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代表视察讲话

2024-08-17

乡镇人大代表视察讲话(精选9篇)

1.乡镇人大代表视察讲话 篇一

人大视察

在视察全市法院基层建设工作情况

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今天对全市法院

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进行视察。上午,我们实地考察了法庭、法官工作室和区法院等有关现场。刚才,xx院长汇报了全市法院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视察组成员结合视察情况谈了自己的感受和看法,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

工作,不断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市法院的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基层监督指导、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总的看,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强化大局意识,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

展。全市法院系统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重心和重大战略 1

部署,全力支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两级法院先后研究出台了《》等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引导、调节作用。积极参与xx活动,服务保障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实行院企联系制度,扎实开展xxx等活动,规范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努力防范和杜绝虚假诉讼,不断细化完善司法服务,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创新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市法院坚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各项审判工作机制改革,有力促进了基层审判工作。推广实行案件信息化管理,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全面实行案件信息同步录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实行办结案件评查问责制度,促进了庭审活动的规范开展,保证了案件质量。全面启动法官审判绩效考评机制,狠抓审判质效统一管理,初步实现了审判管理的精细化、制度化、科学化,审判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

(三)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院干警整体素

质。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坚持重教、严管、厚爱,着力提升基层队伍建设水平,促进了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自身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这四个重点,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三零”竞赛、庭审

观摩、裁判文书评比、业务考试等活动,组织推进“两个联系”、认真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强化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办案监督、群众监督等廉政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法院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重视基层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法院司法水

平。今年以来,市法院重视加强基层建设,积极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法院的信息化水平,并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对基层予以倾斜,全市共改建新建xx科技法庭,帮助基层法院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三级法院局域网互联互通。重视保障民生权益,加大人民法庭的建设力度,重建新建了xx处法庭,并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新设xx个法官工作室,就近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方便了群众诉讼。积极筹备建设“两中心一法庭”,强化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法院基

层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物质建设和经费保障仍需继续改善等。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加扎实有效地促进法院基层建设和司法公正,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意识。全市

法院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法院工作新要求,紧紧围绕xxx这条主线,积极参与xxx活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强化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不断增强服务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为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进一步加强干警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要坚持

以思想政治素质建设为核心,以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为基础,以业务能力素质建设为关键,切实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干警队伍的素质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公开招考制度,不断充实法官队伍。要坚持从严治院,大力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加

强审判流程管理,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找准影响案件审限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有效防止超审限或隐性超审限问题。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积极督促指导基层法院加快审判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建设,提高审判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大协调解决基层发展困难的力度。

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加大督促协调力度,请求支持解决法院基层建设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把相关资金纳入预算,按规定保障办案办公经费和基础建设配套资金,逐步建立基层法院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水平,推动全市基层法院不断创新发展。

2.乡镇人大代表视察讲话 篇二

5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志慧,湖北省政协副主席陈天会,十堰市、武当山特区领导王铁军、贺盛有、李发平等陪同下视察武当山。

陈至立一行先后视察了金顶、紫霄宫、太子坡等景点,详细了解武当山文化历史、资源保护、旅游经济发展等,对武当山旖旎的自然风光、气势恢宏的古代建筑、博大精深的道教文化等大为赞赏。

视察期间,武当山特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发平向陈至立介绍了武当山旅游经济发展情况、对外交流以及武当大兴600年纪念盛典等工作。陈至立充分肯定了武当山文物保护、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在景区建设、管理、服务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她说,武当山是世界文化遗产、中国道教圣地、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和中国武术之乡,历史悠久,旅游资源丰富,近年来,随着武当山基础设施的完善,对外交流的加深,对外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知名度、美誉度、向往度都在不断提升。要以武当大兴600年为契机,妥善处理好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的关系,要加强风景区管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加强对外宣传推介,推动武当山风景区建设和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3.乡镇人大代表视察讲话 篇三

会讲话稿

各位代表、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一项重要活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委同意,从今天开始,用一天半的时间,组织我区的70多名人大代表分四组对我区精准扶贫攻坚工作情况、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社区文化场所建设和运行情况、农贸市场改造与管理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一次集中视察。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认真真地组织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今天下午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视察活动的具体部署、任务和要求,确保代表视察活动顺利开展。

出席今天上午动员大会的领导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梁同坤,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钟红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军、符仍辉、崔海萍、李传家,区政府副区长黄奕军、陈安妮、韩涛、邹伟国。

参加动员大会的人员有:参加本次视察活动的驻我区的省、市、区人大代表共70多名,受视察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服务代表视察的工作人员等。

下面,我就这次视察活动强调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人大代表会前视察的重要性

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既是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职责,也是代表依法履职,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提出议案和建议的基础。其意义和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体现。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工作进行视察。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是人民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个重要途径。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是一个职务,不是荣誉称号,更不是特殊公民。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必须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代表通过检查、视察等方式,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对于代表来说,参与视察活动既是权力,也是义务。

(二)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是人大依法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在视察中支持、推动、促进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这对政府、各行各业的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通过会前视察,让代表及时知情知政,并把这些决策和举措带到选民中去宣传,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同时把基层群众的要求、呼声带到会议上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向政府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促政府改进相关工作,从而把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也是为今年召开人代会作准备、打基础。省、市、区人代会即将陆续召开,省人代会于2月14日—18日召开,市人代会于1月21日—22日召开,区人代会于2月底召开。我们各级人大代表体现议政能力的重要平台,就是在会议上讨论审议各级政府以及“两院”的工作报告,就全省、全市、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的情况充分发表意见,提出议案建议,代表我们选民发出心声,体现民意,反映民情,推动全市、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次代表视察,也是为各位人大代表参加今年的省、市、区人代会,行使代表职权作准备。通过视察,更广泛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拓展知情知政渠道,高质量地提出议案、意见、建议。总之,各位人大代表要充分认识这次视察活动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参与这次视察活动,依法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二、求真务实,确保视察活动取得实效

这次视察活动共安排了一天半的时间,涉及内容多、范围广,希望各位代表在具体视察中,要抓住重点,依法依规,注意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这次视察活动的实效性。

首先,目的要明确。我们这次视察,要围绕四大方面的内容,从市情、区情出发,重点抓好“三个紧密结合”。一是把视察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委工作部署紧密结合,集中群智群力,增强推进“一心五区”建设合力;二是把视察与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紧密结合,这次视察重点围绕为民办实事、精准扶贫、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和农贸市场改造与管理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来安排的,就是要为各位代表在即将召开的代表大会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及建议和批评、意见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希望各位代表本着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充分依法履职,积极参加视察活动和分组讨论会,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全市和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三是把视察与审议代表大会期间的议案、报告紧密结合,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做出的决议、决定更具科学性,更能体现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同时,此次视察也是一种难得的学习机会,大家要通过视察,学习和了解一些新的知识,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其次,作风要扎实。这次视察主要采取实地视察的形式进行,各位代表要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根据精准扶贫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带着创文创卫的标准,走进基层、贴近实际、访问群众、听取意见、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多看、多问、多想,多了解一些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认真履行好代表的职责。

第三,方法要妥当。在视察中,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这是由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和人大集体行使职权原则所决定的。对属于本区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代表们可以提出意见、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后,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需要上级机关处理的,一方面,代表可以带到上一级人代会上提出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可以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上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

三、精心组织,做好代表视察活动的各项服务工作

为了务实、廉洁、高效地完成这次视察活动,也为了代表审议好省、市、区人代会的各项报告和其它议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经致函区政府,要求认真研究,精心准备,向代表提供涉及视察内容的相关材料。在这里,我希望被视察单位,一定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集中视察工作方案,一丝不苟地做好准备工作,为代表视察提供全面、准确的情况。对于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问题,被视察单位的负责人要认真听取,并作出必要的答复。参加视察活动的区人大机关所有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服务的意识,与被视察单位协调配合,高效运作,做好视察的各项保障服务,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各位代表,这次视察,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位代表集中精力,排除干扰,安排好手头工作,没有特殊情况不要请假,全力投入视察活动。

动员会结束后,请各视察小组按照视察方案的统一安排,到各组指定地点参加学习培训和听取工作汇报:第一组在党委会议室,第二组在人大会议室,第三组在1号楼2楼“三防”指挥部会议室,第四组在1号楼3楼政府办会议室。

最后,预祝这次代表视察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4.乡镇人大代表视察讲话 篇四

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月日)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同志们:

按照区委的要求,今天区人大、区政协对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情况联合开展视察活动,目的是通过视察,进一步促进我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今天上午,通过察看现场,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水利局长××同志的汇报,感觉到自从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作会议以来,区水利部门和各镇(街道)都能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切实有效地推进工程建设工作。尤其是拆迁清障工作进展明显加快,目前已完成了相当部分的拆迁清障任务。同时,BT项目招标工作也已完成,正在进入后续工作,为按期完成全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任务提供了保障。

总体来看,工作力度加大了,工程进度加快了,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区水利部门、各镇(街道)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这也是我们应该充分肯定的。

但是,对照省和市的要求,进展仍很不理想,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工程量大,要完成任务时间紧迫;二是拆迁难问题十分突出,拆迁进度远远未能适应整个工程建设需要;三是《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四是宣传力度不足,部分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不够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1

就如何进一步加快我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步伐,刚才,区人大、区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代表、委员已发表了一些看法和意见,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我完全赞同。下面,我想结合大家的发言,讲几点意见。

一、明确目标,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不仅是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和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民心工程,也是各级政府要求按期完成任务的重点工程,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程进度情况,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落实专人督查,三令五申要在2010年底前完成。

现在,招标工作已完成,拆迁清障工作进入关键阶段,按省的要求只有7个月时间,如协议书按期签订,工期一年,明年5月份完成,已整整超过了5个月时间,到目前为止,全区防灾减灾工程全长132公里,基本完工只有51公里,占39%,未完成78公里,占60%,工程建设进度明显滞后,拖了全省、全市后腿,受到上级批评,并接到了下达的《责任告知书》,由此可以看出省、市对加快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进度的决心和信心。按时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是当前我区水利乃至重建工程建设中的一项硬任务、一项政治任务,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进一步增强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齐心协力,奋力拼搏,抓住时机,采取一切措施,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进度,给上级和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集中力量,攻克拆迁清障难点

影响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进度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资金缺乏问题,二是拆迁清障问题,这也是目前的难点问题。我区已

将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剩下的78公里和××河两岸各3公里景观建设整体打包,利用BT方式进行招标,建设资金问题已基本解决。在拆迁清障问题上,从今天视察情况来看,还有××、××两个镇进度偏慢,目前我区堤防建设点多面广,多数堤防穿越住宅区,乱搭乱建现象突出,拆迁清障工作量大,难度也大。虽然这一段时间来在水利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拆迁清障工作已打开了良好的局面,但还是没能完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在4月底基本完成拆迁清障工作任务的目标。因此,必须发扬不怕困难、敢于拼硬、连续作战精神,重点攻克拆迁工作这一难题。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工作进度慢的镇(街道)要继续出动宣传车,张贴、发放《通告》,各镇有线站继续播放通告,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各种信息途径,宣传水行政的各项法律法规,使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继续做过细的思想工作。拆迁清障关系到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工作难度大,各镇(街道)要摸清各拆迁户的具体情况,动员一切社会力量,派出专门人员,通过灵活形式、多样的渠道(如拆迁赔偿问题),做好各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力促拆迁户主动服从大局,配合工程建设,自动拆除建筑物,减少拆迁难度。

三是通过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推进工作。对经宣传教育仍无理拒绝拆迁的钉子户,要依法依规坚决拆除,对阻挠妨碍执行公务,甚至以暴力抗法的,政法公安机关要予以严厉查处。

三、各施其责,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任务

区水利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导组织机构,调整充实工程建设办事机构力量,保证正常

高效运转。要抓紧敦促BT中标单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资金5000万元及时到位,抓紧签订工程建设协议书,并做好后续工作,促使工程尽快开工。要加大对各镇(街道)及施工单位的协调力度,积极配合好他们的工作,切实帮助各镇(街道)以及施工单位解决在建设过程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将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落实到法人,分解到设计、建设施工、监工单位,切实加强与现场监理及各个部门的配合沟通,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主动性,加强质量抽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工程项目责任人、法人代表的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各镇(街道)要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要成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选派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监督组,深入到各责任堤段,管好工程建设质量,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存在问题,这样才能做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全区工程建设计划全力推进。

区财政、公安、发改、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施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心协力,为切实有效推进我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而共同努力。

另外,关于巩固排渠整治效果问题,在这里再强调一下。上午大家都察看了新拍溪排渠整治工程,可以说整治效果比较明显。但也存在前清后倒、前整后淤的情况。要巩固渠系的整治效果,就必须加强工程的后续管理,强化水政监察。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镇和部门的管理责任,各相关的镇,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群随意向渠道乱倒垃圾杂物的行为;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业污水排放监管

力度,严格控制工业废水超标超量排入排渠;水利部门要把好工业污水排入排渠的许可审批关,主动协调和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执法监察,要加强巡查,对重点渠段实行重点监控,对情节严重的,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5.乡镇人大工作会议讲话 篇五

(一)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新建改造海区公园北路、长青西街、青山路、凤凰岭街、黄河街、沃野北路,乌达区团结路、公园路、南环路,海南区新桥南路、滨河路、巴彦乌素东街、拉僧庙西街、广场南路等条街路,同时进一步完善滨河新区基础设施,做好滨河新区建设。开工建设海渤湾建设路公铁立交桥东半幅,续建乌达区巴音赛西街公铁立交桥。继续实施海渤湾城区、滨河区、乌达区热网二期工程,扩大集中供热面积。继续实施给排水改造工程,加快乌达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快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长-乌-临”天然气入城工程,科学合理利用煤气、液化气,改善城区环境质量。继续实施亮化工程建设和小街巷改造。结合滨河新区建设,完成纵横的道路网络。

(二)大力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完成××年新建改造道路绿化及摩尔沟游园、植物园等绿地改造,加强生态城市育苗基地的建设,启动海渤湾区城南带状公园建设,预计用年时间,投资亿元,利用树木、水体、草坪、园林小品等,将海渤湾区南部卡布其河槽建成长公里,绿化面积为万平方米的绿色长廊。结合滨河区建设,充分利用黄河沿岸资源,建设滨河大道绿化景观带、滨河公园、风景区、防护林。实施乌达区市政绿化所苗圃、巴音赛沟南侧、北环路垃圾场、矿务局对面的绿化景观工程,继续实施海南区人民公园改造工程,并对巴音乌素街两侧、城区出入口进行绿化改造。

(三)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加快小城镇建设。加强对集镇建设的指导,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根据集镇的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向,科学合理确定发展规模。加大重点集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逐步实施人口向建成区集中。

(四)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推进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市场交易信息上网。进一步明确我市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目标,全面启动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推进住宅产业步伐。加大城区拆迁改造力度,以滨河新区建设为龙头,坚持以新城区开发带动旧城区改造,以旧城区改造促进新城区开发建设,重点抓好中心城区集中连片开发,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开发商改造“城市死角”,提高城市容积率。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出台《乌海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全面落实项目手册、项目资本金、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制度,加强房地产开发行为的监管。

(五)规范房地产市场中介服务,完善房地产交易中心功能,全面搞活住房二级市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加强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全面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加强政府对物业管理的扶持和引导,放宽物业管理准入门槛,培育发展物业管理企业,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引进发达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模式,整合资源,将现有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升改造,做大做强。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一批资金实力雄厚、信誉度较高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我市物业管理,形成市场竞争机制,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和标后监管。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招投标代理合同的备案管理,规范业主行为。全面推行施工图文件审查备案制,强化施工图文件的审查。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关,强化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继续完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制度,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增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开展实体检测、现场材料质量监督抽查,各类专项检查、塔吊拆装备案等工作,完善监督管理手段,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继续抓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拖欠。

(七)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开放意识和创新意识。继续推行党员目标管理和党组织目标管理,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党纪、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推新制度创新,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治腐败。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的落实,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以创建“平安乌海”活动为载体认真做好稳定工作,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问题,切实把解决群众上访问题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积极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领导,积极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厂务、事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广大职工行使民主的权利。要以窗口单位文明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讲文明、树良好形象”活动和民主行风评议活动,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6.乡镇人大代表视察讲话 篇六

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我县镇人大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会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汉阴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人大宣传工作中,各镇人大干部发挥了生力军作用,为全县的宣传思想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在座的各位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全县基层人大的同志和代表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由衷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

下面,我就促进人大工作讲几点意见。等会朱主任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把坚持“三个有机统一”作为第一准则

“三个有机统一”即: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只有坚持“三个有机统一”,才能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做好人大工作。党的领导是根本,是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保障,党领导人民群众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出来后,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没有人民当家作主,没有人民的需要和要求,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就没有主题、没有意义。明确这三点之间的关系,坚持做到“三个有机统一”,才能确保镇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这“三个有机统一”,希望大家结合镇人大工作实际,认真领会,并在工作实践中作为第一准则贯彻落实好。

二、把加强学习作为第一追求

学习是一种觉悟、一种修养、一种境界、一种责任。在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爱学习、会学习的同志,往往理论水平高,综合素质强,工作方法灵活,容易获得领导的信任和群众的爱戴。人大工作政治性、法律性、业务性很强,凭经验办事,往往会事倍功半,打不开工作局面。因此,要把加强学习作为第一追求。希望各镇人大的领导和从事人大业务的同志注重平时的学习,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农村各项方针政策、法律知识、人大业务知识,多读几本书,多思考一些问题,多探索一些工作方法,真正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干部群众咨询人大知识的“活字典”,联系人大代表的桥梁和纽带。

三、把建设基层民主作为第一职责

宪法和法律赋予镇人大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对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权,对镇政权机关领导成员的选举权。镇人大要充分发挥好自身政治优势,认真行使好这些职权,做到既积极、又稳妥,确保实效。要把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作为镇人大的根本任务,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尤其是人大代表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要围绕本镇重大事项行使好决定权,把本镇带倾向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为审议、决定的重点,并抓好对所作决议决定贯彻落实的监督,体现其权威性。镇人大主席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在镇人代会闭会期间,定期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讨论决定镇人代会闭会期间的重要工作。要行使好监督权,针对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代表开展各种视察活动,通过视察让代表了解情况,并提出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既促进政府的各项工作,又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把建设幸福汉阴作为第一要务

建设幸福汉阴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最根本的建设任务。我县的各级人大代表,大部分来都自基层,都是各行各业的先进和优秀分子,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紧密,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因此,各镇人大务必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团结和带领各级人大代表在履行职权过程中都围绕这个中心,突出这个中心,服务于这个中心。在产业建设上,要充分动员人大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鼓足干劲、凝心聚力,进一步做大做强现代农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茶叶、烤烟、林果、蔬菜、渔业等特色产业,做强涉农龙头企业。在工业发展上,要大力提倡主动出击走出去,千方百计引进来的策略,组织人大代表带头招商引资,带头兴办企业,带头优化投资环境,在挖掘资源、搜集信息上各显神通,并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协助本镇搞好发展工业经济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为工业突破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要多做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工作,维护社会政治大局安定有序。要善于发现人大代表在工作中的亮点,树立、培育和宣传典型人物。这样,既可以激发人大代表的活力,又可以扩大人大工作的影响力,提高人大的凝聚力。

7.乡镇总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讲话 篇七

今天,合德镇总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开幕,这是合德镇广大职工的一次盛会,也是我县工运史上的一件大事。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大会的各位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镇广大职工和工会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多年来,合德镇工会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在协调劳资矛盾,促进企业、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有机构设置与全县第一大镇人口多、企业多、职工多的实际日益不相适应。为此,县委经研究决定,合德镇工会由原来的县总工会派出机构升格为一级地方总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它的建立将进一步有利于发挥镇总工会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意义重大。下面,我就如何开好这次大会,并对即将产生的合德镇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提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要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战略高度开好这次大会。这次会议是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我县冲刺全面小康进入决胜阶段,合德镇“冲刺四季度、奋力夺全年”进入决战时期召开的一次大会。在这个关键时期,成立镇总工会,开好会员代表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对于推动全镇工会事业创新发展,组织广大职工认清形势,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全年目标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对于提高全镇广大职工整体素质,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齐心协力把这次大会开好、开成功。

二、要以“以人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履行好工作职责。合德镇总工会的成立,实现了从派出机构到领导机构的提升,对镇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希望新成立的镇总工会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以新的理念,引领工会工作。合德镇是城关镇,镇内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要靠工商企业,而工商企业的发展则依赖于一大批顾大局、善经营的企业家和无数默默奉献的企业职工。今年世界经济形势普遍不景气,广大企业遇到了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更为严峻复杂的形势,镇总工会既要积极协调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利益,推动企业民主建设,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厂务公开,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要从做大做强企业出发,向职工宣讲形势,讲解政策,引导职工关心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做好本职工作,使职工与企业主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共度难关。

三、要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完成好工会工作各项任务。“决胜全面小康,争雄全市五强”是合德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重心。镇总工会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建立健全就业培训机制,努力培养更多素质优良的产业工人,为合德镇广大企业和创业园长远发展储备人力资源。要充分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用,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问题。合德镇外资企业越来越多,要积极探索在外资企业中开展工会工作的路径和方法,实现工作全覆盖。要结合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明确各个阶段工作重点,当前要重点结合全年目标任务冲刺、全面小康建设、“四项排查”等工作,努力抓好企业维稳、职工劳动安全等事关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教育活动,全面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强化职工大局意识,防止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县总工会要切实加强对镇总工会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合德镇党委、政府要继续关心支持工会工作,把工会工作与其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切实提高工会工作水平,创出合德镇总工会工作品牌,力争在全省有位置,全国有影响。

各位代表、同志们,形势催人奋进,发展重任在肩,今后五年,是合德镇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五年,也是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五年。我们相信,在上级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工会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合德镇总工会必定为镇经济社会实现更快更好发展谱写新的篇章,建立新的功勋。

8.在全市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八

同志们:

这次全市乡镇人大工作会议,是在全市乡镇人大换届后,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继1996年全市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之后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开得很好、很及时、很必要。市委曹学成书记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在他刚当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之后,就立即召集主任会议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在2002年

工作计划中专门作了安排,会前又由市人大常委会两位副主任分别带领调查组,先后到6个县市区的部分乡镇着重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都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书面汇报,为会议的召开做了充分的准备,市委常委会也专门做了研究。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学成同志代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作了重要讲话,回顾总结了近些年来全市乡镇人大的工作,充分肯定了所取得的成绩,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稳定农村大局的高度,阐述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会上,我们还邀请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毛春智同志,就如何搞好乡镇人大工作做了辅导报告。大家普遍反映,报告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使我们学到了知识,坚定了信心,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午,大家分组对曹书记的讲话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后,要继续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本地的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期间,大家还认真讨论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意见,会后将根据大家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由市委印发。

潍坊市的乡镇人大工作是从1987年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专职常务主席后开始起步的。1996年召开的全市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以及市委转发的《中共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的实施,使全市乡镇人大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去冬今春,全市乡镇人大依法进行了换届选举,158处乡镇选举产生了158名人大主席,79名人大副主席。各市区人大常委会还任命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31名,副主任10名。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

回顾近几年来我市的乡镇人大工作,总的发展是健康的。全市乡镇人大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和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全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乡镇人大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后,乡镇人大工作面临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市委书记曹学成同志在全市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乡镇工作做好了,我们的一切工作就有了基础,有了保障。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乡镇人大,在基层政权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才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强化以下五个方面的认识: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宪法规定了党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领导地位,这是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作为乡镇人大,要坚持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做到重大活动经党委批准,拟作出的决议决定经党委原则同意;对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提出建议,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要善于领会和贯彻党委的意图和主张,及时把党委的重大决策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贯彻执行。这次乡镇人大换届后,有相当一部分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担任,这样更有利于党委了解、掌握人大的工作情况,及时给予工作上的领导。无论是专职主席还是专职副主席,都要自觉摆正位置,始终注意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领

导之下。应当明确,没有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人大工作是很难开展的;人大越是坚持和依靠党委的领导,工作就会越顺利、越发展。

9.乡镇人大代表视察讲话 篇九

同志们:

按照培训班的安排,下面我围绕“新时代乡镇人大干部如何履职尽责”这一主题,与大家交流一些看法。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一、乡镇人大基本定位和基本职权

(一)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为四级区划、四级政权,但实际上由于实行“市管县”体制,在实际工作中是五级区划、五级政权,乡镇人大为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二)乡镇人大的属性。一是政治机关。乡镇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二是工作机关。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所谓工作机关,就是有效担负起各项法定职责并落实到工作中去。这就需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担当,善作善成。三是代表机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必须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方面走在前头,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千方百计为人民办实事、干好事、解难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乡镇人大的基本职权。《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列职权: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7、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8、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9、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10、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四)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产生和履职方式。《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二、我市乡级人大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加强了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的来看,乡级人大工作和建设呈现出新气象、新面貌。

(一)加强和改善了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出发,加强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和推进。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普遍推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联系人大、党委会议定期研究人大工作、人大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重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乡级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更加到位。乡级人大深入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依法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认真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等法定职权,更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三)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各乡镇普遍把代表工作作为乡级人大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拓展代表工作内涵,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代表活动既生动活泼又扎实有效,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比较突出的有三个方面:一是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各乡镇普遍设立了“代表接待室”、“代表联络站”等代表联络机构,实现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有组织、有制度、有经费。二是国家机关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县级人大普遍完善了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乡镇人大普遍实行人大主席定点联系代表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三是代表活动主题鲜明、务实有效。各乡镇普遍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比如组织人大代表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治宣传、走访接访、调解纠纷等工作;组织代表投身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民生重点领域,人大的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四)乡级人大组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各县市区认真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乡级人大组织建设,全市乡镇普遍实现了人大主席专职配备,各街道普遍设置人大工委并配备专职工委主任;人大主席团人数有所增加,配备更加规范;不少乡镇设立了办公室,实现了乡镇人大工作有人理事、有人干事。

在肯定乡级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一些地方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有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不管不问,放任自流;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安排工作、组织活动时,不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自娱自乐”现象;有的同志认为人大主席是“二线岗位”,开展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热情不高。

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有的乡镇人大主席调整后,长期空缺,没有补齐;多数人大主席团没有配备工作人员,造成人大主席一人跳“独舞”,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未设置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办事机构;多数人大主席承担其他工作,甚至承担政府工作,不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大工作中,不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能。

三是履职尽责不规范。多数乡镇人大对履行法定职责的途径不清晰、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省人大《工作条例》规定,乡镇人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而我市多数乡镇每年只开一次;会期不少于一天,而有的乡镇仅开半天,根本没有时间进行审议。在行使监督权时,不能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时,对发现的问题,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讲成绩长篇大论、讲问题一带而过、提建议泛泛面谈,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为事先没有充分沟通交流,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及时回应,使决策的效力大打折扣。

四是代表工作不到位。从乡镇人大主席团层面来看,一些地方不注重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代表小组形同虚设;有的地方履职平台不健全,代表活动室、联络站建设不落实;有的忽视代表履职培训,使代表缺乏必要的履职能力;有的未有效实施对代表的监督管理,代表履职档案不健全,使代表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从代表的层面来看,个别代表不知道代表是职务,而是当作是荣誉;有的代表履职热情不高,不愿参加会议、参与代表活动;有的代表能力素质不高,提议案、提建议只停留在要钱要物上,不知道如何开展监督;有的代表不能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个别代表还出现违法乱纪行为。

五是运行保障不落实。一些乡镇没有专门办公室,缺乏活动室、联络站;一些乡镇财政预算未安排人大主席团的工作经费;有的乡镇缺乏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网络装备。

以上这些问题在全市各乡镇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三、乡镇人大主席如何履职尽责开展工作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根本政治原则,乡镇人大主席必须自觉坚持和接受党委的领导。

一要从政治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讲政治,就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工作。人代会上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党委意见,把党委确定的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任务、主要措施等,体现在报告中。在会议审议过程中,引导代表积极依法履职,最终形成决议,表决通过这两项工作报告。这一过程,就是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同样,闭会期间举行主席团例会,都要贯彻党委意图。确保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安排和实际运作,都同党委的中心工作同步、同调,形成落实党委决定的合力。

二要从思想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从思想上保证党的领导,就要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执行者。

三要从组织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落实党委的人事安排布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乡镇的权力机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则是会议期间的领导机构、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把权力机关和工作机关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乡镇人大主席负有特别的责任,发挥特殊的作用。在代表大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要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一是落实主席团人选及分工。党委书记是主席团的关键人物。应当把党委书记推选为常务主席、执行主席。二是落实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的选举。依照法律规定,正职一般实行等额选举,副职必须差额选举。三是表决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为任期内的代表变动的资格审查打好组织基础。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要协助党委、选举委员会做好各项人事工作。一是换届的人大代表人选的酝酿、推荐、考核、选举、资格确认工作。二是届内人大代表的罢免、辞职、补选的准备工作。这些环节,如何既贯彻党委意图,又严格依法办事,都是乡镇人大主席必须严肃面对的问题,没有回避的空间。

四要从程序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宪法从国家的国体、政体的高度,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本原则。如何在乡镇政权建设的过程中,把这一原则贯彻到底,既有一个党组织加强领导、善于领导的问题,也有一个人大主席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善于在党的领导下做好人大工作的问题。党的领导如何同人大工作衔接好,从人大主席的角度,要讲规矩,讲程序,通过法定程序,依法合法地把党委的意图落实好。

(二)依法开展日常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也可以称工作安排、工作要点。依据《地方组织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这些工作内容多、头绪多、形式多,需要很多代表,甚至全体代表的积极参加。为保证这些工作、活动的有序进行,必须有统一的计划安排。考虑到乡镇人大主席团人数少,兼职人员多的实际,主要由主席组织实施计划的实际,可以搞一个综合性的安排。就一个乡镇来说,一年内往往不能把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普遍开展一遍。一般都要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突出重点又切实可行的统一安排。工作计划在列举主要工作事项的同时,最好附一个细化的方案。每项工作何时开展,在什么地方开展,由谁具体负责,请哪些代表参加,请哪些人列席,准备哪些材料等。有了这样一个总体布局,开展工作就会有条不紊,不打乱仗。

二是开好主席团会议。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会议由主席主持召开。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列席人员、议题、材料、通知等,均应由主席作出安排。对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有初步意见或提供若干具体方案,以便开会时有的放矢,较快地形成共识,作出可行性安排。如研究执法检查,则应提出检查的法律或法规的名称、检查的时间、参加检查的代表名单、检查到达的具体单位、检查的参考提纲等。开会时,则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各位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遇有不同意见时,或留待下次会议讨论确定,或进行表决,按多数人通过的意见办理。对于依照选举法规定,主席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的议题,要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表决通过。

三是筹备人代会相关事宜。中央18号文件和《工作条例》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的筹备工作由主席团安排,主席组织实施。筹备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会议的质量、效果。对会议的材料、出席代表和列席人员的通知与落实、新闻媒体的沟通、会场的布置、议程与日程的草案、会务工作人员的组织、重要议题的调研等都要作出周到细致的安排,具体扎实的准备。

(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各级人大代表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要千方百计发挥其主体作用。

一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代表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

二要支持代表履职尽责。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依法履职尽责,代表大会期间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发表审议意见,提出代表议案、建议;闭会期间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采取视察、调研、联系接待选民、代表述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应邀参加各级国家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贴心人。

三要服务保障代表活动。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代表有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的权利。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是乡镇人大主席团重要的职责。一是根据代表要求,安排本级人大代表约见本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二是根据代表要求,联系安排本级或者上级人大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三是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培训。注意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搞好代表初任培训,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增强制度自信;搞好专题培训,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立法法、预算法等法律,代表法实施办法、预算监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制度等知识,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搞好履职培训,学习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基本能力知识,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四是为本级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对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四)督促办理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简称,是人大代表提出的对国家机关各方面工作的看法、意见、批评、建议等的总称。代表建议同普通公民建议不同,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特有的建议权。提出代表建议是在行使代表职权,本质上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因此,不但要用法律形式保障建议的提出,而且要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建议的研究办理和答复。一些地方存在“重答复,轻办理”“最满意的答复与最不满意的落实并存”的现象,必须认真克服,不断改进。

一要认真收集代表建议。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听取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是主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主席要通过各种渠道,引导、鼓励、听取本级人大代表认真负责地提出代表建议。乡镇人大代表建议内容不仅包括同所在选区有关的事项,也包括同所在行政区域有关的事项,还包括代表所关心的各方面的国家大事。

二要及时反映代表建议。乡镇人大代表建议由主席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这是主席的职责所在。由主席转交,一是体现对代表建议的尊重,表明组织的态度,密切代表同主席团的联系;二是有利于代表建议处理的规范、有序,防止出现建议被扣押、漏送等问题;三是有利于落实承办单位,引起承办单位、办理人员的重视;四是有利于主席掌握建议办理进展状态和结果,随时督促检查。因此,除了代表在视察时直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并当场得到答复处理的代表建议,一般建议都要送给主席,由主席根据建议内容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三要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有关机关、组织的办理代表建议有若干具体要求。主席要依据这些法律规定,督促办理单位抓紧办理,让代表满意。一是办理时限。一般代表建议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应当自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答复。逾期不办或没有答复的,主席要提出批评,并及时将情况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反馈。二是办理方式。办理单位应当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代表了解的情况往往细微充分深入,包含了包括代表本人在内的很多人的意见,加强联系沟通才能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让代表对办理结果确实满意。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点一般都同办理单位共处一个乡镇,距离近,沟通交流方便。办理单位要放下身段,以对代表履职负责的态度,尽可能同代表面对面地交流意见,把代表的书面意见不能完全表达的意见也了解清楚,实现代表建议办理效果的最佳化。三是办理结果。每项具体建议都要给提出建议的代表答复。对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应当向主席报告,由主席向主席团报告。并将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报告印发下一次人大会议,向社会公布。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打铁需要自身硬。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确保乡镇人大工作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

一要加强政治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思想政治建设引领和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在代表小组中成立临时党支部,积极组织引导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认真履行人大代表和共产党员的双重责任,带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把党的领导体观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

二要加强组织建设。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一般由7-13人组成,人口特别多的乡镇不能超15人,注重吸收农业、经济、科技、社会等领域积极履职、与乡镇工作联系密切的代表进入主席团。主席团成员不担任乡镇政府职务,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1人,有条件的可以设专职副主席和专职工作人员。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主席组织代表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审议乡镇政府工作报告,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我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总结乡镇人大工作的有效做法,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三项职责”(人大代表职责、人大主席团职责、人大主席职责),建立健全“十项制度”(乡镇人代会议事规则、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人大主席团向乡镇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制度、人大主席团联系代表制度、办理代表建议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履职管理制度、代表培训制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度要切合实际,务实管用,使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一是开好乡镇人大会议,乡镇人代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每次会期不少于一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适当增加,年初人代会侧重于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年中会议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督办代表建议为主,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健全议事规则,完善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全面有效行使人大法定职权。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善于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把握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和范围,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乡镇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报告,对法律法规规定由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提请人大依法讨论决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增强决定的科学性、准确性。三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每年选择若干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监督。监督要广泛听取意见,体现理解支持,切实增强刚性,审查和批准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对预算安排的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等进行重点审查。健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工作机制,积极通过开展视察、专项调研、代表建议办理等方式不断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推进整改,加大督促落实力度。

五要加强代表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规范加强代表服务管理工作,每年年底以约谈、通报或探索开展表决的方式,鼓励、鞭策和规范代表出席代表大会,提高参会率、发言率、建议率。根据代表工作和生活情况,以方便、快捷有效为工作原则,将每位代表组织起来,建立代表小组,并根据工作特点,明确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岗位,让代表有事干、能解决问题。每年至少组织2次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代表小组活动。健全代表述职制度,要求代表每年进行一次述职,代表每年在会议上述职不低于30%,根据文化程度(书面口头均可),两至三年内实现代表述职全覆盖,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回答选民询问,接受选民监督。密切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对乡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进行量化,每位主席团成员固定联系代表不少于10名,每位代表固定联系群众不少于3名,明确每个月代表接待选民的时同安排、人员安排、情况记录、建议办理等工作要求。组织好代表的履职学习,从提升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入手,采取实地教学、工作示范、履职交流、理论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动代表履职学习提质增效,加强“人大代表接待室”和代表联络站建设,以“就近、求质、多样”为活动原则,将人大代表分片集中安排至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明确活动内容,公开代表联系信息,建立代表活动台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健全督办重点建议机制。

六要加强运行保障。着力解决挪用或不落实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人大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的问题,市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县乡财政要将乡镇人大的工作经费、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加强乡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站软硬件建设,配备基本的办公设施。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发放无固定收入代表误工补助,对路途较远的人大代表报销往返路费,注重活动中代表食宿安排,努力营造良好的代表履职环境。建立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经费标准。

四、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在履职尽责过程中,要善于把握、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与同级政府的关系。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长期以来,许多人对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认识有误区,监督力度不够,有的认为人大监督政府就是挑政府的毛病,因此,把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的关系绝对对立起来。从政府方面说,有的对人大监督很反感,有抵触情绪。从人大方面说,有的对监督政府有畏难情绪。有的将乡镇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混淆起来,认为不必分那么清楚,谁家有活一起干。出现乡镇人大主席代替乡镇长、副乡镇长工作的现象。这些都是要不得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一是要明确乡镇人大监督的含义,乡镇人大对政府监督有三个含义:即补充完善、推动促进、纠偏纠错。二是要明确乡镇人大和同级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和同级政府既不是绝对对立的关系,也不是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关系,而是在党的领导下,既合理分工又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关系。乡镇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需要由同级政府来执行;政府工作需要同级人大在法律意义上予以保证。乡镇人大按照宪法、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事关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保障。因此,做好促进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这篇大文章,政府离不开人大,人大也离不开政府。三是要明确乡镇人大监督同级政府的内容和形式。乡镇人大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个方面。法律监督主要是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等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工作监督主要是通过督办乡镇人大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组织开展工作评议,进行专题调研、视察等方式,加强对乡镇政府工作监督,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正确处理与县级人大的关系。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之间是法律监督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加强县级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县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同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一是要把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常委会日常工作范围,定期听取乡镇人大工作汇报,注重解决乡镇人大工作实际问题和困难。二是要健全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联系。三是要探索实行县乡两级人大联动开展工作机制,即县级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主席团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由县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工作计划,两级人大统一主题、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步骤,对两级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四是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健全岗位职责、机构编制、议事规则、履职程序、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配套建设,使乡镇人大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五是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六是要召开县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规范性文件,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履职程序、工作方式、工作责任等予以明确。七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会议,为乡镇人大主席了解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供方便,做好与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衔接和配合。

(三)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是集体行使职权。会议制度、议事规则都是体现集体行使职权的体现和保障。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定问题以全体代表或主席团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所以,人大是集体有权,个人不能单独行使。各级人大必须召开会议才能讨论决定问题,不召开会议不能决定问题。在人大会议上,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没有高低主次之分,都享有平等的“一人一票”权利。因此,乡镇人大主席行使职权,不能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意志,更不能将个人行为强加为集体行为。

(四)正确处理主业与副业的关系。中央18号文件指出:“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一人,提名为县级人大代表人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专职副主席。”省人大《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主席团成员不能担任乡镇人民政府职务。”乡镇人大主席专职配备,人大工作是主责主业,把主要精力和大部分时间抓人大工作是职责所在,责无旁贷。另一方面,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多数是由党政重要岗位转任,绝大多数同志威信高、能力强、办法多、影响大,有的就是乡镇长的“后备军”。因此往往在党委班子里还会承担其他分工,比如党建、政法等工作,甚至有的还直接承担政府的一些分工,造成“裁判员”直接上场“抢球”的局面,违背了中央文件精神和法律规定。对此,一定要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理解和支持,理顺工作分工。乡镇人大主席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第一召集人、直接组织者、专职负责人,如果不用主要精力抓人大工作,就是失职,就会给乡镇人大工作造成难以估量的重大损失。

五、积极探索做好街道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

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前并无专门人大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大干部,2016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各地开始设立街道人大工委,并配备专职人大工委主任,有的还配备了人大秘书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街道人大工委的性质。2015年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作出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这是设立人大工委的法律依据。街道人大工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首先,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派出到街道的工作机构;其次,街道人大工委虽然是经过党委、人大和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但它与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能截然不同;再次,街道人大工委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

(二)街道人大工委的作用体现。街道人大工委设立以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它能充分调动基层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二是使基层人大工作形成了自上而下纵向到底的完整工作体系。基层人大工作通过工委这一载体,有效地发挥了上情下达,下情上知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街道和社区之中,可以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三是认真履职尽责,发挥了积极作用。人大街道工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如通过建立代表接待日、设立选民联系电话,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有力调动代表的积极性,激发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加大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力度和质量,做到了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三)街道人大工作面临的现状与困境。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有利于推进街道、村、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作用发挥还不充分。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区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常设工作机构,不同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权力机关,还不能独立对本区域的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尺度还不好把握。二是机构设置还不健全。虽然街道工委配备了专职主任,但工委委员是由街道中层干部兼任的,工委办公室也没有专职人员和秘书,人大工委缺乏专职办事人员,人大工委主任成为“光杆司令”,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着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开展。三是代表活动不易开展。由于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缺乏对代表的有效管理方法,平时对代表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代表自觉,而一些代表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履职意识不强,参加活动积极性不高,致使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活动较难。四是人大工作氛围不浓。街道人大缺乏深入、有效、持久的宣传,人们对街道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缺乏认识,对人大如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没有真正了解。这也使街道人大工作缺乏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做好街道人大工作需要不断开拓创新

由于街道人大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不断探索,对于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和疑虑,要善于在伟大思想中寻找答案、在实践探索中寻找答案、在学习借鉴中寻找答案、在规范提升中寻找答案。

一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联系代表常态化,突出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联系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是街道人大工委的日常工作。要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提供信息资料,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保障代表知情;要有计划的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要认真落实人大代表会议言论免责权、人身自由特殊法律保护权以及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保障、物质保障、经费保障、组织保障等各项具体措施。二是组织活动制度化,突出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代表小组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的基本形式。考虑到街道人大代表数量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街道人大工委可以组织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联组活动。要遵照法律规定,制定好切合本地实际的一系列代表活动制度。要按照推选一个好组长、制定一个好计划、选择一个好主题、确定一个好形式、提出一条好建议的“五个一”要求,真正使每次代表小组活动都富有成效,解决一两个现实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必须强调轻车简从,力戒形式主义。三是联系群众经常化,突出兑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人大代表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基本功。通过不断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采取定期组织代表进社区、代表联系卡、代表接待日、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完善畅通社情民意的表达机制,认真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在此基础上,指导代表形成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依法向有关部门交办,也可以形成街道人大工委专题调研报告,呈送街道党工委参阅,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体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立言。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自觉参加回原选区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报告履职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交办工作规范化,突出落实好常委会交办的监督等工作。“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工作。”这是街道人大工委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人大常委会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民主评议等工作规范和要求,认真完成好交办的监督工作任务;要积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完成好街道党工委布置的中心工作任务;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向“一府一委两院”提出接地气、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信访工作,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完成好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要理顺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与街道党工委的关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搞好人大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街道党工委是街道辖区工作的领导集体,街道人大工委必须自觉接受党工委领导,要经常主动地向党工委请示、汇报工作,使党工委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街道人大工委履行职责。特别是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人大工委要严格执行向党工委请示报告制度。同时,要紧紧围绕党工委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主动为党工委决策服务。二是正确处理好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在法律上,街道人大工委不是街道的权力机关,街道办事处不是由它直接选举产生的,也不存在直接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街道人大工委在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下,又可以对办事处以及辖区内的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街道人大工委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推进辖区内的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正确处理好与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派出的工作机构,要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根据法定职责开展工作,向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常委会与街道人大工委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街道人大工委与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工作上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不同的是,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专业性较强,而街道人大工委既要相对独立地开展服务人大常委会职能的全面工作,还要服从和服务于街道的中心工作,涉及的工作面比较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选举等方面的工作安排一般都是通过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的,而其工作又需要依靠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来组织落实。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与街道人大工委在工作上存在着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街道人大工委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锲而不舍纠正“四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本领。街道人大工委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要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要补短板、强弱项,针对性地强化人大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服务水平。当前,街道人大工委要把代表履职管理和履职平台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近年来,一些地方在街道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街道居民议政会”等制度,丰富了人大工委履职平台和抓手,值得借鉴。街道人大工委要通过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增强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的内生动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代表履职潜能。街道人大工委要积极为代表搭建履职平台,主动为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代表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反映上来,努力提高建言献策的水平,积极推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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