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2024-07-27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共16篇)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一

白食药监发„2012‟87号

白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白水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白水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组织餐饮单位进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知识的培训和自查整改。要组织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习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知识,对照标准开展一次量化分级管理自查和整改。要以实施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类管理为契机,整体提升餐饮单位软、硬件水平。对后厨布局不合理、内部管理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要上门进行指导和督促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 不到位的,可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暂不予评定等级。

二、要严格把握标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等级评定工作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要严把标准,积极稳妥推进。要按照量化分级管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的标准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为每个餐饮服务单位评定等级,如实反映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三、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进展、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县局报告,以便县局掌握情况,整体推进工作。并请各基层所在6月29日和9月26日前,分别将上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7)报县局量化分级管理办公室(餐饮流通监管股);11月5日前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总结包括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等,需有纸质传真和电子版)上报县局餐饮流通监管股。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白水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渭食药委餐发【2012】26)、《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渭南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食药委餐发【2012】125)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白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进行检查和指导。组 长:郭玉峰 副组长:冯文宏

成 员:武林、张文强、袁艳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餐饮流通监管股,负责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日常工作,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对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推进;

3、负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公示、信息汇总和上报等具体工作。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首责意识,促进餐饮单位诚信经营,规范食品安全操作,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坚持许可审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考评相结合,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扩大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有效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实施原则

(一)依法行政

遵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公平、公正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覆盖

坚持许可与监管并重,将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情况与日常监督结果有机结合,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三)量化评价

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应用风险性评估理论,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过程控制等,按食品安全风险高低进行指标量化评价,做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化。

(四)动态监管

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等级随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状况的变化而升降,按量化等级动态调整日常监管频次,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五)公开透明

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结果,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合理消费选择。

(六)鼓励进步

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等级与经营规模、许可类别、备注 项目相结合,鼓励餐饮服务单位采用先进设备、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有效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时间安排

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本着先易后难、先点后面、有序推进的要求,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全面铺开。今年完成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动态分级管理。

6月底前,组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现场交流等多种形式,完成对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宣传、培训。

7月底前,完成城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11月底前完成大型以上(含大型)餐馆、农村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五、实施办法

(一)评定范围

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对持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

(二)评定期限

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监管部门应在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对其进行首次动态等级评定,首次动态等级评定满12个月后,由监管部门根据其过去12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等级。

首次评定等级的,过去12个月期间应接受不少于3次的动态等级评定,每次间隔不短于3个月。

(三)评定依据

评定依据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贯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渭南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动态等级评定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附件1)执行,等级评定按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等级评定表》(附件2)执行。

(四)评定项目

评定项目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

(五)等级划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等级。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

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六)评定标准

1、动态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按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附件1)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评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为动态等级评定分数,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评定分数在9.0 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评定分数在8.9分至7.5分(含7.5 分),为良好;评定分数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评定分数在6.0 分以下的,或2 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评定动态等级。

2、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根据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和现场核查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平均分在9.0 分以上(含9.0 分)且经现场核查结果 合格,为优秀;平均分在8.9 分至7.5 分(含7.5 分)且经现场核查结果合格,为良好;平均分在7.4分至6.0 分(含6.0分),为一般。

3、不予评级情形

对新办《 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本次检查动态等级”标识处标示“待评定”(附件5);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动态等级评定。

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6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本次检查动态等级”标识处标示“整改中”(附件5),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6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

动态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2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本次检查动态等级”标识处标示“整改中”(附件5),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2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

对动态等级评定达不到一般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1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本次检查动态等级”标识处标示“整改中”(附件5),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1个月期满后方可根 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

对中断动态等级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其等级的评定应从重新开始动态等级评定满12个月后予以评定。

(六)评定程序

1、动态等级评定程序

由监管部门选派2名监督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监督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附件1)检查内容,对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定,并由监督人员和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监督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按照评定分数当场予以动态等级评定。

2、等级评定程序

等级A级的评定由县局提出初评意见,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拟报A级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核查后提出复评意见,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等级评定表》(附件2)会同该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历次动态等级评定资料,一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通过的,准予授予等级A级。

等级B级、C级的评定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负责。

现场核查内容和评定标准参照动态等级评定标准执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于每年3月、7月、11月上旬受理等级A级申报材料,自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八)等级公布

各区域食品药品监督所应根据以公布的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要求(附件3、4),统一制作公示牌,原则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公示牌采用附件3样式,以水牌形式摆放在餐厅(大堂)入口处;小型(加工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和其他业态的餐饮服务单位公示牌采用附件4样式,悬挂于餐厅明显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允许,禁止摘下或遮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拒不悬挂或张贴、遮盖公示牌的,或故意违反分级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并在新闻媒体或监管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中的食品安全等级图形应使用易于更换的材质和形式。

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情况。等级A级餐饮服务单位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等级B级、C级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

动态等级应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5个工作日内公示等级评定结果。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将监督量化分级评定情况作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管理。

(七)监督频次

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原则上12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 评定为良好的,原则上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一般的,原则上4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

(八)等级调整

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向属地监管部门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监管部门调整动态等级。

六、工作要求

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推进量化分级管理过程中,必须做到认识到位、后厨整改到位、设施设备配套到位、制度落实到位、等级评定到位。通过量化分级管理,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得到提升,餐饮业整体水平得到提升,监管能力得到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推行了“五公示”制度,建立了监管和诚信档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积极探索。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区域食品药品监督所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县局将适时召开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交流经验做法,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人员培训。县局将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强化实地教学,采取边培训、边推进、边分 级、边总结、边提高,使监管人员准确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和要求,确保评定工作科学、规范、统一、高效。各单位也要组织好机关内部学习培训,尽快提高监管人员餐饮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业务水平。

(三)严格等级评定。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要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纪律,在等级评定过程中做到标准公开、尺度统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对于餐饮服务单位有关等级评定工作的投诉和意见,要及时核实、认真处理。县局将对各地区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抽查被评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状况,验证评级结果,确保等级评定客观、公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将予以纠正,并通报批评。

(四)加大宣传公示。

要通过张体标语、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向餐饮服务单位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评定标准、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要积极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寻找笑脸餐厅、走进笑脸餐厅、食在笑脸餐厅,主动寻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进一步增强健康消费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注重信息应用。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要根据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分析判断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查找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县局将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各基层所实施工作进行督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将予以纠正,并通报批评,真正使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2 3 4 6 7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等级评定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等级公示牌样式(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等级公示牌样式(小)

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待评定”和“整改中”标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二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包头市昆区范围内全部中小型餐饮单位, 其中2004-2006年600户, 2007年787户, 2008年906户, 2009年1 005户。

1.2 方法

1.2.1 宣传培训

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包头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手册》的要求, 包头市昆区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首先对卫生监督员进行集中培训, 内容为现场监督评审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次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内容为分级评审的标准和规范;最后,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培训。

1.2.2 现场量化评分

根据审查目的以及《餐饮单位卫生许可审查量化分级评分表》和《餐饮单位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对餐饮单位进行现场卫生监督, 根据实际情况, 得出标化分, 标化分= (实际得分÷实际总分) ×100。若标化分≥85, 评为信誉度A级;85>标化分≥75, 评为信誉度B级;75>标化分≥60, 评为信誉度C级;标化分<60, 评为信誉度D级。

1.2.3 公示

考核评审完成后, 昆区卫生监督所向社会公示餐饮单位卫生等级的评定情况, 并将相应的“食品卫生等级标志”加贴在许可证的右上角, 评为A、B级的单位应悬挂“食品卫生等级标牌”牌匾。

1.2.4 监督与应用

卫生监督人员根据现场监督发现的问题, 向餐饮单位提出需要改进的项目, 并进行技术指导, 不同级别进行不同频次的监督。A级进行简化监督, 每年1次;B级进行常规监督, 每年2次;C级进行强化监督, 每年4次;D级要求限期改进, 不能按要求如期改进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直到吊销许可证, 经过改进后再进行量化评分。

2 结果

2004-2006年, 昆区卫生监督所根据包头市卫生局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实施方案”, 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按时段、分步骤地对辖区内全部餐饮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分工作, 对条件较好的餐饮单位进行量化审核验收, 对条件差的餐饮单位暂时实行档案化管理, 逐步进行整改后再审核验收。昆区餐饮单位2007年共787户, 30平方米以上的436户, 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信誉度B级为32户, 信誉度C级为403户, 包头市卫生局初评A级1户。2008年共906户, 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信誉度B级为15户, 信誉度C级为891户。2009年共1 005户, 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信誉度B级为18户, 信誉度C级为987户。

3 讨论

3.1 监督执法效果

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前, 一些从事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未经上岗培训, 业务不熟练。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以来, 首先我们采取竞争上岗, 不断加强业务人员培训, 定期对监督员进行考核, 提高了监督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其次, 监督工作由定性向定量转变, 改变了重许可轻监督的状况, 提高了行政效能和执法透明度。第三, 加大了执法力度。卫生许可与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相结合, 除对卫生许可审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外, 还要对照餐饮业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拒不整改、管理不善的餐饮业负责人, 卫生监督部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对于不合格的单位, 除依法处罚外, 还要责令限期整改。第四, 疾控中心更新了陈旧的检验设备, 对检验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 对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进行质量认证, 提高了检验水平。

3.2 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情况的改变

通过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提高了餐饮业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完善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严格了食品卫生要求。 (1) 一些餐饮单位业主提高了认识[2], 观念发生了根本改变, 认为只有管理上台阶企业才能做大做强, 改变了以往一口锅一顿饭的小商品意识及脏乱差的局面, 卫生状况发生了明显改观。 (2) 量化分级管理之前, 食品从业人员体检率低, 培训率低, 效果差。量化分级管理调动了餐饮单位的积极性, 岗前积极体检, 积极接受培训, 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3) 餐饮单位对照评分标准逐条寻找差距, 采取措施, 配备了消毒柜, 厨房四壁瓷砖到顶, 顶棚搭扣板, 增设水池, 将洗荤菜类、洗蔬菜类、洗餐具水池分开, 全面促进了卫生硬件设施的投入。 (4) 食品原辅料索证齐全, 验收记录完整。真正做到了硬件达标, 软件规范, 有效地控制了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提升了我区餐饮业的品位和竞争力, 营造了全区安全卫生的餐饮消费环境。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J].食品卫生, 2002, 14 (5) :47-57.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三

[摘要]目的:了解牡丹江市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基本知识知晓状况,为量化分级培训工作提供依据,方法:对牡丹江市直属46家学校食堂管理人员48人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单项知晓率分别为54.35%、93.48%、71.74%、76.09%、60.87%、86.96%、71.74%、76.09%;总知晓率为84.8%。结论:牡丹江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知识的知晓率较高,但对个别知识点还需加强培训。

[关键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知晓率;调查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根据我国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现状,由卫生部推出的一种全新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牡丹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自2003年10月起对市直属学校食堂开展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了解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基本知识的知晓状况,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牡丹江市直属46家学校食堂48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1.2方法:依据2003年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和多年量化工作经验,制做成统一格式的调查问卷,问卷共有8道题,由调查员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一对一逐题调查收录。

1.3资料分析:用Excel进行调查问卷资料的录入,对所得的计量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

2调查结果

调查发出问卷48份,收回有效问卷46份,有效率95.67%。

2.1单项知晓率: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中分有几个等级,答对者有25个,知晓率为54.35%,哪一个风险最小、信誉度最高,答对者43个,知晓率为93.48%。实施量化分级的目的,答对者33个,知晓率为71.74%,取得卫生许可证最低要达到哪一个级别,答对者35人,知晓率为76.09%,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是通过哪个量化表进行评分,答对者28人,知晓率为60.87,量化分级结果是否向社会公示,答对者40人,知晓率为86.96%,食品量化分级是否终身制,答对者33人,知晓率为71.74%,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是谁,答对者35人,知晓率为76.09%。

2.2总知晓率:每份问卷答对5题以上(含5题)者为知晓。总知晓人数为39,总知晓率为84.80%。

3结论

通过调查显示牡丹江市直属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知识的知晓率较高,但个别问题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中分有几个等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是通过哪个量化表进行评分”等的知晓率相对较低,对这些知识点卫生监督部门在宣传培训时应注意重点加强。

参考文献

[1]吴玉琴,南通市学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实践与体会[J],职业与健康2007,23(9):713-714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四

国食药监食[2012]5号 2012年01月06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就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实施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鼓励监管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评定范围

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

(二)评定依据

评定依据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评定项目

评定项目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

(四)等级划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

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

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五)评定标准

1.动态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见附件1)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评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为动态等级评定分数。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评定分数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评定分数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评定动态等级。

2.年度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根据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年度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年度平均分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年度平均分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

3.不予评级情形

对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动态等级评定。

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6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见附件2和3),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6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

动态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2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2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

(六)评定程序

1.等级评定

由监管部门选派2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检查内容,对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定,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2.监督频次

动态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原则上12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良好的,原则上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一般的,原则上4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具体检查频次和间隔由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

3.等级公布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从附件2和3中选择其中之一样式,作为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形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应摆放、悬挂、张贴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严禁涂改、遮盖。

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示其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并将其作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管理。

4.等级调整

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向属地监管部门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监管部门调整动态等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积极探索。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科学分析,及时解决,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细化具体要求。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评定内容和要求,并统一公示样式,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强化人员培训。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使监管人员充分认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和要求,统一评定尺度。

(四)严格等级评定。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纪律,确保执法人员在等级评定过程中客观、公正;对于餐饮服务单位有关等级评定工作的投诉和意见,要及时核实、认真处理。

(五)加大宣传公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向餐饮服务单位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评定标准、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六)注重信息应用。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分析判断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查找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一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五

一、申请报告

1.向卫生监督机构申请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级别(A、B级)的报告;

2.本单位量化评分自查评分表。

二、基本设施设备清单

1.建筑与布局平面图(标出总面积)消毒间及布草间平面图、周边区域平面图;

2.主要卫生设备清单;

3.客用杯具消毒方法与设施;布草消毒方法与设施;拖鞋消毒方法与设施;

4.卫生设施(防蝇、防鼠、消毒、保洁、脏针织物回收、通风、排风、生产用水及废弃物存放等)。

5.清洗消毒程序。

三、证件

1.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2.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卫生管理人员的名单;

3.单位从业人员名单。

四、卫生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2.公用物品消毒制度;

3.卫生清扫制度;4.卫生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6.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报告制度;

7.卫生用品(客用化妆品、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产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8.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

五、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及监测资料

1.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现场监督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量化分级评分表;

2.监测报告(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评价报告)。

六、制度落实记录

1.公共用品、用具(客用杯具、拖鞋、客用棉织品、客用毛毯、棉(羽绒)被、枕心等)消毒记录:棉织品自行消毒的要有清洗消毒记录,委托清洗消毒的要有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备案证明、委托清洗消毒合同及棉织品清洗消毒交接记录;

2.卫生用品(客用化妆品、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产品)供货单位的证件复印材料、卫生许可批件或检验报告单及采购验收登记;

3.每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登记、从业人员“五病”调离记录;

4.卫生检查考核、奖惩登记;

七、集中空调档案

1.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报告;

2.清洗消毒记录:通风管道清洗资料;空气过滤、冷凝盘管、加湿器等设备清洗、消毒记录;开放式冷却塔清洗、消毒记录;

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六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3〕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自2002年4月我部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来,上海、广东、宁夏等省(区、市)结合当地情况积极行动,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实践证明,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公平、公正、透明的重要措施。为加快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的转变,努力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实现国务院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确立的目标,经研究,我部决定在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治劣和扶优、监督执法与技术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制度,广泛动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参与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监管制度,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要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通过对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级,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加强自身管理能力建设;同时,规范卫生监督行为,使执法强度、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较性,建立明确的监督效果评价标准,保证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问题突出、群众意见较大的产品和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食品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转变,将注重最终产品抽检转向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将单纯监管转向监管和技术指导并重的模式,彻底改变盲目的拉网式监督检查方式。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一)以学校食堂和餐饮业为切入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今年内,各地要按照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工作安排,在所有学校(包括托幼园所)食堂实施此项监管制度。同时,要以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的普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按照《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启动对餐饮行业和重点食品如米、面、饮用水、肉制品、乳制品、植物油、水产品等行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2004年内在餐饮业中完成实施工作,2006年底前在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各地要将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与卫生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相结合,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技术指导。对拟核定为A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二)广泛发动社会积极参与,定期公布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信息。各地要结合具体实施工作,广泛宣传这项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将量化分级的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让消费者及时、便捷地了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情况,做到知情消费,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起到扶优治劣的效果。同时,要结合当地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量化分级信息的标识管理制度。通过标识量化分级的信息,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增加软硬件投入和卫生条件改造,引导消费者合理选购和消费。

(三)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量化分级要求实施监督。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构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

良好的运行机制,严格按照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确定监督频次,对企业的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要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定期向社会公示。同时,要建立守信奖励和激励机制,对A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除国家级监督抽检和消费者投诉外,原则上由企业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负责日常监督抽检,其他地区不得进行再次抽检。对B、C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其改善卫生状况,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一)制定工作方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当前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保障措施,涉及面广,影响大,要坚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总责的原则,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对实施工作给予人员、经费保障,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请各地将2003~2006年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于2003年9月20日前报送我部法监司。

(二)加强信息和经验交流。为保障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各地要及时沟通信息,探索实施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我部组织卫生监督中心收集汇总各地实施进展情况,开展技术指导、舆论宣传工作。请各地每月

向卫生监督中心上报一次实施进展情况,汇总后定期编发实施工作进展情况简报,指导各地开展实施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我部将根据各地上报的工作方案,制定督促检查方案,按照今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督查计划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力量加强对本地区实施工作的督查,对实施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要重点督促检查。

各地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函报我部法监司。

7.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七

1 领导重视是做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保障

为做好我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将这项工作列为卫生工作重点, 制定了《通化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成立了以卫生局主管局长为组长的我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监督所也成立了由所长、副所长等组成的我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验收小组, 并根据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不同特点, 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 具体部署和统筹安排, 将具体的工作任务、实施办法和时间进程、操作步骤等进行了详细的划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把较大的加工企业和销售行业作为重点。在工作中市卫生监督所先后组织有关人员到量化分级管理先进单位现场考察学习。我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做到了目的明确, 任务清楚, 分工详细, 环节紧密, 程序严谨。

2 宣传法律法规是做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依据

为做好我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专门编印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宣传材料, 并下发到了各管理相对人手中。我们还利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 以新闻、字幕等形式向社会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行业广泛进行宣传动员, 使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行业对实行的A、B、C、D 4个信誉等级的评定、实行信誉等级挂牌经营等有了感性上的认识和理论上的了解。在倡导消费者知情选择

(1) 通化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吉林通化134000的同时, 调动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争创食品卫生A级单位的积极性, 促使企业主动改进自身卫生管理和提高诚信水平, 营造了我市积极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 强化培训是做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前提

一是对监督员强化培训。市卫生局遵照全面贯彻、认真执行、落实到位和集中培训的工作原则, 对全体监督员进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业务知识培训, 卫生监督员统一接受了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员培训, 并参加了有关内容的考试, 使监督员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理论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对开展加工企业和销售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二是对监管单位的培训。举办多期量化分级管理培训班, 让监管单位明确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的工作方法、开展形式、申报程序、评定标准、时间安排等。由于宣传到位, 指导具体, 广大业户对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都十分清楚, 并能积极配合。

4 指导到位是做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基础

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是在总结多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 提出的一套科学管理体系, 它不同于以往的争先创优活动, 而是有着严格的评判标准。在严格强调硬件设施配置的同时, 更加注重建立和落实良好的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引申发展至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的系统管理理论 (HACCP) 。我们按照以点带面, 先易后难的原则, 各有侧重, 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大多数加工企业, 销售行业成立了量化分级管理专项工作小组, 责任落实到人。根据量化分级管理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评分, 找出不足并立即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项适合自身特点的卫生制度和自查制度, 并具体落实每一项工作。我们还加大了指导力度, 对于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到位的, 主要是指导企业制定详细的规章, 落实从采购原料到食品加工, 到销售, 原料入库的库房管理, 从灭鼠灭蟑到垃圾处理等管理工作。对于硬件设施不到位或限于布局难以调整的, 主要是指导企业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 积极筹措资金, 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添置必备的设备,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最大可能地做到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在同一单位, 监督员和企业负责人反复现场勘查, 提出修订方案, 直到项目落实。监督机构和被监管单位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上所形成的共识, 以及积极努力是前所未有的。

5 公平、公开、公正评审是做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关键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不仅能充分调动广大加工企业的诚信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同时, 也能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扎实和长期地开展下去, 更便于让广大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 做出自己的消费选择。在评审验收阶段, 我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验收小组坚持一个标准, 2次考核, 即通化市加工企业和销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标准统一;2次考核, 即科室验收和局所验收, 坚持不走过场。进行2次考核后, 根据综合平均分数决定受检单位的信誉度等级。评定的A级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并参加通化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表彰大会, 不断提高了企业在社会的知名度。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经过相关部门和监管单位的共同努力, 已经在全市取得初步成效, 得到了企业的认同和消费者的认可。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 如量化分级工作的进度发展不平衡, 加工企业, 原料进货渠道不同, 在食品原料的供货中, 如何把握原料的卫生质量, 仅凭肉眼的感官鉴定, 是远远不够的, 必须靠严格的制度去规范。在操作过程中更要按照操作规范去做, 按照原料与半成品与成品分开的基本原则, 防止交叉污染, 保证食品安全。

8.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八

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是预防传染病、杜绝危害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安全的需要,同时又是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发展的标志。通过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正确引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档次、上管理、上水平,扶优扶强,创造一个有利于公共场所做强作大的环境,进而带动整个行业向标准化发展。现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要求,结合我市公共场所特点和卫生现状,制定了《百色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一、总体目标

正确合理配置卫生监督资源,创新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要求的公共场所依法监督管理模式,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通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级,形成激励机制,鼓励企业自律,加强对高风险、信誉度低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的整体水平,以适应我市建设和谐百色、平安百色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原则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根据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情况将其分级,并确定相应的监督检查频次。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全程监督的原则。将卫生许可审查与经常性卫生监督有机结合,共同决定风险级别、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信誉度级 别及被监督的频次,两者相互制约,密不可分。不能只重视卫生许可审查,忽略经常性卫生监督,反之亦然。

(二)量化评价、分级管理的原则。无论是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审查,还是经常性卫生监督,应根据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对每一监督项目量化评价,据此对公共场所进行风险分级和信誉度分级,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

(三)动态监督的原则。公共场所信誉度分级不是固定不变的。凡是违反关键监督项目的,除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外,应采取降低等级的办法;对于轻微的违规,如果经营单位能够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达到卫生要求,可保持其等级;在日常经营中保持良好记录或卫生条件经改进显著提高的单位也可提高其等级。

(四)公开透明的原则。应采取各种形式及时公开标准、方法和经营单位的量化定级结果,以接受社会监督,使消费者享有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状况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公开透明制度有利于消费者进行社会监督,从而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五)卫生安全、统一规范的原则。无论是卫生许可、复核审查量化评分,还是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均以现行的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为依据。

三、评审范围

百色市范围内已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旅店业,新领取卫生许可证未满一年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暂不进行A级等级信誉的登记评审。

四、工作步骤

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根据卫生 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果对其进行风险性评估和卫生信誉度分级,并确定全年卫生监督的频次。

(一)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各类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量化评价。卫生许可审查的量化评价是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环境卫生、建筑布局、功能、卫生设施和辅助设施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利用《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进行现场审查,凡不符合发放卫生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复核卫生许可证;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做出优秀、良好、一般的审查结论,并在发放卫生许可证后,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量化评价除对卫生许可审查项目仍需进行量化评分外,还要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实际预防性体检培训情况和卫生状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利用《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进行现场监督监测,做出优秀、良好、一般的监督结论。属合理缺项的应进行标化,计算标准分。

1.发放复核卫生许可证的标准

(1)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表中所有关键项目均符合基本要求;

(2)得分不低于总分的60%。

2.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价。

卫生监督员要严格按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所规定的规范及程序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实施卫生监督。对于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违法经营行为,应依据国家的卫生法规,根据违法情节进行行政处罚,尚构不成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同时要按照《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做出审查结论。

(二)分级方法及监督频率

根据卫生许可、复核和三次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标准分)的平均分,并结合行政处罚等情况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综合评定。若一年内受到1次罚款以上行政处罚者在平均分基础上扣11分、2次扣22分,以此类推。具体判断标准和监督频率如下:

1.平分得分为90%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为低度风险、高信誉度,实施简化监督,监督频次每2年不少于1次;

2.平分得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为中度风险、一般信誉度,实施常规监督,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

3.平分得分为60%—69%分者,评为一般,核定为C级。为高度风险、低信誉度,实施重点监督,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

(三)违反关键项目之一的,A、B级在原有级别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

C级根据情况停业整顿或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对于违反关键项目做出降级处理的经营单位要限期改进,其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应重新参加岗位的卫生知识培训。

五、工作职责

(一)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部署;

2.制定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工作指南、量化评分标准;

3.负责市直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 理评审工作;

4.对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监督稽查;

(二)县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职责:

1.制定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做好直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审工作;

3.负责拟评定为公共场所卫生等级A级单位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4.定期汇总材料上报。

六、评审方法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审工作每年评审认定一次,结合复核卫生许可证和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进行。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原则按辖区管理,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果对其进行评审并提出等级意见,由各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等级认定。

(三)卫生监督机构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过程中必须积极贯彻“以评促创”的精神,鼓励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照量化评分表进行自查自纠,争创更好的公共场所等级。

(四)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时,必须有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评分,做出审查结论,并由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陪同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共同在评分表上签字。

(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审成员依据卫生 监督员的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评分结论,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公共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定级意见。

(六)公共场所卫生等级A.B、C级单位的认定:

1.市直管公共场所单位由市卫生监督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认定;

2.县属公共场所单位由县卫生监督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认定;

(七)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有权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评审结果进行纠正。

(八)卫生监督机构在对已评级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量化评分表中关键项目的,应按有关程序降低其卫生等级。

(九)对公共场所卫生等级A.B.C级单位的降低处理决定,由市卫生监督所或有管辖权的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作出。

七、评审程序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提交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的评审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2.自评的量化分级评分表(签章)及相关证据资料;

3.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4.自身卫生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卫生制度等)。

(二)公共场所卫生等级A级单位的评审程序按照资料、现场审查、初评、推荐、审核、认定、告知和公布等步骤进行。

(三)公共场所卫生等级B、C级单位的评审程序按照资料、现场审查、审核、认定、告知和公布等步骤进行。

八、标识管理

(一)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监督过程中应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公共场所卫生等级标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监督机构应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停止使用公共场所卫生等级标志和标牌:

1.连续六个月以上不经营的;

2.被吊销或注销卫生许可证的;

3.发生公共场所严重危害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

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凡被降低处理的单位,卫生监督机构应督促其及时更换新的等级标志、标牌。

(五)卫生行政部门在年检和换发卫生许可证时,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等级变化情况及时更换标志、标牌。

9.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九

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吉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食品安全监督由单纯的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的动态管理转变,转变到监管和业务指导并重的模式。通过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等级评定,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餐饮服务单位的积极性,促进餐饮服务单位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提高自身管理能力。通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评出各餐饮单位的食品信誉等级,并向社会公布。进而,全面提高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保障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

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安全监管科。

组长:刘建华

副组长:高大明

成员:李连奎石占德宿丛军刘海龙董国伍

办公室主任:董国伍(兼)

成员:吕明星翟显力林伟刘立俭

耿岩松郝路飞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具体工作 :

1、具体负责全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日常工作。

2、对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评定人员进行培训。

3、对餐饮服务企业进行审评并组织验收。

4、对全市餐饮服务企业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及对新开办企业和到期换证企业许可审查。

5、办公室在接收到许可审查结论后,开展日常监督审查,并将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审查结果进行汇总、综合评定企业等级,对确定级别的企业公示、公布、颁发证牌。

三、工作原则

1、严格要求,公平公正。依据省局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见附件2),采用统一的量化考评标准,对各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与布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销售过程、食品安全等方面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并量化评分。防止因主观评判导致的显失公正。

2、加强宣传,公开透明。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企业量化分级评定的目的和意义。统一量化标准,公开量化级别,便于社会监督。从而推动和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3、动态管理,有升有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和每年复核。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在经营中发生食物中毒及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将降低其等级。在日常经营中保持良好记录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也可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办公室申请提高其等级。

四、开展时间及实施对象

1、开展时间: 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实施对象: 全市所有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五、实施步骤

1、准备动员阶段(2011年1月10日—1月31日)

组织餐饮服务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统一评价标准。组织由各有关餐饮服务企业参加的培训和宣传,传达落实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有关内容和要求。使餐饮服务企业明确对量化分级管理的认识,提高争创的积极性,提升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2月1日开始)

结合松原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共分三步进行实施。

第一步首先在“示范工程”内确定的餐饮服务企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第二步在新开办的餐饮服务企业和到期换证企业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第三步除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企业(不再进行许可审查)中逐步全面开展工作。

3、检查评级阶段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公室按照统一评分标准,在许可审查与日常监督审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食品安全监管科综合评价确定级别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公示公布

考核评估完成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办公室通过市局网站、《松原晨讯》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的评定情况,并向餐饮服务单位发放等级牌(样式规格420mm×297mm)和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行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等相关情况公示于广大群众、餐饮服务单位和各级领导,取得各级领导、广大群众和餐饮经营单位的配合和支持。动员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

2、积极申报、认真评定。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理念的一次更新,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一种具体体现,也是我省餐饮服务行业建设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的重大举措。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相关业务科室要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业户申报。同时,做好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评定工作。

3、严格标准,加强管理。餐饮服务行业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评定是反映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一次具体体现,直接影响企业的声誉、荣誉,要统一标准,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评定,并加强管理。对已评定等级后的业户要求其将牌匾悬挂店堂显要位置,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10.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十

1 材料与方法

1.1 对象

余姚市81家门诊部、诊所和常山县204家村卫生室。

1.2 方法

1.2.1 建立组织, 加强领导

余姚市和常山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 医政、监督部门及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试点的领导、组织及协调。同时明确职能科室和人员, 负责具体的业务指导, 确保试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1.2.2 制定标准, 明确要求

结合中小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 卫生局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量化分级管理办法、评分标准。卫生监督量化管理标准采用危险性评估原则, 从医疗用房面积布局、药品器械等硬件内容, 医疗服务质量、执业管理、感染管理、医疗广告管理等软件内容进行量化记分, 根据得分高低确定A、B、C、D四个等级。对外宣传—A级意为“示范医疗机构", B级意为“规范医疗机构", C级意为“合格医疗机构", D级意为“不合格医疗机构";对内管理—不同的等级实行不同的监督管理模式, A级单位简化监督、B级单位常规监管、C级单位强化监管、D级单位为限期整改对象, D级单位在限定日期内未达到C级标准, 暂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3~6个月, 并按照其不同的违法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暂缓年检期内未达到C级标准, 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2.3 强化培训, 现场指导

(1) 强化卫生监督员的培训。为了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取得实际效果, 对参与该项工作的监督员进行培训, 努力加深监督员对该管理制度的理解, 并能准确掌握现场监督标准和评分要求, 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效率。 (2) 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卫生监督部门专门对81家门诊部、诊所和204家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 统一对卫生监督量化管理的目的、意义、要求、评分标准进行讲解, 调动他们加强自身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强化医疗安全的责任意识。各医疗机构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 认真对照评分标准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评, 对医疗管理与硬件设施不足之处进行完善, 然后力争达到量化标准的各项指标。 (3) 强化公共卫生协管员的培训。常山县对乡镇公共卫生站198名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培训, 使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卫生室卫生监督量化管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便于今后进一步加强跟踪管理。

1.2.4 严格评定, 整改到位

在各医疗机构自查自评的基础上, 卫生监督部门严格按照《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标准》进行“一对一"指导, 确保每家医疗机构整改到位。通过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媒体公示等程序, 开展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 确保评定公正、公开、公平。评定结束后, 对评定为A、B、C级的进行授牌, 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加贴“等级标志"。

2 结果

2.1 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的基本情况

通过耗时三个多月的集中监督检查及量化评价指导, 余姚市对全市81家门诊部、诊所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后, A级有3家、B级有15家、C级有57家、D级有6家。常山县的204家村卫生室均通过了量化分级评定, 其中, A级有28家、B级有101家、C级有75家。

2.2 改革监管模式

余姚市将评定结果在简报上通报, 同时在《余姚新闻网》上公告和当地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 并在参加评审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张贴卫生监督分级标记。对这次评定为C级的57家单位, 在随后的2个月、4个月各安排1次检查, 继续纠正在量化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32家未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门诊部申请变更为诊所;对6家D级单位则责令限期改正, 并对其中2家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2.3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结合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 在规范执业许可准入的同时, 加强了执业许可的后续监管, 实行全程动态监督, 对不同级别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提高了卫生监督工作效率;特别是将中小医疗机构量化管理的结果作为年度校验的评价依据, 对于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一律予以暂缓校验。常山县还制定了《乡村医生考核标准》, 将执行《常山县村卫生室基本标准 (试行) 》情况、职责任务的完成情况、卫生行政处罚情况、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评价等纳入目标考核, 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监管长效机制。

3 讨论

3.1 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了准入管理

长期以来中小医疗机构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医疗业务用房面积不足、布局不合理, 医疗器械品种和数量不足, 管理制度不健全, 诊疗行为不规范, 机构名称标识不统一等。通过对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开展, 卫生行政部门对机构准入、科目核定、人员准入等医疗机构的许可行为进一步规范, 执业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204家村卫生室共投入30余万元购置了必须的基本医疗设备, 诊疗用房达到两室以上且独立设置;对32家未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门诊部申请变更为诊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的准入。

3.2 增强了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

通过开展“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审"的培训、自查自纠、指导检查及评审等工作,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充分学习了有关医疗法律法规, 依法行医观念增强, 提高了自律水平, 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进一步规范了执业行为。

3.3 完善了医疗执业规章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一系列的岗位职责制度、院内感染管理制度、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七统一管理制度 (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处方、统一病历、统一门诊日志、统一发票、统一药品代购)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疗质量保证方案、消毒隔离制度、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实行收费标准、常用药价及投诉电话公开等, 进一步规范了诊疗服务行为。

3.4 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不足

由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监督相分离, 准入前现场监督缺位, 因此目前中小医疗机构能够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建设的符合率不高, 所带来医疗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并且中小医疗机构由于生存压力而导致的信誉度降低, 给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带来了隐患。

2002年卫生部在全国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1], 目的是为了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 科学监督管理, 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水平和效能。推行后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开展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不仅在食品的生产经营[2] 、餐饮食堂[3,4]等领域广泛开展, 而且在公共卫生等其他领域[5]也积极采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来进行管理, 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浙江省采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模式来管理医疗机构, 对风险高信誉低的单位增加监督频率, 提高了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效率。这种管理模式不仅是依法日常监督管理, 而且是对准入管理的补课, 实践证明这种管理是必要的, 也是有效的。但要真正降低行业的风险、提高医疗机构的信誉, 还需其自身的自律行为和行业管理来补充。对医疗机构的管理, 只有准入管理、日常监督管理、自律性管理以及行业性管理互为补充, 才能建立整个医疗行业的长效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Z].2002.

[2]陈屏历.从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谈食品卫生管理模式的改革[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5, 2l (3) :216-218.

[3]俞朱良, 陆安详.海宁市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分级管理现状[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5, 2l (4) :296-297.

[4]李珂.绍兴市区学校食堂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初探[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2005, 25 (12) :35-36.

1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十一

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青山召开

为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提高餐饮具消毒质量,推进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在我区组织召开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

8月8日上午,在市食品药品监督所的组织下,各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分管领导26人、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79人,对武汉市天佳思创餐具消毒有限公司进行了参观,现场了解学习餐饮具消毒的操作方法和管理技术,随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到青山区白玉山白玉大酒楼二楼会场,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

交流会上,天佳公司总经理陈志强介绍了公司概况。天

佳公司副总经理高桥林就天佳公司的发展历程、生产经营管理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生产管理规范几个方面作了详细介绍,在生产经营中,第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同时定期组织生产人员进行产品质量培训,把提高产品质量的观念贯穿到每一位员工的头脑中。第二是重视生产设备的改造与升级,在增加了生产效率的情况下,产品的质量也得到较大的提升。来自武汉陆佳怡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杜勇经理,针对这次参观学发表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青山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分管领导汤传福针对青山分局对天佳思创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的监管情况进行了经验交流。他认为,任何一家餐饮具消毒企业都必须遵守国家卫生标准执行的五个方面:

1、卫生质量管理;

2、生产用水及原材料采购;

3、包装、贮存及运输;

4、销售记录;

5、出场检验。

同时,在监管中,针对性的进行定期检查与指导帮助,不断

完善监管制度,督促落实卫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餐饮具抽检,严格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专业培训,指导质量检测室建设。在下一步的监管工作中,严格按照武汉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量化分级要求进行严扣细抓,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卫生质量,进一步扶持天佳企业发展壮大。

1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十二

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 法监发{2003}242号}要求,从现在起到2006年底前,要在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实施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我省按时完成任务, 现拟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管理)是卫生部根据 我国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现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制定的一项新的卫生监督工 作模式,是卫生监督工作方法的一项重大改革。量化分级管理是卫生行政部门 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应 用危险性评估的原则,根据量化评分结果对其食品卫生信誉度进行分级,然后 按照不同信誉级别确定相应的监督频次的一种监督工作方法。

食品卫生信誉度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级,其对应的监督频次从A级 的2次/年到C级的10次/年,评为D级的,将不予许可或次年不予验证。对A级食品 生产经营单位,除国家级监督抽检和消费者投诉外,原则上由企业所在地卫生 行政部门按照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负责日常监督抽检,其他地区不再进行 抽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目的在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要求的食品 卫生监督管理模式,通过对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级,形成激励机制,最大 限度地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加强自身管理.同时,规 范卫生监督行为,使执法强度、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性建 立明确的监督效果评价标准,保证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问题突出、群众意见较大的产品和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实现食品卫生监 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转变,将注重最终产品抽检转向对 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将单纯监管转向监管和技术指导并重的模式,彻 底改变盲目的拉网式监督检查的方式和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规定和 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特别是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监管制度,广 泛动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参与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将专项整治与 日常监管、治劣和扶优、监督执法与技术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促进食品行 业健康发展。

三、实施目标

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我们拟定的初 步目标是: 2003年内,一是全面启动此项工作,二是各地要按照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工 作安排,在所有学校(包括托幼园所)食堂实施此项监管制度。

2004年在餐饮业中全面实施此项监管制度。

2005年对米、面、饮用水、肉制品、乳制品、植物油、水产品等重点行业实施 此项监管制度。

2006年底前在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实施该项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培训阶段(2003年10月底前,以后每年的第一季度)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组织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和 有关人员召开动员大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使社会和群众知道并了解量化 分级管理工作。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培训本级和市级(师资)卫生监督员、省管单位负 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协助培训从业人员。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培训本级和县、区级(师资)卫生监督员、市管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协助培训从业人员。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培训本级卫生监督员、省、市管单位以外其他所有单位 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协助培训从业人员。

3.卫生监督员通过培训要熟练掌握量化评分表的内容和使用方法,能对企业开 展培训、指导和评价,切实改变过去的主观性、随意性和表面性的监督方式,4.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分别成立量化分级管理考核组。考核组由经验 丰富经培训合格的食品卫生监督专业人员组成,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

(二)自查整改阶段(2003年11月中旬前,以后每年的第二季度)

在系统培训的基础上,让企业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和整改。认为已经达 到相应级别标准的企业也可以直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三)初步审核认定阶段(2003年11月底前,以后每年的第三季度)

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审核组对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初步考核认定。考核工作依据〘考核评分表〙逐项进行,经初步审核,凡拟评定为A级的单位,由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将其名单汇总报省卫生行政部门,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 审核组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到企业进行验收,并最终认定。

(四)告知阶段(2003年12月中旬前,以后每年的10月底前)

由卫生行政部门将初步考核结果和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生产经营 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卫生监督机构提出复检申请, 并在7日内整改。逾期不提出申请或不进行整改的按告知书确定的级别进行公 示。

(五)复检阶段(2003年12月20日前,以后每年的11月底前)

企业接到告知并再次整改后,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卫生行政 部门组织考核组针对初步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重点进行复检,并结合初步审核结果确 定最终评审级别。

(六)公示阶段(2003年底前,以后每年的年底前)

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公示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信息,并在其卫生许

可证上加贴相应级别的标志。确定的A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由省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公示,并颁发A级单位的牌匾。

五、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实行动态管理。2003年首次开展量化分级管 理的,卫生许可审核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核可以同时进行,分别统计评分,综合确定 等级,以后每年的评审定级工作则将卫生许可审核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核分开进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信誉度级别开展卫生监督检 测工作。每次监督工作都是用量化评分表确定分数和级别,一年监督中如果有两次 以上(含两次)低于已评定的级别,则应降级、摘牌。对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生 产经营行为,应依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按〘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进行 行政处罚,尚构不成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要按照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 做出审查结论。如果每次考核均达到已评定的级别以上分数,可以提出升级申请,但 升级不得越级。

六、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档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 理档案是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的具体体现,也是生产经营 单位食品卫生状况的真实反映,是实际工作的重要载体。其应详细记载生产经 营单位食品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评定分数和信誉度级别等内容,作为卫生 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附件: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二O O三年九月三十日

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自2002年4月我部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来,上海、广东、宁夏等省 〖区、市〗结合当地情况积极行动,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实践证明,实施食品 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公平、公正、透明的重要措施。为加快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的转变,努力提高食品生产 经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实现国务院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确立的目标,经研究,我部决定在食 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治劣和扶 优、监督执法与技术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广泛动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参 与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监管制度,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实施食品卫生 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要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模式,通过对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级,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加强自身管理能力建设;同时,规范卫生监督行为,使执法强 度、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较性,建立明确的监督效果评价标准,保证 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问题突出、群众意见较大的产品和生产经营单位。通过 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食品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 动态管理转变,将注重最终产品抽检转向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将单纯监管转向 监管和技术指导并重的模式,彻底改变盲目的拉网式监督检查方式。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一)以学校食堂和餐饮业为切入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今年 内,各地要按照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工作安排,在所有学校(包括托幼园所)食堂实施此 项监管制度。同时,要以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的普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按照〘食 品安全行动计划〙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启动对餐饮行业和重点食品如米、面、饮 用水、肉制品、乳制品、植物油、水产品等行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2004年 内在餐饮业中完成实施工作,2006年底前在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实施食品卫生监 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各地要将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与卫生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相结合,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从业叫训力阳山营川机导对拟叫A级的食品生 产经营单位,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二)广泛发动社会积极参与,定期公布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信息。各地要结合 具体实施工作,广泛宣传这项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消费者和食品生产 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将量化分级的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社 会公示,让消费者及时、便捷地了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情况,做到知情消费,切实保 障消费者权益,起到扶优治劣的效果。同时,要结合当地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 理制度,积极探索量化分级信息的标识管理制度。通过标识量化分级的信息,引导食品 生产单位增加软硬件投入和卫生条件改造,引导消费者合理选购和消费。

(三)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量化分级要求实施监督。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 理制度是构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 全良好的运行机制,严格按照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确定监督频次,对企业的违法 违规和不良行为要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定期向社会公示。同时,要建立守信奖励 和激励机制,对A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除国家级监督抽检和消费者投诉外,原则上由 企业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负责日常监督抽检,其他地 区不得进行再次抽检。对B、C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其改善卫 生状况,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一)制定工作方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当前整顿规范市场经 济秩序,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保障措施, 涉及面广,影响大,要坚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总贵的原则,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主要 领导要亲自抓,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对实施工作给予人员、经费保障,制 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请各地将2003~2006年实施量 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于2003年9月20目前报送我部法监司。

(二)加强信息和经验交流。为保障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各地要及时沟通信息,探索实施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我部组织卫生监督中心 收集汇总各地实施进展情况,开展技术指导、舆论宣传工作。请各地每月向卫生 监督中心上报一次实施进展情况,汇总后定期编发实施工作进展情况简报,指导 各地开展实施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我部将根据各地上报的工作方案,制定督促检查方案,按照今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督查计划对各地实 施情况进行检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力量 加强对本地区实施工作的督查,对实施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要重 点督促检查。

1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十三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此次调查采用分层抽样法,在白山市市中心区内个体诊所中,按规模大小分层抽取34家作为研究对象,对比实施量化分级前后情况。

1.2 研究方法

1.2.1 现场调查

采用由白山市卫生局统一编制的“白山市个体诊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34家个体诊所量化分级管理前后两次进行现场调查,并分别作出量化评价。参与调查的监督员均经过统一培训,并统一判定标准。

1.2.2 消毒质量检测

依据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医院感染管理规范》(2000.11)进行采样、检测、评价。检测样品包括室内空气:细菌总数和溶血性链球菌;医护人员的手:细菌总数;环境物体表面:细菌总数;紫外线灯:紫外线辐照强度。其中一项指标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即判该用品为不合格。

1.2.3 管理措施

按照培训—指导—整改—再指导—评分—公示的模式开展试点工作。实施过程分为以下5个阶段:(1)对个体诊所负责人进行法律知识及个体诊所量化分级评分表的统一学习;(2)对个体诊所展开调查,作出初步的评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在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3)对C级、D级个体诊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并作进一步的指导;(4)对34家个体诊所再次进行调查、评分,并作出分级;(5)把分级情况进行公示。

2 结果

2.1 量化分级管理前后分级情况比较

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前后各级个体诊所构成比:A级由8.82%提高到23.53%,B级由17.65%提高到47.06%,C级由29.41%降低到17.65%,D级由44.12%降低到11.76%。量化分级管理前后个体诊所依法执业总体水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4.19%,P<0.05),A、B两级有了增加,C、D两级有所减少。

2.2 量化分级管理前后依法执业情况比较

(表1)

2.2.1 依法执业管理方面

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后,个体诊所执业管理组织及人员执业资质、自查与公示,消毒标志等项目符合要求的单位数量明显增加,有差异性(χ2分别为13.12、6.48、18.13、18.13,P<0.05)。

2.2.2 功能区设置方面

被调查的34家个体诊所中有一家未设置独立的处置室。调查结果显示,各项功能区设置布局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后合格率均有显著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2.3 医疗废弃物处理方面

在34家调查对象中,有24家能完全符合处理要求,10家虽做处理但没有记录,2家没能按要求及时做无害化处理。调查显示,医疗废弃物处理合格率高于量化分级管理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8%,P<0.05)。

2.3 消毒质量抽检情况

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后,消毒样品检测合格率由原来的82.14%提高到96.43%,在统计学上有显著性差异(χ2=13.12%,P<0.05)。

3 讨论

此次试点工作,标化分在90分以上者,定为A级,高信誉度,实施简化监督;标化分在70~89分者,定为B级,信誉度一般,实施常规监督;标化分在60~69分者,定为C级,低信誉度,实施强化监督;标化分低于60分,定为D级,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卫生许可证。通过量化分级,将监督的重点放在信誉度低的单位上,达到合理配置卫生监督资源,科学监督管理,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和效能的目的[3]。通过分级管理,白山市34家个体诊所整体有了显著提高。主要是因为在实施分级管理过程中我们对存在问题的个体诊所进行现场指导,能当场整改的,协助其整改,不能当场改正的,督促其落实整改。

分级管理后调查结果显示,白山市个体诊所仍然存在以下问题:(1)做到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进行公示的个体诊所仅占35.29%,有的还擅自扩大诊疗范围,增加诊疗项目。有的治疗室布局不合理、面积过小、无菌有菌物品不能分开放置、一次性无菌物品随意放置。在房屋布局、技术力量和设备配置等方面明显不足,而要完善这些方面则需要一定量的资金,而大多个体诊所不愿付这笔经费。(2)个体诊所从业人员的执业资质与正在开展的诊疗活动不符,如执业地点未变更;从业人员的资质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从事的诊疗活动和所学的专业不符;有的只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但在独立执业;个别个体诊所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3)诊所消毒管理措施不落实,消毒药品、器械及技术都不符合要求,尤其是牙科诊所的诊疗器械消毒非常不规范。一次性医疗物品重复使用现象严重,医疗废物的处理不规范。(4)诊所病历资料不全处方不规范,存在无门诊日志、无病历资料或病历资料不全、处方不规范等现象。在不留有效的处方、病历以及其他文字资料情况下给就诊者进行静脉输液或其他侵入性治疗,存在着严重的不安全隐患。

4 建议

加强个体诊所消毒质量的监管。由于部分个体诊所消毒工作流于形式,今后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消毒技能的技术指导与卫生知识培训。

在个体诊所年检时将量化分级结果引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视风险度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其级别,形成动态监管模式,并逐步实现许可评分制度,通过强化事前指导来提高量化监管工作率。

引导个体诊所执业管理工作从以往的被动监管逐步靠向自律来完成。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点在于提高执业者依法执业意识,而提高其依法执业意识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公示”,公示内容涵盖量化分级情况及相关监测结果。

加大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定期公示结果在新闻媒体、网络上公布,以增强执业管理的“荣”“辱”意识,既促进个体诊所实现自行监管,又能引起社会的重视,形成卫生执法部门监督、社会监督、广大群众监督和个体诊所自律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沈慰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利弊讨论[J].中国卫生监督,2004,11(2):106.

[2]杨科辉.彭亚光.牛国玉.北京市海淀区美容美发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效果评价,[J].中国卫生监督,2009,16(2):162.

1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十四

公共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场所,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场所的数量大幅增加,服务内容、经营形式趋于多样,对传染病预防控制提出了更高要求。现在正值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入攻坚阶段,而目前公共场所中“五小”类经营单位占相当大比例,一方面经营

单位的卫生设施简陋,另一方面从业卫生知识缺乏,操作技能不熟练,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出现两难。后续的长效管理如何建立,如何有效分配卫生监督力量,都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改善我市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推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我市从现在开始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加强领导,精心策划

为在全市推行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我市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已成立了**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为具体操作规范和标准,有序开展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首先选择在住宿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待巩固和完善后再逐步推广到美容美发业、洗浴(桑拿)场所和游泳场所(馆)、歌舞娱乐场所、商场等其他公共卫生场所。重点从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设备建设、日常卫生管理入手,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场所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和安全卫生意识,建立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信用体系和卫生监督长效机制。

制定标准,广泛宣传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分为培训、宣传动员、检查评价、卫生信誉等级的确定、公示、效果评估等6个阶段。目前,全市各县(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组织卫生监督员集中学习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掌握了现场监督量化标准和要求,统一了评分标准和评审办法,同时完成了总体目标中住宿业等重点制定行业的摸底调查工作,把全市住宿业按照经营场所性质、规模和面积大小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按行业发放了《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等表格。

此外,还通过培训宣传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目的、意义,评审程序和要求。

由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一种新的监督模式,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我市组织开展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培训。采用集中统一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有关的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集中培训。培训班通过宣讲量化分级管理的意义,提高培训班学员对搞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鼓励企业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为使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家喻户晓,使消费者参与,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量化分级管理,向社会广而告之,动员社会力量加强监督,营造良好的氛围。例如,向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送达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其开(来源:好范文 http:///)展自查自纠,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同时还设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评查内容,更好地争取管理相对人的理解和支持,主动投入到创a级的活动中。

动态监管,严格评审程序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级及监督频次分别为: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2年;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年;总得分在60~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监督频次不少于2次/年;总得分低于60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评定后,今年将在住宿业使用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标识(笑脸、平脸、苦脸),使市民一目了然。

今年7月至9月,我市12个县(区)的卫生监督员将按照量化评分标准,逐户对本辖区内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单位进行卫生监督量化评分。10月份,各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将对本县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审查,确定卫生信誉等级,把名单上报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11月份,发放公示。市卫生行政部门还将根据各县的实施情况逐步开展评估,及时完善和调整实施工作。

15.2017年餐饮分级量化总结 篇十五

2016年6月份,我所开始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餐饮量化分级管理,现就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辖区内现共有餐饮服务单位55家,学校食堂22家,中型餐馆3家,小吃店30家,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53家,2017年新办证14家。

自去年6月份实施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来,我所严格按照市食药委关于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进行操作,根据当次检查情况,确定动态评定等级,倡导以笑脸迎客的理念,有效的激发了餐饮经营企业的餐饮服务意识。动态评定满一年的餐饮服务单位,根据以往检查情况,进行等级的评定。在整个过程中,逐步按照餐饮量化分级管理所涉及的项目进行监管,使我辖区的餐饮服务单位逐步走向规范化。

经过一年多的开展,我辖区被评定为综合评定等级B级的有6家,评定等级为C级的有42家。通过量化分级管理,有效的改变了各个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环境,增强了各家互相竞争的意识,改变了消费者选择就餐餐馆的思路,受到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在量化分级管理过程中,遇到一些难以开展工作的问题,主要是小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环境卫生较差,不符合评定要求,在责令改正后面貌依然没有改观,是困扰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一大难题。

下一步我所将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灵活运用各种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将工作重心放在小餐饮服务单位的综合整治上,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1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总结 篇十六

甘州区共有餐饮服务单位1897家, 其中农村餐饮服务单位491家, 占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的25.88%;小型餐饮单位 (小吃店、饮品店) 1546家, 占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的81.49%, 共有食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8427人。

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情况:A级单位43户, B级单位665户, C级单位1083户, 分别占餐饮服务的单位:2.30%、35.10%、57.10%。

2 存在的问题

2.1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占餐饮服务单位的81.45%, 但小型餐饮服务单位A级单位仅占餐饮服务单位的1.49%, 而C级数占地48.77%。从数据来看,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创建A级, 难度很大。由于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区域较小, 在食品加工区域中餐具洗消、食品原料清洗粗加工、原料搭配、烹调制作等均在一个10m2多的狭小区域内, 存在许多食品交叉污染潜在因素。根据2012年国食药监食 (2012) 5号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中9大项58小项的评分情况,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合理缺项较多, 不但5~6关键项不能得分, 而且应得分项得分率较低, 造成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创A级的难度。

2.2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服务许可时难以操作, 如餐具洗消方法、餐具保洁的设施、冷藏设施的备置、加工间大小, 墙地面处理, 加工操作台用材、照明采光及通风换气的要求, 均没有可操作的具体规格和数据标准, 故难以操作, 而导致许可后无法考核, 在许可时出现人情证、关系证……

2.3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 食品原料与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难度较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中第五项第三十六条“是否符合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要求”。因为食品原料与相关产品的索证登记, 没有相应模式和标准, 索证登记千姿百态, 难以行政裁断,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购货量小但品种较多, 店小人少, 而且比较忙, 不能及时索证登记, 大多数登记均是几天登记一次, 甚至有虚假登记的行为, 故造成食品原料与食品安全事故无可寻找的断链现象, 在动态等级评定时, 难以扣分或得分。

2.4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添加剂方面存在许多问题:⑴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没有相应的精确的称具和量具, 使用时随肉眼定量, 随意添加, 往往是超剂量添加;⑵对食品添加剂功效和添加剂量了解不够, 在使用时不详细看使用说明书, 不按国家GB2760—200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添加, 盲目添加, 随自我感觉添加;⑶使用的添加剂无专人专柜保管, 亦不按时登记使用情况和购货的来路, 部分单位甚至使用非食品添加剂。

3 分析探讨

3.1

由于小型餐饮服务单位, 占餐饮服务单位81%以上, 故要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放在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上,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更换频繁, 大多数又是文化较低的弱势人群, 在食品安全监督时要多现场指导, 以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另外加强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和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尤其对食物中毒的预防和食品交叉污染因素进行强化培训和学习, 提高从业人员和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3.2

在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许可方面, 要制定出便于操作, 而且具体透明的许可标准,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设施数量、规格、布局, 要有具体统一的数和量。根据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特点细化类型, 根据类型的特点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 但必须以减少食品交叉污染为前提, 各地可以制定各地许可标准和要求。另外对各类型小型餐饮单位加工区域面积, 从业人员数, 餐具洗消水池规格大小数量, 餐具保洁柜大小, 冷藏设备规格, 加工操作台面的材质与大小, 采光照明系数, 通风换气规格要求等必须有统一的数据, 在许可时便于操作。

3.3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评定中,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创A级机会比较小。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占餐饮单位的81%以上, 而小型餐饮服务单位A级仅占餐饮单位的1.49%, 因为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有显明的A、B、C的卡通脸普, 消费者可看脸就餐, A级以下则影响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正常发展, 故必须在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中多给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创A级机会。要根据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类型和特点, 制定符合适应小型餐饮单位的量化标准。

3.4 在食品原料与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查验记录登记。

食品安全监管中枢机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9条规定制定出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登记标准与模式不能用“是否符合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要求”等含糊不清不便于操作的用语。尤其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索要哪些票, 怎样登记, 怎样装订等才能符合要求。在各地交流食品原料与相关产品索证登记工作经验, 怎么能把索证登记做到实处, 必须将票证登记与所使用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进库、出库数据相符, 所使用食品原料与相关产品与索证索票登记相符, 从登记与索证中真实反映出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流动去向和使用情况, 避免出现回顾性登记和虚假登记的行为。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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