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注册流程

2024-09-08

工商登记注册流程(精选8篇)

1.工商登记注册流程 篇一

一、名称预先核准

1、直接到县(市、区)工商局注册登记场所办理属本级核准的企业名称核准登记的,当场作出核准(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驳回(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的决定。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请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就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上级审批。

2、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了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自收到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提交的申请材料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视为新的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在六十天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三、企业登记

1、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的,当场予以受理,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决定,发给《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2、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爱理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3、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办理。企业登记机关发给《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4、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书面告之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5、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请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企业登记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上级审批。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四、办理国地税登记(公司起立之日起30天内)

2.工商登记注册流程 篇二

关键词:公证,工商登记,公司,证据

由于工商行政管理制度本身具有的局限性、中介服务市场冗杂以及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意识的缺失或法律意识的淡薄,虚假登记材料经常出现在工商登记活动中。在工商登记活动中引入公证前置程序,是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文拟就在工商登记中可能涉及的公证种类及相关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公司章程公证

公司章程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司的申请,依法证明公司章程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司在进行设立登记、章程变更登记时,如果股东不能亲自前往工商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登记事项时,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经过公证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从而保证上述重要法律文件的真实性。

二、股东会以及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公证

工商登记部门在涉及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如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出资方式、变更出资时间、变更公司类型、更经营范围等相关登记事项时均需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实践中,假冒股东签名通过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的现象十分突出。此时如果有公证员的介入,由公证员负责股东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审查,则可在很大程度上保障该决议在内容及程序上的真实合法性,减轻因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登记造成的损失。

股东会的主要内容即表决,而我国各类重要投票表决的计票、监督等,在习惯上都由公证员承担。公证员在办理股东会(股东大会)公证中,主要是审查股东身份、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如时间、地点、主持人、通知发布、出席人数等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表决是否准确无误。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在此类公证中,公证员可以先对会议召集人将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的通知送达全体股东的行为办理保全送达证据公证,然后再对股东会议办理公证。再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我国许多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大会或公司创立大会常常有公证员的参与,公证员在其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障了相应重要法律行为的合法性。我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76条规定:“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1)年修订)》第7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三、授权委托书公证

法人、合伙企业等在工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事项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往往很难亲自到场办理。此时,代办人是否得到了真实的授权很难认定,如果由于委托书在法律上存在瑕疵而造成登记错误,登记机关难辞其咎。因此,在涉及企业一些重大事项的变更登记时,一份经过公证员合法审查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书,无论是对登记部门还是企业本身的利益都能提供更好的保障。

四、股权转让协议公证

完备的股权转让制度能有效地促进公司资本的流通、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实现股东投资目的。但是在涉及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实践中,公司提供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真实合法性往往难以保证。如果对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公证,由公证员对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和签订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则能为相关登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目前,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是公司诉讼中的主要案件,案件涉及问题集中在股权转让侵犯优先购买权、违反法定程序、股权转让人出资不实或以自行处置公司资产进而抽逃出资等情况,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在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问题上,甚至常常会出现假冒股东签名通过股权转让协议的情况。而公证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保证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如果公司登记机关在股权转让进行变更登记之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将公证作为公司股权变更登记的选择性前置程序,那么公证员将会要求合格的委托人、股东、转让人和受让人到场分别签署委托书、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从而保证上述重要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其次,公证的另一个基本职能就是保证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公证员作为专业的法律执业者首先必须经过司法考试,并经岗前培训,才能获准执业,从素质上保证了公证员能够担负起工商登记前置实质审查的责任。而审查则根据《公证程序规则》和其他相关法规规定,依据特定的法定程序进行,不由公证人员随意而为,以此保障审查的质量。公证员在审查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性时将着重从出让人的主体身份、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内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股权转让后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股权登记过户条件及其违约责任等多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查。严格的审查能够保障协议从程序到实体上的合法性,从而保证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实践证明,公证制度在预防股权转让纠纷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制度优势。

五、保全证据公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行政相对人不配合或执法证据难以留存、可能灭失的情况。此时办理一个保全证据公证,由公证员来收存和固定证据,就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消除各种纠纷隐患,防患于未然。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应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提取、收存、验证和固定的活动。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保全证据公证可以以其强有力的证据效力为工商执法活动保驾护航。

(一)现场执法保全证据

在工商局及各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时,可能会遇到当事人拒不配合,先后撤离现场的情况。若当事人又对行政机关调取证据的过程和内容予以否认,则对行政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极为不利。为了使执法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可以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员能够对现场情况进行详细的工作记录,对证据保全过程进行拍照及全程录像。通过公证调取证据,不仅可以有力地说服当事人,避免当事人提出不合理的申辩,进入诉讼程序也可以免去诸多举证或质证环节,节省行政和诉讼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二)保全网络证据

由于现在网络成为收集信息的快速通道,虚假信息也顺势挤上了这条“高速公路”。很多企业的商标、名称等信息被大量冒用,合法利益受到严重侵害。但由于网络内容不停变化,被发现后删除也方便,因此工商部门在查证、举证时都比较困难。这种情况下,公证处通过“网页证据保全”等公证固定证据,工商部门即可据此进行严厉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公证加强工商部门调取证据的证明力,对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当事人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三)保全送达文书证据

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遇到因当事人不配合而使法律文书无法正常送达的情况怎么办?公证送达可以顺利破解法律文书送达难题,保证办案时效和办案质量。这里的公证送达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时,同时邀请公证人员一同前往,一旦发生当事人拒签情形,执法人员当即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实,并由公证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作证,而后将执法文书留置于现场,同时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保全依法送达事实证据,从而完成送达程序的一种送达方式。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将作为处罚文书送达的法律依据。

六、股权继承公证

股权继承不同一般财产的继承,包括两类: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的股权继承。其中因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性和人合性的特点,其继承要比股份公司复杂得多。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去世后,其所享有的股权中的财产权当然由其继承人继受取得,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而股东资格的继承则要看章程对其有无特殊限定,无限定时方可发生继承。随着《公司法》的进一步实施,私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和个人股东的不断增多,股权继承将会逐渐增多。

笔者认为,如果将公证与工商部门的各项登记活动有效衔接,不仅能对公证行业本身及工商登记工作均能产生深刻而长远的积极影响,更重要的是能进一步健全现代公司制度,为我国商业活动正常进行提供更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对维护整个社会秩序安全运转发挥巨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1)年修订).

[2]刘文兵.股权公证问题分析.

[3]巴晶炎.规范股权转让完善公司管理.

3.工商登记改革考验税收管理 篇三

此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涉及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主要包括三方面:“宽进”,包括取消最低资本门槛和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理论上可实现“一元注册公司”和“零首付”;“严管”,包括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和加强企业自律及社会监督;“简化”,包括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及资料流程的简化。

这一改革放松了准入管制,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发展。以济南市为例,3月1日以来,在市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比去年同期增长112%,新登记户数增长80%,认缴资本增长200%以上。市场主体的井喷导致纳税人的增加,截至3月27日,济南市共新办税务登记同比增长71%。

同时,准入管制的放松,也给税务机关带来了诸多挑战。

一是税收法律不配套。中国原有税务管理以工商登记为前置条件,以工商登记中的经营范围、资本规模为基础信息,予以税种核定、发票管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税收管理法定依据以及信用约束的税收管理会出现不配套的问题。

二是管理机制不衔接。此次工商登记改革的理念是“宽进严管、社会共治”,而目前税务机关的管理理念还是“以审代管”,在事前就设置较高门槛,对涉税事项从严限制、层层审批,以此来弥补事中事后管理能力的不足。这种理念本身问题不少,导致“事前门槛较高、事中难以管好、事后忙于应付”的局面。工商登记改革后,工商部门放弃了审核职责,使税收管理失去一道屏障,“以审代管”的管理理念和措施將更加难以为继。

三是方式手段不适应。以发票管理为例,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后,企业注册资本参考价值降低,税务机关在发票用量审批上失去一个重要依据,容易引起企业通过虚假注册来骗票虚开、走逃的问题,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带来的发票虚开风险更大。此外,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及资料流程的“简化”也使行业税收管理、所得税核实征收难度加大,比如,“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后,企业开办初期很难准确确定其所属行业。

为应对税收工作受到的冲击,构建适应新形势的高效税收管理机制,需要从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入手,这包括修订管理员制度和户籍监控办法,理清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对涉税事项大包大揽。

4.个体工商户注册具体流程 篇四

个体工商户注册具体流程

企业名称预核准(工商局)--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相应的前置审批手续(海产品应属于卫生局)--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局)--税务登记证(国税局)--法人代码证(技入监督局)--开户银行许可证: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

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货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你提交的资料全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元。办这个证需要半个月,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11.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12.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最后就开始营业了。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有二点你可能比较关心:

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你可能担心自己不会,怎么办?刚开始成立的公司,业务少,对会计的工作量也非常小,你可以请一个兼职会计,每个月到你的公司帮你建帐,二、三天时间就够了,给他200-500左右的工资即可。2.公司的税额:

营业税:销售商品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4%征收增殖税。

所得税:对企业的纯利润征收18-33%的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所得税,做帐很关键,如果帐面上你的利润很多,那税率就高。所以,平常的购买设备都要开发票,你吃饭、坐车的票都留起来,可以做为你的企业运作成本。

二种税的区别: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税,不管你赚没有赚钱,只有发生了交易,开了发票,就要征税;所得税,是对利润征税,利润就是营业额扣减各种成本后剩余的钱,只有赚了钱,才会征所得税。

5.工商登记注册流程 篇五

网上支付申请流程:

网上支付申请流程图示:

请您首先登陆工商银行网站(http:///),找到“注册” 按钮并点击

在您仔细阅读《注册须知》之后,点击“注册个人网上银行”按钮

1012530129黄伟乔 2

请您仔细阅读《注册协议》之后,点击“接受此协议” 按钮

当您进入用户注册页面之后,请您根据提示输入卡号,点击“提交”按钮

当您进入详细用户填写页面之后,请认真如实填写,然后设置您的网银密码,并输入验证码,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按钮

1012530129黄伟乔 3

您可以再次确认您需要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卡号,点击“确认”按钮即完成开通

2.登陆新浪商城了解提供的网上支付主要方式。

1012530129黄伟乔 4 答:(1)付款方式(商城付款不支持U币支付)

新浪商城支持以下付款方式:

新付通、货到付款

新付通:

是新浪商城专门为用户特别提供的支付通道,相信其安全、快捷的特点会成为您进行支付的首选。为保障用户的利益,您购物后的支付货款会首先由新浪商城安全支付中心保管,在您进行确认收货满意后,新浪安全支付中心方才将货款结算给商户,保证交易的顺利完成。

货到付款:

以商家的配送说明为准,一般同城交易可以选择货到付款。

6.工商注册登记调研报告 篇六

(一)行政许可方面:今年,新的登记制度正式实施,但相关配到法律法规制度还未完善,特别是相关的前置审批条件还未出台,在现阶段如何把关相关登记注册门槛,成为当前一个难点问题,一方面从大政方面来讲,想进一步放宽注册条件,“法不禁止即可为”,但在相关政策未颁布之前,我们工商登记工作又不能擅自放宽,因此,出现了两难的工作局面。按照体制改革的要求,食品流可证的办理应移交到食品药品监管局,但目前人员分流、职能调整等工作悬而未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流可登记工作的开展。同时,个别登记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登记需提交的全部材料要求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重点行业是否具有完备的前置审批许可,行政许可是否超时在个别行业登记中把关还不够准确。特别是个别临界行业,各个所把握标准不一,不同时期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还存在。

(二)市场监管方面:这是当前基层工商所面临的最大风险。尤其体现在无照经营、食品安全、高危行业监管上。高危、重热点行业的经营者普遍存在注重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管理现象,前置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颁发前置手续不及时、擅自设定前置指标、频繁换发前置手续等原因,给工商年检、变更、规范前置手续和日常监管带来重重困难。同时,我们个别的工商干部缺乏危机感和责任感,就为造成严重的后果提供了可能。原来我们基层监管执行的是巡查制,今年开始上级要求实施抽查制,但如何抽查、怎样抽查、查到何种程度能算作履职到位,都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困惑。

(三)依法行政方面:由于执法人员水平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在程序违法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可能。例如:强制措施是否使用得当,调查取证过程是否规范,告知程序是否履行到位,各项违法证据是否完备、证据链是否完整。行政处罚是否得当,证据充分不充分、证明力足不足、处罚依据与事实是否完全相符,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等等。再者,能否准确使用自由裁量权也是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执法风险。

(四)消费维权方面:消费维权工作是关系每一位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大事,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繁荣,消费纠纷也相伴而生。当前,我们工作人员在处理消费纠纷时,特别是面对对立情绪急剧的纠纷,在处理上还存在畏难情绪,不能做到完全的履职尽责。

二、履职问题成因分析:

履职问题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

(一)客观方面:1、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备,新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于3月1日正式实施,当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备,特别是前置审批条件目前尚不明确,我们工商人员在具体工作时无法可依、无规可循。2、法律法规分工不明确。因无证与无照存在前后关联性,以前是先证后照,工商人员面对无照经营也是“望无兴叹”,目前是执行先照后证,还是重点行业执行先证后照,尚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定。3、行业自律意识缺乏。经营过程往往追求利润最大化,容易导致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缺失,当前社会信用机制的落后也加大了工商市场监管的难度和不确定性。4、执法手段落后。面对电子商务迅猛发展、食品安全纷繁复杂等形势,一线监管仍停留在“望、闻、问、切”的初级阶段,专业设备与人才的不足导致监管执法能力难以适应时代要求。5、工作强度较大。工商所一个干部监管着片区内成百上千户经营主体,贯彻食品、商广、消保、公交、监管及内务各条线众多要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容易造成疲于应付、顾此失彼状态。

(二)主观方面:1、风险意识淡薄。有些工商干部怕麻烦图省事,在执法中走捷径;有的图一己私利,刻意所为;有的怕承担风险,刻意规避制度规定;有的心存侥幸,有的无知无畏,共同点都是没有树立正确的职业责任感,没有准确地认识权利和责任的关系;2、法制意识不强。有一部分工商干部不加强业务学习,不及时更新知识,干什么工作都凭借老经验或是跟着感觉走。认为不管是白猫还是黑猫,只要能够完成上级布置的目标任务就是好猫。“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3、人心浮动。工商职能划转、人员分流沸沸扬扬的搞了一年多,到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致使工作人员人心浮动,不知道未来何去何从,前途未卜,也为履职到位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三、促进履职到位的对策

履职不到位现象的`存在,不利于工商执法的深度推进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我们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一味地从客观上找困难,而是要主动研究、讲究方法、狠抓落实,克服工商人少事多的困难,真正做到履职到位,强化效能。

(一)树立风险理念,强化责任意识。要让干部清醒认识到:想免于“问责”就必须“尽职尽责”,只有责任的切实履行才有是防范履职风险的保证。要强化干部思想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塑造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洁的理念。更新执法理念,认识到“监管≠查案”,把监管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督促市场主体建立和实施自律管理制度上;“执法≠罚款”,充分发挥行政指导作用,进行警示提醒;“自由裁量≠随意处罚”,慎重和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的随意性。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养。要充分开展对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从法律法规到办案程序进行全方位学习,要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重点,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案件评选活动及主题征文活动等,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培训、技能大比武等系列活动,以此提升干部业务技能,为规范执法行为打牢基础。

7.工商登记注册流程 篇七

2014年3月1日起, 国务院在全国实施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门槛, 并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办理程序由“先证后照”转变为“先照后证”, 强化了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几个月来, 在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方面成效显著, 各地创业人数激增, 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长。工商登记部门统计的数据显示, 2014年3-6月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440.06万户, 同比增长20.48%, 注册资本7.22万亿元, 同比增长54.37%。据重庆华龙网报道, 重庆市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率先全面实施改革的省市之一, 自2014年1月28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 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 民间创业热情持续高涨, 投资活力明显增强。据统计, 自改革实施以来至2014年6月底, 全市共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11.05万户, 其中企业3.81万户, 同比增长27.56%, 创同期新增数量历史新高;全市新设企业注册资本达1 444.32亿元, 同比增长112.91%, 投资活力明显增强。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工作, 这意味着今后投资办企业, 相关手续会越来越简便, 创业的门槛和成本会越来越低, 新增市场主体数量会越来越多。

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 会计师事务所在过去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论是为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出具验资报告, 还是为企业年检需要提供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都是不可或缺的甚至是不可替代的重要一环。新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会计师事务所尤其是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会带来什么影响, 面对影响又该如何应对, 这是一个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自实施以来, 社会各界对其影响十分关注, 与其关系密切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尤其是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更是如此。实际上,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挑战与机遇并存, 短期来看挑战大于机遇, 长期来看则是机遇大于挑战。

(一) 挑战

1. 验资业务将急剧萎缩。

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除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外, 其他行业均已实行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成立相关行业的市场主体将不再需要向工商登记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这样一来, 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验资业务将急剧萎缩, 尤其是过去以注册资本验证为主要业务的那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将在短期内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 可以说进入了“严寒的冬天”。

2. 年检审计业务将基本丧失。

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后, 一般的企业将不再需要向工商登记部门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而仅以年检为目的的审计报告过去绝大部分由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年检审计报告需求的消失, 将使以工商年检审计为主营业务的相关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面临业务基本丧失的生存考验。

3. 代办工商登记相关业务将遇冷。

新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不仅取消了繁琐的验资程序及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股东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缴足出资期限等诸多限制, 还简化了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手续。工商登记相关事项由此也变得相对简单, 很多以前需要委托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等代办机构从事的代办工商登记相关工作, 创业者现在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自己独立完成。这样一来, 代办工商登记相关业务将遇冷, 以此作为重要业务来源的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将面临营业收入下降的挑战。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短期内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显现。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公告的《关于2014年6月行业月报汇总情况的通报》 (渝会协[2014]86号) , 2014年1-6月全市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对比上年同期数据, 财务报表审计收入下降了7.32%, 专项审计收入增长了43.94%, 其他鉴证业务收入下降了33.36%, 验资收入下降了59.94%, 管理咨询收入下降了70.43%。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和政策的宣传落实, 过去那些仅以验资和工商年检审计相关业务为生的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今后将可能会丧失生存的基本空间。

(二) 机遇

1. 业务转型的契机。

国内注册会计师的业务一直以来以验资和年报审计等传统审计业务为主, 而相关市场竞争激烈。为了生存很多会计师事务所尤其是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甚至不惜以“低价揽客”、“高额回扣”、“出卖审计意见”等手段开展恶性竞争, 这不仅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象大打折扣, 行业的公信力大幅降低, 还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国际“四大”发展很好的咨询等高附加值的非审计业务在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结构中占比还很小, 这也是制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此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虽然将减少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和工商年检审计等传统业务, 但同时却开启了会计师事务所向咨询等非审计业务转型的大门。

2. 做精做专和规范发展的契机。

我国企业发展规模多元化和服务需求多样化, 不仅需要综合实力强和能提供高端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更需要众多能够提供精专优服务的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 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数量不断增多。数量大、规模小、种类多的广大中小型企业, 迫切需要与其地位相匹配的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特色服务。为适应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 更需要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创新发展。此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为打造出内部管理规范、执业质量严格、服务水平精专、社会公信力强、能够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群体提供了历史性的契机。

3. 做强做大的契机。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今后要想在市场上生存和健康发展, 如果不走规范发展的“做精做专”之路, 也可以走合并或被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并购的“做强做大”之路。纵观世界和我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之路, 没有一家不是通过多次并购而逐步发展壮大的。在2013年率先实行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圳, 过去以验资和年检审计为主营业务的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提前体验到了“严冬”。2004年7月在深圳成立的我国第一家个人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马洪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3年11月7日注销, 整体加入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而成为其深圳分所。对于此次并购, 据马洪先生本人在2014年7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的2014年度第二期远程教育培训班上提及, 就是为了应对商事制度改革的影响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而为。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 这种并购案例今后一定会越来越多。通过并购等途径, 我国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一定能“做强做大”, 与国际“四大”的差距也一定会越来越小。

三、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影响的措施

面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带来的影响, 国内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一定要敢于迎接短期挑战, 并果断抓住历史机遇, 从而“做精做专”或“做强做大”。

(一) 迎接短期挑战的具体措施

1. 挖掘股东自发的验资需求。

针对工商登记不再需要验资报告的情况,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仍可引导投资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资出具验资报告, 作为新设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的依据, 并为公司今后的规范治理奠定证明基础。

2. 引导企业对年度报告进行审计, 以增强其公信力。

改革后, 一般的企业虽然不再需要向工商登记部门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但相关财务信息却需要进行主动报告和公示。对于企业公示的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这将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 企业的信用程度将面临重大考验。审计后的财务信息更具公信力, 会计师事务所可大力引导企业进行以增信和减少企业公示风险为目的的审计。

3. 开拓新业务应对代办业务下降。

虽然代办工商登记相关业务将遇冷, 但新的改革简化了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手续,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可像香港的会计师行那样开展公司秘书服务等新的替代业务, 从而应对代办业务下降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 抓住历史机遇的措施

1. 大力拓展非审计服务。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 法定审计市场将可能趋于萎缩, 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而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规模小、人力资源短缺、技术力量相对薄弱、无证券期货资格等原因, 在法定审计市场这片“红海”上将更加趋于劣势。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尽可能保持法定审计市场份额的基础上, 投入各种资源大力拓展管理咨询、内部控制咨询、财务咨询、税务咨询、资金运筹咨询、尽职调查、会计外包、绩效评价、司法会计鉴定等非审计服务市场, 从而实现摆脱“红海” (审计服务市场) 、开创“蓝海” (非审计服务市场) 的发展新格局。

2. 细分市场, “做精做专”。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尤其是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关键是突出服务特色, 真正“做精做专”。要实现“做精做专”,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就要合理定位, 通过深度市场细分, 在一个很窄的市场上将自己的相对竞争优势极致化, 集中资源与精力专注于某一两项特色服务, 专注自己的目标市场, 专注自己的技术专长, 保持并不断提高在一个集中细分市场中的竞争力, 从而在目标客户心目中占据一个特定的位置, 形成有别于其他竞争者的市场、人才、技术和品牌优势。

3. 合并或加盟, “做强做大”。

有一定实力和规模较大的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强强合并或加盟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其分所, 从而实现“做强做大”的规模效应。拟采取“做强做大”战略发展的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 应特别重视合并后的整合尤其是文化方面的整合, 并真正实现“五统一” (即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五方面实现统一) 和完善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

4.“以人为本”, 吸引和留住人才。

不论是准备迎接短期挑战, 还是要抓住历史机遇, 都离不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充分专业胜任能力的人才, 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薪酬、文化和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进行完善, 以形成良好的人才工作和发展环境。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尤其要重视采取各种“以人为本”的措施吸引、培养、使用和留住人才, 这是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根本。

综上,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给国内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带来了巨大挑战, 包括验资业务急剧萎缩、年检审计业务基本丧失、代办工商登记相关业务遇冷。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要勇于迎接短期挑战, 挖掘股东自发的验资需求、引导企业对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开拓公司秘书服务等新业务, 并抓住历史机遇, 大力拓展非审计服务、细分市场突出特色服务、合并或加盟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还要吸引和留住人才, 从而实现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或“做强做大”的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徐峥.对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的再思考[EB/OL].中华财会网, [2014-03-24].http://www.e521.com/news/xyxw/358971.shtml.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S].会协[2007]33号.

8.工商登记注册流程 篇八

总量持续快速发展。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769 户,同比增长4.06 %,占新登记市场主体5.71 %,同比下降1.42个百分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7340 户(含分支机构178 户),同比增22.19 %。占全市市场主体总户数的5.5 %。

规模持续增长。新登记出资额19.91 亿元,同比下降29.50%。占新登记市场主体注册资本(不含外资)的18.57%,同比下降13.65个百分点。其中,货币出资19.30 亿元,占出资额的96.94 %,100~500万元的350户,占45.51 %;1000万元以上的11户,占1.43 %。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180.48亿元,占全市市场主体注册资本(不含外资)的22.83 %,同比增加41.95 亿元。新入社成员3314 人,同比下降65.52 %,其中农民3308人,占99.82 %,非农民成员6人,占0.18%。农民合作社成员50~100人的65 户,100~500人的1 户。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达121062 人,同比增长25.65%。

产业链条逐渐延伸。从事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的3393户,占46.25 %;从事农产品销售的3188户,占43.46%;从事农产品加工的3119 户,占42.52 %;从事农产品运输的3134 户,占42.72 %;从事农产品储藏的3094 户,占42.18 %;从事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的3159 户,占43.06%;从事种植业的5358户,占73.04 %;从事养殖业的4236户,占57.74%;其他459户,占6.26 %。

联合发展势头强劲。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经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发展态势良好。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9户,同比增长27.27%,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达42户(不含公主岭33户),出资总额达4.18亿元。

上一篇:大学进学生会的自我介绍下一篇:关于广州市常规公交现状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