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加快发展的核心工作就是创新

2024-07-08

村镇银行加快发展的核心工作就是创新(共1篇)

1.村镇银行加快发展的核心工作就是创新 篇一

近年来,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的背景下,河北省村镇银行数量不断增加,业务不断扩大,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13年6月末,河北省村镇银行已开业27家,批准筹建5家。河北银监局还积极督促已开业村镇银行机构下延,全省已开业村镇银行的分支机构要由2012年底的2个增至2013年底的11个。同时,河北省村镇银行的资产负债规模稳定增长,经营状况总体良好,利润逐年增加。截至2013年6月末,河北省已开业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总额为12.02亿元,从业人员636名。资产总额99.23亿元,负债总额86.51亿元,各项存款72.36亿元,各项贷款43.61亿元,贷款户数4,763户,实现净利润5,091万元。

同时,村镇银行依托河北农村地区这片土壤,充分发挥了“草根金融”的优势和潜力,严格按照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积极向农户、小微企业贷款,为三农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截至2013年6月末,河北省已开业27家村镇银行共发放小微企业贷款21.70亿元、856户,发放农户贷款20.47亿元、3,728户,投向小微企业和农户的贷款占全部贷款的86.68%。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经济组织、中小微企业、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有力支援了农村生产、种植、养殖业的发展以及农村当地骨干企业、特色企业的发展。

二、提高村镇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一)政府应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政策扶持。

政府应加大对村镇银行奖励、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的力度。政府对村镇银行的奖励,目前仅仅针对新成立3年之内的村镇银行,今后应该对成立满3年的村镇银行,之后每年也给予一定奖励,以支持村镇银行长期发挥支农作用。同时,将村镇银行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税收优惠政策的前线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政府特别要充分运用贴息、税收减免等财政手段激发村镇银行贷款积极性。中央银行应采用贴息方式给村镇银行提供再贷款用以支持三农。要引导村镇银行合理调整贷款利率结构,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贷款利率浮动权,制定扶持地方特色的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利率政策。

(二)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村镇银行的引导和监管。

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村镇银行加强内控管理、强化自我约束,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村镇银行各项工作,并以此为依据,完善市场准入,细化分类监管工作。监督村镇银行牢牢把握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并严格要求村镇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以及利润率,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格控制村镇银行的存贷比率、流动性风险比率以及贷款集中度等比率。由于银监会鼓励村镇银行下设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应抓住机遇,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在适当时机设立更多的分支机构,以加强金融对地方经济,特别是县域和“三农”以及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村镇银行自身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1、继续严格执行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发挥草根金融优势

(1)客户定位———锁定农户、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客户群。

只有把村镇银行定位在为农户和中小微企业服务上,才不会因为金融服务目标与功能错位而诱发经营风险。村镇银行应锁定农户、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客户,以服务农村、农业、农民为己任,研究农户、中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特别是信贷需求,根据其特点向其开展适合他们的金融业务,为银行扩大市场份额和收益,同时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发展。

(2)产品定位———打造新型农村金融产品成为利润增长点。

目前,村镇银行开展的金融业务不全面,提供的金融产品比较单一,而农户和中小微企业本身具有的特点和性质决定其需要个性化、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因此,村镇银行应不断为其打造新的金融产品,为农户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及担保提供方便。除了传统存、贷、汇业务以外,应积极开展中间业务,推出理财产品、代理业务等,同时根据农户、中小微企业需求为其量身定做信贷产品。针对信用良好的农户,应积极开展信用贷款;针对中小微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特点,应向其提供保证贷款;针对拥有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可以建立全新无形资产担保方式,提供质押贷款。村镇银行可以用知识产权、产品品牌、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作质押品,这样既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又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外部资金来源。最后,针对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特点,应简化贷款审批手续、缩短信贷流程,保证有产品有市场、发展有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后快速获得贷款。

(3)服务定位———变“坐商”为“行商”是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效益的关键。

村镇银行作为草根金融,应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技术和手段,提高经济效益。应改变传统的“坐商”行为,即等待客户上门办理业务;村镇银行应推广“行商”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农户上门服务,并做到微笑服务。村镇银行应主动根据农户和中小微企业信贷在季节上、额度上、还款方式上的需求特点,设计探索多种贷款形式,改善对服务。此外,村镇银行还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帮助其进行筹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合理安排资金的收支,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建立可靠的财务监控和风险防范系统。村镇银行还可以建立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种金融信息、投资信息、经济政策信息的咨询服务。

2、开展金融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村镇银行应根据金融市场发展状况和农户、中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创新特色金融产品,提高自身竞争力。一是针对农户养殖、种植及消费需求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满足农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要求;二是开展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三是开展针对中小微企业进行信息采集、甄别方式创新。信息采集是中小企业融资的前提和依据,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有效手段。应采取以定性分析为主的经营风险分析与定量为主的财务风险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创新信息采集与甄别、检验方式;四是针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授信机制和审批流程创新。针对中小微企业授信机制应尽量缩短审批链条,提高授信审批效率,在运营模式方面可以实行扁平化管理,改变奇特商业银行的总行-管辖行-支行三级管理构架,实行总行-支行二级管理。

3、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

村镇银行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产权明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明确村镇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各方职责和权利,达到有效制衡。同时,村镇银行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特别是在贷款业务管理方面,应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针对担保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不同种类贷款类别,规范信贷流程和补偿机制,严格控制不良贷款率。

4、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设村镇银行。

河北省可以引进省内外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包括主发起人、地方法人机构、国有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坚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鼓励主发起人批量化、规模化设立村镇银行。支持大型银行创新管理模式,探索成立管理总部、业务部多种方式组建村镇银行。鼓励发起行在产粮大县、养殖大县、贫困县和银行网点空白乡镇设立乡镇银行。

参考文献

[1]李海申,苗绘.河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J].中国财政,2012.22.

[2]李海申,苗绘.村镇银行发展制约因素及对策[J].财会月刊,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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