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政股工作总结

2024-06-18

税政股工作总结(精选5篇)

1.税政股工作总结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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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县地税局税政股科长年终工作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叫xxx,是xxxx地税局税政股长,我于xxxx年4月任命为副主任科员,主要负责县局税收政策的制订、宣传、业务培训、课题调研、政策咨询、下岗职工减免税的审批管理。xxxx年,我在县局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致力于服务地方经济,服务纳税人,服务税收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就xxxx主要工作述职如下:

一、正确执行税收政策,坚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我在总结去年税政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和学习有关税收政策,切实把握税收政策的精神,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对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建立减免税档案,设立并完善减免税台帐。严格按照省市局有关的涉税审批办法执行,凡涉税事项审批,做到依据充分、手续齐全、程序规范。

按季度向各税务所、征收大厅下发已到期的下岗失业人员优惠名单,督促其及时进行税收征管。年底按照停止审批的统一要求,将各已办理的下岗再就业优惠台帐及时传达至各单位,保证信息共享。

今年共办理下岗职工减免税15户,累计426户,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强化税种管理,为完成税收任务打下基础

“难事作於易,大事作於细。”xxxx年我着重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在几个税种上进行探索尝试。

土地使用税方面,我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针对县城二等地范围模糊的问题,及时出台了具体的县城二等地范围界定文件和地图说明,工作精细化,完善了土地税基础工作。在边局长的协调下,与分管领导一同与城建局测绘站的同志们采用GPS设备对全县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了土地使用税占地面积的实地丈量测绘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了煤炭运销行业的测绘。达到了科技化的要求。

车船税方面,我在保险公司代征代缴车船税工作上下功夫,与第一税务所共同协调,由第一税务所进行日常的扣缴管理。要求其每日向市局二科报送报表、每月向县局报送报表,现已正常运行一年。我积极进行车船税调研,对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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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代缴之初发现的问题、对策及时向上级进行汇报。

企业所得税方面,我对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及时组织全局干部采用幻灯投影的方式教学、发放宣传手册进行集中培训辅导,将相关资料印制成手册发放至每一位税务人员手中。对我县煤炭采掘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投资人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摸底测算,确定为企业所得税15元/吨,个人所得税3元/吨。

资源税方面,针对我县范围内的高岭土、石灰石、铁矿石、粘土、煤炭资源我经过认真调查,制定了《xxxx县地方税务局资源税代扣代缴及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对煤炭实行了委托代征,对其他资源实行了代扣代缴。

三、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

我将年初市局下达的工作考核任务细化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到人。对税务所考核时注意区分各税务所不同的任务进行考核。确保依法治税工作的落实。

四、做好纳税咨询服务,服务地方经济

xxxx年11月,应县劳动局之邀,我代表县地税局成为了县落实再就业工作专家咨询组成员。通过专题讲座、现场答疑、电话咨询等方式解决了纳税人税收问题中的困惑,受到纳税人好评。

五、创新服务渠道,强化服务意识在xxxx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我严格按照新的管理办法的要求操作,将以前的纸质报表设计成电子表格进行自动审核,提高了数据准确性,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人。共受理19户纳税人申报,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3148158.89元在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中,我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设计下发了详细的统计表和汇总表,使各保险公司能细致反映代征工作。顺利完成了市局的按日统计每日上报要求。

六、加强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我一贯注重多读书、多读好书。以读书促进品德修养的提高,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我进一步认识到了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害性,防微杜渐,从小事上、细节上注重拒腐防变的意识。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取得的这些成绩,无不凝聚着组织的关心和培养,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今后我将取长补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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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廉洁从税,为地税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资料来源:http:///data/sbcl/

2.税政股工作总结 篇二

试点前, 税务部门对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的征税有三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对于经中国人民银行的融资租赁公司取得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收入按“金融保险业——融资租赁”差额缴纳营业税;二是对未经批准的融资租赁单位转移货物所有权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三是对未经批准的融资租赁单位未转移货物所有权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按照“服务业——租赁”全额缴纳营业税。

试点后, 税务部门对经批准的融资租赁业务纳税人征税仍然有三种不同方式:一是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之前, 无论是否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缴纳营业税;二是试点后新发生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 已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对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3%计算缴纳增值税。

未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未转移货物所有权的试点纳税人也存在三种征税方式:一是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全额征收营业税;二是试点后新发生的有形融资租赁业务, 已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三是对小规模纳税人新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与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相比, 有两方面的不同:一是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全额征收营业税;二是试点后新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 已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由此可见, 本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改征增值税适用对象主要针对的是经批准的融资租赁单位以及未经批准的融资租赁单位未转移货物所有权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

二、“营改增”对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影响

1. 对会计主体的影响。

试点前出租方一般都是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税改后大部分将成为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人, 首先将面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问题。对承租人相对没有什么影响。

2. 对应纳税款计算的影响。

对出租方而言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税种的区别, 试点前交纳营业税, 试点后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 税款包含在商品价格内;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税款在商品的价格外向购买方收取。二是试点前缴纳营业税的单位计算融资租赁业务应交税金无论是差额还是全额计算, 均依据报表、账簿资料计算;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是通过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计算得出应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则是以不含税价按征收率计算应交增值税。三是营业税在正常情况下为正数, 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税金则是有正有负, 小规模纳税人则为正。四是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单位如果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超过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优惠政策。对承租方而言, 如果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条件的,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减少资产的入账价值,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则没有实际的影响。

3. 对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的影响。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营改增”后, 由于增值税的出现, 现行租赁准则不能满足租赁双方会计处理的需要, 对出租方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租赁期开始日出租方应收债权是否包括增值税 (注:一般纳税人为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及简易征收对象为应纳税额, 下同) ?如果包括待收增值税如何处理?二是租赁期开始日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是否包含增值税因素?对承租方的影响也有两个方面:一是租赁期开始日应付债权及相关资产初始价值如何确认, 待抵扣的增值税如何处理?二是租赁期开始日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是否包含支付的增值税因素?概括起来就是三个问题, 一是在租赁期开始日对合同规定应收取与支付的增值税双方是否进行账务处理?二是收取与支付的增值税是否作为未确认融资收益或费用的计算基数?三是收取与支付的增值税过渡性科目如何选择?从笔者了解的情况看, 由于现行会计规定对此问题未作明确的规定, 实务中的处理也不尽一致, 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报送质量。

三、“营改增”后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相关问题的建议

1. 关于租赁期开始日租赁双方对应收取与支付的增值税是否进行账务处理问题。

笔者认为, 双方均应作会计处理。其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一是这样处理符合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的要求。在融资租赁下, 租赁双方签署合同就受法律的约束, 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已将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 以此获取租金及其相关的增值税, 实际上就形成了收取租金及其相关增值税的债权。对承租人而言, 租赁开始日实际上就拥有租赁资产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虽然一般纳税人可以将支付的税款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无须计入资产的价值, 但是,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未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单位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仍然要作为租入资产入账资产价值一部分必须进行账务处理, 否则其核算就不够完整。

二是这样处理符合会计信息质量“可比性”的要求。增值税虽是价外税, 但实质上同营业税一样都由购买方承担。对租赁双方来说, 出租方债权包括租金和增值税税额两部分;对承租方来说应支付的增值税也是“长期应付款”的重要内容。如果租赁开始日不核算增值税, 对同一企业将会产生试点前试点后同样业务会计核算口径的不一致;对不同企业来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其他企业会计核算口径方面的不一致将造成会计信息没有可比性。

三是这样处理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谨慎性”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1]111号) 附件1第四十一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由此可见, 对出租方而言, 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无论是否收到款项均应缴纳增值税。对承租方而言, 首先, 正常情况下应付的租金和增值税本身就是负债;其次, 正常付出款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单位有留抵税款存在也未必能起到抵减税款的作用。因此, 在融资租赁业务开始日核算增值税也符合“谨慎性”要求。

2. 关于收取与支付的增值税是否作为未确认融资收益或费用的计算基数问题。

笔者认为不应作为计算基数, 其理由也有三个方面: (1) 增值税是价外税, 出租方缴纳的增值税实质是由承租方承担的, 融资费用或未实现融资收益是由融资租赁不含税价格所决定的。 (2) 从财税[2011]111号文附件1第四十一条规定可以看出, 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在纳税义务发生时才产生, 不到合同规定履约时间则没有增值税纳税义务的产生。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签署涉及的增值税不会产生融资收益或费用。 (3) 增值税纳税期限有严格的限制, 如果未按期缴纳税款不但要被加收滞纳金, 甚至还要被处罚。从笔者了解的情况看, 大多数纳税人都选择按期缴纳或按期抵扣, 增值税对融资收益或费用的影响微乎其微, 资金时间价值可忽略不计。

3. 关于收取与支付的增值税过渡性科目如何选择问题。

笔者认为, 就出租方而言, 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既是应收债权同时也形成了一笔应交税金负债, 收回债权时即是负债产生时, 并非真正意义的债权。而对承租方而言, 待支付的税款既是负债同时也形成了一笔资产, 支付负债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也非真正意义上的负债。由于待收取、待支付的税款均超过一年以上, 笔者建议分别设置“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待交增值税”、“长期待摊费用——融资租赁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综上所述, 暂以租赁双方均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 其会计处理为:

出租方在租赁期开始日, 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与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和, 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按未担保余值, 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 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 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 按租金与增值税税率17%的乘积, 贷记“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待交增值税”科目, 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如有差额, 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将应收融资租赁额、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 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收到租金时,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确认收入时: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待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科目。

承租方在租赁期开始日应当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 将按规定计算应支付的增值税税额, 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融资租赁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将最低租赁付款额及应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之和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差额记入“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支付租金时, 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 “长期待摊费用——融资租赁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摘要: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作为现代服务业被纳入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本文对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试点前后税收政策变化及其对会计处理的影响进行分析, 对其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税收政策

参考文献

3.创建“四型”税政活动总结 篇三

一、发挥税政组织职能,努力创建“学习研究型”税政

市局充分发挥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法令的税政组织职能,坚持税政学习、调研两手抓,两不误,促使干部职工认真学好政策,准确理解政策,严格执行政策。

(1)完善加规范,不断探索税政管理新思路。2004年,市局提出了以规范所得税管理、减免税管理、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为重点,以建立和推行《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为举措,以建立“五簿一账”为载体,以“典型引导”为基本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税政管理水平,确保税收政策正确执行到位为目标的工作思路。2005年,市税政管理工作以全面准确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为主线,以“抓点扩面”工作为手段,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努力打造税政管理品牌,全面提升税政管理水平和质量。贯彻实施新的工作思路,使全市地税部门转变思想观念,规范税政管理,有力保障了税收政策执行到位。

(2)能力加责任,配齐配强税政管理人员。市地税局各级领导十分重视税政管理工作,一方面在人员、经费上给予倾斜,逐步配齐配强税政管理工作人员,对进入税政管理岗位的人员,实行逢进必考,选拔了一批综合素质较强的人员进入税政管理部门。今年初,市局税政科两名同志被提拔到县、市局任副局长,又从稽查、办公室等部门调入两名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税收业务的同志,始终保持了税政管理部门的整体素质。目前全市各级税政管理部门均配备了4至5名综合素质强的工作人员。另一方面,明确了税政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建立了税政岗位工作责任制,将税政管理工作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联系起来综合考核,增强了税政管理人员的责任感。

(3)制度加督导,时刻加强税收政策学习。建立健全了税收政策学习制度和税政业务例会制度。县(市、区)局收到上级政策性文件后,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基层分局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要求人人学习有笔记,次次学习有收获。按季召开税政业务例会,加强对学习过程及结果的检查。县局按季对分局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市局半年对县局、分局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其结果并入税政工作考核。通过定期召开的税政业务例会,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统一了税收政策的执行,加深了对政策的学习理解。积极参与各类教育培训,当好辅导员。各级地税机关每年都组织举办各种税收政策业务培训。去年至今年九月份,全市各级地税部门组织了对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培训班14期。受市劳动局邀请,5次参与了全市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业务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局还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汇算清缴、房地产开发税收征管等业务组织了培训,确保了各项税收政策在基层得到落实。

(4)理论加实践,认真开展实务调研。该局把税政调研工作作为税政管理的重要内容狠抓不放,除了按期完成省局下达的调研课题外,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跟踪式、超前性、协调性、针对性的调研。去年,组织了全市涉农税收、部分审批项目取消后续管理、全市涉外税收征管工作情况、医疗机构涉税情况等专项调查7次。今年,开展了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两税、农村信用社税率下调等课题的调研。通过调研,为基层分局税政管理工作提出了合理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了依据。

二、发挥税政协调职能,努力创建“透明服务型”税政

在实际工作中,全市充分发挥税政管理在执行税收政策过程中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的协调职能,积极宣传、公示税收政策,解释答复税政咨询,深入基层面对面辅导,确保税政管理工作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服务税收征管。

(1)政策宣传广。全市各级地税部门每年开展税收政策宣传都不少于20余次。每年的税收宣传月,税政部门就成为宣传活动的主力军,走上街头,宣传政策,现场解答政策疑难,服务纳税人。各级地税机关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当地电视、广播、报纸上开辟税收政策宣传专栏,对新的重要的税收政策连续播放、刊登,使税收政策公之于众,家喻户晓。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去年发放税收政策宣传资料15000份以上,编佣税务行政执法公示手册》5000本、《税收优惠政策指南》2200本,发放到纳税人手中。今年重点宣传了“两税”政策,在《××日报》上刊登了“两税”有奖试题,在电台电话解答纳税人关于税收政策的咨询80余次。

(2)政策公示快。全市36个基层分局均设置了税务公示栏,对税收政策实行按月汇编公示,并存档备查。去年全市36个基层分局累计公示税收优惠政策达100余期。嘉鱼县、赤壁市、咸安区地税局使用电子显示屏,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税收政策。市直征收局在办税服务大厅安装了电子触摸屏,方便纳税人查询税收政策。税收政策的及时公示,使广大纳税人抱疑问而来,怀满意而去。

(3)政策咨询严。全市各级地税部门严格政策咨询的程序,及时为纳税人释疑解难。去年,全市地税机关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税政咨询服务工作,统一规范了政策咨询的类型、登记的内容和承担的责任。在咨询类型上,明确了来人当面咨询,下户当面咨询,电话咨询,书面咨询等四种类型的服务标准。如税务干部主动上门辅导纳税人,要按次填写税政咨询答复单。对答复纳税人有误的,由分局税政督导员下达纠错通知单,再次正确答复纳税人。对需请示上级部门答复的疑难问题,必须先填写自己的初步答复意见,以此促进税务干部加强学习,明确责任。

(4)电子服务新。去年,市局在《××市地税局内部信息网》上创建了“税政专栏”,分别设置了“税政发文”、“税政咨询”、“税政调研”、“税政动态”四个栏目。在“税政发文”栏目中,将省局下发的、市局转发的、市局自发的政策性文件和税政

便函录入网站,共计196份。在“税政咨询”中,将各类具有代表性、共同性、普遍性的问题制表录入网站,达到“解决一个,辅导一片”的效果。在“税政调研”栏目中,录入各级地税干部撰写的有指导性的政策性调研文章。在“税政动态”栏目中,录入了各地税政工作的先进作法、典型经验,以供相互学习借鉴。

三、发挥税政监控职能,努力创建“规范责任型”税政

为了充分发挥税政管理对各项税收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控职能,全局始终抓住工作重点,勤于检查,勤于督导,确保了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1)减免税管理严格规范。制定了《减免税管理办法》,对纳税人和审批机关的权限、职责及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使减免税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统一了减免税文书,建立了《减免税登记台账》,对减免税申请表、审批表及其它相关的9种文书进行了统一规范,使全市减免税工作从事前的调查、审批到事后的登记和跟踪管理有了一整套规范资料,保持了减免税管理的完善性和连贯性。加强了减免税统计工作,针对过去减免税统计数据不全的问题,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法定减免纳入统计范围,力求真实、完整地反映地方税收减免税总量和结构。加强了跟踪管理,同民政部门一起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对年审合格的福利企业由两家联合发文认定;对下岗再就业的从业人员,采取与劳动、工商部门互通信息,审核把关的办法,有效地保证了税收优惠对象的真实性。2004年元月至今年6月份,全市共减免各项税收1310.42万元,其中下岗再就业减免税收483万元。

(2)货运业税收管理保质保量。货运业税收实行电子化管理以来,该局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货运业税收管理,及时准确地汇总、传递货运税收信息,检查督办货运税收管理政策的落实情况,现场纠正和解答货运发票管理中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一规范货运发票的信息采集、汇总、传递工作要求,认真搞好总局货运发票信息稽核比对结果的检查审核工作,确保了货运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去年,全市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1002.86万元,同比增长34.73%。今年元至9月征收873.7万元,同比增长19.65%。

(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程序规范。针对企业改组改制后,部分企业已不适应查账征收的情况,全市着力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去年上半年,确定嘉鱼县地税局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单位,通过多次现场辅导,取得了把好“五关”、程序规范、收入增长的效果。一是把好宣传关。采取印发资料、召开企业有关人员座谈等形式,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对象、范围、原则和要求进行了全面的宣传与讲解。二是把好认定关。除实地查看“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许可证照”证外,还向工商管理部门咨询,核实具体的企业管理体制,从实质上判断纳税人是否属于核定征收对象。三是把好查实关。采取查帐、询问和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资料、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四是把好核定关。对同行业同地区因经营规模不同的纳税人,实行不同的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定额。五是把好资料关。共发放鉴定表165份,使用检查文书20份,采集数据、资料底稿100多张,询问笔录4份,核定通知书22份。并对所有资料进行了整理,单户归档,进入专盒,实行专人保管。至今年9月份,嘉鱼县局核定企业所得税的21户,核定所得税税额47.6万元,同比增长36%。嘉鱼县地税局试点工作的成功,为全市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基础,探出了新路。

(4)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全市推开。2004年,市局以赤壁市地税局为试点,狠抓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工作,通过努力,赤壁市地税局初步建立了以代扣代缴网络为支撑,以自行申报为先导,以全员全额管理为核心,以微机管理为依托,以稽核检查为后盾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新模式,并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赤壁市2004年底代扣代缴的单位在原来139个的基础上增加到301,人数由原来的7100人增加到26289人,月均税额由原来的4.9万元增加到了26.5万元。2004年,赤壁市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417万元,同比增长306万元。赤壁市地税局这一经验得到了省局的肯定,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今年,市局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这一经验,明确要求各地必须按照赤壁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要求各地在执行过程中,不论是行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都必须纳入扣缴网络;不论是高工资,还是低薪金,都必须列入监控范围;不论是明收入,还是暗补贴,都必须计入应税项目。为确保各地明确各自的工作目标,市局在统计部门摸清了各地2004的城镇在岗职工人数和年工资总额,要求各地按此数据奋力赶超,尽快实现个人所得税的全员全额管理。2005年元月至9月,全市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的单位1157户,比年初增长607户,人员93885人,比年初增长60243人,入库工薪个人所得税1548万元,比同期增长47.71%。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带动了全市个人所得税的全面大幅度增长。元到9月份,全市完成个人所得税3909万元,同比增长22.92%。

(5)两税征管实现一书当关。根据两税征管特点,确定了“以土管、房产部门的配合为依托,以完税费凭证审核通知书为载体,健全信息互通网络,实行纳税人上门申报,地税机关直接征收,相关单位协管护税,落实先税后证控管,构筑房地产税收征管体系”的管理模式。重点推行了完税费凭证审核制度和源泉控管“两税”、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私人建筑安装营业税、印花税、土地xx的征管方式,即凡在房产土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申请人,必须完成纳税手续后,才能凭完税费凭证审核通知书办理房产土地证照,以此实现了两税征管“一书当关,多税同管”。通过推行完税费审核凭证通知书制度和健全完整的两税基础资料,实现了房地产税收征管信息的共享和共用,掌握和控管了涉及房地产行业的各个税种,既提高了征收效率,又减少了征收成本,同时增长了相关税收。今年元至9月份,全市入库“两税”税款1105万元,同比增长21%,同时,全市以“两税”为把手,狠抓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元至9月份全市房地产税收同比增长43.56%。

四、发挥

税政考核职能,努力创建“落实创新型”税政

在实际工作中,市、县两级都制定了《税政管理办法》,坚持不懈地开展税政考核工作,通过考核,认真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通过考核,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推进税政管理日益科学规范。

(1)制定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去年年初,市局印发了《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对税收政策的传达宣传、请示答复、贯彻实施、检查督办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监督和制约了地税人员依法行政行为,为促进税收政策执行到位奠定了基矗同时结合各地实际迅速拿出了县局、分局两级《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县局、分局的《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将税收政策执行的检查督办过程,分宣传辅导、组织学习、规范管理、准确登记、定期检查、及时整改等六个环节予以明确,言简意赅,便于基层分局操作。市、县、分局三级《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的建立,适应当前税务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需要,体现了依法配套、系统规范、简捷实用的特点,有力监控了税收政策执行的全过程。

(2)设置税政管理“五簿一账”。为了进一步落实《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根据全市税政工作实际,印制了税政“五簿一账”。即税收政策收文登记簿、发文登记簿、政策咨询登记簿、政策疑难问题登记簿、税收政策检查督办情况登记簿、减免税登记台账。将全市统一的“五簿一账”发至全市各县局、基层分局使用,充分发挥了税政服务基层、服务税收征管的作用。为了统一规范填写口径,专门下发了“五簿一账”填写说明,并多次赴各县局、分局进行实地辅导和检查,确保了“五簿一账”的统一执行和规范填写。

(3)不断完善税政考核办法。市局始终把税政管理考核同税政工作的发展结合起来,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去年,结合《税政检查督办制度》的出台,及时完善了税政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如在税收政策的传达和宣传上,查税收政策收文、发文登记簿,对政策文件缺少、应转未转的;查公示栏内容,每差一月的;查干部学习笔记,每少一人次的;查税政例会记录,每少一次的均按标准扣除相应分值。在税收政策请示答复上,查税收政策咨询和疑难问题登记簿,分别少于40条和10条的扣相应分值。在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上,查减免税台账,查税票、查企业所得税征管档案,查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个人档案及代扣代缴情况,查货运业征管资料,对未达要求的扣除相应分值。在税收政策的检查督办上,查税政检查督办登记簿,对分局未按月抽查、按季检查,县局未按季抽查、半年检查的,每少一次扣相应分值。今年该项局又将两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有关工作列入了考核范围。新考核标准的出台,增强了税政考核的可操作性和政策执行的严肃性。

(4)大力推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去年,我局在税政管理工作中,进一步推行“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确定了八大工作试点,及时总结推广了试点工作经验,解决了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全面提高了全市税政管理工作质量。通山县地税局通过检查督办,纠正了税收执法过程中的偏差,及时查处纠正了新堤市场收税不开票问题;咸安区地税局全面制定了减免税管理的各类办法和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减免税管理工作;赤壁市地税局依托计算机技术,初步实现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全员全额动态管理,工作经验被省局予以了通报;嘉鱼县地税局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严把“五关”增长了税收;崇阳县地税局与房产管理部门联合控管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取得了良好效果;开发区地税局采取多样形式诚心帮扶下岗失业人员;通城县地税局企业营销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取得了突破,企业扣缴申报率由零提高到85%以上;市温泉分局加大网络监控力度,强化了高收入个人和行业的税收征管,今年1—9月份征收个人所得税533万元,同比增长55.39%。

4.税政股工作总结 篇四

上半年税政二科地区以党组确定的“抓征管上水平、抓服务树形象”工作思路为引领,严格落实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举办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班,圆满完成培训任务。1月20-21日组织各县(市)负责所得税纳管理人员举办了培训班,具体培训了企业所得税纳税预缴申报表、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审核及管管政策规定,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及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及具体操作实施办法。此次培训人员广,内容多、针对性强,可以说是为基层所得税管理人员做好2011年所得税管理工作及时进行了“充电”。

(二)超额688人完成了区局下达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工作。及早分解区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时做好软件调试、政策宣传等准备工作,做好每周一次的数据统计,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在申报期内全地区共受理自行申报1188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73.4%,增加了503人。

(三)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方面的调节作用。严格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制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到实处。全年累计受理151户企业享受了各项所得税优惠,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0789万元。备案类减免税135户,累计减免税额8925万元,审批类减免税16户,累计减免税额1864万元。全年地区共受理616户个体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政策,减免个人所得税107.7万元。充分发挥了税收优惠在助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中的政策导向作用。

(四)安排部署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精心安排布置2010年度所得税会算清缴,明确汇缴工作重点及相关要求,将新发实施以来的所得税政策规定及时梳理归类,置局域网供基层人员学习运用,及时做好软件更新、测试工作,加强与基层局的沟通与联系,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拓展中介机构代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建议对年度纳税申报亏损的企业出具中介机构的亏损鉴证报告。2010年阿克苏地区地税系统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户数为1047户,实际参加汇算企业1047户,同比增加221户。参加汇缴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额79025.73万元,纳税调整减少额49682.76万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2803万元,已预缴的所得税额24657.61万元,预缴比例为75%,汇缴期间补缴入库企业所得税8145.39万元。2010年全地区实际参加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70户,参加 汇算清缴的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应缴个人所得税42.71万元,实际预缴个人所得税29.64万元,汇缴期间补缴个人所得税13.07万元。

(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落实“抓服务、树形象”工作主线。及时将收到的与纳税人纳税事项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张贴公开,让纳税人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税收政策。建立业务咨询、答复登记簿,对纳税人咨询的所得税业务问及及时答复,不能及时答复的在对纳税人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及时请示区局,给纳税人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上半年共接到电话网络咨询20多条,均已作出答复。

(六)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年初对基层上报的各类报表总结以“一览表”式下发各县,明确上报内容、时限等,并要求各县市上报具体报送人员联系方式,以便于加强交流沟通;二是建立基层日常工作考核登记簿,每月终了对各县市局上报的报表、总结及地区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在科室进行考评并登记备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督促基层及时改进工作;三是科室定期(不定期)及时召开科务会,汇报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七)积极开展业务工作督查。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及所得税业务工作进展,4月下旬、5月中旬由吐局长吐带队分别对各县(市)局今年以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工作开 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各县市所得税业务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集不足及时指正,通过督查促进对所得税的管理。

(八)做好两个所得税收入分析工作。1-5月我地区组织个人所得税收入19538万元,同比减少22.8%,减收5772万元。分项目分析,工资薪金增幅较大,同比增长62.2%,增加3700万元。工薪个税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各县市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促进了税收的增长。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个税减幅较大,主要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新疆五洲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分配入库个税11657万元不可比因素所致。

1-5月我地区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18591万元,同比增长46.3%,增收5885万元。从行业分析,采矿业、建筑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四行业收入占全地区企业所得税收入的85.7%以上。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一是各局加强对所得税的征管,提高企业依法纳税意识,促进企业所得税收入稳步增长,采矿企业税收贡献率较大。二是加强核定管理,对核算不规范、账目不实的建安企业实行核定征收,加强以票控税力度。三是加强了对重大工程的跟踪与监控,严控本地建筑业外出施工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外来施工的单位没有外管证的就地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是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摸清税源,及时督促企业预缴税款。五是地区范围范围内基础建设、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市政改建等工程项目的陆续 开工以及浙江援疆项目的增加,各县市建安类企业的效益显著增强,纳税能力提高,也促使建筑业的发展。

(九)做好各项临时性工作。一是协助税政法规科做好关于地区招商局《关于征求《阿克苏地区展商引资优惠政策》意见的函》税收优惠政策的答复工作;二是协助地区上市办做好 “关于进一步推进地区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的复函;三是及时向自治区地税局统计上报我地区棉花加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以及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情况的反馈意见,四是及时向地区环保局报送”环保你我他”组稿文章,五是上报区局税政业务工作会议材料,为会议的及时召开做好积极准备

(十)做好2010年度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积极协助相关科室做好教育培训、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纠风、党风廉政建设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对照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对上半年未完成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清理,抓紧落实。

(二)加强对2010年所得税汇缴数据增值应用。通过对汇缴数据的横向和纵向分析比对,发现企业疑点和异常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所得税重点检查,对企业汇缴申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移送稽查部门处理。有效利用汇缴数据,发扬成绩,查找不足,促进所得税管理。

(三)认真开展企业工资薪金支出与扣缴个人所得税信息比 对工作。

(四)督促各县市做好汇算清缴后续资料归档、台账的登录及企业备案事项资料的核查核实、跟踪管理工作。

(五)积极做好国家对口援疆所得税政策的调研及政策性增减因素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做好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5.税政股工作总结 篇五

一、二00五年税政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二○○五年的税政管理工作,按照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要求,围绕贯彻政策,抓好收入,规范征管的目标,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促进了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今年以来,为了规范税收管理,按照“三化”工作要求,出台了三项管理制度,一是为了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指导,根据省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和所得税、增值税的纳税评估指导意见,制定了《宿迁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实施意见(试行)》;二是针对我市所得税纳税人亏损面较大,为了规范核定征收的操作,制定了《宿迁市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办法》;三是为了推进网上认证工作的开展,加强网上认证工作的管理,出台了《宿迁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四是出台《宿迁市国家税务局税收优惠政策及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批管理办法》,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及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批管理工作。

(二)以流转税管理为龙头,加大了税政管理工作的深度。

流转税管理是税政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今年以来,我们围绕贯彻政策、跟踪管理、纠偏堵漏的各个环节,加大了流转税管理工作的深度。

1、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一是为了提高申报水平和全国税收资料调查的工作质量,与外税处一道开展了全国税收资料调查的业务培训,确保了全国税收资料调查的工作的高质量完成;二是配合信息中心,开展了网上申报业务的培训,为网上申报工作的升级,确保“一户式”资料的准确完整奠定了基础;三是开展了成品油纳税评估软件应用的培训,促进了成品油纳税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四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购税的征管,对全市车购税征收人员开展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培训。

2、认真落实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工作,积极做好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一是按时接收并下发抵扣凭证异常信息,在每月的月底和月初,每天至少一次登录省局四小票下发站点,确保及时接收省局下发的四小票比对信息;二是认真开展异常信息审核检查,对省局下发的所有比对异常信息均按要求进行审核检查,对属于异地票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发函协查,并建立相应的审核检查工作台帐,使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规范运行;三是认真进行四小票审核检查情况汇总上报,按照规定时间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时上报统计表和审核检查工作报告;四是加强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的规范运行,通过对各地抵扣凭证审核检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地在审核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保证了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结合市局的执法检查,重点对总局37号明传电报《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执行情况的检查,即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和“四小票”审核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努力促进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到位。

4、对全市一般纳税人进行了年审。根据省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标准对全市符合年检条件的423户企业进行了年检,并按规定对因销售额未达标准、无固定场所、会计核算方面不符合要求的67户一般纳税人企业取消资格。

5、做好管理软件信息的增值运用,认真服务基层。充分利用7.0管理软件的数据资源,认真开展工作研究,并要求基层单位不断加强征管信息的基础数据维护管理,我处多次发布一般纳税人企业税务登记中行业认定错误、税种认定错误、税目认定错误等信息,要求各县区局进行纠正,取得了较好效果。

6、认真落实废旧物资经营单位的免税资格认证,加强废旧物资经营行业管理。全市共对176户废旧物资经营企业进行了免税资格认证,审核后保留免税资格169户,取消7户。

(三)以所得税管理为重点,提高了所得税管理工作的质量。

二○○五年我市所得税征管户数已达到2900余户,税收管理的任务越来越大,针对税收管理薄弱环节,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做了这样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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