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2024-09-06

广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共10篇)

1.广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篇一

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1999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4号令发布)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健全和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市城区、近郊区和远郊区县的建制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集贸市场、建筑施工现场、停车场、存车处的管理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通过制定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等形式,动员本居住地区的居民、村民搞好住宅门前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在本市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有参加“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维护良好城市环境的义务。

第三条 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遵循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应当承担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划定的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

(二)包绿化。在划定的责任区内,按照园林管理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并管护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

(三)包社会秩序。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发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的,或者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条 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按照下列原则划定:

(一)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划定。其中地处城市道路两侧临街的单位,其责任区是本单位临街一侧房基线(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至

便道道牙;无便道的,至道路中心线;无毗邻单位的,从本单位四周房基线起算(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

(二)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内有经批准的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和零散摊位等的,由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的管理单位和零散摊位的经营者按照批准或者规定的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各单位按照本办法承担“门前三包”责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市和区、县有关管理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

(二)确定专人并配备必要的工具,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日常维护管理,做到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无散落或者悬挂的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私搭乱建,无乱贴乱挂,绿地内无废弃物,树木花草管护良好,树木上无拴、钉、刻、划,绿化设施保持完好。

第六条 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管,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按照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第七条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对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

城区、近郊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对各单位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远郊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有关的管理部门,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第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应当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1999年4 月1日起施行。1985年12月17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民政府 1999年3月18日

2.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篇二

(二)商铺、超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馆、宾馆、饭店、摊点等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三)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交车始末站点,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四)公路、铁路、桥梁及隧道,由管理单位负责。

(五)海岸、河道、湖泊、沟渠、水库等区域,由管理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尚未明确土地使用权人的政府收储地,由土地储备管理部门负责。

(七)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景点、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共活动场地,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八)各类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的管理区域,由该企业负责。

3.门前三包责任管理规定 篇三

“门前三包”责任管理规定

为规范对园区各商业内战、单位的管理,落实《广州市“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办法》,特制订本规定。

一、各商业网点、单位在经营前须与管理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地段,并按以下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1、包卫生:各商业网点应各自搞好地段内的清洁卫生。

2、包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3、包绿化:门前的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

二、各商业网点、单位有权对其责任地段发生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与处理。

三、管理处部业部、保安部将每月一次不定期对各网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公布于园区宣传栏内。

四、管理处对拒不承担“三包”责任的网点或不认真执行“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人可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可令其交50元至500元人民币的管理费,不按规定交付管理费的,按规定的期限,每超过一天追加10%的滞纳金。

五、各商业网点、企业单位须各级配合管理处接受广州市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三包”执行情况。

广州市金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4.门前三包责任制 篇四

为切实加强宿舍环境卫生的管理,创造优美、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宿舍门前三包”制度:

一、“门前三包”责任范围

各宿舍门前、宿舍内及宿舍附近的区域。

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内容及要求

(一)包卫生: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清除垃圾、杂物、废

每天 清

扫 一 次,严

在宿

舍 区

圾、杂

物、废 弃

物,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放入垃圾池;制止和劝阻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污物、污水和损坏设施等行为。

(二)包秩序: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秩序整齐良好。宿舍门前临时杂物应摆放整齐,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晾晒衣物,不得随意乱搭乱建乱挂;及时制止和清理乱张贴广告标语、乱写乱画、乱悬挂物品等行为。

(三)包设施、设备: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设施设备保护。门前有设施设备的,要注意保护,不能让无关人员进行调试或拆移,及时制止和劝阻破坏设施设备等行为。发现盗窃,立即报警。

三、监督与投诉:

1、一

上“三

包”行

的,首

领导反映。

5.广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篇五

各位领导:

自《xx县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会办发[2013]6号)实施以来,各片区包片领导高度重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狠抓落实,县城各责任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均有明显改观,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落实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行动快。3月28日,县里召开创卫工作推进会以后,城区“门前三包”工作随即启动。各片区包片领导高度重视,相继组织本片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对片区创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大部分片区进行了实地踏看和调研,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制订了整改方案,层层分解了目标任务。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具体抓,扎实推进“门前三包”工作的开展。

二是宣传深入氛围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墙报、简报等媒介,大力宣传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目的意义、工作要求等内容,使该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局印制“门前三包” 责任书8000余份,并配合责任单位与门店经营户进行签订,督促他们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实现门前净化、序化、绿化。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了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是措施过硬力度大。各单位严格按照创卫工作的要求,每星期五下午组织干部职工定期打扫责任区卫生。对于一些难点、棘手问题,我局积极配合,共同加以解决。如根据片区领导的指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各片区需要拆除的广告牌、临时搭建物依法进行拆除;对西区商贸城内的违章建筑依法开展了为期10天的强拆行动,拆除违章搭建物125处,面积1300平方米,使商贸城秩序得以恢复;在片区领导的组织指挥下,对影响创卫工作和重点工程施工的大石板林产品市场门口、政务中心门口和西区四星级宾馆旁边等处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了强拆。为督促“门前三包”工作有效落实,县创卫办聘请20余名退休老同志,每天对各片区情况进行巡查,每周进行一次评比打分。县电视台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力的进行公开“曝光”,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

四是责任明确效果好。自“门前三包”工作开展以来,各单位按照责任路段划分,严格对照标准,狠抓工作落实。各门店经营户“各人自扫门前雪”,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应该说,“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以来,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单位的积极参与,广大门店经营户的大力配合,城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均有新的变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单位认识不足。对“门前三包”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缺乏主人翁意识,没有把“门前三包”作为一项自觉自愿的行动和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而是把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当作是一种负担,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不够。一些单位除了星期五组织干部职工打扫责任区卫生外,对本责任区存在的其他如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问题,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完全依赖包片领导和执法单位。有的单位仅停留于参加片区创卫会,有的甚至仅停留于陪片区领导巡查,相关工作则不闻不问,没有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

2.门店业主意识不强。大多数门店经营户没有认识到“门前三包”的主体责任,认为只是城管执法部门和责任单位的事,与自己毫不相干,没有任何的实行行动。一些门店经营户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往人行道、绿化带、机动车道倾倒污水和垃圾现象屡见不鲜。对过往行人扔在门前的垃圾视而不见,有的甚至将自己店内的垃圾往店外一扫了之。而且,部分门店经营户对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普遍持抵触情绪。据统计,县城共有大小门店2500余间,目前各单位已签订的责任书仅90%左右。

3.存在问题整改不力。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各单位对责任路段实行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负责辖区内所有的创卫工作。但是,对于存在的一些问题,尽管片区领导在调研中作了明确指示,也难以整改到位。5月8日,县创卫办对城区各片区创卫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了发现的58个问题,涵盖了创卫工作的方方面面。应该说,其中的绝大多数问题都是责任单位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5月25日,市城乡清洁工程检查组向县里反馈检查情况时,毫不客气地指出城区各片区存在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牛皮癣”等突出问题,表明我县创卫状况令人担忧。现在,距省里创卫验收仅4个月时间,如果再不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势必会影响到创卫目标的实现。

4.联动机制运行不畅。创卫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参与、各部门配合,才能真正取得实效。创卫工作中的很多问题,仅靠创卫办和城管执法部门是难以搞好的。如违章建筑清理问题,涉及到规划、国土、住建、城管执法、房产等多个部门;渣土管理问题,涉及到规划、住建、交通、交警、公路、城管执法多个部门。在处理一些问题时,往往需要县委、县政府领导召开协调会,多次督促才能落实,甚至督促也不一定落实。我局配合一些责任单位开展强拆行动时,有些单位既不派人参与,也不按职责分工搞好拆除物的清扫、清运工作,仅凭城管执法部门孤军奋战,严重影响工作进度。

5.长效管理落实不够。鉴于我县创卫工作的紧迫形势,“门前三包”工作必须高效运作起来。但是,一些单位仍然停留于原来一周一次的周五清扫制度,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致使责任路段“江山未改,面貌依旧”。我局对一些地方进行强拆后,责任单位没有跟踪管理,致使拆后重建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各责任单位的要求,我局安排专门力量,对相关区域较为突出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但是,由于整治过后责任单位没有安排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反弹现象十分严重。

三、下段建议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领导的亲自带动下,我县城区“门前三包”全面启动,来势较好。但客观地说,尚处于“温热”阶段。如果不趁热打铁、狠促一把,就很可能会降温,很可能停滞不前,甚至象以往那样流于形式。因此,特提几点建议:

第一,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目前,我县移民工作已近尾声,除抓好一些重点项目外,全县的工作重心要转移到创卫工作中来。要根据创卫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积极借鉴移民工作的成功经验,对创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象抓移民工作那样抓创卫工作。只要狠下决心,上下齐心,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各单位要精心制订方案,安排人员,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

第二,突出抓好宣传造势。创卫工作既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一项民众工程,必须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声势浩大、铺天盖地的宣传,真正使创卫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覆盖到县城的各个角落,渗透到每个家庭、每个人,树立人人都是城管员、个个都是监督员的观念。要深入开展“大手牵小手”活动,建议由创卫办牵头,组织人员到县城每所学校上一堂创卫课,通过学生影响和带动家长,从而提高市民整体素质,使文明卫生习惯蔚然成风。要加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力度,力争达到100%。为切实增强广大门店经营户的责任感,建议县里统一制作一批“门前三包”小铁牌,装订至各个门店,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据实安排。

第三,严格实行限期销号制度。创卫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只有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和消除,才能积小成为大成,化小变为巨变,最终实现创“省卫”的目标。各片区、责任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采取过硬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并逐个销号。特别是县创卫办督查通报的问题,必须立抓立改,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拖延。这项工作,建议实行半月一统计、一调度。

第四,积极开展示范片区、样板街创建活动。为鼓励创先争优,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建议在城区十个片区开展创建示范片区活动。从7月份开始,一个月评选一次,按照得分的高低,评选两个示范片区,并给片区牵头单位颁发“流动红旗”。同时,要求每个片区确定一条街作为“门前三包”的样板街,整合部门力量精心管理。通过开展示范片区、样板街创建活动,树立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你追我赶、良性竞争的格局,促进整个城区创卫工作的平衡开展。

第五,切实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拒不落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门店经营户,根据《xx县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城管执法局组织人员进行处罚,并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以起到震慑教育作用。各单位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城管执法部门提供信息和依据,搞好执法配合工作。对于单位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扣减创卫工作风险抵押金。

第六,建立部门联动和长效管理机制。对于“门前三包”工作中难点问题,需要城管执法部门配合的,片区牵头单位要主动联系,共同搞好整治。涉及违章建筑强拆的,城管执法部门只负责拆除,拆除物清扫和清运工作由责任单位负责。对于创卫工作中的其他问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配合的,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无条件给予配合,真正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加强对责任区域的日常管理工作,形成天天抓、时时抓、人人抓的生动局面。

6.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六

一、“门前三包”的范围

(一)沿街两侧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住宅小区、经营户、住户)的责任范围前后以建筑物立面、围墙、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二)市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施工场地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整个施工现场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

具体到每条道路、每个地段,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详细划分责任区范围。

二、“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一)包环境卫生

1.清扫保洁。保持责任区卫生整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对乱泼乱倒、乱扔乱丢的行为,及时制止和举报。在责任地段的地面、花坛内外、树木周围无垃圾、杂物、废土堆积和污水横流等现象。硬化地面要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污现象。搞好外墙立面、阳台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2.实行垃圾袋装化和污水容器化。不得随意乱倒垃圾和污水,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存放,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放置在责任单位门槛以内。按规定的地点、时间将袋装或桶装垃圾运至指定收集点投放或倒入环卫作业保洁车内,自设废弃物容器要保持整洁、完好、美观。

3.沿街单位不得随意制造生活废气污染环境。道路两侧禁止使用明火、明灶,沿街饮食服务行业及早、夜市摊点,要全部使用煤气及液化气等清洁能源,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不超过环保规定标准;已实行集中供气、供热的建筑物,一律不得使用散煤;未集中供气、供热建筑物要使用清洁燃料,并应尽快进行改造。

4.冬季清理积雪、积冰。冬季降雪后,沿街单位、商业网点、一楼营业房要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冬季应保持门前地面干燥,出现积冰后要及时清除,做到责任区内无积冰。

(二)包市容秩序

1.无“六乱”(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及时制止和举报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不得在墙面及电杆、果皮箱、行道树及其他公共部位张贴、喷涂、刻画标语和广告等,不得在电杆、路灯杆、行道树上吊挂杂物和晾晒衣物。沿路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不得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布)。及时粉刷、清洗建(构)筑物上的“野广告”。

2.不得店外经营。不得越店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洗车,店外制作加工,饮食摊点店外摆设,堆放货品杂物等。

3.加强环境噪声管理。商业和文化娱乐行为所产生的噪声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扰民。

4.自行车、机动车按规定位置停放整齐。餐饮、娱乐单位要对门前停车场地内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及时疏导进出车辆,按划定的停车位停放。

(三)包设施完好

1.自身各类设施。临街单位要做好所属的建筑物外立面、围墙、围栏、牌匾、灯饰、橱窗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店铺的门面招牌必须每天保持清晰整洁,无明显陈旧或破损。餐饮、娱乐、洗浴、汽车维修和清洗等行业场所要有完善的供排水设施和各项卫生设施,卫生间设置要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2.市政基础设施。不得毁坏或擅自改动、迁移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私自设置下放侧石和设置坡道,不得破坏和私自更换硬化地面和人行便道路面,不得往市政排水检查井、雨水井篦里倾倒污水。

3.园林绿化设施。不得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不得在树木上乱挂杂物和乱钉钉子,不得破坏和私自接用绿化浇灌供水设施,不得在草坪、花坛里堆放杂物和停放车辆,不得在树木上搭挂任何杂物,不得往树坑里倾倒污水、垃圾,对占用或污染绿地、损坏花草树木和园林绿化附属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举报。

4.环卫设施。不得将果皮箱当作垃圾箱大量向内倾倒垃圾,不得往果皮箱里倾倒炉灰,不得往果皮箱里投放燃烧的物质,引起燃烧造成果皮箱损毁的要照价赔偿,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责任要求

(一)责任门店(单位)应自觉接受管理、监督、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或举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对不承担“门前三包”义务的责任单位、门店连续两次抽查为不合格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不维护正常秩序的,每次罚款50元;对损毁绿化树木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按规定倾倒、抛洒、堆放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每次处100元罚款。

街道办事处(签字或盖章):

责任单位(签字或盖章):

7.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七

为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创建整洁、优美、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场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农贸市场各门面、铺面、摊位经营业主。

二、责任区域

各责任对象自门前至人行道区域。三、三包内容

1、包环境卫生:

责任对象对责任区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污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乱倒、乱扔垃圾行为。垃圾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做到地面无污物、污水等。

2、包绿化管理:

对门前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进行维护,不损害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占用绿地,绿化带内无果皮纸屑。

3、包秩序维护:

维护好责任区内市容整洁,责任区内不乱挂、乱堆、乱贴、乱画,不乱停放车辆和摆放杂物,无占道经营,自觉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广告招牌整齐统一。

四、管理办法

1、法定代表人、店主为门前三包责任人,应自觉接受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检查,共同维护环境整洁。

2、市场管理中心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打扫清洁、环境安全秩序维护。

3、对落实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给予表彰,年终按10%的比例择优评选,发给《农贸市场文明经营户》奖牌。

4、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严重违反城市卫生管理的商铺和个人,根据《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

门面编号:

责任人: 代表人:

8.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八

乙方:(农户)

为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健康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经甲乙双方就门前三包责任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责任区域

“门前三包”的责任区域为各农户门前和房前屋后;乙方必须无条件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容貌秩序。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房前屋后地面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改变过去随意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等行为。做到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村容村貌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要随时保持环境清洁干净,垃圾一律不准随意倾倒,院内产生的垃圾严禁扫出院外或排水沟内,应就近丢入垃圾点。

(二)、包绿化管理:农户有责任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绿化苗木,并对其进行除草,灭虫等日常管理,禁止攀折树木、践踏草坪、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如出现损坏由住户补植和赔偿。

(三)、包容貌秩序:各家负责维护好门前村容村貌。不擅自设置户外设施,不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等违章行为。柴草、炭堆、砖石瓦块等要码放整齐,家禽圈舍。各家对门前硬化路面有责任保护和管理,不得私自开挖路面,住户大车不得压轧路面,如出现损坏,修补等相关问题有住户自行负责。

二、管理办法

(一)、村委会为卫生监督检查单位,各户要自觉接受村委会的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卫生面貌;

(二)、村委会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住户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若拒不配合,村委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召集会议表决,从该农户的各类惠民补贴款项中,扣除部分金额用于对本户“门前三包”清理整治。

四、此协议书一式二份,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9.教室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九

积极响应学校号召,为了管理好本班的环境卫生,保护好校产,让学生树立和养成遵章

守纪的行为习惯,各班要落实“教室门前三包”责任制,特拟订以下责任:

一、包卫生:负责清扫教室门前地面的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

1.教室布置要美观大方,保持桌椅无涂污痕迹,地面清洁,门窗明亮干净,墙壁无乱写涂污

痕迹、无球印脚印。

2.教室包干区要保持清洁,值周(厕所、楼道)卫生,每天二扫,每周星期三下午为全校大

扫除时间。

3.窗台、门窗、灯管、风扇常抹无尘埃,走廊、室内天花板常扫无蜘蛛网。

4.上课、自习不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人人要保洁。

5.值日生要及时擦干净黑板,全班同学都离开教室时,要关好门窗、电源,锁好门。

二、包设施:负责保管所在班级墙壁上的路灯、应急灯、灭火器、监控探头、班级宣传栏、门窗玻璃、天花板、开关、插座、电扇、电子白板、投影仪、窗帘、桌椅、黑板、墙砖等公

用物品和设施完好无损。

三、包秩序:维护教室内、门前和走廊、楼梯秩序。

1.制止追逐、打闹、推搡、尖叫、呜嘘呐喊等行为。

2.课堂秩序要做到动静结合。

3.进出教室做到有序,不拥挤。

4.出操时做到快、静、齐,解散时做到有序。

5.不得在教室内、走廊上从事一切体育活动。要活动到操场。

6.严禁其他班学生无正当理由进入本班教室。

本班承包的是:打“∨”

路灯、应急灯、灭火器、监控探头、班级宣传栏、门窗玻璃、天花板、开关、插座、电扇、电子白板、投影仪、窗帘、桌椅、黑板、墙砖

附:如本班学生违反以上规定,则该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责任人:(签名)太平中 学

年月日2013 年 11 月 6日

附:班级公约

1.仪容仪表 青春大方 言语文明 举止端庄 谈吐不俗 良好修养 尊重老师 友爱同窗

2.爱护公物 轻拿轻放 惜时守时 牢记不忘 自习静校 公德考场 安静有序 无人守望

10.“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篇十

为进一步改善我校校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状况,创造整洁、优美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赵金玲

副组长:

李志昆、王高平、洪涌、杨英

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德育处、总务处、班主任、党员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提高学生参与校园管理的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使学校卫生、秩序、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逐步形成全社会都能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爱护设施,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门前三包”的范围 校门口及商铺周围卫生 “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清扫保洁。保持责任区卫生整洁,清除杂草、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对乱泼乱倒、乱扔乱丢的行为,及时制止和举报。在责任地段的地面、花坛内外、树木周围,无垃圾、杂物、废土堆积和污水横流等现象。硬化地面要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污现象。搞好外墙立面、定期进行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由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六、工作措施

每天进行保洁工作,由卫生区班级学生负责。周一次大扫除,由服务周学生负责。党员定期进行大扫除。

(一)加强统一领导。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切实保证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日常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从而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得以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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