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卫生奖惩制度

2024-08-15

宿舍卫生奖惩制度(共10篇)(共10篇)

1.宿舍卫生奖惩制度 篇一

员工宿舍卫生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宿舍卫生管理,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提高宿舍卫生整体水平,公司特制定宿舍卫生奖惩制度如下:

(一)、惩罚

1、室内有无异味,按严重情况罚款5-10元。

2、被子叠放整齐,且按要求摆放,床铺乱者罚款5-10元。

3、床单、被子及枕巾干净无油污,脏者罚款5元。

4、床下鞋子、脸盆等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死角,不合要求者罚款5-10元。

5、地面清理干净,物见本色,无卫生死角,不合要求宿舍罚款相关人员10元。

6、纸篓内垃圾不超过纸篓的2/3,否则罚款5元。

7、玻璃、窗台、窗帘保持干净,否则罚款5元。

8、橱柜表面无尘积,且物品摆放整齐,否则罚款5元。

9、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确保所有电源的关闭,否则罚款10元。

10、禁止随意移动、拆卸、调换、多占床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20元罚款。

(二)奖励

1、每次卫生检查将评出“卫生标兵”一名,连续三次获得卫生标兵将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及一定物质奖励。

2、连续六个月检查结果均为优秀者,公司将给予该宿舍100元奖金或物质奖励。

3、管理部根据员工宿舍表现情况,每年评出优秀室长及优秀室员,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揭发同住成员违法乱纪行为的,一经证实,将根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说明:

1、惩罚款项每次都做认真登记并本人签字。

2、奖励物品的资金来源为惩罚资金。

3、检查卫生时检查小组配合工作。

4、物质奖励为卫生纸、牙刷、牙膏、肥皂、洗衣粉、毛巾、床单、枕巾、奖金等生活用品。

2.辅导员入住宿舍考评、奖惩制度 篇二

一、学校建立健全辅导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考核。通过辅导员定期述职、自评、师生民主评议、校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量化评估和党校专项检查、考评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对辅导员的德、能、勤、绩做出评价。

二、辅导员由学校组织部、学生工作处和所在党支部负责考核,着重考核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以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绩。党校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优秀辅导员,授予校级“优秀学生政治辅导员”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专职辅导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提职晋级的直接依据。兼职辅导员的考核结果,是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对兼职阶段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

四、辅导员考核主要有日常考核、学期考核和考核。新任职辅导员工作满一年后,要向学校提交述职报告。辅导员考核成绩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3.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篇三

1、目的

为加强职业卫生检查力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激励干部职工遵章守纪,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所有单位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对相关问题负责提出奖惩的建议。

3.2公司职业健康领导小组负责对相关问题按规定进行奖惩。

4、任务要求

4.1职业卫生检查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基本任务是:

4.1.1发现和查明各种职业卫生隐患,督促整改;

4.1.2监督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2职业卫生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检查外,还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

4.3职业卫生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4.4必须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形式与内容

5.1综合检查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公司、车间、班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公司级(包括节假日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车间级每年不少于12次,班组级每周不少于1次。

5.2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4次,内容主要为职业卫生防护器材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等专业检查。

5.3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工人上岗应对本岗位的防护器材认真检查并进行交接班,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检查。

5.4检查内容

5.4.1生产车间现场检查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5.4.2生产车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5.4.3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5.4.4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4.5各部门、车间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6、隐患整改

6.1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轻微、一般职业卫生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事故隐患所在部门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限期整改。6.2重特大职业卫生隐患,隐患所在部门应当按照上级有关隐患评估的规定和办法及时组织评估,编制隐患评估报告书,报安全部登记备案。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职业卫生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对职业卫生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6.3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重特大职业卫生隐患的评估,编制职业卫生隐患评估报告书,隐患所属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特大职业卫生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治理期限和目标;

b)治理措施;

c)责任机构和人员、经费和物质保障; d)应急救援预案。

6.4自发现重特大职业卫生隐患之日起15日内,由安全环保部将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报上级有关部门。

6.5 有关责任单位对重特大职业卫生隐患进行治理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范、监控措施,防治重特大职业卫生事故发生。

6.6 对严重威胁职工健康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做到“四定”、“四不推”(即定措施、定人员、定资金来源、定整改期限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凡公司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并记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7、奖惩

7.1 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级领导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由总经理与各公司级分管领导签订,公司级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各部门再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与部门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到人;

7.2根据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7.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安全部提出考核意见交职业健康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4.保洁卫生达标的管理与奖惩制度 篇四

一、每天安排的工作必须完成随着业主的不断入住,我们的保洁工作也要跟进了,物业公司对保洁卫生不达标的要扣分(扣款)。如有业主投诉,根据情况(除误告外),第一次的通知作为警告,第二次扣其20元,第三次扣其50元,如总被投诉,本身工作不积极者每次的节假日三薪,就让踏实肯干的员工上。另外,公司将有权辞退。

二、员工离职需提前十五天写辞职报告,如有特殊情况的,要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擅自离职没得到批准的,扣罚当月工资,交出的辞职报告要写清原因。

三、对于工作态度不认真、不负责、指正不改的,公司有权辞退。被辞退者要根据情况,严重的、影响不好的,公司将不付给其当月工资。

四、小区内有喜事、乔迁的,员工不准刻意去参与(离岗),所在区位、所居楼门的员工去帮助打扫卫生,其他员工不得参与,如有离岗去参与者扣发半天工资。

五、楼内员工不要随意离岗、出岗,工作期间不得去办私人的事情。外围人员不要去楼门里休息(在所属区域休息,以免有事找不到),不要睡岗,如有违反者发现后扣发当天工资。工作期间不得酗酒,违反者罚款200元,将其辞退。

六、新员工上岗老员工要起到好的作用,不要把一些不好的信息传递给新员工,否则将被辞退(按条文三执行)

七、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一定要按制定的地点集合、待命,保证你的通讯要畅通。有事请假根据公司的工作情况而定,得到允许后才能休班。

八、员工休息日要自己结合好替岗人员,替岗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去帮助完成此项工作。如发现卫生不合格被罚款,有你们两人自行解决。

以上各条款希望广大员工认真执行、遵守,以便配合领导更好的开展我们的保洁工作,团结一致,为我们的集体争荣誉。此条文也可作为我们的管理依据。

物业卫生检查考核表

一、楼道:各单元楼道进行清扫,扶手擦拭洁净无灰尘、无污迹、无乱张贴。

二、玻璃镜石:各单元窗户及单元门攀无污迹、无乱张贴现象。

三、天面:各单元天面及商铺天面:无垃圾、杂物、地漏口通畅。

四、外围:垃圾桶、果皮箱:辖区内公共垃圾及果皮箱的保洁,并清理垃圾,周围地面干净,无垃圾外溢、无灰尘、无污迹、无乱张贴。

五、公共停车位:地面停车位,地下车库出口及入口,无烟头、纸屑、杂物等,标准线清晰,各类交通标示清洁无积尘。

六、电梯轿厢:各电梯表面清洁护理,地面清洁无污迹、无垃圾、无乱张贴现象。

七、外围:辖区内所有地面的清扫:目测道路无垃圾、无杂物、无果皮、无积水、无死角。

八、绿化带:所有绿化带内杂物、垃圾检拾清扫,无垃圾、无杂物、无果皮,花坛洁净无污染。

九、排水沟:辖区内所有排水沟的清理(定期)

十、信报箱、宣传栏:小区内所有信报箱及宣传栏的擦拭,干净无灰尘、无垃圾、无杂物、无果皮、无乱张贴。

十一、标识牌:辖区内所有标识牌,洁净无灰尘、无污迹、无乱张贴,抽查2-4处。

十二:外围商铺:商铺前无灰尘、无纸屑、无杂物、无乱张贴。

十三:门岗及物业办公室:门岗及物业办公室日日常卫生保洁,无杂物、墙面无灰尘、蜘蛛网、地面无污迹。

5.宿舍卫生奖惩制度 篇五

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本院实际,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定以下制度:

一、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

(一)上岗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具备相应的上岗 证 及其他资格证。

(二)医护人员必须具有医师(护士)执业证、注册证,并在 兵团卫生行政注册备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一)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

单位与职工订立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确定聘用关系。

1、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一般为 5 年。

2、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师人事局备案。

3、聘用者在合同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予 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聘用后无法胜任工作或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者;(3)因聘用者工作责任心原因导致严重医疗缺陷、影响较大的 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发生;

(4)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经教育无效,触犯法律法规,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含)15 天,一年内累 计超过(含)30 天者;

(6)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的。

(7)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8)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者也可与医院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发现医院未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的;(2)依法应征入伍的。

5、订立聘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

(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 金 3 万元。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含组织培养学习等费用)。

(二)聘用人员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胜任工作; 身体健康,无明显疾患,年龄在 28 周岁以下(特殊情况者除外); 持有教委认可的中等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具有执业资格证 书者予以优先。

(三)招聘程序:被聘用者本人申请,医院办公室审查,护 理部组织专业考试,院领导面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

(四)聘用办法:录取后试用期为 6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 格者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正式予以聘用。医院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其本人签订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一)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录用,即分配至相关科室,纳入科 室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级卫生行政 部门及我院制定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三)专业技术人员同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 核,由所在科室负责考核,评出考核等级。考核结果与合同续聘、工资、奖金、晋升晋级挂钩。

(四)聘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 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内容;

2、聘用合同期限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双方即终止 聘用关系;也可根据医院、聘用者双方实际情况及聘用者考 核结果,决定续聘与否,但续聘年限最多不超过 10 年。如聘用者 连续二年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资格证,即不再续聘。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 金;

2、聘用者与医院解除或终止合同,都必须办好工作交接手续,离院不得带走医院科技成果、内部资料、设备器材,违者责令赔 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由医疗质量与业务考核小组负责制定业务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科室负责人分 配。

(二)根据医院卫生服务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安排各类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业务学习,定期进行考核 检查。

(三)各科室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业务学习计划 由负责人制定,并上报办公室备案。

(四)每季度以各科室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三 基”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时间为季度末(四十岁以下必须 参加,外出进修者除外),试题以临床多选题为主,考试形式为闭 卷笔答。学分成绩由护理部汇总、登记、备案,作为年终业务考 核的一部份。

(五)考核的原则:客观公正、全方位、制度化、效率原则。

(六)考核的具体方式:直接领导考评、同行考评、下属考 评、自我考评、组合考评。

(七)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 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根据医院工作特点,制定量 化的考察要素,建立健全简便、易操作的考核系统。医院负责对 各科室责任人的考核工作,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科内考核工作。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奖惩

(一)医院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授奖: 记功授奖等级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 金等,记功等级由院领导组织人员统一审核确定。

1、保护医院财产物资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业绩突出,为医院带来明显效益者。

3、对医院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医 院带来明显效益者.4、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医院楷模者。

(二)医院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记过处罚等级有: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记小过、记 大过、开除等。若职员行为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 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医院有权起诉;所有人员的奖惩记 录,均纳入医院考核内容。

1、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违反医院财务制度者。

2、玩忽职守、责任丧失,屡教不改给医院形象、业务、效益 带来损害者。

3、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6.长城乡卫生院职工奖惩管理制度1 篇六

为强化我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二、奖励

1、奖励的方式:经济奖励。

2、获奖标准。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3)检举违规或损害卫生院利益的行为。(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医院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卫生院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职工表率。(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8)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10)医德高尚,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11)集体观念强,顾大局识大体,爱岗敬业。(12)全年无迟到、早退、旷工。

(13)服务态度好医疗技术过硬,受到群众褒奖。

(14)医患关系和谐、同事关系融洽,不搬弄是非负面引导破坏团结。(15)工作积极性高、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执行力强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临时指令性工作和本职工作。

(16)考核周期内无差错事故发生。违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能知错就改,认识到位、态度端正。

(17)劳动积极任劳任怨,率先垂范。

3、奖项奖励办法

“优秀护士”、“服(1)年度奖

医院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务标兵”、“优秀科主任”、“先进个人”、“先进公共卫生工作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院长提名院务会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2)月份奖

医院每月由院长提名院领导班子组织评选,对本月内工作积极、表现特别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3)举报奖

医院每位工作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对医院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违法乱纪等行为向院领导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院长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

4、奖励标准

(1)“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奖励金额为2000—2500元不等,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

(2)“先进个人”奖励金额为1200元;(3)“优秀护士”奖励金额为1500元;(4)“服务标兵”奖励金额为1000元;(5)“优秀科主任”奖励金额为1600元;(6)“先进公共卫生工作者”奖励金额为1500元。(7)月份奖奖励金额每次50—200元。(8)举报奖奖励金额每次50—200元。

三、惩罚

(一)、惩罚项目:惩罚包括通报批评、罚款、待岗。

1、批评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1)工作时间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差错,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3)不按规定着装。(4)工作时间吃零食、干私活、睡觉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5)8小时外或轮休、假期期间手机关闭,失去联系的。(6)药品、个人物品、办公用品码放凌乱。(7)工作期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看于工作无关书刊。(9)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不按要求打扫环境卫生。(10)科室卫生、个人卫生脏乱差。

2、罚款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处理(1)迟到或早退按考勤制度处罚。(2)旷工按考勤制度处罚。

(3)工作人员因类似过失受批评达两次者罚款100元。

(4)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脱岗)者,按迟到、旷工处理,诱发医疗纠纷者负全责。

(5)非本职工作,同事需要协助而不予协助者罚款50元。(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50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100元,并诫勉谈话一次。(7)同事吵架斗殴者各罚款100元。

(8)调查了解问题时不如实反应,包庇隐瞒、欺上瞒下者罚款100元。

(10)无事生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一经查实罚款200元。(11)在单位赌博(玩麻将)、酗酒(单位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罚款100元。

(12)不按时完成指令性工作者罚款5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能按时完成者罚款100元。

(13)私自借出、挪用公款者,限期归还并处借出、挪用公款相同数额的罚款。

(14)私自收费者,处私收金额2倍或50-100元罚款。

(15)多收、少收费者,处多收、少收金额2倍或50-100元罚款。(16)违规操作未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3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元;诱发医患纠纷的罚款100元;导致医疗事故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7)不履行岗位职责罚款50元。(18)值班期间私自离院罚款150元。

(19)发生医患纠纷或患者投诉一次罚款50元;年度内累计两次及以上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20)不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和医院规范性要求和规定罚款100元。(21)下队工作期间酗酒赌博罚款100元。(22)向患者索要财物、收受红包罚款50-100元。

(23)不服从医院工作调遣罚款100元,经说服教育任不服从的按待岗处理。

(24)利用工作之便出具假证明,乱盖章、乱开发票,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四、奖罚实施

7.宿舍管理及卫生制度 篇七

1.员工经人力资源部批准的住宿申请单,依照程序办理入住手续。

2.按规定时间宿舍管理员于晚上10:30分将锁宿舍大门,对于非工作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返回宿舍者后果自负。

3.员工要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保持良好的宿舍秩序及干净的卫生环境。

4.遵守宿舍纪律,不大声播放电视、音响等,不争吵、不打架,保持宿舍安静。5.爱护公物,损坏宿舍物品要赔偿,并追究员工责任。

6.员工亲友到访,必须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才可。对一些形迹可疑、来访不明的访客,宿舍管理员有权拒绝探访,探访人员不得留宿,违者将罚30元。7.禁止男、女员工互窜宿舍,保持良好的纪律秩序,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私人休息空间。一经发现者将已处罚50元。

8.宿舍管理员将不定时查房,以加强宿舍治安纪律、清洁卫生管理,员工要给予支持与配合。

9.员工不能擅自互调床位,不能留宿于其它宿舍和留宿外人,如发现将处罚50元。

10.宿舍管理员安排每周“卫生轮值表”并张贴宿舍门背上。卫生值日员每天负责打扫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整齐美观。宿舍管理员检查时如发现不合格者处罚30元。11.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室内摆设美观,不乱摆乱放、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违者将以罚款处理。

12.厕所保持畅通,如发现人为堵塞,其清理维修费由有关住宿人员负责。13.节约用水用电,有良好的安全防火意识。

14.不乱拉接电线、插座,做到人离灯熄,人走电断。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反映、报告,杜绝事故发生。

15.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枪支、毒品等违禁物品。16.注意提防盗贼,有良好的治安防范意识,出入宿舍要关门,贵重钱物要自行保管好,否则公司不负责财物损失的责任。

17.严禁在宿舍区内吸烟、打麻将、聚赌、搞封建迷信活动等。违反者罚款50元。18.宿舍设施需维护好,出现故障立即向宿舍管理员报修,如属人为损坏造成的,维修费由其宿舍全体人员分摊,希望员工自觉互相约束。

19.每间员工宿舍安装有独立的水表、电表、员工需节约用电、用水,宿舍水电费将由住宿人员平摊相关费用。

20.员工入住期间除事假,其它假期外,连续三天不归宿者公司有权收回住宿资格。宿舍人员各自监督。

21.防火防盗人人有责,宿舍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如有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员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要求员工建立一个“环保大家园”意识,从我做起,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现特制定如下卫生守则,要求员工遵守执行。

1.由宿舍管理员安排每月卫生轮值表,一份张贴于门背后,各卫生值日员每天负责打扫室内的卫生、清倒垃圾等,保持宿舍环境清洁整齐。

2.每人要养成每日一小洁、每周一大洁的卫生习惯。每月中旬为全宿舍卫生大检查,由宿舍管理员进行检查,成绩优良者公布表扬;不合格者按罚款处理。3.宿舍要保持空气畅通,每天开窗、门通风不少于半小时。

4.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不随地吐痰、丢烟头、垃圾等。垃圾要随手放入垃圾袋内,并于及时将垃圾袋清倒。

5.保持床铺整齐、清洁,床上不能摆放其它杂物。员工起床后要将被子成正方形折好,枕头放于被子上面;被子、枕头放于床头一方,蚊帐靠墙挂放好或收叠好;床铺、蚊帐要勤洗,床前不能挂放布帘,有碍于宿舍整齐美观。6.鞋子不能乱摆放,要成一直线地摆放于每人床下;鞋头向外,从左到右、由高到矮地排列。

7.面巾、口盅、牙膏、牙刷、杯子规划统一地摆,并方向一致。8.桶、盆统一叠放,并固定位置摆放好。9.不能在墙上乱涂画、乱张贴(包括广告画)、乱挂、乱丢衣服、袜子等。10.桌椅摆放恰当位置,桌面整齐无尘。

8.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八

为营造我院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发挥宿舍文明育人功能。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一、卫生责任制度

学生宿舍卫生实行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委会(主要为班长和卫生委员)、宿舍长五级管理。党总支副书记和团总支书记不定期深入宿舍检查卫生情况,辅导员定期深入所负责年级(班级)学生宿舍督促卫生清扫,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班委会要切实组织本班学生宿舍的卫生清扫工作,宿舍长要带领全宿舍成员搞好本宿舍卫生。

二、值日及大扫除制度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和大扫除制度,要坚持做到一日一清扫,一周一次大扫除(时间为每周四)。宿舍长负责将值日表、评分标准、学院管理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值日生按卫生标准打扫好整个房间的卫生,同时督促宿舍的每位成员整理好自己的内务卫生。

三、检查评比制度

1、宿舍卫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检查方式。全院卫生大检查定于每周四中午,参加人员包括辅导员、学生会干部及班级卫生委员。公寓中心卫生检查则为不定期检查。

2、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最终得分由学院大检查得分(60%),院领导、辅导员抽查得分(40%)最终按比例规定得出并评出A、B、C、三档。

四、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奖罚措施:

1、对于一个月内连续三周卫生成绩得A的宿舍,上报团总支老师给予表扬。

对于在一个月内无论学院检查,公寓中心检查均为A的宿舍,授予“机电学院AAAA级文明宿舍”的锦旗,并在宿舍内悬挂一个月,以示鼓励。

2、对于卫生成绩连续两次得C的宿舍,上报团总支及辅导员老师,对宿舍内所有成员在学院内予以通报批评,给予班级卫生委员、及班长口头警告处分,并相应在综合测评中扣分。对于一个月内出现三次C的宿舍,(范文网 )或在公寓中心简报中出现为“最差宿舍”、及因违规被通报的宿舍,上报团总支老师,建议降低综合测评德育评定或延缓入党发展阶段。

3、对于在同一周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宿舍被评定为C的班级,由班长及卫生委员向其辅导员做出书面解释,并制定出改进措施,若未有改善,追究其班长及卫生委员的责任。

4、对于违规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卖东西、使用违规以及劣质电器(如插排、吹风机、热得快等)的同学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学生手册》和《公寓管理规定》分别给予不同处分并在学院内部作出检查。

六、检查结果的运用

1、宿舍卫生检查结果要在班集体考核、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体现,对于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宿舍,要在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扣分,对长期保持宿舍卫生的优秀宿舍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对于因违规而被学院及公寓中心通报的宿舍及同学,综合测评德育评为B级。

2、综合测评的卫生成绩是依照学生会平时的卫生检查结果以及公寓中心的公寓检查结果来评定的。其中公寓中心检查成绩占50%,学生会检查占50%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补充说明:

9.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九

2.员工一律凭本人员工证出入,任何人无权带领外人进入公司宿舍私自留宿。违者罚款50元人次。

3.员工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查出私自调换的,将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如确有需要,可向前台提出申请,前台研究实际情景进行调换。宿舍管理员重新进行换房后的物品清点工作。

4.申请入住宿舍的员工,无论入住与否,都必须交纳每月的房管费.

5.员工必须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装置(空调.门窗.床桌.及公共区内饮水.用水设施),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员工不能擅自更换门锁,如确需要更换修理应与宿舍管理员联系。

6.宿舍区内过道,请勿乱扔纸巾.垃圾以及乱吐.乱泼等。为保证整齐,请在公司指定位置晾晒衣物。

7.宿舍内不得私自拆御电器装置,接驳电源,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烹饪食物,违者除没收相关物品外,将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8.严禁擅自开启电表箱。如短路或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请专业人员维修。人为损坏电表.电表箱,除承担维修费用外,对当事人将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9.宿舍内电负荷已经专门设定,超负荷使用会自动断电。

10.请讲究个人卫生,房内应当整齐.干净无异味。每日将垃圾废物等送到指定位置存放。

11.员工居住,必须注意公德,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吵闹.斗殴等不正当行为。禁养宠物,如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12.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消防意识,不可乱动.搬.移宿舍区的消防装置,如发生意外,必须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全力抢险,减少损失。

10.村卫生站2012年奖惩制度 2 篇十

一、开会迟到一次扣5.00元;

二、开会缺席一次(包括请假)扣20.00元;

三、各类报表迟报一种扣5.00元;

四、各类报表漏报一种扣10.00元;

五、当月出生儿童次月漏报一人扣3.00元;

六、孕妇漏报一例扣5.00元;

七、产前检查少于3次,产后访视少于2次扣2.00元;

八、未护送孕产妇一次扣3.00元;

九、0-7岁儿童建证建卡率小于98%当年扣20.00元;

十、“四苗”全程接种率小于90%、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小于85%、首针及时接种率小于75%当年扣50.00元;

十一、合理医药当年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扣20.00元;

十二、未积极参加与公共卫生管理相关工作的当年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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