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考试培训综合资料(共4篇)
1.单证员考试培训综合资料 篇一
单证员资格考试复习资料精华版
资料01
国际结算单证讲课(1)绪论
改革开放二十余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入世后,中国经济进一步国际化,与国际经济逐渐融为一体。大批的外向型企业要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赢得一席地位,就必须转向国际化经营,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
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长达三十余年的美国与欧盟等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配额制度”将不复存在了;同时,我国对国际社会“入世”承诺的三年过渡期已经结束,2004年7月新版《外贸法》规定,自然人可以从事外贸经营活动了。也就是说,个人做外贸合法了,任何自然人只要去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就可以涉足进出口业务。外贸经营市场化的这一举措,使得内地企业从此不再受所有制等形式的束缚,生产、销售、价格都将由市场决定。就外贸体制改革而言,我国已经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从而翻开了全新的一页。
还有,发达国家从今年元月开始,已经履行承诺,不再使用“进口配额”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进入其市场,任何出口企业都可以尽其所能发挥潜力。毫无疑问,破除藩篱后的中国纺织品出口,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
由于越来越多的企业直接从事外贸经营业务,需要大批外贸单证人才。这一形势,为国际商务单证的普及和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本书是《国际贸易理论》、《国际结算》等课程的延伸,注重学生外贸单据制作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理解能力。众所周知,外贸单证是对外贸易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从外贸合同履行到收汇、结汇的全过程。因此,正确、及时、完整地缮制各项单据,是进出口业务顺利收汇的前提条件,也是本课程的宗旨之一.一、外贸业务中的单证工作
当前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商品交易的数量、品种、金额等不断扩大,传统“银货两讫”的结算方式早已不能适应现代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的需求。因此,多数进出口贸易都是由经办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通过票据、单据等结算工具转移和传递的,并借助某种结算方式清算国际间贸易的债权、债务,从而实现贸易的最终完成.由此,银行国际结算品种逐渐增多,方式不断发展和创新。选择结算品种主要取决于国际经贸活动的内容和融资的需求,风险保障程度和银行的服务范围等因素。尽管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多数是通过单证的转移来实现的.所谓单证,就是在进出口业务中应用的单据与证书,买卖双方凭借这些单据与证书来处理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报关、结汇等。就出口业务而言,出口单证是出口货物推定交付的证明,是结算的工具。即卖方必须按时向买方提供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
思考与练习
1、简述外贸业务中“单证”工作的意义及特点。
2、什么叫做“单证”?
第一章、信用证结算方式(LETTER OF CREDIT)
在当前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把原来由进口商履行的凭单付款的责任转由银行来履行,即通常所说的:“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因为银行信用更加可靠、更加稳健,银行资金更加雄厚,使得买卖双方都增加了安全感,大大促进了国际间的贸易发展。
第一节、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概念 “信用证”结算由于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已成为现代国际贸易结算影响最大、应用最广泛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由进口方的开证银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出口商开发的,授权出口商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款,签发以该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并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该行必定承兑或付款的保证文件。
信用证业务有以下三个基本性质:
一 开证行负有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款保证,开证行是首先付款人。出口商(一般即信用证的受益人)可凭信用证,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向开证行凭单取款,而无须先找进口商(一般即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开证行的付款不是以进口商的付款作为前提条件。
二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虽然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为基础的,买卖双方要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但是信用证一经开出,在信用证业务处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与权利都必须以信用证为准,信用证是一项与买卖合同分离的独立文件。
三
信用证是一项单据业务。在信用证方式下,银行凭相符单据付款,而非凭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受益人要保证收款,就一定要提供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开证行要拒付,也必须以单据上的不符点为由。因此,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项“单据买卖业务”。
根据国际商会1993年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即UCP500中第二条“跟单信用证的定义”规定为:“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词语(以下称“信用证”)是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即由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
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人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
2、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
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信用证开立后,只要出口商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款执行,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就能及时收到货款。
第二节、信用证的关系人及其权利和义务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基本关系人有四个:即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和受益人。此外还有其他关系人,如保兑行、议付行、付款行或偿付行、转证行等。现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权利分述于下:
A、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FOR THE CREDIT)
开证申请人一般是进口商。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的权利义务通常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的,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时,则进口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进口方银行开出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信用证。
信用证开立之后,进口商有凭单付款的义务和验单退单的权利。开证行履行付款之后,进口商应及时将货款偿付给开证行,赎取单据。但对于不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有权拒绝赎单。
银行、外贸公司双方如有争议,一般以银行意见为准。如进口商无理拒付或拖延不付款时,银行有权对外履行付款义务,进口商不能提出异议。如果开证行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误作不符而退单拒付时,进口商有权向开证行提出异议,并要求赔偿。
进口商于接受单据提取货物后,如发现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单据或合同不符,或发现货物短缺等,只能分别过失责任,向出口商、轮船公司或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而不能向开证行索赔。因为银行只凭单据,而不凭货物办理付款。B、开证行(THE ISSUING BANK)
开证行是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开证行接受进口商的开证申请书之后,这个申请书就成为他们之间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契约。进口商申请开证时,应根据开证行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和费用。开证行则应根据申请书的条款,正确、完善、及时地开出信用证。信用证开出后,开证行就要对信用证负责。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开证行,对出口商和汇票背书人、善意持票人都要承担凭单付款的责任。
开证行见单付款后,不能因进口商拒绝赎单或无力付款,而向出口商、议付行或偿付行要求退款。即使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以进口商为付款人,开证行也不能因之而减免其付款责任。
但是开证行在凭索汇电向其索偿票款,或付款行仅凭汇票索汇证明书(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付款,或偿付行仅凭索汇证明信/电付款的情况下,当开证行接到单据时,发现不符,有权向议付行追索票款,并退还单据。
开证行在履行付款责任后,如进口商无力付款赎单,开证行有权处理单据和货物。出售价格不足以抵偿其垫款时,开证行仍有权再向进口商追索不足部分。如果企业倒闭,开证行仍有履行对外付款的责任。
C、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一般是出口商,有时则为中间商。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如发现信用证条款与合同不符,须尽早提出修改要求或拒绝接受。信用证一旦接受,出口商就有装货备单的义务和凭单议付的权利。出口商应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限内装运货物,并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交单取款。出口商不但要对单据的正确性负责,并且要对货物的合格性负责。
出口商交单后,如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出口商仍有权向进口商提出付款要求,进口商仍须负责付款。
D、通知行、转证行(ADVISING BANK、TRANSMITTING BANK)
通知行是开证行的代理人。通知行收到开证行发来的信用证后,经认真核对印押后,必须根据开证行的要求缮制通知书,及时、正确地通知受益人,并证明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若印押不符则不应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待查明核对无误后再行通知。通知行对开证行和受益人都不承担必定议付或代为付款的责任。
转证行的发生,一般是指受益人在外地或者无代理关系,必须通过转证行转递信用证。转证行收到信用证核对印押相符后,原件照转给受益人。转证行的地位虽与通知行相同,但转证的手续费要比通知行手续费为低。
E、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如果受益人对开证行的资信不明或者有疑异,认为受证后有收款
风险,可以要求开证行另找一家受益人满意的银行为该信用证加具保兑。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保兑行通常是出口地的通知行或第三家信誉卓著的银行。有时开证行在委托通知信用证的同时,主动要求通知行加保兑,通知行或其他银行根据开证行的请求,可以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也可以不加具保兑。保兑行与开证行一样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保兑银行在信用证上保兑后,即对信用证负责,承担必须付款或议付的责任。汇票、单据一经保兑行议付或付款,即便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保兑行亦无权向出口商或他的前手追索票款。
F、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
议付行凭信用证议付票款后,即把单据寄出,并向开证行、保兑行、付款行或偿付行索回垫款。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单据,如发现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可以拒绝付款,议付行可以据以向出口商追索票款,除非出口商按信用证的特殊规定,如开立对出票人“无追权”(WITHOUT RECOURSE TO DRAWER)的汇票,才可免除被匪鞯目赡堋? 议付银行接受出口商交来的单据,必须认真仔细地将各种单据及内容与信用证所规定的条款进行核验。如果发现单据与信用证规定不符,应立即要求出口商更改。如无法更改,应由出口商联系进口商修改信用证条款;或者根据出口商要求,由议付行将不符点电告开证行征询意见,以免单据寄出后遭到拒付。如开证行电复同意,则按正常手续议付单据。
出口方银行买进汇票及所附单据并将票款付给出口商这一过程,叫做“议付”(Negotiation)。
议付行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和汇票,并对其进行审核,若确认单证相符,应予垫款;若单证不符,可拒付垫款。
如果受益人交来的单据有不符点,议付行可以用“信提”或“电提”不符点的方式,或者采用“信用证项下托收”处理该套单据。
如果开证行收到单据,不能接受“信提”的不符点,有权拒绝偿付,议付行则有向受益人或他的前手进行追索的权利。
G、付款行和偿付行(Paying bank and reimbursing bank)
付款行是信用证规定的汇票付款人。信用证以进口地货币开出时,付款行就是开证行。开证行审单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一经付款,就无权向议付行追索票款;
信用证以出口地货币开出时,付款行一般就是议付行。议付行审单无误后,付款给出口商,一经付款,就无权向出口商追索票款;
信用证如以第三国货币开出时,付款行就是第三国银行,它的地位与偿付行相似,不凭单据付款,仅凭汇票和索汇证明书将票款付给议付行,一经付款,就不得追索。
偿付行是指议付行付款后,可以向指定的第三者银行收回款项。但一般如议付行就是付款行时,则偿付行也可凭议付行的索汇证明书,代开证行偿付货款。偿付后,它的责任即告终止,不存在追索问题。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如发现不符点,必须向议付行追回已付款项,不能向偿付行追索,因偿付行不负责审单。当然就没有义务对单证不符负责。按国际惯例,偿付行一般不要求“单证相符证明书”,但是如果信用证“另有规定”,则应按信用证条款办理。
付款行或偿付行如接到开证行通知“止付”后,仍进行付款,则应自行负责,与开证行无关。偿付行如无理迟付,应赔偿利息损失。还有,如果由于议付行疏忽,对付款行或偿付行索汇有误,议付行应对付款行或开证行退款并补偿其利息损失。
银行是信用证业务的主要角色,不论是承担第一性有条件保证付款责任的开证行,还是其他所有当事银行,均应按照“UPC500”的规定及银行间的业务代理协议,合理、谨慎地履行信用证义务。通过银行的中介服务,使进、出口之间的国际贸易得以顺利实现。维系各方的良好业务往来,对拓展国际经贸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当信用证项下的上述各当事人、关系人发生意见分歧时,首先应以信用证条款规定为准则,其次是参照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500号惯例》。但是该项惯例也不是能够解决所有因信用证而产生的问题。因此信用证有关的各方,仍需要进一步以真研究信用证条款和“UCP500”所涉及的一切问题。
第四节、信用证中常见的条款表述词语
从形式上来看,信用证只是一封普通的商业信函。它的格式和内容多种多样,不同的国家、不同的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各有不同。但是其中的内容基本相同,一般可分为十大部分。
(一)、各方当事人在信用证中的表述文句(THE PARTIES CONCERNING TO THE CREDIT)
⑪开证人(The Applicant for the credit)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开立是由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办理的。所以开证人指的就是进口商。信用证中用的词汇和词组常常是这样的:
Applicant/Principal/Accountee/ Accreditor / Opener
At the request of„„„
应。。。的请求
By order of„„„„
按。。。的指示 For account of„„„
由。。。付款
At the request of and for„„.应。。。的请求
Account of „„..并由。。付款
By order of and for account of „„„.按。。的指示并由。。付款
⑫受益人(The beneficiary)
在国际贸易中,受益人一般就是出口商。信用证中常见的词汇或词组有:
Beneficiary
受益人
In favour of „„.以。。为受益人
In your favour„„..以你方为受益人
Transferor„„„
转让人(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一受益人)
Transferee„„„.受让人(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
⑬开证行(The Opening Bank)
应开证人要求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叫开证行。在信用证中常见的词汇和词组有:
Opening Bank Issuing Bank
Establishing Bank
①
通知行(Advising Bank)
开证行将信用证寄送的一家受益人所在地的银行,并通过该银行通知受益人信用证开出,这家银行就是通知行。在信用证中常见的词汇和词组有:
Advising Bank Notifying Bank Advised through
②
议付行(The Negotiation bank)
议付行就是购买出口商的汇票及审核信用证项下规定单据的银行。信用证中常见的词汇或词组有:
Negotiation Bank Honouring Bank
③
付款行(Paying Bank)
付款行就是经开证行授权按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向受益人付款的银行.Paying Bank Drawee Bank
④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保兑行就是对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进行保兑的银行,通常以 通知行作为保兑行,或者是第三家银行。保兑行与开证行一样承担着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⑱、承兑行(Accepting Bank)
(二)、信用证议付的有效期和到期地点(Validity and Place of Expiry)的表述文句
信用证中常见的议付有效期和到期地点的描述常常是这样的:
1、直接写明到期日和到期地点名称
Expiry date: March.07,2004 in the country of the beneficiary for negotiation.此信用证的有效期: 2004年3月7日前,在受益人国家议付有效。
Expiry dae: May.06,2004 Place CHINA.信用证到期日:2004年5月6日,地点:中国
This credit remains valid/force/good in China until March.08,2004 inclusive.本信用证在中国限至2004年3月8日前有效(最后一天包括在内)。
Drafts must be presented to the negotiating(or drawee)bank not later than Oct.10 ,2004.汇票不得迟于2004年10月10日议付。
This Letter of Credit is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Oct.16,2004.本信用证于2004年10月16日止在中国议付有效。
Expiry date July.17,2004 in the country of the beneficiary unless otherwise stated.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本证于2004年7月17日在受益人国家到期。
Drafts drawn under this credit must be negotiated in China on or before Sep.03,2004 after which date this credit expires.凭本证项下开具的汇票要在2004年9月3日或该日以前在中国议付,该日以后本证失效。
This credit is available for negotiation or payment abroad until Nov.17,2004.此证在国外议付或付款的日期到2004年11月17日。
This credit shall remain in force until Oct.10,2004 in China.此证到2004年10月10日为止在中国有效。
2、也有的信用证是以“交单日期”、“汇票日期”等来表达信用证的有效期限的。
This credit shall cease to be available for negotiation of beneficiary’s drafts after Mar.08,2004.本信用证受益人的汇票在2004年3月8日前议付有效。
Bill of exchange must be negotiated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date of Bill of Lading but not later than 05.May,2004.汇票须自提单日期起15天内议付,但不得迟于2004年5月6日。
Negotiation must be on or before the 15rh day of shipment.自装船日起15天或之前议付。
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for negotiation within 10 days after shipment date.单据须在装船后10天内提示议付。
Documents to be presented to negotiation bank within 15 days after shipment effected.单据须在装船后15天内交给银行议付。
(三)、信用证的金额和币制(Amount and Currency of Credit)的表述文句
信用证的金额和币制是信用证的核心内容,在信用证中的表达方式大致相似:
Amount USD2,000.00
金额,美元2,000。00元
For an amount USD„„.美元金额„„„元
A sum not exceeding total of USD„„.总金额不超过„„„美元
Up to an aggregate amount of USD„„..总金额„„„„美元
(四)、信用证中常见的汇票条款
This credit is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in China by negotiation drafts at sight Drawe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td, London.此信用证在中国境内任何银行议付有效,即期汇票,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伦敦分行作为付款人。
All drafts drawn under this credit must contain the clause:“Drawn under Bank of China, Paris credit No.198393 dated 15th.May,2004”.所有凭本信用证开具的汇票,均须包括本条款:“(本汇票)凭巴黎中国银行2004年5月15日所开出第198393号信用证开具”。
Drafts are to be drawn induplicate to our order bearing the clause“Drawn under Bank of China, Singapore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No.194956 dated July.17, 2003”.汇票一式二份,以我行为抬头,并注明“根据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2003年7月17日第194956号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开立”。
Drafts drawn under this credit must be presented for negotiation in Hangzhou, China on or before 25rh.June,2004.凭本信用证开具的汇票须于2004年6月25日前(包括25日这一天在内)在中国杭州提交议付。
Drafts are to be drawn under this credit to be marked “Drawn under Bank of China, New York L/C No.1956717 dated May.06,2004
根据本证开出的汇票须注明“凭中国银行纽约分行2004年5月6日第1956717号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开立”。
Drafts in duplicate at sight bearing the clauses “Drawn under Bank of China, Hongkong L/C No.198393 dated July.17,200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注明“根据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信用证198393号,日期2004年7月17日开具”。
Drafts bearing the clause“Drawn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 No.19181117 of Bank of China, Dubai Branch”.汇票注明“根据中国银行遒拜分行跟单信用证第19181117号项下开立”。
填写汇票时一般要注意的事项是:
汇票金额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金额,如果信用证金额前有“大约”(ABOUT、CIRCA)或类似意义的词语(如 APPROXIMATELY)时,应解释为信用证允许有不得超过10%的增减幅度。
例如:信用证规定 ABOUT USD10,000。00,则交来的汇票金额不得超过USD11,000。00,也不能低于USD9,000。00。
(五)信用证中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的文句
信用证中货物描述栏里的内容一般包括货名、品质、数量、单价、价格术语等。
装运港交货的三个术语最常用:CIF、CFR、FOB。还有FCA、CIP、CPT等等也常在信用证和合同中出现。
(六)信用证中单据条款(Clauses on Documents)的描述
信用证项下要求提交的单据多种多样,但是通常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有如下几种:
1、汇票(Bill of Exchange);
2、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3、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4、提单(Bill of Lading);
5、保单(Insurance Policy);
6、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7、受益人证明书(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8、装箱单(Packing List)或重量单(Weight list)等等。
信用证中常见的要求提供单据的条款一般是这样打的:
Documents required as following 须提交以下单据。
Documents marked“X”below
须提交下列注有“X”标志的单据。
Drafts must be accompanied by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marked “X” 汇票须随附下列注有“X”标志的单据。
„.available against surrender of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bearing the credit number and the full
资料03
议付时以提交下列注明本信用证编号及开证人详细姓名、地址的各项单据为有效。
单据要求提交的份数,一般有这样表示的:“in duplicate”,解释为“一式二份”,以下类推(triplicate, quadruplicate, quintuplicate, sextuplicate, septuplicate, octuplicate,nonuplicate,decuplicate)。
例如: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duplicate.签字商业发票一式二份。
(七)、信用证中“ 装运条款”(Clauses on Shipment)的表述词语
信用证中显示的装运条款通常包括装运期限、是否允许分批和转运以及起讫地点的规定。
1、装运期(DATE OF SHIPMENT)
根据国际商会500号规则的规定,如使用“于或约于”之类词语限定装运日期,银行视为在所述日期前后各5天内装运,起讫日包括在内。信用证中常见的装运条款一般有: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New York not later than Mar.08,2004.自中国口岸装运货物驶往纽约,不得迟于2004年3月 8日。
Shipment must be effected not later than May.06,2004.货物不得迟于2004年5月6日。
Bill of Lading must be dated not before the date of this credit and no later than July.17,2004.提单日期不得早于本信用证开具日期,但不得迟于2004年7月17日。
Shipment from Chinese main port for transshipment to Osaka, Japan.自中国主要港运往日本大畈。
Loading in charge: Shanghai China for transport to Dublin,Ireland ,latest date of shipment Sep.03,2004.由中国上海装运至爱尔兰都柏林,最迟装运日期为2004年9月3日。
也有的信用证上只是简单打上:Latest date of shipment: Mar.08,2004.最迟装运日期:2004年3月8日。
Shipment to be effected from China for transportation to Colombo,Sri Lanka not later than May.06,2004.从中国装运到斯里兰卡科伦坡不得迟于2004年5月6日。
2、分批/转运条款(Partial Shipments/Transshipment)在信用证中的表述
根据《UCP500》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分批支款,也允许转运。运输单据表面注明货物系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每套运输单据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信用证中常见的分批/转运条款有:
Partial shipments are allowed and transshipment is allowed.分批装运和转运是被允许的。
Trans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不允许分装运和转运。
Partial shipment is allowed and transshipment is authorized at Hongkong only.分批装运允许,转运仅允许在香港。
Shipment from Shanghai to Singapore without partial shipment/transshipment.从上海装运到新加坡,不允许分批/转运。
Transshipment is allowed provided“Through Bill of Lading” are presented.如提交联运提单,转运允许。
(八)信用证中“特别条款”(Special Clauses/Conditions)的表述
信用证中的特别条款主要是依据银行和买卖双方交易的具体需要,以及进口国的政治经济和贸易政策等的变化而定的。常见的条款有:
1、议付与索偿条款(Negotiation and Reimbursement)
议付和索偿条款一般是开证银行对于议付行的指示,但是也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常见的条款有:
Upon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ts strictly complied with all credit terms, we authorize you to draw on our H/O reimbursement a/c value five working days later under authenticated SWIFT advice to us without any charges on our part.收到单证严格相符的单据后,我们(开证行)授权贵行向我总行索偿,5个工作日起息,SWIFT通知我行,费用由贵方承担。
At maturity, we shall pay to the negotiating bank as instructed by T/T for documents which are in compliance with credit terms and conditions.Telex charges are for account of beneficiary.单证严格相符,到期日,我行将用电汇方式偿付贵行,此电报费由受益人承担。
In reimbursement, please drawn on our Head Office account with your London office.偿付办法: 请从我总行在贵行伦敦分行的账户内支取。
You are authorized to reimburse yourself for the amount of your negotiation by drawing as per arrangement on our account with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London.兹授权贵行索偿议付金额,按约定办法,请向标准渣打银行伦敦分行我账户内支取。
Negotiating bank may claim reimbursement by T/T on the Bank of China New York branch certifying that the credit terms have been complied with.议付行证明本信用证条款已履行,可按电汇索偿条款向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索回货款。
2、佣金/折扣条款(Commission and discount)
信用证中常常有佣金和折扣条款,其表现形式各不一样,有的称为明佣,有的称之为暗佣,在信用证中的表示经常是这样的: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must show 5% commission.签署商业发票须显示5%的佣金。
Beneficiary’s drafts are to be made out for 95% of invoice value.being 5% commission payable to credit opener.受益人的汇票按发票金额的95%开具,5%作为佣金付给受益人。
5% commission to be deducted from the invoice value.5%佣金须在发票金额中扣除。
At the time of negotiation, you will be paid less 5%, being commission payable to M/S…….and this should be incorporated on the bank’s covering schedule.在银行议付时,须扣除5%的金额作为付给某先生的佣金,此佣金应填入议付银行的面函。
Drafts to be drawn for full value less5% commission, invoice to show full value.汇票按CIF 总金额减少5% 开具,发票须表明CIF 的全部金额。
Less 5% commission to be shown on separate statement only.5%的佣金用单独的声明书列出。
The price quoted include a discount of 5% which must be shown on your final invoice, but is to be the subject of a separate credit note, the amount of which is to be deducted from your drafts.信用证所列价格包括5% 折扣在内,最后发票应开列未扣除5% 折扣的价格,但须另出一份扣佣通知书,汇票金额则扣除此项折扣金额。
3、费用条款(Charges)
信用证上一般都列有费用条款,多数信用证规定,开证行的费用由开证人负担,开证国(地区)以外的银行费用由受益人承担。
All banking charges outside Korea and reimbursing charges are for account of beneficiary.所有韩国以外的费用及偿付行费用由受益人承担。
All your commission and charges are for beneficiaries account including reimbursement bank payment commission and charges.所有你方的费用及佣金由受益人承担,包括偿付行的费用在内。
Charges must be claimed either as they arise or in no circumstances later than the date of negotiation.一切费用须于发生时或不迟于议付期索偿。
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s, if any, at the time of shipment is for opener’s account.装运时如产生港口拥挤费,须由开证人承担。
All banking charges outside of opening bank are for beneficiary’s account.开证行以外的所有银行费用由受益人承担。
4、其他条款
If the documents presented with any discrepancies from beneficiary to your good bank or we find any discrepancies when we received the documents we will claim USD50.00 for each discrepant.如果提示的单据中有受益人和你方银行的不符点,或者我们收到单据后发现任何不符之处,每一不符点,我们将扣除50美元。
If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credit are not acceptable to you, please contact the openers for necessary amendments.如你方不接受本信用证条款,请与开证人联系以作必要修改。
Documents to be presented within 15 days after shipment date but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e credit.单据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提示银行,但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
Shipping documents issued by following shipping companies are not acceptable.由以下船公司出的运输单据是不能接受的。
Negotiation of this credit is restricted to yourselves.本信用证限制于你行议付(指通知行)。
All documents except Bill of Lading should show this L/C number and date.除了提单外的所有单据都须显示信用证号码和日期。
Credit Number、full name and address of the opener and notify party have to be mentioned on all documents.信用证号码、开证人的全称和地址及通知人须打在所有单据上。
This Letter of Credit is transferable in China only, in the event of a transfer, a letter from the first beneficiary must accompany the documents for negotiation.本信用证仅允许在中国转让,如有转让,第一受益人须有书面转让文书连同单据一起议付。
Both quantity and amount for each item 10% more or less are allowed.每一项目的数量和金额均允许有10%的增减。
In case discrepant documents are presented, we shall deduct USD55.00 for each discrepant.如提示不符单据,每一不符点,我行将扣除55美元。
(九)、开证行“保证条款”(Warranties of Issuing Bank)的表述
开证行的保证条款,在信用证中常见的表现形式有:
We hereby undertake all drafts drawn under and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letter of credit will be duly honoured on presentation at this office.凡按本信用证所列条款开具并提示的汇票,我行保证承兑。
We hereby engage with drawers and/or bona fide holder that drafts drawn and negotiated on presentation
资料04
兹对出票人及/或善意持票人保证,凡按本信用证开具及议付的汇票一经提交即予承兑;凡依本证条款承兑之汇票,到期即予照付。
(十)、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文句在信用证中的表示文句
This reimbursement instruction is subject to ICC Uniform Rules for bank to bank reimbursement(URR525).This credit is issued subject to the U.C.P.for documentary credits, 1993 revision, I.C.C.Publications No.500.Except as otherwise expressly stated herein, this credit is subject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UCP(1993 Revision)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Publication No,500.除非另有规定外,本信用证根据国际商会1993年修订本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办理。
①
出口信用证单证流转的基本环节
出口信用证单证工作的基本环节包括审证(受证)、制单、审单、归档五个环节。总的要求是“四个一致”,即“证同一致、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和单货一致”。前三个一致,是针对单据处理而言的;“单货一致”,则是侧重于备货工作上,对制单所需资料必须核实,保证单据中商品描述与实物相一致,是企业为树立良好信誉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审证(受证)
信用证的审证包括银行审证和出口商审证:
①银行审证
银行审证侧重于:议付,即开证银行,保兑行,偿付行的资信,作风,态度的审查。还有付款方法,使用货币,利率,汇差等条款。
包括:A开证行资产的大小,根据〈银行家〉年鉴的排名次序前后。
B分支行的多少。
C银行历史的长短。
D经营作风的好坏。
E业务往来与关系等。
还有所在国的政治态度是否友好,信用证中是否有对我国歧视性条款,视具体情况而言。
②出口商的审证
出口商的审证则侧重于:交货期限,履约方面。如对货运条款,价格条件,运输方式,装运效期等条款进行审查。信用证的条款一定要与合约进行逐条核对,以确保货物能如期出运和安全收汇等措施,对不能接受的条款须及早提出修改。
审查时对资信较差的开证行要采取安全措施,如要求加列T/T付偿条款;要求偿付行确认付款;要求大银行对该信用证进行保兑;要求交付押金;要求分批出运,分批收汇,以减少风险等。
二、制单
信用证的制单,要求做到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
1、正确
正确制单是外贸工作的前提,单证做得不正确就可能不能安全结汇。即所谓严格的“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其次是“单货一致”。而且要求所制的各种单据必须符合有关国际惯例和进口国的有关法令和规定。从银行的角度来说,他们只控制“单证一致”和“单单相符”;而对于出口商来说,则除以上三个一致外,还有一个“单货一致”需要严密控制。只有这样,单证才能真实代表出运的货物,确保履约正常,安全收汇。
2、完整
所交的单证必须是一套完整的单据,包括单证的格式、商品、文字、签章、背书等等。如一式三份,必须是一张正本加上二张副本单据。如果是要求一式三张正本,必须在单据上表明三张都是正本,并附有权签字人的手签或签章。信用证要求提供的单据和条款必须要全部做到,不能有遗漏、差错和误期等现象。
3、及时
进出口单据时间性极强,必须要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以保证整套单据的完整无缺。有一些单据需要办一定的手续,必须及时催办,防止误期。
4简明
单据的内容应按合同或信用证要求和国际惯例填写,力求简明,切勿加列不必要的内容,以免弄巧成拙。但是对于信用证所要求的文字,必须要在单据中列明。
简化单证工作,不仅可以减少工作量和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提高单证的质量和减少单证的差错率。
5、整洁
所谓整洁,是指单证表面的清洁、整齐、美观、大方;单证内容的清楚易认,一目了然。单证内容记述的简明,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反映了一个企业的业务水平。单证是否整洁,不但反映出制单人制单的熟练程度和工作态度,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到出单的效果。因此,要求在制作单据时,单据格式的设计和缮制力求标准化和规范化,单证内容的排列要行次整齐、主次有序、重点突出、字迹清晰、语法通顺、文句流畅、词句简明扼要、恰如其分。制作单据时,不能在一份单据上多次涂改,如有更改处一定要盖校对章或手签。如涂改过多,应重新缮制单据。
三、审单
信用证的审单,必须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具体来说,就是以发票为中心,逐条逐项进行审核,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比方说,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to the bank after 15 days after shipment date 和 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to the bank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shipment date,之间就有不同的解释,不能有丝毫马虎。
四、交单
出口企业必须在信用证到期日之前将所有单据送交议付银行。
如果信用证规定“此信用证在中国境内任何银行有效”,那么,可将单据交出口商所在地的任何一家银行。但是如果信用证规定了“指定银行”,那么,就一定要送交该家银行。否则有可能增加出口商的费用或引发风险。
五、归档
进出口单证是外贸业务的重要文件,交单之后可能会出现退单、争议、拒付、索赔等现象的发生,因此每一套信用证都必须保持一份完整的副本单据归档,以备查询。编排一定要做好索引,以科学方法建立档案。
来证必须逐个登记,如信用证的号码、合同号码、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总金额、装效期等。
信用证的原件与修改,及有关单据都要有完整的存档和编号。
第六节、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优劣程度
信用证结算的信用基础是银行信用,银行取代进口商成为第一性的付款人。从理论上讲,只要出口商履行了信用证规定的条款,那么银行就一定要付款,也就是说出口商通常能够收回货款。
因为有了开证银行所作的付款保证,进/出口商在与他们有关银行打交道时,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得到银行的资金融通。例如,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可以做“打包贷款”,交单议付时可以做“押汇”等。此一贸易融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金周转的困难,促进了对外贸易的拓展。
有的国家存在着外汇管制,该国的一切进出口业务都必须报请外汇当局的批准,如果是信用证结算,则有可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因为银行在开出信用证之前,必须征得外汇当局的批准。只要他们开得出信用证,也就意味着该项外汇管制政策已经通过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
显而易见,信用证结算的优点是十分明显的。但是任何一种结算方式都不是完美无缺的,信用证结算也不例外,其主要缺点有:
1、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纯粹是一种单据买卖行为,只要“单证相符”,开证行就必须付款,进口商也必须付款赎单。因此,进口商有可能得到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但是并不一定能得到与单据条款完全相符的货物。
2、信用证业务中可能存在着欺诈。不良商人可能利用信用证进行不法活动,例如提供无货单据、假冒单据,这样的欺骗行为不是没有发生过。
3、进口商和开证银行可能无理拒付或者无力支付。
4、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证条款时,有时由于种种原因,使得单证不符,导致开证行的拒付。
5开证行为了降低风险,通常要求向开证人收取一定数量的押金,由于信用证结算周期比较长,该资金被银行长期占用。
6开证手续过繁,收费过高等等。
“信用证”结算方式虽然有上述不足之处,但是由于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已成为现代国际贸易结算影响最大、应用最广泛的结算方式,也为各国商人所普遍接受。
一
信用证业务中“软条款”的危害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方式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安全有效的结算工具。不少出口商认为,只要取得了不可撤销信用证,收汇就能得到充分保障。毋庸置言,信用证项下的进出口贸易结算方式,收款人安全收汇的前提是“单证相符”(TERMS ARE COMPLIED WITH),其意义就是,通过单据证明信用证中的一切条款已经被执行,收益人就可以从开证行收到货款。开证申请人取得了单据,也就取得了货权,从而达到了一笔交易的完成。对买卖双方而言,应该说都是很公平的交易。然而,信用证结算方式有时也会发生异化,主要表现形式为在信用证中加列“软条款”。
所谓“软条款”,就是指开证行在开立的信用证中加列某些条款,从而单方面解除了其保证付款的责任。由于这些“软条款”的存在,尽管出口方已经完成了买卖合同规定的义务,议付行仍可能根据这些“软条款”为理由而拒付,对于出口商和议付银行来说则无可奈何。有些“软条款”出口商是无法掌握的,或者根本办不到的,它使得信用证的付款保证成为空话。
二
常见的“软条款”举例
最常见的“软条款”就是开证行在信用证上所列的条款,规定客检证需由客户派员检验,根据进口地或进口商的标准,并以各种方式的认可,始能生效。客户提供检验证书,原本是为了防止出口商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同的要求,但是,有的开证人却使这些条款演变为进口商可以根据市场变化、自身资金的余缺、价格的起落随意拒收货物,强行压价,并使“单证相符”的主动权掌握在进口商手中,而违背了信用证业务的本意,即信用证各方所处理的是单证而非货物的初衷。
“软条款”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时可能在单据上“做手脚”。例如,有一个信用证规定运输条款要求“海陆联运”,但是在提单条款上却要求出具“海运提单”,两者相互矛盾,使得受益人莫衷一是。还有这样一个例子,开证行在信用证在提单条款栏目,没有规定“被通知人”的名称,只是打明“被通知人”名称将以信用证修改的形式另行通知(NOTIFY PARTY WILL BE ADVISED LATER BY LC AMENDMENT)。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不断与开证申请人联系要求提供被通知人名称,但是开证人一直不予答复。通知行也同时与开证行联系,对方均以开证人无答复为由,拒绝提供被通知人。由于装期迫近,受益人只得装船出运,提单的被通知人栏目做成空白,向银行交单议付。之后,开证行以修改书没有发出及提单未打被通知人为由拒付。
为了避免“软条款”给外贸企业带来损失,因此企业在收到信用证后,一定要与合同仔细核对,如发现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应立即要求申请人修改信用证。严格的审证是保障安全收汇的基本条件之一。在实务中,现在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以为信用证交易有银行的付款保证,而忽视了“审证”这道关口。等到货物出运,公司交单时才发现信用证中存在着不能接受或者根本做不到的条款,可是为时已晚。只好在银行议付时“担保”出单。此种情况所蒙受的意外损失案例不在少数。
因此,对于信用证中的“软条款”,银行中审证中一定要严格把关,逐一批注,提请公司洽商客户修改。但是也有银行从业人员经验不多,或者工作繁忙而疏忽了。那么外贸企业在审证中亦要特加在意。也有一些外贸企业对于银行审证的批注不太重视,因而实务中,相当多的“软条款”没有得到及时的修改,等到收汇时出了问题,再来找银行商量解决办法,造成了周折和费用的增加。
国际惯例的一般意义
在我们从事国际贸易和进行交涉时,所依据的是信用证条款和国际惯例。那么,什么是国际惯例,国际惯例的一般意义又是什么呢?
现代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是依据法律法规来保障安全的。国际贸易存在的法律形式可以是各国的法律和法规,也可以是国际商会颁布的各种惯例、规则等出版物。各国的当事人处于不同的法律规范之下,一笔国际贸易业务中涉及到不同的法律规范带来的各种问题时,为了使国际贸易的实务、当事人的权责以及可能出现的纠纷有一种统一的解释,各方都需要遵守一种共同的操作规则,这就是国际惯例。经过长期的实践,这些惯例日趋完善合理,已经得到各国商界和银行的认同并采纳,成为指导和规范国际结算行为不可或缺的通行准则。通常使用的国际惯例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UCP500》)、《托收统一规则》等。在我们对外交涉中所依据的也正是这些国际通行的规则。
近年来,我国外贸事业迅速发展,进出口贸易逐年递增。但是也有的国家经济不振,市场起落,加之某些商人和银行信誉欠佳,危机此起彼伏。因而时有无理拒付、拖延付款,极少数甚至有欺诈行为的发生。因此,我们在制单中一定要合理的谨慎,稳扎稳打。在结汇中,如果发生了争议,一定要持理性、谨慎的态度,根据信用证条款和《UCP500》等国际惯例,进行有理有节的交涉。目的只有一个,早收汇,快收汇,安全收汇,加速资金周转,提高我国的整体商业信誉。
练习与思考
2、什么叫单证?
3、什么叫保兑行?
4、简述“即期付款交单”的意义。
5、什么叫“议付行”?
6、试述信用证的性质、特点作用。
7、翻译所附信用证全文,并指出信用证的开证行、开证人、受益人的名称。该信用证为何种类信用证?指出信用证要求出具正本清洁已装船提单几份?同时指出SHIPPER、CONSIGNEE、NOTIFY分别是谁。
8、该信用证要求提供哪些单据?
资料05
国际商务单证讲课(2)第三部分、结汇单据的制作
在货物装箱托运以后,出口公司就应立即按合同或信用证要求,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缮制各种单据,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因为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只凭单据付款,而不问货物如何。即使实际所交货物与信用证及合同的要求相一致,但是单据所列内容与信用证规定不相符,银行仍可拒付。反之,如果货物与信用证规定不尽相同,但是单据所列内容与信用证一致,银行则仍将付款。在信用证业务项下,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而产生争议,只纯属买卖双方事务,银行将不予介入。
因此,准确、完整地制作各种单据,并及时送交银行,才能确保安全、迅速收汇。第一章、汇票
凭
Drawn under
信用证 第 号
日期
L/C No.Dated
按
息
付款
Payable with interest @
% per annum
号码
汇票金额
中国杭州
****年**月**日
No.Exchange for
Hangzhou, China
见票
日 后(本 汇 票 之 副 本 未 付)
At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付 交
或其指定人
Pay to the order of
金额
The sum of
此致
To:
第一节、汇票及其当事人和种类
汇票(DRAFT/BILL OF EXCHANGE)是出票人(DRAWER)签发的,要求受票人(DRAWEE)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其指定的受款人(PAYEE)的书面命令。
《英国票据法》关于汇票的定义是:汇票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A bill of exchang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addressed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 signed by the person giving it requiring the person to whom it is addressed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一、汇票的基本当事人
根据汇票定义,汇票的当事人一般有三个:出票人、受票人和受款人。出票人(DRAWER): 即签发汇票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商。受票人(DRAWEE): 即汇票的付款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进口商或其指定的银行。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若信用证没有指定付款人,根据《UCP500》规定,开证行即是付款人。
受款人(PAYEE): 即汇票规定的可受领金额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若信用证没有特别指定,受款人通常是出口商本人或其指定银行。
除此之外,汇票在使用中还可能出现一些非基本当事人,如:背书人(ENDORSER)、保证人(GUARANTOR)等。
在信用证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中,即期付款有时不一定需要汇票,可以发票代替。而对于远期付款,汇票一般都是必要的,因付款人须凭汇票承兑,并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而持票人必要时可凭承兑的汇票贴现或经背书转让。
二、汇票的种类
1、按有无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光票(CLEAN BILL)
光票是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光票的流通完全依靠当事人的信用,即完全看出票人、付款人或背书人的资信。在国际贸易中,对少量货运,或收取保险费、运费等其他费用,可采用光票向对方收款。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
跟单汇票是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以承兑或付款作为交付单据的条件。除了有当事人的信用外,还有货物的保证。因此,在国际贸易中,这种汇票使用较为广泛。
2、按付款时间,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SIGHT BILL)
即期汇票是在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
远期汇票(TIME BILL OR USANCE BILL)
远期汇票是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
3、按出票人不同,可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TRADE BILL)
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是商号、企业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商号、个人,也可以是银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口商用逆汇法,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并签发的汇票,即属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BANKER’S BILL)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银行汇票由银行签发后,交汇款人,由汇款人寄交国外收款人向付款行取款,此种汇款方式称为顺汇法。
4、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 ACCEPTANCE BILL)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商号、企业或个人出票而以另一个商号、企业或个人为付款人,并经付款人承兑后的远期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它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所以银行承兑汇票比商业承兑汇票更易于被人们所接受,并且能在市场上流通。三.
汇票应具备的要项
①
写明“汇票”字样,如:BILL OF EXCHANGE;
②
书面的无条件支付命令(UNCONDITIONAL ORDER); ③
汇票编号(NUMBER);
④
出票地点和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 ⑤
汇票的小写金额(AMOUNT IN FIGURES); ⑥
付款期限(TENOR); ⑦
受款人(PAYEE);
⑧
汇票大写金额(AMOUNT IN WORDS); ⑨
出票条款(DRAWN CLAUSE); ⑩
付款人(DRAWEE);
⑴出票人签字(SIGNATURE OF THE DRAWER)。除上述项目外,汇票上还记载一些其他内容,如利息与利率条款,付一不付二或付二不付
一、禁止转让等。
第二节、汇票的填制
汇票属于资金单据,它可以代替货币进行转让或流通。因此,汇票是一种很重要的有价证券。为了防止遗失,一般汇票有两张正本,即FIRST EXCHANGE和 SECOND EXCHANGE。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两张汇票具有同等效力,但付款人付一不付二,付二不付一,先到先付,后到无效。银行在寄送单据时,一般也要将两张正本汇票分为两个邮政班次向国外寄发,以防在邮程中丢失。
汇票的使用方式有“顺汇法”和“逆汇法”两种。
逆汇法是指出口商开出的汇票,要求付款。
顺汇法是指进口商向其本地银行购买银行汇票,寄给出口商,出口商凭以向汇票上指定的银行取款。
一、托收项下汇票的填写
托收结算方式汇票的填制,有九个项目需要填写:
(1)
托收汇票须在出票条款栏内或其他位置加注“FOR COLLECTION”。
(2)
汇票号码(NUMBER),一般填写发票号码。(3)
小写金额(AMOUNT IN FIGURES):即托收总金额,也就是发票金额;先打币制,紧接着是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的金额,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应端正地打在虚线内,不得涂改。
(4)
出票地点和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一般由银行代填。(5)
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TENOR AND MODE OF PAYMENT),支付方式一般为D/P 或者 D/A,填写在 AT 的前面,付款期限应填写在 AT 与 SIGHT 的中间。如远期见票后60 天,则填“AT 60 DAYS SIGHT”;如为“即期”,则为“AT*****SIGHT”。(6)
“收款人栏目”一般填写托收银行。(7)
大写金额(AMOUNT IN WORDS),先打货币名称,再用英文大写表明托收金额,大小写应相一致。句尾加打一个“ONLY”。(8)
付款人(DRAWEE),即汇票右下角的“TO”栏,根据合同规定填写买方(进口商名称和地址)
(9)
出票人签字(SIGNATURE OF THE DRAWER),在汇票右下角打出或盖上出口方公司名称并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二、信用证项下汇票的填写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汇票缮制,不仅要严格符合信用证的要求,还要符合汇票的规范制法。①出票依据(DRAWN UNDER)
“出票依据”是表明汇票起源交易是允许的。一般内容有三项: 即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出票依据是说明开证行在一定的期限内对汇票的金额履行保证付款责任的法律根据,是信用证项下汇票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之一。②信用证号码及开证日期(L/C NUMBER AND DATE)
此栏填写信用证号码及开证日期。注意此栏不能错填成汇票的出票日期。③利息(INTEREST)
此栏填写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利息率。若没有规定,此栏留空。④号码(NUMBER)
一般填写商业发票的号码。
⑤小写金额(AMOUNT IN FIGURES)一般填写确切的金额数目。除非信用证另规定,汇票金额所使用的货币应与信用证和发票所使用的货币一致。在通常的情况下,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但不得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高金额为限。如果信用证金额有“大约”等字样,则有10%的增减幅度。⑥付款期限(TENOR)
汇票期限(TENOR)的填写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即期的汇票,要打上“AT SIGHT”。在汇票“AT”与“SIGHT”之间的空白处用虚线连接,表示“见票即付”。如远期汇票,应在“AT”后打上信用证规定的期限。信用证中有关汇票期限的条款有以下几种:
1、以交单期限起算日期。如 “This L/C is available with us by payment at 60 days after receipt of full set of documents at our counters”.此条款规定付款日期为对方柜台收到单据后的60天,因此在填写汇票时只须写:“At 60 days after receipt of full set of documents at your counters”。注意,信用证中的“OUR COUNTER”(我们的柜台),系指开证行柜台,而在实际制单中,应改为“YOUR”(你们的)的柜台,指单据到达对方柜台起算的60天了。
2、有的汇票是以装船日期为起算日期的。如“We hereby issue our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 No.194956 available at 60 days after B/L date by drafts”.那么,在制单时就要填写“60 days after B/L date”(提单日期后60天),议付银行在其面函上打明提单的具体日期,和计算汇票的到期日,即从提单日期后起算的60天到期日期。.3、也有少数汇票的起算日期是以发票日期起算的。如:“Drafts at 60 days from invoice date”.因此,在制单时应在此栏目里填写:“ At 60 days from invoice date”.从发票开出日期起算的60天了。
⑦ 受款人(PAYEE)
受款人又称收款人(PAYEE),收款人一般是汇票的抬头人,是出票人指定的接受票款的当事人。有的是以出口商或以其所指定的第三者为受款人。在国际票据市场上,汇票的抬头人通常有三种写法:
1、记名式抬头(DEMONST RATIVE ORDER):即在受款人栏目中填写:“付给XXX人的指定人”(PAY TO THE ORDER OF XXX),这种类型的抬头是最普遍使用的一种。
2、限制性抬头(RESTRICTIVE ORDER):即在受款人栏目中填写“仅付给XXX人”(PAY TO XXX ONLY)或“限付给XXX人,不许转让”(PAY TO XXX ONLY,NOT TRANSFERABLE)。
3、持票人抬头(PAYABLE TO BEARER): 即在受款人栏目中填写“付给持票人”(PAY TO BEARER)。
在国际结算业务中,汇票的受款人一般都是以银行指示为抬头的。常见的信用证对汇票的受款人一般有三种做法:
①
来证规定由中国银行指定或其他议付行,或来证对汇票受款人未作明确规定。通常汇票的受款人应打上:“PAY TO THE ORDER OF BANK OF CHINA”(由中国银行指定)。②
当来证规定由开证行指定时,在汇票的这一栏目应打上:“PAY TO THE ORDER OF XXX BANK”(开证行的名称)。
③
当来证规定由偿付行指定时,在汇票的这一栏目应打上:“PAY TO THE ORDER OF XXX BANK”(偿付行名称)。
⑧大写金额(AMOUNT IN WORDS)
用大写英语文字表示,并在文字金额后面加上“ONLY”,以防止涂改。如:“SAY UNITED STATES DOLLARS FIVE THOUSAND SIX HUNDRED ONLY”。信用证使用的货币、上面所使用的小写金额应与大写金额相一致。⑨付款人及付款地点
汇票的付款人(PAYEE)即汇票的受票人(DRAWEE),也称致票人。在汇票中表示为“此致XXX”。凡是要求开立汇票的信用证,证内一般都指定了付款人。如果信用证没有指定付款人,按照惯例,一般做成开证行为付款人。填制汇票的一般做法是:
1、当信用证规定须开立汇票而又要求明确规定有付款人时,应理解为开证行就是付款人,从而打上开证行的名称、地址;
2、当信用证的条款为:“DRAFTS DRAWN ON APPLICANT”时,应填写该信用证的开证人名称及地址;
3、当信用证要求为:“DRAWN ON US”时,应理解“US”为开证行名称及地址。
还有,付款人旁边的地点就是付款地点。它既是汇票金额的支付地,也是要求付款地,或拒绝证书做出地。
⑩出票人签字(SIGNATURE OF DRAWER)
出票人(DRAWER)即签发汇票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商(即信用证的受益人)。
汇票的出票人栏目,一般打上出口商的全称,并由出口商经理签署或盖章。汇票的出票人一般是信用证指定的受益人,按来证照打。汇票的出票人也应当同其他单据的签署人名称相符。
汇票必须注明出票地点,因为如果在一个国家出票,在另一个国家付款时,假如发生争议,确定以哪个国家的法律为依据,来判断汇票所具备的必要项目是否齐全,从而使之有效。对此,各国采用出票地法律或行为地法律的原则,即以出票行为的当地法律,认为汇票已具备必要项目而生效时,付款地点也同样认为有效。
三、在填制汇票时应注意的项目
⑪汇票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金额,如来证金额有“大约”(ABOUT)字样,则可允许有10%的增减幅度。⑫汇票收款人栏一般填写议付行。
⑬汇票付款人必须按信用证的规定详细填制,如无规定,则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第三节、汇票的流转程序
汇票的流转程序一般有出票 →提示 →承兑 →背书 →付款等。①出票(DRAW或ISSUE)
出票包括两个动作:一是写成汇票(DRAW),即在汇票上写明有关内容,并签名。二是交付(DELIVER)。将汇票交付给收款人,只有经过交付,才真正建立了债权,完成了出票手续。也有出票人为避免持票人对其追索责任,在出票时加注“WITHOUT RECOURSE TO DRAWER”(对出票人不得追索)的词句。②提示(PRESENTATION)
提示是指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付款和承兑的行为。付款人看到汇票叫做见票(SIGHT),如系即期汇票,付款人见票后立即付款; 如系远期汇票,付款人见票后办理承兑手续,到期立即付款。③承兑(ACCEPTANCE)
承兑是指付款人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其手续是由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上“承兑”(ACCEPTED)字样,注明承兑的日期,并由付款人签名。付款人承兑后,就叫做承兑人。承兑人有在远期汇票到期时立即付款的责任。
承兑交付可以有两种:1)付款人承兑后,将汇票交给持票人留存,于到期时由持票人向承兑人提示付款。2)付款人承兑后,把汇票留下,而以“承兑通知书”(ACCEPTED BILL ADVICE)交给正当持票人,到期凭以付款。
汇票的承兑有两种方式: 1)、一般承兑(GENERAL ACCEPTANCE),或称普通承兑。
作一般承兑时,汇票付款人对汇票的内容一概接受,无条件地承兑。承兑作于正面。如: ACCEPTED SEP.03,2003 XXXXX(SIGNED)
2)限制承兑(QUALIFIED ACCEPTANCE),或称保留性承兑。
承兑人作承兑时外加一些对汇票内容的修改。常见的限制承兑有: ⑪有条件承兑(CONDITIONAL ACCEPTANCE),是指须完成承兑人所提出的条件后,才付款。如: ACCEPTED SEP.03,2003 PAYABLE ON DELIVERY OF BILL OF LADING
XXXXX(SIGNED)
⑫部分承兑(PARTIAL ACCEPTANCE),是指对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负责到期付款。如: ACCEPTED SEPT.03,2003 PAYABLE WITH 50% OF THE AMOUNT
XXXXX(SIGNED)
⑬地方性承兑(LOCAL ACCEPTANCE),是指承兑时指明仅能在某地付款。如:
ACCEPTED
SEPT.03,2003
PAPABLE AT XXXX COMPANY,HONGKONG
XXXX(SIGNED)④付款(PAYMENT)
付款是对即期汇票,在持票人提示时,付款人即应付款,无需经过承兑手续;对远期汇票,在规定的时效、规定的地点向付款人作付款提示时,即应到期付款。
在汇票的付款人向持票人做正当付款后,付款人一般均要求收款的持票人在背面签字,注上“付讫”(PAID)字样,并收回汇票,从而结束汇票上所反映的债权、债务关系。
⑤背书(ENDORSEMENT)
背书是转让汇票的一种手续,就是由汇票的抬头人(受款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让人,即被背书人(ENDORSEE)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经背书后,汇票的收款权利便转移给受让人。汇票可以经过背书不断转让下去;对于受让人来说,所有在他以前的背书人(ENDORSER),以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对于出让人来说,在他出让以后的所有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前手对后手负有担保汇票必然会被承兑或付款的责任。
在国际市场上,汇票持有人如要求付款人付款之前取得票款,可以经过背书将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在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票款付给持票人,这叫贴现(DISCOUNT)。银行贴现汇票后,就成为汇票的持有人,还可以在市场上继续转让,或者向付款人索取票款。⑥拒付(DISHONOUR)
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付款时,遭到付款人拒绝付款(DISHONOUR BY NON-PAYMENT)或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承兑时,遭到拒绝承兑(DISHONOUR BY NON-ACCEPTANCE),或付款人避而不见,破产或死亡等,以致付款已事实上不可能时,均称为“拒付”,又叫“退票”。
汇票遭到拒付,持票人必须按规定向前手作拒付通知(NOTICE OF DISHONOUR)。前手背书人再通知他的前手,一直通知到出票人。此外,持票人还应将拒付的汇票提交法定公证机构,由其再向付款人提示,若付款人仍拒付,则公证机构将按规定格式做成“拒付证书”(PROTECT)。证明持票人已按规定行使票据权利,但未获结果。“拒付证书”是持票人凭以向其“前手”进行追索的法律依据。如拒付的汇票已经承兑,出票人也可凭“拒付证书”向法院起诉,要求承兑汇票的付款人付款。
⑦追索(RECOURSE)
持票人在汇票被拒付时,对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有行使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包括利息及做成“拒付通知”、“拒付证书”的公证费用等)的权利,这种行为称为追索。
持票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前手追索。如汇票已经经过承兑,则出票人还可以向承兑人要求付款。
⑧贴现(DISCOUNT)
贴现是持票人(即收款人)将未到期的汇票卖给银行,从而提前取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银行来说,贴现实际上是作了一笔贷款,而且银行是在付款时预先扣除了利息。由于一般商业票据有贸易背景,银行有货物作担保,是比较安全的,一般也就不再收其他抵押品了。
对于持票人来说,通常用汇票进行贴现也是一种融资渠道。而且一般贴现不要抵押品,手续简单、方便。此外,贴现所得不象有些贷款一部分要存入银行作无息存款,因此成本相对比较低。票据贴现被广泛地应用于进出口贸易中,因此,汇票也成了一种常用的信贷工具。第四节、信用证中有关汇票条款举例
有关汇票的条款常出现在信用证的开始部分,一般的用语有:
⑪We hereby issue our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No。194956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in China, at 90 days after Bill of Lading date by draft。该条款要求出具提单后90天的汇票。⑫Draft at 60 days sight from the date of presentation at your counter”.该条款要求出具在议付行起算60天到期的远期汇票。
⑬Credit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in China, by negotiation,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beneficiary’s drafts at sight ,drawn on applicant in duplicate.该条款要求受益人出具以开证人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⑭All drafts should be marked “Drawn under the Citibank, New York L/C No.1956717 dated 20040310 该条款要求所有汇票须显示,依据花旗银行纽约分行1956717号、日期20040310的信用证出具的。⑮“This credit is available with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td., Shanghai by negotiation against beneficiary’s drafts drawn under this L/C at sight basis.”
资料06
本信用证在上海汇丰银行议付,随附受益人即期汇票。⑯还有一些信用证在汇票上带有一些限制性条款,如:“This letter of credit is to be negotiated against the documents detailed herein a beneficiary’s drafts at 60 days after sight with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Shanghai”.这样的条款要求汇票的受款人为“上海标准渣打银行”,实际上是限制了此信用证必须在上海渣打银行议付。在制作汇票时,在汇票的 pay to the order of加上渣打银行上海分行,即这样表示:“ Pay to the order of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Shanghai branch “.⑰“The drafts at 90 days sight drawn on Bank of Tokyo Ltd, Tokyo branch.Usance drafts drawn under this L/C are to be negotiated at sight basis.Discount charges and acceptance commission are for account of accountee.”
此信用证规定受益人须开立90天的“远期汇票”,但是出口商却“即期”可以议付该信用证。因条款中规定承兑费和贴现费由开证人负担,因此对于出口商来说,就是“即期信用证”,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假远期”。还有一些信用证不需要“汇票”,其信用证的条款有时是这样表示的:(1)、This credit is available with/by Nordea Bank Norge Asa Oslo” for currency USD amount5,000.-.(2)、“Documentary Credit available with yourselves by payment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ts detailed herein”.第四章、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商业发票是出口方向进口方开列发货价目清单,是买卖双方记账的依据,也是进出口报关交税的总说明。商业发票是一笔业务的全面反映,内容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金额、包装等,同时也是进口商办理进口报关不可缺少的文件,因此商业发票是全套出口单据的核心,在单据制作过程中,其余单据均需参照商业发票缮制。
Issuer: 浙江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ZHEJIANG FOREIGN TRADE
IMP.AND EXP.CORPORATION
09 Tianmushan Road, Hangzhou, China
To: 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NO.DATE
Transport details: Terms of Payment L/C NO.From:
To:
Country of Origin
By Vessel CHINA
Marks & Nos.Description of Goods Quantity Unit Price Amount
第一节、商业发票的内容及种类
商业发票的内容一般包括: ⑪商业发票须载明“发票”(INVOICE)字样;
⑫发票编号和签发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SSUE);
⑬合同或定单号码(CONTRACT NUMBER OR ORDER NUMBER); ⑭收货人名址(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 ⑮出口商名址(EXPORTER’S NAME AND ADDRESS);
⑯装运工具及起讫地点(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⑰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毛重、净重)等(COMMODITY,SPECIFICATIONS,QUANTITY,GROSS WEIGHT,NET WEIGHT ETC)。⑱包装及尺码(PACKING AND MEASUREMENT); ⑲唛头及件数(MARKS AND NUMBERS);
⑳价格及价格条件(UNIT PRICE AND PRICE TERM); ⑴总金额(TOTAL AMOUNT);
⑵出票人签字(SIGNATURE OF MAKER)等。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发票的内容要求应与信用证规定条款相符,还应列明信用证的开证行名称和信用证号码。在有佣金折扣的交易中,还应在发票的总值中列明扣除佣金或折扣的若干百分比。发票须有出口商正式签字方为有效。
发票的作用有以下几方面:
①便于进、出口商核对已发货物是否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规定; ②作为进口方和出口方记账的依据;
①
在出口地和进口地作为报关、清关及纳税的凭据; ②
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可代替汇票作为付款依据; ③
凭光票付款时,通常用以确定有关交易的细节; ④
是整套出口单据的中心及其填制和审核的依据; ⑤
可作为索赔、理赔的凭据。
发票的种类主要包括:商业发票、银行发票、海关发票、领事发票、形式发票等。
1、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于货物运出时开给进口商作为进货记账或结算货款和报关缴税的凭证。
2、银行发票(BANKER’S INVOCE),是出口商为办理议付和结汇,以适应议付行和开证行需要而提供的发票。
3、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是某些国家规定在进口货物时,必须提供其海关规定的一种固定格式和内容的发票。
4、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又称签证发票。是按某些国家法令规定,出口商对其国家输入货物时必须取得进口国在出口国或其邻近地区的领事签证的、作为装运单据一部分和货物进口报关的前提条件之一的特殊发票。
5、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也称预开发票或估价发票,是进口商为了向其本国当局申请进口许可证或请求核批外汇,在未成交之前,要求出口商将拟出售成交的商品名称、单价、规格等条件开立的一份参考性发票。第二节、商业发票的缮制
1、发票抬头人名称与地址(MESSRS)发票的抬头人名称应如何打? 如果是信用证项下结算的发票,《UCP500》有明确的指示:“Commercial invoices must be made out in the name of the applicant”(发票必须做成以信用证申请人名称为抬头)。当采用托收或其他方式支付货款时,填写合同买方的名称和地址。
填写时应注意买、卖双方的名称及地址不能同行放置,而且必须打上名称和地址的全称。如果信用证对抬头人的填写另有规定,则按信用证的要求做。
2、发票出票人的名称和地址(EXPORTER)
发票出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与信用证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相一致,一般为出口商,填写出票人的英文名称及地址。
3、运输资料(TRANSPORT DETAILS)
运输资料(TRANSPORT DETAILS)的填写应与货物的实际起运港(地)、目的港(地)以及运输方式,如果货物需经转运,应把转运港的名称打上。如:Shipment 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with transshipment at Hongkong by vessel(装运自上海到汉堡,在香港转运)。
4、发票号码和日期(INVOICE NUMBER AND DATE)
发票号码和日期(INVOICE NUMBER AND DATE)由出口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一般在编制时,在发票号码的顺序数字中能看出这一票业务是哪个部门及谁做的,具体的年份,以便于日后查找。发票日期一般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限(EXPIRY DATE)。
5、信用证号码(L/C NUMBER)
当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时,填写信用证号码(L/C NO)。如果信用证没有要求在发票上标明信用证号码,此项可以不填,当采用其他支付方式时,此项也可不填。
6、合同号码(S/C NUMBER)
合同号码(SALE CONTRACT NO。)应与信用证上所列的相一致,如果一笔交易牵涉到几个合同时,应在发票上全部表示出来。
7、支付方式(TERMS OF PAYMENT)
支付方式(TERMS OF PAYMENT)应填写该笔业务的付款方式,是T/T、托收或者信用证结算方式等。
8、唛头及件数编号(SHIPPING MARK AND NUMBER)
唛头及件数编号,应按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填写,并与提单、托运单等单据严格一致。如果无唛头,或者裸装货、散装货等,则应填写“NO MARK”(缩写N/M)。如信用证或合同中没有规定唛头,出口商可自行设计唛头。唛头的内容可以包括客户名称缩写、合同号、目的港、件数号等部分,如货物还要转运到内陆目的地,可打上“ IN TRANSIT TO某地”等字样。
9、商品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描述应先打上货物名称和总数量,然后根据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打出详细规格、单位及有关定单或合约号码等。信用证中此栏所用的词汇或词组一般有: DESCRIPTION OF GOODS; COVERING SHIPMENT OF;
DESCRIPTION OF MERCHANDISE;
SHIPMENT COVERING FOLLOWING GOODS; SHIPMENT OF GOODS AS FOLLOWING; COVERING VALUE OF; COVERING;
COVERING THE FOLLOWING GOODS BY。
10、商品包装及件数(PACKING AND QUANTITY)
商品的包装及件数(PACKING AND QUANTITY)填写应与实际装运的数量包装单位,及与其他单据相一致。同时标出货物的毛、净重及包装尺码等。
11、单价(UNIT PRICE)
单价(UNIT PRICE)须显示计价货币、计量单位、单位金额。
12、总值(TOTAL AMOUNT)
发票的总值(TOTAL AMOUNT)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高金额。但是信用证总值前有“约”、“大概”、“大约”或类似词语的,允许有10%的增减幅度。
13、价格术语(TRADE TERMS)
价格术语(TRADE TERMS)须根据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照打,不能遗漏。
14、声明文句(STATEMENT)
此项是根据不同(国家)地区及不同信用证的要求缮打的。声明文句中词语要求内容确切、通顺、简洁。信用证有的条款,不能原文照抄,而要视具体情况重新组织。常用的声明文字有:
We certify that the goods named above have been supplied in conformity with Order No.12345.兹证明本发票所列货物与合同号12345相符。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named herein are of Chinese Origin.兹证明所列商品系中国产。
We hereby certify that the above mentioned goods are of Chinese origin.兹证明上述产品在中国制造。
We hereby certify that we are the actually manufacturer of the goods invoiced.兹证明发票所列产品确为本厂制造。
We hereby certify that the abovementioned particulars and figures are true and correct.我们仅此证明发票所述详细内容真实无误。
We certify that the goods mentioned in this invoice have not been shipped on board of any vessel flying Israeli flag or due to call at any Israeli port.兹证明本发票所列货物不装载于悬挂以色列国旗或驶靠任何以色列港口的船只。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wo copies of Invoice、Packing List and N/N Bill of Lading have been airmailed direct to applicant immediately after shipment effected.兹证明发票、箱单和提单各两份副本,已于装运后立即直接航空快邮寄开证人。
It is hereby certified that this invoice shows the actual price of the goods described , that no other invoice has been or will be issued and that all particulars are true and correct.兹证明本发票的价格系所述商品的真实价格,并未签发其他发票。
15、出票人签章
发票的出票人即受益人、出口商,其名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受益人名址相一致。根据UCP500规定,发票可无需签字,但仍应表示出具人。如果信用证有“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字样,则此发票必须签字;若信用证中有“MANUALLY SIGNED INVOICE”字样,则必须要有出票人的手签。
第四节、信用证中有关商业发票条款举例
1、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duplicate showing a deduction of USD200.00 being commission.签字商业发票一式二份,显示扣除200美元作为佣金。
2、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one original and two copies.签字商业发票,一正二副。
3、Manually Signed Invoice in five folds certifying that goods are as per Indent No.ABC567 of 03.10,2004 quoting L/C No.手签发票一式五份,并在发票上显示根据2004年3月10日合同号ABC567订立,注明信用证号码。
4、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combined with certificate of origin and value in triplicate as required for imports into Nigeria.已签署商业发票一式三份,发票须连同产地证明和货物价值声明为输入尼日利亚所需。5、Signed Commercial in quintuplicate, certifying merchandise to be of Chinese origin.签署商业发票一式五份,证明产品的原产地为中国。
6、5% Discount should be deducted from total amount of the commercial invoice.商业发票的总金额须扣除5%折扣。7、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five fold certifying that goods are as per Contract No.12345 of 03.11,2004 quoting L/C Number BTN/HS NO.and showing original invoice and a copy to accompany original set of documents.签署发票一式五份,证明货物是根据2004年3月11日号码为12345的合同,并注明信用证号码和布鲁赛尔税则分类号码,显示正本发票和一份副本随附原套单证。
8、Commercial Invoice in triplicate showing separately F.O.B value, Freight charges, Insurance premium, CIF value and country of origin.商业发票一式三份,分别显示FOB价值、运费、保险费,CIF总值和原产地国。9、Commercial Invoice in quadruplicate indicating the following:(1)That each item is labeled “Made in China”.(2)That one set of non-negotiable shipping documents has been airmailed in advance to buyer.商业发票一式四份,并证明以下内容:(1)每件商品标明“中国制造”。(2)一套副本装提单已预先航邮寄给买方。在信用证实务中,发票缮制方式可能引起开证行的争议,各国或各地区制作发票的模式不尽相同,在我处理国际结算实务中,常常有因为制作发票的格式有异,而造成单据收汇的拖延,例如以下就是一家中东银行发来的因发票制作的方式而引发的拒付电: 有一次中东银行发来的“拒付电”,其列出的拒付理由是:“发票中的运费和成本金额是分别列出的”。(Commercial invoice showing freight charges separately from goods amount).我们随即看了信用证,发现信用证只规定了价格条款“ C and F Flattakia”, 并没有“另有规定”:运费不能够和成本分别列在发票上的指示.因此我们认为发票正确地显示了信用证规定的成本价(Cost)和运费(Freight)的要求。下面是我们的回电:Pls take note that invoice value USD
consists of the cost of goods and the ocean freight USD
.This meets the trade term “C and F Lattakia” stipulated in the credit.Furthermore your credit doesn’t specifically stipulate that the ocean freight must not be shown on the invoice separately.此电发出后,开证银行没有提出异议,不久金额收妥。但是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发票的制作方式,当地的习惯与不尽相同的,对于各国制单的方式,我们尽要适应,以避免不必要的交涉。
练习与思考
1、商业发票的作用是什么?简述商业发票的内容及种类?
2、根据所给信用证找出有关商业发票的条款并作中文翻译。
3、根据所给信用证的要求制作一份商业发票。第四节、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
海关发票是根据某些进口国海关的规定,由出口商填制的一种特定格式的发票,它的作用是供进口商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
进口国海关根据海关发票查核进口商品的价值和产地来确定该商品是否可以进口、是否可以享受优惠税率,查核货物在出口国市场的销售价格,以确定出口国是否以低价倾售而征收反倾销税,并据以计算进口商应纳的进口税款。因此,对进口商来说,海关发票是一种很重要的单据。
海关发票由出口方填制,有些国家或地区称其为:“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价值与原产地联合证明书),或“CERTIFIED INVOICE”(证实发票)等。
一、信用证中常见对于海关发票所用的名称一般有: ⑪CUSTOMS INVOICE ⑫INVOICE AND 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 ⑬APPROPRIATE CERTIFIED CUSTOMS INVOICE ⑭SIG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 IN APPROPRIATE FORM ⑮CERTIFIED INVOICE IN ACCORDANCE WITH XXXX(进口国)CUSTOMS REGULATIONS(根据XXX国海关法令开具的诚实发票)(6)SPECIAL CUSTOMS INVOICE
目前,要求提供海关发票的主要国家(地区)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牙买加、加勒比共同市场国家、非洲的一些国家等。
二、海关发票的填制
各国的海关发票格式不尽相同,但是内容及制作方法大同小异。
资料07
现以加拿大海关发票(CANADA CUSTOMS INVOICE)为例,加拿大海关发票是指销往加拿大的出口货物(食品除外)所使用的海关发票。其栏目用英文、法文两种文字对照,内容繁多,要求每个栏目都要填写,不得留空,若不适用或无该项内容,则必须在该栏目内填写“N/A”(即“NOT APPLICABLE 加拿来大海关发票的主要栏目及缮制方法如下:
①
卖方的名称与地址VENDOR(NAME AND ADDRESS):
填写出口商的名称及地址,包括城市和国家名称。信用证支付条件下此栏填写受益人名址。②
直接运往加拿大的装运日期(DATE OF DIRECT SHIPMENT TO CANADA): 即填写直接运往加拿大的装运日期,此日期应与提单日期相一致。如单据送银行预审,也可请银行按正本提单日期代为加注。③
其他参考事项,包括买方订单号码(ORDER REFERENCE,INCLUDE PURCHASER’S ORDER NUMBER):
填写有关合同、订单或商业发票号码。
④
收货人名称及地址(CONSIGNEE,NAME AND ADDRESS):
填写加拿大收货人的名称与详细地址。信用证项下一般为信用证的开证人。⑤
买方(PURCHASER’S NAME AND ADDRESS):
填写实际购货人的名称及地址。如与第四栏的收货人相同,则此栏可打上“SAME AS CONSIGNEE”。
⑥
转运国家(COUNTRY OF TRANSHIPMENT): 应填写转船地点的名称。如在香港转船,可填写:“FROM SHANGHAI TO VANCOVER WITH TRANSHIPMENT AT HONGKONG BY VESSEL”。如不转船,可填N/A(即NOT APPLICCABLE)。
⑦
生产国别(COUNTRY OF ORIGIN OF GOODS):
填写 CHINA。若非单一的国产货物,则应在12栏中详细逐项列明各自的原产地国名。⑧
运输方式及直接运往加拿大的起运地点(TRANSPORTATION:GIVE MODE AND PLACE OF DIRECT SHIPMENT TO CANADA): 只要货物不在国外加工,不论是否转船,均填写起运地和目的地名称以及所用运载工具。如:FROM SHANGHAI TO MONTREAL BY VESSEL。
⑨
价格条件及支付方式,如销售、委托发运、租赁商口等(CONDITION OF SALES AND TERMS OF PAYMENT,I.E.SALE,CONSIGNMENT,SHIPMENT,LEASED GOODS,ETC): 按商业发票的价格术语及支付方式填写。如CIF VANCOUVER D/P AT SIGHT 或 C AND F MONTREAL BY L/C AT SIGHT。
⑩
货币名称(CURRENCY OF SETTLEMENT):
卖方要求买方支付货币的名称,须与商业发票使用的货币相一致。如CAD。⑴ 件数(NUMBER OF PACKAGE):
填写该批商品的总包装件数。如:600 CARTONS。
⑵ 商品详细描述(SPECIFICATION OF COMMODITIES,KIND OF PACKAGES,MARKS AND NUMBERS,GENERAL DESCRIPTION AND CHARACTERISTICS,I.E.GRADE,QUALITY):
应按商业发票同项目描述填写,并将包装情况及唛头填写此栏(包括种类、唛头、品名和特性,即等级、品质)⑶数量(QUANTITY,STATE UNIT):
应填写商品的具体数量,而不是包装的件数。⑷单价(UNIT PRICE):
应按商业发票记载的每项单价填写,使用的货币应与信用证和商业发票一致。⑸总值(TOTAL):
应按商业发票的总金额填写。
⑹净重及毛重的总数(TOTAL WEIGHT):
填写总毛重和总净重,应与其他单据的总毛重和总净重相一致。⑺发票总金额(TOTAL INVOICE VALUE):
按商业发票的总金额填写。
⑻IF ANY OF FIELDS 1 TO 17 ARE INCLUDED ON AN ATTACHED COMMERCIAL INVOICE,CHECK THIS BOX)□:
如果1—17栏的任何栏的内容均已包括在所随附的商业发票内,则在方框内填一个“√”记号,并将有关商业发票号填写在横线上。⑼出口商名称及地址,如并非买方(EXPORTERS NAME AND ADDRESS,IF OTHER THAN VENDOR):
如出口商与第1栏的卖方不是同一名称,则列入实际出口商名称;而若出口商与第一栏卖方为同一者,则在本栏打上“ THE SAME AS VENDOR”。
⑽ 负责人的姓名及地址(ORIGINATOR,NAME AND ADDRESS): 此栏仍填写出口公司名称、地址、负责人名称。
(21)主管当局现行管理条例,如适用者(DEPARTMENTAL RULING,IF ANY): 指加方海关和税务机关对该货进口的有关规定。如有,则要求填写,如无,则填“N/A”(即NOT APPLICABLE)。(22)如果23—25三个栏目均不适用(IF FIELDS 23 TO 25 ARE NOT APPLICABLE CHECK THIS BOX□)
如23至25栏不适用,可在方框内打“√”记号。
(23)如果以下金额已包括在第17栏目内(IF INCLUDED IN FIELD 17 INDICATE AMOUNT):
Ⅰ、TRANSPORTATION CHARGES,EXPENSE AND INSURANCE FROM THE PLACE OF DIRECT SHIPMENT TO CANADA 自起运地至加拿大的运费和保险费:可填运费和保险费的总和,允许以支付的原币填写。若不适用则填“N/A”。
Ⅱ、COSTS FOR CONSTRUCTION,ERECTION AND ASSEMBLY INCURRED AFTER IMPORTATION INTOCANADA。货物进口到加拿大后进行建造、安装及组装而发生的成本费用,按实际情况填列;若不适用,可打上N/A。
Ⅲ、出口包装费用(EXPORT PACKING)
可按实际情况将包装费用金额打上,如无,则填“N/A”。
(24)如果以下金额不包括在第17栏目内(IF NOT INCLUDED IN FIELD 17 INDICATE AMOUNT):
若17栏不包括,则注明金额:ⅠⅡⅢ 三项,一般填“N/A”。如果在FOB等价格条件下,卖方又替买方租船订舱时,其运费于货到时支付,则Ⅰ栏可填实际运费额。(25)CHECK(IF APPLICABLE)
若适用,在方格内打“√”记号。本栏系补偿贸易、来件、来料加工、装配等贸易方式专用;一般贸易不适用,可在方格内填“N/A”。练习与思考
1、海关发票的作用是什么?
2、根据所给的信用证条款制作一份海关发票。第六章、包装单据(PACKING DOCUMENTS)
第一节、包装单据的内容、作用及种类
包装单据主要包括:装箱单、重量单、包装说明(PACKING LIST、WEIGHT LIST AND PACKING SPECIFICATION)等,是商业发票内容的补充,通过对商品的包装件数、规格、唛头、重量等项目的填制,明确阐明商品的包装情况,便于买方对进口商品包装及数量、重量等的了解和掌握,也便于国外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检查和核对货物。
也有的商品不需要包装,如谷物、矿砂、煤炭等,称之为“散装货物”(PACKED IN BULK)。而大多数商品必须加以适当的包装后才能装运出口,以保护该商品的安全。
一、常用的包装单据有以
Issuer: 浙江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ZHEJIANG FOREIGN TRADE
IMP.AND EXP.CORPORATION
09 Tianmushan Road, Hangzhou, China
To: 装箱单
PACKING LIST
NO.DATE
Transport details:
From:
To:
By vessel
Marks & Nos.No.& kind of pkgs,Description of Goods Gross Wt.Kilos Net Wt.Kilos Measurement.M3
下几种:
1、装箱单(PACKING LISTA或 PACKING SLIP); 2、重量单(WEIGHT LIST或WEIGHT NOTE); 3、尺码单(MEASUREMENT LIST);
4、详细装箱单(DETAILED PACKING LIST); 5、包装明细单(PACKING SPECIFICATION); 6、包装提要(PACKING SUMMARY); 7、磅码单(WEIGHT MEMO); 8、规格单(SPECIFICATION LIST);
9、花色搭配单(ASSORTMENT LIST)等。
包装单据并无统一固定的格式,制单时可以根据信用证或合同的要求和货物的特点自行设计,但包装单据应大致具备以下内容:
1、编号和日期(NUMBER AND DATE);
2、合同号码或信用证号码(CONTRACT NUMBER OR L/C NUMBER); 3、唛头(SHIPPING MARK); 4、货物名称、规格和数量(NAME OF COMMODITY、SPECIFICATIONS AND QUANTITIES);
5、包装件数及件号、包装件尺码(NUMBERS AND MEASUREMENT); 6、包装类别(KINDS OF PACKING);
7、货物毛净重(GROSS AND NET WEIGHT);
包装单据一般不记载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因为进口商不想让实际买主了解货物的详细成本价格情况。
包装单据的作用一般是:
1、是出口商缮制商业发票及其他单据时计量、计价的基础资料; 2、是进口商清点数量或重量以及销售货物的依据; 3、是海关查验货物的凭证;
4、是公证或商检机构查验货物的参考资料。第二节、出口装箱单据的要求和格式
一、制作装箱单据的要求
我们可以根据不同商品的品质和信用证的要求,提供适当的包装单据,做到既能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为银行所接受,又能满足客户对商品包装的要求。如果信用证条款只要求提供装箱单(PACKING LIST),而无任何特殊规定,那么只要提供一般装箱单,将货物的包装情况作一般简要说明就可以了。如果信用证条款要求提供“详细装箱单”(DETAILED PACKING LIST),那么就必须提供详细的装箱内容,如描述每件包装的具体细节,包括商品的货号、色号、尺寸搭配、毛、净重及尺码等等。在货量较大的情况下,缮制详细装箱和包装说明,需要化费大量时间和劳动力。制单员根据厂方的装箱单,有时需要整天时间才能打好一套长达数十页的出口装箱单。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也可以使用特制的单据格式,中、英文对照,由厂方直接填制,经过单证员的审核后,即作为出口单据,交银行结汇。
二、出口装箱单据的格式
①
出口公司的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②
单据的名称
③
装箱单据的号码、日期(一般填写发票号码、日期)④
填写提单号码
⑤
填写合同号码或销售确认书号码 ⑥
填写运输的装运港(地)、目的港或中转港(地)名称及运输方式和船名 ⑦
唛头
⑧
填写商品数量。该数量为运输包装单位的数量,而不是计价单位的数量 ⑨
填写商品名称
⑩
填写商品的单位净重和总净重 ⑴ 填写商品的单位毛重和总毛重 ⑵ 填写商品的单位尺码和总尺码 ⑶ 填写数量的大写 ⑷ 特别说明
⑸ 出口公司落款等。
装箱单一般不显示收货人、价格和装运情况,对货物内容的描述一般可用统称。
装箱单据着重表现货物的包装情况,内容包括: 从最小包装到最大包装所有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对于重量和尺码内容,在装箱单中一般只体现它们累计总额。包装条款一般还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及包装规格等。
有的信用证规定“SEAWORTHY PACKING”(适用于海运包装)、“PACKING SUITABLE FOR LONG DISTANT”(适合于长途运输包装)或“STRANG WOODEN CASE PACKING”(坚固木箱装运)等等。信用证中的这些表达方法,都应在发票及箱单中照抄。
重量单是在装箱单的基础上,详细表示货物的毛重、净重、皮重等。
尺码单则要用“M3”表示货物的体积,其他内容基本与重量单相同。
装箱单、重量单或尺码单等可以出现特殊条款,就要根据信用证或合同的要求填写。如来证只要求装箱单中标明信用证号码、合同号码或特殊包装文字说明,那么按照信用证或合同要求填写。
一、制作装箱单据的注意事项:
①单据名称必须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因为包装单据的内容,既包括包装的商品内容,也包括包装的种类和件数、每件毛净重的毛净总重量、总尺码(体积),所以无论信用证要求的包装单据是什么名称,都必须按其规定照打。
②信用证的特殊规定,必须在单据中充分体现出来。如信用证规定: 每件装一袋、每打装一盒、每20打装一箱,则必须注明: PACKING:
EACH PIECE IN A BAG,EACH DOZEN IN A CARTON BOX,THEN 20 DOZENS IN A CARTON。
①
装箱单据一般不应显示货物的单、总价,因为进口商在转移这些单据给实际买方时大多不愿泄露其购买的实际成本。
第四节、信用证中有关装箱单据条款举例 ①PACKING LIST IN TRIPLICATE。装箱单一式三份。
②SIGNED PACKING LIST,ONE ORIGINAL AND ONE COPY。签字装箱单,一正一副。
③DETAILED WEIGHT AND MEASUREMENT LIST SHOWING THE DETAIL OF COLORS,SIZES AND QUANTITIES IN EACH CARTON AND ALSO NET WEIGHT AND GROSS WEIGHT。
重量单/尺码单明细单,详注每箱货物的颜色、尺寸和数量以及毛重和净重。
④MANUALLY SIGNED PACKING LIST IN TRIPLICATE DETAILING THE COMPLETE INNER PACKING SPECIFICATIONS AND CONTENTS OF EACH PACKAGE.手签装箱单一式三份,详注每件货物内部包装的规格和内容。
②
DETAILED PACKING LIST IN QUADRUPLICATE SHOWING GROSS WEIGHT、NET WEIGH、NET NET WEIGHT、MEASUREMENT、COLOR、SIZE AND QUANTITY BREAKDOWN FOR EACH PACKAGE,IF ANY APLLICABLE。
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如适用,请标明每个包装的毛重、净重、净净重、尺码、颜色、尺寸为数量。
③
PACKING LIST IN TRIPLICATE ISSUED BY BENEFICIARY INDICATING QUANTITY,GROSS AND NET WEIGHT OF EACH PACKAGE/CONTAINER。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一式三份,指出每一容器或集装箱的毛、净重。练习与思考 1、简述包装单据的概念及作用是什么?根据所给信用证找出包装单据的条款并作翻译。
根据所给信用证条款制作一份包装单据。
资料08
国际商务单证讲课(3)第九章、运输单据(TRANSPORT DOCUMENTS)第一节、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运输单据(Transport Documents)是国际贸易的基本单据之一,是指托运人将货物移交给承运人办理装运时,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书面文书,通常代表了运输中的货物已经付运的证明。运输单据按运输方式不同,可分为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航空运单(AIRWAY BILL)、铁路运单(RAILWAY BILL)、邮包收据(PARCEL POST RECEIPT)和联合运输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等。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尽管空运、铁路运输发展很快,但是目前国际贸易运输仍然以海洋货运为主,因此本书着重论述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或OCEAN BILL OF LADING),简称“提单”(B/L),是由船长或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收到特定的货物,或已装船,并将约定的货物运至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于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的物权凭证,也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
一、海运提单的作用和关系人、1、海运提单的作用
⑪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确认承运人已经按海运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⑫海运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约(CONTRACT)。双方必须履行提单上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
⑬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DOCUMENTOF TITLE)。提单的持有人对提单上所载明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并可以经过背书进行抵押、转让,受法律保护。⑭海运提单可以作为收取运费的证明,以及在运输过程中起到办理货物的装卸、发运和交付等方面的作用。
⑮提单是向船公司或保险公司索赔的重要依据。
2、海运提单的关系人
海运提单的关系人包括承运人(CARRIER)和托运人(SHIPPER)两个方面。
承运人(CARRIER)亦称船方,可能是船舶的所有人,即船东,或者是租船人。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也是代表货权的凭证。UCP500第23条对银行接受提单的条件是,提单表面要注明承运人的名称。
托运人(SHIPPER)亦称货方,可能是发货人,或者是收货人。根据提单抬头人的不同和背书转让,又出现以下关系人: 受让人(TRANSFEREE),是经过背书转让接受提单的人,也是提单的持有人。受让人有向承运人要求提货的权利,但也承担了托运人在运输合约上的义务。收货人(CONSIGNEE),是提单的抬头人、受让人(被背书人)、持有人或记名提单载明的特定人。收货人有在目的地港凭提单向承运人要求提货的权利。持有人(HOLDER),是经过正当手续持有提单的人。例如,不记名提单经过记名背书转让,或者空白背书,经过交付的受让人,可以凭提单领取货物。
被通知人(NOTIFY PARTY)是收货人的代理人,不是提单的当事人。空白抬头提单注明被通知人,便于承运人在货到目的港时,通知办理报关提货手续。在信用证方式下,被通知人往往是开证申请人(即买方),但因信用证是由银行开出的,在其未赎单付款前,只能作为被通知人负责照顾货物,而没有所有权。
二、海运提单的主要内容及种类
(一)提单的主要内容:由于海运提单具有收据、合约、物权凭证三种作用,牵涉到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等的责任和权益,所以内容比较多,但其本身仍可分为正面记载和背面印就条款两个部分。即固定部分和可变部分。固定部分是指提单背面的运输契约,这部分一般不作更改;可变部分是指海运提单正面的内容。A、海运提单正面记载的主要内容有: ⑪写明“BILL OF LADING”(提单)字样; ⑫船舶的名称及航班号;
⑬托运人(即出口商)名称及地址; ⑭承运人(即船公司)名称及地址; ⑮收货人(即进口商)名称及地址; ⑯货物名称、重量、件数、包装和唛头; ⑰起运港名称及地点; ⑱目的港名称及地点;
⑲运费条款,可注明“FREIGHT PREPAID”(运费预付)、“FREIGHT PAID”(运费已付)或“FREIGHT TO COLLECT”(运费待收),也可以注明“FREIGHT PAID AS ARRANGED”(运费按约定条件照付)。因有时卖方不愿让买方获悉其支付运费若干时,可请求船公司在提单上运费栏记载上列词句。有的船公司为避免成为其他船公司减低运费竞争的根据,而以上述词句代替运费率及运费金额的记载。⑳提单号码与份数。⑴提单签发日期和地点。
⑵船主或其代理人(轮船公司)签字等内容。B、海运提单背面印就内容
提单背面的印就条款,是作为确定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承运人和收货人及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印就条款的主要内容有: ①适用法律条款(LAW OF SUIT CLAUSE)。
②承运人的责任条款(CARRIER’S RESPONSIBILY CLAUSE)。③承运人的免责条款(EXCEPTION CLAUSE)。④变更航线条款(DEVIATION CLAUSE)。
⑤危险品条款(DANGEROUS CARGO CLAUSE)。⑥交货条款(DELIVERY CLAUSE)。
⑦承运人和收货人应共同负担海上风险以及船舶相撞所遭受的损失。⑧索赔条款(CLAIM CLAUSE)等。
(二)、海运提单的种类
海运提单种类多种多样,各家船公司出的提单不尽相同,但是类型大致可分为: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是指轮船公司将货物已经装上指定船舶并经船长签收后才签发的提单。提单上载明货物“已由某轮装运”的字样和装运日期的提单。“备运海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指承运人在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船期间,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待运的货物一旦装运后,在备运提单上加“已装船”字样,这样备运提单就成了“已装船提单”。
2、根据承运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直达提单”(DIRECT B/L),是指同一船舶将货物直接从起运港运达目的港的提单。这种提单船方责任明确,权利和义务易于处理。“转船提单”,是指从起运港载货的船舶不直接驶往托运货物的目的港,须在其他港口换船转运,并由签发提单的轮船公司负责代办转运手续的海运提单。“联运提单”(THROUGH B/L),联运提单用于“海陆、海河、海海”联运。第一承运人在货物起运港签发运往最终目的地的提单,并收取全程运费。货物到达转运港后,由第一承运人代货主将货物交与下一程航运的承运人,再运往目的港。各程承运人的责任,只限于其本身经营船舶所完成的运输。
3、根据货物表明状况有无附加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提单上并无承运人或其代理人附加条款,或对货物的外表状况或包装不作任何批注。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是指有承运人的批注(NOTETION)或附加条款(SUPERIMPOSED CLAUSE),表示货物或其包装有疵瑕状态的提单。例如,提单上批有:“SOME RUSTY”(有生锈)或“ONE CASE BROKEN,CONTENT EXPOSED”(有一箱破损,内装货物暴露)等文字。
4、根据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填明收货人姓名或名称地址的提单。例如 CONSIGNEDTO BUYER。不记名提单(BLANK B/L),是指记载应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提单。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按照记名人(NAMED PERSON)的指示或非记名人(TO ORDER)的指示交货的提单。
5、根据轮船公司经营方式不同,分为“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 班轮提单(LINER B/L OR REGULAR LINE B/L),有固定航线,按照规定时间,停靠规定港口而航行的船舶叫做班轮,货物由班轮承运而签发的提单叫做“班轮提单”。班轮公司租给托运人的不是整船而是部分舱位,所以托运货物多少船方都可接受。班轮公司将预先规定的船期表(SAILING SCHEDULE)印发给各地货主或登报招揽承运业务。班轮装运货物,船方负责装船、理舱、卸货,装卸费用计算在班轮费之内。班轮提单船方的责任是以提单印就条款为依据。
租船提单(CHART PARTY B/L),是指承运人根据租船合同而签发的提单。在这种提单上注明“一切条款、条件和免责事项按某年某月某日的租船合同”或批注“根据XXX租船合同开立”字样。这种合同受租船合同条款的约束。银行或买方在接受这种提单时,通常要求卖方提供租船合同的副本。
6、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集装箱提单,是指以集装箱装运货物所签发的提单。集装箱提单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普通的海运提单上加注“用集装箱装运”(CONTAINERIZED或SHIPMENT EFFECTED BY CONTAINER VESSEL)等字样;另一种是使用“多式联运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这种提单的内容增加了集装箱号码(CONTAINER NUMBER)和“封号”(SEAL NUMBER)。货物从起运地(港)到最终目的地(港)的全程中需使用陆、海、空其中的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由联运人作为全程的总承运人签发的这种联运提单,作为对托运人的总负责人。使用多式联运提单,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多式联运提单或以接受(COMBINED TRANSPORT B/L ACCEPTABLE)或类似的条款。
二、海运提单各个栏目的填写方法: 托运人(SHIPPER)
托运人,又叫发货人。托运人是指委托运输的人,在贸易中是合同的卖方。一般填写在海运提单SHIPPER栏目时,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都填写卖方的名称。也有的制单人直接把出口公司的章盖在这一栏目中。
《UCP500》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接受以信用证受益人以外的一方作为发货人的运输单据。
收货人(CONSIGNEE):收货人这一栏目,根据信用证要求条款填写,在记名式、不记名式和指示式中选择一个。信用证结算方式中常见的“收货人”栏目的制作方法主要有三种:A记名式:即在收货人栏内填写某人或某企业的具体名称。这种提单只能由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提货,而不得转让给他人。这种提单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不多。信用证中的词句一般为:“FULL SET OF B/L CONSIGNED TO ABC COMPANY„.”。B不记名式:即在本栏留空或仅填入:“TO BEARER”(给持有者)。这样的提单,谁持有,谁就可以提货。转让时不必背书,因而风险较大,目前在国际上使用也不多。C指示式,这种提单使用最为普遍。指示式又可分为“记名指示式”和“不记名指示式”二种。(A)、记名指示式: 一般有 发货人指示式(TO ORDER OF SHIPPER)、银行指示式(TO ORDER OF XXX BANK)和收货人指示式(TO ORDER OF ABC COMPANY LTD),一般只要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制单时分别填入就行了。在信用证项下,“TO ORDER OF XXX BANK”,一般大多是指开证行(THE ISSUING BANK)。
信用证上的词汇常常是:“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UR ORDER”。这个“OUR”,指的就是开证行。
而“TO XXX COMPANY LTD”,一般多是指开证申请人(THE APPLICANT)。信用证上用的词汇常常是:“B/L ISSUED TO ORDER OF APPLICANT”。这个APPLICANT就是信用证的开证人。(B)、不记名指示式:即在收货人一栏填写“TO ORDER”,然后在提单背面由发货人签字盖章进行背书,以示转让物权。信用证上用的词汇常常是:“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RDER”,凭指示抬头,即“空白抬头”。
如果是托收结算方式,根据合同,收货人一栏一般填写“TO ORDER”或者“TO ORDER OF SHIPPER”均可,然后由发货人背书。一般不做成代收行指示式抬头,因为URC522第十条规定:事先未征得银行的同意,货运不应直接做成银行抬头或银行指示性抬头。1、被通知人(NOTIFY PARTY):被通知人一栏,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按信用证规定填写。若信用证对此无规定,可将开证申请人作为被通知人。如信用证没有另有规定,这一栏也可以不填。
如果是托收结算方式,一般可将合同的买方名称填入。一般来说,被通知人不是提单的当事人,只是收货人的代理人。空白抬头提单注明被通知人,以便承运人在货到目的港时,能通知办理报关提货手续。
如果信用证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作为被通知人,出口公司应把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名称及地址完整地填写在这一栏目中。
2、首程运输(PRE-CARRIAGE BY):如果货物需转运,在这一栏目中填写第一程船的名称;如果货物不需要转运,此栏目则空白不填。3、收货地点(PLACE OF RECEIPT):如果货物需转运,填写收货的港口名称或地点;如果货物不需要转运,空白这一栏目。
4、海运船名及航次(OCEAN VESSEL VOY NO。):此栏填写该批货物的实际装运的船名和航次号;若货物需转运,则填写第二程船名及航次号。5、装运港(PORT OF LOADING):此栏目填写该批货物的实际起运港名称;需转运的货物,则填写中转港口的名称。
6、PORT OF DISCHARGE(卸货港):此栏填写信用证中的目的港名称。如果货物转运,可在目的港(PORT OF DISCHARGE)之后加注“WITH TRANSSHIPMENT AT „.”例如,从上海港到汉堡,在香港转运。那么就打上: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WITH TRANSSHIPMENT AT HONGKONG。如果货运目的港装运到内陆某地,或利用邻国港口过境,则须在目的港后加注“IN TRANSIT TO 某地”字样。如 “DUBAI IN TRANSIT TO SAUDI ARABIA”(目的港迪拜转运沙特阿拉伯)。
7、交货地点(PLACE OF DELIVERY 或 DESTINATION)填写最终目的地名称。如果货物的目的地就是目的港的话,空白该栏目。8、集装箱号(CONTAINER NUMBER):填写实际的集装箱号码。9、封号和唛头(SEAL NUMBER MARKS AND NOS):填写实际的唛头、集装箱号及铅封号等。如无唛头,则填 NO MARK。
10、商品描述及数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DESCRIPTION OF GOODS)
此栏目填写件数和包装种类、货物名称。必须与发票、装箱单等单据一致,提单上的货物名称的描述可以只写总的名称,而不必如发票上描述得那么细致。此栏目填写的注意事项:
①信用证如没有特别规定,在国际贸易中,商品描述应全部使用英文;
②如来证要求加注中文或法文等,则应遵守信用证的规定,加注中文或法文等;
③对于提单中的包装货物,则应注意数量和单位。提单下面应加大写数量的表示,大、小写数量应相一致;
④如是裸装货物,应加件数,如一辆客车、一台机器等; ⑤如散装货物,如煤、矿石、原油等,此栏加“IN BULK”,数量可以不用大写了。
⑥如果是集装箱运输,由托运人装箱的整箱货可只注集装箱数量,如“TWO CONTAINERS ONLY”等。如果海关已对集装箱封箱,承运人对箱内的内容和数量不负责任,提单内应加注:“SHIPPER’S LOAD &COUNT”(托运人装货并计数)。如须注明集装箱内小件数量时,数量前应加“SAID TO CONTAIN„..”。⑦如是托盘装运,此栏应填写托盘数量,同时用括号加注货物的包装件数,如“2 PALLENTS 20 CARTONS)”。提单内还应加注“SHIPPER’S LOAD AND COUNT”。⑧如是两种或多种包装,此栏应填写:“FIVE CARTONS、FIVE BALES、SIX CASES”等件数栏内要逐项列明,同时下面应注合计数量,如上述包装数量可合计为“16 PACKAGES”,在提单大写数栏内加大写合计数量。⑨如在件数栏内注明:“20 CARTONS”,但同时提单又批注有:“SHUT OUT 2 CARTONS”或“SHORT LOADED 2 CARTONS”等字样,表示少装2 箱,发票和其他单据应注“18 CARTONS”。
⑩还有,提单上不能加注关于包装状况的描述,例如“新袋”(NEW BAG)、旧箱(OLD CARTONS)等词语。
11、毛量(GROSS WEIGHT)“填写总毛重,应与其他单据相一致。如果是裸装货物没有毛重,只有净重,则在净重千克数前加注“NET WEIGHT”。12、尺码(MEASUREMENT):填写总尺码(立方米),即指货物的体积。13、运费条款(FREIGHT CLAUSE)除非信用证有特别要求,一般的海运提单都不填写运费的数额,而只是表明运费是否已付清或什么时候付清。主要有:
①
运费已付(FREIGHT PAID)②
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
③
运费到付(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④
运费待付(FREIGHT COLLECT)如信用证规定加注运费,一般可加注运费的总金额。如规定要详细运费,就必须将计算单位、费率等详细列明。如果是托收结算方式,则按合同所规定的价格条款填写。14、大写总件数(TOTAL PACKAGES IN WORDS)
此栏目的大写总计件数与其他单据及提单的小写总计件数保持一致。有时承运人在13—18栏左侧规定:“PARTICULARS FURNISHED BY MERCHANTS”(各项目由货主提供)文句,意即这些栏目的内容和资料由发货人提供,承运人对此不负责任。15、签发地点和时间(PLACE AND DATE OF ISSUE)海运提单签发的地点和时间,一般为承运人实际装运的地点和时间,货物装运的港口或接受有关方面监管的地方,海运提单必须经装载船只船长签字才能生效,在没有规定非船长签字不可的情况下,船方代理也可以代办。
如果一批货物分几个装运港于同一艘船上运往同一目的港,签发几个不同日期的提单时,则以较迟的日期为装运日期。
16、提单正本的签发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B/L)
海运提单正本的签发份数,承运人一般签发两份正本,也可应收货人的要求签发两份以上。签发的份数,应用大写数字来表示,如TWO、THREE、FOUR等),在栏目内标明。
信用证规定要求出口方提供“全套海运提单”(FULL SET OR COMPOLETE SET OF BILL OF LADING),按国际习惯,一般是提供三份正本海运提单。这三份正本提单同时有效,如果持票人凭其中的一份提取货物,其他两份自动失效。
17、契约文字:契约文字即提单正面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①
已装船条款:SHIPPED ON BOARD THE VESSEL NAMED ABOVE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THE GOODS OR PACKAGES SPECIFIED HEREIN AND TO THE DISCHARGED AT THE ABOVE MENTIONED PORT OF DISCHARGE OR AS NEAR HERETO AS THE VESSEL MAY SAFELY GET AND BE ALWAYS AFLOAT。(上述外观状况良好之货物或包装(除另有说明者外),已装上述指定船只,并应在上述卸货港或船只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
②
内容不知悉条款:“ THE WEIGHT、MEASURE MARKS、NUMBERS、QUALITY、CONTENTS AND VALUE,BEING PARTICULARS FURNISHED BY THE SHIPPER,ARE NOT CHECKED BY THE CARRIER ON LOADING。
(由发货人所提供的重量、尺码、标记、号码、品质、内容及价值各项目,承运人于装船时并未核对)。
③
承认接受条款: THE SHIPPER,CONSIGNEE AND THE HOLDER OF THIS BILL OF LADING HEREBY EXPRESSLY ACCEPT AND AGREE TO ALL PRINTED,WRITTEN OR STAMPED PROVISIONS,EXCEPTION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BILL OF LADING,INCLUDING THOSE ON THE BACK HEEREOF。
(发货人、收货人及本提单持有人明确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包括背面所印刷、书写或盖章的一切条款、免责事项和条件)。
④
签署条款: IN WITNESS WHEREOF,THE CARRIER OR HIS AGENTS HAS SIGNED BILL OF LADING ALL OF THIS TENOR AND DATE,ONE OF WHICH BEING ACCOMPLISHED,THE OTHERS TO STAND AVOID。
SHIPPERS ARE REQUESTED TO NOTE PARTICULARLY THE EXCEPTION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BILL OF LADING WITH REFERENCE TO THE VALIDITY OF THE INSURANCE UPON THEIR GOODS)。
(为证明以上各项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签署各份内容和日期一样的本提单,其中一份一经完成提货手续,则其余各份均告失效。要求发货人特别注意本提单中关于该批货物保险效力的免责事项和条件)。18、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SIGNED FOR AND/OR ON BEHALF OF THE CARRIER)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此处必须表示“承运人”或“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人代表承运人或船长签字或证实时,也必须表明所代表的委托人的名称和身份,即注明代理人是代表承运人或船长签字或证实的。
UCP500对港至港运输提单的签字方式作了以下规定,即“表面注明承运人的名称,并被下列人员签字或用其他方式证实:
---承运人或作为承运人的具名代理人或代表,或----船长或作为船长的具名代理人或代表。
承运人或船长的任何签字或证实,必须表明“承运人”或“船长”的身份。代理人代表承运人或船长签字或证实时,也必须表明所代表的委托人的名称和身份,即注明代理人是代表承运人或船长签字或证实的。
因此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的提单时,签字栏下端一般须加注“AS AGENTS FOR THE CARRIER XXX”; 承运人签字时,则在上端加注“AS CARRIER”字样。具体实例,提单签字人应根据签字人的不同情况做出不同批注: ⑪承运人签署的提单
提单上部为: COSCO
提单签字处: COSCO(签字)
AS CARRIEER 或 THE CARRIEER
⑫代理人签字的提单 提单上部为: COSCO 提单签字处: ABC SHIPPING COMPANY
(签字)
AS AGENTFOR AND/OR ON BEHALF OF THE CARRIER COSCO 或 AS AGENT FOR AND/OR ON BEHALF OF COSCO AS CARRIER(或 THE CARRIER)
⑬船长签字的提单
提单上部为: COSCO 提单签字处:COSCO(或不注或注船名)(签字)
AS MASTER 或 THE MASTER ⑭代理人签字的提单
提单上部:COSCO
提单签字处: ABC SHIPPING COMPANY(签字)
AS AGENT FOR AND/OR ON BEHALF OF THE MASTER XXX OF THE CARIER COSCO 或 AS AGENT FOR AND/OR ON BEHALF OF XXX AS MASTER(或THE MASTER)OF COSCO AS CARRIER(或THE CARRIER)
二、海运提单的背书
海运提单的背书有多种多样,只要收货人一栏不是记名收货人,海运提单一般可以经背书转让。
1、海运提单背书的类型
①
当收货人一栏填写凭指示(TO ORDER)时,由托运人(SHIPPER)背书。②
当收货人一栏填写记名指示(TO XXX’S ORDER 或 TO ORDER OF XXX),由记名的一方背书。
③
当收货人一栏填写凭托运人指示时(TO SHIPPER’S ORDER或 TO ORDER OF SHIPPER),由托运人背书。
④
当收货人一栏填写凭申请人或其他商号公司指示时,由申请人或其他商号公司背书。⑤
当收货人一栏填写凭某银行指示时,由该银行背书。2、背书方式
①
空白背书—书写背书人的名称及地址。
②
记名背书—既书写背书人的名称及地址,又书写被背书人(海运提单转让对象)的名称及地址。
③
记名指示背书—既书写背书人的名称及地址,又要书“TO ORDER OF + 被背书人(海运提单转让对象)的名称及地址。
四、集装箱货运与海运提单
集装箱货运在海运比例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集装箱运输有着自己的特点: ①集装箱运输是先装箱,后装船的。
集装箱装运,有的是在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进行,有的是在发货人的仓库或工厂进行。装箱时必须由装箱人填制集装箱的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该单据是记载每一个集装箱内所装货物详情的唯一单据,它的作用一般有四个方面:
A装货地点作为向海关申报的代用单据;B作为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与集装箱堆场(CONTAINER YARD)之间的货物交接凭证;C作为承运人提供所装货物的明细清单;D在卸货地作为办理集装箱保税转运手续依据。
D集装箱的海关验放手续在装箱时进行,装箱人须事先联系海关,请海关派员到场监装,装毕在箱门加封印及号码(SEAL NUMBER),然后将集装箱装上运输工具。集装箱运输在国际上的做法是用“场站收据”(DOCK RECEIPT)代替大副收据,货物装箱后送入场站堆场,取得场站收据,即可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换取“收据待海运提单”(RECEIPT FOR SHIPMENT B/L),其时集装箱尚未装船。如果信用证规定须提供“已装船海运提单”的,则可在集装箱装上船后在“收货待运海运提单”上另加“装船批注”(ON BOARD NOTATION),即注明“装船”字样和装船日期,经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简签,这样就构成合法的“已装船海运提单”。集装箱海运提单正规做法应在海运提单上打明集装箱号码、封印号码及每箱所装货物。
五、租船提单(CHARTERED PARTY B/L)
租船提单,又称租船合同提单,是承运人根据租船合同(CHARTERED PARTY)签发的提单。该提单通常使用简式提单格式,提单正面仅列明船名、装卸港口、货物名称、数量等项目,而不列详细条款,提单上一般还注明:“OTHER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ED PARTY”(其他条款和条件按租船合同处理)。运费条款有时也填为“FREIGHT PAYABLE AS PER CHARTERED PARTY”(运费按租船合同支付)。
租船提单并非一个完整而独立的文件,要受租船合同的约束。在信用证要求或允许提交租船提单的前提下,银行一般要求出口商在提交提单时,连同租船合同副本一并交附在提单之后,以供有关方面参阅。根据《UCP500》第25条规定:“即使信用证要求提交与租船提单有关的租船合同,银行对该租船合同不予审核,但银行将予照转而不承担责任”。
资料09
第二节、航空运单 航空运单(AIRWAY BILL简称AWB)是航空运输公司及其代理人(即承运人签发给发货人表示已收妥货物并接受托运的货物收据,航空运单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但它不是物权凭证,既不能背书转让(运单右上方即有“NON NEGOTIABLE”字样),也不能凭以提货。
航空运输货物托运要先填写“国际货物托运书”,连同出口明细表、发票、装箱单及海关发票、商检需要的单证,办妥报关手续;当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凭航空公司的到货通知及有关证明即可提取货物并在货单上签收。
第三节、铁路运单(RAILWAY BILL)
当通过国际铁路办理货物运输时,在发运站由承运人加盖日戳签发的运单叫“铁路运单”(RAILWAY BILL)。铁路运单一律以目的地收货人作记名抬头,一式两份。正本随货物同行,到目的地交收货人作为提货通知;副本交托运人作为收到托运货物的收据。在货物尚未到达目的地之前,托运人可凭运单副本指示承运人停运,或将货物运给另一个收货人。
铁路运单只是运输合约和货物收据,不是物权凭证,但在托收或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可凭运单副本办理托收或议付。
第四节、邮包收据(PARCEL POST RECEIPT)
邮政运输是一种手续简便、运输范围较广的运输方式。通过邮局邮寄货物时,由邮局签发的货物收据和合同证明就是邮包收据(PARCEL POST RECEIPT)。邮包收据不是物权凭证,不能凭以提货、背书转让,只能做成记名抬头,由经办邮局加盖日戳后成为有效凭证。邮包内装货物数量有限,一件邮包货物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长不超过一米。因此,邮政运输通常适用于小件货物或样品等运输。
邮包按照运送方式分为三种:普通邮包、航空邮包和保价邮包。普通邮包用于海运或陆运,时间长,但收费低廉。航空邮包用于空运,速度快,但收费高。贵重物品还可通过付保价费而成为保价邮包。此外,这些年来,还出现了“邮政特快专递服务”,诸如DHL、EMS、FE等等方式,使邮寄货物更快捷、更安全。
第五节、多式联运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主要用于成组化的货物,特别是集装箱运输,它把海、陆、空、公路、河流等单一运输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以全程提单来完成一笔跨国进出口货物的运输。多式联运经营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
承担全程运输责任;
②
使用全程联合运输提单;
③
实行全程的单一运费率。
在缮制或审核多式联运提单时一般应注意以下问题:
⑪表面上应注有多式联运经营人或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人所签署;
⑫表明货物已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船并有装运日期;
⑬提交的单据是全套的;
⑭有货物的接受监管地和最后目的地并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⑮在所有方面均符合信用证规定,并可参照海运提单缮制或审核。
第六节、信用证中有关提单条款举例
1、FULL SET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 ISSUED TO ORDER,BLANK ENDORSED MARKED 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 NOTIFY AS ABC COMPANY AND SHOWING INVOICE VALUE,UNIT PRICE,TRADE TERMS,CONTRACT NUMBER AND L/C NUMBER UNACCEPTABLE。
整套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抬头,并注明 ABC 公司作为通知人,运费到付。不能将发票、单价、价格术语、合同号码和信用证号打在提单上。
2、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B/L ISSUED TO OUR ORDER,MARKED NOTIFYING APPLICANT AND FREIGHT PREPAID AND SHOWING FULL NAME AND ADDRESS OF THE RELATIVE SHIPPING AGENT IN EGYPT.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做成以开证行指示为抬头,注明通知开证人和“运费预付”,并显示相关在埃及船代的全称和详细地址。
3、FULL SET CLEAN ON BOARD PORT TO PORT BILL OF LADING,MADE TO THE ORDER AND BLANK ENDORSED TO OUR ORDER,MARKED FREIGHT PREPAID DATED NOT LATER THAN THE LATEST DATE OF SHIPMENT NOR PRIOR TO THE DATE OF THIS CREDIT.PLUS THREE NON-NEGOTIABLE COPIES
全套港至港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抬头并背书给开证行,注明运费预付,日期不迟于最迟装运日期,也不得早于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加上3 份不议付的副本。
4、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MARINE BILLS OF LADING,MADE OUT TO ORDER OF ABC COMPANY,ROTTERDAM,NETHERLANDS,MARKED FREIGHT PREPAID NOTIFY APPLICANT.整套已装船海运提单,做成以荷兰ABC公司指示的抬头,注明运费预付,通知开证人。
5、FULL SET OF NOT LESS THAN TWO CLEAN ON BOARD MARINE BILLS OF LADING MARKED FREIGHT PREPAID AND MADE OUT TO ODER AND ENDORSED TO OUR ORDER SHOWING BLUE BIRD TRADING COMPANY AS NOTIFYING PARTY.SHORT FORM BILLS OF LADING ARE NOT ACCEPTABLE.BILL OF LADING TO STATE SHIPMENT HAS BEEN EFFECTED IN CONTAINERS AND CONTAINER NUMBERS.全套不少于两份的已装船海运提单,注明运费预付,空白抬头,背书给开证行,并以蓝鸟贸易公司作为通知人。简式提单不接受,提单注明集装箱装运及集装箱号码。
6、FULL SET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MADE OUT TO THE ORDER AND BLANK ENDORSED,EVIDENCING SHIPMENT FROM SHANGHAI TO NEW YORK PORT NOT LATER THAN APRIL 05 2004,MARKED FREIGHT PREPAID AND NOTIFY TO THE APPLICANT.整套清洁海运提单,空白抬头并空白背书,从上海港装运到纽约港,不迟于2004年4月5日,标明运费预付,并通知开证人。
7、2/3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OF SHIPPER AND BLANK ENDORSED AN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AND NOTIFY SUMITOMO CORPORATION OSAKA.2/3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做成抬运人指示抬头,空白背书,标明运费预付,通知 SUMITOMO CORPORATION OSAKA。
8、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MARINE 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OF OVERSEAS UNION BANK LTD NOTIFY APPLICANT AND MARKED FREIGHT PREPAID.整套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做成OVERSEAS UNION BANK LTD 指示的抬头,通知开证人并注明运费预付。
9、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MARINE BILLS OF LADING CONSIGNED TO ORDER BLANK EDNORSE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AND CLAUSED NOTIFY APPLICANT.整套已装船海运提单,收货人空白抬头,注明运费已预付,并通知开证人。
10、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TO ORDER OF ABC BANK MARKED FREIGHT PREPAID PLUS TWO NON-NEGOTIABLE COPIED NOTIFY APPLICANT.整套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做成 ABC 银行抬头,注明运费预付,加上三份不议付提单副本,通知开证人。
11、FULL SET OF CLEAN SHIPPED ON BOARD MARINE BILL OF LADING,MADE OUT TO OUR ORDER,MARKED FREIGHT PRPAID,NOTIFY OPENER,INDICDATING LC NO。AND S/C NO。,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NOT ACCEPTABLE。
全套清洁已装船海运提单,做成以开证行指示的抬头,注明运费预付,通知开证人,并注明信用证号码和合同号码,不接受备运提单。
练习与思考
1、海运提单的定义是什么?
2、海运提单的“收货人”栏目有哪三种制作方法?
3、在国际结算业务中,“海运提单”和“航空运单”、“铁路运单”及“邮包收据”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4、根据所给信用证找出“运输单据”并翻译成中文。
5、根据所给信用证制作一份提单。
资料10
国际商务单证讲课(4)
第五章、保险单
一、货运保险的概念、种类和险别
(一)货运保险的概念: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是保险人(INSURER)根据投保人或称保险人(THE ASSURED/THE INSURER)的要求,表示已经承诺保险责任而出具的凭证,也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正式合同,其效力随着货物安全抵达目的地即告终止。保险单是被保险人索赔的主要依据,也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主要依据。
由于国际贸易的货物多数是通过海上运输的,在海上运输途中,船只和货物都有可能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各种损失,所以要进行保险。因此,海上运输保险单也就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货运单据之一。
(二)保险单的种类:保险单可分为保险单(INSURANCE CERTIFICATE)、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联合保险凭证(COMBINED INSURANCE CERTIFICTE)和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等。
1、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俗称“大保单”,它是一种独立的保险凭证,一旦货物受到损失,承保人和被保人都要按照保险条款和投保险别来分清货损,处理索赔。
2、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保险凭证俗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单的保险凭证,它不印刷保险条款,只印刷承保责任界限,以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为准。这种保险凭证格式简单,但其作用与保险单完全相同。
3、联合保险凭证(COMBINED INSURANCE CERTIFICATE):联合保险凭证利用商业发票在上面加盖保险章,注明保险编号、险别、金额、装载船名、开船日期等,以此作为保险凭证。它与保险单有同等效力,但不能转让。一般用于港澳地区中资银行开来的信用证项下业务。
4、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
预约保险单是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发运的、以CIF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或以FOB、CFR价格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的保险单。预约保险单载明保险货物的范围、险别、保险费率、每批运输货物的最高保险金额能以及保险费的结付办法等。凡属于预约保险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一经起运,即自动按预约保险单所列条件承保,但被保险人在获悉每批保险货物起运时,应立即以起运通知书或其他书面形式将该批货物的名称、数量、保险金额、运输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航程起讫地点、开航日期等情况通知保险公司。
(三)最常见的货运保险险别和保险条款
在国际进出口贸易中,货物因运输方式不同,除陆运、航空及邮政运输外,主要是海洋运输,保险也是以海洋运输货险为主的。在海运途中,船只和货物由于遭受暴风、巨浪、雷电、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船舶或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火、爆炸以及船长、船员不法行为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各种损失,都称为海上损害、简称“海损”(AVERAGE)。
海损中,有全损(TOTAL LOSS),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以及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三种不同的损害程度。
按照国际常见的保险险别有:
1、基本险,又可分为:①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FPA),又称单独海损不赔险,其责任范围是:
由于海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货物全损;在装载、转运或装卸过程中,一件或数件的完全灭失;共同海损及救助费用的分担;由于船舶或驳运工具的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碰撞、出轨、失火和爆炸或在遇难港卸载所造成货物的全损或部分损失。②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或WA),又称单独海损赔偿险。其责任范围是:平安险责任范围的全部责任;
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部分损失。
水渍险对单独海损予以赔偿,但有免赔率条款(FRANCHISE CLAUSE)的规定,如鱼类、盐、水果、种籽、谷物等不予赔偿,对糖、烟叶、麻、毛皮等,损失未达到保额价值的5%以上不予赔偿。但可以加保不受免赔率限制条款(IRRESPECTIVE OF PERCENTAGE简称IOP),则单独海损,不论损失大小,一律照赔。
附加险(ADDITIONAL RISK),又可以分为一般附加险与特殊附加险两种。
一般附加险,如偷窃提货着险(TDND)、渗漏险、破碎险、钩损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浸淤险、串味险、锈损险、包装破裂险、碰撞险、腐烂变质险、舱面险以及进口关税险等等。
特殊附加险,有战争险和罢工、民变、暴动险等(SRCC)等。
一切险(ALL RISKS),除包括上述平安险和水渍险范围的责任条款外,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外来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或全部损失。
一切险还包括上述11种一般附加险。
一切险是保险范围最广的一种险别,费用也较高,但并非包括所有一切风险,仍有一些是不包括在承保范围之内的,这点要特别注意。
国际上,保险条款一向以伦敦学会条款为主,内容是英国劳合社保险单(LLOG’D’SG POLICY)为蓝本。17世纪英国国会把它列为英国海洋保险单标准格式,称为“伦敦保险学会条款”(LONDON INSTITUTE CLAUSE),1982年1月1日该学会又实行新条款,称为ABC条款,但实质未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也制定有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与上述伦敦学会保险条款相差不多,即主要包括有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等。
二、保险单的填写
⑪正本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POLICY),当信用证没有特别说明保险单份数时,出口公司一般提交一套完整的保险单(一份正本ORIGINAL,一份复联本DUPLICATE)。当来证要求提供的保险单“IN DUPLICATE/IN TWO FOLDS/IN 2 COPIES”时,出口商提交给议付行的是正本保险单(ORIGINAL)和复联保险单)DUPLICATE)构成全套保险单。其中的正本保险单可经背书转让。根据“UCP500”规定,正本必须有“正本”(ORIGINAL)字样。在实务中,可根据信用证或合同规定使用一份、两份或三份正本保单,每份正本上分别印有“第一正本”(THE FIRST ORIGINAL)、“第二正本”(THE SECOND ORIGINAL)及“第三正本”(THE THIRD ORIGINAL)以示区别。
⑫发票号码(INVOICE NUMBER),此处填写发票号码。
⑬保险单号码(POLICY NUMBER),填写保险公司指定号码。
⑭被保险人(INSURED),如信用证无特别规定,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应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如信用证规定保险单为TO ORDER OF XXX BANK或 IN FAVOUR OF XXX BANK,即应在被保险人处填写“XXX出口公司+HELD TO ORDER OF XXX BANK(或 IN FAVOUR OF XXX BANK)。
在CIF或CIP价格条件下,被保险人即为卖方(出口商),信用证方式下指的是受益人,托收方式下为委托人。但是实际发生货损时,索赔的权益是买方(进口商),所以保险单以卖方为保险人时,卖方要在保险单的背面进行背书,以示索赔权益转让给保险单的持有人,同时受让人则负担被保险人的义务。
如信用证有特殊要求,所有单据以XXX为抬头人,那么应在被保险人栏以XXX为被保险人,这种保险单就不要背书了。
如果信用证规定,保单为第三者名称即中性名义,可打成“被保险利益人”即填写“TO WHOM IT MAY CONCERN”。
如果信用证规定,保单为空白抬头(TO ORDER),被保险人名称应填写“TO APPLICANT +出口商 FOR THE ACCOUNT OF WHOM IT MAY CONCERN”。
如信用证规定以某公司或某银行为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在本栏上所规定的名称,无需背书。
⑮保险货物项目(DESCRIPTION OF GOODS),填写货物名称,此栏允许填写货物总称。
⑯唛头(MARKS AND NOS),保险单唛头应与发票、提单等一致,也可只填“AS PER INVOICE NO。XXX”。
⑰包装及数量(QUANTITY),如以包装件数计价者,则将最大包装的总件数填入;如以毛重或净重计价,可填件数及毛重或净重,如果是裸装货物,则表示其件数即可;散装货物则表示其重量,并在其后注明IN BULK字样。
⑱保险金额(AMOUNT INSURED),一般按照发票总金额的110%投保。信用证项下的保险单必须按信用证规定办理。此栏保险金额使用的货币应与信用证使用的货币相一致,大小写保持一致。
⑲总保险金额(TOTAL AMOUNT INSURED),即保险金额的大写数字,以英文表示,末尾应加“ONLY”,以防涂改。
⑳保费(PREMIUM)一般已由保险公司印就“AS ARRANGED”(如约定)字样。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每笔保费及费率可以不具体表示。
⑴开航日期(DATE OF COMMENCEMENT),一般填写提单的签发日期,也可填写提单签发日前后各五天之内任何一天的日期,或填“AS PER B/L DATE”。
⑵装载工具(PER CONVEYANCE),填写装载船的船名。当运输由两程运输完成时,应分别填写一程船名和二程船名。如再转运到内陆加OTHER CONVEYANCE。如空运,则填“BY AIR”或“BY AEROPLANCE”;如陆运,则填“BY TRAIN”、“BY WAGON NO。XXX;如以邮包寄送,写“BY PARCEL POST”,若采用海陆联运方式,则填“BY S.S XXX AND THENCE BY OVERLAND TRANSPORTATION TO XXX”。
⑶起运地和目的地(FROM „TO„)此栏填写起运地和目的地名称。当货物经转船到达目的港时,可填写“FROM 装运港 TO 目的港 W/T AT 转运港(WITH TRANSIPMENT AT XXX),也可打成VIA 转运港 AND THENCE TO 投保最终目的地。例如:货物由上海运达纽约港后,转运到芝加哥.提单可打成:“FROM SHANHGAI TO NEW YORK AND THENCE TO CHICAGO”或“FROM SHANGHAI TO NEW YORK IN TRANSIT TO CHICAGO”。
⑷承保险别(CONDITIONS),本栏系保险单的核心内容,填写时应注意保险险别及文句与信用证严格一致,即使信用证中有重复语句,为了避免混乱和误解,最好按信用证规定的顺序填写。如信用证没有规定具体险别,或只规定“MARINE RISK”、“USUAL RISK”或“TRANSPORT RISK”等,则可投保一切险(ALL RISKS)、水渍险(WA或WPA)、平安险(FPA)三种基本险中的任何一种。如信用证中规定使用伦敦学会条款,包括修订前后或修订后的,可以按信用证规定承保,保单应按要求填制。投保的险别除注明险别名称外,还应注明险别适用的文本及日期。
⑸货损检验及理赔代理人(SURVEYING AND CLAIM SETTLING AGENTS),一般选择在目的港或目的港附过有关机构为货损检验、理赔代理人,并详细注明代理人的地址。
如果保险单上注明保险责任终止是在内地而非港口,则应填列内地代理人名址。如当地无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代理机构,可以注明由当地法定检验机构代为检验。如果信用证自行指定买方选择的代理人,则不应接受。
⑹赔付地点(CLAIM PAYABLE AT),此栏按合同或信用证要求填制。如果信用证中并未列明确,一般将目的港作为赔付地点。如买方指定理赔代理人,理赔代理人必须在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所在国内,便于到货后检验,赔款货币一般为投保额相同的货币。
⑺日期(DATE),日期指保险单的签发日期。由于保险公司提供仓至仓(WAREHOUSE TO WAREHOUSE)服务,所以要求保险手续在货物离开出口方仓库前办理。保险单的日期也应是货物离开出口方仓库前的日期。
⑻投保地点(PLACE),一般为装运港(地)的名称。
⑼签章(AUTHORIZED SINGAPORE),由保险公司签字或盖章以示保险单正式生效。
⑽背书(ENDORSED)
1、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D),空白背书只注明被保险人(包括出口商名称和经办人的名字)名称。当来证没有规定使用哪一种背书时,也使用空白背书方式。
1、记名背书,当来证要求“DELIVERY TO(THE ORDER OF)XXX COMPANY(BANK)”或“ENDORSED IN THE NAME OF XXX”,即规定使用记名方式背书。
具体做法是:在保险单背面注明被保险人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名字后,打上“DELIVERY TO XXX COMPANY(BANK)或 IN THE NAME OF XXX 的字样。
记名背书在出口业务中较少使用。
2、记名指示背书
当来证保单条款规定为:“INSURANCE POLICY OR CERTIFICATE IN NEGOTIABLE FORM ISSUED TO THE ORDER OF XXX”时,具体做法:只要在保险单背面打上“TO ORDEROF XXX”,然后签署被保险人的名称就行了。
⑭、信用证中有关保险单据条款举例:
1、INSURANCE POLICIES OR CERTIFICATE IN TWO FOLD PAYABLE TO THE ORDER OF COMMERCIAL BANK OF LONDON LTD.COVERING MARINE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1.1.1982),INSTITUTE STRIKE CLAUSES CARGO(1.1.1982),INSTITUTE WAR CLAUSES CARGO(1.1.1982)FOR INVOICE VALUE PLUS 10% INCLUDING WAREHOUSE TO WAREHOUSE UP TO THE FINAL DESTINATIN AT SWISSLAND ,MARKED PREMIUM PAID ,SHOWING CLAIMS IF ANY,PAYABLE IN GERMANY,NAMING SETTLING AGENT IN GERMANY.2、INSURANCE POLICY/CERTIFICATE,ISSUED TO THE APPLICANT(AS INDICATED ABOVE),COVERING RISKS AS PER INSTITUTE CARGO CLAUSES(A),AND INSTITUTE WAR CLAUSES(CARGO)INCLUDING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UP TO FINAL DESTINATION AT SCHOMDORF,FOR AT LEAST 110PCT OF CIF VALUE,MARKED PREMIUM PAID SHOWING CLAIMS IF ANY PAYABLE IN GERMANY,SHOWING SETTLING AGENT IN GEERMANY.3、MARINE INSURANCE POLICY OF CERTIFICATE IN DUPLICATE,INDORSED IN BLANK,FOR FULL INVOICE VALUE PLUS 10 PERCENT STATING CLAIM PAYABLE IN THAILAND COVERING FPA AS PER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DATED 1/11981,INCLUDING T.P.N.D.LOSS AND /OR DAMAGE CAUSED BY HEAT,SHIP’S SWEAT AND ODOOUR,HOOP-RUST,BREAKAGE OF PACKING.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一式二份,空白背书,按发票金额加10%投保,声明在泰国赔付,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平安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受热船舱发汗,串味,铁箍锈损,包装破裂所导致的损失。
4、INSURANCE PLOICIES OR CERTIFICATE IN DUPLICATE ENDORSED IN BLANK OF 110% OF INVOICE VALUE COVERING ALL RISKS AND WAR RISKS AS PER CIC WITH CLAIMS PAYABLE AT SINGAPORE IN THE CURRENCY OF DRAFT(IRRESPECTIVE OF PERCENTAGE),INCLUDING 60 DAYS AFTER DISCHARGES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OF AT STATION OF DESTINATION)SUBJECT TO CIC.保单或保险凭证做成空白背书,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中国保险条款的一切险和战争险,按汇票所使用的货币在新加坡赔付(无免赔率,并根据中国保险条款,保险期限在目的港卸船(或在目的地车站卸车)后60天为止。
5、INSURANCE POLICIES OR CERTIFICATE IN TWO FOLD ISSUED TO THE APPLICANT,COVERING RISKS AS PER INSTITUTE CARGO CLAUSES(A),AND INSTITUTE WAR CLAUSES(CARGO)INCLUDING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UP TO FINAL DESTINANTION AT SCHORNDORF FOR AT LEAST 110%OF CIF VALUE,MARKED PREMIUM PAID SHOWING CLAIMS IF ANY PAYABLE IN GERMANY,NAMING SETTLING AGENT IN GERMANY.此保单或保险凭证签发给开证人,按伦敦保险协会条款投保ICC(A),和协会战争险,包括仓至仓条款到达最后目的地SCHORNDORF,至少按CIF价发票金额投保,标明保费已
资料11
第六章、原产地证明书
第一节、原产地证明书
一、原产地证书的作用
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在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
二、原产地证书的类型
根据签发者不同,原产地证书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类: ①商检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CIQ)出具的普惠制产地证格式A(GSP FORM A);一般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②商会出具的产地证书,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出具的一般原产地证书,简称贸促会产地证书(CCPIT CEERTIFICATE OF ORIGIN);
③制造商或出口商出具的产地证书;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应该提供哪种产地证明书,主要依据合同或信用证的要求。一般对于实行普惠制国家出口货物,都要求出具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如果信用证并未明确规定产地证书的出具者,那么银行应该接受任何一种产地证明书。现在我国多数出口商习惯于使用贸促会出具的证书。
三、原产地证书的申请
根据我国的规定,企业最迟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并严格按照签证机构的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地填写以下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③出口货物商业发票;
④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原产地证明书的主要内容
⑪ 进出口商的名称及地址;
⑫运输方式及航线;
⑬商品唛头和编号;
⑭商品名称、数量和重量;
⑮证明文字等。
五、原产地证明书的填写
⑪产地证书的编号(CERTIFICATE NO。):此栏不得留空,否则证书无效。
⑫出口方(EXPORTER):填写出口公司的详细地址、名称和国家(地区)名。若经其他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址、国家。
⑬收货方(CONSIGNEE):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名。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如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此栏不得留空。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⑭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填写装运港和目的港、运输方式。若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例如:通过海运,由上海港经香港转运至汉堡港,应填为:
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BY VESSEL VIA HONGKONG。
⑮目的地国家(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填写目的地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地)国别相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⑯签证机构用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由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补发证书或加注其他声明时使用。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一般情况下,该栏不填。
⑰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填写唛头。应按信用证、合同及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填写“按照发票”(AS PER INVOICE NUMBER)或者“按照提单”(AS PEER B/L NUMBER)。货物如无唛头,应填写“无唛头”(NO MARK)字样。此栏不得空留,如唛头多,本栏目填写不够,可填写在第7、8、9栏内的空白处,如还是不够,可用附页填写。
⑱商品描述、包装数量及种类(NUMBEER AND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填写商品描述及包装数量。商品名称要填写具体名称,不得用概括性表述,例如服装、食品(GARMENT、FOOD)等。包装数量及种类要按具体单位填写,应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严格一致。包装数量应在阿拉伯数字后加注英文表述。如货物为散装,在商品名称后加注“散装”(IN BULK)字样。有时信用证要求在所有单据上加注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等,可加注在此栏内。本栏的末行要打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加添内容。
⑲商品编码(H。S。CODE):此栏要求填写HS编码,应与报关单一致。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几种商品,则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此栏不得空留。
⑳数量(QUANTITY):此栏要求填写出口货物的数量及商品的计量单位。如果只有毛重时,则需填“G.W.”。
⑴发票号码及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填写商业发票号码及日期。此栏不得空留,为避免对月份、日期的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表述,如2004年3月15日,则为: MARCH。15,2004。
⑵出口方声明(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填写出口人的名称、申报地点及日期,由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名并加盖有中英文的印章。
⑶由签证机构签字、盖章(CERTIFICATION):填写签证地点、日期。签证机构签证人经审核后在此栏(正本)签名,并盖签证印章。
六、原产地证书的更改或重发
对签证机构已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当申请单位需要更改其内容时,申请单位应书面申明理由,提交已更改的产地证,并退回原证书正本。
对签证机构已签发的原产地证明书遗失或损毁,申请单位应书面说明遗失或损毁的原因,提交重新填制的产地证书副本或复印件。
第二节、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FORM A)
一、普惠制产地证书的定义和管理
普惠制产地证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简称普惠制(GSP),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经济、贸易方面的一种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即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予以免征或减征关税。普惠制于1970年由联合国贸易开发会议第四届优惠特别委员会推行实施。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可以扩大出口,多创外汇,加速经济基础发展、促进产业工业化。
实施普惠制必须遵循的三个原则,即:
1、非歧视性原则(NON-DISCREIMINATION)
即把原先称作落后国家、不发达国家或新兴国家统称为“发展中国家”(DEVELOPING COUNTRIES),亦称“受惠国”(BENEFICIARY COUNTRIES);而把过去称作的先进国家或工业化国家一律称为“发达国家”(ADVANCED COUNTRIES)或“给惠国”(PREFERENTIAL GIVING COUNTRIES)。
2、惠遍原则(GENERALIZED)
即对发达国家由发展中国家所进口的初级产品、半成品及商品实行普遍优惠制,给予普遍的、无例外的、不厚此薄彼的、一视同仁的优惠待遇。
3、非互惠原则(NON-RECIPROCITY)
即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普遍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发达国家提供反向优惠。此外,实施普惠制还应该符合以下三项要求:
1、产地原则(RULES OF ORIGIN)即指产品必须由受惠国制造,而且规定完全自产。若需有进口原料和零配件者,不得超过成品的40%;并须给予实质性加工,变成另一种不同性质的产品,才能享受普惠制中规定的关税减免。但所谓经实质的加工,各给惠国都有各自的规定。
2、直接运输(DIRECT CONSIGNMENT)
是指受惠国出口商品必须直接运输至给惠国,出口商品不得进入第三国市场,但允许在第三国分类、包装。若商品的运输工具不能直达给惠国而必须转船时,则须经转船地的海关封关,以防在运往给惠国途中伪装,以次充好。
3、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A)(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简称GSP FORM A)
GSP FORM A是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货物,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规定的统一格式而填制的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的文件,又是给惠国(进口国)给予优惠关税待遇或免税的凭证。凡享受普惠制规定的关税减免者,必须提供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普惠制产地证书可由受惠国的商检机构或权威机构签发。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目前已有29个发达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他们是:新西兰、澳大利亚、挪威、瑞士、加拿大、欧洲联盟十五国、日本、波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捷克、斯洛伐克、哈萨克斯坦、土耳其等国。对于这些国家出口货物,必须申请提供普惠制产地证书,作为进口国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
自1978年10月我国接受普惠制待遇后,我国政府授权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全面负责普惠制的签证管理工作,由设在各地的商检机构具体负责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签发和统计工作。
国家商检局的基本职责是:
②
接受申报单位的申请,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注册;对含进口成份的产品进行原产地标准的调查;对出口企业提交的证书进行审核、签发;
③
对申请证书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④
处理给惠国普惠制主管当局退证查询的调查和答复工作;
⑤
普惠制的签证统计工作;
⑥
向出口企业提供宣传和咨询。
二、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A)的填制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是出口商的声明和官方机构的证明合二为一的联合证明。联合国贸发会议优惠问题特别委员会对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的印刷格式,填制方法都有严格明确的规定,对所需纸张的质量、重量、大小尺寸,使用文件作了规定,并要求正本加印绿色检索图案,防止涂改或伪造。因此,填制必须十分细心,本证书一律不得涂改,证书不得加盖校正章。本证书一般使用英文填制,也可使用法文。特殊情况下,第二栏可以使用给惠国的文种。唛头标记不受文种限制,可据实填写。
⑪证书号码(REFERENCE NUMBER): 此栏不得留空,否则,证书无效。
⑫出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GOODS CONSIGNED FR0M)
此栏填写出口商的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如: 中国 杭州 北山路97号 邮编:310007(NUMBER 97, BEI SHAN ROAD, HANGZHOU, CHINA.POST CODE NO.310007)等
⑬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GOODS CONSIGNED TO):根据信用证要求填写给惠国的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果信用证未明确最终收货人,可以填写商业发票的抬头人。但不可填写中间商的名称。
欧盟、挪威等国对此栏非强制性要求。如果商品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
2.海运货物单证流程 内部资料 篇二
文章来源:2005年10月11日8:5
5货物由发货人托运开始至收货人提取货物为止,几种主要海运单证及其流转程序如下:
1.装船单证(由托运人办理)。
托运人填制托运联单(包括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等)后,向承运人的代理人办理托运,代理人接受承运后,将承运的船名填入联单内,留存托运单,其它联退还托运人,托运人凭以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同意放行后,即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托运人凭以向港口仓库发货或直接装船;然后将装、收货单送交理货公司,船舶抵港后,凭此理货装船,每票货物都装上船后,大副留存装货单,签署收货单;理货公司将收货单退还托运人,托运人凭收货单向代理人换取提单,托运人凭提单等到银行办理结汇,并将提单寄交收货人。
承运人办理的装船单证: 承运人的代理人依据托运单填制装货清单和载货清单,根据承运人的要求,依据装货清单编制货物积载图,船舶抵港后,送大副审核签字后,船方留存一份,提供给代理人若干份,转寄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编制分舱单;代理人根据装船实际情况,修编载货清单,经大副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离境手续;依据载货清单填制运费清单,寄往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和船公司。
2.卸船单证(由收货人办理)。
收货人收到正本提单后,向承运人的代理人换取提货单;代理人签发提货单后,须保持正本提单、舱单和提货单内容相一致;收货人凭提货单向海关办理放行手续后,再到港口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货物提清后,提货单留存港口仓库备查;收货人实收货物少于提单或发生残损时,须索取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并凭以通过代理人向承运人索赔。
承运人办理的卸船单证:承运人的代理收到舱单、货物积载图、分舱单后向海关办理船舶载货入境手续,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同时将上述单证分送港口、理货等单位;船舶抵港后,理货公司凭舱单理货,凭货物积载图指导卸货,当货物发生溢短或原残时,编制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经大副签认后,提供有关单位。3. 装、卸船货运单证的流转程序。
托运人向代理公司办理货物托运手续:
代理公司同意承运后,签发装货单(S/O),并要求托运人将货物送至指定的装船地点;
托运人持代理公司签发的装货单和二联(收货单)送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然后,装货单和收货单送交理货公司;
代理公司根据S/O留底编制装货清单(L/L)送船舶;
船上大副根据L/L 编制货物配载图(C/P)交代理公司分送理货、装卸公司等按计划装船;
托运人将货物送码头仓库,期间商检和海关到港口检验、验关;
货物装船后,理货组长将S/O和收货单(M/R)交大副核对无误后,留下S/O,签发收货单;理货组长将大副签发的M/R交托运人;
托运人持M/R到代理公司处支付运费(在预付运费情况下)提取提单(B/L);
代理公司审核无误后,留下M/R,签发B/L给托运人;
托运人持B/L到议付银行结汇,议付银行将B/L邮寄开证银行。
代理公司编制出口载货清单(M/F),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并将M/F交船随带;
代理公司根据B/L 副本编制出口载货运费清单(F/M),连同B/L 副本送交船公司,并邮寄或交船带交卸货港的代理公司;
卸货港的代理公司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日期;
收货人到银行付清货款,取回B/L;
卸货港代理公司根据装货港代理公司寄来的货运单证,编制进口载货清单等卸货单据,约定装卸公司,联系泊位,做好卸货准备工作;
卸货港代理公司办理船舶进口报关手续;
收货人向卸货港代理公司付清应付费用后,以正本提单换取提货单(D/O);
收货人持D/O 送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收货人持D/O 到码头仓库提取货物.(编辑:yingzi)
3.单证员考试30个单证知识问答 篇三
可以,信用证没有禁止接受出具日期早于信用证出具日期的单据。
2、什么时候银行才认为,运输单据上所包括的“cleanonboard”的条件已经满足?
一是没有不清洁批注,二是,对于装船提单,无须装船批注;对于收妥待运提单,需装船批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即可认为,提单已经满足“cleanonboard”的条件。
3、before15thApril我公司提单签发日期4月15日,可否?不可以。BEFORE不含当日。
4、L/C规定装运期为after15thApril,1990until30th,April,1990,我实际提单日期为15thApril1990或30thApril,1990是否可以?
首先,需要明确提单日期是否就是装船日期,对于收妥待运提单,是以装船批注日期作为装船日期,假如提单日期就是装船日期,那么,根据UCP500第四十七条,提单日期为15thApril1990不可接受,提单日期为30thApril1990可接受。
5、L/C在FOB条件下,要求提单在运费条款中注明:FREIGHTPAYABLEASPERCHARTERPARTY是否可以?为什么?
不可以。一方面,按照常理,FOB条件下,出口方不承担运费,所以提单上应注明“运费待收”(Freightcollect),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即进口方要求出口方支付运费,这需要信用证特别规定;另一方面,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可以接受租船合约提单,银行是不能接受含有租船合约提单或类似词语的提单的。
6、L/C上“SHIPPERLOADANDCOUNT”AND“SAIDBYSHIPPERTOCONTAIN”可否接受,为何?
可以。因为现代运输大多是采用集装箱运输,往往是由托运人在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转运站将货物装入集装箱并封印,承运人一般不再开箱查验。所以为了免除自己在这方面的责任,承运人往往会在提单上注明上述两段词语,大意是集装箱内所装的货物数量及内容是由托运人所述。当然,这种方式,也存在隐患:货物有可能不是托运人所声明的种类、数量。
7、开证行收到倒签提单,并有根据,开证行以伪造单据为由提出拒付,可否?
不可以。银行只能以单据表面存在不符拒付。但在法律上,可以以伪造单据为由进行抗辩。
8、若L/C要求交单期起算日为货运单据的签发日(DATEOFISSURANCE)在RECEIVEDB/L中ONBOARD日期和B/L签发日不同,应从何日期起算?
应从B/L签发日期起算。
9、L/C金额7000元,担保出运8000元,然后修改增幅10000元,则可用金额为多少?
可用金额为10000元。
10、L/C最晚装期4月15日,效期4月25日,未规定交单期,若B/L,4月3日,4月15日议付,过期否?11、DOCUMENTSMUSTBEPRESENTEDFORNEGOTIATIONWITHINDAYS,FROMB/LDATE,或AFTERB/LDATE,若B/L为1日,则最晚交单期分别为多少?
最晚交单日分别为10日和11日。
12、L/C金额前UPTOUSD10000,00NOTEXCEEDINGUSD10000,00NOTEXCEEDINGUSD1000,00而不准分运,出运时的金额如何掌握?
出运时金额不得超出USD10000。
13、双到期的L/C,若L/C项下提前发运,则交单期如何?
交单期在信用证中是否有规定?如有,按照规定的交单期限掌握;若无,则对于双到期的L/C,如果提前发运,则交单期限为该装运日至效期之间的时间。
14、若保险单要求INDUPLICATEPLUSONECOPY,制单时如何提供单据?
两正一副。
15、SHIPMENTAT90DAYSAFTERTHEDATEOFL/C,ISSUE则装运日如何掌握?
在开证日后(不含开证日期)的第90天。
16、提单上批注“SHORTSHIPPEDONEBALE”是否构成不清洁提单?短装一包,信用证是否允许?如果不允许,则构成不清洁提单,
备考资料
17、信用证要求提供的是洁净已装船提单(CLEANONBOARDB/L),现船公司签发的联合运输提单是备运(RECEIVEDFORSHIPMENT)提单,该怎幺办?
由船公司进行装船批注。
18、什幺叫预约保险单(OPENPOLICY)?有什幺作用?
是基于长期合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签订的预约保险或保险约定。可以避免繁杂的保险手续,可以防止漏保,保费定期结算及可以优惠,减少被保险人的资金占用。
19、可转让信用证通常被第一受益人作为从第二受益人出口的货物中获取差价利益的一种支付手段,因此:(1)第一受益人在把信用证转让第二受益人时对原证的那些条款可作必要的改动?
信用证金额、单价,投保比率,效期、装期、交单期限。 (2)第二受益人发货后提交的出口单据为什幺必须通过转让银行? 因为便于第一受益人换单。
20、什幺是“倒签提单”(ANTEDATEDBILLOFLADING)什么是“预借提单”(ADVANCEDBILLOFLADING)其危害性如何?
倒签提单是指签发提单时将提单上记载的装船日期提前的提单预借提单是指货物尚未开始装船或者尚未全部装船的情况下,签发的已装船提单。二者都是将提单的签发日期提前,使得实际日期与提单所记载的日期不符,构成虚假和欺诈,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承运人可能被诉诸法律。
21、请将提单应否背书由谁背书填入空格、提单抬头应否背书由谁背书?
TOORDER应背书SHIPPERTOORDEROFSHIPPER应背书SHIPPERTOORDEROFXXBAND应背书XXBANDTOORDEROFACCOUNTEE应背书ACCOUNTEE(即申请人)
22、在一份SWIFT来证中其代号CODE39APOS/NEG5/5是什幺意思?
信用证可用金额可以增减5%。
23、信用证分批装运条款为SEVERALSHIPMENTS请问应分几批出运?
一 批(不含一批)以上。
24、保兑信用证,出口单据经保兑行审核无误,但开证行收到单据后认为有不符点,拒绝付款,保兑行因此也不同意付款给出口公司,理由是保兑行只有在开证行倒闭的情况下才承担保兑责任,请问这个理由是否成立?
不成立。因为保兑行承担独立审单的责任,其付款与否不取决于开证行。
25、什幺叫“交换提单”SWITCHB/L?
是指在直达运输的条件下,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承诺,在某一约定的中途港凭在启运港签发的提单另换发一套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但仍以原来的托运人为托运人的提单,并注明“在中途港收回本提单,另换发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的提单”或“SwitchB/L”字样的提单。
26、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NON-NEGOTIAABLETRANSPORTDOCUMENT)是否要凭运输单据提货?不需要。凭到货通知及收货人身份证明即可提货。
27、出口内衣500箱,每箱装5打,共计2500打,国外开来信用证条款要求装运标志(SHIPPINGMARK)及标明数量(QUANTITY)请问我们在做装运标志时,是标明每箱数量5打,还是总数量2500打?标明总数量2500打。
28、信用证要求提供“LAND-SEACOMBINEDTRANSPORTB/L”但又规定不可转运,货从内地装火车到香港装海,与不可转运有矛盾,以上条款是否需要联系客户修改?
不需要。UCP500第26条规定,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银行也将接受注明转运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多式运输单据,但同一多式运输单据须包括运输全程。
29、国外A银行开来一张保兑信用证,请国内B银行加保兑,B银行将该证通知受益人C公司,未加任何批注,这是不是默示:它对信用证的保兑已经认可?
不是。如果B行同意保兑,在通知受益人时,须明确书面声明。
30、HAWB是什么单证?它与MAWB有什么关系?
4.金川公司新员工培训考试参考资料 篇四
影响安全的因素(5M1E):人(Man),机器(Machine),材料(Material),方法(Method),管理(Manage),环境(Environment)。公司的愿景:世界的金川,中国的骄傲。安全文化理念:一切事故皆可预防,一切事故皆可避免。安全发展观念:文化引领,安全发展。
安全管理理念:零违章+无隐患=零伤害。安全操作理念:先确认,后操作。基本安全态度: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安全运行机制:安全来自规范,安全来自细节。本质安全型员工: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本质安全型企业: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安全生产“五同时”—在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实施、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事故未发生之前作出预防)
安全生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没有预防措施或预防处事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未接受教育不放过。(事后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岗位五项安全确定:1),熟记安规;2),劳保品穿戴整齐;3),持“特种作业证”、《员工安全记分册》上岗;4),人员身体状况良好;5),人员精神状况良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安全生产“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化工工艺 冶炼厂主要产品有高锍阳极板,铜阳极板,铜镍合金。精炼厂主要产品有电解镍、电积镍、镍扣、标准阴极铜、高纯阴极铜及金、银、硒、铂、钯、铱、锇、钌、铑等希贵金属,现已形成年产镍产品12万t,阴极铜40万t,铂族金属3000kg的综合生产能力。精炼厂三大系统:冶炼烟气制酸系统;亚硫酸钠生产系统;烧碱生产系统(离子膜烧碱工艺)、铂族金属:铂、钯、锇、钌、铑
公司概况 金川集团是采、选、冶、化、深加工联合配套,以矿业和金属垂直一体化为主业、相关多元化的大型矿业集团。
2011
2011年计划指标实现营业收入1000 亿元;实现利税40 亿元,其中利润25 亿元、税金15 亿元。资产总额750 亿元,资产负债率59.6%,净资产收益率7.2%。有色金属产品总量过65 万吨,生产镍产品13 万吨、铜产品50 万吨、钴产品8000 吨;铂族贵金属2500 公斤、黄金3500 公斤、白银220 吨、精硒70 吨;化工产品过235万吨。为了在行业中拥有一席之地、保持前列,公司朝着跨国经营的战略体系发展。
“十二五”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有色金属及加工材年产量过150万吨,化工产品过450万吨;产品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营业收入过1500亿元,利税总额过150亿元,总资产1500亿,打造千亿企业。
目前,国内镍生产税前成本为9万元/t,在国际上处于中等水平。
选矿工艺简介
选矿过程:1,选前的准备作业;2,选别作业;3,精矿脱水;4,尾矿处理。
选矿的前提条件是:矿物之间一定存在某种性质差异。
精矿脱水三阶段:①,浓缩(脱去重力水分)②,过滤(脱去毛细水分,少量薄膜水)③,干燥(脱去剩余薄膜水分,吸湿水分)。
金川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解读(12`)岗位绩效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积累贡献工资和津贴补贴四个单元组成。即:岗位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积累贡献工资+津贴补贴。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保险范围。盗窃公司的原料、产品、材料和工器具等财物一经查出,立即解除合同。员工享受探亲假、婚假或产假时,可以同时享受年休假。
职业价值观教育与职业道德
谈谈你对职业价值观和职业道德之间的关系的认识? 答案主线:先认识自己的职业价值,才能将职业道德内化于心,才能爱上职业,才会用心去做!
教师的劳动不仅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能满 足教师个人生存、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因而教师具有两 方面的基本价值,即教师劳动满足社会需要时的社会价值 和满足劳动者自身需要时的个人价值。“教师劳动的个人价值是满足教师自身物质 和精神需要的程度
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的品德的总和。它从道义上规定了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以什么样的思想,感情,态度和作风去接待人接物,处理问题,做好工作,为社会尽职尽责。2008年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
二、爱岗敬业。
三、关爱学生。
四、教书育人。
五、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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