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2024-08-03

金口河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共7篇)

1.金口河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篇一

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会议

我旗已被国家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旗”,为了做好创建工作和为即将召开的全旗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旗动员大会的召开决定召开这次会议。

会序及内容:

一、通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目标(耿亚军)

二、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现状

1、农牧

2、质监

3、工商

4、商务

5、卫生

三、明确部门负责项目工作的具体领导,确定联络员。

1、各部门落实1名分管领导为部门项目负责人,具体抓项目的实施工作;

2、确定1名掌握、了解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股级干部作为项目工作的联络员。

四、确定在”全旗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旗动员大会”上表态发言的部门、内容、时间。

1、发言部门:农牧业局、质监局、卫生局、大镇政府;

2、发言内容: ①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现状;

②围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旗实施方案,谈

如何落实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

3、时间: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

4、发言材料电子版尽早报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药

监局,电话4222367)以便打印,在动员会上印发。

五、讨论《全旗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旗”实施方案》

(王廷文)

2.金口河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篇二

临河区位于内蒙古河套灌区中部,全区辖11个办事处、7个乡镇,总土地面积2354km2,总人口51.3608万人。根据2005年临河区农村饮水安全现状普查,全区农村29.7976万人全部生活在饮水不安全范围内,其中狼山、白脑包、新华、图克的高砷水区人口17.5058万人, 占农村总人口的58%,面积1430km2。其余乡镇苦咸水及其他待解决人口12.2918万人, 占农村总人口的42%, 面积924km2。

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保障饮水安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临河区自发现群众受高砷高氟地下水危害后,在上级有关部门支持下,努力开展改水工作。从1996年到现在,共实施饮水安全工程36处,累计投资4865.19万元。其中国家2914万元、群众自筹1951.19万元,已解决了9.372万人的饮水问题 (其中砷超标人口有8.9027万人, 占砷超标区人口的51%;苦咸水人口有0.4693万人, 占苦咸水区人口的3.8%) 。截止目前,仍有20.4256万人的饮水不安全。其中高砷水人口8.6031万人,苦咸水区和其他待解决人口11.918万人。

3 采取的主要作法和措施

3.1 科学论证,合理规划,扎实充分做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为了进一步建好、管好饮水安全工程,使全区农民尽快摆脱高砷高氟水及苦咸水的危害,喝上卫生水、放心水,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2004年临河区水务局按照“因地制宜,立足长远”的原则,对全区的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总体规划,计划在全区实施10项集中供水工程,彻底解决临河区农村的饮水安全的问题。为了准确地掌握全区整体的水资源状况,2003年区水务局自筹资金40万元,委托内蒙古水事监理中心对临河区的水资源状况开展了调查评价,并提出了水资源评价成果报告,为全区实施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

3.2 坚持建设程序,强化财务管理

为了按设计标准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全区在实施饮水安全工程过程中,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三项制度。在资金管理方面,为了发挥好有限资金的效益,确保工程顺利进展,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始终注重强化财务管理,发挥资金效益,为此设立了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专帐专户,对饮水安全工程资金实行专款使用,专帐专户管理,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基建会计制度执行。

3.3 充分发动群众,投劳筹资,保证工程投入

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大、战线长、涉及千家万户,保证足额的投入是工程顺利完成的关键。按照国家投资和地方及群众筹资相结合的原则,在国家投资有限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国家的农村政策和农民收入相对较低的实际情况,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筹资,确保建设资金的投入。对农民投入部分,凡农民投劳可以完成的由农民投劳完成,其余部分发动农民自筹资金解决。同时经与施工单位协调,农民自筹资金由施工单位先期垫付,受益农民群众可分2-3年偿还。通过广泛发动、多方筹资,保证了工程建设的投入和工程的顺利完成。

3.4 加强工程的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临河区集中供水工程建成运行后,由区水务局成立供水公司对供水工程进行管理,实行独立经营、单独核算、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并制定了《运行操作管理工作制度》、《维修管理工作制度》、《水质监测工作制度》、《用水管理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值班人员管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有关的规章制度。同时,急群众之所急,定期上门维护供水设备,确保工程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使工程逐步走上以水养水、良性运转的轨道。

4 今后人畜饮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

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尽快创造卫生安全的饮水安全环境,是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批示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为此,今后一个时期临河区要把保证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作为全区工作的重点来抓,统筹考虑城乡饮水安全,统筹考虑应急需要与长远要求,统筹考虑水资源的可持续合理利用,全面推进饮水安全工作建设。围绕这一思路,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规划以集中供水工程为主要形式,集中成片整体推进。二是保证重点,按照先高砷、高氟水,后苦咸水再其他的顺序依次解决。并保证两年内解决高砷水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十一五”期间全部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三是进一步理顺投资渠道,千方百计落实地方各级配套资金,引导受益农户投资投劳,为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供保障。四是加强已建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发挥工程的长期效益。要积极探索已建饮水安全工程的科学合理的最佳运行管理方式,建立适应全区实际的运行管理机制,尽快制定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安排解决工程运行管理维修费用,避免形成短期供水的一次性工程,发挥好人水安全工程的最大效益。

3.金口河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篇三

五食安委„2010‟ 1 号 五通桥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1月22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五府办函„2010‟3号)文件的统一部署,经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

从1月22日至29日,在全区开展为期一周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各镇(乡)和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结合本镇(乡)、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落实领导和具 1

体工作人员,集中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问题,消除隐患,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零死亡、零事件”目标的实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全区人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集中整治

本次开展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城镇、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比较集中的区域;检查的重点品种为粮油、肉(腌腊制品)、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大类产品,要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的特点,对传统食品、乳制品、肉制品、腌腊制品、儿童食品及酒类饮料等重点品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区质监局要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力度,重点是小作坊、小食品加工厂、腌腊制品加工厂等,坚决取缔黑加工点、严厉打击生产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区工商局要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重点是食品批发市场、城乡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企业,严把市场准入关,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区卫生局要加强餐饮环节的监管,重点是宾馆、酒楼、、餐馆、旅游景点、农家乐。要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监管和指导,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区商务局和区畜牧局要强化对畜禽屠宰的监控,加大肉类食品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注水肉、病害肉和不合格肉制品进入市场;区食品药监局要认真履行区食安办的工作职责,在此期间牵头组织

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收集、分析、汇总、上报工作信息;各镇(乡)要将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大排查之中,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重点是要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监管,严格按规定、按程序执行申报制度,并派人指导检查。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全区食品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区食安办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各镇(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细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在专项整治中,各监督执法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又要集中力量、加强沟通协作、重拳出击,形成监管合力,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坚

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依法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

2010年春节期间,各镇(乡)、各部门要提前安排好节日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对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妥善处置。各镇(乡)、各部门将此次集中整治开展情况于2010年1月29日上午10:00前通过党政网报区食安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罗俊清,电话:3352182 ***)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通知

抄送:乐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安委办。五通桥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10年1月22日

4.与业主委员会沟通、协调作业规程 篇四

1.1本标准规定了上海科瑞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各管理处与业主委员会沟通、协调的方式和基本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上海科瑞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在日常的管理服务中与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往来。与业主委员会沟通、协调方式和要求

2.1 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方式

2.1.1 工作协调、沟通会议:管理处经理应当每季度至少与业主委员会进行一次例行工作沟通

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向业主委员会通报上季度工作简况和经营性收入情况(酬金制项目需公布收支情况),就上季度工作情况听取业委会意见。

2.1.2 专题解决问题会议:在遇到小区管理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方能进行工作时,管理处经理

应提请召开专题会议,协商解决专项问题。

2.1.3 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公司品质管理部拜访业主委员会听取对管理处工作的评价,物业

管理部协助管理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向业主委员会做全面的、半工作汇报和设备设施中大修计划。

2.2 需要专题报告业主委员会的情况

2.2.1 讨论使用维修资金对小区进行大、中修时。

2.2.2 计划使用公用设施专项基金更新公用设施时。

2.2.3 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涉及部分业主利益,需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时。

2.2.4 物业管理处制定了新的管理措施需要业主委员会认可时。

2.2.5 新的物业管理法规颁布执行时。

2.2.6 所管理的物业出现了重大变故或发生重大事件时。

2.2.7 有重要的活动(如创优迎检)时。

2.2.8 其他应向业主委员会通报的情况发生时。

2.3 其他要求

2.3.1 物业管理处向业主委员会申报工作应当提前15日进行,突发事件通报应当在事发后的二

个工作日内进行。

2.3.2 物业管理处向业主委员会申报工作、通报情况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

2.4 对业主委员会质疑、建议、要求的处理要求

2.4.1 对业主委员会的质疑、建议、要求,管理处经理应认真倾听、记录。

2.4.2 合理的质疑、建议、要求,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解决。

2.4.3 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质疑、建议、要求,管理处经理应当耐心解释,无论如何不允许不

耐烦或言语失礼;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记录后迅速上报公司寻求解决方案。

2.4.4 物业管理处与业主委员会来往工作的信函、记录、决议,一律在管理处归档并报公司物

5.金口河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篇五

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1年东河区教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八届四次党代会的总体要求,以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及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契机,形成强势推进平安东河建设的社会氛围,为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和建设三宜新东河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按照这一指导思想,2011年我系统综治安全工作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校园综治安全工作机制

1、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配备有力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继续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平安校园”的工作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位,形成层层承包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

3、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对各项校园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保证制度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和规范平安校园安全工作档案,全面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

4、要重视对“学困生”的帮教、转化工作。各学校要建立学困生档案,采取学校、年级组、任课教师逐级承包等办法,转化学困生,坚决遏制歧视、轰撵学困生现象的发生,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1、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 1

教学计划,推进法制教育课程进课堂,保证每学期举办两次法制专题讲座。今年是“六五”普法第一年,各学校要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

3、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防人身侵害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模拟情景训练和意外伤害自我救护模拟体验活动,使学生在实验、体验中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和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且每学期举办消防主题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的征文,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独具特色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5、加强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能力。在校门口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主动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门口附近主要路段设岗值勤,疏通车辆,严禁在校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三、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同时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和学校实际的工作需要,不定期的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排除和整改。另外,在秋、冬季交换之时,对有住校生的学生宿舍管理、烤火取暖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学生冬季取暖安全和住宿安全。

2、加强学生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各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二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演练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演练过程中师生的安全和演练的成功。各学校在上下学高峰时段,要在楼道口、校门口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疏散,并适当错开各年级放学时间,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件。

3、校园内要认真排查火灾隐患,更新和完善消防器材,防控结合,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

校园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四、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管理

1、各学校配合好校园保安人员的工作,加强校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严禁有暴力倾向或寻衅滋事人员进入校园。

2、定期检查校园照明设施及时查处隐患线路和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等。

3、要加强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宿舍管理。有寄宿生的学校必须建立住宿学生管理制度,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加强值班,配备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和保安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严防不法分子侵入。

4、要加强对校外租房学生的管理。对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要建立管理台帐,坚持实行学校与房东、家长三方签订《校外租房住宿协议》,明确房东职责,全面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和不定期巡查制度,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以及不法分子对校外租房住宿学生的侵害,学校要与辖区派出所和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取得联系,定期向学生通报社会治安状况,指导学生课余时间的校外活动确保校外租房住宿学生的安全。

5、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大对学校餐厅、小卖部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校园内的餐厅和小卖部严把进货关,杜绝“三无”食品进入校园,定期对餐具、厨卫设施进行消毒,不向学生出售过期变质食品,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食品卫生安全。要严格按照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烹饪等各环节的卫生要求,认真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做好对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持证上岗。

五、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主动联系当地办事处、派出所,落实好校园周边出现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环境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

常进行。

6.金口河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篇六

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0年第6期)

发布日期: 2010-03-26 #TRS_AUTOADD_1269564900097 P { MARGIN-TOP: 6px;FONT-SIZE: 10.5pt;MARGIN-BOTTOM: 6px;LINE-HEIGHT: 2;FONT-FAMILY: 宋体 } #TRS_AUTOADD_1269564900097 TD { MARGIN-TOP: 6px;FONT-SIZE: 10.5pt;MARGIN-BOTTOM: 6px;LINE-HEIGHT: 2;FONT-FAMILY: 宋体 } #TRS_AUTOADD_1269564900097 DIV { MARGIN-TOP: 6px;FONT-SIZE: 10.5pt;MARGIN-BOTTOM: 6px;LINE-HEIGHT: 2;FONT-FAMILY: 宋体 } #TRS_AUTOADD_1269564900097 LI { MARGIN-TOP: 6px;FONT-SIZE: 10.5pt;MARGIN-BOTTOM: 6px;LINE-HEIGHT: 2;FONT-FAMILY: 宋体 } #TRS_AUTOADD_1269564900097 { MARGIN-TOP: 6px;FONT-SIZE: 10.5pt;MARGIN-BOTTOM: 6px;LINE-HEIGHT: 2;FONT-FAMILY: 宋体 } /**---JSON--{“p”:{“font-family”:“宋体”,“font-weight”:“",”font-size“:”10.5pt“,”line-height“:”2“,”direction“:”“,”margin-top“:”6px“,”margin-bottom“:”6px“,”text-indent“:”“},”td“:{”font-family“:”宋体“,”font-weight“:”“,”font-size“:”10.5pt“,”line-height“:”2“,”direction“:”“,”margin-top“:”6px“,”margin-bottom“:”6px“,”text-indent“:”“},”div“:{”font-family“:”宋体“,”font-weight“:”“,”font-size“:”10.5pt“,”line-height“:”2“,”direction“:”“,”margin-top“:”6px“,”margin-bottom“:”6px“,”text-indent“:”“},”li“:{”font-family“:”宋体“,”font-weight“:”“,”font-size“:”10.5pt“,”line-height“:”2“,”direction“:”“,”margin-top“:”6px“,”margin-bottom“:”6px“,”text-indent“:”“},”“:{”font-family“:”宋体“,”font-weight“:”“,”font-size“:”10.5pt“,”line-height“:”2“,”direction“:”“,”margin-top“:”6px“,”margin-bottom“:”6px“,”text-indent“:”"}}--**/

【编者按:苏州市在定位今年工作时,坚持从源头抓起,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巩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协调能力建设,力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事前,处理在基层,在新的起点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现将有关内容摘录如下。】

苏州市新年新打算:固基础 提能力 强服务 控源头 促和谐

一、完善制度建设,促进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化。制定用人单位裁员规则,对用人单位裁员须具备的条件、必经程序、备案办法以及对裁员企业进行后续关注等制定操作办法进行明确和规范。制定集体合同审查办法,强化有关政策、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谈判技巧,增强协商的有效性。制定企业考勤制度规定,解决目前部分企业用人单位考勤不合理、不规范甚至没有考勤制度的问题,增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规定的监管力度。制定用工管理达标升级办法,引导用人单位科学、合理、有序、合法地用工。

二、提升网格效能,在常规工作基础上求突破。加快两网化标准化建设进程,建立用人单位达标升级的推进机制,以网格为单位,把用人单位达标升级与信息采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劳动监察网格和劳动关系监测协调站作用,排查企业纠纷,就近从快化解矛盾。

三、优化培训模式,提高政策法规培训实效性。改变以往对企业集中培训的方式,采用菜单式、滚动式,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培训,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课程,对企业进行常年培训。探索建立企业人事经理自愿考证、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企业人事管理从业人员必学知识信息题库。强化协理员业务素质,继续加强对协理员政策与业务知识的培训,在巩固提升劳动关系与监察政策业务水平的基础上,把侧重点延伸到社会保险等方面,同时提升协调技巧等实际操作能力。

四、推进企业自治,推进劳动诚信建设体系化。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共同促进企业制定集体协商规则,建立企业集体协商自我约束机制。充分依靠基层协理员队伍,加强对和谐企业、A级诚信企业的培育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积极推选各行业优秀规章制度,引导用人单位夯实劳动保障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特殊工时审批管理工作,统一表式、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统一流程,做好对企业特别是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特殊工时的指导服务工作,加快特殊工时审批软件开发和信息录入工作的进程。

(供稿单位: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连云港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巡礼

2009年,连云港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力保强劲增势、提升跨越后劲”的工作主题,以“共同约定行动”为主线,以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目标,以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发展为根本,以加强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为重点,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活动为载体,以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为抓手,积极化解劳资矛盾,有效维护职工权益,切实推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以劳动规章制度建设为重点,强力推进《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向企业推广使用全省劳动合同格式文本,指导建筑、餐饮等行业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制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情况的监督检查,广泛采集用工信息,逐步满足劳动用工、制定政策、信息查询、宏观指导、统计分析和资源共享需要,全市劳动用工登记备案24.16万人。制定出台医药、化工、旅游等“十大行业”劳动规章制度参考文本,供企业参考使用,逐步健全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228%,其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6.4%。

二、坚持以“共渡难关、共谋发展、共创和谐”为主题,深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把“共同约定行动”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在海州区、市纺织(毛毯)行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指导企业在充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时、弹性工资、轮岗培训、轮岗放假等办法,保持生产经营运行。同时,进一步简化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程序,为用人单位选择合适的工时管理制度提供便捷服务。截止2009年末,仅市本级共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企业72户,涉及职工17550人(其中: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10295人,不定时工作制职工7255人)。指导企业依法、合理、有序裁员,尽最大努力控制裁员规模、减缓裁员速度、稳定就业岗位。全年共受理企业经济性裁员33户,涉及职工1259人(其中裁员100人以上企业3户,涉及职工468人);受理批量劳动关系转移企业2户,涉及职工757人,有效保证了劳动关系的平稳运行。

三、坚持以稳定劳动关系为重点,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创建活动。及时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的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预警信息网络、加强预警报告、完善维稳措施、明确处置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六个方面做好劳动关系稳定工作。分别以市政府和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名义制定下发《连云港市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三年规划》、《连云港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三年规划》以及《和谐劳动关系星级企业考评办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星级标准考评细则》等相关配套文件,引导和推进企业(园区)健康有序地开展创建活动。年底前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集中对112户申报企业进行检查考核,评选出2009“和谐劳动关系标兵企业”33户、“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49户。成立了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指导站,聘请了47名指导员(兼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各县区按要求成立指导分站,截止年末,已建立指导站1个、指导分站5个、指导点(室)22个,进一步加大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力度。

四、坚持以劳动者核心权益保障为根本,强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保障部门利用特殊工时审批等工作窗口,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集体合同和劳动规章制度,从工作流程和规范制度建设上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规章制度。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采取挂牌作战、上门服务的形式,给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发“提示函”。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为抓手,以工资增长、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为协商重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合理确定职工工资,规范工资分配行为。对工资协商不到位、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甚至被拖欠的企业,采取行政函告、工会建议书等措施,督促企业履行民主程序,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提交劳动监察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五、坚持以完善机制、提高能力、强化服务为宗旨,大力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建设。建立挂牌服务和重点联系制度,由成员单位对30户重点企业实行分片挂牌服务,将普遍走访和重点联系结合起来,认真督查落实“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一简化”等各项政策措施情况。在全市86个乡镇、29个街道、129个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加载协调劳动关系职能。三方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三方会议,分析研判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加强对县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形成“思路共谋、工作共做、疑惑共解、载体共创、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

(供稿单位:连云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立足源头 多措并举 宿迁治理农民工欠薪有效果

宿迁市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和民心工程,立足从源头上预防,建立长效机制,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全年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2059件,比2008年减少1375件,降幅为40%,拖欠农民工工资集访案件比2008年同期下降了66.3%。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层层有人抓、上下有人管的联动运行机制。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建立由劳动保障、建设、信访、交通、公安、工会等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分工配合、形成合力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发挥劳动保障部门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牵头作用,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将劳动监察职能延伸到基层,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有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创新“四项制度”。一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市政府出台《宿迁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凡承建工程的企业,必须到劳动保障部门按标的合同价款的2.5-3.5%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或采取按标的合同价款的5%的额度出具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方可取得施工许可证。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共有467个工程施工项目(企业)交纳了保证金2.09亿元,有35个工程项目企业提供银行保函和担保公司担保,担保金额为2511万元。缴纳保证金和担保的企业占工程建设企业总数的98%。二是建立工资支付专户制度。市政府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将工程款同比足额划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付款额度按照当地同类工种平均标准及用工总额确定。2009年,全市共有107个工程项目设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三是建立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在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施工单位实施“民工工资公示制度”,并公布投诉电话,让农民工及时了解工资支付情况和工程项目承包情况,提高农民工的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据统计,全市共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牌210块。四是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为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的整顿和惩戒力度,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一年内禁止进入宿迁市招投标市场。2009年全市将严重失信的6家企业列入“黑名单”,5家一般失信企业给予黄牌警告。

三、加大落实力度。建立领导包案工作制度、市信访联席会议重点案件交办、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调查摸底统计分析、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监控预警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控制在萌芽状态,对发生重大群体性案件的,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现场督办、及时解决、跟踪落实。由市政府牵头各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督查,重点检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对检查情况建立周分析月报告制度;重点督查工程建设企业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金、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资支付公示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进行通报。

四、注重培训引导。连续三年举办企业法人及劳资负责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培训,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增强企业规范用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市每年开展一次诚信示范企业评比活动,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对守法经营企业进行表彰,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违法企业降低诚信等级,严重失信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通过适时发放“致工程建设企业一封信”的方式,提醒和引导工程建设企业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用工管理。

7.金口河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篇七

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1、成立试卷保密领导小组,安全人员昼夜值班(以安排表为准)。

2、各考点应对考场的设施巡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在危房内设置考室。

3、注意交通安全,租用车辆应查看车辆是否年检,是否具备营运许可证,驾驶员是否有驾驶证,应嘱咐承租方进行营运前的检修。

4、饮食安全,注意人为蓄意破坏。学校开餐应严把进货渠道关;外出考试的领队应带领学生到卫生、档次较高的宾馆、饭店就餐、住宿,确保学生吃好、休息好。

5、加强教育,禁止学生下河下塘洗澡。

6、认真组织考试,留意考生状况,杜绝学生打架殴斗事件的发生。

7、各考点应加强考场的保卫工作,设置专人负责试卷保密工作,专人值守传达室,专人巡查考点安全情况,一旦情况异常立即报告考点主任,并及时处理。

8、送考人员随时清点学生人数,按时接送,确保考生平安顺利地考试。

东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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