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模板

2024-10-13

设备租赁合同模板(共8篇)

1.设备租赁合同模板 篇一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关于花卉租赁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花卉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并认真履行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摆放花卉的协作事项:

1、租摆花卉与绿色与观叶植物品种、规格、数量经甲方确定后,由乙方负责提供并送到现场布置完好。

2、根据甲方的要求或植物生长状况,在不违背约定时的花卉品种、规格、数量的原则下,乙方负责对所出租花卉进行调换。

3、乙方负责所出租花卉的养护(如定期浇水,擦洗,病虫害防治等)以及花卉运输、摆放等工作,甲方提供水源、电源,保证乙方车辆人员通行方便等。

4、临时用花按双方约定价格核算。

5、如花卉摆放数量在100盆以上的,每月底双方人员共同盘点,根据实际数量结算花卉款(每月摆放量应不少于约定时的花卉数量)。

6、因甲方原因造成花卉损坏、遗失的,甲方应照价赔偿花卉损失的金额;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花卉损失的,责任自负。

7、花卉清单附后。

二、租摆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限年。花卉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一年,如需解除,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三、租金的计算:

每盆花卉每日元,共计盆,每月租金为元。

四、付款和结算方式:

乙方将花卉送达现场,布置完好,甲方应支付乙方花卉押金元,并支付乙方第一个月的租金;以后逐月支付乙方租金元。

五、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即构成违约,并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0%.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即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花卉租赁合同 篇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花卉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另附租赁明细)

二、租赁期限、地址

1.租赁期限为,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合同则自动续签。

2.租摆地点:

三、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写)租金总金额 其中每月为 元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支付期限为 每月付,由甲方向乙方结清本月租金金额。

3、支付方式:现金方式或银行转帐方式。

四、租赁物的维护、保养、更换

1、乙方向甲方提供所需花木(见合同附件,本合同需同附件一起方可生效),并负责运输甲方指定的摆放区域。

2、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乙方工作人员在摆放植物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3、乙方负责对所租的花木的日常护理、养护、更换,因乙方原因造成花木坏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正常养护为每星期1-2次),甲方应该对所租花木加以爱护,未经乙方同意,不可任意修剪,浇水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树木损坏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当予以赔偿(按市场价赔偿)。

5、甲乙双方自合同生效日起不可任意终止(如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则按造成损失金额一倍予以赔偿。

五、其它

1、双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约,一方如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合约的,应提前15 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必须在对方同意提前终止商定并已向对方支付提前终止合约的赔偿金后方可终止。(注:如甲方地址搬迁需终止合同,在经乙方同意的 情况下,可不付赔偿金.)(赔偿金额为年租金的 15 %)

2、其他未尽事宜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原则,如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诉。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花卉租赁合同 篇3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绿植花卉租赁摆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绿植花卉租赁数量和价格

甲方租赁绿植花卉 盆,用于室内办公环境美化装饰,每盆租赁价格为14元/月。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甲方每季度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给付乙方绿植花卉租金,由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

乙方帐户信息:

帐户名:;开户行:;账 号:。

第四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4.1.甲方有权对租赁绿植花卉的数量、品种、规格及质量进行监督。

4.2.甲方负责提供摆放场地,无偿提供绿植花卉养护用水。

4.3.爱护租赁的绿植花卉。因甲方原因造成盆器破损,由甲方负责赔偿。

4.4.甲方在合同范围以外需增加租赁数量的,应及时同乙方协商。

4.5.甲方如需要更换摆放位臵及品种,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3日内按甲方要求办理。

4.6.甲方不得将租赁的绿植花卉转租第三方。

4.7.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第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5.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与甲方办公环境相协调的绿植花卉,并根据不同季节及时更换,保持绿植花卉应有的新鲜和美观。

5.2.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或做与租摆无关的事项。

5.3.乙方的日常护养时间段务必服从甲方,在摆放绿植花卉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因乙方养护工作人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4.乙方负责绿植花卉日常管理(浇水、施肥、修剪、清洁)工作,做到绿植花卉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盆中无烟蒂等杂物,使绿植花卉保持常绿常青。同时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花卉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西安鑫悦园艺花卉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特签定本合同。

一、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以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签订 , 双方对合同各项条款应认真审核 , 若无意见 , 以签字加盖合同公章为准 , 一经签订 , 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双方责任

1、甲 方根据乙方场所具体环境,设计出相应的花卉租赁方案,并提供花卉品种给乙方选择。甲方对乙方租赁的花卉进行日常管理养护(浇水、施肥、修剪、杀虫等护理工作,每周至少一次),做到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并且根据花卉生长情况、季节变换进行相应调整,确保所供花卉的新鲜和美观。

2、甲 方工作人员进行花卉养护时,应遵守乙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人员到场后要先与乙方负责人取得联系,经乙方允许后进入养护区域。甲方工作人员在摆放植物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乙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场净。

3、乙方须支付甲方首次和末次花卉运费。乙 方应为甲方提供花卉养护必备的水源电源等。并保证不丢失不损坏花木,未经甲方允许,私自搬动更换位置,造成花卉死亡和套盆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全责、全额赔偿(赔偿金额为该花卉市场价)花木的自然死亡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责任。乙方的场所和环境不适合花卉生长造成花卉短期突然大量死亡乙方应照市场价全额赔偿甲方死亡的花卉(如冬季突然停用暖气)。乙方的环境不适宜花卉生长时,双方可以协商停止花卉租赁。

4、乙 方如果更换或迁移地址,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协商解决花卉的租赁问题,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期内乙方若不再租用甲方的花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若不再租给乙方花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双方达成一致,可终止合同。

6、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违约提前终止合同,需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二个月花卉租金。

7、为节省费用,乙方原有花木由甲方免费负责代养,带养花卉出现自然死亡或生长状况不好,甲方不负责任。代养花卉数量最多不超过五盆,超出部分养护费用另计。

四、结算付款方式: 本花卉租赁合同签定时长。共计租赁盆,每盆每天元,合同期内乙方按季度支付给甲 方花卉租赁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合同签订后方乙需支付给甲方不低于一个月的花卉租赁定金共计人民币 元。甲 方将花卉摆放到位 ,乙 方即支付给甲方第一季度租金。合同期内次一季度的租赁费用需提前 20 日交纳。乙方如果需要增加花卉,可及时与甲方协商,确定增加花卉的租赁费用,双方签订附加合同后,甲方把花卉摆放到位。

五、本合同未涉及事宜双方按照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另行协商并签订附加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西安鑫悦园艺花卉 乙方:(公章)

地址: 西安市朱雀大街151号小雁塔苗圃花卉

市场北二区3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花卉租赁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了美化环境,陶冶情操,提高工作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花卉租摆的数量及位置

甲方承租摆放乙方的花卉共计_________盆(见附表二),用于_________室内外装饰,其中大花_________盆,中花_________盆,小花_________盆。

摆放的具体位置已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见附表一)。

2、结算方式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附表规定的位置为甲方摆放好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花卉。

甲方付给乙方的花卉押金按合同规定的月花卉租摆费用的两倍计算,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甲方采用每月一付的付款方式(现金、支票均可),即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付给乙方花卉月租金人民_________元整,首次支付花卉租金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年花卉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每个月的租金必须按时交纳,最迟不得超过5天,否则按花卉租摆管理费用的2%追加滞纳金。

甲方如果需要增加花卉数量,可随时和乙方协商,乙方按合同指定的租摆价格的单价来计算增加的租摆费用。在花卉摆放好后,立即签订附加合同。

3、甲方责任

(1)负责看护从乙方租用的全部花卉,承担因丢失和人为损伤花卉(包括花盆、托盘、几架等)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花卉的自然死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

(2)保持花卉摆放位置相对不变,教育己方人员不向花盆中倾倒废水、废弃物,不损伤花卉。

(3)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花卉租金。

(4)协助乙方人员搞好花卉护理工作,提供花卉护理所必须的水源等条件。

(5)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花卉或服务时,要另行付费。

(6)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合作时,协助乙方完整、及时、安全地将承租乙方的花卉撤回。

(7)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花卉只能在上述指定的范围内摆放,不可做其他用途。甲方如需要更换摆放位置及品种(同种规格及价格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未经乙方允许,私自搬动更换位置,造成花卉死亡和套盆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该花卉月租摆管理费用的四倍)。

(8)甲方如果更换或迁移地址,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协商解决花卉的租摆问题。

4、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规定认真负责地摆放和养护甲方承租的全部花卉。

(2)将花卉养护计划和时间提前告知甲方。

(3)及时更换失去观赏价值的花卉,对甲方承租的花卉种类在同档次的条件下进行适当调整,以使摆花效果富于变化。

(4)为甲方摆放和养护花卉时统一着装,注意文明礼貌,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保持甲方摆花场所的环境卫生。

(5)乙方负责向甲方所提供花卉的日常管理(浇水、施肥、修剪),做到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并根据不同季节和花卉情况及时更换,保持所供花卉的新鲜和美观。

(6)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乙方工作人员在摆放植物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5、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期限内,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的一方须赔偿对方剩余年租金额的50%。

(2)如乙方未能及时更换枯死、失去观赏价值的花卉,按拖延的天数,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权扣罚乙方1%的月租金。

(3)如每月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花卉租金,按拖延的天数,每拖延一天,乙方有权追加甲方1%的月租金。

6、租摆时间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月/年)。

7、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 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 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9、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乙方(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联系人(签名):_________ 联系人(签名):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花卉租赁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绿植花卉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绿植花卉租赁数量和价格

甲方租赁绿植花卉___________盆,用于室内外美化装饰。其中大绿植___________盆、中绿植___________盆、小绿植___________盆、特大绿植___________盆、花卉(盆景)盆。

租赁价格为大绿植___________元/盆、中绿植___________元/盆、小绿植___________元/盆、特大绿植___________元/盆、花卉(盆景)___________元/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绿植花卉租金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租金在每月___________日前以___________方式交清。

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日内,甲方需向乙方交纳绿植花卉押金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在合同履约结束后___________日内,由乙方退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租赁绿植花卉的数量、品种、规格及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负责提供摆放场地,无偿提供绿植花卉养护用水。

3.爱护租赁的绿植花卉。因甲方原因造成绿植花卉死亡或盆器破损,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在合同范围以外需增加租赁数量的,应及时同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5.甲方如需要更换摆放位置及品种(同种规格及价格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

6.甲方不得将租赁的绿植花卉转租第三方。

第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或做与租摆无关的事项。

2.乙方的日常护养时间段务必服从甲方,在摆放植物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3.乙方负责向甲方所提供绿植花卉的日常管理(浇水、施肥、修剪),做到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根据不同季节和花卉情况做到及时更换,保持应有的新鲜和美观。

4.甲方如需增加租摆的花卉,乙方应优先提供,相关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需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__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2.设备租赁合同模板 篇二

NPV (净现值) 是融资租赁双方进行财务可行性分析时常用的指标。一个项目的NPV是指在整个建设和生产服务年限内各年现金净流量按一定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的代数和。其计算公式为:NPV (净现值) , 其中:NCFt为第t期现金净流量;K为资本成本或投资必要收益率;n为项目的计算期。从公式中可以看出, 影响NPV的主要参数有: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承租人的现金净流量测算。承租人在决定是否租赁一项资产时, 通常面临的问题是:该项资产通过租赁还是自行购置取得, 在比较租赁或自行购置时, 通常采用差额现金流量法进行计算分析。所谓差额现金净流量是指两个不同方案的现金净流量的差。根据现金流量发生的时点不同, 差额现金净流量的测算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差额初始现金净流量。差额初始现金净流量 (△NCF) 的计算公式为:△NCF=0- (-购置设备的原始投资额) =购置设备的原始投资额 (2) 。二是差额营业现金净流量。差额营业净现金流量 (△NCF) 的计算公式为:△NCF=△收入× (1-所得税率) -△付现成本× (1-所得税率) +△折旧×所得税率 (3) , 通常情况下, 租赁或自行购置设备在使用中的年营业收入是相等的, 即△收入 (差额营业收入) =0, 属于决策无关因素。△付现成本 (差额付现成本) =租赁设备的付现成本-自行购置设备的运营付现成本= (租赁设备的租金支付+租赁设备的运营付现成本) -自行购置设备的运营付现成本。租赁或自行购置设备在使用中的年运营付现成本是相等的, 在计算△付现成本时相互抵销。所以, △付现成本=租赁设备的租金支付。但在融资租赁模式下, 对承租人而言租赁设备视同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承租人每期支付的租金中包含设备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租赁费用。我国现行税法规定, 承租人不能把支付的租金全额从税前抵扣, 而需要分别按折旧和利息抵税。为了顺利按税法要求抵税, 租赁合同需要分别写明本金和利息的数额。如果在合同中没有表明本金和利息, 则需要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内含利息率”按内含利息率计算利息并从租金中剥离出来, 然后从税前抵扣。因此, 公式 (3) 中:△付现成本× (1-所得税率) 可改写为:租赁设备租金中的价款本金+租金中的利息× (1-所得税率) 。另外, 按照融资租赁合约的要求, 租赁期满时设备所有权归承租方, 承租人可以计提折旧。也就是说, 租赁与自行购置均可获得折旧抵税的好处, 因此, 属于决策的无关因素, 计算时不予考虑。这样, 公式⑶可转化为:△NCF=-租赁设备租金中的价款本金-租金中的利息× (1-所得税率) (4) 。三是差额终结点现金净流量。在融资租赁模式下, 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的要求在租赁期满时需向出租人支付资产余值价款, 并且租赁设备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在设备使用期满时可进行清理获取残值, 通常情况下其金额与自行购置设备使用期满时的残值相等, 属于决策无关成本。因此, 差额终结点现金净流量的计算公式可表示为:差额终结点现金净流量=租赁设备期满的净回收额-自行购置设备期满的残值= (租赁设备使用期满时的残值-租赁期满时向出租人支付的设备余值价款) -自行购置设备期满时的残值=-租赁期满时向出租人支付的设备余值价款 (5) 。

根据以上公式 (2) 、 (4) 、 (5) 设计承租人的内含利息率及差额现金净流量的Excel计算模板, 见表1。

表1中:n为租赁期限, M为自购设备的价款, I为年租金, L为租赁期满的设备余值, R为所得税率, 赋予这些变量不同的数值, 即可自动产生承租人的差额现金净流量;内含利息率等同于内含报酬率可用Excel财务函数IRR根据税前现金流量求解;各年租金可按内含利息率分解为利息和本金, 其中第一年的利息=M×IRR, 第一年末的本金=M-M×IRR。

出租人的现金流量测算。对出租人而言, 出租设备是一项特定投资方案, 即出租人只有事先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购入设备, 然后才能出租。因此出租人初始现金净流量的计算公式为:初始净现金流量 (NCF) =-购置设备的原始投资额 (6) , 出租人营业净现金流量的一般计算公式为:NCF=租金收入× (1-所得税率) -营业付现成本× (1-所得税率) +折旧×所得税率 (7) ,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 融资租赁资产属于承租人的折旧资产, 出租人不能计提折旧获得旧抵税的好处。但是, 出租人被税法认定为事实销售, 各期租金是其销售收入, 需要纳税;各期收回的本金 (即出租人购置设备的原始投资的分期回收额) 是其销售成本。因此公式⑺可以改写为:NCF=租金收入× (1-所得税率) -营业付现成本× (1-所得税率) +收回本金×所得税率 (8) 。另外, 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要求, 赁期满时, 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资产余值价款后租赁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因此, 出租人终结点现金净流量的计算公式可表示为:终结点现金净流量=租赁期满收到的设备余值价款 (9) 。

根据上述公式 (6) 、 (8) 、 (9) 设计出租人的内含利息率及现金净流量的Excel计算模板, 见表2。表中:n、M、I、L、R的涵义与表1相同, Y为出租人的付现经营成本, 赋予这些变量不同的数值, 即可自动产生出租人的现金净流量;内含利息率、内含利息和本金的计算方法与表1相同, 在此不再赘述。

折现率的确定。折现率称为投资者要求的必要报酬率或投资项目的资金成本。根据NPV的计算要求, 折现率应与净现金流量相匹配, 在融资租赁决策分析中折现率可分为:租赁期现金流量折现率和租赁期满资产回收额的折现率。一是租赁期现金流量的折现率。由于租赁期结束前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 如果出租人不能按时支付租金, 出租方可以收回租赁资产, 融资租赁业务类似有担保贷款。因此, 租赁期现金流量的折现率可借用有担保债券的税后资本成本来表示。二是租赁期满资产回收额的折现率。融资租赁期满时, 承租人可对设备进行清理获得净残值, 这种残值是预期未来可以收取的, 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 融资租赁期满回收余值的经营风险大于借款的风险, 所以期满资产回收额的折现率高于借款利率, 通常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

二、融资租赁双方NPV的计算模板设计

根据模板 (一) 、模板 (二) 产生的融资租赁双方现金净流量的数值及事先确定的不同阶段现金净流量的折现率, 按照公式 (1) 的要求, 可设计租赁双方NPV的Excel计算模板, 见表3。表中:i为融资租赁期间的现金净流量的折现率, i为融资租赁期满资产余值的折现率;Excel中的NPV函数默认从第一个value (参数) 开始计算现值, 因此, 使用NPV函数时, 处于年份0位置的单元格B2 (承租人自购设备的价款) 、B4 (出租人的设备价款) 应单独列示, 不包含在系列参数value中, 因为在0时点它们已经是现值;终结点的现金净流量要按i进行折现, 用PV函数单独计算其现值。

三、融资租赁Excel模板的实例应用

假定甲公司是一个制造企业, 拟添置一台设备, 该设备预计使用5年, 公司的财务人员正在研究是通过自行购置还是租赁取得。有关资料如下:如果自行购置该设备, 预计购置成本800万元, 预计该资产5年后变现价值为50万元;如果以租赁方式从乙租赁公司取得该设备, 乙公司要求每年租金200万元, 租期5年, 租金在每年末支付, 租赁期满租赁资产归承租人所有, 并为此在租赁期满需向出租人支付资产余值价款50万元;乙租赁公司就出租该设备每年需发生的运营成本、管理费用共计12万元;假定甲、乙公司的所得税率均为33%, 税前借款 (有担保) 利率10% (税后6.7%) 。租赁双方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均为12%。根据以上资料, 基于Excel的租赁双方投、融资决策分析如下:

单位:元

(1) 对模板 (一) 、模板 (二) 、模板 (三) 中的变量进行赋值:n=5 (年) 、M=800 (万元) 、I=200 (万元) 、L=50 (万元) 、R=33%、Y=12 (万元) 、i=6.7%、i=12%。

⑵在Excel状态下对变量已经赋值的模板 (一) 、模板 (二) 、模板 (三) 进行运行可自动产生以下计算结果 (见表4) 。

单位:万元

表4的计算结果表明, 乙公司出租设备是不划算的, 因为出租设备的净现值为-257.39万元;但是, 甲公司租赁设备比自行购置划算, 因为租赁设备可为企业增值224.16万元。由此说明, 在无摩擦的有税市场中, 在融资租赁双方税赋相同时, 一方收益, 另一方必然受损。如果这种现状不能得到改善, 融资租赁业务就无法持续进行下去。因此, 实务中, 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持续开展的主要条件之一, 是租赁双方的实际税率不相等, 政府通过调整税率减少出租人的税负, 使租赁双方都能分享租赁节税的好处, 这正是融资租赁得以存在的最主要原因。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3]吕志明:《Excel高级财会应用》,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该光船租赁合同能否解除? 篇三

原告:吴强、孙兵、蔡民(化名)

被告:宜昌HX航运有限公司

2004年6月,吴强、孙兵、蔡民三原告与航运公司股东刘某、李某、郑某签订一份租船合同,约定将建造中的“宜昌HX6号”轮租赁给三原告,期限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138万元。

“宜昌HX6号”轮于2004年12月7日改建完毕。航运公司却未按租船合同的约定将船舶交付三原告。

三原告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航运公司履行租船合同。武汉海事法院判决三原告与航运公司三股东签订的船舶租赁合同无效,航运公司返还三原告人民币138万元。

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提起上诉。

2005年8月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武汉海事法院的民事判决,判令航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宜昌HX 6号”轮交给三原告,以履行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自实际交船之日起计算。

判决生效后,经武汉海事法院强制执行,三原告于2005年12月11日将“宜昌HX6号”轮拖回连云港市灌南县长茂码头。

因三原告不能出具“宜昌HX6号”轮的有关船舶证书,连云港海事局于2006年3月18日出具海事行政处罚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对“宜昌HX6号”轮的主机油泵进行保存,三原告将“宜昌HX6号”轮拖回连云港后未能实际投入运营。

三原告认为其与被告签订的租船合同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于2007年2月9日,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判令被告返还租金人民币138万元。

被告航运公司辩称:三原告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没有主张交付船舶证书,是三原告自己的过错。同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已经执行完毕,涉案船舶交付三原告已经超过一年,故原、被告之间的光船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已经届满,三原告无权解除合同。

裁判

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光船租赁合同违约赔偿纠纷。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实际交付了船舶?三原告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三原告与航运公司之间的光船租赁合同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新的履行期限,履行期限一年,自实际交船之日起计算。租船合同履行期间至少应当自航运公司交付船舶及船舶证书之日起计算,因此涉案租船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由于出租人未按时交付船舶证书,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为此,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租船合同并判令被告返还三原告租船费人民币138万元。

评析

一、船舶实际交付的判定标准

本案中,三原告与航运公司之间的光船租赁合同经过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实际交船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那么如何判定船舶已经实际交付给承租人了呢?《海商法》第144条将光船租赁合同定义为:“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从定义上看,出租人首先有义务要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其次,对于承租人来说,签定光船租赁合同的目的是在一定的期间内占有、使用和营运合同项下的船舶。因此,“向承租人提供船舶”,也就是“实际交付船舶”的含义,应当被理解为提供适航的船舶,并保障承租人能够合理使用和营运该船舶。在本案中,因三原告不能出具有关船舶证书,导致船舶的主机油泵被连云港海事局依法保存,涉案船舶实际上未能实际运营。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船舶已经实际交付给三原告。

根据《海商法》第146条第1款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港口或者地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交付船舶以及船舶证书。交船时,出租人应当做到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交付的船舶应当适于合同约定的用途。《海商法》确定了出租人的义务不仅包括交付船舶,还要交付船舶证书,同时确保交付的船舶适航且适于合同约定的用途,这是保障光船租赁合同能够实际履行的必然条件。只有出租人完成了上述所有的交付义务,“租赁”才算真正开始。所以,合同双方约定以“实际交付船舶”作为租赁期间的起算点,应当被理解为出租人完成了上述所有的交付义务,承租人自此可以开始对船舶进行使用和营运。

二、光船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依法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4种一般法定解除事由,分别为: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上述法定解除理由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合同。

对于光船租赁合同,我国《海商法》规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法定解除事由。

1、承租人的法定解除事由

根据《海商法》第146条第2款的规定,出租人违反前款规定,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也就是说,如果出租人无法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船舶的实际交付,那么承租人当然取得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光船租赁合同下,承租人的法定解除事由包括:(1)出租人迟延交付船舶或船舶证书;(2)出租人未能在指定地点交付船舶或船舶证书;(3)出租人未尽到谨慎处理的义务,交付的船舶不适航;(4)出租人未尽到谨慎处理的义务,交付的船舶不适于合同约定的用途。

不难看出,法律对于出租人实际交付船舶的义务规定得比较严格,而《合同法》第94条有关获得法定解除权的规定限制性更大一些。在不考虑合同目的是否受到实质影响的情况下,只要光船租赁合同中没有相反的约定,出现上述四个条件中的任何一种情况,法律并没有赋予出租人任何弥补的机会,承租人即刻获得法定解除权。本案中,三原告就是基于出租人迟延交付船舶证书而获得光船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2、出租人的法定解除事由

(1)因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超过7日的

《海商法》第152条第1款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连续超过7日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这条规定就是针对承租人迟延交付租金达到一定天数的情况而使出租人获得合同的法定解除权。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之一,迟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并不立刻产生法定解除权,我国《海商法》给予了7天的宽限期,这种规定可以防止在承租人因疏忽导致租金短暂的未及时支付的情况下,出租人恶意地行使解除权。

(2)因违反船舶航行区域内安全港口的约定而解除合同 《海商法》第134条规定承租人应当保证船舶在约定的航区内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之间从事约定的海上运输。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4.房屋办公租赁合同模板 篇四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办公租赁合同模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办公租赁合同模板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里处大通北川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第3层办公用房的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状况:

1、有限公司办公楼第3层,面积为100平米。

2、房屋产权:该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自月年

2、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三、租赁费用:

1、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方式为一年支付。

2、房屋装修期为一周,即房租计算期为20xx年xx月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的房屋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以保证出租房的真实合法,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内房屋使用权不受侵害。

2、甲方应提供出租房内的上下水管道、暖气、供电等设施,若自然损坏,甲方应及时进行修理,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

4、房屋的取暖费、物业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交付甲方。

2、乙方因工作需要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

4、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室内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承担修缮费用。

5、乙方在租用期间须做到合法经营。

六、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地震,导致房屋损毁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西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办公租赁合同模板2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成都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标的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 号 号楼 号房屋租赁给乙方,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屋系用于办公,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增加该租赁房屋的用途,办公内容不得超越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三、租赁期限、房屋交付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日。

2、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乙方应按约支付首期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租赁保证金、首期物业服务费、物业履约金、用电保证金等费用后,甲方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乙方在《房屋租赁交付确认书》上确认接收。

四、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

1、收费标准:

该房屋的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单价总额小计人民币 元/平方米·(其中:租金 元、综合配套服务费包括配套服务费 元和科技孵化服务费 元)。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每月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小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局印制的发票。在租赁期限内,该房屋租金及综合服务配套费如递增,2、装修期收费:

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提供乙方 天的装修期,即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

3、付款方式:

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支付方式为预付制。如没有装修期,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预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个月的首期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以后乙方应每 个月向甲方预付一次,付款时间分别为 年 月 日前、年 月 日前、年 月 日前。如有装修期,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预付从装修结束日次日起至 年 月 日的首期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以后乙方应每 个月向甲方预付一次,付款时间分别为 年 月 日前、年 月 日前、年 月 日前。

4、收款账户:

乙方应将本合同约定费用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未支

付,仍应向甲方履行支付义务,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对自身造成的损失。

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

大额行号:)

开户银行:

(备注:)

五、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按每月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标准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2.本合同期满,经甲方物业部门验收合格,双方交接完毕,结清甲乙双方的各项费用包括水、电、气费等,甲方将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腾退租赁房屋时应完整保留房屋的装修装饰,保证设施设备的良 好使用状态(正常损耗除外)。否则视为乙方未完成交还租赁房屋的手续。乙方应负责修复,无法修复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若租赁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赔偿。

4、如乙方在经营中出现客户先储值后消费、吸纳众多第三方股权投资等涉及有可能导致资金蓄积超过乙方注册资本甚至可能违反国家金融政策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提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防范后续风险。

六、其它费用

1、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由于装修、经营造成的电费、水费、气费、电话费、数据通讯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水电等甲方代相关机构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

2、乙方在装修期间仍须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履约金、电力增容专项保证金、用电保证金等乙方承担费用详见双方另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3、乙方装修前必须按照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相关规定向甲方交纳装修管理费用。

4、甲乙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承担各自的税费。

七、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约定

1、甲方保证乙方租赁房屋的使用不受该房屋产权变更因素的影响。

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调换、分租、与他人入股成立公司或合作将该房屋提供给他人实际使用等,上述情形均视为承租人发生变更。

3、承租人如需发生变更,乙方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 同意,新的承租人须与甲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结清所有费用,新的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新的承租人,装修物权归属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租赁房屋的合法经营者,有权签署本合同,有权监督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及本合同其它约定。

2、甲方负责按约向乙方收取租赁房屋的各项费用。

3、乙方办理涉及该租赁房屋的营业执照等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相关房屋权属证件、相关登记备案材料等协助义务。

4、在本合同期限内,若乙方发生足以影响乙方经营管理的重大股权调整时,甲方有权要求重新签订本合同,并有权调整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

5、甲方不得擅自干涉或妨碍乙方在该租赁房屋内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应按约交纳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费用。

3、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房屋内部的消防、保安、卫生清洁管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需遵守和维护甲方对本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报甲方备案,并积极配合甲方针对乙方的各项统计工作。

5、乙方应在 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进行合法经营。

6、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环保法》等经营。

7、大楼楼面设计荷载为 kg/m2,乙方不得在楼面放置超过规定荷载的物品。

8、乙方不得影响园区的管理秩序及园区内他人的正常办公,共同维护本园 区的良好秩序和形象。否则,应按甲方要求积极整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乙方应遵守甲方对园区整体形象统一维护的规定,积极配合甲方的一切宣传推广活动。

十、装修装饰

1、乙方如需装修、改造租赁房屋,费用自理,且必须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且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2、乙方如需改善增添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签订书面协议,并按规

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如因乙方改善增添他物导致返修时,由乙方承担返修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增添他物的,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乙方腾退租赁房屋时应完整保留所有装修,甲方对乙方装修均不作补偿。

5、乙方腾退租赁房屋时,经甲方书面同意和确认,乙方自费拆除自己改善 增添的非固定设施设备,乙方应保证该租赁房屋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甲方对乙方改善增添设施设备不作补偿。

十一、维修保养

1、甲方负责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及电梯、消防、井道内强弱电和外墙装饰部分的维护,上述部分在乙方正常使用出现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甲方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未按约维修的,乙方可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包括乙方委托他人维修)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负责租赁房屋除主体结构及电梯、消防、井道内强弱电和外墙装饰部分以外的.其它全部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给予积极协助。

3、乙方负责电表箱计量表具后端的管线铺设及维护,乙方使用的用电设备总功率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容量,乙方如需增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办理。

4、乙方可使用或拆除前承租人遗留的装修及设施,但前承租人遗留的装修及设施不是甲方的交房条件,甲方也不承担保修责任。

5、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及原有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损失和安全责任。

十二、合同终止

1、本合同在以下情形下均为合同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

2)、本合同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影响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达成一致而提前解除。

3)、一方按法定或约定提前解除本合同。

4)、一方无法定情形也无约定情形而提前解除本合同。

上述前3项导致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4项导致合同终止,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租赁期限届满而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租期结束日起7日内腾退租赁房屋;因其他原因而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日起15日内腾退租赁房屋。甲方有权在腾退期满次日停止相关物业服务(含停止提供水、电、气服务等)。

3、如乙方腾退后仍留有余物(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施设备),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如乙方未按本条第2项规定腾退的,必要时甲方有权进入并收回租赁房屋,对乙方存放在房屋内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施设备)在公证处的监督下由甲方清点封存,乙方在1个月内不与甲方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有权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物品。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物品保管费、逾期期间按本合同单价计算的甲方租金损失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若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则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单价,向甲方补交装修期免除的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

5、乙方的租金及综合配套费用、水电气费等均结算至实际腾退日,如超过腾退期满日,每逾期一日,另按应清偿费用的千分之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十三、甲方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约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未按约交付租金、综合配套服务费、租赁保证金之一达 15日的;

(二)乙方所欠水费、电费、气费或其他费用之一达 30日的;

(三)乙方未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四)乙方擅自转租、变相转租、转借他人、调换、分租或与他人入股成立公司或合作将该房屋提供给他人实际使用等。

(五)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六)乙方违反工商法律法规,无照经营或无行业许可证经营的;

(七)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或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八)未按约提交完整证照或提交证照不真实不合法的;

(九)除调整装修外,乙方歇业或停业达30日的;

(十)乙方擅自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的。

(十一)甲方按约交付租赁房屋,乙方无故未按约或拒绝签收租赁房屋的,逾期达10日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十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总额的5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支付房屋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租赁保证金,除应支付逾期应付款之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九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支付水费、电费或其他费用,除向相关主体支付逾期应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九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4、若甲方按约交付租赁房屋,乙方无故未按约或拒绝签收租赁房屋的,乙 方除应支付逾期应付款之外,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总额的5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如租赁房屋出现断水断电等问题,甲方在10日内无法整改恢复正常,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经有关部门认定确属甲方原因造成的,每中断一日,甲方按中断期间的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九向乙方承担违约金。若因水、电等供应部门原因及正常的检修维修造成中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一方无法定情形也无约定情形而确需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必须提前 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总额的5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五、合同的延续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房屋的,应于届满之日前 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该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十六、其它事项

1、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经济、经营及其它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独立承担一切民事、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甲乙双方均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和电话作为履行通知的联系方式,本合同租赁房屋也作为乙方同等有效联系方式。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过错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的邮件退回也视为已送达。

3、乙方对外宣传的所有涉及甲方、租赁房屋所在园区的相关事项应事先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行,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与后果。

4、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出示相关证照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并提交与以上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各2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租赁房屋所在地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6、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房屋办公租赁合同模板3

出租方(甲方): 证件号码: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位于 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

租赁房屋间数 间,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租赁房屋为甲方所有,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

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

(一)年租金标准:RMB 万元/年(含税),(大写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任意提高房租。若租赁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继续租赁该租赁房屋的,租金标准双方另行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 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出具的付款人为乙方的发票后5日内支付。

(三)租金交付:银行转账,甲方收款资料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外,剩余部分甲方应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返还乙方。

第五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租赁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乙方承担水费、电费、采暖费、物业费等费用。乙方应向相关收费单位直接交款并保存相关缴费凭据。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将租赁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4个小时内及时修复,确保不影响乙方正常办公使用。否则,乙方有权交由其他维修公司进行维修或者购置新物,但维修费用或购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迟延达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60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剩余房屋租金及房屋租赁保证金,并甲方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月租金=年租金÷12个月)。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全部房屋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并按一个月租金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应按一个月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月租金=年租金÷12个月),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一个月租金支付违约金,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5.房屋租赁合同标准模板 篇五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标准模板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模板3篇1

出租方(甲方):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

承租方(乙方):xxx,男/女,xxxxx年x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计x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xxxx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模板3篇2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房屋面积共xxx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xxx个月。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xxx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xxx元;租金总额为xxx元(大写x万x仟x佰x拾x元整)。

4、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xx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7)拖欠房租累计xxx个月以上。

9、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0、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1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设施、设备清单

1.厨房用具清单及数量:

2.卫生间用具及数量:

3.家具清单及数量:

4.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5.装修状况记录:

6.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模板3篇3

出租方: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概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xxxx市xxxx街xxxx巷xxx号xxxxxx(小区)xxx栋xxx单元xxx楼xxx号的房屋xxx间(套),建筑面积xxx平方米、使用面积xxx平方米,类型xxx出租给乙方作xxx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xxx个月,甲方从xxx年xxx月xxx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xxx年xxx月xxx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xx个月或空置xx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xxx元,交纳方式为xxxx支付,计人们币(大写)xxxxxxxxxxxx元(元)由乙方在xxx年xxx月xxx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xxx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xxx天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xxxx吨,电xxxx度,气xxxx方。

第七条 甲方收乙方押金xxxx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xxxx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xxx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xxx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xxx%,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xxx%,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xxx%,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

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2.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6.关于设备销售合同模板汇总 篇六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销售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设备销售合同 篇1

甲方(购货方): 地址:

乙方(供货商):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了友好的磋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监控设备和防盗报警设备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购货清单及合同总额:

二、设备交付:

合同设备由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的三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

三、支付条款

1、甲方须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大写: 圆整。

2、乙方若没有收到合同总金额的 %,有权拒绝交付合同设备。

四、质量承保:

1、乙方保证自交货之日起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间如设备本身发生质量问题,根据甲方的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及维修。2、壹年内因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上门维修。3、因为甲方人为造成产品故障,乙方需要适当的收取维修费用。

五、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合同在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3、合同的修改应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六、附注:

1、本合同一式两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团结合作之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诉讼,诉讼管辖地为各自所在地法院。

3、本合同所确认的货物,至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损坏风险的承担由甲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销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标的1.1 甲方同意同乙方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_________设备用于_________项目。将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1.2 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 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二条 价格

2.1 合同设备的价格为:_________,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一。

2.2 上述合同总价是固定的。

第三条 付款条款

合同第二条中确定的合同总价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3.1 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同时提供甲方同等金额的资金往来发票。

3.2 交货款:在合同设备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3.3 验收款:在合同设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四条 合同设备的交货

4.1 所有合同设备应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内,由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________机场。货物的导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4.2 乙方应于交货日14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合同号、合同设备的名称、数量、估计总重量与总体积,以及预计交货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乙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第五条 合同设备的检验

5.1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后_________日内在进行。双方应指派代表参加检验。

5.2 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

5.3 如双方认可的合同设备的小缺陷,并不影响设备性能,双方仍然签署验货合格证书,但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缺陷。

5.4 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将作为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如果确认为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取得补充或替换设备。如果确认为甲方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尽快向甲方补充或替换设备。

第六条 保证与赔偿

6.1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并未使用过的。

6.2 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与原厂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详见附件。

6.3 保修期内,乙方在收到甲方运于至指定地点的有缺陷设备后,应尽快将更换设备自费运至甲方。

6.4 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条的要求按时交货,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第三周起每周按迟交货物总价的0.5%计,不足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上述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上述赔偿不能解除乙方交货的责任。赔偿金的支付将被认为已足额补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6.5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合同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支付方式为:从规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应付未付合同款额以每日0.5‰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5%。

6.6 如果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执行延迟,则交货周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共计为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7.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7.3 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航空挂号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第八条 仲裁条款

8.1 所有与合同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2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8.3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8.4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以及事务、业务或操作方法实行严格保密。

9.2 一方保证,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秘密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一方承认并同意,对方是秘密信息的独家拥有有者,将不直接、间接侵犯或损害对方对秘密信息的所有权。

9.3 一方应只在下述情况下,方可使用秘密信息:

出于评佑、论证将承担工作的需要;

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

不论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对对方不利、有损或相竞争的目的。秘密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被复制、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信息编纂、透露给第三方。

9.4 一方除经按本合同许可外,不得传播、透露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秘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和需获悉秘密信息以辅助本方履行其义务的员工披露。一方保证,在上述本方代表和员工知悉秘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秘密信息的机密性与专有性,并保证上述代表与员工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整,根据此项保证,一方将向对方赔偿因上述代表、员工违约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与其他支出。

9.5 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约定的对双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0.1 本合同签约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条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合同解除或终止:

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开透露合同内容,除非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将合同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则不需对方事先同意。

11.4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1.5 本合同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销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标的1.1 甲方同意同乙方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_________设备(以下简称合同设备)用于_________项目。将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设备外称的同时也请列出分项价格)

1.2 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 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条款为合同不可以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二条 价格

2.1 合同设备的价格(以下称为:合同总价)为:_________,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一。

2.2 上述合同总价是固定的。

第三条 付款条款

合同第二条中确定的合同总价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3.1 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同时提供甲方同等金额的资金往来发票。

3.2 交货款:在合同设备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3.3 验收款:在合同设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四条 合同设备的交货

4.1 所有合同设备应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内,(此周应为最晚交货设备的周期),由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________机场。货物的导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4.2 乙方应于交货日14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合同号、合同设备的名称、数量、估计总重量与总体积,以及预计交货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乙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第五条 合同设备的检验

5.1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后_________日内在进行。双方应指派代表参加检验。

5.2 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

5.3 如双方认可的合同设备的小缺陷,并不影响设备性能,双方仍然签署验货合格证书,但是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缺陷。

5.4 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将作为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如果确认为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取得补充或替换设备。如果确认为甲方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尽快向甲方补充或替换设备。

第六条 保证与赔偿

6.1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并未使用过的。

6.2 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与原厂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详见附件。

6.3 保修期内,乙方在收到甲方运于至指定地点(费用由买方负担)的有缺陷设备后,应尽快将更换设备自费运至甲方。

6.4 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条的要求按时交货,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第三周起每周按迟交货物总价的0.5%(百分之零点五)计,不足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上述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上述赔偿不能解除乙方交货的责任。赔偿金的支付将被认为已足额补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因迟交货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间接损失)。

6.5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合同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支付方式为:从规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应付未付合同款额以每日0.5‰(万分之零点五)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5%。

6.6 如果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执行延迟,则交货周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共计为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7.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7.3 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航空挂号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第八条 仲裁条款

8.1 所有与合同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2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8.3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8.4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是仲裁部分除外。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以及事务、业务或操作方法(下称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9.2 一方保证,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秘密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单位、个人,也包括乙方的关联企业如子公司、参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一方承认并同意,对方是秘密信息的独家拥有有者,将不直接、间接侵犯或损害对方对秘密信息的所有权。

9.3 一方应只在下述情况下,方可以使用秘密信息:

(1)出于评佑、论证将承担工作的需要;

(2)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

(3)不论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对对方不利、有损或相竞争的目的。秘密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被复制、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信息编纂、透露给第三方。

9.4 一方除经按本合同许可外,不得传播、透露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秘密信息可以向本方的代表和需获悉秘密信息以辅助本方履行其义务的员工披露。一方保证,在上述本方代表和员工知悉秘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秘密信息的机密性与专有性,并保证上述代表与员工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整,根据此项保证,一方将向对方赔偿因上述代表、员工违约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律师费)与其他支出。

9.5 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约定的对双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0.1 本合同签约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条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视为合同解除或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开透露合同内容,除非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但如需将合同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则不需对方事先同意。

11.4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1.5 本合同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合同设备清单及价格(略)

附件二 原厂商提供的主要设备保修期(略)

设备销售合同 篇4

甲方:XXX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厨房设备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一、设备名称及价格、数量:

胜利牌9A-II型消毒柜台12434.40元

总计含税价:12434.40元

二、验收及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设备,经过乙方调试、调用完好后,甲方将对设备进行验收(即核对规格、数量、质量等)。

2、总价:12434.4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肆佰叁拾肆元肆角),设备销售合同范本其中包括设备、人工、运输、税金等费用。

3、甲方在核实设备无误后必须将设备款如数付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规定的程序使用设备。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设备(红外线消毒柜)从验收之日起免费保修壹年(注:人为或其他电路因素将不列入保修范围)。

3、甲方使用设备中(保修期内),如出现设备问题,乙方将在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无偿进行修复。如不在保修期内,乙方需向甲方收取合理的材料及人工费。

四、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诉讼发生的律师费、交通住宿费由违约方承担。

五、其它事项: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XXXXX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印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销售合同 篇5

甲 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 话: 传真:

地址: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购买供暖设备一套。双方就如下条款达成协议并签定该合同。

一、合同总金额:

乙方向甲方提供 设备一套,包含

该设备总价为人民币(RMB)(大写: 元整)

设备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包括在本总价格内,不再另行计取。(约定事项:合同签定后乙方自有 归甲方所有。)

二、订购设备及乙方工作范围

1、采购设备:

2、乙方工作范围:

2.1产品配置表

2.2 产品设备的提供

2.3工程施工图的设计

三、系统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产品技术及质量标准

详见产品使用手册、说明书及相关质量检验报告。

五、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2、乙方职责

2.1负责甲方采暖产品的提供

2.2 负责采暖系统施工图设计。

2.3乙方在确认的时间内,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六、供货周期

1、本项目总期限为 日,乙方保证在约定期限内提供产品及施工图。

本项目产品配置图约 个工作日;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约 个工作日;

本项目设备到场约 个工作日。

2、产品验收约定

2.1 产品验收结束后,乙方应交甲方《采暖系统平面施工示意图》一份。

2.2 验收产品按产品型号数量按《产品配置表》中所列各项确认。

七、产品保修

产品质保期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须支付合同总额的 %总计人民币(RMB)元(大写: 元整)

2、产品到场并由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甲方须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总计人民币(RMB)元(大写: 元整)

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2、若乙方提供的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无法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需负责赔偿乙方损失。

十、补充合同与无效承诺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凡甲方任何个人

未经授权对乙方所做的未在合同与补充合同之内的承诺,均属于无效承诺,乙方概不负责。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司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 户 行:

销售经理:

年 月 日

设备销售合同 篇6

工程名称: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xxx设备厂

签定合同地点:

甲、乙双方关于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经协商一致,达成设备购销合同。

一、产品名称:厨房设备

二、生产厂家:天津市xxx设备厂

三、设备工程总价:人民币(大写)捌万捌仟叁百元整

人民币(小写)¥88300

四、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1、产品具体数量、规格、型号、详见附件(天津市京丰橱 具设备厂供货明细)

2、乙方提供的产品(包括零部件)必须是全新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乙方承诺所供产品与确定产品完全一致,如工程进度发展变化或自然灾害,必须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3、乙方对所供的厨房设备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期,(人为造成除外)并责任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因甲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维修乙方只收材料费,不加收人工费)。

五、交货设备数量:

按照《天津市xxx设备长提供明细》上的货物数量、品牌、规格为准。

六、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定交付予付款之日起,乙方将在5日内将所提供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对厨房设备负责安装,调试工作,所供产品运输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安装、调试及验收:

1、乙方必须在供货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安装调试工作(因甲方工程进度延误除外)。

2、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对设备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设备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乙方设备,否则视为自动验收合格。

3、产品进行验收,应按照明细上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国家及行业标准验收。

八、货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计算。

2、付款方式:货到甲方场地验收后付给乙方总货款的50 %即人民币(大写):肆万肆仟壹佰伍拾元整(¥44150);安装调试完付给乙方总货款的 45 %即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柒佰叁拾伍元整(¥39735);质保金5%即人民币(大写):肆仟肆佰壹拾伍元整(¥4415),XX年6月8日甲方认定设备无问题一次付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乙方将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无权拒收设备及逾期支付货款,否则出 现后果由甲方负责。

3、因设备的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必须将厨房水源、电源,灶具气源连接到乙方指定位置。

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向天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后附厨房平面设计图、水电图、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天津京丰橱具设备厂供货明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设备销售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因甲方设备配套需要电机,乙方电机符合行标条件进行生产供应,为了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实现双赢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遵守:

一、购销电机价格:按双方确定签字的价格表为准,如需调整,乙方根据市场行情,应提前通知对方,方可变更价格。

二、质量技术要求:质量保证按行标电机生产,如出现铝线产品,假一罚十,保证通过国家质量检测提供检验报告。

三、运输费用及交货地点:乙方承担到供方城市物流交货,由物流运输到甲方城市其物流费用甲方自付。

四、购销电机计划:由甲方提供电机计划单,通知发货时间(注:大单提前一个星期)。并且甲乙双方的传真件视为有效。

五、售后方式:乙方电机产品除人为缺相,过载或自然灾害,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其余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条件包换,但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六、付款方式:货到付款,按发货单总额,押扣%结算付清,押底不得超过万元,在年底押垫底累计款,必须全部付清给乙方。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生产电机必须达到甲方配套要求,甲方订购电机为万元/年,享受供方大户出厂价。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起诉方选择本户籍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日期生效。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

身份证:身份证:

年月日

设备销售简易合同范本二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7.设备租赁合同模板 篇七

一、案情简介和法院判决

蔡枝滔等村民诉广州溪头风景名胜区规划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先后由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11年7月10日,村委会在未经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议的情况下,以村委会的名义与规划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规划公司盖章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约定鉴于蔡氏古堡原租户违约拖欠租金多年, 已造成甲方(村委会)重大经济损失,甲方决定终止原租约,并委托乙方收回蔡氏古堡的使用权,并将位于从化市良口镇溪头村的蔡氏古堡及附属庭院房舍出租给规划公司,期限自2011年10月1日起至2031年9月30日止,租金为4000元/年,以及其它相关的权利义务。蔡枝滔等村民得知后,认为未经村民会议集体讨论决议,该合同将会损害村民的合法权益,遂向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村委会与规划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一审法院认为案件争议焦点有二:第一,关于原告是否适格。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和破坏,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蔡枝滔等106个村民认为村委会、规划公司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侵害了其合法的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存在主体资格不适的问题; 第二,关于合同效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集体财产;……”。因上述合同违反了该民主程序, 故对蔡枝滔等106个村民提出确认村委会、规划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此外,二审法院认为规划公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而不是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其单方面的解读。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二、如何区分效力性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而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则只是对违反者加以制裁,但并不否认合同效力。

在2013粤高法审监民提字第53号湛江市东海岛实验区东简镇某村村民小组与吴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为,“某村违反民主议定原则发包林地给吴某经营,依法属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而不属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故合同有效”。而在本案中,法院却认为,“规划公司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而不是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其单方面的解读,本院不予采信”。同样是有关处置集体财产合同效力的案件,同样为广东省法院审理, 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由此可见,对于如何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在目前暂无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一般为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那么,我们应如何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呢?笔者提供参考方法如下:第一,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属于效力性规定;第二,虽然没有规定违反导致合同无效,但违反该规定的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属于效力性规定;第三,如果是为了实现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则属于管理性规定;第四,效力性规定主要针对行为内容,而管理性规定主要限制主体的行为资格。审判实践中常见的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房地产中介需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等,均属于管理性规定。但是对上述判断标准要综合运用,如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关于营业范围的强制性规定, 虽然调整对象主要是主体资格,但由于此类主体是否有相应的资质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与市场秩序, 因此应认为是效力性规定。

三、未经村民民主程序的租赁合同效力定性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里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二审法院判决认定涉案租赁合同无效所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就是说,二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集体财产”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笔者不予认可, 笔者认为该法仅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具体理由将在下文中予以解释。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未明确规定未经过民主程序的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 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很明显,该条文并没有规定未经过村民会议程序的合同无效。然而本案中法院却直接适用该法认定涉案合同无效,笔者认为有失妥当。

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谓“社会公共利益”,即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而本案中所涉村民的利益,则为特定多数人的利益,不属于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规划公司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也并没有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结合到本案中,笔者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更大程度着重国家对村民委员会的管理,属于对村民委员会的行为的调整规范,并不涉及到其他民事主体,更未涉及到村民委员会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的效力问题。因此, 笔者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不能以该法作为认定民事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

然而,笔者随机抽取了广东省内部分法院审理的没有经过村民会议讨论而处置集体财产的合同效力的案件,从2004年到2014年的55个案件样本中, 只有3个案件是认定合同有效(且为农业承包合同而非租赁合同),即94%的该类案件在广东省内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均是被认定为合同无效的,包括本案。

笔者分析,司法实践与理论出现上述悖论的原因很可能是由于村民集体财产处分案件多为金额大、人员多的群体性事件,处理稍有不慎,社会影响就非常大,进而使得法院的维稳压力较大。因此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基于实际社会效果、对更多利益体的保护、社会稳定等因素,多认定没有经过村民民主程序的租赁合同无效。

四、小结

承租人承租前应要求村委会出具租赁物业事宜已经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均规定了村委会处分 集体财产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否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由此可见, 承租人在承租农村集体物业时,对该物业的出租是否已经履行民主程序负有谨慎注意义务。因此,承租人在承租前应要求村委会出具租赁物业已经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对村委会是否有权处分集体财产保持应有的谨慎,确保合同有效。

对尚未履行民主程序的农村集体物业租赁合同的补正措施。若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农村集体物业尚未履行民主程序,则其面临着合同无效的风险。此时,可对无效合同予以补正。所谓无效合同的补正,是指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不能满足有效条件,当事人可以通过事后补正来使合同满足有效的条件,促使合同有效。就农村集体物业租赁合同的补正,主要有以下几种措施:第一,重新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农村集体物业租赁事宜;第二,根据村委会的议事规则或章程规定的补正手续进行补正;第三,让村民代表在村委会的资产报告或财务报表上签字;第四,由村委会出具承诺函,书面明确由其自行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应确保能够取得的证据都已在举证期限前提交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那么,何为“新证据”呢?法律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本案中,规划公司在二审审理期间提交了其与村委会签订的《房屋交接备忘录》、《公证书》、存款历史交易明细清单等,因该证据均可在一审期间取得,故不属于新证据的范畴,二审法院不予接纳。

8.违法建筑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研究 篇八

关键词:违法建筑; 租赁合同效力 ;立法完善

一、违法建筑租赁合同的立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条和第三条明确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立法倾向于判定违法建筑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我认为,该司法解释在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条件上,有诸多值得质疑的地方。

(一)标的物的违法性与租赁行为的违法性是两个概念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了认定无效合同的其中一个情形为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是以标的是否合法为标准对合同效力所做出的判断。标的是针对合同“内容”而言,即法律行为的标的,也就是法律行为的内容:行为人在行为时所欲发生的法律效果 。因此,应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欲发生的法律效果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来认定其效力,而不是依据合同本身的标的物是否合法来直接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本身是一种合同行为,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把自己所有的房屋供承租人占有和使用,以收取租金。也就是说,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租赁行为,至于出租的是合法建筑房屋还是违法建筑房屋,均不影响租赁行为是否合法,因为并没有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租违法建筑物。司法解释中以租赁标的物违法为依据,把出租违法建筑的租赁合同认定为无效,显然是把标的物的违法性与租赁行为的违法性等同起来,混淆了两者的区别。

(二)与已有司法解释对同类问题的处理规则不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八条规定: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无效。这里规定,认定抵押无效,要求违法建筑是以“法定程序”确认的违法建筑。这一具体限定有利于减少无效合同。但是,《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中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这里把未取得两证进行施工的建筑行为认定为违法行为并没有要求以“法定程序”确认,而直接由审判机关进行司法确认。

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法权应该是相互独立的,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政政机关和审判机关,应当恪守自己的职责范围,无权僭越。两个司法解释,对待同一类问题却是不同态度和不同要求,这不仅不利司法统一,也不利于维护宪法的权威。

二、立法上的完善建议

根据上述对于违法建筑租赁合同效力判定的现状及其所存在的问题,我提出如下的立法上的完善建议:

(一)明确认定违法建筑租赁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违法建筑的存在并不妨碍出租违法建筑的合法性,如前所述,标的物的违法性与租赁行为的违法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租赁合同本身是一种合同行为,违法建筑租赁合同并不侵害国家和社会的权益,只要违法建筑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是本着自愿原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违法建筑租赁合同应该认定为有效,这符合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

但同时,私法自治所赋予的自由也是相对的,它受到公法一定的限制。因此,违法建筑合同要获得有效性,必须具备“取得法律认可”的条件,该条件包括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的批准, 或者在因房屋建筑实体违法时并没有受到行政机关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

(二)增加对房屋建筑实体违法时租赁合同效力的判定情形

司法解释对因程序违法而导致房屋建筑违法的租赁合同规定了事后可以通过补办相关许可证而承认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但对因实体违法而导致建筑违法的租赁合同却没有相关规定。我认为,实体性违法的建筑并不一定存在现实的危害性,所以对于因实体违法的建筑而签订的租赁合同,不能一概认定为无效合同,而应当根据行政机关对于该违法建筑的处分而对租赁合同作出效力的认定。如果行政行为,尤其是行政处罚行为,对违法建筑行为,在处罚时做出了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才能认定建筑物不符合规划设计,此时,违法建筑租赁合同因不具备法律认可的条件而无效。如果行政处罚做出了其他处罚,但没有做出限期拆除的处罚,这就意味着建筑物与规划设计并不冲突,无需拆除,此时应当承认违法建筑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三)明确审查房屋建筑合法性的法定程序

对建筑行为是否符合规划法的规定进行审查,这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民事审判权不应介入,否则就是对行政权力的僭越。根据上述观点,为了维护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相互独立的体制,同时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司法统一,我建议在判断房屋建筑的合法性时,在立法中应当明确规定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确认。

参考文献:

[1]张勇.房屋租赁合同争议问題研究[D].辽宁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4月

[2]朱宝.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6月

[3]应仕海.违法建筑买卖合同效力判定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4月

[4]杨文杰.违法建筑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J].载于社科纵横.2011年9月

上一篇:幼儿园户外解说词下一篇:中学高中生物教研组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