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法律知识宣传资料

2025-03-03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法律知识宣传资料(精选9篇)

1.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法律知识宣传资料 篇一

梓椅小学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及创建“无传销校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及创建“无传销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以开展创建“无传销校”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教学楼管理为重点,加强传销案件查处,不断深化打击传销工作,积极构建科学、高效、协调、有力的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实现我校校园及教师无传销的目标,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在我校发生。

(一)全校教师及学生“拒绝传销,打击传销”意识明显增强,特别是教师辨别传销的能力明显提高。

(二)确保本校无传销率达100%。

二、组织领导:

成立梓椅小学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创建“无传销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冯发通(校长)

副组长:杨光祥(教务主任)

成员:陶汝奎、杨朝志、陆成圣、李丛君、龙秀书、吴道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办公室,杨光祥同志负责本校活动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工明确。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指导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的实施,副组长负责资料建档和信息上报,督促各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配合组长和副组长开展工作,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反馈到组长处,以便及时开展此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信息共享。

学校保安按照规定对外来人员一定要进行登记及摸底排查,发现传销人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及时防止传销向校园渗透。

(三)形式多样,宣传到位。

学校召开会议传达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各班组织班会宣传,或者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设法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让广大师生达到远离传销的效果,进而推进本校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

水城县发耳镇梓椅小学

2015年6月10日

2.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法律知识宣传资料 篇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邓州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禁止经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遏制传销活动发展的蔓延势头,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统一部署,紧密联动,摧毁传销组织网络,逐步在全市建立起遏制传销活动的打击、监管机制,使传销活动无生存土壤;社会对传销活动的认识有所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为:“拉人头”传销、以高价销售廉价商品从事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等。

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城区及各乡镇集市的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8月1日—8月20日)。各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本乡镇、本部门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抵制和打击传销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由公安机关会同房管部门、居民(村民)委员会、社区等基层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使用情况以及市内可能存在的各类传销活动的组织结构、运行模式、资金流向、人员构成、组织者以及骨干分子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广泛收集证据,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力量、严厉查处(8月21日—11月30日)。各职能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掌握的证据材料,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做好一般传销参与人员的教育、遣返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检查评比(12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街区、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要进行表彰,对行动不力,传销活动屡屡发生,群众意见大的要进行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积极查办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110”和工商部门“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集中力量查处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形式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4]83号)要求,加大对出租房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发挥基层组织特别是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情况。

(三)强化对互联网的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通过对互联网的监控为打击传销提供信息支持。

(四)强化学校传销防范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御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归劝解救工作。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以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区别对待,做好各类传销人员的分类处理工作。对参与传销活动的有关人员,要依据其行为性质区别对待,既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或民事责任,又要积极争取有关人员向善转变。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大多数群众,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好解救和遣散工作,使其自觉停止传销活动。

(七)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监督。要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政策,深刻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危害性,尤其是通过典型案例来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有针对性地做好高中学生、下岗人员、农民等群体的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的良好态势。

四、职责分工

工商部门:对利用传销进行的各类经营活动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以及违法直销进行查处,对其中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的变相传销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于工商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严厉打击在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中扣押他人财物、证件、通讯工具、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

银行监管机构:负责认定利用传销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并组织各有关商业银行协助做好对传销人员往来账目、资金的查询、暂停结算、查封、扣押冻结等工作。

商务部门:要协助工商部门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管,规范直销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防止直销演变成传销。

监察机关:要监督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情况严重和治理不力的乡镇街区和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对传销组织及其策划者、组织者的偷税行为进行税务稽查。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防止传销活动向学校渗透。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对汽车站以及交通运输环节打击传销的宣传和传销人员的疏导工作。

民政部门:要对特别困难的受骗群众,依法实行援助。

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力度,制作打击传销的新闻、专题节目;引导新闻媒体适时适度、准确地曝光各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典型案例,增强广大群众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自觉低制传销活动。

通信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配合工商部门对互联网上的传销活动进行打击;同时,对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要负责查禁传销工作的经费保障。

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通过提供就业指导、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等方式,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毕业生等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防止其受到传销侵害。

房管部门:要加强对房产、中介服务业的管理,要求其在房屋中介过程中,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居住场所,并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检察院:与工商、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解决查处传销案件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对传销案件及妨碍对传销进行查处的刑事案件,从快批捕、从快起诉,对大要案和疑难案件,可提前介入。

法院: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依照《刑法修正案》关于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有关规定,从快审判,依法严厉惩处传销犯罪和传销引发的各种犯罪活动。

工会、妇联和共青团:负责对青少年、妇女、在职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动员社区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并积极协助政府职能部门打击传销活动。

各乡镇街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等基层组织要在辖区内加强对传销活动社会危害性的宣传,做好对农民、退伍军人、老年人、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劝告居民不要参加传销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出成效,从根本上遏制各类传销变相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市政府成立全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各乡镇街区和打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从组织上保证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传销活动的特点,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市政府将适时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乡镇街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打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经济管理 打传△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7月20日印发

3.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资料 篇三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0世纪80年代传销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1998年明确规定,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

这些变异的非法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境)外的“老鼠会”、“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参与群众交纳的费用完全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或支付上线的收益。多数不法分子仅将参与者交纳的费用的一小部分用于维持非法活动的运作,大部分早已转入个人账户,一旦难以为继或败露就携款潜逃。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1998年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认为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要求对传销经营活动坚决予以禁止,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二、非法传销有哪些危害?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三、非法传销有哪些惯用伎俩?

现在,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利用同乡、亲友或同学间信任度较高,以“同乡骗同乡”、“亲友骗亲友”、“同学骗同学”方式发展会员。前不久,报上刊登文章,称一名大四学生被同学所骗身陷传销,打算逃脱时不幸坠楼身亡。传销的惯用伎俩就是利用熟人骗熟人,对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如何认清传销的真实面目?不要被“一夜暴富”所诱惑:比如,首先在传统的传销模式中,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特定表现形式。其次,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亲朋好友加入。同时,查获的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并以介绍工作为由,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年轻人和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

目前,非法传销受害者中大学生逐渐增多。一些学生被传销组织“洗脑”后,丧失分辨能力,把目标瞄准同窗好友。同学之间信任度较高,且目前就业压力较大,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稍有不慎便身陷传销难以脱身。非法传销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以外,学校和家庭都要加强教育,提高学生和各自子女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自觉远离传销。

四、传销者惯用的煽动性言辞

为了鼓动别人加入,传销中往往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又极具煽动性的言辞。比如,以暴利相诱惑时说:传销可以缩短你走向成功的路程,可以使你一两年内挣到几十年也挣不到的钱。你说你没钱,他会说,因为你没钱,所以才让你想办法赚钱。你说你没时间,他会说,正是因为你没有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的时间里赚到钱,然后浓缩你的生命,拥有更多的时间。

对于骗取亲友血汗钱的恶行,传销者用这样的怪论来开脱:这些钱毕竟是自己的亲友掏出来的,那么这个钱该不该赚呢?我看是该赚的。因为钱本来就是叫人赚的,谁来赚本无多大区别。如果钱印出来都埋入地下,不让人赚,岂不都成了废纸!

传销者甚至为谎言这样辩解:谎言并不一定就是坏的,有时候我们甚至应该说,这个世界因为谎言而美丽。

五、一旦被骗陷入传销陷阱如何自救?

4.打击传销宣传简报 篇四

二是播出打击传销公益广告。在焦作市广播电台一年365天不间断,每天分6个时段滚动播出打击传销公益广告,提醒群众求职、交友、保健、理财、上网浏览时警惕传销陷阱。

三是打传宣传进社区。印制了打击传销宣传海报3000张、宣传彩页20000份,在社区、广场、车站、市场、便民服务大厅等处进行张贴,走进街道、社区,挨家挨户发放到居民手中,提醒广大居民一方面不参与传销,另一方面,自觉不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提供场所,从根本上减少传销人员的活动空间。

四是打传宣传进校园。走进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师专、焦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重点针对应届毕业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方面,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设立现场咨询台等多种形式,掀起了集中宣传教育的热潮。

5.打击传销宣传教育简报 篇五

黑石头第二中学2015年12月10日

2015年12月10日我校校长主持全体教师在办公室开会,学习《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我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成果。开展了以“远离传销”为主题的专题讲话,对传销的严重危害性进行了宣传教育,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师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通过反传销学习资料让同学们认识到传销在生活中对我们的影响,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此次活动使同学们充分认识传销活动向学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严厉打击、切断传销组织向学校和学生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黑石头第二中学

6.社区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简报 篇六

为彻底根除传销活动,大力创建“无传销社区”,共创全国文明城市,11月4日上午高新区工商分局联合华兴派出所、祥光社区在太阳广场开展“拒绝传销反欺诈共创文明城市”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传销危害的认识,拒绝宣传,预防诈骗。

当天上午,高新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在太阳广场搭好咨询台和宣传展板,与公安部门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市民提供服务。近两年来,高新区工商分局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端掉传销窝点4个,遣返传销人员28名,受理群众投诉27宗,已办理27宗,办结率100%。走进市场、街道、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余场,发放资料近1万份,打击传销宣传持续深入。

7.17打击传销宣传标语有哪些 篇七

2、诚信经营始于心,打击传销践于行。

3、打掉传销利益链,你我拒传是关键。

4、击鼓传花不传销,传花传递文明花。

5、打击传销千秋业,和谐社会万代名。

6、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7、诚信致富圆美梦,传销暴富一场空。

8、传销是经济邪教;远离则回头是岸。

9、击鼓传递文明花,打击传销为大家。

10、创业致富路千条,谨记慧眼识传销。

11、传销欺诈零容忍,和谐家园零距离。

12、天上不会掉馅饼,遇到传销要清醒。

13、拒绝传销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14、勤劳致富见行动,传销发财一场梦。

15、我以我心爱荆楚,我以我行反传销。

16、和谐家园始于心,拒绝传销践于行。

17、人生事业再成功,陷入传销一场空。

18、爱生活,爱和谐,拒传销,拒赌毒。

19、打击传销你我他,社会和谐靠大家。

20、远离传销,享受和谐,品味幸福。

21、勤劳致富是正道,我们自觉拒传销。

22、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23、传你传他传大家,轻信传销会毁家。

8.打击传销知识问答 篇八

宣传文字稿题目

1、认清传销本质,谨防上当受骗

2、直销与传销的主要区别

3、传销的危害有哪些

4、为什么有些人落入传销陷阱不能自拔

5、参与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

6、警惕传销新变种---网络传销

7、如何辨别防范网络传销

8、传销为何屡打不绝

9、天上不会掉馅饼,谨防落入传销陷阱

10、象远离毒品一样远离传销

11、对任何形式的传销政府都严厉打击

1、认清传销本质,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在工商、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公开宣传自己是传销活动的已基本消失。传销组织或转入地下,或改头换面,在现实中或网络上,以政府支持、投资项目为名,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旗号继续从事传销活

动,并编造了整套的歪理邪说和谎言,诱骗群众参与。

如何甄别各种传销乱象,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给您支招: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让你交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交入门费“;二是让你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数量所交纳的资金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拉人头”。现在的传销以交纳资金、以传销一个编造的概念居多。这种模式实质就是涉嫌传销的违法犯罪行为,请您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直销与传销的主要区别

直销是经商务部批准、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的经营活动,传销是国家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二者的区别在于:直销是由企业招募直销员,直销员把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直销员按销售业绩提取报酬;而传销,加入时须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传销往往是金字塔形的层级关系,加入者以拉人头发展下线骗取资金的多少来提成。现在大多数传销活动根本无产品可销,而是销售自己编

造的概念,是一种诈骗敛财行为。

3、传销的危害有哪些?

传销的危害十分巨大。首先是给参与者造成财产的严重损失。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第二,助长和膨胀了一些人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态。传销组织通过编造谎言,让不少急于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第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有些传销参与者被骗后走投无路,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第四,冲击社会诚信伦理道德体系。传销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杀熟”,参与者为骗钱不惜将朋友,甚至父母、配偶、亲戚都拉入传销“泥潭”,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诚信道德体系。

4、为什么有些人落入传销陷阱不能自拔?

近年来,各地工商、公安机关都加大打击传销力度。传销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还是有很多人像着了魔一样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究其原因,首先因为传销就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组织者打着各种旗号,谎称国家“暗中支持”,甚至伪造公文,诱惑群众参与传销。第二,传销组织者对参与者实现精神控制。频繁给下线们“上课洗脑”,找一些所谓的成功人士讲自己的“发家致富”心得,让不明真相的参与者羡慕不已,并且努力效仿。第三,参与者都抱着“一夜暴富”的心态,急于发财。成天生活在谎言和自己的幻想中,都想象着自己能拉多少人赚多少钱,认为做富翁的梦很快能实现。第四,参与者都缴纳了一定的“入门费”,即便识破了骗局,但因为有了“投入”却没有回报,为了捞回本钱,他们开始揣着明白装糊涂,去骗更多的人,走向一条执迷不悟的“不归路”。

5、参与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

近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值得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警惕。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

(七)》,正式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不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参与传销同样也违法。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拘役或劳动教养,一般参与者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参与传销者遭受的财产损失也无法挽回。传销害人害己,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拒绝传销,远离传销。

6、警惕传销新变种---网络传销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互联网逐渐普及,中国网民数量已经接近5亿。传销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将传销移植到网络上。传销在网上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宣传性质的,就是在网上开辟专门网站,集中发布传销信息,诱骗网民上当。

这些信息往往以“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网上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面目出现。还有一种是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就是在互联网上发展人员,要求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积分、返利等,并且要求继续拉人加入或发展下线,所发展的人数越多,获得的报酬就越多。这些就有可能是网络传销骗局。请提高警惕,避免误入传销陷阱。

7、如何辨别防范网络传销?

“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坐在家里,也能赚钱!”当人们浏览网页时,往往会被这些词语所吸引,但这很有可能是网络传销陷阱。这些鼓吹“资本运作”、“加盟连锁”、“人际网络”、“电子商务”等口号,欺骗误导网民加入,都涉嫌网络传销。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利用网页进行宣传,鼓吹轻松赚大钱的思想;还有一种就是建立网上交易平台,靠发展会员聚敛财富。无论哪种形式,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想不上当受骗,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理性判断。在遇到相关创业、投资项目时,一定要仔细研究其商业模式。无论

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却许诺只要你交钱入会,发展人员就能获取“回报”,请提高警惕,没有这么轻松就赚大钱的事。

防范网络传销,远离骗局,最根本的还是要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最终只会落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

8、传销为何屡打不绝?

传销屡打不绝的原因较为复杂,有深层次的经济、社会、文化的原因。具体讲:首先,传销分子精心设计骗局,打出西部大开发、纯资本运作、政府暗中支持等幌子,编造谎言,诱使别人上当受骗。其次,传销分子抓住社会上部分人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心理,对人进行洗脑,使人精神受到控制,变得不理性而陷入传销陷阱。第三,被骗的人因为投入收不回来,有了损失,不甘心,即使明明知道上当受骗,也要想办法把损失捞回来。这样,只能再去骗别人,甚至骗亲人、骗朋友。

9、天上不会掉馅饼,谨防落入传销陷阱

传销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所谓的投入69800元就能赚1040万,这么轻松就能当富翁,天上会掉馅饼吗?传销组织中是按级别取得“回报”,有个看似精确的演算公式。但这个算法是建立在这个组织不断延续、不断构建的幻想中,而实际上,按照一变三、三变九、九变二十七这么倍增下去,到第二十层全部参加的人数总和将有17.4亿多人,比全中国人口还多,这是不可能的。即便到了能赚钱的那个层级,也就是所谓的“上平台”,也很少有兑现的,组织者往往会携款逃匿,绝大多数参与者都血本无归。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一个组织或者个人让你发展人员,并且通过发展人许诺给你回报时,就需要冷静思考,必要时可以向工商、公安机关咨询,谨防落入传销陷阱。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一夜暴富”的神话。

10、像远离毒品一样远离传销

传销是社会毒瘤。据介绍,一旦陷入传销并被“洗脑”,很多人会被传销组织“精神控制”,从而产生“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幻想,以为自己能够通过从事传销发财致富而难以自拔,因此也有人把传销称为“经济邪教”。

传销给受骗群众带来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甚至数十万上百万元,很多参与者为此倾家荡产。

传销对社会诚信、家庭伦理道德也造成极大伤害。一旦陷入传销,要想“发财”或者“捞本”就得“杀熟”。参与传销的人往往通过欺骗身边亲戚、朋友交钱加入,让亲友也掉进传销陷阱,共同遭受财产损失,最终造成亲友反目,人财两空,甚至有家难回、有亲难投。

传销是违法行为,是政府明令禁止的,陷入传销就是违法。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致富还需勤劳致富、科技致富、合法致富,传销害人终害己,要像远离毒品一样远离传销。

11、对任何形式的传销政府都严厉打击

传销分子在从事传销发展人员时,经常披着各种各样的外衣,鼓吹某项目是得到政府允许的,是政府暗中支持的。这其实是传销分子故意混淆视听,是他们惯用的欺骗伎俩。

对任何形式的传销,我国政府态度非常明确,那就是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工商、公安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保持对传销的高压态势。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严惩传销骨干分子。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参与传销是违法的,涉案金额没有保障。

9.打击传销宣传活动见成效 篇九

示范区工商分局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见成效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开封市工商局示范区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已初见成效。该局工作人员通过深入社区、市场、超市等场所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LED显示屏刊播、印制宣传小册子、设立宣传服务台等形式进行宣传,并散发《致广大群众一封信》、《严厉打击传销》等宣传资材2000份,制作《传销终是黄梁梦》光盘免费散发给辖区广大群众,以提高群众对传销本质的认识和防范传销的能力。近日,示范区执法人员就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翠园社区某小区有人聚众组织传销活动,目前,该局执法人员已联合公安、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该小区进行排查,已初步掌握了该传销组织的窝点,执法人员待进一步核实后,将坚决予以取缔。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传销本质及危害的认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反传销活动,检举揭发传销违法行为,营造了防范、抵制、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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