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述职报告

2024-09-18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述职报告(精选10篇)

1.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述职报告 篇一

20xx年5月,根据组织安排,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处调到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投诉受理指挥中心担任主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第一责任人,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根据**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公述民评”工作的通知》和市城管执法局《20xx年开展“公述民评”活动方案》的要求,下面,我将向在座的各位汇报中心的基本情况和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一、中心的基本情况

在这里,我向各位民评代表介绍一下本单位的职能:我中心隶属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秘书科、综合科、受理科、督查科、查违科,编制25人。主要工作职责:受理和承办各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等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和反馈;承担市区非法涂写张贴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系统内“查违、拆违”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督办;承担电子视频监控兼“数字城管”一级平台受理对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我中心是一个光荣的集体:已连续八年荣获**市“12345”市长公开电话先进单位,被省建设厅授予全省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点”和“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被市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市“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被浙江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目前,正在积极做好创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申报工作。

据统计,从去年6月至今年6月,我中心共受理群众来电80200件,反馈率、办结率均100%、满意率99.85%;共受理“12345”市长公开电话交办1129件,反馈率、办结率、满意率均100%;共受理群众来信142 件,反馈率、办结率、满意率均100%。

二、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从市局综合处到投诉受理指挥中心,岗位变了、角色变了、工作职能更是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何尽快转换角色、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我认为没什么捷径可走,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才能尽快胜任市局党委交给我的重任。在学习上,我主要搞好了“三个结合”。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通过政治理论的学习,不但提高了自身把握政策导向的能力以及政治上的敏感性和鉴别力,更重要的是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指导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学习的高效性和针对性,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在业务学习上我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以信访流程为主线,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学习信访业务,通过熟练掌握信访工作的一整套程序,为后来修订和完善系统的信访制度以及创造性地开展信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向书本学习和向群众学习结合。要提高自身的业务工作能力,光从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把理论灵活运用于实践,向群众学习先进的方法和经验。因此,我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以能者为师”,注重向群众学习,通过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了单位情况和系统信访工作的第一手资料,使自己做到胸中有数,从而确保在工作中交办任务不做门外汉,指导工作不说外行话。

三是抓好自身学习和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相结合。作为中心主任,我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与带动作用,着力抓好中心领导班子和全体人员的学习实践,坚持做到在思想认识上提升高度;在学习内容上涉猎广泛;在学习方法上深入浅出;在重点内容上学深悟透。正是较好地发挥了带动引领作用,中心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领导班子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全体人员综合能力得到锻炼,中心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二)健全和落实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俗话说:“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中心作为市局的信访部门,要提高工作效能,前提条件就是必须走制度化建设之路。

2.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篇二

市行政服务中心自成立之日起便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中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并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下面就中心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基本情况自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中心成立了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导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全方位、立体化推行行政许可服务公开。

(一)公开工作人员信息

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的照片、编号都在中心1楼办事大厅上墙公示,每个部门窗口柜台前面放置了工作人员信息标牌,便于办事人员辩认、查找和投诉。

(二)公开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 一是将各部门窗口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名称、许可依据、许可条件、许可数量、办理程序、承诺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在中心互联网站、办事大厅的触摸屏公布公开。二是将所有收费项目制成公示牌在部门窗口摆放。三是开发制作了统一的行政许可配套格式文本在网络上公开,供办事群众浏览下载。四是考虑到申办人的自身素质、工作习惯,将行政许可和收费事项的文件依据、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主要工作职责、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示范文本等资料汇编成“三大本”摆放在窗口,使申办人可通过多种渠道非常直观、清晰地了解到所要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办理程序等,既消除了申办人的疑虑,又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公开事项的办理结果

部门窗口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全部通过计算机网络办理,申办人可以随时通过登陆中心网站查询所办事项的办理状态。

(四)推行网上许可试点工作

中心将部分行政许可服务项目转移到互联网上进行受理,开设网上许可服务平台。申办人只要登陆中心网站点击“网上许可”链接,查找所要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就可以足不出户的在网上进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部门窗口根据申办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申办人在网上可以随时查询部门窗口的批准结果;用户还可以点击表格下载,通过预设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方便快速地找到自已想办的事项,并下载各种相关的办事表格,按要求填写完毕后,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办理行政许可,既方便了申办人,又缩短了行政许可时限。

三、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公开

(一)季度、考核公开

根据窗口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中心每季度及年底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过程中,中心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考核前将窗口及每名工作人员的考勤、违反纪律、办理业务数量、参加中心活动等情况统一印制成表格发放到各个窗口,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下发到各个窗口,使每名工作人员都能够对整个考核过程有一个清晰、全面的了解。

(二)工作人员考核奖发放公开

3.铜陵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篇三

各处室:

现将《铜陵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铜陵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通知

2008年2月21日印发共印12份 铜行服〔2008〕4号关于印发《铜陵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

铜陵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网站(http://)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整个网络能够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地运行,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障发布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有效,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网站的管理遵循总体规划、统一格式、分工负责、专人上传的原则。由热线办负责网站的功能维护、技术支持、信息安全保障和网站宣传等工作。

第二条网站上传内容实行分工负责,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板块的信息更新和审核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办公室负责铜陵概况、中心概况、规章制度、党建园地、文明创建、新闻信息、信息动态、中心公告、工作动态、中心简报等板块。

督查协调处负责服务指南、网上申报等板块。

监察室负责光荣榜、网上评议等板块。

热线办负责便民服务板块。

以上分工是相对分工,对于一些内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板块,由责任部门负责牵头管理,相关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第三条信息发布程序实行归口管理、专人上传、分级把关。

信息上传由热线办统一负责,热线办应明确专人负责上传工作。

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需要发布的信息,一般日常事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直接交热线办统一上传;重大或复杂事项报管委会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审批后,交热线办统一上传。

网站上传内容须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程序。网管人员不得擅自或违反发布程序发布信息,如有发现,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责任。

第四条网站发布的信息要合法真实有效,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五条网站内容应做到及时更新,各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信息的更新内容以文字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提供给热线办,其中文字资料上应有完整的各级审核意见。

第六条各部门发布的信息必须在本机上做好电子文档的备份工作;网管人员负责做好所有上传内容的文字资料归档工作。

第七条网站板块的变更、增删等一切变动,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并报经管委会批准方可施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中心热线办负责解释。

4.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述职报告 篇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1、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坚持季度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中心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展好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效能建设、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基础保障。

2、法制机构的设置、编制与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中心整体工作布局,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了2013年普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并建立定期分析和联席会议制度,保证中心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开展。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情况

1、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落实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全市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启动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对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开展了自查自纠。通过专项清理督查,进一步规范业务审批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2、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实现“两集中、两到位”。按照市政府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市公积金中心行审批项目目录为转变管理方式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①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审核;②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③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改变后的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事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采取与委托银行的协办制度,各委托银行及担保公司等机构入驻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并联审批和服务。

3、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部门工作规则中对决策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或者出台了关于行政决策的专门规定。2012年是我们中心确定的制度建设年,我们开展了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并按要求开展一般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修订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46项,出台了《工作规则》、《中心工作督办实施暂行办法》等依法行政方面的制度,使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按照中心《工作规则》,中心行政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纪检组长、总会计师协助主任工作,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同时履行监督职责。中心实行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资金调度会、业务联席会、行政例会等会议制度。

4、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决策听取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按照市政府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市公积金中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无保留、无取消、无下放的目录。实行行政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中心从2005年起,从工作需要出发,长期聘请1名律师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至今一直延续未曾中断。中心所有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业务,中心起草的重要制度、规定,均需请律师现场参加,全程予以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二是建立了监察机构负责人列席党组会议制度。2011年,中心机构进行了调整,增设了监察室,任命了监察室主任,并实行监察室主任列席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监察机构负责人列席决策会议已形成制度。三是建立了单位代表、职工代表、专家论证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严格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对决策活动的监督。

三、加强制度建设情况

1、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没有违反规定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情况,并通过座谈会、听证会或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2013年本单位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2、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3年,本单位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制定,按照中心文件《工作规则》要求办理。一般由各部门拟稿,分管领导审核,经中心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住房公积金条例》有关要求,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制定出台。

3、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2013,中心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故无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推动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将行政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向社会公布。我们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分类理清行政职权相关依据、内容、程序、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力等内容编制职权目录;按照“合法、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逐一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网站等媒介对外公开。

2、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2013年由于中心未处罚过一起案件,故没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也就不存在行政执法案件整改情况,也无委托执法情况。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近年来中心工作人员先后参加了全省建设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工作,参试人员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和建设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取得了建设行政执法资格。中心办事大厅工作人员设置了上岗公示牌和服务标识牌,启用了服务评价器,便于群众有效监督。

五、强化行政监督情况

1、主动接受审计机关监督,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及时纠正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中心注重将推进政务公开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了以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事的运行机制。重大资金调度、资金银行存储、资金兑付转存等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共同决策;大额放贷资金建立中心贷审会制度,严格审核贷款资格,控制贷款额度自由裁量权,严禁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以权谋私。加强有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通过信访举报、效能投诉、政风行风评议、明察暗访等多种手段,对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2、建立健全行政问责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责任。认真落实《中心效能建设问责暂行办法》、《中心工作督办实施暂行办法》等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发面的制度,将机关效能建设与中心重点工作推进相结合,与中心主要对外业务服务质量相结合,与中心各岗位履职尽责相结合,推动了中心对“庸、懒、散”的不良工作作风的治理。

3、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100%。中心专门设立了投诉受理机构--效能办,设立了投诉受理工作专用邮箱(bbzfgjj@126)和投诉受理电话(0552-20436583132116),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效率、效能、效果”的要求,时刻关注网上政民连线,听取市民心声,畅通政民“绿色通道”,为群众更快地解决更多问题。2013年以来,中心接受市民通过xx市人民政府网“政民直通车”栏目方式咨询、投诉、建议38人次。做到受理的各类投诉、建议、咨询、求助“件件有人办、事事有回音”,咨询者对答复意见均表示满意,结案率100%。

今年初,中心开通了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为全市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查询、咨询、建议、投诉以及回访调查、业务指南、业务查询等服务。同时,中心在服务大厅设置了《意见簿》、《服务质量评议表》。坚持每个月进行1—2次不定期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效能建设好的方面和存在的问题。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1、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达到100%。2013年没有接到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

2、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案件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经费和设施设备得到有效保障。中心在综合科设立了行政复议办事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财务部门在经费预算中预留了依法行政专项经费。

3、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觉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2013年本单位没有接到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故无法院判决、裁定的案件。

4、建立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本单位近年来一直没有接到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为了做到未雨绸缪,中心成立了行政复议和诉讼专家委员会,制订了《行政复议和调解工作暂行办法》。我们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吃透法律精神,提高认识,做好准备。一旦有案件发生,即可投入工作。

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情况

1、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依法行政知识讲座。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中心领导班子把干部学法、懂法、练好内功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年初制定了《2013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新近出台的《工作规则》落实会议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法制建设,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

2、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认真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我们依托“xx干部教育在线”网上学习的平台,中心科以上干部全部参加了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并完成2013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工作,100%完成了学习任务。2013年3月,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共产党员网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有奖知识竞赛活动;2013年4月,中心普法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了全市县处级干部理论水平暨廉政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并取得了合格证书;2013年9月,中心法制骨干参加了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讲座、执法案例评析会暨法制科长座谈会;2013年10月中心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参加了全市“六五”普法第三期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2013年11月,中心法制骨干参加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现代管理新思维》、《法治与文明国家》等专题讲座。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法制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2013年12月,中心法制骨干参加了全市党政信息工作培训会议,不断提高法制骨干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

八、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等工作情况

5.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述职报告 篇五

第二条依法应当告知行政许可申请人以及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的利害关系人的内容,受理和送达环节的内容由“行政事项受理窗口”负责告知,审查与决定环节的内容由承办处室负责告知。

第三条告知内容: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

(二)本委不予受理申请事项行政许可的理由;

(三)本委受理申请事项时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四)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告知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申请工作人员回避等权利、途径、期限;

(五)告知申请人本委对申请事项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六)本委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告知行政许可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途径、期限;

(七)告知申请人本委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及本委作出行政许可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

(八)本委受理的申请事项在法定期限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告知申请人延长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和理由;

(九)其他需要告知的内容。

第四条第三条第二至八项内容应当通过书面方式告知申请人。

6.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述职报告 篇六

遵照中央和北京市委决策部署,按照“思想认识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自查自纠有明显成效”以及《北京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市旅游委坚持开门问策广泛征求意见,聚集“四风”深刻剖析检查,找问题、挖根源、定措施,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打下良好基础。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现将市旅游委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市旅游委行政执法工作主要由市旅游执法大队执行,政策法规处负责对执法工作及行政主罚案件的法律法规适用准确进行把关。旅游执法大队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细则》、《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等相关旅游法规对全市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和旅游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上级交办、转办以及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旅游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核实。并协调公安、工商、交通、城管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对影响首都城市形象的非法“一日游”行为开展打击。

(一)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旅游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会议,安金明副主任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为加强全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推动首都旅游产业有序发展,制定《市旅游委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提出要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加强旅游地方立法调研、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加大对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落实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结合《旅游法》的颁布与实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机制。请《旅游法》起草人之

一、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李磊副司长讲解《旅游法》的核心内容、立法思想,以及下一步工作方向等。同时,邀请朝阳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结合行政审判的案例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树立并强化了职权法定、履责及时到位、程序正当以及准确适用法律的意识。

(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

XX年,市旅游委执法大队会同市公安、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对全市范围内的“一日游”市场秩序开展整治工作。出动检查人员35000余人次,检查旅游车2300余台次,检查导游员2500余人次,检查旅行社、景区、旅游商店等旅游企业XX余家。其中,查处黑车92辆,查处黑导游16人,收缴旅游假地图2XX份,清理非法“一日游”假站牌500余块,查处散发非法小广告行为900余起,收缴非法小广告60000余张。

1、加强旅游执法协调联动,深入推进“一日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

一是集中力量捣毁涉嫌诈骗游客的犯罪团伙。“五一”小长假期间,会同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朝阳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市交通执法总队,对位于朝阳区的北京玉宝轩商贸有限公司(原名玺龙翔玉器店)开展集中打击行动,捣毁了这个以“祈福、做法事”名义对参加北京“一日游”的外地游客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

二是开展重点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联合海淀区旅游委、海淀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颐和园保卫部等果断处理颐和园周边“黑导游”揽客、西顶庙迷信经营行为,净化了“颐和园”和“西顶庙”内外及周边秩序,有效保障了中外广大游客的利益,同时对各类扰序行为形成了震慑。

三是积极应对媒体曝光的涉旅违法违规行为。针对7月份曝光的“导游持刀威胁游客”事件,市旅游执法大队反映迅速,前后三次召开媒体通报会,向社会各界及时公开情况,并会同市公安局刑侦、交管及交通执法部门介入调查,最终“黑导游”孟某涉嫌持械威胁游客,被行政拘留5天,当事旅游大巴车所属公司因未按约定线路行驶,处以3000元罚款。

四是开展多项旅游市场检查活动。尤其是在《旅游法》实施后,针对《旅游法》中明令禁止的指定具体购物场所问题和强迫消费等问题,协调区县旅游、公安、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在重点景区、重点旅游购物场所、路段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联合检查。

2、坚持教育查处并重,不断规范旅游企业经营和服务行为。

市旅游委坚持全面打击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集中行动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宣传教育与集中处罚相结合,整治封堵与建设疏导相结合,采取多项措施引导、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包括坚决清理整顿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承包挂靠、网络虚假旅游信息等不规范行为;严厉打击;积极推出“一日游”公共服务产品;开展“一日游”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强化属地管理,启动量化考评工作等。

(四)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纠纷

落实旅游局32号令《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运用调解方式积极处理各类旅游投诉,及时化解旅游纠纷,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情况

目前,市旅游委执法大队针对旅游市场监管主要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处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八项旅游法规。

其中,针对旅行社虚假宣传、组团赴非旅游目的国、零负团费、变相收取其他费用、不履行合同、超范围经营、聘用无证导游和领队、擅自变更行程、胁迫和欺诈游客购物、恶意拖欠有导游团款等100余项行为,依据上述八项旅游法规分别对旅行社和导游员进行查处。

不常用的法规有:《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其原因:

一是《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所包含的内容是对《旅行社条例》进行解释和说明,法律效力和行政处罚尺度不如《旅行社条例》更具有管理力度,且《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只能配合《旅行社条例》使用,不可单独使用

二是《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只有导游人员计分管理项作为对带团导游现场检查及处罚使用。其他方面的条款只是配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使用,不可单独使用,且没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条款。

XX年,市旅游委分别对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北京王府国际旅行社以及导游人员王丽丽等6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累计罚款123160元。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6件。

三、主要做法

按照中央和市委对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在抓贯彻落实过程中,从思想的高度自觉到行动的高度自觉,坚持把转变作风和廉政、勤政、善政一起抓,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行动上找差距,在落实中见成效。

(一)注重提高认识

市旅游委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认真学习中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八项规定和十五条意见的具体要求上来。

(二)注重制度建设

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从13个方面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五条意见进行具体细化,增强抓落实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注重立行立改

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市旅游委领导高度重视,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从上到下查摆问题,自我剖析,坚决整改落实。并结合实际工作,转变观念,提高为来访游客办实事解难题的自觉性,有力的推动工作上的成效。

四、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为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旅游委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本着“立行立改,抓好集中治理;标本兼治,健全措施规范;班子带头,强化自身建设;破解难题;推动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下大力气推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存在问题

1、理论学习抓的不紧。主要表现在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高,缺乏计划性、系统性和主动性。对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理解掌握不够透彻。

2、思想建设抓的不紧。对日常学习教育失之于松,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群众观念等内容的学习教育不够经常。

3、群众观念树立不牢。对群众的主体地位认识存在偏差,主动与群众,尤其是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沟通不够经常,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自觉性不高。

4、机关作风建设不强。学习不刻苦、思想不艰苦、工作不吃苦的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同时,还存在有高高在上,口气大、架子大、态度生硬,缺乏大局意识,难以沟通,不按规定,不按程序,不按要求办事,随意性过大的问题,造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工作作风。

5、勇于担当精神不够。在工作中存在的本位思想,考虑个人利益较多,存在工作上的推诿扯皮和不作为现象。实干作风不过硬,缺乏吃苦精神,对棘手难题有畏难情绪,缺乏勇于负责、勇于当当的精神。

6、政绩观偏差较大。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树立的不牢固,对群众路线认识不够深刻,工作思想不够端正,存在私心杂念,造成政绩观发生偏移。

7、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不够有效。针对北京旅游市场秩序,特别是“一日游”市场存在的欺诈游客损害首都形象的顽疾,市旅游委联合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开展整治工作多年,虽有所成效,但时有反弹,屡禁不止。说明,打击的力度还不够,创新思维不够,方法不够有效,对北京旅游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建立的长效机制还缺乏有深度的研究思考,离中央、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的差距。

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明确查处黑车和黑导游违法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目录及相关文书的通知》(京城管执字〔XX〕16号)文件要求,黑导游非法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问题的监管和查处部门为市城管执法局。

(二)整改措施

1、抓好理论学习。坚持把加强整治理论学习作为一种整治责任,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切实改进学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事业观。

2、完善制度,落实工作体制机制。以认真负责、改革创新的精神,聚焦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形成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完善工作督导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减少部门间相互掣肘的现象。

3、大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与群众,尤其是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沟通,了解需求,倾听呼声,扎扎实实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目前的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共创优美和谐的市场环境。

4、抓好风清气正干事业。牢记“为谁当官、怎样用权”,防止和克服安逸享乐、精神懈怠、行为错位的表现,把心思和经理更好的集中到干事创业上,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5、做好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北京市委十五条意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和相关管理规定。坚持依法行政,秉公用权,不搞以权谋私,不搞任何形式的特权。

6、抓好《旅游法》的学习贯彻。全面规范旅游行业的经营和服务,下大力气对旅游景区、旅行社、导游员、游客进行全行业、全覆盖的行为规范和宣传教育。结合北京旅游的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旅游法》的具体措施,细化相关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可操作性。在旅游委官网、旅游景区加强《旅游法》的宣传讲解,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问题核查等方式,加强旅游行业的督导检查,对违法《旅游法》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7、加快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的办结率。针对领导交办、转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游客反映的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对问题属实的,按照《旅游法》的相关内容高质高效的依法处理。对存在违法犯罪情节的,迅速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8、提高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的效率。针对旅游举报、投诉案件涉及的部门,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是时限内以文字形式反馈。

7.市行政服务中心强化服务 篇七

审批提速 服务提质 效率提升

本报讯(见习记者 高峰)着力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今年以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强化服务,压缩后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全省各省辖市中数量最少,共受理办结审批事项250490件,办结率100%。

集中到位 审批提速

日前,洛阳腾宇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陈先生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公司登记,1天时间就拿到了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4个证照。他深有感触地说:“公司急着签合同,按规定时间需要5天,没想到1天就搞定了!”

目前,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在探索“两集中,两到位”的审批模式,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许可服务科集中,行政许可服务科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做到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中心办理到位,使窗口既受又理,增强窗口的办事能力。此项工作正在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推动和48个职能委局的配合下积极推进,市优化办全程监督,全市行政审批工作速度和服务效率将大幅提高。

在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上,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下放审批权力”的原则,对全市48个职能委局(办)的256个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再造优化,各职能委局(办)均不同层

1次缩短承诺时间,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全面优化投资服务环境。

联合审批 降低成本

为方便来洛投资企业,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企业注册登记联合审批,即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和涉及市行政服务中心两个以上科室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优化,把“串联”审批变为“并联”审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的业务协调科,记者看到了挂在墙上的一面面锦旗。其中一面锦旗是洛阳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赠送的,公司法人是杨先生。记者了解到,杨先生是外地人,对洛阳的公司注册流程不太了解,一头雾水地找到业务协调科科长葛同双。葛同双建议他申请联合审批,市行政服务中心召开联审会议,由工商部门牵头,质监、国税和地税等部门配合,同时办理,仅用1天时间就为该企业办好了证照。

目前,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在实行投资项目类联合审批,解决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复杂的问题,努力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环境。

搭建平台 高效服务

近日,某企业负责人刘女士申办完机构代码证手续,刚走出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到5分钟,就收到洛阳短信评价系统邀请评价的短信,对服务进行评价。

从去年4月开始,市行政服务中心就开通短信评价系统,服务对象可通过短信回复的方式,对窗口服务质量即时评价。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说,回复短信进行评价,把“面对面”打分变成“背对背”

评价,打消了群众的为难情绪,评价的准确率更高。今年上半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共收到评价短信84078条,满意率99.7%。

8.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篇八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心紧紧依靠各进驻部门窗口的大力支持,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抓手,以深化创先争优为动力,以打造市委、市政府为民服务“第一窗口、第一形象、第一品牌”为目标,不断创新和完善“行政服务、热线服务、‘行权’运行”三大集成平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可以自豪地说,2012年,我们一起唱响了全市行政服务改革、创新、发展的好声音,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基层群众的充分肯定。

全年中心服务大厅共办理各类事项23万件,即办件占比35.4%,承诺件提速率38.1%,收到各类锦旗(表扬信)100多面(封),群众满意率达99.7%,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日均答复和处置各类市民咨询诉求近千次,全年回复处置各类咨询诉求28.6万件,群众回访满意率达到94.6%,有效发挥了政府畅民意、察民情、务民需、树公信、促和谐的作用。“行权”运行平台集聚并向社会公布了市、市(县)区两级2.2万余项行政权力,累计运行量已突破1190万件(当年320万余件)。中心先后荣获了“省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市人民满意机关”、“无锡市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市政府工作创新服务奖等多项荣誉称号和奖励,并在无锡市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综合评议中,连续四年位居全市前列。中心10个部门窗口和10名工作人员分别荣获市级机关“为民服务示范窗口”、“为民服务先进标兵”荣誉称号;新增2个、累计16个部门窗口被表彰为市“规范执法示范点”。概括起来,过去一年,中心的工作呈现出六大创新亮点。

亮点一: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丰硕成果

中心全面落实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就深入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简政放权为重点,运用“取消、调整、下放、暂停、延伸、转移、提速、降低”等“八个一批”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削减、规范和下放一批部门权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的广度和力度全省领先。一是清理审批事项。全面清理56个市直部门事项,并经市法制部门确认,由866项削减为**项。二是推进权力下放。共向市(县)区下放26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委托51项、全部或部分直接下放143项、服务前移68项),并实现34个部门232个事项承诺时限的再次提速。三是减少前置审批。对42个职能部门清理出的152个企业设立前置审批事项,保留97个前置、取消4个、不作为前置审批51个。

各进驻部门行政许可服务处都积极贯彻落实新一轮审改要求,积极推动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下放,统一行政权力事项名称、规范办事指南及操作规程等工作,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卫生局等部门行政许可服务处还主动做好与各市(县)区的对接协调、操作培训和资料移交等工作,为全市顺利实施简政放权做出了贡献。值得说明的是,安监局窗口积极向国家安监总局建议将“带储存及纯票据性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许可权限,明确由县级安监部门行使,并得到了认可,在新修订的国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予以采纳,为下放该审批权限提供了上位规章的保障;工商局窗口在牵头开展前置审批清理的同时,积极评估下放审批项目,进一步压缩了承诺时限,提速达20%以上。

亮点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持续深化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们积极探索运用“云计算”技术,开展分类考核、差异化测评,形成了“行权”运行无锡模式的新特色。一是提高应用水平。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日常管理,相继制定出台《**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制度》和《开展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定期检查制度》,努力提高事项网上运行率和部门网上运行率,全市有办件的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率达82%。二是拓展运行范围。加快推进全市镇(街)行政权力(便民服务)网上运行平台建设,选择有条件的镇(街)先行先试,试点镇(街)达到建设标准。三是实施试点区建设。着力推进国家、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区工作,实施了“建设项目一费制、电子监察绩效考评、市区数据对接”等一系列创新服务,顺利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获得好评。

在深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中,市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等窗口结合工作实际,分别推进了各具特色的工作,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运行成效。

亮点三: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全面履行“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管理职能,坚持“12345”一号对外、112个平台单位联动服务,电话诉求中前台直接办结率75.3%,派发电子工单3.9万件,期限内办结率99.4%,赢得了广泛赞誉。一是加强快速响应。在《江南晚报》开设“12345热点回应”栏目,与无锡电视台共同策划开播全媒体新闻栏目“热线12345”,努力聚焦社会热线、敦促问题解决、回应群众关切,同时主动搜集小微企业优惠、最低工资上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老新村改造等社会热点信息636条,切实提高了前台工作人员对群众咨询诉求的响应速度。二是强化疑难协调。制定《关于加强全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各地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沟通、协调和跟踪督办,解决了一批因部门职责交叉、存在管理盲区而久拖未决、百姓反映强烈的疑难问题。三是推进网络问政。与本地网民集中关注和参与的“二泉论坛”、“东林书院”等实施对接,开设“问政回音”专版,积极探索实践网络问政,快速主动地回应和答复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600余件,有效传递了政府工作正能量。

亮点四:行政服务信息化进程加速推进

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络问政、服务融合、‘行权’运行、网站建设、政务微博、网络评议”等7种网上政务服务功能建设,不断扩大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示范应用,被表彰为市“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一是实施网上审批。明确提出,将用三年时间,在进驻中心的审批事项中锁定500个列入网上审批范围,并在2011年启动开发的基础上,2012年要完成75%事项的网上预审功能,力争2013年实现全覆盖。目前已实现35个进驻部门376个事项的网上审批功能(占列入网上审批范围事项总数的75.2%),开展网上审批3894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还考虑到一些企业群众不熟悉网络操作的实际情况,与服务大厅商务中心开展合作,提供网上注册、材料申报的协办服务,得到了办事企业和群众的积极响应和赞扬。二是强化网站建设。强化中心门户网站的人性化服务功能,探索设置行政审批预约服务专窗、内容分类搜索、便民服务、咨询求助等互动交流栏目。同时强化英文版门户网站功能,积极为外资企业和外宾朋友提供网络服务。截至目前,中文版、英文版门户网站的访问量分别达到了92万和3万多人次,在2012全市党政网站测评中,中心门户网站的综合得分列市级机关B组第二名,荣获了市“优秀党政网站”称号。三是加强电子政务。在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使用行政服务信息化业务平台,设置自助上网系统、政务公开系统和办事查询系统等三类对外公开和便民的信息平台。创新推动热线服务和行政服务相互融合发展,让企业群众可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全天候、不间断地预约在非工作时间(含非工作日)办理行政审批服务。去年11月起,在新浪和腾讯网站探索开通了政务微博,“粉丝”已达252个,贴心的交流和友好的互动,被网民誉为了“冬日暖阳”。

亮点五:重大产业重要民生项目服务成效明显

围绕全市“项目推进年”的整体部署,中心着力以重大产业重要民生项目为龙头,全面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一是畅通绿色通道。出台《关于行政服务提质提速提效的实施意见》、《**市重大投资项目中介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市重大项目审批实行容缺预审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性文件,不断创新和完善重大项目服务机制,进一步畅通无缝对接、运转协调的重大项目行政服务绿色通道。二是创新服务举措。按照“审批无空档、服务不间断”要求,实行“大厅值班、电话值班、预约值班”等三种周六预约服务形式,不间断为企业和群众开展服务,其中市发改委、经信委等10个部门窗口坚持周六在服务大厅现场值班;市教育局、民政局等16个部门窗口实行电话值班,随叫随到;其他23个部门窗口做到有约必到,有事即办。全面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行之有效的服务举措,努力以服务帮助解决企业难题,以服务加快企业发展,以服务增添企业后劲,共开展延时服务**件、预约服务**件、上门服务325件,得到了广泛好评。三是把握服务重点。将重大项目服务与“作风建设年”、“基层组织建设年”、“三解三促”、“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全年共向市重点企业发放《行政服务征询书》216份,组织现场服务32次,先后走访了**新城金融商务第三街区、商用车有限公司、宜家家居、芯奥微传感技术、苏南机场二期等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107家,解决审批难题173个。

亮点六:行政服务整体形象全面提升

9.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来长阳调研 篇九

10月11日,市行政服务中心纪委书记雷青松、招投标监管科科长彭涛、督查科主任科员李玉兰一行来到我县,就行政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运行、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及运行、近两年来县委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出台的政策及措施、贯彻中办国办[2011]22号文件、综合招投标工作情况及行政服务中心在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进行专题调研。

雷青松一行参观了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及综合招投标中心,详细询问了行政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情况,并对中心在服务管理规范上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及统一挂牌上岗和亮牌服务、给与了充分肯定。

招投标监督管理科科长彭涛认真研究了长阳县委、政府制定出台的文件《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及综合招投标全程监督管理制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理变更暂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认为长阳采取的加强标前、标中、标后综合监管的改革具有创新性,对全市防治围标串标问题具有借鉴指导作用。

雷青松一行下午走访了龙舟坪镇、龙舟坪村,实地查看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每到一处,他都详细查看

便民服务中心的窗口设置、管理制度,询问便民服务代办主要事项和工作流程,查阅了便民服务台账,现场听取乡镇、村工作人员对中心工作的情况介绍。雷青松对龙舟坪镇便民服务中心按照“一站式”开放办公大厅要求及标准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走访龙舟坪村时,他认真听取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运红同志关于村级代办服务的介绍,仔细阅读了该村创办的报纸《龙舟村务》,认为刊物设置的“便民服务通讯录”、“阳光财务”、“法与生活”、“政策与法”、“就业须知”等专栏紧贴农村实际,搭建了沟通平台,真正实现了村务公开、便民服务。

整个行程中,雷青松对长阳的便民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长阳行政服务中心要全力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全力推进便民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多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切实把便民服务中心办出水平、办出实效。同时,对我县在行政审批中实施的“三集中三到位”、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绿色通道”、企业直通车服务等方面的成功做法也予以了充分肯定。雷书记高度赞扬我县行政服务工作将继续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市行政服务系统中起到可资借鉴的先导作用。

10.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述职报告 篇十

设备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宁波市工商数据中心应用建设及搬迁(一期)

甲方: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乙方:杭州美创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浙江 省

宁波 市(县)签订日期:

2011 年 1 月 25 日

有效期限: 2011 年 1月 25 日至 2014 年 1 月 24 日

第二条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2.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完成到货,具体时间可根据甲方要求。2.2 交货方法:上门安装调试

2.3 交货地点及收货人: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伍佰捌拾捌万伍仟零陆拾陆圆整(¥5885066.00元)2)分期支付: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0万元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叁佰万圆元整(¥3000000.00元);

 项目验收合格后15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0万元,即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圆整(¥1500000.00元);

 2011年12月底前支付人民币柒拾玖万陆仟伍佰陆拾圆零陆角整(¥796560.60元);

 余款在终验合格三年内付清,即人民币伍拾捌万捌仟伍佰零陆圆整(¥588506.00元)。3)收款银行和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杭州美创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银行求是支行 账 号:78808100148768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合同货物(项目及所涉及的硬件设备、商品化软件等,下同)的名称、技术规范应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甲方接受的规格性能偏离表一致。

2、合同货物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

B、质量证书及设备保修证书; C、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 D、需组装的部分相应的详细装配图。

5、乙方应在合同货物发运后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规格、包装、承运人、预计到货时间等)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接货。

6、如包装受损或包装箱件数与乙方通知不符,甲方将暂为保管,并在接货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到货货物的拥有权依旧为乙方,乙方应对到货货物负全责。

7、货物在运至合同交货地点前,在装卸、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乙方负责。

8、乙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应在合同期限内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

第六条 到货检验、安装

1、货物验收:货物到达现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按货物清单一起开箱验收清点,所有硬件设备加电自检通过并能正常运行为合格,双方签署货物验收清单。

2、在开箱检验中若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陷、损坏或与合同不符,由乙方负责补足或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由此而造成的工程时间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3、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及软件到货时,须提供原厂商的供货证明,注明供货对象为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涉及进口货物应在到货验收时乙方还须提供报关单、产地证及商检证明等材料;

4、项目所涉及的主要设备及软件需由原厂商工程师或原厂认证工程师负责安装、调试。

5、乙方需要在安装前提交各种风险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安装过程中,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方有权对安装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及复工令。对于不符要求的工序和作业,有权通知乙方整改、返工。

约金额如下:乙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期到货,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5‰)的罚金,但累计以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为限额;如延期5个月以内,乙方承担项目总金额50%的违约金;如延期5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0%作为违约金。

(四)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到货调试后,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5‰)的罚金,但累计以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为限额。如延期5个月以内,甲方承担项目总金额50%的违约金;如延期5个月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承担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0%作为违约金。

(五)甲方有权将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凡有关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宁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4、如仲裁依旧无法解决争议,合同任一方均可以向宁波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4份,甲方执 2份,乙方执 2份。

3、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声明,作为附件,下述文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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