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体发展规划

2024-09-02

北京市总体发展规划(9篇)

1.北京市总体发展规划 篇一

附件1

《南京市溧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溧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二、规划背景

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三个发展”“三个提升”和2010年城建奋斗目标,紧扣“规划建设”年主题,以“创新”、“求是”为工作指南,深化落实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成果,结合溧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发挥总体规划对溧水县在“十二五”期间的产业提升、城市建设、城乡统筹、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在空间上、时间上做好总体安排和布局。

三、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溧水县行政辖区范围,计1067平方公里。规划研究要兼顾与周边地区的协调。

2、规划期限

现状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至2015年(衔接“十二五”规划),远期至2030年(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可进行远景展望。

3、编制重点

(1)溧水县现状描述与分析;

(2)溧水县重要发展要素分析;

(3)溧水县城市性质和主要职能分析;

(4)溧水县人口和用地规模的落实分解;

(5)溧水县空间布局规划;

(6)溧水县功能结构划分及主要功能的空间分布;

(7)溧水县“十二五”发展和建设重点的引导和落实。

4、主要规划编制依据及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

3)《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4)《永阳新城总体规划》

5)《溧水县县域规划》

6)《溧水县镇村布局规划》

7)《柘塘新城总体规划》

8)《溧水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9)《溧水新区行政中心周边地区(局部地段)控详调整规划编制》(在编)

10)《宁杭铁路溧水站场周边地区规划》(在编)

11)《溧水东庐片区规划研究》(在编)

12)《溧水县新城区城市设计》(在编)

13)《溧水县城西片区(天生桥风景区)规划》

14)溧水县各镇总体规划及工业配套协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5)《傅家边现代农业园规划》

16)《江苏南京白马现代农业园规划》(在编)

17)县城有关专项规划

5、规划主要内容

⑴现状及发展条件分析。分析溧水的人口、土地、经济、产业、基础设施现状。重点做好与苏南的比较,从区域层面分析经济发展的有利及不利因素。

⑵明确发展规模、功能、定位。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人口与建设用地分配,结合发展趋势预测,明确人口规模和城镇化水平,确定城

乡建设用地规模。提出溧水县发展定位和支撑定位的主导职能和发展布局。

⑶城镇体系和镇村布局。明确溧水县城镇体系的构成和各城镇的职能、发展规模和发展方向。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在既有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确定村庄发展与控制的原则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村庄,提出村庄建设控制标准。

⑷城乡统筹。在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全县协调基础上,重点做好县域北部重点发展区的布局研究,落实永阳新城、柘塘新城以及相邻的洪蓝、东屏、石湫的发展需求及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等。研究南部次区域的发展引导,做好白马、和凤、晶桥小城镇发展,明确提出产业和功能特色。

⑸自然生态环境、水资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明确需进行生态保护的范围和边界;重点对傅家边--无想山、小茅山--天生桥、“一山三湖”既东庐山--中山湖--东屏湖--卧龙湖、江苏白马现代农业园、石湫影视基地、石臼湖周边等景区以及上位规划确定的生态廊道提出发展目标和策略,总体布局和空间管制要求。明确水资源的保护范围。明确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管制原则和措施。

⑹产业发展与园区规划。结合溧水县旅游资源,提出旅游规划设想。结合溧水县“十二五”规划、溧水县工业布局规划的发展思路,提出溧水产业提升和各园区转型创新发展目标、策略以及产业特色,明确各园区的建设用地规模。

⑺城市特色和塑造。挖掘溧水历史文化及自然资源,提出塑造溧水城市特色的策略和行动计划,做好城南新区(含幸庄水库)、城东新区(含中山湖)、城西天生桥景区、卧龙湖周边(含宁杭火车站)的功能定位和空间引导。

⑻综合交通及重大基础设施规划。依据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内容要求,落实溧水县区范围内对外交通、城乡道路网、轨道交通线位和设施用地规划控制范围;落实重要的如区域供水、供电、燃气等基础设

施规划线路。

⑼近期建设规划。结合溧水县近期发展重点,提出规划引导安排,并对规划的实施提出措施和相关建议。

四、工作要求

1、设计单位要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城市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资料,又要通过各种途径有针对性的收集规划范围的基础资料;

2、设计单位要注重规划范围现状用地的调查,现状调查年份统一到2009年底,包含现状建成和已批未建两部分,并在图纸中分别表达。

3、注重已有规划梳理。要根据提供的涉及所在地区的所有规划成果,进行认真分析梳理,注重规划的继承和合理利用,对涉及现有规划尤其是批准规划的调整修改的,要作充分的论证和说明。

4、要广泛征求地区政府、开发区、相关部门的意见。要认真落实甲方在项目编制各阶段提出的意见,在下一轮汇报时应附具对上一轮意见的落实情况。最终成果中应附具相关意见内容及处理结果。

5、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阶段有关的讨论、咨询和论证等各种会议,按甲方要求提供会议材料,并按甲方意见修改完善;

6、项目负责人应参与编制过程中的重要讨论会、座谈会,并在成果汇报时到场汇报。

五、成果要求

1、规划报告(含文本、说明书、专题专项研究、基础资料等和彩色缩印图),A4规格20份,成果封面应注明“最终成果”字样;

2、彩挂图1份;

3、规划成果简本(包括主要结论,图表);A4规格30份

4、用于展示的规划图纸展板1套(含有关文字说明和图片);

5、供汇报展示演示文件1份(为ppt格式);

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2套(文字为doc格式,图纸为dwg和jpg格式各一份),成果数据应符合市规划局有关规划成果数据标准的规定。

六、进度安排

根据建设部《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的要求,具体工作按以下四个阶段开展: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4月底前)

形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和技术要求,确定主报告、专题专项规划编制单位。

成立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全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动员大会。

明确规划修编的任务和要求,整理规划编制基础资料。

(二)初步成果阶段(2010 年8月中旬前)

完成现场踏勘、资料搜集等现状调研工作;形成初步成果,征求县政府、市规划局、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

(三)深化成果阶段(2010年10月中旬前)

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召开专家评审会。

(四)成果制作阶段(2010年11月中旬前)

修改完成规划成果,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2.北京市总体发展规划 篇二

计量经济模型在经济管理的研究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其基本原理是:运用先进的现代计算软件,通过对大量统计数据资料的数理分析,找出不同经济指标之间的因果和数量依存关系,建立起能够描述和模拟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指标变化特点和运行规律的行为方程系统,对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进行仿真模拟,演绎经济发展过程中各有关指标之间的相互影响。

南京市宏观计量经济年度模型的研制目的就是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开发出一套适合南京市经济运行特征的宏观经济计量模型,便于分析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合理判断经济发展的总体走势,科学预测相关经济变量间的变化,从而全面提高经济预测与决策工作科学性。

一、建模的总思路

南京市年度宏观经济模型在理论构架设定上,主要借鉴了凯恩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和有效需求管理思想,同时,充分考虑了中国转轨经济的现实国情以及南京市特有的地方经济特色、以需求为导向的建模理论基点。基于上述前提,南京市计量经济模型的建模总思路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国内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发展总回路,全面反映南京市经济发展内在路径;以工业和服务业“双轮发展”为核心,突出需求为主的导向形式,重点探索经济增长内在动力;注重宏观环境和政策变动对南京市经济运行的影响,通过量化分析,提高地区经济模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设置可预见的、易操作的外生变量,分析经济政策效果和预测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目标。

二、模型基本结构及主要方程

正确构建能够描述和模拟南京市经济发展特点和规律的行为方程,是成功研制南京市计量经济年度模型的关键。根据南京市经济运行特点,我们将南京市计量经济年度模型划分为生产、需求、财政金融、物价、居民收支等模块。模型中使用了103个变量,其中内生变量51个,外生变量25个,常数项调整变量27个;模型中涉及到的方程表达式有51个,其中行为方程27个,定义方程24个。下面各模型、各方程式是在课题组建组过程中择优出来的。本文仅将各方程式的变量选择进行简单介绍,关于各方程式的具体变量及统计检验结果限于篇幅不做具体说明。

(一)生产模块

一般认为,在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条件下,短期内生产部门的产出取决于市场需求,长期产出取决于部门实际供给能力。考虑到模型主要用于政策模拟分析和年度经济预测,因此,设计为需求导向型。生产部门的产出基本由需求决定,即需求变量是各部门总产出的解释变量。该模块作为核心模块之一,共有19个方程,其中6个行为方程,13个定义方程。模型主要列出了第一产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总量及增速表达式。第二产业增加值是一个定义式,它等于建筑业增加值和工业增加值之和;地区生产总值也给出一个定义方程,它等于第一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增加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之和。

1. 第一产业

模型用前一期农业产出作为一个解释变量来反映土地和农业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影响。价格对农业生产也有很大影响,一般情况下,农民根据第一产业的价格预期决定其投入,价格预期高,投入就多;价格预期低,投入就少。农业部门生产方程的基本形式为:

农业总产值=f(农业总产值(-1),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一产增加值=f(农业总产值)

2. 第二产业

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两大部分。建筑业主要受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及其他投资领域的影响,本模型主要用房地产投资及第二产业投资作为建筑业的影响变量。工业是南京市地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模型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等3个指标来解释全部工业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一方面受工业总量的制约,同时也受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所以,模型把产品销售率列入外生变量,用来企业经济效益对工业增加值的影响。与第二产业有关的经济指标表达式如下:

建筑业增加值=f(房地产投资,第二产业投资)

工业总产值=f(第二产业投资,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总额)

工业增加值=f(工业总产值,产品销售利税率)

第二产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

3. 第三产业

第三产业门类众多,不同行业间发展的影响因素差异明显,很难用一两个解释变量来全面反映这种相关或因果关系。所以在构建表达式时,着重考虑与南京服务业自身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变量来加以解释。南京是一个商贸中心,同时又是一个地域性金融中心和信息中心。模型用消费零售总额、金融存款和邮电业务量三个变量来反映南京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三产业方程表达式如下:

第三产业增加值=f(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邮电业务总量,金融存款式)

地区生产总值=第一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

(二)需求模块

本模型是以需求为导向的建模思路,投资、消费、出口成为拉动南京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需求模块主要包含了以下变量的表达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量。

1. 固定资产投资

历年数据表明,南京市的投资总量往往与政策变化和地方政府的决策有密切的联系,增速波动很大,如作内生变量处理,模块的设计难度较大。模型参考了江苏省年度模型的研制方法,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设为外生变量,通过预测年份的增速来测算预测年份的投资规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表达式如下: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投资增速

2. 市场消费

社会消费成为南京市经济增长的重要的稳定动力,消费的增加必然引起经济增长加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规模主要取决于城乡居民对消费品的购买能力,因此,我们在模型中引入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口、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口4个解释变量。其表达式如下: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f(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非农业人口,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业人口)

3. 外贸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南京市的出口规模不仅受自身发展的影响,更大程度上还受国际环境的影响,特别是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更加印证了这一判断,因此,模型选择了全国出口总量来解释南京市出口总额。南京市进口规模一方面受到南京出口规模的影响,同时南京市的外商投资规模的扩大也将拉动南京的进口。外贸涉及到的方程表达式如下:

出口总额=f(全国出口总额)

进口总额=f(出口总额,外商直接投资总额)

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进口总额

(三)财政金融模块

一个城市的财政金融发展水平,一方面由当地的经济发展总规模决定,另一方面,由于财政金融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地方财政和金融还受将到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的影响。

1. 财政收支

财政收支模块包括财政收入与支出两部分。从理论上讲,财政总收入的增长主要依赖于经济规模扩张所带来的税收基础的扩大。同时,出于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制改革、财税政策变更等因素的考虑,引入滞后一期的财政收入作为重要的解释变量,以提高模型的拟合精度。因此,模型用国内生产总值和上一年的财政收入来解释财政总收入。财政支出基本取决于财政收入,同时也取决于上一年支出规模。财政收支方程表达式如下:

财政总收入=f(财政总收入(-1),地区生产总值)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f(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地区生产总值)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f(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地区生产总值)

2. 金融

居民收入和支出水平是决定居民储蓄行为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同时,由于储蓄行为往往具有惯性和连续性,因此,我们把居民收支差总额和上一年的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作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的两个解释变量。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主要取决于存款余额,当然,金融贷款还受到国家货币政策变量等因素影响。所以,模型设计了金融存款和货币政策变量来解释金融贷款。金融模块的方程表达式如下: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f((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非农业人口,(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业人口,居民储蓄存款(-1))

金融机构贷款余额=f(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国家货币政策变量)

(四)居民收支模型

本模块主要考虑居民人均收入和支出的变动规律,包括城镇居民的人均收支和农村居民的人均收支。模块有5个方程表达式,都是行为方程,包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 城填居民收支

南京市城镇居民的收入从总体上看主要受制于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另外,从短期上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受自身前期波动的影响,因此,在模型中我们以南京市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及城镇居民的上期收入作为主要解释变量。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f(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主要取决于当年的可支配收入,同时,还会受到物价和银行利率的变动的影响,因此,模型引入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和银行利率三个解释变量。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f(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商品零售价格指数,银行利率)

2. 农村居民收支

从总体上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对南京市农村居民收入都具有重大影响,另外,从短期上看,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会受自身前期波动的影响。因此,模型以南京市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及农村居民的上期收入作为主要解释变量。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f(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主要取决于当年的纯收入,同样也受到物价和消费惯性的影响,因此,模型引入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上一年的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三个解释变量。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f(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

(五)物价模块

不变价的增速测算通常是模型研制的一个难点,由于南京市没有公布历年地区生产总值以及一产、二产和三产增加值不变价,因此,给模型测算不变价增速带来了难题。我们的解决方案是:先根据公布的地区生产总值指数以及一产、二产和三产增加值指数测算出历年以1978年为基数的增加值不变价,再用历年的增加值现价除以历年增加值不变价,测算出历年的增加值缩减指数。模块共有4个方程表达式包括地区生产总值缩减指数、一产增加值缩减指数、二产增加值缩减指数、三产增加值缩减指数。

地区生产总值缩减指数=f(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地区生产总值缩减指数(-1))

一产增加值缩减指数=f(全国食品零售价格指数,南京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一产增加值缩减指数(-1))

二产增加值缩减指数=f(全国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二产增加值缩减指数(-1))

三产增加值缩减指数=f(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三产增加值缩减指数(-1))

三、模型运行总体效果评价

南京市宏观经济计量经济年度模型所涉及到的行为方程均是从大量方程中推敲、筛选出来的,每个方程均按照经济指标间的定性判断列出解释变量,再通过模型数理检验决定其取舍,因此,每个方程均基本做到经济意义明确,且技术参数检验符合标准要求。

在对单个方程进行数理检验的基础上,课题组还对整个模型进行系统联调校验,通过模型整体运转后的模拟值与历史值的对比来校验模型的精确度和可信度,证明了南京市主要经济指标之间存在的内在规律。经过反复调试和校验,南京市模型模拟的2004—2009年南京市国民经济15个主要指标的75个误差率数据中,只有2个数据的误差率超过了5%,绝大多数(占全部数据的63%)误差率数据在3%以内。据此,可以认为,南京市宏观计量经济年度模型的经济关系的定量解释是合理的,模拟预测精度是可以接受的。

参考文献

[1]李子奈,潘问卿.计量经济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易丹辉.数据分析与应用[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

[3]青岛宏观经济模型组.青岛宏观经济模型研究[M].青岛: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1990.

3.北京市总体发展规划 篇三

虽然东北主产区稻谷行情处于高位运行,成本助推上行动力较强,但随着大、中院校放假,粮食市场消费需求进一步降低,近期东北大米批发价格总体平稳,玉泉路市场信息部监测数据显示:东北普通(圆粒)大米平均批发价格每斤2.28元,较上周持平;长粒大米平均批发价格每斤2.61元,较上周持平。

近几年,随着东北地区稻谷加工业发展迅速,大大小小的各类稻谷加工厂纷纷拔地而起,玉泉路市场经销商户介绍,以往一个乡(镇)也就3、4个加工厂,现在差不多有20-30家之多,因此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一方面,这些中、小型加工厂受资金和场地等因素限制,其原粮存量较少,在东北主产区稻谷可上市流通的粮源不断减少的情形下,为了维持现有客户群,只能高价收粮。另一方面,加工厂多了,相互间的市场竞争也就更激烈,除了品牌、质量之外,价格则是更为有效的营销手段。这样一来,在原粮涨价、出厂压价的市场环境下,厂家出现停产的现象则不足为怪了。

随着北京地区桑拿天的到来,高温、多雨的天气进一步增加了大米的保管难度,再加上市场处于一年中的淡季时节,从往年夏季大米行情来看,一般商家都会采取降价等方式来加快货物的轮换周期。在当下稻谷价格坚挺、出厂价上涨的成本推动下,大部分批发商家只能压缩利润来进行销售。

对于后期走势,玉泉路市场信息部分析认为,进入6月份以来,降雨明显偏多,“桑拿天”将会抑制米价反弹的力度,预计短期内北京地区大米批发价格以稳为主。

4.北京装饰公司营销战略总体分析 篇四

北京装饰公司的经营核心目前存在两种形式:

1、品牌为核心;

2、销售为核心。具体的分析对象为三优实创和今朝装饰(网络整体营销分析)。

首先是行业分析:

1、网络媒体广告投放。家居主要网络媒体是搜房家居和焦点家居。由于网络媒体的广告投放具有排期性,所以,广告的投放也同时具有阶段性!在网络媒体的投放上(9月份主要广告位),今朝装饰和业之峰的投放力度比较大。大约广告投放费用在6000元左右/每天。其他:龙发,元洲,亚光亚

2、搜索引擎投资。装饰公司在 baidu,google,yahoo的投资体现为:(关键词是“北京装饰装修公司”)在百度投资的装饰公司一般为设计室型或是小公司,大型的装饰公司一般投资在google和yahoo。主要投资公司有三优实创,今朝装饰,业之峰和龙发。投放费用在1500左右/每月。

3、事件新闻。事件营销是通过策划具有一定主题的事件,推广品牌,树立理念,维系潜在客户。通过事件,引起传统和网络媒体关注,从而达到推广目的。(策划事件需要一定的费用,要与媒体处理好关系)。案例是三优实创的07年8月11号农展馆的人体彩绘,被北京日报刊载,而后新浪网转载,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新浪的此篇新闻被各大小网站转载,从而达到比较好的效果。

4、博客和论坛的品牌推广和维护。案例是今朝装饰博客整体策划和其论坛的推广力度。

其他方式:家居体验馆;举行设计大赛;免费设计活动;公司赞助媒体,组织活动。

其次是具体企业分析:

1、今朝装饰。投资的主要网络媒体是搜房家居和焦点家居。根据投放位置,其投放费用在6000元左右/天。在google 和 yahoo上也有投资,费用在1500元左右/月。事件新闻是最近的“《我这八年》今朝装饰8周年司庆有奖征文活动”。在有就是博客和论坛。

2、三优实创。三优实创根据当时消费环境,整体推广“28800,精装搬回家”。

推广力度大,效果明显。现今的投资,在搜索方面有:google 和yahoo。“事件新闻”是三优实创推广的重点。有,农展馆人体彩绘;“实创杯”等活动,与传统媒体合作力度比较大。9月份在网络上暂无大投资。

以上装饰公司实施的是整体营销。主要有:网络广告,事件新闻,搜

索营销。走的经营线路是:品牌为核心。通过树立品牌,培养客户,进而达到销售目的。

再次是客户的消费渠道和习惯分析:

5.沈阳农业大学总体发展规划 篇五

(2009年—2020年)

根据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做出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决策以及对我国教育、科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遵循《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实现在21世纪初叶把沈阳农业大学建成“主要办学指标居于国内同类高校前列,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农业大学”的办学目标,制订本发展战略规划。

一、学校的发展基础

(一)历史沿革

沈阳农业大学坐落在沈阳市东郊的天柱山南麓,东与名胜古迹东陵毗邻,西与沈阳城区相连,学校占地2.2万亩。

我校组建于1952年,由当时的复旦大学农学院(茶叶专业除外)和沈阳农学院部分专业合并组成。“文革”期间,学校受到严重摧残,一分为五,分散在了辽宁各地。“文革”后学校迁回沈阳原校址办学。1978年划转为国家农业部所属,197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1年被批准为首批博士、硕士授予权单位;1985年10月经原农牧渔业部批准更名为沈阳农业大学,邓小平同志亲自为学校题写了校名。2000年4月,学校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由国家农业部所属被划转为辽宁省与中央共建。

建校以来,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下,几代沈农人努力拼搏,开拓创新,学校的各项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出人才、出成果、积极服务社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学校教学和科研并举,以农业与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科学 1 研究基地。

(二)发展特色和优势

回顾学校的发展历史,分析面临的形势,可以认为我校具备了创建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农业大学的基础与优势。

第一,结构合理、特色突出的学科体系已初步建成。我校已初步形成以农业科学为特色,农、理、工、经、管等多科性协调发展办学格局。现有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9个辽宁省重点学科(5个辽宁省重点一级学科),2个辽宁省重点培育学科;有47个本科专业,68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31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4个研究生专业学位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数量、结构在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中具有明显的优势。学校现有科学研究机构66个,其中,国家级区域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与辽宁省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部、辽宁省重点实验室(成果转化基地、工程技术中心)24个,沈阳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7个,有基础和专业实验室39个。形成了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体系,成为我国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第二,学术水平为全国农业院校所公认,具有较强的解决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重要科技问题的能力。2000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省、市的各类科研项目1200多项,有82项成果获国家、省(部)、市奖励,70%的科研成果在农业生产上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学校在辽宁省8个市16个县(区)36个乡(镇)建立了科教基点,先后选派33名科技人员到当地担任科技副县(市)、乡(镇)长,有力地推动了“科教兴农”工作的深入展开。

第三,拥有一支踏实苦干、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学校师资力量较为雄厚,现有教学科研人员1022人,其中教授和研究员160人,副教授和副研究员313人,分别占到教学科研人员总数的15%和30%;有博士研究生导师9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98人。一支以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为骨干、以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为主体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已经形成,学校具备了发展新 兴学科、边缘学科和进行多学科联合科技攻关的基础和优势。

第四,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广泛,初步形成开放式办学新格局。改革开放以来,学校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联系,与11个国家的26所院校结为姊妹学校。过去5年累计有240人次出国留学、研修或考察交流,来校交流的外国学者超过350人次,举办国际学术会议18次,招收外国留学生12人次,并与英国鲁顿大学合作开展了对外开放办学的尝试。

第五,校风优良,师生员工精神饱满。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时间里,学校已经形成深厚的学术与文化积淀和优秀的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学风和教风。这是我校宝贵的精神财富和重要的无形资产,对广大教职员工、全体师生和海内外校友起着巨大的凝聚和激励作用,对学校今后的发展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面临机遇与挑战

未来发展取决于我们对形势的正确把握与判断。认真分析学校面临的形势和历史性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21世纪全球知识经济时代到来,为我校实现跨越式发展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和挑战。以研究和利用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为主体的农业科学,在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的创新与突破的带动下,不断产生新领域,在更高的层次上与多学科交叉渗透。这使得农业科学在保持原有的综合性、应用性特点的同时,起来越细化,向高科学、新技术方向发展。知识经济社会,人才竞争是最根本的竞争。高等农业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科技进步的最重要的基地,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正从社会边缘走向中心位置,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其次,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农业教育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党和国家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此,国家将要大幅度地增加农业科研与教育投入,如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农业领域 的国家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改良中心建设,依托具有明显优势的省级农业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建设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支持农业大中专院校参与农业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推广等,这些决策的实施将为我国高等农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第三,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为学校赢得了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高等教育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伟大事业中起着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的关键作用,我校又是辽宁省唯一的一所综合性农业大学,学校有条件争取国家和辽宁省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性支持,推动学校更好更快地建设与发展。

从挑战和困难角度来讲,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高等院校之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今后学校的发展就是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发展优势、突出特色,提高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因此,学校必须打破常规,以超常的速度发展。

其次,高等院校之间竞争的焦点是人才培养质量与科技实力。而人才培养质量、科科实力的提高,人才是关键。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无论是学校内部条件、还是外部环境,吸引拔尖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的相对优势不明显。

第三,办学经费短缺的困难将长期困扰学校发展。我校与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和发达省份的高校相比,财政拨款少;办学规模基本稳定,收费政策日趋从紧;科研经费及科技服务收入对学校发展的支撑力度不足。学校办学历史长,历史欠账多,离退休人数增加,经济负担越来越重。另一方面,从2005年4月起,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领军大学,我校作为拟被合并学校之一,正常发展受到了影响,基本建设处于停顿或维持状态多年。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越发突出,学校整体建设水平与同类院校间的差距将进一步加大。

二、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与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增强科研创新能力为重点,以优化办学条件为保障,不断深化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和办学效益,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和谐发展,早日把学校办成特色鲜明的,主要办学指标居于国内同类高校前列,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农业大学。

(二)发展思路

稳步发展本科教育,重点发展研究生教育,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层次,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教学与科研并重,跟踪现代科技发展趋势,形成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的农、理、工、经、管多学科交叉的专业与科研优势;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实力,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

按照上述发展思路,要把人才队伍建设、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提升、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互动,相互支撑。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走人才强校的道路;坚持以科技创新求发展的办学思路,发挥学科的人才和学术优势,取得原创性成果,走科技强校之路;坚持“特色兴校”的办学思想,在强化传统学科优势基础上,加强学科间交叉、融合,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形成自身的办学特色,走特色兴校之路。

三、发展规划的目标与重点

(一)学校定位

1.学校类型定位。为多科性、教学研究型、中央与地方共建的重点大学。

2.专业与办学层次定位。形成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和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的办学体系。3.服务面向定位。以服务辽宁和东北为重点,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建设成为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和农业科研、技术开发与推广的东北区域中心。

4.办学特色定位。针对东北地区自然资源与社会经济特点,以推进设施农业为突破口,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与现代设施装备农业为重点,以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目标,强调农业发展与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协调,形成具有老工业基地特色的区域农业教育的办学特色。

(二)发展目标

稳步发展本科教育,重点发展研究生教育,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层次,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跟踪现代科技发展趋势,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实现农、理、工、经、管等学科和谐发展;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努力使学校成为教学与科研并重,主要办学指标居于国内同类高校前列,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农业大学。

1.本科专业数达到60个左右,其中省重点专业达15个,学校重点专业25个;全国精品课程达7-10门,省精品课程达到15-20门,本科教育质量整体达到优秀水平。

2.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达11-13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达34-3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增至82-87个。国家级重点学科达7-10(一级重点学科4-5个),省部级重点二级学科达35-40个(一级重点学科10个左右)。

3.在校学生规模稳定在25200人,其中留学生200人,研究生5000人(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本科生17000人,各类成人学历教育学生3000人。全国百篇博士优秀论文(提名)3-5篇,辽宁省优秀博士论文5-8篇。

4.新增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15个。获得国家科技进步 奖5-10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5-20项;年科研与科技推广经费突破20000万元。

5.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500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人,专职科研人员50人,兼职教师50人。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达9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80%以上。培养与引进院士2-3名,长江学者2-4名,国家杰青获得者3-5名。

6.具有在国外留学、研究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以上;每年选派出国留学人员40名以上。积极扩大外国留学生招生规模,到2020年在校留学生人数达到200名。

7.加强校内管理,健全组织,成立研究生学院、管理学院、文学院(或文法学院),使二级学院总数达到20个。

8.投入基本建设资金15亿元,建设新图书馆、教学实验中心、工程教学楼、综合科研楼、研究生楼、综合体育场、学生宿舍和主校门等项目,新增校舍建筑面积40.0万m2,使校舍建筑总面积达到72.0万m2。

建设的项目主要有:

——新图书馆。建筑面积为3万m2,投资9000万元。——教学实验中心。建筑面积为2万m2,计划投资9000万元,其中:土建6000万元,配套及设施设备3000万元。

——工程教学楼。建筑面积为2.4万m2,投资13000万元,其中:土建7200万元,配套及设施设备4800万元。

——综合科研大楼。建筑面积为2万m2,投资8000万元。——研究生院。建筑面积3万m2, 投资7500万元。——综合体育场。学校同东陵区政府联合建设,设施除国际标准400m跑道运动场外,还包括游泳池、小球类运动室等设施,政府出资、学校提供土地和管理服务。建筑总面积20000 m2,总投资8000万元。

——学生宿舍。新建5栋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6万m2,投资12000万元。——主校门。结合东部校区的建设,学校将改扩建东校门。门宽41m,投资300万元。

9.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图书馆条件建设。馆藏图书从目前的94.6万册增加到133.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从目前的1.1亿元增加到2.43亿元。

10.加大校区整治与建设力度,努力创新良好的教学、科研和学习、生活条件。校区分北区、南区两部分建设。

(1)北区建设

重新划分成三大区域:以原生活家属区与教学区之间道路为界,纵向形成西部住宅区及东部教学区,教学区以北至沈吉铁路间作为未来建设发展预留地。

①教学区

——根据校区主轴线重新规划教学科研设施。

动迁校园东南三角地居民,重建校区主入口大门,形成视觉中心。另需新建的教学科研设施有校图书馆、教学实验大楼、综合科研大楼、工程教学楼、研究生院、综合体育场、学生宿舍等。

——以天柱山为中心形成环形景观轴线,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景观资源,形成道路系统。

——收回沈阳市农业科技开发院。②住宅生活区

——将工程学院、信息与电气学院、水利学院迁至教学区新建的工程教学楼,拆迁农工楼、水利馆、军训楼,拆迁后土地用于教职工住宅建设,通过房地产开发,筹集学校建设资金。

——逐步将生活区供水、供暖、供电及物业管理交给社会,实现社会化服务。

(2)南区建设

区域为沈抚路以南、三环路以西、新开河以北和大坝路以东,建设内容为教学实验示范区和科研试验示范基地。主要建设项目有:教学实验示范基地、超级稻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施农业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节水农业试验与示范基地、生物质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产品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物生命科学研究中心、新农村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三)战略重点

学校坚持走“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相结合”的道路,做到数量发展与质量提高相协调,为此,要坚持以下三个发展战略重点。

1.坚持以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师资队伍是学校发展的根本,要继续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采取超常规的方法,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步伐,倾力打造一支以国内外知名领军人物为学科带头人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形成若干个整体实力居国内领先地位的学术团队。

2.坚持以优化学科与专业结构为重点。根据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和科技的需求,分析国际学科与学术发展趋势,突出农业生物技术、资源与环境、设施农业与现代装备(加工业,农业信息)、经济管理等重点。

3.坚持以硬件条件建设为重点。当前,校园、教学科研设施及设备条件已经明显不适应学校发展及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的要求。要修订校园与校区十年建设规划,争取在4年内完成主要校园设施建设任务;要使学科群的发展与教学科研设施相配套;要加大科研与教学仪器设备的投入,使学校的分析测试能力及服务社会的水平居国内农业院校的前列。

(四)规划的实施步骤

学校规划的时限为2009年至上2020年。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实施大体上分“两步走”。

第一步:2009-2015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调整专业与学科结构为重点,重新组建学院等教学机构,初步形成五大学科群;完成校园与校区建设规划,主要的教学与科研设施建设任务完成,培育好后发优势。

第二步:2016-2020年。发挥后发优势,在教学、科研水平上下 功夫,使人才培养、科研水平及服务社会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现本规划确定的总体发展目标。

五、落实规划的保障措施

学校将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保证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进一步优化布局和结构,实现学科建设新的跨越 在继续发挥农学学科优势和生物科学特色的前提下,坚持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学科;加强基础学科,促进文理学科之间相互渗透和融合。重点发展农业植物生产技术(超级稻及其它作物育种,设施园艺)、农业动物生产技术(畜牧生产与兽医)、农业工程(农产品加工,农业信息及现代农业装备工程)、资源与环境(水利、土壤、林业、生态与环境工程)、经济管理5大学科群。为此,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路,用2-3年重新调整学院等教学机构设置,打开原有学院界限,按学科群重新组织专业与学科,以形成相互支撑、重点学科牵动、学科优势明显的科研与教学体系,以保证经过几年建设农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农产品加工、农林经济管理五大学科达国内领先水平。

(二)实施“1312创新人才工程”,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校将全面实施“1312创新人才工程”,即用5年到10年时间,通过自国内外引进和选送本校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内外进修学习、合作科研等途径,汇聚、培养10名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拔尖人才(领军人才),30名国内一流人才(学科带头人),100名国内知名、专业优势明显的教学名师、专家(学术带头人),200名具有一定基础和发展潜能的青年学术后备人才(学术骨干),使学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达到国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按照创新团队和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两个层面,重点实施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学名师、推广专家等五大建 设计划。加大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引进力度,大力实施学历提升工程,加强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在岗培养,加大选派出国留学、研修和交流考察力度。

(三)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以社会需求和产业发展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教学创新;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为核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过程;加速调整专业结构,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手段和方法,建设与创新创业性人才培养相适应的实验实习教学体系,抓好特色品牌专业、精品课程、示范性双语教学课程和高水平教材建设;加大教学硬件建设投入力度,完善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健全学习激励机制和科学评价机制,形成有利于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和个性发展的现代化教学管理运行模式。

(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社会服务功能

始终把科技创新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地位,着眼长远发展,精心设计,从学科与人才团队、研究方向与科研课题、科研经费与研究条件几大方面,提升创新能力,强化科研水平。紧密围绕国家、特别是东北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生态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拓展优势领域,构建创新体系。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着力构建开放、与学科群相对应的科技创新大平台。积极承担和参与国家重大、重点课题的研究,组织科技攻关,获得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重大标志性科技成果。充分发挥学校的优势,拓展科教兴农途径,创新服务社会的模式。

(五)实施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建立现代大学管理体系 不断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科学规范和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大学管理体系。加快推进以院为重心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坚持责权利统一,进一步调动和加强学院的办学自主性与活力; 推行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全员聘任制,建立竞争、开放、流动的现代用人机制。加强业绩考核,建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优劳优酬的校内分配政策,努力提高职工人均劳动收入;创新学生教育与管理模式,逐步形成教育、管理、服务为一体的新机制;建立健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学校有形和无形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以“高效配置和利用”为目标,建立“开放、共享、竞争”的实验室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

(六)大力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建设

修订与完善校园建设规划,持续进行校园整治。完成新图书馆、教学实验中心、工程教学楼、综合科研楼、研究生楼、综合体育场、学生宿舍和主校门等项目建设工程。有计划分层次地持续做好实验室建设、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图书馆建设和校园网建设。绿化美化校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实现环境安全优雅、技术手段先进、学术氛围浓郁、文化底蕴深厚,为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七)多渠道筹措经费,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要多方筹集资金、精打细算用资金,为本规划的实施提供资金支撑。要充分利用中央与地方共建的体制优势,继续争取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要盘活现有资源与资产,提供资源与资产的使用效益。用于建设工程的经费约为16.7亿元;其中,用于硬件建设经费约15.0亿元,用于人才队伍建设.0.8亿元,用于教学改革0.9亿元。经费主要来源一是继续争取省政府支持(5.0亿),二是利用好地方与中央共建的国家财政支持经费(1.2亿),三是整理学校土地、通过开发土地筹集资金(7.0亿),四是改革财务管理运行机制,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利用好现有资金(学校自筹3.5亿)。

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信息、技术、人才等各种资源优势,通过合作研究、共同开发、社会捐助、社会投资等方式,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大力发展校办产业,促进项目、技术社会化、资本化,提高产业经营效益;发挥办学资源与品牌优势,积极扩展与企业的合作 领域和合作力度;校、院两级及各单位都要把争取各方面项目、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作为自己的重点工作,切实有效地加以推进;改革财务管理运行机制,强化监管,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扩大开放,努力提高办学的国际化程度

加强与欧美一流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重点抓好研究生培养、师资培训与合作研究三项任务,在国际合作办学、招收留学生、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方面取得重要进展,走出具有我校特色的开放式、国际化办学道路。

(九)加强领导,为实现规划目标提供组织保障

6.涿州总体规划 篇六

一、编制背景

我市于1982年编制完成了涿州镇的城市规划,1986年撤县建市后,又于1990年编制了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又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从上一轮 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全市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增长,发挥了较好的规划指导作用。但是在新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形势下,上一轮总体规划已表现出不适应性,亟 需通过城市总体规划的重新编制进行调整。

2004年,市委、市政府根据上一轮城市规划已不能适应城市迅速发展的要求,瞄准中等城市的发展目标,决 定编制新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4月初,通过招标,确定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始编制《2004年—2020年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7月份,召开 《涿州市2004—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说明会,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9月份通过了河北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11月份,完成 了《城市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方案》,并与我市交换了意见。目前,《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已基本完成,待今年上报审批后实施。

二、本次规划的指导思想、重点和城市发展目标

指 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合理规划市域城镇体系,推进市域城市化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衔接,处理 好发展的时序关系、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强调“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促进城市健 康持续地发展。

规划重点:研究确定我市在“大北京”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城市发展的区域地位;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进一 步调整城镇空间布局,精简发展主体;调整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产业发展布局,确定城市人口规模、适宜的城市用地规模和发展方向,形成合理布局、富有特色的城 市总体布局结构,为城市未来的发展提供空间支撑和保障;发掘我市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塑造城市特色;强调“以人为本”,从我 市滨河的特点出发,保护自然水系,创造宜人的居住环境;树立经营城市的观念,加强基础设施和环境生态建设,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平台;研究城市科学的发展 时序,加强近期建设与长远规划的协调,强化城市规划建设方案的可操作性。发展目标:到2020年,将涿州建设成为综合实力较强、产业结构优化、科学技术先进、社会高度文明、服务体系完备、城市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交通安全便捷、环境良好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和京郊生态新城。

三、城市的性质

大北京南部地区以现代制造业、旅游文化休闲产业为主导的冀中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四、规划期限和规模

本 次规划期限为15年,从2004~2020年,分近、远两期。近期为2004年~2010年,远期为2011年~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用地,东至幸福 渠,北到拒马河,西到大马村附近,南至机场,总面积约130平方公里。到2010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控制在30平方公里以内,城区人口达到27万 人;2020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控制在44平方公里以内,城区人口达到40万人。

五、城市主要发展方向

今后15年,涿州城市主要向东、向北发展,实行“东拓北延,适当西展,滨河城市”的空间发展战略。

东拓:就是涿州城区跨过京深高速公路向东发展到东张村村西。

北延:就是城区向北延伸到拒马河。

适当西展:就是将西关河向西推出1公里左右,开挖外河,外迁107国道,使原107国道成为城市道路,并依此拓展城市区域,规划期作为预留用地。

滨河城市:就是依托城市西侧、北侧的河道,增加两岸绿地,优化城市景观,体现滨河城市的特色。

六、城市总体布局

坚持“布局合理、远近兼顾”的原则,将城区规划成“两心、两轴、四片,绿色环绕的滨河城市”的总体布局。

两心:北部全市公共中心、西部老城区副中心。

两轴:南北向的亨通大街发展走廊、东西向的范阳路发展走廊。

四片:老城片区、城南片区、城北片区、城东片区。

沿西关河、北拒马河、京广铁路、京深高速、107国道等绿色生态廊道,突出抓好沿107国道西关河段、北拒马河沿线的绿色景观及城市设计,形成沿河自然风景线。规划建设老城公园、镇安寺公园、市民中心公园、城南公园等城市公园。

七、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布局:规划了老城北片区、老城中片区、老城南片区、城南西片区、城南中片区、城南东片区、新城南片区、新城北片区、新城东片区共九个居住区。至2020年,居住用地达到1367.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1.1%,人均34.2平方米。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到2020年,中心城区将形成“主副中心、点线布局、职能明确”的公建布局结构。其中市级公共服务中心1个,公共服务副中心1个,片区级中心3个。

在北部新区规划建设新的行政中心,围绕行政中心布置文化中心、商贸金融中心、旅游休闲服务中心,同时结合园林绿化的建设,形成整个涿州市的行政、文化、金融核心区。

围绕鼓楼大街和双塔,建设老城文化和传统商业中心,成为涿州城市副中心。分别规划城西、城南、城东3个片区级中心。

3、工业仓储用地

针对城区内工业用地较为分散的现状特点,对各工业企业加以梳理和集中,形成东部开发区、南部工业区和北部工业区三个工业仓储片区。

东部开发区为现代制造业基地,南部工业区为新材料产业基地,北部工业区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工业用地面积为774.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7.6%。仓储用地主要结合工业区和对外交通设施布置4处集中仓储区,仓储用地面积为70.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

4、道路交通系统

城市道路规划形成“九纵、八横、两环”的布局结构。

九纵:由西向东分别为107国道、东大街、规二路、教军场街、东兴大街、鸣泽大街、火炬路、经二路、东外环路。

八横:由北向南分别为北外环路、滨河二路、北环路、华阳路、范阳路、冠云路、结义街-龙马路、南环路。

两环:内环由滨河二路、经二路、冠云路、东大街组成。外环由北外环路、东外环路、结义街-龙马路、107国道组成。

5、绿化景观系统

规划布局突出以西关河、拒马河环绕城区的自然景观优势,利用穿城铁路的防护绿地,依托重要道路绿化景观及不同级别的公共绿地,形成“四面环青屏,处处邻绿景,河水绕城廊,绿网织全城”的城市网状绿化体系。

——在中心城内外形成绿网,外环西侧、北侧依托滨河绿化,东侧、南侧依托城市外环路道路绿化。

——规划布置11处市级公园和7处区级公园。各种绿地有机结合,相互沟通、融合,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的开敞式绿色空间网络。

——依托城市西侧西关河和北侧拒马河及周边生态绿地形成滨河绿地景观。——依托京广铁路、京深高速公路的防护绿地,城市内环和主要景观道路,以及结合内外环布置的主要公共绿地,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

到 2020年,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规划建成区绿地率30%。涿州城市绿地总面积688.3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15.7%,人均绿地17.2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面积412.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0.3平方米;生产防护绿地面积275.9公顷,人均用地6.9平方米。

6、景观风貌规划

通过“继承历史,依傍水系、绿化城市”形成“古今相映、新旧互衬,绿水相依”的宜居城市形象,塑造涿州城市形象特色。

——将现代城市功能与历史风貌保护结合起来,在鼓楼大街双塔保护范围形成以涿州古城街坊和历史商业街市为主的历史景观风貌。

——加强区域水环境的改善,对绕城河段进行整治,包括河堤防护林地。加强以水体、水景为核心的土地使用,利用景观提升土地价值,创造新的城市意象。——城市绿化做到点上绿色成景,线上绿色成荫,面上绿色成林。规划形成老城区的零售商业景观风貌区、现代都市风貌区、现代工业园区、滨水景观风貌区。

八、全市城镇体系规划

近期规划形成三级城镇体系,第一等级为涿州城区。涿州城区人口规模为27万;第二等级为松林店、码头、东仙坡、东城坊四个中心镇,松林店人口达到1.5万,其余镇人口达到0.3万;第三等级为高官庄、百尺竿、义和庄、豆庄四个一般镇。人口规模分别达到0.15万人左右。

远期涿州市域形成涿州城区和中心镇两级城镇。到2020年,涿州城区人口达到40万人。形成松林店、码头、东仙坡、高官庄、东城坊五个中心镇,松林店镇人口达到4.7万人,其余镇人口为1.5万人。

城 镇空间形成“一心引两带、一环串五珠”的发展格局。“一心”即涿州城区,“五珠”为松林店、码头、东仙坡、高官庄、东城坊五个中心镇。“两带”指以107 国道、京广铁路交通走廊所形成的南北向和以涿涞公路为依托的东西向城镇发展带。“一环”指影视城路、旅游大道、松高路、幸福渠路形成的环状公路网,它是市 域内部五个中心镇间的主要联系通道。

九、远景规划设想

远景规划的期限为2020-2050年,人口规模达到70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70平方公里。城市发展方向主要向北、向东两个方向扩展,适当向西发展。城市布局继续延续“两心、两轴、四片”的结构。

工业用地发展,开发区组团向东、向南推进,城南工业组团则向东完善。远景规划在西关河以西1公里新修河道,作为泄洪河道,原西关河形成城市内河,107

7.北京市总体发展规划 篇七

1 两个规划的关系分析

1.1 规划编制法律依据的平行关系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主干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编制城市规划依据的主干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废止)。两者都是从属于《宪法》的行政法,法律地位平等,属于平行关系,因此依据相应主干法编制相同行政地域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具有同等法律地位[1]。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同时第三款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城乡规划法》第五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从法律条文看,两个规划之间不存在从属、层次关系,是互相协调、衔接的关系。

1.2 规划内容的重叠、交叉关系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市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纳入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驻地镇的总体规划”。从规划行政地域范围来看,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涵盖了整个行政辖区范围[2]。但是城市总体规划的实体景观地域仅包括城市(城镇)规划区范围,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对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进行统筹安排和利用结构的调整,因此城市总体规划的实体景观地域范围从属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域范围。

从规划内容上看,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交叉点在于城市土地利用。城市总体规划侧重于城市用地合理的功能分区,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侧重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合理控制。从规划内容、方法、成果上看,两个规划各成体系,所以不能因为规划地域的包容关系和规划对象的重叠关系而将两个规划列为从属关系。根据我国现行的规划体系,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同属于区域规划的次级规划,两者应当是相互协调、衔接的关系。

2 两个规划的矛盾分析

2.1 城市用地规模统计上的差异性

从城市用地现状规模来看,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计的面积包括城市建成区和一部分非建成区(如河流、水域及未利用地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计面积仅包括建成区范围。从城市用地规划面积来看,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包括规划期末建成区面积、预留建设用地、污染企业安置区域等;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用地规模是到规划期末城镇发展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导致城市用地规模统计差异性的本质原因在于两个规划用地分类体系的差异性。两个分类体系虽然有一定的联系,但是统计标准出入较大。城市规划用地分类采用的是《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和《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两者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2002年1月,土地利用规划开始采用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3],但是该分类体系与城市规划标准仍然存在明显差异,两个规划协调的困难性、规划指标和用地范围无法统一等问题依然存在。2007年9月正式发布的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与原有的土地分类体系相比,有了明显的改善,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较好地衔接,但是不可否认两个规划部门使用的现行国家标准仍然有存在冲突的内容。如《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中居住用地(R)的范围涉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中住宅用地(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交通运输用地(10)3个一级地类下的部分二级地类。

2.2 城市用地规模预测的差异性

规划期末城市用地规模取决于规划期末城市人口和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两个规划采用的城市人口统计数据、预测方法、预测期限以及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确定上存在很大的差异,相应地导致城市用地规模预测结果的差异性。首先是城市人口基数统计的差异性。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所采取的标准《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城镇人口是指在市镇中居住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4]。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常住流动人口在城市人口中的比例上升,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期年人口基数通常包括非农人口、农业人口和常住流动人口;而一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期年人口基数来源于公安部门统计的非农人口、机械人口,明显小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期人口。由于基数不同必然导致预测规划期末人口规模的差异。其次是规划编制时间、期限的差异性。我国城市规划工作起步较早,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全国已完成了三轮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我国系统全面的开展是在1986年,1997年修编一次,目前正在进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程》(试行)中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5—20年,近期一般为5年。由于两项规划开始编制的时间不同,规划期限不同,必然导致规划方案编制的不同步,造成规划基期、规划期、采用基础数据的时限等不同,自然会造成两项规划结果的不一致。第三是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差异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中把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为四级:第Ⅰ级60.1—75.0m2/人;第Ⅱ级75.1—90.0m2/人;第Ⅲ级90.1—105.0m2/人;第Ⅳ级105.1—120.0m2/人。城市总体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根据现有人均建设用地水平确定规划调整范围,一般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在第Ⅱ级和第Ⅲ级范围内确定,调整幅度较大[5]。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取决于现有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和人均耕地面积。如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0667hm2,则只能采用现有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对应的最低调整指标。由于两个规划在确定规划指标级别的差异,从而使规划用地面积难于统一。

3 两个规划协调和衔接的途径

3.1 统一分类体系,明确城市规模

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统计,两个规划必须协调一致,这就要求两个规划的分类体系在城市建设用地类型的认定上保持统一。当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采用2007年9月新颁布的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预计2010年完成。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各地将会依据新的数据成果和新的分类体系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而城市总体规划所依据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和《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分别执行了17年和14年。地类统一是两个规划协调的基础,所以有必要对城市用地分类和村镇用地分类标准进行修改。建议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之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修订相关国家标准;城市用地统计应当以城镇地籍调查数据为准,首先应明确城市用地分属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中哪些地类,建议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为蓝本,可通过添加三级地类的方式,建立新的城市用地和村镇用地分类体系,并逐渐实施现有地类数据向新的地类数据转换;土地利用分类与城市用地分类、村镇用地分类的统一,既可保证两个规划的协调性,又可有效地实现两个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一体化建设,以实现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

3.2 统一城乡人口划分、人均指标确定

两个规划采用不同的城市人口统计标准和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必然导致城市用地规模预测结果的差异。首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统一城市人口统计的地域范围;其次,采用统一的城市人口统计口径;第三,采用统一的人口预测模型。这样,可保证城镇人口预测结果的统一性。在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确定方面,笔者认为应采取《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确定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保证耕地数量和质量、保障粮食安全,合理控制城镇规模,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是保障我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方针政策之一。因此,两个规划中有关城市用地规模的确定和布局安排必须符合国家的土地国策,应该采用双重标准确定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坚持走内涵挖潜的道路。

3.3 规划编制审批同期、同步、同级

规划编制不同步、规划期限不统一导致两个规划编制的基期数据和规划目标差异悬殊。建议两个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相关技术规范协调统一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基期年和目标年,做到同步编制,互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属于政府行为,可由政府牵头成立统一的“两规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环境保护、交通、水利等多个行业的专家,共同负责两个规划的编制,同时提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成果,以避免两个规划在分别编制过程中的重复劳动和成果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都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两者略有区别。具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权限最低级别的政府是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具有城市(镇)总体规划审批权限最低级别的政府是县(县级市)人民政府。如果实行两个同级规划审批的同步性,必须保证具有审批权限人民政府级别的统一性,建议采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分级审批机制[6]。

3.4 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两个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实施、管理方面要协调和衔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用地定点、审批、核发相关证书,确保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使区域土地利用、城市土地开发和城市发展建设步入协调、有序的良性发展轨道。

4 小结

随着国家城乡统筹改革的深入,势必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提出更高的要求。城乡产业结构的协调直接体现在城乡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安排上。两个规划的协调和统一是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基础之一,因此两个规划必须从编制规范、标准、方法、审批、实施、管理等多方面进行协调,实现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国家红线标准,满足城乡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参考文献

[1]尹向东,熊进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的法律探讨[J].广东土地科学,2007,(1)∶34-38.

[2]张颖,王群,王万茂.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问题的探讨[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58-63.

[3]吴郭泉,翟慧敏,乔大山.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J].安徽农业科学,2007(22)∶6971-6972,6989.

[4]朱翔.城市地理学[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18-19.

[5]萧昌东.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发展规模相协调探析[J].城市规划会刊,1999,(2)∶36-37.

8.均衡发展:外交的总体战略 篇八

这次政府工作报告的关键词之一是均衡发展,这意味着中国的发展不仅仅强调速度,而且强调发展的质量。这种均衡发展的总体战略对外交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且影响是比较积极的。因为如果过于强调速度对外交有两个不利,第一是发展势头太猛,容易给人一种挑战性的感觉;第二会给别人走路不稳的感觉。而均衡发展是把速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是那么咄咄逼人。如果均衡发展做得好,国内弱势群体的待遇有所提高,那么在国际社会人权方面受别人指责的情况也会少一点。长期来讲这种均衡发展观对我们的外交工作是有利的。

学习与心态变化的产物

在外交上体现以人为本确实是比较新颖的提法,其背后的原因既有国家与社会关系变化这种大背景,又有一些技术性因素。

首先它是学习过程的产物。近年外交部有许多干部在国外工作、学习,加之中国社会也更加开放,学界与决策界的交流增加,自然有一些信息流动和新观念的输入。基于这样的基础,决策者和外交界人士的个人能力增强了,对国内外形势的了解加强了,心态比过去平和了。这种新思维的出现是20多年交流、开放的必然结果,是不断学习的产物。

二是心态变化的产物。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绩,人们对国家的信心加强了,每个部门对自己的能力和信心也随之加强了。自信心的增强使外交官愿意进行交流,愿意增加外交的透明度,愿意对外界做出反应,也愿意对社会的合理需求做出反应。

外交工作对象扩大了

政府报告中有三个部分和我们的外交是间接相关的。一是经济发展战略中有一部分是深化改革。深化改革中专门提到要走出去,这对我们的外交是有影响的,尽管它是国内发展战略的一部分。“走出去”战略对外交的长期影响表现在:深化我们与外部世界的交往和联系,同时也意味着我们在外部世界的利益扩大了,在未来我们外交工作需要保护的对象也扩大了。与此同时,外部世界对中国的放心程度会增大,因为中国在外部的抵押物增多了,卷入程度增加了,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制度化联系更加牢固。目前,中国外交的核心动向是要做负责任的大国,如果只限于政策宣示层面别人是不相信的,但如果有资本和英美资本在一起进行交易,这种宣示的可信度就增加了。

另外国防政策也可能会对外交工作产生影响。中国需要加强国防,因为现在中国面临的困难非常大,特别是台湾问题。如果国防建设低于两位数的增长,其威慑力就会下降。我们在谈论和平崛起的同时,并没有排除在关键问题上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两者是不矛盾的。

第三是两岸统一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总体的态度坚决但比较低调。现在中央政府在两岸问题上比过去更加自信,对形势的把握也比以前更加准确了。

目标与现实的矛盾

我们还处在新型公众外交的初期阶段,要做得比较好,还需要做很多的工作。一是历史进程决定的,在这方面我们是初学者。二是发展阶段的问题。我们人均GDP刚刚突破1000美元,日本在1965年就突破了这个水平。如果我们人均GDP能达到一万美元,我们的做法会比现在潇洒得多。另外,中国还有一个特殊的限制因素,就是这种新型外交本质上讲是比较自由主义的,符合现在世界上最先进的潮流,但同时,中国今天所面临的问题是非常现实的,比如台湾问题。碰到这些问题时可能还需要运用相对现实主义的手段加以解决。这里面存在着目标和现实的矛盾问题。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李肇星外长在回答韩国记者提问时强调,“我们要依法办事、以人为本,在国内如此,在处理国际事务中也是如此。”这里除了以人为本,还说到依法办事的原则。法治外交有可能成为中国外交新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实上,近年来中国在处理外交问题时确实越来越讲究法治原则,注意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依据。

外交决策过程将更加复杂化

从外交史的角度看,公众外交真正开始于上世纪初美国总统威尔逊时代。公众外交是社会进步的产物,现代社会的公众有权利在涉及自己利益的外交问题上发言,而在公众参与的条件下国家利益也确实能得到更好地表达。但是,外交实践也告诉我们,公众外交也是有其负面影响的。由于信息不完全,公众在外交问题上一般都比较情绪化,视野比较狭窄;在某些情况下,特殊利益集团可以操纵公众,等等。这给我们的启示是,我们在谈外交进步的同时还要回到它的本质:外交本质上是精英政治。过去如此,未来也是如此。但与此同时,现代社会又必须有公众外交,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外交政策如果得不到公众的支持就会有问题,这也就意味着以后外交的决策过程更加复杂化。

在存在公众外交的国家,外交部门要有两个面向。一方面,要面向国际,要发挥一切才智争取本国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要面向国内,争取国内公众和其他政府部门对外交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9.总体产业园规划 篇九

2007 年 9 月 28 日,天津市首家正式挂牌的由老工业厂房改造而成的现代创意产业园区——红桥区意库创意产业园正式成立,开启了天津产业建筑发展创意产业正规化的先河。

其实,天津发展创意产业最早的产业建筑是海河边台儿庄路上的 6 号院。早在 1999 年,天津美术学院画家邓国源就入驻了 6 号院这座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仓库院落,在这里成立了第一个画家工作室。如今的台儿庄 6 号,已经成为天津基于产业建筑发展创意产业的先行者。

2005 年 12 月 19 日,万通上游开场(原天津福聚兴机器厂生产涡轮机的两个旧厂房)正式开馆,该馆建筑面积近3000平方米,包括小剧场、艺术廊和多功能等活动场所。但随着万通上游房地产项目的持续推进,该中心已被拆除。

辰赫创意产业园成立于 2008 年7 月 21 日,是由天津内燃机磁电机厂的五座老厂房改建而成。目前,园区的改造已基本完成,签约和入驻辰赫的创意企业已经达到 33 户,包含了互联网、广告、画廊、美术培训机构以及风险投资商等产业类型。

3526 艺术创意工场于 2008 年 7 月开园,是天津美术学院利用天津华津制药厂厂房改建成的创意产业园。通过招商引资,使之成为集动漫创作、电子商务、工业设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聚集区。

目前,除意库、6 号院等一批已发展成型且颇具规模的创意产业园外,规划或在建的还有以下几个:

艺华轮创意工场:2007年 10 月,该工场在河北区正式揭牌。园区是由天津自行车行业协会与河北区政府联合创办,利用拥有百年历史的德式厂房——天津机车车辆厂的老工业厂房改建而成。园区将依托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展览会及展会所吸引的创意广告市场,争取把一些分散的展览设计和广告业资源有效集聚起来,逐步发展成为拥有动漫开发、展览策划、广告和产品创意设计、制作、装修一条龙的综合园区。

天津南开·创意工坊:2008 年 11 月 12 日,位于长江道92 号,总投资额 1200 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约 25 亩,拟改造建筑总面积 1.2 万平方米,园区拟建为涵盖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工业造型设计、服装设计与展示及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技术、动漫设计等产业的综合园区。

飞鸽—88:2009 年 02 月,河东区举行飞鸽 88 项目论证会,对园区的外立面设计、内部结构改造和招商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飞鸽 88 利用天津飞鸽自行车厂闲置的厂房,主要发展服装、工业美术、汽车造型和建筑等设计类创意产业。

(引自:潘天佑;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天津产业建筑更新中创意产业类型选择和布局研究;

2009.5)

天津历史风貌建筑746幢老房子得保护

未来五年,本市将推动建设“四区四线”,打造天津特色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体系;“四区”包括:五大道历史文化博物馆区(其中包括庆王府精品酒店区、先农商贸区、民园西里文化艺术区、湖南路高档商住区)、解放北路历史文化区、一宫花园历史文化区、继续完善泰安道英式文化商业区中的历史风貌建筑整修;“四线”包括:五大道名人故居景观线(其中包括庆亲王旧居、张福运旧居、张绍增旧居、顾维钧旧居、李氏旧居、李勉之旧居、徐世昌旧居、曹锟旧居等)、辛亥革命历史纪念景观线(包括静园、张园、段府)、解放北路金融历史文化景观线以及意式商业文化景观线。

从研讨会上获悉,2005年《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截至目前,本市依据“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修旧如故、安全适用”的原则,对746幢、114万平方米的历史风貌建筑实施全方位的保护,逐幢建立保护图册和安全档案,为历史风貌建筑“修旧如故”提供适用的技术和材料,使261幢、58.71万平方米历史风貌建筑得到修缮,恢复了昔日风采,凸显了城市特色。

据了解,整理后的溥仪旧居静园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累计接待中外游客超过76万人次;利用历史风貌建筑设置的梁启超纪念馆、曹禺故居纪念馆、电力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吸引大量海内外游客;2011年10月,庆王府修竣运营,累计接待消费和旅游人数突破两万人次,成为本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新亮点和高端服务业新坐标。

附: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 颁布时间:2005-7-20发文单位: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由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7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

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7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规范历史风貌建筑管理,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确定、保护、利用和管理。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历史风貌建筑是指建成五十年以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人文价值,反映时代特色

和地域特色的建筑。

本条例所称历史风貌建筑区是指历史风貌建筑集中成片,街区景观较为完整、协调的区域。

第四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

第七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工作。

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

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建设、市容环境卫生、工商、公安、旅游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工

作。

第八条 本市设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有关

评审工作。

专家咨询委员会由规划、建筑、文物、历史、社会、经济、文化、法律和房地产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九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腾迁、整理等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对历史风貌建筑承担保护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危害历史风貌建筑的行为向房地产

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确定

第十二条 建成五十年以上的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

(一)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

(二)反映本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

(三)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

(四)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五)在革命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

(六)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

(七)名人故居;

(八)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建筑。

符合前款规定但已经灭失的建筑,按原貌恢复重建的,也可以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

第十三条 历史风貌建筑划分为特殊保护、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三个保护等级。

第十四条 建筑的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历史风

貌建筑。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单位、个人的推荐和历史资料,提出历史风貌建筑的建议名单和保护等级,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第十五条 历史风貌建筑区的建议名单,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第十六条 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设立保护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或者涂抹、改动、损毁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标志。

第十七条 城市建设中发现有保护价值建筑尚未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的,在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前,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

第十八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保证历史风貌建筑的结构安全,合理使用,保持整

洁美观和原有风貌。

第十九条 特殊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和色彩,不得改变内部的主体结构、平

面布局和重要装饰。

重点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和色彩,不得改变内部的重要结构和重要装饰。

一般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色彩和重要饰面材料。

第二十条 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建建筑时,应当在高度、造型、材料、色调等方面与该地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

(二)原有建筑与该地区的历史风貌不协调的,或者影响、破坏历史风貌建筑区景观的,应当按照保护规划逐步拆

除;

(三)不得新建妨碍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的生产型企业,现有妨碍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的生产型企业,应当按照历

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逐步迁移。

从事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活动的,应当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批。

第二十一条 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消防设施、通道,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予以完善、疏通;确实无法达到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应当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消防机构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周边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建筑群和单体建筑的高度、体量、用途、色调、建筑风格应当与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

筑区相协调,与原有空间景观相和谐。

第二十三条 在历史风貌建筑上设置牌匾、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的,应当符合该建筑的保护要求,并与该

建筑外部造型相协调。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在历史风貌建筑上设置牌匾、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的规范标准。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规范标准,依法审批在历史风貌建筑上设置牌匾、霓虹灯,对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屋顶、露台、挑檐或者利用房屋外墙悬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拆改院墙、开设门脸、改变建筑内部和外部的结构、造型和风格;

(三)损坏承重结构、危害建筑安全;

(四)占地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违章圈占道路、胡同;

(六)在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

(七)在庭院、走廊、阳台、屋顶乱挂或者堆放杂物;

(八)沿街或者占用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

经营活动;

(九)其他影响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修缮和装饰装修历史风貌建筑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保护图则要求,修旧如旧。

第二十六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按照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要求,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修缮、保养。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保养予以督促和指导。

使用人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保养,应当予以配合。

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承担修缮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申请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十七条 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修缮、装饰装修,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委托专业设计、施

工单位实施。

历史风貌建筑修缮、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方案,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报送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定;未

经审定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条 历史风貌建筑发生损毁危险的,该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向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派人进行现场指导。

第二十九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管理等特殊需要,涉及必须迁移、拆除或者异地重建历史风貌建筑的,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迁移、拆除历史风貌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建筑的详细测绘、信息记录和档案资料保存,并及时报送市房地产行

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

确需改变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用途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或者其委托的申请人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件的,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予以核准;对不符合条

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十一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编制综合整修和保护

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按照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 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历史风貌建筑,按照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需要历史风貌建筑承租人腾迁的,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腾迁许可,并对承租人实行货币安置或者异地房屋安置。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安置或者异地房屋安置。实行货币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应当高于被腾迁房屋市场评估的价格。实行异地房屋安置的,安置标准应当高于承租人原居住水平。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腾迁安置方案已经落实的,核发腾迁许可证,并将许可证

载明的事项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腾迁安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已经获得腾迁许可,并按照规定标准向承租人提供货币安置或者房屋安置,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腾迁期限内拒不腾迁、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执行市场租金标准的历史风貌建筑,按照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需要历史风貌建筑使用人腾迁并解除租赁关系的,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租赁合同无约定的,出租人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历史风貌建筑办公的,按照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需要腾迁的,应当逐步进行腾迁。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有的历史风貌建筑,单位无力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可以收购。

出售政府给予修缮补贴的历史风貌建筑,在同等条件下,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可以优先收购。

第四章 管理

第三十五条 市和区、县应当设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项资金,主要来源是:

(一)市和区、县财政预算资金;

(二)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三)直管公有历史风貌建筑产权转移的部分收益;

(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由市和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设立专门账户,统一用于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补贴和奖励,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历史风貌建筑分别编制保护图则,明确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和利用的具体要求,并告知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历史风貌建筑转让、出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护义务。出让人、出租人应当将有关保护要求告知受让人、承租人。

第三十七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使用和保护状况进

行普查。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配合普查工作。

第三十八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历史风貌建筑档案。历史风貌建筑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历史风貌建筑的技术资料;

(二)历史风貌建筑现状使用情况;

(三)历史风貌建筑权属变化情况;

(四)修缮、装饰装修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资料;

(五)迁移、拆除或者异地重建的测绘、信息记录和相关资料;

(六)有关历史沿革、历史事件、地名典故、名人轶事等资料。

第三十九条 鼓励、支持境内外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投资,对本市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保护利用和恢复重建,发展

与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相适应的旅游业和相关产业。

鼓励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利用历史风貌建筑开办展馆,对外开放。

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历史风貌建筑,应当创造条件开辟展室,定时对外开放。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设置、移动或者涂抹、改动、损毁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标志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改正,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迁移,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

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按照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装饰装修不符合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保护图则要求的,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未及时修缮、保养,致使建筑发生损毁危险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督促限期抢救修缮;拒不抢救修缮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专业单位代为抢救修缮,所需合理费用由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历史风貌建筑修缮、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方案未报送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定擅自施工的,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擅自迁移、拆除历史风貌建筑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改变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用途的,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妨碍历史风貌建筑修缮施工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除妨碍。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公安、工商、文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滥用审批权限、不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工业遗产保护规划研究

1、天津市工业遗产保护空间结构

从对全中心城区的考察来看,现存工业遗产63处。以点状形态存在的工业遗产多存在于和平区、河西区,和平区多集中在赤峰路、解放北路沿线,河西区多集中在马场道、解放南路沿线,由于其所处区位土地价值非常高、建筑也多为独栋楼的形式存在,因此多被改为商务办公楼或影楼、银行、饭店等经营性场所,业态选择与周边用地性质相符,运营状态良好。根据现状统计,以点状形态存在的工业遗产28处。

以片状形态存在的工业遗产多存在于南开区、河东区、红桥区、北辰区,占地规模较大、且多处于未保护利用或保护利用形式有待完善的状态、有的还保持原业态的经营,如天津市重型机械厂、天津拖拉机厂等,大面积的厂区闲置下来,需要赋予新的功能以焕发地区活力;天津仪表集团有限公司虽有部分用地改造为创意集聚区购物街,但经营状态并不理想,在业态选择上仍需与周边用地业态统筹考虑重新定位;在天津市外贸地毯厂旧址上改建的“意库”创意产业区因改造模式过于简单化,只做外墙的粉饰而缺乏与周边的统筹融合和开放性的考虑,最终未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根据现状统计,以片状形态存在的工业遗产35处。

天津依槽运而发展,工业大多依河而建。从天津市中心城区工业遗产分布上可以明确看出工业遗产多集中分布在海河沿线,未来可以依托海河,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文化遗产,共同构筑历史的长廊。最终形成“一带、多点、五片区”的工业发展结构(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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