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政策建议(共8篇)(共8篇)
1.专项资金政策建议 篇一
强化专项资金审计 促进惠民政策落实
**县切实抓好专项资金审计监督
近年来,随着我国进一步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党和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为改善人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投入了大量的专项资金,对此,**县审计局坚持把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作为一项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发现并严肃查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狠抓督促落实,有效促进了该县国家惠民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围绕一条主线 实现源头监控
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财政专项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刘家义审计长也多次强调,要加强专项资金监督力度,紧扣专项资金流向各环节,关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2009年以来,该县先后对农业、林业、水利、社保、民政、扶贫、就业、交通、计生、残联、新农村建设及汶川地震等十几个方面专项资金及相关单位进行了审计,使全县所有专项资金纳入了审计监督范围。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分配部门多的实际情况,如财政、发改委、民政、水利、扶贫等单位均掌控专项的的管理分配权,审计中,该局始终坚持围绕资金流向这条主线,从项目、资金源头入手,注重把握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顺藤摸瓜,了解和掌握资金运行的来龙去脉,尤其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立项不科学,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使用效益低等突出问题,及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并强化督促整改。
加强两方沟通 促进规范管理
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绝不是一项单纯的业务性工作,而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尤其是面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没有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和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就无法采取强有力的管理措施,从而无法形成监督合力。对此,该局通过做好大量细致的沟通协调工作,努力从深层次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
一是加强与党委、政府领导的沟通,争取领导的支持。通过经常性的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先后出台了《**县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办法》、《**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二个规范性文件,并切实抓好落实,不仅进一步拓展了审计空间,规范了工作程序,加大了执法力度,而且实现了对所有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
二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形成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合力。注重与财政、发改、民政、交通等具有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络、沟通,了解、掌握项目管理、分配,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同时,针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管理分配已发现或可能存在的问题,与纪检监察、财政等单位定期和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督查,真正形成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合力。
突出三个重点 加大执法力度
该局始终把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原则,在全面了解、掌握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基本情况的同时,突出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通过揭露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涉专项资金违纪违规问题,有效促进了专项资金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和国家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是突出重点资金。强化对上级下拨数额巨大的资金的审计监督。如水利资金、民政低保资金、扶贫、社保等方面资金,仅水利一块每年就接近上亿元,这些资金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保命钱、养命钱,也是领导关心、百姓关注核心资金,又是所有专项资金的龙头资金。通过深入项目实地、深入资金流通环节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极大促进了相关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提高使用效益。
二是突出重点单位。财政、发改、民政、交通、教育、卫生等部门,均身兼管理和监督双重职能,通过对这些单位掌控项目、资金情况的调查核实,关注报批立项的科学性、资金拨付的正确性、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及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的问题,有效促进了相关单位的对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三是突出重点项目。该局结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把一些影响力大、影响面广的项目审计作为堡垒来攻克,如在污水处理项目基建决算审计中,取得显著成绩,四个标段核减经金额近千万元;土地平整项目也核减四百多万元;在“普九”债务清理化解审计中,派一名副职领导和两名业务干部会同财政、纪检监察、教育等单位抽调的人员一道,对全县一百余所中小学进行调查核实,高质高效地完成了相关债务清理化解任务。
实行四个结合 提高审计效益
为了全方位地审计监督专项资金,通过采取 “四个结合”的办法,把专项资金审计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促进了专项资金审计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一是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认真开展审计调查,做到跳出账簿搞审计,杜绝闭门造车和纸上谈兵现象。坚持每个项目实施前有调查了解、有研究分析、有目标任务。狠抓“三个字”。即“细”、“深”、“准”,该局把审计调查作为项目审计的基础工作,也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门“必修课”。通过深度调查了解,掌握项目的总体情况,每项调查作出明确记录,注重用数据来说话,用事实来把握。
二是与其他各类审计相结合。在年初安排审计项目时,该局就建议政府把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作为重点进行安排。审计实践中,又注重把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投资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如教育、卫生、民政、发改委、扶贫办等单位审计中,只要涉及专项资金,无论是开展哪类审计,都要高度关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不仅能使各类审计共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信息,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工作效益。
三是与计算机审计相结合。针对专项资金分配复杂,手工审计无处下手的实际情况,如卫生、医疗单位专项资金所涉及的类别繁杂,数据冗长,借助微机分析功能对有关数据进行全面整理和筛选,极大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2009年该局在开展专项资金审计中,有50%的项目是利用计算机进行,并查出多例侵占专项资金案件。
四是与督促整改相结合。为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该局不仅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做到严谨细致、查深查透,而且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审计意见、建议,做到针对性强、时效性强,并严格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该局根据上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专门组成审计工作督查组先后赴涉及专项资金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2009年,通过提出审计意见和督促整改,县相关部门及时将挤占的社保资金全部归还原渠道,确保了社保资金的安全运行。
2.专项资金政策建议 篇二
一、高校专项资金的特点与类别
高校专项资金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教育局)和高校根据国际和我国教育、国际教育实际情况探讨得出除基本支出以外的国家资金拨款投入,这资金具有专定项目和用途的性质,一般包括高校修购和购置、科研研究、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等。 我国专项资金一般具有特点是:来源广,国家财政拨款是社会各界人士对教育捐款;专项申报和专用,对需要资金进行专门申报和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实际专用;时效性强,专项资金普遍是当前的高等院校急需迫切的建设项目,资金也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或财政收回;政策性强,专项资金审批必须按照项目范围、内容、性质等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我国高等院校专项资金按同一性质大概分为以下几个大类: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可分为国家财政拨款、地方拨款、自筹资金、社会各界人士捐赠款等专项资金;根据科研项目可分为国家科研项目、省级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同一类专项资金又可分为不同的项目如,实验室专项资金建设中有金融实验室、财政实验室、会计实验室;根据国家政策可分为,“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科研项目、“211”工程专项、“985”工程专项等等。
二、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资金投入数量持续增加,自上个世纪90年代后到现今教育资金持续投入过程中我国高校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人才引进、高校设施更新和添设、学科教学水平显著提高,然而专项资金支出占高校总体预算资金比重巨大,且我国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很多问题,制约了专项资金效益的发挥,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各界人士对教育投资的热忱。目前,我国财政教育专项资金本身存在管理和申报机制不完善、专项项目使用混乱、资金匮乏等诸多问题,假如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受到严重影响,那么其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将大大折扣。我国高等院校执行完专项任务后有结余,但由于高校项目繁多和相关部门无时间进行管理,造成了专项资金沉淀现象严重,有的高校有时候竟然挪用专项资金结余数,这种现象违背了我国专项资金的使用目标也占用了国家财政资金。我国专项资金管理中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未受到高等院校投资者和管理者的重视,使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不够合理、完善、有效。我国专项资金下达直至执行期间存在很多变化,比如购置实验室设备专项资金为了采购更加先进设备但有可能因为时间的变化而导致设备已过时或不投产,又或者价格发生差异,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对高等院校专项项目建设的成效产生很大影响,但是国家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不健全使得专项资金才会出现后续变化。
三、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
(一)高校专项资金监管控制职能缺陷
据统计,我国79%的高等院校并不积极地研究、分析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仅仅没有采取措施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而且消极被动的应付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高等院校只是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要求简单停留在基本使用程序上不出问题,也不科学合理地支配专项资金资源。 专项资金的专项特殊性质决定了其不属于正常高校资金,专项资金金额的来源特点,使得其不能算高校正常资金,高校为了更好建设校园需要资金量是远远不足,这样容易形成高校管理者缺乏建设专项资金监管职能,即使有监管职能,也没有真正使用其控制职能。高校管理人员对专项资金管理的心存其他顾虑、故意缺乏监管的认识,使得我国高校在专项资金监管控制上的职能缺失日渐严重。我国专项资金项目的批复、执行程序和绩效考评等决定权属于上级教育部门或财政部门,那么高校就由对专项资金“全能”管理者转变为“旁观者”,加之高校的管理模式和体制对专项资金管理职责缺乏明确认识,那么高校就会对专项资金在监管控制环节上采取“旁观者”的态度,致使高校组织层面上的监管控制职位缺陷问题不断出现。
(二)一、二级职能分离,不利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健全化
如今,我们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没有过多的关注使用和执行情况,还停留在形式上的建立,仅仅重视是否申请成功、投入规模和制定分配等。由于专项资金来源的复杂性、多样性、多面性,使得高校对专项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得不到统一的标准,评价指标也缺乏可比性、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这样一来不容易科学合理的评估专项资金对社会效益和长远有利的影响。
(三)注重专项资金取得,轻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在我国,高等教育学校快速发展和竞争力日益激烈情况下,我国高校的办学资金不够用,这样以来专项资金成为高校办学资金的主要来源,因此高校宁可不惜动用所有高校资源来成功申报专项资金就不足为奇了。在专项资金申报申请、预期使用计划和预算报告等方面往往虚化,这些申报资料看起来都是很漂亮,致使专项项目资金申报成功。 当专项资金一旦进入高校账户,高校往往对专项资金的执行与申请时承诺的不一致,高校也对不一致给予了认为合理的解释,但是这种不一致却无从判断也无人过问,这样情况下纵容了高校占用专项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现象持续发生,资金效益受到影响,会加剧高校资金紧张的不良结果。
(四)高校内审机制未形成,专项资金管理缺乏审计监督
我国高校是专项资金管理的主体之一,其从专项项目申报到执行完毕的各个环节都起着重要管理作用,其中作为重要环节的审计机制却得不到重视,即使有重视,也只是仅限于对财务票据表面的合规、合法、合理性进行审计,内审人员也不能参加专项项目前期申报和专项资金运用、耗费等整个运作过程缺乏甚少了解,可见,根本没有形成内审机制。内审机制未形成,使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偏离前期预算、甚至背离前期预算的情况屡屡发生,经常出现专项资金支出随意性较大,无法达到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性、效益型进行全过程深层次内审监督。 各高校内审水平差,内审人员数量少、不专业、能力不强且都是身兼数职,难以满足高校专项资金迅速发展的需求。我国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许多事项发生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根据传统审计方法和手段是难以发现问题。
四、优化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建立有效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实现一、二级整体化管理
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是一种目标管理也是责任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使用情况,进而提供合理科学的专项资金使用决策的依据。政府上级单位或机构和高校都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进行整体有效的建立,实现一、二级整体化管理,有利于规范高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体操作如下:一是建立健全高校绩效评价和预算制度,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原则、目标、审批程序、评价指标、组织管理、奖惩措施,从制度上保证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构建完整的专项资金绩效制度体系。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适时的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 能够客观工程的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时时进行评价能够督促专项资金更好的、有效、科学、合理的运作。建立一套能够反映不同类别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达到绩、效与预算相统一的管理目标,使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具有完整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对于没办法量化评价考核的项目,应该参考咨询专家意见,从而不断更新设计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三是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反馈与改良科学循环机制。在专项资金运作过程中,对每个阶段收集校内专项资金使用信息进行绩效评价反馈,建立专项资金绩效信息资料库并对反馈内容进行调整改善,逐步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长期效益的机制。
(二)健全高校组织结构系统,承担更多财务管理与监控职能
随着高校专项资金量越来越大,高校财务部门不能只作为“出纳” 来负责费用收取、日常票据报销等简单工作,高校其他部门应该进行全面调整,健全内审部门、专项管理人员等,特别是财务部门的组织结构系统化,才能促进高校财务管理与监控职能的健全。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申报、执行到结束、审计、绩效反馈都应该提供全过程的财务监控职能服务,具有操作者、管理者和协调者。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对高校内外制定专项资金管理招聘高素质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管理人员, 使得高校专项资金得到很好的管理;二是由上级政府部门或者机构派人员对专项资金的运行进行考察和指导,这些人员不仅要综合考虑高校实际和规划情况等因素对有争议的事件做出妥当的解决,而且要尽量依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和预算报告进行衡量考核;三是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较高管理水平、较高工作效率、实际操作能力、全面财务、公关等能力的职员),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既能节约专项资金,还能对专项资金的预算、运作使用、反馈等进行全面、有效管理控制。
(三)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和全过程管理
从项目管理角度讲,高校应该对支出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并增强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控制,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各级部门应该各司其职,保证专项资金支出的必要性,而不是随意性,并做到开支范围、负责人签字、决算编报等流程严格控制。设立系统的监督内容,依法确保专项资金的支出合理化、合规化,使得高校能够把监督和管理有机结合,进而建立管理与监督工作相适应的监督管理组织体系。
(四)开展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跟踪审计
我国专项资金投入渠道和方式不同,因此要根据不同的来源投入对专项资金提出不同审计目标、方向、控制。高校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是内部控制及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范管理及风险预警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作用,对高校专项资金开展内部跟踪审计能够使得高校规模发展和经济效益起到至关重要杠杆效果。首先, 应该明确不同类别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内容,确保审计管理覆盖到整个专项项目资金过程。其次,对专项资金管理每个阶段的审计重点,申报预算材料是否真实、合理、可行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要求,支出程序是否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有无超支(超支是否合理)及挪用情况等。最后,使用审阅测评法协助检查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利用跟踪审计法查清专项资金各明细的来龙去脉及重点支出项目的跟踪,采用审计调查法调查专项资金使用部门的帐外线索,核查有无挪用、截留等问题。还可以采用专项资金银行存款核对法原则,从专项资金银行账户入手,查明资金收支的合法性、账务处理的合规性和金额记录的正确性,这些是基本内部审计进一步核查。
总之,解决并进一步优化我国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高校不但要重视专项资金申请,更要注重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投资、使用、产出达标更有效益,也能充分发挥高校人才素质质量的培养, 发货高校的社会服务作用,促进高等教育学校实现全面、长远、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覃洪,言文.高校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初探[J].财会通信,2009(17)
[2]周斌.我国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现状及其改进对策[J].教育财会研究,2009,20(6)
[3]陈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0,(02)
[4]宋海红,张晓玲.高校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刍探[J].管理科学文摘,2008(3)
[5]黄贤东.论加强商校内部审计[N],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5,9(2)
[6]谢保盛.高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审计与理财,2005,(1)
[7]陈伟光.新形势下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06,(9)
3.专项资金政策建议 篇三
【关键词】农业;资金管理;问题对策
资金是项目建设的物质基础,项目又是资金的载体和反映。资金规模决定项目建设规模,资金管理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项目建设的质量。与其它专项资金相比,农业专项资金在使用管理上还具有政策性强、点多面广线长、收效缓慢等特点。现结合我县农业项目建设实际,概括一些资金管理使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个人见解。
一、農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立项不科学
一些农业项目在立项时,不能科学、客观地分析当地自然条件、群众基础、市场实际和项目的效益情况,一味地争取资金,盲目申报建设项目。项目资金到位后,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而盲目上马,受益群众积极性不高,项目建成后不能发挥其应有效益,造成资金的使用效益低下甚至损失浪费。
2.项目管理不规范
个别单位只考虑争取项目资金,忽视项目前期调研、可行性等基础工作,等到项目实施中才发现项目无法按计划执行,又不履行计划调整程序,自行随意调整计划批复内容,造成项目实施与计划批复内容不符。一些项目工程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项目决算高估冒算,少建多报、工程量缩水,项目质量低,工程监理不到位等问题屡见不鲜。再者上级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往往重视项目建成时的验收,忽视项目后期的维修管护,造成项目使用寿命短,群众真正受益少。如沼气池、集雨水窖、农村人畜饮水等工程,部分工程仅使用一年后就无法正常使用,究其原因在于后期维护措施不到位,项目实施单位重建设、轻管护,资金使用效益差。
3.自筹资金比例相对过高
目前许多农业项目资金由三部分组成,即上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群众自筹资金。按照《河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大部分项目自筹资金比例远高于规定的筹资筹劳控制上限。目前多数村级组织基本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投入。农村大多数劳动力出门打工或外出做生意,留守在家的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筹集资金基本无人响应,投工投劳也是心有而力不足,导致部分项目在群众自筹方面弄虚作假,编造账目、凭证以应付项目检查验收,毫无实际意义。
4.项目多头管理
从目前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看,涉及财政、发改、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科技、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单位。这些部门多头管理容易出现如下问题:一是同一类型项目存在多个部门重复立项、交叉投入的情况,部门之间缺乏勾通,缺乏统筹整合和集中实施的效能,甚至有个别地方和单位以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套取财政资金,造成了资金的极大浪费。二是监督单位各行其事,效果不明显。各项目实施都有主管部门监督,同时还接受发改、审计、财政等监督,但这些部门各行其事,多头多次检查,检查内容交叉重合,既给项目单位造成较大负担又不能从根本上杜绝问题出现。
二、强化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1.以制度为基础,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制度使人知可为不可为,明能行不能行,健全完善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是规范资金使用行为的基础。农业项目前期要建立和完善 “项目库”和“竞争立项”制度;项目建设中要严格实行“法人制”、“公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县级报账(核销)制”;项目竣工要实行全面检查验收制和工程决算、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制;项目移交使用后,建立健全“管护制”、项目绩效评价制等。
2.以人为根本,不断提高执政水平
人是制度的执行者,没有业务水平高、责任意识强的人去执行制度,再健全再完善的制度也只是一纸空文。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科学理财。财政干部要增强自主学习的能动性和积极性,通过专题培训、业余自学、以老带新、实战锻炼、岗位轮换等,不断努力学习新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业务技能,学习如何在各种形势下去看待解决问题。二是强化思想教育,依法理财。所谓人才,就是要先做“人”再成“才”。要加强政治思想修养,强化法制观念、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正确运用所掌握的知识为财政事业服务。
3.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资金管理质量
有了健全完善的制度,有了业务精、素质强的人才,良好的工作方式方法会让资金管理使用事半功倍。
(1)关口前移,强化监督,推进资金跟踪管理。一般情况下资金管理仅在项目实施到一定程度需报账时方介入到项目中,明显滞后。因此,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必须关口前移,向事前决策、事中监督、事后效果延深,采用跟踪监督管理的方式,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坚持做到立项之初应着手审查项目确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看是否存在重复投资,有无未经科学论证随意确定建设项目的情况;招投标过程中有无违规指定中标人、违规转包和借用他人资质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深入乡镇、农户及项目实施地进行检查,核实资金支出的真实性。
(2)积极创新,勇于探索,开展农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积极开展绩效评价,是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重点要从关注真实性和合法性向效益性延伸,要逐步建立以落实政策为重点,以规范资金为主线,以提高效益为目标的绩效评价方法和体系,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建议。
4.专项资金政策建议 篇四
新修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解读及政策原文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近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修订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脱贫攻坚期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绩效的评价作出全面规定。《办法》将于2017年9月30日起施行。
1、修订《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2008年,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在推动评价制度建立、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资金保障要实,做到投入实、资金实、到位实、精打细算,用活用好,用在关键,用出效益”。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要求,“要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也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问题高度关注,从财政部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来看,大家不仅关心“投入多少钱”,而且更加关注“花得好不好”,这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于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的期待和要求。
为适应脱贫攻坚新形势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新要求,回应各方关切,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有必要对原办法和评价指标进行修订和完善,用更加准确、公正的“标尺”来衡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
2、《办法》修订的总体思路及主要变化是什么?
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目标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办法》修订主要围绕上述目标,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体现“放管服”改革要求,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对脱贫攻坚期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绩效的评价作出了全面规定。
修订后的《办法》有以下主要变化:一是突出使用精准。将聚焦精准作为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新增“扶贫人口减少”、“精准使用情况”指标,重点考核脱贫成效,督促各地资金安排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项目实施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中小企业申领政策红利的移动神器!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一些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问题,提高“资金拨付进度”和“资金结转结余率”指标的权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执行的考核,强化各地资金监管责任的落实。
三是完善奖惩机制。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并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因素之一,加大对评价结果较好省份的奖励力度。同时,明确将违纪违法使用资金情况作为扣分指标。
四是考核资金整合成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政策要求,将整合资金使用成效纳入评价体系,并细化相关评价要求。
五是探索绩效目标管理。在东部省份率先探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3、请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将如何运用?
答:评价结果运用是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的重要手段。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根据《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规定,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并通过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工作成效考核综合评价好的省份进行奖励。201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拨付奖励资金32亿元。
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因素之一,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省份,分东、中、西部给予差别化奖励。201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拨付奖励资金20亿元。
三是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关于“中央财政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整合成效好的省予以奖励”的要求,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成效得分),对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成效好的省份进行奖励。201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拨付奖励资金6.4亿元。
《办法》要求,省以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由各省财政、扶贫部门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价方式及评价内容,制定本省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或实施方案。各省可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通过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适当奖励。
4、请问如何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 中小企业申领政策红利的移动神器!
答:为保障扶贫资金的精准使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统一要求,《办法》明确要求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将资金绩效目标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县级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管理相关部门要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按程序报省级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考虑到脱贫攻坚期还有三年多时间,中西部省份资金规模大、项目数量多等情况,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办法》要求从2018年起,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东部6省按上述要求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率先探索积累经验,中西部省份也要选择未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若干县开展试点,结合实际逐步推进。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财农〔2017〕11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我们对2008年印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财农〔2008〕91号)进行修订,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依据本办法执行。从2018年起,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省要按本办法有关要求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率先探索积累经验,中西部省份也要选择未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若干县开展试点,并结合实际逐步推进。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2017年9月8日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中小企业申领政策红利的移动神器!
第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是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目标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聚焦精准、突出成效;
(二)科学规范、公正公开;
(三)分类分级、权责统一;
(四)强化监督、适当奖励。
第五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依据:
(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和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
(二)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部门制定印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统计部门公布的有关扶贫统计数据,财政、扶贫部门反映资金管理的有关资料,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有关信息;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上扶贫开发计划执行情况总结;
(五)资金拨付文件及相关资料;
(六)审计部门出具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报告;
(七)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出具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结果;
(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的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依据评价内容设定。
(一)资金投入。主要评价省本级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总量、增幅及分配的合理性、规范性等。
(二)资金拨付。主要评价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的时间效率。
(三)资金监管。主要评价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等。中小企业申领政策红利的移动神器!
(四)资金使用成效。主要评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效果。包括资金结转结余率、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效(只适用于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所在的中西部省)、贫困人口减少、精准使用情况等。
(五)加减分指标。包括加分指标(机制创新)和减分指标(违规违纪)。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指标内容和计分方法保持总体稳定。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可根据扶贫工作形势和要求变化对指标内容和计分方法在间进行适当调整。第七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分级实施。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负责对省级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各省财政、扶贫部门负责对省以下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第八条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或专家共同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九条
各省财政、扶贫部门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本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材料,连同扶贫开发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材料,报至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择机选择部分省进行实地抽查。各省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材料上报不及时或内容不全、不实、不规范的将视情况扣分。第十条
对各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依据所设定的指标逐项计分后确定总得分(东部省总得分按比例折算)。根据得分将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90分)、及格(≥60分,<80分)、不及格(<60分)。第十一条
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并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因素之一。
第十二条
各省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改进不足,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省以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由各省财政、扶贫部门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价方式及评价内容,制定本省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或实施方案,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备案。
县级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管理相关部门要组织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按程序报省级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施行,原《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试行办法》(财农〔2008〕91号)同时废止。
5.专项资金政策建议 篇五
政策解读及申请程序
为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水平,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中央财政从分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分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安排,包括奖励资金和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资金(以下简称示范工程资金)两部分。
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取得显著成绩的矿山企业给予奖励,支持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以下简称“三率”)。
示范工程资金主要用于实施以矿山企业为主体的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推进油页岩、煤矸石、难选冶黑色金属、共伴生有色多金属、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多金属尾矿资源等综合开发利用。
一、专项资金安排原则 专项资金安排坚持以下原则: 1.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2.以绩论奖,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激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3.示范引导,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
4.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一)奖励资金
奖励资金划分为四个类别:一类1000万元,二类800万元,三类500万元,四类200万元。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成效特别突出的,给予2000万元特殊奖励。
奖励等级根据综合评价指标排序确定。
综合评价指标指:矿山企业前三因“三率”高于规定标准而增加的矿产品销售收入和用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直接投资金额两项指标综合计算结果,计算公式为:
P=(⊿F+I)×λ
式中:P-综合评价指标(单位:万元);⊿F-矿山企业前三因“三率”指标高于规定标准而增加的矿产品的销售收入(单位:万元);I-矿山企业前三完成的用于提高“三率”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直接投资额(单位:万元);λ-专家评判系数。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根据矿产资源急缺程度,可适时对不同矿种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结果进行调整。
(二)示范工程资金
示范工程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具体支持额度根据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规模效应和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
三、申请专项资金的条件
(一)申请专项资金的矿山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法定证照齐全、有效;
2.依法履行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已按时、足额缴纳国家有关税费;
3.管理机构健全,有专门的矿山地质、采矿、选矿管理机构和技术人员; 4.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达到设计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
5.近三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检查合格,无违法违规记录; 6.近三年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7.列入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的,已完成资源整合,并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
(二)申请专项资金中奖励资金的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机制,各类资源储量资料齐全,动用、采出、损失量和“三率”管理资料台账清楚、规范,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开采回采率高于设计标准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并在国内同类矿山企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2.选矿回收率高于设计标准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并在国内同类矿山企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3.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水平高于设计标准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并在国内同类矿山企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4.矿山生产中尾矿得到充分利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5.充分利用低品位矿并取得显著成效;
6.利用废石(煤矸石)、矿山废水等废弃物取得显著成效; 7.近三年矿山企业已自筹资金完成技术改造项目,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显著成效。
奖励资金支持重点:
奖励资金重点支持油气、有色金属、三稀(稀有、稀土、稀散)等矿产,运用新技术、采用新工艺、加强管理,矿产资源“三率”指标明显高于规定标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显著成效的矿山企业。
(三)申请专项资金中示范工程资金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及以下条件:
1.技术方法先进,具有规模效应,示范效果显著,可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2.有关工作已纳入矿山企业发展规划,确保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得到及时有效开展。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可以落实配套资金。
3.矿山企业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具备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组织管理能力。
示范工程资金支持重点:
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具有规模效应、示范效果显著、可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绿色安全环保的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使用,着力提升资源效益、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示范工程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重点及方向。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1.油气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加大对页岩气、致密砂岩气、页岩油综合利用示范支持力度,继续示范推广低丰度、低渗透油气资源有效开采和老油田采收先进技术等。
2.煤炭资源高效开采及废物利用示范。重点支持稀缺煤种以及缺煤地区极薄和中薄煤层机械开采,特厚煤层高效开采,煤炭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含煤高岭石及煤系硫铁矿综合利用及高灰难选煤泥分选,煤矸石回填绿色开采及综合利用技术等。
3.黑色金属综合开发利用示范。重点支持低品位铁矿,钒钛磁铁矿、含稀土铌铁矿、锡铁矿等多组分共伴生铁矿,褐铁矿、菱铁矿、鲕状赤铁矿等复杂难选铁矿,细粒碳酸锰矿及矿山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技术等。4.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重点支持低品位氧化矿、复杂难处理多金属硫化矿、难利用铜矿、铝土矿和有色金属矿及尾矿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技术等。
5.稀有、稀土及贵金属矿产综合利用示范。重点支持稀土多金属矿、难选冶金矿石、铂钯矿、锶矿等稀贵、稀有稀散金属资源及其尾矿综合利用技术等。
6.化工矿产综合利用示范。重点支持低品位磷矿、硫铁矿、硼铁矿及其共伴生矿,西部地区盐湖钾盐综合利用技术等。
7.非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重点支持高铝粘土、高岭土、萤石、石墨、菱镁矿等优势非金属矿主产区的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等。【注意】当年获得奖励资金的矿山企业次年不能再次申报,但获得奖励资金后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面有突出成效的除外。
四、申请专项资金的程序
(一)编制申报材料
申请专项资金的矿山企业按照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
申请奖励资金需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收入增量计算表。3.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1)矿山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发展历程、开采方法、选矿工艺,资源储量的占用、消耗、保有情况,设计(核定)和实际的“三率”指标;
(2)申请理由;
(3)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的主要做法;(4)矿山企业近三年完成的用于提高“三率”的项目投资情况;(5)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经济效益计算与说明;(6)奖励资金使用计划和预期成效;
(7)附件。近三年符合矿山储量动态监管要求的矿山储量年报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凭证;近三年矿山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以及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经济效益有关的财务报表;矿山企业法定证照复印件,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4.矿山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的审查意见(中央企业除外)。
5.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示范工程资金需报送以下材料: 1.基本情况表。
2.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及立项背景。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矿产资源赋存状况,“三率”情况,矿山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领域国内外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相关技术方法的应用前景分析;现有工作基础及存在问题。重点说明示范工程的成熟度,企业本身发展该项技术方法的规划及项目建议情况。
(2)技术可行性分析。项目的技术路线(核心技术流程可绘制总平面布置图和工艺流程示意图),工艺的合理性和成熟性;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6号),重点介绍核心技术环节以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设备;对关键技术的先进性和效果进行论述。(3)总体目标、重点工作与进度安排。明确示范工程实施后可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盘活资源量、以及技术工艺和装备方面的研发推广目标等;确定项目工作周期、重点工作,细化进度安排;分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4)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示范工程总体投资预算(附经费预算表);投资使用计划,详细介绍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在经费预算表中注明);资金来源,资金筹措方案,企业配套资金安排情况,说明配套资金的来源。
(5)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预期主要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财务分析,提供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说明该项目的推广示范,对于某一类型矿产资源或者某一地区乃至全国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产生的积极影响;明确预期示范效果,预期资源效益,可盘活资源量;预期推广价值。
(6)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介绍申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为项目顺利进行采取的保障措施;介绍项目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
3.续作示范工程评估报告。主要包括:
(1)示范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示范工程名称、承担单位基本情况、上经费安排情况、推广示范技术等。
(2)工作进展情况。说明上一示范工程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情况,上资金匹配及使用情况等。
(3)续作必要性。重点说明示范工程续作的必要性。
(4)2011年工作安排。本示范内容、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经费预算安排、预期主要成果、预期资源经济社会效益等。(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的审查意见(中央企业除外)。
5.其他必备材料。申请续作项目的,还需附上一“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中央企业申请奖励资金和示范工程资金还须附申请资金的矿山企业为中央企业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控股股份占50%以上)的证明材料,以及矿山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二)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
1.归口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管理的矿山企业申报材料,需经矿山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并由归口主管部门(企业)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2.非中央所属的矿山企业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省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报送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三)审核论证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论证。
(四)确定资金预算
财政部商国土资源部根据审核论证结果确定资金预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程序一般第年6月30日前下达预算。
(五)资金拨付
专项资金拨付按照财政部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数量(一)奖励资金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申报的矿山企业不得超过30个;河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申报的矿山企业不得超过25个; 辽宁省、江西省、湖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新疆自治区申报的矿山企业不得超过2O个;浙江省、福建省、广西自治区、陕西省(含延长油矿)、甘肃省申报的矿山企业不得超过l5个;吉林省、江苏省、湖北省、广东省申报的矿山企业不得超过1O个;海南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自治区申报的矿山企业不得超过5个。直辖市申报的矿山企业不得超过5个。计划单列市申报的矿山企业不得超过3个。中央部门和中央企业申报的矿山企业不得超过10个。
(二)示范工程资金
6.专项资金政策建议 篇六
为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企[2005]25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精神,中央财政对我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境外农、林和渔业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予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法》所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具体包括的内容
(一)境外投资是指我国企业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管理权或产品支配权等权益的经济活动。
(二)境外农业合作是指我国企业通过开办企业、购买或租赁土地等方式在境外开展的农作物与经济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的经营活动;境外林业合作是指我国企业通过签订合同(协议)、购买林权或采伐许可证、兴办企业等方式在境外开展的林木种植、采伐、更新及木材加工等方面的经营活动;境外渔业合作是指我国企业通过签署合同(协议)、购买捕捞许可、开办企业、派出渔船等方式,在境外从事的渔业捕捞、养殖、加工、销售及相关产业的开发等方面的经营活动。
(三)对外承包工程是指我国企业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承揽、实施境外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和工程管理等经营活动。
(四)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经商务部核准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我国企业在境外开展的劳务合作活动。
(五)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是指我国企业以各种方式在境外设立、购并的从事基础研究、产品应用研究和高科技研究等研发活动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机构。
(六)对外设计咨询是指我国企业在境外承担地形地貌测绘,地质资源普查与勘探,建设区域规划,工程设计、生产工艺、技术资料和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的前期环保评估、可行性考察、研究和评估,工程融资方案招投标模式的制定,工程监理,技术指导,项目管理,运营维护评估,项目后评估,设施管理及境外企业建立方案的制定等经营活动。
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
(一)直接补助。
1.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境外农、林和渔业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设计咨询业务发生的前期费用;
2.企业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设计咨询业务发生的运营费用。
(二)贴息。
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及境外农、林和渔业合作业务发生的贷款利息。
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的支持内容
(一)直接补助。
1.前期费用是指我国企业为从事境外投资、境外农、林和渔业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业务,在项目所在国注册(登记)、购买资源权证之前,或对外承包工程、对外设计咨询和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签订合同(协议)之前,为获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聘请第三方的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服务费,勘测、调查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的翻译费用等。
2.运营费用包括:
(1)对外劳务合作。
——境外企业(机构)办公场所租赁、购置费。
(2)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
——境外企业(机构)办公场所租赁、购置费;
——境外实验室、实验设备等租赁、购置费;
——境外高新技术信息资料收集费。
(3)对外设计咨询。
——境外企业(机构)办公场所租赁、购置费;
——开展设计咨询业务所必需的设备租赁、购置费;
——境外设计软件等信息资料收集费。
(4)境外突发事件处理费。
包括相关企业赴境外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人员的护照、签证、国际旅费和临时出国费用(包括住宿、伙食、公杂和出国人员国外零用费)。
境外突发事件指从事境外投资,境外农、林和渔业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设计咨询业务的企业派出的人员因恐怖、战争、政局动荡、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发生伤亡等紧急事件。
(二)给予贴息的银行贷款是指我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及境外农、林和渔业合作业务而从境内银行取得,用于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中长期贷款。
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一)直接补助支持项目的注册(登记)或项目签约时间在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
(二)贴息支持的项目,在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合同及贷款合同有效,并在此期间支付的贷款利息。
五、申请企业除应具备《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条件
(一)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对外设计咨询、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企业应具有经商务部门核准的对外承包工程或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二)按照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和《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设计咨询业务统计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的指导和有关商(协)会的协调。
六、申请项目应符合《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其中,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当年在一国(地区)累计合同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
七、申请专项资金除报送《办法》规定的申报材料外还应报送的材料
(一)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复印件或合作项目合同副本;
(三)申请前期费用企业须提供外汇核准文件和资金汇出证明(在当地或第三国融资、企业内部从第三国调动资金等方式的,可不提供外汇核准文件和资金汇出证明,但须提供相关证明)、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的验资证明、以设备等实物投资的须提供海关报关单复印件、前期费用支出情况说明、前期费用支付凭证、记帐凭证及费用支付合同复印件;
(四)申请运营费用的企业须提供运营费用支出情况说明、运营费用支付凭证、记帐凭证及费用支付合同复印件。境外突发事件处理费用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或经商机构、有关政府部门或商(协)会要求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的书面意见、我驻外经商机构对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的说明(需列明赴境外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人员名单)、相关工作人员护照、签证复印件;
(五)申请贴息企业须提供项目基本情况及银行贷款付息一览表(详见附件3),银行贷款合同副本和贷款银行的书面说明(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用途、金额等),银行贷款、支付利息及归还贷款的结算凭证复印件。
八、2003-2005年已经获得过前期费用支持的资源类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项目,以及已经获得过中央财政贴息的境外投资及境外农、林和渔业合作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九、赴境外处理突发事件人员的国际旅费和临时出国费用资助标准不超过《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73号)的规定,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十、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程序
(一)地方企业于2006年7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注册地省级财政、商务部门,各地省级财政和商务部门应按照《办法》及本通知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于2006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资料联合向财政部、商务部申报;
(二)中央企业将申请材料于2006年7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商务部;
(三)中央企业由财政部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到企业;地方企业由财政部将资金拨付地方财政部门,再由地方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拨付到企业。
十一、企业于收到专项资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填写专项资金收入回执(详见附件4),并报送至财政部、商务部,地方企业同时抄送所在地省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
十二、本通知由财政部、商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企业申报说明
2.驻经济商务参赞处(室)意见
3.境外投资及境外农、林和渔合作项目基本情况及2003年至2005年银行贷款付息一览表
4.专项资金收入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7.专项资金政策建议 篇七
关键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档案
1994年7月18日, 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1994]43号) 中首次提出了“维修基金”的概念。1998年12月, 原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建住房[1998]213号) , 对维修基金的缴纳主体、缴纳标准和权利主体等出台了统一的规定, 构建了住宅维修基金制度。2007年12月10日, 原建设部、财政部以165号令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将“维修基金”变为“维修资金”, 并进一步健全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档案随着住宅维修资金制度的建立健全应运而生,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档案管理工作也由此展开。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档案的概念与特点
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档案的概念。
目前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档案还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 也没有可操作的该项档案管理规范性法规。我们认为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档案的概念和制定规范性管理办法是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参考城建档案、房地产权属档案等概念, 我们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档案表述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档案是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档案的特点。
住宅维修资金档案具有法律性、动态性、成套性的特点。 (1) 法律性是住宅维修资金档案最基本的特点, 这是由住宅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本身的法律性决定的。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的有无、保管的好坏、记载的准确和全面与否将直接关系到住宅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2) 动态性是住宅维修资金档案最显著的特点。住宅维修资金从首期交存到使用, 再到续交以及随着房屋所有权转让而变更所有权人, 直至房屋灭失结算返还所有权人的动态过程, 决定了住宅维修资金档案须不断增加档案材料。 (3) 成套性是指住宅维修资金在缴存、使用、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上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它们因共同记载和反映住宅维修资金的活动而构成了一个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
鉴于上述特点, 特别是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的法律性和动态性, 表明住宅维修资金档案应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与房地产权属档案结合进行保管。
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档案管理的现状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及各省的管理细则, 市 (州) 、县 (市、区) 的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维修资金的具体管理。与之相应的维修资金档案也应该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但从行业整体来看, 至今没有专门针对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出台, 在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对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工作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
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来说, 对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力度不够, 未形成相应的考评机制来推动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工作, 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与利用。有的管理部门甚至将住宅维修资金档案成捆、成箱地堆放在库房, 这与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相距甚远。
2. 未建立完整的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标准体系。
目前, 仅仅在房管局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机构内部制定了一定的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规定了日常保管、借阅利用等, 但制度体系不完整且内容不完全, 可操作性差。从而导致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档案在收集范围、归档要求、保管期限、分类标准、保管、统计、利用等环节上操作不规范。
3. 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工作专业化程度低。
目前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档案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偏低, 首先表现为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程度较差, 远远达不到档案工作的各项要求。例如, 在档案编号、分类标准、保管期限等问题上没有统一标准, 这些问题会导致编号结构冗长, 档号编制中达不到唯一性, 这些都不利于后期的利用。其次, 由于住宅维修资金档案鉴定工作没有统一标准, 管理部门无法对保管期限满的档案开展鉴定、销毁工作, 这样会导致库藏数量直线上升, 必将导致档案库房空间的资源短缺。
三、加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档案管理的建议
1. 法制管理:
住宅维修资金档案工作的法制管理, 是指制定有关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的法规及文件, 形成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的法规体系, 并通过严格的贯彻落实, 形成良好的住宅维修资金档案工作秩序, 确保住宅维修资金档案工作健康发展。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档案是随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产生而应运而生的, 新兴的专业性很强的档案管理门类, 档案管理的一般原则与方法虽然对其管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但远远不够。在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档案的分类、保管期限、编制档号、鉴定的实践中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 制定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法规性的文件非常必要, 这对于规范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标准化管理:
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的标准化管理, 是指以特定的形式和规格, 科学地制定、贯彻有关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的标准, 逐步实现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统一化, 以提升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水平。住宅维修资金档案标准体系内容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的管理原则与基本要求;二是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三是住宅维修资金的收集、整理、保管;四是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的分类、档号的编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五是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的电子文档的流程与控制;六是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的鉴定和统计;七是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的利用等。
3. 目标管理: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工作的目标管理, 对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进行定期的检查考评, 形成住宅维修资金档案工作的考评机制, 才能将住宅维修资金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 业务指导: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实际, 了解住宅维修资金档案工作的开展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督检查住宅维修资金档案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的情况, 定期对维修资金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强化档案工作实际操作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11-01-26.
8.专项资金政策建议 篇八
检查组的各位领导:大家好!我代表******资金管理公司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资金管理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社会管理工程,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为使资金的管理、运作更加科学、更加规
范,切实保障广大业主权益,根据长政办发[2007]21号、长财公产[2007]91号文件确定的各项要求,结合我公司资金管理工作的实际,对历年来的资金管理工作做了认真的自我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2002年12月30日,***人民政府颁布了《******办法》(****[2002]48号),于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规定:由我局负责本市住宅区******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资金由业主缴纳,属业主所有。******资金专项用于***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和更新改造。通过学习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市本地实际,我局于2003年4月28日会同财政局、物价局、税务局、审计局、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六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房政发[2003]044号文件),并出台了《*******办法》(长房政发[2004]48号),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职责,并对******资金的票据使用管理、***资金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监督管理,首期******资金缴存程序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从政策上确保了首期******资金在归集、建帐、日常管理、使用、审核、划拔、增值管理、财务管理等各个工作环节符合管理科学、使用规范、保障安全的要求。自《*******办法》颁布以来,为深入贯彻实施该《办法》,我局***资金管理工作在政府各部门支持配合下,依据“专户储存,业主决策、专款专用,政府监管、按栋建帐、核算到户”的管理原则,积极稳妥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取得了较大成绩,到目前为止我市******资金归集总额已达****亿元,支付使用***万元。
二、******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拓宽归缴渠道,加大归缴力度
为了切实维护业主的权益,保障资金的安全。今年9月,我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新建房屋首期******资金归缴制度和措施,将资金归集环节前置至预售备案阶段,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备案同时到资金窗口办理缴存手续,有效督促开发商将代收资金及时归集,自实行归集前置以来,归集资金额达***亿元,其中追缴资金为***亿元。为了拓宽归集渠道,我们还对全市住宅小区和已建房屋的******资金缴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针对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对尚未归缴******资金的小区逐个上门做工作,争取补缴率达30%,另外准备在条件成熟时实施二手房交易补缴******资金的措施。
(二)健全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模式
(三)、科学规范支取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为维护***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为******提供保障机制,我们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支取制度,强化支取和使用审批管理,采取业主签名确认、上门公示的方法,确保业主能够正常按政策支取和使用。此外严格规范支取程序,加强对使用情况的追踪监管。还利用微机对******资金的支取、分摊、续筹等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管理。
(四)、广泛接受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我市******资金的管理和运作受到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多形式的监管,资金安全高效运作、广大业主广泛受益。主要监督机制有:
1、领导小组监督
根据******号文件的规定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审议相关重大决策议案,检查本市***资金运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要求。领导小组监督是***资金监督中日常的、规范的监督方式。
2、审计监督
我公司根据市政府及****号文件对******资金公司财务每年需进行二次审计的规定,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近期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本市******资金缴存继续保持增长势头,******资金管理状况总体较好。目前我们正在接受市审计局下半年财务审计,审计工作于今天完成,审计报告正在整理之中。
3、社会监督
为让***资金管理成为业主的放心工程,政府的民心工程、形象工程,我办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不仅在产权交易大厅
设立了***资金查询系统,还在政务公开网上设立了***资金余额及支取记录网上查询,进一步增加了***资金工作的透明度,使业主能随时对自己的***资金缴纳和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和监督。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为促进***资金的顺利归集,实现归集工作的平稳过度,让广大市民充分理解******资金归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我局在房地产交易大厅设置了******资金缴交窗口,并制作了流程图,印制了******资金缴交指南,使业主缴纳***资金时一目了然;二是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大量的政策宣传;三是召开了全市的售房单位***资金归集的动员大会,宣讲******资金的政策;四是在房交会上设立***资金宣传台,进行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五是对业主的来电、来访做了认真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上述努力,广大业主逐渐从缺乏认识到提高认识,从不理解到充分理解,从不愿意交纳到主动上门交纳******资金。形成了积极交纳******资金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强化资金软件开发,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资金管理软件是管理工作的核心,我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实现了******资金软件与产权产籍档案软件资源共享。同时日常管理中的过户、销户模块,入帐变更退款模块,资金报表模块,系统维护模块,增值派息模块和查询系统模块等软件功能经过多次的完善修改,已属全国领先水平。资金软件的研发及广泛运用惠群利民,受到广泛的好评。目前,我公司管理软件已形成了一套切合实际、较为科学的软件管理系统,为*********资金管理制度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资金管理制度实施以来,我们在探索中前进,不断规范,不断总结经验,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资金归集管理数量不断增加,我们将面临更多、更为复杂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和完善。我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见》、《***办法》的精神及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管理手段,拓宽监督渠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更有效地发挥资金的保障作用,为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篇二:关于资金管理、招投标、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情况专项检查报告(参考样式)关于开展资金管理、招投标、采购业务
内部控制情况专项检查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资金管理、招投标、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资金管理、招投标、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公司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截止2012年--月--日前资金管理、招投标、采购业务(以下简称:上述业务)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部控制制度与执行整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建设情况
##遵照法律法规、##、##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建立了适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参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对部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通过本次自查确定,截止2012年--月30日,##现有《北京##有限公司章程》、《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暂行)》、《##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预算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预算、资金、合同审批权限和审批表格》、《采购招标管理办法》、《重大合同招标管理办法(暂行版)》、《库房管理制度》、《物资报废管理规定》、《采购控制程序》、《库存物资处置规定》
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共--个(本统计仅限公司本部内部控制制度流程统计,详细见《##相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报##)》),其中:综合管理制度--个,招投标及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个,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个,经营财务管理制度--个,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个,审计管理制度-个,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个。制度涉及资金管理、招投标管理、采购业务管理、对外担保、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子公司管理、内部审计、党风廉政等各个方面。
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工程,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的要求,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据公司《章程》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坚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实施监督检查的思路和方法,选举职工代表监事一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和义务,切实发挥了监督职能作用。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董事会各项决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有效履行了经营管理职责。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各部门、子公司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公司依据市场需求积极开展经营业务的同时,为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通过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架构,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公司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如--管理部、--部、--部、--制部、--质量部、--部,同时设--程部,--事业部,下辖二个控股子公司,承担公司经营管理各项职能。
本次自查中,各项内控制度已经建立,制度流程得到有效执行,没有违反制度流程的事项发生;在近几年的外部及内部审计、“小金库”清理、日常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中,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的情况。
由于公司业务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和激烈竞争,坚持为市场服务、为客户服务,需要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控制能力,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公司以管理提升活动为契机,成立了管理提升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办法和措施,在认真分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流程的基础上,将对部分制度流程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为公司未来实现持续跨越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近年来,随着业务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公司的核心产业主要由控制子公司经营。为此,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加大了对子公司的管理力度,从制度流程建设、预算监督考核、绩效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等各方面都提出了要求,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子公司发展势头良好。
二、自查自评上述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一)上述业务制度(含流程)清单和制度文本
1、上述业务制度流程清单:
1)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流程清单:
建立了《北京##有限公司章程》、《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暂行)》、《##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预算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预算、资金、合同审批权限和审批表格》、《##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高管人员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差旅费、市内交通费、业务执行费、办公费报销管理规定》等制度。2)招投标内部控制制度流程清单:
建立了《采购招标管理办法》、《重大合同招标管理办法(暂行版)》等制度。3)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流程清单:
建立了《采购控制程序》、《库房管理制度》、《物资报废管理规定》、《库存物资处置规定》等制度。
2、制度文本:见附件。
二)上述业务部门设置、职责分工
公司经营财务部、物资采购控制部、产品工程部分别负责资金管理、招投标、采购业务等各项业务,其部门职责如下:
(一)经营财务部主要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会计核算。
3、负责编制、提供公司各类财务相关报表并按时完成报送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编制各类财务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组织编制及实施公司预算,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
6、负责法律事务、合同审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
7、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合理调配使用资金,节约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正常运转和安全。
8、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信贷融资工作,为公司正常运营提供资金保障。
9、负责税务筹划和各项税收申报、缴纳工作。
10、负责财务决算、年报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11、为子公司做好财务管理提供服务,并履行出资人对子公司财务的监管工作。
12、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监督工作,保证公司财务管理的合规性。
13、保证本部门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篇三: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10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至2010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10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万元,2、2010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3、2010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4、2010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5、2010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10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 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专项资金政策建议】推荐阅读:
专项资金问题建议08-10
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分析07-31
专项资金发言材料08-03
扶贫专项资金公示01-02
政府资金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总结报告范文07-16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实施06-23
重庆专项资金申请可行08-09
资金管理专项自查报告09-21
专项民政资金整改方案10-16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