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

2024-07-21

关于构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共13篇)(共13篇)

1.关于构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 篇一

***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动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我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体制建设,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批城市和谐社区示范社区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敦民发【2014】24号)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的社区建设工作,切实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特色的现代化城区目标,坚持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居民自治为根本,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提升服务为重点,以设施建设为依托,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广大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不断深化和谐社区建设,激情干事,创新谋事,特色成事,努力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为构建和谐***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截止2015年,我镇8个社区要普遍达到和谐社区的建设要求,至少有1-2个社区跨入全国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行列,进一步提升社区认同感,进一步增强社区亲和力,进一步彰显社区活力,实现和谐社区建设。

二、建立和谐社区建设组织保障机制

(一)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坚持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健全完善社区党建制度,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社区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将社区中离退休人员、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流动人口中的党员,纳入到所在社区党组织的管理中,同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社区党组织“两推一选”,把熟悉城镇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德才兼备、密切联系居民、热心公益事业的党员提拔到社区党组织领导岗位上来。尝试以公开推荐方式产生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其他委员候选人,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书记差额选举的办法。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要求,切实抓好和谐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社区按照岗位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严格抓好落实。认真做好镇居领导结对联系社区工作,镇居领导定期深入社区倾听社情民意,开展调查研究、统筹解决问题。正确处理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自治管理的关系,明确镇属各部门与社区的职责,着力强化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功能。

(三)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协管会、楼栋单元小组等居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畅通社区组织联系居民、服务群众的组织渠道。完善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会、居民论坛等民主制度,加快推进社区居委会依法直选进程。推进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完善社区听证、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制度,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和属于居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须提交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科学划定新建居民小区、旧城改造、城郊村“村改居”区域的社区范围,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确保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不留空白地带。

(四)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建设管理。按照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大力培育社会救助、慈善、文体、科普、治安、维权、调解等各类民间组织。确保每个社区有两个以上群众文化文体、社区服务、维护权益、捐赠类社区类民间组织,一个以上能较好的承接政府社会事务的专业性社区民间组织。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一)建设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施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重点推进“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各社区要整合办公服务用房等设施,设立综合性社区服务站。使之成为承接便民服务、文化教育、社区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站,同时尽可能整合资源、整体建设,集中使用、综合利用,做到一室多用,一体多能,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构建政府公共服务网、社区管理服务网、便民利民服务网相互衔接、资源共享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二)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继续协助政府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最对生活保障对象的受理、调查、申报等服务工作,做到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充分有效发挥低保评议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低保评议小组成员的政策解释工作,及时抓好对低保边缘户进行走访调查工作,确保做到应保的一个不漏。二是社区进一步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助老服务和谐系统为应急的养老服务体系。截止2015年年底,将全镇居家养老服务纳入统一管理,在已建成的4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上,再建成4个,完成全镇8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工作。加强对日照中心的监督和管理,优先把老年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及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大力开展社区救助,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推动民生创业、社会互助、慈善救助、医疗教育配套完善。进一步全面落实临时救助、社区医疗救助和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及时有效地给予救助,以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所需。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规范建设。

(三)推进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大力开展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建立社区就业服务组织网络,为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失业人员提供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在社区建立起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就业技能培培训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面对面的社区就业服务,促进“4050”人员、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社会弱势群体实现充分就业。整合社区安全保卫、卫生清洁、公共环境绿化、公共设施维护、停车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下岗人员就业。

(四)完善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一是社区配合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切实搞好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工作。二是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年内组织开展2次“阳光计生服务卡”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扎实开展节育措施落实活动。继续对计划怀孕夫妇实行有组织、有计划的优生检查和指导服务。年内确定2个居委会,作为“生殖健康进家庭”行动示范点,力争全镇育龄妇女规范的生殖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50%以上,育龄妇女规范的生殖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截至年底,社区计划生育合法生育率达到95%以上。

(五)健全社区志愿者服务机制。积极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和服务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镇居志愿者服务组织网络。广泛动员社区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参加志愿者队伍,优化志愿人员结构,壮大志愿者队伍。以志愿服务为重点,开展“我为名城做贡献”志愿者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充分发挥社区假日学校、社区团支部青少年队伍和治安巡逻、绿化保洁、文化体育等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围绕楼院卫生保洁、扶贫济困、法律科技服务、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服务项目内容,每个社区创建1-2个志愿者特色服务品牌。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志愿者“卫生日”、“奉献日”活动,以社区慈善服务社为活动载体,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扶贫帮困实践活动,并积极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教育引导更多的干部群众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营造文明祥和、居民互帮互助的和谐氛围。

四、推进文明社区建设

(一)完善社区文化教育功能。一是开展“全民学习周”活动。“知书”才能“达理”,才能提高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树立文明形象。以“快乐学习、全面提质”为主题,社区每季度开展一次“全民学习周”活动,活动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开展,对市民开展科技、法律、文化、卫生保健等知识培训讲座,提升市民文化素质。二是充分发挥街道文化站在社区文化特色队伍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做好社区文化队伍的选拔、培训、辅导工作,每个社区拥有1支30人以上的文化特色队伍。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群众参与率达到80%以上。切实搞好道德、科教、文体、法律、卫生、人口计生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学习型居民、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

(二)全面加强社区环境管理。一是坚持落实环卫保洁的长效机制,每月28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对城区所有单位的办公楼、住宅楼、平房顶进行全面“回头看”,集中组织清理垃圾死角、非法小广告,清理各居民楼院、楼道、地下室积存的垃圾等。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周在全镇职工例会大会上,对执法监督情况进行通报点评,对检查中的整治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纳入年终考核。二是在“五一”和“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后,将集中进行大整治活动,从楼顶、平房顶、楼院楼道、立面墙壁到各个路段,进行地毯式的、三维立体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行、乱泼乱扔等突出问题,全面净化城市环境。三是不定期组织社区志愿者、在职党员、直管党员、中小学生等队伍深入主要路段和主要干道、居民楼院、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消灭卫生死角,保持城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四是开展居民家庭和小区楼院卫生评比活动。严格制定评比办法和标准,在社区楼院每季度开展一次家庭卫生评比活动,对评比出的“文明家庭”给予物质奖励,打造干净整洁的楼院卫生环境。五是加强环卫宣传教育。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环卫宣传专栏和曝光台,在市政广场、电信局门口等电子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环卫法规知识,组织志愿者团队,继续在城市各单位、中小学校和城郊乡镇深入开展“维护环境卫生,创建美好家园”专题宣讲活动。

五、加强平安社区建设

(一)健全社区治安群防群治体系。完善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消防“六位一体”的群防群治体系。加强“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工作措施,在建成的小区逐步推行技防监控系统,预防盗窃等治安案件发生。坚持落实“一区一警双保安”的社区警务战略,组织社区百人治安巡逻志愿者队伍,坚持落实划区包片巡逻制度,形成群防群治的防范网络,使治安防范的触角延伸到辖区的每一个角落。到2015年,社区技防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建居民小区技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二)加强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依托社区警务室,建立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完善和强化街道、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建设,到2015年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95%以上。

(三)健全社区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应急机制。制订完善公共卫生、食品安全、自然灾害、消防等应急预案,增强应对公共危机的快速反应能力。开展社区防灾减灾教育,提高居民防灾避险意识,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做好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及时发布各类交通信息,提高居民文明行车、文明行路的自觉性,实现路畅民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和谐社区创建”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向忠同志任组长,邹佳辉、陈长水、刘大泉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为成员。各社区也要成立组织机构,认真负责抓好工作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落实,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采取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借助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和充分利用社区黑板报、市民文明学校等阵地,加大对和谐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把和谐社区建设与文明城市创建、绿化模范城市创建结合起来,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舆论氛围,在全镇上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社区建设理论研究。充分学习借鉴兄弟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最新成果,不断探索和谐社区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及时总结和谐社区建设的新经验,为社区建设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七、严格督促检查。

(一)健全和谐社区建设考核机制。制定和谐社区建设考评测评标准,考核工作由镇社区建设考核小组组织,采取部门检查和社区居民问卷调查方式,居民问卷数量为社区内居民的5%至10%,问卷回收率要达到80%以上。

(二)完善社区居委会考评制度。以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参与率和满意度作为评价居委会工作的重要依据,完善考评办法,由街道社区建设考核小组负责统一组织,综合考评居委会在居民自治、便民服务、社会治安、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考评和评议结果与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补贴挂钩,达到服务有导向、工作有标准、管理有要求的目标。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2.关于构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建光网、提速度、促普及、扩应用、降资费、惠民生”为总体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和科技创新, 创造政策环境, 发挥部省联动优势和市场机制, 强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 促进产业链合作, 推动我国宽带基础设施水平的提升, 促进宽带应用的普及和推广, 更好地发挥宽带在支撑国家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 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加强整体规划、政策扶持与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基础电信企业和网站等互联网企业在网络建设扩容和网站升级优化方面的主导作用和社会责任;政府加大对民生公益、中西部地区、农村及贫困地区、弱势群体、小型微型企业的宽带投入支持。

(二) 提升发达地区宽带发展水平与缩小地区差距并重。进一步提高城市及东部等发达地区的宽带接入速率, 深化行业应用, 引领全国宽带发展;加强农村及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宽带普及率, 促进宽带应用, 缩小城乡、东中西部、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宽带发展差距。

(三) 加强从用户到信息源各环节的统筹规划与协调发展, 消除网络发展瓶颈。推动网站升级与优化, 提高网站整体性能。加快宽带接入网络、城域网、骨干网的建设与扩容, 重视流量优化, 提高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加强科普宣传, 提升用户网络使用水平。

(四) 宽带应用引领宽带网络发展。充分发挥宽带业务应用对宽带网络普及与提速的拉动与促进作用, 加强宽带特色应用与行业应用的创新与示范, 提高宽带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依靠市场需求驱动宽带网络与应用发展, 通过市场竞争促进宽带发展水平的提高。

(五) 宽带建设与安全保障相协调。加强宽带建设与安全保障配套, 在大力促进宽带网络发展的同时, 同步提高宽带网络的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构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形成安全可信的用户上网环境, 保障宽带网络健康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12年的主要目标是:增强宽带接入能力, 新增光纤到户 (FTTH) 覆盖家庭超过3500万户;总体提升我国固定宽带用户的接入速率, 使用4M及以上宽带接入产品的用户超过50%, 降低单位带宽价格;提高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新增固定宽带接入互联网家庭超过2000万户;扩大公共热点区域无线局域网覆盖规模;宽带应用进一步推广和普及。

四、工作任务

(一) 加速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发展, 推动光纤到楼入户。以光纤尽量靠近用户为原则, 加快光纤宽带接入网络部署, 全面提升宽带接入能力, 同步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 提高骨干网间互联互通水平, 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改善网络服务质量。推进政府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园区、商务楼宇、宾馆酒店等单位和场所的光纤宽带接入。

(二) 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建设, 推动农村宽带入乡进村。重点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宽带接入网络建设, 改善贫困地区学校的宽带网络接入条件。加强涉农信息平台、扶贫信息平台建设, 开发直接与农村、农民、农业发展、扶贫开发紧密契合的宽带信息服务。

(三) 改善公益机构与低收入群体的宽带接入条件, 推动宽带成果的普遍惠及。积极创造有利于公益机构、低收入群体宽带接入的建设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 大力推动中小学、图书馆、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站等公益机构, 以及盲聋哑残障等特殊教育机构的宽带网络接入能力, 鼓励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社区宽带服务中心。

(四) 加快互联网网站的升级与优化, 提高互联网信息源的服务能力。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提速工程, 采取优化网站设计、部署内容分发网络、增加网站接入带宽、改善互联网数据中心 (IDC) 网络与服务条件等措施, 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 加强宽带应用创新与示范, 提高宽带应用水平。积极探索建立跨行业宽带应用创新和普及的工作机制, 在生产、安全、金融、社会服务、农业、医疗、教育、扶贫等领域开展行业特色宽带业务, 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业务发展, 认真做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 大力发展基于宽带的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和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建立宽带应用创新示范基地。

(六) 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提高宽带接入和应用水平。支持并鼓励中小企业积极改善企业网络环境, 提高企业应用宽带网络和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七) 加快国家产业化基地及相关平台的宽带网络升级与提速。支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宽带网络优化, 改善其宽带网络接入能力, 利用宽带网络与应用来推动传统工业的转型与升级, 充分发挥宽带网络对两化融合的促进作用。

(八) 加强宽带设备系统的技术标准研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完善产业链。着力加大自主创新力度,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制定宽带普及提速急需的宽带技术、设备、服务、质量等标准;支持节能高效、高性价比的宽带网络设备与系统的研发与产业化, 不断提高设备与系统的性能;研发与推广适用于中小企业、学校、社区和家庭的高性能及具有融合功能的宽带接入产品, 尤其要重视、支持研发与推广适用于贫困地区、弱势群体的宽带接入产品。

五、保障措施

(一)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密切配合协作, 建立交流和通报制度。对提速、优化、普及、应用、安全保障等成果显著的地方、部门、企业, 应给予表扬。

(二) 各地通信管理局要会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 共同强化和督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电信企业等落实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与原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各地积极探索通信配套设施验收与住房竣工验收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 保证用户对电信业务使用的自由选择权和工程质量。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加强服务质量监管, 规范出租出售价格。

(三) 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积极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协调合作, 尽快发布和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商用楼预先布放光缆等规范, 制定完善与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相关的工程规范和验收标准。各地通信管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 创造有利于光纤入户的改造环境, 参照有关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已建小区的“光进铜退”改造工作, 着力解决光纤入户问题。加强企业间的沟通与交流, 推动共建共享, 促进理性竞争。

(四)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要会同当地通信管理局, 结合当地实际, 研究制定推动当地民生公益机构、老少边穷地区、农村地区、低收入群体、中小企业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的支持和引导政策, 积极创造光纤宽带网络发展的建设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 减免光缆敷设赔补费用, 做好宽带普及推广工作。

(五) 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积极组织各地基础电信企业承担民生公益机构、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国家产业化基地等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任务, 开展光纤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网络光纤化提速改造。

(六) 各地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及时按要求向国家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宽带发展的规划、指标、数据和情况, 客观反映全国宽带网络发展水平。国家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将逐步建立宽带网络发展常态化监测机制和长期、透明、权威的信息发布渠道。

(七) 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网络互联互通管理, 提高宽带网络运行服务质量。健全宽带网络体系结构, 夯实网络高效运行的基础;完善宽带网络运行质量监测机制, 加强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和监测监管工作;落实网间带宽扩容长效机制, 做好网间带宽扩容工作。

(八) 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和管理, 指导督促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切实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 完善企业网络信息安全制度, 健全机构和人员配置, 同步提升网络信息安全技术能力, 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3.关于构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 篇三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作出工作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总体保持了全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但是,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和发展,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凝聚广大职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其根本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依法构建。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提高职工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和劳动纠纷调处,依法处理劳动关系矛盾,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

——坚持共建共享。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坚持改革创新。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出发,统筹考虑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特点,不断探究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规律性,积极稳妥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工作理论、体制、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

(三)目标任务。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制、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

(四)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

(五)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完善并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并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强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工作,推动劳动定额定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指导企业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利。

(六)切实保障职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执法监督,督促企业健全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七)切实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全面覆盖,落实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引导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对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职工文化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

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八)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在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的行业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endprint

(九)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形成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作条件、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加强集体协商代表能力建设,提高协商水平。加强对集体协商过程的指导,督促企业和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

(十)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三方机制,根据实际需要推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同级政府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十一)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丰富职工民主参与形式,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发展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上的重要作用。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探索符合各自特点的职工代表大会形式、权限和职能。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可以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十二)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厂务公开建制率,加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厂务公开,积极稳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建设。完善公开程序,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和推行经理接待日、劳资恳谈会、总经理信箱等多种形式的公开。

(十三)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按照公司法规定,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依法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规则。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充分发表意见,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

六、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

(十四)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创新监察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强化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大对非法用工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

(十五)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大力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支持工会、商(协)会依法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大力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加大仲裁办案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仲裁效能和办案质量,促进案件仲裁终结。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积极探索建立诉讼与仲裁程序有效衔接、裁审标准统一的新规则、新制度。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和集体停工事件。

(十六)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和积极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七、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

(十七)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在广大职工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追求高尚的职业理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对企业的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爱岗敬业、遵守纪律、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劳动义务。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在努力解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同时,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合理确定提高工资收入等诉求预期,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维护自身权益。

(十八)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培育富有特色的企业精神和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为职工构建共同的精神家园。注重职工的精神需求和心理健康,及时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加强企业文体娱乐设施建设,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拓宽职工的发展渠道,拓展职业发展空间。

(十九)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广大企业经营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精神,切实承担报效国家、服务社会、造福职工的社会责任。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自觉关心爱护职工,努力改善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营造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环境。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依法用工意识,引导他们自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endprint

(二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和改进政府的管理服务,减少和规范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审批事项的工作效率,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加大对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推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技术支持,引导企业主动转型升级,紧紧依靠科技进步、职工素质提升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竞争力。通过促进企业发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物质条件。

(二十一)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的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快完善基本劳动标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企业工资、劳动保障监察、企业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方面的制度,逐步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促进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十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全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合力。各级党委要统揽全局,把握方向,及时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把党政力量、群团力量、企业力量、社会力量统一起来,发挥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各级政府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担负起定政策、作部署、抓落实的责任。完善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统筹协调、指导服务、检查督促和监察执法等工作。各级工会要积极反映职工群众呼声,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团结和凝聚广大职工建功立业。各级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要积极反映企业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企业权益,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二十三)加强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建设。重视加强各级政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仲裁院建设,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基层劳动关系工作职能,充实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各级政府要针对劳动关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力量配置、经费投入上给予支持,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四)加强企业党组织和基层工会、团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建设。加强各类企业党建工作,重点在非公有制企业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坚持企业党建带群团建设,依法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会,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指导和支持企业党群组织探索适合企业特点的工作途径和方法,不断增强企业党群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在推动企业发展、凝聚职工群众、促进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和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产业工会组织体系。完善基层工会主席民主产生机制,探索基层工会干部社会化途径,健全保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制度。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政府与同级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支持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加强基层企业代表组织建设,支持企业代表组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充分发挥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经营者的团结、服务、引导、教育作用。

(二十五)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总结创建活动经验,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扩大创建活动在广大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推动区域性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向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拓展,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局面。丰富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标准,改进创建评价,完善激励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表彰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把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评先评优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积极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市)建设,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创造经验。

4.关于构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 篇四

(试行)

http://慈溪新闻网2008年1月30日 15:1

2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关系和社会关系,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合力推进效益和谐新慈溪建设,决定在全镇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现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企业与员工的和谐、企业与自然的和谐、企业与社会的和谐为重点,按照正确引导、全员参与,完善制度、加强服务,注重过程、增强实效,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要求,强势推进和谐企业建设。通过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健全诚信体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关系和社会关系,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从而形成企业与职工同进步、企业与观海卫同发展的良性互动,为创建文明城镇创设良好的载体,为全面创新发展模式、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和谐企业是指构成企业系统中的各部分和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状态,包括企业内部各个利益主体之间、企业与政府等公共管理组织之间、企业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企业生产经营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协调。其核心是使企业、职工、社会三者利益逐步协调均衡,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关系实现相对统一,使制度管理和文化管理逐步规范健全。其特征是实现企业劳资双方合作共赢、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社会责任自觉履行、诚信体系不断健全、企业可持续竞争力日益增强。

企业和谐的内容是动态的,是个长期的形成发展过程,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要求。现阶段创建和谐企业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1.把握重点,带动全面。要立足当前企业实际,抓住关键环节,集中精力解决当前影响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劳资关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并注重提升企业发展意识、创新精神,塑造企业诚信品格,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进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全员参与,上下联动。要突出企业的创建主体地位,引导企业与职工共创共建共享,注重创建过程,使各类企业的创建指标值每年得以提升,使每个企业都有创建达标的空间和机会,以提高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实现全员参与、稳步推进的目的。全镇创建工作由镇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村、企(事)单位负责实施,形成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合力。

3.循序渐进,注重实效。要自觉遵循客观规律,从现阶段实际出发,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局部向整体推进,从规模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逐步扩大企业创建范围,逐步完善创建内容和工作机制,逐步扩充和谐企业数量,从而取得企业广泛参与、职工广为受益、社会广为认同的多赢效果。

4.强化激励,把握导向。要以创新的思维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多

层次、可持续的激励体系和政策导向,合理运用创建成果,把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作为对各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推优评先、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在全社会倡导企业内外和谐发展的正确导向。

(三)目标任务

1.创建活动的范围。我镇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所有企业。

2.设立分类创建模式。根据我镇企业类型、企业规模实际,以及各类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对创建活动提出不同的目标模式。一是创建企业。要求全镇各类企业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制订创建计划,贯彻执行创建标准,对照标准对本企业作一最初评估,并在创建过程中不断改进经营中的不足。二是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要求这类企业系统执行创建标准,通过创建使各项指标值得到较快提升。三是和谐企业。严格执行创建标准,各类指标达到或超过评估要求,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3.创建目标。第一轮创建计划定为三年。

(1)创建企业计划。2007年全镇企业创建面原则上不少于应创企业的20%,2008年创建面达到50%以上,2009年创建面达到80%以上。(2)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计划。市、镇两级创建先进企业每年基本掌握在创建企业数的10%以内。

(3)和谐企业计划。和谐企业按考核得分确定,争取每年有2%—4%的创建企业进入市、镇两级和谐企业行列。

二、主要内容和评估标准

主要内容分为三大系列:劳动关系和谐、环境关系和谐、社会关系和谐。

(一)劳动关系和谐(40分)

1.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考核责任单位:劳动保障所、总工会)

2.认真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作息休假制度;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依法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提高合理增长。(考核责任单位:劳动保障所、总工会)

3.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考核责任单位:劳动保障所)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生产“三基”工作扎实;建立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机制;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考核责任单位:安监所、卫监所、总工会)

5.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依法调解处理劳动争议,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制度,保障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考核责任单位:劳动保障所、总工会、司法所)

(二)环境关系和谐(30分)

1.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环保责任,开展环境友好工程创建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责任单位:环境监察中队)2.注重土地集约利用,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单位面积投资密度、建筑容积率和亩均土地产出率。(考核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国土资源所)

3.增加技改投入,节能降耗减排,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原材料利用率。(考核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环境监察中队)

4.改善职工生产条件,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重视职工生活设施建设。(考核责任单位:安监所、卫监所)

(三)社会关系和谐(30分)

1.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企业依法设立经营,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照章诚信纳税。(考

核责任单位:观海卫工商所、地税观城分局、国税二分局)

2.依法守信,健康发展。企业发展潜力较大,注重产品质量,企业效益、产业导向等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考核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3.自主创新,优化结构。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积极实施自主品牌、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战略;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发生。(考核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观海卫工商所)

4.公平竞争,有序发展。同行业之间公平有序竞争,具有较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自觉加入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考核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观海卫工商所、相关金融单位)

5.履行责任,贡献社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服从政府重大活动;加强企业和谐文化建设,提炼凝聚人心、催人奋进的企业精神;注重职工教育培训及其职业生涯规划,为职工创造良好的成长空间,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加强职工文化阵地建设,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支持社会公益工作,积极参与光彩事业,与企业外部关系融洽,具有良好公众形象。(考核责任单位: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业办、综治办、观海卫派出所、总工会、观海卫商会)

(四)企业有以下情况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

1.发生一次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近两年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

3.企业经营者当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非法用地或非法使用童工的;

4.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或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并经核实的;

5.因企业责任发生到市31人次以上集体访、去甬赴省集体访和进京上访的;

6.近两年内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高级管理层主要成员违法犯罪或严重违规造成极大社会影响的;

7.企业内部发生重大政治事件和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的;

8.涉及重大商标侵权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评估办法

(一)评估指标结构:包括基本指标和附加指标两部分(详见附件1)。基本指标反映该企业开展创建活动的整体情况,共34条;附加指标反映该企业在创建过程中的特色和不足,即加减分指标,共23条。

(二)分值:总分=基本分+附加(减)分,其中基本分为100分,劳动关系和谐、环境关系和谐、社会关系和谐分别按40:30:30的权重分配。

(三)评估办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具体按附件1实施。

1.“市级和谐企业”评价:综合考评得分85分以上,本企业职工综合满意度测评(测评表见附件2)在85%以上的企业。

2.“市级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评价:综合考评得分70分以上,本企业职工综合满意度测评在70%以上的企业。

3.“镇级和谐企业”评价:综合考评得分65分以上,本企业职工综合满意度测评(测评表见附件2)在65%以上的企业。

4.“镇级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评价:综合考评得分60分以上,本企业职工综合满意度测评在60%以上的企业。

四、考评程序

(一)“市级和谐企业”考评程序

1.企业自查自评。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对照评价细则进行自评。企业自评自查由企业有关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参加(其中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2/3),自查

自评情况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自评分在85分以上的,向镇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申报表见附件3)。(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

2.申报推荐。镇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条件和要求,向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推荐。(每年1月底前完成)

3.考核评审。市创建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初定意见提交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告市委常委会议。(每年3月底前完成)

4.社会公示。对拟评定为市级和谐企业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7天。对群众有举报的企业,逐一调查核实。(每年4月中旬前完成)

5.命名表彰。市级和谐企业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每年5月1日前)

(二)“市级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考评程序

市级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以镇考评推荐为主,由市创建办审核,提交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市级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

镇级和谐企业、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由镇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评,由镇党委、政府予以命名表彰。和谐企业评选表彰每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若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由原授予单位取消其称号。

五、创建成果运用

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是镇党委、政府引导全镇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一个总抓手,和谐企业创建、考评要与目前企业各类评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和谐企业及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原则上作为对所有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参加各类先进评比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未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企业及其经营者原则上不作为评先评优的对象。

(一)市、镇和谐企业(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和待遇:

1.作为银行、工商、劳动、税务、环保等部门对企业进行资质评定以及各种评审的重要参考。

2.享受税收、资金信贷、能源利用、规划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企业用地公开招投标中,市、镇和谐企业参与竞拍的给予适当加分。

3.市、镇级和谐企业享受相关企业奖励扶持政策。

(二)市、镇级和谐企业(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作为今后授予企业下列荣誉称号的必要条件:模范集体、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文明单位、平安企业、创新企业、信用企业、绿色环保企业、模范职工之家等。当年市、镇级和谐企业(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视为当年市、镇级平安企业。

(三)市、镇级和谐企业(和谐企业创建先进单位)作为授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下列荣誉称号或政治安排的基本条件: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安排的初步人选,商会会长、副会长人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工业经济杰出人物、风云人物、工业发展带头人、优秀企业家。

2007有关的评选活动按原计划进行。2008年起各项配套政策与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挂钩。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和谐企业创建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的具体体现,是寻求政府与企业联接点的有形纽带。各村、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镇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镇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下设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镇总工会主席兼任,办公室承担总体协调、跟踪督查、推动落实、宣传报道等

工作职责。各职能单位和有关配合部门要按照整体工作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案,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教育培训、指导服务、检查督促、责任考评等任务。职能部门要实行管理创新,坚持日常监管与年终考评相结合,通过日常监管来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增加企业文化元素,培育新一代企业精神。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职责,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工作,构建市、镇、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在全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企业和职工共建、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机制。要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镇创建办要研究出台包括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制度、指导服务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激励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要丰富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善于做好结合文章,做到与深化“经济规范在慈溪”和“品牌慈溪”活动相结合、与“投资建设专项服务活动”相结合、与实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制度相结合、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强势推进创建工作。要积极创新活动载体,通过开展“劳动合同双百”竞赛、轴承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亲和公正”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评比活动、成立创建活动志愿者队伍等多种形式,激发创建工作活力。强化信息支撑,建立规范完善的统计指标体系,以现有市工商分局构建的“慈溪企业信用网”为基础,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打造统一的政府企业信用体系网络,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发布制度,探索不良企业名单通报制度,形成反应及时、动态运作的企业监管系统。

(三)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镇创建办要切实加大对各村、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镇。镇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对创建不力的村、企(事)业单位予以重点督查监管。要加强绩效评估,把创建工作纳入各村、企(事)业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提高考核分值(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对创建工作推进力度大、工作确有成效的,设立“和谐进步奖”进行表彰。要注重创建过程和创建成果的资源共享,对企业的各类考核评比,原则上以镇创建办为主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原有的各类单项考核评比尽可能实行联评,实现考核内容、考核成果、考核办法的有效整合,减轻企业工作量。

(四)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要积极培育和选树不同类型企业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企业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参照本实施意见,提出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考评办法。有效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每年总结表彰一批本级和谐企业和创建先进单位。要努力推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重心下移,依托村级和谐促进会这一平台,提高中小企业的创建面。

(五)营造和谐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文化教育阵地的作用,切实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镇宣传部门、镇创建办要对创建工作的宣传作出总体安排,并制定阶段性计划,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显著成效,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创建过程中,镇创建办要精心策划,设计系列化的活动形式,形成一套能够提炼我镇企业文化的有形作品。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适时召开研讨会研究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不断丰富和创新创建工作的形式和内容。

5.关于构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 篇五

为贯彻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系列工作要求,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加强社区建设和群众工作,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机构设置

在城区内已建成的社区中,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挂“×××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下设群众工作站、社会事务工作站、民生保障工作站、城市管理工作站、文化卫生工作站(亦可根据场地设综治、社会服务、社会保障三大块。各乡镇、被撤乡镇所涉社区同上。社区建设主要以辖区乡镇(管委会为主体,所涉单位(县信访局、政务中心、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计生局、公安局、房管局应积极主动配合和对接。

二、职能职责

群众工作站负责综合治理、维护社区稳定、群众来信来访、人民调解、外来人员居住登记、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社会事务工作站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贫困大龄女童技能培训、小额贷款、志愿者注册登记、妇女儿童维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物业管理和就业培训等服务工作。

民生保障工作站负责廉租房租赁补贴、低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五保孤儿供养、低收入家庭认定、享受定抚优抚对象、灾情察看等前置条件的初审、公示、咨询工作;城市管理工作站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管理等工作

文化卫生工作站负责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及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其他职能由涉及责任单位“点对点”对接,指导完善。

三、人员配置

除有关县级部门已具备相应人力资源外,根据社区大小和服务群众多少,社区工作人员原则上以所涉乡镇(管委会征求社区意见后统一调配,也可在企业下岗失业“4050”人员中选聘、在公益性岗位调配。并以社区为主体完善聘(用人手续。

四、经费保障

6.关于构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 篇六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建设“数字丛台”、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按照“行政提速、服务提质”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社区管理为龙头,社区服务为重点,利用2至3年

左右的时间,运用各种信息技术和手段,搭建一个网络互动平台,拓宽政府与居民、与社会之间的沟通渠道,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不断提升丛台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和服务力,探索实施一条具有丛台特色的建设数字化社区的新路子。

二、遵循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宗旨,按照执政为民、服务于民的要求,积极拓展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深入开展数字化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2、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领导,打破部门和区域界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各类传输网络、资源网络间的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推进数字化社区建设。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引导的作用,以区机关为中心,街道为重点,社区为基础,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数字化建设。同时,积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以市场需求拉动数字化社区建设,努力推动全区信息产业的发展。

4、注重实效,梯度推进。坚持“以需促用、以用促建”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应用,突破重点,以数字化社区建设为突破,带动社区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努力建设现代化新型社区。

三、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全区网络平台建设。全区整个网络建设实行双系统,分为内网和外网两个部分。在内网建设上,利用现在比较成熟的adsl宽带网平台,搭建内网专用网络,实现区政府对各街道、社区的联网,保证组网的安全性。同时,加快推进全区的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办公,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在外网建设上,区信息中心单独建设一条光缆连接互联网,用于区政府网站、社区综合服务网及其他对外应用服务。社区居民通过城域网以及adsl宽带网平台实现访问、采集信息等各类需求。

(二)加强“三级四网”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四网”。一是社区综合服务网。以区、街道、社区互联网联接为基础,建设包含各种政务、商务、公益等信息服务的网站,最大限度的为社区公众提供各个领域、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二是建立服务热线电话网。在最大限度整合全区信息资源的基础上,统一明确一个社区服务专用呼叫号码,并充分利用通信公司现有资源,通过租赁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24小时快速便捷的服务。三是建立实体服务网。整合各社区的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社区门诊等便民资源,发挥社区综合服务网和服务热线电话网的中介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实体服务。四是建立社区服务管理网。采取区、街道、社区分布式三级管理系统,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网上信息查询、信息汇总、文件传达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三)加强数字化社区的硬件建设。区级硬件建设,原则上以区信息中心现有设备为基础,以现有机房为中心机房,增配网站服务器、应用服务器、邮件服务器等配套的基础设施,提高网络中心的数据处理、系统维护、网络安全和日常管理等能力。街道一级,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重点是做好街道内部的网络建设,基层科室的微机配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的配备,多媒体会议室的建设等工作,提高街道的现代办公条件。社区一级,是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服务居民、提高效率的原则,重点是加大社区内部的网络建设,以及网络教育中心、多媒体会议室的建设力度。

(四)加强网络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信息化建设的规定,实现网络接口的标准化,信息采集、报送和应用的规范化。要建立健全有关网络运行、信息维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数字化社区的管理水平。同时,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丛台区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建立信息安全防御体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督查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信息和网络的安全。

7.构建和谐课堂 实施有效教学 篇七

由上可见, 课堂心理氛围影响着学生的课堂学习效率, 良好的课堂心理氛围对提高课堂教与学的效果有重要影响, 那么该如何营造良好的课堂心理氛围呢?

一、尊重学生, 创造和谐愉快的课堂教学气氛

尊重是学习的活力。每个学生都有不同的特征和禀赋,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内在的潜能, 每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人, 教师, 尤其是班主任应该明确地认识这一点。我们应该给予学生应有的尊重, 平等而不是居高临下地关心学生, 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就容易得到提高。现在的学生, 正处在生长发育的特殊时期, 处在心理断乳期。他们正在形成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渴望得到老师的理解, 渴望得到大人的承认, 渴望成为自己的主人。而在日新月异的新世纪, 他们又面临着太多的诱惑。我们只有充分地尊重他们, 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 真正关心他们, 理解他们, 用平视的目光注视他们, 才能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 了解他们的问题所在, 才能提出适当的意见和建议, 成为他们的朋友和良师, 才能在课堂上实现真正的平等与和谐, 我们的教育才能收到“好雨知时节, 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 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二、创建良好的班级人际关系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 教师在教学中的任务就是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组织学生活动。而在课堂中不仅有师生的交往, 还有生生的联系, 因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必须重视良好的班级人际关系的建立。大量的事实证明, 在那些有着良好班级人际关系的班级里, 同学之间在课堂上也形成了团结友爱的风气, 相互尊重, 相互体谅, 这样的班级学生往往敢讲、敢问、善于思考, 乐于合作, 课堂心理氛围良好, 而在那些同学关系恶劣的班级里, 课堂上往往容易出现嘲讽、攻击、压抑等不良气氛, 在这样的班级里学生往往多疑、胆小、不敢发言、怕遭人耻笑, 课堂氛围自然不佳。

三、合理确定学生学习方式, 构建和谐课堂

愉快和谐课堂教学就是着眼于激发学习兴趣, 使学生热爱学习, 主动投入, 能动地获得知识。

8.实施高效教学 构建和谐课堂 篇八

二、指导思想: 实施高效教学构建和谐课堂. 摒弃教学中低效、无效甚至负效的做法,通过一定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使学生获得最大限度的提高和发展,就是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协调发展。如果教师没有能够激发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或者学生的学习在老师的指导下没有取得预期的进步和收获,即使教师教得再辛苦也是无效教学或低效教学。

三、解决的问题: 什么样的教学才是有效的教学?在学校竞争日益激烈、升學压力不断增大的今天,我们所听到和看到的一个普遍而突出的事实就是:每天拼时间、拼题海、拼消耗,靠延长时间、增加习题总量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可以说学生学的苦,老师教的累,家长心疼又抱怨。这种模式挖尽了学生的潜能,消磨了学生的乐趣,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这是课程改革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我们唯一可以寻求的,帮助教师和学生脱离“苦海” 的解决办法,就是积极探索一条有效教学之路,使得我们的教师在拥有有效教学的理念下,掌握和实施有效教学的策略及技术。否则,我们即使有再理想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科书,其结果也只能是纸上谈兵。

经过实践,我们初步形成了较为实用、易于操作的基本教学流程,构建起较为固定的课堂教学模式,课堂教学中的“自主学习、合作探究、精讲点拨、有效训练”等四个教学环节和“发放学案,学生自学→小组讨论,提出问题→班内交流,确定难点→针对重点,教师精讲→随堂检测,练习巩固→课堂小结,完善提高等“六步教学流程”。 学生动起来,课堂活起来,效率高起来。使教学显得有新鲜感和生机,也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新形势下随着上课时间进一步减少,学生自主学习时间相对延长,对打造优质高效课堂以及如何实现教学向课前、课后延伸,探索更加适合新课程教学的有效教学策略,成为当前亟需解决又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

四、基本特征: 一、互帮互助,强化教师的集体智慧。

二、注重课堂,强化教师的质量意识。

三、以学论教,建立有效的课堂教学反馈和评价机制。

四、转变角色,创设有效教学下互动、开放、和谐的课堂。

五.注重课堂训练,引进合作评价机制,提高小组学习能力。

五、操作程序:

课堂教学中的“自主学习、合作探究、精讲点拨、有效训练”等四个教学环节和“发放学案,学生自学→小组讨论,提出问题→班内交流,确定难点→针对重点,教师精讲→随堂检测,练习巩固→课堂小结,完善提高等“六步教学流程”。其具体内容是:

1、发放学案,学生自学。课堂上,教师首先发放预先编印的学案,组织学生自学。学生根据学案中设计的预习思考题结合课本进行自学。在自学的过程中,学生对所学知识能自己解决的自己解决,有疑问的地方做好标记。教师要同时进行巡回指导,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大体做到心中有数。

2、小组讨论,提出问题。在自学过程中,有些问题学生已经自行解决,不能解决的在学习小组内讨论解决。教师将全班同学搭配分成若干个固定的学习小组,小组内部经过互相交流、研讨,共同解决学生个人不能解决的一部分问题。小组内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小组成员推选一名同学担任小组发言人,将问题提交到全班解决。

3、班内交流,确定重点。在教师主导下,各小组推出的发言人在班内进行交流发言,由全班同学共同努力,解决掉大部分问题。最后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就是本节课教师教学的重点。

4、针对重点,教师“精讲”。针对学生最后解决不了的问题,教师结合学案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讲授内容要突出重点、难点,讲解问题透彻到位,始终注意把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主动学习的品质和创新意识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做到“三讲三不讲”。

5、随堂检测,练习巩固。“精讲”之后,跟上“精练”。在教师对重点问题讲解后,接着利用学案对当堂所学内容进行检测。检测之后,学生交换,互批互改,个别问题,教师强调。在这个教学环节上,我们的硬性要求是随堂检测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教师监督。检测过程中,学生不准看课本和笔记,不准相互讨论,以确保检测的真实、有效。

6、课堂小结,完善提高。在一节课结束之前,适当布置一定数量的课后练习题,让学生在自习课上对当天所学知识进行复习巩固、知识迁移、总结提高。

在课堂时间分配上,原则上要求自主学习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合作探究时间不少于10分钟,精讲点拨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有效训练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在有效教学理论的实践过程中,学生的小组合作学习效果凸显。首先采用面对面、交流互动、组内异质的小组型就座方式,每小组6人,采取好差搭配,建立了“一帮一”学习机制。同学间交流多了,思维碰撞的火花也多了,易于产生心灵共鸣。这种场面让我们感受到的是:浓郁的学习气氛,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正用自己的智慧去诠释着书中的真理,一双双敏锐的眼睛正用自己的机敏洞察着世界的未知。课堂真正成为激活思维、张扬个性的殿堂。小组合作,更利于学生对知识建构和自主合作学习,在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我们引进合作评价机制,要求学生同伴评价、学科科代表和组长评价,通过合作评价,使学生之间实现相互帮助、相互学习。

9.关于构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 篇九

为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结合社区实际,现就创新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平台

社区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以300户左右为单位划分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纵向到底,建立社区服务管理站→网格服务管理员→小区服务管理责任人(小区长)的三级服务管理链条;横向到边,容纳党建、民政、计生、医疗、文化宣传、劳动保障、城管、民警、工商等“九种力量”。

二、主要功能

1、采集人口信息。建立“三图三包”网络,即:区域平面图、楼房平面图、责任网络图;主任包全局,社区干部包网格,小区负责人包楼栋(院)。实行以房管人,采取弄清房源、查清人数、录入信息等方式,对辖区房屋、门店全部进行命名、编号,做到无盲区、不漏户(人)。

2、救助弱势群体。一是对辖区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居民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对辖区因贫因病因灾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体,及时给予临时救济、大病救助、救灾捐款救助以及廉租房补贴等保障。三是建立特殊群体登

记薄,帮助他们在伤残补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城市居民医保、法律援助服务等方面的服务需求。

3、实现主动服务。要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办事处效率,所有网格管理员要对网格内居民入户走访和定期巡查,掌握准确的居民信息,实现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个网格都要建立一本台账,随时记录居民和社区所需要办理的事项。

4、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开展说事谈心化解矛盾,做到“居民诉求我来听、心中疑惑我来解、弱势群体我来帮、矛盾纠纷我来调”。二是设立社区警务室。三是建立信访接待责任制,实行联系点制度、上访人员接待分流制、每日领导值班接访制,努力做到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处前,调处走在激化前。

三、措施要求

1、协调辖区单位、小区物业,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县政法委在适当时间,要通过召开各单位(物业)协调会,争取他们的大力支持,确定每家属小区负责人、楼(院)长,定期通报住户变动及其他相关情况,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网络。

2、落实门前“五包责任”。为切实落实临街门店的门前“五包”工作,建议县政法委与工商部门协调,县城临街经营门店在申办营业执照时,要有与社区居委会签订 “门前

五包”责任。

3、由社区统一出具居民转(迁)户及出生上户的基础证明。目前社区只为无业居民出具新生儿上户证明,县政法委与公安部门协调,不管是有工作单位的,还有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在办理上户或转迁户手续时统一由社区出具证明。这样即便于驻区单位沟通,又便于社区对居民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4、对城镇困难居民的救济救助。县民政部门要按社区人口比例下拨专项救济资金,由社区对城镇困难居民和特殊群体进行救助。

10.关于构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 篇十

(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的服务株洲,奉献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完善全市社区志愿服务体系,健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长效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居民提供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区目标,弘扬志愿精神,壮大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志愿者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株洲和谐社区建设。

二、主要内容

1、加大志愿者招募力度。要在社区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志愿者工作,引导广大居民和单位、企业职工以及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到志愿者活动中来。要通过招募,使大批真正有志愿服务意愿的人员集聚到社区志愿者服务中来,使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作站、工作室、文体团队等社区志愿服务组织。

2.加强志愿服务项目建设。志愿服务的项目化是志愿者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坚持“社区所需、志愿者所能”的原则,确定社区宣讲、市容环境、平安建设、助老帮困、便民利民等一批适合街道、社区特点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具有区域特点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库,增强社区志愿服务的实效性。各社区志愿者工作站要全力设计出1个以上符合本区域特色的服务项目,对于优秀项目和实施效果较好的项目,要予以奖励并推广。

3、积极培养志愿者骨干队伍。一方面,要选拔具备一定组织管理能力、时间和精力允许的志愿者承担组织管理工作,使之成为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者,最大程度发挥他们在志愿服务中“自我管理、自我运作、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有条件的,通过争取党政支持,招聘社区志工,从事志愿服务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动员一批具有一技之长的社区居民和热心公益的专业人士参与志愿服务或志愿者培训工作,发挥其专长,提高社区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4、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推行“小时制”志愿服务评价机制,志愿者服务站每年对志愿者提供服务时间进行统计、认定,对志愿者工作绩效进行考评。探索志愿服务培训机制,明确志愿者的权利义务,讲授工作技能与方法,提高志愿者的素养和能力。

5、规范志愿者组织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志愿者服务站档案,建立志愿者工作台帐,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有活动开展记录(包括图片和文字新闻)、评比表彰记录。

要明确服务对象,建立服务对象名册。活动开展后,志愿者服务信息及时记录到志愿者注册登记证。

6、发展志愿服务伙伴。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对于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以团队形式参与志愿服务的驻街道(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要本着平等合作、和谐共建的原则,采取单位注册的办法,建立志愿伙伴关系。通过合作,为社区志愿服务争取资金、物质、场地、宣传等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壮大志愿服务力量。各个系统志愿者组织要与所辖街道、社区之间建立长期、固定的志愿服务伙伴关系,以单位名义积极参与集中性的社区志愿服务。

7、加大志愿者组织的表彰力度。要加大对优秀志愿者服务站的表彰,加大对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表彰力度。同时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将对优秀项目、优秀服务站、优秀志愿者进行全区的经验交流,加强宣传、推广。

三、工作要求

1、充分重视,加强协调。全市区区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充分认识志愿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在夯实志愿者组织基础、深化志愿者行动的重要作用。要积极争取党政和相关部门支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为志愿者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创造条件。

2、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市志愿者协会将统一编制志愿服务工作站建设指导资料、志愿者培训手册,制订规范统一的志愿者注册招募、使用、日常管理、表彰等制度。各个街道、社区志

愿者组织也要抓好制度的拟定和推广,各系统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大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志愿者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市志愿者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3、以点带面,全面覆盖。城市四区团委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选2-3个做示范点,先在示范点把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好,做一个样板出来,然后在全区在全市进行经验推广。

4、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在推进过程中一定要敢于开拓和创新,积极探索志愿服务的社会化招募和社会化运作新模式,切实发挥志愿者服务站在和谐株洲建设中的作用。

11.关于构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 篇十一

1.农村改厕现状

长期以来,农村厕所多以旱厕为主,非常简陋,粪便很难做到无害化处理,对水源和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粪便中含有大肠杆菌、痢疾杆菌、霍乱狐菌、伤寒杆菌等致病细菌;有肝炎病毒、灰质炎病毒等;有蛔虫、绦虫、血吸虫、钩虫、肝吸虫、鞭虫等寄生虫;孳生蛆及苍蝇。据专家介绍,在农村有80%的传染病是由于厕所粪便污染和饮水不卫生引起的,而与粪便有关的疾病就有30多种。目前,欧洲流行的溶血性大肠杆菌传染病就是粪便污染周边环境造成的。农村改厕防病的形势相当严峻。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国家就注意到农村厕所污染问题,并由全国爱卫会开始部署和推进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户厕的要求达到“四有”,即有墙、有顶、有便器、有贮粪池。由于当时国家只给任务指标,没有投入支撑,农村改厕标准很低。当时我省的建设指导标准是封闭式深坑厕所,虽然与传统露天厕所(茅房)相比,减少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但仍存在着污染地下水的问题,没有做到无害化或基本无害化。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际社会和民众对环保越来越重视,国家对农村改厕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在“十一五”规划和对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承诺中明确提出农村改厕目标,即到201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到2015年达到75%。从2004年开始国家设立中央转移支付农村改厕项目,2009年国家又将这个项目提升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改造标准也按无害化方向进一步提高,即达到有棚有墙、不渗不漏。提出建设改造的技术模式有6种。一是水冲式厕所。有上下水条件,并能与城镇排污管网联结的地方或有建设化粪池(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原理进行无害处理)条件的村屯,支持建设室内水冲厕所。这种类型在城郊和新建农民新村的地方应用较多。二是三格化粪池式厕所。由相联的三个池子组成,中间由过粪管联通,主要是利用厌氧发酵、利用寄生虫卵比重大于一般混合液比重而易于沉淀的原理实现中层过粪,粪便在池内经过30天以上的发酵分解,中层粪液依次由1池流至3池,以达到沉淀或杀灭粪便中寄生虫卵和肠道致病菌的目的,第3池粪液成为优质肥料。这种类型要求常年气温在15度以上,目前我国华南、华中、华东等长江流域采用较多。三是双瓮漏斗式厕所。这就是《世界经济调研》报道的类型。它是由两个高1.6米窄口瓮体和中间过粪管组成,前瓮贮藏粪便,利用厌氧发酵、中层过粪、沉淀虫卵、微生物拮抗作用,发酵后粪液流到后瓮并达到无害化。这种类型要求气温也比较高,采用较多是黄河流域河南、陕西等地,不适于在我省推广。四是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主要是一池三改,即建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通过厕所、畜圈、沼气池的三连通,人、畜粪便能自动流入池内密闭发酵,生产沼气进行炊事、照明,实现资源利用、节省开支、环保低碳。这种类型在全国都有推广应用。五是双坑式厕所。建造2个贮粪池交替轮流使用,人粪尿用土覆盖,用土量以能充分吸收尿与粪水分并使粪尿与空气隔开为宜。这种类型在内蒙应用较多。六是粪尿分集式厕所。粪、尿分别收集、处理和利用。粪便用草木灰、炉灰、黄土等覆盖料覆盖,促进粪便无害化。这种类型是由世界卫生组织、瑞典卫生署推荐推广的、无害化处理效果最好的技术模式,也是我省卫生部门近年来大力推广主推模式。

2004年以来在国家的支持下,省爱卫会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稳步推进,我省掀起了新一轮农村改厕高潮,改厕管理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改厕积极性空前高涨。截至目前,在我省农村402.8万户中,卫生厕所294万个,普及率73%。近三年我省实施了国家医疗体制改革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重点推广粪尿分集式无害化卫生厕所55万个,普及率达13.7%。在我省1000个新农村建设省级示范村中,目前在商贸集聚中心、旅游景点、人口集中居住区建成公共卫生厕所3137个,农户卫生厕所34.82万户,普及率达到85%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其中建成室内卫生厕所2588个,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67313个,两项合计69901个,占1000个示范村40万农户的17.5%,糞尿分集式占16.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说明全省无害化卫生厕所已重点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履盖。

调查中了解到,目前我省重点推广的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基本适合北方寒冷地区。目前还没有比粪尿分集式厕所更适合我省推广应用的。尽管这种厕所冬天有尿贮存、处理不便的问题,但是通过移动缸体、摔尿桶、定期清尿冰等措施,可以解决冬天应用问题。二是投资比较合理。我们对2010年双阳区奢岭街道前城村兴建的彩钢粪尿分集式厕所的成本进行了全面分析,具体是:需红砖550块,支出220元;水泥3袋,支出75元;河沙及运费35元;贮粪池开挖和砌筑人工160元;厕所地面漏空水泥预制板80元;彩钢棚、墙、门、贮粪尿池盖板和安装人工800元;排气管、排尿管30元;瓷制便器70元;合叶、门锁等小料10元,共计1490元。2011年双辽市新立乡荷花村建设的红砖粪尿分集式厕所每个成本1200元。比陕西省推广的双瓮漏斗式厕所每个成本4000~5000元,降低70%左右。三是实际应用效果比较好。主要是做到了粪便处理无害化,消除了蚊蝇滋生和厕所恶臭,减少了居室蚊蝇侵扰和传染病传播。四是受到农民的欢迎。

2.改厕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全省农村改厕工作呈现出国家投入积极、部门推动有力、农民比较认可、工作推进扎实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

2.1重视问题 尽管粪尿分集式厕所具有推广的优势,但由于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欠帐较大,路、水、电、气、房建设任务重,县(市、区)、乡镇和村往往把有限的投入用于其它领域,存在着对卫生厕所建设重视不够、推广不得力的问题。据统计,在千村示范建设中有不少的县市卫生厕所推广不足1000个,有的300~500个,最少才100多个。一位村支部书记讲:“在没有修建好村内道路、排水、广场、村部前,不会考虑建设卫生厕所,因为这不是农村最急迫的项目”。

2.2投入问题 据了解,国家大力支持农村改厕,我省建设1个粪尿分集式卫生厕所,2009和2010年补助400元,2011年提高到500元,并建多少补多少,数量不限,从吉林省上缴国家税额中直接留存。按规定每个厕所省级配套补助200元,县、市配套补助200元。不足部分由村和农民自筹解决。目前情况是,我省足额配套的只有延吉市、通化县和公主岭市,有1/3的县(市、区)配套为要求标准50%,有1/3配套为标准25%,还有一些地方没有配套。特别是近一两年建筑材料大幅涨价,建设成本急剧增多,除了国家和省里补助外,还有500~800元的资金需要落实。

2.3技术问题 受气候和农民生活习惯的影响,现有的厕所还未完全适应我省实际。主要是在冬天上冻后由于结冰的尿液无处使用和消耗,粪便也不能及时干燥并无害化处理,有的农民就不按分集方式使用。另外在一些地方操作上进行整齐规划,个别农户使用不方便,而本来已修建了很好的厕所,造成一些农户弃用,强推兴建的卫生厕所成了“摆设”。

2.4宣传问题 现在农村好多地方,基层干部群众对改厕问题尤其是建设卫生厕所好处,了解不够,缺乏改厕的紧迫性和主动性。

3.加快推广农村卫生厕所的意见

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改变农村面貌、培育文明风气、保护和提升农民健康和文明素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利国利民的重大民生工程,应加大力度、强化投入、加强引导、积极推进。

3.1落实改厕任务 制定 “十二五”期间农村卫生厕所改造规划,到2015年全省卫生厕所做到全覆盖。全省尚有27%、108万户农民没有使用卫生厕所,对这部分农户厕所实施重点改造。“十二五”期间,平均每年建设粪尿分集卫生厕所20万户。建设任务落实到县(市、区)、乡镇和行政村。

3.2多渠道筹资 按照“向国家争取一点、省里补一点、地方配套一点、乡村拿一点、农户出一点”五个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每个卫生厕所除国家和省补助700元外,地方配套200元要落實到位。根据双阳、双辽和柳河经验,农民出资200元没有问题。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要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纳入支持范围。农村环境整片治理、生态村建设、新农村建设资金也要向卫生厕所建设倾斜。同时,应通过各类环保组织捐建、绿色公益基金无偿投入等形式,吸引社会各方面的投入。

3.3实施整村推进 对于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要率先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根据县(市、区)卫生厕所年度建设任务,每年重点覆盖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坚持整村建设、梯次发展、批批跟进。

3.4整合各方力量 从部门职能看,农村改厕涉及卫生、环保、住房与建设、农业等部门。卫生(爱卫会)和农业部门利用改厕项目、沼气池建设项目,负责改厕推进工作;住房与建设部门负责人畜粪便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日常监管;环保、牧业部门负责人畜粪便资源开发利用。

3.5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广泛深入、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象生动地向农民群众宣传改厕的目的、意义,介绍改厕的方法、步骤,讲解卫生厕所的使用和管理。通过宣传发动,转变传统观念,增强卫生意识,使农民群众增强改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自觉地支持和配合改厕工作。

3.6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强化县(市、区)、乡镇、村的改厕主体责任,并将农村改厕纳入农村环境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农村改厕工作。

12.关于构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 篇十二

党的十七大提出以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忻州市公安局认为,作为体现国家治安行政力量的公安机关,就应该积极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担当起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卫者的责任。

于是,忻州市公安局决定用先进的“公共关系理念”来破解和改变工作的被动局面,他们进行调查分析后,找出了公安工作在当时情况下的优势和劣势。优势是,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工作领域内具有较为充分的话语权,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可以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治安工作。劣势是,由于警民之间长期缺乏沟通和了解,警察形象被脸谱化,使群众在潜意识中回避或不信任警察。

他们认识到,“警察公共关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警民关系”,而搞好“警民关系”的重要手段就是要让警察个体和警察组织走出自我封闭的圈子,与社会组织、人民大众进行平等地交流,消除外界对警察的神秘感,消除因各种差异产生的心理上思想上的交流障碍。

因此。忻州市公安局策划与实施了“十进家”活动。

“十进家”活动的具体内容是:

1.进涉法上访人员的家,送法律,送温暖,为上访人员释疑、理气、解难,清理解决涉法上访案件;

2.进未破案件当事人的家,送温暖,送侦破进展情况,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3.进逃犯亲属的家,送政策,送法律,动员亲属敦促其自首;

4.进农村、街道干部、见义勇为人员、治安积极分子的家,送支持,送奖金,鼓励其积极参与治安工作;

5.进监所在押人员、重点人员的家,送政策,送法律,促其转化,提供配合,检举犯罪;

6.进外来流动人口的家,送法律,送服务,敦促其知法守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7.进企业法人的家,送保障,送放心,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8.进危困企业职工、社会弱势群体的家,送爱心,送支持,理顺情绪,减少对立,掌握动态;

9.进矿区及涉爆问题突出地区的家庭,送科学,送法律,提高全民治爆的自觉性,预防涉爆案件的发生;

10.进有病、有难、有错民警的家,送帮助,送教育,最大限度地促进内部纪律和内部和谐。

“十进家”可以说涵盖了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所有的警种和部门,市局成立了“十进家”活动领导小组,各下属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从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到每一名基层民警,都必须明确责任,量化任务,转变作风,切实增强对群众的感情,坚持在活动中强化认识,统一思想,完善机制,少说多做,强力推进,使“十进家”活动成为全体干警的共识共行。要通过“十进家”活动,切实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想,建立社会治安大防范格局。

在“十进家”活动中,各部门建立了走访日志,对开展的每一次进家入户活动,都详细记录了走访时间、走访地点、走访内容、走访效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剖析,努力解决;对获取的信息,深入研究,科学决策;对排查出的矛盾,协调各方,认真化解。

“十进家”活动不需要投入经费,需要的就是“一心一意抓工作,一件一件抓落实”的精神和责任感,具有很强的可比性,因此,他们对入户数量多、问题解决得好、群众评价高的部门和个人,适时进行表彰,并召开现场会在全市公安系统内进行推广。

他们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板报横幅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十进家”活动的内容和意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他们把“十进家”活动当做长期的工作任务和今后各项工作的主要方法,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扩大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深度和广度,使公安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持久地建立起来。

13.关于构建和谐社区实施意见 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战略目标,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九次党代会和我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强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实现“一化”带“三化”,“三化”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新型农村社区是指在农村区域按照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现代化农民聚居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和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是现代城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是通过整合村庄、土地、人口、产业等区域空间资源要素,增强新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新型农村社区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现“一化”带“三化”,“三化”协调发展的现实途径,是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向深入的必然要求,是我市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历史性任务,是事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又有利于拉动农村投资和消费;既有利于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又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既有利于集约节约土地,又有利于农民减少住宅建设投入;既有利于促进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又有利于城区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开创我市“十二五”时期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规划先行、产业支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就业为本、量力而行,依法依规、节约用地,示范带动、稳步推进”的总体原则,创新思路,科学谋划,通过政策扶持、体制创新、市场运作等方式,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互促共进。

(二)总体目标。通过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引导部分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建设成为规划布局合理、规模适中、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现代新型农村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对全市城镇化的贡献率在20%以上,节约建设用地30%以上,引导一部分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发展成为特色小城镇。

(三)主要任务。从2012年起,各县市区结合省、市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计划和《焦作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依托县城、中心镇、产业集聚区、旅游服务区或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心村,每年选择3~5个开展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试点工作,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到2015年,全市力争完成50个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任务。2020年,全市力争完成100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使其成为全市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支撑。

三、基本要求

(一)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要按照“地域相近、习俗相同、产业集聚、便于发展”的原则,依据《焦作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县(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水系建设规划,调整完善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要坚持“四个集中”,即向城市集中、向中心镇集中、向中心村集中、向产业集聚区集中,构建以县(市)城区为中心、以中心镇为支撑、以一般乡镇与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要明确社区选址、功能布局、建设容量和人口规模,统筹考虑社区产业发展定位、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100%。各级政府要把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规划经费筹集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乡规划组织体系和规划执法无缝隙、全覆盖的运行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引导和综合调控水平。2012年6月底前,市规划部门要组织、指导各县市区优先完成开展试点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费用由县市区财政负担。

(二)规模建设,节约用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强化集约节约用地、实现以地生财兴业、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把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产业集聚区及南水北调搬迁村建设等统筹纳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统一安排。新型农村社区按照人口规模3000~5000人进行规划,条件允许的,人口规模还可以增加。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按二类控制:一类为80~100平方米/人,适用于现状人均用地低于120平方米、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村庄;二类为100~120平方米/人,适用于现状人均用地超过120平方米、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村庄。建设用地应包括居住建筑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及广场用地、绿化用地等。纳入城市建设的社区要尽可能规划建设小高层,纳入小城镇建设的社区一般要建六层以上楼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建新拆旧,事前签订合同,凡入住社区的农户应交回原有宅基地,并拆除地上附属物。拆迁后对村庄“腾空地”要尽快整理复垦,实现土地节约利用最大化。着力做好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两篇大文章,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又为城镇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引导条件成熟的、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农户率先启动,分期分批展开。四城区和焦作新区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全面规划,快速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力争在全市率先实现城镇化。要坚决维护农民利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和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禁强迫

命令,禁止出现违背群众意愿搞“运动式”强拆乱建现象。要为农民提供多种建房选择,注意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

要贯彻积极稳妥的工作方针,坚持规划制订一步到位,规划实施量力而行,防止冒进。建设模式:主要有城(中)郊村改造型、村庄合并型、产业带动型、旧村完善型、服务共享型、整体搬迁型六种,各地可以参考借鉴,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城(中)郊村改造型,主要是依托城市城(中)郊村旧城改造项目,按规划启动新型社区建设,加快转变为城镇社区。村庄合并型,主要是按照规划建设的中心镇、中心村,几个村整合为一个社区。通过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服务功能,采取政府扶持、金融支持和搬迁农户享受就业、低保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到新社区建房、购房。产业带动型,主要是产业集聚区内村庄,依托集聚区产业促进人口的集聚和生产要素的整合,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旧村完善型,主要是依托规模较大、规划合理、区域位置优越、建设条件良好、经济水平较高、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完善的村庄,在原有村庄基础上,对规划、建筑、环境、设施进行完善提高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共享型,主要是针对位置相对集中、规划基础好、达到一定规模的村,通过周边村迁靠,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和实施社区化改造,实现资源共享和利用最大化。整体搬迁型,主要是针对深山区、滩区、弱小村、偏远村、煤矿塌陷区、重要资源压占区等生活环境恶劣、不适宜居住散居户的地方南水北调搬迁的村,通过上级政策扶持、社会帮助、群众自筹等方式,选择条件较好的地方统一搬迁建设住宅区。

(四)加强监管,规范运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依法按程序进行,办理土地、规划、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等各项手续,明晰产权,并纳入市县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要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充分尊重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完善群众意见征集制度,满足大多数群众的合理要求;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对相关资金实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对组织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的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法人必须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项目工程监理制度。

(五)配套建设,集约服务。要加强新型农村社区道路、园林绿化、集中供水、供气、电力、防灾、排水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要建设满足公益性、中介性服务需求的治安警务、司法调解、法律援助、信访接待、人口计生、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政救助、劳动就业、产权交易、科教文体、档案管理、休闲娱乐等基础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文化健身广场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社区内每1000户要建设一处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垃圾中转站,每个社区至少设置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水冲式公厕。同时,要配套生产生活资料超市、托幼托老、餐饮洗浴等经营性便民服务设施。

(六)突出特色,培育产业。要按照“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的要求,根据资源环境和区位特点,注重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与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产业发展相结合,发挥各地特色农产品、工业产品、人文与生态旅游资源和人力资源等优势,通过建设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特色产业园区,交易市场,特色商业街区,特色景观旅游区等形式,积极培育新型农村社区主导产业,引导产城联动、融合发展与农民就近就业转移。

四、政策支持

(一)加大资金投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农民是投资主体。同时,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通过市县乡各级财政安排一部分、积极向上争取一部分、整合政府资源筹集一部分、帮建单位协调帮扶一部分、发动社会力量捐献资助一部分,解决项目资金问题。市县两级财政每年设立专项引导资金,市级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各县市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各城区每年不少于500万元,设立专门账户,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根据规模大小、建设标准及完成时限,给予资金扶持。各县市区要建立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平台,按照“项目捆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对能够整合的涉农资金进行整合,集中投向新型农村社区,用于社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引入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社会资金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鼓励企业下乡,拓展发展空间,引导企业资金与“三农”工作相结合,确定政府、投资者、群众各自权利、责任、义务,形成投资与收益的良性循环,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县级政府要依据《焦作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划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范围,优先使用村镇原址建设用地。在原有旧村镇建设用地上建设社区的,不再办理土地手续,但应依法申请土地登记;占用耕地的,优先配置建设用地指标。要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发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对村庄整治节约的土地,首先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优先满足本社区建设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用地,其余指标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有偿调剂到城镇、产业集聚区及重点项目集中使用,所得土地级差收益应及时足额返还农村,主要用于改善社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拆迁补偿、土地复垦和建房补贴。未征得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同意,不得开展增减挂钩。要积极探索研究实施城乡之间人地挂钩政策的思路、抓手和突破口。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城市化地区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破解城镇化发展用地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要严格按照明晰产权、维护权益原则,合理分配土地调整使用中的增值收益,防止农村和农民利益受到侵害。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凡列入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建设规划需要迁并的村庄,一律停止审批新的农村宅基地;符合划定宅基地条件的农户,可以申请到新型农村社区购买住宅,农民交出的原有宅基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划组织复垦或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调剂为建设用地。

(三)改革农村房屋产权制度。对到新型农村社区建房或购房的农户,土地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房管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房产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所需土地原则上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向产权人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确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手续的,要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获得的土地纯收益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四)实行城乡户籍一体化管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引导农民向县城、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凡进入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居住的居民,优先登记为“焦作市居民户口”。对拆除旧房交回宅基地的,及时办理新房屋产权手续和户口迁移手续。

(五)统筹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新型农村社区居住,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居民,均有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力,保障标准按所在县市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六)完善城乡一体就业政策体系。优先给予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实现转移就业,并把新型农村社区中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具有创业条件的劳动力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

(七)加大税费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级相关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简化审批流程,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的30%收取;土地出让收益要优先用于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土地开发,专门划出30%投入农村土地整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并可按照规划统筹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土地整治中的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村镇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八)加大信贷扶持。金融部门对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要优先提供贷款。农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启动新民居建设贷款,并适当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支持农户购买社区住房。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利用现有投融资机构,也可组建独资或股份制开发建设公司,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主体,以项目资产及其收益为担保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市里成立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委副书记、市长任指挥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指挥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市委农办主任任副指挥长,市委农办、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城乡规划、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金融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好指导、协调和督导作用,靠前指挥,一线督战,确保按时完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务必成立相应指挥机构,同时成立规划建设指导组、资金统筹、用地协调等相关推进小组,强化力量,加大协调力度,搞好组织实施。对每一个社区建设项目,各县市区都要建立一个项目建设协调机构,明确建设标准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推进落实,确保按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并形成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各帮扶单位要按照《焦作市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帮扶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要求搞好帮扶工作。为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的领导和管理,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都要成立党的组织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群团组织。要抓好组织创新,社区组织由乡(镇、办事处)党(工)委负责组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干部从现有村干部、镇机关干部和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任或依法选举产生。社区要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建设文明和谐新社区;倡导社区物业化管理,加强对社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管理,保证正常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损毁;探索社区自治管理的体制、机制。同时,要把加强社

区居民的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居民整体素质作为新型农村社区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搞好宣传教育,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市委农办要发挥好牵头督导作用,组织相关部门抓好情况汇总、建房数量认定、检查考核等工作;发改部门要积极提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产业布局和相关政策的咨询服务;规划部门要抓紧组织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其他相关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提供楼房设计的技术咨询服务;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尽快落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并在办证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财政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整合资金、集中投放的具体办法;金融部门要简化手续,优先提供贷款和利率优惠;公安、民政、房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要履行职责、落实好扶持政策,其他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大局,自觉服从资金整合、项目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部署要求,立足职能搞好服务,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设置专栏,开辟专题,大力宣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并对建设较好的新型农村社区进行跟踪报道,对农民居住观念、生活方式等进行宣传引导,使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意义,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投资建设的主体作用。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捐资捐物,通过开展帮扶和互助主动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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