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剩饭剩菜处理协议(共2篇)
1.食堂剩饭剩菜处理协议 篇一
马场小学食堂剩饭剩菜收集合同
甲方(发包方):平塘县马场小学
乙方(承包方):王绍兴
为搞好学校勤工俭学,增加创收,改善办学条件,结合学校实际,甲方的食堂剩饭剩菜收集由乙方承包,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学生食堂的剩饭剩菜由乙方负责收集。
二、承包费的计算:学校按每月300元收取承包费,每学期结束时结算一次。
三、承包期为壹年(即从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
四、乙方必须在合同签字前预交学生食堂剩饭剩菜收集押金伍仟元(学年结束时依实际情况结算,多退少补)。
五、合同签字前承包费一次性交清,甲方给予乙方百分之二的优惠(中标48小时内交款)。
六、乙方收集剩饭剩菜时间、责任规定:
1、每餐就餐前及就餐后20分钟内不准乙方进入食堂扫剩饭剩菜;
2、餐后40分钟内乙方必须收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另作处理;
3、乙方规定扫剩饭剩菜的时间外倒学生饭或菜,每违反一次罚款100元。
七、乙方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其一切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秩序,违者每人每次罚款二十元。
八、乙方应注意安全,在校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己负责。
九、乙方不享受学校的福利待遇,不享受学校的住房安排。
十、甲方开餐、调课、放假等乙方均无权干涉,即使由此影响了乙方的收益,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十一、学校调整布局造成的学生异动,以致影响乙方收益,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十二、乙方无权对搭餐的学生用米进行监督。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乙方经济担保人:
2011年6月28日
2.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活动方案 篇二
通过活动,让幼儿明白每一粒粮食都是农民和工人辛勤劳动的结晶,懂得“一粥一饭,来之不易”的道理,从小培养他们具有“惜粮爱粮”的好品质。
二、活动主要内容:
1.给孩子观察实践的`机会,成为活动的主人。
2.以语言、绘画、歌曲等手段宣传爱粮节粮。
3.举办“粮食展览活动”,让幼儿将粮食与食品对应,增加对粮食的认识。
三、具体活动安排:
1.秋游期间带孩子去种植园观察并拍摄照片。说说粮食的名称,农民伯伯怎样辛勤的劳作?
2.收集各种农作物及粮食成品与半成品。幼儿一起动手,开展“粮食展览活动......
3.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年级组活动
小班:“运粮忙”游戏活动
中班:文艺表演:齐唱歌曲《秋天多么美》,编排童话剧《大公鸡和漏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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