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办理流程(精选9篇)
1.杭州社保办理流程 篇一
深圳办理社保登记程序如下:
一、社会保险主要是指这个五险一金:“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二、深圳新企业办理社保登记程序如下:
1、网上登记:新参保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 企业网上服务系统--CA或非CA认证登录办理:
1、对于以前在深圳没有办理社保的可以直接凭员工的身份证录入相关资料,对于以前在深圳办理过社保的可以录入身份证后自动出现社保信息,核对无误后转入就行了。
2、到该地区社保分局领取《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填好盖章,附带参保员工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上交就可以了。其他的东西如果需要再补(转户调动的见前面同志们所讲的就行了)。已参保单位办理员工参保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属首次参保的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属新招调入深圳的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还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2、若申报参保信息的变更,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变更申报表》并提供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公司首次申请社保,那就到社保局领齐资料,照单抓药,按程序办事。
五、社保基数是怎么来的?
每年5月份左右,当地统计部门会发布一个上的当地平均工资收入的数据(打个比方全年平均收入24000,每月就是2000元)2011年4月份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为1320元/月,那社保基数应该怎么扣?是不是比较之前有所调整?(4月份之前最低工资1100元/月时,公司扣112.75,个人扣88)然后劳动部门会根据这个2000元作为社保缴纳的一个基础指标,规定单位可以以这个基础指标的60%--300%之间,给单位员工缴纳社保也就是2000的60%--300%,1200—6000,这个1200就是最低参照的社保基数,我们通常说的养老保险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等,都是按照1200基数,乘以一定的缴纳比例(比如说养老个人8%公司12%),那就是个人要扣除1200*0.08=96元的养老保险。1200--6000之间都可以作为缴纳的基数,有些单位福利待遇好,就会给你的缴纳基数定的高些,这样等于单位给你缴纳的部门也会高很多,打个比方,按照6000元的标准缴纳,那每个月单位光养老就要给你缴纳6000*0.12=720元。缴纳比例 最低基数1320元养老:非深户—公司10%,个人8%,深户—公司11%,个人8% 医疗:综合医疗—公司4.5%,个人2%,住院医疗—公司0.5%,个人0.2%(以深圳上一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农民工医疗—公司6元/月,个人4元/月,其他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不需要承担费用。社保卡办理步骤:
首先先帮员工参保,然后在“申请劳动保障卡号”一栏里申请一个医疗证编号,编号审核通过以后在“打印劳动保障卡清单”一栏里打“印制卡清单”。如果以前交过数码相片回执的再办卡就不用交了,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制卡清单就可以了。如果没叫过数码相片回执,那么就需要交一个数码相片回执和制卡清单。社保卡办理 办理步骤: 1.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件)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领取报表。
2.单位填报各项报表并签章。
3.社保机构审核各项报表,核定社保缴费额,开据社保缴费通知单。4.单位据实填报参保人员增减表并签章。5.社保机构按期托收社会保险费。6.社保机构定期制作并发放社会保险卡。
7.社保机构次年初发放社保核对表,单位核对签章后返回社保机构。办理机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 咨询电话:96888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http:// 深圳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 咨询服务热线0755-12333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http:// 地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460066 咨询服务热线0755-96888
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宝安分局 电话27783604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2区新安二路社会保险大厦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龙岗管理处 电话28921515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31号劳动社保大厦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山管理处 电话:2657706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劳动大厦7楼、14楼
深圳社保局盐田管理处服务大厅 地址:盐田区深沙路112号建工大厦13楼
深圳市企业非户籍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须知
一、办理条件
1、员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有积累额;
2、员工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关系(辞工);
3、员工本人前来办理。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经企业盖章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
3、《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三、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退(转)保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属退保的员工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6、属转保的员工应转出的社保金由社保机构负责转入员工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
一、参保险种:
企业应参保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二、办理须知
1、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登记表及以下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2、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
3、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0日(含当日)至当月底托收社保费。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注意事项:
“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的含义是,例如: 9月16日至10月15日申报:
1、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0月单位开始缴费;
2、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1月单位开始缴费;
您的申请已经上报成功,受理号为***7,上报后不准修改,请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表、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网上服务协议书),带齐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及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5个工作日内到营业执照住所地社保征收经办窗口办理,逾期不去办理,原申报信息全部无效。
2.深圳社保办理流程 篇二
前提:公司的对公帐户已经开通了“代缴代扣”功能
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申请 开户― 网上申报――― 网上制卡 ― ――窗口提交制卡表、交 窗口提交制卡表、新参保企业 网上登记申请――― 社保窗口 开户 ― ――网上申报 网上登记申请 ― 社保窗口开户 网上申报 ― 网上制卡― 窗口提交制卡表 费――――30 天后去窗口领卡 ― 天后去窗口领卡
一、网上登记申请
网上登记申请
1、进入深圳社保局网站 http:///zxbs/
2、填写页面内容,下面,点击进入 然后按页面填写内容,会产生一个密码,一定要记好)然后打印出表格(会产生一个密码,一定要记好
二、开户
A、需要资料:
需要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办事员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都要带,复印件要盖公章
2、新企业网上申报时打印的表格
B、去区社保局窗口的提交资料、注:福田社保局和市社保局一幢楼,9 点办公,提交资料的窗口在三楼 切记,早上一定要早点去,办事的人太多,点到那边的时候,多号了,切记,早上一定要早点去,办事的人太多,我早上 9 点到那边的时候,已经排到 60 多号了,一定要在取号机上取号,千万别忘了 另外,一定要在取号机上取号 一定要在取号机上取号
C、领取“受理回执”、领取“受理回执”,三、网上申报员工信息:
网上申报员工信息: 按照窗口人员的告诉你的,三个工作日后登录 http:///zxbs/ 并选择保险类型 选择保险类型时,一定要确定好,注意 :选择保险类型时,一定要确定好,有可能不能修改 员工工资也必须要准确,员工工资也必须要准确,缴费的比率是按这个来算的,申报员工资料,四、申请制卡
申请制卡完成后,打印制卡清单,制卡可以搞,也可以不搞,根据公司和员工要求办)(制卡可以搞,也可以不搞,根据公司和员工要求办),领取制卡的受理回执
五、然后带上打印的制证清单,到区社保局的制卡窗口提交清单和费用(每个人 20 元)然后带上打印的制证清单,到区社保局的制卡窗口提交清单和费用 福田社保局的制卡窗口是在四楼的一号窗口,千万别在三楼等排号(我就是这样排了半天^:^)天后带“制卡受理回执 理回执”
六、30 天后带“制卡受理回执”直接到区社保局领卡 福田社保局的领卡窗口是在四楼的 5、6 号窗口
3.重庆社保办理流程 篇三
重庆企业社保代理办事流程
----①企业登记范围及材料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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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表》或《重庆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②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三、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
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年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每一结算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基数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
2.逾期未申报者,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
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
3.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
----③申报、结算和缴费
一、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
3.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
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二、有关规定
1.从2004年5月1日起,市区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 20%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9%2%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1% ——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不参加
失业保险 2%1% 外地户口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1% ——
生育保险 1% ——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
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发放养老金时直接扣缴。
三、注意事项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的,除按规定收取利息外,另按欠缴额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
----④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
一、申报期限
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人员增减、变更情况。
二、参保人员的增加
缴费单位新录用人员后,须填写《重庆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或《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起薪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
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重庆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
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重庆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
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
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
4.视同缴费人员:对复退转军人,须提供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有关证明,其中转业到企业工作、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开具的《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转移凭证》;对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提供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按规定不参保证明,其中流动到企业、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须提供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补贴发放核准表》。
5.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须提供外国人、华侨的有效护照和《外国人就业证》、《华侨回国就业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6.原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人员:须提供经转出地农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重庆市农村向城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换算表》,并先到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进行转移基金的到帐确认。
三、参保人员的减少
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
1.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
2.因死亡减少人员:单位须附报其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进行清算。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以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离退
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付丧葬费及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先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中列支。丧葬费、抚恤费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
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重庆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重庆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转社保:
原单位已经给办理了社保,但后期转入其他单位 可以转保
1、先在新单位开具同意接受转入的证明;
2、将同意迁入的证明交到原工作单位;
3、原工作单位办理社保的人员持你交的同意迁入的证明到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打印已为你缴纳的社保金额,期限等资料;
4、将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局打印的资料交给新单位办理社保的同事手里。
4.社保局办理流程 篇四
首先要进行划账,带好税票、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缴费核定通知单,到社保局医疗大厅企业划账处进行划账;然后带好《征缴变更表》《人员变更表》及一寸免冠照2张,在社保局三楼医疗大厅打印医疗本处办理。
二. 修改医疗卡信息
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照一张、旧的医疗,在社保局三楼医疗大厅信息中心办理。
三. 生育保险
今年不用办理生育卡,在医院自己垫付;然后带好如下资料回社保局七楼工伤生育科办理报销手续;
1、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
2、诊断证明(原件)
3、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5、单位证明(内容包括:该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参加生育保险时间、缴费基数、生育情况)
6、剖腹产的还需要出具病历及费用明细单
7、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到所在单位或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24周岁以上生育的职工并领取独生子女证,在原待遇的基础上可多享受44天津贴,此次报销未领取的以后不再补发此项待遇)
8、生育二胎的提供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9、中国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
四.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在办理出院手续时直接在医院结算,如果在医院未结算的,带好内蒙古银行借记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医院医疗费收据(原件)到社保局三楼医疗大厅结算科进行结算。
五.劳动合同备案
带好《用人单位用工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签订、备案花名册》《解除或终止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到社保局四楼407进行备案。
六.五险合一征缴变更
带好核定表 变更花名册去三楼312确认,然后去北二楼涉外核定出核定建账,再回312录入电脑,盖章。
七、就业失业登记证
5.甘肃个人社保办理流程 篇五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甘肃省单位社保办理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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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社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一、申报
参保单位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如下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企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变更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帐号,必须按标准内容作详细填写。缴费方式由转帐变更为托收时,必须填写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帐号栏。
4.参保单位 “单位类型”发生变化,办理转制变更的,须提供有关依据和批文;
5.参保单位合并或分立,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二、受理
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登记管理部门受理参保单位的变更登记申请,检查其填写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及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即时受理。
三、变更登记
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登记管理部门对参保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单位变更登记,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内容变更的,换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同时收回原发的登记证,对收回的原登记证加盖 “作废”字样。
四、存档
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登记管理部门将参保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材料进行归类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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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7重庆社保办理流程
6.员工社保办理方法及流程 篇六
[导读]: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得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那么企业办理社保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以广州为例,为你讲述企业办理社保的流程。
一、申报范围
二、报送材料
三、办理程序
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①社会保险登记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苏州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②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三、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
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年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每一结算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基数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
2.逾期未申报者,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
3.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③申报、结算和缴费
一、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
3.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
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二、有关规定
1.从2004年5月1日起,市区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 20% 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9% 2%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1% ——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不参加
失业保险 2% 1% 外地户口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1% ——
生育保险 1% ——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7.宁波市社保办理流程 篇七
一、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
6、公章
注:
1、以上资料用于公司开户使用
2、以上需要复印件即可
3、参保人员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及2张一寸照片
4、与此同时,可办理网上申报(新增、续保、中断)
二、网上申报及一卡通的办理
1、每月的1-23日为申报期
2、http://60.190.57.62/outweb-sbk/pages/login.jsp一卡通
3、时限为3-6个月
三、参保基数为2166
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8.朝阳社保新开户单位办理流程 篇八
1.你要带上你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到朝阳社保2楼登记部的29、30号窗口,管工作人员要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登记表2份(你也可以从网上下载,先填好,到了直接办),填好后交给工作人员,他审核信息无误后会把其中一份表交还给你,然后三个工作日后你可以到http://cyld.bjchy.gov.cn的网上办公专区——网上查询——新参统单位登记证号码查询系统——输入组织机构代码证前8位查询社保登记证号。
2.在查询到社保登记证号之后,去单位所在的开户银行办理《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3.在朝阳社保中心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五险合一单位普通单位版”,在电脑上安装,运行软件,密码是1。点击“数据采集”,在标题栏的“基本信息管理”里点击“单位信息录入”,录入单位的基本信息,然后保存。再在“基本信息管理”里点击“部门管理”,按照你们公司里要参保人所在的部门在“部门管理”里添加相应的部门。然后再在“基本信息管理”里点击“个人信息录入”,这是你需要做的就是录入你所在单位需要上社保的所有人员的信息。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员工是本市城镇员工,需要上的就是医保和四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如果是外埠城镇员工,则没有上面的生育保险。当录完个人信息后,点保存,带*号的是必须要填的信息,有一项没填都无法保存。另外劝你最好信息要跟职工核对清楚,尤其是曾经在别的地方上过保险的职工,一定要让他到原来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原来所上的社保也已经办理了减员,你才能再次给他上社保。当做完这一步后,你就可以办理增员手续了。在“个人变更登记”里选择“增员”,点击“确认增员单位”,然后点查询,你们单位需要增员的人员名单及信息就会出现,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在需要增员的人员名字前点勾,在“四险个人缴费/支付(恢复)原因”里选择该人员对应的情况,下面的“医疗个人缴费/支付(恢复)原因”与四险的情况类似。在人员列表里,有一些项目需要手动选择,注意检查一下。然后,在“数据交换”里选择“信息报盘”,点击“查询”,里面的选项有两个,选择“新报盘”。把报盘文件存在电脑的一个文件夹里,使用U盘存储报盘文件。再在“报表打印”里选择“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打印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是针对新参统的人员而言的,有先参统的人就打印他个人的那份,同样是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可以把所有要参保的人员集合起来,凑出一份表,一式两份。
4.将打印出的所有表加盖公章,需要上社保的人员每人交两张白底一寸相片,身份证复印件+公章,户口簿首页加本人页复印件+公章,所在开户行提供的《北京是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公章,第一步办理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原件,存储报盘文件的U盘,还有你们单位的公章,到登记部23-28号窗口办理。(每月5-25号)
5.如果顺利的话,登记部成功的受理了你的业务,那么你们单位新参统的人员可以得到医保本(蓝色的),本人条码(贴医保本第一页),本人基本信息(贴医保本第二页),你给他们本人基本信息页贴照片处贴上他的照片,然后拿着这些医保蓝本到一层去盖医保钢印(自己盖);以前参保过的人员就只有本人基本信息页,你拿回去给他们让他们自己贴到自己页就行了。然后你拿着受理你业务窗口给你打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月报表”到登记部29号窗口领密码(这个密码就是以后你要办理业务需要先到网上取号时候用的)
6.回到你们开户行领取当月医疗及四险缴费收款凭证,带着《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再到社保中心领取社保证。(每月5-25号)
9.社保卡办理流程介绍 篇九
社保卡办理流程介绍
社保卡和原来的医保卡有什么区别?没有拿到社保卡,医保卡能否看病?9月9日,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社保卡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办理 不同群体 不同时间
据介绍,由于社会保障卡的办理群体不同,所以其办理时间和地点也有不同。市直新参保人员、原已参加社会保险未发卡的人员,即日起,由单位经办人或者本人前往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
持原荆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卡的参保人员,其中参加基本及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从即日起由单位经办人前往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换卡,办理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持原荆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卡的参保人员,其中由单位整体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由单位经办人前往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换卡,办理时间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
持原荆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卡的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即日起前往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零星办理换卡,办理时间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
亦可由本人或代理人到参保登记时所属社区集中办理换卡登记,社区集中办理换卡登记的具体时间待社区办理计划制订后见各社区通告。
荆州开发区已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于2010年9月20日后到原登记社区领卡,尚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前往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申领。
其余各县、市、区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时间及地点根据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安排另行通知。
提醒证卡“失踪”可口头挂失
相关负责人就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对持卡人有5点提醒:
提醒一: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失踪”,可在第一时间内通过拨打服务电话或至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各自助终端机,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站进行口头挂失。
社保卡管理部门在收到口头挂失请求后4小时内暂停该卡的使用,为防止他人恶意挂失,口头挂失有效期仅为7天。
朝阳【wlsh0908】整理
如持卡人在口头挂失的有效期内找回社会保障卡,可以凭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原社会保障卡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解除口头挂失手续。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解除口头挂失信息后1小时内,恢复原挂失卡的使用。
持卡人亦可等到7天后口头挂失失效后,该挂失卡自动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如果持卡人确定遗失社会保障卡,可凭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在受理书面挂失后4小时内停止该卡的使用。
书面挂失后,持卡人方可申请补领社会保障卡,补领社会保障卡可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制作,也可在社保卡工厂制作,这两种制作方式制作时间分别为7天或2个月。
另外,持卡人在书面挂失后且未办理补领手续前找回社会保障卡的,可办理解除书面挂失手续,恢复原挂失卡的使用。
提醒二:社会保障卡的初始密码为“123456”,持卡人可以通过服务窗口的专用设备以及自助终端为卡设置和修改个人密码。
提醒三: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标准为每卡25元;因遗失、污损等非卡质量原因要求补领(换领)卡的,按每卡40元收取补(换)卡费;有效期满换发社会保障卡的,按每卡25元收取工本费。
同时,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以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社会保障卡初次申领工本费。
提醒四:社会保障卡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不要让社会保障卡接近强磁性物体;不要弯曲扭转卡体;不要损伤、玷污、刻划金属芯片和卡面;避免高温、潮湿以及阳光照射。
提醒五:我市社会保险卡启动后,原医疗保险卡将停止申领,新参保以及原参保未发卡的人员,一律申领社会保障卡,原医疗保险卡持卡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时间统一换发社会保障卡。
参加基本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卡,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在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换卡,在过渡期内,未及时换发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仍可使用医疗保险卡享受各种医疗保险待遇。
朝阳【wlsh0908】整理
双卡并行的过渡期暂定一年,按照社会保障卡换发计划,拟于2010年12月31日停止原医疗保险卡门诊功能,拟于2011年6月30日停止原医疗保险卡住院功能。2011年7月1日起,原则上将停止原医疗保险卡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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