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流程细项

2024-07-18

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流程细项(共17篇)(共17篇)

1.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流程细项 篇一

为切实做好全乡拆迁工作,确保县棚改工作和湖东开发区重点工程顺利有序进行,xx县三角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拆迁工作方案,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57户住户(建筑面积13078.35平方米)拆迁任务顺利完成。

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拆迁工作良好氛围。拆迁工作的良好氛围是推动拆迁工作进程的关键所在,该乡通过开好“三个会”,即党政联席会、党员干部会和拆迁户主会,讲清楚拆迁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透明县政府拆迁补偿政策,消除拆迁户的抵制情绪,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努力实现由被动拆迁转变为主动拆迁。

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拆迁安置工作。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按时完成拆迁任务,该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部署。一是强化领导。该乡成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为常务副组长,各班子成员和干部具体抓。二是落实责任。将拆迁任务进行分解,实行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分片包户包干,专人联系,专人负责,做到任务明确,人员明确。同时建立乡机关拆迁微信群,形成你追我赶的趋势。三是搞好协调。从乡机关、相关单位抽调部分协调能力强、业务精的干部组成协调组,深入拆迁现场,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四是集中攻关。对于个别不理解拆迁的拆迁户,将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轮流做工作,做到当天工作情况汇总、分析,第二天确定主攻方向,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啃下硬骨头,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抓措施严纪律,确保拆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拆迁过程中,该乡将按照县政府拆迁方案,坚决落实各项政策,严格按照方案标准,使拆迁户拆迁、安置补偿费按时足额到位,确保拆迁户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格按政策、按规定办事,把工作做实、做细、做稳,对因拆迁而产生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地原则,把情况摸透、把政策吃准、把工作做到位。该乡将对拆迁工作的各类标准都张榜公布,一个标准,接受拆迁户的监督。

2.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流程细项 篇二

1.1 政府主导,收支平衡

1.1.1 市区联动,以区为主

有关危旧房改造的工作情况,由区政府直接向市政府定期汇报。危旧房改造工作由区政府负总责,规划、立项、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均由区政府负责,市政府只负责审定方案。

1.1.2 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区为单位自求平衡

危旧房改造不以盈利为目的。危旧房改造是以解决群众居住安全、改善城市面貌为出发点,因此,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以区为单位,实行有计划的收支总体平衡,市财政不负担。

出让土地引进市场机制,出让收入扣除成本后,由市财政全额返还给区政府,用于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资金结余的,由区政府进行滚动开发。危旧房改造项目涉及市级市政设施和公建部分项目,由区政府同步实施拆迁,房屋拆迁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并及时拨付。完成房屋拆迁达到“净地”后,市政设施和公建项目由市直部门同步实施建设。

1.2 业主为主,方式灵活

1.2.1 由业主自行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

对于因周边条件、环境原因,危旧房改造地块小于5亩的,允许业主(房屋所有权人)自行组织,按等面积、等高度、等户数进行改造。或者在地块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按原建筑面积增加10-20%进行改造重建,政府不收取任何费用。这种做法,一是减轻政府人、财、物的投入,二是群众对危旧房改造的积极性高。

1.2.2 采取“毛地出让,净地交付”方式由开发商委托进行成片改造

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各区先行做好改造地块拆迁前期的入户调查工作和出让规划设计,以及出让前期各项工作,由市政府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土地出让。

(1)在出让合同中约定,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开发商(土地受让人)委托区政府负责(具体由各区下属有资质承担拆迁安置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拆迁安置费用由各区承担,并明确区政府的交地条件、时限等要求。(2)设置出让条件,就地安置的安置房由开发商无条件提供,安置房应先于商品房竣工验收,明确安置房的交付时限,安置房质量与商品房同等。

这种做法主要是利用开发商的资金解决危旧房改造所需的大量资金问题;二是由开发商来承担就地安置房的建设,避免了政府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被大量庞杂事务困住手脚;三是由于出让合同已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区政府非常了解逾期未完成拆迁所造成的重大违约责任,这种重大责任促使各区政府集中精力投入拆迁工作,确保拆迁工作按时完成。

1.2.3 政策合理,以人为本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面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补偿安置政策,其中:

(1)房屋产权调换按“拆一补一”、不补差价计算;超面积安置的,超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计算;人均合法产权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人均50平方米给予安置。

(2)被拆迁户人均合法批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对人均不足50平方米的部分,已建成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的按人均50平方米认定产权予以补偿安置;未建成的,按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按人均50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人均不足50平方米部分,不给予装修补偿。

(3)持有合法批建手续,但在房屋拆迁通告发布之前未建成的,未建成部分,按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给予合法产权补偿安置。以上2、3点做法类似“房地分离”补偿做法,此类做法对于违章抢建、违章建筑行为起到较大的遏制作用。

2 龙岩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瓶颈问题

2.1“两违”难止,产权难认

大部分群众要求违法占地、违章抢建的房屋按合法产权给予补偿,否则要挟其原合法的房屋不腾房不搬迁,造成拆迁工作举步维艰。

为遏制这种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势头,我市加大了对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处理力度。但几年来,还是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2.2 安置房建设滞后,老人过渡房严重不足

近几年,建设项目拆迁安置房建设模式,主要做法是建设项目业主自行负责安置房的建设,现有安置房的建设都是滞后于征地拆迁工作,因而被拆迁户都是自行租房过渡。由于没有现房,被拆迁户担心今后安置房的规划设计、建设质量、周边环境等能否按规范建设等原因,严重影响了征拆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很多被拆迁户因家庭高龄老人和残疾人以及重病人难以租到住房,也造成拆迁工作严重受到影响。

2.3 协调不够,合力不足

近两年,龙岩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急剧增多,征地拆迁工作已成为镇(街)重心工作,镇(街)在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方面已显不足。征地拆迁工作的指挥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市直部门之间、市直部门与区、镇(街)之间配合不够协调,难以形成强大的合力有效推进征拆工作。

3 对龙岩中心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3.1 实行征拆工作包干实施机制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征拆任务,具体组织、领导有关镇(街)开展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征拆工作涉及的个案、纠纷、信访等具体问题的协调处理;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征拆工作进展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3.2 实行征拆工作专项考核激励机制

(1)由市财政部门研究制定龙岩中心城市建设项目征拆工作奖励办法,根据区政府完成的征拆任务,每年拨付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给区政府,作为征拆工作奖励金。该奖励金由区政府对有关乡镇统筹安排。

(2)由区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征拆工作奖惩办法,通过物质奖励、评先评优、岗位调整等措施,充分调动镇(街)、村(居)干部对征拆工作的积极性。

3.3 先安置后征拆的新模式

政府应对中心城市征拆项目的安置房建设统筹规划,划出部分土地专项用于片区内所有征拆项目的安置房建设。把原有先征拆后安置的老做法,改变为先安置后征拆的新模式。积极探索等面积安置不补差价、选择安置房不补楼层差、异地安置允许较大超面积安置和大幅度提高按时搬迁腾房的奖励金以及“房地分离”补偿的做法在我市实行的可能性,尽快制定和完善符合龙岩中心城市实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提高被征拆群众对征拆工作理解、支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龙岩中心城市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

摘要:由于现有机制、体制、政策等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征地拆迁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干群矛盾越来越尖锐。当前征地拆迁工作已经成为制约中心城市建设的一大瓶颈和难题。

3.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篇三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二、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要点 篇四

一、安置点位的确定。经相关部门讨论,拟定安置点后,在涉及安置的乡镇、地区进行公示。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后期安置工作顺利开展。

二、安置房户型的确定。按照征地拆迁标准,统计各拆迁户对安置房面积的需求,签定安置协议。确定各户面积后,交由设计单位设计,再参照安置点位的公示办法公示拟定户型,充分征求民意。

三、加强施工质量管理。集中安置,最大的导火索就是安置房质量问题。加强施工质量的管理力度,是安置工作的重要保证。特别是管道漏水、墙地面开裂、墙地面空鼓、水电功能使用四大问题。

四、施工过程管理。在修建过程中,可在安置户中选择相对文化、素质、威信高的群众作为代表,作为群众监督员,共同参与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安置工作开展的时候,他们的协调解释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5.县拆迁安置工作汇报材料 篇五

一、精准调查摸底。为了精准识别搬迁对象,夯实搬迁工作基础,各乡镇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宣传搬迁政策,详细调查每户情况。严格实行“谁调查、谁照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要求调查人员、乡镇主要负责人与搬迁对象在原住房前合影照相,并在调查表上签字。上报对象经过县国土、水务、扶贫等相关部门。单位核实后,最终确定各类搬迁对象4710户、15567人。

二、科学合理规划。“十三五”期间,结合xx山区农业现代化发展思路,全县科学合理设置安置区域,引导搬迁群众不断向县城、重点集镇聚集,不断促进新型城镇化体系建设,从而达到多赢效果。通过反复调研论证,全县统筹城乡及南西川发展,将移民搬迁项目与重点集镇开发相结合。

三、认真制定政策。为提升搬迁工作质量,xx县根据中省市相关政策,结合xx实际,制定出台了《xx县“十三五”脱贫攻坚移民搬迁规划》、《xx县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作督查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领导包抓集中安置点建设责任制,为全县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四、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了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国土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工作协调组,县国土、发改、住建、扶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了xx县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办公室。

五、严格资金监管。该县严格执行移民搬迁资金“依规拨付、专户归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强化监管”要求,避免管理“多张皮”造成资金安全风险。同时,加大资金常态化监管力度,管好用好各类移民搬迁资金。

6.关于拆迁安置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六

一、拆迁背景

“拆迁难,乃天下第一难”,从政府工作的角度来讲,这已经是一个共识。之所以说它难,一方面在于拆迁工作是服务于城市建设的需要,而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又有时间进度上的要求,容不得无限期地拖延;另一方面,拆迁工作又受到被拆迁人的利益要求的制约,每一次拆迁都往往涉及几十家、几百家住户,只要有几户,甚至一户不肯搬迁,拆迁的进度就会大大地被延误。由于一些舆论对被拆迁户利益的关注,老百姓对拆迁政策的误解,认为拆迁是你要来拆我,价格由我开,谈不拢,你就不能拆,从而给拆迁稳定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XX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于11月1日起实施。随后,省、市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一方面强化了政府管理拆迁的职能,对拆迁程序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同时,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模式也作了较大调整,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

在××路延伸工程拆迁工作启动以前,对××中心城区村民的拆迁安置工作基本上是按照划地自建的方式进行,即拆一点、建一片,并且建设面积远远超过拆迁面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这种随意安置方式显现了越来越大的弊端,居民的自建房随意性大,建筑品位参差不齐,物业管理无从谈起,既影响了城市品位,又无形中增加了城市建设的成本,浪费了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同时还导致了新的“城中村”出现,使城市建设陷入了拆了建、建了又拆的恶性循环。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制定了中心城区发展的详细规划,出台了××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十不准”,明确规定中心城区规划区内不允许私人建房,拆迁安置一律实行公寓楼安置。

二、基本情况

1、××路延伸段(一期)拆迁范围内涉及房屋102栋,住户231户,涉及500多人,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

2、××路延伸段拆迁范围内涉及二条道路。一条是××路由南向北延伸到北外环路长1300米(一期),再向北延伸跨沪昆高速公路与××经济开发区相接长为1000米(二期),全长共2300米,路宽42米;另一条是由××大道由西向东延伸到××路长为891米,路宽26米。二条道路预算造价约4200万元。

三、基本作法

1、制定政策,惠民利民。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制定出台了《××市××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制作了大量的《××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宣传手册》送户上门,并对拆迁安置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张榜公示。总的来看,在此次拆迁安置的政策上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增加安置方式。尊重居民的传统习惯,对人多房少的拆迁户,经居委会、街道办和协调办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在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基础上,允许在中心城规划区(72平方公里)外按照“一户一宅”原则集中划地自建。(二)照顾困难群众利益。对无房户或户均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给予一套不少于80平方米的住房,按地段基准价结算差价,仅相当于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如项家居民小组的五保户孙锦云老人,其老房子失火被烧毁,一直只身住在一个不足30平方米的房子里。在这次拆迁安置中,补偿他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老人对此非常感激。(三)从优安置。房屋实行以一换一的产权调换,就近新建公寓楼安置房。一是位置优。按照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要求,选定黄金地段规划建设安置小区。此次安置地点的选择既体现了就地性,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即在项家组原住址旁,与市公安局宿舍相邻一块空地上。二是政策优。对安置房建设的有关税费,政府予以了减免,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成本。(四)合理补偿。在土地征用上实行同地同价;过渡期限内给予每户每月3元每平方的租房补助费。(五)合理安排。安置房设计建筑面积为80、100、120、140平方米,鼓励拆迁户选择多个小套,除用于个人居住外还可用于出租增加收入。

2、干部带头,推动拆迁。一是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通过调查摸底,先做好拆迁户中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XX年11月召开拆迁安置动员大会后,项家居民小组的干部项根生积极响应,第一批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极大地促进了整个工作的开展。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此次拆迁安置工作过程中,官园街道负责同志带领张家山居委会干部全程参与,几乎每天都在居民家中做工作,他们忍受了不少不理解群众的冷遇甚至是谩骂,但他们无怨无悔,默默无闻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并按“项目化、责任人、时间表”的方式带动其他干部工作。三是发挥党员干部亲戚朋友关系的影响力。拆迁协调办摸清了拆迁户的各种社会关系,通过社会关系中涉及的党员干部来进一步做工作。如了解到孙家居民小组的孙锦德与名叫谢发财的个体老板私交较好的情况后,街道、居委会的干部找到了谢华财,请他帮助做思想工作,在谢华财的帮助下,孙锦德很快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另外,谢华财还帮助做通了在拆迁范围内自己亲侄郎的工作,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

3、健全机制,依法拆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市城市乡规划建设局聂智胜局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抽调20多名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协调办,负责拆迁征地、规划设计、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拆迁工作人员职责》、《拆迁工作人员纪律》等,规范拆迁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化评估,确保拆迁补偿客观公正;建立信访接待服务制度,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工作组,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拆迁指挥机构和拆迁现场都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每个举报事项都认真办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天上午通报前一天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凡涉及拆迁工作具体问题,放在工作例会上研究,集体作出决定。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做到大事小事不过夜,棘手问题现场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从丈量、认定到补偿资金的结算和兑付,都在拆迁现场进行。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了宜阳新区、协调办、街道、居委会四级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一级包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所在街道干部分片包干,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4、群众参与,阳光拆迁。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被拆迁群众参与拆迁全过程,保障了被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群众参与制定拆迁政策。政策出台前,多次召开由被拆迁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反复征求意见,使政策充分体现民意。二是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情。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工作程序等;拆迁工作队员分8个组进村入户,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三是实施阳光操作。在每一份拆迁补偿协议上必须由拆迁公司人员、评估人员、街道、居委会、协调办五方签字,方可生效。在房屋拆迁估价机构选定、房屋丈量、违法建筑的认定、补偿数额及资金兑付、安置地点、安置后生活保障等情况,都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工作人员在丈量拆迁户孙子生的房屋时,将其梯形结构的房屋按照长方形进行了丈量,结果多出了19平方米,丈量结果经公示收到群众反映后,协调办及时进行了纠正。

5、真情服务,和谐拆迁。各级拆迁工作人员充分理解被拆迁群众为城市发展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一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拆迁工作启动前后,领导小组成员多次深入到徐洪顺等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宣传政策、关心民意、了解民情,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在动迁过程中,大家一方面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另一方面注重讲究方式方法,通过采取交友法、算账法(算补偿面积账、补偿价格账、环境改善账、生活质量账)等,有效地消除了被拆迁群众的疑虑,营造了广大被拆迁群众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在原则范围内让群众利益最大化。在制订《××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出台了15条补充规定,主要针对群众反映的封闭阳台面积计算、房屋补差、子女分户、无房户的认定、奖励政策、社保等问题,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制订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为被拆迁群众全方位提供拆迁服务。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四、几点启示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拆迁安置难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成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一大难题。××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规模大、涉及人数多。在这种情况下,该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能平稳和谐推进,其做法给我们以下启示: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根本。××路延伸工程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这是全市人民期盼多年的事情。城市建设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牢牢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把为人民谋福祉、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地把拆迁安置作为造福百姓的解困工程和民心工程,从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和谐稳定的局面。

2、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核心。在拆迁安置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利民惠民的原则,从政策措施的制定、具体拆迁的实施,到被拆迁群众的安置,处处为群众考虑、让群众满意,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实践表明,只要各级党委、政府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立场去想问题、办事情,合理补偿他们因拆迁而受到的损失,认真解决他们在拆迁中遇到的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再棘手的难题也能破解,再复杂的矛盾也能解决,再困难的事情也能办好。

3、发挥基层优势,充分依靠群众,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关键。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群众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道理说明白,把政策讲清楚,把思想理顺畅,把工作做细致,拆迁工作就一定会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4、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基础。在拆迁中坚持亲情拆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拆迁工作队员与被拆迁群众交朋友,把拆迁群众当成亲人,视群众的困难为自己的困难,热情关爱、热心帮助、热诚打动,从而化解了矛盾、拉近了距离、消除了对立,营造了和谐感人的拆迁局面。实践证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只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诸如城市建设拆迁、土地征用等矛盾多、困难大的工作,就能得到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确保在发展中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局面。

7.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流程细项 篇七

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立法需要

城市房屋拆迁在我国已有经验, 并且也有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而农村房屋拆迁是近几年才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 还没有成熟的法律条例出台, 工作中, 只有土地管理法中的有关规定能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作以指导, 通过征收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方式, 实现对农村房屋的拆迁。但是, 农村房屋拆迁中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明显解决不了的。所以, 我国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方面的法律还是缺失的。正是由于法律的缺失, 工作中的无法可以, 无据可循, 导致农村房屋拆迁中引发的矛盾此起彼伏, 不亚于城市, 就其矛盾的复杂和尖锐程度, 必须通过法律加以规范。目前, 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有关条例, 但是规定条件不同, 标准不一, 有的百姓满意, 有的百姓怨声载道, 影响安定, 所以, 针对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的现实问题, 急需国家从国情角度出发出台合乎民意的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既要考虑到家庭中的户籍人口问题, 又要考虑到土地房屋的价值状况, 以保障农村多家庭人口户经济利益, 只有通过这样详细准确的立法方可规范农村房屋拆迁, 理顺农村房屋拆迁中的各项法律关系, 保障农村的合法权益, 才会有利于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的合理合法

农村房屋拆迁不但立法方面存有缺陷, 在补偿方面也是标准不一, 非常混乱, 这也是导致矛盾突出的重要原因。城市房屋拆迁涉及的是国有土地, 农村房屋拆迁涉及的是集体土地, 它们无论是在土地所有权性质、所有权主体, 还是在土地管理方式以及拆迁安置对象等方面都有很多差异, 因此不能完全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去执行。而各级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随意性很大, 补偿内容不一致, 产生了不可避免的矛盾和纠纷。例如, 在实际拆迁时, 只将房屋、房屋装修费用、搬迁费用、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 并不细化区分农村房屋的用途、性质及相关的权利, 既只对被拆迁房屋本身的价值和区位价值进行补偿, 而不考虑到庭院空地的利用价值、以及被拆迁房屋上存在的其他权利人的利益损失等, 这样补偿标准就会偏低, 严重损害了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另外,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对土地使用权的征用补偿规定比较明确, 相应的有具体的计算标准因此, 在土地征用方面矛盾就少得多。而对土地上的房屋征用补偿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计算标准, 争议也主要产生在这里。所以, 应考虑到出台对房屋等附着物的拆迁补偿细化补偿项目并确定补偿计算标准的详细规定, 对拆迁补偿原则、补偿方式、拆迁程序、救济途径、法律责任等做出具体规定。有了规定各地就可以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 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这样更有利于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对公民财产权利的充分保障, 有利于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矛盾。

三、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程序的合法性

拆迁工作中之所以矛盾重重, 暴力事件频发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工作程序不透明、不公开, 所以百姓不支持, 不理解, 甚至产生怨恨。例如, 被迁户只知道自己的家要被拆了, 不知道他们的家在被拆的同时还会享有哪些权利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在很茫然的情况之下不是漫天要价, 就是暴力抵抗, 致使动迁工作难以进行。同时, 他们就更不知道自己应尽的义务了, 不知道通过合法的途径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 不知道请求政府的帮助解决自己的实际苦难, 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征迁任务, 使征迁工作一拖再拖, 不能顺利开展。所以, 要完善拆迁程序, 使拆迁各个阶段公开化、透明化。通过公正、公开、透明的程序设计来保障征地拆迁的公正合理。例如, 从土地规划阶段就让公众参与, 并在拆迁过程的始终都体现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即在政府征地决策做出之前, 应当征求村委会的意见, 召集村民大会, 与农民进行协商, 征得绝大多数人的认同, 使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主体地位得到尊重。这样群众才能理解和支持今后的工作, 许多不必要的矛盾和麻烦就不会发生了。另外, 拆迁前应加大宣传力度向被拆迁户进行广泛地宣传, 让百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以及怎样拆迁和如何安置补偿等, 建立公开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 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给被拆迁人一个平等的权利。同时, 在拆迁安置具体操作中加强对参与征地拆迁工作有关人员的法律宣传, 政策培训、监督管理, 避免有些干部在拆迁中不遵法、不守法, 徇私舞弊。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以公开促公正, 以公正保稳定, 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使拆迁工程成为政府和被拆迁人的共赢工程。

四、总结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中矛盾主要集中在相关立法不完善、漠视公民私有财产、拆迁补偿安置不合理等方面。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房屋是老百姓用一生积蓄换来的最大财产, 征用他们的土地, 拆掉他们的房屋, 没有相关的合理政策和合情的法律作支撑, 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所以, 要想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就要完善相关立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完善补偿机制等。

参考文献

[1]陈文坤.新形势下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J].科技信息 (学术版) .2006 (10)

[2]杨军, 陈非飞.我国房屋拆迁的若干法律问题[J].企业家天地 (理论版) .2010 (10)

8.户籍警骗取拆迁安置房被查 篇八

7月9日,经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詹卫东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被瑶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4万元。该院办理此类案件,着力点在于严查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以及解决户口登记管理“错、重、假”问题。

2005年至2008年,詹衛东在磨店派出所任户籍警时,负责该所户籍窗口的户籍业务办理(包括户口簿登记等),2006年,合肥原瑶海工业园管委会(现合肥新站区瑶海社区管委会)勤劳社居委北李村民组拆迁,隶属该组的汤某某,找到了时任该工业园管委会拆迁办副主任的蔡某,通过蔡某给户籍警詹卫东送了2万元,让詹卫东帮忙在北李村民组李某某户下虚增几个常住人口。詹卫东明知虚增人口是违纪违规行为,仍利用职权将拆迁范围外的方某某等5人户口虚增为常住人口登记在李某某户口上,并加盖了户口专用章。此后,汤某某利用这虚增的户口,骗取3套面积总共为140平米的安置房。

不仅如此,詹卫东自己也打起骗取拆迁安置房的主意。2006年,詹卫东与时任拆迁办副主任的范某某共谋骗取拆迁安置房。随后,范某某将尚某某一户6人和葛某某一户4人的户口信息发给了詹卫东,詹登陆公安户籍系统,将这些人的地址登记为勤劳徐大卫组和宣南组,再盖上户口专用章,将这两户户口迁入到徐大卫和宣南村民组。户口搞好后,范某某利用担任拆迁办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开具虚假房屋丈量表,上报虚假安置资料,两人骗取安置房2套,面积共计150平米。

9.岳麓工业园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方案 篇九

为切实做好岳麓工业园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加快拆迁进度,确保工业园拆迁安置工作有序、平稳、顺利进行,加快工业园的建设,促进岳麓区经济

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拆迁范围

本次拆迁腾地范围(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征地红线范围及测量成果为准)涉及天顶乡永安村、尖山村、青山村、燕子山村共4个村17个村民小组,面积约750亩。

二、领导机构

1、岳麓工业园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亚军

副组长:陈志红

成 员:李平波 吴 江 彭伏云 陈怀宇 李福成李晓明 黄建成 潘春树 杨 彪

2、岳麓工业园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 政 委:彭伏云 指挥长:陈怀宇 常务副指挥长:杨 彪

成 员: 彭德华 彭国宏

卢 艳

谭光辉

黄湘保

吴绍葵 谭斌昌 许艳辉

三、工作机构

指挥部设一办三组,其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张焱超 副主任:周银军

成 员:李思远 文 静 王 燕 黄树立 刘 沛 工作职责:

1、负责拆迁人员的调度与安排,协调处理拆迁中的矛盾与问题,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联系、协调好指挥部各部门及与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组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撰写工作简报、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及时向上级反馈工作情况;

3、负责用地项目拆迁安置数据、文件、公告、通知等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

4、负责物资采购与验收、伙食保障、医疗救护、会务组织、报帐等后勤服务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拆迁组 拆迁组分六个小组

1、尖山路拆迁组 责任人:谭光辉

成 员:雷建明 周 希 张景云 刘建新 刘克聪

艾义芳 柳跃进

2、青山路拆迁组 责任人:彭德华

成 员:吴科进 张果仁 彭 浩 李光荣 龚旭明

余湘桂 王海文

3、方向路拆迁组 责任人:杨 彪

成 员:刘东晓 曾文武 刘梦龙 蔡芳馨

沈劲林 吴志明 李碧辉 谷建科

4、长相路拆迁组 责任人:卢 艳

成 员:彭雪峰 周雅宾 周治国 张智权 路 遥 谭金海 龚金莲 龚应超

5、项目用地拆迁组

责任人:彭国宏

成员:黄 洋 张 静 周学清 屈卫国

陈自然 吴志明 艾义芳

6、拆迁机动组

责任人:谭斌昌

成 员:刘晓峰 彭 赞 曾国安 刘静明

根据工作需要,机动组可随时抽调5个拆迁组的工作人员配合工作。

工作职责:各拆迁小组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按照“六个一”和“五包一保”的要求,搞好拆迁腾地工作,直至全部交地。

(三)安置组

组 长:彭国宏

副组长:吴绍葵

成 员:彭晔凯 严理繁 李 娟 龙 杏 王海文 吴志明 龚旭明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两安”用地指标,办理用地手续,编制“两安”用地规划,并组织评审;负责“两安”用地报建,制定安置方案。

(四)维稳组

组 长:彭德华 黄湘保

成 员:何鑫华 蔡正新 雷新强 李道河 周 伟

许 勇 联防队员10人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中的安全、维稳工作,及时掌握信息,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施工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步骤

1、召开相关会议,做好拆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发布《征地拆迁公告》,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法律、政策,营造良好的征地氛围,组织拆迁资金到位。

3、对征地范围内地面附着物进行调查,包括房屋、青苗、设施及其它。

4、对拆迁调查资料进行核算,包括土地补偿费、土地安置补助费及其它各项费用,报市、区国土局进行审核,并发布《征地拆迁征求意见公告》。

5、在意见反馈后,发布《征地拆迁实施公告》,组织实施房屋拆除工作。

6、全面完成尖山路、青山路、方向路、长相路的拆迁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设岳麓工业园,是区委、区政府培育长效财源,增强发展后劲的重大举措,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职责。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工业园拆迁安置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对全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重点工程建设,促进岳麓区的发展。

(二)遵章守纪,扎实工作

1、全体工作人员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非特殊情况不准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程序请假;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未完成拆迁腾地工作任务前一律取消双休日,并统一在指挥部就餐;

3、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耐心细致地逐户进行正面引导,争取广大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4、及时、妥善处理拆迁安置中的各种问题;

5、廉洁自律,在工作过程中不接受吃、请,不接受馈赠,不循私舞弊;

6、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及时反馈工作情况。指挥部对工作不到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妨碍拆迁腾地工作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依法依规,公平公开 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政策,既不得损害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也不准乱开口子,擅自提高补偿标准,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工作人员应予以明确的答复;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自己对政策不清楚的,不能随便答复,应及时汇报;如对政策作了错误的解释,应勇于承认,及时纠正。

(四)团结一致,形成合力

所有工作人员要团结合作,互相支持,不得在拆迁调查工作中作无原则的争论,真正做到以大局为重,责任上肩,任务到人,密切配合。

(五)三个确保,完成任务

一是要加强督管,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二是努力做到无阻工闹事,无集体上访,确保稳定。三是工作要实行倒计时,实行一天一碰头,三天一调度,用60天左右的时间,克服困难,顽强拼搏,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尖山路的拆迁任务,7月底前全面完成青山路、方向路的拆迁任务。

岳麓工业园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

二ОО七年六月六日

三峡大学二期征地剩余房屋拆迁工作方案

为加快三峡大学建设,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市、区政府专题办公会精神,拆迁协调领导小组现就三峡大学二期征用茶庵村土地范围内剩余95栋房屋(128户)的拆迁事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三峡大学二期剩余房屋的拆迁必须按照依法依规、平稳进行、以自主拆迁为主、不放弃强制拆迁的原则进行,并在2007年6月底以前完成全部拆迁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房屋拆迁情况

三峡大学二期征地于2004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用地864.66亩,其中茶庵村681.84亩,应拆迁房屋186栋,截止目前已拆除91栋,尚余95栋房屋未能达成拆迁协议。

(二)被拆迁户安置就业情况

茶庵村总人口1387人,18岁以下的245人,退劳人员220人,劳动年龄内的922人。922人中,仅就业510人,其中从事民营经济的150人,个体经营的160人,外出务工的110人,在三峡大学后勤集团就业的197人。劳动年龄内的尚有412人未就业。

三、拆迁办法

(一)拆迁依据

三峡大学二期用地于2004年2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用茶庵村土地58.08公顷,其中农用地50.38公顷,建设用地(民房)4.23公顷,未利用地3.46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之规定,由国土资源部门代表政府对被征用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实施补偿。

上述地段的房屋拆迁,由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委托宜昌市地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从事拆迁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拆迁范围

本次拆迁范围为三峡大学二期征地范围内茶庵村剩余95栋房屋(128户),具体户数、面积以现场丈量确认的为准。

(三)补偿标准

1、根据市政府对三峡大学拆迁政策的批示意见及《关于尽快解决三峡大学征地拆迁有关遗留留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三峡大学建设征地拆迁作为一个整体项目进行管理,依据土地管理法,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使前后拆迁的房屋费用标准保持一致,具体标准为:

(1)房屋补偿标准:有证砖混587元/㎡,有证砖木535元/㎡,有证土木486元/㎡。

(2)对在拆迁范围内有临时建筑许可证的房屋和对国土部门、乡、村认定的生产自救房,根据结构、高低、成新度给予60--120元/㎡的补偿。违章建筑不予补偿,限期拆除。

(3)房屋室内装饰、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见附1:《房屋室内装饰补偿标准表》和附

2:《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表》。

(4)搬家费和临时过渡安置费:以现房安置为原则,选择现房一次性安置到位并由被拆迁人自行搬家的,付给一次性搬家补助费800元/户;确因供房原因选择期房的,每户补助二次搬家补助费500元,并按依法确认的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临时过渡安置费(含临时搭住费、生活过渡费),半年内按4元/㎡·月、半年以上的8元/㎡·月计算。

(5)电话、有线、宽带、空调、太阳能给予迁移费补偿。

(四)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1、选择自找住房外迁安置长期居住并具有茶庵本地户口的家庭选择自找住房外迁的住户,以户为单位,每户一次性奖励10000元。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拆除旧房,同时付给房屋补偿款、搬家费和奖金。

2、选择安置房回迁安置

(1)安置房的房型为三室一厅,建筑面积约85㎡;三室二厅,建筑面积约105㎡。住户可按拆迁顺序自选房型,每户一套。

(2)宜昌市地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后,拆迁公司按拆迁的顺序分配还建房。

(3)还房标准为:人均25㎡建筑面积以内的价格为750元/㎡,超出部分为950元/㎡。

(4)新房建筑面积以产权监理处核定面积为准,结算时与住户多退少补。

(5)还建房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由三峡大学办理,其费用由大学承担。

湘潭义乌小商品城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湘潭义乌小商品城项目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规划的省级物流园——湘潭西商贸物流园建设中的标志性工程,是连接东西部地区重要商品集散地。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在9月30日前按时完成,力争把义乌小商品城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打造成湘潭市雨湖区依法、和谐征拆的样板工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湘潭义乌小商品城项目选址位于西二环与320国道交汇处东南角,总体规划用地约1500亩。项目一期开发用地为西二环线以东、320国道以南、高羊路以西合围区域向南800米范围,约557.01亩(长城乡羊牯村291.225亩;长城乡白云村265.785亩。以上数据未加3%系数)、拆迁房屋144栋、面积47381.767平方米。

二、领导机构

成立湘潭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征拆指挥部 政

委:杨真平指 挥 长:徐亚健 常务副指挥长:朱红兵

副指挥长:宋善武

柳军辉 黄朝阳

王振华

杨 贵 李志强

刘金明 唐治云

刘小毛

办公室主任:杨 贵(兼)副主任:唐治云

刘小毛

工作机构:宣传组、征拆组、协调组、维稳组、资金保障组、后勤组

宣传工作组组长:唐治云

副组长:彭灿辉 邓

灿 征拆工作组组长:刘春华 副组长:刘永清 唐新林 协调工作组组长:刘小毛

副组长:周小坤

刘永清 刘冬秀 陈 军

程艳辉

唐厚德

周应泉 维稳工作组组长:王永龙

副组长:赵自强 黄革跃 郑 红 资金保障工作组组长:唐世荣

副组长:唐治云 杨镜明 刘坤山 田 刚 后勤工作组组长:唐治云

副组长:朱 伟 刘冬秀

张 磊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雨湖公安分局、区财政局、长城乡、区社会保障局、雨湖国土资源分局、雨湖规划分局、区信访局、雨湖区征地拆迁事务所、湘潭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建设指挥部。

三、职责分工

(一)工作组职责

1、宣传组工作职责:

①加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引导被征拆对象依法依规支持征拆工作。

②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③加强工作进度及先进事迹的报道,营造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

2、征拆组工作职责:

①严格依法、依规、依政策办理各项征拆、补偿事务。②严格工作程序,履行好各阶段具体的工作事务。

③广泛认真地执行和解读好各项政策及执行标准,做好细致的群众工作。

④及时协助乡、村协调处理因征拆工作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⑤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类送审资料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协调组工作职责:

①深入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②深入做好征拆范围的民情、事情的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工作动态。

③及时化解和处理各类纠纷矛盾,保障和谐的工作环境。

4、维稳组工作职责:

①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做好事前介入工作。

②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保证及时出警、按时出警。③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杜绝、化解和处理突发事件。④高效地办结各类案件,有效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事件。

5、资金保障组工作职责:

①积极筹措征拆资金,保证征拆资金按时到位。②切实加强资金调度,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③为征拆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好资金的保障环境。④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规避各类资金的风险。

6、后勤组工作职责:

①做好本次征拆工作的各项后勤保障。

②做好本次征拆工作的各项会务及交通等保障工作。

(二)责任单位职责:

1、区委政法委工作职责

①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保证及时出警、按时出警。②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杜绝、化解和处理突发事件。

2、区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①加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引导被征拆对象依法依规支持征拆工作。

②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③加强工作进度及先进事迹的报道,营造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

3、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职责

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做好事前介入工作。

4、区人民法院工作职责 ①配合国土部门做好相关法律宣传工作。②负责强制腾地前期介入工作。③牵头组织强制征拆的执行工作。

5、雨湖公安分局工作职责 ①负责做好法律宣传工作。

②负责维护社会安定和秩序,依法处置阻挠征拆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6、区财政局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征拆补偿资金的按时到位。

7、长城乡工作职责:

①负责牵头协调各部门以及村、组之间的关系。

②负责做好被征地范围内被征拆对象的宣传、发动、动员工作。③负责协助雨湖区征地拆迁事务管理所签定征地协议和房屋拆迁协议。

④全面负责本次征拆范围内的各项纠纷调处工作,确保纠纷调处不出村、上访不出乡,维护社会稳定。

⑤协助做好本次征拆工作的各项对外宣传及后勤保障工作。

8、区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①负责对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政策进行宣传。②负责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按政策予以落实。

9、雨湖国土资源分局工作职责:

协助做好拆迁及安置用地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

10、雨湖规划分局工作职责:

①协助做好本次征拆范围内红线确定的认定工作。②协助做好本次征拆安置区红线划定及相关工作。

11、区信访局工作职责:

①负责信访工作的接待、答复、处理和交办工作。②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信访对象的稳控工作。

12、雨湖区征地拆迁事务所工作职责:

①积极宣传征地拆迁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执行好征地拆迁的各项政策、标准,并认真做好政策运用的解读工作。

②组织征地拆迁专业工作班子,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征地拆迁事务工作。

③协调有关部门关系,防止征拆纠纷发生,负责强制腾地补偿资料送审、听证,所需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的有关工作。

④严格按湘政发[2009]43号文件,湘政函[2010]10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丈量、登记、计价、造册。

⑤负责主持征地协议和房屋拆迁协议的签定。

⑥征拆完成后负责整理资料一套并移交义乌小商品市场指挥部。

13、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职责:

①提供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用地规划红线图等合法有效的用地资料。

②积极筹措征拆补偿资金,确保不因资金原因妨碍征拆工作的正常进行及进度。③按合同规定确保征地拆迁服务工作经费足额到位。④负责支付强制拆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⑤负责将征拆补偿资料送审及费用,并协调其关系。⑥派专人协调各部门关系。

⑦按规划、国土等部门的要求,负责办理安置区的相关用地手续,安置方案、征地拆迁补偿、房屋建设以及房屋分配。

四、征拆组及工作人员

羊牯片协调工作负责人:周小坤 征拆工作负责人:颜 飞

工作人员:谭平、喻柏闻、戴瑞新、指挥部2名、审计事务所1名以及乡村干部

白云片协调工作负责人:刘永清 征拆工作负责人:陈建国

工作人员:许赵军、许海泉、李强、指挥部2名、审计事务所1名以及乡村干部

五、工作步骤及进度 1、7月15日前发布征收土地公告。2、7月20日前组织召开好区、乡、村及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和目标。3、7月30日前完成丈量、登记、计价工作并进行两榜公示。4、8月15日前发布补偿公告。5、8月30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协议的签订工作。6、9月30日前完成征拆及腾地工作。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均应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专人,明确责任,明确目标,同时制定相应的工作保障措施。所有一线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严格考勤考核。

2、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调度,各部门、各单位均应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各行其责,按要求圆满完成阶段工作目标任务。

3、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保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烈的发展氛围和浓厚的工作支持氛围。

10.装修维修工作细项 篇十

一、广告安装管理:统一大小尺寸高度(城建衔接定下标准)

二、防盗窗贴着玻璃安装,与外墙平,建议安全隐患或相对薄弱地方的防盗处理。

三、住宅露天阳台雨蓬的安装:

1、请住户自己协调好楼上关系

2、建议安装中空夹胶玻璃,优点滴水声音轻,对邻里的影响小且整体环境较能溶入;

3、楼板地面不可打洞

4、尺寸尽量小些,下面看不到为好

四、商铺遮阳蓬的安装:蓝色的可伸缩阳蓬

五、装修材料管理:

1、店面装修的,迅速搬入店内,多余的转移别处或短时间堆放门口铺装上面。

2、住宅装修的,迅速搬到楼上,多余的限业主在三天内拉走或由物业公司当垃圾清理掉。

六、装修垃圾管理:要求住户用蛇皮袋袋装,搬至拖拉机能到达处,行不通的,及时通知拖拉机清理。

七、商铺装修管理:

1、路面、铺装上禁止搅拌混凝土,实在没有办法,一定要监督及时冲洗干净。

2、门台装修时告之不要封死卷门上方的筒子,否则没有办法维修。

3、下面有车库的商铺监督业主做好卫生间防水。

4、商铺空调室外机统一位置。

八、住宅装修管理:

1、为确保住宅的使用安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确需更改,需取得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的图纸和施工方案并报物业管理处备案。

2、敲、刨、凿等声音较大的工作避开其他业主的休息时间并请关门装修。

3、室内管道天然气接头、表不可擅动,如确需更改,请与天然气公司联系。

4、两卫一厨贴地砖前请先做好防水层,做好闭水试验,并“湿贴”地砖;

5、原则上厨房、卫生间、阳台的落水管不得移位,如确需更改,须取得楼下业主的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6、为确保排水通畅,所有落水管不要藏入墙体,否则容易引起管道堵塞和渗漏。

7、切毋往下水道倾倒水泥浆、油漆等杂物,以防堵塞。

8、水电线管穿过客厅时,须做好防水,防止水沿着线凿渗漏。

9、厨房、卫生间、阳台吊顶前须检查每一个盛水弯检修口,清洗并盖紧,吊顶时需留出检修孔,以便日后维修。

10、包阳台时与原格调一致。

11、铺木地板时地面打洞不可超过6公分,以免打断线路

12、遇伸缩缝的厨房卫生间,必须在缝处做防水处理。

13、三楼露天阳台、五楼露天阳台装修时一定要求业主做好防水,特别是铺设花坛或鱼池的位置。

14、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做好冷凝水的处理。

15、请保存水电线路图,也可交物管处存档。

九、装修人员车辆放业主车库或停车场,严禁停在楼道口及商铺门口。

十、白天由于装修人员进出关门有难度,关门不作强制性要求,但雨天和天黑后及时关闭单元门。若有损坏及时报修(详细说明便于维修)。

十一、空关房管理:

1、及时关闭空关的车库、商铺、住宅的门窗,避免闲杂人等大小便。

2、每周一次查看空关房的情况:疏通顶层、三层天沟,及时清理房内垃圾;查看上层卫生间渗水情况,关好门窗。

十三、住户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所有人(业主)、租用人,联系电话,手机,车辆信息。

十四、监督小区的卫生,及时清理楼道上的乱张贴,能撕的立即撕掉,难的详细报保洁部门处理,保持楼道整洁。

十五、公共设施设备每日巡查,及时处理(亭灯、路灯、楼道灯、出口指示灯、井盖、道路等等)

十六、核对水表、电表,于每月10日前抄水表、电表,通知业主缴费并上门收取。

十七、每天巡查车库水泵运转情况,记录检查结果,如有故障,及时排除。

十八、及时处理业主投诉,房产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跟踪解决。

11.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流程细项 篇十一

近年来,随着广州“南拓”战略的实施,许多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相继在番禺实施征地拆迁工作,但在拆迁安置过程却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群众投诉、信访事件呈上升趋势,呼吁尽快解决拆迁安置房“落地难”问题的人大建议、政协议案也居高不下,不但影响到我区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进程,也成为我区当前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因此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打破的情况下,认真研究解决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相关部门行为,使之在以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切实维护拆迁户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因此本文针对拆迁安置房“落地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以解决相关问题。

2.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我区有涉及14个镇、街的36项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需安排188宗拆迁安置用地,而已办理相关手续的拆迁安置用地却不多,拆迁安置房落实工作任务很重。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由于多种问题及原因,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和困难,主要表现有以下四个方面:

2.1政策原因

(一)现行的拆迁安置政策不完善,实际可操作性较差。主要表现在安置房建设政策没有考虑农村的渐进发展过程,在拆迁安置过程中难以掌握统一的尺度,标准不统一;在农村生产方式未发生质变和村民意识未改变之前,要求从单家独户建房到公寓式上楼,“一刀切”式的公寓式建设的结果只能是事与愿违。

(二)管理政策不配套,审批程序繁冗。从2000年番禺撤市设区后,我区无用地审批权,审批权在广州市规划局,致使审批环节过多,规划用地报批手续复杂,审批时限较长,群众意见很大,迫于无奈只有铤而走险,搭建违章,造成不良后果。

2.2规划原因

(一)规划控制原因。一是近年来,随着广州大学城二期、广州新城、新火车站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的推进,番禺受到规划控制的范围越来越大,致使拆迁安置用地难以选址;二是由于充分兼顾镇、村意愿,部分安置地选址不符合“两规”而不能办理用地手续。

(二)规划缺乏延续性。近年来,番禺各层次规划变动频繁,受其影响,许多原已确定的安置区不再符合现行规划要求,致使这部分安置房申请难获批准。

(三)部分安置房规划标准过高。过高的建房标准体现的是政府对农村远期发展蓝图的描绘,但这些美好的设想往往与我区农村的现状存在尖锐冲突。事实上,部分农村实际情况复杂,难以达到规划要求,导致安置房规划最终流于形式。

2.3用地规模不足原因

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与满足拆迁安置、经济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土地供应跟不上旺盛的用地需求。随着近年来重点项目的相继开建和大型工业园区的启动,我区符合“两规”的用地规模越来越少,该部分用地与安置用地需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使拆迁安置工作处于越来越被动的地位。

2.4工作不到位原因

(一)拆迁安置工作较为滞后,超期过渡现象严重。近年来一些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在征地后,因项目建设工期紧,大多采取先拆迁后安置或边拆迁边安置的方式,在拆迁安置房未落实之前,在过渡期内先行支付安置费就开工建设,而后却将安置问题抛在脑后,不积极帮助申办相关手续,导致大批拆迁户安置长期处于过渡状态,拆迁户无处安身和不满情绪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对拆迁安置工作不够重视,导致群众对安置工作有抵触。部分镇、街和村对拆迁安置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不够统一;部分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政策存在偏差,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不满,抵制安置工作;部分安置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欠佳,导致很多安置房前期工作难以落实。

3.解决拆迁安置房“落地难”的对策和建议

3.1完善政策,规范管理

(一)适度调整征迁补偿方案,实施灵活的安置方式。针对当前社会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调整征迁补偿方案,采用给地建房、政府统一建房低价购买、分配或货币补偿后自行购房三种安置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保障了拆迁户的居住权利。

(二)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政策,保证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一是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制定与拆迁安置相关的政策,保障安置房建设。例如我区在处理亚运城拆迁户时,采用单家独户和高层住宅安置两种方式,同时区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同意建设高层住宅节约的土地建设经济发展项目,收益由该部分安置村民进行分成,既促进了村民拆迁安置的积极性,又保证了亚运城按期完工,同时还作为一种经验在全区推行;二是允许农转非部分的安置房上市交易,除按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外,不需再补缴建设过程中减免的其它费用。

(三)结合事权下放,简化报批程序。在事权下放后,制定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市、区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分工,简化安置房报批程序,明确各种安置房建设标准,统一建筑形式、小区环境、景观建设要求,并将已批准拆迁安置用地修规范围内的建房工作委托给镇、街管理、核发证件。既提高了安置房建设的审批效率,规范了安置房建设标准,又充分发挥了镇、街职能,满足群众的建房意愿。

3.2统一规划,合理安排

(一)科学规划综合论证,增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前瞻性。在拆迁安置房建设中应做好安置地块选址、规划、方案等确定工作,统一研究协调周边道路、供电、排水等配套设施及建设条件,全面制定周详的安置房建設计划,做到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二)在拆迁安置房规划选址过程中,要始终坚持“规划先行”理念。一是首先要经过镇、街和村的两级选址论证,提出初步选址地块;二是编制番禺区拆迁安置用地选址规划,严格按国土部门核准的用地规模,依托现状或规划道路,结合旧村居住用地,统一采取在本村符合“两规”的用地范围内大地块分散选址、小地块集中选址的原则,并充分兼顾村、镇意愿,对不符合“两规”的用地尽量调整选址,或化整为零安排到旧村零散五边地内,使其符合“两规”;三是对于无法在本村范围内选址的,可考虑安排到政府统一建设的安置房或货币补偿后自行购房解决。

(三)拆迁安置用地选址规划与市、区相关规划统一协调,保证用地审批条件和规划延续性。一是充分利用番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编制和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这个历史机遇,认真做好番禺区拆迁安置用地选址规划与“两规”的相互协调工作,并进行落实,既为安置用地的报批工作提供了审批依据,又缓解安置用地空间和指标短缺的矛盾;二是对不符合“土规”用地,若为国家、省、市项目,则将其拆迁安置用地与主体项目“打包”解决;若不能“打包”的,则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决;三是解决用地规模不足问题,通过从严控制房地产和工业园区开发用地规模,统一兴建高层安置房等方式节省用地规模,用以保障解决安置用地规模不足问题。

(四)规划安置房时要分类指导,按不同区位、发展水平合理分区。一是将村庄分为城中村、近郊村和远郊村三种类型,城中村必须采取集中公寓式布局形式建设,近郊村可采取公寓式或联排式建设,远郊村可采取联排式及独立式建设,同时市、区政府可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建设公寓式安置房,进一步节约利用土地,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在保证整体规划实施的前提下,灵活处理旧村边角地与河网地带的安置房建设,体现对村民居住习惯及历史情况的尊重。

3.3加快落实,确保稳定

(一)拆迁安置房的落实工作是广大拆迁户翘首以待的惠民工作,安置房落实的快慢,直接关系到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影响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快安置房的落实,一是要统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用“项目+安置”的办法,将拆迁安置房与建设项目一同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理顺关系,尽快做好安置用地的核实和确认工作。根据国土部门要求,申请安置用地指标需由征地单位提交资料,并经被征地镇(街)、村和征地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报国土部门确定、批准安置用地指标;三是规划部门要以开拓性思维解决潜在的矛盾,尽早确定安置用地的选址位置。

只有加快拆迁安置用地指标及具体地块的落实,切实落实对拆迁户的承诺,消除拆迁户怀疑、焦急、不安的心态,使拆迁户吃下“定心丸”,才能保障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解决拆迁安置房相关手续办理问题。一是国土部门要督促征地镇、街、村和征地单位配合,尽快取得安置用地指标核定书;二是镇、街要与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协调,派专人负责、跟进,充分利用重点项目审批手续统一打包的优势,切实加快安置房建设的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3.4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协调、宣传

(一)实行“区统筹、部门配合、多主体实施”工作体制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遵循“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手续照办”原则,通过狠抓会前双向沟通、会上协调明确与会后督促落实,强力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

(二)在考核机制上,将拆迁安置房建设列入区综考办的专项目标考核,分别对各镇、街、建设主体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和区级审批部门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促进各部门积极主动完成安置房各项手续办理和建设工作。

(三)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在重点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之前,一是要向被拆迁村和拆迁户开展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拆迁安置用地的使用规范,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对参与拆迁安置工作的干部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利用他们的幅射作用,教育和提高全体拆迁户的政策法律素质;三是对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基层干部发现和提出的政策问题,要有针对性、负责地加以认真解释和说明。

(四)通过信息公开、现场监督及建立共建机制等举措,多渠道听取拆迁户意见,接受拆迁户代表监督,促进广大拆迁户认可和接受安置房,有效推进拆迁安置工作;同时,积极邀请“三代表一委员”(党代表、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新闻媒体现场参观考察,让代表、委员和媒体从业者更直观地感受和了解当前拆迁安置房建设推进情况,从而给予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4结语

落实拆迁安置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完善很难在短期内一蹴而就。安置房“落地難”问题的产生,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的必然反映。从番禺来讲,则主要在于市、区两级政府面对各自不同的城市化发展阶段,产生了关于安置房建设的不同思路,进而采用了不同的管理模式所致。确保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相关权益,为被征地拆迁群众提供基本的生产生活保障,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进程,促进城市规划建设顺利推进,是本文的宗旨。

参考文献

[1] 龙青,李西金. 南宁市出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新办法[J].南方国土资源,2004.12

[2] 赵建平.保护被征地农民住房权益,完善征地拆迁补偿配套制度[J]浙江国土资源,2008.11

[3] 无锡人大建议. 关于规范农村拆迁安置房建设,创建和谐农村的建议,中国无锡,2009.8

12.拆迁安置小区太阳能设计参数分析 篇十二

目前国内大部分省市出台了有关住宅建筑中应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强制性或鼓励性政策,例如江苏省就出台了苏建科[2007]361号“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省内城镇区域内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和新建、改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区域内12层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必须进行统一设计与安装。2015年1月1日执行的《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173—2014第9.6.1条要求6层及6层以下住宅应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超过6层的住宅应至少为最高供水分区内的每户设置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且应用总层数不少于6层。这些规定都为太阳能产品及系统在住宅工程中的应用与推广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由于安置房及保障房项目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具有设计周期短、任务重、套型面积较小、户型较简单等特点,在设计这类建筑的太阳能时常遇到以下问题。

1)太阳能集热面积与屋面面积之间的矛盾给排水专业按照商品房的要求设计了一定数量的太阳能,最后安装太阳能时有效安装面积不足

2)太阳能贮热水箱容积选型参数与实际情况的矛盾设计人员按照规范设计相应容积的太阳能贮热水箱,对于太阳能贮热水箱容积是否与住户的实际需求一致、能否满足日照时间和集热面积、是否造成资源浪费,则往往疏于验算。

本文结合月明苑六期拆迁安置区工程设计过程中遇到的太阳能选型中的用水量取值、户均人数、集热面积、水箱容积等关键技术参数取值问题进行阐述。

1 工程概况

月明苑六期拆迁安置区工程位于扬州市北区,规划用地面积156 468m2该项目包括9~11层单元式住宅42幢、商业建筑2座、社区用房1座,物管用房1座,配电房7座、水泵房1处等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12 725.3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4 331.24m2,半地下或地下建筑面积58 394.09m2。如图1所示。太阳能供水系统如图2所示。

2 平均日热水用水量取值分析

太阳能是一种间断性的热源,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的热量是全天集热量的累积,由于受当地纬度及季节气候的影响,太阳能所能提供的水温全年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不能单纯依靠太阳能提供每天的瞬时热水用量。另外最高日用水量在一年内出现的次数并不多,因此,在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时,应按照平均日热水用水量计算集热系统的热水负荷,并折算出集热器面积;而平均日热水用水量通常与居民生活习惯、生活水平和当地气候条件等因素有关,目前在我国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中,均未涉及平均日热水用水定额。江苏属于夏热冬冷地区,居民生活水平较高,太阳能使用很普遍且使用率高,洗浴方式以淋浴为主;随着我国各个城市阶梯水价的逐步实施,居民都增强了节水意识,安置房或保障房均为有家庭自备热水供应和沐浴设备的住宅,因此设计住宅建筑平均日热水用水定额的取值,可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009版)表5.1.1-1最高日热水用水定额的中下限取值。设计平均日热水用水定额建议可按40L/(人·d)取值,最不利的情况则可以由辅助热源提供。

3 住宅户平均用水人数的确定

住宅建筑使用人数应根据建筑类型、套型模式、建筑面积等确定。住建部等六部委于2006年联合制定的“国六条”规定,国家对于商品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大小比例做出了严格限制,大力推行节能省地的小面积住宅。另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人,江苏省为经济相对发达的省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较好,因此对于大多数属于中小套型的安置住宅建筑可按平均3.1人/户考虑。另外,拆迁安置或者保障房的小区一般都建在城郊结合部或更远的地点,这些位置的住户原有的自建民房面积均在150~300m2,拆迁时大部分住户均可分到2套或2套以上的住宅,综合考虑住户实际入住率等因素,安置房或保障房设计太阳能热水时可按平均3人/户考虑。

4 太阳能集热器面积计算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集热器面积的精确计算一般采用F-Chart软件、TRNSYS软件或其他类似的软件来进行,它们是根据系统所选太阳能集热器的瞬时效率方程(通过试验测定)及安装位置(方位角和倾角),再输入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当地的地理纬度、平均太阳辐照量、平均环境温度、平均热水温度、平均热水用量、贮水箱和管路平均热损失率、太阳能保证率等数据,按一定的计算机程序计算出来我国目前还没有将这种计算软件列入国家标准内容。目前确定集热器面积的计算方法总体分为直接系统和间接系统两种计算方法。在安置房太阳能设计时只计算集热器总面积,而不计算集热器采光面积或集热器吸热体面积,是因为在住宅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情况下,设计师最关心的是在有限的建筑围护结构中太阳能集热器所占据空间的大小以江苏地区的普通安置房太阳能设计为例,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公式5.4.2A-1、《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公式4.4.2-1、《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JSCS-3等规范的相关条文,对于安置房每户的太阳能集热系统的集热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Ajz为直接加热集热器总面积,m2;qrd,为设计日用热水量,L/d,可按40L/(人·d)取值;C为水的定压比热容,4.187kJ/(kg·℃);m为用水计算单位数,按平均3人/户;ρ,为对应热水温度tr下的热水密度,取0.997kg/L;tr为热水温度,℃,按规范取值tr=60℃;t,为冷水温度,℃,按规范苏中地区t1=5℃;f为太阳能保证率,根据系统使用期内的太阳辐照量、系统经济性和用户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江苏地区为资源一般区(Ⅲ级)取40%~50%;J1为集热器采光面上年平均日太阳辐照量,kJ/(m2·d);江苏扬州地理纬度32°15',年平均日太阳辐射量13 115kJ/m2;ηj为集热器年平均集热效率,按集热器产品实测数据确定,经验值为45%~50%;η1为贮水箱和管路的热损失率,根据经验取值宜为15%~30%。

代入上述参数,计算直接加热集热器总面积:Ajz(min)=1.98m2;Ajz(max)=3.33m2。

以上述计算过程为依据,再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版)5.4.2A.4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9.6.4条对太阳能辅助供热的要求,以及拆迁安置房每户太阳能所能分配到的屋顶有效安装面积较小的特点,以及市场上分户式太阳能热水器的产品规格,江苏地区拆迁安置住宅设计直接加热太阳能集热器总面积Ajz取1.8~2.4(m2/户)为比较适中。

下面将假定的太阳能集热器面积Ajz=2.1m2/户带入集热面积计算公式求出太阳能的年均热水水温,验算取值的合理性;江苏地区冷水年平均温度t1=10℃,太阳能保证率f取45%,集热器平均集热效率ηj取47%,贮水箱和管路的热损失率η1取25%,所以计算得出tr=53℃,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表5.1.1-2中使用水温的要求。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小区住宅太阳能集热器设计面积要适中,保证在有限的屋面上尽可能多布置、合理安装太阳能,既要做到保证集热效果,同时也要避免夏季热水温度过高加速设备管路的老化,也能在冬季最冷的时段保证有一定温度的热水。

5 储热水箱有效容积的确定

太阳能集热是按照平均日热水用水量设计的,储热水箱容积理论上应根据设计条件下24h太阳能集热和系统用水的变化规律确定。太阳能集热的规律是白天集热,晚上不集热。而对于一般住宅建筑,洗浴高峰主要集中在晚饭后至睡觉前,太阳能白天的集热量需要储存起来以备晚上使用。因此,集热系统储热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按住户所需太阳能集热器采光面积一天的热水产量计算为宜。目前,对于储热水箱容积的确定,可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版)公式5.4.2A-3计算:

式中,Ajz为直接加热集热器总面积(建议取1.8~2.4m2);qrjd为集热器单位采光面积平均每日产热水量,L/(m2·d),根据集热器产品的实测结果确定。无条件时,根据当地太阳辐照量、集热器集热性能、集热面积的大小等因素按下列原则确定:直接供水系统qrjd=(40~100)L/(m2·d)。

代入上述参数,计算直接供水系统太阳能储热水箱容积:Vrx(min)=72L;Vrx(max)=240L。

以上述计算过程为依据,同时结合实际对《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版)表5.1.1-1最高日热水用水定额及家庭户均人数的取值分析,针对市场上分户式太阳能热水器的产品规格,江苏地区拆迁安置住宅设计直接加热太阳能集热器的贮热水箱容积Vrx建议取90~140L为比较适中。

6 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在江苏地区的拆迁安置小区设计直接加热太阳能时,根据屋面所能提供的空间条件,设计集热面积在1.8~2.4m2,水箱容积在90~140L,基本与建筑及住户的实际情况相符,既能够满足太阳能安装数量及空间的要求,又能够满足住户的基本生活热水需要,同时各项技术参数也均在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设计取值范围内。

参考文献

[1]黄永年.高层小高层住宅楼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J].城市住宅,2011(8):48-49.

13.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流程细项 篇十三

余学辉 2011年4月1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阳春三月,是生机焕发、充满活力的季节,更是启动项目的最佳时期。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高塘岭片区征地拆迁安臵工作动员大会,主要目的就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动员片区后盾单位及全镇上下立即行动起来,确保圆满完成我镇2011年项目征地拆迁安臵工作任务,为推进项目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今天的会议非常重要,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高塘岭片区征地拆迁安臵工作指挥部指挥长张权同志;县委办副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冯海强同志;县委办副主任刘洪波同志;县征拆办主任何润仕同志;高塘岭片区征地拆迁安臵工作后盾单位的联系领导。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联系高塘岭片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后盾单位抽调人员;镇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单位抽调人员;高塘岭镇全体机关干部和相关村(社区)全体班子成员。

今天的会议共有六项议程,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一项议程,请高塘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洪波同志作动员报告,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二项议程,请高塘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周辉军同志作表态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三项议程,请村(社区)代表、莲湖社区支部书记李树恒同志作表态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四项议程,请后盾单位代表、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琼同志作表态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五项议程,请县征拆办主任何润仕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六项议程,请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权同志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开得很好,会上,洪波镇长对高塘岭片区2011年征地拆迁安臵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辉军党委、树恒书记、李琼局长分别代表镇、村(社区)和后盾单位作了表态发言;县征拆办主任何润仕同志就征拆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片区指挥部指挥长张权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就强力推进高塘岭片区征拆安臵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广泛宣传,争取广大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要强化责任、严格政策、细致工作,确保征拆安臵阳光公正;三是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重点突破,力争7月底前完成好已经铺排的14个项目拆迁腾地任务。

一是要认清形势,全力以赴,以铁的手段抓好征拆安臵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凝聚合力,积极主动营造良好的征拆环境;三是要严格政策,把握标准,充分考虑老百姓的合法利益;四是要落实责任,明确主体,形成征拆工作的高压态势。

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在即将启动的征拆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今天的动员会既是一次征拆工作的宣传会,也是一次统一思想的大会。3月24日,我们指挥部张权指挥长已亲自主持召开了一次片区征拆安臵工作会议,今天又再次进行全面动员,由此可见,县委、县政府和片区指挥部对征拆工作是何等重视,这项工作是何等重要,我想,在即将启动的征拆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努力做到“五个务必”:

1、认识务必要“高”。征地拆迁是项目建设的基础,征地拆迁有多快,我们的发展就有多快。当前我镇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今年是县委、县政府“打造滨水新县城,建设幸福新望城”的关键之年,作为滨水新城区建设的核心区之一,随着湘江综合枢纽、潇湘大道北延线等项目的建设,我镇的区位优势越发明显。特别是“十二五”之初,我们提出了坚持东进西拓,南北提质,先点后面,强东提西的发展思路和“一核、两翼、三带”的总体布局,县城建设投入将超过30个亿,项目铺排多,项目建设的任务更为艰巨,征拆安臵工作的压力也就非常之大,必须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今天部署的虽然是高塘岭镇的征拆工作,但涉及的却是整个高塘岭片区,我镇的征拆工作好坏,不仅与我镇的发展息息相关,也与我们的后盾单位休戚与共,我们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首要任务、一号工程来抓,以一往无前的壮志与豪情,以真诚为民的信心和决心,以钪锵有力的举措和方法,埋头苦干,攻坚克难,夺取一个又一个项目的征拆工作新胜利,确保每个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2、推进务必要“快”。征地拆迁的速度直接影响到项目建设的进度。今年征地拆迁总的要求是:3月到7月为征地拆迁的关键期,力争奋战100天,全面完成2011年征拆工作任务。前段,相关部门和我镇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斑马湖生态大酒店、雷锋东路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条件已经成熟,将相继启动。下一步,一是启动落实要快。今天的会议之后,各级各部门要迅速投入到征地拆迁大会战中,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把最优秀的骨干放到征地拆迁一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千方百计加快推进速度。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片区征地拆迁安臵工作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权同志任高塘岭片区指挥长,各征拆项目要安排年富力强的班子成员专门负责。要按照班子成员包项目,干部包组、包户,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全力开展征拆工作,落实征地协议到村,拆迁协议到户,要确保矛盾不上交,问题及时解决。各村、社区要明确办事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村干部为专职协调员,参与征地拆迁和建设中工农矛盾的调处工作,出现矛盾就地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二是协调联动要快,要做到征地与拆迁同步启动,拆迁与安臵同步考虑,征迁与环境整治同步进行,确保征地拆迁工作不间断、相关工作尽可能一步到位。问题处理要快,请我们的后盾单位和部门单位要采取快事快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的方法,为征地拆迁开辟各类手续办理的绿色通道,特别是对一些突发性事件和个案,要及时处臵,坚决杜绝因一方而影响全线、因一事而影响全局的情况发生。对依法补偿到位仍以种种不正当理由,拖延拆迁逾期不腾地的或拒绝腾地的对象,在做好思想动员,说服教育工作的基础上,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特别是派出所要实行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对无理取闹,阻工闹事,用违法手段干涉阻挠、破坏项目征拆正常推进的涉黑、涉恶人员要依法严惩,绝不手软和姑息迁就,保证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协调,建立快速反应、有效联动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全面把握拆迁进度、资金拨付、群众反应等工作情况,确保各项任务如期或提前完成。

3、操作务必要“严”。征地拆迁的工作政策性很强,我们一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阳光操作。要在工作实践中边干边学,熟悉政策、学习政策、掌握政策。要严格执行政策,依法依规办事,统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能出现不同标准,要坚持一个政策标准执行到头,一把尺子测量到底,我们的工作人员上户做工作时不能擅自表态,要将问题及时向联系项目的领导反应,我们的党政负责干部和其他负责同志也决不允许乱开政策口子,引起攀比和连锁反应,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要加大对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征拆资金及时足额依政策落实到村组、农户。

4、工作务必要“细”。项目拆迁牵涉到的人员多,因此,工作一定要细致,决不能因工作不细而造成矛盾纠纷,要切实做到和谐拆迁、文明拆迁。一是政策宣传要到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会议、宣传车、标语、横幅、公开信、政策问答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将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到村组、到农户,营造沿线人民群众人人支持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把有关的政策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原原本本地交给人民群众,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施阳光操作,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从而做到识大体,顾大局,讲奉献,作表率。二是诉求 6

渠道要畅通,征地拆迁必然给群众带来生产生活上的不便和影响,这是客观存在的。少数群众有想法,我们要理解,要心系群众,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因项目建设对沿线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切实满足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帮助他们安臵好拆迁后的生活。同时,要落实信访维稳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各类预警机制,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应对、及时处臵、及时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纳入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模范带头,自觉充当表率,并主动做好家人的工作,带头拆迁,带头腾地,积极支持项目建设。村(社区)党支部是党的政策宣传、贯彻执行的基层组织,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敢抓敢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村(社区)干部是村(社区)的基层骨干力量,要带头执行好党的政策,要带头做好亲属和群众的工作,只有党员带头,干部带头,我们的征拆工作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5、责任务必要“明”。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责任,互相支持配合。作为征拆工作的责任主体,我镇将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对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党政负责干部要亲自协调,就地拍板,迅速解决,做到矛盾不推诿、不上交、不激化。一是要严明纪律,要加大对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督查力度,对那些工作严重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于有暗中支持、怂恿、迁就、阻挠征地拆迁的单位和个人要从重从严查处。所有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办事,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尽职尽责,决不允许出现索、拿、卡、要的现象。二是要加强考核,要建立征地拆迁的专项考核制度,相关责任办和村(社区)与镇党委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考核的目标、任务、标准、奖惩办法,已经将任务分解到村(社区),责任落实到人。对提前或按时完成征拆工作的单位进行奖励,对未能按时完成征拆任务,甚至影响施工进度的单位要建立谈话制度,督促完成任务。三是要强化督查,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征拆工作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并运用工作交办和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进程。特别是要保证人员按时到岗到位,每个项目从开始进入征拆起,就要保持“五加

二、白加黑、晴加雨”的强劲工作态势,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全力以赴,镇党委、政府将安排人员早、中、晚三次指纹打卡,并及时通报出勤和工作情况。

同志们,征地拆迁安臵是开发建设过程中最关键、最艰苦、最繁重的一个环节,这项工作的进度决定整个县城的发展速度。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能以顽强的拼搏精神,忘我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征拆,按时按质按量高

14.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流程细项 篇十四

崇川政发[2006]3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区拆迁安置工作,根据《南通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南通市拆迁补偿价评估技术规范》,结合崇川区实际,现对拆迁中的若干问题明确如下意见。

一、关于征地补偿

1、使用农改居剩余国有土地,实行村组养老人员安置费补差政策。即安置费补至17000元/人。该费用由村组管理,专款专用。

2、征用土地(包括使用农改居剩余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补偿(不包括有线电视和高压线路),按镇8000元/亩、街道9000元/亩标准核拨给镇街,由镇街包干对产权人进行补偿。

3、在享受市政府[2004]10号文件政策前已被确定为无人组、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为零的,留区70%剩余土地补偿费转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4、已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的组,无论是建设用地,还是农用地,征用时土地补偿费均由区统筹,用于人员安置。

5、村办企业(含集体用地)的土地被征用,属村级土地的,其补偿费留区70%部分转归村所有。

6、村级农用地被征用后,考虑到不需安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留区的70%土地补偿费仍转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关于拆迁补偿

1、因全区范围内已停止民房建设审批,补空方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2、对征用集体土地(含使用农改居剩余国有土地)拆迁的,每户给予2500元种田补贴。

三、关于享受低价位商品房面积

1、享受计划面积标准:1人户40平方米、2人户70平方米、3人户105平方米、4人户140平方米、5人户160平方米,5人以上户型每增加1人,安置标准增加20平方米。凡拆迁户现有住宅合法面积超过以上标准的,享受低价位商品房的面积按现有合法住宅面积执行;享受过福利分房或房改补贴政策的,已享受面积和现有农村合法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2、适用对象:符合我区农村建房政策的被拆迁户。

3、被拆迁户享受低价位商品房面积人口的认定:实际居住在拆迁范围内,与户籍证明资料(截止时间为2005年3月1日,自然增员除外)反映的内容一致,并符合我区建房政策规定的村(居)民。

4、申请程序:被拆迁户申请——→村居审核——→镇街审核——→区拆迁办审查批准。

四、关于非住宅房屋的补偿

1、非住宅房屋指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单位及村组用房。其拆迁补偿办法按市有关政策执行。

2、凡没有法定及其他有关手续的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原则上不予补偿。2005年3月1日(新旧体制调整期)之前的违法建筑,被拆迁户主动配合拆除的,给予适当拆卸补贴;2005年3月1

日之后至2006年3月1日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2006年3月1日之后的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非住宅房屋的补偿、补贴由镇街实施。

五、关于跨红线房屋的处理

1、主房在红线外、附房在红线之内的,只拆除附房。附房属违章的,不予安置;附房合法的,按合法面积安置,主房拆迁时不再重复计算。

2、主房全部或局部在红线内的,主、附房一并拆除,并按规定安置。

3、企业用房跨红线的,原则上全部拆除。红线外剩余的房屋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的,可以保留。

六、关于拆迁激励政策

1、取消拆迁实施单位不可预料费。拆迁调节经费为拆迁补偿总额的19%,由镇街包干使用。

2、拆迁调节经费在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专户储存,按实结算,按序拨付。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区政府关于拆迁推进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暂行)》(崇川政办发【2005】29号)同时废止。

15.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流程细项 篇十五

一、钦州市进行“城中村”改造的意义

(一) 提高了城中村土地的价值, 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城市的发展和其规模的扩大都需要大量的土地, 而城郊的土地利用率低, 政府通过征收农村用地可以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提供充足的备用地, 这部分土地也就是城中村的土地, 没有被充分开发、利用体现其价值, 还没有被投入到城市建设中去。所以, 对城中村进行改造可以盘活这部分土地, 推动城市发展, 所以说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

(二) 改善村民生活条件, 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城中村虽然在地区上和城市一样, 与其融为一体, 但是村民生活方式没有改变, 仍然是继承旧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 和城市有较大的差距, 比如文化素质、价值观念及意识形态上等和城市居民相差甚远。并且城中村也是农村, 具有农村的特点, 比如布局规划不合理, 卫生意识较差, 居住环境乱, 村民的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城中村出租的房屋一般较便宜, 这里居住着很多的外来务工人员, 人口结构十分复杂, 没有专门的维护治安的人员, 治安环境不稳定, 甚至会发生一些恶性事件, 影响周围的城市形象, 为其带来负面效应。因此, 十分有必要对城中村进行改造, 将其纳入城市发展规划, 这样既可以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 还能促进城市形象的整体提升。

二、广西钦州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存在的问题

(一) 补偿不合理

补偿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 补偿标准不合理。

在钦州市城中村改造中, 被拆迁的房屋很多都是一些破旧的房屋, 年久失修, 结构功能老化, 如果对其评估时以市场交易价格为标准, 肯定会出现补偿偏低的情况。而被拆迁的村民他们大多收入较低, 甚至还有一些是低保户, 这样的补偿标准使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在同一地段换到适合的房屋居住, 很可能会出现拆迁之后没有房屋居住的现象, 如果不拿出具体的方案改善这种情况, 被拆迁人肯定不会积极配合配合拆迁工作。另一方面, 城中村中的村民有很多人依靠房屋出租获得生活来源, 租金是家庭的主要收入, 拆迁之后村民的收入会大大减少。在补偿中没有考虑房屋的收益能力, 仅以房屋的市场价值作为补偿标准, 这显然对于村民来说, 房屋补偿不合理。

2. 工业用房、交通用房与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不一样, 存在很大的差距, 会引起被拆迁人的不满, 从而激化拆迁矛盾。

在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工业用房、交通用房和工业用房, 其补偿标准不一样。交通用房和工业用房的补偿标准按照四级工业价值进行评估, 得到的补偿价格比住宅和商业用房要低很多。此外, 城中村改造还会涉及到划拨土地, 对划拨土地上的经营商铺进行拆迁补偿时,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被拆迁人还要缴纳增值税和收益金。政府可以用这部分钱建设廉租房及其基础配套设施或者是发放居民住房补贴。但在实际的补偿中是, 没有征收增值税, 根据市场评估将补偿费用全部给了房屋产权所有人, 征收的收益金也偏少, 而出现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明显比其他用房的补偿偏高。

3. 补偿标准的执行不一致, 具有个体差异性。

由于在“城中村”拆迁改造中, 补偿程序没有公开, 拆迁人为了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常会出现“暗补”情况。对于一些容易闹事的群体补偿标准高于政府的补偿标准, 对于实实在在的老实人则按政府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因此, 出现同一地区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二) 安置不到位

“城中村”拆迁改造过程中, 涉及到两个概念“安置”与“补偿”, 其两者意义不一样, 不能混为一谈。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规定:对改造范围内村民拥有的产权住宅房屋, 实行产权调换 (回建安置和公寓房安置) 为主、货币补偿为辅的安置方式。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实行货币补偿的, 产权房屋货币补偿按现行标准执行。但是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机制, 都是评估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的。但是由于安置房和公寓房的房源十分紧张, 廉租房建设的数量偏少, 致使城中村拆迁区域周围的房价不断上涨。由于被拆迁居民的经济条件有限, 导致他们很难找到合适的住房, 面临新的困境。虽然房屋拆迁安置费包括:搬迁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能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或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四部分, 其总额为这四部分之和, 这部分费用能解决被拆迁人眼前的房屋居住问题, 但是, 安置问题涉及到被拆迁人的长远生计。所以, 政府要加强“安置”的理解, 安置才是拆迁最终的目的。如果安置的问题解决不当, 就会影响拆迁的顺利进行, 产生新的矛盾。

三、“城中村”拆迁改造后, 实现村民到市民的转变障碍很多

城中村改造之前, 村民依靠房租就可以维持生活。改造之后, 虽然可以得到补偿款, 但在他们没有相应的社保, 生活开支大, 很难维持以前的生活水平。由于城中村的村民普遍缺乏相应的劳动技能, 他们再次就业的几率较低, 使他们面临生活的困境。所以, 城中村实现村民到市民的转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 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进行“城中村”改造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和改善其居住环境, 提升城市形象, 使城市更加和谐。如果政府没有采取相应的就业措施、技能培训措施等, 只是单纯的改变他们的身份, 那么改造是不成功的, 这种不成功的改造还会给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 除了居住条件的改善之外, 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融入城市的生活, 最终实现农村向城市的转变和农民向市民的转变。

四、结束语

城中村改造拆迁过程中涉及到政府、拆迁人及被拆迁人 (村民) 。在这个过程中, 如果政府对一方有偏袒, 肯定会影响拆迁的结果。因此, 政府要保持中立的态度, 从拆迁的执行过程中脱离出来, 尽到规划监督和协调管理的责任。并且在这个基础上, 政府、村民和拆迁人三方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同时, 做出相应的让步, 实现拆迁的“共赢”目标。比如拆迁人可以预留部分土地建设村民安置住房, 使村民的安置更加合理;政府还可以提高对被拆迁困难户的补偿标准, 让利于民;被拆迁人还理解政府的相关法规, 积极配合, 尽早达成拆迁协议。除此之外, 政府还要采取就业措施、技能培训措施等, 加强对村民的培训, 促使他们顺利就业, 从而促进“城中村”改造的顺利完成和城市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洪运, 陈岚君.征地拆迁中的农村住房安置补偿制度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 2012, 03:78-81.

[2]陈国强, 马西恒.城市动拆迁:作为公共事务的分析[J].学海, 2011, 05:12-19.

16.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流程细项 篇十六

昆纺白塔路片区位于昆明纺织厂生活区,东临白塔路,南向人民东路,西对北京路,北靠环城北路。该片区占地156亩,地上建(构)筑物约118500平方米。该片区拆迁安置住户约3200户,总投资约15亿元。该片区现由俊发地产接受委托管理。

据介绍,原昆纺白塔路片区经改造后,将建设占地近32亩的规划道路和大片公共綠地。届时,白塔路片区内交通情况将大大改善,大面积的城市绿化也将成为该区域内新的城市亮点。

为促进原昆纺白塔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工程的实施,农业银行盘龙区支行将先期提供拆迁贷款3亿元,全力支持拆迁改造项目。农业银行云南分行行长助理沈锐在签约仪式上说,在国家银根不断紧缩的背景下,农业银行对房地产项目的贷款采取“有保有压”的政策,保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而昆纺白塔路片区项目就正是实施差异化政策的体现。

17.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流程细项 篇十七

一、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书记、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花了极大的精力来抓这项工作。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8月11日,市委二届二次全会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安排。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加强工作督导,推进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还就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出台了专门的纪律规定,对推进工作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在前阶段的工作中,全市各级党政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识统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整个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各地各部门按照市上统一制发的统计表,采取逐宗土地、逐户、逐人、逐项清理登记的办法,对全市1999年特别是1月1日以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安置情况进行调查,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据统计,自1999年以来,截止9月30日,全市按法定程序征用土地16001亩,应补偿27846万元,实际补偿27846万元;农户拆迁应安置2560户、312690平方米,已安置2307户、294285平方米(含货币安置),正在安置253户、28322平方米。城镇拆迁应安置8371户、111平方米,已安置7955户、1057400平方米,正在安置416户、54600平方米。因征地应农转非26730人,其中符合劳动力安置的16117人,已就业9044人,未就业5033人;应参加失业保险4176人,已参加失业保险443人;对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的5626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其中,1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新征用土地7294.28亩,应补偿10058.64万元,已全部补偿到位;农转非劳动力5309人,通过各种渠道已就业1133人,应参加失业保险4176人,已参加失业保险443人。总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前段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各地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工作进度也不平衡。同时还要看到,征地补偿住房安置工作量大,时间紧迫,资金短缺,任务非常艰巨。在具体工作中,还暴露出有些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滞后和不配套的问题,急需通尽快健全完善。因此,我们对前阶段的工作和成效不能估计过高,各项工作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下步工作的几点意见

下步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继续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攻坚破难,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地拆迁补偿安置中的遗留问题,力争实现“五个100%”的工作目标,即:征地补偿资金到位率100%,农民拆迁安置率100%,无违规征地、拆迁率100%,符合低保条件的参保率达到100%,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参保率100%。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一是要深化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总体来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涉及部分群众,但局部影响大局;从个体来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是具体的小事,但小事连着民心。各级党政务必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作为践行“xxxx”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作为当前全市各级党政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带着感情、带着良心、带着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要深化对任务艰巨性的认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遗留问题多,利益关系复杂,加上财政困难,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从调查摸底的情况看,无论征地补偿还是住房安置,无论搞好社保还是促进就业,任务还相当艰巨。

我们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舍得下苦功夫、花大力气,切不可掉以轻心。三是要深化对时间紧迫性的认识。省委12号文件规定,今年年底前要基本解决问题,这个目标不能变。从现在到年底只剩下两个多月时间,大家一定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意识,倒排时间表,尽量往前赶,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力量,搞好协调。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有关部门要分工明确,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措施上更加有力、工作上更加扎实、落实上更有成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是解决好住房安置、征地补偿和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住房安置。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拆迁”的原则,超前进行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原则上不搞过渡房;确需过渡的,落实安置方案和措施,保证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的基本居住和生活条件。在城市规划区内,实施城市规划的农房拆迁安置过渡期不超过18个月,超过过渡期的按规定及时计发安置补助费。农房拆迁原则上采取还房方式,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一规划、统一修建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小区。对已拆迁的,其安置房建设务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确保明年6月底前竣工并使拆迁户搬进新居。农民自愿购买商品房的,采用货币方式安置。对自建房,要在落实宅基地的基础上,落实安置补偿费用,搞好规划,加强建设指导,尽早建成入住。拆迁农户自建住房的,享受“7.8”特大洪灾灾后重建优惠政策。

第二,征地补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已征收和收归国有而未补偿的土地,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实施补偿。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像省委学忠书记要求的那样,“哪怕是砸锅卖铁、哪怕是举债”,也要确保拖欠的征地补偿费用在本月底前足额兑付到位。

第三,社会保障。按照中央、省关于解决失地无业农民生计问题的总体要求,努力构建失地农民“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的长效保障机制,保证“失地不失户、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市本级在11月10日前,各县、市、区在11月底前,对1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所有失地无业农民,务必按照川委发〔〕1号文件和川劳社发〔〕6号文件规定,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市、县两级都要按不低于土地收益的10%的比例从土地收益中划出一部分资金建立征地调节资金,解决失地无业农民的安置和补偿遗留问题、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垫付,再从土地收益中逐年归还。市、县财政部门要在11月20前牵头对政府土地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对未按规定使用土地收益的,限期归还。

第四,促进就业。从长远来看,促进就业是解决失地无业农民生计的根本出路。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使失地无业农民真正做到既“安居”又“乐业”。要切实把失地无业农民纳入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扶持的范围,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指导。新增就业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失地无业农民。特别是对“零就业”户,今年底前要帮助其实现至少一人就业。这里还要强调,在抓紧解决各类遗留问题的同时,绝不能发生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落实的问题。省委、省政府要求,这要作为一条严格的纪律坚决执行。

(三)加大力度,强化督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这次会议的部署,对照自身承担的目标和任务,认真查找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完善思路、细化任务、明确重点、增添措施,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全力以赴打攻坚战。当前这项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时间紧、指标硬、要求严,尤其要严格督查,强化执行,确保落实。要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市、区要逐月将本地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告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和督查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征地补偿费到位情况、安置房落实情况、社会保险落实情况以及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情况等,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务求实效。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纳入今年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要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要严肃批评;对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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