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精选7篇)
1.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 篇一
公益目标及其实现机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核心问题
摘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强事业单位的公益性,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分类是实现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目标的基本途径,为改革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但事业单位传统的赢利性运行模式、与之相关的政策冲突以及改革过程中利益关系的变化等对公益目标实现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应构建全面的公益目标的实现机制,并将其作为改革成败的重要检验标准。
关键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益目标;实现机制
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如何站队归类成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关注的焦点。在分类方案尚未公布实施的情况下,什么是最有利于自身的类别选择,成为人们讨论的首要话题,期待、猜测、忐忑、担忧等种种心理皆而有之。定为公益一类,或许财政保障更充分,但担心失去灵活收益;定为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则又担心失去保障,或有生存危机。然而,真正值得思考的问题却是,分类的目的是什么,如何保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根本目标的实现。
一、事业单位改革目标的重大调整 事业单位改革目标的选择本质上是要确定让事业单位成为什么样的社会组织,其社会目的和功能究竟是什么?与之相比,事业单位分类、体制、机制改革等不过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方式或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目标的确定实际经历了三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的放权搞活、90年代的社会化和21世纪头10年的反思调整等。其间对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和改革目标经历了企业化导向、非政府非赢利导向和公共服务导向的三次转变。
(一)企业化、社会化改革的目标及其后果
在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初启阶段,事业单位改革与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相适应,目的是解决“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改革的目标是按照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原则,将经营管理权下放到事业单位,逐步做到各单位的事情由各单位自已管,推动事业单位的放权搞活。如1985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当前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运行机制方面,要改革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克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科学技术工作,国家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病;在对国家重点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的同时,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使科学技术机构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和自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力。1985年4月,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提出,为了加快卫生事业的发展,中央和地方应逐步增加卫生经费和投资;同时,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活。这些改革实际是对政事关系的初步调整和对事业单位运行机制的改革,并未形成对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性、根本性目标的认识。
20世纪90年代,我国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提出了要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在80年代改革的基础上,企业化、社会化、产业化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政策导向。“总的来说, 事业单位要逐步做到经费自给, 或者实行企业化管理。”[1] 1993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实行政事分开,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1996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既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急需,又在经费上实行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鼓励有条件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通过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逐步向差额补贴单位过渡;鼓励有条件定额补助单位向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过渡[1]。推动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型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目标。但90年代的改革导致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 “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反映强烈,医患关系等公共服务关系日趋紧张,引发了事业单位的功能危机,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校正。
(二)非政府非赢利改革模式及其误区
企业化、社会化改革带来的弊端引发了21世纪初期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定位的新的讨论。其中,一个重要的观点认为,事业单位应按照非赢利组织进行管理和改革。2003年开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与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开展了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的研究,认为从性质上界定,事业单位是指主要从事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的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非盈利组织。其基本特点是:非政府(也非二政府)、非企业(也非准企业)、非盈利(也非变相盈利)。事业单位作为既非政府又非企业的第三方存在,它所存在的基本领域首先应该是政府和企业都不能和不宜涉足的领域[2]。
这种观点也体现在有关的改革政策中,成为对企业化改革目标的一种补充措施。如2000年4月,科技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实行企业化转制,与原部门脱钩;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重大基础性或共性技术服务、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的个别科研机构,可以由原部门(单位)继续按事业单位管理;公益类研究和应用开发并存的科研机构,有面向市场能力的(占总数一半以上)要向企业化转制;以提供公益性服务为主的科研机构,有面向市场能力的也要向企业化转制;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提供公共服务、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确需国家支持的科研机构,仍作为事业单位,按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其中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部分,也要向企业化转制并逐步与原科研机构分离。但是,事业单位作为政府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以公益服务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其特殊的资产和职能属性决定了其与非政府非赢利组织在性质上有着根本的不同。它不仅应具有公益性,还具有公共性。事实上,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类似公共服务机构在法律性质上,无不将其作为行政组织的一部分,而不是非政府的第三方。按照NGO模式管理的公共服务机构,只是国外事业单位管理的特例。
(三)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与分类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地位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提出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而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说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根本和核心目标,就是要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形成中国特色的公益服务体系。
强化公益性目标的提出,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事业单位改革经验和教训的进行反思的结果,是事业单位改革目标模式的重新设计和重大调整。
明确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公益目标,也是对事业单位性质的重新界定。即事业单位本质上即国家为履行公益服务职能而依法设立的公共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实际是现代政府职能的有机组成部分,事业单位作为从事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则是我国公共部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改革不应是“甩包袱”、减负担,而是要进一步明确其服务职责,提升服务质量。
二、改革的分类推进与公益目标的实现途径
围绕增强公益目标,分类成为本次改革的重点、主题和基本路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就是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不同类别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与管理,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这实际上为事业单位公益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基本的保障。我国事业单位总量达到120多万个,职工数量达到3000多万,成为我国国有单位中人员总量最大的部门。但从构成看,仍存在城乡、区域之间配置不合理,直接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机构人员、比例不足,部分行业资源配置存在机构重叠、人浮于事等问题。需要通过分类改革,推动事业单位结构布局的调整,将那些不能提供公共服务、不适合由政府提供的服务以及主要从事赢利活动的事业单位从现有事业单位序列中清理出去,促进公共服务回归公益性的本源。分类管理的基本方式是区分公共管理、企业经营与公共服务的职能界限。要坚持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坚持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这有利于纯化现有事业单位,将与事业单位性质和职能不符的单位剔出事业单位序列,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一)区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两大基本职能。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将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适当分开,有利于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并增强公共服务的公益服务职责。中央提出,要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这些有针对性的改革政策,可以有效地解决部分事业单位强化权力、淡化服务,行政化、官僚化色彩过重,以至利用行政权强制或垄断服务等问题,理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界限,保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属性。
(二)区分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
所谓基本公共服务,是指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2]。非基本公共服务则是指现阶段事业单位承担的超过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的服务领域。
这次分类改革通过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区分了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即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对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有利于促进我国公共服务按照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水平,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不断发展。
(三)区分赢利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
为实现公益目标,最重要的就是将赢利性服务从事业单位分离出去,促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赢利性与公益性的区分,为事业单位公益目标的实现搭建了全新的管理平台,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为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三、正视分类改革中的路径依赖和政策冲突
尽管通过功能分类可以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属性,为公益目标的实现创造条件,但也应该看到,受长期的企业化改革思路的影响,事业单位在不同程度上已形成了内在的赢利冲动,拨款+创收的运行机制成为事业单位难以根除的生存发展模式,有可能成为一种顽固的路径依赖,侵蚀事业单位改革的公益目标;而改革中人事、财政等的某些相关政策,与改革的总体目标仍存在一定的政策冲突,成为进一步改革必须正视和解决的关键问题;改革带来的不同社会群体利益关系调整,则可能对改革平稳推进产生重大影响。
(一)难以抑制的创收冲动
事业单位增强公益性的最大障碍来自由来已久的创收需求。这与改革过程中对事业单位社会功能的认知有关,也是长期以来事业单位面临的财政压力的自然应对策略。早在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浪费的通知》就提出,一切有条件组织收入的事业单位,都要积极挖掘潜力,从扩大服务项目中,合理地组织收入,以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促进事业的发展。应用科研单位和设计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改为企业经营,不仅不用国家的钱,还要力争上缴利润。同时,国家对文教、卫生、科学、体育等事业单位试行“预算包干”办法,节余留用,增收归己,以调动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积极性。这一政策在以后的改革中不断强化,1998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甚至提出了“除教育单位和极少数需要由财政拨款的以外,其他事业单位每年减少财政拨款1/3,争取三年基本达到自负盈亏”的目标。在政策引导与生存压力下,事业单位创收经营成为基本的运行模式。
这一模式一方面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公益职能,另一方面也成为事业单位发展的重要动力机制和资源配置机制。事业单位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人员收入得到保障和提高。随着公益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完成,如何破除传统的创收激励的路径依赖,形成符合公益服务要求的运行机制,需要新的资源配置和政策保障。
(二)不可忽视的政策冲突
尽管突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公益性目标,但在收入分配、财政等相关配套政策中,仍存在与之不相一致的政策措施。如在收入分配制度方面,绩效工资经费来源主要来自事业单位自筹,取决于其服务收入,与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要求不符。在财政政策方面,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根据单位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等,给予经费补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有可能继续强化这类单位的创收行为。尤其是在预算和财务管理方面,事业单位采取了与行政机关一样的制度和政策,缺乏针对性的制度规则,与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主体的地位和性质不相适应,也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不相协调。而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本身在市场经济中地位尴尬,国有单位利用公共资源以至垄断资源谋取利益的合法性日益受到质疑,这决定了转企改制只是这类单位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暂时性的目标和方式。
(三)值得重视的权益保障诉求
增强事业单位改革的公益目标是从公共利益出发对事业单位发展的新要求,从现有改革的措施看,正如人们所观察到的,聘用制度、工资制度、住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的改革以及权益保障措施的不完善,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相关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产生了巨大影响。公共部门内部存在的事实上的资源和利益分配的不公平性,使他们对自身的职业前景感到担忧,对自身专业人力资本的价值和公共服务的意义产生怀疑。如果在这一问题上采取放任态度,必将对改革动力机制的真正形成造成损害,也将不利于公共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益目标的实现机制
公益性目标要求事业单位应将服务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其根本宗旨和首要行为准则。这实际也是事业单位改革成功与否的根本检验标准,是分类改革顺利推进的核心和关键。实现公益性改革的目标,一是要明确什么是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规定其公益性的标准和基本指标;二是要建立事业单位公益性的志愿实现机制;三是要切实强化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四是要健全与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和购买服务相一致的预算和财务制度;五是要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六是要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治理机制;七是要强化对事业单位的外部监管和监督。
(一)明确公益性的标准和规则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区别于公司、企业等经济组织的根本特征。公益性要求事业单位的管理应符合公益优先的原则,不以经济利益或收入为组织目标,其活动或服务收入应用于事业发展。
关于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的内涵,世界银行《非政府组织法的立法原则》认为,主要指的是组织的净收入或利润不得以任何形式分配给任何个人;组织的员工可因实际工作获取合理薪酬,但董事通常不应支领酬薪;组织清算或终止存续时,不得将资产分配给任何董事、会员、员工、创立人或捐助者。因此,公益性或非自利性的核心标准是非营利性,公益性要求事业单位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事业单位和成员自身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作为单位的发展目标。
此外,保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还需明确其公益职责,建立与公益要求相适应的行为规范。
(二)促进形成适应公益目标的志愿服务机制
事业单位公益目标的实现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将为公共利益服务作为其法定的、内在的职业追求。事业单位人员属于“公务人”而非“经济人”,应遵守公职人员的道德义务和纪律。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应通过有效的激励和规范,引导事业单位人员志愿服务公益目标,促进其实现职业角色的转换。
(三)切实强化财政支持和保障
必要的财政保障是事业单位履行其公益职能的基础。应尽快改变事业单位依靠直接服务收入进行自我发展和人员分配的现状,提高公益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水平,将政府财政收入更多第用于民生和公共服务支出。
(四)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预算和财务制度
应根据事业单位的法人特点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要求,改变完全按照行政机关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状况,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预算和财务规则,扩大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自主权,提高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促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内部和外部公平性,解决事业单位将创收或服务收入直接用于薪酬、劳务分配的问题。应尊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力资本价值,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薪酬制度,改变通过人才工程计划等临时性预算或政策激励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增强基本薪酬制度的激励功能,鼓励事业单位人员服务公共利益。
(六)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机制
加快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的决策和监督机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特别是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用和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权力,消除事业单位行政化对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的影响;建立事业单位内部民主评议机制,监督行政权力的运行,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权益。
(七)加强外部监管和监督
进一步理顺政事关系,加强代表机构和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事业单位重要事项和报告应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确保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目标和职责的实现。
2.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 篇二
一、国库集中支付的涵义
1.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成部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统一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 并规定所有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所有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种新的财政资金管理模式
改革前我国实行的是分散支付制度, 即财政资金分散在各个部门进行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集中纳入国库单一账户进行管理, 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按照不同支付类型进行支付。财政部门对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收支进行实时监控, 能有效解决财政资金运行中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3.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种新的财政资金支付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是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 改变以往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的支付方式, 以银行清算系统和财政信息支付系统为依托, 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 预算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 通过批准的用款计划为依据提出申请, 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对其进行审核后, 将由国库集中支付专户直接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进行统一核算。
二、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重要意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 给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财务运作带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首先,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切实加强对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收支活动的监管, 在很大程度上要求各地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防止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程序办理资金业务, 有效防止隐匿、截留、坐支收入, 虚报支出计划、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 改变资金用途或使用性质等违规行为。其次,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 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精细化和规范化明显提高, 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各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的财务支出完全取决于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 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各单位将重心转移到预算管理上, 把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建立标准规范的部门预算, 严格项目编制, 细化项目编制内容, 规范、创新预算编制方法, 预算编制工作更加细化。第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 将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预算内外的资金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财政资金统一调度, 构建了统一、高效、规范的预算资金申请和划拨、支付体系, 有效地解决了以往财政资金多环节和多户头存放的问题, 减少了中间环节, 大大降低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 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完善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效途径
1. 提高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的重视程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程中, 各地质事业单位应树立正确的意识, 主动更新观念, 充分认识到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才能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作为地质事业单位的领导层, 应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力度, 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深入人心。财务人员则需更加深刻理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重要性。
2. 落实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预算的落实
结合公益性地质工作基本规律, 研究适应新《预算法》, 依据全口径、全员、全过程的全面预算原则, 科学设定概预算标准, 建立实行定期清理结余资金、滚动预算编制, 预算执行监督、资金管理责任等方面制度。
3. 加强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完善
近年来, 国家财政对地质事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面临财政体制改革、十八大后廉政新规、国家审计等新的要求, 如何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发挥效益最大化, 健全内控体系是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保证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工作的高速、有效运行, 确保各类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必须建立一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地质工作基本规律与各单位实际情况、针对近年审计热点、可操作性强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
4. 加快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公务卡的推广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的推广实施, 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务卡在规范公务支出、预防腐败等方面的制度优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成效显著。但公益性地质单位现金支付仍然存在问题, 一些单位大量提取和使用现金, 规避财政监管, 使得大量财政资金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动态监控之外。加快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公务卡的推广, 有效提高预算执行管理的透明度和控制现金流量。
5. 提升公益性地质单位人才队伍的建设
建实建强财务机构, 加强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预算、核算等关键岗位骨干人才培养, 提升其宏观管理能力, 充分发挥其在内部控制和经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不断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培养。通过财务机构的建实完善及财务人员素质的提高, 积极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和审计等监督工作的新要求。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 我国财政体制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核心内容包括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推行规范化的政府采购制度, 其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和发展, 也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旨在研究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1]赵然.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2.
[2]韩谦.国库集中支付的改善措施浅谈[J].会计师, 2015, (3) :73-74.
3.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 篇三
公益性事业单位要不要经营?有种观点认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就是要“事企分开”,将经营性资产和业务从事业主体剥离出来,做到人员、资产、业务两两分开;同时,将编辑业务保留为事业,而将印刷、销售、广告等经营性业务剥离出来,组建公司,这种按照生产流程划分事企的办法便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做法,但这种改革方式失之于简单,其局限性也十分明显。
首先,无论是事业还是企业都必须进行经营,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事企分开有可能导致事业部分逐渐空壳化,不利于事业的发展,最终导致事业越办越小。其次,剥离出来的企业部分有可能想方设法控制事业主体,迫使事业主体服从企业规律。再次,从产品上看,如果在生产之初不遵守市场规律,不研究受众的需求,不贴近市场,受众又怎么会主动掏钱购买文化产品?即使销售公司想尽办法,也不可能将不对路的产品推销出去。
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讲话中曾经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笔者认为,公益与经营并非截然对立,经营与否不应成为事业与企业的分界线,经营性文化企业要经营,也要讲公益;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以公益性为出发点,但必须讲效率,要考虑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不能不去经营。完全将经营排除于事业之外的看法,不利于事业的发展。从产品上看,无论是文化事业还是文化企业,他们的产品都是商品,都要进入市场实现销售,二者的区别应在于定价机制。在国家的扶持下,文化事业的产品可以而且必须实行保本微利的原则,文化企业的产品则可以完全根据市场规律自行定价。从国外的实践上看,西方发达国家虽没有事业单位的概念,但其非营利性组织的定位与我国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相近。西方的非营利组织并不是不赢利,相反,有不少非营利组织赢利还很多。
公益性事业单位如何改善服务、落实指令性任务?在以往的文件中,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多被描述为“政治性、理论性、公益性”,但公益性并非是事业所独有,企业生产的文化产品事实上也有公益性的特点。故2010年新闻出版局长会议上,将此要求修改为“政治性、理论性、指令性”,将“公益性”改为“指令性”,体现了“政府主导”的要求,反映了有关部门对保留下来的文化事业单位的新定位。但是,就现实来看,文化事业单位的“指令性”任务较少,优质资源多被部门分割,成为部门所有,仅靠目前的“指令性”任务,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不仅“吃不饱”,而且生存都可能有困难,更遑论发展了。
公益性事业单位如何转换运行机制?如果公益性事业单位可以经营,如何在分配机制上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激发创造力,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要求?转企单位大多资金雄厚,分配机制灵活,多劳多得;而公益性事业单位一般经济实力较弱,又受制于工资总额等各项规定,别说没钱,即使有钱也无法分配,这可能会造成同行业员工收入差距日渐增大。从在职员工的薪金上看,企业远远超过事业;从退休金上看,随着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的改革,企业与事业员工在退休后的收入差距日渐缩小。这也可能会导致事业单位里高素质员工的跳槽,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
公益性事业单位如何建立、完善评估机制?公益性事业单位可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和体系,制定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制度,形成组织健全、程序完备、操作规范、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具体地说,一要建立严格的预决算管理制度;二要制定公益性产品的质量、数量、时效、成本、社会反映等具体考核指标;三要聘请独立第三方定期进行审计和评估;四要完善社会公众监督体系和办法;五要建立健全内部评估和监督、激励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科学的薪酬设计、有效的绩效考核,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建立适合公益性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的员工评估激励机制。
4.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 篇四
泉州事业单位考试申论解析:公益广告
一提到广告,人们往往将其与市场、铜臭联系在一起。诚然,广告传播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要为市场经济服务,但广告领域还有一片新天地,就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公益广告。而且,由于具备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诉求点突出、渗透力强等特点,公益广告在促进社会文明建设方面,更具有独特的传播优势。现代公益广告传播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我国展开以来,即迸发出勃勃生机,已经成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我国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推动下,公益广告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倡导社会公德和积极健康的个人行为规范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应该说,公益广告在我国的重视程度是很高的,但由于认识程度的不同,经费使用上的差异等,公益广告的传播,也存在着参差不齐的现象。如何保证公益广告的良性运作,实现理想的传播效果,也要有一个需要扶持和怎样扶持的问题。一些广告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在开展公益广告传播活动时,都有自己的一些做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广告大国,致力于公益广告传播,也应有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运作方式。
但不能不说,公益广告虽然具有较好的传播效果,但因为它的服务对象是社会大众,传播的信息内容作用于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如何保证公益广告的良性运作,实现理想的传播目标,也有一个需要扶持和怎样扶持的问题。
而在发挥公益广告传播的作用和效能方面,广播和电视媒体具有更强的优势。广播和电视能够从声音和图像两个方面影响受众,对于公益广告诉求内容的表现及传播相对更有力度,更有影响力。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是抓住了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优势,敢于决断,予以大力扶持,从而使公益广告传播空前繁荣。截至2014年 11月底,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中央和省级台制作主题公益广告就达到16000余条,播出750万次,播出时长接近300万分钟,为推动我国社会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能够取得这样的成效,首先应该高度评价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具的慧眼,充分认识到公益广告的传播特点,看到了公益广告对于我国正处在这样一个全面深化改革、深度反腐、依法治国等的重要历史发展时期所能发挥的特殊作用,高度重视公益广告传播活动在广电系统的组织和推广,并采取了有效措施。公益广告是有益于社会文明、社会公共道德的传播活动,同时也是需要花费的信息传播,需要一定的资金扶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有限的财政经费中拿出千万元之巨,用于支持激励公益广告传播,正是所谓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需要指出的是,有了一定的扶持,公益广告的传播,除了完善运作规则外,还要在如何增强传播力上下功夫,努力创新,多出精品。公益广告的创作,也应像我国新闻工作者那样,多一些“走转改”,多接地气,力争更多地推出与我国社会大众生活息息相关、乐于接受、印象深刻的优秀作品。
泉州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公益广告特别是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投入很高,从谋划立意到创作加工,再到播出,媒体广告部门以及广告公司等都要付出较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但从以上成果可以看出,从中央到省级的广播电视台,都在积极响应和落实总局的安排,不计较所在单位的利益,从大局出发,为社会着想,积极投入于公益广告的创作播放。据笔者所知,中央电视台就曾专门拨付款项,用于公益广告的创作,近年推出了不少影响较大的公益广告作品,有些已经深入人心。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从台领导就高度重视,不惜拿出重金,抽调人力,悉心创作,力争推出精品。同时我们应该呼吁更多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加入到这个行列里来。
5.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 篇五
有力推进殡葬制度改革
田口乡辖17个行政村,3.2万口人,4.7万亩耕地,县殡葬改革动员会召开后,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民政局的具体指导、支持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公墓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全乡17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全部完成选址、规划,建成8座,在建中9座。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乡成立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先后召开了班子会、支部书记、党员和群众代表会,学习传达县殡葬改革动员会精神和有关政策法规。班子成员包村,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二、科学选址。科学选址是推进公墓建设的重要条件。我们在充分尊重农村习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之上,运用“4+2”工作法,让群众代表自主选择公墓建设地址。
三、资金倾斜。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30000余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用于公墓建设,对在今年7月底前建成的公益性公墓,经验收合格,建成一个奖励现金2000元,有效解决了村公墓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四、严格标准。为确保公墓建设质量,我们制定了公墓建设规范,所有公墓必须达到四有标准,即:“有标志、有界限、有道路、有墓穴”同时抓好施工等环节,保证了工程质量。
6.公益性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研究 篇六
关键词:公益,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公益性事业单位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尽管有着“公益”的抬头, 在一定程度上, 除了预算资金外, 还是会有一定量的预算外收入, 只是这部分收入统筹在年度预算项目里使用。
当前许多公益性事业单位所面临的问题是支出超越了收入的增长, 而造成长期的收支不平衡, 尽管随着社会经济和物价的上涨, 财政对此也做了较大的投入, 但这一问题却难以得到解决, 而使单位不能满足即定的目标, 资源发展也难以匹配, 这也影响到了事业单位本身的发展。由此, 本文以美术馆为例, 思考这些公益性事业单位, 如何能分析自身原因, 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公益性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1、预算管理机构上问题。
就美术馆的情况来看, 预算的整体工作主要是由各部门提出, 财务部门整合完成, 领导个人进行监督管理, 这样的人治模式显然存在问题。领导对全馆事务有管理之责, 日常忙于公务, 能抽出手来认真关心预算工作的时间毕竟较少, 难以真正落实预算管理工作, 而领导未必对预算管理有专业上的认知, 也很难做好管理工作。往往造成预算管理的粗线条和放任, 对于一些超预算的项目, 往往很难落实监督。
2、预算编制上的问题
(1) 程序问题。一些管理者认为, 作为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本就没有编制预算的必要, 这也导致预算编制工作在实际上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往往是财务部门独家操作。
这也影响到, 在实际的编制工作中, 管理者和各职能部门对预算编制既不积极参与, 也不予必要协助, 财务部门在这种情况下所出的预算编制, 必然是离题万里, 难以正确反映单位实际的收入和支出的情况, 例如, 展览的策划实施, 比较专业, 财务部门不可能细化预算。这也造成了对预算执行工作的阻碍。
(2) 方法问题。财务部门在人手少, 时间紧的情况下, 所处的预算编制, 往往难以全面和完整, 也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由于在编制方法上依然沿用“上年基数加调整”的方法, 实际执行上往往随意追加预算, 必然冲击预算的正常执行, 弱化了预算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3、预算监督上的问题。
对预算的内部考核、评价、审计、监督是贯彻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而从单位的实际来看, 这些工作没有固定的制度和程序, 也没有固定的专职人员, 往往应付领导而临时整理了些文件, 而一旦领导走了, 则恢复原样, 监督工作完全的流于形式。
二、完善公益性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思路
(一) 预算编制的完善
1、转变管理理念。
需要加强管理者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重要性的认知, 通过对预算管理的培训, 使管理者认识到, 预算管理不仅是财务部门的事情, 也是需要全员参与, 共同参与的工作, 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因此不应为预算而预算, 而应该组织各部门各员工高度重视预算管理工作, 主动为财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
2、建立管理机构。
应成立一个预算管理委员会, 由行政领导组成, 主要是确定有关预算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 审议美术馆年度发展目标及事业计划, 提出预算编制的方针和程序, 接受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比较的定期预算报告, 根据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负责具体承担美术馆预算管理工作的组织, 成员以财务部门为主, 但由相关有预算职责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将预算指标具体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注意预算管理与单位相关业务管理相结合的过程。
3、健全预算编制方法
1、对于预算外的资金支出, 要彻底打破“基数加调整”编制方法, 需要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 采用“零基预算”方法, 以零为基点, 结合单位实际情况, 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重新测算每一科目和款项的支出需求, 以尽可能的压缩开支。应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 实行专项项目滚动预算, 对特大型项目, 当年预算安排不了的自动滚到下一年去, 实行专项项目滚动预算。使资金支出更趋于合理化, 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2、将预算管理细化, 将相关责任、指标、定额和费用具体分解到管理的各个角落与个人, 使他们具有明确的目标和过程监控, 从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这样也杜绝了一些经费支出上只有大的名目, 模糊不清以致出现相互挤占和超支现象。一旦出现问题, 也能找到直接归口的责任人员
3、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 确保资金集中管理, 降低财务风险, 提高财务效率。
(二) 预算执行的完善
1、应建立动态预算管理机制。
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时跟踪分析, 掌握各部门的执行状况、各项预算指标的实现或控制现状, 以实现管理者对预算管理的实时监控。为了解预算差异及其形成原因, 及时解决问题和防范执行风险, 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渠道机制。
2、强化资金预算管理。
在总结了以前资金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强资金预算管理, 建立年、季、月、周的资金预算管理体系, 做到以日资金调控保周资金预算, 以周资金预算保月资金预算, 使资金流转和管理始终保持在良性循环状态。
3、健全年终审查机制。
在年终经费决算审核时, 将本年的预算和决算一并审查, 按收支科目逐项审查预算数和支出数的差额, 分析其原因。对执行情况好的, 要进行表彰, 对预决算差额悬殊, 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人员, 要做出检讨和批评, 并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从而将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更好的衔接起来。
4、完善预算控制。
应按照预算的具体要求, 编制季、月滚动预算, 并建立每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等例会制度, 按照预算方案跟踪实施预算控制管理, 重点围绕资金管理、成本管理和项目管理, 严格执行预算政策, 通过约束机制把单位管理策略融会贯通于执行预算的过程中, 形成一个全员参与和全方位的预算管理局面。
(三) 预算监督的完善
1、对于一经批准下达的预算, 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准执行, 以保证其权威性。在一般情况下, 前述预算方法的完善, 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出现预算偏差的可能性。但预算编制毕竟考量因素诸多, 难免出现预算必须做出调整的情况, 比如, 展览项目的调整, 此时, 部门向预算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 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 提出预算的调整幅度。预算办公室进行审核分析后, 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单位审批后再报同给主管部门及省级财政审批, 未经批准的预算, 不得调整。预算调整经批准后, 要重新编制现金预算及预算损益表。这一调整流程必须要个执行, 从而从流程和制度上根绝预算超支的随意性。
2、建立多层次的预算监督体系, 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变更、决算等各个环节全部纳入监督范围。
(1) 制定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方位、全角度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理, 有效使用。
(2)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对项目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价, 实现资金追踪问效管理。
(四) 预算考评的完善
1、将预算执行考核作为单位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对于无预算支出, 造成经济损失的, 要追究重要负责人的责任。
2、激励是预算控制系统的内在的环节。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激励制度是确保财务预算管理系统长期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条件, 明确的激励制度, 可以让各级预算执行者在预算执行之前就明确其业绩与奖励之间的密切关系, 使个体目标与单位预算的整体目标结合, 为完成共同目标而努力。
综上看来, 公益性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是一个创新性和精细化程度较高的工作, 对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不仅需要领导重视, 全员参与, 更要在具体的工作中在财政允许的范围内, 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 纠正偏差, 从而将不正常的开支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参考文献
[1]、候立新、曹海东.现代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实务与案例[M].企业管理出版社, 2007。
[2]、郑石桥.关于预算管理的若干思考[J].财会学习, 2008年第6期。
[3]、平莉.事业单位如何强化预算管理[J].西部财会, 2008年第3期。
[4]、李连清.科学编制是实行预算管理的基础[J]财务与会计, 2008年第5期。
7.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 篇七
“高价文化消费”的背后
最近,在我国文化消费领域,一些商家旨在吸人眼球,炒作市场,哄抬票价的事件在全国各地文化市场屡屡上演:天价票的某相声专场;票价高达8000多元的二人转演出;令人望而却步的万元奢华图书;斥巨资打造的“黄金剧场”……这股不正常的文化消费奢华之风,引人深思——畸高的文化消费与现阶段普通大众的正常收入远远背离的原因何在?本应该大力发展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为何渐成弱势?一位业内人士揭示内幕时称,原为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单位由于经费不足,逐渐进入经营领域,服务行为出现了日益市场化的倾向,提高了服务的门槛,原本一些应该面向大众的公益性的文化服务,成了少数人的“文化享受”。
的确,近几年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广泛共识,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朝阳产业”,文化产业被各地政府部门所重视,言必称市场,行必求经济效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的今天,这本无可厚非。但是,文化产品毕竟与其他消费品不同,它的最终结果是要让最广大的人民享受文化成果。随着文化产业的日渐推进,文化市场的不断延伸,文化产品渐渐列入普通大众的消费日程。看电影、观演出、买图书等,已成为人民文化生活消费的常态,然而,由于我国文化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公益性文化事业还不能满足公众迅速增长的文化需求,于是在短期内出现了一些问题。
面对高速发展的文化市场,公民的文化权利实现上渐渐出现了巨大的“缺口”。我省情况也不容乐观。比如,由于书价过高,很多老百姓买不起图书;由于一些商业文化演出门票价格畸高,使多数百姓无缘观看等。另外,一些农村和偏远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文化生活相当贫乏。城市文化生活虽然比较丰富,但也很不平均,一部分高收入者享受着各种高水准的文化消费,而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的文化生活相对贫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其文化需求更是很难得到满足。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
众所周知,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公益性职能为主,主要是满足广大公众的公共需求,提供公共服务。因此,在运作方式和资金来源上,与经营性文化产业有一定的区别。但公益性与经营性不是截然分开和根本对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在涵盖领域上几乎重合,这就说明,在一定经济社会条件下它们应该是共同发展、和谐统一的。从当今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调节作用的增大,国家纯公益性的职能在不断调整和缩小,市场对文化资源的配置和调节作用范围与力度不断扩大。这种趋势提醒我们,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不仅不能忽视,而且应该更加重视。
多措并举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根本途径,在于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当前,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目前,我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严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未完善,尽管90%以上的县建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但利用管理的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现在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城市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相对不足,人民文化权益得不到较高程度满足;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相对薄弱,农村公共文化设施规模和数量上都相对不足。尤其是在农村,一些健康、文明的公共文化形式日渐式微,这相当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努力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
首先,要继续加大国家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在城市,要加大对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群艺馆建设的投入,加强社区和居民小区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广大群众就近参加文化活动的需要。在农村,要加强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的建设。扶持对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特别要扶持老少边穷地区的文化发展。 “十五”期间全国文化事业经费达到495.22亿元,国家对公共文化投入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但是,资金投入不足仍然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从我省情况看,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欠账严重,文化建设政策保障、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健全。因此,要继续落实对文化建设的扶持政策,加大财政经常性投入,从而使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所需的资金得到稳定的保障。要进一步改进投入方式,采取建立基金、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办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其次,要着力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省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扶持和发展了一批农村文化大院、农民小剧团和农家书屋等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全省文化大院已发展到2000多个,质量逐步提高。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推动的“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在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总的看来,农村地区文化条件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仍然是需要我们关注的重点。今后,新增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经费主要应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大力度改善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难的问题。
第三,公益性文化事业也要以改革为动力,增强发展活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该是开放和共享,而不是计划和分配。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群众,根据群众的要求来改进服务,通过内容、形式的创新来改进服务,通过文化设施的共享共用来改进服务,坚持在发展中搞活,在搞活中发展,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水平。要大力提倡艺术院团、文化工作者下基层、下厂矿、下农村,为广大基层群众送去精神食粮。从保证文化财富分配的公平出发,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在抑制演出市场的高票价和娱乐市场的豪华、奢侈之风等方面有更多的作为,让普通大众也能消费得起。
总之,抓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就是要以增加投入、改善服务为重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作为目标,努力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作者单位:河北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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