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精选2篇)
1.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篇一
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交易单位
报价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合约交割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日期
交割品级
交割地点
最低交易保证金
交割方式
交割单位
交易代码
上市交易所 白银 15千克/手 元(人民币)/千克 1元/千克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5% 1-12月 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标准品:符合国标GB/T 4135-2002 IC-Ag99.99规定,其中银含量不低于99.99%。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合约价值的7% 实物交割 30千克 AG 上海期货交易所
2.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篇二
参与期货交易,要对期货市场中的组织机构和功能有准确的认识。目前我国期货市场的政府监管机构、交易所和期货行业协会三级管理体系已初步建立。
(1) 政府监管部门。指国家指定的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管的机构。国家目前确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派出机构对中国期货市场进行统一监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期货经纪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工作。
(2) 我国期货市场由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家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基本模式已经形成。对地方监管部门实行由中国证监会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根据各地区证券、期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监管对象比较集中、监管任务比较重的中心城市,设立证券监管机构。
(3) 期货交易所。指国家认定的以会员制为组织形式的进行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的有组织的场所,它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性、自律管理的机构。
(4) 中国期货业协会。协会主要宗旨体现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在国家对期货市场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对期货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资格管理,促进中国期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5) 交易所会员。指拥有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在期货交易所内直接进行期货交易的公司。国内期货交易所分两类会员,一类是为自己进行套期保值或投机交易的期货自营会员,另一类则是专门从事期货经纪代理业务的期货经纪公司。
(6) 期货经纪公司。指由中国证监会颁发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的拥有期货交易所会员席位、专门受客户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的专业公司。
(7) 期货交易者。指为了规避风险而参与期货交易的套期保值者,或为获得投机利润的期货投机者。他们通过期货经纪公司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所与证券交易所的性质和功能相似,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的性质和功能相似。投资者交易期货要到期货公司开户与股民交易股票要到证券公司开户一样。期货与证券交易目前都实行网上交易。
2 期货交易
2.1 什么是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是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而进行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期货交易的对象并不是商品(标的物)的实体,而是商品(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转移价格风险或获取风险利润。
在期货市场中,大部分交易者买卖的期货合约在到期前以对冲的形式了结。也就是说,买进期货合约的交易者,在合约到期前可以将期货合约卖掉;卖出期货合约的交易者,在合约到期前可以买进期货合约对冲平仓。先买后卖或先卖后买都是允许的。一般来说,期货交易中实物交割量是其交易量的很少一部分。
2.2 期货交易的特征
(1) 期货交易的双向性。期货交易与股市的一个最大区别就可以双向交易,也就是说,可以买空也可卖空。价格上涨时可以低买高卖,价格下跌时可以高卖低补。做多可以赚钱,而做空也可以赚钱。
(2) 期货交易的费用低。国家对期货交易不征收印花税等税费,唯一的费用就是交易手续费。国内三家交易所目前手续费在万分之二、三左右,加上经纪公司的附加费用,单边手续费亦不足交易额的千分之一。
(3) 期货交易的杠杆作用。杠杆原理是期货投资魅力所在。期货交易无需支付全部资金,目前国内期货交易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即可获得控制合约总价值的权利。
(4) 交易便利。由于期货合约中主要条款,如商品质量、交货地点等都已标准化,合约的互换性和流通性较高。
(5) 信息公开、交易效率高。期货交易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使交易者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平竞争。同时,期货交易有固定的场所、程序和规则,运作高效。
(6) 合约的履约有保证:期货交易达成后,须通过结算部门结算、确认,无须担心交易的履约问题。
(7) 实行"T+0"结算、交易机会翻番。期货是"T+0"的交易,使交易者的资金应用达到极致,交易者在把握趋势后,可以随时交易,随时平仓。
2.3 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区别
(1) 买卖的直接对象不同。现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商品本身,有样品、有实物、看货定价。期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期货合约,即买进或卖出多少手或多少张期货合约。
(2) 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是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或在一定时期内获得或出让商品的所有权,是满足买卖双方需求的直接手段。
期货交易的目的一般不是到期获得实物。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过期货交易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投资者的目的是为了从期货市场的价格波动中获得风险利润。
(3) 交易方式不同。现货交易一般是一对一谈判,签订合同,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签订合同之后若不能兑现,最终要诉诸于法律。期货交易是以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交易。一对一谈判交易(或称私下对冲)被视为违法。
(4) 交易场所不同。现货交易一般不受交易时间、地点、对象的限制,交易灵活方便,随机性强,可以在任何场所与对手交易。期货交易必须在交易所内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公开、集中交易,不能进行场外交易。
(5) 保障制度不同。现货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护,合同不兑现,即毁约时,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决。期货交易除了国家的法律和行业、交易所规则之外,主要以保证金等期货交易制度为保障,来保证到期兑现。
(6) 商品范围不同。现货交易的品种是一切进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货交易品种是有限的。主要是农产品、石油、金属商品以及一些初级原材料和金融产品。
(7) 结算方式不同。现货交易是货到款清,无论时间多长,都是一次或数次结清。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必须每日结算盈亏,结算价格是按照成交价加权平均计算的。结算价有以下作用: (1) 计算平仓盈亏及持仓盈亏的依据; (2) 决定是否追加保证金的依据; (3) 制定下一交易日停板额的依据。
3 期货合约
3.1 什么是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买卖对象或标的物,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了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期货价格则是通过公开竞价而达成的。
3.2 期货合约的作用是什么
(1) 吸引套期保值者利用期货市场买卖合约,锁定成本,规避因现货市场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而可能造成损失。
(2) 吸引投机者进行风险投资交易,增加市场流动性。
3.3 期货合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 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2) 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货价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叫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3) 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4) 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3.4 期货合约的组成要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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