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法治创建工作检查督查通报

2024-06-21

镇法治创建工作检查督查通报(精选6篇)

1.镇法治创建工作检查督查通报 篇一

中国共产党××镇委员会文件

×通【2009】×号

————————☆———————— ××镇2009年下半年党建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各党(总)支部:

××××年××月××日镇党委组织督查组对全镇的×个党组织下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采取查资料、听汇报等形式进行。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建工作下半年总体情况

通过督查,对各级党组织下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有了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具体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各党(总)支部对所属支部党建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各党组织紧紧把握“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要求,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用发展的成果来衡量党建工作”的工作思路,从工作计划、工作落实等方面加强党建工作力度。

2、各党组织对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经过上半年对各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党组织都认识到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单位在年初制订的党建工作计划和签订的《党建工作责任书》,加强了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党组织负责人亲 1

自抓、分管具体抓的党建工作新局面。

3、各党组织基础性工作明显规范。各党组织能较好地坚持“三会一课”、理论学习、结对帮扶三个长效机制等党建工作制度,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本村、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大力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保证了支部工作规范有序。

4、各党组织工作质量明显提升。下半年,大多数党组织把党建工作与本单位、本村的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结合在一起抓,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中定准位置、发挥作用、寻求突破。南中村党总支部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我是党员我承诺”活动,激发了组织活力,增强了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工商所支部创新党建工作新思路,实施了党员干部周考核和季考核制度,并对每周(季)考核情况进行了公示,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各项工作。

二、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

1、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一是个别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没有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齐抓共管,造成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分离脱节。二是个别离退休干部反映党组织活动开展少,甚至对离退休党员参加活动不做要求,有的党员对只交党费而不开展活动有不满情绪。三是个别党组织只强

调业务工作忙,不能把业务工作和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致使党务工作开展很少,不能相互促进,不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一是个别单位党建工作的制度不完善,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变成了工作汇报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流于形式,批评和自我批评没有认真开展起来。二是在对党员管理结果的衡量上,往往把业务工作开展的好坏,作为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政治表现、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行为道德规范、自身综合素质等没有列入考评范围。三是有些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从未经过系统的培训,党务知识懂得不多,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管理乏力。

3、党建工作方式“僵化”。一是有些党组织活动内容单调,工作方式陈旧,从而党建工作缺乏生气,党的活动缺乏实效。二是有些党组织不能按照本支部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只是照抄照搬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工作上没有抓手、没有创新。三是有些党组织党建工作只停留在发文件、念报纸上,活动开展少,党组织缺少活力。四是少数同志不愿意做党务工作,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只注重整理材料,应付检查和考核,照抄照搬其他支部材料,甚至从网上下载,不能结合工作实际,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不实不到位。

4、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一些党组织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

模范作用,不对党员提出任何要求,致使个别党员放松了对自已的要求。有的党员理论学习坚持不好,对学习不感兴趣,政治理论素质偏低;有的党员党性观念淡薄,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得过且过,工作上不求进取,少数党员只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

总之,虽然各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镇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希望党务工作做得好的支部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出一套更加完善、符合实际的党建工作新模式。希望那些有差距的支部,要提高认识,努力工作,迎头赶上,把党的建设真正提上议事日程,认真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使党务工作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中共××镇委员会

××××年××月30××日

2.法治镇创建工作汇报 篇二

法治区创建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法治镇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法治街镇创建工作

1、召开动员大会。我镇于5月21日召开了法治镇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法治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历彩发

[2009]12号文《关于开展法治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在全镇展开创建工作。随后,又召开了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会议,各责任单位成立领导小组,根据具体工作任务开展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创建法治镇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了开展创建工作的责任感。

2、将法治镇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我镇高度重视法治镇创建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并拨出7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法治机关建设、民主法治村级建设和法治学校建设。在镇机关院内设立两列永久性普法宣传栏,在大厅及走廊设立宣传板牌32块。在各村在醒目位置建立村务公开栏和法制宣传一条街,并将《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相关工作制度等做成展板上墙,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会议记录和档案材料。各学校均设立了法律图书角、普法板报和宣传标语,扎实有效的开展普法依法治校工作。

二、强化措施,加强法治机关建设

1、立足党委执政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依法执政

紧紧围绕我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密切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提高党委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重点,认真贯彻清廉、务实、为民的要求,进一步坚定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健全镇、办事处、村三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议事原则,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党委领导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建立党委中心组定期集体学法制度,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利用各种途径自学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2、立足法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彩石镇法治镇创建工作的核心内容。坚持“规范化、责任制、服务性”是我镇强化依法行政的重要着力点。

一是明确权限,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对镇政府各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使命感,有效地避免了行政权力滥用和行政不作为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强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对行政执法

部门特别是像土管所、计生办、城管中队等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执法部门推行执法责任制。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析制等相关配套制度,为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提供保证。

三是强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发展服务”的意识,着力解决为群众办事程序繁琐、权责脱钩、监管不力等问题,建立便民“一站式”服务理念,逐步完善集中办理、限时办理运作机制,维护群众、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突出重点,加强民主法治村和治法治学校建设

我镇党委、政府在法治镇创建工作中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的方针,以“法律六进”为突破口,广泛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和行业、系统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在全镇5个办事处、42个行政村全面推行“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村两委成员学法用法制度和村民普法制度,扩展基层农村民主管理、依法自治的深度和范围,提高村两委成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广大村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形成村风正、民风好、齐心协力谋发展的格局。组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参观学习王舍人镇陈西村“民主管理、依法治村”的先进经验,结合彩石特色,确立了民主法治建设基础好、工作积极性高的中泉村、大龙村、两岔河村、杏峪

村、朝阳村五个村作为重点建设单位,在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中先行一步,为全镇42个行政村的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成熟的思路和经验,促进我镇基层民主建设工作全面进展。

二是启动“法治学校”创建工作。开展“法治学校”创建工作,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是我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开展法治镇创建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学校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渠道和重要场所,抓好学校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于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校园,培养新世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人才至关重要。镇党委在充分调研、反复研究的基础上,确立彩石中学为“法治学校”试点单位,在做到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五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学校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落实学校政务公开制度,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教师依法从教,尊重和保障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坚决杜绝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发生;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宗教向学校渗透,整治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治学校”创建工作提供榜样。

四、强化领导,建设长效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

我镇党委、政府站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了法治镇创建

工作的组织领导。镇直各部门成立了创建领导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安排专人具体抓;把法治镇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和干部任期目标范围,定期督促落实;安排专项经费,配齐配全办公设备,确保法治镇创建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部署、有落实、有经费。在全镇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

2、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从严管理的原则,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全面推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执法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邀请了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的张泽伟律师给全镇工作人员讲授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并定期举办各种法制教育培训班。下大气力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和事,不断纯洁队伍,重点整治执法犯法、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于职守,忠于人民,精通业务,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执法、司法队伍。

3、创新方式方法

不断创新方式和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充分利用文艺演出、讲案学法、法律超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宪法和与人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得懂、听得进、记得住,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感染力和影

响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努力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4、树立推广典型

开展法治镇创建工作中抓住重点,结合机关、学校、企业、农村、单位实际,理清思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找准创建法治镇的具体切入点,分阶段按步骤稳妥实施、扎实推进。要注重在点上突破,面上推开。树立了司法所、经管站两个 “法治机关”,彩石中学、彩石中心小学、大龙中心小学三个“法治学校”,大龙堂村、两岔河村、中泉村、朝阳村、杏峪村五个“民主法治村”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对于成绩突出的创建单位及时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提高争创工作积极性。先进典型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底对已受到表彰的单位进行复查,达不到标准的撤销法治单位称号。

创建法治镇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镇会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法治镇创建各项目标实现,为构建法治彩石、和谐彩石做出应有的贡献!

3.食品安全乡镇创建督查通报 篇三

食品安全乡镇创建督查通报

各乡镇(开发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县领导要求和食品安全乡镇创建总体部署,8月20日-22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对递铺、开发区、鄣吴、良朋、章村、昆铜、山川等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现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乡镇均能建立创建组织,落实创建责任人,明确创建任务;创建工作纳入乡镇政府议事日程,有创建方案、有会议部署、有检查落实;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有力;组织涉食人员培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推动各个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创建措施,取得了明显成绩。

二、存在问题

督查中发现,围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乡镇(开发区)在思想重视程度、创建措施落实、创建机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1、思想不够重视,工作推动不够有力。少数乡镇对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创建工作尚停留在方案制定、组织建立、会议部署层面,对创建工作实质性推进不明显,措施落实不及时。创建工作书面督查未能每月反馈,信息报送不及时。对部署的工作任务,存在拖拉、推诿现象。

2、工作台帐不齐,基础数据不清。少数乡镇未对辖区涉食单位、个人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尚不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食品安全状况掌握不够及时,了解不够全面。工作台帐不健全。

3、示范点创建不到位,工作部署不及时。在示范点创建方面,部分乡镇还未上报示范点名单,工作部署不及时。示范点规范创建措施不多,力度不够,不能有效发挥示范、引导、带动作用。

4、创建职责不明确,工作机制不健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涉及多个环节及乡镇内部多个办公室,少数乡镇对创建任务未作细化分解,造成乡镇内部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影响示范创建的整体进度。未建立食品安全乡镇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对创建工作情况掌握不全面,资料收集不齐全。

三、建议和措施

1、提高认识,明确职责。食品安全乡镇创建是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基础,是县政府08年主要工作任务之一。为做好示范创建工作,县政府先后下发文件《安吉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07〕58号)、《安吉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

2县工作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08〕78号),并对创建任务作了分解落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各乡镇长为主要责任人。乡镇(开发区)要进一步提高对示范创建工作的认识,乡镇长要亲自过问,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乡镇(开发区)要按照《安吉县创建食品安全乡镇考核验收标准》(安食安委办〔2008〕3号)、《安吉县食品安全乡镇创建指导材料》要求,进一步分解创建工作任务,明确创建工作职责,逐项落实创建工作内容。

2、调查摸底,掌握情况。进一步调动村(社区)食品安全联络员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应急小分队作用,深入开展乡镇涉食单位、个人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辖区食品安全状况和基础数据,进一步了解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难点、薄弱点和关节点。

3、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加快食品安全示范点、示范村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示范点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创建,带动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4、健全机制,加强协调。乡镇内部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要定期通报、交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及时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全面掌握创建工作进度,汇总各环节创建工作资料。加强乡镇内部示范创建工作的督查力度,全面推进乡镇示范创建工作。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乡镇创建督查通报

4.XX镇法治创建工作会议讲话稿 篇四

各位同志们:

今天,XX镇委、镇政府在这里组织召开依法治镇工作会议,是XX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镇,深化平安建设,构建法治和谐XX的新形式、新举措,我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XX镇在依法治镇在维护稳定、调处纠纷、打击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效果都非常好。今天的动员会后,我们要更加认真学法,做到懂法、守法、依法。我们政法部门将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为XX镇文明建设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依法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环境,是一个地区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在实际工作中,政法部门将切实依照法律的规定,解决好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坚持用法律、政策来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用公平公正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把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引入法治轨道,进一步完善人 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和信访接待等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教育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对于群众合理的诉求按政策应当解决的问题,我们将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对少数违法上访、缠访闹访、无理取闹、危害社会秩序又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人员,特别是幕后牵头组织人员,我们将坚决依法严肃相处。

二、实施大稳定战略,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和健康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政法部门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努力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打击“黄、赌、毒,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的力度,加大对乡镇重点地段巡防力度,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以及圩霸、村霸等涉恶涉黑犯罪,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农村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各种影响农村稳定、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发展的犯罪活动。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政法部门要加大力度,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判,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5.XX镇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篇五

XX镇对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各重点场所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具体行业领域建立常态检查督促机制的责任划分为:煤矿由XX科室负责,非煤矿山由XX科室负责,渡口码头由XX科室负责,车站由XX科室负责,危化品生产企业由XX科室负责,加油(气)站(石油液化气站)由XX科室负责,重点消防单位由XX科室负责,学校由XX科室负责,公众聚集场所由XX科室负责,市政设施由XX科室负责,建筑施工由XX科室负责,……其他高危企业由XX科室负责。由各科室自行明确责任人、检查内容、检查规范等。各科室责任人在开展好日常监管的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加强节假日、赶场天、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的安全检查督查。

6.镇法治创建工作检查督查通报 篇六

各县(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建质[20xx]13号)工作要求,我局在各地开展全面检查基础上,组成三个督查组于20xx年9月10日至12日为期三天对部分县市区在建结构工程(公共建筑、保障房、棚改房、商品住宅、市政工程)开展了随机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随机督查9个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对18个在建结构工程(其中,保障房、棚改房8个,公共建筑6个,市政工程4个)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一般性质量问题66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问题47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施工现场对各方责任主体进行了集中反馈,共下发整改通知单12份、执法建议书6份,目前各有关县(市、区)正在按督查要求进行全面质量排查整改。

二、好的方面

绝大部分受检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比较重视此次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基本能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能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及工程项目监管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监管层面

1、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推进工程实体样板示范制度,建立完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打击出具虚假报告行为的质量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

2、在建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无针对性,对应质量监督记录不齐全,未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整治项目(如抗震钢筋的使用、后浇带独立支拆模体系、屋面防水)列为监督重点,对原材料、构配件监督抽查、抽测频次较少。

(二)工程项目层面

详见附件1:20xx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四、处理意见

根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对照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落实情况,在本次督查的18个项目中有7个项目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的问题,涉及建设单位7家、施工单位7家、监理单位7家,详见附件二:20xx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我局对此7个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责成属地实施行政处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工程质量不良记录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

我局将建立监督检查档案,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地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于9月30日前将处理结果书面报我局质监站,联系人:郑锋,联系电话:07978161229,电子邮箱:gzzjzl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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