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委员会文件

2024-07-15

安徽省教育委员会文件(精选4篇)

1.安徽省教育委员会文件 篇一

安徽省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文件

直工妇字[2009]12号

关于开展第四届“省直机关十大女杰”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厅局妇委会(妇女小组):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

全会精神,大力宣传表彰在推进安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妇女先进典型,激励省直机关广大妇女弘扬时代精神,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做出新贡献。省直妇工委决定开展第四届“省直机关十大女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广泛开展第四届“省直机关十大女杰”评选活动,促进优秀女性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各条战线妇女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激励和带动省直机关广大妇女为促进安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条件

1、在省直机关从业的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3、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安徽的实践中贡献突出,成绩显著,在本行业、本系统发挥示范作用;

4、曾获得市(厅)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省直机关十大女杰”的评选不含厅级干部)。

三、评选机构

1、成立第四届“省直机关十大女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直妇工委,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事务工作。

2、成立第四届“省直机关十大女杰”评委会,评委会成员由组委会成员、部分妇工委委员及省直部分厅局妇委会主任代表组成。

3、第四届“省直机关十大女杰”的评选由组委会和评委会共同完成评选工作。

四、评选步骤及办法

1、推荐人选(11月23日—12月23日)

省直各厅局妇委会要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经层层择优筛选,推荐本行业、本系统的优秀女性参评,并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省直妇工委将从中择优推荐一批妇女典型参加“江淮十大女杰”评选。

2、审议初评候选人(12月24日—12月31日)

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厅局妇委会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条件审核,并提交组委会审议,确定初评候选人。

3、确定正式候选人(2010年1月4日—1月15日)由分管领导牵头召开组委会会议,研究、审议材料,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

4、候选人公示(2010年1月16日—1月22日)

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事迹、照片通过张贴海报的方式向各厅局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由所在单位将公示情况及时反馈到组委会办公室。候选人事迹公布一周内,如有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厅局妇委会及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经核查确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5、投票评选产生第四届“省直机关十大女杰”(2010年1月24日—1月31日)

在无记名投票的基础上,采取通讯投票和评委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计分比例另定)产生10名第四届“省直机关十大女杰”,同时授予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对其他正式候选人授予“省直机关优秀女性”荣誉称号,同时授予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对各厅局妇委会择优筛选的其他候选人授予“省直机关十大女杰”提名奖。

6、表彰奖励

在2010年“三八”节期间举办第四届“省直机关十大女杰”颁奖典礼。

五、评选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省直各厅局妇委会要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发动省直各单位和群众广泛参与,推荐各行各业的妇女先进典型。在确定候选人时,应与本行业、本系统已经开展的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推荐的典型要具有广泛性、代表性、时代性,着重考虑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能在广大妇女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

2、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被推荐人选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意见,听取其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各厅局妇委会要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查并形成推荐报告(须加盖公章)。

3、被推荐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一式3份,提供3000字先进事迹材料、300字事迹简介各3份(用A4纸打印,首页左上角表明第四届省直机关十大女杰推荐材料,第二页写明材料目录,其后附表格和事迹材料,同时报电子版)。所

写事迹内容要真实、生动、简炼,需加盖候选人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

4、提交的资料、证件:

(1)正式候选人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片5张(同时交电子版),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5张(一式一张),如有个人资料光盘可同时提供。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证件的复印件。

(3)被推荐人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均须由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所在行业的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4)各推荐单位于2009年12月23日前将被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省直妇工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传真):2606496

邮箱:FGW123456789@sina.com

省直妇工委

2009年11月23日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篇二

沪教委公„2008‟1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建设,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提升教育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我委决定开展2008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本市19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二、评议内容

(一)信息公开:评议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大会的精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二)网站建设:评议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政府网站卓越质量与服务管理规范‣的精神,拓展网站功能、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丰富网上办事、加强与公众互动、推进规范管理等情况。

三、评议方法

评议采取自查、专家评议、抽查、公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

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评议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逐项自查。自查结果通过“上海教育”网站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评议”专栏提交,并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委公众服务处(联系人:陈琼、刘瑜;联系电话:23116651、23116649;地址:大沽路100号,邮政编码:200003)。

(二)专家评议

我委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议组,针对评议重点,结合部门自查情况进行评议。

(三)抽查

我委根据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自查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核实自查情况。

(四)公众评议

我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评议专栏,接受公众对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情况的评议。

— 2 — 自查、专家评议、抽查和公众评议的结果根据不同的权重计算后得出最后评议总分。

四、评议时间安排

(一)自 查:2008年12月1日至22日。

(二)公众评议: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月16日。

(三)抽 查: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月16日。

(四)专家评议:2008年12月23日至2009年1月16日。

(五)统计排名:2009年2月初开始统计,评议结果择时通报。

五、组织实施

我委公众服务处负责评议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进行抽查,开展网上评议,汇总反馈评议结果。

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和参评工作。

附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具体

内容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信息

公开

评价

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27日印发

(共印65份)

— 3 — 附件: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和网站建设评议具体内容

一、推进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1.加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的情况。

2.基础教育机构落实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的情况。

3.基础教育机构规范建设信息公开网上专栏的情况。4.基础教育机构梳理并公开信息的情况。

5.基础教育机构规范公开2008年招生和教育收费信息的情况。

6.基础教育机构多形式宣传信息公开网上专栏,提高网上专栏知晓率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按照要求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和中考招生信息的情况。

3.规范公开早期教育机构、社区教育机构、老年教育机构等单位名录的情况。

4.公开教育收费标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育督导报 — 4 — 告、教育改革和发展进展的情况。

5.提供重要政府信息的解读服务、便民问答、最近热点问答的情况。

6.提供快捷、方便、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检索的情况。7.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的情况。

三、网上办事

1.网上办事栏目中开设“最新办事信息”区域,及时提供最新办事信息的情况。

2.设置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要素的情况。3.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的情况。

4.加强招生考试专栏建设,提供中考报名、中考查分服务的情况。

5.丰富网上便民服务事项的情况。

四、互动渠道

1.开展网上咨询、局长信箱、监督投诉受理工作,及时进行答复的情况。

2.提供基础教育机构热线电话、网上咨询、领导信箱一览表和相关链接的情况。

3.开展网上公示、网上调查、网上讨论、网上征求意见等互动栏目建设的情况。

4.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的情况。

五、集群整合

1.落实上海市教育网站全网检索及内容聚合要求的情况。

— 5 — 2.探索开展本系统网站全网检索及内容聚合的情况。3.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和办事平台,提供一站式在线服务的情况。

3.中共永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篇三

永委教〔2008〕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直属党委、总支、各支部,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乡镇(街道)初中、中心小学,电大永安分校,教师进修学校,三明外国语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永安教育“十一五”规划,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政治理论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战略部署,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好学习工作,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与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学习重点

1、十七大精神学习。认真开展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努力在“七个深入领会”上下功夫,着力把主题宣传教育的过程转化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推进新一轮创业创新的过程。

2、师德师风建设学习。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依法治教政策法规学习。要把学习法律法规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结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履行职责和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本领,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执政能力。

三、学习方式

1、集中学习。教师政治理论学习按学年计划组织实施,集中学习可采取专题报告、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坚持每月集中学习研讨一次,适时邀请专家举行专题讲座,具体安排上机动灵活。

2、个人自学。围绕计划安排的学习内容,教师通过自学,较系统掌握基本理论,结合实际思考问题。

3、举办讲座。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到学校开专题讲座。

4、观看电教片。认真组织教职工观看教育片,吸取他人教训,及时总结经验。

四、学习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切实把握理论学习作为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和首要问题来抓,作为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素质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参加理论学习,增强学习理论的自觉性。

2、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学习制度建设,坚持学习考勤签到制度,坚持考核制度,坚持学习笔记本调阅制度,健全自学制度,确保学校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每周集中学习一次,全校教职工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要求每位教师认真做好笔记,每月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确保学习落到实处。

3、进一步发挥表率带动作用。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发挥表率带动作用,党员教师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的表率。

4、进一步增强学习实效。理论学习必须紧密联系实际,把学习理论同指导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认识问题同解决教师队伍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转变思想作风同转变师德师风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水平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转化为切合工作实际的教育工作中。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附:教师政治理论学习材料篇目

中共永安市委教育工委

永安市教育局

二00八年九月八日

政治理论学习材料

2008年教育工作暨教师节表彰大会 永安市委书记江兴禄做了重要讲话 一是要站高望远、着眼全局看教育,指出要从区域发展、产业支撑、城市文明三个方面的高度来看教育,要把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以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力度统筹谋划新学年的教育工作。二是要统筹协调、求实创新办教育,三是要调动各方、整合资源抓教育,要加大力度提升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的建设,号召各级各部门要从组织、环境、资金保障等多方面加大教育保障投入,努力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福建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

一、严禁截留、侵占、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

二、严禁设立“小金库”或设臵账外账。

三、严禁用公款滥发福利、补贴。

四、严禁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五、严禁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六、严禁强制、搭车收费和摊派钱物。

七、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捐资赞助费。

八、严禁组织有偿办班补课。

九、严禁擅自印制和征订教辅材料。

十、严禁借代办费牟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

违反上述禁令者,经查实一律给予纪律处分或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禁令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习时间:9月19日 学习内容:

光荣的使命 重大的责任 热烈祝贺第二十四个教师节

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

春华秋实,桃李芬芳。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力推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的新形势下,我们迎来了第二十四个教师节。在此,我们谨向辛勤工作在教育战线上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的亲切问候!对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我市教育事业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实施“科教强市”战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矢志进取,社会各届大力支持,共同创造了我市教育工作的新业绩,实现了教育发展的新跨越。各级各类教育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得到加强,高等教育取得实质性突破,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这其中,无不凝聚着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无不饱含着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无不倾注着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热情与奉献。

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是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的新要求,也是时代对广大教师提出的新任务。当前,我市正处在全力推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的重要时期,要在海西建设中实现加快崛起,需要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教育支撑、人才支撑、创新支撑。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力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不断优化教育结构,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要积极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把农村教育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推动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改进培养模式、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切实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教育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扎扎实实为教育、为教师多办实事好事,为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使我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不断发扬光大。

教育牵系国家前途命运,讲台关乎民族千秋大业。教师承担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大责任,肩负着为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神圣职责,肩负着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光荣使命。长期以来,我市广大教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在神圣的岗位上恪尽职守、默默耕耘、甘为人梯,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今年教师节表彰的“十佳优秀校长”、“十佳优秀教师”和“十佳优秀班主任”就是我市三万七千多名教师的优秀代表,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我市广大教师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崇高追求和时代精神。广大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认真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四点希望”,以受表彰的优秀教师为榜样,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开启学生智慧,陶冶学生心灵,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我们相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市的教育事业一定能够更好更快发展,一定能够为三明在海西建设中充分发挥前锋、基地、枢纽、支撑作用提供更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

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 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学习时间:9月28日 学习内容:

教育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教师[20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教师队伍中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范人物。在今年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区广大教师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表现了崇高的师德精神。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

《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许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习贯彻时应注意和教育法规的学习结合进行。

三、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规范》的学习宣传。要通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规范》,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学校领导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学校要把贯彻实施《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 9 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要将学习《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列入教师的继续教育计划,把教师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列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定期考核检查。

各地学习贯彻《规范》的情况请及时报送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附件: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八年九月一日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 10 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永教通[2008]10号 关于转发中共三明市纪委《关于重申严禁党员 干部参与赌博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乡镇(街道)初中、中心小学,教师进修学校,电大永安分校:

现将中共三明市纪委《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纪发[2008]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立即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请各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令行禁止,做遵纪守法模范。

附: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抄送:三明市教育局,永安市纪委、监察局。永安市教育局 2008年3月11日印发

中共三明市纪委文件

明纪发[2008]1号

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

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狠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歪风的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案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以各种形式无视党政纪律,参与赌博活动,屡禁不止。2005年至今,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赌博违纪的案件377件,占立案总数的20.84%。最近,发生在某县的一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年六次赴澳门赌博和某县乡镇领导在酒楼包厢内聚众赌博的违纪问题,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已立案调查正在处理。为坚决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歪风,健全防治赌博歪风的长效机制,现重申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坚决抵制消极腐朽 思想侵蚀。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一条重要教训是党性观念淡薄,思想道德滑坡,以致精神消沉,玩物丧志。这些案件从反面告诫人们,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任何时候不 可丝毫懈怠。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更好更快地建设三明、发展三明,特别需要全市党员干部,以更大的凝聚力和饱满的政治热情,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努力拼搏,开拓进取。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恪守党性和高尚的道德规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警、自重、自律,追求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人生理念,形成风正气顺的人文环境,自觉抵制消极腐朽思想侵蚀,远离赌博等陈腐恶习,聚精会神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

二、切实增强纪律观念,从严约束自身行为。赌博是党纪国

法所不允许的。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特别是2004年以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公安部先后发出《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和《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省纪委、监察厅也下发了《关于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这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员、干部,嗜赌成性,恶习不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这是十分危险的。遵纪守法,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我们要切实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法规意识,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从 严约束自身行为,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自觉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做遵纪守法模范。

三、坚决查处顶风违纪案件,严惩赌博行为。认真贯彻从严

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大执法执纪和组织处理力度。对无视上级三令五申,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继续参与赌博的党员、干部,坚决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严查严处,担任领导干部职务的,要加重处分。凡是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一律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职,再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开除党籍。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继续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迅速出击,快查快结。完善工作通报制度,公安部门发现和处理涉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案件,按照规定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严格监督管理,不断完善防治赌博歪风的长效机制。目

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歪风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党组织管理失范,监督乏力,执纪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有的甚至为违纪者说情袒护。此类问题,必须坚决纠正。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狠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歪风当作 一件大事来抓,以身作则,敢抓敢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管住分管范围的下属。要特别注意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要重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今后凡是对直接分管范围发生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以及所在地方和单位于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歪风屡禁不止的,严肃追究班子主要领导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4.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篇四

通教发[2007]49号

2007年人事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和通州区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本着优先高中、面向农村、合理配置、有利发展的原则,对今年的人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毕业生分配

(一)分配办法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和2007年本市毕业生生源及专业分布情况,2007年我区的毕业生就业政策仍然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办法。通州区生源的毕业生面向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内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我委所属各学校在教委下达的指标内,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接收毕业生,教委加强宏观调控和编制管理。今年已和各校签约的毕业生按协议就业,毕业生的报到时间和上班时间由学校和毕业生具体约定,教委不再召开毕业生分配会。外地引进的毕业生各校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妥善安排好食宿,保证毕业生到校后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

(二)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新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毕业生树 1 立正确的人生观、成才观。同时要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使他们在党组织的关怀和各级领导的支持帮助下安心工作,早日成才。

2.毕业生的起薪时间及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三个月不报到者,取消分配资格,按未报到处理。

4.本市实行毕业生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违反师范毕业生服务期制度的,需向区教委缴纳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标准按北京市人民政府1998年7月8日第9号令《关于对违反师范毕业生服务期制度者追缴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的规定》执行。

5.各单位于8月31日前将毕业生的报到情况报教委人事科。

二、调配工作

(一)原则

1.根据我区农村小学减班趋于平稳、区直小学虽然略有增班,但原师资储备较多的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农村小学教职工调入区直小学,减少区直小学教师储备,并鼓励区直小学教师顺向流动。因小学课改和部分学校增班所需要的师资,由区直各小学间调剂。急需学科区直小学难以调剂,确需从农村小学调入的,由教委按照工作需要并适当考虑困难因素,统一调配,择优录用。

2.由于农村初中减班,师资紧张情况有所缓解。区直中学因自然减员、课改等原因需要从农村中学调入的教师,要严格把关,以工作需要为第一条件,由教委统一调配,择优录用。调动者必须是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劳动纪律,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岗位需要,具有合格学历的教师。在此基础上 2 家庭或个人确有困难的优先考虑。对于北京二中通州分校、北京育才学校通州分校需要的教师,教委给予优先考虑。

3.各镇(乡)之间(永顺镇、梨园镇除外)的调动,按照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解决教职工生活困难、顺向流动的原则,经人事科与双方单位协商同意后,可办理调动手续(需双方单位盖章)。北京二中通州分校、北京育才学校通州分校教师调入的教师按进城对待。

4.区直中小学各单位之间的调动,由本人申请,学校严格审查,报教委批准后,方可调动(需双方单位盖章)。

5.严格控制非教学单位人员调入。

6.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区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内严格控制调动。

(二)要求

1.凡申请调动者,本人需填写“通州区教育系统教师调动申请表”(另附)。申请表中要写清参加工作时间、学历、职称、任教学科、年级、本人特长、能够胜任的工作、调动原因等。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由学校统一报教委人事科,教委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调动原则,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对提出申请调动人员领导班子要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同意调动。同时对申请调动者填写的情况要严格审查,填写组织意见要实事求是。

3.教委人事科将根据基层单位意见对调动人员情况进行审核,报教委领导集体研究。教委将根据各学科人员的需求情况以及调出单位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审批情况由人事科通知单位,一律由单位答复本人,并做好未被批准调动人员的思想工作。

4.未经教委研究同意的调动人员,本人不得自行联系接收单位(调出通州区教育系统的人员除外)。区直各中小学及直属单位不得接待未经单位和教委同意的调动人员。原则上超编单位不安排申请调动人员。

5.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人事调配工作,认真做好申请调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调动工作要增加透明度,不搞一言堂,不得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广大教职工要给予监督。

6.申请调动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努力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调动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必须坚持正常工作,凡无故不上班者,单位不得支付本人工资,并取消调动资格。

7.因工作需要调动人员,调出单位要积极给予协调,树立大局意识,支持教委工作,服从教委安排。

8.暑假调动的截止时间为8月25日。逾期未落实单位的教职工必须返校上班。凡无故不返校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三)时间安排

1.2007年7月16日前,各单位对申请调动人员情况进行研究,并将研究同意调动人员的申请表、调动人员登记表由单位统一报教委人事科。7月16日后不再受理。(调动人员登记表同时报电子版)

2.调出通州区普教系统的以及各镇(乡)之间的调动,7月底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3.从农村中小学调区直中小学的教职工8月20日前办理完调动手续。

4.区直各中小学、幼儿园的需求计划2007年7月16日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教委人事科。报告中要写明原因、学科、4 人数等。

三、关于北苑学校初中部教师的安置工作

根据通州区教育规划,北苑学校自2007年暑假后停止初中招生,原有的年级按原计划毕业。北苑学校初中部的教师,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原则上毕业一个年级安置一个年级,分三年完成安置。教师的安置由教委根据本系统的实际情况,本着优先照顾、专业对口、就近方便的原则,统一安置。个人在本系统内不得联系接收单位。调出通州区教育系统的由本人向学校写出书面申请,由教委审批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近三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原则上由原单位给予安置。今年初三毕业班教师的安置,随暑假人事调配一并进行。学校要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稳定教师情绪,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对于按政策安置的教师,各学校要大力支持教委工作,以大局为重,不得拒绝接收,并给予妥善安置。

四、支教工作

(一)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加快首都教育现代化步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暂行办法》,2005年7月,区教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意见》。两年来,在各学校的支持、配合下,区教委圆满完成了本区城镇小学支教和接收东城区支教教师到农村支教的任务。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2008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区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跨区县全职支教

根据我区农村中小学编制情况,同时为了便于管理,跨区县全职支教教师仍采取相对集中安排的办法。8月25日前完成接收工作。

2.根据本区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的人员编制情况,分配城镇学校支教指标和农村学校接收名额。方式为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结成对口支援单位。8月25日前完成交接工作。

(二)大学生支教工作 1.大学生支教选聘工作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教委等部门《关于组织北京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开展支教活动的意见》和《关于2007年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支教工作的通知》精神,2007年分配给我区大学生的接收指标为70人。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积极支持、配合教委的工作。已于6月20日前按时完成签定协议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把支教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放假前,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并妥善安排好食宿,保证毕业生到校后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

2.大学生支教工作日程安排

(1)2007年7月9日(周一)上午,支教大学生到区教委报到。10:00区教委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支教大学生欢迎会。有支教大学生的学校派一名主管领导参加会议。会后将支教大学生接到学校。放假前将学校暑假工作及时间安排通知支教教师。

(2)支教大学生暑假正常休息。2007年8月24日前按时返校,和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研修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初定 时间为8月26—29日。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各单位要妥善安排时间,保证支教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按时参加培训。

二○○七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人事工作

意见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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