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库日常安全防范工作要求

2024-12-15

炸药库日常安全防范工作要求(8篇)

1.炸药库日常安全防范工作要求 篇一

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障炸药库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炸药库除业务主管与保卫、安全人员外,无保卫部门证件不准进入,不论任何人出入库,都要认真填写登记表;

三、本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四、进入药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物品,不准穿有铁钉鞋从事库内工作;

五、拉运炸药汽车必须戴防火帽,并不准驶入护堤内;

六、炸药库管理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帐、两人发药的制度。两个库管员各持一把钥匙,同时开库、同时进发药;每人一本帐,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的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七、药库区域内不得有丛生杂草,特别是护提上与护提内,杂草要铲除干净;

八、库区内禁止使用铁制工具,并使用防爆照明;

九、收货进库要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物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拒绝收货、进库;

十、严格支领手续,无单位领导与爆破工程师签字不发、涂改领料单者不发、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

十一、堆放要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着门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2、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5米;

3、堆垛间的距离不小于1.3 米;

4、炸药垛高不超过2米;

5、雷管箱垛不准超过1.6 米;

十二、雷管每垛不超过300箱;每个库总存量不准超过设计储量;

十三、不同品种的炸药不准混存、并按进货时间分别垛存。雷管必须按批号、进货时间分别垛存。要做到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

十四、领发雷管时,不准库内开箱,必须把箱搬到库外开启。发放完把箱封订好再搬到库内,箱上并标明数量;

十五、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遇有破袋洒落在地板上散药,要及时清扫干净,分别装袋;

十六、管库员要勤检查,要保持通风、防护铁纱网良好,消防器具齐全有效,保证无变质、无损坏、无丢失,确保安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与保卫部门,及时解决处理;

十七、炸药或雷管发现有变质或失效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和保卫部门,进行销毁处理;

十八、主管部门与保卫部门、安全管理部对药库的设施与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有人不负责任,无故造成变质、失效、丢失或帐物不符等情况,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2.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炸药库安全管理机构:

组 长:由项目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项目生产副经理担任。

成 员:供应科科长、保卫科科长、生产科科长、办公室设在供应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炸药库人员配置 库房主管 二人 保管员 六人 安全员 三人 巡守员 六人 另:掘进队配备爆破员 六人

三、安全管理制度

1、炸药、雷管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特种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2、管理人员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脱岗,严格执行“规程”规定的要求。库管人员实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放、两人清退制度。

3、建立健全炸药雷管发放制度,领退制度,不得私自外借和乱放或混装,来往帐目要登记清楚,严防丢失。

4、炸药雷管库20m内严禁烟火,库房内要安置灭火器材。

5、库房内必须安设防盗、报警装置,若有丢失及时上报公安部门处理。

6、炸药库除业务主管与保卫、安全人员外,无保卫部门证件不准进入,不论任何人出入库,都要认真填写登记表;

7、本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8、炸药库管理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帐、两人发药的制度。两个库管员各持一把钥匙,同时开库、同时进发药;每人一本帐,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的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9、药库区域内不得有丛生杂草,特别是护提上与护提内,杂草要铲除干净;

10、库区内禁止使用铁制工具,并使用防爆照明;

11、堆放要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着门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②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5米; ③堆垛间的距离不小于1.3 米; ④炸药垛高不超过2米; ⑤雷管箱垛不准超过1.6 米;

12、雷管每垛不超过300箱;每个库总存量不准超过设计储量;

13、不同品种的炸药不准混存、并按进货时间分别垛存。雷管必须按批号、进货时间分别垛存。要做到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

14、领发雷管时,不准库内开箱,必须把箱搬到库外开启。发放完把箱封订好再搬到库内,箱上并标明数量;

15、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遇有破袋洒落在地板上散药,要及时清扫干净,分别装袋;

16、管库员要勤检查,要保持通风、防护铁纱网良好,消防器具齐全有效,保证无变质、无损坏、无丢失,确保安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与保卫部门,及时解决处理;

17、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理情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18、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19、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20、供应科必须到市县公安局指定的厂家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委托专业押运公司运输。

21、火工品到矿后,由供应科火药库保管员验收签字,仓库保管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帐、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炸药库,消防器材齐全。

22、专库专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即炸药2吨,雷管4000发。

23、库房内必须悬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

24、所有的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导通室内导通编号,没有导通编号的电雷管严禁发放。严格执行对号发放制度。

25、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认真收回、清理、登记造册,根据可存数字雷管不超过500发,炸药不超过100KG,若达到规定及时报告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销毁。

26、爆破器材库存数量、规格、品种要做到日清、旬结、帐、卡、物三相符。

27、放炮员根据当班生产任务选用雷管炸药,填写 在专用的火工品领料单上,经带班经理签字审批后,持放炮合格证及领料单到矿审批,没有当班带班经理签字或与生产现场不相符,一律不准审批。

28、放炮员持放炮上岗证和审批过的火药领料单到炸药库领取火工品,否则炸药库发放员严禁发放。库房保管员按照审批数量,如数发放,不得超发或少发。放炮员领取火工品后必须当面核查领取的数量及编号等,否则责任自负。

29、领取火药应有正付炮手两人领取,有一人休班,有安全网员或班组长代替,领到火工品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往作地点,并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及雷管盒内,严禁乱扔、乱放、埋藏等。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方,每次放炮都必须把火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30、仓库保管员坚持“八不发放制度”。

(1)没有合格证不发。

(2)放炮员不持放炮合格证,不对号不发。

(3)不是专用领料单,没有审批不发。

(4)不是双人领料不发。

(5)没有雷管盒不发。

(6)雷管盒没有锁不发。

(7)雷管不导通、不编号不发。

(8)质量有问题不发。

31、认真执行火工品领发、清退制度。各单位火工品清领、实发、实耗、退库等各项环节必须登记、造册、签字、盖章。火工品现场用量必须在当班下班之前,经当班班长核发,在清退单上签字后,放炮员亲自退库,炸药库保管员按清退单查收,炸药库必须切实抓好火工品班后清退工作,凡放炮员无清退单或清退单填写不符要求的,炸药库值班员必须及时上报炮管组。

四、各项规章制度

(一)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炸药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爆破器材的储存、保管工作。

2、定期组织对爆炸物品管理人员学习业务技术和法律知识,提高其工作能力。

3、对爆破物品的储存要认真巡视、检查,并进行同账物核对盘点。

4、如发现爆破物品储存丢失,立即向上级公安部门汇报。爆破物品库的消防器材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整改。

5、保管人员不得脱岗,并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保持库房内整洁卫生、无粉尘、无杂物,通风、水沟通畅通无阻,做到文明管理。

(二)炸药库防火制度

1、仓库区域内不准随便使用明火,库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库区要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

2、按照规定,专库专用、分库存放、堆码整齐,不超重、不超高、不混存。

3、操作及检查人员,严禁把火种、火源带入库房,不准穿带铁钉的鞋进入库房。做到防火、防盗、防电、防潮。

4、库房区域内严禁住人,不准设置火炉、煤油炉、电炉等用火用电设备。库房要用安全的防爆灯照明,开关设在室外。

5、保证库区清洁,在库房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库区不得种植农作物,其周围五米内,要铲除杂草,排除可燃物。

(三)火工品领退料制度

1、领用火工品时,由各施工作业队领工员开具《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矿领导签字批准后,交由当班爆破员到火工品库领取,火工品库当班管库员与领料爆破员,必须严格按照领工员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开具的的数量进行发放与领取,并办理签认手续,以备月底统计和各使用单位进行查核。

2、火工品到达使用现场时,必须由爆破员与现场领工员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进行数量签认核实。发现实物数量与出库数量不符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派出所,同时原路返回仔细沿途查找。

3、施工现场实用的火工品和未用完的火工品,现场值班员、爆破员都必须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进行数量签认、核实、注明时间,对于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立即向火工品仓库进行退库处理。

4、退库时,爆破员与火工品库管库员办理退库手续,并详细注明退库时间;退库时火工品库管库员必须认真核点所退火工品数量是否与《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相符,对于数量不符的应在发现的第一时间通知派出所,对所退火工品应当按实数给予退库。

5、对未能及时将所剩余火工品退回库房的爆破员将作出待岗的处理;因不及时退库造成火工品短少,丢失被盗引发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6、所有施工地点的《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都应在最后的退库手续签认完毕后交由火工品库管库员统一保存;若没有退库的,应当在该工点下次领取火工品时交于管库员,否则火工品管库员将不予发货;管库员在收取《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时应当查看各签认是否齐全,若签认不全应向矿供应科通报。

7、《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签认人员应仔细核对火工品数量,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签认;对思想麻痹大意漏签、错签、随意改动及发现错误隐瞒不报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炸药库警卫管理制度

1、警卫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发证,凭证就任本职工作。

2、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登记制度,如因工作所需,需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破器材管理检查证或通防队签发的炸药检查介绍信,按规定登记后方能进入库房。

3、严格交接班登记制度,做好每班交接情况记录。在岗位期间必须对库内外加强警戒,每班巡逻检查不得少于四次。对于出入井上库房的车辆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登记。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发火物品出入库区,严禁库内人员做与本工种无关的事情。当班期间禁止吸烟,如发现有脱岗、睡觉等现象,按严重违章处理。

5、井上下库房必须设置水源、沙箱、灭火器、铁锨等防火工具,隔爆设施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6、巡守员24小时要值班巡守,时刻提高警惕,防盗、防偷;同时注意明暗火源,注意防火。

7、严禁饮酒上岗,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巡守员要佩带对讲机或手机,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五)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

1、严格储存手续,对所需储存的爆炸物品必须执当地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可入库。

2、按照规定,仓库专用、分库存放、堆码整齐,不超量、不超高、不混存、不使用明火、不存放其它物品,做到防火、防盗、防潮、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3、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领退爆炸物品、做到没有发料手续不发、质量有问题不发、违反规定不发,坚持随用随发,不预付、不转借,退回的爆炸物品清点入帐后,及时分类,各归其库,不推后入库和任意存放在其它地方。

4、库内储放爆炸物品,要建立的明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帐物相符,不得有丝毫差错,做到双人双管、双把锁、双本帐、双人领用,严加管理,若帐物不符或发生其它问题,要立即向公安机关和物资部门报告。

5、保持库区整洁,在库区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和种植农作物,其周围三米内要铲除杂草,排除一切可燃物,建一条安全防火道,以防火灾。

六、值班制度

1、建立健全值班管理台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加强安全保卫和防护工作,防止爆破物品自爆或被盗,做到防患未然。

3、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值守,严禁无关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库房。

4、库房及四周严禁烟火,库区消防设备、避雷装置每月仔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值班时间酗酒、睡觉,必须两小时巡查一次,对库房门、窗、锁进行仔细检查。

6、发现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及时向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七、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把当班未办完的事情交代清楚,作好记录。

2、检查值班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3、本班发生的情况及时处理,处理结果要记录清楚。

4、交接班时严格检查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可疑迹象,并记录在值班登记簿上。

5、交接班时当班人员交代不清楚或接班人员不履行职责,出现问题交接人员同时承担一切责任。

八、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

1、加强库房保卫工作,确保爆破材料安全存放。实行严格的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2、出库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所有车辆进出都必须登记,填写记录。

3、因工作需要出入库的外来人员,必须由本单位领导陪同或持矿部介绍信,出库时将介绍信留库存档。

4、夜晚有公务人员入库查岗时,值班人员必须查验证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准入并填写登记表,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公务人员不出示证件时,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库查岗。

5、若有人不遵守规定强行入库的,值班人员立即报警。

五、岗位职责

库管员的职责

1.爆破器材进库时,要认真清点数量,确认无误后在收货单上签字。发现数量不符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爆破器材的存放量不得超过库房的设计容量。

3.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开存放。地表库房雷管放在独立的库房,井下仓库雷管放在单独峒室。

4.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放。

5.药库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人员要对药库的安全负责,凡是进入药库人员必须登记,如有威胁药库安全情况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6.火药库应有收发流水账目,建立领用和退料制度。每天必须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7.库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经常检查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的完善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反映处理。

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值班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责任心,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每天的各项值班任务。

2、坚持每周、每天24小时工作制,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

3、值班室不喝酒、不串岗、不睡觉、不找人代岗。

4、按时巡查,严防盗窃、火灾及其他破坏情况发生。

5、杜绝外来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库区。

6、严格做好交接班、值班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7、负责库区的消防设备、防雷装置的检查工作。

爆破员的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2.领药时必须持《爆破作业证》、带火药箱、雷管箱,无证无箱不得领取。

3.炸药与雷管应分装在箱内,严禁混装。

4.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别放在有锁的爆破器材箱内,严禁乱放或混放。

5.掘进及二次爆破(破大块)地点的每一个入口处都必须有人站岗。只有在确认爆破危险区无人的情况下,方准起爆。

6.每次爆破后,至少经过15分钟,经专人检查安全、通风情况,最后由班长或队长批准,才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

采购人员的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采购人员首先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以下证件: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2.爆破器材从生产厂向仓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必须完整无损,以确保所押送的爆破器材的完整性。

3.选择专业民爆公司运输爆破器材,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日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

4.货物运到目的地后,监督收货单位在《爆炸物品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并将运输证交回发证公安机关。

装卸人员的职责

1.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设明显的信号,白天悬挂红旗和警标,夜间或井下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2.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或与其它货物混装。

3.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4.火雷管、炸药、导爆索不能混装,也不准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

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爆破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对爆破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负责制定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4.在大爆破工程中应负责以下几项工作:

(1)负责审查爆破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措施;

(2)施工前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过程中,每班必须有人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发现危险情况及违章现象,立即组织处理或制止;

(5)负责起爆前后的安全确认工作。

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1.负责爆破业务的全面管理工作。

2.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3.负责大爆破工程的全面指挥,下达各工序的作业指令,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协调各工序专业小组的工作,待各项工作完善后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1.对建立健全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建议。

2.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搞好安全培训、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爆破工程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4.负责对新进爆破器材性能的试验,发现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每次试验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5.负责对过期、报废爆破器材的销毁处理工作,并在销毁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销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6.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进行技术指导。

爆破队(班)长的职责

1.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2.监督爆破员遵守爆破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发现违章现象及时制止。

3.有权制止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4.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3.炸药库日常安全防范工作要求 篇三

目 录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及进出库制度„„„„„„„„„1

2、民爆器材仓库安全保卫制度„„„„„„„„„„„„„3

3、民爆器材仓库定员定量制度„„„„„„„„„„„„„4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第二部分:安全管理职责

1、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8

2、民爆器材仓库职责„„„„„„„„„„„„„„„„„10

3、警卫人员岗位职责 „„„„„„„„„„„„„„„„11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

1、民爆器材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12

2、民爆器材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13

3、爆炸材料储存保管制度及丢失的处理办法 „„„„„„14

4、爆炸材料装卸运输制度 „„„„„„„„„„„„„„15

5、爆炸材料领退制度 „„„„„„„„„„„„„„„„16

6、炸药、雷管销毁处理制度 „„„„„„„„„„„„„17 第四部分:重大危险应急救援预案„„„„„„„„„„„18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及进出库制度

一、民爆器材经营流通企业应根据经营规模和环境设置仓库保管员2-4名,保卫警卫人员2-3名,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核定容量,仓库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三、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和废品。

四、进入仓库的各类炸药,应将其条形码和雷管编码号数输入手持机。

五、验收、发放各类民爆器材的原始记录应保存两年备查。

六、按照公安部和国防科工委颁发的《工业雷管编码基本规则及技术条件》的规定,出售或发放工业雷管编码、信息登记,记录应保存伍年备查。

七、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米, 与墙之间应设置不宜小于0.3米宽安全通道,堆垛入堆垛之间留有0.1米,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八、围墙内杂草和易燃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九、仓库保管员、保卫警卫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 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十一、民爆器材进库时,保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度,并及时办理产品交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定签字,当天入库完毕。

十二、民爆器材出库时,应先核对《购买许可证》,提货票据是否真实,有效,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运输要求,是否有专职押送员随车押运,然后按提货票据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发货,由押运员当场检查核对是否有误。

十三、做好进出库登记,登记进出库日期、时间、车辆车号、品名、规格、数量、编码等,并要求押运员在发货登记簿上签名。

十四、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进出库凭证有差错或非专用运输车或无押运员随车押运的应拒绝收发货,并报告单位领导。

十五、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土堤外进行。

十六、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十七、仓库内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运输工具。

十八、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十九、库房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二十、库房的温度应小于35℃,相对湿度应大于60%,每天应检 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通风良好。

十一、民爆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水、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气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米范围内无种叶树和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应设置温度、湿度表。

二十二、认真填写好民爆器材的收、发、存台帐或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现民爆器材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2、民爆器材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一、非仓库执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确需进入者必须持有公司主管部门的证件或提货单据,并经执勤人员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库区内的一切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库房装卸作业。

三、严禁携带引爆、助燃物品进入。

四、严禁在安全警戒区内狩猎、砍伐、放牧、摄影、测绘及参观等,确因工作需要者,必须经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准许,方可进行。

五、严禁在库区内候车、洗车或加油等作业,进入库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六、库区道路及库房周围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七、库区内防雷、报警、消防等设施及标志,必须共同维护,不得损坏。

八、发生民爆器材被盗、丢失、缺少必须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3、民爆器材仓库定员定量制度

定员定量是民爆器材生产和储存企业管理制度之一,认真落实定员定量制度,做到: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ABCD定区放。

一、民爆器材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挂上警示标牌,内容包括:库房名称、库房危险等级、危险品名称、库房定员定量、危险有害特性。进入危险库房的人员,应认真阅读标牌上的内容后,方可进入。

二、民爆器材库房必须按品种、数量储存,严禁超品种、数量储存。

三、性质相互抵触的民爆器材严禁同库存放。

四、民爆器材仓库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五、库房按照建筑物内存放危险级别最高的民爆器材确定。

六、危险等级分1.1、1.2、1.4级:

(1)1.1级: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2)1.2:具有迸射破片的危险性,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3)1.4级:无重大危险性,不排除某些危险品在外界强大引燃、引爆条件下才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4)“危险品名称”:按建筑物内实际存放的主要危险物品的名称确定;

(5)“危险库房名称”:按建筑物内实际存储主要危险品名称确定,如工业雷管库;(6)“危险库房定员定量”: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核定的建筑物内最大允许的工作人数和最大允许存放民爆器材的数量;

(7)“危险有害特性”:按民爆器材的主要危险性和有害特性确定。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周围墙内定为禁火区,火源须严格管制。

二、禁火区内严禁抽烟明火。

三、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库区。

四、仓库要保持整洁干净,堆垛整齐。

五、仓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

六、确保避雷、消防设施完整,有效。

七、严禁使用电炉。

八、生活区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不得随地乱扔烟火。

九、建立管理责任承包制,做到“三定、二会、四不”,随时保持良好状态。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三定:定人、定位、定期(管理、挂置、换药)

二会:会保管、会使用

四不:不丢失、损坏、锈蚀、霉烂变质

第二部分:安全管理职责

1、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四、遵守民爆器材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脱岗、离岗。

六、建立进出库明细账,做到进库与储存、出库账目平衡,并做好月、季、年报工作。

七、坚持专库专用,严禁混存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

八、领出的民爆器材,剩余未使用的,须立即清退交库,认真做好清退品名、数量、编号的记录,且另堆垛存放。

九、严禁在仓库区内住宿、会客、酗酒、吸烟和带入火种火苗、通风工具及明火照明。

十、严禁转借、转卖、赠送、私存民爆器材。

十一、每天对避雷、防盗系统、民爆器材堆垛、消防设施水源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过期变质霉烂的要造册登记,报告单位领导并按主管部门或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或交生产厂家及时报废销毁。

十二、发现民爆器材短少、丢失、被盗等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 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按核定容量储存,严禁超量存放。

十四、应严格按照公司开单员开出的品名、规格、数量、期限发放。民爆器材做好编码、品种、数量、流向等登记工作。

十五、每个月至少要对专用消防泵试发动一次,确保该泵灵敏、完好。

2、民爆器材仓库职责

一、仓库主任(安全员)对民爆器材仓库的管理,安全负全责。

二、确保“四防”(人防、技防、物防、犬防),到位有效。

三、认真做好进入库区人员、车辆的登记工作。

四、每库房按核定储量存放,性质相抵触的产品不准同库储存。

五、按(规程)要求认真做好定员定量工作。

六、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做好民爆器材的入库和发放,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七、做好每天巡查、登记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丢失、防小动物进入库房等工作。

九、按照公司要求,组织仓库人员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求援的预案演练工作。

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警卫人员岗位职责

一、坚守岗位,严守仓库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提高警惕,做好库区巡逻和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库区异情,并立即报告单位主要领导。

三、严把进库关,谢绝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进入库区,劝绝进库人员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和易燃易爆物品及烟、火入库,并认真做好进入库区车辆、人员登记工作。

四、及时接听电话,按时开关库区路灯。

五、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库区清洁。第三部分:安全操作

1、民爆器材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一、收存和发放民爆器材应逐项检查并登记。

二、产品出入库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冲击、振动和磨擦。

三、严禁在库房内开箱取包,开箱取包必须在防护土堤外进行由包装盒中取出雷管,应放入毛毡、胶皮板上或其他柔软的材料上,防止冲击和剧烈振动。

四、库房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使库温不超过35℃。

五、炸药箱堆高不超过1.8米,袋堆不超过1.2米,雷管箱堆高不超过1.6米。

六、民爆器材与墙壁,堆垛间应留有检查通道。

七、箱上标识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八、民爆器材堆垛应整齐,做到先进先出,严禁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同库贮存。

2、民爆器材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一、装卸民爆器材要有专人监管,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库区。

二、暴风、雷电恶劣天气,不应进行装卸民爆器材的作业。

三、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四、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不应添加燃料,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五、老、弱、病、残、儿童不准装卸民爆器材,作业前须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六、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着化纤制品的衣物和穿带钉子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烟火,通讯工具必须关闭。

七、严禁野蛮作业,不准拖拉、翻滚、脚踩包装箱(或袋)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八、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民爆器材不准发运和入库。

九、装卸作业结束后,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许遗留民爆器材。

3、爆炸材料储存保管制度及丢失的处理办法

1、爆炸材料储存保管必须符合保安规程规定,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爆炸材料库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不得随意脱岗,做好现场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保证帐卡物相符。

3、除库房管理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检查人员必须持证明登记后,由库管人员陪同进行检查。不得带矿灯入库,否则拒绝入库检查。

4、入库存放的炸药、雷管,必须有厂家验收合格证、生产厂家及生产批号,药箱要用双绳捆好摆放整齐。

5、炸药入库必须建账建卡,手续齐全,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放完后,及时报送收支库存的报表。

6、入库的炸药、雷管储存,必须保持干燥,防止受潮、变质和失效。炸药和雷管下边要加木垫,上盖防潮布存放。

7、失效报废的炸药、雷管要单独存放,建账建卡,在交接班时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

8、储存的报废电雷管总量不得超过500发,做到及时处理,保证安全。处理雷管要手续齐全,经领导批准。

9、发现火工材料的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当地的公安派出所。

4、爆炸材料装卸运输制度

1、供应站人员将炸药、雷管运到指定点卸药,库存人员负责验收(库管人员要持证上岗),验收合格,填写火工产品领料单。装运必须轻搬轻放,每人一次只准搬一箱,不准扛运。

2、往井下运送爆炸材料,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井上下把钩工,保证车辆优先通行,不准在井口停留,并填写到药时间及下药时间。炸药、雷管装车后,必须在30分钟下去。

3、炸药和雷管必须分装、分运,用专用车,炸药、雷管在矿车内,不得超过矿车边沿并加锁,升降速度不得超过4米/秒,禁止在交接班时间内运送炸药。

4、炸药、雷管在平巷运输时,不得在同一列车运送,应用空车隔开,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5、禁止用顶车法运送炸药。在井底车场需用顶车时,必须由井下运输调度站统一指挥,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运送炸药的列车必须由药库管理人员押送,押送人员必须坐在列车后部,车尾要挂红灯,列车不准在井底车场或运输巷停留。

6、蓄电瓶机车运送炸药时,要在距火工库25米处停车。

7、装炸药、雷管的列车运行时,不准同时运送其它人员、物资材料。

5、爆炸材料领退制度

1、使用爆炸材料的单位,要依据当班的工作定额,提出炸药雷管的需用量,持放炮员证,写好领料单,方可领取。

2、放炮员持批准的领料单,领取炸药、雷管,并根据领取的数量,填入炸药、雷管领退记录本。

3、放炮员领取雷管,必须使用雷管箱,由放炮员亲自运送,不准托他人带运,否则库管员停止发放。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爆破器材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

4、当班的火工品的实际使用量,由放炮员核实,并填入火药领退记录本,由当班的队长审查签字,余数由放炮员当班全部退回库房,不得带到井下或其它地方存放,库管人员要当面验收入库,确认领取量和余量退回相符合后,在火药领退记录本上签字,如果数量不符,不予签字,让放炮员找出原因当面处理好。

5、退回的炸药和雷管,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填入退回栏内,填入备注栏内,单独存放处理,失效的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6、爆破材料实行批号管理。发放炸药和雷管应采取先进先发的原则,保质保量,防止受潮变质,不合格的炸药、雷管不得发放使用。

6、炸药、雷管销毁处理制度

1、报废的炸药、雷管必须定期销毁,销毁后必须记录清楚报废原因和数量、厂家和批号日期,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写报告经矿长批准,并由领导组织有关人员,组织放炮小组进行销毁。

2、销毁电雷管应先把脚线剪下,放入纸盒内,最多不超过300发,埋在土中或废井内引爆销毁,禁止销毁无外装的电雷管,销毁的炸药、雷管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规定,有组织、有措施、有记录签字。

3、销毁电雷管使用放炮器引爆,手柄钥匙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携带,其他人员撤离后,方准连线销毁。

4、销毁炸药、雷管后,必须清理现场,搜集崩散的炸药、雷管,集中起来销毁处理。

5、销毁炸药用溶解法进行,将炸药放入水中,全部溶化后,将不溶化的捞出来进行处理,绝对杜绝私人使用。

6、销毁处理完后,处理小组写出处理情况报告,在场人员全部签字盖章,存入销毁火药档案中存档备查。第四部分:重大危险应急救援预案

一、企业应根据本单位流通的实际情况,本着“认防为主、防救结合”的精神,按照(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1)应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源的特点,内容要有较强的针对性;

(2)救援措施、避险要领应简结明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应遵循企业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1)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结果;(2)事故类型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分析;(3)事故应急救援及紧急避险措施;

(4)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及职责分工;(5)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装备;(6)需要请社会救援的事项;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考核评价标准;(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四、危险源辨识与评价,事故类型及危害分析,应急救援和避险措施应准确,完整。

五、应急救援预案中指挥机构的负责人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 担,有关副职,职能部门领导为指挥机构的成员,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允许兼管)。

六、为应急救援配备的器材和装备不应移作它用,应保持完好有效。

七、消防、救护、救援等应与当地有关单位保持良好的联系。

八、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定期对预案中规定的机构责任制,报警系统、预防措施、演练记录、救援设施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每年应组织2次应急救援的演练并做好记录,每次演练应将过程拍照下来,归档备查。

十、应急救援预案中指挥机构的负责人及时常办事机构的电话号码应公布于众,以便及时联络。

十一、要求:

(1)为了能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准确到达现场,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救援物资器材的准备,定期组织进行实地模拟演练;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常识教育(每次教育演练必须归档备案);

(3)成员的职责应包括:通讯联络、车辆的指派等都要落实到具体人头上;

4.炸药库自查报告 篇四

炸药库自查报告

编制单位:神木县孙家岔镇狼窝渠煤矿

编制时间:2016年1月7日

神木县孙家岔镇狼窝渠煤矿自查报告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火工品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提高矿井安全管理,促进煤矿安全高效发展,神木县孙家岔镇狼窝渠煤矿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煤矿实际生产情况于2016年1月7日开展煤矿炸药库安全自查工作。

自查组组长:赵国英 自查组副组长:李志标

自查组成员:孟中平、刘德荣、姜占义、李增丽、刘志荣、闫攀峰、李奇涛、高锦春

二、自查范围、内容及自查结果;

1、范围:神木县孙家岔镇狼窝渠煤矿炸药库。

2、自查内容;

①炸药库所涉及人员的持证率。

排查结果:经现场核实神木县孙家岔镇狼窝渠煤矿炸药所涉 及的人员有爆破员5人、库管员3人、安全员2人、爆破技 术员1人所有证件全部在有效期内,符合规定要求。②炸药库安全设施及监测监控系统。

排查结果:经排查人员现场检查,所有安全报警系统、监测 监控系统全部运行正常,防灭火设施齐全可靠,周边围墙坚 固可靠,符合先关要求。③炸药库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排查结果:经现场检查炸药库相关制度齐全,各种记录于实 际相符,火工品出入库台账符合实际情况,炸药、雷管库容 量小于批准库存量。④炸药库相关资料及证件。

排查结果:经排查炸药库安全评价报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证全部在有效期内。

三、自查总结;

本次自查工作由狼窝渠煤矿自行组织人员排查,对狼窝渠煤 矿炸药库所涉及文硬件、软件及日常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经排查组现场排查狼窝渠煤矿炸药库各项硬件、软件均符合 规定要求,无问题存在。

神木县孙家岔镇狼窝渠煤矿

5.炸药库制度等 篇五

1、使用爆破物品的作业班组,要认真填写爆破领料单,班组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核对当班领取使用量并签字,报有关领导审查并签字批准后,拿领料单到炸药库领取爆破材料。

2、发放爆破材料时,保管员要查验各种手续以及各工班领料人员的资格证件复印件,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保管员与领料人员要当面点清所支领爆破材料品种、规格和数量并签字。

3、领取爆破物品的作业班组和班组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严禁将炸药和雷管同车混装、存放或由一人领出,不得与其他物资混装。运输途中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中途停留休息。到达现场后,要核对品种和数量,防止丢失、被盗。

4、爆破材料必须在炸药库的发放室领取,发放炸药、雷管时要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摔、扔炸药和雷管。

5、爆破员班后必须严格执行班组长、安全员等在报单上签字制度,无签字或签字不清,保管员拒收炸药、雷管。清退爆破材料时爆破员与保管员当面点清,做到帐物相符。

6、所有接触爆破材料人员,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7、在领退爆破材料时有专用保存工具并编号、加锁,不得混放。

火工品运输制度

1、爆破员领到火工品后必须严格按要求运往作业现场,中途不得随意停留或转交他人。

2、运送火工品人员要积极配合安全员的工作,爆破监督安全员每班必须把到现场的火工品数量做好登记,发现实领数与到现场数不符时应立即报告,火工品管理小组或向公安机关报告追查原因,造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火工品到施工现场,必须专车、专人押运,严禁与火工品无关的人员同车到施工现场,严禁炸药与雷管同一车运输。

火工品使用制度

1、施工现场爆破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无证人员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2、对爆破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考察,发现不合格或情绪不稳人员,立即停止其作业资格。

3、火工品领到施工现场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别存放在平稳,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

4、使用炸药和雷管的工班,在施工现场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但不得过夜存放。

5、使用爆炸物品的作业工班要建立使用台帐,班组长与爆破员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核对清点清楚,将每一次领用量、使用量、退库量及时做好记录,每周一次报工区物资设备部和安质部,要求班组长、爆破员、安全员签名,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6、在现场使用时,班组长与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要求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岗哨,设置警标。爆破前发预警信号,待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后再发爆破信号。爆破作业中出现哑炮时,应当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处置,不准擅自草率处理。爆破作业结束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爆破员岗位责任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章制度。

3、必须严格按当天现场实际需要的药量,领取爆炸物品,剩余部分必须当天退回仓库。

4、领取的爆炸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扔、乱放,不得转借或送人,如发现应追究当事者责任,严肃处理。

5、服从安全员的监督,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放炮或拖后放炮,则应求得安全员的同意方可进行。

6、在装药、加工起爆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盲炮时要催促无关人员撤离操作现场。在操作过程中,要接受安全员的监督检查。

7、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戒情况待安全员发出点炮信号后方能点火进行操作爆破作业。

8、爆破员只能在发证的公安机关规定的辖区内承接爆破任务,不能跨辖区承接爆破任务。跨规定的辖区实施爆破任务的爆破员,必须提供爆破员居住地派出所审查意见,经施爆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许可后,方可承接爆破任务。

爆破防护安全员岗位职责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

3、检查爆破员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离,警戒区域布置,联络信号等有关规定。

5、必须对本单位使用爆炸物品实行安全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处理。

6、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员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

7、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有权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炸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2、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一库房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量。

3、严格按危爆物品规定执行领发和多余退回制度、并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4、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5、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当时登记、下帐,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对无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拒绝入库或发放,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爆破器材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爆破器材时,严禁挤压、撞击、磨擦、抛扔及混装。

6、炸药、导火线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

7、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按规定作性能检查,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使用。

8、经常检查库区并做好库内通风、防潮工作,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5℃,相对温度不得超过75%,存放黑火药、硝酸铵、硝铵炸药及导火索的室内,相对湿度不宜超过65。

9、对失效、过期、有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10、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入内。

11、严禁穿铁钉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进行。

1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区。

仓库守护员岗位职责

1、守护员要忠于职守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民爆物品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柴、打火机、枪、及易燃易爆物品。

2、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处理。

3、守护员应定时、不定时的巡回检查,应注意仓库门窗、消防、避雷等设施和仓库区域有无异常情况。

4、做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

5、收存民用爆破器材坚持四不:

(1)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没有其他规定的手续不入库;(2)破器材的品种、数量不清不入库;(3)库存混存、超量不入库;(4)过期失效、变质的民爆器材不入库。

6、收、发民爆器材要有登记帐目,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并认真查找。

7、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民爆器材的货架、堆垛是否牢固;

(2)库内温度、湿度是否正常;

(3)所存物品有无失效、变质现象;

(4)民用爆破器材有无短少、丢失或被盗;

(5)防火用具是否齐全有效,水源是否充足;

(6)库房建筑、防护堤、围墙是否完好;

(7)对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经常检查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8)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库内整洁。

8、民爆仓库值班严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押运员岗位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掌握火工品运输的安全知识。

3、必须掌握所押火工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4、运输火工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5、严格监管火工品的运输,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火工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6、认真押运货物,确保不发生货损、货差,做好交接工作。

7、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行车安全工作,安全到达目的地。

8、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工区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由监炮员准备炸药和爆破材料,并将其运至作业地点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

4、装药时要用木棒材料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要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方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炮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盲炮,要及时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

炸药库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管理工作,实行群防群治,切实保障单位和个人财产安全。

2、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知识,负责对灭火器检查、维护。

3、进入库区任何人不准将烟火、可燃物、易燃物等带入。

4、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库区内消防器具、设备等消防器材严禁挪作它用。

5、工区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

6、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要经常对库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时汇报工区相关领导。

7、工区定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取得成绩的人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8、对无视消防安全工作,违反消防法规,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及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人员,工区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炸药库安全保卫制度

1、库区值班守护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身体强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

3、库区实行24小时保卫巡回制度,夜间守护员实行双人双岗制度,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4、每班对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等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对库区围墙等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

5、仓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烟火、移动通讯装置不准入库;不准在库区动火及架设临时电线。

6、夜间不准产品出入库。夜班一小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

7、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其身份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

8、在天气晴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时,应有专人守卫。

9、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10、提高警惕,对活动在库外可疑人员及时盘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及工区报告,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排查一切隐患。

火工品装卸管理制度

1、装卸爆破器材要有专人监督,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库区。

2、暴风、雷电恶劣气候,不应进行装卸爆破器材的作业。

3、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4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老、弱、病、残、儿童不准装卸爆破器材,作业前须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规定注意事项。

6、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制品的衣物和穿带钉子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烟火和通讯工具。

7、严禁野蛮作业,不准拖拉、翻滚、脚踩包装箱(袋)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8、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爆破器材不准入库和发运。

6.炸药库管理制度 篇六

(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二O一五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安全例会制度……………………………………………3 第二章:安全教育制度……………………………………………5 第三章:安全检查制度……………………………………………6 第四章:消防管理制度……………………………………………7 第五章:安全保卫制度……………………………………………9 第六章:定员定量制度……………………………………………10 第七章:装卸管理制度……………………………………………11 第八章:库房管理制度……………………………………………12 第九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4 第十章: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15 第十一章: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7 第十二章: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21 第十三章:废品销毁制度…………………………………………23 第十四章:被盗(抢)、丢失等案件、事件登记、报告制度…24 第十五章:出入库检查制度………………………………………25 第十六章:交接班制度……………………………………………26 第十七章:突发案(事)件管理制度……………………………27 第十九章:动火动焊管理制度……………………………………28

第一章:安全例会制度

随着本矿的发展,矿井建设的加快,采掘运机械的逐渐使用,安全工作愈显出其重要性。为了进一步搞好本矿安全工作,更好地发挥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尽快把本矿建设成安全高较矿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安全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召开时间在每月第一个星期日下午两点。

二、安全例会由矿长负责召集有关人员。

三、参加安全例会的人员本矿负责人、各生产科室负责人、技术人员及有关各班、组长。

四、安全例会的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等。

2、听取安监部门和其它部门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落安全技术措施、措施重点工程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3、对安全生产中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接受事故教训,研究和通过处理意见。

4、研究和通过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决议的管理制度。

5、对隐患进行确认,研究采取的措施,并安排实施。

6、检查和落实上次会议安排的有关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

五、要求与考核:

1、安全办公会议首先由矿长对上月的安全情况进行通报,其次

由生产副矿长对上月的生产情况及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各科负责人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本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共同研究拿出措施,责令有关部门处理。

2、根据生产作业计划,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对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作整体安排,本矿领导对安全工作做指示。

3、安全副矿长对安全例会作总结发言。

六、安全例会由安全副矿长负责会议的记录、资料整理,有关人员应准量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给予一定处罚。

第二章:安全教育制度

通过培训安全技术教育全面提高做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持证上岗,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是非常必要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指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工人上岗前不许参加不少于72小时的培训学习,经乡煤管局统一组织考试合格,持证后方能入井工作。

二、本矿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持有相应的工作资格证或上岗证方可上岗工作。

三、工种变更、工作岗位调换都要经过安全即使培训教育,不少于相应规定的学习时间,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四、特殊工种从业人员都要参加相应的煤矿安全教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持证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复训。

六、每班作业前,班前会要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安全检查制度

一、爆炸物品使用单位、乡(镇)民爆物品管理站、县公安中要分别每周、每月、每季对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进行一人安全大检查、派出所要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二、安全检查时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登记簿》,此登记簿一式两本,一本由民爆单位保存,一本由检查公安机关保存。

三、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公安机关。

四、检查要认真负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因领导失职,检查不到而发生问题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四章:消防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矿井火源的管理,杜绝矿井火灾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的防灭火的规定,制定本矿矿井防灭火措施。

一、矿井防灭火原则: 预防为主,防消并举。

二、矿井井口防灭火措施:

1、矿井永久井架、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以防止外部火源产生引发的火灾。

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50m范围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口房内严禁进行电焊和气割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和气割作业时,必须制定特殊安技措施,报经本矿总工程师批准。在作业前,准备好防火砂袋、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加强对井口房内电器设备的管理,严禁电气火花的产生。

5、在生产井口的工业广场内设置地面消防水池,并按规定的要求设置好消防管路。消防水池容量不少于200m3,并经常保持足够200m3的水量。

6、井口附近一旦发生火灾,立即组织实施主扇风机反风措施。

三、矿井井下防灭火措施:

1、矿井井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且不得挪作他用。

2、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3、井下炸药库、充电硐室、变电硐室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砂袋。

4、加强对机电维修人员的教育,对井下因检修后废弃的有油脂的棉纱等可燃物必须装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丢乱放。

5、在井下严禁存放用剩的汽油、煤油和变压油。

6、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严禁失爆电器入井,杜绝电器火源的产生。

7、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检身工作,禁止入井人员携带烟草或点火物品入井。

8、严格放炮管理,放炮时每个炮眼必须装填水泡泥,杜绝放炮火源产生。并在相关煤层巷内设置消防器材(灭火器及黄沙)。

9、建立健全防尘系统,对采掘作业要求进行湿式作业,放炮前后洒水防尘。

10、井下一旦发生严重火灾,按《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救援措施执行。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安技措施执行。

第五章:安全保卫制度

一、火工品库房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部门审查合格的人员担任警卫工作。

二、爆破器材库必须严格执行库房防卫“四原则”即人防,犬防、技防、物防。

三、人防:库区门卫每天一人值班,夜间二人值班。

四、犬防:加强对犬的管理,按规定时间食量进行喂食,不能让犬在库内大小便。

五、技防:电子防爆器,监控要保证完好正常使用。

六、物防:围墙按规定不能低于2m,墙顶应设防攀越设施(带刺铁丝网或玻璃片)。

七、围墙外10m范围内不能种植针叶类树木和竹林。

八、投光灯根据地形要求,灯光要能照射整个库区范围内。

九、门卫室必须安装能与矿调度室直通的防爆专用电话。

十、若库房报警器失灵,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调度立即安排电工检修。

十一、外来人员,无公安和安监部门的证明一律不准入库,凡入库人员,必须登记。

第六章: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一、地面爆炸材料库的储存量,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96条之规定,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本矿炸药库炸药存放量不大于2吨,雷管数量不大于20000发。

二、各种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一层爆炸材料箱。

三、爆炸材料库存放爆炸材料时,雷管的箱子必须放在货架上,其它爆炸材料应堆放在垫木上。架堆之间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3m。禁止在货架上叠放雷管。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雷管箱距上层货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40mm,架宽不超过两箱的宽度。

四、库区门卫每天一人值班,夜间二人值班。

第七章:装卸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和冒险蛮干,并及明制止其他人的违章行为。对无视安全,强令冒险作业生产指挥、指令应拒绝执行,并身现场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汇报。

二、进入作业现场应戴好安全帽、扎好带,按规定穿好劳护用品,严禁穿拖鞋作业。

三、树立尊客爱货思想,确保货物完好无损,杜绝蛮干以免造成事故。

四、工前应检查工索具,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应及时更换。

五、登高和船仓作业时,更应谨慎操作,防止高空坠落和货物砸头,自觉遵守“八禁止、十不吊”。

六、严格服从调度人员的安排和调遣。

七、严禁班前、班中喝酒,上班严禁打瞌睡、溜岗。

八、协助好吊车司机及明、准确地抓料。

九、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汇报,认真吸取教训。

第八章: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本矿仓库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本矿企业管理一般要求,结合本矿具体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物资抵库后,库管员要按照已核准的“采购申请单”复印和采购清单仔细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外馐是否完好无损。核对无误后认真填写《入库登记表》,同时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工作。

二、如发现单物不符,外馐严重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终止入库手续办理。

三、发放物资时要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章输、节药”的原则,发放物资坚持做到盘底、二核对、三发放、四减数,同时坚持单物不符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噱头不清不出库。

四、库管人员对任何部门(小组)均应严格按先办出库手续后发放的程序发放,严禁先出物资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无凭发放。

五、各部门(小组)领用物资时,必须先填写“出库单”,经使用部门(小组)主管负责人签名,再交行政处长批准后,方可找库管员进行领用事务。

六、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建立台帐管理,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相符。

七、库管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行政处,配合行政处长编好采购计划,以便节约使用资金。

八、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漏电。

1、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3、严禁私自涂改账目、抽换账纸。

4、严禁库房堆放杂物。

5、严禁在库房内谈笑、打闹。

6、严禁随意动、挪库房内的灭火器。

7、严禁地库房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制造安全隐患。

8、库房管理依据本制度实施。

9、本制度由本矿负责制定、解释、检查。

第九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一、安排专项资金购买、更换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定期为职工免费发放足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现金和其他物品替代。

三、教育和督促职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职工违反规定,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四、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测,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更换、配发。

五、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应做好记录,由经手人、领取人签 字。

六、检查、实习、参观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章: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

1、仓库由本矿保管员管理。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安监局有关要求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责任制,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验收入库:

1、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财务科记帐。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之责任。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本矿的有关人员处理。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本矿领导反映查询。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要有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

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本矿领导,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十不”要求,务使本矿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本矿领导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物资发放:

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2、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以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3、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十一章: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企业要有一个团结和睦、遵章守纪和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同时还要有强有力的职工队伍,才能达到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规定:最大目的就是消灭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我矿的具体情况,制度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制度。

一、加强采掘工作面事故的管理:

加强采掘工作面的技术管理是加强顶板管理,减少顶板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安全第一”方针的一个重要方面。

1、企业各级领导和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抓好采掘工作面事故多发地点的顶板管理。在编制、审批作业规程和布置顶板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同时编制、审批和布置防止事故多发地点顶板事故的措施。

2、采掘工作面事故多发地点是顶板活动剧烈,顶板破碎易于脱落的地点,在作业时,班组长,工人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严格执行“先打后翻”的原则。

3、队班长,作业人员必须搞好事故多发点的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检查员要严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合格的,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4、若两巷原采用梯形木棚支护,靠近煤壁线的10米内,在原棚梁下走双排金属铰接顶梁和金属支柱支护。往外10米到20米范围内,采用单排金属支柱支护。

5、两巷要用金属可缩性支架(裸体、锚杆)或金属棚梁支护,替棚时均采用十字铰接顶梁与金属支柱配套支护。

6、使用摩擦金属支柱回采工作面上、下端头部位,要求在两年内要全部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

7、上端头上方第一架支架及下端头下方第一架支架与上、下顺槽内支架的距离不大于0.5米。

8、除工作面上、下端头已使用十字顶梁外,工作面运输机头部位要使用四对八根工字钢长梁支护,保证一梁三柱,交替迈步前进,上字钢梁要制成花边,以便与支柱顶盖配合,严禁工字钢侧向使用和不成对使用。

9、为了防治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冒落,必须使永久支护与掘进工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3米,如果顶板松软,必须使用前探梁紧给碛头。

10、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加快工作进度,减少顶板悬露时间。

11、每班加强队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并要建立登记记录册,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水灾的管理:

防治矿井水的目的,首先是为了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建设和生产的安全。

1、矿井地测部门要搞清矿井范围内的地质资料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周边煤矿的关系,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

2、在采掘工作面用打超前钻孔时,对掘进与回采工作面顶板、底板、侧帮和前方端头的地质构造、含水层及废弃垢道积水的具体位置、产状和突水的可能性等事故先探工作。当采掘工作面接近溶硐、含水层、穿水断层,可能有积水的废旧巷道或采空区以及其它可能突水的危险时,都必须打超前探水钻孔。

一般在距可疑灾水源70米外,在推进中的工作面打探水钻,钻孔深度应经常使用工作面前方保持5~20米厚的眼壁,钻孔树木一般不少于3个,打成扇形,直径在75毫米。

3、煤柱按规定留设不少于25~30米。

三、火灾的管理:

矿井火灾会产生较多的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伤亡。我矿的煤炭经重庆煤研所鉴定,煤层无爆炸性和自然发或现象。

1、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火炉取暖和不准堆放易燃物。

2、矿井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根据制度的措施:迅速撤出灾区及危险区的人员,稳定矿井分流,控制火灾的发展和火烟的蔓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灭火灾。

3、加强井口检身房的管理,严禁将烟火及穿化纤衣服的人员入井,造成井下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4、井下所有的机电硐室使用不燃材料建成。

5、井下使用各型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电缆是不延燃的。

6、严禁放空心炮和糊炮及失效炸药。

7、所运行的设备必须使用防磨擦与碰击火花的。

8、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灾时,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采取措施进行灭火。不能消灭火源的,按避灾路线的箭头方向及时撤到安全地点。

四、矿井瓦斯的管理:

我矿属于低瓦斯矿井,越往深部开采瓦斯涌出量越大,危险性也越大,管理难度也增大。要想达到安全生产,必须做到两个方面:一是解决人的不安全因素,加强教育和培训,做到管理与技术能力相结合,才能达到消除重大危险源为目的。二是进一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条例及法规,把十二字方针落实到实处,才能提高瓦斯管理的整 19

体素质,使瓦斯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本矿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本矿的财产和利益不受损失,保证本矿生产安全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本矿的稳定,快速发展为宗旨。

第十二章: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组长或本矿有关负责人。

本矿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本矿负责人组织安全、技术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调查涉及到的本矿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3、由本本矿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4、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本矿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本矿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四不放过”。

3、事故处理结案后,由本矿安全部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4、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本矿负责办理。

第十三章:废品销毁制度

本矿必须严格遵守《废品销毁制度》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一、收、支、存、帐、卡、物必须相符,做到日清日结,坚持先进先发的原则。

二、变质失效的火工品要单独存放,妥善保管。

三、每班退回的残管、瞎管,按管号认真登记入帐,分开存放管理。

四、对失效的火工品不得乱丢乱扔,不得私自处理,要认真登记,集中统一后上交公安机关销毁。

第十四章:被盗(抢)、丢失等案件、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为规范我矿炸药、雷管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旦发生炸药、雷管被盗(抢)、丢失等案件、事件,能及时有序地进行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炸药、雷管在我矿的储存管理、领退、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及矿里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

二、进矿入库的炸药、雷管,一旦发生被盗(抢)、丢失等案件、事件,当事人员必须立即向矿保卫科和矿领导汇报,同时要作好记录。汇报和记录的内容包括:发生被盗(抢)、丢失炸药、雷管的时间、地点,什么人领用的炸药、雷管被盗(抢)、丢失,丢失的数量、丢失雷管的编号等。

三、矿领导一旦接到报告,必须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四、如发生炸药、雷管被盗(抢),矿里相关人员还要对现场加以保护,以利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五、一旦发生炸药、雷管被盗(抢)、失丢等案件、事件,涉及的相关人员还应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以利侦查破案。

第十五章:出入库检查制度

一、爆破器材库存放爆破器材时,各种雷管的箱子必须放在货架上,其他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放在垫木上。架、堆之间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3米。

二、禁止在货架上叠放雷管。

三、雷管箱距上层货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4厘米,架宽不超过两箱的宽度。

四、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厘米。

五、堆放导火索、导爆索和硝胺类炸药的高度不得超过1.6米。

六、库区必须设人守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七、爆破器材的收发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对所购进的爆破器材应进行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及数量,并对爆破器材的主要性能进行检验;

2、对发放的火工产品必须履行相关制度及手续,对不符合规定和手续的坚决不予发放;

3、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料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4、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5、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失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和使用。

第十六章: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负责,不准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负责执行上级下达的任何任务,做好信号的监听、监测、测向,认真记录,填写工作日志。

三、认真按各类设备、仪器,严防差错事故。发现故障及时报告。

四、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调度,做好协同监测工作。

五、值班期间,对内的一切设备、资料实行管理,任何设备、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借用、借阅和复制给他人,严防丢失和损坏。

六、爱护装备器材,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和整齐美观。

七、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交接清楚、责任分明、手续完备。

第十七章:突发事(案)件管理制度

为完善本矿应急管理工作,维护本矿资产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本矿投资的利益,促进本矿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本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本矿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更为有效组织安全生产突发事(案)件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主要负 责人,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启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并在一小时内向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 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三、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事故抢救过程中确需移动现 场物件的,应做好标记和记录。

四、落实资金用于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和医疗费用。

五、积极配合宥关部门进行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接受调查询问,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文件等。

六、保证通讯、信息畅通,及时上报事故处理有关信息。

七、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决定,处理事故责任人,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严肃教育职工,落实防 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八、建立值班制度、举报电话.任何人都有举报事故的权利和义 务,对举报事故及隐患和在事故抢险救援中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八章: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一、爆炸材料库周围15m范围内不植竹和针叶树,所有干枝枯叶或其它易燃物品应随时清理干净。在地面爆炸材料库贮存爆炸材料安全距离之内,不准点火和吸烟,不准携带点火用具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二、地面爆炸材料库、库房的墙壁层面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有通风和防潮设施。库房的门应向外开。

三、储存库内应有干粉灭火和沙子、沙仓等灭火设施,按规定将灭火器、防火沙箱摆放整齐,消防桶挂在棚内。每月检查一次是否完好,如有损失或失效,应立即更换。

四、储存库内的电器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器、仪表都必须符合防爆要求,消灭电气失爆。

五、库管及所有进入库房人员禁带手机、烟、火及穿化纤服装,避免产生静电火花引发安全事故。

六、储存库必须装设避雷装置,防止雷电引起火灾。

七、储存库不得动火动焊,若确实需要,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指定安全负责人现场指挥,安排专职安全员监督后,方可进行。

7.炸药库日常安全防范工作要求 篇七

一、爆炸物品的贮存必须按新《民爆条例》、政府主管监管部门的规范规定、行业规范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爆炸物品的贮存设施必须达标才能使用,不合规范要求的必须整合格。爆炸物品的贮存量不得超过政府主管监管部门核准的最大贮存量。

二、井下爆炸物品发放点的设置,安生技术上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同时按照政府主管监管部门规范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查、批准。

三、仓库安全要求:

井下发放点照明线路必须使用防爆线缆、灯具;要严格防潮,炸药、雷管箱下要有木板和阻燃性胶板与底板隔离。

四、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存放。按规定堆码整齐,标识清楚。堆垛与墙面必须保持一定距离,地板必须有垫木或阻燃性胶板。空箱不得存放库内,必须及时存入空箱室;井下必须分硐存放,堆码整齐,标识清楚。空箱及杂物必须及时清除。

五、凡入、出库的爆炸物品必须先人工严格验收,交接清楚数量、质量,经清点无误,然后用手持机扫描读卡,确认无误后,才能办理入、出库的记账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完清相关手续。如发现或发生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六、库管人员要严格交接制度,入、出库物资要做到认真

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职责

一、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爆炸物品仓库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爆炸物品的入库验收工作,先人工凭证、单据及时验收,数量、质量准确无误。然后用手持扫描读卡,全部录入,并及时入帐和做好入库记录。

三、做好爆炸物品的保管发放工作,发放时必须按公司开具的有效证件单据调拨,证件、单据不符或无效不予发放。

四、库内物品堆码整齐、堆垛标牌、记录清楚,发货到先进先出。严格按规定储存,不超储。

五、帐目单据准确、日清月结、定期盘点、永续盘存。做到帐、卡、物、资金、手持机“五对口”

六、随时检查库房设施、电器、线路开关,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七、做好库内防火、防盗、防潮、防静电、防鼠蛇害等工作及库内通风、温湿度的调节工作,确保库内爆炸物品的储存安全。

八、负责电雷管的导通,并按导通操作规定进行检测。

九、负责库区的环境卫生。

门汇报,并予以次日停止对该使用单位爆炸物品的发放,影响生产,由该单位自行负责。爆破作业后,残留在生产现场上的废药和废管一并退回库房,专门记录,集中回收管理。

四、爆炸物品清退回库的零药、零管次日由原使用单位先行使用,不得拒领。

五、爆炸物品严禁流失,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存、藏匿、转送、转让或巧立名目骗领炸药、雷管。若出现上述情况,立即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和主管部门并从快从重追查处理。

六、在清退时,领退单位在清退仓库必须将领、耗、退数量情况清楚地填入领退单或卡片内,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爆炸物品发放人员应做好永续盘存工作,做到账、物、单据清楚,日清月结。并做到账、卡、物、手持机数量相符。

门停止使用。

七、涉爆人员必须进行政审,加强经常性的政治安全技能方面的教育与培养。涉爆人员无论何种原因出现思想上行为上的错误,应当及时调整。

八、电雷管检测导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检测导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检测仪器、设施必须符合规定,保持完好,安全可靠。

九、导通雷管时首先检查外观,然后按规定逐个导通检测,凡导通检测的雷管必须在雷管导通检测记薄上记录清楚。不合格产品,要注明厂家、生产日期、批号。检测后的雷管要分别存放,不合格的雷管作出明显标识,箱码、盒码、号码不能改变,随箱同行,井下发放时作消耗,现场作废雷管登记回收。

十、检验工作台必须放有不低于0.33mm厚的柔软性胶垫,检验台背面必须有不低于5mm厚的铁板,并在铁板上放有胶垫。开箱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规定,检验雷管时严格按《导通检测操作规程》操作。

十一、雷管导通检测前后,必须严格履行进、出库手续,手续不清,数量不清,无论导通与否的雷管均不得出库,要查清楚。

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任务: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或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范、规程、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管理,促进安全状况的改善和职工安全意识的提高。

二、安全检查的依据:

1、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国家和政府主管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颁布的技术、安全标准、规程、规范。

3、公司制定的安全技术管理 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三、安全检查的组织:

各类安全检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公司定期安全大检查或不定期的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其它常规性安全检查、专业检查,应本着“谁主管,谁组织”的原则由职能部门行政第一责任者组织进行。

四、安全检查的形式和要求。

(一)常规性安全检查。

常规性安全检查包括:班组的日查、周差;职能部门月查;

8.炸药库整改报告 篇八

我公司经上级部门批准建造小型民用炸药品存储库一座,按照GA837-2009《民用炸药品存储库治安防范要求》CA838-2009《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存储库安全管理规程》和国家有关安全评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等。经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专家现场考评,结合我公司炸药库的实际情况,对我公司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存储库及安全管理,所存在有六项安全隐患,必须整改。

我公司积极组织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评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贵院专家提出要求,做到认真细致的整改。整改如下:

1、炸药库、雷管库和值班室门前醒目位置处悬挂有标识牌和定员定量标识牌。2、3、4、5、6、炸药库、雷管库设置有限高线,有定置区及定置图。炸药库、雷管库内层门整改向外开启。炸药库、雷管库窗户增设有金属网。炸药库和雷管库安装有温湿度计,悬挂记录本。炸药库及值班室完善了储存库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记录表单规范各种记录。

以上六项安全隐患全部整改结束,敬请贵院给予评价验收为盼。

河南八方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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