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12篇)
1.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一
中秋、国庆适逢我县第七届螃蟹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xx大”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高食安委办[XX]7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量、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9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790家次,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餐饮点5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查处涉食违法行为37 起,罚款 2万元。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县质监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我县辖区内的20多家桶装水、豆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使用人工灌装,检测设备闲置不用,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豆制品企业,督促企业按照qs认证要求加强厂房、设备改造,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二)食品经营环节
县工商局根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提早部署,确立全系统节日市场检查的重点、范围、时间和要求,尤其是围绕国务院《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要求,在整治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9月25日—28日,县工商系统集中三天时间对县屠宰场、各餐饮饭店、旅游景点和各大超市、商场及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了节前检查,成效明显,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11批次、无qs认证标志退市下柜食品2批次,当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1户,立案待查3件,罚款8000元,落实规范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183户。
(三)食品消费环节
县卫生局制定了《××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合同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全县餐饮单位分解落实到8个执法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是组织对县城湖滨风光带周边“水上餐厅”进行整治,9月21日公安、工商、水务、市容、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4家非法从事餐饮的船户依法取缔,查封收缴了违法经营用具15件,做出卫生行政处罚2户。二是开展餐饮单位肉类食品治理,共检查餐饮单位、卤菜加工户12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5家,责令改正31户次,立案处罚11户次。9月15日至10月7日,8个卫生监督组分片包干,以县城区餐饮单位、政府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卫生检查和驻点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456家,查处违法行为34户次,查处案件19起,罚款1.2万元,限期整改57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户4家,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的卫生经营行为,确保了螃蟹节、中秋国庆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
(五)生猪屠宰环节
9月17日,县屠管办和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猪肉安全质量专项整治方案》,9月份全县组织执法稽查41次257人次,查获私宰生猪1头,违规经营6人,没收猪肉22公斤,罚款400元。同时,加快生猪屠宰撤场并点工作,入点屠宰率逐月提高;为保障市场供应,县食品公司在3家农贸市场设立了放心肉连锁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总之,在市食安委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九日
2.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二
为强化国庆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质量, 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0月1-7日, 根据节前制定的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方案, 嘉祥县食药监局强化措施, 落实责任, 由分管负责人带队, 对县城区大中型超市及药店进行突击检查。
针对节日期间需求量较大的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等品种,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管理、环境卫生、食品储存和冷藏等环节, 并对水产品、蔬菜、面制品、酱腌菜等风险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样, 严密监控食品安全风险。随后, 执法人员对城区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进行了随机抽查, 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购销渠道、购进品种是否合法, 购销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为重点检查内容。针对个别药店存在部分处方药不按规定销售和药品分类管理较差等情况, 该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同时, 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确保投诉举报案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回复。节日期间, 该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9人次, 检查大中型超市12家, 药品经营企业3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50余家, 有效保障公众节日期间饮食用药安全。
3.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三
一、加强安全巡查,组建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校园安全领导小组,学校保卫处在假期前夕加强校内巡逻,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加强创建平安校园的组织工作,切实负起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
放假前夕,学校专门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增强全体师生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强化了学生的安全意识,使学生掌握了一些必备的自救知识。各班班主任通过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签署相关安全责任书、观看防灾自救视频,来提高同学们面对灾害时的应急应变能力。家校联系,形成合力,提醒学生家长做好假期期间孩子的安全监护落实。
三、开展安全排查工作
放假之前,学校领导小组组织联合宿管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对学校的校舍、教室门窗、电源、消防、防盗系统及学校的周边安全问题进行了巡逻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范于未然。
四、安排学校值班
在国庆假期期间,学校加强了假期值班工作,制定了国庆节假期值班表,每日安排1名学校领导与2-3名教师到岗值班,进行巡逻工作,对学校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给当天的值班领导,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保定市第二十八中学
4.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四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压力增大。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安排部署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管控重点,深化安全监管措施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卫生、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校园校车、防溺水、景区景点、特种设备、机械冶金、油气管线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24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包保组要结合每周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好党政领导干部包保集中检查。危险化学品和危化品道路运输: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中毒等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非煤矿山:对发现证照不齐、不按设计违规组织生产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烟花爆竹: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加大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做好辖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旅游:严查旅游景区景点、古民居、旅游娱乐场所、旅行社、宾旅馆等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状况。道路交通和客运安全。突出源头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加大对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筑施工。要加强对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和消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确保管线管网平稳运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可控。同时,要强化纺织服装、特种设备、校园校车、机械电子、木竹加工、供水供电、农副产品、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追究,严肃安全执法问责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深入现场从严从实开展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避免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在企业重演。带队领导要对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做好原始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我镇依法向区应急管理局上报,由应急管理局里采取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因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从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中秋、国庆“两节”应急救援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检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在岗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按要求报告,最大限度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
【篇二】
2020年“国庆中秋”将至,为保障“国庆中秋”期间农业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严防较大以上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特殊性和艰巨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紧盯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全面排查隐患,落实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的各项措施,全面做好防台防汛、避灾减灾等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确保责任链条环环相扣没有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结合节日特点,持续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抓好渔业、农机、农家乐、农药、设施农业、屠宰、沼气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有效安全管控措施。一是加强渔业安全监管,围绕“八个100%要求”,突出抓好易“脱管”渔船、老旧渔船、帆张网渔船等高危渔船检查,督促指导渔船落实编队编组、船员舱外活动务必穿着救生衣、夜间航行加强值班瞭望等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结合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超期服役变型拖拉机、超限装载、酒后驾驶、涉假牌证、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违反禁令等拖拉机严重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休闲和设施农业安全检查,加强对设施大棚、农业棚舍等农业设施和休闲农业旅游观光点的安全指导,检查休闲农业和设施农业的电力、消防、危险防护等安全设施建设情况,特别要加强铁路沿线农膜等漂浮物安全检查。四是全面排查沼气工程风险隐患,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安全监管。五是完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抓好供电、消防、车辆、电梯等重要设施设备及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微生物菌毒种的排查整改。
各地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以渔船、外省籍变型拖拉机、沼气工程、农药生产经营、农家乐、实验室危化品为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国庆中秋”节前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生产主体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防患于未然。市农业农村局将成立“国庆中秋”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组,9月15日至25日集中对各地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见附件)。市局值班电话:89385621,市渔业应急指挥中心电话:55005500。
三、加强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落实应急资源,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安全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加强对台风等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部门和局属单独办公的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将“十一”期间值班表报送市局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篇三】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效防范事故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两节”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两节”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检查指导,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到相关单位和人员。二是要针对住建领域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分析研判节假日期间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三是要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强化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排查整治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坚持重心向下、关口前移,强化超前防范,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要求,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1.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点检查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等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2.市政公用设施。重点检查城镇燃气、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燃气储罐场(站)、汽车加气站、供水水厂等重要场站。3.既有建筑。重点检查既有建筑违规改变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城市老旧房屋使用安全。4.城市公园。重点检查安全保障制度以及安全运营情况。5.物业小区消防。配合当地政府指导监督区(县)住建部门、街道、社区做好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检查物业企业等责任单位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工作落实情况。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实行精准精细防控措施,确保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主体履职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针对节假日特点,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和“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以上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责令整改,严格予以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遏制系统性安全风险。
四、落实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有突发状况及时按规定上报,重大灾害信息、较大以上事故信息,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省厅值班室。
5.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五
在州、县各级领导下,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我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上级中秋、国庆食品期间食品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并加强中秋、国庆食品期间食品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中秋、国庆食品期间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食品监管,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组织机构网络建设
(一)完善中秋、国庆食品期间食品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
我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对不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三)强化培训,提高监管工作队伍的业务知识水平。
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朱晓刚主持,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培训会,全乡*个村共计*人参加了培训会,会上学习了《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知识》《食品生产加工业监管培训提纲》《药品医疗器械基本知识》《消费者购买食品应注意相关知识》《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办法》并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明确了各自职责,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二、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意识
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维护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出发点,以增加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的,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有效利用广播、出黑板报、发放知识宣传单等形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二是建立基层队伍,由乡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团及各村联络员借工作检查和召开会议之机免费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单发放到户;三是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全面系统地介绍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了群众的健康饮食安全意识和各协管站人员的监管服务水平,为我乡更好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做好长效监管,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一)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
一是中秋,国庆期间对辖区粮油经营户、超市、苍蝇馆子和1个农贸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经营过期、霉变食品及假冒伪劣商品;二是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配合上级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商店、食品摊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大检查,让全乡人民过上一个安定愉快的节日;
(二)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提高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监管责任。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各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三)全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监管效能,食品药品安全有保障。
我乡与各村、各成员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并制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了我乡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各村、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目标任务,要求按照任务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效能,切实落实专项整治任务。
(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为督促各村、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我乡中秋、国庆食品期间食品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乡不断加大检查工作力度,逐步完善健全了考核奖惩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务求考核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由分管食品安全的副乡长任组长,具体负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二是注重结果运用。
督查考核工作结束后,向乡党委政府汇报情况,将检查考核结果运用于对各村、各职能部门年终考核的依据,从而,从根本调动各协管站、各职能部门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责任感。四、存在不足及下步打算
我乡目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如: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上仍未高度重视,协管员多为兼职,监管工作无法保证全面性;协管员有关知识了解不够,档案不够规范;整治工作难以形成长效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困难;果蔬种植户难以监管,农残隐患突出;仍有不法商贩存在私屠乱宰现象等方面的不足,为强化工作保障,我乡将在来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6.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六
近期, 国家质检总局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节日销产品质量安全、国门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一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糕点、调品等节日热销食品及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查和风险监测力度, 深入排查风险隐患, 保障食品量安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做好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加强用消费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以节日热销产品为重, 集中整治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三要加强口岸卫检疫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强口岸传染病防控和风险查, 确保口岸卫生处理工作质量安全, 严防传染病情传入传出。四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气瓶充装站, 对涉及公共安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液化石油气瓶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7.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七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来山香游客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两节”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近日, 普陀山管委会和卫生监督部门采取四项有力措施,确保“两节”期间景区食品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管委会分管领导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来山香游客的饮食安全。
二是结合景区实际,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中秋、国庆期间来山香游客将会大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难度将会增大。为此,管委会安监部门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旅游景区饭店行业、个体餐饮业、食品商店、建筑工地和学校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加强食品的监督抽查,及时发布抽检结果。严防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节日值班,做好应急预警工作。管委会要求委机关和各级管理部门及旅游企业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对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落实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节日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运用《普陀山报》、普陀山网站、有线电视等宣传工具,向来山香游客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努力增强香游客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名优企业,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浙江普陀山管委会;张明华 关堂敏
8.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八
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走马驿中心小学 2012年9月25日
为维护我镇各村小学的安全稳定,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及党的十八大期间全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县教育局的有关通知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工作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从“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维稳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对待我校的维稳工作。学校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安全稳定工作,对本项工作负总责,引导广大师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安全稳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实现在教育系统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尤其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确保全镇各小学安全稳定,全力打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中心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周永利
副组长:李 强 聂宏志
组 员:刘桂生 井 虎 李彦利 魏 威 王少静 各教学点负责人
三、检查内容
(一)制度建设。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应急预案、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以及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巡逻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学校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晰;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建立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二)校舍安全。重点检查学校校舍工程建设安全,其中包括在建校舍安全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责任是否明确;教学区与施工区是否隔离,是否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校内所有建筑物及围墙、大门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是否定期排查教室及其他附属用房、围墙、门窗、厕所的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改。
(三)消防安全。检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建立自检自查记录和灭火预案;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应急照明、指示标志是否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线路设施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线路有无老化现象;线路是否混乱,有无私拉乱扯现象;教室、微机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
(四)交通安全。检查各校有无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与学生及家长鉴定安全乘车责任书;是否使用专用校车按要求接送学生;是否对接送本校学生的所有车辆进行调查、统计、存档和监督。
(五)各种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检查学校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体育设施、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教设备是否悬挂牢固,有无脱落、伤人可能;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资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小卖部、值班室、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食品安全。检查学校小卖部食品购买、储存、加工及留样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小卖部相关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整体环境和用具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是否出售“三无”和过期产品等。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的管理情况等。
(七)校园周边环境。检查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是否有网吧、台球厅、歌厅等娱乐性场所。检查校园周边的治安状况、道路交通状况和经营场所是否对校园形成安全隐患以及是否开展集中整治等。
(八)教职工排查情况。检查学校有无对社会不满意、易肇事肇祸人员,有无患有心理疾病、不适合本职工作的各类传染病或特异体质人员,有无有违法犯罪嫌疑、品行不端、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学校是否对重点人员加强管控,妥善安置等。
(九)安全保卫工作情况。检查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专职保安、护校队履职情况,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情况,门卫巡逻、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信息报送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安全教育情况。对学校安全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情况,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情况,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学校是否坚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师生是否了解和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等。
四、工作步骤
检查从9月24日开始,到党的十八大闭幕。采取学校自查和教育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9月24日至9月30日)。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层层发动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
(二)自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各校要紧紧围绕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召开会议,集中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完善的隐患整改台账,并按时上报。
(三)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中心校检查组将深入各校对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将通报批评。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十八大开幕前,专题分析校园消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对重点学校进行检查、排查,查漏补缺,全力攻坚,确保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对十八大期间全镇小学安全大检查进行回顾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效,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的十八大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做好十八大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各校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做好安全工作,全力稳控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时限,具体细化分解责任,明确任务、人员、方法、进度、时限和奖惩,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逐一抓好落实,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校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学校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明确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工作标准,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明晰,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格考评奖惩。中心校将对全镇各校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考评,并将结果纳入学校工作目标考核。各校要迅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抓好落实。检查期间,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一律严格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畅通信息渠道。党的十八大会议召开期间,各校要严格值班制度,建立完善信息汇集、报送、反馈等工作机制。
9.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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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汇报材料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汇报材料 专项检查
乐都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10 年 9 月 29 日)
各位领导: 根据地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督导工作安排,现就乐都县 开展中秋国庆节前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集中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集中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为使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海东地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的《组织 开展国庆期间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青海省食品 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彻查清缴问题乳粉的紧急 通知》两个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督导 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 点、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具体步骤、重点环节、重点品种。9 月 20 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联合工商、质监、卫生和食品药 品、经贸、农牧等成员单位开展了乐都县“两节”期间的食品 安全集中检查工作。我们把检查重点放在了月饼,粮、油、等 13 类节日期间高消费食品上,把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商 场、超市、批发企业及食品小作坊作为重点检查单位。共检查 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场所共 12 家。检查中,共停业整顿 1 家,没收不合格月饼 3 个品种计 20 袋 40 箱,警告、责令整
改 3 家,没收未经检疫的猪肉 80 公斤。通过本次联合检查,制 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舆论氛围,打击了违法经营假冒伪劣 食品的行为,为净化我县的食品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截至目前,上报地区协调办专项检查信息 3 期,县电视台播报 专项检查新闻 1 期,成员单位抄送协调办信息 5 期,开展集中 宣传活动 1 期,悬挂横幅 3 条,展出展板 11 个,发放宣传材料 400 余份。重点企业也按照监管单位安排悬挂了食品安全警示 标语。
二、成员单位日常监管工作情况 成员单位日常监管工作情况 农牧部门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 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 全水平,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月 5 9 日至 9 月 27 日期间,农牧局共组织农业、渔政、畜牧等行业的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对全县 86 个农资经营网点、25 个兽药经营 网点、11 家饲料加工厂、4 家屠宰场、2 家农副产品交易市场、4 家水产品销售点、家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了专项检查,1 检查发 现 2 家农资经营门店经营不合格产品,日联合工商局进行了 26 查处,有效遏制了生产、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违禁、假 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 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非法食品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 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作为监管重点,全面加强食品生产 加工环节质量监管。确保企业落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完善食 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组织执法人员对在
产的 2 家食品生产企业、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围绕原辅料及食 20 品添加剂进货检查验收、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生产 和销售台账、人员及生产场所卫生状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经 检查发现有 5 家小作坊卫生状况较差、台账记录不全,1 家糕 点加工小作坊销售的预包装月饼无任何标识。检查中没收无任 何标识月饼 20 盒,责令改正 6 家。工商部门继续推进自 3 月份开始的以 “乡乡推进、村 村排查、户户清理”为主题的专项整治活动,严格食品经营主 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 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近期,配合彻查清缴问题乳粉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实施大密度监管,严格监管食品经营行为,确保 食品安全不出大的问题。一是加大了对餐饮经营户食用油和地 沟油处理的检查力度,没有发现使用不合格食用油和地沟油的 现象;二是加大了对乳制品的检查力度,配合全面彻查“问题 奶粉”专项执法行动,县局与各工商所签订《目标责任书》达 100%,工商所与经营户签订承诺书达 100%,确保了问题奶粉不 流入我县。截至目前,工商部门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门店 1786 户次,共查获“问题食品”1908 袋,无质检报告的月饼 290 公 斤,检查奶粉品种 16 个,检查奶粉 1783.05.公斤,没有发现 “问题奶粉”。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检查重点放在了对餐饮业 经营单位监管和基层药品经营企业监管上。在餐饮监管中,把 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作为重点。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
筑工地食堂、风情院、农家院、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 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 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 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对餐饮业经营单位在食品中添加 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和在食品中是否添加问题 奶粉的情况也进行排查,并要求大中型餐饮单位做好两节期间 包席聚餐餐馆的食品留样工作。共检查餐饮单位 258 家,检查 中对 66 家餐馆下达了监督意见书,2 家操作间卫生状况较差 对 的餐饮单位责令停业整顿,1 家无证照餐饮单位进行了取缔。对 检查中没有发现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的行为,没有发现餐饮单位在食品制作中添加奶粉的行为。药 品流通领域监管中,在完成县乡以上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的同时,对全县乡以下药店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和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药品经营质量意识,规范基层药品经营市场,共检查经营 企业 87 家,责令停业整顿 23 家,查扣涉案药品 3 件,正在立 案查处超范围经营药品案件 2 起,没收不合格药品 23 批次,货 值 457 元。经济和商务局部门开展了糕点专项和规范生猪屠宰市 场秩序专项工作,着重加强了蔬菜批发市场、东升综合批发市 场、宇通集贸市场节日期间肉、水产品、饮料等重点品种的监 管,共督促检查屠宰厂 2 家,蔬菜批发市场 2,集贸市场 1 处,超市 1 家,公司 2 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肉制品销售点工 作人员未按期参加健康检查,场区操作间卫生环境差,食品索
证索票不齐全,来源不清晰,防蝇防虫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现 场进行了纠正。县民族宗教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青海省清 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 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 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了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 督检查,有效维护了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 益。各乡镇政府按照地、县总体安排部署,围绕半年食品 安全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大了对中秋国庆期间群众集体聚 餐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督促规范了农村家庭自办群体 性宴席申报备案制度。截至目前,我县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近期,围绕问题奶粉彻查工作,协调委员会正在拟稿起 草《问题乳粉彻查清缴工作责任书》和《彻查清缴问题乳粉的 通告》两份文件,准备近期签订和印发全县予以落实。
10.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十
XX市XX区气象局关于印发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入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隐患苗头,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排查深入、整改彻底。
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日常监管责任
加强单位内部保密、消防、治安、用水用电及核心工作区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对办公场所、网络机房、职工食堂、职工宿舍、消防设施、水电设施等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防火、防盗、防恐、防泄密、防破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等,抓好气象特种业务中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重要装备巡检、重点环节监管以及操作使用管理,确保气象基本业务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网络安全维护,切实履行省市局网络安全整改要求,预防网络安全突发事故,做好计算机维护,网络电力保障等,计算机地址登记到人,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维护责任。
三、严格安全监管,强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防雷中心要积极履行气象安全社会管理职能,继续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按照《市局服务与社会管理处关于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质量现场复检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2020年在XX区开展危化行业检测单位中抽取2家进行现场复检。“两节”期间,安排执法人员开展施放气球巡查。
四、加强预警监测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在上级业务单位的指导下,加强对我区天气形势的研判预测,加密监测、准确预报、及时预警,发挥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重点监测秋季在我区易发的灾害性天气,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做好决策气象服务,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报送区委区政府,区应急管理、防办、农委、交通、文化旅游等部门,落实“叫应”制度。
11.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十一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普陀山风景区管委会,新城管委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国庆、中秋两节即将到来,又适逢上海世博会期间,广大群众外出旅游、亲朋聚餐等活动将大量增加。两节既是食品和餐饮消费旺盛时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和高发的特殊时期,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十分艰巨。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两节期间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把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当前工作的主线,切实加强领导,提前计划安排,周密组织实施。对监管薄弱、交叉、真空环节,要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密切配合,主动出击,强化监管,以扎实的工作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要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的特点,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加强食用油、蔬菜、猪肉、海水产品、酒类、熟食、乳制品、月饼等节日大宗食品的监督管理,主动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发布抽检结果。加大对月饼生产经营企业、酒店、夜排档、旅游景区、渔农家乐、学校食堂、大型船舶修造企业及其周边等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巡查,狠抓危害关键点控制,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对不合格食品及时责令停产、停售、追缴,并做好溯源工作。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理监管工作,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废弃食用油脂定点回收制度,严防不法分子利用节日之机加工“地沟油”流向市场,确保“地沟油”远离餐桌。对那些在节日期间制售假劣食品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
加强节日期间世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大对供沪食品的监管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并增加对所供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样监测和检验检疫频度,确保世博会期间我市外供食品质量安全。
三、落实值班,做好应急预警和信息管理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提前安排好值班人员,公布值班电话(市食安办值班电话2551237),保证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得到处理。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 2 防患于未然。对于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敏感度,做到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妥善处置,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舟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和发布行为,根据《舟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信息工作制度》和《舟山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和统一发布工作。
四、广泛宣传,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重大节庆的有利时机,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各种形式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防止恶意炒作,维护社会稳定,共同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工作 通知
抄送:省食安办,市府办,各县(区)食安办。
12.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十二
发往 见报头 等级
签发人 邓家仁
抄送
罗办明电„2008‟106号
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罗平农场,市直各局以上及上级驻罗定单位: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前后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前后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及早部署,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扎扎实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9日发出 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产财产安全。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各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各镇、市直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和本部门、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道路水上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企业、公众娱乐、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景点)、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等进行一次全面的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节前安全大检查情况请于9月26日前书面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传真:3827108,电子邮箱:yflda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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