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发质量异常处理规定

2024-09-05

关于突发质量异常处理规定(共3篇)

1.关于突发质量异常处理规定 篇一

●009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规程

1目的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护业主的人身及其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管辖区域内发生的盗窃、匪警、火警、争吵、斗殴等各类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组织员工进行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处理等的培训,并负责抢险现场指挥督导。

3.2

3.3

3.44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保安员在执勤中遇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或毁坏公司和用户财物威胁用户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4.1

4.2 当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立即通过通讯设备呼叫求援。所有持对讲机的保安员在听到求援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同时通

知中控室并过去封锁出事大堂出口并录像,然后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4.3 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

材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重大案件要立即拔“110”电话报警。

4.4 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

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查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4.5 记录用户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及价值,询问用户

是否有任何线索、怀疑对象等情况。

当值人员应严守岗位。保安员负责安全防范,工程人员负责水、电供应及抢修。其他员工应听从上级领导的调遣,积极参与救护或抢险。

4.6 若是运动过程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进塑料袋内妥善保存

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指纹等痕迹留在物

品上。

4.7 事主或现场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医治抢救并报告公

安机关。

4.9保安队长做好现场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5火警处理程序

5.1保安员接到火灾报警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沉着冷静、积极扑救,并通知中控室和值班室领导,同时拔打“119”报警电话,讲明时间、地址、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以及楼层和燃烧物品。

5.2所有保安员接到火灾报警时,应马上赶到指定位置待命。

5.3值班班长应马上派人到大厦门口进行疏通交通,做好迎接消防车工作,通知大堂值班员做好安全防范,以防坏人混水摸鱼,趁火打劫。中控

室值班人员将电梯迫降至首层,消防电梯进入消防状态。

5.4所有员工应听从指挥,无条件服从领导及主管调配,按照分工,各司

其责,勇往直前,扑救抢险。

5.5 现场若困有用户,应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抢救。若室内无

人,无钥匙开门的情况下,则由管理处领导决定是否破门进入房间扑

救,事后由管理处负责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

5.6疏散人员时应走消防楼梯,严禁使用电梯。

5.6

5.7

6发现用户斗殴的处理

6.1 执勤中(以及用户投诉)发现用户之间有争吵、斗殴的现象时,要及

时制止。

6.2制止原则:

6.2.1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6.2.2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用户劝离现场;

扑救完毕后,管理处安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查明损失,并做好安置工作。管理处主管消防工作的人员做好事故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6.2.3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6.2.4有伤员则应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6.3迅速报告管理处领导、主管领导,由管理处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单

薄应请求增援。

6.4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向。

7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理

7.1门岗执勤中如发现可疑分子时,要审查其证件,对持无效证件或说不

出正当理由的人员禁止进入管理处管辖区内。

7. 2巡逻执勤如发现可疑分子时,要查验其证件,必要时带到治安办公

室进一步审查。

7. 3发现有推销业务和散发广告的要坚决制止,并带到治安办审查,如

证件齐全,则让本人写保证书一份,并把证件号码登记下教育后放走。

7.4发现有作案嫌疑人要严格审查,必要时可送到派出所审查。

7.5 在处理各类可疑人员时,不允许自己处理放人,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

7.6对于必须罚款的人由管理处决定。

8对用户醉酒闹事或精神病人的处理程序

8.1 醉酒者或病人失去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下,易对自身或

其他人员造成伤害,保安员应及时对其采取控制和监督措施。

8.2及时通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家属,让他们派人领回。

8.值班人员在执勤中,若遇到不愿出示证件强行进入、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可采取以下处置方

法:

9。1纠正违章时,要使用礼貌规范服务用语,以理服人。

9.2对不听劝阻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如实记录并向管理处或保安班

长汇报。

9。3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政策和工作原则,若遇到蛮横无

理,打骂值班人员的,可上报管理处,由管理处出面妥善处理。

9.4若社会上的人来本辖区内故意扰乱,不听劝告,自行其事,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若醉酒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可报主管将其强制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10遇急症病人的处理

10.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

10.2立即通知主管领导。

10.3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通知用户的单位及家属。

10.4如情况紧急,速打急救电话(电话号码120)。

11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1.1

11.2 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关闭电源。在未关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按触触电人,以防连自己也触电,应

用绝缘的东西把线头或人拉开。

11.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电告医院马上派医生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12突发性水浸事故处理程序

12.1当接到用户投诉后,即时前往现场观查。

12.2

12.3

抵达现场后,立刻查找出水的来源,检查出水阀位置,并立即关闭有关的水阀。下水道堵塞,应立即疏通。观察现场附近的电掣。如有浸水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水浸漏电伤人。

2.关于突发质量异常处理规定 篇二

闽建筑[2007]5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今年9月下旬以来,由于原材料、运输等各种因素,我省建筑钢材价格异常上涨,目前钢筋市场供应价在5000元/吨高位运行,与第三季度初相比,上涨近1000元,涨幅达25%以上。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杜绝不合格材料流入建筑工地,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减少工程价款结算纠纷,防范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根据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增强风险意识,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规定,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合理分担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所带来风险。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增强市场各方主体风险意识,并在受理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备案时加强指导,督促承发包双方在合同条款中按有关规定合理约定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

三、在2007年10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因钢材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异常上涨所产生的价差,承发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公平合理的原则,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理:

(一)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形式,未约定钢材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在承包工程范围以内,钢材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价差按下列规定办理:

1、施工合同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下同)没有计取风险包干系数(包括包干系数为零)的,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施工合同价有计取风险包干系数的,发生价格上涨,其价差金额高于所计取风险包干金额的,高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发生价格下跌,其价差金额低于所计取风险包干金额的,低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受益。

3、钢材等主要建筑材料差价计算以合同签订当期材料信息价(招标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预算价采用的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按《福建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各设区市主要材料综合价)的差额为依据。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4、承发包双方应及时对补差的材料数量与价格办理确认手续,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和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形式,已约定钢材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在10%以内的,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超过10%的按上述第(一)项规定执行。

(三)未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形式的,其钢材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计算。

(四)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钢材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

(五)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因钢材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价差。

(六)已办结工程竣工结算的不再调整。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低价不合格建筑材料流入建筑工地。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测,适时发布相关信息,指导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五、我厅此前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福建省建设厅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3.鸭产品质量处理规定 篇三

一、目的

为进一步稳定产品质量,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做到及时有效的掌控,并对质量问题的处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从而使公司的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责任进一步明确。

二、将车间内的质量问题按照严重程度进行分类: A级

产品变质或有异味。B级

1.产品有污染或外源性杂质(沙粒、蝇虫、饲料、蜡块、铁丝、线头等)问题。

2.鸭头、鸭腿、鸭翅(二节翅、三节翅、翅中、翅根)颜色和毛净度问题。

3.多装、少装、错装、投残等产品计量问题。4.产品分级问题。5.产品未冻透。C级

1.产品整形问题。

2.一般内源性杂质(鸭毛、鸭掌黄皮、鸭肫黄皮、病变的杂皮、油丝等)。

3.操作不规范引起的残留等修剪问题(修油不干净,修皮不干净等)。4.包装破损或包装污染。5.产品水分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的严重程度,质检人员及管理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要提高警惕。

A类问题禁止出现,若有发生相关班组承担直接责任,进行罚款。罚款额度在500-1000元。

批量出现的B类问题以及C类问题,都会引起客户投诉,出现此种问题:批量出现的B类问题(即全天抽检多次发生):相关班组要写出整改方案,并附带处理措施。罚款额度在300-500元。

批量出现的C类问题(即全天抽检多次发生):相关班组要写出整改方案,并附带处理措施。罚款额度在100-300元。设备原因、原料原因等引起的视实际情况而定。

质量负责人将质检检查到的问题每天都要做汇总,将重复问题单独列出,质检负责人与生产负责人针对重复问题的严重程度共同协商拿出解决方案,并报告相关领导。以评比或参观学习等方式尽快解决,如现在的鸭肫质量评比、杀鸭脖口评比、撸翅子毛评比。评比结束都带有相应的奖励或罚款,督促相应岗位积极整改,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产品质量稳定。(评比方式随时拟定)

三、投诉: 质量投诉制度:

我们公司,为维护鑫利肉食品牌,创造一流产品质量,让客户满意为己任,现将质量问题投诉统一管理,制定本制度。质量反馈、投诉处理程序:

1、销售部接到客诉后,经理应立即安排将客诉问题与客户及业务人员沟通清楚(包括客户信息、发货日期、生产日期、发货数量及各厂标识等情况),以便于加工厂进行追踪,并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反馈到生产部(最好有质量问题照片、各厂标示照片);

2、生产部收到反馈后,经理要立即针对客诉信息进行追踪排查,安排营销部、生产部和技术质量部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召开部分人员(生产经理、主任、品管人员)会议,找出原因,将相应的产品解冻或到客户那里(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将问题评估量化。

3、同时传达给生产一线人员,共同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和相关责任人及完成时间的书面报告在24小时内传真生产部;对于没有及时整改和没有按时完成的汇报生产副总(总监)。

4、将量化后的结果、整改措施报生产副总审核,销售部将结果以正规传真形式在24小时内回复客户,每次做到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5、根据损失,按公司规定划分责任,进行处罚。由生产副总(总监)审核并监督执行。

6、各厂在针对客诉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后,必须要持之一恒的将措施落实到底,品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重点加强出现过客诉问题的监控,日后不得再出现同类问题的投诉。

7、技术质量部、销售部在日常检查中,对投诉问题至少跟踪检查半个月。

8、处罚规定:接到客诉后不按时上报、整改、回复的,将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50-100元/次;回复后不进行整改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相关责任人100-150元罚款。

四、整改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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