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六种同业业务模式

2024-09-22

银行六种同业业务模式(精选10篇)

1.银行六种同业业务模式 篇一

同业监管下银行同业业务走向

进入2017年4月份以来,银行业“疾风骤雨”般地刮起了金融风险防控风暴,一系列监管政策密集出台,多个专项治理工作正同步展开。中国银监会相继对外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等文件,针对十大重点风险领域分类施策,尤其剑指发行量激增的同业存单、规模庞大的委外业务。

具体来看,同业业务整治将从四方面入手,即控制业务增量、做实穿透管理、消化存量风险、严查违规行为,以根除“多层嵌套”,严控交叉性金融风险。

一、银行同业业务的类型

同业业务的业务类型以及交易模式有很多种,但大都可以归为资产业务或负债业务。

(一)从资产端出发的同业业务

1.存放同业

存放同业(Nostro)是商业银行放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从期限上来看,以活期款项和一年以内的定期款项为主。127号文明确规定存放同业的期限只能一年以内。

此处的存放同业与同业存放是银行间为了各类业务往来清算方便或其他原因而存放的。

2.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是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在同业拆借交易中心交易。

同业存单有具体的期限额度限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6月30日颁布的《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对同业存单进行了期限上的限制。法规要求:“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和3年。”即需要将额度在央行备案,期限1个月到3年,但未要求有评级。

3.拆出资金

拆出资金是金融机构为了调剂资金余缺而短期借出资金的行为,无抵质押物。关于拆出资金的期限和额度在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7月3日颁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五条做出了明确的限制。限制内容要求拆出资金的最长期限为交易对手能够拆入的最长期限;额度中资行存款余额8%,或外资行资本金的2倍,或券商净资本的80%,信托净资本的20%。

拆出资金通过在同业市场融通,以获得盈利。依据同业拆借,目前逐步形成了中国银行间短期利率曲线,并广泛应用,即SHIBOR。

4.买入返售

买入返售是指先买入某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进行回售从而融出资金。本科目核算本行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规定价格返售?o卖出方的票据、债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也包括本行因证券借入业务而支付的保证金。其本质上相当于有抵押的拆出资金,因此并不占用信用额度,风险权重也与同业存放和拆出资金相同。计入该科目时一般以担保物的不同分别列示。买入返售的额度不受限制,但其期限受返售市场的约束。

5.同业代付

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接受金融机构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分为境内同业代付和海外代付。

127号文基本禁止了境内同业代付业务:“同业代付原则上仅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贸易结算。境内信用证、保理等贸易结算原则上应通过支付系统汇划款项或通过本行分支机构支付,委托方不得在同一市、县有分支机构的情况下委托当地其他金融机构代付,不得通过同业代付变相融资。”

6.同业借款

根据127号文定义:同业借款是指现行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且期限不超过3年。线下借款合同,无额度限制;同时又不属于3+1贷款约束范围,不受资金流向审查。

7.同业投资

同业投资,也是在2013年理财非标之后大幅兴起的新型业务类型,是当前混业资管反映在银行表内的最主要形式。127号文明确定义了“同业投资”:指金融机构购买同业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目前同业投资成为银行表内绕监管最主要渠道。如果穿透需要按照底层资产计提资本,但鉴于目前跨监管核查困难,穿透能力有限。

(二)从负债端出发的同业业务

1.同业存放

同业存放是指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放在商业银行的存款。本业务对应于资产端的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是指接受其他金融机构的同业存放而产生的负债。以第三方存管资金为主(其中协议存款计入一般存款,不计入同业存放,纳入存贷比考核,缴纳存款准备金)。同业存放并无期限和额度的控制。

2.拆入资金

拆入资金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而短期借出资金的行为,无抵质押物。对应于资产端的拆出资金。指通过同业拆借获得的资金,只能用于弥补票据清算、先支后收等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要,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实际操作中分为线上线下交易两种,期限以3个月以内为主。

3.卖出回购

卖出回购,根据回购协议按约定价格卖出金融资产从而融入资金,以及为证券借出业务而收取的保证金。对应于资产端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相当于有抵质押的拆入资金,一般以利率债或票据作为抵质押品。主要是债券、股票金融资产的回购。127号文对该科目做出了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相同的投资标的及担保物规定。

二、近年来国内同业市场发展特点

(一)同业业务快速发展,市场扩容明显

2016年债券回购、信用拆借交易量697.2万亿元,同比增长29.9%;存单发行量13万亿元,同比增长144%。2016年末,银行业存放同业余额11.4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5万亿元。

从规模增速来看,2015年底至2016年年中,主要大中型银行的同业往来资产增速为11.9%,分别快于总资产增速和生息资产增速4.6和4.5个百分点,为贷款资产增速的1.65倍。

利润贡献度方面,以同业业务为标志的非信贷业务的利润贡献度增加,2016年上半年,四大行完成同业及投资类利息净收入27.6万亿元,占全部利息净收入的34.6%。

(二)顺应金融监管形势,同业业务标准化和透明化提高

2014年央行等多部委联合出台127号文、140号文,规范同业投资业务发展、引导同业业务回归流动性管理本源。2016年央行进一步推出MPA考核体系,规范同业业务发展。

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近三年网上市场相继推出同业存单、匿名回购等标准化产品,2016年末,匿名回购交易量27.5万亿元,占比约4.8%。

网下业务呈现向网上转移的趋势。2016年9月末,16家上市银行资产端存放同业余额3.19万亿元,近三年增速分别为11.6%、1.8%、0.8%,显示网下资产增速呈现放缓态势。

与之对应的是,近三年来中资银行的同业存单发行量每年分别增长2542.8%、490.6%和144.3%。

(三)市场杠杆率仍较高,“资产荒”推动委外业务蓬勃发展

低利率环境下,金融机构借助反复加杠杆套取更大的期限利差和信用利差,是当前同业业务的主要盈利方式,加速了资金链的脆弱性和不稳定。

以托管量/(托管量-待购回余额)计算,截至2016年底,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整体杠杆率约1.1,其中交易所市场的实际杠杆率达到1.34左右。一旦资金市场发生波动,去杠杆极易引发资金的集体踩踏和风险的链式传导。

持续低利率、资产荒的市场环境,倒逼金融?C构自营和表外资金通过委外模式扩充资产运作渠道。2016年以来,各类银行、保险等资金富裕机构,通过非银机构的产品通道,间接购买标准型和非标准型等各类同业资产,丰富资产配置结构,成为大资管时代的新型投资方式。

三、未来同业业务的走向

目前国内市场主要开展的是投融资为核心的同业业务,而国际市场的同业业务一般是指更为宽泛的、基于金融机构客户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同业往来。

(一)向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

在利率市场化推进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快银行业及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进程,并通过规范流程和信息披露、增加参与主体以及丰富证券化资产品种等方式不断完善资产证券化运行机制,并将证券化额度循环使用,投入政策支持的行业和企业中去。

(二)拓宽同业业务的经营内涵

目前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结构相对单一,有所失衡,收入来源主要为同业投资业务利息收入,受市场和监管环境影响较大,“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建设同业合作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将传统同业业务、代理业务和清算结算类业务线上化,服务同业客户,增加渠道销售收入、代理收入等中间业务收入来源,提升收入占比,降低市场波动和监管约束对经营计划的影响。通过平台集中化运营同业业务,能够优化业务模式,实现集约化管理,做大做强同业业务,丰富同业业务经营内涵。

(三)发展同业网银

各商业银行早已推出了个人和对公网络银行渠道,而且在不断优化和升级。同业金融机构客户已不满足现有的线下服务模式和效率,同业业务“触网”大势所趋。“同业网银”整合商业银行同业板块的各类产品和服务,通过流程重构和流程优化,“搬到”线上,同业客户从互联网渠道获取产品和服务,不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同业业务线上化后,标示商业银行业务全面线上化,是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同业市场的发展特点及政策建议[J].中国货币市场,2017-3.

2.银行六种同业业务模式 篇二

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自2000年8月开办电子银行业务以来, 始终把改革与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加快新型现代金融业务电子银行的发展。据资料显示, “十一五”期间 (2006年至2010年) , 全行电子银行业务从小到大, 不断快速发展, 在云南省造就了企业网上银行、95588电话银行、U盾、口令卡等多个行业第一, 持续引领云南电子银行业的发展潮流。同时, 在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基础上, 构筑起了由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银行构成的完善的电子化渠道服务体系;并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前提下, 实现了电子银行业务的客户规模呈几何级数增长, 交易量连年翻番, 在云南省牢固树立并巩固了客户数量最多、市场占比最大、产品功能最丰富、效益最好的同业领先地位, “金融之家”的品牌深入人心。另外, 在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的同时, 还比较好地履行了倡导绿色环保的社会责任, 以2009年为例, 全行电子银行办理的业务就相当于替代了15000多个物理网点、15万个柜员的交易量, 不仅节省了人力、物力, 还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 更降低了大量能源消耗。

3.银行六种同业业务模式 篇三

摘要:近年来,我国银行同业业务快速发展,对公业务、对私业务、同业业务“三足鼎立”的局面显现。本文首先运用大量统计数据从业务规模、业务结构、资金流动三个方面对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现状与特点进行了分析和概括,并勾勒出金融同业间资金流动的轨迹。在此基础上,结合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变动的考察,研究探讨了银行同业业务对我国货币供给的影响。最后,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银行;同业业务;货币供给

银行同业业务是商业银行与金融同业间的各项业务往来。其范围广、种类多:从参与主体看,包括银行与银行之间以及银行与证券、租赁、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业务;从发生场所看,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和场外交易;从业务性质看,包括同业存放、同业拆借、债券回购等传统业务,以及转贴现、受益权信托、信贷资产转让与回购、同业代付等创新业务。广义的同业业务还包括代理资金清算、代理签发汇票、代销基金和保险等不具有资金融通功能的代理业务,以及银行对金融同业的股权投资等。本文只论述狭义上的银行同业业务,即银行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在银行间市场或场外市场上进行的有资金融通性质的各项业务。

一、我国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现状

银行同业业务能有效融通信贷、货币、证券、保险等几乎所有的金融市场,在我国分业经营的大环境下,这一复合性、联通性和交叉性使之成为深具创新活力和发展空间的业务领域。尤其是在近年来银行资本约束加强、信贷规模偏紧、息差收窄、不良反弹、盈利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同业业务风险小、资本占用少、综合收益高的优势凸显,获得了快速发展,并在当前银行业务结构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4.从场外市场考察,证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银行同业存款的最大提供者

场外市场是一个虚拟的概念,泛指官方银行间市场之外的同业交易市场,同业存款和票据回购是其主要活动。根据监管要求,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因代理、经纪、受托而收到的客户资金应存入银行,成为同业存款,因此,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银行同业存款的最大提供者。另外,随着财务公司的普遍设立以及集团资金归集度的不断提高,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同业存款快速增长,已成为银行同业存款的重要来源之一。

二、银行同业业务对货币供给的影响

商业银行是货币创造的主体。同业业务的发展拓宽了银行资金来源的渠道,丰富了银行资产运用的手段,改变着银行经营发展的模式。这些变化必将通过资产负债表的传导作用于传统的货币创造机制,并最终影响全社会的货币供给。

(一)同业业务通过优化资金配置,创造出“高效的”货币供给

对于银行与银行之间的同业业务,就单个银行来说,缺乏有效贷款需求而头寸较充裕的银行可以通过同业业务,暂时让渡资金使用权并获得相应收益;有较多贷款需求而头寸短缺的银行可籍此扩大贷款规模,增加派生存款。就整个银行体系来说,尽管银行之间的同业往来将相互抵消,似乎不会对整个社会的货币创造有所影响,但事实上同业业务的发展使资金盈余银行和资金短缺银行的需求都能得到及时融通和调剂,部分银行闲置资金能重新进入信贷领域,从而提高了信贷资金的配置和周转效率,并最终增强了整个银行体系的货币创造能力。

对于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同业业务,当资金从非银行金融机构净流入商业银行时,银行可贷资金增多,货币创造能力增强。当商业银行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融出资金时,这些资金或由非银行金融机构投放到非金融部门,或仍以同业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体系中。前者创造了存款货币,表现为企业或个人存款增加;后者也创造了存款货币,表现为同业存款增加①。因此,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业务在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的同时,也提高了整个金融部门的货币创造能力。

由此,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带来了资金在整个金融体系内配置效率的提升,使资金的供求得到更及时的撮合与调剂,信贷的供求得到更有效满足,并进而间接地提高了银行体系的货币创造效率。而这一效率的提高,也就相当于创造出了“高效的”货币供给。

(二)同业业务发展能够规避某些对货币创造的管制,创造出“额外的”货币供给

目前,对货币创造的管制可大体分为两类:以信贷限额为代表直接管制和以动态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比、资本充足率为代表的间接管制。近年来,从紧的货币政策与旺盛的投资需求之间的矛盾使信贷供需缺口不断扩大,从而引发了一轮以规避管制为直接目的,发端于票据、理财、信用证等银行表外领域,并通过同业业务的对接来实现监管套利的金融创新浪潮。于是这些业务创新在规避管制、弥补信贷供需缺口的同时,在受限的规模之外创造出了“额外的”货币供给。下文以部分创新为例②,在银行贷款规模已达上限等假设下,分析阐述这些“额外的”货币是如何通过银行同业业务创造出来的。

四、结论和相关建议

综上所述,银行同业业务在我国近年来流动性偏紧、银行资本约束强化、信贷资源趋紧的大环境下,以风险低、资本占用少、方式灵活、创新踊跃、综合效益高等特性而日益受到国内银行业的青睐,其规模不断增长,重要性持续提升。

同业业务拓展了银行负债来源的“资金池”,丰富了银行资产运用的“工具箱”,并籍由银行业务模式的变化而对货币供给产生影响。这一影响既有优化资金配置、提升货币创造效率的方面,也潜藏着脱离实体经济需求,存款自我派生、自我循环、虚假膨胀的风险。同时,灵活多变的操作手法和层出不穷的创新,也使得同业业务往往能够突破监管当局对货币创造的管制,创造出额外的货币供给,从而削落宏观调控的成效。

对此,在宏观层面,建议对同业业务发展所带来的事实上的混业经营态势及其可能产生或积聚的系统性风险保持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如进一步加强一行三会之间宏观货币政策与微观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在中观层面,建议加强对银行同业业务的日常监测和统计分析,掌握同业业务的创新和资金流动,以便差别化地实施引导和监管。对有利于优化资金配置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同业业务,应鼓励并创造条件使其更好更快发展。对以规避管制为主要目的的同业业务应加强引导和规范,促其合理合法地经营。对单纯以逐利和规模扩张为动机,资金体内循环、虚假膨胀的同业业务应及时叫停。对同业业务发展中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在微观层面,建议评估、完善或修订金融统计、货币政策和监管要求中与同业业务相关的细节,如同业存款的法定准备金政策、资本充足率中的同业资产风险权数、同业业务创新的会计处理和统计计量标准等,为同业业务的规范发展提供良好的微观环境。通过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共同努力,保障同业业务健康稳定发展,降低银行业经营风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责任编辑:陈薇)

参考文献:

[1]刘兰香.同业代付新规落地数千亿入表冲击贷款规模[J].21世纪经济报道,2012-08-30.

[2]方泳.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金融同业业务的思考[J].当代经济,2006(6):48-49.

4.公司银行及同业业务相关知识试题 篇四

一、选择题

1、委托贷款:(ABD)A、信托机构不承担风险

B、其利息收入全部归委托人,信托机构只收取手续费 C、委托方资金不足时,信托机构必须无条件提供贷款 D、信托机构只能在够在委托基金的限额内发放贷款

2、银行签发信用证的基础是:(A)A、进出口双方买卖合同 B、购货方口头承诺 C、法律条文

D、交易双方达成的协议

3、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AB)

A、未填“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B、商业汇票 C、填写“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D、支票

4、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必须具备的条件有(ABC)A、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B、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C、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5、承兑人在异地的商业汇票,贴现的期限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B)的划款日期。

A、1天 B、3天 C、五天

6、需要在商业汇票上记载具体到期日的付款方式为(B)

A、见票即付 B、定日付款 C、出票后定期付款 D、见票后定期付款

7、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附有条件,视为(C)

A、承兑

B、有条件承兑

C、拒绝承兑

8、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B),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A、公安局出具的票据遗失证明 B、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 C、汇票申请人的止付申请

9、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开立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应当按照下列哪些规定的收支范围办理收付:(ABD)

A、《外汇帐户使用证》 B、《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C、《外汇(转)贷款登记证》 D、《驻华机构外汇帐户备案表》)

10、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进入外汇结算帐户的,在外汇局核定的最高金额内保留外汇;超过最高金额的外汇,应当卖给:(AB)A、指定银行 B、外汇调剂中心 C、中国人民银行 D、国家外汇管理局

11、开户金融机构为外商投资企业开立资本项目外汇帐户后,应当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相应栏目中注明:(ACD)A、帐号 B、开户企业名称 C、币种 D、开户日期

12、境内机构通过还贷专户偿还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本息及费用,可以持以下哪几种单据直接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ABC)A、外汇(转)贷款登记证 B、债权人还本付息通知单 C、借款合同 D、《外汇帐户使用证》

13、境内机构应持哪些境外外汇帐户开户银行资料到外汇局备案:(ACD)

A、名称 B、开户日期 C、帐号 D、开户人名称

14、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外汇局批准的帐户收支范围、帐户最高金额和使用期限使用境外外汇帐户, 境外外汇帐户不得:(BCD)A、混用 B、出租 C、出借 D、串用

15、境内机构应当在每季度初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提供开户银行上季度对帐单复印件:(C)A、5 B、10 C、15 D、20

二、填空题

1、根据结算形式的不同,结算可分为 现金结帐 和 转帐结帐 两大类。

2、信托的特点是 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性、资产核算的他主性 和 收益分配的实绩性。

3、代理业务具有 代客服务 的性质,它是在委托人与银行之间产生的一种法律行为和契约关系。

4、票据和 结算凭证 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

5、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 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6、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一个月。

7、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 现金 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

8、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

9、《支付结算办法》中的票据指银行汇票、、、支票。

10、银行本票分为 和 两种。

11、汇兑分为、和电汇三种。

12、银行票据出票时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和付款人。

13、依法背书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票据款项。

14、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 向出票人收取 的手续费。

15、___________一般不允许开立外币现钞帐户。及 一般不允许开立用于结算的外汇帐户。

16、___________境内机构申请开户时,外汇局应当根据外汇帐户的用途,规定帐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_。

17、个人及来华人员外汇或者外币现钞存取自由,对于超过等值___________以上的大额外币现钞存取,应当向开户银行提供身份证或者护照,开户银行应当逐笔登记备案。

18、境内机构申请开立资本项目外汇帐户时,外汇局应当规定外汇帐户的收支范围、使用期限和核定帐户最高金额,并在___________中注明。

19、境内机构通过___________偿还外债。

20、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如需关闭外汇帐户,应当在办理清户手续后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开户金融机构关闭帐户的证明及《外汇帐户使用证》、外债登记凭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驻华机构外汇帐户备案表》送交外汇局,办理关闭帐户手续。

三、简答题

1、信托业务主要有那些主要的形式? 答案:

目前我国银行办理的信托业务基本是以接收委托者的货币资金作为信托财产的资金委托,主要有以下集中形式:

(1)信托存款;(2)信托贷款;(3)信托投资;(4)委托存款;(5)委托贷款;(6)委托投资;

(7)公益基金信托、老保基金信托;(8)个人特约信托;(9)证券投资信托;(10)动产或不动产信托;(11)公司信托。

2、银行在代理发行股票或债券时,应注意那些问题? 答案:

(1)代理发行的股票或债券,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2)银行仅仅是承办有关发行的手续,因此,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 任,也不承担发行失败的风险和垫款责任;(3)银行在决定受理代理发行之前,必须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和效益情况,以决定是否受理。

3、简述贴现、再贴现和转贴现的区别? 答案:

贴现是指持票人持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票据行为。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以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向人民银行申请贴现的行为。转贴现是指贴现银行以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向其他商业银行申请贴现的行为。

4、何种经常项目外汇,可以开立外汇帐户保留外汇,请举出至少五个。答案:

(一)经营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劳务、技术合作的境内机构,在其业务项目进行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往来外汇;

(二)从事代理对外或者境外业务的境内机构代收代付的外汇;

(三)境内机构暂收待付或者暂收待结项下的外汇,包括境外汇入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先收后支的转口贸易收汇、邮电部门办理国际汇兑业务的外汇汇兑款、铁路部门办理境外保价运输业务收取的外汇、海关收取的外汇保证金、抵押金等;

(四)经交通部批准从事国际海洋运输业务的远洋运输公司,经外经贸部批准从事国际货运的外运公司和租船公司的业务往来外汇;

(五)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需向境外分保以及尚未结算的保费;

(六)根据协议规定需用于境外支付的境外捐赠、资助或者援助的外汇;

(七)免税品公司经营免税品业务收入的外汇;

(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从事大型机电产品出口项目,该项目总金额和执行期达到规定标准的,或者国际招标项目过程中收到的预付款及进度款;

(九)国际旅行社收取的、国外旅游机构预付的、在外汇局核定保留比例内的外汇;

(十)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局核定的最高金额以内的经常项目项下外汇;

(十一)境内机构用于偿付境内外外汇债务利息及费用的外汇;

(十二)驻华机构由境外汇入的外汇经费;

(十三)个人及来华人员经常项目项下收入的外汇;

(十四)境内机构经外汇局批准允许保留的经常项目项下的其他外汇

5、境内机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应当持哪四种材料向外汇局申请开户。答案:

(一)申请开立外汇帐户的报告;

(二)根据开户单位性质分别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登记证,或者国家授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有效批件;

(三)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经营业务的批件;

(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相应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6、何种资本项目外汇,可以开立外汇帐户保留外汇,请至少举出五个。答案:

(一)境内机构借用的外债、外债转贷款和境内中资金融机构的外汇贷款;

(二)境内机构用于偿付境内外外汇债务本金的外汇;

(三)境内机构发行股票收入的外汇;

(四)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投资方以外汇投入的资本金;

(五)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为筹建外商投资企业汇入的外汇;

(六)境内机构资产存量变现取得的外汇;

(七)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在境内买卖B股的外汇;

(八)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资本项目下的外汇。公司银行及同业业务相关知识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

1、ABD

2、A

3、A、B

4、A、B、C

5、B

6、B

7、C

8、B

9、A、B、D

10、A、B

11、A、C、D

12、A、B、C

12、A、C、D

14、B、C、D

15、C

二、填空题

1、现金结帐、转帐结帐

2、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性、资产核算的他主性、收益分配的实绩性

3、代客服务

4、结算凭证

5、不影响

6、一个月

7、现金

8、承兑银行、承兑人

9、商业汇票、银行本票

10、定额、不定额

11、信汇、票汇

12、收款人

13、冻结

14、票面金额、万分之五

15、境内机构、个人、驻华机构

16、收支范围、使用期限、相应的结汇方式、核定最高金额 17、1万美元

18、开户通知书

19、还贷专户 20、10

一、单选题

1.(B)是我行货押授信业务的一种,是指商品卖方按照我行的指示向买方交付货物,卖方对相当于未发货部分的授信承担退款责任的授信模式。

A.先票后货标准授信 B.先票后货担保提货授信 C.动产抵质押动态授信 2.在我行保理业务中,(B)是指卖方在转让给我行的应收账款到期之前,我行向卖方预先支付对价的款项。

A.保理授信 B.预支价金

3.以下哪一项不是我行离岸业务的优势:(D)A.离岸账户上自由调拨资金 B.存款利率、品种不受限制 C.无最低存款限制 D.离岸账户免收开户手续费

4、进口信用证是开证行给予进口商的一项(C)支持,缓解了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促进双方贸易的顺利进行。

A.贷款 B.结算 C.信用 D.担保

5.电子商业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C)年。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6.网银跨行支付结算系统的交易金额上限为(D)A.2万元 B.5万元 C.10万元 D.无限制

二、多选题

1.我行公司业务特色产品 “贸易融资”,围绕企业产供销、上下游供应链,全面解决企业(ABC)环节的融资需求。

A.预付 B.存货 C.应收

2.以下哪些是我行提供的离岸结算及融资业务:(ABCD)A.离岸电汇 B.离岸托收 C.离岸进口开证 D.离岸信用证转让 3.交易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具体功能有(ABCDE)A.交易会员间的交易撮合 B.交易市场和交易会员的出金、入金服务 C.保证金冻结、解冻,贷款的交收清算 D.日终自动清算和对账 E.交易信息发布

三、判断题

1.先票后货标准授信出账前,我行、借款人与上游三方须签订《合作协议》。(√)

2.进口代付业务是指我行根据客户(进口商)的申请,在其需要对外支付进口款项时,由我行通过发放外汇贷款为其支付进口货款,客户在贷款到期时偿还我行融资本金和利息的一种短期融资业务。(×)

3.客户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需通过我行网上银行或银企直联平台完成。(√)

四、问答题

1.我行保理业务中,可转让的合格应收账款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案:(1)商务合同已生效,且卖方已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2)应收账款未到期;

(3)应收账款账龄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4)仅指对卖方根据商务合同的约定应向买方收取的扣除预付款、已付款、佣金、销售折扣等后的款项净额;

(5)商务合同中不含附条件的分期付款条款;(6)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授信申请人四川省某进出口公司长期从事电子原器件出口业务。授信申请人的下游进口商主要是欧美发达国家的6家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有持续性的出口贸易,长年出口订单,具备一定规模的应收账款余额,出口收汇来源较分散。出口收汇记录、海关报关情况、外管局核销记录、出口履约记录良好。出口通常采用赊销和远期信用证方式,有2-3个月左右收汇期。由于业务发展迅速,授信申请人急需缩短出口收汇时间,加快资金周转。请设计授信方案,并简要叙述业务流程

答案: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授信方案:

(1)客户申请额度,我行授予客户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额度,确定融资比例和最高授信额度,建立客户的应收账款管理台账。

(2)客户按销售合同约定实现出口销售,客户提交(转让)应收账款,我行审核通过后办理转让手续、寄单、应收账款入池及登记应收账款管理台账,启动应收帐款管理。

(3)额度申请出帐。客户需要融资时,可选择额度内一次性出账和多次出账,确定使用方式、期限和利率,我行根据应收账款池余额、融资额度、融资比例确定出帐金额。

4、启动融资管理并随时监控回款情况和更新台账数据。

3.电子商业汇票出票必须记载哪些事项?

答案:(1)表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出票人名称;(5)付款人名称;(6)收款人名称;

5.银行六种同业业务模式 篇五

1.办理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正回购方不得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转出。这项内容对于银行同业类信贷业务影响最大,终结了类信贷业务伪装成同业项下买入返售金融或卖出回购资产的行为。不仅影响实际放贷银行的利息收入,也将缩减作为过桥银行的利差收入。

2.明确指出“同业代付业务中的委托银行要将相关款项确认为”信贷资产“。早在2012年8月银监会已经要求同业代付业务中的款项确认为贸易融资,占用银行贷款规模且影响存贷比,此次确认为信贷资产实质影响较小。

3.不允许商业银行在开展同业融资业务时,接受或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是银行开展同业融资的风控举措,如果完全取缔显性的或隐性的信用担保,会大大挫伤银行开展同业融资的动力。

4.同业资金融出要求按照审慎原则,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到期后不得展期。可以有效解决银行短期同业资金对接长期贷款项目的问题,降低流动性风险和期限错配风险。截止上半年,16家上市银行当前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同业资产中平均占比为50.99%,如果叫停此类融资业务对于营业收入的影响可能将接近10%。

6.银行六种同业业务模式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市银行同业间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合作,促进上海地区福费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际惯例以及市场上通行的做法,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第二条 同业间福费廷交易实施名单管理制。公会会员单位和福费廷公司应当通过向公会提交《加入承诺函》(见附件1)成为参与成员单位。各参与成员单位开展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 办理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时,各参与成员单位需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并根据“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三反要求开办该项业务。

第二章 释义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包括二级市场买入业务和二级市场转卖业务。

二级市场买入业务是指银行向其他银行或福费廷公司无追索权地买入未到期债权,持有到期后向债务人索偿。

二级市场转卖业务是指在二级市场中,银行作为卖出银行,将未到期债权转让给其他银行或福费廷公司,同时其他银行或福费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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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银行无追索权贴现债权并付款,成为未到期债权持有人。转卖后需告知承兑/承付/保付人。对于多次转卖的业务,由买入行和转卖申请行双方银行在相应的协议/要约中另行约定。

即时转卖是指银行在一级市场买入债权的同时将债权转卖给其他银行或福费廷公司。

存量(或延期)转卖是指银行在一级市场买入债权并自行持有一段时间后,将未到期债权转卖给其他银行或福费廷公司,卖出银行在收妥买入行或福费廷公司付款的当天结清银行融资款项。

第五条 本规范所称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主要包括国际福费廷业务和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的转卖。

国际福费廷业务是指银行无追索权地买入因跨境交易项下商品、服务或资产交易产生的未到期债权。通常该债权已由金融机构承兑、承付、保付。

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是指在国内可议付延期付款信用证或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转入行在收到开证行真实、有效的到期付款确认书后,从转卖申请行处无追索权地买入未到期债权。

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各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本规范所称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可接受的债权形式包括:

(一)信用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承兑、议付及延期付款信用证;

(二)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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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票;

(四)有付款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担保的债权;

(五)已投保信用险的债务人为金融机构的债权;

(六)其他可接受的债权工具。

对于除信用证以外的债权形式的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由买入行和转卖申请行双方银行在相应的协议/要约中另行约定。

上述债权形式所称:

“信用证”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单据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承付”是指(1)如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则承诺延期付款并在承诺到期日付款;;(2)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

“保付”是指在进口代收结算方式下,银行应客户申请,担保其将履行在进口代收项下的付款责任。

“汇票”是指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是指签发人签发的、承诺见票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是指根据UCP600、ISP98、URDG758等国际惯例开立的付款保函和/或备用信用证。

第七条 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的相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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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人是指信用证(含备用信用证)、保函和票据的付款义务人。

(二)买入行(债权人)是指信用证(含备用信用证)、保函和票据的一手和/或二手的买入行或福费廷公司。

(三)转卖申请行是指福费廷一级市场的买入行,拟在二级市场上将该福费廷资产转卖的银行。

(四)客户是指转卖申请行/一级市场买入行的客户,其在福费廷一级市场将未到期债权转让于转卖申请行/一级市场买入行。

(五)福费廷公司是指可在市场上参与一级和二级市场的福费廷交易的福费廷公司。

第三章 业务授信及授权管理

第八条 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中买入行承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和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国别风险、地区风险,须占用债务人授信额度。福费廷业务的债务人通常为金融机构,须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纳入银行金融机构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逐步建立完善对准入的金融机构名单制管理。

第九条 各参与成员单位开展二级市场业务需得到其总行机构或上级机构的有效授权。

第四章 二级市场买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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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买入行买断的债权,可以持有至到期日,也可以根据需要,在买入当时或持有一段时间后,将未到期债权转卖给其他银行或福费廷公司。

第十一条 在办理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前,转卖申请行负责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记录,严格审核单据,确保交易背景和债权的真实有效。

第十二条 二级市场转卖业务模式分为即时转卖和存量(或延期)转卖,包括国际福费廷转卖和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转卖。

第十三条 即时转卖业务处理程序(买入行和转卖申请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询价机制:转卖申请行向各参与成员单位(指定邮箱)提出转卖申请。各参与成员单位在收悉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回复。转卖行根据回复自行选择和联络。

(二)转卖申请行根据回复,立即将信用证、承兑电及证下相关单据等的复印件发送买入行。

(三)转卖申请行与买入行签署单笔转卖协议《同业间福费廷单笔协议/要约》(附件2)。

(四)转卖申请行按照单笔转卖协议的要求办理转卖手续。转卖申请行需通过加押电文形式《LETTER OF ACCEPTANCE AND ASSIGNMENT》(附件3)对买入行的转卖要约做出承诺,由此将债权转让给买入行,并根据买入行的要求,将债权转让事实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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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ASSIGNMENT》(附件4)发送至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到期将款项直接支付买入行。

(五)买入行在收到《LETTER OF ACCEPTANCE AND ASSIGNMENT》的下一个工作日当日或之前,将债权转让款项划付至转卖银行指定账户。转卖申请行收到买入行的付款后,并完成相应会计处理,收取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 福费廷存量转卖业务程序参照即时转卖业务程序。在收到买入行或福费廷公司付款后,立即结清银行融资款项。

第十五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买入行在福费廷买入业务项下保留对转卖申请行的追索权(买入行和转卖申请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因法院止付令、禁付令、冻结令或其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司法命令导致买入行未能从债务人处获得偿付;

(二)客户或转卖申请行有欺诈行为或出售给买入行的不是源于正当交易的合法有效债权;

(三)客户或转卖申请行发生违约、未履行与买入行签署的福费廷业务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其声明与承诺;

(四)福费廷业务项下基础合同中卖方未正常履约等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到期履行付款责任。

第十六条 对已转卖的福费廷业务,未经买入行同意,转卖申请行不得擅自接受债务人或客户提出的变更付款期限、变更债权金额或币种、变更付款方式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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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已转卖的福费廷业务到期后,如转卖申请行收到债务人的付款,须在起息日当日将款项原币、全额转付至买入行,以免承担迟付利息。

第十八条 如债务人未按约定币别付款或延期付款,由此产生的汇率、利率损失不应由转卖申请行承担。转卖申请行可根据买入行指示,协助催款,相关费用可以由转卖申请行与买入行协商承担。

第十九条 买入行有义务确保客户的信息在合法的范围内使用。

第五章 价格管理及会计核算

第二十条 福费廷业务的收费包括:利息、手续费、承诺费、风险承担费和预扣费。

第二十一条 国际福费廷业务和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二级市场转卖的利率报价由买入行和转卖申请行自行协商。

第二十二条 贴现天数是自买入行支付买断款项之日起,至债权到期日的实际天数加宽限期。宽限期是自债权到期日至银行实际收款日的预计资金在途天数。宽限期由买入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国际福费廷的宽限期原则上为3工作日,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的宽限期原则上为2个工作日。对于经常拖延付款的债务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宽限期。如涉及福费廷转卖业务,转卖申请行设定的宽限期原则上应不短于买入行所加的宽限期。

第二十三条

手续费(HANDLING FEE)是指买入行买入债权时收取的业务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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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承诺费(COMMITMENT FEE)是指买入行承诺在未来一定时间按照既定的价格和条件买入未到期债权而收取的费用。承诺期(COMMITMENT PERIOD)是指自买入行承诺生效日至该行实际买断债权并支付买断款项的时间。在承诺期内,买入行占用债务人的授信额度,并承担按既定价格和条件买入债权的责任和风险。

承诺费的计算公式:承诺费=应收账款金额×承诺费率×承诺期天数/360天。

第二十五条 风险承担费是指福费廷二级市场买入银行由于买入未到期的债权承担债务人信用风险、国别和地区等风险,而收取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由客户承担的费用,可从贴现款中预扣,到期收款后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多退少补。也可到期收款后,从客户在银行的账户中主动扣款,或要求客户缴付。

第二十七条 福费廷业务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各行有关规定执行,但买入行和转卖申请行需执行相应会计准则,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的买入行作资产表内核算,转卖申请行则作出表处理。

第六章 统计报告制度

第二十八条

各参与成员单位应按月向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贸易融资小组上报《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报备表》(附件5)。于次月5个工作日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如当月无业务发生,参与成员单位须进行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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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参与成员单位需建立数据报送联系人机制,并设臵AB角。

(2)各参与成员单位应履行数据报送义务,并确保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正确性。

(3)各参与成员单位应当在签署《加入承诺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公会秘书处报送《数据报送联系人信息回执》(附件6)。如联系人需变更,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公会秘书处重新提交《数据报送联系人信息回执》。

第二十九条

在福费廷业务中遇涉嫌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法院止付、禁付、冻结,或债务人无故推迟付款等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贸易融资小组。

第三十条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有权对各参与成员单位按照本操作规范的规定报送相关内容的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或不定期审核,对发现存在不报、迟报、谎报、多次漏报等违规情形的参与成员单位,根据具体情节严重程度,有权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对其作出强制退出决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此规范由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负责解释。公会贸易融资小组承担对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的指导和统计监测职能。

第三十二条

本操作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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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加入承诺函

2-1.国内信用证福费廷单笔要约(适用国内信用证转卖业务)示范文本

2-2.TRANSACTIONAL FORFAITING AGREEMENT(适用国际信用证转卖业务)示范文本

3-1.LETTER OF ACCEPTANCE AND ASSIGNMENT(适用国内信用证转卖业务)示范文本

3-2.LETTER OF ACCEPTANCE AND ASSIGNMENT(适用国际信用证转卖业务)示范文本

4-1.NOTICE OF ASSIGNMENT(适用国内信用证转卖业务)示范文本

4-2.NOTICE OF ASSIGNMENT(适用国际信用证转卖业务)示范文本

5.福费廷二级市场业务报备表 6.数据报送联系人信息回执

7.银行六种同业业务模式 篇七

瞄准营销目标,强化激励促进。该行严格按照省分行票据业务三年赶超发展实施意见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与工作措施,瞄准全年直贴6亿元、综合收益1500万元、同业占比第一的总体奋斗目标,强化激励促进作用发挥。在年初制定的市分行《2016年费用配置管理办法》中专列了票据奖励挂勾比例。要求辖属各一、二级支行切实加大票据营销工作力度,落实上级行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营销措施,落实鞭打慢牛。

创新经营模式,提升经营效益。该行正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票据市场利率持续下行,同业竞争压力不断加剧的票据业务面临的新常态,创新经营模式,按照省分行要求,改变过去单一的持票生息经营模式,注重通过交易获利。上半年转贴买入37474万元,转贴卖出13856万元,交易获利达50.2万元。成功创新与总行票营部联动全面代理邵阳农商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转卖电子商业汇票13856万元,获利15.8万元,成为今年省内首单创新业务。

优化服务手段,强化精准营销。年初对全辖80户票据融资基本客户和21户新增票据客户的融资资格、经营资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进行全面调查,严格按照《邵阳分行票据客户准入资格审查实施细则》及上级行规定认真审查,确定了全辖的票据融资基本客户,再按属地原则,协同各支行深化优质服务,强化精准营销。一是通过对传统优质票据客户实行定期上门传授培训票据专业知识,以培训促营销。今年通过对湖南广信、邵纺织、广圆级源等中小型客户定期上门送教和理财营销,累计办理贴现10600多万元。二是服务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上半年营销小微企业29户,新增小微企业客户6户;累计办理小微企业贴现22349万元,占贴现总量的29.7%;全部为直贴,占直贴总额的78.3%。

注重风险防控。确保安全经营。该行按季制定风险排查方案,从票据融资业务合规性和票据融资业务管理要求入手,逐笔进行风险排查。今年六月,按照总行统一部暑,对辖内票据业务进行了全面排查,查风险隐患,堵违规漏洞。一查所有票据融资客户融资主体资格合法性、真实性。二查所有票据融资业务交易背景的真实、合法、有效。三查库存票据保管、交接、托收的规章制度落实。四查按月对票据贴现资金流向进行监测分析,看是否有贴现资金流向股市、房地产、出票人滚动签票等现象。五查客户贴现规模是否与企业经营规模匹配等等。确保票据融资业务又快又好地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假票率、不良率、资产损失率和发案率继续为“零”,确保经营安全年目标。

8.银行六种同业业务模式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行)同业存单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20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同业存单发行交易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以下简称: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

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同业存单业务包括**银行发行同业存单、投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同业存单以及同业存单的质押回购。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同业存单发行采取电子化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同业存单的发行、交易和信息服务。

第五条 同业存单可以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流通,并可以作为回购交易的标的物。

第六条 同业存单二级市场交易通过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第七条 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等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其中,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参考同期限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浮动利率存单以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和3年。

第八条 同业存单在会计上单独设立科目进行管理核算。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 财务会计部职责

(一)制定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规模;

(二)负责同业存单发行及投资的相关科目设置、账务处理;

(三)监测、统计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执行情况;

(四)同业存单业务的资金清算;

(五)根据全行经营情况和监管指标情况,提出同业存单发行计划的调整建议。

第十条 金融市场部职责

(一)根据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规模,制定同业存单年度发行计划并向人民银行备案;

(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发行的规模、发行时间、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方式等要素;

(三)同业存单发行信息披露;

(四)在发行系统完成同业存单发行操作;

(五)销售、投资同业存单;

(六)实施发行额度余额管理;

(七)同业存单业务交易凭证的保管;

(八)定期核对**银行在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的同业存单。

第十一条 监察审计部主要负责对同业存单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及事后评价工作。

第四章

业务管理

第十二条 **银行首次发行同业存单时按照同业拆借中心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与上海清算所签署《发行人服务协议》并开立发行人账户。

第十三条 **银行每年首期同业存单发行前,向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并向同业拆借中心登记当年发行备案额度。

第十四条 同业存单发行时需确保**银行已与同业拆借中心联网,并配备熟悉同业存单发行流程和发行系统的专业人员。

第十五条 **银行同业存单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等。

第十六条 同业存单投资交易和回购操作必须严格执行**银行授信、授权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 同业存单交易须在银行间市场本币交易系统报价操作,交易人员必须经过同业拆借中心培训并考试合格,获得交易员资格证书。交易人员使用本人用户进行相关操作,交易成交后须打印成交单。

第十八条 同业存单业务后台结算人员必须参加上海清算所的业务培训,经培训合格、确认身份和领取托管结算业务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结算业务。

第十九条 同业存单业务应做到前台交易、中台风控、后台清算相分离,前台、中台、后台由不同人员担任,互相不得兼任。

第五章

业务流程

第二十条 **银行发行同业存单,纳入全行资产负债管理计划,充分考虑流动性管理需求和资金成本,合理确定发行总规模、期限结构、利率形式和发行时间。

第二十一条 同业存单发行流程

(一)金融市场部应于每年年初确定当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在提交**银行审议通过后,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二)金融市场部应于每年首期同业存单发行前,向同业拆借中心登记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并确保当年发行备案额度与**银行向人民银行备案的年度发行计划保持一致。

(三)**银行每期同业存单的计划发行量不得超过当年可用额度,当年可用额度=当年备案额度﹣已发行未到期的同业存单总额﹣已公告未发行的同业存单总额。

(四)金融市场部向有权审批人提出同业存单发行审批,审批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本期发行总量、最低发行量、发行方式、计息方式、发行期限等,并预计发行利率区间,预计发行日、起息日和到期日。

(五)金融市场部根据同业存单发行审批单,通过同业拆借中心“同业存单发行系统”(以下简称:发行系统)进行相关发行信息登记,经复核员复核后,向同业拆借中心自动报送同业存单发行信息。

(六)金融市场部在设置发行条款时,应在发行系统至少创建两个用户,分别负责发行条款的录入和复核。复核通过的发行条款需经同业拆借中心确认后生成发行要素公告。

(七)金融市场部应及时确认同业存单的中标结果,以确保发行顺利完成。

(八)同业存单实行发行日下一日(T+1日)缴款制度(遇节假日顺延)。清算中心应及时提交缴款凭证给金融市场部,由金融市场部于缴款日通过发行系统提交同业存单缴款确认。

第二十二条 金融市场部应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同业存单发行、兑付要素,做好同业存单发行的相关统计报送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同业存单到期日,金融市场部应提交兑付凭证给清算中心,由清算中心兑付同业存单本息。

第二十四条 同业存单的投资及回购业务

(一)意向:金融市场部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未来利率走势情况,判断是否进行相关同业存单买卖及回购。

(二)审批:金融市场部经办人员填制审批单,报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三)交易确认:经审批同意后,交易双方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币交易系统进行相关交易确认,再通过上海清算所完成相关同业存单的交割或质押。

(四)资金清算与款项划拨:清算中心根据金融市场部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金清算、款项划拨等。

(五)到期回收:同业存单投资到期或质押回购到期后,由金融市场部负责相关款项跟踪工作,清算中心进行相关款项划拨或确认。

第二十五条 同业存单业务应纳入**银行同业授信管理,按同业授信要求开展业务。

第六章

账务处理

第二十六条 同业存单发行业务归入**银行短期负债科目,进行日常计提和摊销。第二十七条 同业存单投资业务归入**银行债券投资相关科目,根据投资目的不同可计入交易类、可供出售类和持有到期类,买入后进行日常计提和摊销。

第二十八条 同业存单回购业务计入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科目。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九条 **银行发行同业存单时应当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官方网站上披露相关信息。信息披露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十条 **银行应当于每年首只同业存单发行前,向市场披露该年度的发行计划。若在该年度内发生重大或实质性变化的,应当及时重新披露更新后的发行计划。

第三十一条 **银行应当于每期同业存单发行前和发行后分别披露该期同业存单的发行要素公告和发行情况公告。

第三十二条 对同业存单存续期间发生的任何影响发行人履行还债义务的重大事件,**银行应当及时进行披露。

第八章

应急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由于发行系统、客户终端或通讯线路发生故障,从而导致无法使用发行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的,或者在复核发行条款设置后仍需进行变更的,**银行可依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币交易应急服务规则》向同业拆借中心申请进行应急服务。

第三十四条 因为本行内部系统故障导致的账务处理失败、款项清算失败等内部流程操作失败的,经过与科技人员沟通,若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由金融市场部对相关故障进行描述说明,并根据相关核算规则、资金清算流程等阐述正确处理流程,进行相关流程手工处理。金融市场部应于事后对相关故障提交科技人员进行排除。

第九章

禁止行为及罚则

第三十五条 同业存单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认购或变相认购**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

(二)发行同业存单时,披露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发布明显不合理或虚假的报价。

(四)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市场合理范围。

(五)通过对倒交易虚增交易量。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违反自营业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9.信用社同业业务风险自查 篇九

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行(联社)同业业务余额合计***笔***万元。其中同业融资业余额***笔***万元;同业投资业务余额***笔***万元。

(一)同业融资业务

1.同业融出资金余额***笔***万元,其中存放同业(含存放系统内)余额***笔***万元;拆放同业(含拆放系统内)余额***笔***万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笔***万元。

2.同业融入资金余额***笔***万元,其中同业存放(含系统内存放)余额***笔***万元;同业拆入(含拆放系统内)余额***笔***万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笔***万元。

(二)同业投资业务

债券投资余额***笔***万元;信托产品投资余额***笔***万元;理财产品投资余额***笔***万元;资产管理类产品投资余额***笔***万元;收益权类产品投资余额***笔****万元;其他金融产品投资余额***笔****万元。

发现问题

主要查发现的各项问题.如果是违反制度规定须写违反依据,文件名、文件号、具体到哪一条。反映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重大缺陷的,一般应表述有关缺陷情况、后果。各项问题所举事例应详细完整。等等。

(一)资金业务管理方面 1.资金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情况 2.部门岗位设置情况

3.资金业务的授权管理体系和政策健全情况 4.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性质资本和拨备计提情况 5.资金业务营运杠杆倍数情况

6.根据资金业务风险状况实行风险分类管理情况 7.其他方面 自查要点:

(1)市县行社是否制定同业业务管理办法、操作细则、审批权限等具体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是否设立或指定专营部门负责资金业务的经营和管理;专营部门是否按照前中后台分设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是否存在专营部门外的部门或分支机构开展资金业务情况。

(3)是否将资金业务置于流动性管理框架内,合理配置资金来源及运用,加强期限错配管理,定期开展压力测试,控制好流动性风险;是否建立完善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体系,流动性风险限额应包括存贷比、流动性比例、现金流缺口、负债集中度等指标。

(4)是否建立资金业务交易对手准入机制,对交易对手进行集中统一的名单制管理,定期评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动态调整交易对手名单。

(5)是否建立健全资金业务授权管理体系,是否由法人总部对资金业务专营部门进行集中统一授权;资金业务专营部门是否违规进行转授权,是否办理未经授权或超授权的资金业务。

(6)是否建立健全统一的资金业务授信管理政策,并将表内外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体系,是否办理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的资金业务。

(7)是否严格进行风险审查,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和风险评估,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和拨备。

(8)是否合理审慎确定融资期限。其中:同业借款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业务到期后不得展期。

(9)是否符合资金业务准入规定,是否存在超资质、超权限开展资金业务情况。(存在分时间段问题)委托投资业务是否视同自营投资严格执行业务准入规定。

(10)以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是否满足监管评级在二级(含)以上;以自有或同业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是否满足监管评级在二级(含)以上且资产规模在200亿元(含)以上;业务规模是否超过同业负债的30%;

(11)非标资产投资业务

①是否通过非标资产投资绕道第三方进行通道交易,虚假处置不良资产。

②是否在省辖农信系统范围内相互转让非标资产投资,规避监管。转让给省辖农信系统外金融机构的非标资产投资是否出具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风险兜底或回购承诺。

③以自有或同业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业务规模是否超过同业负债的30%;以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余额是否超过理财产品余额的35%;非标资产投资总余额(理财资金加自有和同业资金投资)是否高于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

④2016年10月12日以后,是否存在通过非标资产投资变相发放异地贷款情况。

⑤非标债权资产投资是否存在未按约定计付利息情况;是否存在到期无法收回本金情况。

(12)资金业务营运杠杆倍数是否符合规定。其中:监管评级二级(含)以上的市县行社不超过1.8倍;其他市县行社不超过1.4倍。

(13)是否按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豫农信文〔2007〕26)号规定,根据资金业务风险状况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并对分类结果定期进行监测、评价。

(二)同业融资业务方面 1.同业融资业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账户、利率、对账管理情况 3.存放同业到期收回情况 4.其他方面

自查要点:

同业融资业务主要包括同业存款、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查看办理相关业务协议、对账单和有关凭证,核实科目余额真实性。

(1)账户管理。是否违反规定跨省开户、在村镇银行开户,长期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同业存款账户是否办理销户手续,存放同业业务是否违反规定超过一年,是否违规进行展期。

(2)利率管理。办理存放同业业务是否至少选择3家以上金融机构进行询价,是否将询价过程记录在案,交易对手选择和存放价格核准是否经集体研究,存放同业定期利率是否偏低,2017年1月19日以后开展的存放同业业务,利率是否低于当天省联社公布的同档次约期存款利率。

(3)对账管理。查看是否签订同业存款协议,是否及时向同业存款交易对手发询证函进行对账,检查存放同业存款流水、余额是否真实。

(4)会计核算。同业融资业务记账方法和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是否在存放同业科目下核算信托、理财等其他资金业务。

(5)同业融资业务手续是否完善,是否经有权人审批,风险控制是否有效,是否通过同业融资业务进行通道交易。

(6)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是否为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央票等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卖出回购方是否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转出,是否接受和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7)同业融资限额。市县行社对单一金融机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是否超过一级资本的50%;同业融入资金余额是否超过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

(8)2016年10月12日以后发生的同业存款业务是否实行交易承诺制,即交易双方逐笔提供承诺说明,保证该笔同业存款业务为规范的同业存款业务,不存在其他指定用途,不存在利用同业存款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担保。

(9)2016年1月1日以来新发生且有余额的存放同业业务,是否逐笔补充承诺说明,无法补充承诺说明的业务,是否收回。

(10)存放同业到期收回后是否设置1–3个月的观察期,是否存在资金无法按期收回而虚假收回情况。

(三)同业投资业务方面

1.债券(含同业存单)投资业务情况 2.信托产品投资业务情况 3.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情况 4.其他投资业务情况

自查要点:

同业投资是指金融机构购买(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同业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次级债等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同业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的投资行为。查看会计核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混用、乱用会计科目隐藏业务规模;是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投资资产标的性质计提相应的资本和拨备;收入是否及时、全额入账。查看是否存在将信托、收(受)益权、资管计划等非标资产在系统内转让,调节经营指标的情况;转让信托、收(受)益权、资管计划等非标资产,是否存在出具“抽屉协议”承诺到期回购的情况(查看报表、印章使用登记薄)。

(1)债券(含同业存单)。是否建立完善包括债券投资占比、信用债投资占比、交易账户投资余额占比等结构性限额管理指标;债券投资会计科目核算是否正确;是否按公允价值计提浮动盈亏;是否做好风险控制,存量债券业务是否出现兑付风险;是否超资质购买债券;单支债券集中度是否超发行总额的2%。

(2)信托产品。信托产品投资业务手续是否合规。购买决策流程是否合规,是否经有权人审批;资料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对信托风险进行持续跟踪。

风险控制情况。通过调阅信托投资协议等资料,查看投资方、资金托管方和使用方三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风险承担是否适当。对于定向信托投资,重点关注担保单位是否具有主体资格、信用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具有足额、有效的抵、质押,投资收益率是否偏低,是否进行3年以上的高风险投资,是否按约定时间及时足额给付利息,信托投资本金是否按期收回,如果形成逾期县级行社是否及时采取措施保全资产。资金投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是否投放至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保障房除外)、“两高一剩”行业等国家限制的项目或产品,是否投资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项目或产品。

会计核算。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是否采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确保各类交易能够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记载和反映;是否存在虚增、隐藏、截留信托投资收入的情况。

(3)理财产品投资。是否制定了理财投资占比限额指标。购买理财产品手续是否合规。购买决策流程是否合规,是否经有权人审批;资料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对理财产品持续跟踪监控,是否对每类产品逐一进行风险分析评估,确保理财资金如期收回。

理财资金投向。县级行社利用富余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要坚持审慎、稳健的原则,原则上不得投资中长期理财产品。查看是否存在投资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性行业和领域(如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及排放不达标项目,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是否投资包含股权类、金融衍生产品或结构过于复杂的理财产品;是否投资包含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理财产品;是否存在通过投资理财产品规避审慎监管政策现象。

会计核算。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通过“拆借同业”、“存放同业”等科目核算理财产品,县级行社对投资的理财产品是否按照规定计提准备金。

(4)其他投资业务

10.同业银行研究报告 篇十

一 准备流程及希望得到的服务效果

(1)计划办理及咨询业务的流程: 第一个网点办理开户,办理个人网银,咨询办理信用卡。第二个网点取款,咨询代理业务 第三个网点咨询理财产品,咨询银证转账,银期转账。(2)评价标准及希望得到的服务效果: 按二代网点转型要求: 《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质量现场调查评价表》进行评价,同时 希望借鉴同业网点长处,发现不到位现象。第一个网点,个人开立结算账户是与银行发生业务关系的第一步。在这样的过程中,开 户的客户经常表示对银行业务的不理解,对大堂经理,对经办开户的个人客户经理提出了较 高的要求。客户对开立结算账户时,开立个人网银时产生的安全性和费用,经常表示不理解 和抗拒心理,此时对客户的讲解需要有技巧。在办理信用卡过程中,风险控制十分重要,“三 亲见”原则同业是否执行到位,信用卡申请表格填写过程十分冗繁,同业是否有很好的解决 之道。第二个网点,取款业务是个人客户经常发生的业务,大堂经理的分流作用是否突出,取 款 ATM 机是否正常运作,在取号排队取款过程中,观察银行服务功能,取款过程中业务操 作是否熟练。代理水、电、煤气费,是个人业务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业务。第三个网点: 银行业网点转型的目标是建立真正的理财服务中心。美国的金融业不管是 证券、银行、信托、还是投资管理公司,他们面对的都是统一的客户市场、宽广的投资渠道、政策宽松的产品开发、理财服务、富有市场竞争力的经纪佣金、交易费用。银行业以前没有基金托管业务,现在不仅有了规模还越来越大,银行业以前没有代理保 险产品,现在保险销售人员在银行驻点,银行业以前没有信托集合理财,现在各家银行都加 大了类似产品的研发与宣传,银行业以前没有投资银行产品,现在我们有了皖江产业基金等 等选择。零售银行业的政策放开,是中国未来零售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中国现有的理财服务市场,由政策人为分割。银行代销的基金和保险,银行自身推出的理财产品不可能满足所有客户的 要求。而三方存管业务和银期转账使得在其他投资渠道理财的客户能够与银行建立沟通和联 系,保证客户资金不流失。若银行理财服务能够扬长避短,发挥与证券投资资金和期货投资 资金的联动作用,向客户推荐流动性较高,收益率稳定的理财产品则能满足现代个人金融服 务的需求。目前的银行理财服务,偏重考核销售业绩,以销售论英雄,对客户资产保值增值 的考核、对宏观经济分析与资本市场的研究与分析能力亟待强化。产品也仅仅在保险、基金 和理财产品的狭窄圈子中打转,一旦未来个人金融业政策变革,则会不适应市场竞争格局。与工商银行个人客户经理对话,希望得到工商银行员工研究支撑的对理财服务产品的推荐,对基金产品的分析与推荐。

二 实地同业体验

(1)第一个网点:马鞍山工行雨山路支行 工行雨山路支行是今年新设的一家网点,地址位于红旗路与雨山路交叉口、宏润小额贷

款公司边,在该区域有建行红旗路支行、中国银行、农商行等网点。该网点周边住宅小区成 熟,人口密度较大,离雨山工业园、开发区距离都不远,网点选址地理位置较优。来到雨山路支行大门口,工行门头醒目。但是门口电动车停放不规则,画线也不明显,让人心里不舒服。进入大厅,观察网点硬件设备与卫生情况,新设网点设备完善、明亮清洁,发现客户等待区纸篓摆放与宣传材料摆放十分合理,纸篓就靠在等待区长椅边上,而每个长 椅的背后都有一个摆放的产品宣传材料的卡槽,在客户等待休息时一伸手就能拿起前座后面 卡槽的产品宣传材料翻看。在等待区正对面醒目区域,贴有一幅“友情提示”。因为代发工 资业务,每月 28 至 6 号是业务高峰期,友情提示客户错开该时间段,比较人性化。大堂经理未能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也不强求。询问办理个人网银网上购物,该大堂经理态度一般,但业务能力较好,推荐到低柜办理。个人客户经理费用开卡与办理个 人网银的费用讲解清晰,但未能介绍工行的其他产品。在客户透露出自己现在在投资股票和 期货后,未能及时介绍工行短期理财产品。在询问信用卡办理时,得知去分行营业部才能申 请办理,该业务集中,使得客户不方便办理,导致流失客户。同为四大,工行办理信用卡的 风险控制也较好,在咨询过程中,被不止一次强调了“三亲见”原则。工行叫号机取号纸很小,绿色环保,省纸低碳。工行的身份核查是通过系统完成,工行 很多授权业务是通过扫描投影仪直接上传到分行与省行集中授权系统处理,有效提高了前台 的效率,值得学习。(2)第二个网点:马鞍山工行大治支行 工行大治支行是老网点,地址位于红旗路、大治门诊部边,该网点历史悠久,存量客户 较多。但网点本身面积较小,地理区位同周边网点比越来越无优势,硬件设备也较差,未来 业务发展情况不容乐观。进入大厅,硬件设备摆放凌乱、环境卫生情况一般,感觉像进了邮储。无大堂、无低柜 人员在班,咨询保安代理业务未得到明确答复。之后,咨询 3 号柜员,得知登陆个人网银可 以在“缴费站”操作代扣水、电、煤气费。该网点没有叫号机,只能排队办理业务。在 3 号柜办理取款业务,经办员业务熟练、着 装规范、长相甜美,可惜未见笑容。(3)第三个网点:马鞍山工行牡丹支行 牡丹支行是分行营业部,地址位于雨山西路、纺织厂斜对面、江南会计师事务所边。该 网点硬件设备好,大厅环境十分整洁,但整体采光不好,营业厅内光线昏暗。同业体验本来 对分行营业部抱了很大的期望,但却是最令我失望的一站。进入大厅,低柜无人,无大堂,咨询保安如何用工行牡丹灵通卡进行银证三方存管勾连 不知。转而咨询其他高柜人员,服务态度较差,得知客户炒股、炒期货也未能推荐工行短期 理财产品,分行营业部员工朝气明显不足,仿佛精英周日都在休息。不过营业部也有值得借鉴的优点,工行营业部将近期发售的热点基金与工行的理财产品 简介写在展板上,一进入大门就能很醒目的看到该展板。整个营业厅的硬件布局合理,环境 卫生整洁。

三 对网点转型与理财服务建设的思考

(1)工商银行理财产品与建设银行理财产品 在工行营业部的理财咨询令人比较失望,假设我在工商银行从事个人业务,我将会整理 工行的理财产品特点,并以清晰地表格展现在客户的面前进行讲解与沟通。假设我在工商银 行从事理财业务,我不在乎每个月能够销售多少保险、理财产品和基金,我会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侧重资本市场的研究和数据分析,更加重视客户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在合适的时点推 荐自己跟踪的“基金池”中的合适产品,并做好后续跟踪和提醒赎回服务。

登陆工商银行个人网银,我总结了工商银行目前在售的理财产品,该行的产品的确很全 面,能够满足客户的各种流动性需求,在收益率方面也不低于同业。如下表一:

理 财 产品 收益率 流动性 申购赎回 时间 起 存 金 额 步 步 为 赢 2号 1—6 天,1.2% 7—13 天,1.75% 14—20 天,1.85% 21—27 天,1.95% 28 天以上,2.1% 每个工作 日都可申 购赎回,赎 回 T+2 日 即可到账 转入股市、期市 步 步 为赢 1—29 天,0.36% 30—89 天,1.00% 90—179 天,2.20% 180—269 天,2.50% 270—364 天,2.80% 365—539 天,3.3% 540 天以上,3.8% 灵 通 快 线 — — 单 周 起息 灵 通 快 线 — — 两 周 起息 灵 通 快 线 — — 四 周 起息 1.90% 四周为一 周期、T 日 兑付、T+1 日到账 1.70% 两周为一 周期、T 日 兑付、T+1 日到账 1.65% 每个工作 日都可申 购赎回,赎 回 T+2 日 即可到账 转入股市、期市 T 日兑付、T+1 日 到 账,自 动 滚 动,可设 置或取消 自动再投 资以赎回 自 动 滚 动,可设 置或取消自动再投 资以赎回 自 动 滚 动,可设 置或取消 自动再投 资以赎回 5万 适用于有大额活期资金的投资者提高资 金利用率。流动性较差,和同档次的步步 为盈 2 号相比,优势不大。5万 适用于有大额活期资金的投资者提高资 金利用率。流动性优势不明显,和同档次 的步步为盈 2 号相比,优势不大。5万 适用于有大额活期资金的投资者提高资 金利用率。步步为盈较该产品有利率优 势。步步为盈的分档计息能够更加可以满 足投资者的资金规划和投资组合的选择 周一至周 五 9 : 10 万 周一至周 五 9 : 5万 适用于股市投资、期货投资者按照对行情 调整时期的理解规避风险,提高资金利用 率。大盘弱势,面临中期调整,投资者可以持 有超过一个月。大盘上涨过快,可能会短 期回调,投资者可以持有一周到两周不 等。适用于一年内有大额消费需求(买房、买 车、大额装修)的投资者提高资金利用率 产品特点

00-17:00 00-15:30 灵 通 快 线 — — 超 短 期 1.45% 每个证券 交易日都 可申购赎 回,赎回当 日即可到 账转入股 市、期市 周一至周 五 9 : 5万

类似于建设银行的天天大丰收产品 00-15:30 人 民 币 理 财 产 品(138 天)5—20 万,2.7% 20—50 万,2.8% 不可提前 赎 回,138 天投资期。

2010 年 11 月 5 日— 2010 年 11 月 10 日认 购 按 金 额 计 利 息

类似于建设银行的利得盈系列产品,流动 性较差。适合没有能力动态调整自身资产 组合的投资者购买。工行目前在售的人民 币理财产品还有多种,期限各有中、短、长期,流动性与产品特性都类似。

万以上,2.9% 表一:工商银行理财产品表 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如下表二: 理财 产品 收益率 流动性 申购赎回时 间 起 存 金 额 5万 产品特点

天天 1.45% 大丰 收 周周 大丰 收

每个证券交易日都 可申购赎回,赎回当 日即可到账转入股 市、期市 周一至周五 9 : 00-15 : 30 适用于活期资金周转,股市 投资、期货投资者提高资金 利用率 适用于行情较差时,调整期 较长时,股市投资、期货投 资者规避风险,提高资金利 用率

≧7 天,申请赎回后,周二到 周一至周五 1.65% 账,即可转入股市、9 : 00-15 : 30 ≧14 天,期市 1.75% ≧21 天,1.8% 5万

乾元 日新 月异

<30 天,申请赎回后,每月 10 0.72% 号到账,即可转入股 ≧30 天,市、期市 2.1% ≧180 天 2.31% 周一至周五 9 : 00-15 : 00 10 万

适用于中短期内(半年期左 右)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比如买房、买车、装修)提高资金利用率

表二:建设银行理财产品表(2)网点转型与理财服务,银行业整体发展缓慢 通过同业体验和各家银行理财业务的观察和对比,目前中国银行业的理财服务离我心目 中的水准还相差较远。

银行业的理财服务有很多误区和无奈。而未来个人金融的发展趋势,个人理财的需求会 导致银行业继续“脱媒”,我们难道要继续走关系营销的粗放式发展之路吗?随着国民受教 育程度的提高,未来通货膨胀的加剧和国内投资渠道的多样化,居民是否愿意在银行存定 期?给客户十份中秋礼品,都不及为客户带来高收益的产品设计和理财建议。理财业务的专 业性和目前产品设计的不足是两大亟待解决的问题。“产品搭台,营销唱戏。产品没有优势,” 对资本市场的研究不深入、未能准确把握趋势和方向,再会唱戏的戏子也会没有舞台。以基金业务为例,银行的基金销售业务目前至少有三大误区: 其一,市场相反理论效应明显。在证券市场行情好的时候,股票型基金营销难度较低,申购认购数量较多,基金募集规模较大;在行情差的时候,证券市场在底部区域筑底时,银 行营销难度较高,申购认购数量较少,股票型基金募集规模较小,有时还需延长认购期。为 了客户的资产保值和增值,为了客户能够战胜 CPI,我们是在行情鼎沸的时候追求销售业绩,还是追求研究分析基础上的逆市销售? 其二,投资者避免后悔的心理。表现在新发基金相对底部区域建仓,是很好的基金,但 不仅是基金投资者,一些客户经理在基金刚上涨 10%的时候,就建议客户赎回,抽回资金 再购买其他基金,这样的确可以获得双份的绩效。但此时的购买点位和赎回基金的建仓点位 相差甚远,抬高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反之,某些新发的基金建仓点位高,一开始营销就是 错误的,这种错误使得这些基金注定其净值长期在水下挣扎,客户一直持有避免后悔,其实 损失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其三,目前银行考核理财经理与客户经理的制度尚不够科学。过度的销售业绩指标压力 和过于消耗精力的业务流程使得个人客户经理淹没在凭证整理和提高销售技巧上,人的精力 是有限的,不能贴近资本市场,深入研究市场规律,销售理财产品和基金之后就算完成任务,未能跟踪分析,与客户资产一起增值,最终损害的是银行的利益。在战略上,落后于其他竞 争对手。(3)个人理财业务革新马鞍山建行应率先垂范 经过一代与二代转型,马鞍山建行在地区同业中的服务规范化程度较好,客户美誉度较 高,发卡存量较有优势,给个人金融业务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个人理财业务的革 新,马鞍山建行应在同业做出表率、率先垂范。①首先,建议强化财富管理中心的作用。

财富管理中心是研究宏观经济和分析资本市场的重要部门,个人客户经理做出市场分析 和回答客户咨询过程中重要的支持力量,大部分的产品分析和销售节奏的把握都应由财富管 理中心进行分析确定。财富管理中心应起到市场分析师的作用,不能将财富管理中心简单的 定义为高端客户的产品销售机构。让财富管理中心卖产品,好比让基金公司行业研究员销售 基金。财富管理中心在个人理财业务革新的过程中,应做到: “研究市场、分工合作;整理 产品、数据分析;发出声音、跨部学习;支持前台、加强培训; ” 研究市场、分工合作需要财富管理中心的员工在对各类投资品种与投资市场都有所了解 的情况下,开展分工合作,每个人都应主攻一到两个品种和市场进行深入研究。深入研究的方法很多,不管是自上而下的分析法还是自下而上的分析法,基本流程都是 整理市场的数据和市场的产品,对其表现进行一定的定量分析。光是分析,而且仅仅是内部交流用的分析可能只是“闭门造车”。所以,应鼓励财富管 理中心将研究结果与对市场趋势的分析结论公布出来,以各种形式通过媒体表现出来,不仅 能够介绍建行个人金融产品,也可以详加阐述建行理财对市场的看法,发出专业的声音,提 高美誉度。支持与鼓励财富管理中心与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举办投资 者报告会,进行跨行业的学习与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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