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第18期(共10篇)
1.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第18期 篇一
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简报
第8期
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
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11月15日 我县第三季度蔬菜检测情况通报
我县第三季度对蔬菜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共检测生产基地蔬菜样品1041个,合格1036个,超标5个,合格率为99.51%。检测农贸市场蔬菜样品755个,合格753个,超标样品2个,合格率99.73%。对生产基地检测不合格的蔬菜采取延期采收措施,对市场上检测不合格的样品,采取撤出市场,不准销售的措施。
武陵镇积极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和生命健康,武陵镇采取“四到位”狠抓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宣传到位。专项行动以来,共印发张贴宣传材料
2000多份,悬挂横幅标语100多条,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组织召开宣传会议5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二是责任到位。在专项行动前,与镇直各单位、各村委和各中小学校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食品安全责任制。三是巡查到位。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目标管理进度进行巡查,召开交流汇报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协作整治到位。由镇食品安全委员牵头,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截至目前,该镇共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6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0余家,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50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下达整改意见书50多份,取缔无照经营5家,端掉了3个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无害化焚烧深埋处理病变肉、私宰肉200多公斤,并没收假冒伪劣食品一批,有效打击和遏制了该镇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 简讯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11月5日至9日开展农产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印发资料300份,检查市场17个/次,屠宰场23个/次,养殖场27个/次,(其中猪场15个/次、鸡场3个/次、鸭场8个/次、牛场2个/次),兽药经营店25家/次,检查中查获不格牛产品30kg,病鸡5羽、病鸭10羽,全都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县经贸局11月5日至9日共出动车辆10车次,执法人员134人次,对芦圩、黎塘、武陵、甘棠、大桥、新桥等镇农贸市场上市猪肉进行检查。自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县经贸局加大对私屠乱宰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整顿了市场秩序。
★★★★县卫生局2007年11月5日至9日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了245家单位(企业、个体户、市场),立案查处2起,罚款金额0.05万元。
2.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第18期 篇二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简报
第6期
南宁市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2007年10月 9日 “两会一节”安全● 武鸣县质监局加强特种设备 危险化学品监管确保“十七大”和
● 武鸣县质监局开展眼镜市场专项整治
武鸣县质监局加强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监管
确保“十七大”安全
为确保中共“十七大”期间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武鸣县质监局加大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力度,深入辖区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9月底-10月初,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宾馆、饭店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企业 31家,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提出整改意见5条,查封存在安全隐患的压力容器2台。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均已
按规定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安全附件仍在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安全制度健全。但个别企业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个别小造纸企业在用的烘缸等特种设备超过检验有效期,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压力表等超过检定有效期。个别化工企业在用的铲车未办理使用登记证,铲车司机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责令改正、处罚等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武鸣县质监局)
武鸣县质监局开展眼镜市场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验配眼镜行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体健康安全,打击无证生产和粗制滥造的违法行为。武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员对辖区验配眼镜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
9月中旬开始,武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验配眼镜产品无证查处专项整治,在整治中发现,大部分门店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眼镜加工制作,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埋下隐患。此次活动共检查眼镜生产经营门店7家,查处无证生产眼镜门店5家,查封一批涉嫌质量问题的眼镜产品。针对这些行为,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武鸣县质监局)
报: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第18期 篇三
正当举国上下欢欣鼓舞,全面学习、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之际,督查组各位领导莅临我区检查工作,我仅代表开发区管委会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本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简要汇报。针对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侯马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及省、市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一系列重大决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我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将整治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成立了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我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各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立即行动、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期间,开发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定期发布权威信息,通报工作情况。目前,此项工作已收到了预期的效果,正不断引向深入。一、近一段时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关系管委会的形象和声誉,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展开,管委会组织于9月3日召开了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会上强调指出,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各方联动,全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切实推进“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全区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形象”的共识,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形成合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全社会必须形成和强化“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工作合力,通过管委会发挥主导职能、有关部门主动加强监管、广大企业成为质量提升主体、全社会强化监督主力作用,有效提升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形成声势。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专项整治浩大声势,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会后,各部门也召开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对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的贯彻落实。(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以管委会副主任成功为组长,8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质监分局,其中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经济发展局、驻区卫生办分别牵头负责我区的各项具体整治工作。各部门也相继成立了以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是工商、质监、经济发展、卫生等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面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把部门工作职责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三)落实责任,层层分解
按照《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在对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借鉴国家和省、市整治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区的实施方案,并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经开发区管委会通过后,下发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方案对整治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任务、整治时间和步骤、组织领导和分工进行了细化。具体是3个重点、7个百分百。各部门结合全区的专项整治的目标、主要任务、整治重点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具体的分解落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二、近一段时期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
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区紧紧围绕确定的整治重点和任务开展工作,工作中体现了“四个到位”。一是组织指挥到位。管委会领导、各部门领导,自始至终直接参与整治工作,多次深入执法一线,实施靠前指挥。二是综合协调到位。各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观念,坚决执行管委会的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切实做到全区一盘棋。三是宣传发动到位。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后,各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能进行广泛的宣传,质监分局将国务院的决定和《特别规定》印制成册,逐一发放各生产企业,工商分局组织全区生产、经销单位学习《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市政府和管委会的整治决定,使本次整治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全民参与。四是排查摸底到位。为了提高集中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部门全员动员,对全区整治重点县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下阶段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五是整改、查处到位。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并到期复查验收。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重、特大案件,及时进行了查处并朔源整改。经过拉网式排查,摸清了家底,取得了阶段性整治成果:(一)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质监分局牵头)。开发区内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共2家。其中,食品加工企业1家,目前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完成100%;小作坊1家,已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完成100%。
(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商分局牵头)。开发区共有市场、超市7个,经督促,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的7个,占总数的100%;区内食杂店57个,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制度的有57个,占总数的100%;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20户。
(三)餐饮消费安全整治(驻区卫生办牵头)。区内餐饮经营单位124个,取缔无证照餐饮经营单位2个;食堂和区内的餐饮经营单位32个,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有32个,占总数的100%;从检查来看,尚未发现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经济发展局牵头)。销售和使用定点屠宰猪肉的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有32个,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五)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质监分局牵头)。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化学危险品、电热毯、防爆电气、农业生产资料(饲料粉碎机、农药、脱粒机、水泵、化肥)等15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对获证的2家生产企业,已100%建立质量档案,并进行了不定期抽查。
4.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第18期 篇四
阶段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质监局进行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排查,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扎实做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使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有了明显好转,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得到了有效治理,有效推动了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近阶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召开后,市质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政治责任感、质监使命感、势在必行的紧迫感和不抓好不行的危机感。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形成了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质监系统的第一责任、第一任务。
(二)强化责任,明确到人
为了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质监局对全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采取“定责任、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的“四定”监管模式,把全市分为六个责任区域,建立食品企业分布图,把全市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落实到人。一把手为监管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局长为主要责任人,执法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出现监管漏洞的,按照分工分别追究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保证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调查摸底,普查建档
为弄清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针对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面广、规模小的实际情况,质监局调整工作重心,倾全局之力,集中时间、精力、人力、物力,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把主要精力放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上来,建立了局领导包片、稽查队、股室人员包乡镇(办事处)、村分片定责制,全力以赴抓普查工作。我局还把普查工作纳入对稽查队、各股室的年终目标考核中,从而保证时间、精力、人力、物力四到位。在普查、核实的基础上,我局对监管范围内企业建立了详细的企业档案, 把企业证照情况、普查信息表、代码证、QS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巡查记录、整改通知书等内容全部纳入该企业档案。建立企业档案后,把食品生产企业清单输入电脑,录入监管系统,扎实推动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建档工作,为实施食品动态监管夯实基础。
截止目前,经普查汇总,我市共有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食品加工点***家,其中,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有60家,这60家食品生产企业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43家,占规模企业的78%;另外860家均为食品加工小作坊,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的有21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不齐全的有15家,三无的有***家。
(四)目标明确,工作到位
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关于质监系统的“三个100%”,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质监局在专项整治的过程中,突出了“五个重点”:即突出重点食品、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企业、突出生产加工环节、突出大案要案。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端掉制假黑窝点。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的证后监管力度,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截止目前,质监局已出动执法车辆245次,执法人员676人次,检查纯净水企业21家,查封纯净水生产设备1套,检查学校食堂9家,检查各类食品加工企业300余家。
(五)重拳出击,打击有力
根据《C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部署,我局对全市范围内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进行了专项重点整治。重点对该类企业的水源、生产必备条件、加工工艺流程、卫生状况、清洗、消毒环节、两证一照等情况进行了全方面检查。经检查发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两证一照”齐全,生产设备及消毒设施完善,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状况稳定;但部分无食品
生产许可证的瓶(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企业负责人质量意识淡漠,不按国家规定积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设备简陋,环境条件差,缺乏消毒设备,或不按生产流程组织生产,没有检验设备,出厂产品不经检验,产品质量没有保证。
经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以五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将对我市12家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瓶(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予以取缔。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配合食品专项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一是在办公场所悬挂了“开展专项整治、提高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的宣传条幅;二是分别召开了全市矿泉水加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国家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总局李长江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并将《特别规定》印刷发放到全市企业手中,供全市食品加工企业人员学习使用,努力使食品生产加工业主真正了解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的意义、内容和目的;三是利用广播、标语和各种会议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积极推荐一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消费,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较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印发了3000余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由局领导带队,所有机关人员全
部分工到各乡镇,与地方政府一起采取“进村”、“进厂”、“进店”的“三进”模式,对所有食品加工点全部登记造册,确保登记率100%。普查过程中要求签定《小食品坊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小豆腐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小油坊食品安全承诺书》;五是连续刊出八期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报送给市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使其能够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食品加工企业“低、小、散”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除***、***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外,普遍存在规模小,分布散乱等现象,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点生产工艺简单,设备落后陈旧,作业时间、方式随意性大,再加上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差,流动性大,始终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是人员力量经费有限,存在工作不够到位,督导不够理想的问题。特别是经费不足,无法开展大范围的产品监督检验,致使日常监管工作难以满足要求。
三是有些企业法律意识还较淡薄,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难度较大。有些企业主缺乏发展眼光,对申证工作热情不够,对自己的产品缺乏信心,如我市的个别食品加工企业的抵触情绪比较严重。
四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食品卫生监管相对薄弱。农村普遍采用作坊式生产形式,大都实行分散经营,生产经营者绝大
多数系本地村民或外来人员,以租赁房屋和家庭作坊式的个体加工业为主,守法意识不强,相当一部分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条件差,加工水平低,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也不利于推行标准化、技术化和统一产品质量,大大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甚至,有些生产者与经营者急功近利、唯利是图,为谋取暴利臵消费者生命健康而不顾,缺乏诚信守法意识,导致了对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难。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针对周口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我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阶段主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总结上阶段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汇总各部门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一系列监管措施,为专项整治工作下一阶段打好基础。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生产企业的宣传和监管力度。引导小作坊创造条件,组织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逐步关停和淘汰一批无证无照的小作坊,根据风险食品警示图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加大监督处罚力度。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学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继续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与监督作用,宣传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和举报电话,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做到整治有力量、行动有声势、宣传有效果。对于搞好整治
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提高广大人民依法维权意识,引导科学安全消费,形成各级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监管、企业严格自率、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5.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第18期 篇五
一、检查重点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是否建立疫苗管理制度;
是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2.县级疾控机构是否通过省药采平台向生产企业采购非免疫规划疫苗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
3.是否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疫苗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4.在接收疫苗时,是否向配送单位索取并核实批签发证明复印件、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并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备查。
5.是否建立冷链管理制度;
是否装备保障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冷链设施设备;
是否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并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记录。
6.是否在规定的温度环境下储存疫苗,是否定时监测、记录温度。
7.温度异常时,是否如实填写《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异常情况记录表》,处置措施是否有效,处置结果是否明确。
8.是否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是否按照有效期或进货先后顺序供应、分发和使用疫苗。
9.是否建立疫苗定期检查制度,对存在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超过有效期等问题的疫苗,是否采取隔离存放、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10.疫苗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
11.在疫苗送达时,是否向接收单位提供批签发证明复印件、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
12.是否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记录,并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备查。
13.是否将本级的冷链设施设备信息录入国家平台—冷链设备管理模块,录入信息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是否使用省平台—生物制品管理模块做好疫苗出入库管理,疫苗网上信息与实际入库信息是否一致。
(二)疫苗接种单位
1.是否建立疫苗管理制度;
是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2.在接收疫苗时,是否向配送单位索取并核实批签发证明复印件、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并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备查。
3.是否建立冷链管理制度;
是否装备保障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冷链设施设备;
是否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并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记录。
4.是否在规定的温度环境下储存疫苗,是否定时监测、记录温度。
5.温度异常时,是否如实填写《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异常情况记录表》,处置措施是否有效,处置结果是否明确。
6.是否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是否按照有效期或进货先后顺序供应、分发和使用疫苗。
7.是否建立疫苗定期检查制度,对存在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超过有效期等问题的疫苗,是否采取隔离存放、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8.是否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接收、购进、储存、供应记录,并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备查。
9.是否将冷链设施设备信息录入国家平台—冷链设备管理模块,录入信息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是否使用客户端做好疫苗出入库管理,客户端与实际入库信息是否一致。
(三)疫苗配送单位
1.是否配备从事疫苗管理的专职人员。
2.是否建立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
3.是否按照要求装备保障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冷链设施设备;
是否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并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记录。
4.是否在规定的温度环境下储存和运输疫苗。
5.是否对疫苗运输过程进行温度监测,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并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备查。
6.温度异常时,是否如实填写《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异常情况记录表》,处置措施是否有效,处置结果是否明确。
7.是否向收货方提供疫苗运输的设备类型、起运和到达时间、本次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发货单和签收单等资料。
6.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第18期 篇六
一、整治目标
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认真查找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全面强化各环节监管,依法从严惩治“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瘦肉精”监管制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全程监管,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饲料环节整治。组织开展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查验饲料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原料检测、投料生产、产品检测、产品留样、产品销售等记录和库存原料、饲料产品情况,督促企业严把原料采购和进厂关、产品出厂检验关,完善质量安全制度,督促饲料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进货验证验货和台账制度;组织开展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含“瘦肉精”产品清缴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含“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饲料产品行为;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监督抽检力度,做好新公布违禁添加物监测;加强饲料销售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发现的可疑物质和产品,组织质检机构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依法加强企业备案审核工作,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深入贯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面向全行业开展普法宣传。
(二)养殖环节整治。健全养殖场(户)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监 1 督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活畜出栏时由其向收购者出具《无“瘦肉精”承诺书》;强化出栏活畜“瘦肉精”筛查,在活畜主产区和重点地区,实行出县境活畜“瘦肉精”监督抽检制度;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讲、农民信箱短信提醒等方式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增强养殖场(户)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假劣饲料、兽药识别能力;组织开展养殖场(户)“瘦肉精”清缴行动,对规定期限内主动上缴的养殖场(户)免于处罚;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或饮水等方式添加“瘦肉精”的行为。
(三)收购贩运环节整治。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含活畜交易市场、合作社、经纪人,下同)的监督管理,建立收购贩运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并由贩运企业签署《收购贩运无“瘦肉精”活畜告知承诺书》(参考格式附后),督促其建立养殖场(户)出具的《无“瘦肉精”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活畜来源和销售去向等购销信息;加强活畜调运“瘦肉精”风险评估,及时暂停有安全隐患地区的活畜调入;加强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活畜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含“瘦肉精”的活畜,要监督收购贩运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所有费用和损失由其承担;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2 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四)定点屠宰环节整治。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主动配合商务部门监督屠宰企业对确认检测呈阳性的活畜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控制自检或监督抽检发现阳性样品的同批次活畜移动(产地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书面承诺押回当地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除外)。组织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技术培训,建立风险预警防范、快速溯源追踪和信息及时报送机制,及时处置突发“瘦肉精”安全事件。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1年4月-5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5月-2012年2月)。一是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饲料企业、养殖场(户)、收购贩运企业、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内容,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以饲料企业、养殖场(户)和收购贩运经纪人为重点,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及时向公安、经信、工商、食药等部门通报清缴行动中掌握的“瘦肉精”制售线索。
三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饲料企业、养殖场(户)、收购贩运企业、屠宰企业以及兽药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对中小规模的养殖场(户)和屠宰场(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不落实质量安全制度,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和含“瘦肉精”的饲料产品、及贩卖宰杀含“瘦肉精”活畜等事件的,依法从严处理。
四是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行动。我厅将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也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督导检查中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等问题,要立即进行通报,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7.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第18期 篇七
动方案
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湖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推进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产
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我县生产加工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㈠突出三大重点。即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体系。把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㈡明确八个方面。即把农产品、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馆消费、药品、猪肉、进出口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八个方面作为主要方面;将各种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餐饮业以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整治重点单位;把农村、城乡接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区域作为整治
重点区域。
㈢实现6个100%的目标。即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要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县城城区市场和超市要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城区内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销售单位销售和食用的猪肉要100%来自定点加工屠宰场;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和涉及人身安全健康产品的生产企业要100%建立质量档案;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等。
三、工作安排
明确部门职责
1、县农业局、畜牧局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加强对“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基本解决
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饮料添加剂等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2、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3、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水产局负责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药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
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4、县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馆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彻底解决团风城区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
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从现在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6、县商务局负责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牲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无耳标的牲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
7、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各有关单位根据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阶段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和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排查,积极开展工作。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取消不符合生产经营要求的企业生产资格,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每月至少联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同时组织督查组分阶段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第三阶段:整改规范和总结验收阶段。在各有关部门对照工作目标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县政府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12月20日
之前将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政府成立全县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吴恒斌同志任组长,副县长肖建军、胡凯同志任副组长,县法制办、监察局、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药监局、商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童泽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质监局,负责制定整治方案,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分析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等。各有关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抓,并组织专人实施。
㈡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提出整治目标,分别落实责任。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不能实现预期目标,特别是实行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庇护、纵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㈢搞好宣传,全面发动。大力宣传实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工作整治的重要意义,积极倡导和使用“中国制造”名牌产品,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程。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打假专项行动成效,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
㈣突出重点,力求实效。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食品、餐饮消费、猪肉、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出口产品等8个方面,重点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严格执法,加强办案协作,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㈤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正确处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阶段性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关系,通过专项整治,探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模式和途径,实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企业
8.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第18期 篇八
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和 食品安专项整治行动安排意见
为了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宁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这次专项整治要在巩固2007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
生产企业,要严把企业条件的审查关。食品生产加工业都要建立添加剂购买、使用台账,并在每次使用前必须到质监局进行申报,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比如在肉制品加工企业使用工业沥青脱毛、使用病死畜禽做原料的问题;酱腌菜、蛋制品及酿造食品企业非法使用工业盐、工业酸、工业酒精兑对的问题;小麦粉、方便面、米粉中超量使用过氧化苯甲酰,超范围使用着色日落黄,非法添加着色剂二氧化钛、处理剂溴酸甲、增筋剂硼砂的问题;糕点中超范围使用蓬松稳定剂明矾的问题;粉条中超范围使用色素亮蓝,超量使用漂白剂二氧化硫的问题等等。严厉查处用苏丹红、吊白块、甲醛等18种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使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食品小作坊整治。按照《庆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办法》进行整治和规范。小作坊整治和规范要坚持“两个全面”、“一项制度”。一要必须坚持全面覆盖。将无证无照的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在彻底摸清底数,全面建档的基础上,实施分类监管,达到最低卫生质量安全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小作坊备案证,签订承诺书,负责日常监管。对达不到最低条件要求,又不积极整改的报请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二要必须坚持全面监管。主要做到四条:一是小作坊必须保证食品安全最基本的卫生条件,达 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生活安全。
到2009年2月底,使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加贴QS标志;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乡镇政府、社区100%建立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并至少聘任1名协管员;生产、流通领域食品等重点产(商)品抽检3次以上,检验品种10种以上,并公开向社会公告;辖区内特种设备有关企业和单位100%签订责任书。产(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6日)。组织召开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印发宁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本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意见,在县委、县政府和市质监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12月7日——2009年2月6日)。按照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室、各工作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区域分工,分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并每周一例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2月7日——2009年2月28日)。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
主题词:产品质量 专项整治 意见
抄送:市产品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局各局长
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12月5日
9.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第18期 篇九
为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防范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多发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和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遏制重大质
量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在建大型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为重点,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整治;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发区、乡镇等“四个重点部位”在建工程和易发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部位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整治,强化执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全面推进。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强化责任制,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行为,改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技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遏制特大事故和影响恶劣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重大事故、多发性事故的发生,建立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建设局成立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建设管理科、法制科、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大队、造价站、招投标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整治大型公共建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四个重点部位”的在建工程。工程质量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筑材料和构配件、工程实体施工质量、内业资料,幕墙和网架;施工安全重点检查模板支撑、脚手架、井字架、塔吊、临边洞口、边坡、深基坑以及施工现场围挡、临时设施等易发高处坠落、坍塌、倒塌、机械伤害事故的危险源部位。
五、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工程质量方面:
⒈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所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切实到位,认真负责。重点整治人员到位情况,对检查不到位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⒉建筑材料和构配件:重点整治水泥、钢筋、建筑用砂、防水材料、铝合金型材、建筑玻璃等。进场材料和构配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施工、监理单位应对进场材料严格把关,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坚决清退出场,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建筑工程禁止使用海砂,对可疑的用砂应及时进行氯离子含量检测,氯离子含量超标的应立即清退出场。
⒊工程实体质量:强化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影响结构安全的重点工序和关键环节的质量监管,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重点整治违反强制性条文和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安全等内容。如:墙体拉结筋及抗震构造措施,后浇悬挑构件,金属栏杆预埋件,铝合金门窗是否经专项设计,所用玻璃、铝合金型材是否符合要求,栏杆形式是否为易攀爬等。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措施消除质量通病,特别是结构裂缝、外墙面渗漏、屋面渗漏等易引起用户投诉的质量问题。
⒋内业资料:重点整治原材料及设备进场报验、隐蔽签证、质量保证资料等。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及时做好内业资料,整理应与施工进度同步,各种签章应及时、完整。
⒌幕墙、网架:重点检查专项设计、施工资质及相关内业资料、整治各节点预埋件、节点构造、焊缝质量、杆件、玻璃等原材料。建筑幕墙、网架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并报原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总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应有专项资质,有分包的应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报备。
(二)施工安全生产方面:
⒈开展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高处坠落是历年来造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各单位要认真开展“高处坠落”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工程项目应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10.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第18期 篇十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动态
(第 6 期)
报送单位:杭州市贸易局二OO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杭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工作取得有效进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5〕10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屠宰行业整体规范化管理,根据文件关于杭州市区定点屠宰厂(场)布局调整有关问题的意见,随着屠宰场整合工作的开展,我市正逐步形成“一公司南北两个生猪屠宰点”的格局。10月18日,杭州市五和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与德清中顺、丰盛、新盛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并召开了合作签字仪式。杭州市贸易局局长刘庆龙、副局长黄春雷、杭州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孙介红、德清县副县长方芳等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此次杭州市五和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与德清合资经营生猪屠宰点,既进一步调整了我市城区生猪屠宰场布局,更利用了周边县区资源优势,达到优势互补,进一步保障市民肉品消费安全。
杭州市屠宰技术人员培训班在富阳举办
根据省、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提高屠宰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适应国家对屠宰技术提出的新标准、新要求,及时更新知识,我局组织开展了杭州市屠宰技术人员培训班,于10月23 1
-24日在富阳举办。来自杭州各区、县(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共100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其中新增屠宰技术人员54名,从事屠宰技术工作年限较短的技术人员近50名。
培训班聘请了杭州市肉类协会的两位高级畜牧师进行授课,分别讲授了屠宰加工技术、屠宰工艺程序、屠宰工作的发展史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要求。新从事的屠宰技术人员参加了考试,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生猪屠宰上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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