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收政策解读培训

2024-09-30

最新税收政策解读培训(精选11篇)

1.最新税收政策解读培训 篇一

2014广州入户政策最新解读(新广人整理)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后,广州启动新一轮引进人才入户,新广人接到大量电话咨询。对增城从化房产问题,新广人了解到,增城、从化撤市设区后有一定的过渡期,目前增城、从化的户籍还未由市直管,因此,增城、从化的房产尚不能作为落户证明。在过渡期内,增城、从化的人才引进按当地政策办理。

杜绝假证 虚报材料永久取消申请资格

广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印发出台了《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新广人仔细解读后,与之前广州人才引进政策相比,新的细则对于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取消了年龄限制,放宽了高级技师、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的年龄限制,同时将“拥有大专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准入条件提升至“拥有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体现了广州适度放开、有收有放的人口政策导向。

广州完善了网上申办系统,系统首次增加了公示、网上预约、电子印章、手机短信告知办理结果等功能,开辟了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提升了服务效率和业务办理水平。

广州首次启用了电子印章、手机短信提醒、网上批量预约功能,同时开辟了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方便了申办人办理业务,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别程序和鉴别部门;加强了对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申报人,永久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经入户的,有关部门予以注销,退回原籍。对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这类行为的,经有关部门查实后,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机构办理引进人才相关业务,并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责任。

政策放宽 技师申请入户可不要学历证书

人才引进启动以来,针对群众提出的疑问,新广人向人事局了解到。

广州引进人才包括: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毕业后两年内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就业接收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指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类、管理类和技能类在职人才)。

未设立人事户头的单位在申报系统注册并填报材料后,通过已设立人事户头的主管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申报。

广州市人社局明确,具有高级技师或技师资格的技能人才申请入户,一般情况下可不提交学历证书。

除了国家人社部统考核发的、广东省人社厅核发、广州市人社局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他异地职业资格证书均需要到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水平测试。目前广州市人社局正会同市发改委制定《广州市申办引进人才入户职业资格证书水平测试办事指南》,该指南将对水平测试办理流程予以明确。

解决“两难” 将试点街道公共集体户口制度

人才市场集体户能否结婚?广州市人社局明确,集体户办理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服务证等手续时,档案管理机构应该为其提供户口卡,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下一步,广州将在部分区试点实行街道公共集体户口制度,根本上解决集体户口挂靠人员办证难问题。

配偶和子女不随迁的,可不提供配偶和子女的相关材料。

高校毕业生接收业务初审期限2个工作日,审核期限2个工作日。

新广人了解到,学历鉴定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鉴定包括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位证书鉴定证明》以及教育部出具的《学位鉴定证明》。

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广州市核发且可提供网上查询证明的除外),需要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鉴证。

(以上内容由新广人入户专家提供)

2.最新税收政策解读培训 篇二

一、呼吁加大教育投入,倡导多元融资及合理分配

教育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动力,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很多国家因为经济或者军事原因正在减少教育经费的投入,而国际组织却始终秉持教育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倡导教育融资多元化,呼吁教育资金分配合理化,这也是国际组织未来教育援助政策的基本趋势。

(一)加大对教育领域的资金投入

首先,国际组织纷纷呼吁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薄弱国家基础教育援助的力度,且对这些国家的教育援助主要集中在基础教育领域。作为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全球伙伴,世界银行在2010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峰会上,承诺到2015年将增加7.5亿美元投入最薄弱国家的基础教育,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教育“千年发展目标”——普及初等教育和实现性别平等,尤其是撒哈拉以南地区和南亚。[1]2012年,世界银行又推行了一系列行动资助基础教育的发展,比如,世界银行支持非洲“儿童早期发展虚拟大学”的建设;在吉尔吉斯共和国、摩尔多瓦、蒙古等国开展儿童早期教育等。[2]

其次,国际组织特别重视师资问题,呼吁加大师资建设的投入。如世界银行2011~2012年度发布的《2020年教育战略:全民学习》强调将继续给予较大比例的资金,支持改善师资队伍的必要激励政策,比如职前和在职培训。[3]国际发展协会(IDA)自2000年以来为世界上最贫穷国家提供了超过130亿美元的教育资金,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投入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在过去十年中,国际发展协会为全世界最贫困的国家招聘或培训了300万新教师。[4]

第三,国际组织也非常重视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进入新世纪后,知识社会快速发展,全球金融危机、气候变化和人口发展对职业技术教育带来很大的影响,新兴的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不断出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2年发布的《上海共识》提出,必须认识到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是一项人力资本投资,可以产出惠及个人、企业和国家等广泛行为者的高额回报,应给予高度优先考虑,积极倡导加大职业技术领域的资金投入。[5]

第四,有的国际组织也加大了对高等教育领域的投入。如欧盟的“全民伊拉斯谟”计划,其经费投入将增加显著。“全民伊拉斯谟”计划将在7年内拨款195亿欧元,较2007~2013财政年度大幅度增长70%。该计划2/3的资金将用于流动性补助,以提高知识和技能,促进欧洲就业和经济增长。[6]

(二)教育融资多元化

为保障国际教育援助资金的持续增长,各国际组织纷纷呼吁建立多元化的国际教育融资机制。如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潜在危机:武装冲突与教育》全民教育全球监测报告建议,以卫生部门的相似模式为基础,建立一个国际教育融资机制,通过发行债券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为教育筹措到30亿至40亿美元的资金。此外,报告还建议在欧洲向手机用户征收0.5%的税款,这样每年可以筹集到8.94亿美元的资金。[7]此外,国际组织强调应吸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如2012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上海共识》强调吸纳所有利益攸关方的参与,特别是通过采用适当的奖励机制,实现资金来源多样化;提倡定向融资办法,协助弱势群体接受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和实现就业,包括“资金”就业。[8]可以看出,国际组织正在通过各种渠道来募集资金,以减少资金短缺对教育援助带来的风险。

(三)教育资金分配的合理化

为保障资金的有效利用,国际组织强调必须通过与多部门的合作,合理分配资金。如世界银行2011年发布的《2020年教育战略:全民学习》报告指出,世界银行40%以上的教育贷款都是由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通力完成的。[9]在拉丁美洲,世界银行和哥伦比亚歌星夏奇拉(Shakia)所建立的ALAS基金会建立了伙伴关系,2012年为“儿童早期教育计划”(ECD)提供的援助资金就高达1亿美元。[10]同时,国际组织强调资金分配策略必须适应学生和学校的需要。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12年出版的《教育公平和质量:支持弱势学生和弱势学校》指出,资源的分配会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机会,为确保整个教育体制的公平和质量,应该采用像加权公式这样的拨款战略,同时在分权、地方自主和资源的问责制之间取得平衡,以确保对最弱势的学生和家庭提供支持。[11]

二、强调教育质量第一,重视全方位评价

自200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EFA高层小组在达喀尔召开会议,强调教育质量应成为今后世界各国教育发展努力的方向之后,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都意识到教育质量的重要性,陆续开发了各种教育质量标准及指标体系,并依据此标准开展检测与评估工作。

(一)重视质量标准和指标的设计

不同的国际组织在近两年来关注了不同的教育领域,提出了不同的质量标准和指标的设计,有的笼统,有的具体。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达成的《上海共识》中强调,要在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制定和加强各级教学标准;努力提高各种类型以及在多种环境下开展的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质量,确定质量标准和基准。[12]经合组织在201 1年发布的《“强势开端Ⅲ”——幼儿教育和保育的质量工具箱》提出了学前教育领域7种需要检测的目标:第一,儿童的发展;第二,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表现;第三,教育或服务的质量;第四,法规的遵从;第五,课程的实施;第六,家长的满意度;第七,师资水平及其工作条件。[13]在科研创新领域,2011年2月1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创新联盟记分牌”(Innovation Union Scoreboard,简称IUS),对欧盟27国创新能力及其研究和创新体制的优势及不足进行比较与评估。IUS包含8个创新维度的25个与研究和创新相关的指标,8个创新维度为:人力资源;公开、优越且富有吸引力的研究体系;资金和其他支持;企业投资;联系(创新企业与公共部门)和企业;知识产权;发明人及经济效益。[14]

除了具体的教育领域外,对于整体的教育战略,部分国际组织也提出了相应的质量指标。如除了以往的青年辍学率和高等教育入学率指标外,2012年欧盟在“2020战略”中又提出了学生就业指标和流动性指标,即:到2020年,20~34岁学生在其毕业的1~3年内平均就业率至少增加5%;欧盟至少有20%的大学毕业生应该有国外学习或培训的经历;最初参加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欧盟毕业生中至少有10%的人应该有国外学习或培训经历;15~34岁的青年中有出国学习或培训经历者的比例应翻一番,达到25%~30%,在国外学习的最短时间不得低于3周。[15]同样,世界银行在2011年发布的《2020年教育战略:全民学习》也提出绩效指标、结果指标和影响指标来评估该战略是否成功。绩效指标主要关注世界银行是否支持国家改变行动,即世界银行为加强国家教育体系,帮助其进行的知识发展和组织发展活动。结果指标主要关注被支持国家的政策和项目是否有改变,如在至少一个政策领域运用系统评估工具来检测体系是否有所改善等。影响指标主要关注世界范围内该战略带来的影响,如学习或技能有所增加的国家的比例,缩小了弱势群体学习差距的国家比例,教育“千年发展目标”取得快速进展的国家比例及劳动力技能水平获得提高的国家比例。[16]

(二)重视全方位质量评价

依据各自的质量指标,国际组织又将质量评价划分为“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学校评价”与“系统评价”四个部分。如世界银行2011年启动的一项国际教育质量监测项目“导向更好教育结果的系统办法(SABER)”中,就采用了“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学校评价”与“系统评价”四个部分,非洲、亚洲和中东地区的国家则正在使用世界银行SABER的学生评价工具,以建立更强大的学生评估系统。利用SABER这一工具,世界银行也正在收集各国政策与制度数据,这些数据涵盖了13个关键政策领域,包括教师政策与学前儿童发展等。[17]又如,2011年经合组织《教育评价和评估框架的国家评估》报告采用了这四个部分的评价体系。但各国在评价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挑战:在学生评价领域,包括如何根据教育标准调整学生评价,如何在学生形成性评价和评估框架中平衡外部评价与教师为主的评价等。在教师评价领域,包括如何根据学生的成绩来评价教师,如何利用教师的评价结果来激励教师,如何结合教师评价提高教育水平等。在学校评价方面,包括如何结合学校的外部和内部评价,如何提升学校负责人在数据处理上的技能等。在系统评价方面,包括如何满足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系统层次的信息等。[18]

(三)重视数据的收集和利用

质量指标的设计和全方位的质量评估最终都是为了根据质量目标和事实依据,提高教育质量,因此数据的收集和利用也就变得十分重要。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在《上海共识》中强调,要“改善与制定国家政策议程有关的定量及定性证据的收集工作,包括关于教师和培训者的数据”。“提升国家在政策周期内有效利用证据的能力,包括社会合作伙伴和民间社会为这一过程做出贡献的能力;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研究,以便建立信息库,促进更多的循证决策;确保国家数据收集和国际标准及举措保持一致”。[19]经合组织在《“强势开端Ⅲ”——幼儿教育和保育的质量工具箱》报告中也指出,越来越多的经合组织国家和地区正在努力开发有效的数据系统。在数据利用方面,经合组织提倡对政策制定者、管理者和教师开展“对研究进行解释”的培训以及对研究者开展“运用非术语对研究进行解释”的培训,因为研究也可以是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一个有影响力的工具。[20]

三、关注师资短缺问题,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教育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师资数量与质量的提高。经合组织、欧盟等国际组织都高度重视教师问题,关注教师短缺问题,重视教师专业发展,强调教师标准。

(一)关注教师短缺问题

欧盟对师资问题高度关注,发布的《2012年欧洲教育的关键数据》报告显示,在许多欧洲国家,目前在聘教师的年龄大部分集中在高龄组(40~49岁和50岁以上)。在德国、意大利和瑞典,几乎一半的小学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上;而几乎在所有的欧洲国家中,中学教师的年龄都集中在这个年龄组。另外,由于教师社会地位不高,工资水平低等原因,在一些国家,教育与培训领域的毕业生比例显著下降,受到严重影响的国家有葡萄牙(-6.7%)、冰岛(-6%)、匈牙利(-6%)和比利时(-4.5%)。更糟糕的是,很多师范类的毕业生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的比例也不高。在职教师老龄化,又没有足够的新教师上岗,这就会导致未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面临师资短缺问题。尽管从2009年起师资短缺就一直是欧洲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时至今日,这一问题并未得到解决。[21]

经合组织针对师资数量短缺问题进一步提出了一些建议,在2012年3月发布的《为21世纪培育教师及学校领导:来自世界的经验》建议:(1)通过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专业自主性吸引和培养最优秀的教师。比如,芬兰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从业地位,使其高过其他大多数行业,并赋予教师相当大的教学自主权,这使得超过6,600多名申请者竞聘2010年的660个小学教师培训学习名额。(2)通过各项优惠政策招收最优秀的学生接受教师教育。比如,新加坡从中学毕业班招收最优秀的1/3学生接受教师培训,提供给他们的月薪超过其他部门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平均月薪。相应地,这些师范生必须承诺从教3年。这些国家通过招收优秀毕业生,并在课堂中对其提供各种指导、帮助和支持,逐步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从而提高了教学质量。(3)为偏远、落后地区的教师额外提供丰厚补贴、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多元化的发展机会。在补贴方面,经合组织认为补贴的额度必须足够大才能达到效果。一般落后学校的补贴要比重点学校高20%~50%才能防止教师流失。工作环境则不仅包括工作条件,还包括领导支持和同伴关系等软环境。发展机会对教师也会有很大吸引力,比如,在韩国,愿意去偏远、落后学校工作的教师不仅会获得额外补助,而且所教班级规模更小、教学时间更少,这段工作经历也会成为其日后晋升的重要资本。[22]

(二)引领未来教师的专业标准

经合组织尤为重视未来教师的专业标准,在2012年3月发布的《为21世纪培育教师及学校领导:来自世界的经验》报告中指出,在当今这个快速变化的世界中,教育需要强调的是如何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复杂性思考能力和工作方式,而这些是无法被计算机所替代的。这就意味着21世纪的教师应满足以下五方面的要求:(1)教师必须精通自己所教的科目,善于采用不同的方法,甚至改变他们的教学方法来使学生获得最好的学习成果;(2)教师需要多样化的教学策略,运用一定的方法和策略将知识及其运用相结合,包括直接的全体教学、引导、小组学习、自学和个人发现等。(3)教师需要深入了解一般情况下学习是如何发生的,学生的动机、情感及其在教室外的生活。(4)教师需要高度协作的工作方式,在同一组织或不同组织的其他教师、专业人员和辅助专业人员在一起,形成专业团体和网络来进行合作,其中可能包括实习教师。(5)教师需要获得强大的技术技能,将技术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工具,同时优化数字资源在教学中的利用并使用信息管理系统来跟踪学生的学习。[23]

(三)呼吁通过顶层设计提高教师质量

教师质量的提升有多种途径,经合组织特别强调顶层设计的重要性。针对不同的群体经合组织提出了不同的政策建议。首先对于弱势群体,经合组织在《教育公平和质量:支持弱势学生和弱势学校》报告中,经合组织指出必须通过下列方法提高弱势学校的教师质量:提供针对性的教师培训,确保教师掌握在学校教授弱势学生所需的技能和知识;为新教师提供辅导方案;创造辅助性的工作条件,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留任率;制定适当的经济和事业激励方案,使弱势学校能够吸引并留住高质量的教师。[24]

其次,对于学前教育领域,经合组织认为,高质量的教师对于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2011年初,经合组织出台的《强势开端Ⅲ”——幼儿教育和保育的质量工具箱》指出,要实现高素质的学前教育工作人员队伍,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包括:提高工作人员的资质;招聘、留住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并给予他们多元化的发展机会;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技能;确保私立机构工作人员的资质。[25]

其次,对于新教师,经合组织在2012年4月出版的《新教师的经验——来自TALIS2008的调查结果》报告中提出:第一,在新教师和有经验的教师之间区分不同的工作将有效地提高学校的教与学;第二,对新教师的评价和反馈有利于改善新教师的教学;第三,就目前各国开展的新教师指导和入职培训形式而言,并没有增加对新教师教学的反馈;第四,新教师需要教学支持和专业发展机会来提升他们的课堂管理实践能力。[26]

3.专家解读马来西亚最新留学政策等 篇三

为了进一步吸引国际学生特别是来自中国南部城市的留学生到马来西亚私立院校攻读,马来西亚2009年采取一系列更加务实和人性化的政策。

打工限制将有所放宽

留学生不许打工的限制将得到放宽,酒店、油站、餐厅、商场等四个领域的服务性岗位将向留学生开放。希望获得打工机会的留学生必须首先向所在学校的国际学生事务部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留学生的成绩决定是否批准。

学费不会高涨 生活费低于广州

相对低廉的留学费用,一直是马来西亚的优势之一。马来西亚私立院校2009年的收费将继续保持稳定,即每年的学费将在人民币2.5万-3万元之间,加上1.5万-2万元/年的生活费,留学费用将控制在4万-5万元/年之间。

有效证明留学意向者均可获签

据马来西亚驻华教育官员介绍,2008年申请马来西亚留学签证的获签率将继续保持在99%的高水平。留学马来西亚不需要保证金、不需要面签、不需要雅思成绩的政策将保持不变,马来西亚将为确确实实想读书深造的国际学生创造签证方面的便利。

旅行支票更易于在澳使用

根据最新规定,中国出境人员每人每次携带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外币现钞则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照现在的汇率,折合成澳币为7000多澳元,加币为5900多加元。如果需要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10000美元的,还必须在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

不过,专家提醒,为安全起见尽量少带现金。赴加拿大的同学可以在国内的银行办理外币卡,此外,还有几种方式可供选择,即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出国,到达加拿大后可直接兑换成现金。也有人选择在国内的加拿大银行开户,不过正在加拿大读研的Eric却认为,如果办加拿大银行卡的话最好落地后再办,“国内开户后,还得去国外激活,但这种卡在境外激活后还有冻结期,且有手续费。我建议第一次出国最好带汇票,然后去加拿大当地的银行开户,半小时就可以办理好。”

澳大利亚驻广州总领事馆的官员介绍说,已兑换成澳元的旅行支票更易于使用,可在银行兑换成任何外币现金,也可在大多数酒店和一些商店兑换成现金。他提醒道,学生抵达澳大利亚后即需办理银行账户,最初六周可用护照证明身份,此后则需进一步的身份证明。

华媒吁侨胞警惕电话骗局

据西班牙欧浪网报道,前不久,旅葡侨胞阿健(化名)面对“巨款诱惑”,成功揭穿了一个电话骗局。

那天早晨,一阵电话铃声将睡梦中的阿健夫妇吵醒。阿健接起电话,一阵悦耳的女声传出:阿健先生,您有一笔180万港币的现金存在香港XX银行,再有三天时间就要过期了,请您马上拨打这个电话xxx找张小姐联系,她将告诉您如何将这笔钱取出来。

阿健半梦半醒之间嘟囔着:你瞎说什么啊,我怎么会有那么多錢存在香港XX银行?女声不依不饶:确实有180万港币存在你的户头,你抓紧时间和张小姐联系吧。

第二天早晨,电话铃声再次响起,一个女声在电话里响起,同样的事情发生了。第三天早晨,电话铃又响起了,电话中还是那个女声,而且内容一样,只是时间变成了只有最后一天了。阿健急中生智:小姐,我今天刚好要到香港出差,你能不能把你的详细地址告诉我,咱们当面谈,如果存款确实有那么多,我分给你百分之二十。女声一听静默了一会儿,随即电话里传来嘟嘟声。

再次提醒广大读者,如果接到此类“报喜”电话一定不要轻易相信,要断然回绝,切不可心存幻想,最终惹来不可想象的损失。

“反签”程序可用于荷兰留学

相对于其他欧洲国家,荷兰高校学费相对低廉。此外,荷兰政府、高校也加大了奖学金的发放力度。一般来说,赴荷兰读本科,每年所需学习和生活费用仅7万至10万元人民币,且无需经济担保。

有关专家建议,作为学生,留学荷兰可以采用“反签”程序,即只要被荷兰高校录取,就由学校代为向荷兰移民局递交签证申请,通过这种途径,学生获签率基本上可达100%。因此,赴荷兰留学的关键是获得学校的录取。而荷兰的高校需要申请者提供高质量的申请材料。除此以外,一般来说,赴荷兰留学入读预科需要雅思5.0分以上,入读本科要求雅思6.0分以上。在这种硬性要求下,学生一定要提早准备语言成绩。

2009年9月起,申请荷兰留学的中国学生需要申请NESO证书,作为荷兰学生签证的必要文件,学生可以在申请荷兰大学的同时递交NESO申请书,接受新托福成绩后,NESO证书的申请程序没有变化,NESO办公室仍建议大家在新学期开始之前最少提前4周递交NESO认证所需要的所有申请材料。

美国政权交接无碍移民进度

最近美国移民局定出目标,到2009年10月入籍申请审批5个月完成,绿卡申请审批4个月完成。移民局同时做出承诺,不会因为政权交接而影响移民申请审批进度。美国移民局执行副局长迈克·埃特斯表示,如果移民局因为要进行交接就无心服务的话,就不会作出承诺,也不会继续鼓励移民融入主流社会,事实上移民局官员在继续努力工作,移民政策是一贯连续的。

中国放宽外商

到中西部地区投资限制

外商投资中国中西部地区迎来新契机。为鼓励外商“西进”,中国官方再次修订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一步扩大中西部地区开放的领域和范围。

据知,新《目录》所列条目涵盖了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等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领域,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优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及增值电信业务、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城市供气、供热、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等服务领域。

官方表示,新《目录》生效前已按原目录批准的项目,将仍按原目录规定享受有关政策。符合新《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新《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印尼欢迎中国服装企业投资建厂

印度尼西亚国际日报1月8日报道,鉴于该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个别商品进口条例,数家中国服装企业表示将把服装厂直接搬迁至印尼进行生产。印尼贸易部长冯慧兰对此表示欢迎。

印尼的新进口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只有注册进口商才可以进口服装、鞋类、玩具、电器和食品等5种商品。人们普遍认为这一条例会阻碍中国产品进入印尼市场。因此,数家中国服装企业决定在印尼建厂以规避这项条例。

华商邮寄样品超量通关会受阻

前不久,在意大利佛罗伦萨经营时装店的华商刘先生接到邮局通知,前往邮局准备取回从中国寄来的包裹。来到邮局后,工作人员请刘先生打开邮包,并问包裹内的物品用途。刘先生告诉工作人员包裹为商品样品。打开邮包后,工作人员说,样品超量按规定或是交税、或是剪角才可放行。

当刘先生准备缴税取走包裹,工作人员告诉刘先生需要补交的税款金额时,出乎刘先生的意料,海关苛征的包裹税款大大超出了正常商品进口的标准。无奈,刘先生只好放弃,同意工作人员在他包裹里的样品上剪角。工作人员毫不客气地拿出了剪刀,把刘先生包裹里的服装每件煎了一个大大的洞。离开邮局,看着取回的100多件被剪了洞的服装无法再继续出售,刘先生没等回店里,就直接将邮包投进了垃圾桶。

记者走访了普拉托邮局的一位负责人,证实了海关严格检查邮包的事实。这位邮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正常的邮寄样品邮局还是按原来的归定免征关税,对于数量较多,变相以寄样品的形式来邮寄商品的,海关将会苛以重税,希望华人朋友们一定要按海关规定的数量和重量邮寄包裹,以免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意大利中餐业经营者

可改换门庭做日本餐

据意大利《欧华联合时报》报道,在日本餐大行其道的今天,日本餐大厨和寿司师傅眼下成了意大利华人社会最紧俏的职业。

“改换门庭”,放弃经营中餐、改做日本餐似乎成了意大利中餐行业求变的“统一行动”。据记者了解,很多中餐馆在改做日本餐后,生意明显改善。看着亲戚老乡在改做日本餐后生意日益红火,其他中餐经营者也纷纷效仿。日餐业的日趋发达,直接导致市场对日本餐厨师和寿司师傅这类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大增,很多餐馆的老板在招聘广告中都特别要求加上“高薪诚聘”、“急聘”这样的文字,以吸引应聘者的眼球。

华商汇款切勿走灰色通道

据西班牙《欧华报》报道,最近,西班牙东南部埃尔切市传来消息,2008年12月上旬,一家老外清关公司在运送150万欧元的路上突遇摩洛哥劫匪驾驶摩托车抢劫,结果150万欧元被抢。

据了解,这家老外清关公司开办华人业务已经有4、5年时间了,老板是个40多岁的西班牙人,在当地享有一定声誉,因此许多外地的华商提关或是向国内汇货款都会找他帮忙。具体业务就是当华商的货柜到达西班牙海关以后,由这家清关公司代理提关,并将货款汇往中国国内。华商们之所以选择这样的方式汇款,是为了对公司资金往来实行有效控制,从而达到降低向政府缴纳的税款额度的目的。实际上,这种暗箱操作对旅西华人来说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由来已久,而且是为许多华商所普遍采用的一种避税方式。

4.最新税收政策解读培训 篇四

1、个人(仅指自然人,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 品免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根据以上规定,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免征增值税。

2、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如何开具发票?

答: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提供有关资料,由二手交易市场为其开具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 根据规定,自 2009 年 1 月 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 200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 照 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 》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 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按简易办法征收如何计算增值税?

答: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 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 /2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 4% 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如何开具发票?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先自行开具发票。二手车交易市场核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开发票的记帐联原件、发票联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后,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将转移登记联交给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转移 登记联交给购车方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行开具发票 的发票联(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交给购车方。

7、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二手车交易市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代征增值税,由纳税人在次月申报期内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

8、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9、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如何计算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10、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1、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如何开具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提供有关资料,由二手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12、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二手车交易市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开具《二手车销售 统一发票》时,按规定代征增值税。

13、专门从事二手车经营企业销售旧机动车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 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14、二手车经营企业销售旧机动车如何计算增值税?

答:一般纳税人二手车经营企业销售旧机动车,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 /2

小规模纳税人二手车经营企业销售旧机动车,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 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15、二手车经营企业销售旧机动车如何开具发票?

答:二手车经营企业销售旧机动车,提供有关资料,由二手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16、二手车经营企业销售旧机动车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二手车经营企业销售旧机动车,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7、二手车经营企业销售旧机动车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二手车交易市场为小规模二手车经营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按规定代征增值税。二手车交易市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手车经营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代征增值税,由纳税人在次月申报期内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 申报缴纳。

5.最新税收政策解读培训 篇五

未成年子女患重病可提取公积金

深圳的公积金大病提取政策引发了各界关注,“得了重病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治病,这种制度很人性化,充分体现了生命高于一切,体现了以人为本。”市人大代表杨勤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公积金“大病提取”政策是深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体现,是接地气、得民心的做法,符合百姓的利益和需求。

记者了解到,共有九类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可以进行“大病”提取。这九类大病包括: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

缴存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或做重大手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但不能销户。

租房提取可每月办理1次

除了“大病提取”外,深圳还有哪些公积金提取政策?记者了解到,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已实现“人人可提”。

缴存职工购房可进行公积金购房提取、还贷提取。而缴存职工未购房的,可以办理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非深户离深还可以销户。

深圳市的无房职工办租房提取时,可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5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在柜台办理租房提取,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住房物业服务费、装修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以及其他不符合购房、租房、还贷提取条件要求的住房消费情形已纳入到其他住房消费情形。”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的,提取条件为深圳市内有房,且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提取额度为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3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柜台办理,每年可办理1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户籍迁出或失业可办理销户

哪些情况可以办理销户?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非深户离深可办理销户,可一次性提取完账户内的余额。但前提条件是,深圳社保转移或者停缴三个月以上。

户籍迁出本市或已在境外定居的缴存职工,可以办理销户,并一次性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另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但需要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鉴定;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也可办理销户,前提条件是,需要本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者失业证。

“低保”家庭可无限次全额提取

值得关注的是,除上述多项提取政策外,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还向“低保”家庭倾斜,可无限次全额提取,但是不能销户。

低保户在办理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时,需要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职工身份证原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最新税收政策解读培训 篇六

2013 年最新财税政策解读(吉林版)继续教育考试(随堂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

1.主管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应自收到《备案表》后()个工作日内,对备案人 提交的《备案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可要求备案人进一步提供相关资料。A.3 日 B.5 日 C.10 日 D.15 日
o 正确答案:D



2.受托方应当在收到协查函后()内回函。A.15 日 B.30 日 C.45 日 D.60 日
o 正确答案:D



3.企业所得税管理中风险发生概率较高、易造成重大税款流失的事项是()。A.高风险事项 B.零风险事项 C.低风险事项 D.非风险事项
o 正确答案:A



4.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网络出现故障,无法在线开具发票时,可离线开具 发票。开具发票后,不得改动开票信息,并于()小时内上传开票信息。A.12 B.24 C.36 D.48
o 正确答案:D



5.代征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解缴,并可从税款滞 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未解缴税款()的违约金。A.千分之三 B.千分之五 C.万分之三 D.万分之五
o 正确答案:D


7.税收政策热点解读 篇七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 规定,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 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对利息所得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 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机构或个人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租赁、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 接受非居民企业提供的担保所支付或负担的担保费或相同性质的费用。因此,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收入, 需要由境内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问:香港企业A将其占有中国境内企业B的股份转让给香港企业C, 企业A的企业所得税应在何处缴纳?企业B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A是否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答:首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3号) 第三条和第七条规定, 企业C为扣缴义务人, 在向企业A支付股权转让收入时履行扣缴企业所得税义务。如果企业C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 按照上述文件第十五条规定, 企业A应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企业B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B应协助税务机关向A征缴税款。其次, 企业A可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国税函[2006]884号) 第十三条第四项和第五项, 同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403号) 第七条规定,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二议定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685号) 第二条、第三条的内容, 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可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企业A如需享受上述税收协定待遇, 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国税发[2009]124号) 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 (试行)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10]290号) 的规定, 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 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9]698号) 第五条规定, 向企业B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

问:某公司使用已经破产企业的土地, 但不拥有该土地使用权, 请问是否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税地[1988]15号) 规定,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 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 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 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因此, 上述单位应依据通知规定确定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问:个人将土地归还政府取得的收入, 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而个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政府的行为属于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按照规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 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或是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 则免征土地增值税。

问:已缴纳契税的纳税人退房, 是否可以退还这笔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32号) 规定, 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 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 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 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契税。

问:某人购买了一辆退役的森林消防水罐车, 准备改装成油罐车从事运营, 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听说要再次申报缴纳车购税。请问, 这种情况是否属实?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 第三十六条规定, 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 (警) 、联络的专用车辆免税。森林消防部门购买后只需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不需缴纳车辆购置税。但该办法第五条规定,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 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因此, 上述所购车辆需要再次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问:技术转让所得的范围有何规定, 可否申请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11号) 规定, 技术转让的范围, 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 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 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纳税人可以提出申请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问:某企业于2009年筹办期间因无收入只有支出, 账面利润为负数。2010年正式投入生产, 并产生利润。请问, 2010年的收入能否抵减2009年度亏损数额后再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第七条规定,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 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8号) 第九条规定执行, 即新税法中开 (筹) 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 但一经选定, 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未摊销完的开办费, 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问: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如何确认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 规定, 自2010年12月5日起:1.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 属于未逾期贷款 (含展期, 下同) , 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 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 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 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 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 或者虽未实际收到, 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 确认收入的实现。2.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 逾期90天仍未收回, 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 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 以后年度收回时, 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问:某企业总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存在适用不同税率的情形, 此时企业所得税应如何计算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21号) 第二条“关于总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企业所得税款计算和缴纳问题”的相关规定, 预缴时,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 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然后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个因素及其权重, 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 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 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汇缴时, 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应按上述方法并采用各分支机构汇算清缴所属年度的三个因素计算确定。

除《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发[2007]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21号) 有关规定外,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不得按照上述总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计算方法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按照企业适用统一的税率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某企业总机构在外地, 分公司在深圳, 因第一季度未进行信息维护, 总机构未进行分配就申报了企业所得税季报, 分公司在申报季度所得税报表时无法填写相应栏次, 请问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21号) 第四条规定, 对应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而未执行或未正确执行上述文件规定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造成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同时存在一方 (或几方) 多预缴另一方 (或几方) 少预缴税款的, 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低于按上述文件规定计算分配数额的, 应在随后的预缴期间内, 由总机构将按上述文件规定计算分配的税款差额分配到总机构或分支机构补缴。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高于按上述文件规定计算分配的数额的, 应在随后的预缴期间内, 由总机构将按上述文件规定计算分配的税款差额从总机构或分支机构的预缴数中扣减。所以, 可由主管税务机关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 若确实未分配税款, 已由总机构全额申报, 那么分支机构第一季度可先按零填写, 下季度申报时, 应按文件规定执行。

注:热点问题解答仅供参考, 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文/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指南编审委员会)

问:甲公司为一家餐饮企业。今年1月, 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丙公司, 经营餐饮酒店业务。其中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 该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800万元, 评估价值 (公允价值) 1000万元, 享有40%股份, 乙公司以资金1500万元进行投资, 享有60%股份。同期丙公司对该土地进行了“三通一平”处理。今年6月, 甲公司将其持有的40%的股权以1400万元价格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持有丙公司100%股份。这里涉及的公司股权转让怎样缴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28号) 规定,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 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 应视同销售收入。甲公司将土地使用权投资给丙公司, 因资产的所有权属发生了改变, 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该土地使用权公允价值1000万元与账面价值800万元的差额200万元应计入甲公司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

甲公司转让股权的行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 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投资资产, 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 投资资产的成本, 准予扣除。因此, 甲企业相应的投资成本是可以扣除的。应将股权转让价格1400万元与投资资产的成本1000万元的差额400万元计入甲公司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乙公司向丙公司投资1500万元以及收购甲公司持有的40%股权的行为, 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文/于强)

问:最近, 税务人员对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 该公司财务人员将他们取得的一张没有填写运价、里程、发货人等有关内容的运输发票入账, 并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税务人员当即告诉企业财务人员这张运输发票不得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并要求进行税务调整。企业财务人员纳闷:企业发生的运输业务真实、运输发票又不假, 为何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呢?

答:税务人员解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7]101号) 规定, 一项运输业务无法明确单位运价和运费里程时, 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67号) 第五条第五项规定, “运价”和“里程”两项内容可不填列。但是, 准予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 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费金额等项目必须填写齐全, 与货运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 否则, 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该公司取得的这张运输发票如果只是没有填写运价和里程, 按规定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但是除此之外, 他们取得的这张发票还缺少了发货人等有关内容, 因此这张发票是不符合规定不得抵扣。

(文/郑松土)

8.解读最新中考语文命题 篇八

一、有比较统一的结构和选材标准

中考语文试题从1998年进行改革,教育部连续几年下发文件,对全国试题进行统一规范和评价,因此各地命题者在试题结构和选材上基本已经达成了共识。

试题结构一般为三大块:积累运用.包括背诵默写和语文基础知识运用的考查:阅读理解,包括文言诗文阅读和现代文阅读两方面的内容;作文,即按照大纲和课标要求的写作能力考查。有些地区虽然没有单设积累这一块,但也在阅读理解中结合语境进行了考查。

阅读选材分文言诗文阅读和现代文阅读两块。文言文诗文阅读又分为两种情况:新课程改革试验区,由于使用的是不同版本的语文教科书,要考查课内诗文的阅读,只能依据《语文课程标准》推荐的背诵篇目,或者干脆考查课外浅易文言诗文的阅读:非试验区大多使用的是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统编教科书,考查范围除了大纲推荐篇目外,还可以考查教科书学过的内容,或课外浅易文言诗文。现代文阅读选材基本上来自课外,包括三大实用文体一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的阅读和文学作品中的散文和小说的阅读,有的地区也选了现代诗歌,寓言,和小型戏剧。

二、注重考查综合语文素养

试题注重从知识和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思维”方面考查。有的试验区在分数的呈现方式上采用了等级评定制,改变了传统的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争建立一个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高中招生制度体系。因为只要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一分定终生”、“一分值万金”的现象就会继续影响新课程的教学,也就无法遏制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应试倾向。所有学生的考试成绩都以等级的形式显示出来,既没有总分,也没有了状元。这种做法,十分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因为目前课改已经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在其不断深入的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与应试教育的冲突。教师和家长都担心,只要有中考、高考两个指挥棒在,最终还是要以“考试分数论英雄”。教育评价的相对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瓶颈。如果很好地解决平时学习与考试选拔的关系,就会大大推进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突出灵活性和基础性

连续几年的中考改革,连续几年的课程改革,为中考语文试题注入了新的活力。从全国各地的中考试题看,无论是试验区还是非试验区,试题更为灵活,但在灵活的同时。也较以往注重了试题的基础性。所谓“灵活性”,指的就是根据试题的需要,灵活设置开放性的考题,考查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创新精神;所谓“基础性”,指的就是结合语境设置语文基础知识题,考查学生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当然,试题的灵活性和基础性也体现在基础题和作文中。不少地区的基础知识运用题既结合具体语境考查了必要的语文知识。体现了基础性,又有了一定的延伸和拓展,体现了灵活性。作文题的设计也注重了选材的灵活性,拟题的灵活性,选择试题的灵活性(不少地区的作文不只一题,以供考生根据需要自选)。

四、注重文化性和地方性

所谓“文化性”和“地方性”是指试题的选材而言。以往的试题多把“文化性”放在现代文阅读题中的记叙文阅读或散文阅读上,忽视了其他文体的文化性,对地方性也不太重视。而2007年的考题,在注重了试题的文化性的同时,也体现了地方性的特点,如河南省和山西省2007年的中考试题,都有这样的阅读内容。当然除了试题体现的文化、地方性特点之外,还十分注重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即体现了人文性的特点。关于试题的人文性特点,则体现在整个试题的设置中,比如对考生答题时容易忽略处的提醒,题干上对解题方法的指导和提示,作文题设计两至三道供考生自主选择等。有的试题甚至还采用了“帮帮你”的方法,为考生顺利答题、进行深入正确的思考提供了恰当的帮助。这种方法比之运用直接的、指令性的语言效果要好得多,是对考生真正意义上的人文关怀。

五、体现综合性和创新性

这里的“综合性”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综合性学习内容,二是试题的综合性考查方式。出现较多的主要是后者。我们先看综合性学习,《语文课程标准》对其作出的实施建议是:“主要体现为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听说读写能力的整体发展、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书本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近两年的中考试题遵循课标要求,对综合性学习进行了考查,这同时也是一种创新。

六、力求时代性和全面性

试题的所有考查内容都力求体现时代性和全面性,特别是作文试题的设计。这里的“时代性”指作文题目的设计新颖而有性,与时代联系密切;“全面性”指全面考查写作能力,也指题目要求的写作内容能够兼顾考生中的大多数,让所有考生能够有话可说,有情可抒,有理可论。

另外,作文对考生写作能力的要求也是全面的,有好的标题,有感人的内容,有不同的表达方式,还要有足够的字数、恰当的标点、工整的卷面。因此,很好的体现了时代性和全面性。

9.中小学校长培训政策解读 篇九

校长培训走向“校长专业”建设

发布时间:2018-01-17作者:郭垒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2013年2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教师[2013]3号)(以下简称《专业标准》),随后相继出台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9号)》(以下简称《校长国培计划》)、《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校园长“三段式”培训指南>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17]7号)(以下简称《培训指南》),并从2015年开始,组织培训专家研制《中小学校长培训课程标准》。

这一系列政策文件,背后蕴含着以培训专业化为主线的政策思想,体现为“课程理念和课程设置的逻辑规制”“培训体系”“项目体系”“课程建设标准”“培训教学模式”的逻辑次序,指导着中小学校长培训不断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

提出校长培训课程设置的逻辑规制。《专业标准》中,明确提出了五大基本理念:以德为先、育人为本、引领发展、能力为重、终身学习。这五大理念,实际上是校长培训中有关内容设置的课程理念,依次指向校长的道德使命、办学宗旨、角色定位、培训内容的实践导向、个人素养的时代要求。《专业标准》描述的校长六项专业职责: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实则是对培训内容的课程设置提出了逻辑规制,从中可以解读出对校长价值领导力、教学领导力、组织领导力及相关学科知识的描述,由此将校长的岗位职责与校长培训的学科、课程和专业要求联系起来。

遵循成长发展规律,建立校长培训体系。《意见》和《校长国培计划》中,相继提出“以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为主线”,“遵循中小学校长成长发展规律”,“学员为本、分类施训、连续培养、注重实效”的指导方针,围绕《专业标准》中的专业素质要求,针对不同层次、类别、岗位的校长,以及校长成长的各个专业发展阶段,建立“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的体系。其中,任职资格培训重点提升校长依法治校能力;提高培训重点提升校长实施素质教育能力;高级研修重点提升校长战略思维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引领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专题培训重点是结合当前办学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的问题引导式培训。

项目细分,建立校长国培的“招生体系”。在培训体系框架下,《校长国培计划》进行了“校长国培”的项目安排,这相当于建立了中小学校长培训的“招生体系”。这些项目包括: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以下简称助力工程)、全国中小学骨干校长研修班(以下简称研修班)、全国中小学优秀校长研究班(以下简称研究班)、名校长领航班(以下简称领航班)。

其中,助力工程属于提高培训,研修班、研究班、领航班合称为“卓越校长领航工程”,属于培训体系中的高级研修。分层分类、递进连续的培训,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小学校长职业发展和专业成长规律的认知,引领着校长培训体系化的专业理念。

研发培训课程标准,指导“校长专业”建设。高等院校没有校长专业,也不可能设立校长专业,校长培训项目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了“校长专业”的角色,而专业就需要有课程体系建设。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于2014年开始,组建专家团队,研发校长培训的课程标准,期望为各个培训机构提供有关校长专业发展的课程建设指南。但课程标准相较其他文件最难研发,涉及有关学科内容体系与校长岗位和生涯的关联性、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每一门课程或模块的地位、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及各个课程的认知特性等。类比国民教育体系,本科以上的教育亦很难见到课程标准,因此,制定校长培训的课程标准,困难可想而知。

总结培训教学模式,促进培训教学专业化。自校长国培计划启动以来,校长培训模式持续创新。汇总起来,可大体归纳为如下专业化培训模式:集中面授、影子培训、行动学习、名校访学、送培下校、诊断式培训、专家(或名校长)工作室、教育思想论坛、返岗研修、结对帮扶。2017年教育部颁发的《培训指南》中提出的“三段式”、“送培进校”诊断式和工作坊研修,实际上是由上述的两种或以上模式复合而成。《培训指南》专门就几类培训教学模式给予了简要而精确的描述,目的是面向全国各校长培训机构,给出国家级培训层面的专业化示范和指导。由此,校长培训专业化的政策思想进入了培训教学层面。

上述教育部有关中小学校长培训的文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着培训机构的专业化建设。但是,这些仅仅是培训事业专业化的一部分。培训作为一项事业,应从培训机构的专业化、培训职业的专业化和培训事业的社会建制方面来着眼。第一,通过进一步加强校长职业发展和专业成长规律的研究,逐步形成成熟的“校长学”,加强培训机构的专业基础支撑;第二,通过在高水平师范大学和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学科和培训专业,推进专职培训队伍的专业化程度;第三,在高等教育体系设立相关学科和专业学位建制,引领带动培训事业在社会建制体系中的专业化程度。

(作者系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10.最新税收政策解读培训 篇十

房地产培训:最新房企税收问题及会计清算处理培训

【课程背景】

房地产培训:最新房企税收问题及会计清算处理培训;为了满足大家的要求,帮助大家更好的做好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工作,降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税收损失,本期课程特意选择了以下十几个问题,给大家进行详细讲解,主要是为了帮助大家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以下难题:

一、大家对有些问题的认识一直比较模糊,实际工作中遇到此类问题处理起来心里总感觉不踏实;

二、大家所能收集到的资料对有些问题的解答大多都比较粗浅,无论是从深度上、详细程度上、精准度上都有所欠缺。

【学员对象】

各房地产企业领导、主管财务工作人员和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人员。

【讲师介绍】

杨老师:中房商学院房地产培训高级顾问;我国资深税务官员,从事税务稽查工作二十余年,多次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房地产行业税收教学研讨、教案编写及税收大要案稽查工作,有较深厚的税收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税务稽查实战工作经验。同时,多年来,杨老师一直在全国各地循环从事房地产税收教学工作,授课时间长达几千课时,教学地点遍及全国二十几个省、市、自治区。教学内容涉及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税务行政法、税收筹划等多个学科,有着十分丰富的教学经验。特点:准确、透彻、简捷、实用;授课风格:生动、诙谐、风趣、幽默。

【课程大纲】

1:以承诺建设“公共设施”、“生态、环保、绿化”项目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发生的项目外建设支出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税收上应如何处理? ⑴ 项目外建设支出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⑵ 计算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允许扣除、应如何扣除

⑶ 外建项目本身是否需要缴纳各种税收

2:房地产企业取得的政府“土地返还款”应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 ⑴取得政府给与的“土地返还款”的会计核算 ⑵ 取得政府给与的“土地返还款”的税务处理 3:购买在建项目进行开发、销售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⑴购买在建项目的会计核算

⑵购买在建项目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时如何扣除 4:甲供材、甲控材、“超低价出包”业务会计成本与税务处理

⑴ 不同运作模式下甲供材的会计核算方法及税收的合法性、不确定性的分析 ⑵ 甲供材对开发成本隐含的巨大影响(正常影响、非正常影响)⑶ “甲控材”控什么,与“甲供材”的本质区别是什么,如何以“甲控”取代 ⑷“甲供”,即回避税收风险,又能够实现财务成果最大化 ⑷ 以“超低价出包”方式进行经营的合法性、与现实性。5:“拆迁补偿”业务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⑴ 如何划分“拆迁补偿费”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支出 ⑵ 支付拆迁补偿费应以什么为合法有效凭据 ⑶ 支付拆迁补偿费时应考虑哪些注意事项 ⑷ 返迁房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①返迁房与商品房在同一块土地上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②返迁房与商品房不在同一块土地上(返迁房属于集体土地或者划拨地)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6:不同合作模式下房地产开发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⑴ 合作开发行为的认定:

⑵ “同行合作”模式下房地产开发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①共同开发 ② 挂靠开发

⑶“非同行合作” 房地产开发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① 以物易物 ② 合营建房 ③ 项目合作

7:以“委托代建”模式开发房地产相关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⑴ 确认“委托代建”行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⑵ 委托代建行为适用哪些开发产品 ⑶ 委托代建项目的交房验收与会计核算

⑷ 采取“委托代建”方式可以合理回避哪些税收

8:以合并、分立、兼并、投资、股权转移形式实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转移,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有哪些税收优惠? ⑴ 企业以合并、兼并、分立形式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的税务处理 ⑵ 以投资、股权转让形式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的税务处理 9:BT模式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中的合理运用 ⑴ BT模式的概念

⑵ 采取BT模式,项目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⑶ 关于BT模式的税收规定

⑷ BT模式的特点及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的影响 ⑸ BT模式可渗透的空间

10:房地产企业未按正常程序经营发生的相关业务应如何处置

⑴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转让、抵押、置换土地应如何计算缴纳各项税款? ⑵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收取的定金,以及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以各种名目收取的诚意

金、订金、看房费等费用以及销售购房卡、选房卡、VIP卡等取得的款项,退房违约金,会计上应如何处置,税收上应如何处理? ⑶ “错期开发”应如何让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11:房地产企业在不同模式下,处置无产权建筑设施(包括公共配套设施、人防工程等)对营业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会产生哪些影响? 12:融资性“售后回购、售后回租”,“低价出售、免费回租”,“产权式酒店销售、回租”业务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⑴ 融资性“售后回购、售后回租”业务应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

⑵ 企业采取“低价出售、免费返租”方式销售不动产应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如果将租回房屋再次转租,应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购房人涉及哪些税收。

⑶ 销售产权式酒店业务,房地产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需要缴纳那些税收,进行酒店经营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应如何计算应缴纳税款。产权人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应如何计算应缴纳税款 13:跨地区经营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⑴ 跨地区经营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应具备的条件 ⑵ 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分摊计算

14:项目公司注销前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⑴ 注销前,项目清算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怎样在各个间进行分配 ⑵ 因注销前未缴纳土地增值税造成多交的企业所得税应如何进行调整 15:专家现场与学员互动交流,答疑解惑。

【课程说明】

[组织机构]:中房商学院

[时间地点]:2014年3月29-30日 青岛◇阳光新地大酒店

[培训费用]:人民币2880元/人(含讲师费、场地费、茶歇、资料费等)会务组提供酒店代订服务,如需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11.欧盟RoHS指令最新动向解读 篇十一

:请介绍一下欧盟RoHS最新动向、管控物质范围变化情况。

温鹃华:欧盟RoHS最新动向为2016年6月27日在欧盟信息资源中心(CIRCABC)网站上公布的RoHS豁免工作计划(Pack9)的评估报告。报告对豁免条款给出建议时间,该时间极有可能成为欧盟公布的豁免应用到期时间。

企业常用豁免在评议报告中均有延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a)加工用途的钢和镀锌钢中合金元素中的铅的重量比不超过0.35%;

6(c)铜合金中,铅的重量比不超过4%;

7(a)高温熔化焊料中的铅(即铅含量大于或等于85%的铅基合金);

7(c)-I电子电气元件的玻璃或陶瓷中的铅或玻璃或陶瓷基混合物中的铅,电容器的介电陶瓷除外,如压电陶瓷装置。

管控物质范围变化情况。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 2.0修订指令(EU)2015/863,增加4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和DIBP到RoHS 2.0限制物质列表中。至此,RoHS 2.0的管控物质达到10种。

考虑到企业需要一定的缓冲期,该指令也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期: 所有电子电气设备(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需要从2019年7月22日起满足新的要求,而对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需要从2021年7月22日起满足新的要求。对于属于电子电气类别的玩具产品,DEHP、BBP和DBP的含量仍需按照REACH法规附录XⅦ的要求进行管控。

:与中国RoHS 1.0(旧版管理办法)相比,中国RoHS 2.0的改进之处主要体现在哪里?对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范围有何规定?

温鹃华:与中国RoHS 1.0相比,中国RoHS 2.0的改进之处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1. 扩大规章的适用范围。《管理办法》将调整对象由电子信息产品扩大为电器电子产品,并将规章名称修改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同时,《管理办法》对“电器电子产品”的含义做出了规定。

2. 规范了限用物质的表述。《管理办法》借鉴欧盟RoHS指令和其他国家的通行做法,将“铅”“汞”和“镉”分别修改为“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和“镉及其化合物”,将“六价铬”修改为“六价铬化合物”。

3. 增加有关科技、财政政策支持的规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国际合作,积极推广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替代与减量化等技术、装备。

4. 完善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管理方式。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采取目录管理的方式,由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编制“达标管理目录”,不再编制“重点管理目录”。同时,建立合格评定制度,对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合格评定制度进行管理。

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及配套产品(中国生产但用于出口的不在范围内)。

:与欧盟RoHS指令相比,中国RoHS 2.0与之有何差别?对出口企业而言,做好中国RoHS 2.0管控,是否就能轻松地满足欧盟RoHS要求?

温鹃华:欧盟RoHS指令与中国RoHS 2.0主要差别见表。

对出口企业而言,如果中国生产但用于出口的产品不在中国RoHS 2.0范围内,已经做好中国RoHS 2.0应对的产品是否满足欧盟RoHS要求需要,分以下3种情况考虑。

1. 产品不含有有害物质,中国RoHS应对要求贴绿标,满足欧盟RoHS要求。

2. 产品含有有害物质属于欧盟豁免材料,中国RoHS应对贴橙标与有害物质声明表,满足欧盟RoHS要求。

3. 产品含有有害物质不属于欧盟豁免材料,中国RoHS应对贴橙标与有害物质声明表,不符合欧盟RoHS要求。

:欧盟RoHS指令和中国RoHS 2.0的变化,主要对哪些类型的相关制造商产生影响?企业应在哪些环节增强改进,以便于适应新的要求?

温鹃华:欧盟RoHS指令和中国RoHS 2.0的变化,主要对电子电气或电子电器产品及配套产品相关制造商产生影响。

1. 欧盟RoHS新增管控物质的影响。邻苯二甲酸酯主要对聚氯乙烯(PVC)材料起到增塑作用,普遍应用于如电线电缆、涂层等各类塑性材料产品中,且此类物质属于易迁移易溶出物质。制造商除了来料管控及工艺过程需谨慎提防其引入产品,还需要注意包装及储存过程中的污染。

2. 中国RoHS 2.0扩大管控范围的影响。对于非电子信息类产品影响尤其显著,如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工业用电器电子设备、电动工具、医疗电子设备及器械、照明产品及电子文教、美工、体育和娱乐产品等。

受影响企业应加强供应链管理体系,以及对涉及生产各环节的工艺与辅料的管控,以便适应新的要求。

上一篇:税务廉洁奉公主题演讲稿下一篇:八下道法第6课练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