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账务处理(共8篇)
1.项目工程账务处理 篇一
关于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账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 2009-08-12 15:21:42 信息来源: 文昌侃(管理中心)字体:【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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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文件
琼库支监„2009‟113号
海口、三亚、万宁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各市县、洋浦会计管理中心:
针对我省扩大内需监督检查组反映各市县在扩大内需投资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我局专门成立了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账务处理调研小组到市县进行调研,对项目资金逐一进行检查,发现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财务管理和账务处理方面的问题。为加强扩大内需投资财政财务管理,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扩大内需投资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建[2009]597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账务处理相关问题明确如下,请各市县对照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一、了解掌握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管理形式,加强资金支付管理。
(一)扩大内需项目的投资构成。扩大内需投资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项目投资构成分为三部分:中央新增投资资金、省配套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其中省(市县)配套资金主要通过一般预算资金、土地出让金、政府性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政府融资平台和其他资金等资金渠道解决。
(二)扩大内需资金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的实有资金银行存款户(以下简称为“方式1”);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进行资金拨付管理(以下简称为“方式2”);三是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项目,对政府确定的代建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代建单位资金账户(以下简称为“方式3-1”);项目使用单位自行确定代建单位,财政将项目资金或指标下达给项目使用单位,再由项目使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拨付给代建单位(以下简称为“方式3-2”)。
(三)对应不同支付方式,认真履行项目资金支付审核把关职责。方式1:会计人员应按相关规定受理并审核项目资金支付原始凭证。方式2:要积极与财政部门理顺项目资金支付报账业务流程,对项目资金支付报账审核做到由会计人员进行初审、财政部门复核,所有涉及项目资金支付的凭证最终要及时安全传递给会管中心并完整记账。
方式3-1:项目资金支出,由代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支出预算、基建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自行审核拨付。
方式3-2:会计人员要按工程进度、年度计划、年度基建支出预算、代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拨款申请及相关规定,向代建单位拨付项目资金。
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设臵基建账套,进行会计核算。
(一)加强扩大内需项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扩大内需项目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各市县会管中心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认真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设账核算的基本要求:
1.扩大内需项目必须按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开设基建账套,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2.一个建设单位同时承建多个建设项目,在GFMIS财务系统中,只开设一个基建账套,按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名称以“预算项目”辅助核算形式实行分账核算,单独反映;
3.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基建账户中通过“资金分类”辅助核算形式进行核算和管理。
(三)认真做好基本建设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建设单位扩大内需的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全部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的,预算单位可不开设基建银行专户;存在实有资金或不完全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向财政部门申请开设基建银行专户进行项目资金核算管理。
(四)主管部门(单位)对下属单位拨付建设资金,不需设臵基建账,而是在基本账套中进行核算管理。
(五)切实理顺代建制项目会计核算工作。
1.实行代建制的基建项目应由代建单位进行核算管理;
2.项目使用单位应将项目发生的前期费用会计核算账目,进行整理形成书面报告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移交给项目代建单位统一核算管理;
3.项目使用单位向代建单位拨付建设资金,按国家相关规定监督代建单位使用;其会计财务处理应在基本账套记入“拨出经费”科目。
三、将已在基本账套中核算的扩大内需项目资金会计账目进行调整并转移到基建账套中。
各市县会管中心应将已在基本账套核算的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账务进行全面调整。
(一)转存建设项目银行存款实有资金。将存放在基本存款账户的项目资金全部转入基建银行专户。
(二)将在基本账套核算的建设资金会计账目调整到基建账套中反映。1.填制会计账目调整清单。按会计年度并按以下内容填制在基本账套中核算的所有基建项目支出会计账目调整明细清单:(1)基本账套中需进行调账的记账凭证号;
(2)调整的会计经济事项在基本账套与基建账套的会计科目对应关系;(3)支出经济科目和与基建账套会计科目和支出经济内容相对应的基建会计科目(应细化到基建支出末级明细科目)。
2.调整在2009年度基本账套核算的建设项目会计账目。依据“会计账目调整清单”,使用红字冲销法,将2009年发生的涉及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的收、支、余、往来和资产的会计账目,逐一冲销,冲销凭证摘要为“冲销并调整到基建账套”,并将相关会计账目在基建账中核算反映。
3.调整在2008年度基本账套中核算的建设项目会计账目。
(1)依据“会计账目调整清单”,按以下两种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对已进行收支结转的会计账目,使用跨年度错账更正法,调整在基本账套列支的基建项目结余;
对在“拨入专款”、“专款支出”科目中核算且未进行年终专款收支对冲结转的收入、支出账目,先进行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科目对冲结转,再通过“拨出专款”科目调整项目资金结余,摘要为“冲销并调整到基建账套”。
(2)项目资金结余调整后,将相关资金结余、往来和资产等会计账目转移调整到基建账套中进行核算反映。
(三)基建账套建立后,项目新增会计业务不得再在基本账套进行核算。
四、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切实做好项目资金的报账审核工作、项目竣工决算和资产交付管理工作。
(一)认真做好支付工程款项的报账审核工作。
1.报账支出要严格执行相关报账手续规定,工程结算票据证书应具备工程经办人和监理方签字,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付款要求;
2.支付款项要与项目支出内容相一致; 3.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应加盖收款方印章;
4.发票记载的内容事项要与建设项目内容相一致; 5.合同施工方、发票出具单位和收款人必须一致; 6.包工包料工程不能以购买材料的销售发票入账。
(二)会计人员要主动收集掌握有关项目资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变更设计及批准文件; 2.招投标文件(书); 3.历年投资计划;
4.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 5.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 6.其他资料。
(三)加强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全面核算项目资金、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按账务初始化的要求设臵预算项目等辅助核算。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要按不同的建设投资项目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
(四)在建设项目成本核算过程中,要分清资产产权归属以及不能形成资产的投资支出事项,准确记录项目投资成本和资产价值。
1.对产权归属本单位的投资,根据实际情况,作交付使用资产或固定资产处理,对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投资,依据文件资料作转出投资处理。例如:农机部门负责的沼气项目作为服务网点管理使用的办公用房、抽液机、摩托车等应作固定资产处理。
2.对一些作为投资安排但不能形成资产的投资支出,应按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例如:农机部门负责的沼气项目投入到农户的相关支出,作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
(五)基建财务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不低于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一年后再进行清算。
资金的具体预留比例和清算时间,可根据规定或合同(协议)予以确定。例如:由省级交通部门安排拨付的交通工程资金,省级交通部门已预留5%工程质量保证金,市县交通部门不再扣留;未通过省级交通部门安排拨付的交通工程资金、或由市县交通部门安排的交通工程资金,市县可根据规定或合同(协议)预留至少5%工程质量保证金。
(六)要督促和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1.在编制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质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2.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
3.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竣工决算工作,代建项目由代建单位按基建财务制度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4.扩大内需项目属于省级建设项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按财务隶属关系,经一级预算单位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七)项目代建单位应将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所有工程、财务资料按规定归档并移交项目使用单位。
(八)会计人员应协助和督促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做好资产交付登记工作。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各市县会管中心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的核算和管理。
(一)做好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一是做好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业务协调和衔接工作,理顺项目资金报账业务流程,明确职能范围;二是积极协调市县财政部门将收到或印发有关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的规定、制度等文件资料,及时传递给会管中心阅知,便于贯彻执行;三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支付凭证,例如用款申请书、支付凭证和其他报支手续等资料,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安全传递给会管中心入账。
(二)做好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理顺项目多渠道拨款或项目设备的拨付关系,以及相关凭证资料如资金或设备的批准文件、设备分配单证等传递交接程序。
(三)做好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实行代建制项目,会计人员要督促项目使用单位落实与项目代建单位办理交接项目所有工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会计人员要协助单位按财政部门批复意见和相关规定,做好交付使用资产的登记工作。
六、以规范项目资金基建账务管理为重点,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培训。
(一)市县会管中心要在财政局的组织领导下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或组织负责重点工程项目核算工作的会计人员到我局核算站跟班学习。
(二)我局将成立基建业务培训指导工作组,深入市县开展培训,并在年底组织各市县会管中心基建财务管理和核算情况交叉检查工作。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2.项目工程账务处理 篇二
关键词:施工企业,帐务处理,方法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 引入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成功的管理经验成了众多企业效仿的焦点, 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 在面临着“粥少僧多”及国家对基本建设规模实现宏观调控的市场机制的情况下, 如何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不断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是摆在每个建筑施工企业决策者面前的首要问题。加强管理就必须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 就必须提高基层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质量, 即提高企业内部会计管理系统质量。现实操作中, 根据企业的经济规模, 地域公布和管理习惯等的不同, 又形成了不同的管理体制和核算形式, 有的实行分公司和项目部二级管理, 二级核算;有的实现总公司, 分公司和项目部三级管理, 三级核算;有的则实现总公司, 分公司和项目部三级管理, 总公司, 分公司二级核算;有些业务不多, 地域集中的施工企业也有实现二级管理, 一级核算的。采用不同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核算形式, 其账务处理方法也就不同。
同时, 各企业对下属项目部的资金控制严格程度也不一样, 有的项目部可自设银行账户, 项目资金基金基本上放任项目部调配;有的则必须由总公司或分公司统一开设银行账户, 项目资金必须在总公司或分公司严密监督管理下合理使用;与此相适应, 其账务处理方法也就不同。
但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并未针对项目承包经营这一施工企业新的经营管理方式, 在账务上作出统一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广大财务人员在遵守国家统一的财务准则, 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的前提下, 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设计出一套适合自身财务管理特点的财务处理方法, 以适应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转变。
有些财务人员认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实行二级管理, 二级核算这一财务管理体制, 没有分公司这一中间管理层次。在这样一种管理体制下, 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部实行直接管理。本文先就该管理体制下的几各种财务处理方法体制与大家探讨, 然后, 再来阐述其他财务管理体制下的有关财务处理方法。
1 项目承包经营账务处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
(1) 施工项目承包经营, 上交管理费时的账务处理。在项目部自设银行账号的管理体制下, 所有有关项目的成本开支, 经济往来等等都下放到作为会计主体的项目部这一级去核算, 公司本部和项目部都编制独立的会计报表。然后将公司本部与各项目部的公计报表汇总, 编制出对外报送的公司汇总会计报表。如果将项目部上交管理费直接做到“利润分配”处理, 则在公司本部和项目部的“损溢表”上都无法列示, 也就无法反映出公司本部和项目部的损溢计算过程。再说不通过“本年利润”而直接转到“利润分配”也不符合正常的会计核算程序。
根据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施工企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 以及对外提高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的规定, 施工企业可按照国家统一会计计制度中的“拨付下属资金”和“上级拨入资金”这两个对应科目, 在公司本部自设“下属上交管理费”科目, 在项目部则自设“上交上级管理费”科目, 这两个对应科目进行内部核算。项目部计算上交管理费时, 借记“上交上级管理费”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内部往来”等科目, 公司本部则借记“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 贷记“下属上交管理费”, 期末“下属上交管理费”作为公司本部的“主营业务收入”, 在公司本部损溢表的收入行次中单独反映, “上交上级管理费”则作为项目部的管理费用性质的科目, 在其损溢表的收入行次中单独反映, 期末, 公司本部队的损溢表汇总时, “上交上级管理费”与“下属上交管理费”这两个科目互相抵消, 从而这两个自设会计科目并不影响会计该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 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 却可以使项目部向公司上交管理费这一内部分配过程在账表上得到简洁, 清晰的反映。
当然, 施工企业也可不自设这两个新的会计科目, 而将“上交上级管理费”与“下属上交管理费”都作为“管理费用”项下的一级明细科目。这样, 期末时公司将公司本部的损溢表与各项目部的损溢表汇总时, “管理费用”项下的“上交上级管理费”与“下属上交管理费”这两个对冲科目互相抵消, 从而也不影响整个公司的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 和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式以及全面反映整个公司的经营状况。但公司本部收到项目部上交管理费时, 是作为管理费的贷方入账, 从而一方面从账面上冲减了公司本部的管理费, 不能真实反映出公司本部这一责任主体实际的管理费用支出状况, 另一方面也就无法从账表中直接地反映出公司本部向项目部的管理费收入状况, 公司本部的损溢表在正常 (收大于支) 的情况下, 也就将出现没有主营业务收入, 而管理费用则为负数的现象。显然, 这一会计处理方法也就没有前述的处理方法简洁、直观和明了。
在公司统一设立银行账号的情况下, 其会计处理方法与项目部自设银行账号的情况下基本相同, 只是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时, 公司本部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内部往来”;同时, 扣留应向项目部收取的管理费, 借记“内部往来”, 贷记“下属上交管理费”, 扣留代交税金及附加, 借记“内部往来”, 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扣留设备租金、资金占用费等, 借记“内部往来”, 贷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项目部则相应地借记“内部往来”, 贷记“预收账款”;同时, 借记“上交上级管理费”、“工程税金及附加”、“工程施工”、财务费用“等科目。需要说明的是, 对于公司向项目部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经公司本部和项目部会计报表汇总后, 公司本部和项目部的”财务费用“已相互抵消, 说明并未向外发生融资关系, 只是公司内部经营责任的转移。
(2) 施工项目支付外单位管理费用的账务处理。支付外单位管理费用要按一定的比例分别记入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 即一部分记入间接成本, 一部分记入期间费用。
(3) 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有些财务人员认为, 为了便于纳税调整时确定企业招待费是否超过限额, 工程项目发生业务招待费时, 项目部应借记“内部往来”, 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总公司 (本部) 则作为借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记“内部往来”。如果这样处理就把原本应由项目部承担的那一部分业务招待费都揽过来由总公司自己来承担, 变成了项目部请客, 总公司买单, 导致应由项目部承担的业务招待费, 开支多少都与项目部无关的现象, 对此, 项目部当然是求之不得, 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总公司也不可能做冤大头。
(4) 财务费用的账务处理。对公司某个项目支付的贷款利息, 有人认为应作这样的账务处理, 借记“财务费用”, 贷记“内部往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显然, 其账务处理同前述对应由项目部承担的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是相同的。
2 规范账务处理, 确保正常运行
(1) 项目部按经济责任承包合同协议上交总公司管理费, 实质上是属于企业内部分配问题, 是企业的一种经济责任形式, 是企业对项目部的一种成本控制方法, 它界定了项目部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 其上交总公司的管理费, 对项目部这一内部会计核算主体来说, 实质上与其上交外部单位的管理费是一样的, 同属于项目部的费用支出, 不属于项目部的利润分配问题;而作为总公司, 从经济责任来说, 实质上属于费用收缴单位, 项目部上交的管理费就是它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2) 对于外单位按项目收取的管理费应直接借记“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对于不是按项目收取且不应由项目部而由公司本部承担的外单位管理费则应直接记入公司本部的管理费用。这们即使会计核算简单明了, 又易于明确费用的分担责任, 如果一定要人为地按一定的比例在管理费用和工程成本中分摊, 则比例该如何确定才算合理, 就很难把握, 也容易混淆费用的分担责任;再说也就违背了制造成本法有利于简化会计核算工作的一大初衷。
(3) 对项目部支付应由项目部自己承担的业务招待费, 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应该是项目部借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记“银行存款”、“内部往来”等科目。在项目部自设银行账号, 或由公司代为支付的情况下, 总公司才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或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期末, 公司将公司本部的会计报表与各项目部的会计报表汇总时, 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自然也就加到公司总的管理费用之内了, 也就便于纳税调整时确定企业招待费是否超过限额了。
(4) “财务费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应该是, 公司为某个项目支付贷款利息时, 借记“内部往来”, 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 项目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内部往来”科目。期末, 公司将公司本部的财务报表与各项目部的财务报表汇总时, 公司为某个项目支付的贷款利息也就自然加计反映到汇总损溢表的财务费用行上了, 这样既明确了责任, 又严格遵循了统一的会计制度。
(5) 对于实行公司和项目部二级管理、公司一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的施工企业来说, 公司对项目部一般实现较为严格的资金控制, 由公司开设统一的银行帐号, 项目部未经公司批准, 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自设银行帐号, 即使由于项目部离公司路途较远, 交通不便等原因, 为了不影响办事效率, 经公司批准, 由项目部另开很行帐号, 也必须在公司严密监控之下。
在这样一种管理体制下, 一般也沿袭了过去对施工队的那一套帐务处理方法。其特点是项目部不单独设帐核算, 所有收付转账凭证都集中到公司本部, 由公司本部统一记帐核算, 实质上是将公司本部和各项目部的账表合并核算。平时, 公司往往通项目经济责任账与项目部自备账直接对帐, 为明确各责任主体的经营责任, 就必然要求公司的财务明确账按公司本部和各项目部归集登记, 并要使各项目部的财务明确账与项目责任账勾稽一致。公司与项目部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不通过会计科目明确反映, 还是要通过有关该项目部的财务明确科目之间的的对比计算才能确定, 同时, 期末, 各项目部的明细工程结算利润应该与公司应向项目部收取的管理费核对一致。为此, 也要求单独编制公司本部的财务报表, 期末时编制的往来明细表如果明细账户过多, 可以仅编报公司本部有关部份, 但必须编报公司与各项目部的资金往来数。
(6) 一些经营规模大、地域分布广的施工企业往往设立公司这一中间管理层次, 代表总公司的部分管理职能, 由分公司对项目部实施直接管理。总公司一般也对分公司实现定额包干、比例分成等经济承包形式。
分公司与项目部之间的账务处理与不设分公司这一管理层次时的分公司与项目部之间的账务处理基本相同, 这里不再展开论述。分公司向公司计算上交管理费时, 借记“上交上级管理费”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科目, 向各项目部收取管理费时, 则借记“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 贷记“下属上交管理费”科目。
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分公司的费用开支属于间接费用, 应向各项目部分摊。但为了该算的简便和明确分公司与项目部的经济责任, 实际工作中, 分公司的费用开支一般也直接作为期间费用年理, 不再毫无疑义地向各项目部人为地进行分摊。为此, 分公司本部也要单独编制财务报表, 反映分公司本部的损溢状况和责任上实际控制和承担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数额。实行三级核算的, 则先由各分公司将分公司本部和各项目部的报表汇总, 然后, 再由总公司将各分公司的汇总财务报表和总公司本部的财务报表汇总。实现二级核算的, 则由总公司直接将各分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总公司本部的财务报表汇总编制。
参考文献
[1]姚岳.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会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4, 1.
[2]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讲解[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3, 12.
3.项目工程账务处理 篇三
关键词:一事一议;项目资金;账务处理
中图分类号:F81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5-13-1
“一事一议”是指农村进行公益事业建设时,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劳务用工由受益村民共同商议承担的一种筹资筹劳制度。“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主要有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电力设施建设、人饮工程、道路修建、植树造林、清洁家园、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村庄整治等。本文对“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资金的账务处理提出一些看法,仅供参考。
“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资金应通过“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核算,该科目下应设“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和“专项应付款”三个二级科目。“筹资筹劳”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批准的“一事一议”方案,向村民筹集和使用的资金;“财政奖补”核算财政部门拨付给村集体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奖补的资金,由于该资金具有专一性,故专门独立核算,不在“补助收入”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专项应付款”核算有关部门无偿支援下拨和单位或个人捐赠给村集体专用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资金。
1筹资筹劳账务处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方案批准后,借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科目;收到农户交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科目。“内部往来”或“应收款”科目下設二级科目,详细核算各村民户筹资筹劳情况。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购入需要安装或建造的固定资产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完工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资金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在项目支出发生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项目结束后,借记“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2财政奖补资金账务处理
目前各级财政都是在“一事一议”项目竣工验收后才下拨财政奖补资金,故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需要也无法体现财政奖补情况,只须在完工后进行核算。
收到财政奖补资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科目;如果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事一议”资金超支,用财政奖补资金进行冲转弥补,借记“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科目。冲转后,如果还有余额,必须进行结转,借记“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3有关部门无偿支援下拨单位或个人捐赠专用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资金账务处理
有关部门无偿支援单位或个人捐赠给村集体专用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资金,通过“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科目贷方登记收到“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拨款或捐赠资金,借方登记已使用的拨款或捐赠资金;余额在贷方,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使用的拨款或捐赠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拨款或捐赠资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科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拨款或捐赠资金时,账务处理如下: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或建造的固定资产,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项目竣工验收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借记“管理费用”或“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4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结转
因“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未完工验收等原因,“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期末可能有余额。“一事一议资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用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超支数,超支部份在“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科目中反映。
“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完工验收投入使用后,应该结转“一事一议资金”科目,将余额结转或冲减“公积公益金”科目。如果有结余,借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如果超支,借记“公积公益金”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科目。结转后,“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无余额。
4.项目工程账务处理 篇四
序(最基本)
概念 :原始凭证或汇总凭证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逐笔登记总账定期编制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账
登记总账
特点:直接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根据记账凭证编制科目
总账汇总记账凭证,再根据汇总表,再根据科目汇
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总登记表登记总账
凭证 :通用或专用记账凭证通用或专用记账凭证通用或专用记账凭证 设置(收、付、转)(收、付、转);(收、付、转)科目汇汇总记账凭证总表(记账凭证汇总表)
账簿:日记账(三栏式)
设置总账(三栏式)
明细账(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多栏式)
程序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汇总原始凭证
步骤2.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3.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逐笔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5.根据记账凭证逐笔根据各种记账凭证编制根据各种记账凭证
登记总账汇总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根据汇总记账凭证根据科目汇总表
登记总账登记总账
6.期末,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同有关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7.期末,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的直接依据相同
优点: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减轻了登记总账的工作量减轻了登记总账的工作量总账详细反应经济业务总账账户对应关系明确试算平衡的发生情况
5.外贸企业账务处理 篇五
a、购进用于出口的货物时,根据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做: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
b、根据出口退税申报表计算出的应退税款做(计提应收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同时计算出本月不予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出口退税申报表计算出的应退税款。并将该差额计入本期的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c、根据银行退回的出口退税收款回单做: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成本核算:
a、单票对应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成本=购进货物增值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不予免征和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出口货物而发生的路运费、港杂费、保险费等直接费用+分摊的与出口货物没有直接关系的期间费用。b、会计分录:
发生的与出口货物有直接关系的费用时:
借:库存商品(包括路运费、港杂费、出口保险费等等)贷:应付账款等 结转购进货物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结转不予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时(与前面相同):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出口成本计算表: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根据期间费用分摊计算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贷:销售费用 贷:财务费用
外贸企业会计处理实务篇
一、出口商品采购的核算
出口商品采购是外贸企业经营的起点,也是外贸企业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对外贸企业出口商品采购的核算必须能够集中、全面地反映其出口商品采购情况。
1、入帐时间出口商品采购的入帐时间应以取得出口商品所有权或实际控制权为准,即取得商品入库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关结算凭证。
2、帐户设置
⑴、“库存出口商品”帐户,该帐户系资产类帐户,核算企业全部自有库存出口商品。同时采取进价核算,按出口商品的实际采购成本记帐。借方反映已验收入库的商品进价;贷方反映企业销售商品结转的商品销售成本。
⑵、“经营费用”帐户。该帐户系损益类帐户,核算企业在购销存环节发生的应由企业负担的进货运杂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仓储保管费、检验费、广告费、业务人员工资福利等。
⑶、“应交税金”帐户。该科目系负债类帐户,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该帐户在企业出口商品采购阶段通过应交增值税子目反映企业购进商品或接受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情况。
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帐户。在此阶段主要反映已付或应付供货企业的货款。例
1、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另支付运费200元。单据齐全后,财务部核算员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出口商品——运动鞋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 经营费用——运杂费200 贷:银行存款47000 如果因商品质量瑕疵等原因无法出运,外贸企业与工厂协商后退货的,由外贸企业到当地主管国税局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货企业凭此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购货企业凭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入帐。
例
2、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货款已支付。后来发现,该批运动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经与销货企业协商做退货处理,销货企业按规定开具了红字发票。财务部核算员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46800 库存出口商品——运动鞋-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
二、出口商品销售的核算
外贸企业的出口销售方式较多,主要有自营出口销售、代理出口销售、加工补偿销售以及代销国外商品。本章主要讲述自营出口销售和代理出口销售会计核算。进料加工和加工补偿贸易将在第八章讲述。
1、自营出口销售的核算
一般贸易的出口商品包括直接出口、转口出口、托售出口、进料加工复出口以及样展品的出口,均在“自营出口销售”科目下按商品分户核算。
1)、入帐时间。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的核算,不论是海、陆、空、邮出口,均以出口企业取得正本提单并以全部单据向银行议付之日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并以此确认入帐时间。2)、科目设置。
⑴、“库存出口商品”帐户。见第二章。
⑵、“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帐户。该帐户系损益类帐户。其贷方反映自营出口销售收入;支付的外币运费、保险费、佣金等以及退货或对外理赔时冲减的收入。后两类情况用红字记帐。
⑶、“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帐户,该帐户系损益类帐户。借方反映结转的销售成本和增值税退税差额以及用红字冲减退货成本
⑷、“应收外汇帐款”帐户,该科目系资产类帐户。借方反映应收外汇货款,贷方反映已经收回的外汇货款,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收回货款。
⑸、“预收外汇帐款”帐户,该科目系负债类帐户。借方反映出口实现时转销的预收货款,贷方反映预收客户的定金或货款,期末余额反映尚未转销的预收货款。
“应收外汇帐款”和“预收外汇帐款”帐户,采用复币式帐页,即一般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又要核算外币(主要以美元为主)金额。此两帐户由外币折算成人民币时应选择入帐(议付)当天或本期1日的汇率中间价做为记帐汇率。
3)、入帐金额。对外贸易销售收入的入帐金额一律以FOB价为基础,以FOB价以外的价格条款成交的出口商品,其发生的国外运费、保险费及佣金等费用支出,均应作冲减销售收入处理。
例
3、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该货物出运后,单证部已经持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并将商业发票、提单副本交财务部。发票金额为CIF$6000,预计海运费$300,当日汇率为8.00元。作如下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6000¥480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6000¥48000 预提海运费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300-¥2400 预提费用$300¥2400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在期末按海运费、保险费以及佣金等汇总数预提。支付时直接冲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由于专业外贸公司一般是先有国外定单,然后再收购,所以外贸企业销售库存出口商品一般采取个别计价法。在发出商品时,根据发出商品的实际数量、金额结转库存出口商品成本,同时将增值税征退差额转入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40000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1600 贷:库存出口商品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600 同时,计提应收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5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200
2、代理出口销售的核算
代理出口销售业务是指外贸企业代理国内委托方办理对外洽谈、签约、托运、交单及结汇的全过程,或只代办对外销售及交单结汇的出口业务。如只代委托方办理对外成交,而不负责发运及交单结汇,或只办理发运、加工、整理、改装等部分业务,均不属于代理出口业务。代理出口销售业务的盈亏应由委托方负担,即受托方不垫付商品资金,不负担基本费用,不承担出口销售盈亏,可按代理协议收取代理手续费。
⑴、帐户设置。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结算代理出口业务的款项时,通过“应收帐款”或“应付帐款”帐户。同时设置“代理出口销售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应收外汇帐款”等帐户。
⑵入帐时间。根据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委托人在向受托方交付委托代销商品时就应该纳入受托方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之下,但是鉴于对外交易这种特殊的贸易方式特别是门到门等贸易方式的出现,受托方无法对受托代理出口商品进行有效监控,所以在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在代理出口销售结汇,并与委托方办理结算后在入帐。
例
4、某外贸企业受国内某企业委托,代理出口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价值46800元。代理手续费为3%。该货物出运后,单证部已经持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并将商业发票、提单副本交财务部。发票金额为CIF$6000,预计海运费$300,当日汇率为8.00元。作如下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6000¥48000 贷:代理出口销售收入$6000¥48000 结转成本 借:代理出口销售成本46560 贷:应付帐款46560 代垫海运费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付帐款2400 贷:银行存款2400 支付委托方代理款项 借:应付帐款44160 贷:银行存款44160 计提营业税(税费交纳的会计分录略)借:代理出口销售成本79.2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72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5.04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2.16 由于代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归委托方,一般由受托企业负责去所在地税务局开立代理出口退税证明,由委托方持证明和相关单据向当地退税主管机关办理,所以,在对代理出口销售进行核算时,一般不涉及出口退税的核算。
三、出口商品结汇的核算
结汇是外贸企业安全回笼货款的标志,是一票业务贸易阶段的终结。在结汇时,出口企业可以按照银行当天的外汇牌价(买入价)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根据自己付汇的需要留取部分外汇。在对结汇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注意汇率的变化。结汇时的银行外汇买入价低于做帐时的汇率,记入汇兑损益科目的借方,反之做入贷方。
例
5、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该货物出运后,单证部已经持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并将商业发票、提单副本交财务部。发票金额为CIF$6000,预计海运费$300,当日汇率为8.00元。2006年4月14日,银行通知该货款到帐,并出具了结汇水单。水单显示:当天银行买入价7.90元,并扣除了银行电报费、托收费100元,国外银行扣费用USD20。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47142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100 汇兑损益598 贷:应收外汇帐款$6000¥48000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20-¥160 如果2006年4月16日结汇时银行买入价为8.1元,其他条件同例5。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48338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100 贷:汇兑损益598 应收外汇帐款$6000¥48000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20-¥160 如果企业需要自留外汇,不经过结售汇环节,其他条件如例5,则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47142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100 汇兑损益598 贷:应收外汇帐款$6000¥48000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20-¥160 从上例可以看到,我们为了简便,将结汇收入记入银行存款——美元户时选择的汇率是结汇当天的银行买入价。但是严格地讲应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选择当天或当月1日的市场价,一般理解为中间价,税法也有类似的规定。
以上对外贸企业的购、销、结汇三个环节的会计核算,我们俗称为“三大帐”,做了简要地介绍。下面再介绍一下其他有关业务环节的会计核算。
四、出口转内销的核算
作为专业外贸企业来讲,对外贸易是其主营业务,一般较少涉及内贸。但是原用于外销的商品因为质量瑕疵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客户取消定单,最终无法出运而又无法退货给工厂的情况下,为加速资产流动,避免更大的损失,一般转为内销处理。相对于外销而言,对其销售和结算的会计处理都不尽相同。
例
6、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后因质量问题,国外客户取消定单,遂转作内销处理,作价49140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已回笼。做如下分录:
首先将该批运动鞋由“库存出口商品”帐户转到“库存内销商品”帐户核算。借:库存内销商品——运动鞋40000 贷:库存出口商品——运动鞋40000 然后做销售并结转成本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步49140 贷:其他销售——内销4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140 借:其他销售——内销42000 贷:库存内销商品——运动鞋42000 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借:其他销售——内销34.00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23.80 其他应交款10.2 月底,交纳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23.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340.0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10.2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帐户374.00 一般来讲,出口转内销商品都是亏本处理的,增值税进项金额大于销项金额,勿需交纳增值税。
五、出口退税的核算
出口退税是国家为鼓励货物出口,提升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由退税主管机关对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提交的申报退税凭证核准后退还国内段已交或应交的增值税或消费税。相对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来言,专业外贸公司的退税的计算、申报、核算都比较简单。
1、正常情况下的核算
例
7、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该批货物已经报关出口并结汇,公司财务上也已做销售帐。运动鞋的退税率为13%,公司将退税所需资料报送退税主管机关,经审核后准予退税,公司已收到退税款。在销售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收出口退税5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200 无法退税的差额做入销售成本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1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600 收到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5200 贷:应收出口退税5200 如果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退税,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2、发生退货的核算
退货时作冲回处理。如果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将损益类科目通过“以前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3、出口征收增值税的核算
根据财税[2004]116号文件规定,对财税[2003]22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的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应计提销项税额。
例
8、某外贸企业购进纸张100箱,合同价共计468000元。该货物已经出运,单证部持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并将商业发票、提单副本交财务部。发票金额为FOB$60000,预计海运费$3000,当日汇率为8.00元。销项税额=(60000×8)÷(1+17%)×17%=69743.59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外汇帐款$60000¥4800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410256.41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9743.59 结转成本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400000 贷:库存出口商品400000 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忽略)应交纳增值税=69743.59-68000=1743.59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743.59 贷:银行存款1743.59 因为结汇等环节的会计处理与正常的自营出口销售一致,在以上章节已经介绍,这儿不再重复讲述。
六、外币费用的核算
外贸企业的货物出运后,经常需要支付外币费用。会计核算时对此的处理是,只要是外币费用,一般冲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或代理出口销售收入。
1、运费
同例3。商品出运后,货代公司开具海运费发票,支付运动鞋运费$300。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预提费用$300¥2400 贷:银行存款2400 如果销售时未单独对海运费预提或汇总预提,可以将该海运费直接冲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2、保险费
同例3,该货物出运时投保了出口信用险,保险费为$50。会计分录为: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50¥-400 银行存款400
3、佣金
国外客户佣金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在出口发票内注明扣除××佣金,即明佣;一种是在合同中规定佣金率及付佣方式,结汇后另行支付,即暗佣。明佣的会计处理是在销售时直接扣除应收外汇帐款和销售收入。暗佣的会计处理方式是:经外管局核准支付后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同例3,还批货物需要支付国外客户暗佣金$100。公司已经外管局同意并支付。会计分录为: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100¥-800 银行存款800
七、其他有关业务的核算
1、进料加工业务的核算
进料加工是指企业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进口原辅材料,通过自行加工或以委托、作价形式加工成品后再行复出口的业务。因此,进料加工实际上应通过进口、加工及出口的过程。举例说明如下:
例
9、某外贸企业为出口一批一次硫化鞋,需要进口天然橡胶10吨。进口合同约定价值20000美元(银行当天美元卖出价为8元)企业凭全部进口单证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2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 交付进口税金
为加工复出口,进口的原辅料件,根据出事对应出口合同的具体情况,海关实行减免进口关税及进口增值税制度。即进出口合同需用数量基本一致时,可以免征或少征;无法提供对应合同时,则执行减免85%的征税制度。如果需要交纳进口税金则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然后将关税计入进口成本。借:材料采购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进口材料入库时。借:材料物资200,000 贷:材料采购200,000 作价加工形式——外贸企业对进口料件采用作价方式进行加工,应根据所订加工合同,凭物流或御侮部门开具的出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加工单位开具的收据,假设例9中,该批橡胶作价351000元。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51,000 贷:其他销售——作价加工3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 借:其他销售——作价加工200,000 贷:材料物资200,000 收回加工成品应凭物流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及加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如下分录:(假设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468000元)借:库存出口商品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贷:银行存款468,000 委托加工形式——企业进口料件以委托形式进行加工,根据委托加工协议,凭物流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出库及加工凭证,以及加工单位开具的实物收据,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商品200,000 贷:材料物资200,000 支付交工单位加工费时,应凭物流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以及加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如下会计分录:(假设加工费117,000元)借:委托加工商品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借:库存出口商品300,000 贷:委托加工商品300,000 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21条规定:进料加工应先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退税主管机关同意签章后,并据此报征税机关,对进料加工作价部分销项税额不计征入库,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时,由退税主管机关在退税额中抵扣。
2、加工补偿出口销售的核算
加工补偿贸易出口方式是不同于自营出口销售和代理出口销售的一种新的对外贸易方式。加工补偿出口业务包括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两个内容。加工装配业务也称来料加工,是指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必要时提供某些设备,由我方工厂按对方要求加工或装配成品交对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中、小型补偿贸易简称补偿贸易,是指国家重点的大型补偿贸易项目以外的一般轻纺产品、机电产品、地方中小型产品和某些农副产品,由外商提供技术设备和必要的材料,由我方生产后以直接生产的产品偿还。加工补偿贸易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为实现利用外资,节约外汇资金的目的采取的一种贸易方式,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最早利用并发展了加工贸易补偿出口销售,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我国外汇储备的增加、生产技术的提高,加工补偿贸易出口销售已经很少。这里就简单地介绍一下涉及的会计分录: 1)、补偿贸易 引进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以生产的产品抵偿设备款,同时结转成本 借:应收外汇帐款 贷:其他销售——补偿贸易 借:其他销售——补偿贸易 贷:库存商品
借:长期应付款——补偿贸易 贷:应收外汇帐款 2)、来料加工
如果外贸企业收到外商不计价原辅材料时,应凭业务或物流部门开具的加盖“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连同外商交来的进口单证,通过表外科目核算。
如果外贸企业收到外商原辅材料需要作价时,应根据有关入库凭证及规定价格做如下会计分录:
例
10、某外贸企业收到外商提供的加工服装面料36,000米,该面料作价USD4,入库当天银行外汇中间价折合1美元8元人民币。借:材料物资——××客户——服装面料1,152,000 贷:应付外汇帐款——美元——××客户$144,0001,152,000 对外商提供的原辅材料在拨交加工厂生产时,应凭业务或物流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出库单,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来料加工厂1,152,000 贷:材料物资——××客户——服装面料1,152,000 在加工厂交成品时,应按合约价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规定的加工工缴费(假设为30,000元,如果是以外币计价的工缴费应按入库当天的银行中间价核算),根据业务或物流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出口商品——××客户——加工成品名称1,182,000 贷:应收帐款——来料加工厂1,152,000 应付帐款——来料加工厂30,000 收到业务或物流部门交来的成品已出运的有关出口单证及向银行交单的联系但时,应根据出口发票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加工补偿贸易——××客户30,000 应付外汇帐款——美元——××客户1,152,000 贷:其他销售——加工补偿——加工成品名称1,182,000 结转成本
借:其他销售——加工补偿——加工成品名称1,182,000 贷:库存出口商品——××客户——加工成品名称1,182,000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一、出口退税资格的认定
外贸企业应在商务厅办理从事进出口业务备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到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办理认定登记(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代理出口协议 2.自理报关单位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3.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
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软件的下载、安装、启动、维护
(一)软件下载:
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http//:/ 安徽国税网:http//:/
合肥国税网:http//:/hfgsww/
(二)安装、启动(演示)
1、系统安装
执行安装文件,按提示操作即可,应安装在C盘。在系统安装完成后,请重新启动计算机时。
2、启动
点击桌面图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9.0版”或执行“开始”----“程序”----“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9.0版”,系统开始运行。在申报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读入最新退税率库文件(如系统或退税率库升级,要及时更新)
3、运行退税申报系统
系统显示登陆界面后,输入系统默认的管理员用户名:小写“sa”,密码为空,在“当前所属期”中输入本次申报期后,点击“确认”,即可进入系统主菜单。
特别注意:“当前所属期”自动生成数据采集时的“申报年月”,为了操作方便并保证准确录入“申报年月”,建议在每次数据采集前,按本次申报资料中报关单日期最迟的日期,先确定“当前所属期”。
如:本次申报有1份报关单,出口日期为2008年10月5日,则可将“当前所属期”录为200810;如:本次申报有20份报关单中,最大日期为2008年12月19日,则可将“当前所属期”录为200812。(注:如跨应分开申报)
(三)、系统维护
注意:只在首次使用时需要做且必须做以下工作外,不再做其他操作,否则可能引起运行出错。建议:进入系统后或具体操作前,详细阅读帮助文件。
1、系统初始化。注意:中间无需做初始化。若确需初始化,应先将系统数据备份。
2、修改系统配臵
(1)、部门代码,执行“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部门代码”,选择“修改”或“增加”进行部门代码维护。
建议业务量较大的公司分设部门代码,其他公司不设。注意:申报系统的部门代码必须与退税登记中的部门代码一致,如有增加,必须报告退税机关负责退税资格登记的受理人员。
(2)、系统配臵设臵与修改
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臵系统配臵设臵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点击“修改”对系统配臵字段作如下操作(以下未列字段可不操作):
企业代码:即本企业的10位海关注册登记编码,如3401910001;
纳税人识别号:即本企业的纳税识别号15位号码; 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工商登记全称;
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 开户银行名称:如“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与上述开户行对应的退税专用帐号; 换汇成本检查:选“T”;
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 是否预申报:选“T”。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
是否分部门核算:不分部门核算,选“F”;分部门核算,选“T”;如果企业要分部门核算,则选“T”,并且要进入“系统维护”之“代码维护”中的“部门代码”,点击“增加”或“修改”,进行部门代码维护;并且要与退税登记表的部门代码一致。
是否分部门申报:选“F”,不分部门申报;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用系统配臵中“分部门核算”属性来解决分部门审核,用“分部申报”属性解决分部门申报。建议规模及业务量小的企业不使用“分部门核算”和“分部门申报”。
是否财务挂钩:选“F”;
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如合肥市国税局“3401”;
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如合肥市局“合肥市国税局”。
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是”,完成系统配臵设臵,按提示进行系统重入。发现错误的,继续修改。
(3)、系统参数设臵与修改 多用户操作问题:网络数据路径的使用。
换汇成本上下限:上限8.0,下限5.0。超过系统设臵的上下限,会出现错误提示,但不影响退税申报。企业应对有异常的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后再申报。
(4)、系统口令设臵与修改
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建议作如下操作:
在“系统维护”之系统配臵----“系统口令设臵与修改”点击“增加”或“修改”,作如下操作:
用户名: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 操作人姓名:录入操作人汉字名称;
操作人级别:输入 “0”,其他字段不必录入(日常操作时建议设臵为1或2,避免出错);点击“保存”后按提示退出。
口令:点击“修改口令”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如“1234”,按系统提示退出。
请操作者每次使用自己的口令进入系统。
用户口令及操作权限。忘记口令的处理。Pass.dbf,pass.cdx。
(5)、如遇国家出口政策改变,涉及出口退税率调整的,应及时下载最新退税率库文件,通过“系统维护”读入(详见安装说明)。
三、出口退税申报前准备事项
(一)、外贸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之日收齐单证并办结退(免)税申报手续。
(二)、外贸企业应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核查并准确地确认和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
(三)、外贸企业必须将每一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品名、数量、计量单位保持一致。
四、出口退税申报
(一)申报明细数据录入(申报中最主要的工作,不仅量大而且易出错,务必详细阅读)
执行“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进货数据明细录入”,进入操作窗口,点击“增加”进入编辑窗口进行数据录入,具体要求如下:
关联号:必录内容,一个内不能重复,一次申报可以有多个关联号。
建议:
1、企业按“2位年+2位月+2位号批次+4位顺序号”有规则编排关联号。必须保证每一个关联号下的进货和出口数量相等,并且换汇成本正常。
2、对多条进货(出口)对应一条出口(进货)或多条进货对应多条出口的,只使用一个关联号,即原则上一张报关单对应一个关联号; 部门代码:只有分部门核算单位录入。在“部门代码”维护完成后,点击下▼选择。注意:进货和出口的部门码必须一一对应,同一部门码项下同一商品的进货和出口数量必须相等;
部门名称:系统自动生成;
申报年月:本次申报的退税所属期,如“200811”,以本次申报报关单中日期最迟的月份为申报月份,如:本次申报有3份报关单,出口日期分别为“20080915”、“20081003”、“20081119”,那么本次的申报年月为“200811”。此栏按系统进入时显示的“当前所属期”自动生成,亦可以更改,为了操作方便并保证准确录入“申报年月”,建议在每次进入系统前,应先对“当前所属期”进行更改,以并与“申报年月”保持一致。
申报批次:即本月第几次申报。如第一次输入“01”,以此类推,当月不能重复。
序号:四位数字码,特别注意,序号在一个关联号内不能重复。如果一个月内有多次申报,可以按顺序连续编排。在数据录入时,可以都输入“1”,在所有数据录入结束后,进行数据分解,然后进行“序号重排”,建议按批次加顺序号进行物理排序。
出口进货标志:录“0”,表示既有进货又有出口;“1”表示只有进货;“2”表示只有出口;
税种:增值税选“v”;消费税选“c”; 出口发票号:即企业出口商品的外运编号; 报关单号:12位码,由报关单右上角“海关编号”后9位码+0+商品项号组成。注意:
1、当报关单上只有一条记录时,录入“9位码+0+商品项号01”;
2、当报关单上有多条记录时,有几条记录要逐条录入几次,在9位码后面第一条加“001”,第二条加“002”,以此类推;
3、假如关单上有4条记录,第三条不申报退税,录入时则不录入“003”项,第4条记录仍应录“004”,其他不变。
出口日期:输入报关单中的出口日期。
美元离岸价:录入实际离岸价(FOB),计算换汇成本的依据。(若是其他币种的需换算成美元,可通过“安徽国税网→出口退税”查询)
核销单号:9位码,见核销单右上角或报关单内的批准文号,如“069956703”,数字间不得留空格。委托代理出口的,此栏也应录入,否则审核出错。
代理证明号:若是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输入外贸企业提供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右上角10位码+2位项号(即2位年份+4位地区码+4位顺序码+2位项号);项号录入规则同报关单项号;若自营出口的,此项为空,不得录入任何内容;
远期收汇证明:属远期收汇的,录入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远期收汇证明号;非远期收汇的,此项为空,不得录入任何内容;
出口备注:可录可不录。商品代码:见关单中间左边“商品编号”,区分以下情况录入:①商品编码仅为8位的,录入8位商品编码后补加“00”补成10位码;②同一商品名称相同,对应不同的征税税率,如征13在10位商品编码后加1,征17则加2。
10位商品码(征税率不同),如:07129050901按13%征税的其他大蒜,征13%退5%;071290450902按17%征税的其他大蒜,征17%退13%。
消费税货物如:22座以下汽油型大马力其他小客车消费税从价定率征5%,代码为8703249011,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加1,录入为87032490111;只征增值税加2,录入为87032490112。
商品名称:系统自动生成,不须录入; 单位:系统自动生成,不须录入;
出口数量: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的报关单上相应数量,录入的数量只能等于或小于报关单数量,如报关单数量为1000件,实际申报退税950件,则录入950件。
进货凭证号:10位发票代码+8位号码;
退消费税的,进货凭证号录消费税专用税票号码,该号码录入,系统自动补录到专用税票号码栏。规则是去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字号的2、3位后的11位+2位项号。如:缴款书号码为(020021)3194630,则录入为0021319463001。分批批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割证明的必须录入,若增值税发票数据1000,本次出口400,结余600,则本次录入分批批次“1”;下次用分割单申报时录入分批批次“2”。
供货方纳税号:按进货凭证的对应内容录入;
进货数量: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的相应数量,录入的数量只能等于或小于关单数量并且与“出口数量”一致;进货凭证的计量单位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不一致的,要按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进行转换后,录入对应的数量;委托加工后出口的货物,录入原材料的专用税票时按加工收回的出口数量录入“进货数量”,加工费或辅料、包装物等的“进货数量”为空。如果委托加工后出口的货物,其原材料是进料加工的进口料件,则录入加工费的专用税票时按加工收回的出口数量录入“进货数量”,辅料、包装物等的“进货数量”为空。(特别说明:要在备注栏加“WT”)。
计税金额:即专用发票上的“计税金额”;
法定征税税率:录入该产品的征税率,增值税为17或13;消费税从价定率的按小数点方式录入,如10%,录入0.1;从量定额的录入单位税额。
税额:自动生成。如果生成的税额比发票上的税额大,要进行修改,小的可以不作修改,按回车进入下个字段;
退税率:系统根据商品码自动生成; 可退税额:自动生成; 申报标志:为空,则该记录处于未申报状态;为“R”,则该记录已确认需要申报。
上述标志不需录入,系统自动生成;
以上完毕后,点击“保存”,按提示进行确认或确认并继续追加。
注意:退消费税的,在上述增值税数据采集完成后,再进行消费税进货数据采集即可,不需要再做出口处理。
在所有数据录入结束后,进行“数据分解”,数据分解后分别在出口录入和进货录入中进行“序号重排”、“审核认可”。
(二)数据加工处理
实退税数量以下为空,并不为错,数据加工处理后将出现数字。
①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对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码下的进货和出口数量进行检查。
执行“数据加工处理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此步必做,否则申报数据容易出错,并且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的出口进货金额、退税率、应退税额等栏目数据无法生成)。如果检查结果出现错误标志“E”或“W”,则需对错误数据进行调整。关联检查后有“E”错误,必须检查。②换汇成本关联检查
建议要求所有外贸企业均在系统配臵中设臵换汇成本的检查。③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 一致性检查,主要检查一是进货号是否在发票库里,二是主要的发票的总量控制,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提示“发票信息库里不存在”!在目前未使用认证信息读入申报系统前,此提示存在,可不用管。
预申报数据列表:
退税进货明细表 sb_tsjh.dbf 2 条记录 退税申报明细表 sb_tssb.dbf 2 条记录
预申报与正式申报的区别,前者将数据留在数据采集环节,后者无。
④生成预申报数据。
在关联检查结果未出现“E”的情况下,进行如下处理: 预申报:点击“数据加工处理”之“生成预申报数据”,依提示生成一个文件夹,将该文件夹压缩命名为本单位的海关代码,在国税网站上进行预审。输入关联号≤“”,在空白处输满“9”,生成预申报数据。
(三)、预申报及预审
1.企业生成预申报数据文件,上传至安徽国税网站(http//:/),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预审(网上预审示意图见附件)。
2.企业主管退税机关在24小时内下载并进行预审。3.税务机关反馈预申报审核结果。4.企业根据反馈的预申报审核结果调整申报数据,准备正式申报。
(四)、退税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执行“预审反馈处理---确认正式申报数据”将数据提交到“正式申报环节”。
1、生成申报数据并打印申报表 ①、查询并打印退税申报表。
执行“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中,将光标移至“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和“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中,点击打开,对申报数据作申报前最后一次检查(特别要保证“序号”不要重复,如果序号重复,则点击“扩展功能”之重新生成申报序号,在“起始序号”中录入与本月的申报序号不重复的第一个4位开始号码,确认后系统自动重新生成)。确认申报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打印表格。
序号重排:建议录入时按左侧索引窗口依次编排,建议使用序号重排,该功能先按关联号排序,再将本次申报序号重新编排。
建议:按“出口/进货明细录入”的,打印申报表前进行序号重排。
打印明细申报表:在“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和“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中,执行“扩展功能”申报表打印,预览无误后,点击打印及可。
②、生成并打印汇总表 执行“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中,将光标移至“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中,打开经核对无误后保存。
汇总表的主要内容根据明细表数据自动生成,但企业可以进行修改。注意以下内容是否有误:
申报年月 申报批次 总进项金额 申报退税额
打印汇总表,同上。
打印主要对“扩展功能”。
在“扩展功能” —“申报表打印”时,“纸张类型” 纸张类型首选US打头的,应选US standard fanfold 14 7/8×11 英寸,“纵向、横向”中选择“纵向”(宽行打印纸与A3幅面纸的纵向概念不同,恰好相反)。
上述操作后,若发现有错误或已申报数据中无数据,点击“撤销本次申报”,重新进行数据加工处理、生成申报。
③、生成退税U盘:
执行“退税正式申报生成退税申报软盘”,选择路径后点“确定”。生成申报U盘共12个文件:
建议:每一次申报按“申报年月+批次”在硬盘建立一个文件夹进行数据备份,以防U盘损坏,避免批次及序号重复。U盘须进行杀毒。以上是完成一次申报最基本的操作,针对某项操作可能有多种方法,在未熟悉使用前,请按上述方法及步骤操作。
2、整理装订单证
按照出口明细表顺序逐票整理装订单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消费税的需提供“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装订封皮可到退税机关领取,并按税务机关的统一要求装订。
3、上门申报退税
携带申报表(主要包括:汇总表三份、进货明细表一份、出口明细表一份)、申报单证和电子申报数据(U盘)到申报大厅办理退(免)税申报。
4、审核反馈处理
如果已生成退税U盘的申报数据需要修改或重新生成退税申报U盘,执行“审核反馈处理已申报出口明细数据查询”,在“索引窗口”点击要进行处理的申报数据关联号,再点击“认可申报”,选择“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则该关联号项下所有进货和出口数据均返回到基础数据采集。
撤销已申报,先筛选,再撤回,撤销出口明细数据,则进货和出口明细全部退回基础数据采集环节。
(五)、退税资料的返回
外贸企业应主动及时关注退税进度,随时在申报大厅取回已审批的退税资料,并跟综和查询已退税款是否退税。
五、单证申报操作步骤 路径为:“基础数据采集→单证申报录入”
具体录入规则与申报数据基本相同(略)
注意:
1、证明的编号、项号问题。一个编号出具一份证明。如果有多条(≤5条)记录要在一份证明中出具,可使用一个编号,并按条数加注项号。
以《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为例:所附的报关单上有几行就填几行,报关单号应带项号,不允许同一商品合并填写。在录入数据时,“序号”是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进行编号的。如当前所属期第一张证明的序号为0001,第二张证明的序号为0002,依此类推。“编号”由企业自由编排。“委托企业代码”可以录委托企业的海关代码,不得随意编号。“项号”指《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行号,第一行为01,第二行为02,依此类推。
2、进料、来料、补报关单等证明都可按上述规则分多项申报。
3、退运已补税证明,一条记录打印一张证明;
4、补核销单一张打一条,对应报关单多条,将报关单金额加总;
5、撤销单证已申报数据----审核反馈处理--撤销单证已申报数据,则数据退回到基础数据采集环节。
六、其他特定事项
(一)、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有关出口货物单证(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进行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自2009年4月1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第二条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即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的“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即可,不再按照第二条规定的第一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不必将备案单证统一编号装订成册
第二种方式: 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企业业务员(或其他人员)个人保存,必须存放在企业。
6.存货损失账务处理 篇六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免会发生各种情况的存货损失。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都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应予转出。而存货损失是否可以作进项税转出,在实际操作中关键是要把握对非正常损失的界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
对照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核心问题是正确区分和判断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这个问题明确了,才能正确处理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及进项税转出。因而,对“非正常损失”界定更为重要。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该规定对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非正常损失给了限制性解释,仅列举了“因管理不善造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三种情形。
那么,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哪些存货损失属于增值税规定中所称的“非正常损失”呢?
首先,由于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因素,导致贵公司存货发生价值减少,实际货物并未损失,这种情形也理解为“价损”。
价损的原因不是企业本身所能把控。如,前几年国家就规定停止使用的“塑料餐盒”,因此,其所发生的损失,不应界定为是管理不善,其进项税额无须做转出的处理。这样处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后,对上述规定进行了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国税发[2009]10号)明确规定,自2009.01.01日起将此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修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第二,对有保质期的货物,假如没有保质期约束,其货物仍可继续使用,就不存在自行需要处理掉的问题。超过保质期存货不仅是出于质量管理的要求,而且这类存货往往都是关系人身安全,如食品、药品等,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对此也做出严格的保持期限。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存货损失,其进项税额的处理也不属于管理不善。对此,国家尚无统一的税收政策,但安徽省曾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后,做出这样的解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函[2008]10号)
一、关于存货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二)纳税人因库存商品已过保质期、商品滞销或被淘汰等原因,将库存货物报废或低价销售处理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第三,存货由于未到保质期而发生损失,通常情况下是与采购计划盲目、货物采购质量、验收人、生产过程等多因素相关,这些现象不能排与除管理责任有关,极有可能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损失。如能提供证明与管理不善无关的证据,被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不做非正常损失处理。
存货损失怎样进行财税处理?
在对存货损失的处理上,会计制度规定:由于预见存货可能遭受损失或不合市价,出于会计上的“谨慎性”,企业在期末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税法上不予认可;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等同于税法,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对于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会计上分两种情况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即自然灾害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记入“营业外支出”,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记入“管理费用”。
一、存货损失的税收处理
1、增值税方面
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
2、所得税方面
对于因“管理不善”记入“管理费用”和因“自然灾害”记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如果具备第13号令中规定认定的证据,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当期税前扣除。
二、存货损失的会计处理
某内资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06年不包括以下经济业务的情况下的会计利润为200万元,应交增值税金已足额上交,其它会计资料反映情况如下:
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万元;因仓库保管员王某放松责任心,导致仓库原材料被盗,经盘查,材料账面价值为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费4650元);意外火灾造成库存产品全部烧毁,该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金额40万元。已知全年总计耗用存货金额500万元,全年生产成本金额800万元;12月份盘亏一批8月份购入的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盘亏金额为9万元,查明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以上材料进项税税率为17%,不考虑其他税费和纳税调整。
根据上述材料,该企业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存货跌价准备只影响计税所得额,即调赠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并不影响会计利润额,故不必作调账分录;
2.被盗材料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17%+4650÷(1-7%)×7%=8059.50元,借:待处理财产损溢58059.50
贷:原材料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59.50
2006年12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由王某赔偿2万元,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借:管理费用38059.50
其他应收款———王某2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8059.50
3.被毁产成品的进项税转出额=(产成品的损失金额×全年耗用存货金额÷全年生产成本金额)×适用税率=(40×500÷800)×17%=4.25万元,借:待处理财产损溢442500
贷:产成品4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2500
2006年12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借:营业外支出442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442500
4.盘亏入账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5300
贷:原材料9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5300
根据第13号令,定额内合理损耗,属正常损失,不必报经税务机关审批,直接在当年所得税前扣除,借:管理费用———定额损耗1053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05300
根据上述业务,该企业应交增值税=8059.50+42500+15300=65859.50元,应税所得额=2000000+150000-38059.50-442500-105300=1564140.50元,应交所得税=1564140.50×33%=516166.37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以上非正常损失当年未报税务机关批准,则不允许在当年及以后抵扣;对于正常损耗,虽少了审批这一程序,但也要在证据确凿后才在当年扣除。
财产损失在审批前后的会计处理
每年1月15日前,企业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申请报告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济鉴证报告及相关资料,申请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
因为财产损失的申报与批准需要间隔一定的时间,且财产损失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计入利润总额和按照税收法规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也不一定相等。所以在税务机关审批前,可以先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将财产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税务机关审批后认定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财产损失再作纳税调整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财产损失审批前的会计处理
某公司库存的再生PS版,因市场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形成该部分商品滞销。该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于2006年6月30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该商品进行计价。账面成本280000元、预计可变现净值22400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56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56000
2006年12月9日,该部分商品保质期限已到,无法销售,只能作废铝变卖处理。该批PS版折合5000平方米,每平方米重量0.8公斤,根据近期废铝的市场价格每公斤10元估算,则该批废品价值为40000元。应转出进项税额:(280000-40000)×17%=40800(元),报废PS版形成实际损失:280000-40000+40800=280800(元),管理费用再次入账金额:280800-56000=224800(元)。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经董事会同意后,对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该部分商品作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224800
原材料40000
存货跌价准备56000
贷:库存商品2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800
对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作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360000
贷:应收账款360000
终了,该公司扣除上述两项财产损失后的利润总额为1000000元,并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申报应缴所得税330000元,在扣除预交的260000元所得税后作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7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70000
该公司还分别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和5%计提了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二)财产损失审批后的会计处理
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接到某公司提供的有关财产损失的申报材料后,依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规定,指派3名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实地核查。
2007年2月1日的批复意见认为,该公司申报的再生PS版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应确认为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同意在2006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申报的坏账损失由于缺乏能够证明坏账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不同意在2006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的情况下,该公司2006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360000=1360000(元),应缴所得税:1360000×33%=448800(元),应补缴所得税:448800-330000=118800(元),会计处理为:
借:以前损益调整118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18800
将以前损益调整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8800
贷:以前损益调整118800
按15%的比例计算调整盈余公积金:
借:盈余公积1782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7820
此外,如果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并入应纳税所得。假设本例再生PS版估算的残值为40000元,而2007年5月变卖收入65520元,其变卖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65520
贷:其他业务收入56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520
同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40000
贷:原材料40000
7.公允价值账务处理探讨 篇七
首先, 公允价值是基于历史成本为主导在历史成本无法计量时的条件下采用的计量属性。第二, 当以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价值明显偏离其实际价值时, 需用公允价值对资产进行及时调整。第三,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的, 应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运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最后, 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不一致的情况。 (2) 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 该金融资产组合等,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2 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账务处理
2.1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作为存贷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 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 ”, 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 同时结转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记“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 ”, 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分录。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 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 贷记“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 ”, 贷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 ”;同时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或借记“其他业务收入”。
例1:A企业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2007年3月10日, 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 将其开发的一栋写字楼整体出租给B企业使用, 租赁期开始日为2007年4月15日。2007年4月15日, 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450万元, 其公允价值为410万元, 2007年12月31日, 该写字楼公允价值为430万元, 未计提存贷跌价准备。2008年4月租赁期满, A企业收回该写字楼并于2008年6月出售, 出售款已收讫。A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 2007年4月15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 (成本) 410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 万元;贷:开发产品 450 万元。 (2) 2007年12月31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 (公允价值变动) 20万元;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万元。 (3) 2008年6月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460万元;贷:其他业务收入460万元。借:其他业务成本430万元;贷: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 (成本) 410万元, 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 (公允价值变动) 20万元。同时将投资性房地产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20万元;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万元。
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 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 ”, 按已计提的折旧等借记“累计折旧”等科目, 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 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 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 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公允价值变动) ”, 按其差额贷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按其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 (成本) ”, 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 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记“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 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分录。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 按其差额贷或借记“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或借记“投资收益”。
例2:2007年1月1日, A企业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102万元 (含已到付息尚未领取的利息2万元) 购入某公司发行的债券, 另发生交易费用2万元, 该债券面值100万元, 剩余期限为2年, 票面年利率为4%, 每年付息一次, A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资料如下: (1) 2007年1月5日, 收到该债券2006年下半年利息2万元; (2) 2007年6月30日, 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5万元;不含息。 (3) 2007年7月5日, 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4) 2007年年12月31日, 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0万元, 不含息; (5) 2008年1月5日, 收到该债券2007年下半年利息; (6) 2008年3月31日, A企业将该债券出售, 取得价款118万元, 含1季度利息1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7年1月1日, 购入债券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万元, 应收利息 2万元, 投资收益2万元;贷:银行存款 104万元。②2007年1月5日, 收到该债券2006年下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2万元;贷:应收利息 2万元。③2007年6月30日, 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5万元;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万元。借:应收利息2万元;贷:投资收益2万元;④2007年7月5日, 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2万元;贷:应收利息2万元;⑤2007年年12月31日, 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5万元。借:应收利息2万元;贷:投资收益 2万元;⑥2008年1月5日, 收到该债券2007年下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2万元; 贷:应收利息2万元;⑦2008年3月31日, 将该债券出售, 借:银行存款118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万元, 投资收益 18万元 (含第1季度利息) 。
2.3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为股票投资的, 取得时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成本)
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
资产负债表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 贷记“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 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余额的差额则做相反分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贷记“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 按其差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 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科目, 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借或贷记“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 按其差额贷或借记“投资收益”。
在会计期间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升值的, 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 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在活跃市场上有明确报价且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的, 则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 贷记“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
2.4 具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可靠地计量的非货币资产交换时, 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3:A公司以其使用中的账面价为85万元 (原价:100万元, 累计折旧:15万元, 未计减值准备) 的设备换入B公司所产钢材一批作为生产用原材料, 钢材账面价为80万元, B公司换入的设备作固定资产管理。该设备公允价120万元, 钢材的公允价为100万元, 由B公司另付20万元作为补给A公司。A公司收到的补价占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的16.67%, 小于25%, 确认为涉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借:固定资产清理 85万元, 累计折旧 15万元; 贷:固定资产 100万元。 (2) 借:原材料100万元, 银行存款 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 17万元;贷:固定资产清理 85万元, 营业外收入52万元。
B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借:固定资产137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 17万元, 银行存款 20万元。 (2)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万元;贷:库存商品80万元。
债务重组中债务人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在非现金资产为存货的情况下, 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同时结转相应存本;在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 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在非现金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入投资损益。债权人收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现金资产的, 应当以其公允价值入账。
融资租赁中, 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参考文献
[1]李燕浩.公允价值确定之市价法与现值法[J].财会月刊 (综合) , 2007,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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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8.药品管理中的账务处理探讨 篇八
关键词:药品管理 账户处理 药品消耗 药品调价
众所周知,药品在现代生活中的重要性已不言而喻,所以我国各级各类医院需要采购和使用大量的药品。但是由于药品厂家众多,品种繁多、进出频繁,使得其账户处理成为医院药品管理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运用,对药品进行系统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管理也成为时代所趋,提供真实可靠的核算数据,确保《企业会计准则》中真实性原则的实施是财务部门的职责之一,所以财务部门应如何进一步加强药品出入库管理,完善各类财务手续.统计好药品的实际库存,准确计算药品的消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障医院资产的完整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1、藥品采购中的账务管理
药品质量好坏与否也直接患者的健康恢复程度和时间甚至生命。因此,医院在进行药品采购的过程中,除了保证所购入药品的安全之外,其账户的处理的相关重要,账务管理部门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除药品管理部门外,任何科室、个人擅自采购的药品都不能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对医院的资金使用要进行全面的规划,实现对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避免资金短缺和药品盘亏,以充分发挥药品流动资金的最大效能。
2、药品入库时的财务管理
药品入库是药品材料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关键环节。对药品进行办理入库手续是一个必须的过程,药品账务管理员要根据药品发货清单按照药品单价和数量等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并进行统计处理,同时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确定入库药品的零售价及差价,并将这些信息录入至电脑并打印入库清单,作为转账凭证.当月入库的药品必须于当月进行账务处理。不仅要实现对金额的管理,还要明细统计,避免账实不符、药品盘亏。
3、药库药品领用时的账务管理
账务管理人员要保留好各药房药品请领人员提交的出库单,作为会计作账的依据,以方便医院财务和药品的管理和统计。
4、药品调价过程中的账务管理
国家近年来实行一系列措施减轻病人负担,颁布一些法规规章对基本药物及常用药物经常会限定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对于这部分已采购入库而遇到调价的药品,账务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整账目,进行正确的核算。对药库的原价格退库单及新价格入库单进行入账管理。在针对医院药品调价金额的账务处理上,具体体现有:
4.1针对药房药品的零售价格进行调增或调减的情况,财务部门要把调价金额包含到药品收入中,调价金额不单独体现在账目或报表上;
4.2根据调价通知的单据,财务部门要对药库药品现存的要调价的药品进行零售价格的调整,调整前和调整后的金额都直接计入药品价格库中;
4.3在药品进销差价的一级明细科目下增设“药品调价差价”这个二级明细科目,方便对药品调价金额进行核算。
5、药品消耗的财务计算
医院药品管理的电子信息化极大地保障了药品消耗计算的准确性。药房工作人员根据处方将药品发放给病人后点击该病人的信息为已发放,电脑系统就会将这些药品的数量自动减少。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在于在月未时统计出当月药品销售总金额及药品差价,做好药品销售统计表并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人员要对当月销售数量金额进行核算,避免发生错误,月未盘点时出现虚假盘亏。药品消耗的计算方法:药品进销差价/药房药品+药库药品x100%;已售药品实现的进销差价=药品收入x药品进销差价率;药品实现消耗=药品收入-已实现的进销差价。
6、药品的盘点制度
为保证药品的账与实物相符.药房及药库每月月末都应进行药品盘点。财务及审计部门则每季对其盘点情况进行监督核对,监督查验时要严格按照品名、规格、数量等项目逐项进行核对,盘点结束后要编制盘点情况表、盘盈盘亏统计表及药品报损统计表。财务人员对当月药品盘亏及报损总数少于当月销售量的3%的情况要做好财务处理。
总的说来,账务管理部门的领导一定要加以重视,管理到位,增强责任感,对药品的账务进行微机化管理,提高账务的科学性和准确度,建立药品财务的网络内控制度,加强对药品账务的管理与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还要完善手续、规范程序,加强对药品账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网络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将药品管理与财务制度规定、账物处理的要求结合起来,及时对好账,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在遇有盈亏情况时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以免时间久长造成大额的盈亏。同时还要对药品的利润情况进行定期地分析总结,加强对药品的宏观管理和控制。加强对药品的盘点和账物查对工作,对药物进行定期盘点与不定期抽查合,杜绝账账、账物不符问题的发生。
随着国家对药品监督的管理和患者对医院要求的提高,医院的管理更加复杂,而药品管理中的财务处理也不例外,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70%以上,所以药品核算金额的准确度将对医院整个财务决算起决定性影响,要想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需要医院各级有关部门和科室的尽职尽责,配合促进,共同努力,特别是医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协调,这有这样,才能促进药品管理各项内控制度更加健全、有效,使得医院药品管理步入系统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管理轨道。
参考文献:
[1]那丽,于润吉.如何找准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改革方向[J].医院院长论坛2010,(5)
[2]吴中琴 县级医院药品的规范管理[J].海峡药学2010,(22)
[3] 罗海 对我院药房药品账物不符原因分析及对策[J].医学信息(中旬刊)2011,24(06)
[4]陈平亚.我院计算机管理药品账物不符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中国民康医学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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