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池州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精选9篇)
1.2024年池州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篇一
2014年池州事业单位招聘:2014年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取消和核减公告
根据《2014年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和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经“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取消舒城县人民医院小儿科等14个岗位29名招聘计划,核减舒城县人民医院放射超声A等7个岗位24名招聘计划。现将取消和核减情况予以公布,请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务必于4月18日前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办公室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笔试费用,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564-8689057。
附件:2014年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情况表.xls
中 共 舒 城 县 委 组 织 部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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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池州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篇二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92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副高以上职称考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注:10月19日为报名第一天)。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所学专业为专业大类即可。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10月25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地点: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大余县公务写字楼四楼)。
3.报名步骤: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大余县人民政府网(http://)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原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5.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从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中抽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分类进行面试,报名教师岗位人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试,其他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
试讲即采取“虚拟课堂”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教学素养(含教材处理、重难点把握、教学基本功、教学方法、教态等);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1.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8年10月26日在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
3.面试地点:设在大余县城区学校(具体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4.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面试考场平均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环节。
5.当末位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出现同分情况时,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6.报考捆绑招聘岗位的考生按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岗。
7.如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或面试考场平均分及以上,未入闱所报考岗位的,如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且本人服从调剂的,可调剂至其他无人报考(或空缺)岗位。若出现多人调剂至同一岗位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入闱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3.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与本单位岗位的匹配性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面试考场平均分及以上。
(五)公示和聘用
1.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此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含试用期)。
3.正式聘用人员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待遇
根据中共大余县委办公室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大余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余办发〔2017〕14号)精神,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给予每年6万元的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1800元/月人才特殊津贴,发放3年。享受人才公寓5折租住或发放租房补贴,购买人才住房,给予交通补贴等优惠政策。
五、本公告由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大余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x
附件:2.大余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3.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doc
附件:4.委托书(样本).doc
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2024年池州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篇三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市检察院、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局、档案局、财政局、公安局、环保局、碛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水利局、经委、体育局、农业局、农机局、煤炭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7个部门所属的29个事业单位,涉及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共招聘39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吕梁市户籍(生源)、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时间截止到2010年底。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招聘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站()。具体步骤为:(1)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9日8:00—2010年12月15日24:00期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11日至2010年12月17日在提交报名信息两个工作日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4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0年12月19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进入专业知识笔试的人员,考试通知发布后三日内按上述办法每人再缴考务费40元。
招聘岗位要求硕士学位资格的报考人员,只缴报名费,不缴考务费。符合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采取先缴后返的办法。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及面试人员,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在指定的时间内分别自行下载打印《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准考证。
2、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岗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②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③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直接到吕梁市人事考试中心下载打印准考证。
④如所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资格条件要求硕士学位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特殊专业岗位的除外)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岗位后,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通知该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后两天内另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⑤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返还考务费手续。
⑥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⑦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时进行;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分别负责党群和政府序列的审查事宜,确认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笔试 笔试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进行基础知识笔试。一般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教学、医疗、演职、工勤等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分别为《教育学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艺术基础知识》和《工人职业道德规范知识》。基础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拟于2011年元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名额1:5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专业知识笔试对象)。第二步进行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原则上为与岗位联系紧密的专业门类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资格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三)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60%+专业知识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讲课、答辩、现场实际操作、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协警岗位还须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成绩。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协警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他人员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
(六)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组织工作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人事代理或已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直接确定岗位及薪级工资。
咨询电话:8223396(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8220639(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监督电话:8223624(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4.2024年池州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篇四
林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经林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在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通过“绿色通道”拟引进(招聘)全日制硕士学历毕业研究生61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学历毕业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7日至1997年7月28日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专业
此次共招聘人员61人,招聘单位和专业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3、符合招聘条件的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一人一岗,不得兼报。个人投寄信息的邮箱为linxipeiwu@163.com,个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家庭住址、教育背景所学专业课程、个人的奖励、特长(技能)社会经历、自我评价和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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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相同,经过考核等程序由县编委会议决定聘用人选,如所报岗位人数超出招聘岗位数,通过面试方式,按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的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选。
四、资格审查和录用:
报名截止后,经县编委会对应聘人员投寄的资料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拟聘人选,通知拟录用人携带本人档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进行面试,确定人选后,进行考核、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五、聘用和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
制管理,人员录用后,全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办理转正定级和聘用手续,纳入全额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内有违法违纪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8月27日。
5.2024年池州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篇五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4年4月28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东至县政府网(http://)、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5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
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住建委办公室(地址:至德大道,联系电话:0566 —
7028305)。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的《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张同底近期2寸免冠照片。东至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住建委、县编办、县监察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由县住建委负责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需持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县住建委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22日至5月23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地址:新华书店隔壁,联系电话:0566-7016873)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根据各招聘岗位特点,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笔试、专业考评、无领导小组讨论、答辩考核、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方式,由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招聘岗位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后予以公告并稳妥组织实施。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人员尚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的,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陆续公布。
6.2024年池州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篇六
事业单位公招 加入时间:2012-3-16 16:10:31 作者:泸州市人社局 点击数:1937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5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泸州市2012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有效证书为准;工作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计算截止至2012年3月26日从事该项工作所满年限。(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此次全部实行网络报名、缴费。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正式聘用前由市人社局进行复核。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12年3月21日9:00至3月26日24:00。(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4.相片审查。在考生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对相片质量进行审查。
(二)网上缴费
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24:00。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笔试考试报名费: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内(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3190016)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三)打印报名表
成功缴费后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18: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参加国家、省和市(州)“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志愿者和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等部门考核合格,在报考事业单位时,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一年,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12年4月13日11:00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和加分依据原件等)交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3101371)审查确认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5.本次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泸州人事考试网()。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职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聘人数。(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是必考科目,市老窖天府中学的教师职位加考《教育专业知识》,其他职位加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内容;《教育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未折合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4月26日9:00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于2012年4月26日—4月28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2年5月4日公布。5.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教育专业知识》×50%+政策性加分。
6.形不成竞争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三)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招聘人数3倍的,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审查,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除外)。笔试中缺考、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2年5月11日前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次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17日上午8:30---11:30,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5月22日上午11:30。3.注意事项: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学校学生处或院系出具的有效证明参加资格审查,但在2012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报名信息表》2份。其中,几类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在5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2.形不成竞争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直接确定为聘用人员。(五)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由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考生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职位要求,调查考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单位决定递补的,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单位决定不递补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书面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时间:体检、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01371 273986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30-3190016 附件:泸州市2012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2024年池州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篇七
关于市直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49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市直政府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315个,其中市教育局系统101个、民政局系统24个、市司法局系统1个、市财政局系统1个、市人社局系统54个、市水利局系统15个、市文广新局系统5个、市卫生局系统51个、市计生委系统2个、市环保局系统10个、市统计局系统1个、市安监局系统6个、市人防办系统2个、市药监局系统10个、市行政执法局系统4个、市农机局系统5个、市园林局系统15个、市档案局系统1个、市畜牧兽医局系统7个。
市教育局系统、市人社局所属晋城市高级技工学校和市卫生局所属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和职位要求另发,其他系统各单位职位要求见招聘职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6、年龄须满18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前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晋城在线()、晋城人才网()。
招聘单位的招聘职位信息也可在其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晋城市人才市场(晋城市凤台东街512号)。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在2011年6月7日至2011年6月12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期间内在市人才市场现场报名。考生须填写《晋城市市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名表考生可在晋城在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晋城人才网上直接下载填写(统一用A4纸),报名表编号由工作人员填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职业资格证及户籍等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考生除在报名表上张贴照片外,另需使用U盘携带一张电子版数码照片(近期免冠身份证件照,JPG格式,大小在50KB以下)。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学校学籍证明及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报名。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和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通过资格审查后,不能再改报本次招聘的其它职位。
2、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报名现场收费处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文为据)。
3、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1年6月22日-6月2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每门成绩60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审核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招聘考试,但应聘人员每门成绩应达到65分方为合格。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1年 6月 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和面试
专业测试和面试在市人社部门指导、监督、管理下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组织专业测试和面试前十天要将方案报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主管部门不便组织的报人社部门统一协调。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按报考职位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结束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专业测试和面试原则上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专业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优惠政策
1、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现场报名确认后,减免考务费用。
2、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09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成绩中分别加2.5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按规定出具市或县(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县、区、市)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和考核时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3、研究生报考仅限“研究生学历”要求岗位的不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研究生报考非仅限“研究生学历”要求岗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成绩中分别加2.5分)。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项,最多不能超过5分。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体检与考核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专业测试和面试各个环节结果都要在相关网站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在线和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以及各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0356—2198406;市纪检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联系电话:0356—2198486;
市人才中心联系电话:0356—2069594;
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356—2196521;
其他各招聘主管部门电话见招考简章。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024年池州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篇八
开封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专业类别
一、文秘类:汉语言文学、文秘、汉语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化、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新闻学、哲学、逻辑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等;
二、法律类: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等;
三、财会金融类: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证券、审计学、投资学、财政学、税收、统计学、银行学、保险学等;
四、会计类: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国际会计、工业(企业)会计、财务信息管理等。
五、医疗(护理)类: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学、医学检验、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精神医学、医学技术、临床检验、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急诊医学、医学营养、呼吸治疗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等。
六、土建类:建筑学、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城市规划、城乡规划、给水排水工程、工民建等;
七、新闻出版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出版信息管理等;
八、环保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保护、环境规划与管理等;
九、农学类:农学、农业、农副产品加工、畜牧、园艺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等;
十、机械类:机械制造、机械设计、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设备工程、过程装备及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机电设备、机电一体化等;
十一、电气类:电气工程、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等;
十二、计算机类:计算机、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互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自动化等;
十三、汽修类:汽修、汽车工程、汽车改装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营销与维修、车辆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等;
十四、物流类: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
9.2024年池州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篇九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知识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相关专业,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承担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专业、技能等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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