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资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2024-09-07

强化三资监管提高服务水平(精选6篇)

1.强化三资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篇一

强化工程项目监理 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各位领导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永恒的主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给监理行业赋予新的历史使命与责任。监理作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相互补充,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近年来,长江监理公司在县住建局领导与关怀下,各管理部门的监管下,始终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放在首位,秉承“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宗旨,以“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管理概念,从完善制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等方面全方位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在监理的工程项目中,工程质量和安全总体处于良好状态,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实现了无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奋斗目标,现将本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一是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公司经理组长,分管总工及安全部,主要负责对各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针对项目安全管理状况,公司不定期适时对各个监理部进行安全监理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监理部进行整改。二是项目监理部建立了以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及安全专监员为主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各项安全管理的检查和验收制度,具体负责对在监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执行监理任务。三是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政策、招标文件、投标承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做到定员定岗,职责落实到人。四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了教育培训质量。通过各种学习、继续教育及系统化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近几年仅我分公司取得各种资质、资格证件就有省监理工程师5人、省监理员8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6人、现场见证员18人以及资料员、信息员证件,为监理工作打下了一定的业务基础。五是建立健全监理安全责任制。监理部组建后,与公司签证内部安全责任书,及时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监理工作的法规文件,同时对监理委托合同进行分析,明确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目标和安全监理目标,编制《监理规划》、《安全监理细则》、《监理旁站方案》等相关指导性文件,建立了以总监理工程师负总责、安全监理工程师为主,全体监理人员参与“安全监理责任制,制定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工作及监理员职责。为建设工程监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以“质量安全预控”为主,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 一是认真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找出图纸中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中提出,并由设计单位进行完善;二是认真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证工程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三是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有重要影响的施工人员、原材料、施工机械的使用计划进行审查,具备正常施工条件后才准许工程开工;四是针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特征,编制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认真分析工作重点和技术难点,设置质量关键控制点,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五是推行“样板”措施,对于新开的重要或主要的分项工程,推行样板开路;通过对样板间、样板段的控制,可以尽早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为大面积施工创造有利的条件;六是充分利用先进的检测仪器和手段,对工程质量的实际状况进行有效的监控,促进施工单位改进施工操作工艺,提高工程质量。

三、坚持原则不让步,严格五审核五督促

一是对所有进入工地的原材料进行“两单一检一抽样”制度,即:产品质量保证书、复试报告,现场表观检查及必要的抽样复检;对实行备案制的原材料要审核有备案证。对要求复试的原材料,由现场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及时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对现场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坚决清退出施工现场。二是坚持“五个审查”“五个督促”“五个审查”即: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审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资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审查劳务单位资质,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特别是塔吊的安全及拆除手续,审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要求,“五个督促”即: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机制,督促总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单位雇用具有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交底工作,履行签字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制度、培训制度。

四、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一是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二是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加强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是督促承包商对塔机、施工电梯等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安检,没有通过安检的不准使用。四是积极配合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督促承包商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五是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力度,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监理工作是一个艰辛的过程,我们还应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从落实企业可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治理野蛮施工、防止安全事故为重点,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监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以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我们相信,通过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各主管单位的严格监管,安全工作目标一定能实现,安全生产一定更有保障,为开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新局面而努力工作。

谢谢各位!

2.强化三资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篇二

1 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1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 制度先行。街道始终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以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加大农村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 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 加强监管力度。出台了《村居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使相关村有章可循, 充实完善了街道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 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 制定下发了《街道机关和社区经济项目、基建工程招投标及物品采购的规定》, 并对村居物品采购事宜参照政府采购管理模式执行, 同时对于各村居单批单件的物品超过2000元, 也要报挂钩村的领导审批后才能购买。严格按照市、区及街道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管理办法, 制定下发了《杏林街道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工程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今年以来按照区相关文件精神对16 个项目进行招标, 招标金额为640 万元, 节约资金60 多万元。

1.2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 强化农村集体财会基础工作

加强社区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落实居委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和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发挥社区议事监督小组的职能, 实行限额分级审批管理, 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审议监督, 完善审批环节。

强化农村集体财务规范管理, 制定财务操作流程,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电算化和三资管理平台, 推动财务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农村集体每村指定1 名人员, 规范财务档案工作和财务公开工作。

固定资产购置按费用限额审批制度执行, 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事先报街道党政办, 由街道党政办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目前所辖农村集体资产处置, 按照《厦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农村集体必须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统一规定的收款收据等财务票据, 依法、合理组织资金收入;属村集体内部往来的收入报帐员应到街道领取由省农业厅规定使用的“福建省村集体收款票据”, 收款票据管理实行定期核销制度, 验旧换新;属外部来往收入的由街道财政部门统一开具财政票据, 农村集体对上级部门下拨资金及接受社会捐赠、赞助的资金收入或实物必须按实际价格或现行的市场价入账核算, 对无法取得现行参考市场价的实物应由有关业务部门进行评估后入账。

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成立领导机构, 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政策界限, 认真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全面掌握农村集体三资, 根据各村自查的情况, 事务所、街道经管人员、各村 (居) 务监督小组成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并现场拍照。完成对街道所属4 个村52 个村民小组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具体的清理, 清查资产总额, 村集体资产资源合同也登记造册、上墙公示, 并录入 “三资” 监管平台。

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确认清查数: 资产总额35223.96 万元, 负债总额24812.55 万元, 所有者权益10411.41 万元。收集、登记清理专业承包合同、工程建设合同75 份, 合同金额29, 970 万元, 清出应完善合同5份/ 3.39 万元;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并现场拍照、登记表格, 盘点核实实物办公设备、家具、仓库等固定资产768 项, 盘盈84 项 (其中可确认6 项金额574.07 万元) , 报废202 项136.32 万元。共清理登记各种资源61处共计46.9hm2。对长期未收回或冲销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登记, 通过发函询证, 查找、核对相关的合同以及原始发生的会计记录, 查清长期挂账的原因、内容, 以便通过本次清理工作确实为呆账、坏账的债权按相关程序核销, 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清出长期挂账的债权18 笔合计85.67 万元:应付款项89 笔合计16440.03 万元 (主要是专项应付款) , 调账33 笔2, 356.73 万元, 核销13笔4.10 万元。

1.3推行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

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 辖区农村集体的会计账委托街道社区经济管理中心统一代理记账, 实行代理会计预留财务印鉴制度, 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记账程序, 农村集体独立开设基本帐户, 将农村集体的财务帐册建立在街道, 各农村集体设报账员1 名, 相对稳定并持证上岗, 负责出纳和报账工作, 报账员负有审核责任, 并对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要求各农村集体送交的会计资料要合法、真实、及时、完整, 每张付款凭证均需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注明开支用途;发生支出事项时由报帐员先报会计审核后盖预留财务印鉴, 方可到银行领取款项。

1.4完善农村集体财务民主监督

按照村改居的特点和上级要求, 结合各农村集体运作情况, 及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依法成立了农村集体议事监督小组, 由村民代表推选产生, 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为组长, 若干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组成, 成员5 ~ 7 名, 要求责任心强, 有业务素质, 定期召开审核会议;报账员应在每月结账后将上月的收支合法凭证上报依法成立的农村集体议事监督小组, 农村集体议事监督小组原则上每月至少集中办公1 次, 对农村集体发生的经济往来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对合理的开支票据加盖“村议事监督小组财务审核章”, 对不合理的开支要求经办人、农村集体领导当场解释, 开支手续不齐全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一律退回经办人。

1.5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公开

确定必须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公开、集体经济项目承包公开、计生管理公开、土地征用款发放使用情况公开、村工程招标公开、优抚对象和款物分配情况公开、党务工作情况公开、村干部管理情况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等。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按照上级规定将公开的内容以表格的形式印发各村, 并要求社区按规范填好应公开的内容后在公开栏公布, 如将财务收支账目和出纳流水账同时上墙公开。规范公开时间。坚持财务收支账目每月定时公开, 计生、民政、基建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做到随时公开;经农村集体议事监督小组审核后, 报账员应将上月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核对无误后, 填好出纳报告单连同银行对账单及本月收支合法凭证上报街道社区经济管理中心, 代理会计人员在每月15 日前审核、记账、制作财务报表, 在月终了15 日内向农村集体提供上月的财务收支月报表;各农村集体报账员应于每月16 日到街道代理会计人员处领取上月的财务报表并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 接受村民监督。

1.6推动农村财务财经纪律监督, 做好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

街道纪工委和社区经济管理中心对各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管理、使用情况和决算实施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离任审计, 对违反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开展对村 (居) 2012 ~ 2014 年的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就地审计, 按照审计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 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1.7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试点单位内林村成立改制工作组, 确定改制的基本原则, 讨论制定《内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 入户宣传、介绍《实施方案》, 并收集村民意见和建议, 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实施方案》, 村民户派代表投票表决《实施方案》, 改制工作组组织实施《实施方案》。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通过勘察、盘点固定资产, 核对、询证、查实债权、债务, 询证银行存款余额情况, 按照清产核资的要求对村集体土地进行了解核实资源使用情况, 清查村及小组农村专业承包合同情况, 经由会计师事务所对社区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 摸清村资产、资源、资金家底, 核销损失、剥离非经营性资产, 核实改制资产情况。

草拟改制方案、议事规则、股东身份认定、股东代表推荐、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公告等改制相关文件、办理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工商登记及税务登记等改制工作事宜, 召开内林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选举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合作社监事会成员, 内林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相关改制工作全部完成。

2 有待进一步完善不足

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干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的认识上还不够深入, 有的认为村民自治, 上级干预太多, 有的村干部认为会计委托代理, 又预留财务印章在代理会计手中, 办事不方便, 削弱自治的权利。

有时个别村报帐不够及时, 造成有时财务公开未及时上墙。个别村工作人员思想认识问题没解决, 积极性不高;票据不规范、退回无法及时处理; “村议事监督小组”审帐不及时等。

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制工作艰难。相关规定与农村实际情况不能较好结合, 如股东身份确认、股权分配、公司登记问题等等。

个别村存在的债权历史遗留问题。由于时间跨度长, 如应收款项- 欠款基本无法进行询证确认, 即使发函询证也基本无回函。

3 对策和建议

加强宣传教育。在村居宣传实施规范管理的意义, 突出加强对村居干部和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制度知识的组织学习培训。推行重大开支事项公示制度, 增加透明度, 取得广大居民的信任。

加强和完善各项财务制度贯彻落实,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得到各级的大力支持和理解, 只有加强沟通, 上下合作, 并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督促下, 才能取得成效。

进一步完善“三资” 监管平台的建设。所有村 (居) 完成各自集体“三资”情况的全面摸底的基础上, 形成集体“三资”台帐, 造表成册在村 (居) 务公开栏公示, 报 “三资”监管中心备案, 通过法律途径等措施, 进一步落实清理后存在的历史问题,

深入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途径, 探索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股东身份确认、股东代表推荐、产权登记工作等, 将加强改制完成后的村的财务管理工作, 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3.强化三资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篇三

关键词:“三资”;代理;监管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5-0054-1

1“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什么是“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就是各乡(镇)在“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基础上,保持各村“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和审批权不变,不改变原村收益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对各村组的资金、资产、资源实行代理服务,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职能。“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资金账户,按照“一村一账”方式进行分户核算管理。中心建立统一的村组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对各村组资产、资源进行代理服务。“三资”台账的保管、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村组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认定、评估工作;受村组委托,统一代管村组账目和银行账户;负责村组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的登记,编制、归档工作。

(2)对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实行动态管理,指导各村报账员的工作,做好村组“三资”的账务管理、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日常业务处理工作。

(3)负责审核原始凭证,正确填制记账凭证,如实登记账簿,做到手续完备,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4)负责村组“三资”的审核工作、监督“三资”民主决策全过程。

2“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重点采取以下方式对各村资金、资产、资源开展代理服务。一是清查登记备案。首先各村对本村的资金、资产、资源在上级部门的组织监督下进行清查盘点,摸清底数后,登记、审核、造册,经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审定并在全村公开后,移交到本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资产资源台账,统一进行备案。二是预算支出。村组大额资金支出,经民主决策程序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预算申请,按预算规定记账报销,实行先预算、后花钱、再记账。三是分级审核。村组各项支出,必须履行“联签会审”制度,经“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后入账。“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对各村組资金、资产、资源开展代理服务中,做到“五统一”:即制定统一的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开支审批等管理制度;统一审核各村的原始收支凭证,对不符合农村财务民主管理规定的票据凭证,退回重新补办手续,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不予入账,严禁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进行统一的记账核算,并统一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各村的财务公开内容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提供,财务逐笔逐项每月公开;各村移交的财会、土地承包合同和专业承包合同等档案资料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建档管理。四是统一代管各村公章。“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设立公章管理专柜,将各村公章(村委会公章、村财务公章)统一管理。

3“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重点实行三项制度:一是实行财务“联签会审”制度。村组各项支出首先由经手人签字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或签字,然后经村委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联签会审,最后报“三资”代管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对于一次性、临时性、价值较小的商品,确实无法开具正式票据的,由“三资”代管中心采取一定形式,印制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经联签会审后经“三资”代管中心审核后入账。除此之外,购置固定资产等其他支出一律使用正规发票,严禁“白条”入账。二是实行村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各村涉及项目占地、租赁、承包、合资等商业行为,必须通过“六步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签订正式、规范的合同,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乡(镇)经管站进行指导和监督,避免农村经济合同签订中出现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等问题,防止集体利益受损。什么是“六步工作法”?即第一步,村党组织提议,并拟出初步意见。第二步,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第三步,党员大会审议,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交。第四步,方案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第五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对议案进行讨论表决,

表决的结果上报乡(镇)备案。第六步,结果公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通过广播、公开栏等及时进行公布。三是实行村级集体项目招投标制度。按照不同金额档次,由乡(镇)、村分级进行招投标。乡(镇)、村要分别制订详细的招投标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招投标,将招投标、承包、拍卖等活动全过程置于规范运作中,防止暗箱操作。

4建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

4.强化三资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篇四

卫生行业是全社会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窗口。而卫生行业的作风是这个窗口的重中之重。因为它是关系到百姓就医的大事,是当前社会反应强烈而突出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发展,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卫生系统各个单位十分重视卫生行业的作风建设。近几年来,在卫生行业各级领导和广大卫生职工的努力下,行业作风的确有了明显的改观,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应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医疗卫生行业的作风建设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

一、医院行业作风的现状

通过问卷调查和与部分病人单独交谈,医院综合满意率为95%,这证实了我们医院的行业作风得到了广大患者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但其中也还存在一些行业不正之风的行为和现象:一是吃请受礼。极少数医生给病人治好了病,或者给病人动手术成功后,以不同方式接受病人或家属的请客吃饭,或收受病人或家属的东西。二是私收报酬。有的医生开医院处方,让病人到他指定的私人药店买药,定期或不定期到药店索取报酬。三是个别医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私收、乱收和贪污病人治疗费用,或私自扣拿病人的药品。四是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欠佳,对病人态度冷漠、言语不恭、漠不关心、甚至不闻不问。五是对行业作风认识不足,即少数医务人员把行业不正之风归结于社会影响,根源不在医院等。

上述现象虽是极个别医务人员所为,但严重损害了医务工作者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也阻碍了医院的自身发展。

二、医院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

行业不正之风在医院的具体表现有多种多样,其产生的原因虽不尽相同,但共同性的主要原因是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因素。“唯利是图”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影响一部分人的观念,使某些医务人员动摇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导致精神空虚,盲目追求物质利益,为满足个人欲望不择手段。

2、社会因素。不良的社会风气和党内存在一些腐败分子的言行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医院,腐蚀了一部分医务人员,促使他们产生了为患者治病是赐恩的思想,因而施恩图报,对吃请收礼受之无愧。

3、经济因素。医务人员在分配上得不到公正的待遇,付出的辛劳得不到相应的报酬;有的医务人员就以不正确的途径增加收入;而现在的医院又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过分注重经济指标,起了一定的误导作用。

4、心理因素。因舆论倾斜,医务工作者的劳动价值和服务效果得不到社会公正的评价与尊重,心理产生不平衡,从而对额外收入来者不拒,甚至暗示索取,以平衡扭曲的病态心理。

5、教育因素。医院领导重视业务建设,忽视了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思想教育工作抓得不紧,不经常或形式不活、效果不好,或对行业不正之风纠而不力,导致多年存在的问题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

三、纠正医院行业不正之风的对策

加强医院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卫生系统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卫生行业作风的根本好转。

1、领导带头,切实加强班子成员自身作风建设。医院领导要以党的十八大确定的指导思想为新时期党的一切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根本指导思想,要以此作为搞好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行动指南。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同志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管好自己的一张嘴,管好自己的一双手,管好周围的一班人,求真务实,把人民给予的权利用于为人民服务,使自己在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威望。

2、健全机构,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医院行业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

医院应成立和加强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和完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办事机构,并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不同情况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和措施,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投诉箱,成立行业作风稽查组,对投诉、举报事件做出快捷反映,不定期到医疗第一线明察暗访,对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明奖罚,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集思广益,努力形成全员抓行业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医院行业作风点多、面广,只有把全院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发动起来,实行全员参与,全员监督,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增强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是要以各种方式公布医院的“承诺”,使广大群众手中掌握监督行风的标尺。二是调整充实社会各界人士,并与之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请他们提出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推行行风建设。三是积极发挥医院全体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定期召开医院职代会,认真分析、讨论行风监督员、社会群众提出意见的缘由,充分听取不同层次不同职工的意见,一方面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使制定的整改方案更加具有群众基础和可操作性。四是建立行风建设平台(如电子信箱、宣传栏等),增加行风建设透明度,同时还可展示行风建设成果,形成医院与社会各界监督员的良性互动。

4、加强教育,注重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

医院要坚持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对新选配到中层管理岗位的干部进行廉政建设岗前培训,组织职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职业道德规范,开展“服务明星”等评比活动,开展优质服务竞赛,共产党员挂牌上岗等活动,以点带面,促进职工素质的全面提高,使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上新的台阶。

5、以人为本,积极推行新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承诺。医院领导要把行业作风建设与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一是要在服务理念上与时俱进,有所创新。如:开展星级医务人员评选。让病人根据医务人员各方面工作表现,评出星级医务人员,树立典型,推出模范。二是实行投诉无申辩制度。向冷漠宣战,不论医务人员有理无理,只要病人投诉,一律严肃查处,让医务人员自己明白至少自己对病人解释不到位。三是采取对患者回访等方式,了解病人住院的感受和康复情况,以及对医院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为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依据。四是推行送医送药上门制度。医院不定期深入农村、贫困地区进行义诊,实行医务工作者与患者之需接轨,营造现代人间真情,主动为患者服务的良好氛围。

5.强化三资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篇五

恩平市质监局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加大对建材(水泥)、电声、食品等行业的监管与服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行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用实际行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质监工作 自我市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市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党组学习中心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党支部会议,深入学习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科学发展的重要论述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质监工作。该局局长岑荣深同志在3月25日的动员大会上强调,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到:“增长质量和产品质量关系发展可持续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阐明了加强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也为质监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宽广舞台。通过学习,该局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从而增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 1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以提高监管与服务企业水平为切入点,着力提高质监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

2008年震惊中外的“三鹿婴儿奶粉事件”,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严重冲击了社会安定,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胡锦涛书记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一些产品暴露出的严重质量缺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质量不高问题,反映出一些企业趋利行为过度、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确失问题,也反映出政府监管制度存在较大漏洞、监管能力和水平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问题。问题奶粉事件就是一个十分深刻的教训”市质监局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过程中,以“三鹿婴儿奶粉事件”为反面典型,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全国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对质监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认识质监部门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该局以提高监管能力与服务企业水平为切入点,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重点加大对建材(水泥)、电声、食品等行业的监管与服务力度,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完善各类监管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的责任主体意识和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培训和扶持力度,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

在建材(水泥)行业方面,该局重点抓好水泥行业的质量整改工作。该局以开展全省水泥行业执法检查为契机,积极争取省质监局的理解和支持,对恩平水泥企业实行先整改后检查的特殊政策。该局于3月24日召集全市23家水泥企业主,在我市举办水泥企业座谈会,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质量整改措施,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会上,省质监局稽查局的负责同志通报了去年全省水泥行业执法检查的情况,传达了今年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建材(水泥)行业执法检查的精神,指出了恩平水泥企业普遍存在的质量和计量问题,特别是袋重不足的问题,听取了企业的意见建议,要求各企业限期在全省开展执法检查前一个月全部完成整改,否则,将依法从严查处。

在食品行业方面,该局加强对食品小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完善食品添加剂登记备案、食品出厂检验、食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长效果机制。该局于3月26日召开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工作会议,全市7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去年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质量状况及当前存在的问题,传达上级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提出今年食品安

全监管工作的具体意见。会议强调,所有食品小作坊的产品要经检验合格才能出厂,并明确河粉濑粉等原来列作小作坊管理的行业从今年8月起,要转为QS认证管理。会上该局局长岑荣深同志结合前段时间发生的“瘦肉精”事件以及我市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豆腐等问题,指出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要求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正确认识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性,自觉守法经营,以提高我市的食品质量水平,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他还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做出自己的品牌。

6.强化三资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篇六

服人员少、工作量大、任务重等诸多因素,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及时结合本县农资市场现状,积极组织基层工商所以红盾护农为突破口,迅速对全辖区农资市场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整顿,不断完善农资市场监管措施,增加市场巡查次数,建立了农资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规范了农资经营行为,有效地预防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农资市场消费安全。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全所人员在以下工作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分不开的:

一、加强领导,确保红盾护农工作扎实开展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是抓好当年农业生产和夺取全年农业丰收的关键,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条件,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确保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落到实处,我所组织召开了全所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成立了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期间,为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督查力度,增加对农资市场的巡查次数,要求各片区人员每周巡查不少于二次,采取集中行动与辖区巡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确保了红盾护农工作的扎实开展。几个月以来,我所先后对全辖区2个乡镇6个集贸市场和专业市场开展红盾护农专项督查18次,使红盾护农专项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加大宣传,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

在红盾护农专项整治期间,为早期预防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我积极鼓励股室和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有关农资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农资鉴别有关知识,及时将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向广大农民群众公布,发布消费警示,并自编宣传单4种,印发宣传材料300余份,有效地预防了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农村市场。同时,我所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农村、走村串户、田间地头,加大宣传,重点在市场监管上下功夫。一是摸清农资产品进入农村市场的渠道,鼓励外地信誉好、产品优的生产厂家占领农村市场;二是加强对农村经营网点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农业生产资料经销中的无照经营行为;三是以坑农害农事件作现身说法,加大在农村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自觉抵制来路不明的农资产品的能力;四是发挥农资协会作用,督促农资经营者健全进销货登记台帐,实行行业自律;五是鼓励农民购买农资产品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减少消费纠纷。通过采取上述宣传方式,为推动红盾护农专项整治的全面展开,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完善制度,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在完善制度,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为确立所监管和经营户自律相结合的农资监管制度,我所人员认真分析和总结以往开展红盾护农的经验教训,及时吸纳、借鉴兄弟所一些好的做法,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督促、落实如下措施:一是在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方面,首先指导各所结合辖区农资分布网点,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二书一卡”制度(另加承诺书);其次推行“三项经营制”即所有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体户推行责任制、承诺制、公示制(向消费者公示产品的优劣等信息),切实做到守法经营、文明服务;第三,对在市场管理中发现、查获的各类假冒伪劣农资,区分情况,分类处理;第四,依托辖区经济户口,设置动态监督卡,实行一户一档制,变静态监管为动态监管。二是积极开展农资经营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在对农资经营者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托“经济户口”对全县农资经营者实行信用等级分类评定,及时建立和完善农资经营者信用库,并制作信用分类图版对外公示。对信誉好的企业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严重失信的企业,依法予以惩戒。通过信用评定工作的开展,使农资经营者都能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保护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从而达到净化农资市场经营环境的目的。三是在加强农资经营者监管方面,首先全面实行农资市场巡查制度,详实记录巡查路段,发现问题、抽检概况、处理反馈,使市场巡查内容充实,效果明显;第二推行农资市场专项执法咨询首问制,及时纠正和追究行政不作为等官僚作风;第三实行农资案件限期办结制,严格执行所办农资案件,小案不超月,大案不超季的办案纪律;第四建立

和完善工商联络员制度,及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协会等有关人员为红盾护农监督员,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信息反馈,接受社会监督,查找监管中的不足;第五依托“12315”红盾网络将行政执法延伸到农资监管“盲区”和“死角”,确保农资市场的长效监管取得成效。

四、集中整治,提高红盾护农综合职能

在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

工作中,我着力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落脚点,始终坚持全面排查,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整体推进的整治措施:一是组织、指导各所认真排查农资打假重点市场、路段和经营户,切实做到有的放矢;二是按照化肥、种子、农药使用季度,突出各阶段的工作重点,严厉打击涉及“三农”问题的生产消费商品;三是集中查处集贸市场经营农资规模较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扩大专项整治声势;四是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积极推进农资产品索证索票制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防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五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资产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确保农资产品广告真实可信;六是在农业、公安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先后组成六个联合检查组,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区域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分装地,特别是农村城乡结合部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今年以来,我所一共指导和受理了农民投诉12起,调解纠纷18起,协助查处涉农案件6起,罚没金额8000元。其中捣毁制假窝点2处,取缔无照经营5家,依法吊销3家农资经营严重违法的企业营业执照。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等违法违章行为,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工作中,我所尽管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兄弟所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个别农资经营者虽建立了进销货台帐,但对所进销货的登记不齐全,存在着帐货不符现象,两票落实不能完全到位,部分经营户发票单据不规范,不能按时粘贴在帐册内。鉴于此种不足,我所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市场巡查次数,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不断探索农资市场的监管模式,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落实农资市场索证索票制度,力争做好集中打击,注重实效,维护权益,化解纠纷,为三农发展尽心尽力,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站好岗、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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