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藠头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2025-01-16

关于全县藠头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8篇)

1.关于全县藠头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篇一

关于全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的有益探索关于全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进,已经初步形成了多样化、多层次、多职能的发展格局,为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积累了经验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在认真总结上世纪五十年代“一大二公”人民公社、合作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遵循“民办、民营、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通过农民自愿参加、自主管理的形式,于近几年逐渐被群众认可并发展起来的。目前,已呈现出了多元化发展、多领域延伸的态势,解决了政府部门“包不了”、龙头企业“统不起”、单家独户“办不好”的问题,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上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80余个,入社(会)人员近1.3万人。

――地域分布广。全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已从县延伸到乡、到村,甚至到了屯。县级有农合会、农经会 、劳务输出协会和农技会;乡镇级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达到了全面覆盖,其中*乡已达到12个,是全县最多的乡镇;76个村中有经济合作组织的达45个,其中*乡的*村经济合作组织达3个。

――组建形式多。一是能人牵动。主要是由在农村长期从事农产品种、养、销的能人及大户牵头成立专业协会,在实现自身滚动发展的同时,带动农户致富。 目前全县依靠大户发展的协会组织已达到18 个。其中,*乡*村养猪厂厂长**,饲养生猪1000多头,年纯收入达到50多万元。在他的带动下,全村成立了养猪协会,会员达到20人,生猪年出栏近7000头。协会为会员提供仔猪、饲料配方,帮助防疫灭病,解决销售难题。二是园区示范。这类组织是部分农民先期在政府的扶持下,通过搞高效农业开发不断走向富裕,然后以园区为依托,发展规模集体经营。 如*乡水稻示范园区的种植大户**,联合园区内的100多个种植户联合组建了水稻协会,统一整地、统一购种、统一育苗,统一销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龙头带动。利用乡镇供销社等为农服务企业的资金、信息、销售等方面优势,组织农户形成“合作组织+农户”的模式。如**乡平贝协会,由乡供销社牵头组成,现已发展会员60多人,平贝种植面积达5万多平方米。四是农户联合。农户根据发展需要,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把分散的个体联合成一个整体,统一组织生产、销售,扩大规模,开拓市场。如*乡*村菇娘协会,通过吸收种田大户和农民技术员为会员,采取统一协调生产资金、统一组织生产资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销售等方法,带动农户进行优质菇娘生产,既解决了技术难题,又拓宽了销售门路。 五是分级组织。 按照上下贯通的思路,县乡村普遍成立了劳动力转移协会,推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有组织、成建制、大批量地转移出去。 六是专业合作。以松散合作为主,依靠定单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如遍及11个乡镇的农民经纪人协会,一头伸入千家万户,一头伸向市场,成为定单农业的主力军。

――产业涵盖全。现有的80余个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基本涵盖了农村的各个产业和行业,而且经营服务的领域多种形式并存。主要有三种:一是生产服务型。这类组织的经营活动主要是提供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和培训,提供一些生产资料供应方面的服务等等。如天麻栽培技术协会,以天麻育种基地为依托,免费培训技术,与会员签订回收天麻订单,及时开展技术指导。二是生产和销售结合型。这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是以产品为依托,以销售为重点,联合生产大户兴办而成。如*乡*村依托本村的林果生产组建了林果协会,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对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服务,特别是注重市场开拓,提升林果产品的销售优势,产品辐射县城和周边乡镇的市场,不出县就销售一空。 三是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型。这类合作经济组织一般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组建产业发展协会组织,形成专业生产基地。龙头企业为会员提供技术、信息和销售服务,会员为企业提供优质原料,成为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如*镇的绿色稻米产业协会,依托大米加工小区,吸纳37户水稻种植大户,统一种植空育131、沙沙泥、长粒香等优质水稻品种,统一使用“**”品牌,统一进行销售。

――带动作用强。 一是提高了农民素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把松散的力量聚合起来,通过给农民提供技术、捕捉致富信息、引进致富项目、共闯市场、共渡难关,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二是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产业、技术、产品等形式,把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连接起来,增强了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规避了经营风险。*乡的养鹅协会,自1月成立以来,已发展会员42人,通过统一购买种蛋、统一进行孵化、统一销售商品鹅等方式,把所有会员组织起来,成为一个整体。目前在协会的带动下,整个*乡大鹅饲养量达6.5万只,售鹅及鹅毛的收入可达30万元左右。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改变了农户参与市场经济的弱势地位,也减少重复投入降低了生产成本,从而把富余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解放出来,创造出了更高的经济效益。*镇富民瓜菜协会,年可生产西瓜50万斤以上,为民增收20万元,除在当地销售外,还远销七台河市。*村养鹿协会,积极参加各类经贸洽谈会,今年已外销鲜茸140斤,促民增收4万多元。四是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实现了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的流动与重组,解决了产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有利于农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促使区域主导产业迅速形成。*乡*村二组有73户农民320口人,最初只有12户种小棚蔬菜,平均每户收入只有800元。成立蔬菜协会后,变简易小棚为日光节能温室,由单一韭菜、大葱生产向多元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而且在县农贸市场开辟了绿色蔬菜统一销售场地。目前,不但全组农户都从事蔬菜生产,而且带动了全村蔬菜产业的发展。

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我县还处于起步阶段,组织化程度远不能适应大市场的需要,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值得高度重视和需要研究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足。 一方面,一些乡镇和部门对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缺乏远见,只求形式,不求质量;只管建立,不管发展和发挥作用,甚至任其自生自灭。另一方面,部分农民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保守意识还很严重,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心里不托底,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政策扶持不到位。从调查的情况看,县、乡两级政府没有出台支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促进发展的措施就更少。而且,我县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统一负责,出现了工商、民政、科协、农委、县社等部门都参与管理,又都不够深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遇到问题和困难,不知道找谁去解决,也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三是组织结构松散。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存在内部制度不完善、没有章程、运行不规范的问题,利益机制联结不够紧密,凝聚力和带动功能比较差,抵御风险的功能不强。特别是90%以上合作经济组织无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组织不健全,活动不规范。

四是组织化程度比较低。我县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基本没有在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法律地位不明确,既不便开展活动,又不便承担法律责任。在与农民的关系上,基本处于分散状态。

五是综合素质普遍不高。从调查的情况看,一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差的问题,基本没有进过正规学校学习,多数是凭经验,靠运气,不懂现代市场营销知识,缺少科学的管理手段,创办的中介组织缺少科技含量,经营项目也仅局限于农副产品流通以及畜禽养殖交易等,高科技深加工项目较少。

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载体,需要加大扶持服务力度,不断提高档次、规模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

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既是广大农民的共同愿望和迫切要求,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在“一免两补”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把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战略措施来抓,给予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大的突破。

1、要谋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加快发展,首先要明确发展方向,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只有思路对头,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才有加快发展的动力。从我县的实际情况看,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应以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针,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活化农产品流通为重点,制定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总量上规模,提升质量上档次,提升速度上位次,为农村经济加快发展贡献力量。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县每个乡镇都围绕区域优势产品开发组建起规范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每个优势主导产业都建立起规范的行业协会,基本形成全县上下贯通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体系。在发展过程中应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必须坚持以土地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动摇, 决不能侵犯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家庭财产所有权。二是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严格执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基本条款。各有关部门应做到推动不强迫、扶持不干预、参与不包办,不代替农村合作组织决策,不任命合作组织负责人,更不干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经营行为。三是坚持以民为主的原则。要以农民为主体,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办成民本组织、百姓组织。对民办官助的,要加快民营化改造,尽快建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要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路子。要坚持对内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归全体会员所有,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乡镇之间、村村之间经济状况和社会条件不同,创建和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应结合实际,坚持多样化,不搞一刀切。

2、要谋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加快发展,重点要在环境塑造上下功夫,只有内外环境不断优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才会有加快发展的氛围。一要转变思想观念。要引导各级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传统的思维定式,消除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各种偏见,充分认识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出现和发展,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项组织和制度的创新,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力量,必须把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为牵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牛鼻子,摆上重要位置,认真抓好。同时,要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发展意识,主动参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大力普及合作知识,广泛宣传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意义和作用。同时,要注重利用典型进行引导,对*的大蒜协会、*的养鹿协会、**的菇娘协会、**的蔬菜协会等群众摸得着、看得见的典型组织,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通过给农民看,达到引导农民干的目的,进而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三要出台扶持政策。要从有利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实际出发,抓紧制定出台全县统一的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在立项、用地、资金、户籍、注册、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提供优质服务。在登记服务上,国家尚未出台有关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登记注册的法律法规前,我县所有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都应到农委统一办理登记注册,然后由农委按照其经营性质,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明确法律地位。在资金服务上,要积极协调金融部门给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一定的信贷额度,然后再由合作组织转贷给资金困难、信用程度较好的会员,或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成立资金担保公司,与银行直接开展业务联系,解决资金难的问题。要探索农村合作组织成员以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路子,满足农民对资金的需求。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申报的生产开发项目,各级涉农部门要给予优先扶持。对组织弱小、经费有限、运转困难但发展前景看好的合作组织,乡村两级应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在税收服务上,借鉴外地经验,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其成员代购生产资料、销售农副产品及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对从事农机作业、家畜配种和疾病防治,以及相关技术培训所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销售自产农产品及初加工品的,免征增值税。在经营服务上,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拓宽服务领域,为其开展内部服务创造条件。

3、要谋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加快发展,核心是在提升总量上搞突破,只有总量得到扩张,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才会实现规模化发展。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重点应在五个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实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总量的迅速扩张。一是促进农业专业化生产发展一批。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农业专业化生产作为培育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依托比较优势、地域特点和市场需求,加快培育优势主导产业,力争把有限的资源向优势主导产业和产品上配置,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路子,着力培育一批专业大户、专业村和专业乡,把优势产业和产品做大做强,在此基础上组建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当前,应重点抓好**蔬菜、**大蒜、草柳编、**平贝、**大豆、**养鹿等初具规模的产业化项目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形成规模效应。二是加快龙头企业建设牵动一批。龙头企业外联市场、内联中介组织和基地农户,通过各个环节的利益联结,既降低了农产品的交易成本,又减低了企业和农户的市场风险,促进农产品增值,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培育“龙头+基地+农户”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最普遍,也是最受农民欢迎的合作模式。当前,我们要在运作好稻米加工集团和大鹅产业化项目、山产品加工项目和大豆批发市场建设的同时,围绕马铃薯、玉米、山林产品,以及特色养殖产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新上几个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壮大龙头,培育基地,牵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三是盘活传统资源还原一批。农村供销社是我国最早发展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近些年由于体制不新,作用已经大大减弱,但组织网络健全、覆盖面较广的优势还没有缺失,应把这块资源重新利用起来,加快改组改造,吸引农民入股入社,使社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优化组合,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是凝聚生产要素组建一批。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县内外工商企业积极参与农业发展,通过大规模租赁土地,搞农业深度开发,整合农村生产要素,形成大农场、大种植园、大养殖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农民变成从事农业生产的职业工人,组建农业公司。另外,可以借鉴**、**等地的做法,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以股份制的形式,发展农机作业合作社,大搞耕地集中连片作业。五是引导农民经纪人整合一批。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经纪人已经成为我县农产品流通的主力军,但农民经纪人大多数是个体行为,单打独斗,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因此,要在鼓励农村有经营能力的农民加入经纪人队伍,支持农村基层干部带头成为经纪人,以不断培养和壮大农村经济队伍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引导各类农村经纪人联合协作,鼓励和扶持农民经纪人牵头组建各类专业协会和合作社。

4、要谋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加快发展,关键是要实行规范化管理,只有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才能上档次、上水平。要坚持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原则,逐步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自身建设。一要健全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只有选好配强管理人员,才能避免出现“一年合伙、两年红火、三年散伙”的情况。因此,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指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立董事会、理事会等管理机构,组织会员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长、理事长,定期召开代表大会,民主决策组织的重大事项,解决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二要完善章程。建立和完善组织章程,是促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去年省农委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予以借鉴,抓紧帮助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制定和完善章程,明确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的宗旨、原则和业务活动范围,规定会员的资格、权利、义务等。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内部制度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帮助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制定劳动、财务和营销、利益分配、民主管理等各项制度,提高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要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可采取三种形式,即:股金分红形式、按实物量返还社员利润形式、股金分红加利润返还形式。四要提高队伍素质。针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存在的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的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指导帮助他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对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经济合同等方面知识的学习。通过培训,既要培养一批有合作思想、懂得指导农村经济合作发展的领导干部,又要培养一批具有管理才能的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及成员。

5、要谋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加快发展,根本点要落在强化领导上,只有领导重视到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才有加快发展的保障。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民增收的战略任务,必须纳入发展规划,摆上重要日程,采取超常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一要完善领导体系。县里要明确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统一主管部门,抓紧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工作意见, 研究扶持政策,落实推进措施,及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各乡村也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在全县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组织健全、责任明晰的领导体系。二要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要把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纳入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强化责任,严格奖惩。对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和奖励。三要完善包保责任制。要注重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联系和交流。县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都要与重点专业合作社、农技协会等经济合作组织建立联系机制,认真听取他们的呼声,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2.关于全县藠头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篇二

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原规划面积7.8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北至晋豫鲁铁路南300米、南至金堤、西至大庆路、东至金堤,总规划面积13平方公里,其中产业用地9.5平方公里,功能服务用地3.5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光电子和医用新材料。根据主导产业定位,集聚区规划建设四大园区,其中:(1)生产服务配套园3.5平方公里,占总规划面积的27%,主要引进公租房、金融、市场、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入驻,形成二、三产业联动发展格局。(2)光电产业园4.5平方公里,占总规划面积的34.6%,主要引进电光源、 光电子和与光电子相关的企业入驻,在集聚区形成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3)医用新材料产业园2.5平方公里,占总规划面积的19.2%,主要引进医用材料、医用设备、医疗用品制造企业入驻。(4)综合加工产业园2.5平方公里,占总规划面积的19.2%,主要引进机械制造和物流企业入驻。

二、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

1.主导产业初步形成。县产业集聚区现有企业33家,其中限额以上企业28家,包括光电子项目12家、医用新材料项目6家。投产项目23家,在建项目10家。今年一季度县产业集聚区开工新上项目19个,总投资58.83亿元;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6个,总投资52.97亿元。

2.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一是路网框架不断拉大。累计建成道路88公里,2012年全年新开工25条道路44.9公里,建成道路17条28公里,其中新规划区开工建成11条道路17.2公里。2013年一季度产业集聚区新开工红旗路东延、富民路东延、大庆路南延、文化路北延4条道路。铁丘路东延至106国道,西延至濮上路,新规划区内的文明路、盘锦路与濮阳市市区相贯通,产业集聚区的交通优势更加凸显,产业集聚区的框架得到进一步拉大。二是配套设施不断完善。雨污水管网共建成88公里,天然气管网25公里,投用垃圾处理站1座,建成加油站1座,新规划区内标准化厂房在建10栋, 投资1亿元的教育培训中心已经开工建设,产业集聚区科技研发与信息服务中心规划选址已完成,预计今年9月份开工建设。日益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项目集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3.生态绿色初见成效。今年以来,抓住春季绿化的大好时机,对铁丘路及产业集聚区已建成路网全部完成景观绿化。产业集聚区累计植树29.97万株、栽植草坪28.5万平方米、绿篱10.33万米, 新增绿地面积60余万平方米。全力推进总长37公里的106国道绿化景观带工程,已开挖河道45公里,整理地形36公里,新植树木3万余棵。产业集聚区的绿化得到了整体提升,环境得到了美好,生态绿色屏障初步形成。

4.产城良性互动实现融合发展。产业集聚区与濮阳县中心县城相毗邻,随着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壮大和区域调整,道路、供排水、污水、水电气等全部与县城贯通,市政服务功能实现“无缝对接”。临近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商住小区已达9处,五星级宾馆1处,投资1亿元建设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吸引了近千名农村人口向县城转移,产城融合一体发展有力推动了濮阳县的城镇化进程。产业集聚区内的15个村庄、3800户、15000人规划为南北两个社区,实现了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可腾出建设2299亩,为濮阳县中心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拓展了有利的空间。

三、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有利措施

1.加强领导,合力推进。成立了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分设融资、项目审查和手续办理、项目推进、土地报批、社区拆迁和建设、环境治理、综合服务、专业园区8个专业组,分工负责,合力推进,做到每项工作都要负责跟踪服务,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2.制定政策,多方扶持。2010年7月20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意见》(濮阳县发 [2010]14号)。2012年5月5日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出台了《关于促进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 (试行)》 (濮阳县发 [2012]4号),明确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推进措施,制定了财政、土地、项目、产业政策、人力资源等5个方面具体的支持措施。出台了招商引资办法,把产业集聚区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围绕主导产业招商选资,实施了异地招商税收二八分享政策,提高了招商引资奖励金额,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给予重奖,其中对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以上的安时锂电项目第一引荐人奖励50万元,并落实了相关待遇,极大地激发了全县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3.强化服务,提高效能。对入驻企业实行一站式、保姆式服务,实行县级领导分包企业首席服务员制度,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入驻企业签约后,由县产业集聚区统一办理各类手续,明确办理时限。 同时,加强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严禁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

四、影响发展的制约因素

1.周边竞争加剧。目前,濮阳县周边各地产业集聚区竞相发展,相互赶超的竞争趋于强化。由于均处在推进工业化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对资金、企业、人才等要素的需要趋于激烈,尤其是在招商引资上竞争更为激烈,为承接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各地出台了形式各样的招商引资政策及优惠措施,这些都给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发展带来了压力。

2.土地、资金紧缺。尽管经过濮阳县各方面的不懈努力,产业集聚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产业项目的不断入驻、 道路框架的不断拉大,尤其是产业集聚区规划调整后,新的规划区面临大量的建设任务,土地、资金短缺问题将更加突出。土地方面:由于省里对各地市工业用地指标实行总量控制,分到县里的工业用地指标更为有限,土地已成为制约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最大瓶颈。资金方面:由于银行贷款门槛高,融资能力有限,造成企业资金困难。

3.入驻企业整体档次不高。目前入驻的33家企业中,省级技术研究中心的只有一家,市级技术研究中心的有两家。入驻的企业中形成产业链条的企业很是有限,目前产业集聚区内形成上下游产品链条的只有林氏一家,一期的原材料和二期的产品可以形成产业链条,而二期的产品档次较低,目前尚处于亏本运营阶段。

4.基础设施不足,人才缺乏。省里对产业集聚区要求“七通一平”(水、电、气、 路、通信、暖、邮、土地平整),而濮阳县产业集聚区目前差距还很大,老产业区实现了“三通一平”(电、路、水、土地平整), 自2014年6月省里批复调整规划以来, 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文明路、盘锦路等新区道路建设,其他方面尚有很多不足。 目前,产业集聚区内现有企业从业人员中高级管理人才、策划人才、销售人才严重缺乏。

五、几点思考

1. 围绕主导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随着我国东部沿海产业转移步伐的加快,中西部地区迎来了新型工业化快速发展的大好历史机遇。濮阳县应紧紧抓住这一大好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主导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瞄准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招大引强, 上大项目,大上项目,拉长产业链条,挖潜发展空间,提升入驻企业的整体档次和科技含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2.多措并举,破解资金土地瓶颈。资金方面:一是建议上级加大对省级贫困县的扶持力度,对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服务功能配套设施资金方面给予倾斜。二是积极采取BT、BOT等多种模式加大融资力度,进一步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三是出台相应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土地方面:一是将加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纳入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每年明确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并实行实名单列。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中允许河南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先行先试”的原则,实施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试行产业集聚区单独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根据实际用地需求,试行与审批级次相配套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滚动修编制度。三是实行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投资强度、容积率、 建筑密度、税收金额挂钩政策,同时在产业集聚区划定一定比例的多层标准化厂房专用区域,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3.关于全县藠头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篇三

一、利津县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现状

(一)企业科技创新环境不断优化。近年来,利津县强化政策引导,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产学研结合的实施意见》等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1+4”科技政策体系,为加快全县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在县财政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设立了专利申请补助专项资金、专利明星企业补助资金。全县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2013年全县专利申请量达到201件,较上年增长278%,有力推动了利津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初显成效。一是建成了一批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截止2013年底 ,全县企业中已建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7个,市级工业设计中心3个。二是创新合作深入开展。截止2014年6月,全县24家企业与37所高校院所建立了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建立了创新联盟3家,其中利华益集团联合天津大学等3家高校及全县17家企业组建了山东省石油化工分离及环保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被省科技厅批准认定为山东省第三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示范联盟,成为全市唯一一家建在县区的省级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一是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发展壮大。近年来,利津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快,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每年增速都在40%以上。截止2014年6月,全县科技型企业达到18家,列入高新统计范围的企业已达32家。二是用高新技术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步伐加快。利华益集团先后引进了丁辛醇、苯酚丙酮、新戊二醇等项目,技术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三阳纺织公司建立了省级技术中心,申请了8项专利技术,正在实现从学习模仿到自主创新的转型。

(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步伐加快。利津县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大专利申报力度,企业专利申请量也不断增加。近年来,利津县申请专利700余件,有13家企业列入东营市知识产权“1121”工程企业。2013年,全县专利申请量201件, 达到历年来最高值,其中,绿洲醇公司实施发明专利5项,荣获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称号。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绿洲醇食品有限公司被省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

二、利津县企业科技创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偏低。尽管近年来利津县的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但是研发经费( R&D) 投入总量偏低,且分布极不平衡。2012年利津县研发经费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约为1.99%,在被调查的企业中有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仅占23%。多数成长型企业研发投入普遍偏低,有个别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甚至为零。

(二)科技创新人才缺乏。利津县工业企业研发人员整体不足,且分布不均,主要分布于大型企业。在被调查的企业中,拥有研发人员的企业只占调查企业总数的17%,研发人员仅占企业员工总数的 2.6%。同时多数企业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严重缺乏,博士、硕士占人才总量比列不足。目前,东营市共建设院士工作站6处,建设博士后工作站5处,利津在这方面只停留在引进洽谈阶段,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严重影响了企业自主创。

(三)产学研合作领域模式单一。全县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只有24家,仅占规模以上企业的17%。建立行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方式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全县共有3家,其中市级联盟两个,省级1家,多数未采用创新联盟的方式进行产学研合作,而是仅在某项新技术、某种新产品项目上实行单一合作。

(四)企业家队伍薄弱。在所调研的企业中,除少数企业外,大部分企业的决策者素质不高,从企业涉及领域来说,大多以占有当地资源并进行初级加工为主,资源的占有是该企业竞争的主要能力,而在不断进行技术深化、延长产业链条、分析和参与竞争、企业远景、管理过程、组织架构等方面反应漠然。

三、促进利津县企业科技创新的对策建议

(一)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县域核心竞争力。一是着力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优选一批战略型的科技型企业加以培育和扶植,重点扶持产品科技含量高、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研发项目,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的骨干企业,并引导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并迅速形成经济支柱。二是加强企业家队伍的培养。建立对企业家创新素质和企业的创新效率的定期考核评价,有针对性地支持企业创新,有效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到创新活动中来。三是加强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载体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载体就是科技创新平台,通过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健全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二)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增强科技创新动力。一是发挥政府在科技投入中的引导作用。要确保县级财政研究开发费用占同级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不低于1.5%。同时要保障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二是发挥企业在科技投入中的主体作用。尽快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政策措施。探索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项目实施负总责、科研人员对项目技术负责的新机制。三是要发挥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加强银企合作,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管理模式,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贷款支持。政府可以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鼓励和引进有实力的企业组建技术创新风险投资机构,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技术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的转化。

(三)加快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健全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一是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帮助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对已经建成的技术开发中心、工程研究机构要激励其尽快做大做强。二要积极加强县级科技孵化器建设,使其尽快建成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专利开发应用基地、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三是加快建设主导产业研发平台,分产业引导建设一批市级、省级企业技术开发、工程研究中心,加快龙头企业技术能力的积聚和提升。四是要搭建合作平台,搞好产学研合作, 逐步规范合作形式,加快推进项目、人才、机构一体化发展。

(四)重视人才工作,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大力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的体制环境。逐步完善以业绩考核为主体的人才科学评价体系,建立与贡献、成果、效益挂钩的薪酬奖励制度。二是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制定出台更加优惠的人才政策,加快引进一批重点产业领域需要的技术带头人和创新人才。三是创建硕博研究生实习基地,选择具备创新基础条件的代表型企业作为基地,通过实习过程中双方进一步互相了解、信任,有效解决“引得进、用得上”的问题。

4.关于全县藠头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篇四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增强,要素市场已逐渐成市场配置资源的直接渠道和基本平台。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金融、劳动力、技术、房产、土地等生产要素市场已具雏形,为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以扩大信贷投入为核心的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健全。目前,全县拥有中国民人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7家金融机构、40多个金融网点,4家保险机构、2家证券市场,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和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到2003年底,全县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38.5亿元,净增7个亿,贷款余额达22.9亿元,净增4.3个亿。保险业务已有人寿险、财产险等70多个险种,保费收入8200多万元,综合赔付率为52%。

(二)以市场引导就业为主导的劳动力市场得到较快发展。一是就业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到2003底,全县有县级职业介绍机构1家,承担公共职业介绍服务职能的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17家,从事职业介绍的工作人员32人。2000年来,进入县劳动力市场供职的单位980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7万个,进入市场求职登记的各类人员3.5万人次,全县组织各种现场招聘会32场,进入市场招聘的单位356家(次),介绍成功0.9万人次,成功率33%。二是就业服务体系正在不断完善。2000年以来,各类职介机构为近5万名求职人员进行了职业咨询与指导。整顿和规范了民办职介市场,清理整顿民办职介机构5家,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家,查处违法职介案件7起。及时开展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到目前为止,全县已为19个改制破产企业的1607名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了档案托管、社保关系接续的工作,全县累计公共职介机构已托管档案1607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数2000多人。三是基础设施大大改善。到2003年底,县财政投入60万元,新建成了一个800平米的县级劳动力市场服务大厅,配备了大型显示屏1个,电脑触摸屏1台,工作电脑7台,内部建成了局域网,并通过宽带接入因特网,可基本实现与全国各地及省市的信息查询。县城13个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均已配备了工作电脑,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有了提高。

(三)以科技成果推广利用为中心的技术市场日臻完善。一是科技创新机制初步建立。通过与清华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上海电机21所、包头稀土研究院等二十多所国内知名大学、研究院所建立了正常的技术合作关系,逐步建立了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制。目前,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一家,民营科技企业12家,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2个,通过ISO9002质量认证的产品2个。二是技术市场投入开发体系日臻完善。一方面,政府财政投入不断加强,从2000年开始,县财政每年拿出90万元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引导资金,支持企业的创新和技术改造。另一方面,企业和农民科技投入逐年递增,2001年以来,共投入了约3875万元,完成技改项目25个。再一方面,科技开发投入加大。近几年来,全县共有约20项在省以上科技部门立项,争取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科技开发资金共1500多万元。三是技术引进推广卓有成效。技术引进成效显著。近几年全县共引进新技术300余项。仅在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医药三大专项领域中平均每年实施了10项技术攻关。科技新产品交易活动较为活跃。近三年来,全县共组织30余个单位参加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参展产品50多项,获得金奖8块,引进洽谈项目80余项,成交额过2亿元。技术推广发展迅速。全县在近几年中推广新技术50余项,新产品40余种,使主要农作物的良种覆盖率达到92%,名、特、优新产品产值率达到工业总产值的35%。

(四)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特征的房产市场发展态势良好。一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保持高增长。2000年至2003年,全县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6亿元,连续四年平均每年以20%以上的高速度递增,比基建投资的年均增速高出2.8个百分点。其中2003年共完成住宅投资1.2亿元,完成商业用房投资0.8亿元,完成商品房施工面积为1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2.9%,商品房竣工面积为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8%。二是房产市场交易供需两旺。2003年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为8.8万平方米,增长16.4%,其中商品住宅实际销售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1.6%。商品房实现销售额2.9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其中商品住宅实现销售1.6亿元,比上年增长9.4%,在商品房销售中,个人购买面积7.8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2.34wmxz.cn亿元,分别占销售总量的76.6%和97.5%。

(五)以改革使用权制度为主线的土地市场不断规范。一是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充分显化土地资产。在坚持土地供应总量必须少于需求量的供地原则,由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对建设用地总量实行严格控制,实现了土地效益的最大化。目前,全县行政划拨土地仅占供应总量的5%;2001年到2003年,土地招标拍卖年均增长10%;2003年以来,全县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667宗,面积18.32公顷,收回土地出让金8256万元(含开发成本),有力地推进了城镇化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地产交易机构的中介服务职能,地产交易逐步走向依法合理流转。1994年,县里成立地产交易中心,设立交易大厅,通过1995年的“清隐”、1997年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1999年的闲置土地清查、2001年和2003年的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使全县土地市场从无形到有形,从有形到成型,土地市场管理日趋规范,土地交易市场的管理日趋规范和完善。去年来,全县共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162宗,土地面积3440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115宗,土地面积104316平方米,收取各种规费152万元。三是认真开展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土地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003年,针对县内土地闲置问题、土地非法交易行为、非法占地行为,县委、县政府组织力量进行了重点清查和严肃处理,收回闲置土地706亩,储备土地735亩。四是适时修正各镇基准地价,加强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从1994年开始,全县半数以上建制镇相继进行了基准地价评估,特别是对县城基准地价进行了四次修正,并将基准地价评估和修正结果,以县政府的名义适时依法公布,使大部分地段的地价情况在居民心中有了基本了解,为正确指导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土地市场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县政府成立了土地储备委员会,组建了土地储备中心,专门负责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前期工作。与此同时,县政府还相继出台了《ⅩⅩ县地产市场管理暂行办法》、《ⅩⅩ县县城规划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ⅩⅩ县县城镇规划区土地储备暂行办法》三个规范性文件,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促进土地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六)以培养和使用人才为重点的人才市场稳中有进。一是全方位培养现有人才力度加大。县委利用县委党校主阵地,定期不定期地培训党政一把手、年轻后备干部,各行业主管部门也纷纷在县委党校和本单位的业余党校加强经常性业务培训,参训人数平均每年达3600人次。目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要初级及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的各类人才共17821人,其中研究生13人,本科1827人,专科6919人,中专7522人。二是吸收和储备人才逐年增加。近三年来,共吸收工作人员228名,年平均吸收69人,其中党政群机关录用公务员47名,年平均录用公务员16人,事业单位吸收工作人员181名,年平均吸收工作人员60名。三是引进实用人才、急需人才有新的突破。对“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及县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特别是英语8级、规划建设的本科生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实用人才,不受编制、经费限制,也不需要参加录用考试,直接上岗,并对高级人才给予5000元、急需专业本科生和工程师给予2000元的安置费。三年来,共引进人才27名。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奖励人才。对企业改革、招商引资、发展工业、科研创新的各类人才和企业主,每年由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予以奖励。三年来,全县共对67名人才及企业主进行了奖励,奖励总额达210余万元。

(七)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的信息市场初具规模。一是信息化网络设施已有一定基础。目前我县向社会提供网络服务的运营商有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通4 家。截止到2003年底,全县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9万门,固定电话用户8.1万户,城市电话普及率达90%以上;移动电话用户7.9万户,每万人拥有移动电话726台;城市网络出口总带宽0.2G,因特网注册用户0.8万户,宽带网用户2104户。二是信息技术在各领域广泛应用。政府上网工程全面建立。2001年以虚拟主机的方式,在市政府信息网中心平台上建立了ⅩⅩ县政府信息网,开设了ⅩⅩ新闻、ⅩⅩ概况、领导主页、电子政务、招商引资、文化旅游、重点企业、县域经济等栏目,并以此为窗口,大力宣传ⅩⅩ政策优势、资源优势、人文环境,宣传ⅩⅩ形象,提高ⅩⅩ的知名度。企业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天龙米业、金浩植物油、鑫利、科力等重点企业都相继注册上网,通过网络平台展示企业形象,宣传企业产品,实行网上采购、网上销售,利用信息技术对财务、物料、生产计划、销售和决策实行信息化管理,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机要保密、纪检监察、教育、外经外贸、金融等许多专业性比较强的部门和行业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了各自的计算机应用系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逐年提高。三是信息产业发展起步良好。目前,我县邮电通讯、信息咨询、网吧营运等信息服务业发展迅猛,特别是电信服务业,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铁通等4家通讯企业互相竞争,不断改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质量,扩大业务总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要素市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受思想理念、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全县要素市场发展明显带有市场经济初期的特点,市场规则不健全,市场组织无序,生产要素市场滞后。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资金紧张的矛盾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方面,制约企业方由于资本金不足,加之有市场、有效益、讲信用的企业少,银行不愿意放贷,企业贷款难;另一方面,银行贷款审批权上收,县级行长没有审批权,贷款审批都要报市、报省审批;银行因利益关系,都“重大轻小”的倾向,对大项目都抢着放贷,而对小项目却不愿意放贷;金融部门加强了资管理,实行贷款责任追究制,等等,导致银行难贷款。目前,全县工业企业和“三农”普遍缺乏发展资金。据调查分析,要使现有的天龙米业、金浩植物油、五神酒业、宏泰铝型材、惠丰公司等民营企业全部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每年仅需增加流动资金就达8200万元。三农资金主要渠道是农村信用社。去年县信用社存款余额12个亿,贷款余额10个亿,分别占全县存贷款余额总数的31%、50%,存贷比84%,超过了央行规定的75%的上限。与此同时,银行信贷资金要求质量高与企业资金使用效益低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金融风险存在较大隐患。因种种原因,现在银行都是投入多,产出少。2003年,全县不良资产达7.5个亿,不良资产比率达37.2%,超过了全省22%、全国10%的水平。

(二)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还不高。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由于行业集中度不高,规模小,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不够高,市场秩序不够规范,要素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一是技术市场规模小,档次底,技术单一。导致技术和经济“两张皮”,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去年全县虽申请科技专利20多个,但都是一些小发明,很难形成大产业。同时,由于资金和技术的不足,目前原有的林科所、农科所等一批公办科研所已基本上没有开展任何科研项目,原有的科研人员和职工差不多都外出自谋出路。二是劳动力要素市场发展滞后。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对劳动力要素的组织与管理只限于城市,人为地分割了劳动力要素市场。特别是农村的劳动力要素市场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受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劳动力流动机制不健全和城市化水平较低等因素的制约,劳动力市场发展较慢。目前,全县只有1个劳动力市场。全县23万外出务工人员,90%以上是通过亲友介绍、自行外出等方式,实现自发转移的。三是住房二三级市场发展缓慢。二级市场目前存量房在房地产交易中比重仅为交易总量的18%,三级市场也仅在培育阶段;低价房供应量太少的结构性失衡问题也显得更加突出。据调查,在近两年的住宅施工面积中,70平方米以下的占2.6%,70-90平方米的占27.8%,90-130平方米的占51.4%,130平方米以上的占18.2%,房地产企业开发的经济适用房仅占住宅施工面积的10.7%。

(三)人才极为缺乏。从我县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人才紧缺与需要旺盛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是高层次人才缺乏。全县接受大专及以上教育的仅1.27万人,占总人数的1.34%,比全省少1.78个百分点。近5年来,全县没有引进一名硕士研究生;工业系统近7年来参评中级职称的仅2人,7年来未晋升一名高级工程师;农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的仅3人。二是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近5年来,全县共流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的20人,中级职称的130人,经贸委系统所属部分厂矿企业由于停业破产,先后有150余名专业技术骨干以各种形式外流。2000年,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为830人,2002年下降到725人,呈负增长的趋势。三是人才断层现象比较突出。全县现有高级职称科技人员中,平均年龄达54岁,45岁以下的47人,占总人数的26.6%,其中35岁以下的5人,仅占高级职称总人数的2.8%。与此同时,后备新生力量得不到及时补充。我县平均每年回祁大中专毕业生1000人左右,自从1996年实行“并轨”以后,国家不再包分配,在这种情况下,我县每年吸纳的大中专毕业生呈逐年减少的趋势。据统计,2000年得到安置的大中专毕业生600余人,2001年为180人,2002年为120人,2003年为86人。2003年,我县计划招考50名师范类本科生,最后实际报名仅37人;卫生系统招考30人,无一名重点院校学医的本科生报名。2004年,全县向社会招考50个职位的本科学历的高中教师,实际只报足40个职位。

(四)受大气候和宏观调控的影响比较明显。目前,我国对经济的调控与管理主要还是依赖于行政手段,宏观调控的市场基础还没有真正形成,使县级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处于十分不稳定状态,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如今年国家决定从今年4月29日起对用地市场刹车,不再开审批窗口,整顿半年。这对县域经济发展就是一大制约。今年县里的丰达机电、金藤生物制药、金浩植物油三大骨干项目需用地300多亩,还有浯溪电站等20多个项目,需用地800多亩,而全县今年的用地计划只有275亩公顷,根本适应不了发展的需要。

三、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要素市场管理体制。主要是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中去。一是下放信贷资金管理权限。目前,银行信贷资金放贷权高度集中,只有市以上金融机构才有审批权,县级金融机构除管理贷款外无权发放企业贷款,这种权责不挂勾,影响了基层管理的积极性。建议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进一步扩大县级金融部门的贷款自主权,特别是增加部分优质客户的票据业务、流贷转贷、消费信贷等方面授权,以改变信贷审批权限过于集中和新增存贷比过于偏低的问题,提高其放贷积极性,增强县级商业银行对当地经济的服务功能。二是下放垂直部门管理权限。目前,金融、工商、质监、税务、电力等部门在体制上实行直管,中央集权过多,地方无权管人,更无权更改和制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捆住了地方的手脚,对县域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现在不少企业主反映,工商、质监等部门对企业干扰太多,收费过重,企业不堪重负。三是改革市管县管理体制。目前,实行市管县体制,中间环节过多,不利于行政效能的提高,更不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建议省委、省政府加快省管县改革步伐。四是狠刹非生产性成本开支。重点是精减会议。现在的会议过多过滥,只要省、市召开了会议,不管是全局性的,还是部门性的,都需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全县一年几乎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耗费在会议上。建议省政府拿出硬措施,减少各种行政性会议,切实将各级的精力集中到加快发展上来。

(二)制定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发展县级要素市场,离不开国家、省里宏观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主要是五个方面的政策:一是市场准入政策。应进一步放宽政策,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发展空间。允许民间资本在更广阔的领域以独资、合作、合资、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面向外资开放的领域应向民营资本开放,向外资不开放的领域也应向民营资本开放。二是社保政策。现行的社保政策主要涉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而没有将民营企业纳入社保范围,致使在民营企业内从业的人员有后顾之忧,打工人员不安心,技术骨干留不住,不利于企业稳定发展。同时,还应尽快出台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湘发[2004]8号文件的主要精神就是“人随事转,费随人转,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个政策并没有真正解决好事业单位改革后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应尽快出台事业单位改制政策,切实解决事业单位改制后社会保障“人往往哪里走”的问题。三是土地政策。整顿土地市场、严格控制用地计划对全国来讲是件好事,但对县一级特别是不发达地区,可能就是一大瓶颈。建议省政府从实际出发,只要是好的项目、急需的项目和重大项目,省里应特事特办,批准用地计划。四是人才编制政策。应制订出台全省统一的人才激励和编制政策,积极鼓励人才到边远和不发达地区建功立业,扩充边远和不发达地区的人才后备力量。特别要鼓励科技人才以自主科技成果到企业或项目入股,支持企业和科研单位以高薪、高待遇聘请紧缺人才。五是税费政策。外商到内地投资,主要看中的是土地优惠和税费减免。县级政府无权核减税费,这就导致县里的一些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建议省政府给予县级政府在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方面税收的一定减免权。

5.关于全县藠头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篇五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粮食企业15家,其中购销企业11家(10个中心粮站和1个粮食储备库,即桃花江、牛潭河、浮邱山、修山、三堂街、鸬鹚渡、马迹塘、武潭、石牛江、灰山港中心粮站和桃花江国家粮食储备库)、附营企业4家(灰山港米厂、城关米厂、县粮贸公司、县饲料厂,后三家已进入破产程序);粮食系统共有干职工1816人(在职1484人、离退休332人),其中各企业共有职工1741人(在职1437人、离退休304人)、局机关共有干职工75人(在职47人、离退休28人);有粮食点库52个,仓容12万吨;截止到2003年6月底,粮权属县政府的帐面库存粮食4.4万吨,其中陈粮(可食用)2.8万吨、陈化粮(不可食用、工业用粮)1.6万吨,实际库存约为3.4—3.7万吨;全系统帐面总资产29292.5万元,总负债32336.8万元,负债率为110.4%;固定资产帐面净值4215万元,评估价总现值11644万元,其中抵押给县农发行的资产5651万元;1998年6月至2003年6月全系统累计新亏损5712万元,1998年5月底以前亏损16384万元。

二、粮改刻不容缓

(一)从国家宏观政策与全国改革形势来看,粮改刻不容缓。“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安谷则昌,绝谷则危”,粮食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其生产与流通历来为我党所重视。由于粮食的总供给不足,从1953年至1984年实行的是统购统销政策与国家垄断经营制度。1985年初,国家宣布取消统购,实行合同定购。1986年实行购销双轨制,并对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进行试点。1990年国家建立粮食专项储备制度,1994年又建立了中央和省两级粮食市场风险基金,加上地方粮食储备体系也逐步形成,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大大增强。1996年,全国粮食突破5万亿吨大关,粮食出现阶段性与结构性过剩,从此粮食由过去的特殊商品变成一般性商品,粮食行业的垄断地位不断受到市场化与社会化的猛烈冲击。由于库存的大幅度增加而引起的财政补贴亦大幅度增加,一度达到了中央财政的四分之一,可以说是不堪其重负,改革是唯一出路。1996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发出《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96〕16号),199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系统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号),推出了“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举措,其主要内容就是“保护价收购粮食、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加强企业自身改革”。在“三项政策”中,关键的是顺价销售能否成功实现,而市场经济是以效益为前提的,保护价虽保障了农民利益,但当保护价高于市场价时,顺价销售无法实现,由此产生了两种不良后果:一是粮食购销价差的巨额亏损再一次成为国家财政的沉重包袱;二是粮食购销企业躺在国家政策性补贴上吃大锅饭,不愿面对市场,不具备竞争能力,形成了“职工靠企业,企业吃政府”的不正常现象。因此,国务院相继发出国发〔1999〕11号、20号、〔2000〕12号、〔2001〕28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加快粮食企业改革。特别是国发〔2001〕2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改革的总目标是建立完善的粮食储备体系与粮食市场体系,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围绕此目标,国家先后在湖北、湖南、河南、吉林等产粮区开展以“两放开,一调整”为内容的补贴改革,即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将保护价中的间接补贴转为向出售优质农产品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直补”的实质就是购与销都以市场说了算,在刺激农民调整产品结构的同时,国家力图将粮食企业逼入市场。近年来,上海市合并78家粮食企业,将7000万元国有资产民营化,重组后的优质企业吸引资金1.7亿元;2002年山东吸引资金11亿元专门进行出口粮油贸易;自湘政发〔2002〕5号、湘政办发〔2002〕37号文件下发后,全省有40个县市进行了粮食企业改革,699家企业被改制改组,分流7.3万人,涌现出了长沙凯雪、盛湘米业、衡阳金雁等一批上规模有品牌有产销网络的产业化集团。据国务院有关专家预测,明年我国将全面放开粮食市场。面对风起云涌的改革大潮与咄咄逼人的竞争态势,我县国有粮企如不奋起直追,必将被淘汰出局。

(二)从我县粮食企业实际情况来看,粮改刻不容缓。据调查情况来看,15家粮食企业前景堪忧,主要存在着三大困难:一是实力小,难以打出品牌。15家企业用于经营的资产主要是仓库与门店,现值4546万元。由于每个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平均经营性资产不过300余万元。在粮食部门提出的“桃花米业”、“修山面业”、“康佳宝”三大品牌中,“康佳宝”为原饲料厂的快餐米粉名称,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从未进行过批量生产,饲料厂从1995年起陷入瘫痪,资产负债率达500%,于去年8月获准申请破产;“修山面业”为修山的私营业主所有,根本与粮食企业无关;“桃花米业”由城关米厂的7名职工出资50万元组成的“桃花米业有限公司”而来,虽具经营活力,但规模较小,品牌非国企所有。二是人员多,收支矛盾突出。15家企业共有在职职工1437人,月工资总额为76.5万元,每月应缴社保金21.3万元,仅每年的工资与社保就需1175万元。而每年的收入主要是政策性补贴、少量的门店收入和微量的经营性收入,共计600万元左右。为解决这一矛盾,4家附营企业只有几个留守人员,其余发给每月50元不等的生活费(饲料厂什么也没有)后自谋生路;11家购销企业1275名在职职工仅2

52人上岗,下岗人员按粮食局制定的标准每月发给20—200元左右的生活费。即使如此,企业的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如财务状况较好的桃花江中心粮站共有干职工244人,其中在职199人、离退休人员45人。在职人员中,上岗者39人、分流者132人、内退20人、拿50%工资者8人,每年社保、工 资及其他费用共需104万元,而收入仅26万元,财务状况之差可见一斑。三是债务重,经营举步维艰。全系统2003年6月末帐面总资产29292.5万元,其中: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15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215万元(经国土、房产部门评估作价,总现值为11644.6万元)、库存粮食5028万元、应收补贴款13676万元(其中98年审计认定挂帐补贴13078万元)、往来款项1478万元(其中个人欠款143.6万元)、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2452万元、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204万元、待摊费用583万元、在建工程182万元;全系统2003年6月底帐面总负债达32336.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6592万元,包括农发行提供贷款24484万元(中央挂帐贷款13297万元、中央储备贷款1622万元、建仓贷款640万元、保护价贷款4705万元、非保护价贷款354万元、费用贷款225万元、自营消化挂帐贷款462万元、损失损耗占贷48万元、附营业务占贷1494万元、挤占挪用占贷218万元、陈化粮价差占贷663万元、陈粮价差占贷758万元)和农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2100万元(浮邱山217万元、储备库粮贸站660万元、城关米厂196万元、饲料厂306万元、粮贸公司207万元、局机关383万元),以及应付(其他应付)帐款5330万元。资产负债率达110.4%。同时,县财政负担的粮食亏损及补贴包袱重,其中:①92年4月—98年5月审计认定挂帐13078万元(其中由县财政负责消化的挂帐本金为8598.7万元,按上级政策规定,自2004年起在10年内消化完),贴息总额为756万元(99年负担贴息10%计52万元、2000年负担贴息20%计101万元、2001年负担贴息30%计151万元、2002年负担贴息40%计201万元、2003年负担贴息50%计251万元);②98年6月——2003年6月,我县粮食企业累计亏损5863万元,目前因国务院、省政府对这一阶段的亏损暂未部署审计检查与界定,故县财政应负担多少亏损尚不得而知;③2003年我县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总额中,由县财政负担18%部分计91.4万元(包干期一般为三年一定,第一轮包干县财政已负担276万元);④粮食下放补贴(扶持性补贴)每年为137.5万元,其中粮食行政事业单位经费43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94.5万元;⑤由县财政承诺挂帐的陈化粮销售价差926万元、陈粮销售价差686万元(目前实际承诺1442万元);⑥需县财政支付的等量对冲粮食价差70万元;⑦需县财政支付的粮食促销奖励98万元;⑧据初步估算,仅粮食短库原因及实行粮改后因买断粮权而带来的潜在亏损近3000万元。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大的亏损?一方面是机制太呆板。在粮食市场一步步放开的同时,企业购进、卖出粮食都由上级下达计划,还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模式,比方说市场粮价存在着起落的时间差,正常的做法应是低价时购进、高价时抛出,但由于企业没有购销自主权,上级下达的计划又错过了销售旺季,出现了销售任务经常完不成的现象。有的企业为了完成任务,在2月份粮价较好时卖出,作为5月份销售任务完成,这种作法却被严厉禁止,鸬鹚渡粮站遭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处罚就是一例。另一方面是缺少资金。在沉重的债务压力下,企业不可能有充足的资金来进行购销,只得求助于农发行。即使农发行爽快地给予贷款,但农发行的资金要封闭运行,实行库贷挂钩,销多少货就要还多少贷,加上购销利微,扣除利息、运输、损耗等费用后所剩无几,有的甚至是赔钱赚吆喝,所以出现了企业对经营不感兴趣的怪现象。有的企业为了面子上过得去,总是汇报一年产生了多少经营利润,但知情者嗤之以鼻:“那是哄上级开心的!”综前所述,我县粮食企业照目前这种状况拖下去,必死无疑,如趁现在还有部分资产,进行彻底改革,则尚存一线生机。许多企业干职工已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的改革要求非常迫切,一致的心声就是改革宜快不宜慢。

(三)从保护库存与国有资产来看,粮改刻不容缓。企业效益低下,为了生存,为了干职工最起码的生活费,不得不将手伸向库存粮食。至2003年6月,粮权为县政府所有的保护价帐面库存粮食4.4万吨,其中陈粮2.8万吨、陈化粮1.6万吨。这次调查发现,除三堂街、鸬鹚渡等少数粮站外,大部分粮站存在偷卖库存粮食现象。为了应付县农发行每月的例行查库,企业可做两套什物帐,给你看的那套帐什么问题也没有,到仓里去看的话,单凭肉眼无法判断这仓谷是500万斤还是300万斤。对粮食行业这一公开的秘密,有的企业负责人遮遮掩掩,有的则干脆告诉调研组:“我总不能个人带钱来给职工发工资、给公家办事吧?”事后再次核实时也直言不讳地承认:“这是无奈之举。”尽管查得很厉害,但从2002年3月至2003年6月县农发行就发现了7起偷卖粮食事件,偷卖数量约3000吨。而未发现的应远远高于农发行的预计,累计亏空库存可能在7000—10000吨之间,所以现在的全县实际库存应只有3.4—3.7万吨。对偷卖行为可定性为“法无可迶而情有可原”。对企业资产,大张旗鼓进行变卖的还较少,不过有的干职工已放风说,粮食卖完后几下子就可将企业资产掏空,因而从保护国有资产出发,改革宜早不宜迟。

三、粮改有关的政策法规 粮改的核心是“人员置换身份,企业置换产权”,必然涉及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社保与医保、“三条保障线”等多方面的政策、法规。

(一)劳动关系解除 劳动关系解除有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两种。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关系即为约定解除。对法定解除《劳动法》有三条规定:

1、《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按上述规定,我县粮食企业可以通过“法定解除”方式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全县粮食企业可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有1347人,其中暂缓解除者69人。这69人含“三期”妇女29人,重病、职业病和住院职工40人(此40人病症均未经有关部门鉴定,尚不能列为不可解除关系者,但粮改前应对此40人可否解除劳动关系作出结论),69人的解除缓冲期为6个月。各企业55岁以上的男职工与45岁以上的女职工共有90人,按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由各企业负担社保与生活费至退休时止。

(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其补偿标准是: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约定解除)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法定解除)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法定解除)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法定解除)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可按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据调查,2002年益阳市国有企业人平月工资673元,桃江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均月工资765元,全县地方企业在岗职工人平月工资547元,全县地方企业在职职工人平月工资251元,全县粮食企业在职职工人平理论月工资532元)。另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发〔2002〕12号)和我省《关于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的实施意见》(湘劳社发〔2000〕188号)及益劳社发〔2002〕66号文件规定:“裁减人员属1986年以前参加工作,本人申请自谋职业的,可支付一次性安置费,具体支付时应体现工龄差别。一次性安置费标准:每满一年工龄计发相当于1个月企业所在地区上社会平均月工资的安置费,但最多不超过36个月。”(●法定解除,据调查,除90名内退人员外,各粮食企业可领取安置费的职工为454人,总工龄为11336年)

(三)社会保险

1、缴费对象与标准: ①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1999年1月22日第259号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其缴费比例为:职工个人为本人上月平均工资的8%;单位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②按湘劳社险〔2001〕95号、湘劳社发〔2002〕68号文件规定,自谋职业者(含个体工商户)“其缴费基数为本人上月平均工资收入,但最高不超过当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当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无法确定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以当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1%。” ③按照国发〔2000〕8号《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及湘政发〔2000〕15号、益政发〔2000〕18号文件规定:“除参保特困企业外,所有参保企业必须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认定的特困企业及其职工,必须先按缴费基数的11%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余暂时挂欠,待企业效

益好转好或资产变现时再予补缴。”

2、社保关系接续 根据《破产法》及湘劳社发〔2002〕188号等文件规定,企业在破产、改制时必须为职工缴足至宣告破产或解除劳动关系当月的社保费,并可为职工预交一定年限的社保费。“被裁减人员离开企业时,其过去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继续保留。由单位招用再就业的,新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谋职业的,可以按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其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凡预缴了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如被新且建单位或其他企业招聘,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他该由单位或企业(主)缴纳的部分,应如数按月退给本人。” 未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的,“①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则将按湘劳〔1996〕336号文件规定,每少缴一年,核减视同缴费工龄的20%(原投保合同制工人除外)。②1996年元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按湘政发〔1997〕4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职工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者,如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将中止其养老保险关系,本人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退给本人。”

3、离退休人员人均预期10年余命金 按照国发〔2000〕8号、湘政发〔2000〕15号、益政发〔2000〕18号规定:“国有企业在破产过程中,出售国有资产的所得收入,原则上必须为该企业离退休人员预留10年的基本养老金。”湘劳社发〔2003〕142号文件规定:“企业实施破产关闭和改制重组,必须为其已离退休人员留足人均预期10年余命计算的基本养老金,并一次性拨付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凡未按上述规定留足有关费用而形成的缺口,不得列入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所需费用由批准关闭破产方案的同级政府负责。”

(四)医疗保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湖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湘政发〔1999〕15号),我市出台了《益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益政发〔1999〕13号),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破产或拍卖清算时,首先应留足在职职工当年和退休人员以后10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只能享受当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人员按规定终生享受。”2003年6月30日出台的湘劳社发〔2003〕142号文件规定:“企业实施关闭破产和改制重组,必须为其已离退休人员留足按本企业在职工工资总额6%计算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我县医保从1997年开始,2001年出台《桃江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桃政发〔2001〕2号),一直是按“谁交费谁享受,当年交当年享受,不交费不享受”的原则进行的,至2003年7月全县共有203个单位26336人参保,但所有粮食企业从未参保,如按湘劳社发〔2003〕142号文件标准,粮食企业应为304名离退休人员缴纳550.44万元医保金。

(五)“三条保障线” 国企下岗职工进入由中心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进中心协议期满(3年)后尚未实现就业的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24个月后进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此即“三条保障线”。由于对第一条保障线现今不再办理,粮企职工涉及的主要是失业保险与低保。

1、失业保险 1999年1月,国务院以第258号令形式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2001年3月省政府以第144号令形式颁布了《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对失业保险的享受条件、享受时间、享受标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①享受条件主要是三个。一是足额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为职工月工资总额的3%,其中2%由单位负担,1%由个人负担。二是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三是未领取安置费。据湘劳社发〔2002〕188号文件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②享受时间与缴费时间挂钩。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时间则增加2个月领取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时间(折合11年缴费时间)。③享受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我县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80元。至2003年7月我县参保企业183个,参保人数(不含粮企)22944人,滚动结余643万元。各粮食企业历年共缴失业保险费23万元,至今欠缴133.4万元,按规定应收滞纳金325万元。据一般情况来看,失业保险缴纳难度较大。一是企业无力交。各企业负债累累,运转艰难,再拿出458.4.万元交失业保险可以说是难上加难。二是企业不愿交。一方面从理论上看,享受失业保险人员应是40岁以上者。各粮企企业40岁以上者为437人,除90名内退人员外,尚有347人,如果享受失业保险的为200人,扣除每人每年60元的手续费后,应发放失业保险费84万元(按24个月计);如果享受失业保险的为300人,应发放失业保险费126万元。即使不收滞纳金,各企业应缴133.3万元,各企业不会很热心。另一方面,从实际情况看,按规定领取了安置费的454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而40岁以上者都包括在这454人之内。最后结果是,失业保险交了,但能享受的人廖廖无几。三是职工不愿享受。据测算,职工个人最多可享受失业保险4200元,最少可得安置费9900元,职工会主动要求领取安置费而非失业保险。综上所述,失业保险以不缴纳为宜。

2、低保 1997年,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第271号令),明确低保原则是应保尽保。至2002年底我县有9360户、14135人加入低保,发放低保补助374万元。我县低保标准为120元,即家庭人平纯收入低于此数时,由民政部门补足缺口,全县补助标准为人平每月26元。目前,各粮食企业共有128户、216人纳入低保。

四、对粮食局《方案》的分析近几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县粮食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大

命金。理由有三:①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是否缴纳余命金可由县粮改领导小组自行决定;②缴纳余命金容易引发不稳定事件,我县粮食企业较困难,部分企业连在职职工的社保都交不起,要为离退休人员交10年余命金是不太可能的,就实际而言,可变现资产交不起余命金,如强行缴纳必然减少在职人员的补偿,1437名在职职工会群起反对。二是将交给医保所的医保金打折转成职工的医药费补贴,实际上是将医保金直接发给个人,减少改革阻力。三是增加了职工的7.5年社保,即企业为职工交纳了15年社保。此方案优点:①有一定的预留空间,具可行性。②稳定性强,重点考虑了在职职工利益。弊端:预留空间不大,将影响实际操作,尤其是资产调剂方面有一定阻力。

4、第四种方案,按60%的变现率,以资产代缴部分社保(变现资金3596万元)。暂定社保现金缴纳部分为11%,资产替代部分为9%。①解除者工龄补偿:1151万元; ②解除者安置费:623万元; ③解除者7.5年社保:1347×550×12月×7.5年×11%=733万元; ④内退人员社保金:314年×550×12月×11%=22.8万元;内退人员生活费:113万元; ⑤在职人员医药费补贴:143.7万元; ⑥欠缴社保金:170.38万元; ⑦变现费用:5%,计180万元。以上7项共计3136.88万元。此方案中由资产替代的社保为618万元,替代资产先从未抵押资产开始,如不足,则需与农发行协商动用一部分抵押资产,抵押部分的债务暂挂。优点:①整体成本小于变现数,有可行性;②对在职职工的利益照顾较多,方案的稳定性很大;③有460万元的预留空间,容许有7.6%的资产变现意外或成本提高意外,可操作性较强。如实际情况无大的意外发生,则预留资金的未用完部分应补入社保的9%,有多少补多少。弊端:资产代缴社保打的政策擦边球,本来按省市有关规定是不允许以资产替代社保的,但在资金的确短少的情况下只能如此,实际中亦有先例可循。反过来,如果把社保按20%交足,而1437人有相当一部分无法按标准给予补偿,则影响的是整个改革的进行与大局的稳定。当然这部分资产变现会给有关部门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但在大局稳定与少数部门的工作难度之间,我们只能选择前者。

5、第五种方案:预案,拟以未变现资产弥补职工补偿金。由于风险意外与变现率的不确定性,使第四种方案有可能难以实施到底。一方面,如果变现率进一步下降,则改革收入不足;另一方面,即使变现率如数实现,也有可能意外支出增加,导致出现较大的收支缺口。因而必须制定风险预备方案。此方案以第四方案为基础,以未变现资产来弥补职工补偿金不足。①弥补资产来源。先从5993.6万元资产中的未变现部分开始,如不足,则从抵押资产中抽调。②弥补比例。由于未变现资产与抵押资产在拍卖市场上难以实现价值,将这样的资产抵给解除关系者,难免会遭其抵制或不愿意,因而可适当将弥补比例提高,一般以3∶1为宜,因为粮仓等抵押资产如改变用途几乎不值什么钱。意外情况下还可将弥补比例提高,只要能走人就行。③弥补数额。如资产变现出现意外,估计变现缺口不会超过500万元,按3∶1的比例,最多需1500万元未变现资产;即使将弥补比例进一步提高,未变现资产应付此缺口亦绰绰有余。综观上述五种人员置换方案,相对而言第三、四方案的可行性较大。

(二)产权置换方案 从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县市区的“两个置换”只有人员置换搞得较好而产权置换不彻底,因而粮改效果大打折扣。从理论上来说企业改革只减人不动产权,是换汤不换药。如果我县只是将企业在数量上减少,而性质上无变化,谁能保证企业会起死回生?一旦有事最后解决麻纱甚至承担责任的还是政府。因此必须动产权。为防患于未然,企业产权置换的指导思想是尽可能民营化,并应因企施策。

1、维持原状型: 储备库具有购销企业与储备企业的双重性,由于存有中央储备粮,政策上不能改制成民营企业,因此储备库应作为全县唯一的国有粮食企业存在,人员置换后企业性质不变。人员置换方式是先全员置换,再竞争上岗。对做大做强储备库有2种设想:一种以储备库为核心,组建全县国有性质的购销公司、下设网点,将原未处置的粮仓等国有资产全部划归储备库经营管理,与民营企业展开竞争;另一种是储备库基本维持现状,但将原各粮站承担的政策性业务全部划入,这样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壮大,真正形成龙头企业,发挥起粮食流通主渠道的作用。

2、破产重组型: 城关米厂、县饲料厂、县粮贸公司3家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由于法院收费方面的问题没解决而未能终结。县委、县政府应督促双方尽快了妥,终结后根据实际情况重组为民营企业。

3、整体出让型: 灰山港米厂共有31名职工,175万元资产,无贷款,无外债,只欠干职工集资款30多万元。干职工强烈要求共同进退,整体买下米厂资产重组经营。对这种要求应予积极支持,尽量整体出让。

4、未定型: 由于人员置换成本完全来自于资产置换,从理论上看资产有可能全部变现,但事实上除储备库与灰山港米厂外,其他企业应有部分资产一时无法置换产权。对这些剩余资产的处置可采取四种方式:第一种是自营型,以这些资产为基础,吸纳社会资金,按现代企业制度,组成新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业人员从原粮企职工中竞聘产生,企业负责人由县粮食局任命,并经职代会批准。第二种是租赁型或租营结合型,即将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租赁出去,企业不开展经营活动或只进行部分经营活动。第三种是参股型。把新企业的资产全部折成股份,以民营企业为主参股经营。第四种是混合型,即可能含有以上各种经营形式综合而成。对剩余资产到底采取哪一种方式,应视各企业实际情况而定。

六、其他问题的处理

(一)“老粮”问题 2002年3月的锁定库存为74456吨,其中损失损耗4317吨(尚未确认);2003年6月锁定库存为44103吨,其中陈化粮16181吨。对库存陈粮的处理,可用2种方式解决。①买断粮权。粮食企业对这种方式非常感兴趣。全县库存陈粮约28000吨,其成本为每吨1140元,大约只能以每吨600元的价格卖给企业,28000吨粮

食的价差亏损为1512万元。如果用目前每年508万元粮食风险基金弥补,连利息在内大约需要3年才能消化这笔亏损。但粮食风险基金存在变数,一是不知能维持多久,二是不知是否始终是508万元,随着库存的减少,基金也相应减少。从长远来看,这笔亏损有可能最终得由县财政承担。因此,买断粮权对企业有利对财政有害。②借给企业。我县退耕还林项目争取得好,按有关规定农民每退耕还林1亩面积,政府须补给农民300斤粮食,并规定这些粮食从政府的保护价粮食中予以解决。至2003年全县退耕还林面积已达3.1万亩,2004年将增至6万亩,即使今后不再争取退耕还林资金,这6万亩面积8年共需保护价粮食72000吨,解决28000吨老粮问题指日可待。具体办法是:将“老粮”借给资产充足、资信良好的国企经营,政府不负担保管、销售等方面的任何费用,企业逐年如数归还新粮。退耕还林资金是按每100斤谷折70元下拨的,扣除每100斤6元的市场风险补贴(放在县财政),可以按每100斤64元结算,而保护价粮的成本只有57元,这7元差价给企业。如此一来,企业会乐开花,县财政不产生亏损,农发行的资金也有着落,是个一举多得的好事。经探讨,此设想受到储备库的热烈欢迎。对陈化粮的处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主要是2条(湘粮调联〔2002〕74号、益粮调联〔2003〕02号),一是严格监管,上级部门下达计划后县级方可进行处理;二是价差由县财政弥补。因历来的处理都是按此二条进行,此不多论。对库存粮食不论“卖”还是“借”,必须在改革完成前进行一次彻底的清仓查库。除去正常损耗外,对人为短库额应以财政欠拨款抵扣。如此款不足,则从企业资产中予以扣回。

(二)老帐问题 至2003年6月,粮食系统的贷款总额为26592万元,其中农发行贷款24484万元,其他银行贷款2100万元。①至2003年6月,粮食系统累计亏损为22096万元,其中1998年5月全国粮食大审计认定由省财政还本付息的亏损为4698.3万元,由县财政负责消化并贴息的亏损为8598.7万元,待认定亏损为3306万元(1999年认定1302万元由企业负担),1998年6月至2003年6月尚未认定的新亏损为5712万元。如果粮食库存以“买”的方式处理,潜在亏损为2200万元。即至2004年底,累计亏损将达24296万元。②对前述的“8598.7万元”(目前暂挂在各企业),上级要求的贴息任务是1999年负担贴息的10%计29万元,2000年负担贴息的20%计55万元,2001年负担贴息的30%,计83万元,2002年负担40%计110万元,2003年负担50%计137万元,此贴息已由省财政在我县下拨款中逐年扣除。从2004年开始,县财政须分10年清偿此“8598.7万元”本金(即每年清偿十分之一),据市财政局证实,已决定从明年起每年从上级下拨款中扣除。③目前县财政欠拨企业的有关补贴、粮食促销奖金、对冲粮食价差共670万元,欠农发行陈化粮价差及陈粮价差共1612万元,应配套粮食风险基金91.4万元(18%),合计2373.4万元。对如何归还农发行贷款,有两种处置方案:第一种是抵挂结合。现在各企业抵押在农发行的资产为5651万元,如变现率允许,把已抵押资产用于冲减债务。从农发行统计情况看,农发行贷款中应由企业负责的有自营消化挂帐贷款462.5万元,附营业务占用贷款1494万元,挤占挪用贷款218.3万元,建仓贷款640万元,4项共计2814万元,此数额应从企业抵押资产中冲减。由于企业动用了属于县政府的库存粮食,每吨均价为1100元,假定盗卖了1万吨,则企业应赔给县财政1100万元,而县财政的欠拨款只有670万元,余下的430万元由企业以抵押资产弥补,县政府以此资产抵减相应债务。在粮改时成立一个新的粮食购销公司,把剩余老帐挂在该公司帐上。第二种是只挂不抵。我县不属产粮大县,南县、沅江、赫山等县的挂帐是我县的4至5倍。由于数额巨大,县级财政不可能进行消化,最后只能由上级财政兜底,所以对挂帐我县不必过分忧虑。由于牵涉1998年后新增亏损与潜在亏损的审计认定问题,粮改前县财政应与企业结清帐,企业与农发行结清帐就可以了,余下的帐务由新购销公司挂欠。其他银行贷款,应由企业负担。

(三)改革步骤与配套措施 这次改革可分四步进行。

1、充实班子,制定改革方案。进一步充实“桃江县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粮食、财政、劳动和社保、国土、房地产、农发行、公安、检察、纪检等单位负责人为当然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于这次调查涉及单位较多,时间仓促,许多情况需进一步了解。县粮改办成立后,应组织专门力量对全系统的资产与库存进一步查实,在此基础上制定更符合实际的改革方案。各企业成立留守班子,负责企业的改革工作,按照县粮改领导小组出台的方案制定实施细则。

2、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由于粮食部门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部分干职工的思想非常保守,观念陈旧,对粮改顾虑重重;还有部分干职工狮子大开口,提这要求、那要求。因此务必搞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广泛宣传改革的目的与意义,让职工明白非改不可,改革越快越好;要召开企业党员、干部会议,统一思想,促使他们积极参与改革,主动促进改革;要通过面对面逐个谈心和上门做工作等方法,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直到做通工作为止。

3、广辟资金来源,搞好“两个置换”。所有门店、车间、厂房、仓库、地产等均由各企业收回进行处置;职工拖欠的公款、占用的公物,一律收回,金额较低的从补偿金中予以扣除,金额巨大又拒不清欠者由执法部门依法追缴;未进行房改的公房,经评估作价优先售给原住户;房改后,产权不足100%的必须补足,或抵扣补偿金。设立改革资金专户,所有改革收入列入专户管理。对人员置换与产权置换情况须秉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有关人员置换方案、企业财产、帐务、企业重组方案等均向干职工公布,确保“两个置换”顺利进行。

6.关于全县藠头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篇六

新闻来源:县政协作者:调研组录入:方圆

对全县交通秩序管理情况的调查发言

县政协专题调研组

(2009年8月11日)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根据县政协主席会议安排,我代表专题调研组就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作个发言,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批评指正。

近些年来,我县交通秩序有所改善,但仍不尽人意,交警等有关部门在维持交通秩序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据问卷调查,群众对交通秩序满意率为20%,基本满意率为38.1%,不满意率为34.9%。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交通分流无力,人车集聚混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类车辆增长较快,报废车、“三无”车辆较多,加上县城的交通分流无力,车流、人流大都集中县正街一条街上,使得本来并不宽敞的街道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自行车、摩托车曲线行驶、见缝插针,节假日更是如此;农用车、“三无”车、客运车与货运车互不相让、争道抢行现象时有发生。

(二)车辆停放无序,车流不畅。营运客车随意在路边停靠待客,或在行驶道中遇客急变车道,影响道路畅通,造成交通事故频发。如在金果超市、横马路、火车站、汽车站、富绅城等路段常见各类营运车挤占道路抢客,影响道路畅通。

(三)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安全隐患严重。县正街有三个交叉路口安装了红绿灯,并设置了电子警察。过十字路口时,过往车辆及行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乱闯红灯的现象。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小车、报废车违章行驶尤为突出。行人横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随心所欲现象严重。这些现象的存在既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又不同程度堵塞了交通。

(四)重点地段管理不善,交通堵塞。汽车站大门口离交警大队仅几十米之远,送客的、候客的、拉客的面的、摩托、的士,使站内车辆进出十分困难。县交警停车场进场客车不在站内候客、上下客,而到街道上叫客、等客、下下客,现象常有发生。322国道风石堰路段、S317白地市路段,每逢节假日,特别是春节、清明节期间,常常堵塞交通,有时堵留长达1-2

个小时。这些问题的存在,过往车辆、行人及沿线群众反响强烈,意见较大。

(五)各类“黑车”大行其道,乱象丛生。“三无”车辆禁而不绝,违规行驶、肆无忌禅,套牌车辆有增无减,更有遮牌挡牌车辆招摇过市。诸如此类车辆挑战法权滋生事端,破坏秩序。

二、原因探析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是路标路牌不完善。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虽已命名,但很少设立路牌、路标,群众对街巷路名知晓率低,出了交通事故群众拨打120报警,地段位置讲不清,给交警出警和救助伤员带来困难,拖延了事故处理时间,影响了交通的及时疏通。二是县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县城的交通指路标志、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设计安装率不到20%;有的单位或个体房地产公司在规划施工时,追求利益最大化见缝插针,挤占或没有规划好停车场。一些大商场、宾馆、酒店、市场停车位偏少,车辆无处停放。偌大的县城找不到一个大型、规范的停车场,更没有一个地下停车场。各主要街道均未施划停车位,造成机动车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了道路的有效使用率和通畅率的提高。从而形成县城“行车无序、停车无位、管理无章”的尴尬局面。

(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一些群众参与交通守法意识比较差,存在着有意和无意违法现象。无意识的交通违法行为表现为许多居民在交通行为中,由于对新法规了解不够,如:很多骑自行车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他们的行为在于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或者知道的不是很清楚。而有意识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受方便、快捷、省时等因素的影响,明明不能违反,但抱有从众、侥幸心理而违反。明明知道在混合车道骑自行车、摩托车必须靠右行驶,不能几个并行,但依然我行我素,影响着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相当多的驾驶员追求效益忽视安全。有的随意停车、掉头,争抢客源;有的超载、超员、疲劳开车;有的超速行驶,“病车”上路;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导致道路不畅。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秩序与安全上的管理措施不到位。一是警力不足,能上路值勤执勤的警力更少,存在失管失控现象。上路值勤执勤是交警的一项本职工作,极其艰苦、辛苦,但受诸多因素影响,交警工作罚款创收的多、上路值勤执勤的少;发挥的权力大,履行的义务少;交警是公安部门的“香饽饽”,不管是年龄大的还是体弱的,不管吃不吃得苦、耐不耐得劳都往交警部门挤,造成交警队伍年龄偏大的多,年富力强的少,与日益繁重的交警工作不相适应。二是路面值勤执勤频率不高。尽管近年来,交警上路值勤力度有所增加,但是远远不能满足维持交通秩序的需要,尤其是交警巡逻值勤执勤人次明显偏少。有时即使有人值勤、巡逻,也是重罚款、轻纠正、轻引导,“放水养鱼”。三是驾驶员源头管理不严,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不到位。四是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如对同时间、同地段、同情形违法摩托车查处、“四无”车辆查处、罚款、补费可在200元-2000元不等。交通违法行为进入处罚中心还可以因情、因人获得一定的减免、豁免权。五是执法宣传不到位。交警在对在县正街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在县正街很少挂放严禁在县正街停放车辆的警示牌。罚款时交警往停放车上贴一张违规罚款单了事。这种处罚方法,由于事前宣传不到位、事中图简便、事后缺少教育,罚了的不服气(有怨气),没罚的不知道(仍有可能违章),结果是部门收入增加了,车辆仍旧乱停乱放,而交通秩序没有根本性改变。

三、几点建议

(一)完善交通设施、改善交通环境。最有效解决交通堵塞的办法是提高交通通行能力,要把道路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规划大型建筑时必须考虑停车场地、门前道路等因素,并加大对交通设施的投入,改善城区交通条件,做到科学规划、合理设置、配套齐全。交警部门要主动履责,对全县各主要干道、县城各街道做好交通指路标志、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的设计规划,按照《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明确责任,由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设置,使之不留空档。

(二)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行社会化交通管理。交通管理工作本身具有社会性,单纯依靠交警是不客观的,抛开警力不足、装备落后的问题不说,即使每年组织三五次大规模的集中整顿,一旦治理结束,又会出现反弹,效果很不理想。实行社会交通社会管、综合治理综合治,是现代交管工作的必由之路。交通管理要争取多方支持,实行政府领导下的综合治理,交警、交通、运管、城建、工商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联手出击,形成一种态势和常管常治机制。

(三)强化源头管理,加大整治力度。首先要抓好源头管理,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考试、考核及车辆的检验要严格把关,严禁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及考试不过关的驾驶员上路行驶。其次,交警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采取说服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坚决查处无牌无证车辆,查处交通违法作为,严禁客车出站后在城区缓慢行驶沿街揽客、抢客、下客,影响交通。

(四)坚持不懈地加大交通法规的宣传。要通过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交通管理宣传专栏,采取印制宣传品、张贴公告、告示形式加大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通过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7.关于全县藠头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篇七

一、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情况及成效

自2008年以来,柞水县政府把创办农业产业园,发展现代农业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能人创办、领导真抓、部门实帮、技术服务、资金扶持、政策引导、开拓市场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确立在全县规划建设三大农业产业园区,同时着力培育了一批农业生产加工企业,广泛吸纳具有市场眼光的能人大户向园区聚集落户,建立了以园区为载体,以企业为主体,以能人大户、中介组织和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的园区发展新机制。目前,以汇生源、金台、杏坪等三大农业园区为重点的6个不同层次类型的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已初具规模,催生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个、农村专业合作组织38个,注册“汇生源”、“老作坊”“秦舍”“泽龙”等知名商标品牌8个,全县园区建设总投资近2亿元,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使全县农业产业化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汇生源农业综合示范园成效显著

汇生源农业产业园是以下梁镇的沙坪、新合、金盆等村为核心区,以乾佑河流域为辐射区,并以陕西汇生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主导的农业综合示范园。该公司创建于2006年7月,先后投资1.5亿元,现已建成农产品科技示范区、高山绿色蔬菜种植区、绿色农产品加工区、饲料加工生产区、物流配送销售区等6大生产经营功能区,园区发展设施蔬菜基地104亩,建成占地80亩的万头生猪繁育基地,猪舍面积达到30 000平方米,已出栏160多头,现存栏2 600余头,有年产4 000吨豆制品和年产3 000吨的山野菜食品加工流水生产线2条,建成年产50 000吨的饲料加工厂和年产30 000吨的有机肥加工厂。目前绿色农产品加工、饲料加工均已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格局基本形成。该产业园先后被省农业厅和市委、市政府评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明星企业”,中国投资协会领导、原省长袁纯清、副省长洪峰、姚引良、市委书记魏增军、市长杨冠军等省市领导经常到公司园区检查指导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几年来,“汇生源”免费培训园区农民45批2 600多人,并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山东寿光蔬菜基地聘请3名教授和技术员常年驻园传授栽培技术,使园区职工和基地农民技术素质明显提高,保证了园区产品的质量。他们生产的大棚菜9个品种达到了绿色无公害产品的标准,已经国家农业部批准认证。生产的豆腐干、手撕肉、山野菜等系列产品已获国家产品质量安全QS认证,成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产品。同时,积极培育市场,抓好市场销售的网络体系建设。分别与西安、上海、北京等地大中型超市建立了经营合作关系;辐射带动全县的下梁、九间房、丰北河等5个乡镇18个村2 436户发展订单种植蔬菜1 400多亩,亩均收入达到2 500元以上,带动200多户百头以上的规模发展生猪养殖。在园区建设中,公司共安置退伍军人、大专院校毕业生等就业69人,安置3 000多农民就业和从事相关产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金台农业科技示范园带动作用增强

金台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园位于马家台乡金台村杨家湾,并以该乡的金台和金狮村为核心区,以柞水北线其他乡镇为辐射区,该园区始建于2008年8月,占地270亩,计划投资1 600万元,在该园区落户的龙头企业2个,分别是柞水卉丰农林公司和明月生态养殖公司,设施蔬菜生产大户1个,水产养殖大户1个,主要经营设施蔬菜、花卉种植、生态养猪、水产养殖等种养产业。目前,已完成前期投资650万元,建成集中连片花卉大棚102个,设施蔬菜大棚6个,引进良种猪200头,饲养量达到600头,水产养殖达4 000平方米。园内花卉种植、生态种猪厂、设施蔬菜、水产养殖四家企业大户已建成试产运营。园区企业大户每年安置闲散劳力110人,创收71.5万元,该产业园于2009年7月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

金台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园建成后,不仅带动了本乡6个村的黄羊养殖、土鸡散养、环保养猪和中药材的发展,而且还带动了相邻乡镇瓦房口农业产业园发展和曹坪镇生态农业产业园建设。瓦房口乡瓦房村农民樊兴国利用多年在外打工的积蓄,投资500万元,在街垣村兴建百亩循环农业产业示范园,目前栽植的黄瓜、辣椒、番茄等蔬菜已上市销售,收入可观。此外,该乡还建成能繁母猪养殖基地一个,饲养能繁母猪570多头;建成养兔场2个,养鸡场2个;发展猪苓205万平方米、天麻1.2万平方米,种植烤烟250亩。据专家预计,这些项目可望年底能给当地群众带来增收人均2.2万元。曹坪镇中坪村由村主任李龙林领头,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营入股的形式,通过返祖农民土地建成设施蔬菜基地100亩,同时吸纳本地能人投资100万创办渔业公司,已建成占地30亩水面的淡水鱼养殖基地,并试种莲菜5亩。据了解,九间房、丰北河等周边乡镇的种养产业集群也正在积极筹划中,有望下半年得以实施。

(三)杏坪农业产业园区起步良好

该园区位于柞水县的杏坪镇杏坪村,并以杏坪和凤凰镇为核心区,以社川河流域为辐射区。园区始建于2009年,规划占地350亩,园区内涉及的建设项目包括农业基础设施、肉鸡养殖基地、设施蔬菜基地、皮纸生产作坊等。计划建标准鸡舍40个,蔬菜大棚100个,烤烟育苗大棚10个,皮纸加工作坊300个,实现总投资达1 280万元。为使园区建设有序快速推进,杏坪镇把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突破口来抓,成立了杏坪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截至目前,入园企业和农户达9户,修建标准鸡舍15个9 000平方米,温室育苗大棚5个2 500平方米,累计投资达360余万元,现已投产运营。

二、农业园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柞水县农业产业园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组织管理机构不健全,各乡镇村组和企业大户自行建设,缺乏总体规划、统一要求、合理布局、准确定位园区建设功能和产业类型,达不到高点起步、高标建设、高效运转的园区建设总体要求;二是资金投入不足,一些市场前景看好的项目,因资金问题无法上马,特别是需要配套的水、电、路、桥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因无投资渠道不能及时到位,严重制约了农业产业园区健康快速发展;三是配套服务滞后,各乡镇涉农部门对园区的服务跟不上,同时支持农业园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少,建设环境欠佳,导致园区企业发展步履维艰。四是园区建设规模小,发展水平低,产业链条短,企业没有与农民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不能很好适应市场需求;五是园区企业运行机制不活,经营管理方式有待改进,在产业项目选择上不够准确,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没有与当地主导产业相结合,导致高投低产,经营困难,效益不高;六是部分园区建设科技含量不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参与程度低,园区内部缺乏科技人才,生产经营方式粗放,没有很好地发挥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

(二)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扶持农业产业园发展的优惠政策尚未出台。市县尚未出台扶持农业产业园发展的优惠政策,此前,虽然部分相关乡镇和有关部门针对本地园区发展也给予一定的支持,但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在园区建设上没有形成强大的合力来共同推动园区的发展;二是园区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由于就农业产业园总体建设上,省市暂无专项投资,加之本县财力困难,企业自身投资能力又较弱,社会融资渠道不畅、机制尚未建立等原因,从而使园区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三是人才断档,技术人员严重不足。表现为技术力量单薄,无专业人才。由于涉农部门在乡镇服务机构尚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甚至出现人才断档现象,加之现有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知识老化等问题,企业又对人才引进缺乏认识,因而导致对园区服务跟不上;四是对产品品牌效应认识不足,销售网络尚未建立。表现为企业的对产品品牌效应认识不够、意识不强,不注重品牌销售,同时对市场分析预测研究不够,主导产业、主导产品的营销网络尚未建立;五是园区建设的监督管理还不到位。关于农业产业园建设的监督管理目前尚无专门管理机构,园区企业缺乏正面引导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六是园区建设土地供应不足。从客观上讲,全县土地资源较少,土地质量不高,但租地费用很高(每亩高达800-1000元),园区产业发展在规模上没有优势,也只能在做优、做精、做强上狠下功夫。同时,全县农民收入较低,先行富裕起来的农户不多,培育寻找一个既有经济基础又善经营管理的企业业主和生产大户较难,加之招商引资的环境和力度欠缺等都是影响农业园区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今后的发展目标和建议

关于农业产业园建设各地也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但无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因此,应紧密结合全县实际,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能人大户和专业组织为依托,通过2-3年的努力,把全县三大农业园区建成集种、养、加、销一体化,集社会、生态、经济三效并举,能指导和带动全县整体发展的创业园、示范园、观光园,成为农民就业创业的新载体和农民教育培训的新基地,实现企业、农民持续增收,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园区建设有序推进,建议县上组建专门管理机构,成立如“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常设专职管理机构,统筹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有关事宜,研究扶持政策、督促规划落实、对年度目标进行考核。承担农业产业园建设任务的乡镇和村组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组建一套班子具体包抓协调示范园区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园的规划建设。

(二)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

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是农业科技、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紧密结合的切入点,是新形势下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工作职能,把农业产业园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议程,作为新农村建设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平台和抓手,全力支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一是金融部门要着力解决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尽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扩大农村有效担保范围,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建议借鉴我省平利县关于产业园担保借贷的经验,将企业厂房、设备等纳入抵押担保范围,对下岗职工和农村青年从事产业开发优先扶持一定数量的小额信贷资金;二是县水务局要选派技术人员入驻园区,负责农田排灌和河堤修复加固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确保水利灌溉设施及时配套到位,提高抗洪排涝防御能力。并对园区内的土地进行加工改造和修复整理,提高土地质量和生产能力;三是电力部门要解决园区企业的生产用电和电价过高的问题。具体要按照服务三农、特事特办的原则,负责及时接通园区需要配套的动力电和照明电,并做到只收取材料费,免收施工费和其他费用,电价收费要与农户照明用电同等价格;四是县农业部门要在技术力量上给予支持,根据需要按排专业技术人员入驻园区,为企业提供全程技术服务;五是交通和住建部门要负责园区内生产道路和交通桥梁规划、设计、建造和园区绿化、美化和亮化等工作;六是工商、质检部门要进入园区,主动上门服务,在产品商标注册、质量检测等环节上敞开绿灯,全力为农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七是国土部门要提供用地支持,简化农业园区用地审批手续,充分满足农业产业园的生产建设用地。并对规划为园区的土地实行严格的保护控制措施;八是发改、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要把农业产业园列入重点扶持项目区和支农资金整合示范区,并在其他方面简化程序,尽量降低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园区企业负担。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农业产业园建设涉及的项目类型多,尤其是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一次性投入资金大,财政应无偿予以配套。建议县财政每年安排800-1 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园建设,有关乡镇也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园区高标准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引进配备现代化的生产设施,以及推广标准化生产等,县级各相关部门在科学制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现代化生产设备的具体补贴办法的同时,要积极向省市争取项目资金,用足用好中省市强农惠农政策,整合各类资金,发挥部门优势,在项目、资金等方面都要向园区集中,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多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融资机制,为园区建设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共同推进园区建设进程。

(四)实施项目倾斜

今后,凡是国家、省、市的农业投资项目,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信息化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科技示范推广等项目,优先安排在农业产业园实施。通过积极引导和重点倾斜,实现重大项目进园、科技成果进园、科技人才进园,促进农业产业园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加大招商引资

农业产业园内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以各级政府投资为主,生产性和经营性项目以社会投资为主。各乡镇要树立经营园区的理念,一手抓基础设施建设,一手抓招商引资。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招商引资,不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吸引本地能人回乡创业和龙头企业、专业大户进驻农业产业园,创办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加工基地,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投入”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建立“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使企业、专业大户成为农业产业园的经营主体,增强农业产业园的生命力。并积极做好当地群众思想工作,教育引导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支持全民创业和企业建设,树立农民群众在园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做到凝聚民心,发挥民智,聚集民力,为该园区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利的建设条件和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六)强化技术保障

园区建设要引进示范种植、养殖、生态、环保有机结合的循环利用组装配套新技术和其他相关产业高新技术,普及应用林果、蔬菜、花卉、畜禽、山区淡水养鱼、食用菌等绿色无害化先进技术和节本增效节能减排配套技术,用现代科学技术来改造农业,增强农产品科技含量,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同时,要不断强化技术服务。加强产前、产中技术指导和产后市场销售服务,龙头企业和生产大户在园区建设和生产技术服务上要以专门的科研院所和县乡业务对口技术单位为依托,日常生产管理要根据产业类型高薪聘请技术人员,县乡涉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企业农户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做好市场前景预测和产品营销,不断增强抗御市场风险能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七)出台优惠政策

农业园区建设和农业企业发展具有前期投入大,建设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的特点,为了进一步优化加快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环境,系统明确支持农业产业园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建议县委、县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拟定并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优惠扶持政策,在市场准入、用地、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做出明确的扶持规定,以便在实施操作中统一标准,有规可循。另一方面,建议树立规划先行意识,把加强科学规划,作为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完善规划,引领园区科学发展。

(八)创新发展机制

农业产业园建设要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布局、产业化经营”的要求,着眼科学发展,在落实产业上寻突破,在质量效益上求成效,变过去散、小、少的传统生产为板块开发、集约化生产。具体应采取返租农民土地的形式,积极培育龙头企业、组建专业组织、寻找能人大户来带头领头创办。园区企业要把转变内部经营机制作为企业生存的一项长期措施来抓,运用“市场+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走种植-沼气-养殖”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使园区企业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并创新营销机制,实施品牌战略,以强有力的优势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摘要:近年来,柞水县以产业培育为核心,以规模化经营为基础,以特色产品为支撑,以标准化生产为目标,坚持“板块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全县建立了以金台农业科技示范园、汇生源农业综合示范园和杏坪农业产业示范园为重点的三大农业园区,目前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尤其是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8.关于全县藠头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篇八

一、全县粮食加工企业发展现状

(一)产业格局初步形成。目前,纳入统计范围的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共有23家,其中大米加工企业10家,面粉加工企业2家,饲料加工企业6家,油脂精炼企业1家,粮食纯购销企业3家,粮食储备企业1家。日加工能力100吨以上的中小粮食加工企业7家,其中饲料加工企业6家,油脂加工企业1家。

(二)发展质量逐步提高。一些粮食加工企业通过多年的原始积累和滚动发展,已不满足停留在小规模和粗加工上,他们根据自己对市场的理解和判断,加快了设备更新、厂房建设和调整产品结构的步伐,在生产、销售和利税等方面提质增效,取得明显效果。

(三)带动能力明显增强。随着我县粮食加工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渐显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就业。大米、面粉加工能力不断增强,调动了农户种植小麦的积极性,全县小麦产量逐年递增。

二、制约全县粮食加工企业发展的问题

利津县粮食加工企业与前些年相比有了较快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缺少长远发展规划。存在小富即安、小富即满思想,不能将办企业当成一种追求和事业,仅作为一种生存的手段,合作共赢意识淡薄,对政府产业政策不关心、不了解、不研究,经营理念不能与时俱进,既想克服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又缺乏足够的魄力、勇气和能力。

(二)企业管理模式落后。企业在创办初期,具有明显的家族化倾向,并且这种家族式管理在创办初期是可行并有效的。但随着企业逐步的发展壮大,这种家族式管理的不适应性便会逐渐表现出来。

(三)企业生产规模较小。多数企业存在着生产规模小、产品档次低的现象,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尤其是小型粮食加工企业基本是“作坊式”的生产和经营,几乎没有专利技术和专利技术开发能力,这也造成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低,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四)缺少良好的企业文化。现代企业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企业主素质的高低对一个企业的兴衰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调查发现,全县粮食加工企业的企业主,具有大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30%左右,大部分企业主只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这就导致了他们思路不够开阔,创新能力严重不足。

(五)融资渠道不畅通。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粮食加工企业普遍存在资金短缺,规模偏小,融资渠道不畅等现象。虽然国家陆续出台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但由于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劣势,融资政策难以惠及,导致中小型粮食加工企业融资成本大幅增加,融资难问题逐年加剧。

(六)原粮供应不足,产品销路不畅。全县大米加工企业的原粮供应有80%依赖外地购买,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以及江苏等地,只有20%依靠本地供应,随着原粮价格的上涨,导致企业经营成本持续增加。

(七)粮食深加工发展水平较低。从生产能力和品种结构看,我县粮食加工企业和发达地区粮食加工企业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据调查,全县粮食加工目前还只处于初加工,产品品种比较单一。例如天成同发饲料加工企业只是以生产加工鸭饲料为主,产品品种过于单一,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八)粮食加工技术设备落后。许多加工企业规模较小,设备简陋,大都是初加工、低附加值、低水平和科技含量低的产品多,深加工、高附加值、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少。产品缺乏特色,始终在低水平中重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毫无竞争力可言。

(九)品牌优势不强。影响全县粮食加工企业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品牌优势不强,企业主品牌保护意识淡薄。大多数企业只重视产品销量,如大米加工企业多为贴牌生产,认为只有单纯的销量才有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企业生存的命脉——品牌的创立、保持和保护。企业品牌的形成需要一个艰难的过程,企业主应该具有这种意识和准备。

三、对加快全县粮食加工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鼓励发展优质稳定的粮食加工原料基地。我县粮食加工企业在市场上要占有立足之地,首先要建立属于自己的粮食加工原料基地。积极引导企业在土地流转上鼓励发展集中连片的优质小麦、玉米等生产基地,引导农业生产向现代化、科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粮食加工企业与农户通过合同、合作等方式,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稳控本地粮源,降低原料采购成本。

(二)大力培育粮油批发市场。在搞好全县市场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拟定全县粮油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按照“政府规划、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购销户参与”的发展思路,探索粮油批发市场建设新机制。充分利用我县交通区位优势,依托现有粮油仓储、加工企业,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建设集粮食收购、仓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粮食产业园区,形成以粮油仓储为基础、加工业为龙头、物流为中心、功能配套的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层次和水平。

(三)鼓励粮食加工企业实行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可以与县粮食储备库开展购销联合,一方面发挥县粮食储备库在仓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另一方面发挥粮食加工企业在信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打造出行业整体优势。

(四)加强粮食产销合作。按照市场主导、政府调控、依托企业、深度合作、创新机制、共同发展的总体要求,引导鼓励各类粮食企业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经济效益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指导县内各类粮食企业入市做好夏粮、秋粮收购,全力掌握本县粮源的同时,积极探索粮食产销合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鼓励引导企业加强与粮食主产区的合作,到县外粮食主产区开展委托收购、订单收购和建立生产基地。

(五)重视产品升级,实施品牌战略。粮食加工企业的发展壮大,不能仅仅是简单的量的扩张,而应把产品上档次上水平,要在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方面下功夫,从而创出属于自己的品牌产品。

(六)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资金投入是推动粮食加工产业化的前提,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调整投资倾向,鼓励、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增加投入,扭转重视农业产前、产中投入,忽视产后加工投入的局面。

(七)拓宽融资渠道,发展壮大企业规模。除政府应加大对粮食加工企业投资力度、政策倾斜外,企业自身也应该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吸引城乡个体私有资本、集体资本、国有资本等投资,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主体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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