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科研机构考核指标

2024-08-16

公益性科研机构考核指标(精选12篇)

1.公益性科研机构考核指标 篇一

1材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针对课题组建立的疾控区域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全国范围内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卫生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疾病控制处负责人31位,包括中国疾控中心、全国30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疾控中心主任35位、分管主任139位以及办公室主任和质量管理科(或业务科)业务负责人和不同专业业务分管科室负责人272位,共计477位在内的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业务专家进行意向调查,论证的内容主要包括:(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是否准确;(2)指标的依据是否合理;(3)公式及其分子、分母的界定是否正确;(4)计算指标所需的资料与信息能否获得;(5)数据获取途径是否可行;(6)指标的核查方式是否能够实现;(7)标准(定性要求/定量指标值)是否符合现实工作要求;(8)指标考核中的注意事项是否全面;(9)类别所包含的指标是否全面等。

1.2 研究方法

所有调查资料经逻辑校错和手工校对后,用Excel 2003进行数据录入,并运用统计软件SPSS 13.0进行分析处理。对不同地区专家(东、中、西部地区)和不同工作岗位专家(行政领导和业务领导)认可程度的差异比较主要采用卡方检验。

2结果与分析

2.1 6大类别指标得到了广泛认同

2.1.1 考核类别设置被认为科学合理。

参与论证的专家对6个类别的区域绩效考核的总体认可度均达到90%以上,东、中、西部各地区之间的认可程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其中,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类别最高,达到了100.0%;最低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类别为93.0%。87.7%的专家认为通过以上6类考核类别评判区域疾控工作开展情况比较全面,其中,东、中、西部的认可率分别为86.7%、85.0%和90.9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表1)。

当然,论证中也有部分专家认为考核类别欠合理,集中表现为缺少“(5大卫生)检测能力”、缺少“地方病、寄生虫病监测”、缺少“人力培养”等指标。课题组对这些问题深入分析发现,虽然这些方面在考核类别中未能直接体现,但在具体的指标中均已有所涉及。

由此可见,区域绩效考核的6个类别得到了全国专家的广泛认可,这说明了考核类别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1.2 各类别指标的认同程度地区间略有差异。

按照不同考核类别分层来看考核指标的认可程度,各类别考核指标的平均认可度均在90.0%以上。其中,运行保障类别的指标认可程度最高,达到98.8%,最低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类别为90.1%。分析不同地区专家对各类别考核指标的认可程度发现,运行保障类别中的5个指标,在东、中、西部的认可程度分别为98.6%、98.4%和99.2%,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表2);而其他5类考核类别,其指标的认可程度在东、中、西部地区间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尽管如此,各地差异最大的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类别的考核指标,其最低的认可程度也达到了80.8%。

进一步分析发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类别的考核指标认可程度较低的原因,在于目前省级区域内的慢性病防制工作刚刚起步,远没有规范和普及,尤其是西部地区。对该项工作进行绩效考核难于判定和比较。课题组认为,慢性病防制工作是疾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健康中国2020”目标的实现,不能由于目前开展的程度而降低对该项工作的要求,考核在立足于现实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未来,正确引导疾控工作的开展。

2.1.3 不同类别考核指标的内涵得到充分认可。

从指标计算公式、数据来源、核查方式、指标的标准值以及注意事项5个维度分别对指标的认可程度进行分析发现,对指标核查方式的认可程度最高,达到97.6%,其次为指标数据来源(96.8%),认可程度最低的为指标要求,但也达到91.6%。从6个考核类别分层来看,慢性非传染性疾控考核类别的指标要求认可程度最低为78.6%(表3)。

另外,针对各考核类别所包含考核指标的全面性的论证结果显示:总体上,各考核类别包含指标的全面性认可率较高,达到88.9%(表3)。其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类别所包含指标的全面性认可率最高达10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类别认可率最低为81.7%。对于全面性认可率也较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类别,有专家提出建议增加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率”等指标。课题组分析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类别中已经包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两个反映及时性和规范性的指标,应该足以代表一个区域的突发应急处置能力,从力求精炼和准确的原则出发,可以不再增加。

注:“-”表示由于指标的特殊性,部分指标没有核查方式或注意事项等。

2.1.4 不同工作岗位论证略有差异。

从参与论证专家所处的不同工作岗位来看:省级疾控中心主任对指标的认可程度达到96.4%,疾控处长认可程度为94.6%。两者认可程度存在统计学差异的类别仅限于“传染病预防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两个类别(表4),但也已均达到较高认可程度水平。分析其差异在于:省级疾控中心主任认为当前考核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意义不大,而疾控处处长则认为可行。同时,对于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中心主任认为该项工作是考核区域的主要方面之一,认可程度高达96.1%;而疾控处处长们认为,该项工作影响因素过多,如自然灾害等,非主观意志所能控制,因而其认可程度仅为88.4%。即便如此,疾控处处长总体的认可程度也达到94.6%,说明各类别所包含的指标得到高度认可。

2.2 具体的考核指标得到了一致认可

2.2.1 17个指标被认为基本可行,地区间认可程度存在差异。

17个考核指标平均认可程度达到了95.7%(表5)。其中,运行保障类别中的人力综合素质指数和实验室检验能力达标单位比例指标的认可度最高,达到99.0%以上。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一项指标的认可程度在90.0%以下,为87.4%。分析其原因,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主要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承担,在不少地区该项工作刚刚起步,有待规范,现在进行考核条件尚不成熟,造成被认可的程度较低。

从不同地区来看,除传染病总发病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5个指标之外(P<0.05),其他12个指标的认可程度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这充分说明该12个考核指标适用于东、中、西部地区,得到了不同地区的认可。就认可程度存在差异的5个指标来看,地区间认可度存在西部高于东部,东部高于中部的趋势(表5),但是即使是认可程度最低的中部地区,其认可程度也分别达到84.2%、75.0%、80.8%、92.6%和93.2%。

以上表明总体上17个考核指标在东、中、西部地区均有较高的认可程度。

2.2.2 指标的内涵得到了普遍认同。

17个指标的计算公式、数据来源、核查方式、注意事项、指标要求等5个维度均得到了普遍认可(表6):最高的认可程度达到100.0%;除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类别的两个指标的指标要求维度认可程度分别为78.0%和79.3%外,其他认可程度均达到80.0%以上。

2.2.3 不同工作岗位论证差异很小。

省级疾病控制处处长和省级疾控中心主任对区域绩效17个考核指标的认可程度如表7所示,两类专家对考核指标的认可程度均较高,疾控处处长对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指标的认可程度最低,但也达到了85.7%。进一步分析发现,针对每一个考核指标的认可程度,这两类不同工作岗位的专家之间并不存在统计学上的差异。

3小结

意向论证结果表明,课题组确立的区域疾控绩效的17个考核指标得到了全国范围内卫生行政管理者和疾控业务管理者的普遍接受,认可程度平均为95.7%,对各指标的各项内涵也都高度认可(认可程度均在90.0%以上)。以上表明,区域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和较好的应用前景,可以用于进行区域绩效的综合评价;同时也验证了研制过程中“指标收集-指标筛选-指标界定”等一系列方法和步骤是科学、合理的。

2.公益活动考核标准 篇二

公益活动是从长远着手,出人、出物或出钱赞助和支持某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关系实务活动。河南省学生安全救助基金会所开展的公益活动要为“学安救助”计划所有公益项目服务,坚持“关爱学生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宗旨,须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所有公益活动。为了提高公益活动的规范性、高效性、受益性,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基金会章程,现制定以下公益活动考核标准。

一、考核原则

1.公开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考核的神秘感,考核结果及时公开,扬长避短;

2.客观性原则。进行客观考核,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避免破坏团队精神;

3.以工作为重点的考评原则。活动的考核是针对工作的,不可将与工作无关的因素带入考核中来,考核过程就事论事;

4.统一性原则。在活动评估中所使用的参数、效益指标的标准化,也就是衡量活动效益要坚持统一的标准和尺度。

二、考核时间:每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考核。

三、考核方式:由理事会和秘书处按考核标准对活动进行打分。

四、考核标准及分值 1.定位准确:开展的所有公益活动要符合本基金会的宗旨,不得超出我们的业务范围,坚持为公益项目服务的前提(10分);

2.准备充分:在开展活动号之前要做好各参与主体的协调工作,提前准备好活动材料,完善后勤保障工作(10分);

3.共同受益:活动结束后要实现受助方、捐助方和基金会共同受益,基本实现个参与方的活动诉求(10分); 4.宣传到位:每次活动开展前、开展中和开展后都要做好信息宣传工作,以传播正能量的形式实现一定的社会影响力(10分);

5.保障安全:每次活动的过程中要保障参与者的人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无意外事故的发生(10分);

6.内容充实:活动内容要适应活动地点的实际情况,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新颖能够充分激发参与者的兴趣和热情(10分);

7.信守承诺:诚信守诺是爱心奉献活动的基石,对于捐赠者意愿的遵守承诺是对捐赠者爱心的尊重,对于受捐者的遵守诚信亦是对受捐者人格的尊重(10分);

8.学会包容:爱心奉献活动中遇见的委屈、不理解等社会情态是对每一个爱心奉献者意志和承受力的考验,只有宽广的包容心才能滴水入海、有容乃大(10分);

9.追求规范:建立规范的爱心公益活动流程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并避免混乱,以最少爱心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爱心产出,也是保证透明原则实现的重要一环(10分); 10.遵纪守法:依据法不禁止即可行原则,可以采用任何不违法的方式来实现爱心的奉献,以此让爱心奉献精神在更广泛的领域在不同的社会阶层生根、开花结果(10分)。

3.公益性科研机构考核指标 篇三

一、公益性农业科研院所的特点

目前中国农业科研院所,分别承担着国家、省或一个地区全局性、关键性、战略性重大农业科技的研究任务,为公益性的研究机构。研究方向一般包括品种资源类、农作物(林木)类、资源环境类、畜牧兽医水产类、农产品加工类、农业宏观研究与信息技术类、农业机械与农业工程七大类。各省的农业科研院所一般是由省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部分省的农科院机关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组织机构、人事制度上部份或完全按照政府机构和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经费管理按财政补助单位(全额预算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公益性农业科研院所面向社会无偿提供研究成果和技术服务,一般难以获得经济回报。农业科研单位按财政部门要求,编制年度部门预算,人员支出由财政部门全额拨付,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定额管理、超支不补,项目支出实行零基预算,省财政根据可控财力进行安排。由于公用经费预算定额较低,造成农业科研院所经费供给、经费保障力度严重不足,尤其是公用经费严重不足。这样,也给农业科研院所的后勤服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带来一系列制约及影响。

二、公益性农业科研院所后勤工作目前现状

公益性农业科研院所的后勤工作,在经费管理上采取全额拨款或是差额拨款预算管理方式,公益性农业科研的特点决定了这类单位经营创收不作为管理的重点,这部份单位的后勤管理主要以服务单位、服务职工的福利性质管理为主,管理的范围包括该单位土地日常管理、公务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水电物业管理、食堂学校卫生所招待所管理等工作。由于单位的后勤工作不以经营为主,营利性部门只限于食堂、招待所、卫生所及部份门市铺面,少量的收入不能保证后勤职工的岗位津贴及其他支出,后勤部门难以做到收支平衡。

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职工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经营创收意识不强,即便后勤部门成立公司运作也容易导致政企不分、权责不明;二是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2009年全国各省开始统一清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后勤部门管理的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和房屋铺面等经营性资产,面临集中管理和处置后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一旦经营性国有资产清理到位,则后勤部门向企业化、市场化管理过渡,实行自收自支、收支平衡的改革方向和目标就越发缺少改革的基础及平台;三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与公务员工资标准差距较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未兑现到位,而后勤工作人员津补贴标准与单位机关及研究所津补贴标准又有一定差距,容易造成后勤服务人员人心不稳;四是对后勤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后勤工作复杂性的认识不足,认为后勤工作在农业科研单位中处于从属地位,缺少扶持、激励后勤队伍建设的政策或措施,然而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人数比例大,人员又以工人居多,在职称评聘及岗位竞聘上处于劣势,后勤干部队伍如果处理不好,势必影响单位的整体发展及内部稳定。

三、做好公益性农业科研院所后勤工作的思考

在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过程中,如何围绕公益性农业科研院所的重点工作做好后勤保障的各项工作,不仅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而且还要充分用好现有政策、与市场紧密联动并用好用活人才,这样才能充分做好并发挥后勤保障工作的功能作用。

1、打好公益性农业科研院所这张牌。事业单位,很多,科研事业单位,也不少,但公益型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就非常少,作为全额拨款或是差额拨款的公益型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就是要充分运用政策上的优势,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产

品,而作为公益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后勤部门的工作,最重要的是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在依靠公益性农业科研院所事业经费拨款的基础上,首先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俗话说:“后勤工作不是中心,但服务中心;不是大局,但牵动大局”,在任何一个单位,后勤工作都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但后勤工作完成的好坏,确实和每位领导职工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后勤部门要树立以“为科技创新服务、为单位重点工作服务、为全体职工服务”的目标宗旨,把构建和谐院所作为后勤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强化奉献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后勤日常服务保障工作,尽力帮助单位干部职工解决好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真正做到为领导分忧,为职工解愁。

2、下好服务单位与市场联动这步棋。后勤的发展怎样才能既为单位做好服务,又能不断创效益,提高职工福利待遇呢?还是要与市场紧密联系,做到服务与市场联动。一是纯公益性的工作要不断规范和完善管理制度,对不适宜社会化管理的水电维修,资产管理、环境治理等工作主要还是立足农业科研单位的实际,努力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树立花钱买服务的观念,对部份服务工作实行内部收费制,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服务的商品化和社会化;三是自己干不了、干不好的事坚决引入社会服务。由于农业科研单位人力及财力有限,由后勤部门直接管理的幼儿园、学校、食堂、卫生所、小区物业、招待所等管理已不

能满足单位日益发展的需要,可采用承包经营、联合办学办院(学校和卫生院)、委托管理等方式,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的策略,全面引进社会企业经营治理,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形成规模化管理,节约后勤管理运行成本;四是结合公益性农业科研单位特色,后勤的经营开发要与单位的科研成果科技产业工作紧密配合,不断拓展经营范围,在农资农化、园林绿化、科技产品的包装推广销售上下功夫。

3、念活后勤人员改革发展这本经。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公益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后勤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学历低,技能差距的问题,一方面,后勤部门进人“门槛”低,造成整体队伍文化水平低、职称低,结构不合理,呈现“三多三少”的现状,即:低学历的多,高学历的少;普通工人多,专业技术人员少;简单劳动者多,懂管理的人少;另一方面,由于工作岗位所限,不适应后勤工作的人员分流不出去,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情况。如何改变公益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后勤工作人员目前现状、念活后勤人员改革发展这本经呢?一是立足自身,培养自有人才,储备人才,在现有人员的使用中,既要坚持标准,又要做到不拘一格,把有能力、负责任、踏实肯干的年轻人提拔到二级部门负责人岗位上来,通过加强对现有人员尤其是年轻人的培养和锻炼,增加并保持人才资源储备;二是采用灵活多样的用人方式引进急需人才,引进人才要改变过去“唯我所有”的观念,建立人才“柔性流动”制度,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控制后勤人员事业编制,需要补充后勤服务人员时,可由各二级部门自主灵活聘用,通过兼职兼薪、聘请顾问、技术指导、合作研究、共同开发、短期聘用等多种形式引才借智,并按有关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劳动保障按有关法规和政策办理;三是结合后勤工作岗位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管理与分配制度,按照“强化岗位,以岗定薪,按劳取酬,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把年度考核同工作业绩挂钩、把年度考核同职工的待遇挂钩,不断提高后勤人员工作积极性。

4.公益、机构认证标准 篇四

1.公益机构认证公函:务必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公章。

1.1 公益机构认证公函:如机构本身无公章,但有挂靠组织可以加盖上级组织公章,并提供 上级组织的联系信息和新浪微博认证信息。

2.提供官方注册证明:民非企机构运营证明。

2.1提供官方注册证明:如机构本身没有注册证明,需提供挂靠组织证明公函。公函证明此机构归组织领导、负责组织的发展和约束,如有问题上级组织负责,并加盖公章。

3.民间组织特别要求:如民间组织本身不能提供认证公函,也不能提供官方注册证明,但

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需要认证,务必提供5份当地媒体的报道,5份行业媒体的报道,网页媒体均可总共10份,及过去半年内举办活动的图片及文字证明。

4.公益达人需提供:

A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B 工作证明(工卡图片)

C 所在机构开具公函并加盖机构公章:证明此人在机构工作且为主要负责人。

D 10份左右媒体报道,并提供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历史公益活动记录。

三级分类:基金会、公益项目、公益机构需提供1和2证明;

三级分类:民间组织需提供1和2或者3;

三级分类:公益达人需提供4中全部。

机构类别认证标准---资料提供

1.机构认证公函:务必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公章。

1.1 机构认证公函:如机构本身无公章,但有挂靠组织。可以加盖上级组织公章,并提供上级组织的联系信息和新浪微博认证信息。

2.提供官方注册证明:民非企机构运营证明。

2.1提供官方注册证明:如机构本身没有注册证明,需提供挂靠组织证明文件。公函证明此机构归组织领导、负责组织的发展和约束,如有问题上级组织负责,并加盖公章。

所有分类务必提供1和2资料。

三级分类:活动场所需提供场所级别证书—如国家图书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图书馆等。三级分类:会展娱乐还需提供举办方公函,写明此会展是由哪家机构或公司承办、负责组织的发展和约束,如有问题由此机构或公司负责,并加盖公章。

5.公益性科研机构考核指标 篇五

随着科技创新工程在科研单位的全面启动, 要跻身“世界一流农业科研院所”的行列, 必须进行卓有成效的科技创新, 而科技创新需要有服务良好、高效运转的行政管理运行机制来保驾护航。因此必须建立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新型管理制度。

在科研院所, 科研工作是重中之重, 绩效考核大多是针对科研团队及其人员。而对行政部门的考核方案较少, 又存在过于简单, 流于形式, 缺乏针对性等不足。导致研究所行政管理水平偏低, 直接影响到科研工作。建立以处室为单位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将部门任务与研究所的整体战略目标相结合, 能够促进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上层领导的交流沟通, 有助于达到各部门密切配合, 发现问题, 改进工作, 提升单位整体绩效, 促进研究所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行政部门绩效考核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 缺乏完整, 严密的量化考核体系。

目前, 农业科研院所绩效考核对象主要针对科研团队及科研人员。在行政绩效考核中, 只有笼统的行政人员考核, 而不存在一个与研究所战略定位相配套的行政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在行政人员考核时, 通常是年终以处为单位召开考评会, 先由每个人做年终总结, 经过群众评议, 根据人事处下达的优秀指标, 由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优秀人员。考核标准没有按岗位不同有所区别, 也没有量化的考核指标, 定性考核为主, 导致在年度考核的民主评议和投票中个人偏好和偏见占主导, 不能体现不同工作岗位之间的岗位职责及对任职者的能力、素质的评价。

(二) 缺乏规范的绩效考核反馈沟通制度。

没有建立规范的绩效沟通与反馈制度, 考核前轰轰烈烈, 考核后无声无息, 只在每次年度考核后, 公布各部门考核优秀的人员名单, 流于形式, 为了考核而考核。没有达到深入分析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的目的。

(三) 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不明显。

绩效考核结果未能与职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培训、奖金分配相结合, 各种待遇以职务级别为标准, 不以工作绩效为标准, 不能调动部门职工的积极性, 使绩效考核不能达到提高工作效果的目的。

三、行政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的基本原则

(一) 科学性、可行性和实用性原则

科学性是指考核体系的设计应做到全面、科学、逻辑性强;可行性是指指标体系的设计要充分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实际, 指标能够被考核对象理解和实现, 并且能够衡量;实用性是指考核方案要以实现研究所整体目标为导向, 能够体现各部门责任目标的实现情况。

(二) 共性与特性相结合原则

共性是指行政工作的本质都是以组织管理、服务科研, 促进研究所战略目标的实现为目的。特性是指根据各部门责任分工的不同, 考核的具体要求应该体现差别, 权重分配各有侧重。所建立的考核指标体系要做到统筹兼顾, 既能兼顾共性也能适用于不同部门特点。

(三) 全面性和客观性原则

全面性是指在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时, 考核主体的选择应该能实现多角度, 全方位的考核, 考核指标应该能体现各部门各方面的表现, 而不仅仅是狭义的工作业绩。客观性是指针对客观情况进行公允的评价, 应该避免个人偏好和因被考核者的一时言行而影响考核评价的“晕轮效应”。

(四) 公开公平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指考核的标准、方法、程序、过程每个环节都要公开透明, 考核结果要及时公布, 并进行沟通和交流, 有助于发现问题, 改进不足。公平性原则是指只有在考核过程中公正公平, 考核结果才有可信度, 才能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四、行政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

(一) 考核主体

在确定考核主体时, 应引入360度绩效考核理念, 扩大参与考评人员的范围和类型, 从不同层次人员中收集考评信息, 从多个视角对被考核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有助于集中各种考评者的优势, 达到互补, 使考评结果更加公正全面。

考核主体应对被考核部门的工作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所评价的内容要基于其所掌握的情况;有助于实现管理目的。

根据农业科研院所实际情况选择分权式的考核主体, 即考核主体的组成为:考核领导小组、主管领导、相关处室人员、本处人员打分平均值。此种考核主体包括了上级、同级、被考核部门自身、服务对象, 优点是成员来源广泛, 信息来源全面, 能够客观的评价被考核对象。

(二) 考核指标的设计

绩效考核指标的建立是有效地组织绩效考评, 实现绩效管理目标和要求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证。按照目标一致性理论和层次结构分析理论, 依据研究所的战略目标及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

1. 考核指标设计原则

绩效考核指标的设计, 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 系统性原则。对考评对象必须用若干指标进行衡量, 考核指标包含的内容尽可能全面, 动态指标与静态指标相结合, 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 以保证实现对部门绩效的综合评价;另一方面, 各个指标应是相互联系, 相互补充的。所有考核指标构成的体系应具有系统性。

(2) 实用性原则。即指标要简化, 指标的定义或内容要客观明确, 方法要简便, 信息及数据易于采集, 准确可靠, 整体操作规范, 考核的尺度明确精练, 避免歧义。

(3) 独立性与差异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强调评价指标之间的界限要清楚明晰, 避免发生重复。差异性原则是评价指标需要在内涵上有明确的差异。

(4) 目标一致性原则。它要求各个评价指标所支持的绩效目标是一致的, 要保证各个指标都是发展目标在各个层面上的分目标, 从而支持研究所的发展目标的实现。

2. 考核指标的确定。

绩效考核指标提取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研究所的战略目标。本文提取考核指标的方法主要用工作分析法、业务流程分析法、经验总结法和问卷调查法。

工作分析法, 首先要分析该部门的工作职责, 以及职位的任职者需要具备的能力, 然后确定衡量工作能力和工作职责的指标。

业务流程分析法。是通过分析被考评部门在研究所工作流程中承担的角色、责任以及同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来确定衡量指标。

经验总结法。是多位领导、专家通过总结经验, 提炼出规律性的研究方法, 提出绩效考核指标。

问卷调查法。是设计者根据需要, 把要调查的内容设计为一个表格, 发给有关人员, 征求不同人员的意见, 汇总分析这些信息, 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方法。

根据我国干部考核规定, 结合农业科研院所的实际情况, 通过调查问卷, 经过专家意反复求证, 最后选取政治思想、能力水平、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作风5个方面作为行政部门绩效考核一级指标, 然后将各一级指标深层细化, 形成16个二级指标。在实际实施过程中, 针对每一个考核指标, 还可详细的说明其考核指标内容及衡量标准, 以便使考核主体和被考核者能够准确的把握考核内涵, 降低因不了解考核指标而造成的行为偏差。 (见表1)

(三) 考核指标权重的确定

1. 绩效考核指标权重体系的设计原则。

考核指标权重是指赋予该指标一个系数, 科学的绩效考核需要分清主次、抓住重点。权重就是要将若干的评价指标分出轻重, 以一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对应的系数组成权重体系。

设计权重体系时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1) 整体优化平衡原则。即分配权重时, 既要抓住重点, 又不能太偏重某一个指标, 要考虑到每个指标都有贡献, 应综合平衡, 适当向重要指标倾斜, 以体现差别, 实现整体优化。

(2) 现实贡献与未来发展相结合原则。即绩效考核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绩效的考察, 更重要的是对以后工作有导向作用。在权重分配上, 对有利于长期持续发展的考核指标应赋予较大的权重。

(3) 多方位原则。征求意见使权重的确定受主观影响较大, 不同人对同一件事的看法不同, 对权重的赋予亦是如此, 这就需要多方征求意见, 综合处理意见确定权重值。

2. 绩效考核指标权重体系的设计方法

本文采取权值因子判断法, 其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 组成评价小组。包括领导, 绩效评估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 根据对象和目的的不同, 可以选择不同的人员构成。

(2) 通过有针对性的对其它科研院所进行调研;组织所领导和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召开研讨会;对所内职工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个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用分值打分, 比如说采取5分制, 重要程度从高到底为5-1。

(3) 填写各个评价小组成员权值因子判断表, 选取恰当的权值因子。 (见表2)

(4) 将各个评价小组权值因子 (即评价值) , 记录在权值统计计算表中, 并进行权重分析计算, 如表3所示。

下面, 我们以上述绩效考核体系中的一级指标为例, 说明权重因子判断法的权重设计。如果组成6个权重评价小组, 某评价小组成员有5人, 根据每个人对各个指标打分, 将打分填入表中, 用表2可计算出该小组给出的各个一级指标的权值因子 (即评价值) 。 (见表2)

用同样的方法可计算出其他各组各个一级指标的权值因子 (即评价值) , 填入权值统计表。即可计算出各个一级指标的权重。根据经验法对其进行适当调整, 最终确定各个一级指标的权重为。 (见表3)

用权值因子判断法同样可以确定各个二级指标的权重和考核主体的权重。

五、绩效考核方法

(一) 行政部门绩效考核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组织。

(二) 考核开始后, 被考核部门撰写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

(三) 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召开考核评估会议。首先由被考核部门负责人做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 后进行充分评议, 在此基础上, 每个评价人员对被考核部门进行评价打分。

(四) 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每人考核表中对被考核部门的打分进行统计计算, 行政部门考核表再按考核主体不同分组, 对被考核部门得分进行统计计算。

1.算出各个考核主体中每个评价人员打分平均值和加权平均值。

如:考核主体之一, 考核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

考核领导小组打分平均值= (5人考核表打分之和) /5

考核领导小组打分加权平均值=权重*考核领导小组打分平均值

(2) 被考核部门最后的综合评分为各个考核主体评分加权平均值之和。

被考核部门最后的综合评分=权重*考核领导小组打分平均值+权重*主管领导打分平均值+权重*相关处室打分平均值+权重*本处人员打分平均值

(3) 最后将行政部门绩效考核结果报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公示。

参考文献

[1]王勇.人力资源绩效考核[J].管理观察, 2012, (35) .

[2]蔡霞.浅谈科技企业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J].经济视野, 2012, (10) .

6.民间公益机构实习总结 篇六

一、实习工作内容

我的实习工作主要是协助机构里的冯奕安老师,处理他所负责的居家养老支持平台项目的开展和运作。在6月下旬,乐龄合作社刚刚入选“春芽计划”,成为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的发展示范典型。项目即将在石景山区四个试点社区开展,为社区中的老人们提供更多的服务,倡导他们组建自己的公益小分队,去帮助更多的老人,进而丰富社区中的文化活动。在我过去的生活阅历中,类似这样的与社区紧密结合的工作是很少的,所以我更多是怀揣着一种好奇心以及渴求提升的心情,跟随冯老师一次次地进入社区,与社区居民、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与沟通。过去我在社工方面的学习,主要是单纯的理论知识学习,很少有机会运用到实践中去。这一个月里,通过协助开展社区老年人需求调查会、处理分析调查问卷、以及几次参加社区里老年人的小组活动,我充分认识到深入社会、了解社会、与人沟通打交道,在社会工作中的深远意义。有时候,我们单纯地学习专业知识,大多是为了成绩上的优良,然而,如果不把这些知识贯穿到实践中去,知识永远是死知识,永远不能成为实现社会工作意义和使命的工具。譬如,在和老年人沟通交流的过程中,我逐渐加深了对他们生活以及心理状态的认识。作为已到暮年,濒临死亡的人群,他们的心中,充满了对自身以及社会环境的无形的惧怕以及消极因素。作为社会工作者,积极地调动社会资源,将自身的快乐和积极传递,让他们转变心态,成为自己晚年的主人,重返美好的乐龄年华,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也更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同时,我也认识到在社会工作的技巧中,除了各种专业技能,一个人自身的沟通交流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这是一门与人交流的艺术,很多时候工作进展的成效与我们表达水平的好坏有着密切的关联,因此,无论是在专业工作中、还是日常生活中,都需要提升交流与沟通的能力,以便工作能够高效地完成。

在这一个月里,乐龄不仅给了我一个接触社会,熟悉社工的平台,而且加强了我对当下公益组织发展状况的了解。作为一家草根ngo,乐龄扎根社区,努力探索一条更加适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除了社区居家养老平台的开展,还有包括上门服务以及贫困妇女小额资助在内的发展项目,这一切在我看来,都是充满创意和意义的工作。作为公民,我们不能单纯地依赖社会政策的安排和调整去适应既定的前进方向,更多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发动自身,去追寻一个适合我们的发展模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也都对生活中的缺陷有所察觉,这就需要我们开动脑筋,去积极主动地为改变生活、改变社会做推动。这就是这些草根公益组织依然艰辛奋斗的理由,有我们的一份力量,就有一寸希望。同时,作为一名社会科学领域的学习者,我也深深地发觉到自己在社会经验阅历、以及专业知识上的不足,未来的学习工作中,要想在这个领域有所建树,就必须努力提升自身知识储备的深度与广度。仍然处于社工学习初期的我,在这一个月里,经历了对社会工作、社区发展、民间公益组织等多方面的启蒙,这一切都激发了我深入学习研究这个领域的热情和信心,然而我也知道,单有热情和信心是远远不够的,除了有高瞻远瞩的视野,我更需要不断地脚踏实地地前行。学习草根ngo,隐忍大气的性格,向自己的远大理想默默奋斗。

二、实习感受与体会

7.采购绩效考核指标 篇七

Post By:2008-7-28 12:58:00

一、价格与成本指标

采 购的价格与成本指标包括参考性指标及控制性指标。参考性指标主要有年采购总额、采购人员年采购额及年人均采购额、各供应商年采购额及供应商年平均采购额、各采购物品采购基价(也称预算价或标准价)及年平均采购基价等。它一般是作为计算采购相关指标的基础,同时也是展示采购规模,了解采购人员及供应商负 荷的参考依据,是进行采购过程控制的依据和出发点,常提供给公司管理层参考。而控制性指标则是展示采购改进过程及其成果的指标,如平均付款周期、采购降 价、本地化比率等。列举如下:

(1)年采购额

年采购额包括生产性原材料与零部件采购总额、非生产性采购总额(包括设备、备件、生产辅料、软件、服务等)、原材料采购总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原材料采购总额,它还可以按不同的材料进一步细分为包装材料、电子类零部件、塑胶件、五金件等;也可按采购付款的币种细分为人民币采购额及其比例、不同外币采购额及其比例。原材料采购总额按采购成本结构又可划分为基本价值额、运输费用及保 险额、税额等。此外,年采购额还可分解到各个采购员及供应商,算出每个采购人员的年采购额、年人均采购额、各供应商年采购额、供应商年平均采购额等。

(2)采购价格

采 购价格包括各类原材料的基价(或称标准价、预算价)、所有原材料的年平均采购基价(或折算的采购价格指数)、各原材料的目标价格、所有原材料的年平均 目标价格(或折算成采购目标价格指数)、各原材料的降价幅度及平均降价幅度、降价总金额、各供应商的降价目标(降价比例金额)、本地化目标(金额与比 例)、与兄弟公司联合采购额及比例(尤其适合于大型工业集团、跨国公司、下属企业)、联合采购的降价幅度等。

(3)付款

付款包括付款方式、平均付款周期、目标付款期等。

二、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主要是指供应商的质量水平以及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表现,它包括供应商质量体系、来料质量水平等方面。

(1)来料质量

来料质量包括批发质量合格率、来料抽检缺陷率、来料在线报废率、来料免检率、来料返工率、退货率、对供应商投诉率及处理时间等。

(2)质量体系

质量体系包括通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供应商比例、实行来料质量免检的物品比例、来料免检的供应商比例、来料免检的价值比例、开展专项质量改进的供应商数目及比例、参与本公司质量改进小组的供应商人数及供应商比例等。

三、企划指标

企划指标是指供应商在实现接收订单过程、交货过程中的表现及其运作水平。包括交货周期、交货可靠性以及采购运作的表现,如原材料的库存等。

(1)订单与交货

订单与交货包括各供应商以及所有供应商平均的准时交货率、首次交货周期、正常供货的交货周期、交货频率、交货数量的准确率、订单变化接受率、季节性变化接受率、订单确认时间、交货运输时间、平均报关时间、平均收货时间、平均退货时间、退货后补货的时间等。

(2)企划系统

企划系统包括供应商采用企划系统的程度、实行“即时供应”的供应商数目与比例、原材料的库存量(或库存周期)、使用周转包装材料的程度与供应商数量、订单数量。平均订货量、最小订购数量等。

四、其它采购效果指标

其它与采购及供应商表现相关的指标有供应商总体水平、综合考核以及参与产品或业务开支、支持与服务等方面的指标。

(1)技术与支持

技术与支持包括采用计算机系统处理行政事务以及采用E—mail(电子邮件)联系处理业务的供应商数目录、采用

E—commerce(电子商务)的供应商数量、参与本公司产品开发、工艺开发的供应商数量及程度、能用英文直接沟通的供应

商数量等。

(2)综合指标

综合指标包括供应商总数、采购的物品种数及项目数、供应商平均供应的物品项目数、通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供应商数目、独家供应的供应商数目及比例、伙伴型供应商及优先型供应商的数目及比例等。

4.2.5采购效率指标

采购效率指标是指与采购能力如采购人员、采购系统等相关的指标。

(1)采购人员

采购人员包括采购部总人数以及战略采购前期采购、后期采购人员的比例、采购人员的年龄、工作经验等教育水平结构、采购人员语言结构、采购人员培训目标及实施情况、采购部人员流失率等。

(2)管理

8.公益性科研机构考核指标 篇八

1 公立医院公益性的概念界定及测评对象与主体选择

“公益”为后起词, 五四运动后方才出现, 其意是“公共利益”, “公益”是它的缩写[1]。在《辞海》中, 对“公”和“益”作了详细的解释。对“公”的解释包括:公平、公正, 与私相对;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公共, 共同等。对“益”的解释包括:增长, 加多补助;富裕;利益, 好处等[2]。经济学对公益性的解释是:成本自己承担, 收益回归社会。目前, “公益性”在我国没有正式的定义, 世界各国对此也没有一个真正的定义界定。本文就学术界众多专家学者从不同视角对“公益性”定义的内涵及外延进行的探讨。

1.1 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内涵

对于公立医院公益性内涵的理解, 大多文献主要集中在解决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适宜性及可行性等问题, 进而保证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李玲等[3]认为, 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是指公立医院的行为和目标与政府意志相一致, 进而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相一致。公立医院除了遵循一般医院和一般非营利医院的管理制度之外, 还要在维护医疗服务和筹资的公平性、提高医疗服务的宏观和微观效率、承担政策性职能等3个方面, 体现公益性。郑大喜[4]指出, 公益性最本质的特点就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使用者不付费或低付费, 而不是把投入与产出作为首要考虑目标。

1.2 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外延

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外延非常广泛,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书籍等发现, 学者对公立医院公益性外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减免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 实施免费体检, 下乡义诊, 为困难患者免费送药, 及时抢救治疗无主患者;承担公共卫生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救援等[5]。

笔者根据以上研究, 试着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内涵与外延作了概念性的界定, 笔者认为, 公立医院公益性是在政府的制度保障及约束机制下, 提供公平、合理、可及的医疗服务, 不以营利为目的地满足广大民众健康需求的一种基本属性。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应以困难群众为重点, 为他们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其外延不仅要包含为困难患者所提供的医疗救助, 还应体现在公共医疗卫生知识的宣传上, 以普及公众的医疗常识;此外, 利用媒体报刊等传播医疗常识及我国博大精深的医药文化也是公益性的一种重要体现。因为就目前来讲, 我国居民的医疗常识普遍缺乏, 这在出现重大卫生事件时表现尤为明显。

1.3 公立医院公益性测评对象与主体的选择

1.3.1 公立医院公益性测评对象的确定

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 将目前的医疗机构分成非盈利性 (即公立医院) 和盈利性 (即私立医院) 两大类。但从整体来看, 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以公立医院为主体, 且公立医院发展相对比较成熟, 承担着主要的医疗责任, 因此, 以公立医院作为公益性评价与测量的研究对象比较适合。

1.3.2 公立医院公益性测评主体的选择

从利益相关者理论角度看, 患者、医院、政府及其他医疗企事业等都是主体, 若想全部考量具有很大难度, 不太现实, 且会导致评价精确度的降低。医院与患者作为公益性的供需方, 对公益性具有最直接与客观的评价。因此, 本文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 以医务人员和患者作为公益性评价与测量主体, 对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进行系统的评价与测量。

2 构建公立医院公益性评价测量指标体系的必要性

2.1 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决定了必须对公益性进行评价

我国的公立医院是由政府出资建立的、向社会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组织。其本质是公益的、非盈利性的。公益性是指社会公众受益性质。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曾提出, 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制度是一种由政府组织, 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6]但很多人会有一个疑惑, 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与私立医院的公益性是否是相同的?一般而言, 私立医院的公益性范围较窄程度也相对较低, 其公益性维护机制主要通过3种途径一是法律强制;二是交叉回报, 即私立盈利性医院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有助于开发或者扩大市场并获得经济利益, 本质上是一种营销手段, 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而做的投资;三是公共关系, 私立非盈利性医院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一般要更多和稳定, 对于特定的区域或人群有承诺服务的使命, 并不因为这些区域或人群没有购买力而减少或退出服务提供。

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范围最为广泛, 程度最高, 而维持机制也最为完善。首先, 公立医院要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其次, 公立医院以公共服务最大化的原则组织提供服务, 提高运行绩效。因此, 要从多角度区分公、私立医院的公益性质, 这就需要有一套科学的公益性评价体系来系统地对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进行评估。

2.2 目前我国缺少科学完善的公立医院公益性评价测量指标体系

建立系统完善的公立医院公益性评价测量指标体系, 是科学评价公益性, 使医疗机构强化其公益性的关键环节。由于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的概念界定尚不明确, 因此对公益性的评价测量研究还不是很深入。目前, 对公立医院公益性评价测量的研究还处在探索阶段, 文献主要集中在针对公立医院绩效考评体系的构建研究。董云萍等[7]通过专家咨询方式, 筛选出经济运行指标、医疗服务数量、均次费用、治疗质量指标、政策任务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等7个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 构建出适合公立医院公益性的评价测量指标体系, 并运用TOPSIS法对该指标体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结果发现, 选取的7家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评价均不高, 提示政府只有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 同时解决好投入的有效性问题, 才能使公立医院逐步约束逐利动机, 做好各项公益性工作, 真正回归公益性。由于验证该指标体系时选取的是不同等级的医院, 因此公益性效果不同, 对于同等级医院之间的评价测量比较是否具有显著性差异却有待商榷。郑大喜[8]从社会功能方面筛选出直接反应公益性的指标, 如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直接减免, 患者欠费比重, 公立医院其他公共产品的提供;以及间接反映公益性的指标, 如差别指数, 交叉补贴指数, 成本回收率等, 从而构建出了一套公益性评价测量指标体系。但该指标体系并未成形, 且没有进行实证研究, 因此, 对其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代表性、合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均有待进一步研究。

“公益性”是个比较抽象的概念, 想要从量化的指标中真实全面地反映出公立医院公益性的真实状况不太现实, 需要从更大范围、更多维度地去测量。因此, 本文根据以上专家学者的研究, 吸收其精华, 再加入其未考虑到的一些因素, 试着构建更为完善的公立医院公益性评价测量指标体系。

3 公立医院公益性评价与测量指标体系的构建

3.1 指标的初选

根据文献报道, 现有的公益性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医院的规模、服务数量、质量、效率、收支情况、医疗费用、政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社会满意度等方面。邹婧睿等[9]采用单层随机抽样方法, 对武汉市180名医护人员和130名住院患者进行问卷调查, 结果发现, 医疗费用、救灾以及科研教育成为医护人员认为最能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的3个方面。董云萍等[10]通过专家咨询法确定医院公益性评价的7个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赵明等[11]通过咨询专家, 筛选出涵盖医疗服务数量, 服务质量, 服务效率, 均次费用, 社会满意度的5个一级指标和年门急诊、年出院人次, 年手术人次, 治愈率, 好转率等11个二级指标。

本文以公益性为核心, 结合文献研究, 拟筛选出可供选择的评价测量指标主要有:医疗服务数量、医疗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医疗服务效率、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技术水平、医院知识储备、均次费用、年门急诊、年出院人次和年手术人次等。

3.2 指标的确立

通过德尔菲专家咨询法, 结合因子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等对初选的评价测量指标进行筛选。根据专家的建议, 对指标进行调整后形成了涵盖医疗服务数量、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效率、均次费用、社会满意度、医疗技术水平、医院管理水平等9个一级指标和年门急诊、年出院率、手术人次、治愈率、死亡率、再次就诊率、药品收入比例、技术性服务收入增长率、门诊患者均次费用、出院患者人均费用、门诊和出院患者满意度等26个二级指标的公立医院公益性评价测量指标体系。见表1。

4 结论

9.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公益短信 篇九

温馨提示:“节能有我,绿色共享”,6月1日至30日是宁波市第10个节能宣传月,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要带头践行节能低碳,争做节约能源资源和绿色消费表率!

温馨提示:“促绿色发展、建名城名都”,明天是全国低碳日,让我们共同参与,上下班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节约办公用电,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

温馨提示:明天是全国低碳日,让我们“携手绿色出行,乐享创新生活”,积极践行绿色消费、绿色办公、绿色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工业低碳发展”,推进宁波“中国制造20xx”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温馨提示: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作表率。请您积极参与全国低碳日体验活动,低碳出行,节约能源。

温馨提示:空调温度设定标准: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空调运行时关闭门窗。

温馨提示:杜绝长明灯和电脑空运行。办公楼3楼(含)以下不乘电梯走楼梯。下班时及时切断有关设备电源。

★ 9.20全国爱牙日宣传活动总结精选

★ 全国爱眼日宣传标语

★ 环保公益宣传广告语

★ 爱爱短信范文

★ 医院开展“9.20全国爱牙日”口腔义诊活动简报

★ 艾滋病宣传活动公益用语

★ 全国爱牙日宣传活动简报

★ 全国高血压日宣传计划书

★ 《认牙》读后感

10.创模考核指标内容 篇十

指标一: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指标二: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

指标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贵州省(区)前列

指标四:近三年,每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00 元;近三年,每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指标五: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

指标六:单位GDP用水量逐年下降

指标七: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指标八: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

指标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指标十: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指标十一: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指标十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指标十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西部城市可选择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国平均水平)

指标十四: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 指标十五: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指标十六: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指标十七: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80%

指标十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指标十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指标二十: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指标廿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指标廿二: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指标廿三: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指标廿四: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

指标廿五: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11.怎样设定绩效考核指标 篇十一

绩效考核不坚持战略导向,就很难保证绩效考核能有效支持公司战略,绩效考核的导向性是通过绩效指标来实现的,绩效考核能否实现导向战略,实际上就是通过战略导向的绩效指标的设计来实现。

这首先意味着,作为衡量各职位工作绩效的指标,关键绩效指标所体现的衡量内容最终取决于公司的战略目标。当关键绩效指标构成公司战略目标的有效组成部分或支持体系时,它所衡量的职位便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相关部分作为自身的主要职责;如果KPI与公司战略目标脱离,则它所衡量的职位的努力方向也将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产生分歧。

KPI来自于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分解,其第二层含义在于,KPI是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进一步细化和发展。最后一层含义在于,关键绩效指标随公司战略目标的发展演变而调整。

以工作分析为基础的指标设计

工作分析是一切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设计绩效考核指标的基础依据,

根据考核目的,对被考核对象的岗位的工作内容、性质以及完成这些工作所具备的条件等进行研究和分析,从而了解被考核者在该岗位工作所应达到的目标、采取的工作方式等,初步确定绩效考核的各项要素。

以综合业务流程进行指标设计

以战略为导向,以工作分析为基础的指标设计方法,也许很多企业都在应用。但他们在设计指标的时候,却忽视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即:综合工作流程来设计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必须从流程中去把握。根据被考核对象在流程的扮演的角色、责任以及同上游、下游之间的关系,来确定其衡量工作的绩效指标。此外,如果流程存在问题,还应对流程进行优化或重组。

12.公益性科研机构考核指标 篇十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支持开展公益性行业科研工作,中央财政设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环境保护是其重点支持的行业。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环保科研专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环保科研专项主要支持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围绕《规划纲要》和《国家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环保科技规划》)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开展环保行业的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主要包括:

(一)环保行业应用基础研究;

(二)重大环境技术前期预研;

(三)环境管理和环境治理实用技术及应急处理技术开发;

(四)国家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研究;

(五)环境监测监理技术研究。

第三条

环保科研专项面向国家环保需求,直接为环境管理服务,为环境科技的发展服务。环保科研专项突出环保工作的重点和特点,着重环保工作中急需解决的一些科研问题,并与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合理区分层次,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现有机衔接。环保科研专项下只设项目层次,专项经费使用要避免分散。

第四条

根据专项经费项目类型特点,一般采取招标或者择优委托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一般为中国大陆境内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

第五条

环保科研专项的实施要面向建立环保“统一战线”的要求,充分发挥全社会环保科技力量的作用。国家环保总局系统外的单位承担专项经费项目的财政资金应当占环保科研专项经费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家环保总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报送财政部备案。

第六条

环保科研专项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和立项、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项目支出和预算执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等环节。具体经费的申报、执行、管理等严格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国家环保总局成立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项咨询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和规划与财务司依据其职能,开展环保科研专项实施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国家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

(二)负责征集环保科技需求,受理项目建议,建立项目库;

(三)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建立和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四)负责专项咨询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五)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

(六)组织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的评审和协作攻关;

(七)协调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监督检查、财务审计、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

第九条

国家环保总局规划与财务司的主要职责是:

(一)核批环保科研专项经费总预算及预算;

(二)组织对项目经费的财务监督检查、决算和绩效考评等,配合审计机关、内审机构开展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第十条

专项咨询委员会依托国家环保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立,成员包括教育、农业、水利、林业、气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代表和来自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方面的科技、管理、经济等领域的专家,以及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业务司(局)代表和地方环保部门的专家。专项经费项目组成员和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人员,不得担任专项咨询委员会成员。专项咨询委员会主任由总局领导担任。根据研究的重点领域(如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环境管理等),专项咨询委员会下设立若干专家组。

第十一条

专项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环保科技规划》,审议提出专项经费项目建议;

(二)审议提出项目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

(三)对项目执行的全过程发挥咨询评议作用。

第十二条

专项咨询委员会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专项项目建议和承担单位选择方式的初步建议;

(二)完成专项咨询委员会委托的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

(二)按照签订的项目任务书具体实施项目,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落实项目约定支付的自筹经费及其它配套条件;

(三)接受监督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十四条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根据《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紧密围绕环保工作重点和环保科技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国家五年规划期第一年制定《环保科技规划》,报送科技部和财政部备案。

第十五条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根据《规划纲要》和《环保科技规划》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向社会征集科技需求和组织项目申报,建立项目库。项目库可根据新的项目建议动态更新。征求科技需求和组织项目申报的对象应包括:地方环保部门、国家环保总局各直属单位、国家环保总局各司(局、办),以及全社会,包括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等。

第十六条

专项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根据环保科研专项的定位和总体布局,每年从项目库中遴选项目,并对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凝练,提出初步的专项项目建议。专项项目建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立项依据、立项原则、研究目标、主要任务和项目、项目优先顺序建议,以及具体的项目建议等。专项经费项目建议的要求是:

(一)围绕《规划纲要》和《环保科技规划》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

(二)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增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环发〔2006〕97号);

(三)体现公益性行业项目特点和内容要求以及财政部的立项要求;

(四)结合环境管理科技需求;

(五)项目应分轻重缓急,确定优先次序;

(六)具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指标;

(七)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应用前景;

(八)注重与国家科技计划等其他科研计划项目协调,避免重复;

(九)积极发挥各地方、各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参与环保科研的积极性,形成最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

具体的项目建议内容包括项目立项的必要性、项目目标和考核指标、项目任务和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项目研究基础与承担单位选择、项目实施计划、经费概算等。

第十七条

专项咨询委员会针对项目的重要性、目标设定的科学性、任务设置的针对性等,对初步的项目建议进行综合咨询论证,提出专项经费项目建议。

第十八条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对专项经费项目建议进行审核后,每年4月底前报送科技部、财政部。

第十九条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根据科技部的审核、查重反馈意见,委托专项咨询委员会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调整,提出调整的专项项目建议和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并报送专项咨询委员会审议。专项咨询委员会对专家组提出的专项项目建议和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进行审议。

第四章

项目评审和立项

第二十条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根据专项咨询委员会提出的项目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结合项目性质、实施地点、成果应用等特点,采取择优委托或者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并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的条件如下:

(一)国内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相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综合能力;

(二)以项目为单元进行申报。单独和联合申报单位要明确项目实施的组织方式、负责单位,提供保证项目实施完成的承诺书,并保证落实配套资金;

(三)鼓励承担单位与国内科研、业务、教育部门优势研究力量或相关企业联合攻关。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按签订课题任务书时计算);具有高级职称;每年(含跨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同期只能主持一个环保科研专项项目,同时可参加另一个项目;过去三年没有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第二十二条

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立项依据;

(二)项目总体目标、目标;

(三)研究任务、技术路线和组织实施方式;

(四)项目分实施方案;

(五)项目承担单位已有科研条件。

第二十三条

项目预算编制应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具体要求见《试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原则上从环保科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项目,按照国家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建立环保科研专家库,建立和完善专家的遴选、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形的专家,应当回避:

(一)项目承担单位是专家所在工作单位;

(二)项目承担单位与专家所在单位有利益关系;

(三)在两年内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合作成果;

(四)与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在研究生或博士后阶段存在师生关系;

(五)与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六)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关系。

第二十六条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根据评审结果,提出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安排建议,按照优先顺序排序后,于每年7月底前一并报送财政部,由财政部组织评审。

第二十七条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项目总预算,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批复预算的项目应当纳入全国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滚动安排。

第二十八条

国家环保总局规划与财务司根据财政部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和批复的项目总预算,在部门预算“一上”时报送项目预算。

第二十九条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对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国家利益的项目做好保密工作;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技保密协议并监督实施。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三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与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签订的项目任务书开展项目研究开发工作;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施实行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上项目实施和经费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项目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变更等重大事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批准。

第三十二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专项咨询委员会的咨询评议作用。

第三十三条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及时调整或撤销:

(一)市场、技术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动,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及技术路线需要修改;

(二)项目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继续实施;

(三)项目的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研究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四)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研究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第三十四条

需要调整或撤销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核准后执行。必要时,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可根据实施情况及专家评估意见等直接进行调整。

第三十五条

环保科研专项撤销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已开展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设备仪器、阶段性成果、知识产权等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同时报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核查备案。

第三十六条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要加强项目实施的信用管理,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在环保科研专项中的信用情况进行客观记录,并作为其参与国家科技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七条

项目经费开支和预算执行按《试行办法》执行。

第六章

项目验收与绩效考评

第三十八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项目验收分为财务验收和业务验收两个阶段,财务验收是进行业务验收的前提。

第三十九条

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的具体要求,参见《试行办法》。

第四十条

财务验收完成后,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会同相关业务司(局)组织业务验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业务验收:

(一)项目目标任务完成不到85%;

(二)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

(三)未经申请或批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发生变更;

(四)超过下达的项目任务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并且事先未做出说明。

第四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执行期结束后三个月内仍未提出验收申请的,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视情形严重程度,可对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前三个月申请延期,经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批准后按新方案执行;如未能批准,项目仍需按原定期限进行验收。

第四十二条

验收工作可采取组织专家或委托经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业务验收专家由不少于7名专家组成。专家从环保科研专家库的相同及相关领域中随机选取。

第四十三条

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观看演示、提问质询的基础上,独立提出意见,并在结论意见中总结项目对环境科技管理的支撑作用,提出成果或产品今后的应用推广建议。

第四十四条

存在因提供文件资料不详、难以判断等导致验收意见争议较大,或项目的成果资料未按要求进行归档整理,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等情况的项目,需要复议。需要复议的项目,应在首次验收后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改进或补充材料,再次提出验收申请。若未再提出申请或未按要求改进或补充材料,视为不通过验收。

第四十五条

项目验收结论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除有保密要求外,可向社会公示。

第四十六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需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项目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国家环保总局,按照规定经批准后,继续用于专项的实施。

第四十七条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结合财务验收和业务验收,逐步建立对项目经费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评的具体工作可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考评可与验收、中期评估等工作结合,同步进行。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确定立项、选择承担单位、确定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八条

探索建立对项目的后评估机制。在项目验收一年或更长时间后,对其成果应用状况,特别是对环境管理的支撑作用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后评估过程中,应吸纳国家环保总局相关业务司(局)参加。

第七章

资产与知识产权管理

第四十九条

加强环保科研专项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环保科研专项取得的成果要按照《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管理。涉及国家机密的,执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和管理按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产生、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五十条

鼓励环保科研专项科研成果的转让和转化。成果转让和转化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等问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执行。

第五十一条

对于合作研究的项目,在项目启动前,项目承担单位应与各参与单位约定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不得有恶意垄断成果和知识产权等行为。项目承担单位违反成果和知识产权权益分配约定,在五年内不得参与环保科研专项项目。

第五十二条

项目结束后,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形成的固定资产,由承担单位代表国家负责管理和使用,资产的处置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维护运转费用由使用人承担。专项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按照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专利权的归属与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执行。论文及专著须标注“环保科研XXXXXXXX专项经费资助”字样。著作权的归属和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由承担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研究成果转化及无形资产使用产生的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

建立评审专家信用问责制度,如发现信用不良,进行公示并解聘,五年内不再具有聘任资格。

第五十五条

对不按时上报报告材料或信息,以及不接受监督检查的项目,采取缓拨、减拨、停拨经费等措施,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利的项目,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追回已拨付经费,取消其参与环保科研专项资格等处理。

第五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科技成果的,一经查出,撤销立项,追回已拨付项目经费,并向社会公开,取消其承担或参与环保科研专项的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其中,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和环保科研专项管理制度未通过验收的,取消其五年内承担环保科研专项项目的资格。

第九章

第五十八条

在项目申报、审批过程中,一切接触申报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负有对申报项目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五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上一篇:工程招标文件标准范本下一篇:浅论大学英语听力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