极衔接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争取中长期优惠贷款。4)重点办积极组织建设单位与银行对接,解决融资困难。

6 加强管理保证质量安全

重点建设领域要认真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一岗双责”:1)重点办要加强与住建、安监、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强化关键部位、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2)对各参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组织专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考核较差的参建单位将其评为C,D级,评为C级通报批评,被评为D级的单位将在两年内禁止其在丰泽辖区内投标。3)要加大标准化管理推行力度,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建设效率和工程质量。此外,还要推动实施无障碍施工,配合抓好建设工地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营造和谐安定的建设环境。

7 结语

重点项目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引领、突破、示范、支撑和统筹作用,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建设项目,是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步伐的重要举措,体现战略定位;是优化资源配置,破解发展难题,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发展后劲,实现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统筹各方面力量,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凝聚发展合力的迫切需要,因此,提高重点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具有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苏贻红.工程管理相关知识[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

3.未央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篇三

关键词:项目档案档案管理文档一体化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从2003年4月实施到现在已经有十年的时间,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从无到有,正逐步走向成熟和规范。但是由于各行各业的建设项目不同,尤其是建设单位的规模、体制等诸多条件不一样,所以在具体操作起来还是会遇到很多困难。本院作为北京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前期,根据本院的具体情况在主管部门即医院规划建设办公室内建立了档案资料管理室,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档案工作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做到了文件积累、保管、归档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并在各项检查和多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稽查中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下面以本院为例,刍议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在主管部门内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室必要性的一点看法。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现状

本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神经病学、老年医学临床与研究为特色,担任着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任务的市属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新中国神经病学的初创基地之一。当时占地3.6公顷,设计的开放病床是500张,日门诊量是700人次。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在原有的占地面积条件下,建筑面积达到8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000余张,平均日门诊量近万人。尤其是近些年,医院人满为患,就诊环境恶劣,院内外拥挤不堪,交通堵塞等问题日显突出并已发展到极限。

2004年医院经过反复论证向上级部门提出进行医院改扩建工程。2005年医院改扩建一期工程取得立项批准并确定为北京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同年12月医院成立“医院规划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医院规划的编制、医院改扩建工程的分期实施和全面完成。按照院内档案管理规定职能部门设置兼职档案员一名,在本职工作之外兼职管理文件资料并定期向院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2011年底改扩建一期工程正式开工。医院从提出改扩建工程到一期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期经过7年时间的运作。在医院规划建设办公室,不同载体、不同种类的文件资料很多,各种文件的利用也很频繁,各种批文虽然在程序上办理完毕,但文文相接、环环相扣,根本无法按年度立卷,而且使用频繁,立卷归档到院档案室,利用起来也非常不方便。这么大量的文件频繁利用,对兼职档案员来说也难于管好。兼职档案员顾名思义就是兼管,兼管就是在把主管工作干好的前提下兼顾管理一下,这种管理方式我们认为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不能保证文件资料的有效管理,文件资料不齐全的情况难于避免甚至无法挽回,所以,传统的兼职方式不能适应重点建设工程的工作需要。

二、在主管部门内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室的必要性

医院以做实现在、着眼未来的科学管理理念,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为宗旨,于2011年8月在医院用房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在医院规划建设办公室设立了规范的档案室,建立了档案分库,配备专职档案员一名。在管理体制上由一名副院长负责、办公室主任主管。专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所有与本院改扩建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从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到立卷归档以及库房保管,实行全过程管控。在档案管理专业技术上由院综合档案室档案员按照院综合档案室管理规范具体指导。

经过两年的实践,我们认为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档案管理责任日益增强。在主管部门内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室,我们体会有以下益处:

(一)有利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基建文件和资料的集中统一管理。由于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内设立了档案资料管理室并由档案专业人员对基建文件和资料及时收集、整理、编目,能切实做到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文件资料齐全完整。

(二)有利于系统地管理文件资料,做到全程管控。档案资料管理室,从文件管理抓起,按照文件资料的管理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从收集、整理、利用等各环节系统管理,做到不毁、不丢、不错、不漏、不乱。为文件资料的积累、利用以及日后立卷归档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有利于项目文件和资料收集、整理、编目与工程项目建设同步进行。专职档案员身处工程项目管理一线,定时到施工现场拍照留取影像资料、参加监理会议等,对工程进度比较了解。当某项工作办理完毕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马上立卷归档。

(四)有利于项目档案文件资料的高效利用。档案文件资料借用都在本部门进行,在日常工作中可以随借随用随还,方便查考和利用,提高了档案文件资料的利用价值。

(五)有利于项目文件资料和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在部门内设立了档案资料管理室和档案专职人员,在管理上按照医院综合档案室的管理模式严格管理,档案库房安置了防盗系统和红外线监控及突发事件紧急报警器,避免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对基建档案及文件资料的损坏。

(六)有利于合理配备人力资源和人员培养。北京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是造福人民的利民工程,起点很高,工程很复杂,所以对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也有很高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建设单位往往在人员配备上达不到要求,没有既有档案管理又有公文管理,信息管理、工程管理等等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从而导致在项目档案管理上“有心无力”,产生工作严重滞后的情况。选拔责任心强、认真好学的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化的专业培养,采取参加档案局培训、去兄弟单位参观、科室业务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他们的档案专业管理技能和工程建设专业知识,使其能尽快进入角色,迅速培养出适合本院项目档案管理的专业人才。同时,减轻了院综合档案室的工作压力。

(七)有利于档案资料的完整。档案专业人员从重点工程项目审批开始全过程跟踪,亲自管理文件资料到工程前期文件的立卷,以及对今后总包单位形成的档案进行接收,全过程负责,保证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和各种载体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三、结论

综上所述,医院重点工程具体论证审批环节多,数量大,要求高,建设复杂且周期长,参建单位多,涉及的专业广泛、复杂,所形成不同载体的档案资料种类也繁多,因此靠建设单位一个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兼职来完成基建文件的收集、整理,任务艰巨,的确难以完成。将档案工作关口前移,在部门内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室和设立专职档案员,实行文档全过程管理,从工作源头开始就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展开工作,这种文档一体化的管理工作模式,经过我们在重点工程项目前期的实践与探索,认为非常有必要,同时也为工程完成争创鲁班奖等打下良好基础,希望对大家有所借鉴。

4.未央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篇四

(云政发〔1999〕123号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确保按期竣工,控制投资概算,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由国家和省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及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中经省政府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和重要原材料等基础设施以及基础产业中的重大建设项目;

(二)城建、环保和天然林保护等重大建设项目;

(三)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产业结构调整需实施技术改造的重大项目;

(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项目;

(五)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

(六)扶贫攻坚对促进民族进步和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七)利用外资、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建设项目;

(八)建在本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由省计划主管部门综合平衡,报省政府批准确定。

第二章 管理

第四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每年编制一次计划,分投产项目、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投产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后,其未完投资和收尾工程不再列入下一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续建项目自动列入下一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可列为重点建设预备开工项目,待项目获得批准开工后,正式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第五条 地、州、市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后,每年10月向省计划主管部门提出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申请。

第六条 对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负有对本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并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严格管理。

建设项目法人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对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公益性项目,应当组建相当于法人单位的建设组织机构,承担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管理责任,同时具有相应的权利。

第八条 根据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有拨付建设资金责任的各级政府、省级有关主管部门、金融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的进度,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足额和同步到位。

第九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建财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建设中的材料、设备、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

第十条 除法律、法规或国务院、省政府的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省重点建设项目收取费用。

若有不合理收费和非法阻碍省重点工程实施的情况发生,建设单位可向省政府重点建设主管部门举报和投诉。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及设备储备资金。第十二条 各级政府负责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协调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证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重点建设项目需占用林地的必须依法报经土地部门批准,涉及林木砍伐的,必须依法报经林业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各级政府以及电力、供水、交通、邮电等部门和单位,应优先保证省重点建设项目对施工生产用电、用水,大件设备运输、邮电通信等方面的需要,为重点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四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向省主管部门申报立项、可研、初设、开工等报告。省计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向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转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及开工报告;省政府重点建设主管部门参与审批和审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开工条件审查;组织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概算核查及概算调整审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中央和地方资金到位问题;按计划检查督促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省重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月汇总省重点建设情况报送国家计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的采购,均由建设项目法人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因特殊情况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的项目,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严禁指定承包单位,严禁议标。

第十六条 参与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核定的与工程规模相应的资质。严禁中标单位将工程转包;未经建设项目法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分包,其中主体工程一律不得分包,必须由中标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

第十七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指定专人按月向省计划部门、统计部门、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银行报送建设进度情况及有关统计报表。

第十八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法人按照省政府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档案;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做好工程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考核检查。

第十九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开工前审计,其资金使用情况由省审计部门负责跟踪审计,或者授权有关地、州、市审计部门进行跟踪审计。

第二十条 施工设计必须以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投资概算、工程内容、装修标准、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选型为依据,并尽可能优化设计、节约投资,不得擅自扩大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投资。也不允许盲目压级压价,降低建设标准。如果需变更设计,必须报经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十一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需报请质量检测机构核定质量等级,并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质检、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试生产期满,经过竣工结算审计后,报请省政府重点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二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经过一定时间的运行,由原项目审批部门指派或委托咨询单位对项目的科学决策、投资控制、工程质量、工期、效益、资源、环保等进行项目后评价。

第三章 考核、奖罚

第二十三条 对省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质量、工期、概算三大控制目标考核。以初步设计确定的内容为依据,辅以安全生产、工程管理、环境保护、廉政守法、资源节约等方面进行考核。各项工程合格率必须达100%,优良率必须达50%以上(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考核);除特殊情况外,省重点工程必须在规定的工期内建成投产,并达到设计要求;严格控制项目的投资概算,在建设过程中,静态投资一律不作调整,动态投资部分的调整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报批。

第二十四条 在省重点建设项目中有欺诈、贿赂、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按《云南省建设工程违法违纪行为暂行规定》(云监(1999)11号文件)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项目主管部门要同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签订质量考核责任书;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要同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应中标单位签订质量、工期保证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奖惩措施,及质量终身责任制。

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重点工程质量实行重奖严罚。对省重点建设项目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在项目的决策、造价控制、工期保证、质量优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调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法人给予奖励。公益性项目,由省政府重点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后报省政府,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后给予奖励。资金从项目结余投资或项目降造费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 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因设计失误造成的损失,由设计单位承担;监理失职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由省政府重点建设主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承担受损赔偿责任,视情节在一定时间内取消参与省重点工程招标、投标资格,且不得参与分包工程。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造成的投资超概算,增加的投资一律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未按照投资计划拨付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地区,由省政府重点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未按计划拨付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地区,将停止安排其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三十条 对挪用、截留省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部门,由审计机关、财政机关追缴被挪用、截留的资金,予以通报,并提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造成项目严重超概算;因质量低劣,损失浪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由省政府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 扰乱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盗窃、破坏设施,哄抢物资、设备,围攻、殴打施工管理人员,致使重点工程不能正常施工的,由公安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未央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篇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或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政局:

为加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计生、财政、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12月10日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是指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共同设立,以三级医院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潜力的临床专科为范围,以促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我国专科临床服务能力为目标,按照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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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和程序开展的专科能力建设项目。

第三条 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财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遵循鼓励先进、合理布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平等竞争、择优支持、定期考评的机制。

第五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鼓励地方财政补助、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 各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和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设立本省(区、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成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分布以及临床专科发展等实际情况,制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发展规划,进行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等重大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相关部(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安排,组织项目的申报、评估、指导、管理、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局。

第九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设立专家顾问组,负责对项目建设规划、评估与管理提供专家咨询和政策建议。

第十条 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受领导小组委托,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评估标准和管理要求,负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具体评估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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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管理医院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管)医院的项目主管单位分别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他医院的项目主管单位为医院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所管理单位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工作,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择优推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候选单位;对所管理单位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行指导、监督、验收,定期向办公室报告所管理医院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等。

第十三条 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获得建设项目的专业科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项目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管理与实施工作,落实项目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本院项目建设的评估与分析,定期向项目主管单位报告项目建设情况等。

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科室(以下简称项目科室)成立执行小组,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项目建设效果评估与分析。

第三章 申报与评估

第十四条 办公室根据发展规划和项目工作安排,启动项目申报、评估等工作。各医院根据项目工作安排,申报相应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第十五条 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以下简称申报医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

(二)三级医院,有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相应诊疗科目,有专科建设所需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等基本条件;

(三)医院管理水平较高,对专科建设有具体规划、目标和管理制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四)申报专科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或者为其他临床专科提供支撑服务的能力;临床技术先进,具备较强的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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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应用转化能力、发展潜力和区域辐射能力;有稳定、结构合理的专科技术人员梯队。

第十六条 申报医院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对《申报书》的真实性负责。同一基础条件、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人员不得用于不同专业重复申报。《申报书》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第十七条 医院申报的项目及项目预算应当经过医院医疗、财务、设备、审计、伦理等部门审核,并符合国家有关财务、预算、资产、设备等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管理医院直接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管)医院直接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报,其他医院(包括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共同推荐申报。

第十九条 各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区、市)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具体方法,组织对申报医院进行初评,并将拟推荐的医院名单和项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将公示后结果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数量择优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

第二十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收到医院申报材料后,组织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分别转交中华医学会和中华中医药学会。由中华医学会和中华中医药学会适时组织在其学会网站上,对医院申报材料的专科基本情况部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列为评估对象。

第二十一条 中华医学会负责组织相关专业的专科分会,以全体委员或者全体常务委员评估的形式,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和方法,对申报医院进行评估。没有专科分会的专科,由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

中华中医药学会按照中华医学会的统一原则和要求,完成中医专业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工作,具体评估程序可结合中医特点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财政部组织制定并下发,至少包括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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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基本条件、医疗技术队伍、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医疗质量状况、科研与教学等部分,并以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重点。

第二十三条 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应当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评估工作,保证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并及时向办公室提交评估结果和工作报告。

第二十四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根据中华医学会和中华中医药学会提交的评估结果,综合考虑申报医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医疗资源布局和各省专科建设需求等情况,按照鼓励先进、兼顾公平的原则,确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

第二十五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确定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书面通知各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管理医院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管)医院获得的建设项目,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负责通知。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项目计划和资金执行进度,在3年内完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第二十七条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设计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原则上不作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主管单位申请项目内容变更: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项目无法执行或部分无法执行的;

(二)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项目设计必须作相应修改的;

(三)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更科学、先进的设计,并符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要求的。

项目执行时间过半,或者经费使用过半的,不得再进行项目内容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申请项目内容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至少应当包括项目变更原因、原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变更后项目计划书及预算安排等。

第二十九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管理医院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管)医院申请变更的,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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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管理局委托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结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整体工作要求,作出审核意见。

其他医院申请变更的,由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省级医学会、省级中医药学会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结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整体工作要求形成初审意见,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决定最终审核意见。

第三十条 经审核同意变更的项目单位,按照专家审核意见对项目计划、经费预算进行调整,将最终项目计划书报项目主管单位备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调整预算。

第三十一条 因项目单位自身因素导致不再具备实施项目开展条件的,将中止项目执行并收回剩余资金;因项目单位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任务失败的,收回全部资金。

第三十二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数据及论文、论著等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和使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执行。

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等作品应当注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经费资助”字样。项目成员有在该项目成果文件上署名以及获得荣誉、奖励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由项目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项目产生的临床技术及无形资产使用产生的利益分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执行所购臵或试制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单位固定资产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第五章 审核与验收

第三十四条 各项目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交上一的项目进展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等。

第三十五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进展报告,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部门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

各项目主管单位完成项目审核工作后,应当及时向办公室提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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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审核报告。

第三十六条 审核工作中,项目主管单位发现项目执行进度、结果产出与预期目标不符合的,应当责令项目单位提交说明,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当上报办公室,按规定收回部分或全部项目资金。

第三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当开展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重点评估项目执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并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交自评报告,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

第三十八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当在接到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后,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项目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项目单位执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经费使用情况和验收结论等。

第三十九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当将项目验收报告上报办公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财政部根据项目主管单位提交的验收报告,组织对项目单位进行抽查复核。

第四十条 对于不按照规定提交项目自评报告或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该项目单位2年内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资格。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项目单位对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承担主要责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当针对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定期开展自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第四十二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当对项目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单位限期整改。

第四十三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财政部对项目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

第四十四条 项目单位应当主动配合接受卫生计生、中医药、财政以及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项目单位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取消其继续承担项目的资格,收回部分或全部项目资金,并取消项目单位下一的项目申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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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第四十六条 建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对于在申报中弄虚作假以及在项目评估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医院,取消该医院当年和下一的项目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对已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经查实存在申报中弄虚作假以及评估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项目、终止拨款,取消该医院下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评估专家在评估过程中,因违反评估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评估专家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四十九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篇六

管 理 办 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快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切实提高工程效益,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实施

1、本办法所指水利重点工程,是为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增强水利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经批准按程序实施的建设项目,安排一批、建成一批、发挥效益一批。

2、水利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由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水务局负责项目建设管理,相关乡镇负责本辖区施工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清理及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等协调工作。

3、水利重点工程建设,采取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地方配套资金和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二、建设管理

1、落实建设工程包抓责任制。水务局包抓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要充分履行好协调、指导、督查、服务职责,做到管人、管事、管质量、管进度、管安全,一管到底,全权负责。

2、严格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程序。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招标行为,选择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有较好业绩的水利工

程施工企业承担建设任务,严防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

3、落实工程建设岗位责任制。按照责任主体、目标任务、质量标准、竣工时限“四明确”的要求,靠实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各项责任。要把进度要求、质量责任、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技术人员、施工责任人及各施工班组的每一个岗位,确保工程建设任务落实,责任明确,顺利实施,确保工程按期圆满建成。

三、质量管理

1、严格监理单位资质审核把关,按规定程序确定监理单位。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监理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选配足够的符合要求的监理力量承担项目的监理任务。

2、县直有关部门、县水务局以及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单位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

3、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把质量作为重中之重,确保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施工程序建设,确保质量符合设计标准。必须建立健全施工日志,详细记载工程建设情况。工程的每一标段,必须确定一名技术人员,蹲在施工一线,坚持跟班作业,严格把关。工程每一环节特别是隐蔽工程部分,必须有包抓领导、监理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施工环节,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四、资金管理

1、各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要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任何组织或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2、资金拨付需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进度情况,由施工单位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监理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责任领导审查签字后,报县财政审批拨付。

3、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程建设的物资、设备及材料采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定期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费、设备费和施工作业费等,不得用于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城市建设和景观、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五、安全管理

1、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不断完善细化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警示标志,有安全施工设施,有昼夜值班人员,严防各类不安全问题发生。

2、包抓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致使工程发生不安全问题的,按重大工作失误进行责任追究。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落的不实,导致发生问题的,承担全部责任。

六、工程验收

1、建设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竣工验收,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7年水利部令第30号)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落实各项管护措施,保证工程发挥效益。

3、财政部门要会同水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强化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及时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4、水务部门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项目的相关文件、阶段性总结、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图片照片等资料要及时、科学归档保存,严格管理,为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对工程考核、评估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资料。

七、管理利用

1、河堤治理、流域治理、水库除险、小型农田水利等工程建成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县水务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管。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由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直接管理。

2、河堤治理工程建成后,按照省政办(1993)第3号《甘肃省实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关于“整治河道新增可利用土地属国家所有”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开发利用”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对工程建设所新增恢复的可利用土地拥有使用权。

7.未央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篇七

关键词: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方法

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涉及范围比较广, 但其重点不外乎以下三种:

1 进度管理

1.1 制定进度计划

承包商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和合同中的工期, 编制出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确定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选择施工方法和组织流水作业、协调各个工种在施工中的搭接与配合、安排劳动力和各种施工物资的供应、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工期和全部工程的完工时间等。制定进度计划时要考虑其它种种因素对进度计划的影响, 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变化、材料供应变化、业主违约等等因素的影响, 使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差异。因此, 在我们实际施工过程中使用网络计划技术进行进度调整和控制, 及时的对进度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以保证建设项目在合同工期内竣工。

1.2 组织进度计划的实施

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及业主审批后严格执行。承包商要与监理及业主保持密切的沟通, 定期向监理及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对监理和业主提出的变更指令和赶工要求及时做出反应和处理;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 及时协调各分包单位的施工配合, 合理的调配人力、施工物资和资金, 并确保到位。

1.3 及时检查计划执行的结果和计划的偏差, 找出进度计划的影响因素, 采取纠正措施

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包括下面几方面。a.施工组织不当:例如, 施工的任务、目标不明确, 劳力和施工机械调配不当, 施工道路和场地布置不合理, 各分包商之间施工干扰, 均会引起工期延误。b.技术原因:承包商有时会低估施工技术困难,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在没有把握确保进度和质量的情况下, 冒然采用;有时对设计意图和技术要求没有全面理解, 会导致盲目施工, 造成返工。c.不利的施工条件:自然条件变化和施工中遇到合同中规定不可抗力因素, 无法正常施工。d.其它外部因素的影响。

采用的控制施工进度的措施:a.组织措施:落实项目经理部各级管理人员的分工、职能和任务;进行项目分解, 确定各个部分、各个阶段的进度控制目标;制定进度协调工作制度, 定期开好调度会议;健全进度记录和报告制度;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b.技术措施:首先认真研究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 做好施工组织设计, 并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变化, 随时调整进度计划。对设计图纸中的疑点和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和设计单位反映, 要求澄清。施工方法的选择既要先进, 又要可靠, 选择成熟的技术。c.经济措施:及时向监理和业主报告阶段进度, 申请进度付款, 争取按时取得支付签证;做好自身的财务管理, 控制成本, 预测流动资金的需求, 合理调度资金。d.信息沟通管理措施:在内部要及时收集实际施工进度数据, 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 找出偏差, 分析原因, 制订相应的措施。

2 质量管理

2.1 科学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切实达到指导施工的目的

工程开工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并将企业技术主管部门批准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对于重大或关键部位的施工, 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 要提前一周提出具体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保证措施, 以及新技术新材料试验, 鉴定证明材料呈报监理主管工程师审批。

2.2 按优化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根据有关规范和企业编制作业指导书组织分部分项技术人员编制各工序工种的质量保证措施, 做好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及技术培训工作, 将质量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发到施工班组。对于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要求各级作业人员对施工工序、施工方法、注意事项和质量要求做到心里有数。正确选择和合理调配施工机械设备, 搞好维修保养工作, 保持机械设备良好技术态度。

2.3 严格按施工程序施工

所有隐蔽工程记录, 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等有关验收单位签字认可, 方可组织下道工序施工。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部位设质量管理点, 并设专人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 除按质量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严格检查外, 在重点工序施工前, 必须对关键的检查项目进行严格的复核。如建筑物轴线坐标和高程;基础的土质、位置、标高、尺寸;梁、板、柱混凝土模板的尺寸、位置、标高, 以及预埋件 (管) 和预留孔的位置;混凝土的配合比和钢材、水泥的试验成果资料;特殊项目大样图的形状、尺寸以及其它需要复核的项目。杜绝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2.4 坚持“三检”制度

即每道工序完后, 首先由作业班组提出自检, 再由施工员项目经理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质检员、技术员进行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三检制”的基础上, 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证认可。对于工程施工过程出现的质量事故, 一经发现, 组织力量, 严肃进行处理, 事故的处理均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全权组织。对于质量的处理, 绝不允许心慈手软, 必须按照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和没有具体的整改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认真处理, 防患于未然。

2.5 建立高效灵敏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

以专职质检员、技术人员作为信息中心, 负责搜集、整理和传递质量动态信息给决策机构 (项目经理部) 。决策机构对异常情况信息迅速做出反应, 并将新的指令信息传递给执行机构, 调整施工部署, 纠正偏差。形成一个反应迅速、畅通无阻的封闭式信息网。现场质检员要及时搜集班组的质量信息, 按照单纯随机抽样法、分层随机抽样法、整群随机提样法客观地提取产品的质量数据, 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并采用质量预控法中的因果分析图、质量对策表开展质量统计分析。

3 安全管理

3.1 实行主要领导安全负责制, 公司要成

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面的安全工作, 主要职责是领导公司开展安全教育, 贯彻宣传各类法规, 通知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 制订各类管理条例, 每周对各项目工程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评比, 处理有关较大的安全问题。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小组, 并设专职安全员, 主要职责是负责进行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 贯彻上级精神, 每天检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 每周召开工程安全会议一次。制订具体的安全规程和违章处理措施, 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1次。各作业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 主要是带领各班组认真操作, 对每个工人耐心指导, 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并及时向工地安全管理小组汇报工作。在施工过程中, 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 公司每月或每半月检查一次, 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 发现问题落实到人, 限期整改, 确保消除隐患。

3.2 按照有关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精神, 加

强宣传教育, 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 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 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进行摸底测试, 统一进行安全教育, 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要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安全规范, 经过培训交底达到合格的职工才允许上岗操作, 为安全工作顺利圆满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 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 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主持。同时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 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3.3 坚持安全奖罚制度和特种人员持证上

岗制度。对违规人员要严肃处理, 对安全工作模范个人和班组予以表扬和适当的奖励。特殊工种, 如机械操作工、电工等一定要持证上岗按章操作。人机配合作业区应有专人指挥管理。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语和安全标志牌, 进入施工现场区内的人员一定要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在施工过程中, 对于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工作, 如“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以及各种安全设施的设置都要按照国家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市政有关规定严格予以落实。

8.设备研发项目风险管理流程和重点 篇八

【关键词】风险管理;企业风险;管理流程

引言

企业风险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企业发展的多样化和多元化,都造成企业风险系数的增加和风险因素的增多。目前,企业风险除了一些自然灾害造成的企业财产损失、业务中断以外,还有一些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财务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等,都在威胁和影响企业持续有效的发展,加强企业全面的风险管理水平,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成为了企业在未来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项目风险管理流程

(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及时的发现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风险因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管理和解决,尽可能的避免风险的发生或者降低风险损失。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为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提供了基本的依据,同时对初始信息的收集必须是贯彻始终的,涉及到企业的各个部门,是持续进行的。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风险收集管理系统和部门,及时的对企业市场风险、战略风险、技术风险、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和预测,全面的了解企业发展中各个部门的信息以及存在风险的初始信息,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相对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进行风险评估。在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后,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管理,评估各个部门提供的信息的风险系数,按照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一般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通过风险评估,能及时有效的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和改善,降低企业风险值。

(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在对企业风险进行评估以后,根绝各类风险的优先等级,结合企业的发展方向和企业的战略目的,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选择适当的风险承担、风险转移、风险规避等风险管理工具,通过对企业人力、物力、财力的调控,在降低企业风险的同时,尽可能的将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管理措施,对于企业风险控制和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风险管理策略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企业管理的初始信息、风险评估和企业战略目的的发展而发展,所以必须要定期的进行总结和分析,确保风险管理策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的解决方案。企业在制定合理的、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以后,要针对风险系数的高低,结合企业发展战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的解决方案。降低、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风险。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的解决方案,要结合实际,要有明确的目标、具体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技术条件、技术手段等,必须要做好全面的措施和手段以后,才能有效的、科学的解决。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企业风险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企业能够安全、稳定的发展。所以企业风险管理制度和方案必须是为企业服务的,风险管理的重点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经济效益。在对企业风险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从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结合企业发展战略,抓住重点,并加强监督和改进,促进企业发展。

二、设备研发项目的风险因素

(一)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企业风险中占据比例较大的一个风险系数。但是技术风险对不同企业造成的损失也会不同。对于一些以技术为主的企业,技术开发、实施的失败都有可能直接导致企业的倒闭,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发展。但对于某些企业的风险不大。

(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企业的营销能力不足引起的风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在市场发展中,受市场结构、受市场体制、企业之间竞争程度等各个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大,市场风险在企业发展中,所潜在的威胁也越来越大。加强市场风险的评估,及时的了解市场定位和市场体制等,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发展策略和政策,成为了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涉及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成本,因供求关系发生变化,企业的资金不能及时的攻供给,导致企业项目不能及时有效的开展,造成损失,甚至导致企业项目的失败。 对企业经济风险的管理要结合企业发展成本、资金周转、融资风险等多方面,全面的管理和控制。

(四)管理风险。管理风险简而言之就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的不当造成企业损失。主要表现有:对企业项目管理不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合理,企业发展不协调等,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五)环境风险。企业的发展除了上述的风险以外,仍受环境因素的影响,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宏观的经济风险、政治风险、自然风险等,都能给企业项目造成巨大的影响,威胁到其发展。

三、设备研发项目风险管理的重点

设备研发项目风险管理要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结合上文的风险因素和管理流程,在对研发项目风险管理中,将重点集中在技术、人力、进度等风险管理方面,尽可能的降低企业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技术因素。技术难度与复杂程度,技术的难度越大,复杂程度就越高,研发项目的风险就越大,技术效果的不确定性,研发项目在研究過程中往往难以估计最终的技术成果。

(二)人力资源因素。从管理的角度看,研发项目人力资源的风险因素有以下几种:对设备项目信息了解不足,影响了科学与民主的决策水平;公司组织架构的稳定性及关键骨干人员稳定性;研发项目组织管理能力不足;管理层重视程度;项目经理综合管理水平;设备研发组织成员的总体实力和能力;项目团队成员综合素质及团队的沟通、协作水平。

(三)进度因素。时间是项目管理三重约束之一,项目计划如何制定得有效,项目进度如何控制得当,能否按照预定目标进行,当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与计划不相符时,如何有效的采取纠正措施等,以保证项目如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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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未央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篇九

国卫医发〔2013〕4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是指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共同设立,以三级医院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潜力的临床专科为范围,以促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我国专科临床服务能力为目标,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的专科能力建设项目。

第三条 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财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遵循鼓励先进、合理布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平等竞争、择优支持、定期考评的机制。

第五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鼓励地方财政补助、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六条 各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和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设立本省(区、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成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分布以及临床专科发展等实际情况,制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发展规划,进行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等重大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相关部(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安排,组织项目的申报、评估、指导、管理、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局。

第九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设立专家顾问组,负责对项目建设规划、评估与管理提供专家咨询和政策建议。第十条 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受领导小组委托,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评估标准和管理要求,负责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具体评估等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管理医院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管)医院的项目主管单位分别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他医院的项目主管单位为医院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所管理单位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工作,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择优推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候选单位;对所管理单位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行指导、监督、验收,定期向办公室报告所管理医院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等。

第十三条 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获得建设项目的专业科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项目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管理与实施工作,落实项目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本院项目建设的评估与分析,定期向项目主管单位报告项目建设情况等。

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科室(以下简称项目科室)成立执行小组,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项目建设效果评估与分析。

第三章申报与评估

第十四条 办公室根据发展规划和项目工作安排,启动项目申报、评估等工作。各医院根据项目工作安排,申报相应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第十五条 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以下简称申报医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

(二)三级医院,有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相应诊疗科目,有专科建设所需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等基本条件;

(三)医院管理水平较高,对专科建设有具体规划、目标和管理制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四)申报专科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或者为其他临床专科提供支撑服务的能力;临床技术先进,具备较强的临床应用转化能力、发展潜力和区域辐射能力;有稳定、结构合理的专科技术人员梯队。

第十六条 申报医院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对《申报书》的真实性负责。同一基础条件、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人员不得用于不同专业重复申报。《申报书》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第十七条 医院申报的项目及项目预算应当经过医院医疗、财务、设备、审计、伦理等部门审核,并符合国家有关财务、预算、资产、设备等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管理医院直接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管)医院直接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报,其他医院(包括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共同推荐申报。

第十九条 各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区、市)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具体方法,组织对申报医院进行初评,并将拟推荐的医院名单和项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将公示后结果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数量择优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

第二十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收到医院申报材料后,组织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分别转交中华医学会和中华中医药学会。由中华医学会和中华中医药学会适时组织在其学会网站上,对医院申报材料的专科基本情况部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列为评估对象。

第二十一条 中华医学会负责组织相关专业的专科分会,以全体委员或者全体常务委员评估的形式,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和方法,对申报医院进行评估。没有专科分会的专科,由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

中华中医药学会按照中华医学会的统一原则和要求,完成中医专业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工作,具体评估程序可结合中医特点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财政部组织制定并下发,至少包括专科基本条件、医疗技术队伍、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医疗质量状况、科研与教学等部分,并以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重点。

第二十三条 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应当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评估工作,保证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并及时向办公室提交评估结果和工作报告。

第二十四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根据中华医学会和中华中医药学会提交的评估结果,综合考虑申报医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医疗资源布局和各省专科建设需求等情况,按照鼓励先进、兼顾公平的原则,确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

第二十五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确定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书面通知各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管理医院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管)医院获得的建设项目,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负责通知。

第四章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项目计划和资金执行进度,在3年内完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第二十七条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设计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原则上不作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主管单位申请项目内容变更: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项目无法执行或部分无法执行的;

(二)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项目设计必须作相应修改的;

(三)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更科学、先进的设计,并符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要求的。

项目执行时间过半,或者经费使用过半的,不得再进行项目内容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申请项目内容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至少应当包括项目变更原因、原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变更后项目计划书及预算安排等。

第二十九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管理医院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管)医院申请变更的,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结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整体工作要求,作出审核意见。

其他医院申请变更的,由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省级医学会、省级中医药学会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结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整体工作要求形成初审意见,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决定最终审核意见。

第三十条 经审核同意变更的项目单位,按照专家审核意见对项目计划、经费预算进行调整,将最终项目计划书报项目主管单位备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调整预算。

第三十一条 因项目单位自身因素导致不再具备实施项目开展条件的,将中止项目执行并收回剩余资金;因项目单位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任务失败的,收回全部资金。

第三十二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数据及论文、论著等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和使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执行。

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等作品应当注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经费资助”字样。项目成员有在该项目成果文件上署名以及获得荣誉、奖励的权利。第三十三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由项目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项目产生的临床技术及无形资产使用产生的利益分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执行所购臵或试制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单位固定资产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第五章审核与验收

第三十四条 各项目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交上一的项目进展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等。

第三十五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进展报告,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部门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

各项目主管单位完成项目审核工作后,应当及时向办公室提交审核报告。

第三十六条 审核工作中,项目主管单位发现项目执行进度、结果产出与预期目标不符合的,应当责令项目单位提交说明,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当上报办公室,按规定收回部分或全部项目资金。

第三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当开展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重点评估项目执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并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交自评报告,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

第三十八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当在接到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后,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项目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项目单位执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经费使用情况和验收结论等。

第三十九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当将项目验收报告上报办公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财政部根据项目主管单位提交的验收报告,组织对项目单位进行抽查复核。

第四十条 对于不按照规定提交项目自评报告或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该项目单位2年内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资格。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项目单位对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承担主要责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当针对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定期开展自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第四十二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当对项目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单位限期整改。

第四十三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财政部对项目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第四十四条 项目单位应当主动配合接受卫生计生、中医药、财政以及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项目单位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取消其继续承担项目的资格,收回部分或全部项目资金,并取消项目单位下一的项目申报资格。

第四十六条 建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对于在申报中弄虚作假以及在项目评估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医院,取消该医院当年和下一的项目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对已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经查实存在申报中弄虚作假以及评估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项目、终止拨款,取消该医院下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评估专家在评估过程中,因违反评估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评估专家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四十九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进行监督。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解 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是医院发展的基础,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基本保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升学科整体实力,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与建设。2010年,原卫生部启动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2010年底,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为基础,整合了卫生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和部属管医院临床学科重点项目建设,共同设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支持三级医院开展以解决疾病诊疗问题为核心的专科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关键设备购臵、人才培养、临床诊疗技术研发和推广。项目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极大激发了医疗行业加强专科能力建设的热情,患者疾病诊疗疗效、疗程、费用、就医感受等也明显改善。为保障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我委、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各地规范开展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二、主要内容

《办法》是指导各地做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全文共7章52条,包括总则、组织管理、申报与评估、实施与管理、审核与验收、监督检查和附则。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关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定义和资金来源。明确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由我委、国家中医药局和财政部共同设立,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遴选出三级医院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潜力的临床专科为支持对象,目标是提高我国专科临床服务能力;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二)关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形式。明确了由我委、国家中医药局和财政部成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设立专家顾问组,提供专家咨询和政策建议。委托中华医学会和中国中医药学会负责具体评估等有关工作。同时,明确了项目医院和科室的责任,强调项目实行院长负责制。

(三)关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明确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评估、结果产生的流程和要求;规定了项目建设的周期和项目建设、项目内容变更有关要求;提出了项目审核与验收有关程序和要求;明确了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要求及违规违法的处罚原则。

10.建设项目施工管理重点与方法论文 篇十

摘要:目前,我国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比较混乱,已经严重影响了建设项目工程的整体质量,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在中标之前制定明确的施工管理目标,主要包括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成本目标等。通过对这些建设目标的合理管理,希望能够最大限度的提升企业获得的经济利益,提高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文章将针对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中的重点和方法进行深入分析。

关键词: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管理重点;管理方法

我国建设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而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不到位,没有抓住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点,对施工管理方法的使用也存在一些弊端。企业应该制定完善的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计划,明确施工管理的重点,结合现代化的理论依据进行建设项目施工的管理,从施工工期、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的角度着手,建立更加系统的建设施工项目管理方法,从而实现对建设项目的高效管理,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稳定提升。

1我国企业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重点

1.1建设项目施工工期的控制

施工工期的控制是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重点之一,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完成。一般情况下,技术人员会根据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来确定施工工期,在施工工期的基础之上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考察,确保在施工工期的范围内能够完成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施工工期的合理控制,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施工工期按照年、季、月、旬、周的因素进行划分,为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基本保障。施工人员要给予施工过程更多的关注,当发现施工中存在问题的时候,要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施工的连续性,避免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发生[1]。

1.2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的控制

施工质量是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中的核心内容,将会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后期的销售与使用。在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时候,要严格进行施工材料的检查,确保运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质量,并且妥善的保管好施工现场的材料。而且在进行施工材料验收的时候,根据施工图纸中标注的信息进行对比。如果发现存在材料不一致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在施工中坚决不能使用质量不过关的材料。在建设项目的竣工阶段,要对建设项目的整体验收进行严谨的把关,分批分次进行建设项目的抽查,遇到施工项目不合格的情况要坚决返工,为建设项目的整体质量提供基本保障。

1.3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控制

施工安全管理对建设项目施工的稳定性有很大的影响,施工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规定,并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按照安全管理规定中的内容进行施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责必究。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根据施工管理细则中的内容帮助施工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全面地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积极进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于特殊行业的施工人员,要根据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在面对安全问题的时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不要隐瞒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问题,避免这些安全隐患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尤其严重时导致的人员伤亡[2]。

2我国企业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方法

2.1积极进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之前,要预先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落实到每一名施工人员的身上,全面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并且将安全管理意识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聘请专业人士,对施工中可能会遇到的安全问题进行讲解,帮助施工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责任意识,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考核,并且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尽可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3]。

2.2完善建设项目施工的整体管理制度

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对于文明施工的关注度比较低,但是文明施工却是控制施工人员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保障。施工单位要完善建设项目施工的整体管理制度,明确文明施工相关的规定,对各个岗位的管理人员进行分工,积极落实施工的责任制度,将文明施工的理念深刻的烙印在每一名施工人员的心里。施工单位要灵活的使用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为施工现场的秩序提供基本保障,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整体管理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建设项目施工的顺利、有序进行。

2.3加强建设项目施工队伍的综合管理

在施工人员加入到施工队伍之前,需要与施工单位签订相关的书面协议,使双方形成法律上的约束,从而方便对施工人员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工作,对于违反施工规定的施工人员要采取严厉的惩罚。相反,对于有重大贡献的施工人员应该予以适当的奖励。这种奖罚分明的管理手段,能够有效的提升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在施工的过程中投入更多的热情。另外,还要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按照劳务合同中的内容及时发放施工人员的工资,一定要做到不拖欠施工人员的工资,既能够为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提供基本保障,又能够保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4]。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要想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明确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重点问题,制定一系列的施工计划,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施工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但是其内容却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当中,企业管理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施工管理的重要作用,严格进行施工现场的监督与管理,最大限度的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作者:高华方

参考文献:

[1]郑孝信.浅谈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重点及方法[A].《建筑科技与管理》组委会.3月建筑科技与管理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建筑科技与管理》组委会,:2.

[2]王颖文.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中重点及有效方法[J].中国城市经济,,(14):183.

[3]刘向敬,刘兆新.浅谈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重点及方法[J].建筑管理现代化,,(1):45-46.

[4]吴婉婷.L分输站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方案的优化研究[D].河北工业大学,.

11.房地产建筑工程中项目管理的重点 篇十一

[关键字]房地产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概述;分类;重点

1. 房地产建筑工程中项目管理的内涵

1.1项目管理概述

房地产项目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分支,指的是管理者采用各种方法,对房地产建筑工程的投建和使用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实现建筑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人们提供优质建筑产品的一种管理活动。实行房地产项目管理,加强有关负责人对建筑工程的全面管理,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都由项目管理组织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管理,实现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的有机结合。要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的各级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一个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等特征的羡慕管理体系;对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充分利用,全面调动和发挥各级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在建筑工程中进行全方位的项目管理,最终提高房地产建筑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2具体分类

根据负责人的不同,可以把房地产建筑工程中的项目管理分为以下几个类别:①由业主单位负主要管理责任的建设项目管理。即在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用项目管理组织的各种系统管理理论和方法,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规划和协调等,以圆满的实现既定的建筑目标;②由设计单位负主要管理责任的设计项目管理。包括对建筑耗材、施工进度、建筑程序、场地规划等诸多环节在设计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③由施工方主持的建筑施工项目管理,主要是对建筑过程中质量、施工方案、技术适用、人员配合等的管理工作。④其他管理。根据管理内容的不同又可以分为:财务管理、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监督管理等。

2.项目管理的重点

2.1工程效率的保障

所谓的工程效率的保障,既是工程完成进度需在项目规定的时限之内。房地产工程是由业主方、施工方、承包方等多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中明细了工程限定工期、质量标准、责任和权利义务分化等问题,其中工程竣工时限是当下诸多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难题,同时也是各方行为主体积极关注的事项之一。基本上所有的管理工作,均是为了协调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以确保工程能够按时按量完成。项目管理工作能够将各种复杂的工程管理运行问题细化,同时分门别类地划分给不同的部门和其他主体,最终确保整个工程建筑过程的合理化,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等。例如,在工程主体施工阶段,由事先约定的监造主体执行监督管理工作,由施工方和承包方主要执行施工明细管理工作,由物资部门负责调度材料、器械、人员等,从多个方向为施工提供指导和支持,从而减少了施工方的工作压力,提高了施工速度和质量。

2.2工程安全系数

“安全重于泰山”这是我国各建筑工地中常见的警醒标语,这充分说明了在工程建筑过程中,施工人员安全相当重要。项目管理中,有专门为施工安全提供保障的“工程安全管理”,其主要职责在于,负责监督建筑设计、施工等环节是否具有安全隐患,工程施工技术的运用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或规定,各种工具、器材等是否运转正常,施工现场是否有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等。做好相关的安全工作,一方面能够使工程本身符合社会理念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能够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有效减少其在工作中因为安全问题而分心的现象。

2.3提高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主要是指建筑物各方面的实用效果、外观造型等,一方面是要符合建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另一方面是要符合社会各种意识的要求,如:节能减排理念、经济环保理念等,这是为了确保工程建筑能够切合市场需求,同时实现承包方、承建商等多方利益最大化。在房地产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中,管理者往往是出于对工程质量的重视而特别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且也通过技术等资源调配,促使建筑施工过程更具科学化。

2.4工程效益

工程效益在项目管理中主要是体现在财务管理和材料管理方面,包含了采购、支付、预算、审计等诸多环节。财务经费影响项目施工整体,可谓是工程建筑的血液。实现财务专项管理,有助于明细工程日常收支,减少财务纠纷,实现人力、物理方面的基本保障,同时查找资源消耗项目,早日做到开源节流、压缩成本,提高工程经济收益。

3.关于房地产建筑项目管理优化的建议

①完善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因管理标的受管辖范围和主体不确定,导致多个主体同时管理,或者是无主体实施管理的现象,这是由于部分项目在具体划分管理权限时未被纳入考量当中。因此,在项目管理机制构建时,制度的制定者应当积极听取基层工作者的意见,科学预见一些可能发生的实际问题,并提前立项划分责权实施管理。②重视监督环节。管理者一意孤行,可能会导致管理方向的偏失,为工程建筑工作带来阻碍,因此加强对管理者和管理工作的监督亟待完善。作为工程主管方,可以采取主动联系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适时调查与评价,或者多接受基层工作人员反馈的信息,做到全面监管,动态监管。

4.总结

房地产建筑工程中的项目管理是建筑工程的重要工作环节,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对项目管理重点的研究。项目管理有多重分类,包括业主方的管理;设计方的管理;施工方的管理;物业方的管理等。在这些分类中,施工方的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管理重点,施工方必须负责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保证施工项目管理的完成效率,为施工质量提供可靠的保障。施工方在进行具体的项目管理的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结合各种先进的管理技术,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从而有效的提高房地产建筑工程的整体效益。

[参考文献]

[1] 周治国,房地产建筑工程中的项目管理研究[D]城市建筑 2012.12.25

[2] 安晓东,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研究[D]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3.06.18

[3] 何坤先,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和难点[D]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0.05.01

[4] 王文清,邹爱华.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研究[J]. 国外建材科技. 2005(05)

[5] 尹志. 现代施工企业制度下的工程项目管理[J]. 西北水电. 2005(02)

12.对重点项目工程施工管理 篇十二

1 管理模式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来确保项目管理各项职能的落实。

(1) 公司应成立专门机构,统一调配全公司资源,借全公司之力支持项目施工的各项工作。公司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任组长,公司总工、质量技术部经理、各专业分公司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统一协调项目各项工作,集公司的技术、质量安全、人力、机械等各机构的资源,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专业施工的协调配合。无论体育馆项目,还是省中心项目,都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相关分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及时有效地帮助项目部协调和解决困难问题,发挥积极作用。

(2) 要精挑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作风严谨的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即项目管理部,特别是项目经理的挑选更是十分关键。体育馆等重点大型项目,均挑选组织协调能力强、技术过硬的全国或省优秀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项目管理部下设技术部、合同部、材料部、质安部、施工部、综合部、总承包管理部七个管理部对整个项目承建的全过程实施系统化、规范化、全方位的矩阵模式管理。

(3) 按项目功能划区,按区分工;在部门中以专业分工,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例如:体育馆项目就分成四个施工区,分别为合健身楼、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池,配备区施工员;在施工部中设立各专业施工员,即模板施工员、钢筋施工员、钢结构施工员、防水施工员、泥水施工员,专业施工员从材料采购、进场至分项验收配合区域施工员完成施工任务,为直线式管理。在技术部中专设测量队,负责整个工程坐标点、轴线、标高控制网建立、各区域的测量放线。同时自工程开工,即建立测量Qc小组并有效运行,每个操作班组明确一名质量自检员,加强班组自检工作。

(4) 项目部从组建之日起,就着手加强项目团队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部门的工作程序,对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要求,管理人员跟班工作,严格进行过程控制。例如:该体育馆项目部绝大部分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作、吃住都在项目管理部,晚上饭后均召开管理人员、施工班组负责人当天工作计划执行分析会和技术交底交流会,分析当天工作缺陷、提出解决方案。整个项目管理团队围绕项目工作目标,按项目规定和要求紧张、有序开展工作,确保了项目管理工作的计划性、时效性。

2 质量管理

大型重点项目因其工程的社会性、专业技术复杂性,对其施工质量有着更高的要求。例如:省广电中心项目的施工合同就约定质量要求为省优;该体育馆的质量目标更是要求确保省优,争创"鲁班奖"。这类项目均涉及十多种专业工程,作为总承包单位,不仅要保证本身施工的主体结构和相关专业工程的质量,而且要让参建单位每个分包施工队伍都努力实现这一质量目标。

(1) 加强工程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质量观念是关键。使全体参建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质量管理方法及技术。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使每位员工都认识到工程质量对管理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关心质量、参加质量管理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例如:该体育馆项目部首先通过调查、考察来择优选定操作班组,并配合业主通过二次招标来择优选择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分包队伍。在分包队伍和操作班组进场后,重视工人的培训工作,举办各项专题会进行必要培训和技术交底,组织入场教育、安全生产、消防知识、质量知识等培训。

(2) 针对大型复杂公共建筑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开工前项目部应进行全员质量和技术培训,使受训人员掌握了解工程质量要求、岗位操作技能和检验方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形式,使职工在质量管理中增强目标性、对比性,明确自己岗位在保证工程质量中应负的责任;项目部应不定期组织主要人员到施工质量优的其他工地和项目参观学习,学习他人先进管理方法和管理经验。在每周班组长以上会议中进行总结探讨,进行全方位的工作内容检查、总结和下周的工作计划安排;每天应坚持利用晚上时间,召开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和项目部门以上负责人的碰头会,了解当天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方案和解决的办法,落实次日的各项计划,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感。例如:该项目还不定期专门邀请有关部门和机构的专家,深入现场召开各种技术交底会,并组织每周监理例会前的现场"点评会",对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文明等实时存在问题,实施"过程控制",按照"预控在前、过程检查、完成总结"的监督模式,对质量、安全文明的检查、会诊、讲评、总结。预测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及不足之处,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改进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质保体系、质保措施,使质量有人具体落实,管理有章可循,严格推行规范化施工,使工程质量得到持续提高。

(3) 建立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充分的技术准备是现场实施的前提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图要求及设计交底意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自下而上层层把关、审查,通过专题会议对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批准后再自上而下层层书面交底,使管理人员和参与施工的每个班组、工人骨干能全面、熟练掌握施工方法。对于施工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邀请省内知名专家进行论证把关。同时公司领导小组积极发挥作用,及时调动各部技术力量帮助项目部做好方案论证工作,缩短准备时间,有效整合,使技术准备与现场施工更具科学性、合理性、指导性、操作性,并在过程中严加监管执行,成为现场操作的依据和准绳。

(4) 各专业工程协调管理。项目管理部应针对重点项目施工专业多的特点,加强协调管理。自专业队伍进场时,即组织各专业进行相互整合,重视图纸深化设计和加工订货、施工详图设计,有效消除各专业设计上的错、漏、碰、缺。严格明确各专业分承包商的承包范围和界面,避免专业施工范围重叠、遗漏,使其设计进度和设计深度满足工程的需要。同时在工序工作面上合理协调安排,使各专业之间有序施工,从而确保进度和质量。

3 安全文明管理

一般来说,大型公益性重点项目多处于城市中心,是城市也是企业对外的窗口。例如:该体育馆项目地处市中心,某中心项目地处市西部繁华区。因此,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更是重中之重的大事。

(1) 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是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永恒的主题。该体育馆项目部在开工前,即将"创省级文明工地"作为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项目部紧紧围绕安全目标,狠抓制度落实和标准化作业。以高空作业和防止惯性事故发生为重点,以改善防护、检查措施为手段,以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提高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安全教育人手,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建立针对相关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用制度管理来保证安全施工。突出重点,建立健全防范措施,针对施工现场各施工专业队伍多、交叉作业多、相互干扰大的特点,在施工前明确危险源,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辨别和风险评价,并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预防措施,同各班组、各分管队伍的负责人一起将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防范方案和措施层层交底到每个参建人员。做到严格程序,抓好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同时,对施工中的一些关键部位、重要环节、主要矛盾实行重点监控,在事故易发点设置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及标语牌等等。两个项目在施工中均无发生一起重大伤亡事故。

(2) 文明施工。围墙、临时设施、硬化场地、封闭施工等方面均按文明工地和企业标准统一实施,出入口设置"五牌一图",在各施工区设置相关管理人员、班组长责任牌,并公布联系电话,便于联系和监督。现场各种材料按照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并挂牌标识,利用围栏做好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隔离,对食堂、厕浴、公共场所、现场料具、生产作业区等部位,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同时做好一些细节的管理,如地下室灭蚊投药记录、文明宿舍评比、来访登记制度、垃圾集中处理等,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创建文明施工环境。

该项目和省中心项目正是较严格地按照上述要求,通过一系列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管理,工程竣工后均实现了"省级文明工地"目标,并参加了省优工程参选评比。

结语

项目管理是一种科学管理方法,在国际上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在工程项目管理上发挥积极的作用,成为21世纪面对市场竞争求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技术。我们应当认真落实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管理的各项技术和管理措施,就能较为出色地完成项目施工各项目标。

参考文献

【未央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推荐阅读:

相思夜未央散文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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