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事故隐患整治方案

2024-07-30

项目事故隐患整治方案(精选10篇)

1.项目事故隐患整治方案 篇一

xx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

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xxxx公司:

按照《xx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集团公司制定了《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月18日

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工作部署,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促进全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集团公司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意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新局面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形成声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全面彻底整改已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促进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建立起隐患排查整治和隐患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由事后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时间安排

攻坚行动从2017年12月18日开始到2018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具体时间及工作重点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安排部署。二是明确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标准,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广泛进行动员。三是各单位对目前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四是各单位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2月23日至2018年2月28日)

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各单位对隐患进行自查,要做到“十查十看”: 一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二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四查排查标准,看是否按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要求,对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了本单位岗位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五查具体隐患,看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对本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六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或按“五落实”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七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八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九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隐患;十查整治氛围,看各单位是否采取宣讲、媒体、标语、展板等形式,在单位内部营造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强大声势。二是对政府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并针对问题和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持续落实。三是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十查十看”要求进行了排查,落实了“五落实”整改要求,并对检查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建立台账。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主要工作任务: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同时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攻坚行动效果进行总结。

四、排查整治范围及责任分工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突出重点,条块结合,对全集团所有单位、所有岗位开展全覆盖式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工作如下:

1、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设备、用电线路、用电设备、取暖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

2、有限空间作业方面。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开展专项教育培训;是否完善通风、检测、防护等安全设备;是否规范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

3、施工工地方面。对在建施工工地的用电设备、施工机械、人员防护等方面进行检查,施工工地是否设置围档及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安全防护装备;工地临时用电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章进行操作;施工工地安全制度是否健全。

4、大型设备方面。对施工、作业、执法等大型设备和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设备、车辆状态是否良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大型设备操作员是否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规章。

5、高危作业方面。对是否建立健全高危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开展专项教育培训,是否规范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是否完善安全防护装备进行检查。

6、供水安全方面。各水源地、水泵房、高位水池、变电设施、加氯设备、危化品及物资储备情况、供水中水管线及附属设施、二次加压设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面排查。供水管线防占压、防施工破坏措施是否到位。

7、污水处理方面。是否做好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尤其对污水管道安全、电器安全、化学品使用贮存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8、供热安全方面。供热安全生产责任制,供热生产运行场所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抢修抢险预案的制定及应急救援演练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各类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供热管线防占压、防施工破坏措施是否到位。供热锅炉、压力管道是否达到安全使用条件,使用燃气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收到实效。

(二)主动查改,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发动集团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配合指导并督促各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台账,彻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要全部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从严从实,严肃考核问责。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中工作不认真、不积极的,排查整改不力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建立档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是12月22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二是各单位建立《企业单位自查自改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台账》(附件2),于每月5、15、25日报送;三是每月月底前报送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及时反馈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发现的突出问题;四是2018年4月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附件:

1、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

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企业单位自查自改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台账》

2.项目事故隐患整治方案 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1‟19 号)、股份公司•关于印发† 工程建设领域预防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水电股安„2011‟10 号、六局安字„2011‟23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控制施工事故的发生,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昆明清水海工程项目部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制定了目预防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建设总结

项目部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安全生产为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科技兴安”战略,落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思想建设,极大的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为项目部顺利施工奠定了坚实的安全基础保证。

二、目标实现总结

通过项目部全体员工努力,项目部顺利实现安全整治工作目标,项目部将继续加强学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组织生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切实预防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杜绝因起重机械、高处坠落、坍塌等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组织领导总结

为加强项目部对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项目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半年的时间里,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积极协调推进并督促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全面深入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为项目部的安全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赵中鹏

副组长: 相汉雨 刘进才 吕绪坤

成 员: 崔明祥 魏长杰 张玉春 邓凤兰 聂建川

四、整治措施落实情况总结

本项目部为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基坑开挖、高边坡施工、混凝土浇筑、模板支护、动力用电等易发生坍塌事故的工作环节,进行了一系列的安全整治措施;在脚手架作业,各类登高作业以及高边坡施工作业等可能发生的高处坠落等地区进行了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整治措施。

以上措施积极有效的促进了施工中的安全可靠性,避免了因坍塌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及人员的伤亡事故,保证了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实施进度总结

根据文件指示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7至9月上旬),由项目部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工作措施,开展防坍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的部位逐一登记建档,跟踪落实整改。各监督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各专 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检查督导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上旬),项目部结合年终考核检查,对重点施工部位进行抽查。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严厉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项目部组织开展分析、总结一年来预防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安全工作是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本着“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生产原则,一定要树立长期坚持观念,在工作中不能有丝毫懈怠,居安思危、防微杜渐,把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预防安全事故专项整治阶段,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积极监督检查各项安全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积极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施工的安全可靠性;彻底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同时在安全检查落实情况过程中对发现的不足进行了及时的总结和分析,以备在后期的安全工作中加强相关方面的管理和落实力度,将安全工作做的更好。

六、工作要求总结

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高度重视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步骤及要求,保障了安全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项目部以加强突出重点,注重成效为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紧紧抓住施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尤其对汛期等事 故多发期等重要时段的监控。坚持做到深入细致、不留死角,极力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项目部在预防安全事故专项整治阶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做好记录形成书面材料以备检查。

云南昆明清水海工程项目部

3.项目事故隐患整治方案 篇三

(桂政发[2004]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九月二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整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综合整治,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建立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治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隐患,即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

第四条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的原则:

(一)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

(二)各级人民政府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督办。

(三)逐年确定重点隐患,限期完成整治。

第五条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分: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监控和整治全面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治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村委会发现其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治。

(三)各级人民政府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部门,对政府直接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治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内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实施监督管理。

(五)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建档、整治,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每半年都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定一定数量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作为重点监督整治对象。

各级人民政府、村委会每半年重点监督整治、限期整改完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数目:自治区15个左右,市、县(市、区)各10个左右,乡镇5个左右,村委会3个左右。下级人民政府、村委会确定的隐患,应包括上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隐患。

事故隐患较多的地区,可增加重点监督整治隐患的数目。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监督整治隐患项目情况、隐患整治完成情况及监管部门验收合格情况于每年1月底前和7月底前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对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明确事故隐患整治内容、整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单位和责任人及完成整治的时间。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业内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下达整治通知书,并对隐患整治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隐患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或者停止使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达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通知书,应当抄送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结束后,事故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履行该隐患整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申请验收,有关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事故隐患整治完成情 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当及时予以书面确认并注销;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制定整治方案,继续整治。

第九条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通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的基本情况。

(二)隐患的类别。

(三)隐患的整治要求和整治期限。

(四)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五)隐患整治监管、督办单位及责任人。

第十条 确定列入重点监督整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单位,必须按照隐患整治通知书的要求,制定隐患整治实施方案,报经履行该隐患整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别。

(二)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三)整治内容、措施和目标。

(四)整治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五)实施整治方案的时间安排及人员组织。

第十一条 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单位在组织实施隐患整治期间,应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隐患管理小组,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本单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布情况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定期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确保救援装备、器材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对自治区重点监督管理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级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对本级重点监督管理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每月对本级重点监督管理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重点监控整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向社会公布,并定期发布事故隐患整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危险性和隐患整治必要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 参与隐患防范及整治的积极性,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履职情况列入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十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和举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举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或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或举报的政府或部门,应当立即调查核实。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负有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或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紧 10 急措施;有关上级人民政府或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查处。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未履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责任,导致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四

一、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昕

副组长:陈明、冯东安、周予启

成员:李子龙、张永明、宋琪、张维金、马懿、高桂荣

二、领导小组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对分包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开展情况的督查工作;

2、负责对施工现场、办公室、生活区的专项抽查、监督工作;

3、对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食堂、木工加工棚、电气焊操作点、库房、仓库、工人宿舍、油漆稀料房,易燃易爆存放处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抽查、督查工作;

4、负责对分包二场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抽查和督查工作;

5、负责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存在违反法规行为的分包单位领导及责任人的处理和督促整改工作;

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办公室,电话58151056

四、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

①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 ②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宿舍房间的门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紧急救援的;

③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④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⑤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未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离,未清除区域的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

⑥油漆粉刷、防火作业时未制定预案,未安排专人监护的;

⑦在木工加工棚、加工区动用明火或吸烟的;

⑧在施工现场、工人宿舍内使用煤气做饭、动用明火、电炉子或私拉乱接电源的;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场所

主要指气罐房、仓库、食堂、油漆粉刷、防火作业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立即改正:

① 物品存放地点,危险作业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和国家标准要求,影响公共安全;

② 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

五、工作要点

1、经理部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积极配合协同排查领导小组全面深

入排查,要顾全大局、讲究实效;

2、各分包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3、各分包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要确定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范围和重点,尽早、尽快消除各种隐患,确

保项目绝对安全;

5、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有方案,有文字记录。

六、工作方法

项目经理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认真仔细,全面深入排查,严格整治,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项目消防安全。项目经理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查的基础上,根据各分包单位情况,不定时、不通知,随时抽查和有针对性的督查相结合方法,对各分包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七、责任追究

在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若发现有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不按照项目经理部要求组织开展实施排查整治工作的,单位存在重大火险隐患未采取可靠措施的,对此项工作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的、被政府、公司的排查整治中予以通报批评或被媒体爆光的,因违反法规规定给项目经理部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相关的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5.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五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镇、各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政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整治的合力,抓好消防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加大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今年,全市要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对于已建成的建筑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对于新建的建筑,加强源头控制,提前做好消防设计审批,同时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

(一)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2019 年 3 月 31 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

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5 月 1 日前,完成高层建筑的排查工作;针对建设工地年后紧密开工的情况,要开展建设工地集中检查行动;高温季节期间,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力度。年底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镇、各有关部门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消防大队。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6.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篇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构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打造和谐校园。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杰 副组长 黄小军 赵志峰 陈刚

成员:邓文根 王志华 周小兰 刘小花 曾名杰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分类分处”双线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各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由政教处负责;图书室、电化教学设施由教务处负责;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由少先队负责;卫生、学校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由总务处负责;各教室的安全隐患由各班主任负责;各办公室的安全隐患由年级组长负责;各处室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3、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

(1)加强防火安全的管理,使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消防设施检查。

(2)加强交通安全的管理。重点看护送教师和值日教师、值周领导到位情况。

(3)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厕所及楼梯等地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按照通知的要求,开展周边治安环境问题排查摸底工作,重点看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摊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5)加强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看行政楼、教师办公楼、教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加大学生安全教育力度。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开展了“安全知识讲座”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小学生安全教育》专题片,聘请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7)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完善和落实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

4、坚持排查治理方式的科学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督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重点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与物防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重点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执行“分处管理、各负其责”制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大力宣传、突出重点

围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利用“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橱窗、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敏感时期和重点时段,加大对师生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彻底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摸清隐患存量,找准突出问题,落实整治措施;有则必改,改则必严;保证人员、经费、行动到位;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4、做好记录、主动上报

7.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七

根据农安县教育局《农安县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大演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各小学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消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共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中秋、国庆。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找出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状况,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稳定,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合隆镇中心小学成立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演练治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主任等任成员。名单如下:

长:李长林

副组长:孙敬伟 单喜信 姜云波 刘显慧 成员: 杨先锋

程丽杰

芳 吕晓霞

王小龙

于化吉 董

安全联络员协助各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逐条记录,并及时落实整改,不留后患。

四、工作任务

1、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学校是否对师生集中进行了防火安全教育,校内教学、生活设施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学校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村小学校食堂、小卖部是否存在或出售劣质、霉烂变质、无合格证的食品。检查学生日常饮用水卫生状况,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3、交通乘车安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尤其是中心校的三辆校车要逐一进行详细登记,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车辆管理。严禁“三无”车辆运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现象和酒后驾驶,确保学生出入安全。

4、预防溺水事故:学校积极联系政府或当地村加强该辖区重点水域、水坑的安全管理,在危险路段、桥段及水域设置警示标牌。在安全教课上要重点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或节假日不要到危险水域玩耍。

5、周边环境安全:协助公安机关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重点检查有无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附近敲诈勒索伤害学生。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检查有无学生将管制刀具带入校园。学校是否开展宣传上下楼梯教育活动,上下楼梯是否有醒目的提示标示牌,重点上、放学时段是否有领导带班。

6、校园校舍安全:要逐校逐间检查是否存在危房,对学校教室、活动室、厨房、厕所、等重点场所给予高度重视,查找是否存在房体开裂、下陷、外墙皮脱落等安全隐患。对查出的校舍危房能整修的要立即整修,一时不能整修的要迅速停止使用,立即封存。学校的电脑房、实验室、图书室、财务室、储藏室以及教师办公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无领导、教师值班巡逻,门卫值班制度是否落实。

7、应急事件处理:检查学校是否制定校园安全工作的各类应急预案,是否严格值班、值宿制度。确保学校及领导的通讯畅通。

五、主要工作安排

(一)8月17日——10月10日

学习文件,宣传发动。根据要求,联系实际,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二)10月11日——11月15日

对照方案,开展自查。坚持“谁检查、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并及时上报,落实专人,加强监控。

(三)11月16日——11月19日

巩固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本阶段的工作总结。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并且形成书面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逐条进行登记,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学校一时难以整改或本身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或镇村领导帮助解决。

2、突出治理重点,着眼发展大局,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学校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排除整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2、创新工作方法,充分依靠群众,重视舆论监督。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整理工作。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校园安全。

8.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一工区 篇八

为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工区实际,全面开展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发掘和剔除工程安全隐患,已是刻不容缓、势在必行。为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事故,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我工区制定了隧道、路基和桥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

1、通过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监管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2、通过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的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努力实现安全目标。

3、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逐步提升工区的安全管理水平。

4、确保龙浦高速公路正常推进。

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

1、工区迅速部署,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层层落实,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限施工队按规定的期限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各施工队、各技术室要按照法律规定、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生产,施工队由队长负责每个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

2、各队的安全员要对所管辖的各单位工程进行实时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上报于工区安保部。安保部负责对各施工队监督检查。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

(一)各隧道施工队、桥梁施工队、路基施工队,主要包括:

1、瓦斯、岩爆、岩溶富水、不良地质和浅埋、偏压、高地应力、小间距隧道施工安全。(隧道施工队)

2、人工挖孔桩、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施工安全。(桥梁施工队)

3、设备安全:龙门吊、提梁机、架桥机、塔吊、卷扬机、起重机等重型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4、危爆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施工现场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管理。

5、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生活区、路基的高边坡作业。

6、各工程的临时用电及辅助设施。

7、现场施工机械设备作业。

8、施工便道整治。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隧道:

1、隧道二衬厚度不足和背后脱空问题。

2、隧道施工队洞内台车和台架上的安全警示标志、进出洞登记制度、洞口是否设置洞内作业牌子,洞内照明设施。

3、地质超前预报、监控量测不规范问题。重点是检查地质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是否纳入工序管理,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和验标要求开展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

4、初期支护偷工减料问题。重点是锚杆不按规定的种类、规格、设计长度及数量施工、喷射混凝土厚度不足、钢拱架(或钢格栅)间距超标、违规使用干喷、初支背后空洞、洞身超挖部分违规回填等。

5、擅自改变隧道开挖方法问题,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隧道开挖方法组织开挖施工,改变开挖方式的是否及时变更并完善相关手续等。

6、其他安全突出问题。如:不按钻爆设计参数实施开挖爆破作业,仰拱和填充一次浇注,设备配置不匹配等。桥梁:

1、预制梁场龙门吊和运梁机在作业时的触电、坠落、物体打击的问题。现场物品的摆设、配电箱的接线和架设、梁片的张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沿线各桥梁等易受河汛影响的施工点须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加强对河汛情况的观测,对河道边的临时仓库、工棚等进行安全检查。

3、对受风雨影响较大的机具设备,如脚手架、临时用电设施、工地围墙、民工宿舍等,进行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4、桥梁高空作业防护和平台的铺设以及靠省道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情况,以及施工人员是否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措施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等。路基:

1、各施工现场的配电箱的架设和上锁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架空布设而是随地牵拉,临时用电存在使用简易插板的问题。

2、施工现场部分施工车辆无年检资料,特种机械操作人员是否实行挂牌上岗制度,是不是操作人员在现场检查的时候随时就能提供有效的操作证件。

3、与省道各平交施工便道路口安全警示、警告标志设置的问题。

4、钢筋加工棚棚顶、现场的各类安全操作规程的牌子、各钢筋棚的钢筋摆放的位置,乙炔瓶和氧气瓶的摆设、沿改河便道的线路走向和架设等问题。

5、机械在边坡、沟槽作业时与边缘保持的安全距离,轮胎(履带)压在坚实地面上的情况,通过观察边坡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6、高陡边坡处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带的佩戴;边坡开挖中遇地下水涌出情况,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制止上、下双重作业;弃土下方有滚石危险及范围内的道路,设置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坡面上的操作人员是否对松动的土、石及时清除,严禁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临时用电:

1、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是否按要求安装地线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电源线路,按“三相五线”制,TN-S系统要求布置,并按“三级配电系统”、“二级漏电保护”“重复接地”进行施工用电的问题。

3、电箱是否采用严密防雨措施的铁质电箱,安装位置合适、安装牢固、进出线整齐、拉线牢固、熔丝不得用金属代替、箱内不得放其他物品等问题。

4、检查线路的完好程度,破损和漏丝处是否及时用防水胶布粘贴、老化电线撤除更换新线、电线严重时及时更换的问题。

5、配电箱是否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管理,并配有接地装置。施工机械:

1、运输车辆设置反光标志,严禁无牌、无年检的施工车辆进行施工作业,严禁车辆人货混装或在故障状态下行驶,严禁无证、违规行驶。施工车辆在不同的路段是否有相应的限速规定问题。

4、会车时通过与省205省道交叉口、窄路、十字路口、交通频繁路段及拐弯时注意行人和让车等安全问题。

5、高危作业人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险,运输车辆必须办理强制险、车乘人员险及第三者险问题。

四、施工便道的整治

为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督促施工人员遵循安全规程,牢牢找准安全指导结合点和融入点,制定沿线施工便道整治方案,整治方案以安全布控为主要手段,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工作不出任何问题。整治的内容:

1、施工道路的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每隔200米~300米设置错车道一处,错车道路基宽度不应小于6.5米,路面宽度应不小于5.5米。

2、陡坡段及经过村庄、交叉路口等易发生交通事故路段,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同时,加强施工便道易塌方段的检查及隐患排除。

3、施工道路的排水设施应完善,硬化道路应经常冲洗,避免施工便道尘土飞扬或积水泥泞。

由于现场路线较长,从花桥K0+000至富岭K21+000,沿线诸多桥梁俞省道交叉,诸多施工便道与省道交接,安全保障要切实可行、落到实处。

(一)、各交叉点布控方案概述:

1、一般施工便道与省道交接处:C15砼硬化10m,厚15cm,防止污染,道口两侧安装“前方路口,车辆人员慢行”标识及减速线。

2、桥梁施工、加工场靠省道处:搭设钢管架、挂设安全网防护,设反光标识,防行人进入,防物件超出边界阻碍行车、行人,同时保证视线畅通。

3、重要便道,如取土场、中心拌合站等位置,便道口硬化,设减速标示、强制减速线,配专门智慧交通的安全员。

4、主线桥梁与省道交叉处:搭设安全通道。

5、上部结构现浇桥梁与省道交叉处:临时改通行。

6、交叉点布控详见I~III类布控图。

各交叉点必须加强安全防护,标识标牌清晰,指向正确,有专人值班、指挥交通,杜绝一切事故。

(二)、布控点分类登记:

1、布控点分类:按照危害隐患程度,由重到轻,分为I、II、III类,布控措施分类布设。

2、布控点登记:(1)I类布控点(7个): ①石犬1#中桥(省道)○2前洋分离式立交(省道)○3山路大桥(省道)○4长滩大桥(乡道)○5官庄1#大桥(省道)○6官庄2#大桥(省道)○7双田大桥(省道)(2)II类布控点(5个): ○1K2+600路基一队取土场便道口 ○2K4+600路基二队取土场便道口 ○3K20+050路基七队取土场便道口 ○4K6+800前洋隧道便道口 ○5K8+240中心拌合站便道口(3)III类布控点(22个): 1K0+220处 1#便道口 ○2K1+380处2#便道口 ○3K4+900处3#便道口 ○4K5+610处 4#便道口 ○5K7+552处 5#便道口 ○6K12+040处 6#便道口 ○7K13+850处 7#便道口 ○8K14+233处 8#便道口 ○9K15+900处 9#便道口 ○10K16+300处 10#便道口 ○11AK0+120处 11#便道口 ○12K20+550处 12#便道口 ○13K14+280村道交叉口 ○14K3+340路基一队钢筋棚出口 ○15K5+000桥梁一队钢筋棚出口 ○16K5+200路基二队钢筋棚出口 ○17K8+400路基三队钢筋棚出口 ○18K8+700路基四队钢筋棚出口 ○19K15+600桥梁三队钢筋棚出口 ○20K14+500路基五队钢筋棚出口 ○21K19+000桥梁四队钢筋棚出口 ○22K20+300路基七队钢筋棚出口 ○

(三)、布控点监察管理

1、碎石谁布控点进行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整洁。

2、班组每班检查布控点相关布控设施是否齐备,位置是否偏离,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改。

3、布控点智慧交通的安全人员必须保持精神集中,尽心尽责,不得随意离岗,离岗必须有人替换。

4、工区每三天对I类布控点进行检查,每五天对II布控点进行检查,每旬对III类布控点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进行教育、整改、通报,隐患重大的须立即停工整顿。

5、工区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队各类布控点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进行教育、整改、通报,隐患重大的须立即停工整顿。

五、整治活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或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4)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的。(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六、工作步骤及重点

专项整治活动总体安排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26日~5月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各桥梁、路基、隧道施工班组要根据工区项目部的统一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各施工队将整治方案于6月14日前报工区安保部,各桥梁、路基、隧道施工班组要按照整治方案的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第二阶段(6月1日~6月25日)为全面排查阶段。

工区迅速行动,发动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问题开展自查、集中检查和全面排查。针对桥梁、隧道施工、特种设备、危爆物品、消防器材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第三阶段(6月26日~6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工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分析,集中力量限时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强化工程建设安全基础。第四阶段(7月1日~7月2日)为分析总结阶段。

工区最后对专项整治活动及时进行总结,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从工程设计、建设管理、人员素质、设备配置、技术工艺等方面深查管理不足和漏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保证体系,不断加强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七、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积极动员认真实施。各桥梁、隧道、路基施工班组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充分认识安全突出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按照“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要求,坚持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集中力量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2、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狠抓突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保证不留安全隐患,对于高架桥作业、隧道开挖爆破及路基边坡防护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施工队停工整改;狠抓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基础保职责分工要明确,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切实做到落实整改,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效果;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隐患,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推进面上工作。

3、深入宣传,强化监管

积极利用多种渠道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活动,发动全员积极参与并监督,促进易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专项整治督导

1、督导过程以整改通知、现场督促为主,出《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带影像资料)。

2、督导过程中的处罚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对重复犯错的部位、或不予执行整改的部位进行处罚。处罚原则按照《中铁十五局龙浦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进行。

3、专项整治活动督导过程与对下计量工作挂钩,对不配合、不整改的施工单位,在对下计量时不予验收、不予计量。

9.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篇九

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州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字„2012‟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努力防范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事件,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稳定保障。经教育局研究决定于2012年5月至9月底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使活动有步骤的开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稳定为主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以强化常规管理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为师生创建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平安稳定。

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未满18周岁且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中小学生骑摩托车上学放学的;学校教职工无证驾驶、违规驾驶以及用私家车开展营运活动的;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学校未建立校车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制度和车辆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学校用报废车辆和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的;学校聘用不具备校车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校车以及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校车驾驶员酒后、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公路或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属地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未对辖区内校车进行备案登记以及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不到位的。

(二)食品安全:学校(含民办幼儿园)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违规经营、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大宗食品原料未定点采购和索票索证(据)、物品保管和储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未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的;未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帐和未与大宗食品供货商签订《食品质量安全协议书》的;食堂加工和出售野生菌、四季豆、凉拌菜以及过期副食品(食物)的;学校小卖部出售三无产品的;未严格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的;食堂环境卫生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未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程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未严格落实抗旱保教措施导致学生饮水困难和不安全以及因干旱而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的。

(三)校园矛盾调处:未落实安全信息员(安全委员)制

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应急疏散演练的;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消防器材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应急照明以及疏散指示标志设臵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和运行不正常的;师生违规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

(九)校安工程建设和建筑施工:校安工程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未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员工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建设单位未按要求督促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封闭施工,施工人员、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严重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对师生员工安全构成威胁的。

(十)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影响师生员工安全出入的;学校险近违章建筑影响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的;校园周边房屋、旅店违规经营和出租,高危人群排查管控不到位,文化娱乐场所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学生的。

六、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2年5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按照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总结四个阶段来安排部署。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5日至25日)。县教育局制定并下发《###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

(二)认真排查、强化整改。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要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对存在的隐患要紧盯不放,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直到彻底解决、严禁因隐患整治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三)注重结合,整体推进。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要把“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把“专项行动”与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部署、整体推进,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措施,严肃纪律。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教育局将组织人员深入学校指导和督促学校扎实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学校,要对学校校长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学校、要依照有关规定开展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学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10.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十

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从2017年3月起至12月底在全校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保证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地、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活动,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增强师生安全感。通过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使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明显下降;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领导,特成立学校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成忠朝 副组长:马开运

成 员: 雷昌华 班胜敏 苑鑫 马凤 龙开锋 朱勋文 王绍祥

赵雪婷 及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主任:马开运 资料员:张超云

三、大排查、大整治重点

1、校园周边整治:网吧、台球室、教师宿舍门前污水排水、校门交通秩序。

2、校园消防安全。

3、校园围墙防护加固。

4、食品卫生、传染疾病防控。

5、校园各种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6、收缴流散在学生中的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

7、安全应急疏散演习。

8、校园内部治安防控体系。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3月初至3月低)。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大排查。

3、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初至12月上旬)。针对学校大排查梳理出的问题明确责任,落实到科室,集中进行整治。

1、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由政教处牵头,通过县综治办、县文明办、县交警支队、综治委组织相关部门解决:网吧、洗车场、台球室、校门交通秩序、车辆乱停、无交通标志、无路灯。2、4月初由总务处协调处理学生宿舍门前污水排放堵塞问题。3、3月底由总务处安排处理学生宿舍、教学楼消防通道问题。思政处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4、政教处和总务处做好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5、政教处和医务室做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定期对学生进行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宣传教育。

6、总务处和教务处加强各种危险品的管理,严格危险品单独保管,双人管理,启用领导审批制度。

7、宿管处协助公安部门定期在学生宿舍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专项检查。

8、政教处按照学校应急预案,分别在教学大楼和学生宿舍及食堂举行应急疏散演习。

9、思政处对学生在教学区使用手机进行禁止,规范学生的文明习惯。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中旬)。

1、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束,由政教处负责收集整理资料,拟定工作总结。

2、学校办公室安排协调好检查验收的有关工作。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各处科室部门要维护学校稳定、创建和谐文明校园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要性、预见性和自觉性。坚持处室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维护学校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维护学校稳定的政治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2、政教处要加强与县综治办、文明办联系,争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3、思政处处要加强与六桥派出所的联系,在校园及周边开展学生租住出租屋和学生私藏管制刀器的清查,规范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4、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与三创工作结合起来,创建安全、文明、卫生校园。

5、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大力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安全防控水平。

6、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手抄报等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及时宣传专项行动的战果和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安全、文明、卫生校园。

7、加强督导和信息报送。各处室部门要及时向思政处反馈工作的落实情况、进展情况。特别是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科室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明确王竟老师作为学校专项行动工作的联系人,定期向有关部门上报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上报专项行动的有关信息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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