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

2024-08-06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精选10篇)

1.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 篇一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刍议

朱F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的必然选择,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直接关系我国现代化事业的成败。”税收秩序被列为此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几大重点领域之一。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也强调,今年要继续强化税收征管,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并提出了“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

内促外”工作方针。下面,笔者想就此谈几点感想。

一、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核心是整治内部秩序

按照范围划分,税收秩序可划分为内部秩序和外部秩序。内部秩序主要是指税务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该遵守的各类行为规范的总称,更主要的表现为征税行为。与之相对应,外部秩序则是指纳税人、相关利益集团乃至地方政府在税收领域的各类行为规范的总称,更主要的表现为纳税行为。

当前,各地税务部门在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时,一般都把查处偷骗税,即整顿外部秩序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这并无不妥,在一定时期内确实能够狠狠打击极少数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对于培养守法纳税意识、净化税收环境的确很有好处。但笔者认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并不仅仅是一项暂时性、突击性的任务,若站在更高的层次上来看待这个问题,整治内部秩序才是立足长远、纠治根本的良方。

其一,整治内部秩序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一个主要方面。税务机关既是税收秩序框架的设计者,又是税收秩序的维护者,其自身行为是否规范、运作是否有效直接影响税收秩序好坏。

其二,整治内部秩序是抓好基层税收工作的根本。为抓好基层税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从队伍建设、组织收入两方面提出了“带好队,收好税”的总体工作方针,落实这一方针的基本前提条件就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内部秩序作保障。很难设想,一个秩序混乱、管理松懈的单位能够实现队伍稳定、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的目的。

其三,内部秩序混乱是当前税收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诱因。从近几年发生的一些案件尤其是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来看,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内部秩序混乱。具体表现为:案发地基层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无序,征管职责不清,各项制度形同虚设,税务人员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如某重大税案,若没有多名税务人员为不法分子虚开发票提供种种便利,不法分子绝不可能越过层层“关卡”轻易得手,也就不可能造成国家巨额税款的流失。因此,要打击外部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整治内部秩序。

其四,税收与经济息息相关,税收征管效率高低也直接影响到企业发展和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目前,随着一些涉税案件的曝光,反映出部分基层税收单位管理漏洞大、人员素质差、征管机制不协调等诸多问题,税收内部秩序的不稳定性已暴露无遗,已经到了非整改不可的`时候。因此,若能抓住当前契机,从大力整治内部秩序入手,必能带动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效率、提高人员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税收工作,从而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积极作用。

二、整治内部秩序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法治、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

(一)税收工作的基础就是征管,它既是组织税收收入、反映征纳关系、传递宏观调控意图的重要途径,也是形成内部秩序的基石。内部秩序只是对税收工作结果的一种状态展现,能否达到其既定目标,关键还是要通过税收征管体系来实现。内部秩序与征管体系的关系满足“黑箱理论”的原理,内部秩序最终体现为一种“输出”,至于这种“输出”是井然有序还是杂乱无章,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征管体系这个“输入”变量。可以说,内部秩序的全貌就体现在税收征管

体系上。

既然内部秩序好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税收征管体系所决定,那么,什么样的税收征管体系才能形成良好内部秩序呢?笔者认为,要达到这一要求,税收征管体系必须达到两个目标:法治、高效。这是由内部秩序的基本特征所决定的。

(二)法治。良好内部秩序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行为边界清晰规范,不仅要有严格的职责限定,而且要有一个明确的活动范围,大到行为主体、小到单个的行为人都只能依照授权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种行为边界延伸到税收征管体系,则集中体现为一种法治思想。具体而言,就是要在税收征管中强化法治权威,弱化人治权威,表现为三种作用:一是遵循作用。日常征管活动绝不是靠独立个体的意志进行,而只能在税收及相关法律所构造的空间内依律行事。二是判定作用。即判定具体税收征管行为是否合理必须以法治作为重要尺度。三是指引作用。一方面税收行政主体在设计制定内部规范时必须以法律精神为指引,另一方面随着政府职能日益明确以及对行政权力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税收行政权力的行使将逐步由模糊化向透明化、精确化过渡,过渡的最终目标就是征管行为的法治化。

(三)高效。良好内部秩序也体现为一种动态上的有序,它要求行为人之间必须始终处于一种和谐、顺畅的互动关系中,其基本特征就是税收行政行为要富有效率,效率是公共行政的生命线。具体到税收征管体系而言,则要求具备充分的组织效率,效率来源于管理。税收工作实践表明,影响税收增长主要有三大因素:一个是经济,一个是政策,一个是征管。就基层税务部门而言,经济环境和税收政策都是左右不了的,惟一能够发挥作用的就是加强管理。长期以来,税务部门对税收管理尤其是征收管理重视得很不够,还存在重收入轻管理的思想观念,只要收入任务完成了,管理水平高低、征管质量好坏无所谓。目前,依靠政策、依靠经济增长拉动来组织税收的力度将会越来越弱,而依靠管理、依靠提高内部效率来确保收入增长的要求将变得越来越强烈。考核一个基层税务单位绩效不仅仅看其组织收入数量,更要包括征管质量、税收成本、执法水平等非收入因素,而且后者的意义将越来越重要。另外,加强管理也是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堵塞征管漏洞的重要途径,从一些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部分基层单位的征管漏洞并不是出在征管手段不够先进、征管人员素质不够高上,而是基层的税收管理力度太弱,管理不到位,无法对不法分子形成控管合力。

三、整治内部秩序的着力点:行政管理目标化和征管流程电子化

之所以提出这两个着力点,也是基于对税收征管体系的两个目标的认识而言的。

行政管理目标化直接体现了税收征管体系的法治要求。因为税收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考察指标并不是对应某些抽象、粗线条的法律法规,而是具体体现为是否符合内部管理要求,即管理目标。管理目标是将法治精神在税收征管体系中的要求一一加以明细

化和体系化,具有直接、量化、可操作的特点。若行政主体缺乏管理目标,不仅无法判定其行为优劣,而且征管质量也难以评价,管理效率更无从谈起,最终使征管体系背离法治方向。现在基层税收工作的一个难点就在于工作内容无量化管理目标,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年末考核往往停留在形式化的定性评估。

征管流程电子化是实现税收征管体系高效运作的前提和基础。在现代行政中,能否大幅度提高效率,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现代信息技术在管理中的运用情况。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行政管理越来越多地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与方法,为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了重要保障。信息行政的发展,减少了人工劳动,使机构人员缩减,因而会大大降低行政成本。同时,信息行政也会带来一系列新的管理模式和组织方法,为实现办公现代化创造条件。从深层次讲,信息行政是对传统、稳

固、单一、迟缓政府体制的挑战,使政府从集权走向相对分权,从静止走向相对灵活,最终实现重组公共管理、改进政府组织、信息资源共享的目标。

税务部门也面临着同样的挑战,缺乏有效的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税务机关就不能全面掌握税源情况,就不能有效地进行税收征管,税收工作就很难做到准确、效率、便捷和低成本,就会陷入被动落后的境地。笔者认为,整治内部秩序中最关键的步骤就是利用信息技术改造现行税收征管体系,征管流程信息化是解决我们目前征管体系中数据失真、沟通不畅、职责交叉、管理低效等类问题的有效途径。

四、整治内部秩序的基础是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各种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为根本、起决定性作用的。税务人员是税收征管的主体,是税收征管效率的力量源泉。能否建立一个良好的税收内部秩序,税务人员的素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核心变量。税收内部秩序的运作主要有赖于税务人员来进行,税务人员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内部秩序的最终效果。

正如行政学家梅耶士所指出的:“不论政府组织如何健全、财力如何充足、工作方法如何精当,但如果不能获得优秀人才到政府中供职,仍不能对工作作有效的实际推行。”税务人员素质高低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事管理制度。可以说,一个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税收征管体系必然是以人事管理制度的科学、合理为前提的。

目前税务部门实行的人事管理制度是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的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它的弊端主要表现为:

?1?管理对象庞杂,缺乏科学分类;?2?管理方式陈旧单一,不利于各类人才的成长;?3?行政权限过分集中,责权分离,管人与管事相脱节;?4?人才选拔制度不健全,缺乏竞争、激励机制。这种状况与税收事业的发展要求很不适应,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全面改革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

改革人事制度,就是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通过建立监控机制,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要重塑税务人员的伦理价值观,发扬团体精神,以“责任心”为首要道德准则;要通过建立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并加速人力资源的整体开发,造就一支充满活力、效率和积极性的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税务人员队伍,使税收征管体系的运转效率不断提高。

2.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 篇二

今年5月份以来,我市工商部门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活动,下猛药整治违法虚假医疗广告。截至10月底,共监测广告1.2万多条,发现违法医疗广告401条,发出书面告诫(涉嫌违法广告通知书)16份,责令停止发布广告122条,拆除非法设置的户外医疗广告牌8块,依法查处

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24起,净化了医疗广告市场。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我市医疗广告市场一度比较混乱。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在各类报刊上发布的医疗广告违法率达到42%,其中有一家报刊的医疗广告违法率高达80%,电视中的违法医疗广告也是泛滥成灾。这些违法医疗广告形式多种多样,有的通过开辟“科普知识”、“卫生与健康”、“名医介绍”、“人物专访”、“专家答疑”等专版、专栏,利用新闻报道形式来发布医疗广告,弄得真假难辨、扑朔迷离;有的违 反客观规律,在对疾病的成因、诊断、诊疗的广告宣传中,夸大其辞,无中生有,吹嘘疗效;有的直接违反国家规定,借用所谓“医学专家”或所谓“病人”来现身说法,欺骗误导广大群众。大量违法医疗广告的出现,直接危害了患者的利益,破坏了正常的广告市场秩序和医疗工作秩序。

3.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 篇三

地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

四月份以来,岷县按照国务院和省、地的安排部署,结合全县经济秩序现状,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使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7月底,共检查各类经营户2181户、企业9户,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41起、案值49.7万元,其中立案61起、案值40万元,当场处罚80起、案值14.6万元,罚款4.7万元;没收假冒伪劣商品8大类、10个品种,其中大包服装(洋垃圾)850件、劣质棉花375公斤、饮料230瓶、假冒沱牌大曲酒96瓶、假水泥7.8吨;清理出无证经营面粉、粮食的个体工商户230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4100公斤;清理取缔无证行医户8户、药品非法批发点一处,查获假劣药品218批;查获假烟339条,非法运输卷烟36件、案值6万多元;查处经营私盐者14户,没收私盐1.8吨;检查建设项目43项;清理出漏征漏管户140户,补缴税款

6.3万元;查补个人所得税2.05万元,罚款0.66万元;查处偷税案件14起,补征税款和罚款14.5万元;查获标值达6.1万元的盗版书籍12种、51套,查缴有政治问题、黄色内容

和迷信色彩的VCD光盘258张、录音带113盘、书刊77本(册)、大幅塑封挂画14幅;清理整顿并依法取缔了县十里乡雷家庄的废旧钢材收购市场,对已拆解的报废车辆全部按废旧钢材处理,查扣私自改装自卸车1辆。同时,工商局还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以防反弹。

岷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代)

4.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 篇四

根据国家、省、地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我县房地产市场环境。我局按照省、地安排,联系实际,精心组织,大力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我局加强领导,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人员具体办公,并根据整顿和规范要求,出台了《自治县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和步骤。

(二)积极组织,精心安排,稳步推进。按照《实施意见》,我们确定以“七个重点、五个步骤”为内容,开展检查,即以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面积“短斤少两”行为、合同欺骗行为、工程竣工验备案制、违规中介行为、违法广告行为;“五个步骤”即宣传发动、自查自纠、专项督查、整改处理、总结验收。其次,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我们出台了相关政策,出台了《关于印发〈自治县房地产开发建设程序〉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

(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我县除按照国家、省、地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要求对存在的七个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查处外,还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解决重点薄弱环节。具体是狠抓“四点”:即抓基点,强化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优化开发企业结构;抓难点,切实搞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源头管理;抓热点,加大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抓弱点,正确处理规范与发展的关系,不护短、不手收。对无证销售等突出问题,我们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强化资质管理、竣工综合验收等环节,增强企业的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意识。

(四)查处结合、边整边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能否查、处并举,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到实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能否建立起来。从实际情况看,我们这次整顿和规范改变以往只查不究,重查轻罚的现象,加大了依法行政的执法力度。在加强整顿和规范期间,我们还结合全县作风建设的要求抓了管理软环境工作。将机关作风建设、行风建设纳入到部分服务管理中,通过整顿窗口单位,抓便民服务、抓政务公开等,也树立了部门新形象。

二、整顿和规范过程中查处情况

(一)房屋拆迁方面:由于我县尚未有拆迁资质单位,都是采取自行组织拆迁的方式,开展拆迁工作。房开企业能够及时办理拆迁许可证,按拆迁规范进行;拆迁资金没有发生拖欠、挤占、挪用现象,做到专款专用,保障了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地产交易方面:各房开企业都能按规定办理预售(销售)许可证,没有发生收取房号定金、诚意金等变相预售行为;能够使用规范化示范合同文本。

(三)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方面:经查发现未经许可擅自开工项目1个,已整改、补办手续;无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个,处罚5000元罚款,并责令停工。

(四)商品房面积计算方面:多计算面积116.9m2,已整改并退款。

(五)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方面:未经综合验收就交付使用的项目1个,通过整改已合格;未提供《两书》的开发企业2家,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六)房地产广告管理:都能兑现广告承诺内容,没有发生虚假和不实的广告行为。

(七)房地产中介服务:目前我县还没有中介服务机构。但房开企业的销售人员,已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取得上岗证书。

三、存在问题

(一)物业管理工作滞后,需进一步加强房开项目的物业覆盖面。

(二)商品房合同签订上不规范,没有严格执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

(三)外地评估机构不按实评估,造成契税流失。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继续执行国家、省有关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和我县颁布的《关于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通知》,防范商品房预售风险,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继续执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

(三)继续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及评估机构的管理,严格条件,规范行为。加强评估价格管理,规范契税征管工作。

(四)继续加强房地产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5.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 篇五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监总管一字[2005]172号

关于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以及国土资源部等9个部(委、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98号)要求,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整治力度,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非煤矿山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全国非煤矿山经历了近四年多的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1—10月,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伤亡事故1500起、死亡1781人,同比分别下降22.7%、20.5%,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但是,由于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非煤矿山仍然存在着布局不合理、集约化程度低、小矿数量过多、办矿标准低、安全生产保障程度差等问题,重特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矿业秩序混乱,乱采滥挖,政府管理不力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当前,国务院决定开展的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就是要整顿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这是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提高资源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对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矿山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履行安全监管的职责,认真落实和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障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意义;宣传依法行政,建立和维护良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性;把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战略意义、任务目标、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宣传到各有关单位和矿山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发生过重、特大事故非煤矿山和因矿业秩序混乱危及安全生产的每个矿区。

三、突出重点,制定方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并结合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围绕六项整顿任务和六项规范任务,制定深化非煤矿山整治工作方案,要按照2005年以治乱为主、2006年以治散为主、2007年底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各项任务的工作目标,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工作,分阶段进行安排,确保治理整顿取得实效,请各地将整治工作方案于今年12月底前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

一是明确重点地区。对矿业开发秩序长期混乱的地区特别是由于矿业秩序混乱危及安全生产的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坚决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等违法行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突出重点矿种。按照国土资发[2005]19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油气、铁、锰、钨、稀土、石墨、黄金、磷、锑、锡、镁砂、氟石、滑石、铝矾土等开发秩序问题突出的矿种以及影响铁路、公路和饮用水源安全的采矿行为,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开展工作。

三是加大取缔无证开采矿山和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的力度。对于无证非法开采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未按时限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整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拒不停产整顿、停而不整或明停暗开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四是强化源头管理。对于2002年11月1日《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后投入生产的矿山建设项目,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对未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即投入生产的项目,要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履行手续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决不能手软。

四、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配合做好整治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结合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规范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整改、停产整顿和关闭三个关键环节。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逐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五、建立机制,联合执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利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良好契机,按照9个部门下发的国土资发[2005]198号文件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安监管管一字[2003]152号)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强化联合执法。对采矿秩序问题突出、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地区,加大工作力度,使采矿秩序逐步好转;要逐步建立起防止非法、违法开采和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各地要通过深化整顿和专项整治,使非煤矿山开采秩序明显改善,从根本上杜绝无证开采行为的发生,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非煤矿山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得到提高,伤亡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逐年下降,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6.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 篇六

XX年,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条主线,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截止11月底,全市公平交易系统共办结各类经济案件xxx件,案值xxx万元,收缴罚没款xxx.xx万元。

一、围绕“三个”100%的整治目标,全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全市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XX年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的通知》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特别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以规范经营行为,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按照徐洪军局长提出的“宣传发动不留盲区,巡查监管不留死角,整改问题不留隐患”要求,紧紧围绕“三个”100%的整治目标,多措并举,迅速行动。截止11月底,全市县城以上的食品市场、超市已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了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已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全市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较好地实现了“三个”100%的整治目标。截止11月底,全市公平交易系统共查办各类食品案件xxx件,案值xx.x万元,收缴罚没款xx.xx万元;查办产品质量案件xxx件,案值xxx.xx万元,收缴罚没款xx.xx万元。

1、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印制了xxxxx份“致全市食品经营户的一封信”,发放进销货台帐xxxx本,向经营户发放专项整治和法律法规宣传材料xxxxx余份,出宣传栏xx期,悬挂横幅标语xxx条。同时,加大了对食品经营户学习培训力度,举办食品经营人员培训班xx次,培训人员xxxx人次,全力推行食品经营自律制度。

2、落实全员包保责任制。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黄山市工商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明确“三个100%”的整治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的同时,实施了专项整治工作全员包保责任制。对出现问题的,将严格实行包保责任追究。

3、强化监督考核督查机制。

各级工商机关不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督查、巡查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还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制定了各种奖惩措施。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县(区)局各包保督查组每天都不间断地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从准入、巡查、监管等各个环节查找问题和不足,公开讲评,对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取缔无照经营等工作从严检查要求,督促整改,确保责任落实、监管到位。

4、大力推广“诚信通”食品安全监管与备案查询系统建设。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把“诚信通”系统作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的一个重要平台和手段,加快进度,狠抓录入和审核把关质量,认真开展培训和数据录入,“诚信通”系统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目前,全市已发展基础信息备案点8个,一般信息备案点 333个,录入商品种类1035种,录入信息5789条,争取年底前达到省局要求的省、市、县级和乡镇四级电子监管网络基本建立的目标,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供技术支持,来引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

5、强化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打击整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开展了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整治,狠抓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准入管理,坚持先证后照,并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

通过清理整治,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xxx户。截止11月底,全市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xxxxx户,其中,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xxxx户(包括乡镇及县城以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xxxx户),食品生产加工主体xxx户,餐饮业经营主体xxxx户。

——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提高对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建立和落实“所村挂钩”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农村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共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5000户次。检查品种180余个,查获饮料、酒、儿童食品、调味品、罐头、糕点等假冒伪劣食品9460公斤。

——加强重点商品监管。

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始终突出粮、肉、水产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糕点、儿童食品等重点商品,积极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如元旦、春节、“五一” “中秋”、“十一”期间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动,药品医疗广告专项整治等。截止11月底,全市工商系统在专项整治中已出动执法人员860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880户次,检查市场124个次,整治重点区域168个,查获伪劣和不合格食品11500公斤,查获3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案件,没收销毁侵权标识358个。在药品医疗广告专项整治中,共检查媒体单位发布的药品广告12条,医疗广告6条,发现违规药品广告3条,当场予以停止发布,整改处理。

——加强肉食品安全监管。

一方面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对从事肉类、禽蛋等副食品经营者,一律持证照经营,销售猪肉的经营户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场进货,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另一方面,通过食品快速检测、专项检查及市场巡查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肉类制品,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目前,全市共有13个定点屠宰场,市场上及商场(超市)销售的所有猪肉均来自定点屠宰场;市场监管中,共查获病死猪肉977公斤、没收未经检疫、注水、病死等猪肉1800余公斤。

6、强化责任落实与监督,完善执法监管制度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得实效

——狠抓责任落实。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实行了县(区)局(分局)与工商所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工商所长和管片干部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以及工商所和食等形式,层层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

——强化企业自律。

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教育引导,与大中型食品流通企业签订《商品质量责任承诺书》,定期召开负责人会议,加强诚信守法教育培训促进了经营者自律意识的明显增强。

——完善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大力实行“所村挂钩”制度,各工商所与辖区内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辖行政村挂钩,工商所监管人员按照分区划片原则包保到村。同时,不断完善和提升12315申诉举报网络功能,将监管触角向商场、村镇、社区延伸,积极受理各类消费咨询和申诉举报。通过建立和实施“一会两站”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大力推进12315进农村,聘请乡镇和行政村干部作为12315联络员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与基层工商所一道共同构筑农村食品安全联防联守、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有人问,有人管,有人联络,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整治、早预防。目前,全市有xx 个农村工商所与辖区xxx个乡镇政府、xxx个行政村实行所村挂钩,在农村建立12315联络站xxx个,聘请12315联络员xxx名(其中在农村聘请xxx名);聘请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xxx名(其中在农村聘请xxx名),构筑了遍布我市广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和12315执法维权网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同时,全市工商机关以食品安全为核心,以示范效应为手段,以农村消费者满意为根本,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保证质量、覆盖全面”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初步建立起消费者、经营者、政府、工商部门各方满意、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创建示范店xxx户,其中:食品类示范店xxx户,农资类示范店xx户。

二、加大反不正当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全市系统以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三假”,即假商标、假包装、假标识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严肃查处药品购销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已立案的一批医药购销中涉嫌商业贿赂的案件,加快了查处工作进度。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xx件,收缴罚没款xx.xx万元,其中虚假宣传案件xx件,假冒他人商标、外包装、企业名称、认证标志案件45件,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件5件。按照《黄山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xx县人民医院、xx县中医院、xx市xx医药有限责任公司、xx市第三人民医院在药品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

三、加大商品质量检测力度,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和《黄山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制度》,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按照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抽检计划,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一是加强流通领域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

二是加强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生产安全。

三是适时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共检测188批次,其中合格169批次。全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食品、农资、建材、电器电线电缆等商品质量检测为重点,共抽检各类商品423组样品,不合格的为253组。其中:食品抽检210组,不合格136组;化肥61组,不合格27组;农药45组,不合格16组。查扣农药621.5公斤,化肥22200公斤。通过抽检查办的案件71件,罚没款27.35万元。

四、认真贯彻实施两个《条例》,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实施后,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与公安部门一道联合下发了XX年黄山市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贯彻实施两个《条例》。一是对直销企业授课培训进行备案登记,做好直销企业的准入、监管和规范工作;二是进一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发现一起、取缔一起、查处一起;三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XX年年,全市共发现涉嫌传销行为xx起,驱散人员xxx多人。

五、密切配合,联合检查,认真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

元旦、春节 “两会” 及“十七”大会议召开前后,我局加强与公安、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采取联合检查、局所上下联动等方法,对全市重点区域集中力量进行清查行动,开展了查处和取缔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盗版出版物行动;组织检查了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的有害出版物专项治理,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城乡各类市场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有效地净化了文化市场环境。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在对出版物市场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xxxx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xxx个次,店档摊点xxxx个次,复制企业xxx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xxxx件,其中:淫秽色情出版物xx件,盗版出版物xxxx件。在对网吧管理中,出动执法人员xxxx人次,检查网吧xxxx个次,查获超时经营xx个次,身份证未登记xxx人次,未成年人上网xx人次,处罚网吧xx家。

六、进一步完善12315投诉举报网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XX年年,全市各12315申诉举报机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xxx起,举报110件、咨询xxxx次,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xx万元。一是12315社会覆盖面不断扩大,通过采取12315进商场、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等方法,全市12315投诉点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增长了65.22%。二是及时转办“市民连线”转来的投诉举报;三是认真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通过受理举报查办案件34件,收缴罚没款23.02万元;四是做好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加强了节假日期间12315值班执勤工作,充实工作人员,实行了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快速反应。

继续参考——

2011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制度;二是进一步推广使用“诚信通”系统;三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二、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以严肃查处药品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对已立案的一批医药购销中涉嫌商业贿赂的案件,加快查处的善后工作。

三、以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四、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将封堵和查缴非法出版物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一项重点,集中整治淫秽色情等有害出版物,继续深入严打各类侵权盗版活动,认真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五、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车、检测箱作用,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力度,强化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及时整治食品质量问题。

六、加强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快消费投诉的受理办结速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以查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案件为突破口,深挖案源,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7.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 篇七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5]100号 【发布日期】2005-05-28 【生效日期】2005-05-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闽政办[2005]10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福建省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打击私盐交易,防止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公字〔2005〕55号)要求,省政府决定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清理无证照小盐田,取缔私盐生产、储藏窝点,严惩私盐产运销企业和个人,堵住私盐货源;

(二)完善食盐市场监管,防止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

(三)查办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大要案件,惩处贩卖私盐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盐业市场秩序;

(四)合格碘盐食用率尚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县(市、区),力争今年内达标;已达标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巩固提高。

二、工作重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私盐储运、销售的违法违规活动;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严禁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进入食盐市场,整治盐业市场,规范盐业市场秩序。

(一)整治的重点对象

1.无证照经营的小盐田;

2.无证照擅自从事食盐运输和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3.将非食用盐(含工业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冒充合格碘盐,投入市场进行销售的盐业公司和盐业生产企业;

4.购进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和零售的经营者。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

存在应废转而未废转盐场的地区:秀屿区、南安市、翔安区、东山县、漳浦县。

合格碘盐食用率较低的地区:福清市、平潭县、石狮市、晋江市、永春县、泉港区、安溪县、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仙游县、翔安区、东山县、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

三、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负责清理应废转或废转后又继续生产的小盐场,加强疏导和管理,积极引导其转产和发展替代产业,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取缔,争取在短时间内抓出成效。各设区市政府要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县级政府对这次专项行动负第一责任。

工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经贸、卫生、公安、盐政等部门,认真负责地组织好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食盐流通环节的监控力度,严厉查处在食盐市场上贩卖私盐和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的违法行为。

经贸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好盐田废转规划,督促检查市、县(区)政府落实盐田废转工作,截堵非碘盐、劣质盐生产源头。

盐政、工商部门负责组织清理无证照小盐场和私盐加工、销售窝点,加大对食盐市场商品质量监测的力度。

卫生部门负责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监督食盐定点企业使用合格碘酸钾加工碘盐。加强对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业食盐情况的监控力度,防止将非食用盐用作食盐使用。

盐业行业主管部门、盐政部门加强产盐区内的盐业管理,规范盐业公司和盐业生产企业行为,监督指导盐业企业自查自纠,查禁加工贩运私盐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工商、经贸、卫生、盐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大要案件,对加工、运输、贩卖私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组成工作机构,加强对盐业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领导。成立“福建省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主要负责全省整治工作的计划、协调和综合工作;

盐田废转工作小组由省经贸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轻纺(控股)公司、盐务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盐田废转工作;

食盐市场整顿工作小组由省工商局牵头,省整规综合办、公安厅、卫生厅、盐务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食盐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食用碘盐达标工作小组由省卫生厅牵头,省盐务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合格碘盐食用率的达标工作。

(二)加强执法合力,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活动。各级工商部门要会同经贸委、公安、卫生、盐政等部门,对从事盐业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逐一检查,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窝点。对一些地方无证照小盐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区分不同情况,加强疏导和管理,积极引导其转产和发展替代产业,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取缔。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和暴力抗法事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食盐市场巡查监管力度,重点是城乡综合性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地区。对于违反国家食盐专营和国务院关于《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非法从事食盐批发、零售、储运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立即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查获的物品一律予以没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购进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坚决予以查处。

(四)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食盐市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批发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在食盐流通环节,工商、盐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盐准入制度,食盐经营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盐退市制度。工商部门要加大对食盐质量抽查力度,组织对食盐市场,特别是大型超市、商场和农村小店,进行一次食盐商品质量抽查检测,内容包括食盐氯化钠等含量是否合格,并了解掌握这些商品的生产厂家、进货渠道等情况。同时,卫生、盐政等部门要加大对盐业生产、加工企业的食盐质量抽查监管力度,从源头管好食盐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合食用盐卫生标准的原盐和加工盐、土盐、硝盐、平锅盐、工业废盐、废液制盐等非食用盐,进入食盐市场。重点防范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进入碘缺乏地区的食盐市场。对进入食盐市场的非食用盐,进入碘缺乏地区的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一经发现,要立即查封,并追根溯源,严肃处理。

(五)密切配合,建立盐业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工商、经贸、公安、卫生、盐政等部门要根据盐业市场监管的实际需要,加强协作,建立盐业市场监管信息库,逐步形成和完善盐业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对食盐生产、流通和销售进行全方位监控,一经发现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快速处理,坚决杜绝私盐、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防止对人民群众造成危害。

(六)广泛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社会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宣传栏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普及科学知识。各地区、各部门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消费者协会的作用,把“12315”作为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将食盐违法经营行为列入“12315”登记、受理和调处的工作范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举报线索,要认真调查,逐一核实。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警示社会,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五、工作步骤

在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从2005年5月下旬至8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全部工作分四个阶段,由各职能部门分头负责抓落实。

广泛宣传阶段:(5月下旬)。各地各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调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头开展调查摸底和例行检查,摸清情况,为重点整治阶段打基础、做准备。

重点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地各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纠正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盐业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规范监管阶段:(8月1日至8月22日)。各地各部门制定出台盐业市场长效监管的措施和制度,巩固整治效果,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促进我省盐业更好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把此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来抓,做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务求实效。

(二)工作到位,落实责任。盐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形成地方政府负责、工商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各地工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切实负起责任,会同经贸、公安、卫生、盐政等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抽调专门的执法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制定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要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盐业市场的检查和监测,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整治无证照小盐场和贩卖私盐入手,查禁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

(四)分工协作,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加强整治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与长效措施研讨,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省工商局要适时会同经贸、公安、卫生、盐政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重点地区,进行督促检查,把盐业市场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各阶段整治情况,并在8月25日前将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和下一步完善盐业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的措施意见报送省政府。

附件:福建省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福建省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叶双瑜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刘文豪 省政府副秘书长

周金伙 省工商局局长

成 员:张金铸 省经贸委副主任

陈文加 省卫生厅副厅长

卢士钢 省公安厅副厅长

潘崇奎 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学鼎 省轻纺(控股)公司总经理

黄明园 省整规综合办秘书长

郑元奇 省盐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在省工商局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工商局局长周金伙兼任。

8.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 篇八

2006年4月10日

同志们:

刚才,**同志宣布了对2005年度我市整规工作先进单位的表彰决定,**同志作了去年总结和今年安排,市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区作了交流发言。下面,我着重讲三点意见。

一、整规工作一定要常抓不懈

去年,我市整规工作抓得是有力的,成效是明显的,有效推动了城乡市场保持健康繁荣,经济秩序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投资者和消费者对市场规范的满意度上升了*.**个百分点。这些成绩来之不易,要切实珍惜。特别要看到,全市整规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与广大市民的要求还有差距,巩固整规成果、规范市场秩序的任务还很繁重。今年,我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中,比较集中的意见和建议,就是要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隐患、制售假冒伪劣、侵权盗版行为、虚假广告宣传、非法游医诊所等突出问题。整规工作涉及到很多部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分管的职责。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加以解决,坚决防止抓一抓放一放,紧一阵松一阵,坚持以不厌战、不畏难的精神,把市场规范搞得更好、把市场环境做得更优。

二、专项整治一定要落实到底

最近,在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吴仪副总理、巨峰副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国务院、省政府部署了今年要抓好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传销、打击各种商业欺诈的整治工作,我市已进行了安排,今天又专门开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抓好重点,整体推进,务见实效。

一要继续深化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尤其是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非法小作坊、没有证照黑窝点等重点对象,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经营肉制品、儿童食品和零售药品等重点领域的整治工作,要有明显成效。在农村,要规范办好放心商店、放心药店、放心农资店,让农民买得既方便又放心。

二要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尤其对保护我市名优产品的知识产权,强化商品批发市场、贴牌加工和印刷复制管理的薄弱环节,取缔制作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的不法摊点和游走商贩,要有明显突破。力争使我市早日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城市。这项工作,外商投资者非常关注。

三要继续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尤其是对商业零售中不正当促销行为、商业零售企业骗取供货商货款的欺诈行为、经营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开黑诊所的非法行医行为等,要毫不手软地治理,有明显进展。今年内,要基本消除假医药保健品广告。卫生局、药监局和媒体要共同努力,发现了就坚决进行曝光和治理。

四要继续搞好相关市场的综合整治。尤其对农资、建筑、文化、旅游、汽车、房地产、招投标、医疗服务等相关市场领域的专项整治,要加大规范力度,有明显提升。再过两天,全国旅交会将在我市召开,这也是对我们市场秩序的检验,要确保此次盛会圆满成功。

三、日常监管一定要全面覆盖

各级各部门要把完善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全时段全方位的日常监管,作为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有效地加以落实。

一要加强行政监管。严格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

负起本辖区整规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职能部门要分兵把口、履职到位;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要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严格把关,廉洁办事。

二要加强执法监管。坚持依法规范和依法惩处,两手并用,双管齐下,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和监察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公检法机关要加快对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侦破、起诉和审判,严惩各种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

三要加强行业监管。重视发挥好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厂家和商家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同时,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征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打假治劣、公平竞争的良好信用环境。总之,整规工作不是一件小事,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常抓不懈,扎实做好,努力营造让投资者放心的投资环境和让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加快产业发展、建设和谐成都做出应有的贡献。

9.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 篇九

关于印发《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

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会同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起草了《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并经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监察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环保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日 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关键一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2005年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提出的2006年各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依法整治,坚决查处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依法办矿;转变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提高矿产开发集中度;实行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夯实基础,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如期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任务,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动矿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治乱工作要全面完成,治散工作要取得显著成效,治本工作要取得明显进展。具体要求是:各地要在200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顿任务,9月底前完成自查验收;各省(区、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全面展开,其中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不合理的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资源整合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全面开展各类矿山企业家底清查;在推进矿业税费制度改革的同时,实现税费应收尽收;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地日常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建立。

三、主要任务

(一)从“三查”入手,全面刹风治乱。

1.各地要在2005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对各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全面检查,对矿产资源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通过全面整顿,逐步建立矿产资源开发正常秩序。

2.在所有重点市、县全面建立动态巡查制度、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联打制度,建立违法行为日常查处机制,对各种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防止各类群发性无证开采行为的发生。

3.坚决关闭严重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在各类保护区的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

4.继续推进钨、离子型稀土、锡、锑等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专项整治;集中精力对开发秩序问题突出的油气、铁、石墨、黄金等矿种以及影响铁路、公路安全的采矿行为制订具体措施,开展专项整治。

5.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相关部门人员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越权违规审批和造成不良后果的违规审批行为。

6.抓好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工作,对“三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别提出处理意见,依法查处,确保2006年年底前完成案件的处理工作,要筛选一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

(二)从分类管理入手,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7.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和分类出让的管理规定,做好矿业权出让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出让程序,严格控制协议出让范围,制止内外勾结、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将对矿业权出让管理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制度,在规范矿业税费征收的前提下,实现足额征收、严格管理。

(三)从规范权限入手,全面规范和加强矿业权管理。

9.按照法定权限,进一步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10.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审批权限的规定,增强中央政府对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宏观调控能力。坚决纠正越权发证、大矿小开、分割出让等违法违规行为。

11.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矿业权管理行为。

12.各省(区、市)要对所有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因越权发证造成的小矿问题,要加强政策研究,限期分类处理。

(四)从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入手,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促进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

13.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3号)精神,增强规划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的调控作用,科学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加强国家规划矿区管理。

14.全面部署和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现重点突破。2006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布局不合理矿山的资源整合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完成重点矿区、煤炭等重要矿种资源整合后的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换证任务。对因布局不合理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要一律先关闭再整合。

15.对于已关闭矿山,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尚有开采价值资源的,要调整矿区布局,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重新确定开采主体。

16.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矿种,按照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制订矿山企业最低生产建设规模标准,使矿山开采规模、矿山服务年限同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的规模化。

(五)从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入手,全面加强矿产开发监管。

17.围绕整顿和规范工作,摸清矿山企业各类矿产资源家底,加强储量登记和矿山统计年报等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逐步实现全国各类矿山基础状况和矿业权网上登记与管理,提高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能力。

18.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完善各类储量管理图件和台帐,推进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管,探索实施矿山开采专家会诊等管理制度。19.强化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管职能,重点加强基层矿产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矿政监管力量,保障人员、经费和监管设备,明确职责,实行任务到矿、责任到人,建立查处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

(六)从总结整顿和规范工作的经验入手,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20.围绕制订完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资质管理办法,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准入制度、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法制建设,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2006年整顿和规范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整顿和规范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地要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扩大社会影响,使合理开发、有效保护、节约利用矿产资源成为矿业权人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研究,建章立制。通过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整顿和规范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长效机制,为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奠定基础。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地要对大案要案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顿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督查。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整顿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0.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 篇十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

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健全制度,落实措施,扎实整改,现已完成了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任务,同时,积极做好矿产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为促进我县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情况

(一)建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全县矿业秩序的实际,以往日常监管和整顿经验,借鉴外地矿业整顿的一些好做法,及时制定了《XX县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方案》并由县政府批转,下发到各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贯彻实施,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的职责也分别制定了《方案》,将整顿和规范纳入政府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机制,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序进行。为保证日常的正常开展,我县抽调10名干部集中办公,建立了举报制度、联络员制度、市县信息交流制度、动态巡查制度、联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职责,夯实任务,为搞好全县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提供了基础保证。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整顿氛围

今年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会议,并组织宣传专车分赴各乡镇、矿山、企业,利用展板和播放录相、刷写标语等形式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宣传,广大群众特别是矿区群众都知道目前正在开展的整顿,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整顿,营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氛围。在各阶段落实具体时,注重对矿产企业的宣传,首先将中省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矿山企业负责人,使他们重视和积极配合整顿。其次是在开展对石料场、砖瓦窑、勘查项目等专项整顿时,将专项整顿的范围、方法步骤、要达到的目的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各个企业,提高他们对整顿和规范的认识,主动自查和配合检查,积极整顿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各个专项整顿顺利开展。在进入整改阶段,及时将整顿情况在电视台、政府网站、行业报刊和简报等媒体上宣传报道,扩大整顿影响面。

(三)认真开展“三查”,找准整顿重点

在整顿的第一阶段,我们把全县XX家采矿企业和XX家探矿企业全部列入整顿范围,带着编印好的各企业的基本情况表册,逐企业进行“三查”,即对各种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勘查项目全面排查,对矿产资源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共排查勘查项目XX个,排查无证采矿10个,越界勘查一个,越界采矿3个,限期整改和停产整顿矿山26个,注销采矿许可证3个。

二、开展专项整顿和规范情况

通过开展“三查”全面掌握了全县矿业秩序状况,找准了整顿和规范的重点,即存在越界勘查、无证采矿(石料、粘土)、非法转让(承包)矿权及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步组织开展了X项专项整顿。

(一)重点整顿了XXX矿区和XXX矿区弃渣堆放、安全生产、矿区地质环境、村民生活安置等问题,清运弃渣2.1万立方米,疏通河道,修筑拦渣坝9个,矿山企业出资30万元修筑了9道拦渣大坝,植树1100余株,治理面积50余亩,所有受威胁的村民得到搬迁安置,整个矿区得到了综合治理。

(二)3月份,开展了对石料厂专项整顿,对XX家手续不全、不符合开采规定的企业进行停业整顿,为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本着边开采边完善手续的原则,初步规范了石料开采、河道采砂秩序,保障了两个重点项目建设砂石料的正常供应,收缴相关费用60余万元。但由于各开采企业只顾生产效益,未能及时完善安全、环保及开采方案等手续,存在安全隐患,12月初,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再次对全县石料场进行专项检查整顿,对现有20家手续不全的石料场全部停工整顿,目前正在整顿规范中。

(三)对全县砖瓦窑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全县原有XX个砖瓦窑,经清理关闭了8个不符合规定的粘土砖厂,依法查处非法超占土地36.7亩,收缴罚款7.3万元,村组集体收回复耕土地54.29亩,对保留的25个砖瓦企业,从用地、采矿、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四)对X

X矿未经批准擅自多开9个坑口行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责令限8月底整改到位,要求该企业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设计,报省国土厅审批,后因要进行储量评审,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推迟审批,在省上检查验收时被继续停工整顿。

(五)今年8月至9月对全县XX个勘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整顿,这是我县首次对全县勘查项目进行的拉网式检查,发放和收回检查表54份,对10个勘查项目发放了整改通知,有效的规范了我县勘查项目的矿业行为。

(六)12月初,对XX矿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该矿区存在矿山管理混乱、开采不规范、矿区环境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当场采取措施,封存了整个矿区的民爆物品,向该矿区三个采矿权人现场发出《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矿区31个矿硐全部停工整改,并向县政府作了专题书面汇报。

(七)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行为,立案查处超越批准范围探矿案一宗,查处越界开采案一宗,收缴罚款6万元。及时制止关停非法开采金属矿坑口5个,关闭非法采石、取土场个,依法捣毁非法采金、土法炼汞点各一个。

三、取得成效及目前状况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开展以来,通过宣传动员,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顿和个案查处等,对部分企业存在的越界勘查、越界开采、擅自开挖坑口,破坏地质和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了制止和整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全县矿业状况呈现为:大矿开采规范,秩序良好。重点矿区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做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XX矿区勘查秩序良好,市国土局、县上领导多次深入矿区检查指导,县国土局全力协调处理纠纷,搞好服务,目前正在督促探矿权人提交储量报告,为下一步投入规模开采做好基础。其他勘查、采矿企业11月14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通过抽查矿山,查看资料,观看专专题片,听取汇报,召开矿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对我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给予充分肯定。

四、存在问题

(一)个别乡镇还没有将这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对辖区矿产企业没有尽到属地监管职责,为支持地方企业生产,完成非税收入任务,片面强调生产效益,忽视安全管理属地管理责任;

(二)乡镇集体矿产开发企业非法转包,随意乱开坑口,造成管理混乱,开采无序,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三)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不够畅通,没有及时上报整顿情况和各自辖区出现的新情况。

(四)受矿产品市场价格上涨的利益驱动,承包人只追求开采效益,置法规及职能部门的管理于不顾,采掘施工采取整体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采矿权人没有履行好法人职责,只管收钱,导致矿硐管理失控。

四、下一步

按照中、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整顿和规范实际,下阶段的主要是对开展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和重点矿区的矿产进行资源整合,从整顿和规范的经验入手,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到位。主要是开展“三查”,组织对全县重点矿区整顿,复查已取缔无证勘查、无证开采和不具备安区、环保条件的矿山企业情况,防止死恢复燃的现象,制定符合旬阳实际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二)加强案件查处。我们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在各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一个案件一个组负责到底的责任制,保证每个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坚持案件会审制,案件调查组将个案调查报告提交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讨论,作出处罚结论,确保案件查处力度和质量。同时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大案要案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顿和规范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督查。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有序推进。对整顿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通知》要求,为达到“一个矿体只允许一个采矿企业从事生产的目标”,针对我县矿产资源分布及目前开采现状,拟定对南沙沟铅锌矿区、关子沟矿区和非金属矿区的资源等分别进行资源整合。整合也实行一个矿区进住一个组,不达目标不撤退的办法。县整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采取先停工停产等必要的行政措施,强力推进整合。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来源于网,欢迎阅读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的汇报。Bsx

X矿未经批准擅自多开9个坑口行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责令限8月底整改到位,要求该企业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设计,报省国土厅审批,后因要进行储量评审,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推迟审批,在省上检查验收时被继续停工整顿。

(五)今年8月至9月对全县XX个勘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整顿,这是我县首次对全县勘查项目进行的拉网式检查,发放和收回检查表54份,对10个勘查项目发放了整改通知,有效的规范了我县勘查项目的矿业行为。

(六)12月初,对XX矿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该矿区存在矿山管理混乱、开采不规范、矿区环境治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当场采取措施,封存了整个矿区的民爆物品,向该矿区三个采矿权人现场发出《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矿区31个矿硐全部停工整改,并向县政府作了专题书面汇报。

(七)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行为,立案查处超越批准范围探矿案一宗,查处越界开采案一宗,收缴罚款6万元。及时制止关停非法开采金属矿坑口5个,关闭非法采石、取土场个,依法捣毁非法采金、土法炼汞点各一个。

三、取得成效及目前状况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开展以来,通过宣传动员,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顿和个案查处等,对部分企业存在的越界勘查、越界开采、擅自开挖坑口,破坏地质和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了制止和整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全县矿业状况呈现为:大矿开采规范,秩序良好。重点矿区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做资源整合的前期准备。XX矿区勘查秩序良好,市国土局、县上领导多次深入矿区检查指导,县国土局全力协调处理纠纷,搞好服务,目前正在督促探矿权人提交储量报告,为下一步投入规模开采做好基础。其他勘查、采矿企业11月14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通过抽查矿山,查看资料,观看专专题片,听取汇报,召开矿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对我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给予充分肯定。

四、存在问题

(一)个别乡镇还没有将这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对辖区矿产企业没有尽到属地监管职责,为支持地方企业生产,完成非税收入任务,片面强调生产效益,忽视安全管理属地管理责任;

(二)乡镇集体矿产开发企业非法转包,随意乱开坑口,造成管理混乱,开采无序,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三)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不够畅通,没有及时上报整顿情况和各自辖区出现的新情况。

(四)受矿产品市场价格上涨的利益驱动,承包人只追求开采效益,置法规及职能部门的管理于不顾,采掘施工采取整体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采矿权人没有履行好法人职责,只管收钱,导致矿硐管理失控。

四、下一步

按照中、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整顿和规范实际,下阶段的主要是对开展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和重点矿区的矿产进行资源整合,从整顿和规范的经验入手,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望”。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到位。主要是开展“三查”,组织对全县重点矿区整顿,复查已取缔无证勘查、无证开采和不具备安区、环保条件的矿山企业情况,防止死恢复燃的现象,制定符合旬阳实际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二)加强案件查处。我们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在各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一个案件一个组负责到底的责任制,保证每个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坚持案件会审制,案件调查组将个案调查报告提交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讨论,作出处罚结论,确保案件查处力度和质量。同时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大案要案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顿和规范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督查。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有序推进。对整顿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上一篇: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护理满意度调查表下一篇:急救护理学(第三版)教学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