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证明(精选13篇)
1.职业资格证证明 篇一
注意:本证明是用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向司法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规范性证明,请严格按照本规范格式填写并用A4纸打印,请不要自己再次修改本证明的字体、段落和页面设置等。且公章必须清晰。
未开除公职、品行良好证明
兹证明(男/女,X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年被录用为,于年月进入我单位XX部门(科室)工作至今,经审查,该同志品行良好,未被开除公职。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须与公章一致)
年月日
注:本证明用于当事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职业资格证证明 篇二
关键词:职业教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衔接
一、我国职业教育证书体系现状
(一) 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互分离
我国职业教育证书体系包括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两种类型。学历证书由教育部门管理, 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管理体制, 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若干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和技术等级考核) 纳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证书的名称、种类按现行规定执行) 。人事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工作。这种对职业教育体系证书的多头管理, 长期以来, 导致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学历证书教育相互分离, 使得学历证书教育存在着强调学科体系和知识灌输, 对实践和专业技能训练重视不够, 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又缺乏学习、取得学历证书的渠道。学历证书教育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相互分离的体制, 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职业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二) 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考核重复
目前, 职业院校普遍存在学历教育课程归课程考核, 职业资格证书归认证考核的问题, 两者考核内容无法实现对接, 考核结果不能互换, 这不但造成学生重复学习、重复考试, 大大增加了人才培养的成本, 而且造成职业院校崇尚学历文凭轻视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倾向和重知识、轻能力, 重书面考试、轻实际操作的倾向, 使得职业院校培养的学生不能满足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三) 职业资格证书多头认证, 社会认可度低
我国自1994年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 社会上已推出的各种职业资格证书多达百余种。由于现有培训认证多为部门管理, 因此存在着对于同一职业 (工种) , 因利益分配与权力分配不同, 出现重复考核认证的现象。其中既有中央认证, 也有地方认证;既有劳动或人事部门认证, 也有行业协会认证;既有国内认证, 也有国外认证。这种对职业资格证书的多头认证, 不但影响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统一性, 而且导致认证标准偏离企业的实际需要, 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不高。
(四) 学生的证书量多质差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 职业院校为了达到上级的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 甚至以“利益”为驱动, 要求或强制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学生为了应付学校的要求, 盲目考证、重复考证, 职业院校一个专业的学生往往需要获得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英语A、B级证书, 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 劳动部门颁发的技能证书, 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 行业协会或企业颁发的各种证书, 证书数量很多, 但真正有用、代表高水平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却很少, 甚至没有。这种学校为了应付各种评估和达标的考评而考评, 必然使学校和学生为达到证书的量而忽视证书的质, 背离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初衷。
二、国外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衔接成功经验
英国以职业标准为导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主要特点有:“第一, 英国政府实施NVQ和实施GNVQ, 打通了普通高等教育与职业高等教育之间的界限与障碍, 把职业技术教育提升到与传统正规大学教育同等的地位, 开辟两者相互融合, 相互贯通的途径, 从实质上消除了双轨制。第二, 英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了一套以实际工作表现为依据的考评体系, 该考评体系以职业标准为尺度, 真实有效地考核考生的实际工作表现。
德国的职业技术教育一直备受世界各国推崇, 执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其职业技术教育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德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行业协会在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中具有主导地位。
德国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在为期两至三年的培训过程中, 既在职业学校 (或培训机构) 里学习理论知识, 同时又在企业内训练实际操作能力, 其中共有两次大考, 即培训中途的中期考试和最后的结业考试, 两次考试都是由各行业联合会组织实施。结业考试是考试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三证合一的考试。考试证书是与学习场所无关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的证明, 按照不同的职业培训, 可称为伙计证书、技术工人证书、助理人员证书或商业助理证书等。培训合格证书是培训企业或实训教师出具的“教学证明”, 附有对学徒所要求的知识、能力以及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说明。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是职业学校所特有的证明。以上三种证书组成德国培训中的“证书体系”。三种证书相互独立, 独自说明本身所证明的问题, 同时, 又相互补充, 可以使人们注意到从业能力的不同方面。
澳大利亚自1995年1月开始, 逐步建立和采用全国统一的资格证书 (AQF) , 构建起高中、普通高等教育之间以及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之间的立交桥, 使得各种层次不同形式的教育相互沟通、补充和交叉, 形成具有梯次结构的有机网络。澳大利亚政府授权TAFE学院颁发的各类证书与文凭具有法定的到企业应聘所必备的技能与岗位证书功能。同时, 其全国资格认证机制保证了受教育者所取得的技能技术资格能在全澳各州和世界上很多国家获得承认。
英德澳三国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衔接成功经验在于:第一, 政府立法、推动。第二, 建立国家统一和国际互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了劳动力市场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互认, 同时, 适应了职业教育考核方式变革的需要, 使职业能力考核趋于公平、公开。第三, 以职业标准为导向的证书制度, 适合企业的实际需要。
三、我国职业教育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衔接
(一) 建立国家统一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职业标准。
我国要借鉴国外的经验, 成立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牵头, 企业、其他用人单位、行业协会与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机构, 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制定职业岗位需要的国家统一的职业标准。该标准的制定必须依据实际产业部门、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 充分反映行业对员工工作能力的实际需要, 并且随着生产技术的进一步与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调整, 不断更新, 同时与国际标准接轨。
(二) 构建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
第一, 广泛开展企业、行业调查研究, 分析职业工作岗位, 在此基础上, 参照国家职业标准, 行业标准, 召开由企业一线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行业专家, 职业资格鉴定机构人员组成的实践专家研讨会, 确定具有普适性的职业工作岗位。第二, 以工作过程为导向, 对职业工作岗位 (工作角色) 和工作任务进行分析, 确定典型工作任务, 并对典型工作任务进行分析, 按职业能力进行系统化归纳整理, 提炼职业基础能力、专项职业能力、综合职业能力。第三, 根据职业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业能力的分析结果, 确定行动领域的专业任务要求, 构建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第四, 根据工作过程、工作目标、工作任务, 以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为基本线索设计学习情景, 把工作任务所需掌握的相关知识、相关技能、职业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整合到学习情景中, 组织实施教学。
(三) 改革认证方式。
首先, 由劳动和保障部与人事部联合授权, 成立由行业协会、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组成的专门认证机构并对专门认证机构的组织管理、考评方法、监考程序、考评和监考人员资格等方面做出严格、详细、具体的规定, 其次, 由专门认证机构制定联合考核标准与条件, 并根据该标准与条件, 对申请联合考核院校的专业课程体系、实训条件、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第三, 对达到标准和条件的院校提出申请, 由获得资格的内部督考员和外部督考员对考评内容、考评过程和考评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检查。第四, 对考核合格者在职业院校颁发毕业证书的同时, 由专门认证机构颁发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对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 取消目前笔试方法, 由被考核者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成果和其表现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替代。
参考文献
[1]姜大源.当代德国职业教育主流教学思想研究理论、实践与创新[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
[2]欧盟Asia-L ink项目“关于课程开发的课程设计”课题组.职业教育与培训——学习领域课程开发手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
3.职业资格证缘何“证出多门” 篇三
“证出多门”引发的种种乱象
据统计,目前常见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四种,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有关部委直接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等;由各类行业协会、专业学术团体等颁发的行业内职业资格认证;国外一些第三方职业鉴定机构进入中国后,颁发所谓的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
这些职业资格大都需要申请者通过考试。前两种资格证一般会有诸如《注册会计师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并且因为其颁发部门多为行政机关,申领资格证的流程相对比较规范。一般只是报名、考试,培训则并非一个必经的过程。更多的问题出现在后两种类型的职业资格证,作为行业内的一种资格认证,其监管相对薄弱,颁发单位往往会规定必须经过一定的培训才能获取资格证。
“证出多门”,已经成为阻碍资格证制度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统计数据表明,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超过1000多种,大致可分为三类:“蓝领上岗证”(如电工维修证);“白领上岗证”(如注册会计师证);“个人技能型”证书(如驾驶证)。伴随考证热而来的是,各种声称是权威部门、具有发证资格的组织或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仅以上海为例,就有超过3300多家培训公司,各种认证证书更是五花八门。其中,外语、电脑、管理营销居多。2004年底,我国培训业的产值已达2000多亿元,而后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增长。面对这样的市场潜力和丰厚的利润回报,各种机构、组织自然会为之心动。
同一职业,各个部门、协会颁布的各类认证,最多达十几种,标准各不相同,收费有高有低,让“考证族”眼花缭乱。据了解,仅计算机应用技能的认证,目前就有教育部、人社保、工信部及协会、商业机构等组织的十余类数十种认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工党中央副主席王宁生认为,造成职业资格证书太滥的原因是目前我国培训认证的管理部门众多,各部门、机构推出的认证种类繁多,认证交叉重复,使得证书的权威性难以判断。
受“考证热”的驱使,部分考生铤而走险。二级建造师算是目前专业技术考试中最火热的。2014年江西二级建造师考试,一共有8万多人报考,设置了省直(南昌)、九江和赣州三个考区,考场多达2000多个。值得关注的是一份江西二级建造师考试人员违纪名单,这份违纪名单中显示一共有2320名考生在考试中作弊被查,作弊被查率为2.5%。
无论培训机构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如何不规范,顶多就是一个“违规”的问题。但一些自诩聪明的从业者,却从中发现了造假这个商机,堂而皇之地出台“山寨版职业资格证书”,走上违法道路。为了确保不被怀疑,制假团伙会定期邀请一些知名专家、教授,在豪华酒店培训学员,还与一些行业协会签订“委托培训协议”。这些办法很有迷惑性,即便在案发后还是有被害人疑问:“都培训过了,证怎么会是假的呢?”一些行业协会缺少自律,为追求利益出租招牌,客观上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条件。
2012年北京市丰台区警方破获一起职业资格证书诈骗案,捣毁诈骗窝点5处,当场抓获两个诈骗团伙成员525人,刑事拘留422人、行政拘留27人,查实1000余名企业高管“上钩”,被骗金额数千万元,被警方定性为建国以来北京市“职业认证书诈骗第一案”。据公安部网站2014年8月2日消息,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制贩假证刑事案件3600余起,抓获各类涉案人员3200余名,打掉窝点2900余个,收缴各类假证件、假印章150余万件。
针对考试太乱、证书繁多、重复交叉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07年就曾下发文件要求对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清理。原定用4个月完成的清理行动,却持续进行了5年,直到2012年5月才向外公布了第一批纳入公告保留的265项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其中,职业准入类36项,包括注册咨询工程师、教师资格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33项,焊工、农机修理工等技能人员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3项;职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29项。但是,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体系目前依然没有形成,“一证多门”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直到今天,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体系散乱、版本众多”,依然是人们对职业资格认证的共识。
资格证书催生“挂证”利益链
由于从业需要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这就催生了另外一个市场现象,就是“挂证”。部分企业从事的相关行业或产业需要某些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以装潢企业门面或者是满足企业自身的资质需要,而有些考证专业户,拥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却并没有从事相关的专业。于是,一些拥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就把证书挂到需要该证书的公司,获得一定的报酬。甚至律师证、会计师证等都可以挂靠。
证书注册之后,相关机构会给持证者一本证书和一个执业印章。持证者在挂靠过程中,证书由企业保管,印章由自己保管,即“挂证不挂章”,这就是典型的“人证分离”。然而,“人证分离”让政府监督机关对相关企业的资质要求变得形同虚设。
值得一提的是,“建造师证挂靠”背后的利益链。据称,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与目前国家对建筑公司的监管规定有一定的关联,获批开设建筑公司根据等级不同,会对该公司的持证人员有一定的要求。例如,二级建造师(公路类)初始证的挂靠费约为1万元,有很多建筑公司都需要证书挂靠。
在一些“挂靠网”上,人们可以看到一级建造师的挂靠价格:建筑工程3万元至3.5万元、市政公用4万元至4.5万元、矿业工程5万至5.5万元、民航机场5万元……所谓挂靠,就是把证书和章都放在对方公司,双方签劳动合同,实际上不用去企业上班。正是这样的利益诱惑,许多人热衷于考证,一些人甚至铤而走险,花钱作弊来拿到证书。
参与查办云南职业考试作弊案的一位办案警官介绍,一些参与作弊考生有的已经交纳费用,有的则承诺考试通过后再支付每科3000元至5000元甚至更高的费用。“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如果按这个价格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全部科目,每名考生需要支付两三万元。”而按所谓市场价格,一旦通过考试拿到资格证,再挂靠到企业,一年就可收回成本。
在一家规模较大的中介网站里,在企业“急需证书”栏目中显示:某公司需要“岩土工程师”证,某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需要“给排水工程师”证,某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需要“造价工程师”证,某建筑工程公司需要“一级建筑师”证,某建筑安装公司需要“电气工程师”证。此外,还有一级及二级建造师、结构师、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环保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公用设备工程师等五花八门的需求。
而在“个人证书挂靠”一栏,则有许多证书持有者发布信息,寻找可以挂靠的公司,种类包括造价师、咨询师、化工工程师、环评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均为实名发布。一家建筑企业负责人告诉媒体记者,中介公司只要提供持证人电话就收费几千元,真正牵线挂靠成功还得另付一笔费用。
“有证的不一定去管现场,管现场的不一定有证。”一些企业员工虽然经验丰富,但不善于考试;而一些人虽然没有实际业绩,却能够拿到资格证。再加上一些皮包公司出于拿工程的需要,对证件也有需求,自然就形成了职业资格证挂靠的市场。
企业为何需要如此多的资格证,甚至不惜为此付出动辄几十万元的资金?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企业主要是为提高自己的资质,虽然花费不少,但如果有了资质后拿到工程,可谓是一本万利。一家一级资质建筑工程公司的总经理助理称,自己所在单位每年都要花费近百万元支付挂证费用,最需要的就是一级建造师证。
“企业也是无奈之举。”该助理分析说,一方面,现在的工程动不动就要求一级资质,如果企业想要拿到工程,就必须达到要求。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是一级资质的话,就要求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另一方面,一些具有现场经验和管理能力的人,并不一定能够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企业通过与挂证人员签协议,给他们购买社保,制造出挂证人员在公司“注册”的假象。由于社保没有全国联网,让许多企业,在借用挂证人员资格证时,有了可以操作的空间。
“人证分离”本身就是弄虚作假,确实存在管理上的隐患。首先是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一些企业看起来有资质,但因为人证分离,即便能拿到工程也可能通过临时组建的队伍来施工。而工程一旦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挂证人作为项目经理则难逃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出让、转借行政许可,被许可人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尽管法律已有明文禁止,但是“挂证”这种行为为何还如此猖獗?法律的缺陷在于仅仅只是明令禁止了,但是并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由于相应的处罚力度不够,这就导致一些“挂证”这种违法行为大行其道。
依法规范职业资格行政许可
所谓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其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许可是设置职业准入门槛,其本质是一种权利限制。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看,行政部门要作出这样的限制,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否则就不能限制。而现实中,却存在着大量没有依据的限制,说明在这一领域,一些部门的权力僭越相当普遍。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职业资格许可制度都发挥了正面的积极作用。而区分从业和执业的资格取得,对选拔行业从业人员和优质人才亦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出现,同时催生了各种培训热、考证热,以及通过各种旁门左道取得职业资格许可的乱象。
一位全国人大常委在就职业资格问题询问国务院14个部门的负责人时,做了一个概括:现在在青年中有一股“考证热”,青年人不仅要取得高学历,还要去考各种各样的资格证,手上拿着一大把证件,可就是找不到工作。其指向的是一个无情的事实:职业资格代表着一种行业的准入门槛,原本是为生产经营服务的,但多数时候职业资格与生产经营却完全脱节。这岂非表示职业资格的功能已经被严重扭曲?
针对职业资格许可制度的不合事宜,国家及有关部门及时做出了“取消无依据职业资格许可”的决定。201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对各类职业资格有关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规范。清理范围包括:国务院直属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所制定的职业资格证;各类事业单位下属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的职业资格证;企业面向社会设置的职业资格证等。
目前,国务院已经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品牌管理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015年内将基本完成清理职业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
从已取消的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人们可以发现这“11道门槛”或缺乏法律依据,或毫无准入必要,或在现实的就业环境中缺乏说服力,但却毫不例外地会培育出一批吸附其上的食利群体。这样一种乱象,肯定会损害就业者的利益,同时也将摧残市场和社会的活力。而取消无依据、不合时宜的职业资格许可,不但会让我国日益繁杂的职业资格许可制度越发精简,而且客观上也会促使现有职业资格许可制度更加规范,从而间接促使就业门槛含金量的提升。
显然,要对职业资格许可乱象进行遏制,必须简政放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5月27日所指出的,“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让市场在所有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都充分发挥作用,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让企业和个人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对就业者资质和能力的最佳裁判是市场和企业,并不是政府某个部门。除了那些已经写入法律、确有必要的认证事项之外,政府从职业资格认证领域大踏步退出不仅不会让市场趋于无序,相反还有益于市场的发育。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为了避免政府集裁判员和教练员于一身的尴尬,一般由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职业资格的认证。既然是行政许可,因为“全能政府”传统观念的影响,如果不幸还掺杂有牟利的冲动,职业资格认证领域的乱象就成了一种必然。一些政府部门迷恋审批和行政许可,不到万不得已决不情愿放弃这种权力,这是不争的事实。因为迷恋审批和行政许可缘于自身利益,要根除对审批和行政许可的迷恋症,还在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不给权力越界提供任何后门。
对于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职业,国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证。对于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的资格证,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职业标准,对重复交叉设置的职业资格进行归并。确有必要保留的职业资格证,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将纳入国家统一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其他的一律停止。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原则上不得设置职业资格,已经设置且确有必要保留的,须逐步纳入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和“挂证”行为。对“挂证”而引起的各类责任、安全事故,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4.职业资格证证明 篇四
1.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 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 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 对合格者授予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 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 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职业标准在社会劳动者身上的体现和定位。
2. 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划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 即初级、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例如:会计师职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依次划分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员、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这些等级依照人的学历、是否毕业、毕业时间、参加工作年限、资格资历等, 按先后顺序才能取得, 即先获得等级低的, 依次再升高。
职业资格证书几乎遍及全国所有行业, 如电力、燃气、水利、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教育、卫生、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建筑业、文化、等各行业。涉及会计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市场营销师、心理咨询师、营销师、物流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等近千余个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二、职业资格证书对提高人才职业竞争力的直接作用
1. 提高就业能力。
职业资格证书强调专业化、职业化, 取得较难, 要通过国家专门权力机构组织的考核和验明, 考核内容专业性强、革新性、标准化程度高。若想获取证书, 必经一段时间的刻苦努力、专心研究, 这是一个学习的动态过程, 学习者通过学习, 掌握和积累了较丰富和专业化知识, 这无疑对刚毕业的学生是入门砖, 对工作多年的劳动者添砖加瓦, 增加和提高就业能力。已经成为能否突破就业瓶颈、成功就业、发展就业能力的关键。
2. 发挥就业通行证的积极作用。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是劳动者要从事某一职业应掌握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标准。社会技能专业化人才, 积极发挥职业责任和管理责任, 社会通用性强。职业资格证书在就业市场中, 越来越发挥入门砖、通行证, 发挥“评价人才职业能力”的积极作用, 成为完善人才提高素质、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机制的重要手段。布局比较集中且就业任务重的大中城市的企业, 对人才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标准和认可度比较高。
3. 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和大学毕业证书的“双重宝剑”作用。
企业的用人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在选择用人时, 不仅参考学历高低的同时, 应聘者的实际经验、操作技能、职业适应和创新能力也是极为重要的参考标准。同时拥有大学高等教育学历和职业资格证的人, 易获青睐。我国部分大学和高等职业院校已经推行或将要实行“双证”教育制度。使毕业生既可以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又可获得国家专职权力机构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包括从业资格证、初中高级职称证书等, 大大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这二证象“双重宝剑”, 已日趋成为学生提高就业机会, 增强就业竞争力的最重要的砝码。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做好人才的培训、就业服务, 利用好劳动保障部门的资源, 为人才优质高效的服务提供保证。
三、职业资格证书对提高人才职业竞争力的间接作用
1. 培养职业认同感。
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有一定标准, 特别是一些专业性强的行业证书, 例如:会计师资格证、建筑师资格证、评估师资格证等, 绝非轻而易举, 要通过刻苦努力, 才会有收获。多一本证书就会多一份职业竞争力。通过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应试者, 表明该人才已掌握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理论学识和专业技能, 不仅利于寻找适合的工作岗位、加强就业竞争, 还增加对职业的情感、成就感、认同感。强化“干一行, 爱一行”的心理作用。
2. 成为“企业选人, 人选企业”的双重体系保垒。
对企业而言, 职业证书资格是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证明, 是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 为企业正确选择、了解和评价人才, 从而选择最适合自己需求的劳动者, 提供科学参考。对于人才来说, 通过证书, 学习到专业知识, 同时证明自己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为选择理想的企业平台提供条件。这样双方来讲, 满足企业用人、人尽其才的社会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时代的发展, 要求劳动者和职业人要同时具备理论和实践技能, 社会、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甚至人才自身都重视职业技能的发展, 完善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制度, 这对促进劳动力充分就业、降低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难度、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用人市场的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摘要:现代各行业的用人企业需要理论和实践技能结合、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各行业均有自己的职业资格标准和证明条件, 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利于培养长期职业发展能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
5.职业资格证证明 篇五
关键词:制冷空调 技能鉴定 职业资格
制冷空调行业涉及商业、服务业及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等大类多个工种,按照国家职业大典分类,制冷空调行业工种包括制冷工、制冷设备维修工、中央空调操作员、冷藏工、空调器装配工、电冰箱(柜)装配工等六个工种,是国家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其中制冷工、中央空调操作员及制冷设备维修工三个工种属于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
职业资格是国家依据特定职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即职业标准),对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员提出必备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要求,职业资格与职业岗位的具体要求结合密切,能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特定职业工作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
通常情况下,职业资格分为执业资格和从业资格。执业资格是指对某些责任较大,关系公共利益,涉及人身安全、重大财产安全和广大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实行就业准入资格,即入门资格,如电工、焊工、制冷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等特种作业工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执业资格也是劳动者从事某一特定职业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的必备标准。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职业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的起点标准,即水平等级资格。
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水平证书或合格证书,是劳动者就业或从业的重要凭证,职业资格证书分为执业资格证和从业资格证,一般情况,执业资格证称为上岗证,从业资格证称为等级证,对于同一工种,其从业内容和要求的不同,从业资格证划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 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
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社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目前,制冷空调行业职业工种在湖南地区主要开通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认证,主要包括两大类:一大类为执业资格证即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分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和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两类,由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管理,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培训鉴定机构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对合格者授予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特种作业操作证。另一类为从业资格证即职业资格等级证,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管理,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培训鉴定机构(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主要为制冷设备维修工、制冷工和中央空调操作员三个工种,其中制冷设备维修工和制冷工分初、中、高、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中央空调操作员分初、中、高三个级别。
二、加强职业技能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可自主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经鉴定合格者,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在全社会范围广泛推行职业技能鉴定,是保证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
首先将有利于劳动力市场有序运行和管理:社会用人单位要对所需求劳动力的职业各类和资格等级提出明确的要求,而劳动者在参与市场流通时也需要拿出一个可靠的凭证来证明自己专业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劳动力市场运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社会就业得到充分实现。
第二将有利于企业生产资源高效配置:企业要保持较高的劳动生产效率,不仅要配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还要拥有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尤其重要的是要保证各种生产资源与员工技术素质之间的合理配置。这样才能保证物尽其用,人尽其才。而建立企业的任职资格体系和实行员工职业资格认证就是实现这种生产资源最优配置的根本保证。
第三是检验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的需要:职业培训的成果是否有质量,检验标准是看其培养的学员是否符合社会的要求,是否符合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在资格证书制度的引导下,可以保证职业培训的内容与社会生产的实际密切结合,可以帮助参加培训的学员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而取得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通行证。
第四将使人力资本投入获得社会认可:社会、家庭和个人在教育培训方面对人力资本投入,都是希望在将来能得到相应的回报,要保障这种投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重要的途径就是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通过证书的含金量来认可人力资本的价值,并通过就业最终实现其真正的价值。
三、强化职业资格准入
国家2000年颁布实施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对规定的职业(工种),强化企业用人和劳动者就业的资格准入观念,把好就业入口关,严格实行就业准入政策,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制度改革相衔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空调行业属于特种作业工种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当前,湖南制冷空调行业企业上万家,从业人员近30万,真正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持证上岗的企业不到5%,强化职业资格准入,势在必行,任重道远。
首先,各级各类政府要积极主导,在加大职业资格准入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加大对违纪违法用工企业的查处力度,同时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制定相关鼓励、引导政策和措施,如农民工培训、高技能培训补偿政策,引导企业员工积极参加培训考证,真正做到恩威并重,獎惩兼施。
其次,行业企业要学法懂法,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首先把好员工招聘关,同时在用工过程,实行薪资报酬与职业资格证挂钩,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员工定期参加专业技能和安全技能培训,培训与技能鉴定考证相结合。
第三,行业从业人员高度重视,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学习,按照相应技术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技术技能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最终保证,大力推行职业技能鉴定,强化职业资格准入,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参考文献:
[1]《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汪艳.职业技能鉴定在企业员工职业生涯管理中的作用.时代金融,2013.10.
[4]王群.以职业技能鉴定推动企业工人培训可持续发展[J].资治文摘(管理版),2010(04).
[5]吴长明.浅析基层单位如何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水平及途径.广东科技,2012(11).
6.法人资格证明 篇六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证明吧,证明具有凭证作用,持有者可以凭借它证明自己的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大家知道证明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人资格证明,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人资格证明1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施工单位:(盖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法人资格证明2法人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住 址: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完成坐落在 的 工程,通过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设备)单位,并签署上述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参加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以及处理、签署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建设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名称)工程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资格证明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地 姓名: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日 年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资格证明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资格证明5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拥有独立财产或经费的各类法人,包括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公益事业的单位。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成立的面向社会直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提供服务,以社会效益为主要目的的社会组织。
编辑本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过程
第一步: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事业登记管理局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接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对申请人的材料齐全、有效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作出是否接受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申请;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在15个工作日依法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10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到事业登记管理局领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所需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三)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四)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五)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七)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八)住所证明;
(1、使用自有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2、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4、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5、使用国家划拨的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用证明。)(九)事业单位印章的`印迹、基本帐户号的备案文件;
(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十一)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事业单位,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十二)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一)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变更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三)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和变更后的单位印章的印迹;
(四)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
(五)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以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的证明文件;
(六)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原任、现任法定代表人行政职务任免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印章印迹的备案文件;
(七)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八)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十)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一)《事业单位法人报告书》;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三)上一末资产负债表;
(四)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行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行许可事项的除外);
(五)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人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六)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七)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法人资格证明6()××字第××号
兹证明中国××××公司(单位全称)是经××××(依法有管理权的机关)核准登记,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中国国营(或集体)公司(或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公司(或企业)地址:××柿×市××街××号,总经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柿×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注:证明企业、公司法人用
法人资格证明7兹证明中国XXX公司(单位全称)是经XXX(依法有权管理的机关)核准登记设立的,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中国国营(或集体,或私营)公司(或企业)。公司(或企业)地址:XXX省XXX市XXX街XXX号,法定代表人: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XXX省XXX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7.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评定 篇七
关于《暂行办法》的出台,还有一个小故事。广东省汪洋书记第一次到深圳考察文化创意产业时,有人向他介绍了一位著名设计师。这位设计师说,“我是什么设计师啊,都是自封的”,然后就说出了工业设计界缺乏统一职业资格制度的困惑。汪洋书记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请有关部门关注工业设计师的职称评定工作,最终形成了方案。随着今年9月30日工业设计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公布,职业资格考试也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12月12日,广东省首次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在广州举行,全省共有582名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共分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报考人数分别为高级19名、中级273名、初级290名。
除了进行考试之外,“省长杯”的大赛成果也与工业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评挂钩,其中除进入大赛前十名团队的主创设计师通过答辩可被直接评为工业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外,进入前二十名团队的42位非主创选手将通过综合评审方式参加工业设计师二级评定。
在未来,关于工业设计师的评定办法或许会在全国普及,本刊现就《暂行办法》中大家关心的问题做一摘要及解读。工业设计师的分级:
工业设计职业水平评价设置高级资格、中级资格、初级资格3个层级。资格名称对应分别为高级工业设计师、工业设计师、助理工业设计师。高级工业设计师、工业设计师和助理工业设计师的英文译称分别为Senior Industrial Designer、Industrial Designer和Assistant Industrial Designer。
工业设计师等级的获得:
助理工业设计师、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通过考试取得。助理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工业设计基础理论》和《工业设计实务(初级)》两个科目,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工业设计综合知识》和《工业设计实务(中级)》两个科目,达到考试合格标准者取得相应资格。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达到考试合格标准并通过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者取得相应资格。考试科目为《工业设计实务(高级)》。
工业设计师评级对学历的要求:
助理设计师: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工业设计师: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工业设计专业满2年;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1年: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助理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5年。
高级设计师: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满2年。
工业设计师评级对能力的要求:
助理设计师:有一定的工业设计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一般性专业技术问题;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工业设计专业工作的能力:了解与工业设计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业设计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工业设计师:[基本能力]了解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具有完成本专业较为复杂的技术工作和独立解决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指导初级资格人员和协助高级资格人员工作的能力;熟悉国内外工业设计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工业设计行业管理规定,有较丰富的工业设计专业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专业能力】设计创意能力:产品使用功能与使用方式、产品外观形态与色彩、产品界面与交互的创意设计,产品结构与材料的综合运用:
设计表达能力:徒手绘制设计草图,以计算机及设计软件精确表现设计方案,以文字、图文或多媒体手段综合表达设计方案和设计概念:
设计研究能力:包括产品市场与用户研究、产品分析与设计定位研究、产品趋势与发展研究、产品人机工学研究;设计管理能力:
设计项目组织与管理,设计评价,文化、商业和工程知识的综合运用。
8.浅谈我国秘书职业资格认证 篇八
职业资格认证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分别由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国家人事行政部、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等各相关部委通过学历认证、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 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秘书是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 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物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一般要求具有文书的写作能力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 分别为:五级秘书、四级秘书、三级秘书、二级秘书。
秘书职业资格认证鉴定方式主要是通过试卷对职业道德、秘书专业的考核, 以及涉外秘书进行秘书英语考试, 资格审核上因不同级别要求不一。如四级秘书要求:1) 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2) 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4) 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2. 存在问题
2.1 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脱节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秘书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虽然在工作实务部分中涉及到诸如“会议组织”、“办公室事务和管理”、“商务活动”等相关内容, 但更多只限于理论层面, 在实际的培训工作中, 考生很难获得实践机会, 再加上在鉴定考试中对于考生实际工作能力并无硬性考核标准, 考生完全可以以理论知识代替实践经验, 而这种与实践经验脱钩的理论知识势必无法保障毕业生的专业能力、职业技能以及思想意识与用人单位的需要达成一致。在以后的秘书资格培训过程中, 如何在重视理论教学的前提下, 将实践内容有机融入其中, 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2 职业认证形式化
从整体上讲, 我国秘书职业认证考试在形式上教条化。欧美等国家在进行职业资格考试过程中, 除了笔试和实操考评外还包括很多内容, 如课业、报告、论文、案例分析、产品制作等, 这些成果都被作为学生学习的结果予以评价, 并给出成绩等级。较之我国仅凭一视考试就进行最终评定的做法, 欧美国家考核方式可以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劳动者在职业能力要求方面达到的水平。
2.3 职业认证环境欠缺
同时, 由于受到设备、原材料、场地等客观条件的限制, 我国目前的秘书资格统一鉴定还很难将应试者置于一个完全真实的、自然的工作环境中, 通过其在完成任务的整个过程中的实际表现进行鉴定, 而只能依据模拟环境来完成。因此, 我们应该充分汲取欧美、日韩等国家的成功经验, 采取多种方式, 进一步改革我国的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使之真正与秘书工作的实际需要相一致, 使其切实发挥它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3. 路径与举措
3.1 改革教学模式, 培养合格人才
目前, 我国一些已经开设了秘书专业的高职学校在课程设置还无法满足社会对秘书从业人员的职业要求。如现代秘书工作需要的财会知识、金融知识、速记技术等大多未涉及, 而现代企业秘书工作又需要秘书人员具有这些知识技能。因此, 高职学校应该根据社会秘书职业的具体需要, 不断改革教学模式, 改进教学方法。如:可以采用情景教学的方式, 利用多媒体资源给学生播放一些秘书实务的录像, 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 分析怎样做合格的秘书。
3.2 配备教学硬件设施, 保障学生训练需要
作为一种职业, 秘书工作的职责之一就是办公室的程序性工作。日常事务中, 秘书经常会接触到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在《标准》中这些也是鉴定场所必备的设施, 可实际上, 很多开设秘书专业的高职学校却缺乏这些硬件设施的配备, 甚至一些学校连专门的微机室都没有, 根本无法保障学生的训练需要, 自然也就不能适应社会上企事业单位的要求了。因此, 有关部门要帮助高职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配备必需的硬件设备, 从而适应现代社会对秘书从业人员的能力需求。
3.3 加强培训监督管理, 保证培训效果
秘书资格证书是国内唯一的秘书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具有相当的权威性。要使这种权威性被社会各界认可, 深入人心, 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学校及社会各职业培训机构, 都应多方面、多渠道、多形式地对职业资格认证的必要性、重要性进行长期不懈地宣传, 努力转变人们那种靠关系、任人惟亲的工作观念, 树立凭学识才能、职业资格寻求工作的观念, 促使各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做到任人惟贤, 以知识才能、职业资格为录用依据, 鉴定部门应加强对培训单位的监督管理, 以保证培训的效果。
3.4 区分等级增加面试, 履行鉴定职能
9.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篇九
出生日期学历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年 月 日(企业公章)
证明,兼任,公司,职务,法人,同志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拟在××××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该同志不是(是)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退离休干部)兼任职。
兼任其他职务情况:
特此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月××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
(一)营业执照是企业完成设立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标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即可取得法人资格。但随后出台的企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尤其是国务院和国家工商局出台的有关企业登记规则却将核准登记和签发营业执照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将营业执照的签发或领取作为企业完成设立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标志,日益凸显其对企业法人资格的证明效力,而逐步弱化了核准登记对企业法人资格的确认功能。及至《公司法》(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正)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发布)出台,公司企业法人资格的.取得已经转由单纯的营业执照来证明,核准登记已经蜕化为纯粹的程序法环节。正如《公司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10.职业资格证证明 篇十
本课题是与产业对接的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 其重要意义如下: (1) 本课题的研究, 将为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和课程教学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方法。 (2) 本课题的研究成果, 将有助于我校教学内涵建设, 将大幅提升教学效果, 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素质, 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3) 本课题的研究成果, 将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 迫使专业教师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紧随新技术、新设备应用不断提升。 (4) 本课题的研究成果, 将加强我校与全国同类院校的交流, 也将促进校企合作与交流, 为校校和校企的交流与合作开辟新的途径。 (5) 基于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竞赛的教学改革研究, 将引领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实训教学装备的发展。 (6) 基于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竞赛的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将会为打响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品牌起到重要的作用。
2 基于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竞赛的教学改革思路
基于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竞赛的教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课程教学改革, 其改革总体思路如下:以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为导向的教学改革, 是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课程教学基本部分的改革, 针对的是职业要求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养;而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导向的教学改革, 是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课程教学提高拓展部分的改革, 针对的是生产一线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所以从总体思路上, 以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竞赛为基础的教学改革, 对应的是课程教学改革的不同层面, 并不会产生冲突的地方, 且是一次兼顾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部分和提高拓展部分的全面性的专业课程教学改革。
3 基于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竞赛的教学改革方案
3.1 以职业资格证书为导向的课程教学基本部分的改革方案
依据《职业资格标准调研报告》研究结果, 我院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前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有:接触网工职业资格证书 (中级) 、变电所值班员职业资格证书 (中级) 、中级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中级) 。在毕业前本专业学生必须取得以上职业资格证之一, 才能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所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是学生毕业后从事生产所需专业能力的基本要求。
因此, 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的课程教学基本部分的改革方案:首先, 以接触网工、变电所值班员和中级维修电工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为导向, 以接触网工国家职业标准、变电所值班员岗位标准和中级维修电工执业职格资格标准等主要职业资格标准为重要依据, 构建完备灵活的课程体系, 设置合适的课程;然后, 针对接触网运行与维护、牵引变电所运行与检修、电气控制与PLC应用和电气CAD等重要专业课程, 依据相关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 整合序化课程教学内容, 选择合适的教学形式, 设计高效的教学实施、管理和评价方案, 即从课程内容上要把各职业资格标准相对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全都包含进去, 并且要选择合适的教学形式能够灵活承载以上全部教学内容, 并高质量地实现教学目标;最后, 以相关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成绩, 总体评价专业课程的教学成效。这就形成了以职业资格证书为导向的课程教学改革方案的完整的设计, 为课程教学基本部分的高效开展提供保障。
3.2 以职业技能竞赛为目标的课程教学提高拓展部分的改革方案
依据《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职业技能竞赛开展项目调研报告》研究结果, 研究确定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能够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有3大类6小项, 如表1:
以职业技能竞赛为导向的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拓展部分的方案:首先, 以相关职业资格标准为基础, 结合生产一线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 开展相应的职业技能训练课程, 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做好教学准备;然后, 教学制度化的在专业群范围内、同一年级或不同年级间, 定期开展上述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以检验职业技能训练课程的教学效果;同时, 可聘请来自企业的技师担任职业技能训练课程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指导老师, 让学生在聘请来的企业技师的指导下进一步学习职业技能, 以此全面提高学生专业能力和素质, 使我们的学生的职业能力更加符合本专业各职业资格标准和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的要求, 全面提高拓展本专业毕业生从事生产所需专业能力, 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最后, 把在校内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的学生, 派往校外参加行业企业与全国职业院校联合举办的相关职业技能竞赛, 不仅可实现全国各相关院校间交流, 还能实现校企交流与合作, 获得奖项还可为打响我校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品牌起到重要作用。这样就形成了以职业技能竞赛为导向的完备的教学体系设计, 为课程教学的提高拓展部分的高效开展提供保障。
总之, 以职业技能竞赛为导向的课程教学提高拓展部分的改革方案, 可促进专业课程教学改革向更深入更广扩的方向发展, 可培养出更符合当前生产一线的实践型高技能人才。同时, 也可通过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加强与全国同类专业间的教学交流, 加强与各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
4 教学改革方案的实施要求与效果
若将本教学改革方案顺利实施, 发挥出较好的实效, 需要从教学制度到教学实践的各个层面做到以下几点: (1) 按照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 重建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课程体系。 (2) 按照与产业对接的要求, 重整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和设计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方案。 (3) 按照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要求, 建设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校内外实训实验基地。 (4) 按照本课题提出的课程教学改革方案的特点, 制定能够与教学实践要求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考核制度。 (5) 加强师资建设。通过到企业实践的方式, 提高教师专业技术水平;通过参加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的师资培训, 提高教师课堂组织与管理水平。
11.职业资格考试不应取消 篇十一
笔者认为,对于职业资格考试,以上这些看法有失偏颇,是见树木不见森林。近年来,我国实行了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是规范我国劳动就业市场,保证从业人员质量,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制度。不少行业就业准入制度执行不严,甚至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由此造成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强、职业技能不过硬,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各行各业规范化的发展,一些原没有规定的职业也逐步实施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最终目标是绝大多数职业岗位都将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
自2000年7月1日起,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在全国范围内对90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在此之前,某些职业(专业)由于其技术性、专业性强,早就实行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电工、锅炉工等。
对高校毕业生而言,过去只要有学历就可以毕业,现在既要有学历,还要有某个职业资格才能进入人力资源市场。因此,随着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招聘方需要的是能一步到位、更早创造价值的员工,而并非只有高学历、纸上谈兵的学生。
实践证明,凡是经过必要的职业资格考试,具备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技能的劳动者,在竞争性就业中就会处于优势地位,即使下岗失业也能在短期内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再就业。
12.人社部: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 篇十二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表示, 今年, 人社部已分两批取消了58项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对地方自行设置的570多项职业资格, 要求各地负责取消。
目前, 各部门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还有84项, 对其中不符合国务院要求的, 人社部将继续取消;对各部门自行设置、没有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的大量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进一步加大力度取消合并。
人社部将修订国家职业分类大典, 完善职业标准, 健全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同时, 制订出台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人社部还将研究制订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 推动行业协会、学会开展相关工作, 做好取消职业资格后的善后工作。
13.北京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市场调查 篇十三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术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旨在培养成熟的技术人才队伍。
如今,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职业资格证书覆盖面已达到企业职工的50%,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学生的70%。截止至2004年上半年,我国共有4800多万人获得了不同等级、不同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北京培训市场现状
从2000年开始,北京市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当年实行就业准入的68个工种持证上岗率达92.05%。2001年调查显示,新就业持证人员已达80.2%,在岗就业持证率达到88%。2003年职业技能鉴定首次突破30万人,其中27.1万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2002-2005年,在全国各省市中,北京市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的人数累计最多。
培训需求旺盛
根据2003-2004年的数据显示,尽管参加职业培训的人数在减少,但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却呈大幅度增长(见表1),其比例上升了26个百分点,培训与劳动就业的相关度越来越高,人们参加职业培训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求正不断增强。同时,职业资格证书以初、中级为主(见表2),高级的比例较低。可见,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广取得了一定成绩,形成了相应氛围,为就业准入职业范围的逐渐扩充打下了良好基础。
除了教育部门的职业学校,劳动部门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也是人们接受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重要机构。在技工学校接受培训的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数量,2004年比2003年总体增长了68.06%,并以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为主,2004年占到获取职业资格总人数的83.67%。同时,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增长率在不同证书组中也是最高的(见表3)。
而在就业训练中心接受培训的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数量,2004年比2003年总体增长了38.95%。同样也以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为主,2004年占到获取职业资格总人数的94.52%。虽然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增长率在不同证书组中最高,但各组增长率差异并不显著(见表4)。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的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数量,2004年比2003年总体增长了37.92%,以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为主,2004年占到获取职业资格总人数的88.36%。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增长率在不同证书组中最高,初级和中级的增长率相近(见表5)。
培训供给主体多元化
目前,劳动部门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机构主要是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三类。按照办学主体的不同,技工学校可分为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办、地方国有经济单位办、国务院部委办、民办等四类,其中地方国有经济单位办包括行业办和企业办。
从数量上看,以地方国有经济单位为主,且行业办居多。据统计,2004年,北京市技工学校总计44所,比2003年减少3所,主要是企业举办学校的减少。同年技工学校教职工总人数3876人,比2003年减少81人,兼职教师1059人,增加9人;北京市有就业训练中心19个,均拥有实习基地。就业训练中心教职工总人数657人,比2003年增加43人,专任教师的比例增加了约5个百分点,且兼职教师的规模也有所增长。
近年来,北京市具备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资格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规模不断变化,2004年达到最大规模480所,2005年骤减至426所,达到近年来的最低。同时,北京市不同区县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数量分布不等。2005年,位于城八区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332个,占总量的77.93%,十个郊区县则不到30%,明显集中于城区。
此外,具有高级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资格的机构也主要集中在朝阳、海淀、东城、崇文、宣武、西城等城区,80.88%的位于城八区。朝阳、崇文等区40%以上的职业培训机构能够开展高级职业培训,而怀柔、密云等区县拥有该类机构的比例较低,不到20%。2004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职工总人数8710人,比2003年增加1054人,主要表现为专任教师的增加。
培训服务类别多样
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于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均采用国家劳动部指定的相关职业教材,基本能够做到教材的行业一致性。
据查,在北京426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那种在培训职业工种上追求大而全的机构非常少,全市只有20所左右这样的“巨无霸”型学校。更多的培训机构锁定特殊的行业领域,开展专业化的职业培训,例如计算机、园林花卉、美容美发、汽车维修、烹调等。
存在的问题
目前,北京市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市场规范性不强,已经影响到了培训市场的正常发育。总体而言,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培训市场准入门槛低,造成低质量的培训机构大量涌入。目前,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和工商部门都有培训机构进入市场的审批权,但各个部门的审批标准不一,相对而言,教育部门的审批标准较高。市场准入在培训机构占地面积、师资等重要的办学条件方面审核不严格,从而造成大量质量较低的培训机构进入市场,而这些机构由于经营成本低,通常以恶性价格竞争挤占优质培训机构的市场。
培训价格参差不齐,低价劣质品充斥市场。以美容美发培训为例,有的培训机构随意在市场上聘请教师,培训场所十分有限,培训质量难以保证。低价劣质产品的存在还会影响到正规的、提供优质培训产品的机构的生存。
培训广告市场不规范。见诸报端的培训广告形形色色,但广告的真实性却无人监管。培训信息严重不对称,除了报纸和网络上的培训广告,消费者很难从其他渠道了解培训产品的状况,这就为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埋下了隐患。
培训质量监督不到位。培训机构一旦获准进入培训市场,之后的经营活动似乎就没有相应的质量监督了。只要有纳税,有考证,除了消费者就再没有人关心培训质量。此外,对于培训产品质量的投诉机制也不健全。
劳动力就业市场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准入制度并未被严格执行。之所以造成现有的培训市场鱼龙混杂,归根到底还是通过培训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没有与劳动者的就业真正挂钩,劳动者的就业准入制度未执行,大量的劳动者未经过正规培训机构的培训就可以上岗工作。这给职业培训市场带来了重大的创伤。
相关的政府部门缺乏服务意识。从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的角度来说,任何培训机构的受训者,都需参加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职业鉴定和考证,同时向该机构交纳一定的考试和取证费,这样一来,培训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形成了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因为一旦培训机构运转不下去,到政府部门参加鉴定的人数就会减少,这将直接影响到政府部门的收益。但这种简单的经济关系却被行政权力倒挂了。
问题的出现有多方面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政府职能部门在职业培训市场上的角色错位。政府部门将自身与培训机构的关系定位为上下级之间的行政命令关系,而过分的行政干预只能带来消极的寻租行为。其次,政策的执行与实施難以到位,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出现扭曲和变样。再次,政府对培训市场监管力度不够,虚假广告、劣质机构等不良的市场行为未得到严惩,政府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培训市场的空间急需加大。
当然,培训机构举办者的素质和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包括从教育理念、经营策略、法律常识等多方面入手。
对策与建议
劳动力市场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而技能人才短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随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加快,对劳动力资源的能力结构也提出了重要挑战。
据悉,“十一五”期间,我国服务业将得到更快发展。而针对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度不高、生产性服务不发达的现象,北京服务业将重点发展金融保险、信息服务、旅游会展、文教卫生和现代物流五个行业。
为此,必须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和劳动就业的结合,不断增强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力度。
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与企业的联合,打造以培训引领企业人力资源建设的培训模式。培训市场的开发与培训机构的运作始终以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为航标。企业新进人员技能和素质的保证,以及在职人员的再培训都需要依托培训机构提供的各类培训。随着就业准入范围的拓展,企业对新进劳动者的职前和在职劳动者的职后培训需求都将不断增加,为此,加强企业与专业性培训机构的合作,不仅能够获取最优秀的培训服务,而且与企业自身组织培训相比,能够节约大量成本。
笔者建议,针对市场上需求较大的行业培训种类,通过培训机构间的联合,打造精品培训产品,通过寻求规模效益,达成培训机构与企业人力资源建设的双赢。鼓励各类小型培训机构抓住细分市场。注重以质量求生存,切忌短视性地一窝蜂搞热门职业培训和那些一次性投入较高的培训。
职业培训产业切合北京市的整体规划和发展。按照北京市的现有规模来看,职业培训的发展不可能走外延式的道路,只能依靠内涵式发展,即培训的类别不求大而全,但求与北京市对劳动力职业技能的需求一致。
在《十一五规划》中,北京市的整体定位是建设成国际都市、宜居城市、文化中心和政治中心,将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对与之相关的一系列职业人员的需求将不断加大。因此,除了目前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以外,职业培训还应偏重于服务业等相关行业。此外,将鼓励郊区县加大职业培训的力度。
加强市场监管并不断加大市场信息公布的力度。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教育市场离不開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
政府应该从培训机构市场的准入、培训产品的质量、培训机构的评估等方面着手规范培训市场。对新培训机构的审批,可采取市一级相关机构审批培训集团,区县一级机构审批中小培训机构的办法;并可通过审批的形式引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郊区县落户。同时,为了有效地监管培训市场,政府应敦促培训机构定期公布培训产品的价格、质量等方面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通过网站的形式保证消费者便捷地查询所需要的各种信息。
树立并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政府职能部门与众多职业培训机构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职业培训机构是培训市场的直接行为主体。
职业资格鉴定的标准是由政府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共同制定的,政府职能部门虽然把握着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和发证,但如果没有诸多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劳动者不可能直接考取证书。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依托职业培训机构,为他们提供各种相关服务。
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市场的法制环境。为了有效规范培训市场,各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必须经过行业机构的认可,并得到年度审核。同时建立严格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的准入和淘汰机制,对那些效益不高、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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