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爱情伦理观

2024-10-20

马克思的爱情伦理观(6篇)

1.马克思的爱情伦理观 篇一

二、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革命与他们的社会伦理理论

上述政治哲学转向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是一种严重的挑战。如果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不能对当前政治哲学研究中的问题作出自己的有说服力的回答,它将在生活中进一步丧失话语权和影响力。自说自话的宏大叙事是没有市场的。

面对这种挑战,有的学者提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甚至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一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都属于政治哲学或政治伦理学。这种观点其实是不能成立的。这是因为,第一,政治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理论的核心问题。他们有大量关于政治问题,例如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党等等的论述,但所有这些论述都是围绕一个中心展开的,这就是人类的解放。人类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的总题目,政治理论只是它众多组成部分中的一个,把马克思主义归结为政治哲学,显然是不妥当的。第二,就马克思恩格斯本人而言,政治从来都不是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也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哲学领域,更谈不上用它统摄整个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伦理道德和政治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最根本的特点是以唯物史观为基础。按照这种历史观,道德与政治都属于上层建筑,它们的特点与发展均依赖于生产关系进而依赖于生产力,最终随着人的劳动实践引起的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他们对政治和伦理问题的哲学思考包含在唯物史观之中。离开唯物史观基本框架就政治谈政治、就道德谈道德,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是历史唯心主义。第三,政治哲学是用哲学的方法为现实的政治体制作出解释、辩护,或者从具体操作的层面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稳定、和谐进行政治设计。不论从哪个角度理解,它们都与革命家马克思恩格斯格格不入,因为他们认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9]并不是说这样的政治哲学研究与马克思主义不能相容,而是马克思恩格斯根本无意于旨在为现实服务的政治设计,他们不愿做这样的研究。

当然,我们可以本着唯物史观的基本精神对现实生活中的公平、正义等问题加以研究,形成一种政治哲学理论,就像今天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建立的经济哲学、文化哲学、环境哲学等一样。这样做无可非议,不过,这样的理论只能说是马克思主义的,而不能说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因为他们本人没有这样的理论。在他们看来,唯物史观揭示了社会发展规律,因而也就从宏观上揭示了政治伦理和政治制度演化的规律。他们没有对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任何一个具体社会形态中的政治做过系统研究,像罗尔斯、哈贝马斯、哈耶克等政治哲学家那样。他们尤其没有从实现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探讨过政治设计的理论问题,因为他们认为,在资本主义框架中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正义的,他们的宗旨是要埋葬这样的制度。

尽管如此,眼前正在发生的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的政治哲学转向,对于我们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伦理思想,进而研究整个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还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启示,即:我们可以突破一百多年来形成的思维定势,从伦理道德的角度重新认识整个马克思主义,对它作出新的解读。或者换一个角度看,它启发我们思考,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能不能在当前这场政治哲学转向的背景下获得新的生机,为解决十分紧迫的现实问题作出贡献,自己也从而得到新的发展。顺着这样的思路,我们会发现:事实上,伦理道德问题在全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地位远比我们以往的理解重要的多,它的地位十分重要,也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从总体上看,整个马克思主义就是一种伦理学理论。以往我们之所以没有从这样的角度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是因为我们自己还局限在过去长期形成的对伦理学的理解,把它主要看作关于个人行为规范的理论,是一种德性理论。这从根本上限制了我们对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的研究:第一看不到马克思恩格斯是伦理思想家,第二认识不到他们在伦理学领域完成了一场革命性的变革。

就思想而言,马克思恩格斯是启蒙运动的产儿,是热烈的人道主义者。法国大革命后,人道主义是欧洲一切进步知识分子都认同的思想,马克思的父亲、岳父的思想也有明显的人道主义色彩。对于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德国来说,基督教中的“人道主义因素”,即对人的精神价值、人在上帝面前的平等、人作为上帝造物的神圣性等的高度肯定,使德国人面对西方先发资本主义国家种.种社会不公、物对人的奴役、道德沦丧的现象无法平静。康德、费希特、黑格尔的哲学都是对实现人与神、人的欲望冲动与客观性理性统一的尝试。成长于如此氛围中的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少年时期便对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的精神价值失落产生强烈不满,这在马克思中学时期的文章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就这一点而言,他与空想社会主义者、费尔巴哈是基本一致的。最能反映这一点的是马克思在1844年初发表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话:“德国理论的彻底性从而其实践能力的证明就是:德国理论是从坚决积极废除宗教出发的。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10]他们认为,德国那样的封建社会以及英法那样的资本主义社会,正是使人受到侮辱、奴役、遗弃与蔑视的社会。这段话说明马克思对旧社会的批判具有突出的道德色彩,这也是空想社会主义者以及费尔巴哈所具有的。从人道主义出发,对旧社会的道德谴责是马克思恩格斯思想转变和由此形成的全部理论的逻辑起点。今日的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等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马克思与他们的不同之处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把人道主义的真正实现寄希望于对社会,特别是对社会上层人物的道德说教上;费尔巴哈认为只要从哲学上说明了人的本质在宗教中丧失了,他的本质就可以回归;青年黑格尔派则像黑格尔一样迷信哲学的魔力,以为依靠哲学批判就可以颠覆整个旧世界;今天的政治哲学家们比较现实,认为利益和道德的结合通过政治哲学设计的良序社会就可以实现。马克思恩格斯则不一样,由于接受了法国唯物主义的影响,他们认为人的本质丧失,真正原因在于社会。马克思说:“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是,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从发现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11]由于以上认识,在从空想社会主义者到今天的政治哲学家们热衷于道德说教、哲学批判或者政治设计的地方,马克思恩格斯把注意力集中在对社会的批判与改造上。至于如何批判改造旧社会,马克思恩格斯的与众不同之处是,他们发现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意识到道德说教、哲学批判以及从道德原则出发的政治设计的空想性、苍白无力和唯心主义性质。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2]实际上是说要用实践的方式改造社会。这里说的“改变世界”,一方面是指社会革命,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是指在劳动实践中发展物质生产力。

以上所说的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思想。至于唯物史观,只是对他们所说的对不道德的旧社会加以人道主义改造的合理性的哲学论证;剩余价值学说则是为了揭示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从而动员组织埋葬旧社会的物质力量;科学社会主义不过是关于从政治上“改变世界”的一些具体方法的探讨。他们所设想的代替不道德的旧社会的是共产主义社会,这是人从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状态中的彻底解放,是人的自由王国,是“最无愧于人的本性的社会”,是人道主义的彻底实现。这样的社会无疑是真正合乎道德的。

以上所说的正是马克思恩格斯全部思想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以人的解放为目标,中心是改造社会关系——消灭奴役人的旧社会,建立最无愧于人的本性的共产主义社会,使社会成为道德的。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的哲学理论、政治经济学理论,都是对上述人的解放理论的论证,科学社会主义则是对实现人的解放具体途径的探索。以往我们只看到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对于这三个组成部分的核心、宗旨,则忽视了。

站在今天的高度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理论?正是伦理学理论,社会伦理学理论!伦理学家高兆明先生在讲到个体道德与社会伦理的区别时说:“社会伦理则以作为共同体的社会本身作为研究对象,它在抽象的思维中将社会本身人格化,并与个体相对应,专门研究这个与个体相对应的虚拟人格本身应当具有的内在秩序与运行法则。……个体道德研究个体应当如何,社会伦理则研究社会应当如何。个体道德为个体寻求价值合理性根据及其存在方式,而社会伦理则为社会寻求价值合理性根据及其存在方式。伦理学当然应当研究个体道德,但伦理学的职责又不仅仅是关注个体的心性修养与美德陶冶。伦理学更应当关注社会关系、社会秩序与社会制度。伦理学不仅仅应当研究个体心性如何才可能是善的,如何才能成为道德君子,更应当研究社会本身如何才可能是道德的,如何才可能是自由公正、合乎人性健康生长的。”[13]马克思恩格斯的全部思想,就是这样的社会伦理学说。他们从人出发研究社会这一作为人必须与之交往的虚拟主体与人的关系,对它们加以道德评价,因为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社会制约人、决定人。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侮辱人、奴役人,是不道德的,共产主义社会是最合乎人的本性的社会,因而是道德的。改造现有社会使之合乎道德,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就是自己的使命。

应该承认,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说过他们的理论是社会伦理学,但是他们认为:第一,个人道德不能决定社会,相反,它要由社会来决定;第二,从人的角度看,最大的不道德者不是资本家,而是资本主义社会,人要获得解放,必须使社会成为道德的,即用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这表明,他们以追求人的解放为使命,但着力研究的正是社会和个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是对社会的改造和道德提升。我们从今天的现实出发把它解读为社会伦理学,是合适的、恰当的,只不过是揭示了他们的思想本来就具有的特点而已。从方法论上看,这是无可指责的。今天我们用来称呼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的标准用语——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同样也不是马克思恩格斯自己的用法,而是后人根据他们的思想提炼概括而成的。

以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另一个不足,是没有看到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伦理学思想的形成,是人类伦理思想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转折,是他们在这一领域完成的一次革命。自古以来,中外哲学家关注的主要是个体道德,研究用什么样的道德规范才能使人的行为合乎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对人类道德生活影响最大的基督教和儒家学说是这样,17世纪以来西方各种哲学中的伦理学思想也同样如此。这是从社会出发要求和规范人的行为的理论。主体是社会,人只是必须加以限制约束使之“克己复礼”服从社会需要的客体。马克思恩格斯对这种情况做了革命性的颠倒。

在讲到马克思完成的哲学革命时,人们常常引用他的这样一段话:“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4]认为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就在于提出实践唯物主义,建立了新的世界观。其实,对这样的理解还可以做进一步的分析。马克思的确强调要把世界当作实践去理解,但他同时还说“要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从主体出发理解世界,比从实践出发理解世界更深入、更普遍。实践只是从主体出发理解世界的表现之一。从主体出发首先包括对世界的认识与评价,当世界不能满足人的需要时,人才通过实践活动改造世界。立足点、出发点的转变,由客体转向主体,转向人,这才是马克思哲学革命的实质。

马克思恩格斯在伦理学上同样完成了这样的革命性转向。或者说,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革命本来就包含有伦理思想上这种出发点由社会向个人的转变。以往的伦理学理论要求人“克己复礼”消除原罪,是要从社会的需要出发改造、规范人,使人成为道德的,服务于社会的需要;马克思说“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是要从人的个性自由、人的需要出发改造社会,使社会成为道德的,服务于每个个人的需要。这是两种出发点和思维走向完全不同的道德理论:一个是德性伦理,从社会出发看个人,旨在改造个人使之成为道德的;另一个是社会伦理,从个人出发看社会,旨在改造社会使之成为道德的。伦理学上的这种转向,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哲学革命的基本精神,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这样的转向,他们的伦理思想和整体的哲学世界观,就相互冲突了。遗憾的是,我们以往只注意到他们完成的整体上的哲学革命,对相应的伦理思想上的上述转向,认识不够。

正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完成了伦理学上的这种革命性转向,他们不大注意研究个人的道德规范,没有在个人道德品质的完善提升问题上下工夫,而是主要研究对社会的改造。与此相应,他们也不注重研究具体的政治设计,而是关注社会发展的规律、趋势与改造途径。

几千年来各类圣贤和道德家总是教导人们:为了社会的稳定,不许杀人、不许偷盗、不许奸淫……要做有道德的人;现在马克思把这番话倒过来了:为了人的个性自由发展,社会不应该侮辱人、奴役人、遗弃人、蔑视人,社会应该是有道德的社会。讲的都是伦理道德问题,但二者是多么的不同啊!

2.马克思的爱情伦理观 篇二

目前, 在世界上许多社会主义国家都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 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 国家的政治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因此, 讨论马克思实践真理观的内涵不仅对哲学的研究, 而且对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根据马克思主义含义, 将实践和真理观的内涵作为重点研究对象, 用事例论证的方法讨论马克思实践真理观的内涵。

1. 马克思主义背景及内涵

1.1 马克思主义诞生背景

工业革命进行后, 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随着工业革命推进, 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促使了马克思思想的产生, 正因如此, 马克思在其好友恩格斯的帮助下, 两个人通过共同的努力创建了马克思主义思想。

1.2 马克思主义的含义

辩证与历史唯物主义共同构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 它是由德国古典哲学进化而产生的。在辩证唯物主义中:世界中的物质在不同的时候发生着不同的变化, 而变化的基础就是物质。人类生产生活发展的基础则取决于物质生活资料的获取与劳动的付出, 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对生产起主要因素, 生产力是由两者构成, 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

2. 马克思实践真理观的内涵

2.1 实践与真理的含义

马克思认为实践真理观是重要的观点, 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活动则是实践活动。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活动则是通过实际的操作, 对客观的事物进行探讨的过程, 在现实生活中就是指动手操作的过程, 只有亲自动手进行实践, 才会对研究的事物有进一步的了解, 只有在熟练掌握被了解事物的本质时, 其中蕴含的真理才会显现。

人们对于不同事物的正确认识过程就是对真理的探索过程, 人类的活动大体上都是为了获得真理而努力着, 这是人类的特点, 人类还善于用真理作为实践的指导方式, 从而获得想要达到的成功目标。真理往往深深蕴藏在事物的本质下面, 不通过实践的探索, 仅凭主观的猜想是很难得到准确的真理。

2.2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列宁说过:“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 因为实践不仅有普遍性的优点, 并且有直接的现实性的优点。”因此, 无论是真理的实践形态, 还是真理的理论形态, 都不是天然正确的, 都有一个检验的问题, 而检验它们的最终标准只能是实践[1]。

实践能够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必定有其道理, 下面通过分析两者的特性, 得出实践可以检验真理的原因。人们通常认为真理就是事物本身存在的作用意义, 而检验真理就是检验这个事物存在的意义与作用是否正确。人们不能说自己做的事情是对的, 需要借助他人或者一种工具去检验其真实性, 这种工具就是实践。由此可见, 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既不能是思想本身, 也不能是客观事物, 而只能是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工具, 而这个重要的工具就是实践。

亚里士多德曾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认为地球是圆形的, 并且处于宇宙的中心位置, 还认为物体下落的速度与物体的重量成正比。后来, 伽利略通过望远镜观测天体的运动情况, 以及对实验数据的分析, 推翻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 并论证了哥白尼的日心说理论。后来, 开普勒进行进一步观测和研究, 经过数年的努力, 最后总结出著名的开普勒三大定律, 为今后研究天体运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此可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在用实践对真理进行检验的过程中, 逻辑证明可以起到补充说明作用。在实际中, 人们通常对将要实行的计划、方案进行理论方面的论证, 以初步判定它的可行性, 当初步的理论分析通过后, 便可以提出一套具有可行性的方案, 这就是逻辑证明发挥的作用。在现实社会中, 如果政府想创立一个新的议案, 首先会先评估方案的可行性, 然后会进行进一步的试运行, 在试运行中不断发现漏洞和不足之处, 进行补充与更正, 避免在实际运行中发生不必要的错误, 体现出实践在社会中具有的重要地位。

所谓的真理就是已被实践证实为正确的理论, 对于人们的新的认识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但是并不能把实践固执的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因为毕竟实践的过程仍然具有不确定性。因此, 需要我们合理、理智的选择检验真理的方法, 解决问题的办法永远不止一种, 要多进行探索与研究, 而不是完全的依靠实践。

结束语

总之, 马克思实践真理观是我们探索真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思想, 同时, 也可以透过他的思想文化看出他思维的独特之处, 不愧被封为“千年思想家”, 其思想理念也从侧面解释了他的思想可以改变国家社会命运的原因。马克思的实践真理观要求人对自己的对象化产物实行全面占有, 但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 我们对对象的全面占有发生异化, 全面的占有变成了片面的拥有, 全面的享受变成了片面的使用。一个对象只有当它对我们来说作为资本而存在, 或者被我们吃、喝、穿、住的时候, 才是被我们占有。所以要想获得真理, 还要克服资本主义制度, 克服异化劳动, 使人获得解放。由此可见, 马克思的实践真理观是引导现实历史运动真理观, 是一种与人的价值、人的现存生活状态融合的真理观[2]。

参考文献

[1]吴娅琴.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真理观[J].安徽文学 (下半月) , 2012 (01) .

3.马克思的爱情伦理观 篇三

关键词:马克思;拜物教;经济伦理;拜金主义;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道德状况却不尽令人满意。自从我们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就面临着经济与伦理的冲突。马克思对拜物教批判的包含着丰富的经济伦理内容,对我们走出拜金主义的怪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拜物教批判的经济伦理解读

马克思认为拜物教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不仅是指商品生产的一种物化性质和形式,还指一种占主导地位的观念形态。马克思通过对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的批判,来批判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应用由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沿着商品——货币——资本的逻辑,层层梳理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机理,在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实质的过程中显示了经济伦理的批判价值。

人们在自己的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单纯关系,以及不以他们转移的生产关系的物质形式,首先是通过劳动产品普遍采取商品形式而表现出来的,因此就产生了商品拜物教。首先,进行交换的商品必须是属于不同的人的所有物,所有权是商品交换的前提。其次,承认所有权是交换的首要前提,尊重对方的意志则是商品交换的第二个前提。最后,商品交换过程中体现的伦理关系是独自性与依赖性、目的与手段、利己与利他的对立统一。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切社会职能都是为资本家服务,为资本家谋福利,这就必然由对商品的推崇转变为对货币的推崇,从商品拜物教发展出货币拜物教。首先,货币拜物教促使产生了资本主义社会虚假的自由和平等,这是商品价值等同关系包含的伦理关系和道德要求。其次,货币拜物教所造成的金钱文化,是资本主义社会拜金主义道德的温床。最后,货币拜物教冲破了传统的封建社会的伦理关系,促使形成资本主义社会的新的伦理关系,进而形成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

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总体过程来看,从产业利润到商业利润再到利息,越来越与生产过程无关,似乎资本本身具有的增值能力,这样就使资本的神秘化进一步发展,从而产生资本拜物教。首先,马克思通过对资本拜物教的批判揭示了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无论是工人还是资本家都超不出这种关系的限制。其次,马克思对资本拜物教的批判实质是对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剥削的社会关系的批判。最后,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不道德、反道德的现象,自由只能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自由,平等只能是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平等。

二、马克思拜物教批判对金钱崇拜的批判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一切都商品化、金钱化了,甚至连婚姻、爱情、良心这些不具有价值的东西也都变成了商品,也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了。在马克思的视野里,拜金主义的危害集中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颠倒了人与物的主客体关系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二重性,决定了资本在道德上的二重性:一方面作为手段客观上为人的解放和自由创造了物质条件,在这一意义上,它有其“善”的一面;另一方面作为目的,资本的发展使人与物的主客体关系颠倒了,在这一意义上,资本也有其“恶”的一面。因此,在金钱面前导致人本身发生了异化,“人的、社会的行动异化了并成为在人之外的物质东西的属性,成为货币的属性。……他在这里只能作为丧失了自身的人、失去人性的人而活动”。[1]18-19马克思不无愤怒地批判说:“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2]938

(二)导致了人际关系的金钱化

马克思说:“这种看起来是形而上学的抽象之所以能产生,是因为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一切关系实际上仅仅服从于一种抽象的金钱盘剥关系。”[2]479历史地看,人与人之间赤裸的金钱关系相对于过去那种建构在血缘基础上的盘剥关系毕竟是一个巨大进步,但却是以牺牲自然的人伦亲情为代价的。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3]253而且,它还“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3]254

(三)破坏了人类共有的道德价值

在奉行金钱至上的资本主义社会,一切道德只有在不与人们的致富欲望相冲突时才是合理的,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说,资本的本性决定了它只能奉行金钱标准,而不是人类共有的道德价值。马克思在《1844年經济哲学手稿》中愤怒地指出:“金钱的力量有多大,我的力量就有多大。”[4]105-106拜金主义价值观使世界一切事物本有的性质混淆乃至颠倒了,“它把坚贞变成背叛,把爱变成恨,把恨变成爱,把德行变成邪恶变成,把邪恶变成德行,把奴隶变成主人,把主人变成奴隶,把愚蠢变成明智,把明智变成愚蠢”。[4]108

三、马克思拜物教批判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对拜物教的批判为我们走出拜金主义的迷雾,探索解决经济发展与伦理道德的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应改变会治理方式,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正确面对拜金主义,抵御拜金主义的诱惑。

(一)树立正确的财富伦理观,克服市场经济的自发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得到了极大满足。而伴随着一些人收入水平的提高,也导致另一部分人不正确的财富伦理观。马克思对拜物教的批判实质是对金钱崇拜的批判,有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财富伦理观,走出金钱崇拜的怪圈。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只有形成高于市场伦理的正确的财富伦理观,才能实现经济与道德的统一,克服市场经济带来的弊端。我们应坚持共同富裕的财富伦理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实现经济发展和伦理道德的相辅相成。

(二)加强道德的自律性,促进法律或制度道德化

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我们应不断深化改革和增强法治建设的同时,还应加强道德的自律性,促进法律或制度道德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每一个“经济人”追求利己的利润,就有可能导致金钱至上;但是每个“经济人”也是“道德人”,也应追求利他的善,就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我们应正确面对拜金主义,加强道德的自律性,促进法律或制度道德化。另外,我们必须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从而实现物质富裕和道德提升的相互促进。

(三)加强道德他律性,促进制度的建设和道德法律化

在利益驱动的社会,一个人要想抵御拜金主义的诱惑,不仅要靠道德的自律性,还要靠制度的他律性。因此有必要把一些重要的必须强制推行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道德规范和要求上升到法律规范的高度,纳入到法律体系之中。通过促进制度建设和公民道德法律化,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通过完善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人人参与的志愿服务机制和激励机制等,来解决当前我国的道德失范现象。(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马克思的爱情伦理观 篇四

主体性原则视野中的爱情自主性及其伦理价值

自主性是人的主体规定性之一,它说明人对于影响和制约自己存在与发展的主客观因素的.独立与自决.爱情自主性则是指爱情主体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一定社会关系和实践中获得并表现出来的对爱情关系的自调、自控和自觉、自愿的能力,这种解释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爱情的道德性.

作 者:李万鹏 作者单位:咸阳师范学院政法系,陕西,咸阳,71刊 名:山东社会科学 PKU CSSCI英文刊名:SHANDONG SOCIAL SCIENCE年,卷(期):“”(8)分类号:B82-02关键词:人的主体性 爱情自主性 伦理价值

5.马克思的爱情伦理观 篇五

一、从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境域对“人类中心论”的哲学批判

本文在广义上, 把旧人类中心主义、新人类中心主义和国内新近提出的人类中心观点统称为“人类中心论”。之所以作此归统, 是因为几者的共同本质乃是西方近代形而上学。

西方近代形而上学的基本建制是主—客二元关系型。这是由西方近代哲学两大流派共同创立的。经验论的开创者培根首先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 主张通过对自然秩序、自然规律的认识来获得支配自然的力量。唯理论之父笛卡儿则以“我思”确立了主体对作为客体的自然的终极裁判权。前者使自然作为客体向人敞开, 后者则使人作为主体登场, 并最终确立了其对于自然客体的至尊权威。这种主—客对抗的关系型作为西方形而上学的基本建制, 实质是确立了人征服自然的强势态度, 这正是后来人类中心论的滥觞。

新旧人类中心主义的概念, 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哲学家布赖恩·诺顿 (Bryan Norton) 对“强式人类中心主义” (旧人类中心主义) 和“弱式人类中心主义” (新人类中心主义) 的区分, 前者是“仅从人的感情偏好、感性意愿出发, 一味纵容和姑息人们那种把大自然视为满足人的感性偏好的原料仓的掠夺性的开发方式”;后者是“从理性偏好出发, 理性偏好是一种经过审慎的理智思考后才表达出来的欲望或需要, 它不仅能满足人的偏好, 而且能根据一定的世界观对这种偏好本身的合理性进行评判, 这就使得它能够对那种一味掠夺大自然的行为提出批评, 从而从源头上防止人们对大自然的随意破坏”[1]。旧人类中心主义在它的时代对于突破以神为中心的宗教统治是有积极意义的, 它让人类发现了自己, 充分展示了主体的力量, 从此人类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自然的支配, 有利于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但是这种主体性后来却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对它的过分强调进一步加剧了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 引起了人类发展中更深层次的矛盾, 即人与环境的矛盾, 进一步破坏了人的可持续发展。这种转变根源于旧人类中心主义在本体论上对人类与宇宙万物的中心与从属、征服与被奴役的关系的确认, 它也由此成为当代生存危机的深层根源。新人类中心主义是在对前者批判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也称为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新人类中心主义主张应从历史观和价值论的意义上来研究人类中心主义, 而不再从本体论、认识论意义上来使用这一概念。它强调的是人类整体利益和需要。在价值观层面对“合理性评价”的引入, 实质是以理性对人类依据感性偏好随意破坏大自然的行为作出限制, 避免了前者仅强调人作为感性欲望主体的片面性主张。理性的限制的确有助于缓解人对自然无所顾忌的掠夺, 但不能从根本上使生态危机得到解决。因为无论是感性的偏好, 还是理性的偏好, 终究是人的偏好, 通过协调人的感性与理性, 以感性与理性达到“和谐”的人去善待自然, 仍然保留了人对自然先验的优先权。这仍然没有脱离近代形而上学之主体性哲学的窠臼。

国内学界在批判“人类中心主义”基础上提出的“人类中心”观点, 否认了一般存在论意义上“中心”的存在, 这无疑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那么, “人类中心”如果不是在存在论意义上的中心, 它将在何种意义上成立呢?中国政法大学的李德顺教授认为, 所谓“人类中心”的真实含义, 只能是“人是人类全部活动和思考的中心”, “人是人的世界的中心, 人是人自己的中心”。这一定位的实质是:尽管在事实领域, 包括人在内的任何事物都不能成为中心, 但在价值领域, 人是必须居于最高的、主导的地位的。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基于这样一种基本观念:人类中心可以抛开现实世界, 而在价值观的领域独立成立。笔者认为, 价值观作为人对世界和自身的总体看法、目标和理想, 固然具有对于现实世界的独立性, 然而这种独立性终究是相对的, 以人本身为目的、尺度、标准和根据的实现是有前提条件的, 这就是作为社会、历史和自然相统一的外在世界的辩证运动。诚如马克思所言, 如果没有人感性的实践活动, 人的直观能力也不可能存在, 遑论人的价值观念的成立。所以, 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仍然停留在理论的领域内”[2], 因为他看到的只是在感情范围内抽象的人, 而全然不考虑人所处的社会联系、生活条件等因素所构筑的现实的社会系统。同样, 剥离了“世界存在与事实” (作为人的实践活动, 而非作为抽象的事实描述) 的价值概念, 也只是在理论领域的自圆其说, 它仍然是形而上学的, 实际上重返了费尔巴哈。因而即便在所谓“应然”的意义上, “人类中心”也是在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提这样的旧形而上学概念, 在今天根本没有什么现实意义。

二、从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境域对“环境伦理学”的批判

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潮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 依照其立论基点的不同大致可分为生命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前者认为所有生命个体都有维护自己生存的道德优先性, 因此主张把道德关心的对象扩展到整个生命界。后者依据莱奥波尔德在《大地伦理》 (1949) 中提出的基本道德原则“当一事物有助于保护生命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时, 就是正当的;反之, 就是错误的”, 认为应把生态系统的整体和整个生态过程都当成道德关心的对象。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潮的兴起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挑战和批判起过积极作用, 它批判了人类是宇宙中心的论点, 批判了人类只图自身利益而征服自然的利己动机, 批评了人类过于自信的将经济增长作为唯一发展目标的经济主义、消费主义和人道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的道德观对于人类道德完善和道德实践都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

西方非人类中心主义 (non-anthropocentrism) 思潮中, 环境伦理学居于主流[3]。 (1)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 环境伦理学是指研究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和受人与自然关系影响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的应用伦理学科。但是, 这门学科在短短的历史中已陷于实践和理论的尴尬境地。这是其在理论上的片面性和乌托邦色彩以及实践中的信仰主义特征共同导致的结果。从理论上讲, 伦理是指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其主体是人, 客体也是人及与人相关的社会。环境伦理学将“自然、生态”当做伦理主体来看待, 这虽然对克服人类中心主义有积极意义, 但是, 本身却违反了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以生命或生态为中心, 将生命和生态提高到超越人类的高度, 单纯强调自然、生态的利益而弱化人类的利益, 力图将人类消融在自然之中, 虽然有着高远的境界和浪漫的情怀, 却忽视了现实生活中人与自然关系背后的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的关系, 忽视了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会地位、不同文化所带来的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理解的差异。这些现实情境上的差异, 使现代人的价值理念在当前时代在一定范围内还具有正当性和自我更新的弹性, 然而, 非人类中心主义者却对此采取断然否定的态度, 拒绝考虑这种现实, 这使其不仅在理论上陷入困境, 在实践中也难以施展。环境伦理学目前在实质上还只是作为激进环境主义运动的意识形态, 在少数组织范围内被遵奉, 难以对主流社会的环境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

总而言之, 《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二十年》对环境伦理学的评价具有根本意义:环境伦理学是“传统伦理学在环境问题上的应用, 它没有任何根本性的变化, 只是把环境、生态、自然当做人对人履行道德义务的中介;如果说它有什么新的特征, 那就是它看到了伦理学还必须关注基于环境上的人的义务、基于自然可持续利用上的当代人对后代人的义务, 而这恰是传统伦理学所忽略的地方”。这一评价, 一方面指出了其理论与实践上的乌托邦和信仰主义特征, 另一方面肯定了其把自然生态原则引入伦理领域的积极意义。

三、人与自然在实践关系中的和谐共生———马克思自然观的现实意义

人类中心主义与环境伦理学的共通之处在于, 二者都是以“中心化”为基本的思维方式。而中心化正是形而上学的根本特征。海德格尔把形而上学的本质概况为“超越”之思、“根据”之思、“人本”之思、“存在者”之思, 由此可以归结出形而上学的根本标志———为世界设定一个终极根据。在西方哲学中, 无论是第一原则、逻各斯、神, 还是先验理念、绝对精神, 都是为世界设立的终极根据。“中心”作为世界的“公分母”, 把作为其分子的一切事物不能与之通约的部分都无情切除。人类中心意味着, 凡是不符合人类利益的“自然”, 就要被牺牲掉;生态或生命中心同样意味着, 当人类的利益与自然利益发生矛盾时, 人类的利益也要被放弃。可见, 建基于形而上学的“中心化”思维模式之上的生态观, 不可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可持续的发展, 在实践中对于生态、环境只能是破坏性的, 这意味着对人类也终将是毁灭性的。因此, “去中心化”即超越形而上学、回归生活世界, 是实现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生态观的根本要求。

可持续发展的使命不断激发着哲学家的焦虑。然而, “中心”雄踞千年的历史向我们宣告了“去中心化”而可持续发展之道路何等艰难, 人类中心主义和环境伦理学尽管都难逃其臼, 但是不可否认其都是在这条道路上的一次 (片面化的) 尝试。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是西方思想史上一次革命性变革, 从对资本主义时代之形成的深刻理解中扬弃了西方近代理性形而上学传统, 产生存在论新视阈, 以此确认了生活世界本身之实践批判的超逻辑性质:感性意识的解放与革命。作为历史唯物主义之建基的“实践”概念, 把人与自然共同纳入在实践关系中的感性存在, 取消了人与自然作为“主体—客体”的抽象对立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抽象“中心”。马克思以感性存在为基础对历史与自然的统一所做的本体论论证, 是马克思生态思想的哲学根基, 由此构成了对上述形而上学生态观的超越, 从而使人与自然可持续的和谐发展成为可能。

首先, 自然不是作为任人宰割的抽象客体, 而是“现实的自然”, 即“历史的自然”。马克思是在与抽象的自然界的对立中, 来说明现实的自然界的。他在《巴黎手稿》中写道:“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 对人说来也是无……正像自然界曾经被思维者禁锢在他的绝对观念、思想物这种对他本身说来也是隐秘的和不可思议的形式中一样, 现在, 当他把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时, 他实际上从自身释放出去的只是这个抽象的自然界, 只是自然界的思想物。”[3]可见, 抽象的自然界绝非现实的自然界。对马克思而言, “现实的自然”即“历史的自然”———“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 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4]这表明, 自然在其现实性上不能与人相分离, 自然是在与人的相互关系中生成着的存在, “被抽象地理解的、孤立的, 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 对人说来也是无。”[5]

其次, 人不是作为自然统治者的抽象主体, 而是“对象性关系中的主体性”。“人靠自然生活。这就是说, 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表现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 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身体相联系, 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5]这段话表明:第一, 自然界是人类的无机身体, 人类依赖自然而生存, 破坏自然就是破坏人和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第二, “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应把人看做“自然存在”、并且是“活生生的自然存在”、“活动的自然存在”[5]。所以, “人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 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 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 是能动的自然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 和动植物一样, 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 也就是说, 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 但这对象是引起他需要的对象, 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5]总之, 自然本质上是人的生命活动的表现, 人作为“对象性活动中的主体性”而存在。

概而言之, 人通过实践实现自己的对象性存在的活动, 乃是一个历史过程。这个历史过程, 既是人的产生过程, 也是现实的自然界的生成过程。这两个过程是同一个过程。马克思以实践即感性活动为基础, 把人作为“对象化活动的主体性”, 把自然作为对象化活动中的“现实的自然界”, 从本体论上确认了历史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并通过这一论证实现了人与自然在实践关系中的和谐共生, 使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

综上所述,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完成了对作为“人类中心论”和“环境伦理学”之本质的理性形而上学的清算, 在此基础上的生态批判思想, 才对从根本上解决全球生态危机具有真正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单桦.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的权利观转变[J].理论前沿, 2006, (9) .

[2]马克思, 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G]//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

[3]陈剑澜.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批判[J].哲学门, 2006, (4) :178-179.

[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5:85.

6.马克思的爱情伦理观 篇六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道德哲学   关怀伦理学

一、关怀伦理学的产生与发展

美国学者卡罗尔·吉利根对女性道德发展阶段的研究,打破了传统公正伦理把男性道德观作为唯一道德标准的局限,率先从女性主义视角出发,提出了关怀伦理学思想。

美国斯坦福大学诺丁斯教授在吉利根的研究基础上,把关怀伦理学系统化和理论化,建构了完整的关怀伦理学理论体系,把关怀与女性联系起来,更加突出了关怀伦理学个体性、具体性、主体性的特点。

琼·C·特朗托批判地继承了吉利根、诺丁斯等人的理论,把关怀伦理置于社会历史和政治背景中进行研究,总结出关怀的四种内在特性,形成了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二、关怀伦理学的基本内容

关怀伦理学意味着要对某人、某事负责,保护其利益,促进其发展。关怀是通过行为表达出来的,具有行动性和实践性。

关怀可分为四个阶段:关心是第一阶段,即感应到他人有某种需要,并做出满足该需要的价值评价;照顾是第二阶段,即决定怎样去满足他人的需要;给予关怀是第三阶段,即采取行动满足他人的需要;接受关怀是第四阶段,即他人接受满足其需要的关怀后作出回应。

关怀包含自然关怀和伦理关怀两种类型。自然关怀是一种自然反应,不需要道德上的努力,它早于且优于伦理关怀;伦理关怀是自然关怀的积累和强化,没有自然关怀的基础,就没有伦理关怀。

三、透视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视域下的关怀伦理学的特点

1.关怀伦理的合理性

首先,关怀伦理学把性别与道德联系起来,提出与传统“公正伦理”不一样的道德模式,在其后续发展中又实现了对性别的超越,把道德模式扩展到社会领域,积极谋求道德重建、人的尊严与幸福、社会变革,最终建立了一个两性平等且充满爱与责任的世界。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特别关注处在社会底层人的命运,反对异化和片面发展,谋求真正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矛盾的方法。

其次,关怀伦理学强调道德情境,反对抽象、刻板的道德法则,主张从生活中寻找道德的价值,调整和创造传统的道德原则,重视道德主体的能动性。

再次,关怀伦理学认为道德主体是给予和接受、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相互依赖、理解的,主张用多极主体取代单一主体,注重多元化思维,具有主体间性哲学范式。马克思主义哲学谋求真正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主体间性视角。

2.关怀伦理的局限性

关怀伦理学的局限性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关怀伦理与公正伦理的关系。关怀伦理强调社会生活的重要性,反对二元分割社会生活,但是它没有看到形成没有公私分割的世界是历史性的过程;第二,性别与道德的关系。关怀伦理学关于性别与道德的观点具有合理性,但仍有很多值得思考和探寻的问题。如男女两性道德共有关怀的内在逻辑演绎路线的问题,人类道德产生与展示过程中的性别分析、心理学分析和社会历史分析的内在关系问题等;第三,伦理关系模式。关怀伦理学对以血缘或亲情为基础的伦理关系是如何扩展到社会层面,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第四,社会变革。虽然关怀伦理学从社会制度层面探讨了关怀问题,并对社会发展提出了构想,但是它没有看到现实世界强权与压制挤压道德主体间交互性的对话空间。因此,关怀伦理学的美好设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在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如果关怀伦理学能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方法论和历史观的理论背景下理解性别、道德及两者的关系,它将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2]哈贝马斯著,洪佩郁,蔺青译.交往行动理论(第二卷)论功能主义理性批判[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

[3]于馥颖.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视域中的关怀伦理[J].湖北社会科学,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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