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埠镇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2024-12-29

罗埠镇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精选10篇)

1.罗埠镇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篇一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评选办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5‟86号)精神,为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发掘推广优秀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参评成果必须是取得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下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的教师,在培训中完成的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每位教师限报一项。

二、成果类型

课例(含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课例)、课件、微课、教育教学软件、培训叙事等培训应用成果。

三、评选办法

优秀应用成果分为省、市、县三级,采取逐级推荐评选的方式产生。根据全省培训进展情况,分若干次进行评选。

(一)县(区)级优秀应用成果: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当期参训教师总数的3%。

(二)市级优秀应用成果:在各县(市、区)和市属校推荐的优秀应用成果中,评选产生设区市级优秀成果,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参评数量的1/2。

(三)省级优秀应用成果:在各设区市和省属校推荐的优秀应用成果中,评选产生省级优秀成果,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参评数量的2/3。

各级评选出的优秀应用成果(包含评选项目中的任何一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优秀应用成果证书,并视同举行一次本级公开课,同时纳入本级优质资源库。

四、成果标准

(一)课例

1.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课例。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解决学科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的课堂教学案例。重点是将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作为内容、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及学习方式转变。

2.移动终端课例。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移动终端技术,将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作为内容、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努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探究学习能力,促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及学习方式转变的案例。

以上两项均包括课堂教学实况录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等方面内容。

3.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是指在每位学生均拥有一台数字化终端设备的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环境下,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自主学习和主动学习,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新型教学方式。参赛作品应是完整反映一节优秀课的教学设计与课堂教学效果的信息资源包。

4.新技术新媒体创新案例(如机器人教学课例、3D打印等)。

制作要求:

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报送的课例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主要教学环节应有字幕提示。课例视频采用常用视频文件格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须一并报送。作品总大小不超过700MB。

(二)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案例

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案例是指面向教育部“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教学点征集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提高教学质量的课例。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解决学科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的课堂教学案例。包括课堂教学实况录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等方面内容。

制作要求:

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报送的课例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须一并报送。课例视频采用常用视频文件格式。作品总大小不超过700MB。

(三)课件 1.多媒体课件。指基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根据教学设计,将特定的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教学手段有效呈现的应用软件,目的是辅助教与学,并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可以是针对某些知识点,也可以是一课时或一个教学单元内容,制作工具和呈现形式不限。单纯的教学媒体资源以及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不属于课件范畴。

2.移动终端课件。指利用移动终端的多媒体交互性,将图、文、声、像等多种表现方式有机结合,表达和传递教学内容,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进行教学设计的作品。作品应能在iPAD、Android PAD等移动教学设备上运行。

制作要求:

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采用常用文件格式;作品大小不超过700MB。请将作品打包压缩成RAR或ZIP格式上传,所报作品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网页形式作品可用通用Web浏览器浏览,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

(四)微课

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微视频课程。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录制的批注讲解视频。

制作要求: 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还需提交教学设计、任务单以及进阶练习等相关资源),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flv、mp4、wmv等),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总大小不超过100MB。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

(五)教育教学软件

教育教学软件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与通信技术设计开发的,支持或辅助学生、教师和管理者完成特定教育教学任务的工具类软件系统。包括课件制作工具、学生自主学习工具软件、教学平台、教育管理平台、教育教学评价系统、教育教育资源管理系统、仿真实训软件、教育游戏等。

制作要求:

报送的教育教学软件应具有明确的教育教学设计目标,符合教学需要和学习者特征,具有教育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应提供软件设计说明文档及使用说明文档。在目前主流的计算机环境中运行正常,满足安全、稳定和快捷的要求。应提交演示视频(3~5分钟,主要功能操作演示)、应用案例和使用报告。作品总大小不超过700M。单机版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作品总大小不超过700M;网络版在网上报名信息中注明平台网址以及必要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使用说明,相关文档电子版、模拟演示视频一并上传。

(六)培训叙事(以数字故事方式表达)

培训故事是指教师围绕参加本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这个主题,以叙述自己在培训活动中的个人化的内心体验、“问题解决”和“经验事实”为主要内容,能在故事中体现教师个人对培训的理解,诠释教师对培训的感悟,从而促进培训的开展。主要形式为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录制的批注讲解视频,其中可包括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微视频。

制作要求:

报送的培训叙事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flv、mp4、wmv等),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总大小不超过100MB。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应用成果评优。应用成果评优是推进提升工程全员培训、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提高培训效果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通过成果评优发现一批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强的学科教师,建立一支信息技术应用骨干队伍;挖掘一批信息技术应用优秀成果,提升生成性资源质量,充实和更新本级教学资源库。

(二)各级推荐的优秀应用成果应当是申报人亲自设计、制作和完成的。对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成果的,取消评选资格。

(三)优秀应用成果评选工作由省工程办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应根据省工程办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本地成果评优工作。具体评选评审时间和要求由省工程办另行发文。

2.黑神庙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篇二

为培养和造就思想觉悟高、思德修养好、专业素质优、教学业绩佳、管理能力强的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教师,发挥优秀教师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使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提升师资队整体层次,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黑神庙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第一条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凡在本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有旷工行为者;

(4)体罚学生,影响恶劣;

(5)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6)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7)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者;

(8)教学成绩不佳者。

(9)全年事假一月以上者,或病假三月以上者。

第二条优秀教师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上级划拨的先进名额确定各组可评定名额数。

学校目前划分为语文教研组、数学教研组,英语教研组、理化教研组,综合教研组、体育与信息教研组、行政组,后勤组八个大组。有交叉分布属二个组以上的,不重复分占名额,只能在一个组享受一个优秀名额。

2、教师可以自荐申报参加优秀教师评选,也可由教研组推荐人

选。

3、教代会和考核组对自荐参评名单和教研组推荐的名单进行审核,当申报人数小于规定名额时,且教代会和考核组审核通过时,直接公示本参评教师名单。当个人申报人数或教研组推荐人数多于评定名额时,用本法第三条《优秀教师考核积分办法》对参评教师进行考核,以积分作为参评依据,根据积分的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4、教代会和考核组对参评教师进行考核时,每人对参评对象根据本法第三条《优秀教师考核积分办法》进行量化打分,取所有参与考评人的平均分做为该教师的积分。

5、当参评对象也是教代会成员或考核组成员时,不能对自己评分,而由其余人对其进行评分,取其他人的平均分作为该教师的积分。

6、考核结束后,学校工会或办公室公布获得参评资格教师名单,并在校务公开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当次的优秀教师名单,公示三天后,无异议视为通过。

7、确定参评人选后,各获得参评优秀教师的教师在3日完成个人相关评选相关表格的填写和资料的准备,并按规定的时间和份数呈报相关部门。如只评校级先进教师,则资料报学校办公室。

8、考核分数公布后,已经获得参评资格的教师可以在公示前结束前一天放弃本次参评资格,一旦放弃本次参评资格,则此后三年内的任何评优资格也不再享有。如有放弃参评资格的,则由本组积分高的教师顺次递补,如本组尚无有积分的教师,则由本组迅速推荐名单或本组人员自荐参评。倘若第二次推荐或自荐的名单少于本组评定名额,且教代会和考核组一致通过,则直接再次公示参评名单。倘若第二次推荐或自荐的名单多于本组评定名额,教代会和考核组通过积分办法评出参评名单。

第三条优秀教师的积分办法

1、教学工作考核(10分)

①德行修养:注重形象,言行举止大方,穿戴朴素,文明有修养(2分)。

②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挖苦、不体罚学生(2分)。

③育人工作:注重教书育人,用正确的思想教育学生,学生进步大(2分)。

④教学能力:学生认为教师能优秀地上好每一节课,耐心辅导

每一个学生,师生互动性好,能认真批改作业,学生认同率较高(2分)

⑤课堂教学:坚持上好每节课,无空堂、迟到、早退、中途离堂、接听手机、中途会客等现象(2分)。

说明:只要有体罚学生现象,学生及家长对教师教学有突出不良反映并得以证实,此项不得分。

2、师德师风考核(15分)

①思想修养:阳光向上,心怀坦荡,不发牢骚,一身正气,树立榜样。不向学生传播反动言论,不向学生描述社会黑暗面。(3分)

②工作态度:服从分工,勇挑重担,工作踏实肯干,不搞花架子,较扎实地完成各项工作。(3分)

③顾全大局: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声誉,能从大局出发,不说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话,不做不利于学校发展的事。

④热心公益:关注学校大小事务,积极投身学校建设和各项检查资料的准备,积极参与学校管理。(3分)

⑤廉洁从教:在工作中无乱收费行为,无收费补课行为(3分)。

3、出勤及工作量考核(15分)

①工作量:能满负荷工作,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有不足相应打折(5分)。

②出全勤(10分):

一年或一学期中有旷工一天以上一次的此项不得分。

事假一天,扣1分,事假半天扣0.5分;病假一天扣0.5分,病假半天扣0.2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旷课一节扣1分;旷工一天扣10分考扣完为止。学期先进教师以学期考勤计算,优秀教师以考勤计算。

4、常规教学:(20分)

①制定教学计划(4分)

②备课(4分)

③上课(8分)

④作业的布置和批改(4分)

5、教学效果考核(40分)

①知识技能传授(5分)

②学生能力培养(5分)

③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5分)

④学生个性发展(5分)

⑤平均分或工作效果(10分)

平均分考核积分规则:

有教学成绩的,都要以可比成绩参与平均分考核。如只教一种类别班级的,取所有班级的平均分为平均分积分参与排名;若同时兼任不同类别班级的,先求不同类别班级的平均分,再将两类班级的平均分的均值参与排名,作为该教师的平均分积分依据。

可比教学成绩积分规则如下:

同类班级有四个的,平均分排名的第一、二、三、四名,积分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

同类班级有三个的,平均分排名的第一、二、三、四名,积分分别为10分,7分,4分。

同类班级有7个的,平均分排名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名,积分分别为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4分。

同类班级有6个的,平均分排名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名,积分分别为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

既有教学成绩,又兼任无可比成绩学科的教师,一律以可比教学成绩的平均分参与排名考核记分。

任音、体、美、劳等课程无可比成绩学科的教师,按工作效果考核,根据人数,用2:7:1的比例分别记8分,6分,4分。

若同一教师兼任不同学科,且均有可比成绩的,以最有利于该该教师的学科平均分排名参评,但平均分和及格率必须为同一年级同一学科。

⑥及格率或敬业精神(10分)

及格率考核积分规则:

教学成绩的平均分和及格率均列最后一名的教师取消参评资格。

有教学成绩的,都要以可比成绩参与及格率考核。如只教一种类别班级的,取所有班级的及格率为及格率参与排名;若同时兼任不同类别班级的,先求不同类别班级的平均及格率,再将两类班级的平均及格率的均值名次作为该教师的及格率参与排名,作为该教师的及格率积分依据。

可比教学成绩及格率考核积分规则:

同类班级有四个的,及格率排名的第一、二、三、四名,积分

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

同类班级有三个的,及格率排名的第一、二、三、四名,积分分别为10分,7分,4分。

同类班级有7个的,及格率排名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名,积分分别为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4分。

同类班级有6个的,及格率排名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名,积分分别为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

既有教学成绩,又兼任无可比成绩学科的教师,一律以可比教学成绩的及格率参与排名考核记分。

任音、体、美、劳等课程无可比成绩学科的教师,按敬业精神考核,根据人数,用2:7:1的比例分别记8分,6分,4分。

若同一教师兼任不同学科,且均有可比成绩的,以最有利于该该教师的学科及格率排名参评,但平均分和及格率必须为同一年级同一学科。

第四条、优秀教师评比排斥条件

此款作为第一条第五款的补充条件。

1、教学成绩的平均分和及格率均列最后一名的教师取消参评资格。

2、在同一类班级教学,最低平均分比最高平均分低10分(含)以上者,无参评资格。

3、或最低及格率低最高及格率20个百分点(含)以上者,无参评资格。

4、若同类班级中的最高平均分、最低平均分和最高及格率、最低及格率属同一任课教师,则不受此限。

对于同时任不同类别的班级的教师,则将其不同类别班级成绩在同类班级的成绩中作比较,只要满足上面的条件,亦可判定无参评资格或不受限制。

第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教代会和考核组。以后随班级的增减或执行中的新情况,可以修改相应的积分规则。

3.罗埠镇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篇三

评选暂行办法

校政字[2009]96号

为充分肯定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的工作业绩,大力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和服务质量,推动我校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队伍,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学校决定开展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并在每年的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教学院(部)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2.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受到学生好评,学生评教不低于85分,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5.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所在教学、科研团队工作并做出一定的成绩。

6.近3年教学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处级单位从事党政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教育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良好,纪律严明,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真正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认真钻研管理业务,探索管理工作的规律,进行规范化和现代化的管理。积极开展管理研究,写出高质量的管理论文或经验材料,管理研究成果突出。

5.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三、评选办法与程序

1.“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每学年度评选一次。2.学校成立“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3.“优秀教师”按各教学院(部)在职专任教师的5%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全校教育管理人员的5%评选,党群、行政、教辅、后勤部门以党支部为推荐单位,学院(部)、科研院所以党总支为推荐单位,10人以下的党总支(支部)可推荐1人。

4.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每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党总支(支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

5.各党总支(支部)应成立由教职员工组成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小组,在评选时可结合学年工作总结,广泛吸取群众意见,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出参评人选。

6.各党总支(支部)向学校人事处递交候选人申报表和有关附件材料(获奖证书、教学、教育管理研究论文等),经初步审核后,提交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推荐出初步评选结果。

7.初步评选结果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并予以公布。

四、奖励办法

在每年的教师节期间,学校对获得“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及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校报及宣传栏内公布获得荣誉者基本情况,介绍其先进事迹。

五、附则

1.原则上从获得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者中推荐一定人数参加省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4.罗埠镇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篇四

为进一步巩固实习成果,在教育实习过程中有效激励学生,加强实习后期工作的管理,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3—2014实习工作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14届(2010级)集中实习(即“国培计划”、校级集中和学院集中)实习学生和参加实习指导的教师。

二、奖项设置

根据学校要求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名额不超过学院实习学生总人数的1%,优秀实习学生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实习学生总人数的3%,优秀实习生必须从集中实习(即“国培计划”、校级集中和学院集中)评选要求,我院优秀名额为:“优秀指导教师”2名;校级“优秀实习生”6名;院级“优秀实习生”6名。

三、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指导教师”

1、遵守教学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2、对实习学生认真负责,指导意识强,有完整的教学实习指导方案。重视教学改革,实习效果好,所带的实习学生受到实习单位好评。

3、能够出色完成实习任务,精心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技能操作,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受到实习生的一致好评。

4、在学生实习期间参与接送实习生,实习巡视工作的教师优先考虑。

(二)“优秀实习生”

1、自觉遵守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个人修养;

2、学生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实习成绩优秀;

3、谦虚谨慎,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尊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人员,能起到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

4、能根据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勇于创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实习效果显著;

5、评选校级优秀实习生,实习期间担任实习小组负责人优先且实习期间积极配合学院实习工作者优先(如:按时按量按质上交实习简报、定期与本地实习生沟通交流、帮助辅导员完成实习具体工作等)。

四、评选方法

(一)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广泛征求实习生意见,并经院评议推荐。

(二)优秀实习生:以试讲小组评议为基础,广泛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并经学院评议推荐出6名校级优秀实习生和6名院级优秀实习生。

五、奖励

凡被评选为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者,校级荣誉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院级由本院颁发荣誉证书。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实习领导小组

5.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办法 篇五

一、基本情况

1、省学科带头人:区下达我联校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小学、幼儿园各1名。实际申报0人。

2、省骨干教师:区下达我联校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小学、幼儿园各1名。实际申报小学2人,超出指标1人;幼儿园申报0人。

二、推荐评选范围及对象

省级学科带头人从教学一线的省级骨干教师或省级教学能手或市级学科带头人中推荐选拔;省级骨干教师从教学一线的省级教学能手或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或市级教学能手中推荐选拔。

三、推荐评选条件

⑴省级学科带头人: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15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5年以上;小学(幼儿园)应分别具有小学高级职称;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善于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学生;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作过两次以上区级以上公开示范课或教师培训讲座(授课);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扎实教学基本功和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持有英特尔培训合格证书;教育教学观念新,带头参加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农村学校教师须有区级以上论文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⑵省级骨干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3年以上;小学(幼儿园)应分别具有小学一级以上职称;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善于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学生;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成绩优良;持有英特尔培训合格证书;教育教学观念新,带头参加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农村(乡镇及其以下)学校教师须有联校(中心校)级以上论文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四、推荐评选原则

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原则是;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2、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

3、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考核成绩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评选中对积极承担镇级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的申报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五、推荐评审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2、联校依据本次推荐评选计分办法进行量化考核推荐,公示后上报区教育局;

六、推荐评选办法

本次推荐评选工作采取定量评价的办法进行,坚持正确导向,紧扣评审条件,实行量化评分,突出竞争推荐,做到公平公正,确保优中选优。

1、定量考核:确定考核目标内容,根据个人申报资料进行量化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初步人选。考核项目为:近5年镇级以上行政表彰,区级以上教学赛讲等级,区级以上教科研论文、著作、成果,镇级以上公开课教学(专题讲座)等项目。对弄虚作假和不积极承担镇级以上公开课教学的申报者,实行一票否决。

2、计分办法:

国家、省、市、区、镇行政表彰×(5、4、3、2、1)+区级以上教学赛讲等级×(10、6、2;<一、二、三等奖>)+区级以上教科研论文、著作、成果×(5、4、3、2)+镇级以上公开课教学(专题讲座)×(8、6、4、2)

评分中,考核材料以近五年的为限。各项内容累计积分。

七、组织工作

1、组建联校推荐评审小组

2、评审组量化考核

3、公示

评选结果经联校校委会审定后,于9月29日前在联校教育博客上公示。

4、公布结果

6.罗埠镇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篇六

浙江省中小学第六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

为组织好浙江省中小学第六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活动办法。

一、评选目的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教育创新理念,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支持新课程的全面实施,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

(二)鼓励广大教师设计制作教具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成果,丰富教学内容,推动全省自制教具活动的开展。

(三)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自制教具和实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鼓励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整合,促进教学仪器新产品的研发。

(五)选拔推荐一批优秀作品参加在我省举行的第八届全国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评选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参评费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育技术中心和省教研室共同组成的评选委员会组织,省教育技术中心具体承办。

三、评选范围、分类

(一)评选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全国或全省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

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二)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1.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学生作品。2.按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

3.按所应用的领域分为:(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2)中学:语文(YW)数学(SX)、科学(K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JS)、信息技术(XX)、音乐(YY)、美术(MS)、体育(TY)、综合实践活动(ZH);(3)其他(QT)[如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S)等]。

四、奖项设立

1.设立自制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2.设团体总分奖和组织奖 3.设自制教具能手奖。

五、申报要求

(一)参评方式

按属地原则,以市为单位参评(以下简称参评市)。请各市教育局落实分管部门,组织选拔、推荐。

(二)参评作品数量

各参评市可推荐不多于25件(其中学生作品不多于5件)的自制教具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同一作者限申报3项自制教具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

(三)对申报材料(作品)的要求

1.申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教师作者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第六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 》(以下简称《教师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学生作者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第六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以下简称《学生作品申报表》,见附件3),全省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能

手申报表》(以下简称《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见附件4)。以上各申报表(可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下载)均需由市级教育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在填写作品申报表的同时,应按“浙江省中小学第六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以下简称《参评作品技术资料》,见附件6)编写有关作品技术资料,制作方法和使用方法应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并注明题图号及相关的结构尺寸。

3.所申报的作品必须是自制教具,并已经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较好的教学效果。申报的各种信息资料包括教具名称、制作者姓名和次序。申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中途不能增加新成员。

4.申报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也可以是就读于普通中小学的学生。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列。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每名申报者都必须实际参与教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学生合作者则应是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所报送的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教具。

5.一个教具名称只对应一件教具,教具名称应与其相应的教具相符;以一组或系列教具为单位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是内容相关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6.各参评市应提交本市开展自制教具活动的情况介绍(以下简称《活动情况介绍》),作为评选组织奖的材料之一。

(四)提交资料的数量及格式 1.数量

(1)各申报者提供《教师参评作品申报表》、《学生参评作品申报表》、《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参评作品技术资料》纸质资料

各2份;

(2)参评市编制《参评作品汇总表》、《自制教具能手汇总表》(见附件5)和《活动情况介绍》纸质资料各1份;

(3)以上所有纸质资料电子文件1套。申报者应提供作品使用案例的活动录像2套。报送《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时,请同时报送候选人电子照片或另附一张与表格同样的照片。

2.格式

(1)文字资料一律用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电子文件名称上注明各参评市和市内序号。文字材料采用word格式,汇总表采用Excel格式,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

(2)申报者提供作品的活动录像,应采用mpgavirm格式,每件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五)提交资料的时间及方式

各参评市将本市的各项申报资料汇总后,于2011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寄送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信封注明“浙江省中小学第六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申报材料”。

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邮政编码:310012,电话(传真):0571-87880804,网址:,电子信箱:jh128405@126.com,联系人:蒋辉。

(六)不接受申报的作品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的作品;

3.造成污染,破坏环境,有害于动植物、文物保护的作品,以及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六、评选条件

(一)教师自制教具作品

1.教学性。符合课程改革的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验动手

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整合方面有所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性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生自制教具作品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自制教具能手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次自制教具活动,未曾授予过省级及以上自制教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历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二等奖以上一次;

2.获历届全省自制教具评选二等奖以上二次。

(四)团体总分奖

按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学生作品奖不计分),分别计入各参评市总分,选取总分最高的三个参评市。

(五)组织奖

1.参评市在组织本地区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发动面广、深入,评选活动程序、方法严格规范,并按照评选办法规定报送自制教具作品。

2.积极参加本届评选活动,参评参展组织工作有序,善始善终。3.在本届全省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七、评选程序

(一)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参评市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主要是资格审查,包括参评资格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初审结果及终评地点、时间、参评教具运送等有关事宜,由评选委员会另行通知。

(二)通过初审的作品名单将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参评作品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向评选委员会具名提出(如实提供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参评条件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各参评市组织相关人员携带全部通过初审的作品实物,参加终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终评,且未向评选委员会说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评选委员会根据初审情况,聘请有关专家,下设若干评选组,制定评选细则,具体负责终评工作。在阅读资料、观看演示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根据评选条件提出获得一、二、三等奖作品的名单,经评选委员会批准确认。

八、表彰、奖励

(一)向获得优秀自制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和自制教具能手颁发证书。

(二)向获得团体总分奖的参评市颁发奖牌。

(三)向获得组织奖的参评市颁发证书。

九、知识产权

浙江省中小学第六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委员会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参评的所有作品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评选委员会提交全部必要的相关资料,在本届评选活动之前,评委会对参评作品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申报者本人应在申请材料中签字同意主办单位根据需要可公开作品的内容(包括制作材料、制作方法、使用方法)或编写相关出版物时采用。

十、展示活动

7.年度小学优秀教师评选演讲稿 篇七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教学方法巧设计》。

在新课程迈入了我们课堂的今天,我们正感受着新课程带给我们的希望,正领略着新课程带给我们的激情,正品味着新课程带给我们的喜悦!新课程强调数学课教学应关注学生经历和探索获取知识的过程,再现数学知识的原型。我们应创造性地灵活使用教材,根据自己和学生实际,探寻一种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概况为九个字:“巧取舍、巧借鉴、巧设计”。

一、巧取舍

在教学《认识11-20各数》时,教材呈现一幅水果图,有些水果我们学生不熟悉,甚至不认识,我大胆地把教材中的水果图,改为学生熟悉的文化用品商店。学生在商店里,认一认,商品的种类;数一数,商品的个数;比一比,商品的多少;摆一摆,商品的顺序。通过实物教学,陌生的变为熟悉的、抽象的变为具体的,使学生能正确认识11---20各数,并能用各数正确表示物体个数。

二、巧借鉴

儿歌有着具体的内容,简洁的形式,明快的节奏,形象、浅显的语言,深受儿童的喜爱。在教学《9+几》时,借鉴《凑十歌》:“1、9是朋友,2、8手拉手,3、7真亲密,4、6一起走,5、5凑成一双手。”儿歌内容充满童趣、情趣,读起来琅琅上口,既复习了10的组成又学会了“凑十法”。

三、巧设计

教学活动应关注学生经历、探索、创新、实践等过程所得到的体验、尝试和机会,为了有利于活动的进行,我鼓励学生在生活中寻找学具,自备学具。如:在教学《有余数除法的认识》时,让学生自带学具,有的带了30个扣子,有的带了30根小棒,有的带了30支铅笔等等。

我提出:30个学具,每7个一组,可以分几组,怎样计算?鼓励学生,用手中学具摆一摆,再交流。

通过动手操作,有的学生说:“可以分5组,前4组每组7个,最后1组2个。”有的学生说:“7个一组,2个不够分1组,只能分4组。”

我提示大家:“分剩下的2个可以丢掉吗?”

学生经过思考讨论知道:剩下2个不可以丢掉。因为我们分得是30个学具,丢掉就是分28个学具了。最后告诉学生:“剩下的2个就是余数,写在商的后面,用省略号隔开。”

我又提出:如果把你的学具平均分给4个学生,每人分几个?还剩下几个?

学生通过独立操作和交流知道:每人分7个学具,剩下2个,不够每位学生分1个,只能剩下2个。

借助学具不但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还锻炼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在动手操作过程中,学生体会到余数的含义,知道分剩下的数就是余数。余数就是不够平均分了,或者不够分一份了。

8.罗埠镇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篇八

空港小学 2014年9月

为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我校接到城阳教育局《关于做好城阳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以后,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照通知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审组组成 组长:李新波

副组长:周相珍、李素华、张学勤

成员:刘丽娜、周华、教研组长

二、评选工作程序及过程

1、成立了以李新波校长为组长的评选领导小组。

2、将评优通知发到学校公共邮箱,老师们学习文件精神。本着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9月3日,首先由个人申报,教研组再推荐,然后结合年度考核成绩,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9月3日,经校委会决定最终推选出优秀教师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3、9月3日-----9月5日,我校将评选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发给每一位老师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三、评选结果

9.罗埠镇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篇九

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评选办法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4]8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评选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贵州省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挖掘、保护和继承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古迹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

第三条 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古迹较为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的建制镇和集镇。

第四条 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能够比较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街区、建筑群、村落和水系等。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历史上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军事要地,或在近代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对我省少数民族发展史具有重要意义且仍保存民族特色;传统产业发展对城市(镇)发展产生过关键性影响,并曾占有重要地位。

(二)城市(镇)格局和风貌仍然保留着特定历史时期的特色。

(三)城市(镇)区范围内拥有一处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六条 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须具备以下条件:

保留历史信息真实,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并具有一定规模。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七条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街区由省人民政府审定公布。申报程序如下:

在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街区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的基础上,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审核后,由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向省人民政府申报。

申报材料由省建设厅会同省文化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对符合申报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街区的,由省建设厅会同省文化厅督促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申报。

第四章 申报材料

第九条 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申报表。

(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资源评价报告。包括:〈1〉申报城市(镇)地理位置、环境条件、规模、交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历史沿革、地方与民族特色和文化价值情况。〈3〉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情况,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建筑群及其环境的原貌保存度、历史年代、现状规模、空间分布、历史价值以及地方特色等情况。〈4〉城市(镇)现状格局和风貌保护特色的情况。〈5〉非物质文化遗产状况。〈6〉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古建筑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重点保护的具体地域范围和现状描述等。〈7〉附图。主要包括位置图(比例尺1/5000—1/20000)、现状图(比例尺1/2000—1/10000)、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图(比例尺1/2000—1/10000)。〈8〉能反映历史文化传统风貌的声像资料。〈9〉专家评审意见。

第十条 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表。

(二)省级历史文化街区资源评价报告。包括:〈1〉所在城市(镇)地理位置、环

境条件、规模、交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历史文化街区在城市(镇)中的位置、规模、范围,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的情况。历史文化街区及其环境的原貌保存度、历史年代、历史价值及地方特色等状况。〈3〉城市(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状况。〈4〉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古建筑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等。〈5〉附图。主要包括位置图(比例尺1/5000—1/10000)、现状图(比例尺1/1000—1/2000)、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图(比例尺1/1000—1/2000)、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图(比例尺1/2000—1/10000)。〈6〉能反映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的声像资料。〈7〉专家评审意见。

第五章 评价标准

第十一条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街区的评价标准由原貌保存度、现状规模、历史价值及地方特色等指标组成。

第十二条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的评价标准如下:

(一)原貌保存度。〈1〉城市(镇)现状格局和风貌仍然保留特定历史时期的特色。〈2〉具有一个以上较大规模历史文化街区,且历史文化街区保留历史信息真实,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地方民族特色。〈3〉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

(二)现状规模。城市(镇)中现存文物古迹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及历史文化街区面积总和达到1平方公里以上。

(三)历史价值和地方特色认证。主要从历史文化名城(镇)形成的历史、自然和人文地理以及城市(镇)物质要素和功能结构等方面进行认证。具体可分以下几类:

1.古都型。以都城时代的历史遗存物和古都风貌为特点的城市(镇)。

2.传统风貌型。保留了某一时期及几个历史时期积淀下来的完整的建筑群体的城市(镇)。

3.风景名胜型。由传统民族建筑与山水环境叠加而呈显鲜明个性特征的城市(镇)。

4.地方及民族特色型。受地域差异、文化环境、历史变迁影响,而显示出不同的地方民族特色或以独特个性特征、民族风情、地方文化、地域特色为城市(镇)主体风貌的城市(镇)。

5.近现代史迹型。以反映历史的某一事件或某个阶段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群为显著特色的城市(镇)。

6.特殊职能型。某种职能在历史上有极其突出的地位,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城市(镇)

鲜明特征的城市(镇)。

7.一般史迹型。以分散在全城各处的文化古迹作为历史传统主要体现方式的城市(镇)。

第十三条 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评价标准如下:

(一)原貌保存度。〈1〉历史真实性。有一定比例的真实遗存,携带着真实的历史信息。不仅包括建筑群及构筑物,还包括蕴藏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存,如世代生活在这一地区的人们所形成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组织结构、人际关系、风俗习惯等。〈2〉生活延续性。这一地区在城镇生活中仍具有重要作用,不仅记载了过去城市(镇)的大量文化信息,而且继续记载着当今城市(镇)发展的大量信息。〈3〉风貌完整性。地区范围内建筑风貌基本一致,在核心区域内没有严重破坏视觉环境和影响历史风貌、割断历史文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二)现状规模。省级历史文化街区规模应达到10公顷以上。历史文化街区规模范围划分应符合历史真实性、生活延续性及风貌完整性的原则,有真实的历史遗存。街区内的建筑、街巷及院墙等反映历史面貌的物质实体应是历史遗存原物。

第六章 监管措施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必须在两年内组织编制保护规划,并按程序报批。

第十五条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安排专项保护资金,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划开展保护工作,确保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第十六条 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及历史文化街区实行动态管理。省人民政府责成省建设厅会同省文化厅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街区规划保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因保护不力而已不具备条件的,撤消其相应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会同省文化厅负责解释。

10.小学教师评选及奖励办法 篇十

为激励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建设一支师德优良,业力精湛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象。

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任职资格,且为学校聘为一级及以上职务的教师。

二、标准。

1、师德优良,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全身心地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2、对所任教学科有较为扎实系统的基础知识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每学年至少能撰写一篇及以上质量较高的科研论文或案例,在全校上一堂优质课或示范课,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4、教师发展性评价为优。

三、评选的方法和程序。

1、骨干教师每年评选一次;

2、学校根据教师的整体情况,公布本评选名额,名额一般控制在任职教师的30%至50%,并把推荐人数按比例下降到年级组。

3、个人申请。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填写申请表向学校提出申请。14、教研组推荐。

申请人在教研组内述职,经本组全体人员通过无记名方式投票,按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在过半数同意的前提下,按从高到低向学校推荐,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可不占指标名额推荐,但必须经过年级组评选,且过半数。

5、校务会评议。校务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结合学校掌握的实际情况及教研组的推荐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

6、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7、学校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及业和骨干组成,一般5-7人,综合各级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听课,申请人述职等形式,进行确定。

8、校长聘任。校长根据骨干教师审定委员会的审定结果,将这些教师聘任为学校骨干教师,聘期一般为一年。

四、奖励。

1、给予每月100元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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