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12篇)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 篇一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见附1、2、3、4)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小组
(二)职责: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 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二、接报警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通讯联络方式见附件6)。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证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性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专业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性,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专业技术操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五)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措施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四、预案管理与修订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2.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3.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名单
4.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技术处理小组名单;
5 .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单;
6.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电话号码。
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 篇二
2014年11月27日, 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新闻办公室主任李静发布了2014年10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
2014年10月, 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14起, 死亡12人, 受伤13人。与2013年同期相比, 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4人, 下降25.00%;受伤人数增加6人, 上升85.71%。八大类特种设备中, 锅炉事故2起, 压力容器事故1起, 电梯事故3起, 起重机械事故3起, 场 (厂) 内机动车辆事故4起, 大型游乐设施事故1起。以上事故正在按照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器人研究探讨 篇三
【关键词】 特种设备 应急救援 机器人 前景 研究
【中图分类号】 TP24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7-0037-02
一、 引言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1],截至2011年底,全国在用特种设备数量729.15万台,同比增长12.58%,本年度新增103.54万台,停用83.09万台,报废16.54万台,另有各类气瓶13563.64万只,同比减少3.62%,压力管道83.68万公里,同比增长14.34%[2]。特种设备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电力、机械、冶金、船舶、交通、轻工、建材等传统工业领域和航天航空等现代工业领域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特种设备事故现状
2005年至2009年间,我国年均发生特种设备事故300多起,人员伤亡近千人,经济损失巨大,有的重特大事故还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居民大规模转移、交通干线中断、大范围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大面积环境污染等灾难性后果[3]。
近年来,典型的特种设备事故有:
1.1998年,西安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管理所400m3、储存170t液化气的球罐根部发生泄漏,造成7名消防战士和5名液化气站工作人员壮烈牺牲,32人重伤;
2.2005年,江苏淮安液氯泄漏造成29人死亡,436名村民和抢救人员中毒住院治疗,门诊留治人员1560人,10500多名村民被迫疏散转移,大量家畜(家禽)、农作物死亡和损失,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京沪高速公路宿迁至宝应段(约110公里)关闭20小时;
3.2007年,山东金龙化工有限公司一满载硫酸二甲酯的槽车在107国道1169公里至1174公里处时,发生泄漏,导致1人死亡,120人中毒并有两人危重;
4.2008年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锅炉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
5.2009年6月4日6时10分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定海东路158号宁波东和金属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气瓶爆炸事故,造成3人重伤,15人轻伤。
大量的特种设备事故案例显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已经成为社会公共安全救援重要的一环,为积极应对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建立高效的特种设备移动应急救援体系是各个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亟待解决的全国性问题。
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现状
各省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均已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纵观这些预案,尽管它们都明确了人员分工、职责,也建立了操作模式,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应急救预案仍较依赖主观判断,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实用性;二是缺乏专业的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及装备尤其缺乏针对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机器人,应急救援技术水平落后;三是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
目前,国内数个高校或科研机构已成功研发出了针对特种设备、非煤矿山及煤矿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例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研发出了国内首个应用于特种设备事故救援领域的“特种设备事故移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直接促进了我国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能力的提高。
四、应急救援机器人研发及应用现状
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在研制军用机器人、扫雷机器人、排爆机器人和消防机器人等危险作业机器人。应急救援机器人是机器人的一个新兴发展的领域,属于危险作业机器人的一个分支,具有危险作业机器人的特点,同时还具有部分工业生产机器人的特点。
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多为锅炉爆炸、大型起重机械倾覆或危化品泄漏,事故现场环境恶劣,易发生二次危害。这些事故的救援方式多需要根据事故的类型及事故现场的实际环境确定救援的方案,然而,在这些事故中,救护人员一般无法进入危险区域进行环境检测与现场勘察,而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器人可被应用到这些应急救援领域,代替人类进入事故的现场进行摄像、检测并完成部分救援动作。
4.1 国外应急救援机器人研制现状
在国外,应急救援机器人发展迅速,技术日益成熟,部分国家产品已初步进入实用化阶段,西欧、美国及日本等世界发达国家与地区已开始装备使用。
4.2 国内应急救援机器人研制现状
国内应急救援机器人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尽管我国在应急救援机器人上已经做了大量的研究,但大部分还集中于煤矿、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应用于特种设备领域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器人目前还鲜有科研、技术机构开展研发。
4.3 国内机器人研究机构情况
国内目前在机器人研究上处于较领先地位的高校、科研机构主要有以下几家: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九研究院探测与控制技术研究所特种机器人技术研发中心、清华大学智能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智能服务机器人实验室以及东南大学远程测控与机器人技术实验室等。
4.4 国内外应急救援机器人应用案例
应急救援机器人最早投入实际使用的案例出现在2001年的“9.11恐怖袭击”中[6],不过机器人仅起到了搜索废墟表面及浅表面生命体的作用,不能算为严格意义的应急救援。随后几年,机器人在应急救援中也主要承担搜救的角色,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11年。2011年日本福岛核危机,苦于本国没有合适的机器人参与探查和抢修,不得不依赖外部援助,2011年3月17日,提出向德国政府请求提供远程遥控机器人;美国iRobot公司为支援日本调查处理核事故,向日本提供4台用于危险地带的机器人,其中“勇士”(Warrior)和“打包”(PackBot)两款机器人在救援中大显身手,“勇士”机器人负责清理事故现场并负责拖动“打包”机器人靠近核反应堆,“打包”机器人负责对核反应堆核心外壳进行摄像并侦测核反应堆附近核泄漏情况。福岛核事故促进日本机器人产业高速发展,2012年10月,日本新能源产业开发机构开发出两款新型救灾机器人,拟在福岛第一核电站投入使用,同年11月底,日本东芝公司也发布一款四足机器人“福岛探索者”用于福岛第一核电站,以检测其放射性物质的残留影响。
五、结论
从工业机器人拉开机器人技术应用的帷幕开始,全球目前已有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家用清扫机器人等繁多的产品种类,而且还有更多行业和领域正在积极探索机器人技术的应用。多份世界有影响的趋势分析报告皆指出,机器人是未来科技的重要发展方向。
应急救援机器人在事故现场尤其是救护人员一般无法进入的危险区域成功救援的应用案例,以及特种设备事故危害性大、影响面广、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点,将会使越来越多的研究机构及其研究人员将目光投向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器人的研发。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 黄杰鹏 2011年特种设备统计分析[J]. 统计与分析 2012年 第28卷第5期
[3] 陈国华,刘晖 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探讨[J].工业安全与环保 2012年 第1期
[4] 金周英,白英 我国机器人发展的政策研究报告[J].机器人技术与应用 2009年 第2期
[5] 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救灾救援危险作业机器人技术”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 中国科学院网页 2010年7月
4.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四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学生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出现的安全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稳定思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安全工作 组
长:曾
敏
副组长:汪
红
刘凤锋
潘长富 王丽荣
组
员:关 宏 崔冬梅 高祥海 张明华 各村小学校长及各班主任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特区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安全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6、校内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成员—校 长—县教育局
四、报告电话:
组
长:曾
敏 *** 副组长:汪
红 ***
5.特种设备事故应急 篇五
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 4 9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5号)、《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国质检特[ 20051206号]、《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陕人常发【2 009114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和《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黄陵煤化工公司所辖范围内肛对和处理因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对安全生产、社会稳定、职工生活造成的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指导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置、恢复等工作。(2)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电弧炉)、升降机、焦炉五大车、螺旋卸料机、螺旋堆取料机等。1.4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救人优先的原则。
(2)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3)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有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2、响应分级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五个等级。
(1)I级即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
(2)II级即特大事故,是指死亡10-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种设备事故。
(3)Ⅲ级即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役事故。
(4)Ⅳ级即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5)V级即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给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设备事故。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黄陵煤化工公司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公司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3.1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公司机关各部门经理及各基层单位党政正职。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2)协调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对事故现场清理、秩序维护、事故抢险、事故调查处理、恢复正常状态等各项应急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落实。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煤化工公司机电科,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机电科科长担任,副主任由生产技术科科长担任,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其它应急管理职能部门有:综合办公室、生产技术科、安全环境监察部、机电科、党群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保卫部、工会、经营部。
机电科(应急办公室)职责:
(1)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2)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处理日常应急工作,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4)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为事故调查提供机电技术支持。3.2相关部门(应急机构)及职责:
(1)生产技术科:调度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对内负责信息发布,坚持2 4小时值守,电话:xxxxxx。
(2)安全环境监察部: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应急救援方案建议,监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查处理失职、渎职等行为。
(3)财务部:负责突发事件专项资金管理,筹集应急救援与抢险所需资金、经费保障等工作。
(4)工 会:主要负责受灾职工、家属的安置等的职责范围内工作。(5)保卫部: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组织消防等部门扑救事故现场火灾,协助有关部门救助现场伤亡人员,开展群众疏散.工作。建立应急处置所需的警戒区,确保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临时交通管制,保证救援车辆顺利通行。(6)党群部:负责应急宣传和新闻等工作。
各基层部门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与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有关的工作负责。
(7)经营部:负责对购买的设备进行验收与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有效。设备发生故障时随时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3)重要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4.2预防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妥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贡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3)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要定时演练做好记录。
(4)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100%。(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100%。(6)特种设备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100%。
5、应急响应 5.1事故报告
(1)发生特种设备突发事故时,事发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主任应立即将事件范围、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己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有关人员和单位,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直接损失情况、事故概况。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同时宣启动预案。5.2信息通报
(1)发生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职工对事件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事故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职工通报信息。
(2)在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处理中,各级应急机构要加强管理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稳定职工、家家属情绪,维护公司社会稳定。5.3分级响应程序
(1)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
(2)县质监局应当配合县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启动本县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5.4现场指导协调的重要内容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现场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协助现场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5.5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封锁保护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5)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
产损失。
(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的时候,应当果断迅速地制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有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7)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晰、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5.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的工作人员,应装备齐全相应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5.7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现场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应急总指挥下达人员疏散指令。5.8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建立事故调查组配同县质监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5.9应急结束
(1)组织人员对事件现场进行清理、检查,确认电源、火源、爆炸源得到处理,不再存在危险源。
(2)查找废墟、物资堆放等处不再有遗留伤亡人员。
(3)事件现场恢复正常状态,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解除现场管制和警戒。
6、应急保障 6.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特种设备管理和供应部门应积极聘请各方面专家,组成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
认真分析和研究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可能浩成的危害知榀牛。增如技术投人,研究、学习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公司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技术保障体系。6.2装备保障
公司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在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6.3人员保障
加强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业务素质、技术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7、宣传、培训和演习7.1宣传
公司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应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
急救援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出现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7.2培训
各部门应认真组织职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与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7.3演习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每季度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各车间每月组织一次事故演练,加强和完善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8、信息发布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并负责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和新闻报道。
9、后期处置
事故救援处理结束后,由公司安全环境监察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查清事故的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和造成的损失等。进行技术分析,查明原因和性质,划分事故责任,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10、预案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突发设备事故应急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6.特种设备事故应急 篇六
为贯彻落实乡中心校平安校园的指示精神和内黄县教体局《中小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地实施,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确保师生在发生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顺利脱离危险,尽最大努力将损失降低,特制定此预案:
一、成立学校大型集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希竹 副组长:史留桥
成 员: 樊永玲 胡仙萍
崔晓利 史留桥
二、预防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要定期检查压力罐、液化气罐等设备的使用情况,并对使用人员做好培训工作。
2、凡在学校校园内或者围墙外发生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都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领导。
3、学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马上安排下列任务: 相关事宜 负责人
电话通知110、120、119,报告上级 李帅领
通知全体教师开展各种工作 史留桥
启用卫生室,对学生进行初步救治 王振华 组织学生、稳定学生情绪 各班班主任
安全保卫工作 史留桥
协助卫生员 樊永玲
组织学生撤离事故现场 柳桂英
撤出学生安顿工作 李帅领 史留河
4、各负责人在接到命令后要停止一切工作,全力投入救助学生工作,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三、善后处理工作:
1、会计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工作。
2、王振华协助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
7.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篇七
1 2 3
;・・・ 119 急救中心・・・・・ 120 质监局・・・・・ ******* 安监局・・・・・ ******* 环保局・・・・・ ******* 2、校内主要联系电话: 校长办公室・・・・・ ******* 后勤处・・・・・ ******* 保卫处・・・・・ ******* 医务所・・・・・ ******* 八、救援队伍训练和演习为了加强各使用特种设备单位援救队伍的援救技能,提高协同作战能力,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须从实际出发,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组织一次模拟训练和演习。 1、挑选一些身体健康、技术成熟,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 2、为保证人员的落实,每年第一季度将根据人员的调动进行调整,以免虚设。 九、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并执行。 **大学后勤处
8.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篇八
1、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2、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乙苯车间的特种设备有:加热炉、反应器、电加热器、冷冻机以及一些压力容器和管道等设备
3、部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在工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所辖各工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配合工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协调、指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部门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李军
组员:班组长 设备员 安全员部门预警机制 4、1 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4、2 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4、3 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4、4 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4、5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4、6 部门应当将电梯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4、7部门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4、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4、1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4、11 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部门有关负责人。4、12 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部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种设备应急措施5、1加热炉事故应急措施 5、1、1 加热炉炉管泄漏着火事故。一旦发生加热炉炉管泄漏着火事故,必须设法关闭气源、油源,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着火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5、2 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5、2、1 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5、2、2 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6 应急响应 6、1 部门引导职工全员参与到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时,个人能够采取措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逐级上报;
6、2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应急行动; 6、3 在本部门不能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条件下,部门必须立即把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上报工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进入企业应急响应程序。6、4 部门上报工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预警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6、5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必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检测与后果评估工作。部门在特大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6、6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6、7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急保障
7、l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工厂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设备、器材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7、2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素质。
9.特种设备——叉车应急预案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叉车)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我单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叉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叉车,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叉车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条 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本单位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叉车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为应对突发的发生叉车事故,本单位成立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刘林海任组长,杨光哲任副组长,组员:林洛新、罗军成、魏学刚。第七条 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叉车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环保安全部、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汇报。
(三)落实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 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环保安全部、综合管理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 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十条 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 本单位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
2、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3、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
4、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
5、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
第十二条 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 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仓库,由专人保管。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四条 本单位如有叉车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十五条 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
第十六条 本单位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事故发生地点;
(三)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七条 叉车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叉车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八条 如发生叉车事故,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十九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10.特种设备事故的分类及处理 篇十
一、事故类别
(一)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二)特大事故造成死亡10~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三)重大事故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四)严重事故
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五)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二、事故报告程序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 严重事故后,事故单位或者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逐级上报,直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生一般事故后,事故单位或者业主应当立即向设备所在地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告。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详细地址);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的名称;
(5)事故类别;
(6)事故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经济(直接、间接)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三、事故调查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见附件)。
四、事故处理
11.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程序 篇十一
一、县级安全监察机构在“两会”、“黄金周”期间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有事故隐患的,应当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其及时整改,以保让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检验检测机构在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时,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及时将检验事故或整改意见书报送市、县级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监察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三、县级安全监察机构在对特种设备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1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 篇十二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对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和事态的进一步漫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起重机械(天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及指导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起重机械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本预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本预案坚持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
三、起重设备概况:
公司现有起重设备12台,全部为桥式起重机。
四、潜在事故的性质、规模及影响范围
起重设备存在的潜在事故,是因某种原因造成被吊重物突然坠落损坏或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规模及范围只限于被吊重物损坏及被砸物体损坏或重物下人身伤亡。
五、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1、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丁世清 副总指挥:陈涛 现场抢救总指挥:邸高峰 现场事故管理员:齐旭康
成员:李雅雅 杨志华 杨海峰 彭建军 付金录 指挥部职责:
⑴ 事故发生后,迅速接收各类信息,综合分析、判断事故的性质、大小、可能影响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⑵ 向集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根据事故发展程度,向公司请求外部援助;
⑶ 向事故现场人员发出指示、指令; ⑷ 组织各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⑸ 批准发布,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2、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抢救小组。成 员:彭建军 杨潘 李令娟 韩丽丽 办公室职责:
⑴ 承接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⑵ 通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各专业组成员到指定地点集中; ⑶ 传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⑷ 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负责召集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的抢险救援工作; ⑸ 组织协调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⑹ 落实上级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⑺ 组织、实施各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现场抢救总指挥及现场管理员职责 现场抢救总指挥职责:
⑴ 到达现场后,迅速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建议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⑵ 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迅速组织实施;
⑶ 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以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决定是否请求援助;
⑷ 指挥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并与现场事故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危险源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⑸ 应重视所有事故造成的伤害;
⑹与地方政府和政府安全监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⑺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安排; ⑻向新闻媒体公布权威信息;
⑼在事故紧急状态结束之后,安排恢复受事故影响地区的正常秩序。
4、现场事故管理员的职责:
⑴ 协助现场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评估事故的规模,判断是否需要内部或外部应急救助;
⑵ 建立应急步骤以确保人员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⑶ 在专业队伍到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等活动; ⑷ 安排受伤人员并寻找失踪人员; ⑸ 安排无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⑹ 建立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讯联系点; ⑺ 在指挥部及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来之前代行其职责; ⑻ 如有必要,应给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5、指挥部下设4个专业组 ⑴
抢救组组长:邸高峰
成员: 李雅雅 刘海兴 韩龙飞 赵文峰 刘伟康 职 责:
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对事故进行侦察、评估,协同现场总指挥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一切力量严格按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实施现场抢救;控制现场的紧急情况,协调、指挥现场各应急队伍;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⑵
保障组组长:袁彧琦 成员:胡彦虎 席延坤 杨丽娜 职 责:
协助现场总指挥制定、修改、补充抢救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抢救物资、资金的及时供应和到位;组织车辆运送伤员及抢险物资;负责现场伤员的紧急救治工作。
⑶
综合组组长:杨豪杰 成员:王韦丽 杨少坤 职 责: 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交通疏导、交通管制;协助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或转移;负责抢救人员的生活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增援人员;接待安置来访职工家属,做好伤亡职工的善后处理工作;采访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对内进行正面宣传引导;接受媒体采访,必要时经总指挥批准后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⑷ 事故调查组组长: 成员:齐旭康 付金录 彭建军
职 责: 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取证和处理。
六、报警
1、接警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电站负责人报告;电站负责人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汇报;汇报的基本内容包括:
A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B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 C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D 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必要时附事故现场简图。
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接到各方面汇报后,综合分析,做出判断,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程序见附件1:事故汇报及抢险程序图、附件2: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
3、通讯联络方法 事故发生后,管理员主要用电话(手机)进行通讯联络,见附件3: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附件4: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公司有关人员通讯录,并与事故现场保持通迅联络。、应急启动
⑴ 管理员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按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成员到管理科或指定地点集中,通知有关抢险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⑵ 总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⑶ 应急启动后,保持信息与通讯网络畅通,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物资,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救援行动
⑴ 现场抢救总指挥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一切抢救事宜;
⑵ 抢救组迅速协同现场抢救指挥部进行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研究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⑶在执行应急救援优先的原则下,积极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警戒、医疗救护、人群疏散等工作。
6、扩大应急
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公司总指挥部汇报,请求外部援助,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应急恢复 ⑴ 抢险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抢救指挥部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⑵ 抢救结束后,专家技术人员协助现场抢救指挥部,制定恢复生产生活计划,由现场抢救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抢救办公室进行应急总结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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